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感读后感6篇

第七感读后感6篇。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第七感读后感6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第七感读后感【篇1】

有一条狗叫花鹰,原先是老猎人艾香宰的,人们都说花鹰身上的阴气很重,会给主人招灾惹祸,于是老猎人想把它卖掉。作者是一位知识青年,不相信迷信,花了十元把花鹰买了回来。他用金竹给花鹰布置了一个漂亮的新“家”,每一天给他好吃的,带它去打猎,心影不离,几天工夫就成了心心相印的好朋友。但是从这以后,作者开始祸事不断。这时作者也开始相信花鹰身上确实裹着一团阴森森的鬼气,于是想把花鹰甩掉。开始作者扔了它,过几天它又回来了。作者很生气,一次次踢开花鹰,甚至踢断它的肋骨,把它踢得伤痕累累,花鹰却忠实地一次又一次地回来。从此,作者看见它每次看到作者都要离他几十米远,不敢靠近。

但有一次,让作者彻底改变了抛弃花鹰的想法。一天作者去游泳,不幸被一条两丈多长的鳄鱼盯上,差一点就进了鳄鱼的嘴里,作者大喊救命,在这千钧一发,万分危急的时刻,死里逃生的花鹰气喘喘的跑来,毫不犹豫的冲下河里,用自我的生命挽救了主人。读到那里,我大哭了一场。它不记得主人当初是怎样伤害了它,而只记住主人是怎样地爱它。努力的回报主人。就连动物都会报答人们而人们为什么不会的不会报答他人,人就像我们学的《七色鹿》那个人一样。

读完了这本书,我心中百感交集,连动物都会感恩,不会记仇,为什么人类就不行?宽容,我门好多人身上此刻欠缺的就是这点,遇到事情会斤斤计较,怀恨在心,我们就应学习宽容的人。

第七感读后感【篇2】

女儿要写一篇《第七条猎狗》此书的读后感,我也因此看起了这本书。随即,便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不觉在灯下细细品味起来。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狼妻》这一小节。此节讲了一位科学家为了做研究写论文,而身披狼皮,深入狼穴所发生的故事。

事发生在某深山中,一天,科学家无意中用捕兽夹夹死了一只大公狼,剥下它的狼皮,而后他发现这只公狼的妻子却是一只快产崽的“孕妇”,而根据研究表明,母狼是无法独自完成产崽和养育后代的任务的。因此,科学家突发奇想,身披剥下来的公狼皮,冒充大公狼,潜入狼穴,去了解狼的生活习性。

黑母狼也是十分聪明的,虽然它从一开始就知道眼前的这只“狼”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杀夫仇人,但是为了生存,为了孩子,它忍辱负重。委屈求全,来得到食物和保护。期间,科学家为母狼一家带去食物,保护它生下三只小狼崽,为它们一家打退了凶恶的金猫,帮助母狼一家安全地渡过了困难时期。最后,黑母狼要向科学家复仇,残忍地将狼嘴伸向科学家的颈窝,可最终,黑母狼还是对自己的仇人网开了一面,并且,还将科学家从一只独眼公狼嘴下救出,看到这里,我不惊唏嘘不已,原来狼也知恩图报,也有感情,也有良知!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小说很有吸引力,引用作者自己的话讲:作品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我觉得书中内容所表达出来的涵义正如作者所说,非常值得一看!

第七感读后感【篇3】

今天,我又读了一篇文章,名叫《第七条猎狗》 ,读完后,我感触颇深。

《第七条猎狗》是我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第七条猎狗》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召盘巴的芭蕉寨老猎人前后养过七条猎狗,但前六条都不是称心如意,唯有第七条最特别。第七条猎狗是在召盘巴六十大寿时,一位连长送给他的,不过那时这条狗还没长大。在他背部金黄色的毛间嵌着两条对称的浅黑花纹,身材有小牛犊那么大,腰肢纤细,十分威武漂亮,所以取名“赤利”,传说中是会飞的刀。

在召盘巴眼里,赤利对他来说十分重要,就算黄金千万两也换不了赤利一条尾巴。

而在一次狩猎中,赤利为保住召盘巴的性命,去和眼镜蛇争斗,没去和野猪对抗,所以,召盘巴搬出煮狗肉的道具,拿着木棒狠狠的砸去,差点砸中赤利,赤利逃出之后,和豺狗结合。当一群豺狗攻击召盘巴时,赤利牺牲了自己,却保住了召盘巴一家人的性命。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在狗中,狗忠实地保护人类,而人类却不去想它们的感受,去想自身的原因。

在社会中还有许多贩毒、砍树、滥杀动物……在这些利己害他的人们,会受到大自然的处罚的。

同学们,归根结底我们不能只为自己着想,而忽略他人的感受。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第七感读后感【篇4】

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了沈石溪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讲了关于三种动物的六个故事。我最喜欢书中暮色这个故事。这是一个关于豺群的故事。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与豺有关的词语,如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豺没有好感,觉得它是一种卑劣无耻的动物。但是读了这本书,我对豺有了全新的认识。豺群是纪律严明的组织,是有团队精神和牺牲精神的一种动物。

故事讲的是一个寒冷的冬天,豺群来到了一座山。它们的肚子空空如也,个个无精打采。它们饿得恨不能吞下一头猪。有一些豺体力不支掉队了。尽管豺王一再要求跟紧队伍,却是无济于事。豺是群居动物,一般以长方形或正方形的队伍前进,一旦分开,危险也就来了。它们的当务之急是找到填饱肚子的东西。最后它们终于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可是猪窝只能进出一只成年野猪,也就是说豺群无法一起进入,单个进入是相当危险的。豺王想到一个引猪出洞的办法,但是却需要一只苦豺来做诱饵。它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它想让它的豺娘做苦豺,可又不忍心,然后决定自己当苦豺。豺娘看出了豺王的心思,在关键时刻撞开豺王,自己做了苦豺。豺娘用自己的身体才把野猪引出洞,豺娘死了,而野猪也被豺群分食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非常地感动,我是哭着看完这个故事的。豺王和豺娘的自我牺牲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在我们的人类社会中,也需要这样的精神。我们应该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希望我们都能从这个故事中得到启示,做一个良好公民。每个人都为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奉献自己的爱心和力量,这样的社会才是一个温暖和谐的大家庭。

第七感读后感【篇5】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但资料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十分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狗叫赤利,是一位军人送他的。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但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样回事呢?原先,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我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说来也巧,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召盘趁机将野猪打死。

就这样,赤利被赶出了家门,过起了吃了上顿愁下顿、吃了这餐没那餐的悲惨生活。半年后,召盘碰到了一群狼,而群狼之首正是赤利。赤利见饥肠辘辘的狼群想吃掉召盘,便不顾一切地与它们撕咬起来。最后,狼全死了,赤利也牺牲了。看到那里你也许会问,这么忠诚的赤利上次为什么不帮主人打野猪,其实,那天打猎时召盘踩破一窝蛇蛋,蛇生气地吐出了红信子,向召盘的颈部直扑过去。等赤利把蛇干掉时,召盘也把野猪消灭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崇洋媚外的亡国奴,他们为了一时苟且偷生,不惜出卖自我的祖国,连一条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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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感读后感(汇集7篇)


通过栏目小编的不断努力,我们终于推出了最新的“第七感读后感”。阅读可以帮助我们清晰地思考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就有了许多新的想法。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够开启人生的思考和探索之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第七感读后感 篇1

许多同学都认为学习是一件苦恼的事,也有许多家长都抱怨自己家的孩子学习不自觉,不努力,总要人催。但是我认为,学习绝对可以成为一件快乐的事儿。

看完这本书后,我得到了很多学习方法,得到了很多“秘诀”。

第一个“秘诀”——写作业不用别人催,不用别人帮,更不要应付作业。有些同学可能会很疑惑的问:“为什么要写作业,可以不写啊!这样免了老师改作业呢,多好啊!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写作业是为了让自己的知识大厦越来越高大,越来越牢固啊!另外,我还把写作业当成超越别人的方法,如果我写的比别人认真、仔细,那我的成绩一定会超过别人的。

第二个”秘诀“——专心致志的听讲。非专责不能以精,无论做什么,只有专一、专心致志,才能精通。学习也是如此。

如果这样做了,我相信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提高的。

第七感读后感 篇2

利用假期的一点时间,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惊险的事也有很多。

它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前后养过七条猎狗,另外六条猎狗都令召盘巴很失望。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赤利另召盘巴觉得很有用。可是在一次捕猎中由于他误会了赤利,差点要杀掉它,最后赤利在老猎人的小孙子的帮助下逃走了。赤利最后躲进了深山。在深山里,赤利竞然成为了豺狗们的首领。大半年过去了,一群豺狗来到召盘巴家门口,攻击者召盘巴的牛和召盘巴,这时,赤利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赤利虽然击败了它们,但自己却受了重伤,消除了老猎人对赤利的误解。

我很喜欢文中的赤利,因为它不顾自己的一切去救自己的主人,不让自己的主人受到任何什么危险。跟一群豹狗搏斗着,最终,赤利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终于保护了自己的主人。

其实人与动物是有情感的,甚至比动物与动物的感情更深,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与世界上的所有动物和平共处。

第七感读后感 篇3

自从前不久,我读了《感恩父母》这本书,《感恩父母》读后感。书中刻画了77个感人至深的亲情故事,这些故事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母爱如佛》《父亲的本能》《摔碎的心》《妈妈》是最令我感动的。书中的每一位父亲,每一位母亲都像自己的爸爸妈妈。母爱是温柔舒心的,父爱是宽大而不显而易见的,但这些爱都是发自肺腑的。《奇迹的名字叫父亲》讲述的是1948年,在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船上,一位父亲带着小女儿,去和美国的妻子会合。刚开始海上风平浪静,有一天早上,男人正在舱里削苹果,船突然剧烈的摇晃,男人摔倒时,刀子扎进胸口,他轻轻得拔出刀子,慢慢得爬起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以后的三天,父亲没有让女儿察觉他的异样,奇迹般的坚持了三天,在把女儿交到妻子手上时,他仰面倒下……

