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

作品里面有丰富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意义,让人读后感到万分舒畅。读后感可以记下来我们在书中神奇的发现,工作总结之家为你收集整理了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1)

刚看到这本书,我就有种亲切感。这书就如老舍先生一样,那么朴实、那么慈祥、那么可蔼可亲。

这本书是老舍先生亲笔所写。他在书中主要介绍了自己这一辈子中经历的故事。老舍这一辈子非常不易,他通过不懈地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令人尊敬的作家。

书中,有许多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勤劳朴实的母亲,她柔中带刚,为了儿女,她可以付出一切;他的父亲,为了保卫祖国,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都是普通人,但又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

老舍先生非常喜欢写作,这使我非常地敬佩。老舍先生为了写好《骆驼祥子》,每天都认真、仔细地观察车夫拉车的动作,车夫的衣冠和语言,并且还要由车夫的内心状态观察到地狱是什么样子。最终,老舍通过不懈地努力,成功完成了《骆驼祥子》这部伟大的作品。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做什么事都不会支持到底。就拿练琴来说吧,以前每次学完古筝,妈妈就会让我练习刚学完的曲子。一开始,我练习地还挺投入,但慢慢地,我就会不耐烦了,趁妈妈不注意偷偷跑去玩耍了。最后还是在妈妈的耐心劝导下,我才会不情愿地继续去练琴。

读完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向老舍先生学习,做事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成功。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2)

每天定时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我这一辈子》,觉得每天两集的播出进度太不解渴。

与老舍先生的“京式幽默”神交了几十年,这回又一次品味了他老人家让人“含着泪花苦涩的笑”那种独特的滋味儿。

《我这一辈子》没有强加于人的概念,也不是那种几近于素材化粗陋之作。古话说:说书唱戏劝人的方。我想,这“劝人的方”大概就是作品的主题,作品的教化功能了吧。福海的厚道、死性,刘方子的阴险、钻营,赵二的庸俗、痞气,他们的处世为人决定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脉络。福海一辈子善良为人,尽管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在赵二感召之下小小不严地学了点“汤事儿”的把戏,可该“汤”的大事却始终被巨大的“良心”所弹压,没有信心去“汤”。

而刘方子从小就是一个闹事放刁之徒,与福海正相反的是,他始终信奉“有奶就是娘”,谁有势力他“傍”谁,比他势力小的人惹了他,他一准往死里“灭”,那点聪明劲儿全用在逢迎巴结、投机钻营上了。可奇怪的是,我们在观剧时,并没有把福海作为道德楷模,也没有把刘方子视为十恶不赧,反而认为只有这两种人都存在才算是一个真实的社会,有了他们之间的矛盾,生活才能称其为生活。

主题与情节,情节与人物,内容与形式,在《我这一辈子》里,恰似一块巧手厨师和出的面,光滑、滋润,分不清哪些是面粉,哪些是水。我们感受不到被教化,可我们却在津津有味的观剧中品味着生活的真谛;我们总是试图为剧中人设计下一步生活道路或命运走向,却发现剧情的进展却总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永远高我们一筹。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3)

看了挺久,今天总算一口气看完了

记得第一次看老舍先生的书是《骆驼祥子》,不过那个时候还不是挺能看懂,说不上很喜欢,只是觉得祥子作为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一生真的是极惨,除了同情与感叹也没了其他,如今还是觉得挺好看的。而第二次看先生的书是《四世同堂》,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真是极好,最喜欢的还是钱默吟先生,那种宁死不屈骨子里作为中国人的傲气真的是十分令我动容,从一个每天也就种花养鸟的诗人到之后成为一个隐姓埋名风餐露宿不断坚持着抗日事业令人可敬的老人,多少次都是直接看哭且真正体会到了咬牙切齿的感觉,对日本人恨得牙痒痒……之后一直对老舍先生的书十分感兴趣,书架里一下子添了十多本书。。不过咳。。一直没时间看来着,今天才看完这本《我这一辈子》

着实是没让我失望,老舍先生笔下的每一个主人公都给人留下强烈的印象,且每篇文章都有极强的画面感,外貌,动作,语言,栩栩如生,加上生动诙谐很突然的比喻让人读起来实在是忍俊不禁,欢笑之余也是值得深思,不经意的小事背后讽刺揭示着各种当时社会的问题,而不得不感叹的还是老舍先生对各个不同的人心理的细致剖析,老人,妇人,青年,孩子,淋漓尽致……不知道老舍先生是怎么这么了解各个人的【托腮】,很想知道,真的是看的时候很强的人物代入感,总是在一个个细微引起共鸣

最后一篇是《我这一辈子》,这一篇将近占了整本书的五分之一,一直看完,觉得当今社会许多人都和文中的“我”挺像的,大有一种活到老,累到老的感觉,最初为自己而活,不断努力工作,结婚生了孩子之后为了儿女的生活而活,儿女生了孩子之后又为自己的孙子孙女操劳……如此循环往复,想想我的父母大抵也是这样吧,如今。。为了我的高中大学,将近五十岁也是在拼死拼活地工作,很心疼他们,所以我一定要努力,不能让他们失望,在我有了能力工作之后一定不要再让他们为了我而努力工作……愿你们几年后能岁月无忧,我会努力,努力去改变

其实仔细想想莫名就会想到《骆驼祥子》,祥子一生的命运和“我”的这一辈子挺相似的,只是相比起来祥子更惨,他们都是从一开始的年轻气盛对生活充满希望到最后被岁月磨平了棱角,在生活的逼迫中不断对命运妥协,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从乐观向上到麻木……

emmmmm其实写书评这种好像真的不适合我,太懒然后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这本书真的写的十分精彩,果断好评啊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4)

