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看道德经有感(通用7篇)

[参考]看道德经有感(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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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道德经有感【篇1】

?道德经》是一部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的启蒙巨著,拉开了从古至今几千年来人类对自然规律进行探索的序幕。辩证的去看待它,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我们人生的指导是大有裨益的。

老子以他博大精深的见解,以他虚怀若谷的气魄,向世人阐述了怎样为人处事,怎样进行科学管理,怎样修养身心,怎样求知,怎样治国等等,告诉我们无论做任何事情必须遵循大道(即事物的规律),不要有太多的欲望“昔之得一者”古来大凡按规律办事的人,“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天下正。”上天尊重规律可以清澈,大地尊重规律可以安宁,神灵尊重规律可以带来安宁,河流尊重规律可以水满,自然界万事万物尊重规律就可以生生不息,君侯大王尊重规律就可以得到天下。“其致之”推而言之。“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蹶。”说的是天空不清澈就可能会爆裂,大地不安宁就可能会塌陷,神明不显灵就可能会消失,河流没有水就可能枯竭,万事万物不能生长就可能灭亡。追求太多,渴望太多,就会被生活所累;如果沉静无为,包容一切,将会满足和快乐,否则就会招来祸患。

老子的《道德经》,以辨证的哲学方式提出了他对于治国与治人方面的主张。《道德经》的前半部主要论述了治国的方略,后半部主要论述了如何治人。

第一段“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是说作为世界本源的道是可以用语言来形容的,但并不是永恒的。“名可名,非恒名。”说的是可以称呼的名不是恒常的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是说天地刚刚呈现时是没有名的,万事万物逐渐出现时才有了各自的名(但并不永恒)。“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意思是之所以经常在没有欲求时来探究它的奥妙,有的时候探究它的倪端。“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是说有和无这两方面都同出于道却有不同的名称。“同谓之玄”都同样可以被认为深远微妙,难以把握。“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里指的是这种玄而又玄的道是一切奥妙的门径。

开篇,老子以具体而又抽象的“道”引出“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即写出了要认识玄妙的玄,最好便是做到“无欲”。这与他所主张的“清净无为”异曲同工。“无欲”也就是贯穿《道德经》的主要思想。

老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纯真的。而种.种人类丑恶行为,则应当是不合理不完善的社会制度造成人性扭曲的不正常现象。由此,老子坚持去伪存真,保留人性善美而契合自然之道的东西,摒弃所有引起人的贪欲的东西。他的政治思想,在今天看来,似乎是难以理解。他理想社会中的人民,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没有奢侈的物质享受欲望,也没有被各种令人头晕目眩的文化或知识困扰的烦恼。他是一个历史的循环论者。在他的眼里,让人们在一种自由宽松的社会环境中保持人类纯朴天真的精神生活,与自然之道相契合,比物质文明虽然发达,但充满着危机、争斗、谋杀和阴谋的社会制度显然更符合于人类的本性。

他所强调的“无为”,即是顺应自然,其治理社会的效力,显然要比用法令、规章、制度、道德、知识来约束人的社会行为要合理得多,有力得多。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基础涵义。而老子的这种社会理想,又是同他的“道”论密切相关的。

出于对自然法则的深刻悟解,老子把适应于“道”的运动,看作是人类政治制度、社会生活以及道德准则都应该遵循的最高准则。具体体现在他政治思想中的即是他鼓吹的“无为之治”和“不言之教”。所谓“无为之治”并不是无所为,而是强调人的社会行为要顺应自然,适用于“道”的运动。具体地讲,就是要求统治者给老百姓宽松的生活和生产的环境,不强作干预,以顺应自然。老百姓在这种怡然自得的生活环境里,无苛政之苦,无重税之忧,自然会感到这种政策的好处,从而达到了“不言之教”的教化作用。

治国如此,那么治人又该如何呢?要以善,以柔,以刚。

老子《道德经》中所陈的治国与治人思想,其意义之深远,至今仍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现今社会,生活、工作的脚步很快,压力又大,人们的脾气也随着变得焦躁与不安。如果能做到善、柔,必定可以平心静气。心静自然凉,生活、工作的情绪就会舒畅起来,效率也会大大提高。不仅如此,善与柔还可以帮助处理好朋友和同事之间的关系,使变得融洽,心情也会阳光不少。

看道德经有感【篇2】

在学校里,老师总是教育学生要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在学校中,我们要学会自律,班级是我们成长的沃土,老师就是学生成长的沃土。一个良好的班集体能给学生带来一种向上的良好气氛,这样班集体才能健康活泼地成长,有利于学生各方面的发展。

一、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

xx年级学生由于年龄小,自控力差,纪律涣散。我从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入手,利用早读课,班会课学习学校规章制度,提醒学生做好各项工作,并且在课后注意观察学生的行为,根据学生的表现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在日常学习中,时刻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逐渐养成认真听课,认真作业。下课好好休息,讲文明、讲礼貌的好习惯。

二、加强班级管理,培养学生能力。

良好班集体的建设必须依靠活动来实现,活动可以产生凝聚力,密切师生关系,使每个学生发挥主体的积极性,这时进行集体主义教育,往往比单纯说教的困难大得多,集体活动往往更能为学生插上腾飞的翅膀。在本学期中,我主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来发展学生的特长,让他们有不服输的劲头,班上学生都能做到各方面均衡发展。

本学期,我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并结合我班实际,通过各项活动来发挥我们的特长,展示学生各方面的才能,锻炼学生的能力,丰富学生的生活,促使他们形成自主、合作、创新的新一轮特长。如,“三、八”妇女节,我让学生自己做妈妈,让自己的妈妈感觉更幸福。结束了,我把我班的特长发布于班级公告栏里,让家长看看。

三、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

学生是涌动着无限活力的生命体,是教育的起点和归宿。一个没有生命的人是不完整的,虽为教育付出了一些代价却难有真正实现理想的学生。xx年级的学生生物学知识还不够扎实,思维也不够灵活。本学期我在这方面狠下工夫。

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提高认识,不断上进。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帮其树立信心,鼓励他们自己要取得好成绩,要树立自己在全班身上的威信,在班里树立好的榜样,发挥榜样的作用。

这学期,学生思想波动较大,为此,我经常组织学生谈心,教育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发扬奋发拼搏精神,努力学习,关心他们,帮助他们。经常找后进生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情况,把握他们的心理动态

看道德经有感【篇3】

看到新华网发的这尊老子金像,我激动万分!因为我从三岁起就背诵《老子道德经》了。如今我对这本书还是情有独钟、爱不释手。

我一个小小的女孩儿,为什么喜欢洋洋五千字的道德经呢?因为背经诵典,就可以“与经典同行,与圣贤为友”;还因为“与智者同行,你会不同凡响;与高人为伍,你能登上巅峰”。老子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两千五百年前,他写下了道德经。这本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晶。无论是什么人,都可以学习,都可以受益。连鲁迅和爱因斯坦都喜欢道德经呢!这本书里有许多经典名句,经常萦绕在我的耳边,激励我不断前进。

记得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数学考试,我一看卷子,高兴得几乎跳起来!哈哈!太简单了,我准能得一百分!于是,我急急忙忙地答完,也不检查,就得意洋洋地交了卷子。还暗暗地嘲笑同学像蜗牛一样慢。第二天老师说:“大家考得很好,刘恺溪100分……”我伸着长长的脖子,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着急地盼着喊我的名字……徐嘉88分!我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儿,吓得目瞪口呆!我蒙了!这时,我感到老子爷爷贴着我的耳朵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我顿时明白了:要从头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

从那以后,我刻苦地学好每一门功课,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情……三年多下来,我取得了累累硕果:我年年都被评为校、区三好学生,在学校、区、市和全国共得了四十多个奖项和证书,其中有作文全国一等和二等奖,英语青岛市金奖,DV市一等奖,钢琴市银奖并考出了八级……我打心眼儿里感谢老子爷爷!感谢《老子道德经》!是他老人家领着我,是道德经抚育着我,走过了一年又一年,使我懂得了很多很多……使我变得知书达理,心胸开阔,聪慧坚强!

我多么想天天拉着老子爷爷的手,骑着青牛,背诵着他的经典著作,和亿万个“国学热”们一直走啊走,攀啊攀,登上光辉的顶点……

看道德经有感【篇4】

一、要有无限忠诚的党爱。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忠诚于的教育事业不仅要求教师有丰富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强,兢兢业业工作,服从领导,不打折扣,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教育、为服务。

教师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保持先进性。要牢固树立“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指导思想,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教师应自觉坚持用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分析和解决教育问题,端正工作态度,遵守职业道德,把全心全意为服务的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

二、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三、要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和高尚师德。

教师必须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四、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

我们知道,今天的学生无论对知识还是智力,能力,人格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给自己不断充电,消除职业倦怠。由于我校是农村寄宿制小学,学生学业成绩较为薄弱,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是很浓厚,因此,我要在教学工作中,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善教育教学方法。要做一名终身学习型老师,不断学习成为我们成长进步的有效途径。

总之,师德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只有不断学习,努力探索;才能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深化教育改革的今天才能不会落伍。我决心今后更加努力学习,用现代教育思想武装自己,更加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以自己的人生魅力去影响感化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一句话“注重自我学习、自我、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做到老,学到老。”

看道德经有感【篇5】

当人的思想契合了“道”时,人生就会自然地取得胜利,完成人生的圆满。

一、客观契合客观——无为而无不为

《道德经》是讲“道”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就阐明“道”是不时变化的。道大无边无边,浩瀚无比,又处在不时变化之中,一会儿是这个样子,一会儿又是另外一个样子,所以要给它取个名,就是叫“道”这个名字能够,不叫这个名字,叫另外一个名字也能够,说到基本,是“无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无名的“道”,产生了天、地;有了天、地(有名),又由此产生了人和万物。

由于根源的“道”是随时随地都在变化的(连名字都能够变化),所以它产生的天、地、人、万物也是不时变化的,这就请求人要顺应这种变化,即客观要契合客观,因而人就有了客观与客观的问题,人的行为也因而分为两种∶有为与无为。客观上自以为是,不思索客观变化,这就是有为。客观上没有个人想法,而是随客观的变化而变化,即顺应自但是为之,这就是无为。做到无为了,就能无不为。那么,人能否就能做到无为呢?不能。

人是万物之灵,原本也是客观“道”产生的,但是人生来是不契合“道”的,为什么呢?由于人是个矛盾混合体,其中有私心愿望,万物之灵的这个“灵”被私心愿望所限制,并不“灵验”,不能顺应“道”的变化。详细表现就是客观认识里总有个人的一些不自然的东西与客观不相契合。怎样办呢?这就要修道。

修道就是协助人去掉不自然的东西,使人契合客观,使客观支配客观,这样人生坎坷就少,“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即修道修得好的人,做事做人都会变得顺利不祥,所以“道”也就是一种人生,“万事如意修道人”。

那么,修道怎样修呢?就是守静背诵《道德经》。

“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人只要没有私心愿望,才干守静,这样才干体验到“道”的微妙,从而顺应和契合客观的变化。有私心愿望,就不能守静,这样就不能体验到“道”的微妙,即使体验到的,也是有限的,这样人就很难契合客观的变化,人生旅程就会呈现很多不如意的事情。

所以修道就要修德,没有个人想法,事事顺客观,这就是“德”,“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人只要去掉了私心愿望,才干放弃个人想法,而能做到事事顺应客观自然。那么在理想生活中,就可以悲观自由地处事为人,而到达“无不为”。

二、道性换人性,利益最大化

人生离不开利益,那《道德经》是怎样对待利益的获取呢?

经济学理论认同这样一个准绳:人是理性的,人人都会在约束条件下最大化本身的利益。这自身是契合自然的,即契合“道”的。由于“道”的行为特徵就是以最小的资源获取最大的利益,这只需研讨一下各种生物体的内在设计和它们的代谢运转及生物圈的散布就会发现,这种现象比比皆是。但人对最大化本身利益的了解常常是愿望与争斗,这就是人身上最典型的不契合“道”的特徵,即有为的特徵,这在《道德经》的修道体系里叫“人道”(也叫“人性”)。“反者,道之动”。

“道性”就正好相反,是去欲、处下和不争,曰“不争而善胜”。由于人生来就是带著一大堆潜能来到这个世界,潜能发挥的水平深浅决议著生命的质量上下。这些潜能是自然赋予的,人只要契合自然才干最大水平地发挥潜能,同时也就能取得最大化的本身利益。而契合自然就要消弭愿望,就要修德,进步道德程度,所以说提升“道德”是人最大化本身利益的最基本和最有效的行径。

看道德经有感【篇6】

我最早接触老子,是在中学历史课本中,对老子的印象,能够说起初是很模糊的。近期,我局第六届读书会开始了,局领导向我们每一位干部推荐了《道德经》等书,最终有机会认真拜读老子的《道德经》了,那洋洋五千言中的智慧身影,让我如获至宝。随着一页一页的翻看阅读,《道德经》那智慧的灵光在我的眼前一道道地闪现。

想起林语堂曾说过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我觉得任何一个翻阅《道德经》的人最初必须会大笑,然后笑他自我竟然会这样笑,最终会觉得此刻很需要这种学说。至少,这会是大多数人初读老子的反应,我自我就是如此。”的确如此,当我掩卷沉思,《道德经》给于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

老子所著的《道德经》是一部蕴藏着丰富人生哲理的经典著作。千百年来,人们无不从这部人类礼貌史上的智慧宝典中汲取治国安民、修身养性、立人处世的精髓。当今时代,“物质第一”的浪潮无情地冲击着每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人们原有的价值观念逐步失去了重心,大家普遍讲求效率,追求成功,其衡量的尺度变得十分物质化和金钱化。对于一名国家公务员来说,如何去应对物质时代的各种诱惑,全心全意地做好自我的本职工作,我个人以为,就是要按照《道德经》一书中所倡导的独特的人文精神,努力做到:守静处世,清静自省,消除贪念,宽以待人,欢乐学习、欢乐工作、欢乐生活。