多么伟大的父爱呀,就是这份爱让不可能成为了可能,人唯一可以同死神一搏的东西除了爱还有什么呢?从婴儿的“呱呱“坠地到哺育我们长大成人,父母的.关心和爱护是最博大最无私的,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永远也诉说不完的,吮着母亲的乳汁离开襁褓,揪着父母的心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在甜甜的儿歌声中酣然入睡,在无微不至的关怀中茁壮成长,父母为我们不知花费了多少心血与汗水,编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才使我们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着人生冷暖,享受着生活的快乐。

记得那是二年级寒假的一天,我发了39。8度的高烧,妈妈用尽了方法,我的高烧始终不退,妈妈爸爸非常着急,冒着严寒连夜把我送到南京儿童医院,经过医生地诊断,我被缺诊为急性肺炎,急需住院治疗,妈妈急得直哭。在我住院的一个多星期中,妈妈几乎衣不解带地照顾着我,每晚就趴在我的病床边打几个盹。她瘦了,眼圈熬黑了,但当她看到我一天天的好起来时,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其实妈妈自己的身体也不好,她患有心脏病,但是她为了我的健康成长,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安危,每当想起成长中妈妈为我忘我的付出,泪水就会不自觉地涌出眼眶。生命如同永不停息的沙漏,点点滴滴,亲情与我们同在。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就是父母为你付出的一点一滴,都该好好地报答。让我们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让我们感谢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一切。

在此,祝愿天下的父母爱康,快乐。

第七感读后感 篇4

《第七条猎狗》这书很好看,主要讲了作者自己进入狼、狗、豺的生活,并且与它们亲密接触。表达了作者热爱并赞美动物的感情。“狼”的篇章中,狼狈最有代表性。“狗”的篇章中第七条猎狗最有代表性。

狼和狈都是很勇猛的动物。狈的头脑特别发达,狡猾聪明,但体力很弱。估计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筋疲力尽。二狼呢?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健壮。所以狈趴在狼身上一起行动,狈出谋划策,它们共同实施。这就叫做狼狈为奸。

“第七条猎狗”中,老猎人召盘巴是本书中最不幸的人,精心饲养了六条猎狗,竟然没有中意的猎狗,它们各有各的缺点。就在召盘巴过生日时,连长送给他一条军犬的后代。召盘巴给它起名“赤利”。赤利不愧是军犬的后代,长得又高又大,是条好猎狗。召盘巴非常喜爱,和自己的孙子一样爱。赤利和召盘巴形影不离。赤利帮他打猎,帮他看守牛群。赤利这样敬忠职守还是被召盘巴误会了。一次猎人在打野猪时踩碎了蛇蛋,眼镜蛇要攻击老猎人,吃力岂肯善罢甘休,冲上去咬住蛇的头。召盘巴叫赤利时,它没能立刻冲上去。老猎人不知情,以为赤利背叛了自己,非常伤心,恨得要吃赤利的肉。好在老猎人的孙子救了赤利,从此成了流浪狗。在召盘巴放牛时被一群豺围攻,召盘巴射光所有的箭,生命危在旦夕。危机之时,赤利奋不顾身,英勇地咬死了豺,自己也受了重伤。召盘巴知道自己冤枉了赤利,追悔莫及。

我两天就看完了这本书,很刺激,仿佛身临其境。通过此书我了解了许多动物,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捕猎方式,自己的特点。懂得了再凶猛的动物也有善良、可爱、同情的一面。作者把每种动物的性格,习性描写得非常细腻,值得我们学习!

第七感读后感 篇5

自从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我不仅深深地沉思起来 除夕是多少人都盼望已久的日子,家家都快快乐乐的过着新年,而小女孩呢?只能赤着脚在大街上卖火柴,那又冷又饿的可怜样子使我心如刀绞;我仿佛听到小女孩叫卖火柴的声音,那凄惨的声音犹如利剑穿心,让我为她感到伤心。

天越来越黑,也越来越冷,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卖掉一根火柴,没挣到一分钱,爸爸会打她的。她只能在外面受冻。挨饿,多么可怜的小女孩,擦然一根火柴,也要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来我想她肯定是冷极了,才擦燃了一根火柴暖和暖和自己的小手!你的快乐和幸福只能在幻想中得到。所以,最后你只能跟着奶奶“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那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去了。”

与小女孩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我可以在教室里读书。写字;也可以和同学们尽情的玩耍;也可以得到父母的关爱。每当过年的时候,我和亲人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的时候,放烟花的时候,都会想起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的那一刻,我的眼泪会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我多么希望小女孩能来到我身边,和我一起玩耍,一起写字,一起茁壮成长!

想着想着我突然看到小女孩和她奶奶在大年夜的晚上吃着可口的晚餐,过着愉快的新年

第七感读后感 篇6

“天冷极了,下着雪,又快天黑了,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年夜……”我坐在窗前,深情地朗读着丹麦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安徒生最出色的作品《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学四年级作文,《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这篇著作向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忘记了自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贪婪地看了一遍又一遍。看着,看着,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在阴暗的墙角边,我遇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含泪向我倾诉她的痛苦和不幸,我告诉他,我会使她重获幸福。我们手拉手欢笑着,歌唱着远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被自己的笑声惊醒,我清醒过来,发觉摆在自己面前的仍是那本书,我感到无比得空虚和寂寞。

“在这又冷又黑的晚上,一个光头赤脚的小女孩在街上走着……”我继续朗读着,“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周围死一般的宁静。一个小女孩披散着一头卷曲的'美丽的金发,她衣衫简陋,争着一双惊恐的眼睛,脸和嘴唇冻得发紫冻僵的小手攥着一束火柴,嘴里不断喊着:’谁要火柴……’回答他的只是风雪的呼啸声。看到这里,我的心也凉透了,怎么整个城市会像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她赤着脚在雪中行走,终于找到一个角落坐下来。她不能回家,因为她没赚到一个钱,小学四年级作文《小学四年级作文,《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最后,他嘴角带着微笑,无声无息地冻死了。”

“她们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这既是悲伤的泪,又是欢欣的泪。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历尽了人世沧桑,终于在合家团圆之夜离开了这个黑暗的世界。在她有生之年,她只能拥有美丽的梦,但梦终究是梦,永远不会成为现实……我心中不禁充满了对小女孩的深切同情,也为她摆脱这种黑暗的生活高兴。

读着,读着,去年大年夜的一幕幕历历再现。去年大年夜的晚饭前,我也在读这篇著作。突然,一股烤鸡的香气扑鼻而来,难道安徒生今天也过圣诞节?“书呆子!”爸爸笑着说,“看你,书可以当饭吃?看书看的连年也不要过了?!”他推了我一把,这时我才恍然大悟:今天是年三十了,那香气不正是从饭桌上飘来的吗?那里已经摆上了香喷喷的五香鸭,鲜美可口的西湖醋鱼,还有蛋饺、鱼丸,爸爸还正在做拔丝苹果呢!“快来试试新衣服!”妈妈喊。我试着新衣,望着明亮的灯光,想:这不是那个小女孩所向往的天堂吗?我恨不得立刻插上双翅,一下子飞到她的身边,把她领到我家来,让她和我一起分享这快乐,那时她会感到有多么幸福。但是,她毕竟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不一会儿,我就读完了这篇著作,我觉得很不是滋味,脑海中时时浮现那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影。想想穷孩子在饥寒交迫中生活,对比之下,现在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是多么幸福啊!我衷心感谢伟大的党和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

第七感读后感 篇7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一部流传世界各地的着作,它是以一个小孩的日记方式来写的,虽然每篇的篇幅不长,但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爱”,一个多么闪亮,多么令人钟爱的字眼。人们追求爱,也希望能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美好。我们要完全的拥有它,就必须去充实它,让我们携手,共创出人世间最美好的爱。这本书里也正是想表达这一点。

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我觉得安利柯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天真、活泼、好动,我发现,在他生活的周遭有许多关怀他的好朋友,时常鼓励他,安慰他,所以他才可以顺利成长。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卖炭者与绅士》还有《侠义的行为》这两节。前一节写了一个父亲对他儿子诺皮斯的爱,诺皮斯骂培谛的父亲是个“叫花子”,诺皮斯的父亲知道后,非要诺皮斯向培谛和他父亲道歉,虽然培谛的父亲一再拒绝,可诺皮斯的父亲还是坚持要让诺皮斯道歉。从这里可以知道,诺皮斯的父亲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啊,他用他的爱来熏陶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也变成一个关心别人,不取笑他人的人。

第七天读后感悟


书籍可以让我们静心,在第七天读后感中值得铭记于心的故事情节中,得到了一些感悟时。你知道写第七天读后感的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吗?下面的内容主题为第七天读后感悟,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你整理的。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1)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1000字:

早在2014年5月的时候,作家余华在一次采访中说,他一直有这样一种欲望,将我们生活中看似荒诞其实真实的故事集中写出来,让一位刚刚死去的人进入到另一个世界,让现实世界像倒影一样出现。

余华试图同时塑造死者世界与现实世界,并通过死者来描写现实世界。就是在这种对自我期待的背景之下,新书《第七天》出版了。这是继《兄弟》之后,余华时隔七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第七天》,首页以卷语开头。我一口气坐在桌子面前读完了,并不是说这本书的内容有多精彩绝伦,让人爱不释手。

相比于余华出版的其他书籍而言,这本书稍为逊色,不尽如人意。读起来就像把这些年发生的社会事件,编成这本书,逐一通过另一个世界的人,将真相娓娓道来之嫌。余华作品向来被读者赋予了很高的期待,纵使《第七天》这部新作,一脉相承,但远不及《活着》和《兄弟》厚重,因此颇受争议。

