妇联信访工作总结(汇选)

光阴似箭催人老,光阴如骏赶少年。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有过不同的经历,一般来说,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对这件事情的总结,总结的作用是用于客观的发现自我。你知道有哪些总结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妇联信访工作总结(汇选)”,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信访接待是妇联工作的窗口,妇联是妇女群众的娘家,做好妇联信访工作之后我们要记得写工作总结,积累经验教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妇联信访工作总结,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信访工作总结栏目!

妇联上半年维权信访工作总结

市妇联信访工作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和全市各部门通力配合下,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继续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认真接待调处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构建和谐,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基本职能,广泛协调社会力量,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一、半年信访工a作情况。

半年来,市妇联共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97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71件,占信访总数的73.1%;劳动权益类4件,人身权益类14件,财产权益类9件,信访调处率99%;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9余件,结案满意率97%。

二、信访特点:

1.家庭暴力问题仍较突出。通过近半年来市妇联接访情况统计,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总数的70%左右。在家暴来信来访案件中,施暴者多为男性,主要是夫妻间暴力。其中男方低学历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占比例较大,高学历人群、机关工作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由于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加之一些部门尤其是一些执法部门仍将家庭暴力当家务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处理,这就使侵权者变本加厉地加害于妇女;其次,我们妇联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于无固定职业和单位的施暴者做工作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家庭暴力这一丑恶行为屡禁不止。

2.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婚外情、非法同居、包二奶等难以取证的纠纷案件仍占据相当比例。在接处这一类上访案件时,我们工作人员尽最大努力为受害妇女说话、声援和协调。但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最终相信证据。因此,受害妇女的诉求和权益往往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3.妇女的主体意识增强。近年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妇女和丈夫有外遇的妻子,都能及时地通过电话或到妇联及执法部门咨询、求助,希望可以通过这些途径,寻求理智的、合法的、适合自己的解决婚姻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这说明妇女群众的主体意识在觉醒,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

三、主要作法。

信访接待是妇联工作的窗口,妇联是妇女群众的娘家,对于来妇联上访的妇女群众,妇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不厌其烦做好调解和疏导,对于来访者耐心体察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感,使各类矛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2009年6月份,我市某乡镇干部尹某,其妻郭某因为尹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到市妇联上访。在听取郭的陈述后,我们马上与尹及他的同事联系,了解情况,并对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通过我们做工作,尹认识到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表示今后要加强个性修养,关心妻子,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同时,我们对上访人郭某进行了疏导,郭某表示今后会注意方法,支持丈夫工作,多一些谅解和宽容。现在两口子和好如初。并衷心感谢妇联同志为他(她)们所作的一切。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枚举。

2xx年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2xx年,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解放思想,拔高标杆,夯实基础,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结合妇联工作职责和全县妇女儿童的实际,坚持以强化法律服务为主线,以健全维权网络为保障,开展维权信访工作,现将全年信访工作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2xx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5件,其中来访44件,来信3件,来电3件,结案率为1;从分类情况来看:婚姻家庭类26件,占52;劳动权益类1件,占2;人身权益类1件,占2;财产权益类3件,占6;综合类19件,占38。与去年同期比较,接访总数下降了9,其中婚姻家庭类、人身权益类分别下降了26、88,但是综合类上访上升111,尤其是求助类上访大幅上升。