一、致虚守静是安于本职工作的根本。

《道德经》十六章云:“致虚极,守静笃。”这句话强调

我一向认为,生活中应少一些浮躁喧嚣,多一些笔墨书香。《道德经》是人类礼貌的精华,它集中体现了真善美的最高标准,是文化史上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山峰。用心品读《道德经》是很美的,而恰恰是这些文字,在失望痛楚处给人以抚慰。读书学习是我生命的自觉,阐释圣典《道德经》,让我能致虚守静、净化心灵,使自我在教育教学的领域内尽心尽职,不断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与成长。

二、读《道德经》后,让我悟出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如文中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就告诉我们,一个人不仅仅要了解别人能战胜别人,更应当了解自我有勇气战胜自我。对待竞争,我们要敢于去迎接挑战,对待失败和不平等我们要报以一种平常心,用适宜的方法去改变或适应,而不去盲目的争鱼死网破。这样有助于保全自我和取得最终的成功,仅有厚积才会勃发。同样,“无为”用在当代待人处世上就是要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所以老子提出的“无为”,不是不做任何事情,而是不做不贴合自然规律的事情。当你不做违反自然和社会规则的事情时,你所做的其它事情就是无所不为,所以无为是一种心境、一种修养,是辩证的。“上善若水”就是这种“无为而为”的辩证极致。

除了“无为”、“虚静”,《道德经》里还有一个朴素的辩证思想,就是尊重宇宙和天地人的规律。在老子的眼里,规律是自然的,变化的,不为人控制的,他提出的唯“知足”,方可长久;唯“寡欲”,方能无咎,也具有现实意义。他认为过分追求“声色货利”必定会带来祸害,仅有充分地尊重规律,坚持按“自然、无为、朴素”的和谐发展规律办事,才能够利用规律来缓解、协调人类社会的诸多矛盾。在第三十九章里,他有一个很鲜明的阐述,就是“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以此类推,天下万物若违背了它的规律,必将受到惩罚。这种辩证法虽不很健全,却具有十分强的科学前瞻性。当前,现代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实用功利主义的过度膨胀,人们往往强调工具、手段的合理性,看重的是物质利益的满足,认为个体的意志高于生命和自然的真,不愿意相信自然的逻辑,而任意地改造自然,享受加工后的变质生活,长远利益受到忽视,结果被自然一次次地还之以颜色,就是一个佐证。

三、爱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践行低碳生活。

站在我们的角度来说,老子所处的时代是刚脱离茹毛饮血的时代,就能对宇宙之中的规律有着如此深刻的认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个有无的论述,可说把世间万物的从生到死,从出现到毁灭剖析得精辟明了。道法自然的见解可说令我们现代人汗颜,几千年前的人就意识到要顺应自然,回归自然,不要去刻意破坏自然。而我们此刻把自我赖以生存的地球搞得千疮百后才猛地发现提出环保的概念,要去保护补救了,其实已起不了太大作用了,一些补救措施是不能有多大成效的。因为失去的东西很多是无可挽回的,灭绝了的物种也就永远的消失了!

四、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定当竭力为国、为民效忠。

天长,地久①。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②,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③,外其身而身存④,非以其无私邪⑤故能成其私。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存在,是因为它们不为了自我的生存而自然地运行着,所以能够长久生存。所以,有道的圣人遇事谦退无争,反而能在众人之中领先;将自我置于度外,反而能保全自身生存。这不正是因为他无私吗所以能成就他的自身。

好的政府,之所以能够长久不息,是因为这是个政府机构运行程序贴合民众的利益,贴合道。政府的公务员不是为了自我的贪欲,性欲,食欲,玩乐,口福,性福,眼福,耳福等享受而当官,不是他们没有这些欲望,而是政府的机构没有这个机会,这些漏洞,让他们去为所欲为。所以好的政府为优秀的品德好的人供给发挥才能的平台,让愚蠢,丑恶,猥琐的人却步。这样的政府往往使公务员将自我的利益甚至生命置之度外,不会出现让领导先走的场面,这样的政府才会生生不息。这不正是这个政府的公务员一丝不苟,无私无畏的行为,才能成就这样的政府生生不息,受到人民的拥护。我觉得做人首先要逐步克服自我的贪念。贪念消失了,自然就不太注重得失和别人对自我的看法,自然也就能够宽以待人。

以上是我读《道德经》的点滴感悟,《道德经》已俨然成为我的良师益友,它给我的心灵开启了一道门,引导我如何清净处世,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一个健康向上的人。读《道德经》吧,它会使你精神不再贫乏,生活不再无聊,人格不再卑下,使人高尚,使人聪慧,使人丰富,使人幸福,使人成为真正的人。

看道德经有感【篇7】

最近的传闻,传统文化将进入中小学课堂。对于四书五经作为选修课或必修课以什么方式进行教学,大家有争议,但一致的看法是读典籍利大于弊。

马云特别推崇传统优秀文化,他常读的是《道德经》。他的工作包里总要放几本书,其他书换得快,唯独一本书一直不换,那就是不带注解的最薄的《道德经》。

马云读《道德经》,不喜欢看别人的注解,而是自己读自己悟。

他读经悟出了真正的完美。20xx年冬奥会开幕式点火仪式,其中一根“冰柱”没有升起,在全球一片骂声中,组委会想了一个纠错方法,让小丑上台“修”冰柱,既挽救了失误,又加了一个小丑表演内容。马云看了说:“我突然明白了老子说的‘大盈若缺’的含义了。如果开幕式没有发生意外,表面上看是完美,但谁会记住这次仪式呢?”他又说:“世上很多事,其实都是这样,一个完美的事物总会有缺,但恰好这缺可以陪衬这完美。”

马云读经读出了智慧。马云说:“从哲学理论的角度讲,创新是无止境的,只是难易的区别罢了。”有一回有人问马云:“银行建立和发展已经这么多年了,该创新的银行都创新了,我们真的还能创新吗?”马云回答说:“音符只有7个,而音乐家有千千万,你怀疑过他们还能写出新歌吗?”

马云读经读出了明理。马云常说,运气是实力的一部分。他解释说:假如有一天淘宝网的总裁和副总裁以及所有的高管同时离职,对于一个想晋职的人来说,是够有机会的了吧,但运气仍不会降到没实力的人身上。

马云读《道德经》,读出了他对世界,对人生的看法,读出了他自己的哲学思维和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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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双城记有感通用7篇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看双城记有感通用7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看双城记有感【篇1】

《双城记》被誉为描述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一样。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一样,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读完后的震撼、愤怒、感动、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感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感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此刻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当有的对于感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梦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期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我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完美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理解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杯具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期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我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向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感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我就能够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能够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能够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终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明白露西在他身边必须能够得到幸福,必须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欢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我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当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先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样样,而是一个人应当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所以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欢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我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完美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梦想化的美。它能够默默的悄无声息,也能够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我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我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本事。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感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我,哪怕这种爱会让自我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应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未来。他明白自我的离去能够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欢乐,也能够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我的本事完成自我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我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感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完美,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一天悲痛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感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感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景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当感到惭愧,是否应当正视自我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当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当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杯具的性格。他太小看自我,能够说是有些自卑,所以放任了自我,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到期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再次感动于狄老的良苦用心,感动于卡顿至死方休的梦、沁人肺腑的情,更感动于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完美,也必将永存!

看双城记有感【篇2】

“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当我在深夜读完这部小说后,我竟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和感动。是的,毫不夸张的说,我的双眼噙着即将崩塌的泪珠。所以,我选择写点什么,以此来平复内心起伏不定的心绪。深夜,一本书,一盏灯,一个人,一阵敲击声。虽然打破了夜的宁静,但却温暖着我的心。

狄更斯的《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作为小说时代的一个大背景,以发生在法国和英国两个国家之间的故事为主线让我们读者真切感受到革命时期的暴动,残忍,罪恶,无情等等。可是,之所以这部《双城记》会轰动世界,并非在于作者用那么多现实的笔触描述了革命时期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而是在这样时代背景下对爱的繁衍与溶解的一种表达。正是对于爱的描述让人在最终不是只剩下对革命者残暴的愤怒和谴责,而是深受爱的洗礼,坚信爱才是永恒。

狄更斯用曼内特一家血浓于水的亲情,罗瑞对曼内特一家的友情,查尔斯达尔内及西德尼卡尔顿对露西曼内特的感情来诠释他的主义——人道主义。

距离看狄更斯的作品最近的一部也是在去年看的那部《雾都孤儿》了,这几天看完《双城记》之后,发现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始终有充满爱的一面,无论他们深陷多么巨大的危机之中,只要你坚持你的善良,就会有拨开云雾见天明的时候。不管是《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忒维斯特还是《双城记》中的饱受摧残的曼内特一家。狄更斯的人道主义充斥在他作品中的字里行间。

《双城记》中的人物很多,各个都很鲜明:被困巴士底狱十八年的老医生曼内特;心地善良,即使在家庭最无助之际也把家收拾的井井有条的露西;不跟贵族同流合污,甘愿放弃自我的贵族身份,来到英格兰过着隐姓埋名生活的达尔内;善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台尔森银行职员罗瑞;嗜酒成性却有着一颗完美的心的卡尔顿;还有忠诚的杰瑞和普洛斯小姐,以及压迫人民,焼杀奸掠的埃佛瑞蒙德侯爵,带着复仇怨恨的德伐日夫人……可是,在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脑中挥之不去的依然是那个放荡不羁,嗜酒成性却又才华横溢,为了心中所爱能够献出自我生命的人——西德尼卡尔顿。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没有之一。

记得早在我们教授讲解《双城记》的时候,她就说过,“在现代估计没有哪个男人能够为了所爱的人甘愿替情敌去死,以此成全喜欢的人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齐”。可是,作品中的卡尔顿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很难用“傻”这个字来解读他。或许放在今日,多少人会指着你的额头骂你傻,如果你是现代版的卡尔顿的话。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却温暖着、感动着无数个跟我一样读过《双城记》的读者。

狄更斯在小说里对卡尔顿的来源没有过多的描述,他就是那么自然而然的出场了,连他的背景都没有做任何交代。“那是一个嗜酒的时代……”而卡尔顿正是一个嗜酒成性的人。他的出场就已经向读者证明了他不仅仅是一个嗜酒、昏沉、颓废不堪的社会唾弃者。相反,他很聪明,有才气,在庭上为斯特莱佛先生出主意帮被告达尔内辩护足以说明他的才学和智慧。只是,他不善钻营,缺乏当时社会必要的精明,因而,总被人利用,自我却默默无闻。所以,在小说中他只是斯特莱佛先生的“豺狗”而非“狮子”。但他有完美的情感,他厌恶这个只注重金钱与成功的社会。他没法改变这个社会,但他也不想被社会所改变。所以,他借酒浇愁,自暴自弃,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给人一种萎靡不振的感觉。

小说中是这样写的:“西德尼卡尔顿是最懒惰最没出息的人,却是斯特莱佛最好的朋友,他俩灌下的酒能够浮起一艘豪华巨轮。”“太阳凄凉的、忧伤的升了起来,照在一个极可悲的人身上。那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施展自我的才能,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我获取幸福。他明明白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我消磨憔悴。”

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的。卡尔顿也是,在他与达尔内在酒吧喝酒时,他说“为露西曼内特干杯”就看出了他对露西产生了微妙的感情。他也曾向露西表白过,即使,在露西内心爱着的人始终是达尔内。他在与露西剖露内心的告白中有这样几句:“我期望你明白你是我灵魂的最终的梦想……可那只是梦,整个儿是个梦,一个没有结果的梦,醒来时还躺在原先的地方,可是我仍期望你明白你曾唤起过我这样的梦。”然后,他便遵从露西的选择,只是偶尔来索霍见曼内特医生一家。他用这种隐忍压抑着自我的情感的方式来对露西报以最衷心的祝福。

卡尔顿并没有因爱生恨,并没有因为露西的拒绝而对曼内特一家无比的憎恨,由此可见肉体和精神的爱恋是有着天差地别。露西漂亮,不仅仅在于她的外表,还在于她内心的善良。卡尔顿喜欢的露西不是肉欲的那种快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善良和美的追求。所以,他选择退出情场角逐。可是在最终,他为了露西一家的幸福而甘愿用掉包计换出达尔内使自我走上断头台,走向死亡,这种利他主义在小说的最终被推向高潮,而卡尔顿的灵魂也在最终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

小说的最终,卡尔顿借圣经说的那句话让人不禁会跟着读出来:“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顿,人虽然死了,但精神不死。卡尔顿死了,但他用个人的生命换回了露西一家的幸福。在卡尔顿上断头台前他说:“我看见了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看见了露西、露西的父亲、善良的老人罗瑞、看见露西怀里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听见他告诉孩子我的故事,声音带着颤抖,带着深情……”

能够说,狄更斯对卡尔顿这一人物塑造上多多少少都有自我的影子。而卡尔顿也是整部作品中最难以理解的人物。

合上了这本厚厚的《双城记》我的脑子并没有因为疲乏而停止转动,相反,我立即找了各种关于《双城记》的读后感,评述论文,头脑中我似乎有一个完整故事性的感觉,但貌似又说不清,道不明。我明白的是,这部作品远没有我所理解的那样浅显。而我也会在某个闲暇的午后再次翻开它——“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看双城记有感【篇3】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体会

《三大师》的解读难度远远超出我的意料,在下笔写狄更斯的时候,觉得对大师太过陌生,仓促下笔简直是一种亵渎,于是下定决心花点时间读一下大师们的主要作品。幸运的是,在成年之后第一次耐下性子读名著,首先选择的就是被称为幽默大师的查尔斯狄更斯。如果要用三言两语来向读者推荐狄更斯的作品,以及介绍鄙人的阅读感受,恐怕是不可能的,毕竟我不像茨威格那样拥有离子切割刀一般的洞察力,也没有他那般严丝合缝、精准无误的表达功力。这里只能先拿他的一部代表作来稍作品读,以致敬意。名著置于任何时代都具有发人深省的力量,而这部被狄更斯视为自己“掌上明珠”的《双城记》更是给当代读者带来了震撼人心的时代演绎。