书中把这些年发生大事件,比如弃婴、袭警、卖肾之类的话题,又重新搬到故事情节里面来,给人一种很无里头,看社会调查的感觉,有点残酷,又有点荒诞不经吧。

刚开始翻阅的时候,我以为写得是一个人物故事,通过这个人去揭露社会黑暗之类的书籍,可接二连三的一个又一个人物出现,随之而来的事件,八九不离十,但让人感觉有点泛泛而谈了。不过文章最后杨飞和伍超的对话,触动到了我的内心。

“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都会,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无论怎么样,每个作者写一本书的时候,都赋予了他的思想价值。我们不是他本人,很难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只能说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理解这本书,因此最后对这本书的评价褒贬不一。读后感·说好的人,拍手称攒;说不好的人,有的看完了,有点的只看了几页,就扔回柜子里,不闻不问。但总得来说,余华每次描写父爱,情感拿捏得很好,每次都会被他笔下塑造的父亲,感动得稀里哗啦。

很久都没有看纸质书了,以后会多看纸质书,也会试着去写读后感。因为有些时候看完一本书,强迫自己去回忆书本的内容,会加深我们对这本书的理解,更加深入的去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而不是看完就好了。

最近温度降得很快,很冷,记得添衣保暖啊。然后很想吐槽一句,全长沙人都在等一场雪,我在湖南都等了两年半了,是不是欠我一个解释!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2)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我想我能够明白余华写这本书的寓意,从这些死的人看出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的死亡都很委屈,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金钱和权力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在现实的生活还是在死后的生活。有钱死后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不怕尸体被腐烂,不怕灵魂没有归宿。虽然没有钱死后生活的条件也没有很差,但是随时间的流逝,尸体日月腐烂,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最终的归宿。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3)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会不熟悉,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但陷入骗局自杀,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卖肾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的挟儿子以令警察局等等。死后的世界同样是分等级的。在殡仪馆里,有钱有权者享受vip待遇,普通人只能耐心等待,让领导先烧。没有墓地的亡灵们只能去往死无葬身之地。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亡灵们都带着悔恨或是遗憾,但在这里却抛开了这些,获得了真正的平和安宁,就连生前针锋相对的仇家也在这里结成了不离不弃的伙伴。这个地方让这部小说有了一些温暖的色彩。虽然是一部描写死亡的小说,我却觉得它是余华作品中最温暖的一部。作者似乎想借死无葬身之地告慰枉死者们的灵魂。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4)

用最平淡的语调,去讲诉最残忍的故事。养子卖房替养父治病,养父身患癌症,不忍拖累儿子离家出走,这就像昨天在看到的帖子:“老人身患癌症,要不要倾家荡产去治疗”

评论下有一个高赞的回复说,就算救了,老人终究是要死的,没用的。

可是你小时候生重病,你爸妈也是会倾家荡产给你治病的,那个时候你怎么没想过你以后也是要死的,把你救下来有什么用?替他们自己送终吗?

不是的,中国式家长一辈子为了孩子,自然不舍得小孩的命从自己手中溜走。

人是复杂的,也是残忍的。见识过《维多利亚一号》里拿下父亲呼吸机的女儿,也见识过琼瑶笔下各种卖身葬父的孩子。如果是我,就算明知父母会离开我,我也会倾家荡产去救他们。

不为别的,既然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那我还在等什么?等人真的死了,再假惺惺的去后悔吗?当然,作文最残忍的还是那二十七具漂浮在河里的,医护人员口中的“医疗垃圾”——婴儿的尸体,六个月被强制引产已成型的胎儿,计划生育的牺牲品。

他们就像七八十年代女人身上强制安装的避孕环一样,用最惨烈的死相,替“国家的富强繁荣”铺路。当官的,认为是“医疗垃圾”,不必大惊小怪;寻仇者带着大包小包走进警察局,被警察认为是来上交“贡品”,最终导致九名警察被砍伤,一名被砍死。

所谓的“贡品”,是拿人命的刀刃。砍死的警察的父母,为了儿子“烈士”的名头不断上访,掐着国务院检查暗访的时间,威胁上层人员。上面的人为了息事宁人,花了一百多万请“烈士”的父母公款旅游吃喝玩乐。烈不烈士已经不重要的,儿子的死,足够让父母过上“好日子”了。

整篇小说读下来,感觉有一把很钝的到在刺着我的食指,一下子扎下去不是很痛,可是一下又一下的,慢慢的,十指连心的痛楚就上来了。

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5)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这是余华在《第七天》一书中的最后收尾,字里行间透露出了嘲讽与悲哀。

《第七天》是一篇比《活着》更艰难的文章,是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像是在挑衅社会的底线,余华用他最锐利的武器——笔,再加上毫不掩饰的嘲讽,划开了当下那些看似光鲜实则腐烂的皮囊。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的长篇小说,他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做垃圾处理,冤假错案,刑讯逼供等等,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浑身发冷,也许是被作者冷峻的笔触所感染,以至于合上书时,还是久久不能自己。我不知道余华在写这本书时是不是也怀着这种情感。大都人都说《第七天》太过黑暗,把社会剖析的太过透彻,但这正是小说的意义啊,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最深刻的文章。有人说余华给这本书取名为《第七天》参照的是中国人死后的头七,他的这本书和其它的几部经典长篇小说相比,不足之处显而易见,但我却认为,这本书里说发生的故事却最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大部分事件我们甚至见怪不怪。

生不所致,死所长思。这本书连接了生前和死后的世界,我们用生前的视角去写死后的世界,死后的世界里依然有金钱权力的划分,但从中也有喜悦的分享,为寻见亲人永聚而喜,为死后世界清明和善不再污浊而喜,为得知真相不再误解懵懂而喜。也许社会有种种不公,种种不如意,但生活中总会有阳光温暖我们。

文章用杨飞在人间最后七天的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加入了太多太多有政治暗喻的事件,但如果余华只是写这些事件就结束,那余华便不是余华了,除了这些事件以外,他还写出了这本书得到的提升的关键——人性。而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便是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荒诞不经,冷酷残忍世界里存在的希望——爱。“我”是父亲在铁路上捡到的弃婴,却让父亲为了“我”而抛弃婚姻和自己的后半辈子去扶养“我”长大,“我”的妻子在现实世界里弃“我”而去,却在死后只承认“我”是她的唯一的丈夫,洗发妹并不是真的想要跳楼,她的男友为了给她一个好的墓地而去卖了自己的肾,小餐馆的老板听说了“我”父亲的故事而每次点餐时都多送一个果盘。这一个个的故事,都写出了我们的良心,所以这社会并不是只有黑暗,还有温暖和爱。

《第七天》展示了一个弱肉强食不公平的七天,也写出了乌托邦式的向往生活的七天,余华用大半本书构造了一个人道和平欢乐美满的世界。书很容易看完,合上书,我们开始向往另一个世界,那里人人死而平等——那是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6)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7)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读后感悟(篇8)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把《第七天》这本书看完,就让人想起狄更斯的那句名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合上书,才发现那封面上的字“书中描写的荒诞比起现实的荒诞”……也许世界就是这样。

放下手中的书,转身望向窗户,放松一下紧绷的思维,解放自己的自由,烈日将大地照得刺眼,树在无意中留下晃动的阴影。我面对着太阳,在思索我的世界—对自己灵魂的问询,不经意想起山坡上的小坟堆,那里埋葬着我的亲人,它的渺小,让人不会去注意,只有几块红砖砌成的小屋,冥冥中,告诉我们她在这里安息,我在那里曾徘徊过,在这片树林中曾穿行过,我独自在坟堆前驻足,在这里忘却了伙伴的约定这是两个灵魂驻足的地方,但只有一个灵魂永远在这里停留。

又回头琢磨,觉得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但死去的世界里,也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无论外面的世界怎样,这里永远是春天。也许热和寒只是一线之差,生和死也只是一界相隔,我低下头摸索般的打开窗户,又被外面的乌烟瘴气,被迫般的

关上了。再次打量桌上的书,这才悟得书中的世界—我们在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摩天大厦间迷失了自己,我们的目光也在形形色色的玻璃幕墙中,变得干涩、贫乏,内心是缭乱的,浓雾锁住了这个城市的容貌,这个城市失去了白昼和黑夜,失去了早晨和晚上。但我们永远向往着幸福,在这里谋生,苦尽甘来。驱逐,去了那片“死无葬身之地”……在那里,去等待下一次的“重生”,去逃离那黑暗的时代。

一个人的灵魂孤独的安息在这儿,它眺望着远处的美好—那个在冰冷的世界构建的暖巢—死无葬身之地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猎狗读后感


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在阅读作品的时候不能走马观花,需要认真品读才能得出感悟。 阅读时要记录下来主旨,这样可以回想起读书时的感受,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您整理的“第七猎狗读后感”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希望您觉得本文有价值!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1)

篇一:《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暑假里,我看了许多沈石溪写的书,让我最难忘的就是《第七条猎狗》,所以我要写《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赤利的狗和一个老猎人。那个老猎人过去养了六条狗。第一条腿太短了;第二只五岁就像一头猪;第三只笨头笨脑的;第四只是母的,被一只公狗给拐走了;第五只满身疥疮;第六只踩到了猎人的陷阱。直到她生日的时候,又得到了一只狗,取名叫赤利,这只狗本来深受老猎人的喜爱,但是再一次打猎中,赤利为了消灭身后的水蛇,让主人独自狩猎野猪,回到家后,不知情的老猎人把赤利拴在槟榔树下,拿起棍子,往赤利身上打去,这时,老猎人的孙子跑了出来再爷爷不注意的时候,解开了绳子,放走了赤利,过了几年后,赤利在大黑山遇见了老猎人,看见他被一群野豺狗围住,赤利就冲了上去,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老猎人与他孙子。