初以为是老舍的自传,读过之后才知道是老舍的“自鸣”。记得两个月前给孩子们讲杨绛的《老王》的时候,最后引用了傅雷和老舍的“文人之死”。确实,我对杨绛佩服,对她“人生曼妙的风景就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痴迷。可我并没有觉得傅雷和老舍就是懦弱,毕竟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吧。

读后明白为什么老舍到现在还拥有如此多的拥趸,他刻画的人物鲜活,舍先生仿佛天生有一双慧眼,一颗感知万事万物的心,他对每个人物的着装、动作、性格、心理以及身份特色把握地非常准确。巡警,王老太太,妓女,学监,掌柜,马裤先生……那些人物就像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的普通人,他们平凡地散落在每个角落,他们的喜怒哀乐,依然是最有温度的烟火。

而且,老舍的讽刺小说读来有滋有味,像那浸泡冷藏的陈醋鸡爪。在第二篇《抱孙》里头,王老太太的愚昧可恨人人可读而后知,但我觉得读我更恨那隐形的丈夫和父亲吧。通篇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儿媳妇的丈夫。儿媳妇却不停地怀孕、生产……第一胎流了,第二胎夭折,第三胎命都没了,分娩当天,婆婆、娘家妈、娘家爸都来了,这个丈夫都不曾出现过。难道王少奶奶没有丈夫?那不可能。还是分娩的时候刚好丈夫不在家?那没良心。我记得二嫂头胎生我侄女的时候,二哥服侍在左右,这是爱也是责无旁贷。我觉得老舍是刻意将丈夫一角写成隐形、透明和不存在。那么,这个男人,要么就是妈宝男,要么就是渣男。老舍必定在讽刺认为“生儿育女是女人的事儿”的思想吧。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对家庭对孩子不曾多加关心,生怕自己一家之主高高在上的地位瓦解崩塌。那么父亲缺失/丈夫缺失的家庭,饭菜可以暖烘烘,香喷喷吗?

王老太太约上亲家母,上医院去闹。娘家妈也想把女儿赶紧接出来,医院是靠不住的!

把儿媳妇接出来了;不接出来怎好打官司呢?接出来不久,儿媳妇的肚子裂了缝,贴上“产后回春膏”也没什么用,她也不言不语地死了。好吧,两案归一,王老太太把医院告了下来。老命不要了,不能不给孙子和媳妇报仇!

大概囿于阅历,其中几篇还读不懂啊。估计以后遇到某个点的时候,思维就会被弹到书里来吧。

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篇5)

我想,或许我是不该翻开这本书的,本从书题便能窥见的风格,但偏偏又不死心,以为自己能承受住情绪上的波动,现在想来,大概要从汪老的文章里寻求平和安稳的力量了。

可是倘若错过老舍这本文集,我又该是多么遗憾啊。只是不知需要多久时日,才能把这本文集断断续续地读完。

微神开篇是一派嫩绿带黄的早春场景,色彩斑驳,涌动着俏皮、轻灵、温和的希望,然而当暗藏的灰紫霜降浮现时,文章的基调急转直下,一个被鸦片腐蚀的土地、一个乱世中惨旧破败的家庭、一个家道中落的落魄千金,这样的背景注定了这篇故事的悲凉。

当花好月圆的希望一点点破灭,当春去秋来的色彩一点点黯淡,我多么希望,故事里面书生远走南洋从未回来,姑娘带着记忆中的那个少年,像福贵和他的水牛一般,操纵着命运之舟在人海浮沉。就这样,那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少年一身书气温和、姑娘依旧娟秀腼腆,结局永远停留在17岁的那年——皎皎月光下的月季花前。

可现实是那么的残酷,你偏偏回来了,而又偏偏回来的那么迟——我只得杀死自己。

我愿在你心中永远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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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雷锋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


工作总结之家精选栏目推选:“读后感雷锋读后感”。

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为了不忘记心中所想,我们通常决定写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写读后感是否不宜过多地重复作品的内容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读后感雷锋读后感范文”,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读后感雷锋读后感范文 篇1

“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豪言壮语的名言,出自一位“傻里傻气”的英雄——雷锋。

雷锋有时是一位“傻乎乎”的人间“逗逗乐”;有时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演奏家;但他更是一位乐于助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人民英雄。

当我看到最后一个情节:雷锋叔叔躺在洁白的床上,身旁有美丽的白花,身上盖上了鲜艳的五星红旗。我的眼圈红了,心里默默地想,雷锋叔叔虽然已经永远地睡着了,但在天堂,他生前一直都没有实现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

当雷锋叔叔帮助一位老奶奶,找到失散十年的儿子;当他为灾区捐献一百元钱的时候;当他把破旧的袜子补了又补,接着穿的时候,处处都体现出了雷锋叔叔的乐于助人,艰苦朴素的优良品质。

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他艰苦朴素的精神。再看看我吧!当我把纸团团成一团扔掉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这张纸的背面可以当演算纸;当我把破旧的袜子随手扔到垃圾箱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要把它缝补一下;当我把洗脸的水白白倒掉的时候,也没有想到用它来冲洗厕所……

“学习雷锋,好榜样。”虽然雷锋叔叔牺牲时只有二十二岁,但他的精神,却像黑暗中一盏明灯,指引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前进,前进……

读后感雷锋读后感范文 篇2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家喻户晓的民歌时常在我耳边响起。在三月学雷锋月里,我们身边涌现出许多“活雷锋”,看着这情景,我又拿起了那本看了无数遍《雷锋日记》。这本书虽然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冬天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者你生活的岗位位上?这是出现在雷锋叔叔日记中的一段,从这里,我知道了雷峰叔叔是那么的尽职尽责,他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可是他却做到了自己的本分。坚守着自己生活的岗位,他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利益而去世的,他的死是光荣的,有价值的,是比泰山还重的,我们难道不是也应该学习雷峰叔叔,做一颗小小的坚守在岗位上的螺丝钉吗?