开篇的名言大概没看过书的人也都能背上几句。毫无疑问,狄更斯写作《双城记》时的全部情绪和思想都包括在这几句话当中。

这是最好的时代。故事发生在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时期,当时的欧洲已经经历了中世纪的黑暗和帝国殖民竞赛的疯狂,西欧经历了启蒙运动、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各国实力都已经超越中东和亚洲的传统帝国,如奥斯曼土耳其、印度和中国,生产力遥遥领先于世界,大航海时代带来的全球贸易红利使得这些西欧国家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利益、欲望、野心、征服,一个可见的光辉前进摆在他们面前,毫无疑问,这是欧洲蛮族后代们所遇到的最具诱惑力的历史时期。

这是最坏的时代。生产力的爆发、资本主义的兴起,虽然带来了财富,但财富只属于1%,同时也带来了极度的压迫和不平等,而这却属于剩下99%的劳苦大众。统治者的腐败、资本家的贪婪、贵族们的残忍,使得法国陷入前所未有的动荡。作品开篇部分那揪心的一幕是这是个残忍时代最真实的写照:侯爵大人的马车横冲直撞,碾死了一个平民的孩子,侯爵问车夫的第一个问题是车轮子有没有坏,然后看了看那个孩子以及此刻痛苦不堪的孩子的父亲,丢下了一枚金币便扬长而去。

这是智慧的年代。经历了科学革命,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第一次由理性代替了迷信,由科学代替了宗教,由法院代替了教廷,男主角查尔斯达尔奈是开篇那位侯爵的侄子,他被这个智慧的年代所启迪,极度厌恶自己的贵族身份以及他叔叔的所作所为,决心放弃自己的地位和家族财产的继承权,并离开法国。民智渐渐开启,底层社会和中产阶级开始向统治者示威,要求得到应得的自由和权利。

这是愚蠢的年代。虽然有法庭,但没有公正和公平可言,腐败、愚昧和专横充斥着整个政府机构。女主角露西的父亲马内特医生因为侯爵和他弟弟(男主角的父亲)要掩盖自己强抢民女、杀害平民的丑恶行径而被陷害,未经审判,入狱十年,出狱之后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患上了严重的精神障碍。好在善良的女主角露西悉心照料,才得以过上正常的生活。男主角查尔斯也因为几个间谍作伪证,差点被冤枉入狱,幸好有女主和男二好西德尼卡顿(因为男主长得跟自己很像所以出手帮忙)作证,才得以胜诉。

这是信仰的时期。人们依旧坚信上帝,依旧坚信人性的善良和爱,查尔斯和露西因爱结合,成为夫妻,在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男二好卡顿也爱着露西,但是对自己的游手好闲、颓废不堪、迷茫堕落十分自知,自卑的而无望的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意,又真心的祝福查尔斯和露西,并成为了他们真正的朋友。查尔斯隐瞒了自己的贵族身份,在伦敦靠着自己的双手养活家人,对美好生活的信仰给予了这家人一段幸福的时光。而在巴黎,大革命的浪潮已经开始,小酒馆(门前就是侯爵装死孩子的地方)老板德法尔日夫妇是雅各宾派的地方首领,他们也拥有的坚定的信仰,正谋划着一次伟大的起义,他们坚信人民终会推翻暴政,受压迫者终将成为国家的主人、法律的制定者、正义的裁决者。

这是怀疑的时期。贵族们纷纷逃离法国,统治者们被时代的洪流淹没,人们不再信仰上帝能拯救灵魂,不再相信法律能拯救公正,他们更愿意相信手中的武器;更愿意相信革命领袖的宣言;更愿意相信巴士底狱的囚犯。马内特医生则陷入了长久的自我怀疑,十年牢狱的后遗症不时复发,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不相信自己的灵魂能最终得到拯救。

这是光明的季节。大革命进入高潮,人民推翻了统治者,革命的浪潮席卷巴黎,德法尔日太太成为镇上革命者的领袖,没来得及逃跑的贵族们纷纷入狱,对形势估计错误的统治者们都人头落地,侯爵来不及处理财产落荒而逃,只留下他的仆人成为他的替罪羊。查尔斯收到来信,决定回去处理家族事务,顺便对自己的身份做个了断,99%的人仿佛看到一片光明的未来近在眼前,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即将徜徉在历史的狂潮之中,为自由呐喊、为民主呐喊、为博爱呐喊。

这是黑暗的季节。查尔斯一进入巴黎就被雅各宾党人抓捕入狱,理由就是他那可耻的贵族身份。封建贵族的压迫是一种黑暗;阶级分隔的绝望是一种黑暗;议会政治的腐败是一种黑暗,可是,混乱、血腥、无序、残忍的革命又何尝不是一种黑暗。查尔斯看到监狱里善良优雅的贵族小姐们向他行贵族礼,殊不知第二天这些美丽的头颅就将经过人民愤怒的审判被一颗颗砍下;他在监狱里一关就是好几年,殊不知孤独焦急的露西此刻已经和他的父亲赶到了巴黎,却迟迟无法将他营救出去;革命者在街头跳起癫狂的舞蹈,他们露出圣洁而可怖的笑容,手牵着手欢快的走向刑场,那闪亮的铡刀每天都要做固定数量的上下运动,却从不管它下面的灵魂究竟是善良还是邪恶。

这是希望之春。新的民族正在萌芽,新的理想正在萌芽,新的世界正在萌芽,而马内特医生也仿佛找到了救赎自己灵魂的方法。苦难教会了他坚强,他凭着自己旧时代冤狱的特殊经历,成为了革命者拥戴的老人,他去监狱为犯人免费行医,顺便不时看望查尔斯,同时计划着如何营救他的女婿。孩子们的无私关怀使他恢复了神智,而此刻,他要用自己的力量为孩子们的幸福和这疯狂的时代抗争。终于,在他的精心安排下,查尔斯成为那一天审判的几十个人中唯一一个无罪的人,当场释放。

这是绝望之冬。正义的力量往往被仇恨所吞噬,革命换来的不是希望,而是无尽的绝望,真正使人类陷入苦难的不是制度、不是法律、不是政客、不是科技,而是亘古不变的丑恶人性。就在查尔斯被释放的当晚,他再次被捕,举报他的正是当地的雅各宾头目德法尔日夫人。在法庭上,德法尔日夫人拿出了马内特医生在坐冤狱时写下的血书,马内特医生在信中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对陷害他的侯爵两兄弟下了诅咒,发誓要让他们以及他们的后代付出代价。于是,这就使得马内特医生同时成了本案的原告,突如其来的审判让他的女婿彻底失去了生的希望。

我们无所不有。我们有从统治者那里夺来的财产和土地,它只属于人民,只要人民愿意甚至可以一把大火烧毁整个国家;我们有和人民站在一起的公正的法官,他必须服从人民,只要人民愿意甚至可以让法官判自己死刑;我们有一座座此刻人满为患的监狱,它是人民的游乐场,只要人民愿意甚至可以不经审判就用绞肉机把他们统统搅碎;我们有无比崇高的理想和觉悟,每个人必须服从革命,只要革命需要,马内特医生和露西小姐就必须大义灭亲,亲手将查尔斯推下地狱。

我们一无所有。美丽的灵魂正在消逝,正义的呐喊早已被浪潮淹没,仇恨蒙蔽了人们的心灵。革命的野火烧毁了房屋,烧毁了监狱,烧毁了宫廷,也烧毁了人心。德法尔日夫人原来竟是那位被侯爵弟弟霸占的女人的妹妹,她的姐姐成为贵族的玩物,他的哥哥为了营救姐姐向侯爵弟弟(查尔斯的父亲)发起决斗,死在了他的剑下,结果他姐姐也被逼疯,最后得病而死。这仇恨埋葬了二十年,此时此刻,报仇的时机来临,这位革命女性要抓住这大快人心的机会斩草除根,她正在谋划更可怕的计划,在查尔斯被处决之后,她就会把露西和他们美丽可爱的女儿也一同送上断头台,没错,现在是她的天下,她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她要用这权力为家人复仇。

我们都在直升天堂。在这绝望的时代,人心的善与恶被一种巨大的张力推到了两极。就在查尔斯要被处决的前一天,西德尼卡顿(我们的英雄,隐藏男一号)找到自己的救赎之路,他用间谍的把柄打通的狱卒,用蒙汗药迷晕了查尔斯,并和他换了身衣服,让间谍将查尔斯送去那辆早已安排好的马车,车里是露西、小露西、马内特医生和他们的朋友,他们用卡顿的处境证明顺利把查尔斯偷渡出了法国。我们的英雄卡顿踏上了死亡的旅途,与他一起面对死亡的还有一位无辜的女孩,女孩认出了他与查尔斯不同,他的英雄行为给了女孩莫大的勇气,仿佛看到一位来自天堂的天使。最后一刻,女孩吻了卡顿,然后铡刀落下,两颗灵魂拥抱在一起升入天堂。

我们都在直下地狱。丧心病狂的德法尔日夫人亲自前往露西的住所捉拿他们,而善良勇敢的英国保姆波西为了给露西小姐争取时间,与她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波用西德法尔夫人日随身携带的枪打死了德法尔日,一个被时代扭曲的灵魂终于下了地狱。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

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

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

这是希望之春;这是绝望之冬!

我们无所不有;我们一无所有!

我们都在直升天堂;我们都在直入地狱!

——《双城记》开篇

故事结束,唏嘘不已,在这动荡是历史画卷下,你看到了怎样的时代?

历史还在继续,人性在历史中循环往复,不禁让我们思考何时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

没错,让人们在作品里看到自己并思考自己,这大概就是文豪们的力量吧。

看双城记有感【篇4】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双城记》开篇的第一句话,也是让我感触颇深的一句话。这部小说让我感受到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伟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结尾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爱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爱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理想。然而卡顿的牺牲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希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己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美好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接受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悲剧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希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直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爱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就可以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可以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可以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它可以默默的悄无声息,也可以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己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能力。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爱情思考。

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最后卡顿看到希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只有那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有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美好,也必将永存!

看双城记有感【篇5】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今天我借了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xx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

英国和法国就是所谓的双城,小说的背景也就是法国__,我是学历史的,关于法国__我是清楚的,联系到小说中,我真想问一下,是真的吗?小说嘛,多半是虚构的,看完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狠毒的得法热夫人,无辜的查尔斯,好得无话可说的西得尼`卡登先生,忠心的女仆人普罗斯小姐,热心肠的贾维斯`劳里先生…

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感动的一个人物。

看双城记有感【篇6】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看双城记有感【篇7】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参考]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通用7篇)


工作总结之家主题栏目为您推荐精选内容:“魔道祖师的读后感”。欢迎您来访问阅读!苏轼曾有诗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在这里,我们推荐作者的作品,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反思和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写呢?工作总结之家为您精心整理了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希望您读后可以留下宝贵的感想。同时,也请您收藏本网页的网址,以便日后更方便地访问。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1

清风一顾溪头,微雨满蘋洲,雪融时,云梦烟泽春波皱。何日又梦回姑苏,在十方重檐之上,袅袅檀香盈袖,一个如初见般缱绻芳华的少年,整抚琴独奏,阳光在少年修长的指间流淌,与琴弦碰撞出的却是一个又一个忧伤。而少年不知的是,在那九瓣莲开的彼岸,那位名唤魏婴的少年,一身黑衣,横笛立洲头,正以笛声相合奏,那少年手执酒杯遥对空席,歪坐榻上醉复醉……合上书,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仿佛约定好了一般,一同出现。

“如当年一般魏无羡笑着叫他了,他也看过去了,从此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了。”在故事里,蓝忘机对魏无羡有意应始于初见时,魏无羡坐在那里,头发随着袖口一道在风中斜斜荡开了去,也荡开了这位楷模少年的心。自那时起,蓝湛便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并坚定地追随它,再到大梵山,从生后披着莫玄羽皮囊的魏无羡,无意间吹出当年蓝忘机唱给他的旋律时,蓝忘机便不在犹豫,冲过去抓住他的手腕,再也不放开了,从那时起,蓝湛便一直陪在了魏无羡的身边,保护他,支持他。

幸好,重生的夷陵老祖如他前世一般潇洒超脱;幸好,魏无羡最终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如此,便是最好。

说了这么多,故事使我最触动的还是一段话:“为遇一人而入红尘,人去我亦去,此身不留尘。″这是蓝氏先祖说的一句话,虽然忘了故事里提到他为何入世,可那一句话总让我记得。

一样的,这故事里没有一个让人恨得起来的角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及自己的过往,前因后果并没有一个所以然,不论是大坏蛋薛洋,还是大反派金光瑶,到最后都有一段话或甚至只有一个句子——就简单的一个句子,就让你恨不起来这个实在找不到他究竟有哪里好的人。薛洋手里握着的那颗糖,用仅剩的四只手指紧紧握住的那颗糖,金光瑶对泽芜君的一句话,真的只有一颗糖和一句话,就让你恨不起来他。

还如宋道长对晓星尘的那一段。

“负霜华,行世路。

一同星尘,除魔歼邪。

「待他醒来,说`对不起,错不在你’。」″

只能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让人不能恨,不论感情是否容易被牵动。却总忍不住的读而在读。总的来说,精彩。

故事总是让人学习到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故事,不少人情世故的道理也藏在里头,接近曲终时,有一段话,是藏色散人对魏无羡说的:“你要记着别人的好,人心里不要装那么多东西,这样才会快活自在。”也正是因为这段话,才成就了以后那个潇洒超脱的夷陵老祖。

许多人得到灵感写了同人文,也有人开始动笔画,开始谱曲,还有人写了赏析,一无所长的我,只是笑笑,却也有点想去学唱"忘羡"了,不过也只是想想,可能也不缺人却唱了吧。

不知待到何时,把书单看完后,再从头读一遍好了,若故事重复,愿蓝湛这次不再犹豫,走过荆棘,定会流血,也定时会遇见玫瑰的。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2

《魔道祖师》是一部我一年前看过的玄幻小说。

在《魔道祖师》里,有的人因迫不得已背叛仙门百家,与之为敌;有的人因情问灵十三载,却等一不归人;有的人因年幼被碾断一根手指就杀人满门,不留活口,却又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义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自挖双眼,最后只剩一缕残魂;有的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是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终是成为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有的人的红线可以紧紧的连在一起,如同铁丝。