读完后,我觉得赤利不计前嫌,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从中我也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不要随便下定论;二是要不记前嫌,和平相处;三是要乐于帮助他人。

篇二: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第七条猎狗》是动物**大王沈石溪的著作。这部书主要描写了人与动物之间奇迹般的故事,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部书不是只是描写狗,而是狼、狗和豺,三面动物的描写。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是书中《第七条猎狗》这个故事。

故事里主人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主人公叫来盘巴留下的狗来打猎。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

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是在森林里抓野猪时,它突然跑进草丛,叫盘巴把它赶走。此后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

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懂得感恩、自给自足,它不顾主人的厌恶、不公、不顾一切地拯救,更不用说我们人类了。沈石溪讲述的动物故事,

显然是别有深意。他曾说过:“动物**的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道德的束缚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现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达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世界不仅是人,也是动物,我们应该与动物和平共处

篇三:《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和爸爸读了一本书:第七条狗。的

忠诚、善良和勇敢是猎犬的本质。猎犬是猎人的声音。在这个故事,主角叫酒吧已经提出七只狗,但前六个是如此不满意,只有第七个猎犬,随着猎人走了一个奇怪的经验。

的主角叫狗子离开狗去狩猎。猎犬在狩猎和狩猎中拼命战斗,从不排斥捕获的猎物。是这样的猎犬,但在飞溅的节日被呼吁追求。

原因是,当野猪在森林里时,它突然进入混乱的草地,抓住它,在空中奔跑。从那以后,它成为了狼的首领,但在马的保护下它仍然是秘密的。一只狼被小偷包围了。在关键时刻,它向前移动,击退了狼。赵必贝哭了,狗又回到鲁莽的一边。

我们看到这里,第七条狗会是忠诚的狗吗?事实上,它也有它的困难:在野猪,他不小心踩在眼镜蛇,蛇是他的愤怒,迅速冲到磁盘,只有几步之遥,它被抢到了蛇通常,狗不敢和蛇,但今天,它不知道在**的原因,也许救了主人渴望,绝望,蛇打架,最后蛇杀了。

但此时,赵潘芭也杀了野猪,还逃了出来。他不忠诚,吃东西。的

这时,我被红色的忠诚感动了。狗会知道报纸是自给自足的。它忽视了对业主的蔑视、不公正和不顾一切的保护,更不用说我们的人民了。沉世茜曾说过:

动物最有可能刺穿人类文化的外壳,道德约束和公民社会的虚伪。它告诉我们一个事实:世界不仅是人,也是动物。我们与动物和平共处。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2)

英国作家尤安.艾肯曾经说过:“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从小到大,我已经结识了无数个“良师益友”和心灵港湾。但我觉得其中最深的是沈石溪叔叔写的**。 今天我又读了沈石溪伯伯写的《第七条猎狗》。

主要讲述芭蕉村老猎人召板巴的故事。在遇到猎犬辣椒之前,他已经先后养了六只猎犬。可是,从来没碰到过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所以他格外宠爱这只“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的猎狗。直到有一次,召盘巴打猎时被野猪袭击。赤利不但不帮他打野猪,还跑到草地上。

这使召盘巴十分恼火,下定了决心,想要杀了赤利。可,召盘巴不知道的是,在他与野猪大战时,赤利正与一条想要伤害他的毒蛇搏斗着。幸运的是,赤利逃过了这一劫。

半年后,老猎人遭到了豺狗的袭击,眼看召盘巴就要遭遇性命之忧,赤利跑了出来,用自己的性命保全了召盘巴…… 读完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我既埋怨召盘巴的冲动,又不理解赤利为什么在知道自己的主人想要杀自己的情况下,还是在最后的生死关头牺牲自己,保全主人?直到读了几遍后,我才明白:

狗是忠诚、护主、机警的。无论主人如何对待它,它只记得主人的好,它的心是纯记得,它不知道什么是仇恨和仇恨,它只记得永远跟随主人。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3)

今年寒假,我看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第七条猎狗》,因为文章里讲到了许多动物朋友,所以特别吸引我的眼球。

文章主要讨论:作者和他的动物朋友有各种各样的冒险经历。他和他的队友们去了狼窝探索谜团,目睹了野兽之间的大**。他将把一些被猎人打伤的小动物从困境中拯救出来并**它们。

生命是残酷的,但也是顽强的。动物并非只为人类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也有自己的生存圈。动物们一生要经历各种生死存亡的搏斗,才能活下来。

这对它们来说并不容易,需要智慧、信心和勇气。看着这本书,听听作者讲述的一个个故事,我仿佛走进了西双版纳的丛林,看到了狮虎搏斗的精彩场面,看到了牛的憨厚、猴的机敏、山豹的勇敢、孔雀的美丽、双角犀鸟的贤惠。作者还在书中建立了狼、狗、豺三种动物的档案,仔细地讲述了他们的动物学分类、地域分布、自然界的位置、行为特征、趣闻逸事。

这也让我增长了不少关于动物的知识。

听了我的介绍后,你一定对这本书有了初步的了解。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动物也有感情。

只要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我们就会成为好朋友。无论什么动物,生命的价值都是平等的。动物的生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生命是宝贵的。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非常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犬叫切利。是一个士兵寄给他的。

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可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巧合的时,在这个关键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叫牌趁机杀死了野猪。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4)

读了《第七条猎狗》,我被故事中的猎狗“赤利”给感动了: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读后感《《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当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它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这本书还交给我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我们要爱护动物,因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5)

猎狗是猎人最忠诚的朋友,猎人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就像骑兵没有一匹好马一样,失去了力量。

召盘巴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猎人,他前后养过六条猎狗,可是这六条猎狗都令他不满意。就在他经常唉声叹气之时,他养的第七条猎狗终于长大了。它的名字叫做“赤利”

他们同去打猎。“赤利”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与一条眼镜蛇厮杀在一起。在此时,召盘巴发现了一只老野猪,举起火枪打了几枪,却没有将其打死。由于“赤利”在跟眼镜蛇还在厮杀,无法脱身,召盘巴遭遇了巨大的危险。

结果,召盘巴很生气,把“赤利“抓起来想要煮了吃掉。

艾孙孙内心善良,不忍“赤利”被杀死,于是把“赤利”放了出来。“赤利”成了豺狼的首领。一次,豺狼去攻击召盘巴。“赤利”为了保护自己的原主人,不惜受伤与豺狼搏斗,自己也只剩最后一口气了。

“赤利”虽然被旧主赶出家门,但仍不忘旧主曾经对他的恩德。这样无私,有恩必报的精神我们实在应学习。

我想起了曾经听过的一个故事:“一个老人养着一只小狗,老人为了给它吃美餐,自己省吃俭用。渐渐地,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终于有一天,他离开了人世。他的儿女们发现那只日夜陪伴他的小狗消失了。而他的墓碑前竟有一串小狗的脚印。原来,小狗在墓碑守了一段时间后便投河自尽了。当老人走后,小狗有许多路可以选择,而它为了主人选择了死亡。

“赤利“和“小狗”所做的都是为了他们曾经主人的恩惠。我们人与他们一样,要做到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这种报恩本是人的本性,却被金钱和利益所破坏,我们要将它回归。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6)

是一只猎犬。它忠诚,它强大,它驱风如风,它狩猎如虎。它为自己的主人付出了生命,它用自己庞大的身躯为主人挡住了那一群凶猛的豺狗。你们想要知道它的故事吗?

就让我来为你们讲一讲吧!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它是老猎人召板巴的第七只猎犬。前六个要么死了,要么丑了,要么跑了。对于召盘巴来说,没有一条好的猎狗就像射手没有一把好的弓一样。

在召盘巴六十大寿是,曼岗哨卡的唐连长送给了召盘巴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它是捕猎的好手。召盘巴为他起名为赤利。可是有一天,召盘巴竟然要杀了它吃狗肉,召盘巴的小孙子艾苏苏为赤利求情,并在召盘巴上楼的时候放掉了赤利,突然,有一只野猪向召盘巴扑去,赤利竟然没有上去救召盘巴,他十分生气。

但他知道在对付野猪的时候,有一条蛇盯着召板巴,赤利帮他对付了那条蛇。赤利现在成了野狗,它当了一群母猎狗的首领。而召盘巴不再打猎,赶起了牛。

有一天,召盘巴赶牛的时候,那群母狗冲到召盘巴跟前,一旁的赤莉冲过去保护它的前任主人。最后,一只母猎犬咬了赤利的腿,露出了她的骨头。召盘巴抱着昏迷中的赤利走向他们的家。

连一条狗都懂得忠心,愿意为它的主人复出它的生命,可是我们人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比它更懂得真心呢?我们如果要选择了一个公司,一个首领,一个朋友,就应该为他做自己可以付出的一切,对他忠心,不能因为一点点利益就背叛他,也不能在他不景气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就离开他,假如这样的话,呢么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在现实生活中,像赤利这样忠诚的人很多。当然,他们更不忠诚。他们为了一点利一出卖他们的领导人。这样的人层出不穷。我就举一个人尽皆知的例子吧。比如吕布,他为了金钱利益,为了美色,居然一次又一次的出卖了对自己恩重如山的义父。

但是像这样的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最后吕布还是死无葬身之地。

连一条狗都懂得忠心,呢我们人就应该不它做得更好!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9篇


写出一篇怎么样的第七天读后感才算是好的呢?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有很多自己的思考。确立感发点,感发点是读后感的中心论,这样写一篇读后感就很轻松了,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准备的有关《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的内容。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1】

当人死了之后,我们剩下什么?

杨飞以一个已逝之人的视角看着,死后,人会穿殓衣,需要墓地。而在殡仪馆,所有死去的人等着市长的“尸体”先下葬。什么时候连烧骨灰这种事情也要分等级了?