那是发生在深夜11点的一天,天上突然下雨了,可工地上还有7200袋水泥没有被遮盖。雷锋想起了党的教导,便动员20个小伙子去抢救水泥。经过紧张的努力,水泥终于得救了。虽然雷锋一直干到凌晨,感觉很累,可他一点没有抱怨,反而很高兴。因为他为祖国,为党作出了贡献。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爱国爱民,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雷锋叔叔艰苦朴素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他那穿破了的衣服,补好了再穿,在军队里,其他日常用品他也少领,自己够用就行了。

啊!雷锋叔叔,我敬佩您!我为我们中国有这样一位英雄而感到自豪!

读后感雷锋读后感范文 篇3

大家可能都认识雷锋吧。雷锋是我最最最崇拜的人,他的故事很生动感人:

1940年12月18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的安庆乡。在爸爸妈妈的疼爱中,雷锋像每个孩子一样有着属于自己的快乐。但是,雷锋的童年或许还有与我们不一样的东西,那就是饥饿。这样简单的快乐原来也是不能长久的。爸爸的经历是雷锋知道:要是天下不太平,在勤劳、再善良的人都不上好日子。那是雷锋最不愿会议的一段时光:一家人都死了,就剩下雷锋了,好心的六叔奶奶收留了他。

1949年,雷锋的家乡解放了!雷锋上了学,他学习认真,帮助小朋友学习,还帮助了很多人。后来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他经常热心帮助别人,帮奶奶回家、帮大嫂抱小孩。人们都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可是不幸,雷锋却在一次执行任务中牺牲了。

这就是雷锋。我要向雷锋学习!

读后感雷锋读后感范文 篇4

今天,老师给我们看了影片《雷锋》我有很多感受。

影片《雷锋》是讲了雷锋的生平的一些事情,比如雷锋一次去跟公园玩,遇到了一些小孩子,那时候因为雷锋已经是一个没有打架过的解放军了呀,可是他穿着军装,那些孩子就问他打过几次架了呀问问这些故事,雷锋实话实说,他一次架也没有打过,小朋友们不信,说他们身上的伤怎么来的呀?雷锋说这是他对旧社会的仇恨呀!

这是以前他爸爸壮烈牺牲了,哥哥被地主累死了,弟弟饿死了,妈妈也因为想不开给上吊死了,家里只剩他一个还有他爸爸用过的一把小砍刀,他有一天去劈柴,回去的时候被地主婆发现了,地主婆说这是他家的树,让雷锋拉到他家去,雷锋不肯,地主婆就打他,把他打得浑身是伤,直接打晕了,直到上学时这种情况才结束,这让雷锋吃尽苦头。

我们要珍惜我们的生活。

读后感雷锋读后感范文 篇5

在4月15日的上午,我借来了同学的《雷锋的故事》这一本书,下课时一翻开这本书,就再也舍不得合上了。我被雷锋叔叔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

雷锋叔叔在帮助乡亲父老时,从来不拿乡亲们的一针一线,除了用部队上发的补贴来买必须的生活用品,其他的都为老百姓买米、油了。他的一生为人民、为党、为祖国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

就拿“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事来说吧。雷锋在到安东出差的途中,他看见售票员十分忙碌,他就为乘客们倒水、送午饭、打扫卫生等,到顺德后,他发现了一位妇女把票丢了,还为妇女买了票。

雷锋叔叔这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多多关心别人,比如:某同学受伤了,我们应该及时送她去医院,并且将他的事告诉其父母。在生活中也要做一位小雷锋多帮助别人。使雷锋叔叔的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使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氛围中。

我们小学生也应该多帮助别人,不是有句话:“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吗?”

写小王子读后感(精选5篇)


工作总结之家相關欄目推薦:“写小王子读后感”。

写小王子读后感 篇1

小王子的作者,圣·埃克苏佩里被认为是最早关注人类状况的作家之一。

作品虽篇幅不多,但体裁新颖,主题是:人的伟大在于人的精神,精神的建立在于人的行动。人的不折不挠的意志可以促成自身的奋发有为。

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

沙漠美丽,是因为沙漠的某处藏着一口井。”——

沙漠就像生活,生活是广袤无边的,充满着沙砾的磕绊和没有尽头的险阻。但是生活仍然是美丽的,就像小王子理解的,生活中藏着美好的光芒,象甘甜的井水一样,让人感到希望。小王子不会因为沙漠的荒芜而否定沙漠本身的美丽。这是孩子的天真和乐观。

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本质的东西,要用心体会,才能感到它的力量。就像人的感情,要用心倾注;就像生活的本质,要用心感受。

作者特别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友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铲除恶草。

在这部作品里,也流露出—些伤感情绪。但这并不是主要的。故事到了高潮,这丝伤感很快在欣喜中消溶了。小王子向他的朋友赠送了临别的礼物:“你会有许多会笑的星星。”地球上的这位飞行员将会听见他喜爱的小王子在星海中的一颗星星上的笑声,于是,他就会听见所有的星星都在笑。就这样,作品中的伤感失去了分量,死亡失去了它的恐怖性。

人生不是上帝赐予的一件礼物,而是人人要面临的一个问题。人的价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获得的。“我的行动,从今以后,一个接一个,组成我的未来”。

写小王子读后感 篇2

《小王子》是一本很有名的书,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

《小王子》主要写了飞行员“我”迫降在沙漠中,遇到了“小王子”。在他们一起经历的八天中,“我”得知小王子来自某个小行星,与一朵玫瑰发生感情纠葛而出走。他在各星球中漫游,最后终于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于是小王子决定回到小行星上去,但是他难以带走躯壳,他决定求助于一条三十秒之内就能让人致命的毒蛇......