二、来访特点及分析

2xx年接访总数虽然较去年有所下降,但是婚姻家庭类上访所占比例较大,占信访总数的52,其中因婚外情和家庭暴力引发的矛盾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一)家庭暴力现象仍然突出。全年共有1起家庭暴力问题上访,比去年同期多发3起。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取证难,此类问题因发生地点多在家中,无旁证或有旁证但是不肯予以作证;二是家庭暴力的认定难以界定,公安机关在接处警中容易将其作为家庭矛盾处理;三是证据保全难,遭受暴力的女性大多无独立的经济来源,只能依靠丈夫生活,不敢或不愿报案,致使证据不能及时保全,为离婚诉讼中的证据采集增加了难度;四是人身保护令制度实施有一定难度。以上问题,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有力惩处,无形中滋长了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二)因婚外情引发的家庭矛盾较多,无过错方获得赔偿有一定难度。全年共有5起因配偶有外遇引起的家庭纠纷,有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举证难,在因丈夫外遇引起的家庭纠纷中,婚外情及财产数额取证难度较大,妻子在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证据不足,导致妻子作为无过错方获得赔偿的难度大。二是执行难到位。2xx年我部接访一起因男方婚外情引起的离婚财产纠纷,因男方隐匿财产,女方多次到县妇联反映请求帮助,我部多次联系县法院办案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在法院的支持下,于今年3月份,将3万元的赔偿款执行到位,有力地维护了女方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因病致贫请求救助的信访呈上升趋势。全年共7起。对于该类问题,县妇联积极向政府及信访、民政、教育等职能部门反映,引起了一定的重视,于2xx年春节前为5名特困人员解决了帮困资金18元;4月份,又积极向县教育局呼吁,为身患白血病的儿童捐资2xx元;争取民政局低保中心的支持为一名患白内障急需手术治疗的贫困儿童解决部分治疗费用;上访户王玉秀系下放人员,回城后因不符合政策未能安置,现子女均因病去世,两个正在读书的孙女要依靠其抚养,家庭十分困难,王玉秀对政策不理解多次上访,得知这一情况,县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积极联系其小孙女邓铭就读的学校,减免了学杂费用,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为其大孙女张进争取了免费进入职业学校学习的机会,切实解决其就学就业的困难,通过一系列举措,彻底做通了王玉秀的思想工作,使其理解接受了政策规定,从而息访。

(四)部分女性法律意识淡薄,致使权益受到侵害。在接访中,有2名上访人均属于法制观念淡薄,与人非法同居后生育子女,男方不承担抚养义务而上访。

(五)部分妇女受经费的制约诉讼难。一些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作为弱势群体,自身无经济能力,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力支付诉讼中的法律服务费用。

三、建议

鉴于以上情况,县妇联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维权的整体合力。

二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达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使不良行为受到约束。

三要进一步健全基层维权组织网络,完善维权机制。

四要加强各级妇联干部业务及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增强妇联干部自身素质,提高办案能力。

五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六要加大对维权经费的投入,财政在经费上给予适当的支持,以于开展维权工作和救助权益受侵害的困难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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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汝城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妇联对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

1、正确认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我县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由于受国际经融危机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这既给我县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厦蓉、岳汝高速公路贯穿我县,使得占地拆迁等问题大量涌现,加上一些部门的工作不到位,一些干部的作风不扎实,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使信访问题进一步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

2、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妇联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倾听妇女呼声的窗口、体察妇女疾苦的重要途径,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这一年来,汝城县妇联坚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妇联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将信访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了防止矛盾激化、逐级上访,县妇联领导班子一直将信访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充实和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明确了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及信访专干,做到了信访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同时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批阅和接待重要来信来访,亲自处理重要来访事项;坚持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工作人员一起对信访事项逐件排查;坚持对重要信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亲自下基层调研,使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1、认真解决妇女合理诉求。对妇女信访反映的问题,我们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今年以来,共接待妇女来访62件,73余人次。其中:来信6件;接听上访咨询电话11余次;今年的信访事项答复率达到了100%。有效地保证了群众上访渠道的畅通,形成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2、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今年我们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地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今年我们着力解决了婚姻家庭矛盾等上访问题。

3、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我们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切实做到了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和化解矛盾。我们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帮助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各方面为解决问题所作的努力,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畅通渠道,规范秩序