杨飞度过了死亡的七天,他没有人给他买墓地,也就意味着他“无法下葬”,他在人间与死亡之间的一片空白之地。他遇见了他曾经的恋人,他去过的面馆夫妻,他救过的女孩。

渐渐的,他遇见了更早的“无归人”,他们没有皮肉,只剩下了一架骨架,他们依旧有着要吃和睡的习惯,但是这里没有日月,没有昼夜。

这里能死敌化为朋友,因为人死了恩怨也消了;这里拥有爱,一个女人照顾27个孩子,夫妻还是夫妻;这里人人回忆幸福,忏悔自己的罪行;钱财在这里无用。这里是平等之地,但对于一个人,这里也是孤独之地。

这里可以忏悔,却无法改变事实,有人暗自为了他人抛弃未来,有人隐瞒事实为求儿女更好。一切,在死后说清。

这里有一段话,在这本书的结尾∶我对他说,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2】

书读到一半的时候,让我想起了寻梦环游记,不过一个温暖如春,一个临冬彻寒,从活着到第七天,余华还是那个余华。现实中存在的社会问题,通过主人公阳间的遭遇陈述,阴间的人物去做着解答。太平间上的圆圈,第一天传闻中死在床上的市长,追逐热点的记者和为鼠妹盖上宽大牛仔裤的好心人,承认人性的卑劣,但也相信人性的高光。

死无葬身之地的骷髅应该也还是有欲望的吧,对安息之地的向往,毕竟中国传统就是死者为大落叶归根。土地里可以安放的是尸骨,安放不下的是亲人的思念。在杨飞杨金彪这一对父子的相互救赎中穿插着别人的悲欢离合。

第七天不就是民间的头七么,也是回魂夜。我以前总是害怕,害怕看不见的鬼魂,害怕冰冷青白尸体,害怕黑暗。现在想来,如果鬼魂真的存在,我的亲人又怎么会伤害我,不存在的话我又在害怕什么。人死去了,便也活在别人的嘴巴里,活在别人的记忆里了,慢慢模糊,渐渐消逝。其实人跟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3】

最近,我看了《第七天》这本书,非常的让我有省思。

《第七天》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第七天》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不长,内容比较充实。语言没有想象的精彩,但故事结构很通达。一个比较大的不足,就是情感力度有点欠缺,实际上书中也写出了雨雪交加的浓雾及各个人物看似平淡实则悲惨的人生,但是总感觉这种“悲剧感”“无力感”应该更深入才是。不然就有些平淡。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4】

【以鬼观人间阴冷却温暖】

小说《第七天》开篇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在死之后,去被火化之前会遇到什么?让读者有巨大的想象空间。本书以“我”死后在被火化之前所看所听所感为视角,叙述了一个又一个的悲惨故事。

第一天作者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收到一个到殡仪馆去火化的通知。那里是留给有墓地的人。但是有的人死后没有墓地,就会齐聚在一个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作者给这片净土起了个冰冷的名字,但是这个地方却是人们向往的暖巢。这里人人死而平等,无贵无贱,无悲无痛,无愁无恨。这片净土宛如乌托邦安详平和。在他们的眼中,得墓地者,得安息;死无葬身之地者,得永生。

余华以魔幻现实主义叙述全书,体现了作者对底层人民的人文关怀。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梅也就是“鼠妹”和她的男朋友伍超的悲惨故事。伍超起初因为想讨鼠妹开心,却因为不够钱而买了高仿的iphone4s给鼠妹,一经对比却被发现是高仿机。被骗的她一气之下,却寻找不到男友伍超。只好用在QQ空间发布自己要自杀的详细内容来引出男友。起初看到这一段时,以为网友的评论是劝阻她别想不开。殊不知,一翻过来看到内容却让我心中如坠入冰窟。网友纷纷推荐她自杀的方法和地点,大家都觉得这样才是帮助刘梅的最好办法。这里余华一笔带过冷漠自私的社会,引人深思。每个人都为自己着想,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生活。故事后来遇到了肖庆,得知了伍超在她死后为她奔波买墓地,伍超自己也怀着深深的悔意,却没钱买墓地给鼠妹,甘愿找不安全且不合法的黑心商人卖肾换钱买墓地。读到这里不禁潸然泪下,在他们眼中,不论什么金银珠宝,亦或是美味佳肴,却远不及他们彼此的长相厮守。

曾经有鲁迅《狂人日记》以精神病人的视角,有茨威格的《家庭女教师》以儿童为视角,有蒲松龄的《促织》以上帝为视角,而余华是以鬼魂为视角描绘的荒诞故事来直击现实的残酷。城市生活中无处不充满负能量——欲望,金钱,权利逐渐绑架着一个又一个单纯善良的人。浑浊的环境让人学会世俗,学会不择手段。这种种变化放到当今,我们也许也在潜移默化的向这个方向改变着。“死无葬身之地”这片净土中,不会有被虚伪的油布包裹的新闻媒体,不会有勾心斗角的争权夺利,不会有非法器官买卖而犯下的悲剧……。权力,金钱主宰着生前,温情,平等在来世永生。公共事件的受害者从生前带了多少的真相。让人有种生人听死人讲生前的感觉,感受到了底层人民的无助。

“死无葬身之地”就像一个理想的世界,人人平等,那不仅是余华所向往的,是所有人心中向往的。这本书号称比《活着》更绝望,但是我在这种感受到的绝望中,在这个“死无葬身之地”中,让我看到了无尽绝望里看到了一丝希望之光。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5】

余华的作品《第七天》再次的震撼到了我。

整本书,就介绍了杨飞死后七天所遇见的事情,却包括了爱情,现实,有亲情。

视觉独特,却令人着迷,深思的一种写作方法,里面讲的那些贪欲,物质跟善意,都是那么真实。其中有一段话的确很吸引我:在感情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来,又走过去,我也听到了,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直到有一天,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然后,门铃响了。那么,那个敲响我门铃的那个人,什么时候路过,发现我这紧闭的门窗的屋子?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价值应该就是,告诉我,要相信自己,要珍惜当前生活吧,毕竟,世界上并没有“死无葬身之地”。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6】

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想说说自己对于“死”的看法。以前的我是一个对死趋之若鹜的叛逆孩子,可以这么说,我认为有很大一部分孩子在他们叛逆期的时候多少会有过死的念头,当时的我也是,因为家庭以及学校的种种原因,我自杀的想法已经不知道有过几次了,我甚至写信给我当时的班主任,告诉他我活得很不快乐,很想死。

其实我现在打出“死”这个字的时候,会有害怕的感觉,在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以及看到过身边熟悉的人们相继离开所带来的痛苦后,我慢慢发现活着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们尚且还得一口气,尚且苟活于这世间,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幸运了。后来的我也渐渐发现其实自己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害怕各种黑的地方,之前走过一条光线很暗的街道,街道边的小台阶投下了一小段深黑的阴影,那时候觉得踩上去就会被黑暗吞没,在我看来,阴影里藏了可能会随时冒出来的黑色鬼怪。连这么常见的事物都害怕的我,竟然会有过死这个想法,以至于现在认为那会不会是我的幻觉,只是个一触即破的噩梦罢了。

我是在初二的时候看的余华的《活着》,当时也处于叛逆后期,刚看完的时候觉得心里的大钟好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有某种不一样的东西突然从四面八方涌进胸口,让那时候的我被震撼到了,为此我还特地写了一篇读后感。现在重新再去读,发现那时候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也不过是停在表面而已,我也只不过是结合了书的内容做了一个概括,写了写大众们对书的理解,觉得很是幼稚。但那时候的我也对余华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这是一个能写出冲击我心灵的文字的作家。

《第七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死去的人在死后的七天时间里每日的所见所闻所感。就像是一个虚渺的梦境,活着的时候,你没有很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你活着,作为一个人存在于这世间,同样,死了以后,你也不能抹灭自己曾经的存在,作为魂灵或是死尸的存在。

那没有属于自己墓地的人会归属于哪里呢?他们回去到一个鸟语花香,树叶向你招手,石头对你微笑,河水向你问候,一个没有贫穷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人人死而平等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活着或者死去,真的会有明确的界限吗?不过是一场不知道从何时入睡何时醒过来的梦境罢了。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7】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这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第七天》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足够大的悬念,一个走向殡仪馆,将被火化的人,在死亡之后还能留给读者什么呢?这次余华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

无意间发现余华出了新书,打开看到了如上介绍,对余华的欣赏让我决定读了这本书。不巧的是打折季刚过,图书馆的那本也借出去了尚未归还,于是在网上搜了电子版,放在手机里把它读完了。原本余华的书我一般是不做摘抄的,也就没在意书签的问题,直到遇到想摘抄的,才发现UC浏览器看书不能加书签(没错我一定要吐槽一下),只能先暂停阅读,想着写了读书笔记,抄下再继续看。结果下一次打开时,却已经不知道当时想摘抄的是哪句,又想写些什么感慨了。果然看书的连贯性很重要,书签很重要,还是喜欢直接看纸质书啊。现在的结果就是忘了要摘抄啥,读书当时的心情,却又欲言又止。

书中的主线是“我”死后的七天里(头七?),去过很多地方,寻找以前的回忆,碰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整部小说由一个又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人的故事组成,每一个都让人感到“绝望”。

于我来说,也许是余华的书看得多了看的习惯了,也可能是我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也可能是有些人说的“对此麻木不仁才更令人绝望”,总之,只是静静地读完,静静地写读书笔记,有些麻木,没有痛哭的冲动,又或许是最深的绝望了吧。

关于这本书,不想写小说概述了,那种在网上随意能搜到的东西,不写也罢。印象更深的,也就是我曾说的余华的书总是能从绝望中读出温暖的力量,只是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而已。无论是父亲收养“我”的善良,父子相处的温情,还是“我”寻找父亲的急切,父子之情溢于言表。