我觉得在《小王子》中,狐狸的话的确说得很对。小王子的.玫瑰,虽然它看起来和其它的玫瑰花一样,但是这朵玫瑰是最宝贵、最独一无二的!因为小王子为它付出了爱,这是小王子“自己的”玫瑰。

有些心灵已经变“老”的大人,却只关心另一些事物,有些人只想像国王一样控制一切;有些人只喜欢被赞美;有些人自暴自弃只为忘记自己的自暴自弃;有些人不知道自己为何而忙;有些人只对死的东西感兴趣……为什么我们不能像小王子一样,用另一种眼光来看待世界呢?

《小王子》是一本很好的书,它告诉了我许多道理!

写小王子读后感 篇3

我看过一本最有哲理童话就是《小王子》,我总觉得这是一部写给大人童话,喜欢《小王子》这本书人一定是善良人。只有用心,才会读懂这一本书,并且爱上它。

《小王子》中小主角小王子,来自一个很小星球,在他星球里,他只要稍稍移动一下就可以看一次日落,有一天他心情不好他看了四十四次日落。他星球里火山石用来做饭,他星球只有一朵小玫瑰陪伴着他,但是那朵玫瑰太虚伪了,小王子受不了了,于是就拉着飞鸟离开了那个小星球,他前后访问了六七个星球,遇到了酒鬼,国王,点灯人,商人,地理学家,虚伪人后,他来到了地球,遇见了飞行员和小狐狸,然后拥有了很多很多故事。

可以说《小王子》中任何一个东西,都象征着一类人,或者是蕴藏深意。每一句话,不仅唯美,而且都值得人深思。其中有几句令我印象特别深句子,当然也是特别出名句子。小王子在告别玫瑰时候,玫瑰说她会留着几只毛毛虫,虽然毛毛虫会咬她叶子,但是没有这样痛苦后就不会遇到蝴蝶。小玫瑰这番话是在说有付出有辛酸才会有回报。

小王子遇见商人时候,商人仍在忙碌,连头都没有抬起过,商人告诉小王子说他在计算自己财产,有了财产可以购买更多星星,而星星多了有可以有更多财产。那个商人以为自己做了最精明打算,却没有发现自己深陷怪圈无法自拔,他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这样人生其实也是很失败。

小王子到了地球后遇到了小狐狸,本来小狐狸和小王子没有关系,但是他们相互驯化了,相互驯化之后他们开始关心起对方,到真正告别时候,他们都很难过,因为“驯服一个人是会流眼泪。”这就像两个人相识与相知,只有驯化后才会相互信任,即使驯化过程有太多不想回首过往。

《小王子》里面还有很多深刻句子,但是“重要东西只有用心才会发现”,只有真正静下心来才会真正明白这些句子背后深刻哲理。《小王子》是我遇见过最美写给大人童话。

写小王子读后感 篇4

写小王子读后感精选作文1000字以上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小王子读后感精选作文1000字以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他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小王子,孤独,寂寞,高贵。来到地球,他很迷茫,不理解这些所谓的大人,但他说,不要怪他们,对待大人,孩子要很宽容。

他爱上了他的小星球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儿也爱上了他,但爱情让花儿变得敏感多疑,不断折磨着爱她的小王子。她不真诚,虚张声势,卑鄙。其实这一切都是花招,因为她太害怕失去他。因为小王子年纪小,看不透花后隐藏的温柔。留下了他喜欢的花。

即便如此,他心里还是爱她的。他一直认为这朵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他觉得自己很富有。他说:如果一个人爱上了宇宙群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朵花,看着这些星星会让他感到幸福。他会对自己说:我的花在那里,在某颗星星上。

但是当他在另一个星球上发现了一个玫瑰园时,他意识到他喜欢的花只是千千一万朵花中的一朵。他很难过,因为他爱的花只是一朵普通的玫瑰。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的,被驯服的。他说: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千千其他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什么不同。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只是一只狐狸。但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厌倦了。但如果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将充满阳光。我会听出不同的脚步声。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在地下,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出来,像音乐的呼唤。所以小王子知道花已经驯服了他。他又去了玫瑰园,看到了很多花。虽然他认为这些花很漂亮,但他认为它们是空的。他还是觉得自己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只是千朵玫瑰中的一朵普通的玫瑰。因为他知道他已经驯服了那朵玫瑰,他给她浇水,抓住她的毛虫,保护她免受风吹,听她说话。他花在那朵花上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他温柔的心深深的理解了他爱的玫瑰。虽然玫瑰有刺,别人认为是花的恶意,但他知道花只是在尽力保护自己,他们认为用刺可以吓唬人。就像有些人浑身是刺。其实他们只是不知道如何与这个世界相处。他们很累,很痛苦,有一颗防备一切的心。但是谁能像小王子一样了解他们呢?