1、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为主动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有关方面信访工作,我们采取了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等座谈会及个别谈话、走访、设置信访接待电话与意见箱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坚持做到:第一、信访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对来信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安排专人做好笔录,耐心细致的做好接访劝返稳定工作;第二、坚持每周向主要领导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和疑难问题,并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第三、对可能引起的进京、到省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情况,每月向县维稳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表》等。

2、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我们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今年,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重新完善了我局《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制度》、《群众来信来访照登、报告制度》、《信访工作领导督查制度》、《领导亲自处理重大集体访和突发事件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对每年信访事项都要认真进行一次清理,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同时通过下访、接访、及召开分析会等方式进行集中排查,把重要信访及集体访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全面掌握信访不稳定因素,取得了一些成效。

3、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我们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落实普法规划,落实必要的宣传载体、宣传设施和宣传教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妇女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避免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增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四、加强领导,建立新格局

1、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妇联主席胡桂芳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领导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都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严瑞娥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黄丛英同志及乡镇妇联主席和机关妇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信访网络机构,负责信访工作的各项事务。按照分工,严格履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而且县妇联还建立了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基层妇联年终考核的内容。

2、切实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被反映出来。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力量,积极加强对妇联信访干部的培训,将妇联信访调训计划列入县委主体培训班课程进行定期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妇联信访干部队伍。

市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2014年,仪征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化解家庭矛盾为主线,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重点,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上半年仪征市妇联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2014年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半年来,仪征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7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25件,占信访总数92.5%;住房拆迁类案件1起;其他人身伤害1起。信访调处率98%;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4件,结案满意率为100%。

二、信访内容分及信访原因分析

(一)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仍是妇联信访的主要问题。从来信来访情况看,我市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类信访虽然较去年同期下降不少,但在整个信访案件中,占比仍然偏高。主要是反映夫妻一方有外遇、家庭暴力和财产分割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

1、家庭暴力是妇联信访的重点问题。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87.2%,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里暴力的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往技术型、科技型轨道发展,大龄没文化、缺少一技之长的女性失业率逐渐偏高。一方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了另一方的附属,男方在家庭中也就有了绝对的权威,也会越来越膨胀,自然而然地也会把平时工作生活中的不快发泄给对方。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了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二是男方的文化水平低,素质差。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并且还认把家庭暴力看成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难以解决。三是社会风气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基本的道德伦理,贪图享受,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家庭暴力频发。四是女性自我觉醒意识变强。政府、公安、妇联等部门高度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生,加大宣传和干预力度,使妇女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敢于站出来投诉。

2、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是妇联信访的难点问题。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33.5%,绝大部分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掌握,由男性占经济主导地位,女性对其夫妻共同财产不甚清楚。特别是经商办厂的家庭,往往是一方掌握经营情况,资产信息,另外一方不参与经营管理,女方对家庭的财产状况、经商办厂的资产负债一概不知,因此在进行离婚诉讼时,男方因隐匿财产、捏造债务等造成的分割不公的现象非常普遍。二是住房分割难以兼顾。房产往往是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大多数夫妻的住房在男方单位或在婆家,或是男方单位不同意,或是居住婆家不便利,法院将住房判决归男方使用,妇女离婚后无安身之所,即使法院判决男方支付一部分房款给女方,男方也没有相应的现金支付,往往要分期分批支付,女方不能及时购房,便自己成为弱势群体。三是财产问题导致子女抚养权难以衡量。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希望能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女方往往因为经济不如男方而失去子女的抚养权,造成心灵上的痛苦。

3、配偶有外遇仍是妇联信访的焦点问题。配偶有外遇的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80.5%,婚外情、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已成为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的“头号杀手”。信访案件中主要涉及过错赔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由于婚外情的取证难度大,导致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实行损害赔偿制度难以真正实现,在离婚时,女方多处于劣势。当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往往采取种种手段把持着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制造假债务等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特别是农村妇女通常经济来源少,同时年龄上也处于比较尴尬的时期,因此面对丈夫有外遇时,往往希望妇联能帮助,使丈夫回头或离婚判决中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还有传统的婚姻模式,结婚时采取男娶女嫁,比较普遍的是结婚时男方提供房屋,个别女方提供部分装修资金和生活资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却无法提供能证明自己财产的足够证据,结果在夫妻离婚后,女方往往出现居住方面的困难。