李青死后忏悔,承认丈夫只有杨飞一人;鼠妹的男友伍超虽然最后死于卖器官,但他并未为了物欲而是希望圆满真爱;郑家夫妇无辜,不过他们有个最坚强懂事的女儿;饭店老板谭家鑫生前善良体贴,至死也没有夺走他快乐的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好”;说到最曲折离奇的李姓男子被扫黄警察张刚踢爆生殖器官而寻仇杀人的恩怨,两人死后也一笑泯恩仇,成了最好的棋友。

而且,“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像想象中一样凄惨,“孤苦伶仃”的自我悼念者也并没有多么孤独,“就像一片树叶汇入森林,一滴水汇入大海”。除了感慨世间不平事无穷无尽外,也给绝望者以安慰。

第七天,回到“死无葬身之地”,新生活开始了。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8】

《第七天》读后感2000字: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创世纪》

作者通过一个死去的灵魂,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七天的见闻,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让人在真与假中,看透世间的人与事。他借助了《旧约.创世纪》为开篇,以七天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的爱情、亲情以及当下社会存在的种种荒诞现象。揭示了当代中国现实中的残酷、混乱、不平等和弱肉强食。故事的主人公叫杨飞,他在死后七天中听到的见闻以及“后来人”对死后发生事情的描述中对这些荒诞的事情又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

第一天,杨飞带着预约号去殡仪馆排队火化,见到殡仪馆内分为普通区、贵宾室、VIP区,各个阶级对应着从低廉到昂贵的骨灰盒、寿衣、墓地。普通人默默低语,有钱人昂首挺胸,大声喧哗。就是在死者的世界也充满了三六九等,互相攀比。而杨飞却是一个没有墓地的普通人,这让他感到迷茫,无从安身。殡仪馆出来后,他开始思考自己要去做什么,也开始回忆生前的往事,意识到有许多遗憾未完成的事情。

第二天,爱情、婚姻,他开始回忆起生前仅有的一段婚姻生活。李青,一个美丽聪明、自信善良的女人,杨飞的妻子,确切地说,是前妻!这是一段不被看好的婚姻。老实巴交、墨守成规的杨飞和自信美丽的李青,在所有人眼中,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但是李青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义无反顾的跟随着杨飞,过着平淡、拮据的生活,但这一切在两人的眼中又是幸福而美好的。然而,好景不长。李青遇到海归博士,两人相谈甚欢,在事业,价值观上不谋而合。她终究是一个不甘平凡的女人,为了她的梦想、野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还是带着愧疚离开了杨飞。离开杨飞后,她的事业取得了成功,但是婚姻生活却一塌糊涂。并且最终走上了自我堕落的道路,在家中浴缸自杀。死后游荡世间的李青与杨飞在当年的出租屋相遇,两人回忆着当初平淡而温馨的生活,不禁叹惋。在这个晚上,重温旧时的点点滴滴,这死后的相聚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我游荡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雪是明亮的,雨是暗淡的,我似乎同时行走在早晨和晚上。——《第七天》

与李青分别后,杨飞回忆起他的父亲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滑落下去,被正在铁路工作的杨金彪捡到,此后杨飞与养父杨金彪的命运便紧紧联系在一起。因为杨金彪的这一举动,在后来的生活中,他放弃了太多东西。为了杨飞,读后感.他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一辈子都没有结过婚。遇到杨飞后,他的后半生都围绕在这个孩子身上。甚至后来杨飞的生母来寻找他,并要将他带回到自己家中时,杨金彪虽万般不舍,但还是劝其回到自己家中过更好的生活。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二十几年的相依为命,已经让他们之间的亲情超越了对亲生父母的感情。

第四天……第七天,在余后的这几天里杨飞遇到了与他相识,或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经历各种惨死,死后因买不起墓地而来到死无葬身之地,无法安息的人。这一路上,他了解到社会上的各种丑陋现象以及各种小人物的悲惨命运。作者借助杨飞的经历,展现了当代中国的种种残酷现实。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当作医疗垃圾处理、冤错假案、刑讯逼供、男扮女装卖淫等等。作者以精湛的构思与别样的表述方式将现如今人类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揭示问题、分析问题,将这些人情冷暖、社会邪恶赤裸裸地展现在每一位读者面前。这已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发生的故事,而是直面生活,直面社会的残酷。

最后主人公找到父亲,再次在殡仪馆相见。一句,你来了,比我想象的要快了很多。道出了多少的心酸与无奈。他想要见到自己的儿子,又希望他能平安健康,好好生活。这就是我们每位父母的一个真实写照啊!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想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第七天》

现实世界是一个冷漠、残酷、孤独的世界,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道德沦丧、价值观混乱,使得这个世界变得污浊不堪。而死者世界是一个温暖、善良、人人平等的世界。走过去没有仇也没有恨……那便是天堂一样的地方吧!

两个完全相反的世界,让人看到了现实的残酷与苦难,也让人看到了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温暖与美好。既揭示了这个社会的不平等,又给了读者对生活的希望。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9】

在生活中负重前行,让梦想翱翔

——读《第七天》有感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

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让人感受到几许温馨。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也有对美好生活的期许。他们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

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艰难中潜滋暗长。

第三人读后感(收藏6篇)


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都具有什么特点呢?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常常被书中的内涵折服。 读后感是一次思想碰撞的过程,我们搜集了“第三人读后感”相关主题资料,现在分享给您。

第三人读后感(篇1)

“虽然把诺贝尔奖授给了我,但也间接授给了格林,倘若我不曾读过格林,就不可能写出任何东西”。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如是评价格林。

这让我很是好奇,到底格林的作品蕴含着什么魅力,能获得马尔克斯如此高的评价。在看到《第三人》的简介时,充满悬念的故事迅速将我吸引了,一众的好评和推荐也让我对这本书期待甚高,迫不及待翻阅。

正如作者在序言所说,这是一篇基于电影脚本上扩充的小说,格林通过警察第一人称的视角,将这一个充满悬念、复杂的世界娓娓道来。虽然个别翻译略显艰涩,但还是可以感受到作者强大的文字功底,寥寥几笔就能将场景极具画面感,如前后两场葬礼、马丁斯与四个现场目击人对话、多国警察抓捕女主角、马丁斯和哈利在摩天轮对话的场景。在阅读过程中,牵动读者的思绪不自觉跟着追问:谁是第三人?在伪装的车祸现场,第三人是假装死亡的哈利;在真相逐渐露出水面的过程中,第三人是隐藏在伪善的面纱后,邪恶的哈利;又或者说,是那个长大了的、不再熟悉的哈利,格林笔触的精准、细腻、独到,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神秘、冷峻、悬念,远比电影屏幕的呈现要精彩。

在复杂的世界中,如何坚守住正义和善良?从马丁斯的回忆以及多次坚定的为哈利开脱,可见哈利青少年时期也是个纯真的少年,也许就是我们以前学校里,那个有着诸多鬼点子、活泼好动的男生,本性说不上坏。但在成长的过程中,复杂的维也纳区,这个物化的世界,逐渐让哈利迷失。那段在摩天轮上精彩的对话,想必起初在哈利的内心,也曾在挣扎。

同样的钱,你可以把它看得很大,也可以看得很小,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故事中,哈利的女朋友安娜听到哈利的罪恶行为后,并没有对他进行谴责,而是依旧认为他是对她很好的一个人。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构思,是我觉得特别有意思的一点,对比宏观的正义与邪恶的对决,如果那个罪恶累累的人,是生活中对你一个不错的人,你又该如何抉择?又或者说,又多少的罪恶,是从这样的边缘中逐渐被拉着沦陷呢?

与其说成人的世界复杂,不如说这个世界就是复杂的,成长无非是逐渐认识的过程。如何应对这个复杂的世界,不被改变?我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一句话:只要是毒品,给你一亿美金,也不碰,就算风险是零,也绝对不要改变原则。

“虽然把诺贝尔奖授给了我,但也间接授给了格林,倘若我不曾读过格林,就不可能写出任何东西”。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如是评价格林。

这让我很是好奇,到底格林的作品蕴含着什么魅力,能获得马尔克斯如此高的评价。在看到《第三人》的简介时,充满悬念的故事迅速将我吸引了,一众的好评和推荐也让我对这本书期待甚高,迫不及待翻阅。

正如作者在序言所说,这是一篇基于电影脚本上扩充的小说,格林通过警察第一人称的视角,将这一个充满悬念、复杂的世界娓娓道来。作文虽然个别翻译略显艰涩,但还是可以感受到作者强大的文字功底,寥寥几笔就能将场景极具画面感,如前后两场葬礼、马丁斯与四个现场目击人对话、多国警察抓捕女主角、马丁斯和哈利在摩天轮对话的场景。在阅读过程中,牵动读者的思绪不自觉跟着追问:谁是第三人?在伪装的车祸现场,第三人是假装死亡的哈利;在真相逐渐露出水面的过程中,第三人是隐藏在伪善的面纱后,邪恶的哈利;又或者说,是那个长大了的、不再熟悉的哈利,格林笔触的精准、细腻、独到,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神秘、冷峻、悬念,远比电影屏幕的呈现要精彩。

在复杂的世界中,如何坚守住正义和善良?从马丁斯的回忆以及多次坚定的为哈利开脱,可见哈利青少年时期也是个纯真的少年,也许就是我们以前学校里,那个有着诸多鬼点子、活泼好动的男生,本性说不上坏。但在成长的过程中,复杂的维也纳区,这个物化的世界,逐渐让哈利迷失。那段在摩天轮上精彩的对话,想必起初在哈利的内心,也曾在挣扎。

同样的钱,你可以把它看得很大,也可以看得很小,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故事中,哈利的女朋友安娜听到哈利的罪恶行为后,并没有对他进行谴责,而是依旧认为他是对她很好的一个人。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构思,是我觉得特别有意思的一点,对比宏观的正义与邪恶的对决,如果那个罪恶累累的人,是生活中对你一个不错的人,你又该如何抉择?又或者说,又多少的罪恶,是从这样的边缘中逐渐被拉着沦陷呢?