盲眼怎把人心看,断指何来红线牵。

各以终得浮世畔,却是独骨寒降霜。

有的人的红线却是至始至终都不会相连。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忘机那十三年间的每次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回应;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父母后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的捏住那早已发黑的饴糖……

我知道了要学会取舍,不要执着于一事。也许会成功,但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成功。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的小说。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3

看到这个名字,也许许多人都会认为,主角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可是,他只不过是一个俏皮少年而已啊。明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仍然人人喊打,背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他,就是魏无羡。

还有一个男主,就是蓝忘机。姑苏蓝氏,名门正派,端方雅正。

故事大概内容:魏无羡父母在幼时双亡,被父母故人云梦江家宗主江枫眠收留,并在江氏修行。与江枫眠之子江澄是很好的兄弟,江厌离,江澄的姐姐,是他的师姐,温柔可人,对他们十分疼爱。后来魏无羡和江澄去姑苏听学,魏无羡结识了喜好清静的聂怀桑,却是把蓝忘机和讲学的蓝启仁得罪个透。姑苏四千家规,魏无羡犯了不少,喝酒,夜游,还有私自斗殴。不过私自斗殴并不怪他,是江厌离未婚夫金子轩对江厌离不满。魏无羡是宁愿自己受伤,也不许别人说自己师姐不好的。便与金子轩打了一架。后来与江澄被接回了江氏。

他们在江氏快乐修行,二人修为都很高,尤其是魏无羡。但这份快乐,被横行的温氏打乱了。但其中温宁,温情等并不坏,只是宗主和温晁,王灵娇坏。江氏几乎被灭门,只剩三个少年少女。江澄也失了金丹失了修为。魏无羡为他剖了金丹,修炼鬼道,变为夷陵老祖,杀了温晁,王灵娇,报了仇。后来仙门百家也屠了温氏,但温宁,温情也死了,温苑被蓝忘机带回蓝家,化名蓝思追。魏无羡将温宁复活炼为鬼将,温宁却失控杀了金子轩。那时金子轩已与江厌离相爱,生下一子——金凌。魏无羡十分愧疚。师姐却也为救他而死。从此,他背上了骂名。江澄变得恨他,他也很愧疚,最终万鬼反噬而死。其实万鬼是杀不了他的,他因愧疚而选择了死。

那时蓝忘机已对他动情,他死的13年,蓝忘机不停寻找他的魂魄。而那时,魏无羡自散魂魄,又哪能寻到呢?江澄其实也不好受,毕竟十几年的兄弟啊。后来莫家庄一个少年献舍,使他复活。他与蓝忘机携手调查莫家庄鬼手主人与杀其真凶。一步步调查,遇见金凌,也发现真凶是金氏宗主金光瑶,鬼手主人是聂怀桑哥哥。

金光瑶最后被聂怀桑算计而死。江澄和金凌也因诸多原因不再恨魏无羡和温宁了。魏无羡和蓝忘机互明对方心意,在一起了。前尘恩怨了,今朝为忘羡。

其实金光瑶并不是很坏,只因他是私生子,便被世人看轻贱。但是心太狠。我不仅喜欢忘羡,还喜欢江澄,金凌,蓝思追。江澄很傲娇,很可爱,奈何命运弄人,亲人只剩金凌。他不再如少年时了,真的很心疼他。金凌也傲娇可爱,有点大小姐,但也英勇俊朗。他也很令人心疼,明明应有最幸福的家,却……蓝思追则是温和少年,有修行天赋。

《魔道祖师》里,许多人都很让人心疼。“姑苏双璧依旧,云梦再无双杰。只愿未来各安好,不再相见。”看到这两句话时,忍不住泪奔。里面死去的江枫眠,江澄之母虞紫鸢,江厌离,金子轩,温氏姐弟,我都希望,他们能回来,这样,也许江澄和魏无羡能如少年时一般,也会很圆满……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4

春天来了,雪融化了。我似乎听到了云梦的欢声笑语,似乎闻到了姑苏的缕缕青烟,似乎感受到了江澄的重情重义……合上书,闭上眼,感受着《魔道祖师》里的场景。

此时此刻,莫家庄出现了一名少年,他就是——仙门百家所说的夷陵老祖魏无羡。魏无羡在莫家庄跟姑苏蓝氏的人对战刀灵的时候,突然遇到了十六年前的.故友——蓝忘机。魏无羡见了,二话不说就逃走了。

魏无羡在大梵山夜猎的时候,遇到他的师弟——江澄,以及他的外甥——金凌。魏无羡见了连忙跑走了,因为他不想让江澄等人知道,夷陵老祖魏无羡又复活了。没有想到,在十六年前自己和蓝忘机,一起封印的舞天女复活了。魏无羡在危极时刻砍下竹子做成了竹笛,没想到却召唤出十六年前的“鬼将军”温宁,蓝忘机听到了吹笛的魏无羡,便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从那以后蓝忘机就没有让人动过魏无羡。

在玄武洞中,魏无羡被烙铁烫伤。十六年后蓝忘机也受魏无羡受过的伤。魏无羡跳崖后,蓝忘机也多次为魏无羡被打。

在义城的路上,晓星尘曾救过薛洋,薛洋虽是坏蛋,但也知道知恩图报。在义城里薛洋一直帮着晓星尘做事。

在魏无羡血洗不夜天城时,因师姐江厌离被杀,才导致魏无羡跳崖。因众人抢阴虎符,才导致了各仙门百家死的死,伤的伤。

蓝忘机受魏无羡受过的伤,中体现了他们的友情深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动不动因为一些小事而吵的不可开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不要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仙门百家抢阴虎符,体现了人的贪婪。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5

《魔道祖师》,其实第一次接触魔道不是潘子钰和翟佳慧的推荐,而是因为一首《在下名叫蓝忘机》好奇去搜了蓝忘机这个人物,然后看了魔道。

在魔道里,有人迫不得已背叛仙门,与之为敌;有人因情而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有人因年幼被碾段一根手指,杀人满门,不留活口,说不留一个活口,就连一条狗命都不留,却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一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被屠白雪阁满门,最后被做成凶尸;有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最终成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终,曲终人不散。

只羡忘羡不羡仙。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湛那三十年间的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答应;仿佛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捏住那颗发黑的饴糖……

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魏无羡了吧,毕竟是男主,但是,一开始喜欢魏无羡的我开始觉得秀妈描述的魏无羡其实……与不是那么好,我开始觉得魏无羡太逞强了,逞强到把江家都害了,觉得魏无羡太不负责任了。也觉得江厌离为什么要叫世上最好的师姐,而不是……世上最好的姐姐……

通过魔道,我知道了要舎取,不要一意孤行。也许会成功,但也许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很大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有一丝的成功几率。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6

江澄认为江家的养育之恩那么重,魏无羡必然是选择江家,但是他又了解魏无羡的“英雄病”,害怕他选温家,为了以防万一,在魏无羡话没说完时就两度欲杀温宁,想绝了这个隐患。谁知没有杀成就算了,魏无羡居然要和决裂!!江澄当时定然认为自己所言句句是为魏无羡好,可魏无羡居然不领情,居然为了一个外人要和江家决裂。可江澄却从没想过,他并没有给魏无羡第二条路走,而魏无羡为的这个外人,救的是他的命,带出的是他父母的遗体。江澄不是想不到,是他不愿想,就和当时会上不愿意为温家人再多说一句话一样。 江澄讨厌温家人,一个是温家姐弟是温家人,他迁怒(心性已经慢慢扭曲),另一个是他认为他们使魏无羡和自己决裂,可江澄却不愿想这一切的发生,他自己有很大一部分责任。魏无羡假决裂时,他捅出了魏无羡的肠子,魏无羡砍伤了他的手臂。两人伤势哪个更致命一眼可以看出,这里面是否有着江澄对魏无羡的怨?至于魏无羡好的比江澄快,别忘了救魏无羡的是温情。 这件事除了对两人关系的影响,最令我心凉的是江澄的行为:恩将仇报!!

一个普通人,可以不关己事高高挂起,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因为能力不足而保不住,却怎么能毫不犹豫的,一点挣扎纠结都没有的向自己的救命恩人下手!!你好歹有个心里挣扎的过程让我相信你对人是有感激之情的吧?!刺向温宁的那两剑,刺凉了魏无羡的心,刺死了江家,也刺死了原来的江澄。家逢巨变,对他的心智成长极为不利,才有前面所说的射日之征后的心态失衡。少时的兄弟,如今已划下巨大的鸿沟。现在的江澄他嫉妒魏无羡,想要怨恨魏无羡不理解自己,但魏无羡是他的亲人,他的家人,他最看重的就是家人,他又不能怨,所以只好去讨厌温家人。他把自己摆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上,只看到他对魏无羡的好(维护魏无羡),却看不到他对魏无羡的伤害(他不信任魏无羡,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能走的路),觉得别人都对不起他,却没有想过他对别人的伤害。曾经那个嘴硬心软,莲花坞覆灭后不乱迁怒别人的江澄已经不在了(射日之征时,江澄和汪叽合作丝毫看不出一丝一毫对汪叽的怨恨,而看看十三年后他居然认为江家覆灭和汪叽有关)。不过此时的江澄还没有变成十三年后的样子。他还有要护的姐姐。

魏无羡与江澄假决裂,魏无羡在外人眼中再也不是江家一员,传言由魏无羡射日之征多厉害变成了魏无羡叛逃。江澄的嫉妒之心稍平,即便两人兄弟之情回不到从前,魏无羡还是自己的家人。夷陵三人相见,江澄提议让魏无羡给金凌取字,可见过去一起的十几年的亲情,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两人之间虽有裂痕,都默契的绕开了冲突点,相聚很是温馨。 后面魏无羡失控使温宁误杀金子轩,显然,不愿怨恨家人,江澄把恨全都放在温宁身上。不夜天江澄和魏无羡见面时,江厌离为魏无羡挡箭死了。江澄压抑的对魏无羡的怨、恨全部爆发,他的亲人除了魏无羡(金凌当时还小,先不算)全死了,而这些人的死又多多少少和魏无羡有关系,再加上他是个情绪化的人和之前压制的对魏无羡的恨加起来,变的看不开。拟订计划成为主力之一,杀上乱葬岗。魏无羡在围剿下受反噬而死。可魏无羡死了他真的就只剩下金凌了。魏无羡死了,他反而接受不了了,藏笛十三年,藏的是他最后一个家人的念想,是过往美好回忆的念想。可能他都不知道他是否真希望魏无羡回来,开始时认为莫玄羽是魏无羡的毫不留情的一鞭可以说是恨了,而后面又有高兴交错。

而当魏无羡回来时,他看到的应该不仅仅是魏无羡还有那原来的美好的过往时光,魏无羡活着代表那些过往的美好回忆并非是一点也不存在了,除了他还有人记得那段日子。但他还是太偏执了,第二次乱葬岗,他还是恨不得杀了温宁,对于魏无羡,也并没有上去帮忙的意思,居然认为蓝湛是江家覆灭的原因之一。迁怒无辜姓温的人,对疑似魏无羡的人的折磨。心性偏的不能再偏了。到后面知道金丹真像后,不能理所当然的恨魏无羡了。却没有想过魏无羡本就不应该被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恨。桃花坞的覆灭是温家,金子轩的死他已经归位温宁头上,姐姐主动救的魏无羡,而不是魏无羡害死的姐姐,而且江澄已经带人杀了魏无羡和金子轩也算是一命抵一命,可他十三年却还恨着魏无羡。 我认为魏无羡的死和江澄有很大关系的,文中有三处提到,一是温宁问魏无羡,魏无羡叉开了话题,二是几个小孩扮演,说了句“你忘了是谁杀了你?”在魏无羡心中扎了根刺。三是金光瑶观音庙说到江澄是围剿的主力之一,魏无羡打断他的话。很明显,魏无羡的死要是和江澄没关系的话,他没必要觉得疼,没必要叉开话题,没必要拿瑶妹最痛恨的娼妓之子来说事。而且,魏无羡死时在销毁阴虎符,自然是没打算死的。

但他的的反噬却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江澄带人杀上来时来了。 对我来说江澄受的苦令人心疼,他的看不开也令人心疼却更可恨。他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看不开当年的决裂,认为都是魏无羡的错,看不开江家人的死,把莲花坞的覆灭,归到魏无羡头上,金子轩的死是魏无羡失控,说是魏无羡很正常,但江厌离是为救魏无羡而死却成了魏无羡害死的。他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把错误都归到别人的头上,对待温宁的恩情一丝感激之情都没有就开始恨,还恨得理直气壮,江澄恨他杀了金子轩,却看不见自己领头带人杀上乱葬岗,杀死了那些无辜的老儒妇孺,那都是温宁的亲人,更别说温宁救他的天大人情,江澄应该早忘了。他看不开,所以抓疑似魏无羡的人,折磨的血肉横飞,就连普通姓温的人都要迁怒,他觉得魏无羡背叛江家,却没看见当时自己因怨恨并没有为温家姐弟发声,做出一点挽回事态的举动,并没有给魏无羡一条可走的路让他走。

他并没有看见他带人杀的不仅仅是温家的无辜人更是之前有恩于他的人的家人,死的这些温家人是他的家人--魏无羡死前放弃所有而维护的,这些人的死让魏无羡前世做的一切成了笑话,而魏无羡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关系,可他都看不见,他觉得只死了温宁和温情怎么够?后来知道温宁没死成,恨不得非要弄死他。江澄已经忘了他的命是谁救的,是谁带出了他父母的遗体,温宁的家人是被谁带头所杀,温情为了谢罪如何了,他只记得,温宁杀了金子轩,温宁必须死,温家那么多条命都比不上死的金子轩。他对魏无羡的恨,迁怒使得金凌错误的认为所有的错都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害的莲花坞家破人亡的人,却看不到温晁那些罪魁祸首。 到后面江澄说出救魏无羡的事时我有惊讶,又觉得只能是这样,因为救魏无羡的那个江澄是射日之征之前的江澄,两个互相维护的好兄弟,不是射日之征后的,已经逐渐扭曲心性与魏无羡渐行渐远的江澄。

经历过惨事的人很多,遭遇令人同情并不等于可以将怒火牵扯到不相干的无辜人身上。十三年后,四大家族之一的江澄(有权势)为了金凌(他外甥)布下400多张傅仙网,不许他人(弱小势力)入内的霸道行为和当年覆灭他们江家的温家(有权势)让无力反抗的众家子弟(弱小势力)必须去教化司接受他幼子(儿子)的教导行径何其相像。用权势来行逼迫之事。不过江澄和金凌的人品比温家好上数倍。 江澄的对他人的冷漠使的他眼中只有自家人,不在乎别人对他的好(看不见温宁救命之恩),十几年后的孤独不是没有原因的。江家要兴盛起来需要的不是魏无羡,而是江澄走出自己的那片小天地,有一个上位者的胸襟。 结尾处的江澄在各种事情说开后,再也没有寄托恨的对象时后面那句“没什么好说的。”却没有同魏无羡说明自己帮他的事。觉得江澄比之前好了不少,但离放得下还需要时间,希望他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吧。 还是那句话,值得同情,可以理解,难以认同

关于魔道祖师的读后感 篇7

看此文缘于一首歌《魔道祖师?半路》,忘机兄的声音绝壁典型性攻音!阿歪的最爱!读这篇文简介及文案的时候,阿歪以为又是一篇扑街老梗,惨死后重生,无非是大开金手指神马的,主角光环罩顶,各种牛叉,一路爽爽爽的打脸复仇文。可能是阿歪最近个看金手指的文实在有点腻歪了!差点因此错过一篇好文!