(二)女性在征地拆迁、住房安置过程中权益受侵害问题比较突出。女性在住房拆迁过程中权益受侵害屡有发生。涉及财产权益方面案件,虽然在信访中所占比例不高,但也影响着一部分女性的实际生活。具体案例有如下几种:一是女性结婚后,长期生活在夫家但户口未迁至夫家,导致夫家遇到拆迁时,不能享有跟拆迁有关的政策;二是人户分离型的,女性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导致户口所在地房屋拆迁时,也会产生一系列矛盾;三是外嫁女户口仍在娘家的,遇到娘家拆迁时,想享受与拆迁相关的政策,由于现实生活中,征地拆迁遇到的情况千差万别,矛盾往往由村民集体实施“一事一议”的方法解决,这种情况下,部分女性的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三)女性人身权益遭受伤害未及时报案现象存在。女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因一些事与他人发生殴打等现象,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但由于缺少基本法律常识,未及时报警备案,后来身体因伤害留下后遗症,花费大量钱财,再想找当事人理论要求补偿,但因当初没报警,缺少证据,无从谈起。这类案例发生在农村居多。

今年信访与往年信访比较分析

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7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7%。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25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8%。分析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和谐社会”宣传,“特色家庭”创建深入人心,提高了家庭成员维护家庭和睦的自觉性。多年来,我市不断强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内涵。以各种家庭创建以及表彰,促进家庭成员自觉维护家庭和睦。一是开展“绿色家庭”评比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带动家庭参与生态城市创建,我市妇联联合环保局每年在全市开展“绿色家庭”争创活动,并于每年“三八”期间,评选百户“仪征市级绿色家庭”予以表彰。二是深化“十型百佳”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根据扬州妇联《关于进一步深化“十型百佳”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以“十型百佳”幸福特色家庭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争创活动,积极发动基层上报候选家庭。三是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利用各个时间节点,联合纪委、社区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在各社区建廉政文化长廊、在电台、网站等媒体宣传《传扬廉洁文化 争创廉洁家庭——致全市广大家庭及家庭成员的倡议书》,倡议全市广大家庭及家庭成员,弘扬廉政文化,倡扬廉洁新风,共建美好家园。四是以表彰树典型,以典型为榜样,全面推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扬州市妇联每年开展的以“让平安和谐驻我家”为主题,以创建“平安家庭示范点”、“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等创建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的表彰,起到表彰先进,影响辐射的良好效果。

二是反家暴投诉站的运行规范。自我市15个乡镇派出所挂牌成立反家暴投诉站以来,将家暴投诉与110接处警平台实行联动,凡是有家暴投诉的,均直接进入110接处警平台。承诺每起投诉均能得到及时、妥当的处置,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在很大程度上威慑、制止了有暴力行为的家庭成员,较好的维护了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权益。反家暴投诉站的运行在实际上承担了部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

三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的成立,以及妇女议事化解一部分基层矛盾。根据上级妇联要求,我市在每个村(社区)设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以及妇女议事室。具体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妇女干部以及热心于这些事业的退休女老师、女干部、群众组成。经过一年多的运作,收效很好,实现了基层家庭矛盾纠纷基层解决,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四是“小康之家”、“文明汽车城”建设促进女性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维护家庭能力。近年来,我市借“小康之家建设”、 “文明汽车城”建设之风,开展了各类提升居民素质的宣传活动,市妇联也随之开展各类提升女性自身素质,维护家庭和睦能力的活动。