与其说成人的世界复杂,不如说这个世界就是复杂的,成长无非是逐渐认识的过程。如何应对这个复杂的世界,不被改变?我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一句话:只要是毒品,给你一亿美金,也不碰,就算风险是零,也绝对不要改变原则。

第三人读后感(篇2)

《第三人》读后感2000字!

沉浸在书中,才能够获得内心的宁静,越读书,越来越不喜欢接受电子设备所充斥着的繁杂观点。在书中,能够体验作者所精心设计出来的故事,与作者进行对话,获得人生的智慧,心灵的宁静。

《第三人》作者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格林在1986年时,获得过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所颁布的英国功绩勋章,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

《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最喜欢的作家就是格林,马尔克斯曾经对格林说:“我是你的忠实读者,格林先生。”

很荣幸,能够拿到国内首次出版的书《第三人》,我与为数不多的几位读者,是《第三人》的首批读者。在此,对寄予我们书籍的出版社表示感谢。

《第三人》书中,以一位警察的视角,客观的对整件案件进行描述。

书中总共有三位主角,马丁斯——一位默默无名的作家,莱姆——黑市的犯罪者、是马丁斯最初崇拜的对象,卡洛韦——客观描述整件案件的警察。

马丁斯接受莱姆的邀请,来到维也纳,书中的维也纳,是一个满目疮痍的地方,没有自主独立权,由四个国家的军队占领。

马丁斯最初来到维也纳,是相信友谊、纯真的,他受朋友莱姆的邀请,来到维也纳,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崇拜的朋友——莱姆,出现一场意外而离世。马丁斯到达维也纳时,恰逢莱姆的葬礼。

“一个叫莱姆的家伙。”我回答道,然后很吃惊地看到泪水开始涌上这个陌生人的眼眶:他看上去不像是个会大哭的人,莱姆在我看来也不像是个会有人为其哀悼的人——我是指真流眼泪、真心哀悼的人。

马丁斯无法接受这个崇拜二十年的偶像朋友,就这样离他而去,他以泪洗面,用酒精麻痹自己。直到警察卡洛韦找到马丁斯,请他到餐厅“喝一杯”,给马丁斯讲讲他这位崇拜对象的真实身份——一位城市黑市的交易者,赚的都是黑钱。

一直以来,马丁斯对于警察充满仇视,听到自己的朋友被警察所侮辱,他忍不住了,与警察卡洛韦打架,被卡洛韦的司机所制服。马丁斯来到维也纳,被作家克拉宾错认为知名作家德克萨斯,邀请他参加一场讲座,讲座的参与者,基本上都是德克萨斯的忠实粉丝。

当然,马丁斯最后参加完这场讲座,但毕竟不是本人参与,把文学讲座弄得一塌糊涂。在维也纳,马丁斯接受了莱姆“生前”的妥善安排,莱姆的朋友对马丁斯进行接待,这一切的接待,仿佛莱姆还在世一样,事实也确是如此,莱姆其实是假装离世,目的是为了逃脱罪名,摆脱警察的注意。

邀请马丁斯来维也纳,目的正如警察卡洛韦所说的一样,是让马丁斯加入他们的犯罪团伙,在黑市上做生意。一开始的马丁斯,并没有发现莱姆是假装“离世”,他不相信自己崇拜的对象就这么离去,马丁斯本身是一位侦探小说作家,他怀疑莱姆有可能是被谋杀,马丁斯想为自己的朋友,去调查事件的真相,还莱姆一个“清白”。

马丁斯开始从目击整件案件的科赫泄露了秘密,遭到黑市团队的谋杀。而这个黑市团队幕后老板,就是莱姆,为自己制造出一场车祸,一场葬礼,为自己摆脱罪名。

马丁斯为调查整件事件的真相,把自己灌得大醉,趁着酒醉,把自己对于安娜的爱意,都向她表达出来。在安娜房间时,却发现有人在跟踪他,那个人就是莱姆。

他带着被酒精点燃的肝火又喊了一遍:“回答啊,哑巴啦?”这回有回答了,一个被他吵醒了好觉的人怒气冲冲地拉开窗帘,顿时,一道灯光直直地泄到了窄窄的街道上,照亮了那个身影的面容——哈利莱姆。

在安娜被俄国人的士兵带走之后,警察卡洛韦对安娜展开营救,让马丁斯开始信任这位警察,把自己所经历过的一切都说出来。马丁斯已经确定莱姆还活着,他通过他们两个的中间人——库尔茨,邀请莱姆单独见面。在摩天轮上,马丁斯终于见到了自己一直以来崇拜的朋友,但这次的见面,马丁斯却感觉到莱姆再也不像以前那么令人崇拜。莱姆已经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位朋友,取而代之的,是一位自私自利的黑市盈利者,无视他人的生命,赚钱黑利益。

莱姆所卖出的假药,已经坑害了很多儿童医院的儿童,他们服用了莱姆所卖出的假药,病情没有缓解,反而加重。马丁斯在摩天轮上与莱姆的见面,让他肯定了莱姆不会改过自新,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到警察,让警察来制止他的这一行为,让儿童们不继续受到假药的侵害。

马丁斯和警察卡洛韦合作,制定了逮捕莱姆的计划,先是马丁斯将莱姆诱骗出来,由警察动手,逮捕莱姆。但马丁斯与卡洛韦通电话,暴露了自己的逮捕计划,逮捕计划失败。

莱姆逃到了一直藏身的下水道中,马丁斯和另外一位警察贝茨,一起到下水道搜寻莱姆的行踪。在逮捕的计划当中,贝茨被莱姆所发出的子弹击中,英勇牺牲。马丁斯用手枪,向自己的老朋友莱姆开枪,莱姆被子弹击中,奄奄一息。

在下水道中,莱姆躺着自己的老朋友马丁斯身旁,说着自己的遗言。警察卡洛韦也因此赶来,对这位犯下罪行的莱姆,拔出自己的手枪,结束了莱姆的生命。

故事也就此结束,马丁斯却迎来了自己新一段的生活。

“我没赢,”他说,“我输了。”我看着他大步流星地甩开大长腿朝着那姑娘追去。他追上了姑娘,两人肩并肩地走着。我觉得他一句话也没跟姑娘说:这就像是一个故事的结尾,只是在他们走出我的视线之前她的手挽上了他的胳膊——这通常是一个故事的开始。

第三人读后感(篇3)

《第三人》读后感1000字!

成年后发现小时候的朋友不再是自己认识的模样,是对朋友失望还是对自己更失望?

我们都希望能保留住孩童时代那份最纯粹的友谊,当发现一切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象时,那种失落和绝望,让人痛不欲生。《第三人》,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的作品,格林本身就是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大师级作家,曾先后21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67年写作生涯,创作超25部小说。

格林一生游历于墨西哥、西非、南非等战乱之地,曾任职于英国军情六处。他关注人类灵魂深处的挣扎与救赎、内心的道德和精神斗争,被誉为20世纪人类意识和焦虑的传奇记录者。

本书收录了格雷厄姆.格林广为人知的小说:《第三人》和《堕落的偶像》。两部作品的改编电影均由奥斯卡导演卡罗尔.里德执导、格雷厄姆.格林担任编剧,获得包括奥斯卡金像奖、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英国电影学院奖在内的多项大奖,而格林本人更是拿下了奥斯卡改编剧本提名和威尼斯电影节改编剧本奖。

罗洛.马丁斯受到好友哈利.莱姆的邀请,来到战后的维也纳,当他按照莱姆预留的地址找到好友的家时,却被邻居告知:好友已经因为车祸去世。在莱姆的葬礼上,马丁斯遇到了警察卡洛韦,因为卡洛韦告诉他:莱姆参与了黑市交易,将面临很长很长的刑期,死亡也许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

马丁斯不相信好友会做出这样的事,决定调查事情的真相,证明好友的清白。结果在调查的过程中,他在莱姆的邻居科赫先生那里得知了,莱姆出车祸时现场除了库勒和库尔茨,还有“第三人”,而库勒和库尔茨都否认了“第三人”的出现。

随后科赫先生也被杀害!随着调查,他知道的越来越多,他发现莱姆已经不是他最初认识的样子了,他不由得开始相信了卡洛韦的话。莱姆的死究竟是意外还是谋杀?又是谁杀害了科赫先生?警察所说的莱姆参与的黑市交易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一系列的疑问,小说成功的把读者吸引住了。

小说也深刻的剖析了中年人的友谊是什么样子的,生活和磨难给这份友谊里掺杂了太多的利益纠葛。马丁斯最初是为了证明好友的清白才四处奔走,想要查明真相,谁知最后事情的走向已远远超出他的认知,到最后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了。

而莱姆不管是邀请马丁斯来维也纳,还是后来安排库尔茨要送马丁斯离开,都是自认为是为了马丁斯好,但这份“好”却没有同马丁斯商量,更没有征得同意,其实莱姆不知道,他们都长大了,都有了自己的价值观,再也没有儿时一起捣蛋时的默契了。

就像书中所说的:成年人的世界太过复杂,只有勇于纯真的人才能获得幸福。

第三人读后感(篇4)

本是格雷厄姆•格林为电影而写的剧本,同名电影《第三人》在1949年上映并获得了一致好评,后来电影获得的奥斯卡奖、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等多项大奖也向我们证明了它自己,“《第三人》是精彩、阴郁、华丽的经典之作,不同文明的力量在这里反复碰撞。”我想《时代周刊》给了《第三人》最精准的概括。

战后的维也纳,满目疮痍,在这里,马丁斯遭遇了挚友的葬礼。

二战结束后,马丁斯——一个西部小说作家,受在国际难民办事处工作的挚友哈利之邀,来到被四国强占的维也纳。这时的维也纳,是一座满是断壁残垣的城市,毫无尊严。这个城市阴冷又令人伤感,在这里,马丁斯没有能等到哈利来接他,他找到哈利的住处,却被邻居告知哈利于昨日死于车祸。马丁斯辗转找到墓地,赶赴这场与挚友最后的约会,他看到了哈利的朋友、女朋友,甚至还有一位警察。葬礼后与警察的谈话中,马丁斯被告知哈利因为参与黑市交易正在被警方调查,并极有可能被判以长期徒刑,还没从悲痛中走出的马丁斯对此难以接受,他相信那位“二十年里都当成英雄一样崇拜”的朋友,并决心调查事情的真相,还他清白,“我要一直待在这,直到我证明他们错了”。

当调查中出现了可疑的“第三人”,当一切变越越来越扑朔迷离,马丁斯该何去何从?