忍着不弃扫过文案一在强调这是一篇不走寻常路的重生文,心里琢磨,看看还能写出什么呢!于是认真看起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一口气看完后。感觉作者的这篇文写作方式有点独特,倒叙加插叙时间线,从重生后写起,穿插回忆带读者理清故事情节与原委!

年少时期于云深不知处少年们的一段求学,一个性格顽劣跳脱而蔫坏,另一个性格死板沉闷而高冷。一个总是忍不住撩拨调戏另一个!而呆板的少年往往总是被戏弄的火冒三丈而又无可奈何。

江湖是一个从来都不是一个缺少纷争与屠戮的地方,作为修真界的几大世家,向来是强者居之。然若强者不仁,唯我独尊,小人当道,也是徒增杀孽。几大世家惨遭洗劫与屠戮后,群奋起而灭之!昔时少年经历磨难与坎坷终究成长,却因旧事再无法回到从前!

是与非,对与错,一但理念与观点有了分歧,加上执念便会产生罅隙。顽劣少年成了名门正派的围剿对象,后五马分尸惨死!多年后重生归来,重活一世,遇昔日呆板而又沉闷的故人!,一路嬉笑怒骂插科打诨,破破小案件,解解江湖事。调戏调戏高冷男人,忆忆往昔,一个明骚一个闷骚,双向暗恋终成真,得一人相伴而不弃不离,结为道侣,逍遥江湖!好不自在!

事实是看完此文,毫无遗憾。有修真,有灵异。鬼魅魂魄居多,看时会带着好奇心去探究。喜欢作者塑造的魏婴,洒脱率性,一切随心而为,时而天真可爱,时而阴暗腹黑,时而贪旧,时而(永远)顽劣无节操,性格特立独行。让这个角色充满灵气。

最后说下阿歪还喜欢的两个角色,一个是薛洋(垃圾洋),另一个大概就是金光瑶!两个可以说是这文里的大反派boss薛洋虽心狠手辣,无恶不作。但与晓星尘相处的那一段日子,或许才是薛洋最开心的一段时日!对晓星尘的那份执念,大概明白的太晚了!

正与邪的立场与观念终究回是两个人心中的刺。如果文里不曾有阿菁这个角色,或许他们会有不一样的结局!谁说一直让他们活在梦里不是好事呢!

另一个就是金光瑶了!这个人明面上光明磊落,暗地里却杀父杀母杀兄,坏事做尽而不留任何把柄!当得是心事缜密心机深沉心理扭曲至极!却最终败在了一个大智若愚的人手里,不可谓不令人窥叹!但阿歪认为再坏的人都终究会有点感情!

这个人也许对别人有很多不是,可是唯独对一个人心软,那便是这个人人性的一面。

金光瑶与薛洋这两个人真的是两个令人又爱又恨得人,也许成长路上的人性的恶带给他们更多的刺痛与伤害!终究酿成了两个人的悲剧!

归根结底也不过是求爱而不得!又有何错呢!

[参考]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通用7篇


工作总结之家主题阅读推荐:“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

放松身心投入一部影片,才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但是在观看作品时我们内心都会有很多感触,零星的思索需要我们认真的整理成一篇观后感觉需要写一篇观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如何写出相当有创意的作品观后感呢?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特别为你收集的“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篇1】

终于,我可以平静下来,在这样一个清晨,好好地回忆,细细的品味,那属于我的高三奇迹。

想借用班主任的评语,对高三的上学期大致描述:“你懂得胸怀天下却做不到卧薪尝胆,立志异常坚定却难逃现实诱惑,看得见远处的山却看不见脚下的路。有时把执迷不悟叫执着,有时把自我满足当自信,有时自以为是能够拯救别人拯救世界的万能上帝,到头来成了自身都难保的过河泥菩萨。有时是真正弱点百出还不以为意的“伪高手”,有时是地道地荒废机会还自鸣得意的可怜人。”看到这些评语,这些批评,我心里有恐慌,却更迷茫——我究竟该怎样做……

千疮百孔的习惯让我的成绩从高二期末的年级第一跌到了四五十名的位子,不过那时的我依旧自信满满,觉得自己可以东山再起。

这就是高三的前一多半时间,在迷茫与挣扎中看着成绩下滑,看着北大远去……

不得不提的是自主招生,现在想想,那真是一次梦幻般的影响我很久的经历!

凭借高二的成绩我走进了北大自主招生的笔试考场,上午的数学共四个题,交卷时我只做了一点点。若是搁在平时,下午的测试我一定会边做题变懊恼,接着一败涂地。可是这次,不知是哪里来的力量,我暂时忘却了上午的数学卷,一点一点答题,一秒一秒把握。走出考场,我知道自己希望不大,却着实为自己下午的沉着感到欣慰。压线通过笔试,正是对我心态的奖励,从那时起,无论上一科考的怎样,我都能坚强的努力到最后一秒,这或许远比通过考试要重要吧。

接着的面试,我再次走在未名湖畔,呼吸着那让我陶醉的气息,阳光静静地洒在身上……直到后来,我才意识到那未名湖中的滑雪者,博雅塔下的读书人,给了黑暗中的我多么强烈的希望。

戏剧性的是最终我只获得五分的加分,老天开起玩笑怎么这么有意思,寒假的十天,我扔掉了所有的计划,不知所措的呆着,就是呆着什么都不做。做了那么多,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只有五分,值吗?我永远不会忘记许多人听到这“五分”的神态,那是一种听到冷笑话的表情,我只有以笑应对。可我不服,或许,这五分就有用呢;或许,就真的有用呢……

再开学,立刻到了“质检二”。理综的出现让局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化学的优势发挥不出,物理的劣势暴露无遗。200名,我忘不了老师气冲冲地拿着成绩单到宿舍指给我看:“还没这么差过吧!自己好好想想……”刹那间,我感觉自己被压得喘不过气,咬咬牙,下定决心。我扔掉了手机卡,把MP4借给了同学,在枕头下放了三样东西:暑假买的《清华北大不是梦》,在北大自主招生领取的《筑梦北大》,以及北大的一组明信片。趴在床上,难以入梦。一笔一划地将职烨的《花开不败》抄了一遍,希望自己可以像那个为了复旦牺牲一切的小女孩一样……

每天走在路上,眼前总是黑压压的一片,看不到一丝阳光,晚睡早起的生活导致了身体的问题,脑子里总是跟浆糊似的,还不时地干呕。但我不能松懈,该吃药吃药,吃了药还得玩命啊……每天在宿舍“加班”,觉得夜好静啊,只听到自己的心跳。那是一段忘记了开心的日子,也是我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抱着破釜沉舟的勇气我坚持了一个月,结果却是在“一模”时由低谷跌落深渊。570分,283名,按往届的成绩看,这刚够一本。距高考还有54天,我真的想放弃了……有气无力的看着试卷,可怕的是我没有那种“收拾旧山河”的勇气与激情了。

多谢我的朋友,用一张纸,一段话唤起了我内心的希望:“把每天当成终结前的最后礼物,把每道题都当成训练能力的必备武器”“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遥马亡”也“必须为了必须,到耀眼的地方去!”。是啊,还没结束呢,真的,还有可能大逆转。

那是一个见证我内心成长的下午,一个人坐在窗户旁,发声地再一次读了那个坚强的复旦女生留给我们的财富——《花开不败》。日记本上我有力的写着:我可以一落千丈,我偏要一鸣惊人。一天超越六个人,杀进北大。现在看到这些话,仍是很佩服自己当时的勇气,怎么就那么相信奇迹!正如柴静所言吧,失败不是悲剧,放弃才是!

按照正常的情节,我应该成绩回升。可现实终究是现实,“一点五模”年级233名,据复读生说,这样的成绩没戏了。没戏了吧……

那天上完第一节晚自习后出去跑步,发疯一样。回来看到了发下来的化学卷子。看着接近满分的卷子,我对自己笑了笑。接着发现卷子的最后有化学老师的一句话“你还是那个优秀的你!”还有人相信我,老师没有放弃我。一瞬间,我感到莫名的感动。趴在课桌上任眼泪肆意,那是在最黑暗的时候看到的光芒,哭过后的我轻松了不少。不管前面是什么,我都要以最饱满的热情,最昂扬的斗志,最刻苦的精神,最坚韧的毅力,全力以赴!输输输,输到赢为止!

影响很深的是一天在宿舍,隔壁班的一个哥们来聊天。言谈中,我不自觉地流露出沮丧,他送我这样的一句话:高一高二,你一直是在前面,没受过打击。我是一直被打击,从未被_!

一天天重复的日子,通向了“二模”,冲到了年级70名的我却怎样也高兴不起来了。马上要自由复习了,物理60分……向物理老师求助,经验丰富的他告诉我这一阶段物理不太可能有大进步了。老师说的没错,但是不是没有可能啊!我不服,我知道我有多好,走着瞧!

距高考还有19天的时候,我将战场搬到了自习室。那里都是学竞赛未成的战士,我和他们一样,无路可退了!每天都在想着那些分数,语文120,数学140英语140理综275加上5分,够了,到北大了……白日做梦可以,不过要梦得有价值,梦是可以带来动力的!我在桌子上立了一张纸“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像一匹饿狼,不顾一切地发疯一样冲向北大。

“二点五模”时到了年级30名,正如我“一天超越6人的誓言”。谁让你给了我一点希望,我会不留余力!

最后的十天,宿舍只剩我一个人了(他人已经保送或者留级)。那位保送清华的“神人”临走时说:你们会考的很好。“我会的”,我心想。

把三年的东西全缕一遍,心如止水,最后的战役,蓄势待发。

值得一提的是,得知考场上有我的两名好朋友时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大获全胜,不可逆转》。

临走前的晚上,班主任到我宿舍微笑着拍张我肩膀说:“你的成绩呈一个V字,希望高考时你会再回顶峰!”

一切,定格在捧起通知书的时候!672分,加五分,北大我来了!亲吻着手里的宝贝,突然想起我的物理,110分!

这时候我才明白,原来这一年是这么的奇妙。奇迹,就是为了信念牺牲一切!

再回首,我们是不是也发现,牺牲的其实并不是一切,谁说这牺牲不是一种赢得呢,赢得的太多太多,我们每个人都有可以创造奇迹的岁月。

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篇2】

南墙犹可撞,苦难亦可破。“黑云压城”不过是掩饰外强中干的手段。迎难而上后发现原来也不过如此。迎难而上,苦难大而化小。

正如里希特在《长庚星》中所言:“苦难有如乌云,远望去但见墨黑一片;然而,身临其下时,你会发现它不过是灰色而已。”山穷水复又如何,勇于探索后你会发现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苦难,对于90后的我们又有何惧!

废墟湮没了多少人的幸福?灾难的啼哭声在中国上空呼啸,在海地夜空中萦绕进而又在日本岛屿上盘旋。人们一阵恐慌,似乎诺查__斯的语言提早实现,似乎真的已到世界末日。面对如此狼籍我们就此放手吗?新苏州则是对我们最好的回答。当汶川地震、南方雪灾损害了这座文化古城,人们并没有就此止步。愈挫愈勇,迎难而上后发现其实苦难也就是如此,巴掌大的苦难却被人们演绎为世界末日的前兆。迎难而上后我们不会被浮面止住我们前进,不会磨除我们将苦难大而化小,小而化了的锐气与勇气。

迎难而上,其实苦难不是我们的绊脚石,而是我们的垫脚石。即使身体残疾,只要勇往直前,生活是不会给那些勇者常开红灯的。迎难而上后使天生下肢发育不全的约翰·库提斯发现没有双腿又如何?他还不是照样走路,甚至比正常人还要厉害。即使身体残疾,史铁生不也是迎难而上吗?地坛的岁月使他发现:迎难而上后,生命的旅途中虽有红灯,但毕竟是绿灯更多一些。轮椅的苦难并没有止住他前进的脚步,他彰显了自己生时“坐”着,死后“站”着的伟人雄姿。

试问若折翅小天鹅—李月没有迎难而上,她又如何圆梦奥运?若眼盲心不盲的小轩宇没有迎难而上,他又如何在亚运会上一鸣惊人?苦难其实也只是如此,如果众多作家不敢身居其下,那我们思维的穹顶又将会陨落多少颗耀眼的星星呢?