他也知道自己驯服的一切都是自己负责的,这是很多成年人都忘了的。他们总是一次次驯服让自己觉得新鲜的东西,然后扔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这是一本童话书,但不仅仅是童话书。每个成年人都应该读一读。小王子告诉我们要用心去寻找美和爱。

写小王子读后感 篇5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知道了小王子住的星球只有一座房子那么大。但是他却走遍了整个宇宙,最后他来到地球的大沙漠。小王子在那里看见了一条蛇,还驯养了一只小狐狸。在和狐狸的交流过程中明白驯养其实就是建立联系,因为小狐狸教会小王子真情的重要,从驯养玫瑰中学会了责任。小王子细心观察每一个事物用心发现美好的事物。

我从他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刚上小学时因为胆怯不敢主动和同学说话,更不敢与同学一起玩耍,整天跟在妈妈身后。后来在妈妈的帮助下我有了第一个好朋友琪琪,那时我才知道要想有朋友就要真心对待别人。和朋友在一起说话、学习、玩耍我们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了,一到假期我们还会相约出去玩呢。现在我有了非常多好朋友,我们就如书中的小王子一样真心对待他人。

我想只要大家都和小王子一样,一定能发现真心对待别人是多么快乐的事。

史记的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


我们通过阅读常常可以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通过品读作者的作品我产生了自己的思考和想法。此时可写一篇读后感,加深对该作品的印象,有哪些撰写作品读后感的窍门呢?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史记的读后感范文”,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史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1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着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别说做点有用的事了,就是活出精彩的自己都有点。。。

史记虽然没读明白,很多古文都看不明白什么意思,可总是读过一遍了。本纪,世家,记住了一个个人物,可是要表达什么也看不明白。唯有太史公曰让我记忆在心。

说的不好听点,司马迁就是一个太监,一般的太监活的就是一条狗,虽然是皇上养的狗,可到底也是狗。没办法,只能按照自己主子的意思行事。

我看,苦,吃的太多容易让人对生活比较畏惧。如果不吃苦,就回不珍惜生活,不为生活付出努力。我长这么大,没吃过什么苦,太懒,相信如果让我放弃现在父母给我的一切,自己的生活都会成问题。

曾经一次和父母吵架,就离家出走。出去两天,虽然有工作的勇气和信心,但是没有机会。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司马迁为写史记付出了多少努力,我就是一时冲动,就想找到一个好点的能挣点钱的工作。太费劲了。至此,我不在相信船到前头自然直,我只相信自己的努力一定要有回报。认定的目标一定要努力实现,因为没有人会帮我,有些人不愿意帮,有些人是相帮帮不了。司马迁就是个例子,靠的就是自己,就是曾经的努力,现在的坚持,未来的信心。

他成功了!

向司马迁学习,不求名垂千古,只求无愧于心。

史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2

《史记》这部书伟大,它的作者更伟大。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读了它,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我是在和活人谈话。司马迁,好人。好人经常倒霉,我对他很同情,也很佩服,觉得他这一辈子没有白活。

史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3

读了司马迁的《史记》,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和发达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对我们炎黄子孙的坚毅和智慧崇拜的五体投地,对我国自古以来朝代的兴替有了比较清晰、深刻的了解,特别是《五帝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既没有文字符号记载他们的故事,也没有安定的生活,人们主要依靠狩猎和采集植物果实为生,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后来炎帝发现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细小的植物种子。他就把这些植物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收获之后,煮熟食用,味道香甜可口,又饱肚子。于是,炎帝向人们介绍这种谷物,推广种植这种谷物的方法。为了耕种方便,炎帝又根据自己的经验,设计了一些农具。从此,这种谷物,也就是粟子开始了大面积种植,人们能够获取较充足的食物。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的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尊称他为神农氏。

神农氏尝遍百草,多次误食有毒的食物,几乎丧命,幸亏他又找到了解毒的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为了不让人们重蹈覆辙,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仍然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绿叶黄花植物。这种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炎氏之后,有一段时期非常混乱,各地诸侯乘机而起。轩辕氏决心消除战祸。他修行德政,安抚百姓,整顿军旅,收复了各地的诸侯。他又在逐鹿擒杀了南方诸侯首领蚩尤,统一了天下。后来,人们称他为黄帝。

黄帝执政后,仍然不忘天下的百姓,只要发生战乱,黄帝就去征讨,扫平判乱,安抚百姓,帮助百姓解决各种困难。他制定历法,让百姓按季节播种收获;劈山开道,方便天下人往来。他成年辛勤地奔波劳碌,从来没有在哪儿安宁的居住过。

史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史记选读的读后感1

读了司马迁的《史记故事》,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和发达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对我们炎黄子孙的坚毅和智慧崇拜的五体投地,对我国自古以来朝代的兴替有了比较清晰、深刻的了解,特别是《五帝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既没有文字符号记载他们的故事,也没有安定的生活,人们主要依靠狩猎和采集植物果实为生,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后来炎帝发现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细小的植物种子。他就把这些植物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收获之后,煮熟食用,味道香甜可口,又饱肚子。于是,炎帝向人们介绍这种谷物,推广种植这种谷物的方法。为了耕种方便,炎帝又根据自己的经验,设计了一些农具。从此,这种谷物,也就是粟子开始了大面积种植,人们能够获取较充足的食物。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的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尊称他为神农氏。

神农氏尝遍百草,多次误食有毒的食物,几乎丧命,幸亏他又找到了解毒的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为了不让人们重蹈覆辙,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仍然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绿叶黄花植物。这种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炎氏之后,有一段时期非常混乱,各地诸侯乘机而起。轩辕氏决心消除战祸。他修行德政,安抚百姓,整顿军旅,收复了各地的诸侯。他又在逐鹿擒杀了南方诸侯首领蚩尤,统一了天下。后来,人们称他为黄帝。

黄帝执政后,仍然不忘天下的百姓,只要发生战乱,黄帝就去征讨,扫平判乱,安抚百姓,帮助百姓解决各种困难。他制定历法,让百姓按季节播种收获;劈山开道,方便天下人往来。他成年辛勤地奔波劳碌,从来没有在哪儿安宁的居住过。