三、下一步打算及做法

(一)加强普法宣传,改善维权环境。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为妇联信访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今年,我市妇联贯彻省妇联“万家学法”宗旨,开展妇女学法、农民工学法以及在各镇开展法治节目演出。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环境。二是妇联工作人员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针对近年来,征地拆迁过程女性权益受侵情况,也应加强对《拆迁条例》以及各地村规民约的了解,以便更好地为上访妇女服务。在接待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妇女的法律意识有所觉醒,但她们仍然对涉及她们利益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所以妇联干部在接待上访过程中应对上访者宣传法律知识。妇联维权干部要做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妇女群众能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大源头参与,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利。通过法制宣传和道德思想教育,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不能唱独角戏,必须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基层组织、群众团体、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共同关注妇女的难点、热点问题,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妇女问题。

(三)动员整合资源,强化维权职能。一是利用基层维权站(点)的工作载体,将巾帼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发挥起来,做到宣传预防为先,教育疏导为主,将村、社区涉及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扼制在初始阶段。二是利用家暴投诉站的工作载体,运用司法力量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进行调解处理,体现司法的威严,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利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受害妇女庇护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载体的作用,让受害妇女受侵害后身有地方住,事有专门人问。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联信访年终总结


这篇关于妇联信访年终总结,是工作总结之家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汝城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妇联对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
1、正确认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我县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由于受国际经融危机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这既给我县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厦蓉、岳汝高速公路贯穿我县,使得占地拆迁等问题大量涌现,加上一些部门的工作不到位,一些干部的作风不扎实,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使信访问题进一步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
2、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妇联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倾听妇女呼声的窗口、体察妇女疾苦的重要途径,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这一年来,汝城县妇联坚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妇联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将信访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了防止矛盾激化、逐级上访,县妇联领导班子一直将信访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充实和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明确了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及信访专干,做到了信访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同时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批阅和接待重要来信来访,亲自处理重要来访事项;坚持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工作人员一起对信访事项逐件排查;坚持对重要信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亲自下基层调研,使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1、认真解决妇女合理诉求。对妇女信访反映的问题,我们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今年以来,共接待妇女来访62件,73余人次。其中:来信6件;接听上访咨询电话11余次;今年的信访事项答复率达到了100%。有效地保证了群众上访渠道的畅通,形成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2、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今年我们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地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今年我们着力解决了婚姻家庭矛盾等上访问题。
3、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我们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切实做到了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和化解矛盾。我们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帮助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各方面为解决问题所作的努力,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畅通渠道,规范秩序
1、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为主动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有关方面信访工作,我们采取了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等座谈会及个别谈话、走访、设置信访接待电话与意见箱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坚持做到:第一、信访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对来信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安排专人做好笔录,耐心细致的做好接访劝返稳定工作;第二、坚持每周向主要领导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和疑难问题,并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第三、对可能引起的进京、到省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情况,每月向县维稳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表》等。
2、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我们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今年,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重新完善了我局《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制度》、《群众来信来访照登、报告制度》、《信访工作领导督查制度》、《领导亲自处理重大集体访和突发事件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对每年信访事项都要认真进行一次清理,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同时通过下访、接访、及召开分析会等方式进行集中排查,把重要信访及集体访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全面掌握信访不稳定因素,取得了一些成效。
3、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我们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落实普法规划,落实必要的宣传载体、宣传设施和宣传教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妇女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避免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增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四、加强领导,建立新格局
1、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妇联主席胡桂芳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领导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都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严瑞娥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黄丛英同志及乡镇妇联主席和机关妇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信访网络机构,负责信访工作的各项事务。按照分工,严格履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而且县妇联还建立了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基层妇联年终考核的内容。
2、切实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被反映出来。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力量,积极加强对妇联信访干部的培训,将妇联信访调训计划列入县委主体培训班课程进行定期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妇联信访干部队伍。