迎难而上后它也只不过是灰色而已。沙漠的狂虐迷蒙了三毛——这个撒哈拉沙漠灵魂的双眼,她没有发现那“外强中干”的虚假气势,最终自了香魂离我们远去。

乱石粗粝,荆丛棘林,只要勇于开拓也只不过是几块石子几株杂草而已。迎难而上,苦难只不过是几多云彩叠加,风一吹即可烟消云散。

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篇3】

“我的幸福生活在前方不远处,向前冲吧,义无反顾!不管道路多艰苦,总可以站在终点,笑望来时的路。”——这是文理分班时,一位好友的赠言。

整个高三我曾无数次在心底把它默念。如今读着,心里依旧会漾起那种亲切的感觉。是的,高三就像那样一条路,沉积着无数欢愉与坎坷、希望与挫折,静静地守候在你人生的路口,等待你去经历,等待你去跋涉。

一年前,我像所有同龄人一样,打点好行装,带着无数希冀与渴望——当然,也有些许茫然与紧张地踏上这条路。我常常告诉自己:虽然这条路会走得很苦、很累,但绝不能让自己麻木,因为我要享受这次“旅行”,不错过这条路上的每一处风景,不辜负自己的十八岁。

怀着这样的“野心”,我虔诚地面对每一次日出,坦然地经历每一次挫折。于是,那些大大小小的考试,那些伏案苦读的夜晚,也成了一种特别的美丽。每一个属于高三的细节,我都自己用心收集,用心品味。渐渐地,在磕磕绊绊中,我慢慢融入了那个“赶路人”的角色,在忙碌中学会充实,在逆境中寻找坦然,在困难里不断超越。也正是在高三的那段日子里我学会了用心感恩与珍惜。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跋涉,在我身边有同学,有老师,有家人……是高三让我觉得生活如此真实而感人。

还记得傍晚时,常和最好的朋友一起爬上教学楼顶层看夕阳,暮色中的个旧美得安详,美得让人心醉。望着万家灯火,好友不由自主地说:“你看那些窗后,不知有多少人和我们一起经历着高三。”我说:“是啊,那每一个屋顶下,都有人在为自己的人生而奋斗。”“我们不也是吗?”好友笑着说。

是的,高三中一个为幸福奋斗的过程。常常,我们匆忙的脚步与急切的心让我们忽视了这一过程本身的意义,而太多地感到压力与不安。其实当你试着静下心来,用心去体味,你会发现:可以奋斗、可以感受,这追求幸福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想到这一点,高三又何尝还是一段人生最值得珍惜的经历啊!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蜕变。

所以,从现在起,做一个幸福的赶路人,用心去体味吧!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面对高三,面对生活,面对脚下的路。你的人生会因为曾经的高三而美丽。

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篇4】

时间在不断流逝,不经意间,我已坐在高三的教室为自己的梦努力了。同学们,我们要把握住这难得的好时光,努力拼搏,张开你的翅膀,飞往梦想的天空吧!

进入高三,心情也变得复杂:有悲伤,悲伤自己浪费了太多美好时光;有欢喜,欢喜自己能在一年的时间里决定人生;也有担心,担心会失败。看到昔日有说有笑的伙伴,离开了我,去创造她的另一种生活,而我,依然坐在教室里。人,真的有很多想法,这一刻的想法难保下一刻不会改变。如今想通了,即使失败了,那又怎样呢,起码曾经努力过,也无悔了。而且,失败是走向成功之门的必经之路啊,没到最后都不晓得谁胜谁负呢!

现在,我的高三生活步上了正轨。既然如此,就不要再空想了,只有努力,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每当想到自己是高三生了,心里斗争就很激烈:时间不多了,我不能让自己的梦想破灭,为了让自己进步,把身边的同学当成切磋的对手,综合他们的优点来弥补我的不足,为高考做好冲刺的准备。忽然之间,发现自己长大了不少,不再是以前那个整天嘻嘻哈哈的女孩了。

此刻坐在高三的教室里,看着同学们埋头学习,听见沙沙的翻书声,偶尔有两三个同学为了不会影响到别人的而细声地讨论着问题。仿佛与外界隔离一样,一心放在学习上。这种学习状态总会让人有一种奋发的力量,我把这种力量当作前进的动力。

其实,能读书是一种幸福,而自己能坐在高三的课堂里为自己的梦奋斗,更是一种幸福。生活赐给我这份幸福,我不能辜负了它。别的邻家孩子早早就因为家里贫穷交不起学费,缀了学,带着不能完成梦想的心去了外地打工。而我拥有了她们渴望的机会,我要加倍努力学习,千万不要松懈。

我感到身边的友谊的可贵,哪天就飞往各自的天空。人生相遇本来就是一份美丽,抛开一切烦恼,把梦留给夜,把泪流给海,为了高三努力!

现在,我只想说:“有多苦都让它一笑而过,因为阳光总在风雨后,让我们带着爱拼的勇气,踏向成功的彼岸。”

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篇5】

高三,虽然是一段辛苦的日子,却也是一段难忘的时光。其中的点点滴滴都值得我们回味和铭记,事实上,它也确实深深地刻在了众多高三过来人的心中,使他们在以后的日子里,甫一提及高三,就有一种暖意,回忆起自己的拼搏、同学间的友情……不由感慨:高三,并不只有学习这件小事儿。

作为一个经历过高三的年轻人,高三那段时光似乎离我还不是那么遥远,对于许许多多的经历过这段奇妙日子的人来说,高三应该都是内心深处一段刻骨铭心、荡气回肠的记忆。

高三是人生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就像生命中的一个十字路口,考上好大学是家长和考生的共同期望。在一定程度上说,高三阶段决定了我人生的走向,所以我对高三这段时光,甚至有一种天堂在左,地狱在右的忐忑感。

在高一高二我都不是一个认真学习的模范学生,当时正处于青春期的我十分厌学,别人在做作业,我却流连于篮球场,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理想。高三到了,我必须加倍努力才能把以前落下的补回来。

之前已经听老师和同学说了高三的艰辛和恐怖,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当高三真正到来的时候,心态比较轻松。退一步说,自己之前两年本来就没学什么,根本没什么好失去的。

既然准备振作起来,就需要开始制订复习计划。首先,我给自己定下一个每日时间安排表。鉴于之前有无数次制订后无法执行的惨痛经历,所以这次的时间表力求符合实际:不过于理想化,将时间安排得过于紧凑而使自己超负荷学习;也不过于轻松,以免浪费弥足珍贵的高考备考时间。总之,可行性和合理性是我考虑的首要因素。

我们班是文科班,女生占绝大多数。女生大多刻苦,只见她们披星戴月地背书、做题,但事倍功半,收效甚微;还有小部分同学截然相反,在面对巨大压力时,一味沉迷于游戏或运动,以此来释放、解脱自己。但这两种方式都不是太好,过犹不及,一时间,我对自己的计划安排感到很得意。

开始的一段时间,自己热情似火,激情高涨,信心百倍,因此每日计划的执行情况很不错。但是,在认真听讲、请教老师,复习收到一定效果之后,之前悠闲自得的生活又开始在我心中涌动,觉得难以长期坚持这种“三点一线”的学习生活。

复习到了一个瓶颈期。像其他同学一样,我也在自己课桌上贴满各式各样用来激励自己的便利贴,然而,望着课桌上和过道上排山倒海的备考书籍,却有种想吐的感觉,那种长时间埋头苦读的压抑气氛也让人难以呼吸。当大家都鏖战于题海中时,我却时常走出教室,到阳台上或操场上呼吸新鲜空气,以舒展疲惫的身体。

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和适应,我终于又回归到时间安排表中。每天按部就班地完成着每项任务,睡觉前再加以总结:回顾自己今天哪些事情没做好,明天还需改进。有时实在太困,只得睡觉,但在梦中依然不自觉地进行着自我反省的环节!

顺理成章地,我的成绩开始稳步提升,这让老师感到十分欣喜并时常对我加以鼓励。由于我的英语一直名列前茅,因此我时常将复习英语的时间“挤”出来,用在文综背诵这些地方,毕竟,背诵对我这个基础本不牢固的人而言,需要耗费比别人更多的时间,有时走在路上都还有知识点不断在我脑海里浮现。就这样,我专心上好每一节课,做好每套试卷,不求数量,但求质量,争取把效率化。

伴随着第一、第二和第三次诊断性考试的结束,黑板上的高考倒计时牌上的数字也变成了0。因为诊断性考试我都考得不错,所以对于高考我十分有信心。

高考那天,班主任微笑着站在考点门口,等待我们的入场和出场,后来老师说我在入场时是最气定神闲的一个。做题时我也一如既往地利用自己毫不紧张的优势,平心静气地完成每一道题,当然其间也遇到了不会做的题目,但我不会花过多的时间和情绪在这些能力范围之外的麻烦上,所以总的来说做得还算比较顺利。

高考结束后,家人都为我感到十分高兴和自豪,祝贺我顺利通过高三的考验。但这也意味着要和朝夕相处、一起奋战高三岁月的同学们分别了,我们一起笑过、哭过、苦过、累过,这些都是足以令我们一辈子铭记的美好时光。毕业聚餐时,老师也和我们一样如释重负,一样的欢笑、追忆,那一刻,我们不再是学校里的师生关系,更多的是朋友友关系。在ktv唱歌的时候,许多同学唱着唱着就哽咽了,甚至失声痛哭起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究到了说再见的时刻,但我一直相信:再见亦有时。

高三,就像一杯味道丰富的咖啡,其中的快乐、痛苦、挣扎、徘徊、失落、疲惫、迷茫、兴奋都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谢谢你。谢谢你让我没有在叛逆的路上沉迷,谢谢你让我发现了自己的潜力,谢谢你的考验让我得到磨练,谢谢你让我踏上未来的征程。

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篇6】

高考结束,所有人都会问你考得好不好,估了多少分,打算上什么大学,但是却没有人问你,这些年累不累。

考试结束之后,心中弥漫的是一种不知名的情绪,高中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就像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再见了,这些年盛放的青春。那一天,当我们离开,一切都回到了我们来时的模样,那些曾经相伴的人,不会再整整齐齐地坐满一整个教室,我们毕业了,在这个奇妙的夏天。

忽然忘记那是怎样一个开始,在三年前的那个九月。仔细的寻找,才发现在时光隧道的那头,站着自己模糊的身影,还有最初见到的同学,最初交到的朋友,最开始的那一份紧张与期盼。所有的最初,定格成了一副记忆中的画,开启了从此往后的故事,如果把每个人的故事都放到一起,这故事长的让我们转了好几个圈,长的让春天路过了夏天。

也许我们的故事很平凡,但对故事的主角来说,永远是难以忘怀的刻骨铭心。

军训时的迷彩服,被汗水湿了一遍又一遍,在回忆中的风雨里飘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我们自己设计的校服、班服,记得最后一次做课间操,全班同学迎着全校学生的目光一起穿着带有同学签名的班服站在那里,现在想起校服成了我们舍不得丢掉又再也无法穿出去的纪念品。

白天,长了又短,短了又长。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从此后只开在记忆中。

你不会了,你再也不会在每一个醒来的清晨,抱怨睡眠太少,日子太长。

你再也不会,和你的死党,天南地北聊着说不完的话。

你再也不会,只记住了别人的外号,却常常忘记他们真实的名字。

你再也不会,抬头仰望夜空,忽然发现人生太过迷茫,美好的青春在被摧残。

你再也不会,看着高考倒计时的数字变魔术、般减少,想象它变成1的样子。

你再也不会,喜欢一个人却不靠近,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遇见最好的他。

现在的我们比自己认为的更容易受伤,比现实的我们更容易承担,所有的现在,没有什么后悔的,都是自己走出来的,就算是走错了,就当人生多走了几步。青春就是这样。无论岁月如何改变,青春都以某种亘古不变的姿势作为存在,在不经意间的时候会提醒你,你的青春在这里。无论世事如何动荡变迁,保持最内心的那份无知、单纯、善良,那才是真正的我们。以前我也想等到毕业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十年再见,但其实过程中很多人早都断了联系。初中的朋友都是见一次少一次,你甚至不知道下一次再见的时间。所有少年相约的承诺在未知命运前都是当下的安慰。高中、大学都是如此。总有一天会明白:有些人,有些事,一时错过,便是一世。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够一个人去成长。我们都曾有过一张天真而忧伤的脸,手握阳光的我们望着遥远。不管时光如何流转,不管浮华虚名如何蒙蔽世人,愿我们永远记住刚走出校门的自己,永远做最真的自己。愿所有遇见过远方的人心有惊雷、声似静湖,愿每一个正在为梦想努力的人最终都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

读后感注意事项

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

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CCTV高考少年观后感【篇7】

在一次马拉松比赛上,大家都在摩拳擦掌。各个选手心中的目标是不一样的。上届的冠军心想,我只要能把自己以前创造的速度提高一分钟就是胜利,毕竟年岁比以前大了,如果记录刷新了,就是胜利。另有一个第一次参加比赛的年轻人,心想:我对自己可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我从来没有参加过马拉松比赛,这次能够跑下来,就很不简单了。跑下全程就是胜利。第三个参加比赛的人,是个病怏怏的老人,他的想法是,我肯定跑不到终点,我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参与就是胜利,跑到哪里算哪里,保重身体是第一位的。大家各就各位时,有一个过路人走到这里,问到:这是干什么?别人告诉他说,马上就要开始一场精彩的马拉松比赛。过路人说,我可以参加吗?组织者说,我们欢迎大家都来参加这项活动。正在这时,发号枪响了,大家像离弦之箭一样冲了出去,过路人也夹在其中。

比赛结束了。大家猜一猜结果如何?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所有的人都达到了自己的目标。前马拉松冠军真的把自己创下的成绩提高了一分钟。那位第一次参赛的年轻人,胜利地跑完了全程。那位身体不佳的老人在跑到三分之一赛程的时候,退出了比赛,但大家也都很钦佩他,因为天气很热,这对他已经很不容易了。那位勇敢的过路人,则得到了这次比赛的冠军,他什么思想负担也没有,只抱定了一个信念,这就是尽自己的潜力。他也创造了本地马拉松比赛的最新纪录。

这个故事没有曲折的情节,结尾也没有任何悬念,但却证明了一个很朴素的道理——你会成为你所期望的那个人。

也许有同学会说,不一定吧?