这就是我们的祖先,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创造,他们的无私奉献,是我们世世代代的楷模。我们中华民族之所以能长盛不衰,正是因为他们这种无私精神的普照。他们的精神将永世长存,我们也为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我们还要把他们的精神世代传承下去,让我们的中华民族永远发达,永远年青,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史记选读的读后感2

这几天,我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得第一章——五帝的故事。

这章主要讲了五帝;炎帝、黄帝、唐尧、虞舜、大禹的故事。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是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完善的文字符号系统,人们记述历史都是靠口头相传,炎帝和黄帝的神奇故事就是人们一代又一代口头相传下来的。

其中,我最喜欢炎帝了。炎帝不但聪明伶俐,而且充满爱心,关心人们的生活,全心全意的帮助别人。部落里的人也关心他尊重他,并推选他为首领。

一天,炎帝看见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着什么,他过去一看,原来是些细小的植物种子。他拾起几颗种子放在嘴里咀嚼,味道甘甜可口。炎帝想:”既然小鸟能靠这种子活下去,人为什么不能用它来充饥呢?“于是,他把这些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这就是我们现在吃到的小米。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都尊称他为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的食物,又开始远涉高山大河,遍尝各种植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神农尝百草“。他发现许多植物中,有很多是可以食用的,有的甚至有治病的功能。他在尝百草中多次吃了有毒的植物,幸亏及时找到解药,才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这些草不能吃,提醒人们注意。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神农氏为了人们的利益,历尽艰辛,不辞劳苦,并因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永远受到后人的敬仰。

当然,其他四位也都是好皇帝:轩辕黄帝平息了战乱,统一了天下,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唐尧关心百姓疾苦,选贤任能,勤劳国事;虞舜仁义贤明,谦和有礼;大禹为治理水患,三过家门而不入……

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都为华夏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精神永世长存。读了他们的故事,我为有这样的祖先而自豪,以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

史记选读的读后感3

《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司马迁描写人物的艺术手法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将人物放在历史的大舞台上去表演,将人物置于时代和生活的环境中去描写;二是在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的场面中写人;三是用典型的细节来写人,旨在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四是用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五、运用侧面描写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

史记选读的读后感4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史记选读的读后感5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史记的读后感范文 篇5

1在中国历史中,项羽无疑是个传奇人物。他没有尺寸的封地作为根基,硬是凭借自己的勇猛善战,不出三年,就灭亡了秦朝。虽然最后天下还是落入刘邦手中,项羽的这份伟业也是“近古以来未尝有也”。根据太史公描述的项羽的事迹,他的成功与失败可以从中找到原因。

成功首先需要的是建立目标。项羽小的时候,便有雄心壮志。他不学写字不学剑法,认为“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他看到秦始皇出游,不假思索地就说出“彼可取而代也”。项羽的霸气是与生俱来的,他从小就有一统天下的志向,这也是他东征西伐、所向披靡的动力。

要打胜仗光靠雄心壮志是远远不够的,项羽的勇猛果敢、坚决果断是他成功的另一大原因。当面对强大的秦军时,项羽做出了惊人的破釜沉舟的举动,不给自己和士兵们留后路,于是楚军无不以一当十,最终大破秦军。当楚汉久久相持时,项羽对刘邦发出挑战,项羽派出的壮士都被刘邦的神射手射死,但当西楚霸王亲身上阵时,神射手被吓得目不敢视,手不敢发。当四面楚歌,项羽已注定失败时,他痛痛快快的打了最后一仗,他的队伍杀死了近百个汉兵只损伤了两名自己人,他自己一个单枪匹马地就杀了数百个汉军。如此的英勇与霸气,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拥有这样的先天条件,也注定要成就一番大事。

然而,虽然他曾轰轰烈烈,曾所向披靡,最终也败在了刘邦手下。这样的结果也是有迹可循的。

骄傲自大是项羽显著的性格特点,也是他的致命弱点。鸿门宴中,项羽不听范增的再三劝说,不肯杀死刘邦,轻视了刘邦对自己的威胁,最后吃下了自己种的苦果。占领了咸阳后,他不听劝说,没有借助咸阳地势得天独厚的条件来建都称霸,非要回到楚国,放逐义帝自立为王,分封领地时又没有公平公正,这样也难怪王侯们会背叛他。太史公也评论道:项羽夸耀自己的战功,只知道一意孤行而不吸取古代的经验教训,只想着成为一代霸王,只想着用武力征伐经营天下,结果五年的时间,国灭人亡。相比之下,刘邦就谦卑宽厚得多。郦食去劝说刘邦时,刘邦因为自己一开始的傲慢而赔礼道歉,后来获得了郦食的帮助。对待张良、樊哙等忠臣,刘邦虚心听取他们的谋略,凡事征求他们意见。刘邦也说,重用了贤臣是自己得天下的原因,而项羽只有一个范增还不能用,所以最后被自己打败。

在《秦始皇本纪》中有这样一句话:“夫并兼者高诈力,安定者贵顺权,此言取与守不同术也。”打仗需要的是武力制胜,这是项羽所擅长的。然而治理国家就得讲究顺应民心了,秦朝灭亡的这一个教训,项羽却没有吸取借鉴。秦国的降兵军心动摇时,项羽当晚就把他们二十几万人统统活埋;他占领咸阳后,大肆烧杀掳掠;项羽称霸后讨伐叛乱的齐、赵国两国时,一路上铲平城墙,烧毁房屋,对于一切降兵统统活埋。对于所占领的地区,项羽大开杀戒,用屠杀的方式来占领城池,这样的做法是不可能得民心的,反而会引起百姓的极大恐惧从而孤注一掷地反抗。再对比一下刘邦的做法,在项羽死后,楚国纷纷投降,只有曲阜拒不投降。刘邦曾想发兵把它夷平,但想到曲阜的军民这样做是出于守礼仪,为主死节,便派人拿着项羽的头给曲阜人看,最终使他们投降。对于项家的人,刘邦也不杀,甚至分封了几位对自己有功的项家人。