妇联信访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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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仪征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化解家庭矛盾为主线,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重点,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2014年仪征市妇联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2014年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半年来,仪征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43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40件,占信访总数的93%;劳动权益类2件,赡养类1件,信访调处率98%;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件,结案满意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仍是妇联信访的主要问题。从来信来访情况看,我市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类信访仍居高不下,2014年共接待婚姻家庭类案件40件,占信访总数的93%,同比上升4.2%。主要是反映夫妻一方有外遇、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
1、家庭暴力是妇联信访的重点问题。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81.2%,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男人道德观念、家庭责任淡化,婚外情增加。当女方发现男方与她人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女方就会对男方表示出不满或唠叨,埋怨男方对家庭不负责任,这样便会遭致男方的辱骂,甚至殴打。二是男方的不良性情导致。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三是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思想存在,一些男子仍有重男轻女思想,老婆生了女孩后,横竖看老婆不顺眼,稍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就遭以拳打脚踢。四是政府、公安、妇联等部门高度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生,加大宣传和干预力度,使妇女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敢于站出来投诉。
2、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是妇联信访的难点问题。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43.5%,绝大部分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掌握。大多数家庭由男性占经济主导地位,女性对其夫妻共同财产不甚清楚,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男方因隐匿财产、捏造债务等造成的分割不公的现象非常普遍。二是住房分割难以兼顾。房产往往是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大多数夫妻的住房在男方单位或在婆家,或是男方单位不同意,或是居住婆家不便利,法院将住房判决归男方使用,妇女离婚后无安身之所,成为弱势群体。三是财产问题导致子女抚养权难以衡量。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希望能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女方往往因为经济不如男方而失去子女的抚养权,造成心灵上的痛苦。
3、配偶有外遇仍是妇联信访的焦点问题。配偶有外遇的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76.5%,婚外情、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已成为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的“头号杀手”。信访案件中主要涉及过错赔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由于婚外情的取证难度大,导致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实行损害赔偿制度难以真正实现,在离婚时,女方多处于劣势。当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往往采取种种手段把持着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制造假债务等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特别是农村妇女通常经济来源少,同时年龄上也处于比较尴尬的时期,因此面对丈夫有外遇时,往往希望妇联能帮助,使丈夫回头或离婚判决中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还有传统的婚姻模式,结婚时采取男娶女嫁,比较普遍的是结婚时男方提供房屋,个别女方提供部分装修资金和生活资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却无法提供能证明自己财产的足够证据,结果在夫妻离婚后,女方往往出现居住方面的困难。
(二)老年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问题比较突出。妇女人身权益受侵害现象不容忽视。涉及人身权益方面案件,虽然在信访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来访案例中,老年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老年女性在丧偶后与亲生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子女无视老年人财产权益,为将老年人名下的房产占为己有,出现将老年女性赶出家门或因生活琐事在家中殴打老年女性的现象。
(三)民营企业女工遭受待遇歧视现象依然严重。我市民营企业较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因而女职工较多。企业为取得利益化,仍然存在工作时间超时、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等现象。
三、对策或建议
(一)加强普法宣传,改善维权环境。各级妇联组织要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为妇联信访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环境。二是妇联工作人员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以便更好地为上访妇女服务。在接待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妇女的法律意识有所觉醒,但她们仍然对涉及她们利益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所以妇联干部在接待上访过程中应对上访者宣传法律知识。妇联维权干部要做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妇女群众能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大源头参与,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利。通过法制宣传和道德思想教育,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不能唱独角戏,必须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基层组织、群众团体、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共同关注妇女的难点、热点问题,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妇女问题。
(三)动员整合资源,强化维权职能。一是利用基层维权站(点)的工作载体,将巾帼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发挥起来,做到宣传预防为先,教育疏导为主,将村、社区涉及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扼制在初始阶段。二是利用家暴投诉站的工作载体,运用司法力量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进行调解处理,体现司法的威严,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利用受害妇女庇护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载体的作用,让受害妇女受侵害后身有地方住,事有专门人问。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