这当然不是说你只要躺在那里一味空想就可以达成目标,而是要付出艰苦的努力。但第一个要点是你要有志气,要有勇敢的精神,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第二要向那个过路人一样,心无旁骛地全力去跑。

现在回到咱们这个“掌声响起来”的游戏中。毕老师要提醒大家一句,因为你是尽力去鼓掌了,你就把自己在鼓掌这方面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毕老师也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鼓掌才能,姑且这样说吧。在这样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上,在我们每日无数次摩擦的双手之中,居然都蕴含着你我所不知道的潜能,只要你尽全力去做,你就会看到数倍于你的估计的结果出现。关键就在于你是否“竭尽全力”!

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有人让大家在纸的左上角写完预想数字之后,补充说一句:现在开始鼓掌,每个人都尽量和自己写下的数字相符。

估计结果将会怎样?

你可能会说,那我们再也不会鼓出很高的数字,每个人都会和自己写下的数字相差很少。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这就是自我期待的魔力。按照心理学的研究,其实我们的身体我们的内心,一直在倾听着思想和意志的决定,在某种程度上讲,它们既忠诚又愚昧,或者说干脆就是愚忠。为什么这么说呢?人们平日所做的事,有些在意识层面,比如咱们看书说话上台舞蹈,这是受意志支配的。有些就在潜意识层面,比如你并不能控制你胃肠的蠕动,也无法决定你夜间睡眠以后呼吸的频率,身体里都有一套程序自动控制了。这些部门很尽职尽责,虽然不说话,但它们揣测着你的意思,主动地配合着你,赤胆忠心啊!如果你对自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们也会殚精竭力地为此努力,将身心调整到的状态。如果你三心二意的话,它们也就真的懈怠起来,以为这才是为你服务。

以上的道理讲的有点深了,我们就此打住。希望同学们相信自己的潜能,相信自己的价值。因为你的力量,常常比你自己估计的要大得多,就像一块璞玉,不经琢磨,你无法全面地看到它灼目的光辉,然而让它闪光的惟一方法,不是等待,而是打磨。如果你哪一天灰心丧气了,就看看你的这张纸,看看你写在左上角的数字,再看看你写在纸中央的数字。记住,你的潜能就像深藏不露的泉水,如果不去挖掘,你无法知道它究竟能不能成为一条汇入大海的浩瀚河流的源头。

[参考]读《活着》有感读后感通用


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好好活着。我们要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这充满了希望与苦痛并存的人生。不知道你在读完《活着》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急你所急,工作总结之家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活着》有感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

一个充盈着阳光的下午,我坐在图书馆,翻开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活着》,我有很多的朋友推荐我去看一看这本书,说是非常值得一读。但却拖了好久才看这本书。看这本书时,我哭了好几次,久久不能平复,我的心情变得十分复杂。

这本书首先说的是一个青年在乡下一次偶然的机遇让他听一位放牛耕田的老人说他的故事。故事主人公叫做福贵。年轻的时候投生于地主家庭。家庭富裕的他生活过得惬意潇洒,麋乱不羁。可是他却把家里的财产全部赌输了。他的生活变得一贫如洗。他后悔莫及,他痛彻心扉。当他改过自新,准备好好生活的时候,可是因为时代的不停变革,家人一一离去。他送走了父母的离开,送走了妻子的离开。甚至白发人送黑发人,送走了妻子,儿子,孙子的离开。只剩下他和他的一头老牛。他已经老了,这头牛也老的不成样子。他们都还坚强乐观的活着。

看这本书的时候,无数次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这个念头,那就是,他,福贵,他的生活已经如此的艰难,他的处境已经如此的不堪。我甚至可以说他的生活就像是生活在一个房子里,没有一点点光线投进,没有一点点的阳光而言。他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要这么辛苦的活着,究竟又有什么意义。这就回到了小说的开始,作者说的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使你的生活满目疮痍,即使你的生活千疮百孔,即使你的生活没有什么值得留念的,即使你的生活就是你一个人的独角戏,最后只剩下你一个人,你也要努力的活着,这是你自己的生活。你得活着,费劲心机的活着。只有活着。努力活着的本身,就是一种意义。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情,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活着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因为活着,我们可以迎接今天的阳光,因为活着,我们可以感受明天的雨水,因为活着,我们可以看见生命在土壤里不断的开花结果,散发出更加美妙的芬芳。但是,活着的本身也就是一场修行,过程中,我们会遭受各种各样的委屈,面临各种各样的心酸,你会有觉得撑不住的时候,你会有痛彻心扉的感觉,你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借口想要和这个世界告别,但是,你得活着,你只有把人生的这场修行努力学好,才能迸发出更大的意义与精彩。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后我们离开这个世界,也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走。”读到书中的这句话的时候,我感觉非常的无力。对啊,我们来的时候是身不由己,我们走的时候也是身不由己。一切的一切,在时间的面前竟然是这么的仓皇,这么的无力。我感觉自己真的很渺小,很不堪。我们无力承受生活中更大的打击,我们只是游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颗小小的蜉蝣。对啊,生命竟然是这么的无力,这么的无奈。我们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为了证明,我们曾经来过。我们的生活是有意义的。我们要努力活着,去证明我们,我们这个小小的个体,也能够成为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每个人的,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但是我想说,我们活着真的不应该因为任何事物,任何事物与我们活着的本身并没有本身的关联。活着的本身就是一种意义。这本《活着》,让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让我看见了生命的韧性,让我看到了活着本身的伟大意义。这是一本非常值得膜拜和咂摸的书,令人回味无穷。当你读过这本书的时候,再回过头回顾自己的生活,就会发现,活着,真好!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2)

对诺贝尔这个名字,你也许不会感到陌生。但,对这一句话,你是否也曾经听过了呢?

“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对呀!课文中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的诺贝尔先生生前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出各种媒体及物品,甚至全家人都付出了鲜血的代价,他也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他做出了许多贡献,还在他的“寿命之烛”快要熄灭之时也发挥了最后的贡献。他一生没有结婚,把自己的遗产当作奖学金颁发给对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之人,有部分捐给了医学系,让世界的医学教育事业与帮助医院补充设备。

对呀!诺贝尔先生说的“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一句话的确是一个真理啊!回忆过去,在我们的国家是否也有如此作贡献的人呢?

你看!杨利伟叔叔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及贡献的伟人。他驾驶着太空船飞上太空,飞上了太空,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过去的非典时期,一个机智果断的钟南山叔叔在我们惊慌失措时挺身而出,镇定地支持大局,被誉为“抗非典英雄”;平时也有一些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一些人员不怕染上疾病,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诺贝尔先生,杨利伟同志等一些其他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志们,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祖国接班人要向你们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为祖国甚至世界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3)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一本短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同时也是一幕演绎着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而我由于某种机缘巧合得以阅读此书,感触颇深。

《活着》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的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是一个纨绔的子弟,他吃喝嫖娼赌,风流成性。总想着自己能够整个家族,却未付出过实践。直到最后把家产败光了。他们一家的生活由天堂跌入了谷底。不得不变卖家产,最后沦为阶下囚。时间在慢慢流逝。富贵的年龄在不断地增长,他也慢慢的成熟起来,却不得不面对亲人的相继离世。直到最后,他的儿子苦根的死去,他感到十分悲痛,却又感到轻松。因为他在世界上已经没有牵挂了,只剩下一头险些被杀掉了的老黄牛与他为伴。

在富贵的一生中,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多少东西。到最后只剩下了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尽管这样,他最大的爱好还是向别人诉说自己的经历。但,一切伤痛往事都在他口中变得那样的平淡。

同样的。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受繁华,享受着这个世界最好的待遇。而有的人却只能像富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尝尽人间的冷暖而自知,挥洒着血汗,过完这一生。有些人肯定会抱怨,为什么这个社会是这样的不公平,为什么自己不能享有同样的待遇?然而富贵一开始也曾不满,他刚开始什么也弄不明白,甚至连挑个担子都不会。到后来他开始慢慢释怀,并且鼓励自己像庄家人学习。直到最后得到了淡然和释怀。

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经历不了的事情,但他还是坚强的挺了过来,并为之努力的去生活。

《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的过程,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澜,表现了一种面临死亡过程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想延续生命就得更艰难地活着。而有些人却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若没有勇气面临死亡,那就心如静水的活着。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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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4)

《活着》一书的作者是余华。当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激荡不已,感受颇深。

书中讲述了富贵的一生经历的故事。福贵是地主的儿子,娶了一个有钱人的女儿,整天无所事事,就每天进城到赌馆赌钱,终于有一天败光了家业,父亲也因此断气。或许是报应吧,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富贵因母亲病危到城里抓药,却没料到半路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因发高烧变得又聋又哑,母亲也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也因县长夫人危产抽血抽死了;女儿好不容易嫁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因软骨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砸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撑死了。富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手下葬下了代代的灵魂,他也曾颓靡过,也曾迷茫过,也曾把自己淹死在付出了却没有预期回报的痛苦旋涡里,但又奇迹般挺过来了,依然豁达乐观地面对人生。到风蚀残年之时,和着老牛做伴过着。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荡起的波浪。

在神圣的黑夜中走遍大地,热爱人类的痛苦与幸福,人手那些必须人手的,歌唱那些应该歌唱的。太宰治说:我本想这个冬日***的,可我最近拿到了一套鼠灰色细条纹的麻质和服,是适合夏天穿的和服,所以我还是活到夏天吧。当痛苦到达顶点,忍无可忍的最后关卡,那就是他觉醒的时刻。总有些微笑细碎的美好事情使你活下来。可能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和对这人间悲凉却盛大的爱吧。就如蜉蝣朝生死中浪费一丈时间,婵在地底蛰伏十七年,只为惊艳一个夏天。人必须先活着,爱才会有所附丽。

最初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里,是因为不得不走。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不过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以笑的方式哭,以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你自己觉得自己活着,就算身躯湮灭殆尽化作灰烟散去,而唯那高傲灵魂自身的熠熠生辉,依然于长夜中亘古闪亮。

最后,我在这天极痛苦的泪水中摆渡着,却再也找不回了,那所谓生命的起缘。哦!竟然忘记了,在这凡俗雍容的时代,我早已走出了时间的束缚,也好,我自由了。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5)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必须。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6)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7)

收到同学从日本寄来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活着就是为了幸福,这是生活与死亡的唯一区别。”

不是这样的,福贵你要去反驳他,你要从这个世界里找寻生存之地,没有幸福我们仍然要活着。

忘了是多久之前看的碟,有些画面至今记忆犹新。巩俐饰演的家珍用粗布麻衣的真挚去换取身着旗袍的典雅,来获得福贵的不离不弃。葛优饰演的福贵在战争后的九死一生,回到家中拥到妻子儿女的踏实感。想必他是幸福的吧,对未来充满期待,想着逝去的切还来得及救赎,却没想到死亡就这样按部就班地到来,一钱钱地凌迟那颗逐渐老去的心。先是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而后女儿凤霞难产大出血,最后家珍、二喜、外孙苦根……无人幸免。

哦,不对,还有你福贵和那一头“福贵”。

一开始在体育课上看完这本书,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放眼望去,绿草为裳,阳光为佩,交错相应,延伸到视线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天气很好,天空一碧如洗,云好像绣上去的一般,精致轻盈。这个故事的尽头,似乎痛苦而又平淡。

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斥着怀疑和不信、死亡和背叛的世界里,活着原本的面貌就是活着。小人物没有撼动世界的力量,所以活着的每一天都应该活成一场盛大。喜欢豆瓣上一个人的影评:“如果哪一天不堪忍受了,可以学黛玉那样,把过往都烧了,烧出另一个世界。”

爷爷刚离开的那几天,我天天以泪洗面。我不想任何人告诉我生活会变得好,因为处在幸福中的人的安慰显得苍白无力。我一遍谝地读《活着》,一遍遍和福贵比惨。

最终他赢了,我也活过来了。

前两天我和奶奶在那边叠衣服,我忽然对奶奶说:“我梦到爷爷了。”奶奶笑笑:“那他过得好吗?”我说:“好啊,他在梦里没有痛苦,和朋友大口吃酒、賭牌,快活得不得了。”奶奶把衣服蒙在眼睛上,喃喃:“那就好,那就好……”

姜夔有诗:“人间别久不成悲,两处沉吟各自知。”说的是:虽往事已矣,但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转换,加上人事变幻的沧桑,并没有改变伴侣之间的深深眷恋。于余华的“生存和生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读出了它的另一层意思,这一层意思无关风花雪月。

在那一条“再也看不到儿子有庆赤着脚跑来”的田垄上,老人和牛渐行渐远,空旷而又温暖。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8)

那纸醉金迷的城市诱惑了多少清澈如水的眼眸,那人潮暗涌的街头污浊了多少明亮如星的心灵,那炙手可热的名利扰乱了多少坚定不移的方向。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纵然世俗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但能否走下去却是自己的事。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陈述的,活着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在那个世事更替的时代里,福贵由地主到败光家产,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都不能忘记迎接明日的太阳。

世上的人就像各种植物,有的是荒漠仙人掌——艰难求生;有的是沙漠绿洲——今日虽好却不知明天是否就存在;有的是藤蔓——攀附于参天大树;有的是胡杨——孤立于大漠却将种子撒向四方;有的是高山古松——淡然望着脚下的灼灼凡世。人们以各种姿态活着,时而平行,时而相交,然后绽放出不一般的光彩。

福贵的一生起伏跌宕,从富足到穷困潦倒,从玩世不恭到懂得珍惜,他失去后拥有了,又在拥有后失去了。父母亲、家珍、有庆、凤霞、苦根、二喜一一离去,就连患难共渡的春生也受尽苦难。最终,曲尽人已散。他只有和他的记忆、那头与他同名的老牛为伴。黄昏日下,他和他的牛相依,他卖力的吆喝,为了给牛它不是一人的错觉。其实是在给自己一个错觉,家珍、有庆他们还在。

我折服于作者朴实平淡的语言给我内心的震撼力,折服于福贵艰苦的一生,折服于旧中国所经历的那段历史,我折服于那一片黄土上的每一条生命,折服于活着本身的魅力。

尼克·武伊契奇,一个生而无四肢的残疾人,以顽强的意志,特立独行不为世俗的心,创造出一个残疾演说家的奇迹。他是为了活着本身而生活,这么一颗纯粹的心,走出了云雾,拨开了生活的本质——活着不为什么,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

平静下内心,左右看看,你是否有这么一颗单纯的心,是否在生活的枪林弹雨中每一步都为自己而迈,是否看清了活着的真谛?