楚汉争霸一直是中华历史中一页引人注目的篇章,通过太史公的记录,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很多关于这两位英雄人物的事迹,领略他们争夺天下时的风范。依我看来,项羽的作战能力强于刘邦,但是综合其他方面,胜利的天平还是倾向于刘邦。在太史公的笔下,重现了一位英勇威猛、有血有肉的西楚霸王,重现了一位悲剧英雄,他有无与伦比的霸气,也会错失良机、误信他人。历史选择了刘邦,但也没有忘记项羽,这样一位特点鲜明的人物将永存于中华民族的记忆中。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精选5篇)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这句谚语告诉我们,无论是鸟儿想要飞得更高,还是人们渴望进步,都需要付出努力。而读书则是实现个人进步的重要途径之一。

读书是一生的事业,它能够开拓我们的思维,丰富我们的知识,拓宽我们的视野。每当我们读完一本好书后,都会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尽管每个人对同一本书的感悟可能不同,但读后感却是记录我们对书中剧情和新想法的好方式。

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可以回顾整个故事的情节,回味其中的悲欢离合。同时,我们也可以将自己对书中人物和事件的理解与感悟,写下来,让它们在纸上留下永久的痕迹。

如果你对于某本书有疑问,可以参考下方提供的资料来获得答案。当然,这里提供的建议只是供参考,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调整,使读后感更符合你的体验和思考。

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成长。不论遇到什么情况,我们都可以通过读书来找到答案。相信通过阅读和写作,我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实现个人的飞跃,迎接更为广阔的未来。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

(含剧透,慎入!)

书名为\独居的一年\,全书唯一正面谈到的是露丝在艾伦死后独居的一年,但也只匆匆一笔带过,重点应该是\独居\。

说到独居,确切地说是感情的独居,个中人物多多少少都有,但最明显的无疑是三个重要人物:露丝、埃迪以及玛丽恩。

露丝四岁之后就不再有母亲的陪伴,玛丽恩的不辞而别给她带来的影响是心理上的失落、失望、愤怒,甚至自我怀疑(在一段时间里她甚至怀疑自己是那死去的两个哥哥的替代品),从她写作生涯可以看到她本人是一直把关于母性的东西\选择性避开\,然而在多年之后,直到再碰见埃迪,才真正理解了玛丽恩离去的原因,才有勇气去正视自己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

对于埃迪的独居,再明显不过的是往后的三十多年里对于玛丽恩的思念;而玛丽恩的独居却是完全的感情隔离,无论是对自己的女儿还是艾迪,甚至是一切关于小孩子的事物。文中对于玛丽恩的生活描写不多(相比较整书篇幅而言),但埃迪对她的痴情无疑是对玛丽恩最完美的人物塑造!所以尽管在书中,玛丽恩大部分时间是以回忆的方式出现,但还是能给读者鲜活的人物形象,以至于在最后,埃迪和玛丽恩车站重逢那一刻(个人认为全书最为感动的一刻!),并不觉得虚幻,而是实实在在的,仿佛可以感觉到在那一刻的气氛以及双方的情绪都透出了文字。一段年龄相差二十几岁的感情,普通人看来不可思议的感情,经过三十多年的酝酿,终于有了结果,所幸,是HappyEnding!

不知是巧合,还是作者故意而为之,文中围绕的,大多是从作家以及其作品展开,或许这样更有内涵,透过作品去看作者是本书的一个的叙述方式之一,但需要花多点耐心,不过另外有个好处就是阅读起来不闷。

书中情节跨度三十多年,涉及亲情、友情、职业、爱情(包括正常与癖好)、性爱;但叙述的主线还是露丝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以及埃迪和玛丽恩的恋情,其他的略作\阅读调料\倒也不错!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2)

终于看完了。

十八个多小时,耗费在这样一本书中,掩卷之时,真的是有如释重负的感觉。看完之后,不得不为作者脑洞大开的构思深感佩服,铺陈了那么多的伏笔,最后终得圆满,尽管这结局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终究是真爱回归。历经种种波折,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归宿,从最初的或放荡不羁,或怯懦逃离,或执着守候……最终殊途同归,爱是最后的救赎,而理解与原谅成为维系亲情,爱情,乃至友情最牢靠的纽带。不然呢?故事在最精彩的部分,戛然而止,意犹未尽处忽而明白,这本就是最好的结局。书中,没有哪一个是完美的晶体,甚至每个人身上都有让你无法接受的恶习,但作为读者,依旧不承认这样的恶习每个人都会有,只能说在那样的恶中,展现出的善与美,也许更让人觉得难能可贵吧!至少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越发的喜欢探究人性,似乎不把人性中的那点恶剥离出来,就不足以说明我们成熟了,而写作者更是如此,把那些丑陋不堪的东西展示的淋漓尽致,以便你看清别人的时候也去自省,当真这样的赤裸裸方才是所谓真实的最佳抑或最高呈现?其实,即便我们每个人的人性中都有苟且之处,可是我相信大多人是一生都不会让它轻易示人的,就如很多人其实是愿意穿戴整齐的出现在世人面前的,而不是像书中这般任其赤裸裸不遮挡。不是所有的掩饰都是虚伪,不过是不肯丢掉最起码的羞耻心罢了!毕竟“想”和“做”之间差的何止是十万八千里?话说,即便看清,又当如何?