对朋友的信任,让马丁斯充满了气力,凭着作家的直觉和敏感,他相继走访了接触到哈利死亡的所有人,标注者“哈利的朋友”的名片像是芝麻开门的咒语,帮助他顺利的见到了他们。他们是哈利的女友——安娜;哈利的两个朋友——库尔茨和库勒,在哈利出车祸时在他身边的人;温克勒——哈利的医生,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所有的调查都显示哈利的死只是一场意外,而这场意外让他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可这些真的就是事实吗?“光滑的欺骗之墙没有在他的随意乱摸的手指面显示任何真正的裂缝”,直到他杀了个回马枪,又一次来到哈利的住所,访问了哈利的邻居,于是疑点出现了,哈利车祸现场除了两个朋友之外,还有“第三人”。他究竟是谁?担任了怎样的角色?为什么被隐瞒?哈利的死究竟是意外,是谋杀,还是别的?而这一切在后来邻居的死亡的衬托下变得更加的扑朔迷离。如果哈利的朋友已经不能再被信任,马丁斯又能从谁口中寻求真相,他毫无方向的漫游在街道上,不知该何去何从,可此时,身后一直跟踪他的人被忽然的灯光照亮了脸庞,那个人,竟然是哈利。

摩天轮上的谈话,将一切事实摆在眼前,一边是友谊,一边是正义,马丁斯会如何抉择?

哈利的出现将马丁斯的信任打破,他知道有些事情是他理所当然了,他通过哈利的朋友约见哈利,在摩天轮上,他们进行了重逢后的第一次交谈。“人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打击会在何时到来”,而这一刻,对马丁斯的打击来了,他终于清楚了一切事实。在国际救援组织担任重要职务的哈利,在黑市里进行着“盘尼西林”——这种要求只供给军方医院的药品的交易,更恶劣的是,他们不是低买高卖,而是将药品加入杂质以追求更高的利润,而这些不合格的药品导致了大量儿童的死亡和精神疾病,哈利才一步步进入警察的视野中。为了摆脱警察的追踪,他策划了假死事件,而这一事件中,唯一的变数就是马丁斯——他的朋友,马丁斯的执着与信任将他的计划打乱,并将他推入危险。

摩天轮上推心置腹的交谈成为割裂友谊的那柄利剑,马丁斯答应配合警察抓捕哈利,哈利如约而来,一头撞进了警察们的包围,他在维也纳的下水道中上演了极速逃脱,然而这一次好运没有站在他这边,他开枪、逃窜,却最终死于好友的枪口之下。后来,在哈利的第二次葬礼上,没有人流眼泪。

马丁斯保留着自己的那份纯真,在复杂的成年人的世界里坚守着自己的底线。

马丁斯是感性的,他相信友谊,那是他为什么在哈利的第一次葬礼上像个孩子一样哭泣,也是为什么后来发生的事情对他的打击如此之大。当摩天轮上升到最高点时,作文哈利说出了这样一段话:“别耸人听闻了。往下看。要是其中的某个小黑点不再移动了,永远不再移动了,你真的会为之惋惜吗?如果我说下面每个黑点停止移动你能得到两万磅,老伙计,你真的会对我说留着我的钱——而且毫不犹豫吗?还是你会算计一番,看看你能忍心舍弃多少个黑点?……”我想从这一刻起,马丁斯那些被事实所引发的心神不宁、那些震撼,统统被沉淀了下来。也许马丁斯从未长大,他的心里还住着那个纯真的少年,尽管身处复杂多变的现实,还愿意用真诚面对一切。

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是否也会降低我们做人的标准,磨灭我们的人性呢?我们承认,长大无疑是伴随着疼痛的,而这些疼痛不是为了将我们变得面目全非,而是为我们能够抵御世间的磨炼、伤害而穿上的盔甲。这个世界很复杂,可我们也要学会停下脚步去思考人生的本意,只有内心保留那份纯真,保留起点时的热情,保留前进时的那份初心,才真的可以无畏无惧,勇往直前,因为,你的心中自有公理。

最后,愿我们都可以初心不改,纯真永在。

第三人读后感(篇5)

满怀期待的翻开21次诺贝尔文学奖题名的传奇大师的佳作。但是,如果不看简介的话,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故事的前两章有点乱,不知多云,第3章以后才进入主题。为了配合本书的阅读,特地看了对应的影片。这部片子,阵容豪华,但味道仍有欠缺。个人觉得,这部片子的野心很大,但是剪辑以及节奏没有把握好,以至于让观影者感觉故事衔接差强人意,留白也太矛盾和浅薄。

《第三人》书中,以一位警察——卡洛韦的视角,客观的对整件案件进行描述。其中,故事开头便渲染了一种悲凉的氛围:人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打击会在何时到来。我初次见到罗洛·马丁斯的时候,在我的秘密警察档案中记录了这样一条:“正常情况下是个快乐的傻瓜。酒喝得太多,也许会惹点小麻烦。每有女人从身边经过便会抬起眼来发表几句评论,但我的印象是他其实乐得清静。从来没有真正长大,或许这就是他那么崇拜莱姆的原因。”

书中总

第三人读后感(篇6)

近段赋闲,着实看了不少片子,整体感觉有些消化不良。不过看得多的重要好处就是有利于质量的甄别,几十部片子卷过,闭上眼睛想想哪部还记得便胜负立判。

以这种感觉来论,我发现《第三人》还是经典的可以,我居然还清楚地记得大部情节,和一些我想称之为完美的镜头。也许这根本是废话,卡罗尔?里德的这部片子在影史上已经快被说滥了,但是也只有亲眼看过才能感受到这种力量,而且一遍不够,我连接看了两遍。

黑白电影有一种独特的光影魅力,我甚至觉得Filmnoir是因此得名,灰黑阴暗的街道,在煤气灯下映照出苍白,拉长摇曳的黑影飘过镜头,人物突出的眼神,这才是最纯正的黑色魅力。黑白的景象很纯粹,不会迷乱,处处设置都紧贴剧情的发展,单看每一帧甚至都有老照片般的慑人魄力。在这时,光的作用才最突出,看OrsonWelles出现的那个不能再经典的镜头,人物隐藏在黑色的门廊内,只露出脚部,接着突然的灯光亮起,人物的脸部才完全可以辨识,真相大白,完美的影像把悬疑气氛刹那间拉伸到顶点。接着JosephCotten追去,被汽车挡住,OrsonWelles的身影随着汽车的略去而消失,镜头再转向一边的深巷,微微倾斜,高大的反差打光投射在墙壁上的是长长的慌张逃离的身影,JosephCotten追上去,他的影子替代了OrsonWelles的影子,OrsonWelles则重新消失在广场的夜幕中,悬疑再次被提升。这段镜头也只能说是完美二字,展现了黑白电影的全部魅力,也是黑色电影的经典极致。况且还有最后那段下水道追逐戏,墓园的树林的固定镜头,无话可说。

英国本来就是侦探故事的老祖宗,美国是黑色电影的老家,那么这种中大西洋电影(Mid-AtlanticFilm)就结合了两者的精华,成为悬疑作品的典范。JosephCotten事业失败,投靠朋友却落得一场空,发挥爱好充当起了侦探角色,爱上了朋友的女友,在事实被揭发后又陷入朋友道义与社会道德的痛苦挣扎中,主线设置便足够曲折。既有英雄又有反英雄,OrsonWelles的反面角色魅力十足,乖张的表演十分抢眼。AlidaValli面容姣好,所作所为让人又爱又怜,所有角色都性格突出。而整个故事的大背景,战后共管的维也纳,更是具备剧情发展所需的一切要素,对这个混乱场景的描写则充满表现主义的手法。整个舞台表面混乱实则秩序井然,所有情节都在随着创作的意志逐层展现,完美的控制着整步电影的节奏。谈到线索释放的技巧和结构,简直无可指摘。其中的人物关系,看了一位台湾影评人转述的《电影与历史》中的内容,分析出了一种关系意识形态的微妙处理。我自己当然是玩味不出这种深意,但仅论可以感知的电影元素,《第三人》就是一部教科书式的示范。看过两遍,在仔细玩味里面的小细节,和一些无关主体的笑料,像用猫的喜好来引出Harry的出场,文化重建委员会邀请Martins做的报告反映的美国通俗文化和欧洲文化的冲突关系等等,也都巧妙异常。娱乐性,现实性,观赏性都在里面得到了体现和融合。

一部优美的犯罪电影,完美的技巧和手法,难以形容。看那么多的电影,也无非是为了寻找像这样的自己深爱的片子,值得在日后不断的回映。有这种快感的时候,才会感觉到付出时间财力淘碟的回报,享受电影的乐趣,才有力量继续从浩大的碟堆中泛出一部又一部塞进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