为了活着本身,俗世不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不会扰乱理性的思绪。生活依旧有着不一样的魅力。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9)

我却赞赏富贵面对打击面对挫折的勇气以及他在生活中勇于改过的精神。富贵的贤惠妻子或许在他人眼里有点儿傻,但是她的坚强却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的。活着有很多的意义,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我们不必去苛求他人与自己趋同。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去追寻自己活着的意义。永远不抛弃,不放弃,珍视生命,创造价值。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而这一次,又让我明白,只要活着!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只要活着,就什么都有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苦难,真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还能抱怨什么?因为那些不幸,足以见证,我们所拥有的,是多么的珍贵而奢侈。也许,幸福,就是靠苦难这么一点点堆积起来的。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生老病死。旦夕祸福。人生无常这个词可能不好,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事实。没人能预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也没人能按想象中的模式给自己的人生画一个圆满的圆。我们能做的,就是虔诚地对待生命,平平静静,从从容容。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0)

初读《活着》对于余华朴实无华的语言并不是很感兴趣,可看着看着却被那富贵那跌宕曲折的人生所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地主家的少爷富贵的悲惨人生。富贵嗜赌成性,败尽家产。父亲被他活活的气死,而他的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自己则被抓去参军。即使到后来一家团聚,可生活的压迫促使母亲去世,儿子友庆因输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因产后流血过多而死,妻子家珍因病离世,女婿因工作意外死去,而外孙苦根也因吃豆豆噎死,唯一剩下的只有一头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读完《活着》不禁令我深思。人为什么要活着?余华给出了答案: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在我看来,活着就是活着,可也要活得有意义。不论你是穷人、富人,是幸福的或是不幸福的,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改变命运,才能感受世界的美好。活着,就要用行动去创造生命的价值,展示生命的意义。

坚持

富贵在参军时经历了九死一生,可他为了活着,旅途艰苦还是坚持回到家乡。面对亲人的相继离去,他也没有轻易地放弃生命,而是坚强的活着。因为他看透了生死,他懂得生命的可贵,不论怎样生命不止,生活仍然要继续。生活有痛苦,有幸福。痛苦的你需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也恶运斗争,才能迎来美好的未来。而幸福的你则要有坚持的精神,不断进步,坚持不懈的追求完美,才能迎来更美好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只因活着才变的更美好。

奉献

富贵的儿子友庆,是个乖巧,善良的孩子。学校带着同学们去医院给县长的妻子输血,友庆也高高兴兴的去了,等待输血是因怕不能输血而着急。他的善良救活了县长的妻子,可他却与世长辞。他用自己的生命救活了一对妻儿,他的无私值得我们的赞颂和学习。友庆虽然死了,可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他的精神永远的活着。

陪伴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不假,一直到最后,富贵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也许正是有了老牛的陪伴,富贵才有活着的勇气。在生活中,天空有鸟儿相伴,花儿有绿叶相依,大海有鱼儿相随。而我们有亲人朋友的陪伴,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才不会显得那么的孤独;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活才更精彩;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命才有意义。

因为活着,我们有了选择美好的权利。也许生活会曲折坎坷,可我们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不懈的努力,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平坦道路。在生活中无私奉献和自私自利并不是本性,我们需要做出选择,自私的你会被世人指责,我想没人愿意如此活着。我们应该懂得奉献,无私的帮助他人,回馈社会。我们的生命中少不了的是陪伴,生活因拥有他人的陪伴而美好,而我们也要学会陪伴他人,给予他人安慰,这样我们的生命才没有遗憾。也许我们的生活中不只这些,但我们所做的事都是为了活得有意义。

活着是为了活着,可要活得有意义。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有希望就能活得有意义。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1)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2)

生和死,是个永恒的话题。《活着》中写道:“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我们最终会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离开。”不知不觉,来了,又离了,一切都是那样的无可奈何,难以掌控。却忘了,生死的界限又哪有那么清晰,我们生着,亦然亡了;我们亡了,亦然生着。蓦然想起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寥寥几字,囊括了多少万物的规律。我想,生和死,也可以用“生死合一”概括吧。

《活着》中的福贵,出生起便如“夏花之绚烂”,活在一个地主家庭。多美好的生啊,但他蹉跎岁月,挥霍无度,贪婪地享受着生而为人的滋味,如一酣甜的美酒,缠绕着舌尖,刺激着每一个味蕾,令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开始狂欢,忘了妻子,忘了父亲,更忘了自己。妻子的千万次呼唤,也未曾把他换起——个喝醉了沉睡的酒鬼,谁又能让他醒来呢?他活着,也死了。

一声霹雳,他猛然惊醒。仰望天空,呵!要变天了。乌云吞噬了大半天空,天空尽头只留下微弱的光芒。寰宇阴森森一片,草木枯萎,唯有他,与那在后匆忙追赶的人群。他败光了所有家产!我想,他的心情是极富杂的,对那声霹雳心存感激,又憎恨无比,又或许想继续品尝美酒,把自己灌醉。无论如何,他不得不活过来。但,太晚了,唯一能做的,便是在这暗淡的世界挣扎。“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原来,现实生活竟是那么不堪一击,他却无能为力。此时的他,是一只蝼蚁,搬着比自己重百倍的磨难,战战兢兢地爬着。前面,是座大山,再前面,还是座大山。生和死的界限,已被渐渐虚化。

可谁又知道,命运无常,造化弄人。这,才刚刚开始。父亲的亡,孙子的生,妻子的逝······生生死死,已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曾抱有希望,至少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身上,现实却把希望的密网一点点扭曲,撕碎。他拼尽全力去重织,已然于事无补。他默默地,安静地承受着生和死,一次次地重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奈和痛楚,不亚于苏轼的“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他虽活着,却经历着死亡的折磨。我想,福贵一定是有过轻生的念头,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抉择,最终选择了活着。因为他明白,“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走过浮华和喧闹,看过生离死别,转头才知道,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永存。

时光的烙印慢慢褪去,或许,福贵淡然了,会默默一笑吧。谁不曾绝望过呢,每个人生来孤独,只是不喜欢失望罢了。

于是的,他和一只也叫福贵的牛,相濡以沫。这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自己,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他用生命的情绪去化解死亡,用死亡去关怀生命。我觉得,他没有对抗了,但又与麻木不同,这是一种信念,一种更高尚的人文情怀——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默默忍受它。

他和牛在田地上耕作着,无论是先前的美酒,还是后来的霹雳,他都不在乎了,只是一个人,默默地。生命,不就是用来感受的吗?他或许在想,生与死如同东方徐徐升起的朝阳和西方断肠的夕阳,日复一日的交替着。朝阳无论阴晴,兀自地悬挂于天空,夕阳无论有多么不舍,也将默默地下坠。看似先有朝阳,再有夕阳。然而我们总会被自己所处角度,双眼蒙骗。哪有什么朝和夕啊?地球每时每刻都在不增不减地默默旋转着——以它那不十分圆的圆。朝和夕,本就是一体,只是形式不同罢了。生和死又何曾不是这样呢?

阳光照射着大地,一人一牛的影子被拉得许长,道不尽这是朝阳的亲吻,还是夕阳的呼唤……

[参考]看神秘岛有感模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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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神秘岛有感 篇1

这个寒假,我重读了凡尔纳的《神秘岛》,这是他写的海洋三部曲之一,也是一本经典名著。看完以后,我由衷的佩服工程师史密斯的勇敢和智慧。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有几个人为了逃离敌人的监禁,在午夜时分偷偷搭乘热气球逃走了。在途中却遭遇了龙卷风,被迫降落在太平洋的一个无人小岛上。那里荒无人烟,危险重重。为了生存,他们走遍了整个小岛,还给岛上的森林河流命名。在岛上,他们还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甚至有凶狠的海盗来偷袭。但是他们毫不畏惧,团结一致,乐观面对,一个个难题也随之迎刃而解。最终他们被过往的船只救出,安全地回到了他们的祖国。

这部科幻探险小说巧妙地把现实和作者的幻想结合在一起,情节精彩,扣人心弦,引人入胜。书中的工程师史密斯学识渊博又是勇敢的化身,是一位很有智慧的人,他就像变魔术一样,利用荒岛上有限的资源,制作出了许多生活用具,比如椅子、陶器还有梯子等等,让人感叹知识的无穷力量。还有神秘的尼摩船长,他在几次危险关头都帮助了这几个落难的人,使他们转危为安。书中的哈伯特虽然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但他热爱学习,在岛上学习了很多动植物知识。

书中的几个主角热爱生活,敢于冒险,在困难面前不屈不挠,把荒岛变成了乐园。他们的乐观主义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回头看看我自己,有时候遇到一点学习或者生活上的难题,就失去了耐心,轻易地想放弃,有时一味地向父母求助,想想真是惭愧。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挫折打击,我们要学习书中的人物精神,勇敢面对困难,不气馁,不灰心,用智慧解决问题。

《神秘岛》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荒岛求生的神奇故事让人百看不厌。

看神秘岛有感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情操。由于从小的熏陶,儿子很喜欢读书。趁着假期,我们又一次来到图书馆,儿子一下子借了4本,休息时,他说:“妈妈,你看这本吧。”当我接过儿子递过来的《神秘岛》,第一次翻开时,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了。

它是科学幻想和冒险小说家凡尔纳笔下的名著。故事叙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他们分别是工程师史密斯、记者斯皮莱、黑人仆人纳布、水手潘克洛夫和少年哈伯特。他们趁着南方人松懈的时候趁机乘气球逃跑。在逃走的途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空前的大风暴,气球也破裂了,他们意外的流落在了太平洋中的一个小岛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他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发挥出聪明才智,利用岛上丰富的资源,改变了这片土地,过上了幸福、丰衣足食的生活。

文中几个遇难者坚强、勇敢、永不放弃,在困难面前从不低头,利用自己的聪明和智慧解决一个又一个困难,他们的行为令人感动。当他们在孤岛没粮食吃的时候,偶然在口袋里找到一粒麦子,他们就像发现了救星一样,又惊又喜,于是小心谨慎的把那唯一的一粒麦子种到地里,经过细心的呵护,最后长出了麦子,直到最后收获了成万斗的麦子,终于吃上了面包。

他们那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竭尽全力克服困难的精神令人敬佩,五个人团结友爱,不离不弃的品质也深深地感染了我。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爱;正是他们的团结一致,才能用岛上的资源造出各种各样的物品,他们才能活下来。而且他们心理承受能力很强,对一切都充满了希望。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学会对生活充满希望,决不放弃,只要坚持到底就会胜利。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是如一片荆棘丛林;所以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也应该沉着冷静,常言道: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像贝多芬,他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还坚持创作,写出了名贯古今的乐曲;像司马迁,在监狱也不放弃写《史记》,最后写成了流传千古的名著......只要我们多动脑,多思考,不屈服,不放弃,用我们的智慧和劳动就会解决困难,创造奇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多道理,如果大家齐心协力,就没有做不到的事;生存很艰难的时候千万别失望,要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成功永远属于坚强勇敢,永不放弃的人。只要努力奋斗,人生一定会更加美好!

看神秘岛有感 篇3

历史造就故事,《神秘岛》是法国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长篇小说,是他著名的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故事讲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个不同职业的北方人被困在南军城,他们用气球逃走时,降落在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上。岛上一无所有,但他们没有绝望,他们互相团结,克服重重困难,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劳动,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作品中的北方人都有一种热爱生活、勇于冒险和团结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拥有了在荒岛上活下去并战胜一切苦难的信心;也正是在这种精神的鼓舞下,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工程师史密斯,他的知识储备真是太厉害了,他知道任何一种物品是怎么样产生的,从而运用到现实中。没有机器,自己造;没有食物,想办法解决……这群流落荒岛的人很多时候需要依靠他的知识解决困难,最终才能建立美好家园的梦想。

看神秘岛有感 篇4

《神秘岛》是法国作家的著名三部曲最后一部,它讲述了一个工程师,一个记者,一个仆人,一个水手,一个少年和一条狗在无人荒岛“林肯岛”的故事,他们聪明机智,用团结的力量生存下去。比起另一部赫赫有名的关于荒岛生活的小说——《鲁滨孙漂流记》——我更喜欢这本书所表达的道理: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甚至不起眼的,但是把力量一个个堆积起来,便成了足以撼动天下的力量。

有些人自命不凡,一辈子单打独斗,不善于与同伴交流,合作,那么他(她)最终会沉入失败的泥潭。正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团体的力量是巨大的,是无限的。一根柱子难以撑起社会的高楼大厦,一朵云彩的天空难免显得空荡,万鸟齐飞才不会迷路,百花齐绽才是春的芬芳。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并不全是一两个人的功劳,正是因为全国人民团结了起来,才能将比自身强大好几倍的敌人打垮。腐败的清政府正是由于闭关锁国,拒绝与他国一起发展、进步,才使得中国受到世界的嘲笑。在与列国的战争发起后,处处碰壁、吃亏,各种不平等条约使今人谈起来都气愤!这只能怪清政府拒绝合作,单独发展。反之,西欧的一些国家联合了起来,发展才如此之快。

我刚和同学们在一起上学的时候,还不太善于交朋友,对身边的同学一点儿也不熟,互相之间总是闹别扭,搞一些活动时总是不如其他班。后来我们融到了一起,懂得了互帮互助,互相协作,成绩起来了,活动上也受到其他班老师的一致好评。

《神秘岛》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协作的力量是人类所拥有的最大财富,是自然界的法则——握在一起的拳头可以击溃一切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