呵呵,看我,读书始终都这样浅薄,其实,不过是遵循内心而已!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3)

但这部作品中露丝的一对父母的设定还是比较吸引我的。对于70多岁的`男人和女人,在欧美作品中还是可以拥有无与伦比的性魅力,这大概在亚洲文化中很少见到的。在我们的社会结构中,大概这个年纪已经是脱离了性别概念的社会人了,而很多的欧美影视作品中依旧有充满活力和性吸引力的老年人。今天和高先生探讨,他说的一个观点倒是启发了我,除了文化历史的审美差异外,可能重要的一点是社会的发展程度不同。若干年后的中国的老年人肯定和现在传统意义的老年人完全不同。那不就是我们嘛!而对于衰老和死亡的恐惧我最近经常想到,还有就是被Mr高推荐一本书,《最好的告别》,准备看看。

晚上又想了一会儿,为什么觉得《独居的一年》没那么好看,却吸引我一直读下去了呢。大概是书里的几位重点人物全是作家,所以对作家如何工作,作家如何生活有着细致深刻的描写。无论他们的创作源于恐惧,悲伤,爱情或其他什么主题,作家这个职业本身给小说蒙上了一层既浪漫又独特的色彩。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看人家写字,就觉得墨水在纸上几根线条从无到有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神奇的魅力。最近看电影《无双》,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详细描述他们几个如何做假钞那段,如何打版,怎样调墨,寻找纸张——这种看起来特别专业,又特别陌生,真实细节堆砌起来的专业段落本身就拥有了强烈的美感。

所以,工作多么重要啊,一个人的职业,或者深度爱好,他所专注的那个领域,就构成了他的气质。想起书里的一个段落,露丝小说里的人物被强迫去参加读物的烧书活动,女作家拒绝了,表示因为自己是一个作家,所以不愿参与任何销毁作品的活动。

“你首先是个女人。”狂热的邻居说。

“不,我首先是个作家。”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4)

花了10几天,看完了《独居的一年》这本书。

书封上村上村树的极力推荐的和豆瓣上的好评是我开始看这部书的唯一原因,可是进来之后,还没读到20%,我就觉得自己被骗了。

文章写了三个部分,分别是1958年,1990年和1995年,每一年都发生了不同的事情,但是书名《独居的一年》看不出是哪一年,也看不出是谁在独居(仅女主角丧夫后自己独自过了一年,文中一笔带过)。不明白作者起名和书的内容有什么样的联系。

另外,作者太过于啰嗦,极力呈现每一个细节,包括教堂的顶(是拱形)的,也要特别说明一下,这是特别破坏想象力的事情。感觉几个字就能写完的事情,写了长长的文章,比《清明上河图密码》内容少了太多,但是篇幅又特别特别长。

在这本书里面,你会发现,所有的人竟然一致的都是作家,女主角露丝是,他的男友艾伦是(更准确的说是编辑),他的父亲最早就是,后来发现她离家出走的母亲也是,她母亲在年轻时候某个暑假和一起潇洒度过的艾迪长大了也是。除了有一小段,提到露丝和他父亲的壁球球友(律师)打壁球以外,整本书竟然没有其他职业。

有人说作者作为一个男生,心思可以如女生一般细腻,我感觉不是,是无聊。。。。。。

拾之不弃,现在我可以深深的叹一口气,唉,终于看完了~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5)

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以为这是和《瓦尔登湖》一样讲述一个人独居一年中所思所想,但看完第一章后我却陷入了疑惑之中,这本书讲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生活,露丝,埃迪,玛丽恩,特德,这四个人人物的命运就因为1958年的夏天发生的事情彻底改变。

在那个夏天,埃迪来到了特德家中进行暑期实践,由于特德是著名小说家,埃迪想做他的助手学习些写作经验。可惜埃迪并不知道自己其实被特德利用了,特德其实是希望埃迪来做玛丽恩的情人,从而让玛丽恩从丧子之痛中走出,事实证明特德的计划成功,埃迪爱上了玛丽恩,而玛丽恩在最后选择了离开,把露丝留给了特德。从此,埃迪再也没有爱上过其他女性、玛丽恩一个人漂泊、露丝一直在心里怨恨自己的母亲。本书跨越了37年的岁月,从露丝4岁一直到露丝自己的孩子4岁,三代人的家庭故事浓缩其中,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读完令我唏嘘不已。

在书的扉页上,作者写道这是一则爱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才是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主旨。埃迪见到玛丽恩一开始是因为被她的外表吸引,后来则是被她所经历的丧子之痛所感染,再加上性启蒙的决定性,埃迪再也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这段忘年之爱能让埃迪坚持37年,直到玛丽恩再次出现。

埃迪和玛丽恩的爱是其一,另一则爱是露丝的,露丝在一开始并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许因为从懂事起只有父亲特德的陪伴,露丝身上有很多男性的特征,比如她的肌肉发达,她争强好胜的性格,以至于看不上绝大多数追求者。而且她知道自己父亲的性生活不检点,这更让她对爱充满了怀疑和批判,在她的小说中经常能看到这一主题。露丝嫁给自己的经纪人艾伦,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只是她觉得自己不想再等了,凭借理性做出的最好的选择。当艾伦去世,露丝在守寡期间碰到了哈利时,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终于找到了对的人,两个人都经历过自己的爱情挫折,最终命运通过一桩谋杀案将他们连在了一起,跨国之恋,作者与读者的完美结合。

在我看来,37年岁月很长,但相比之下,露丝守寡的那一年则更为漫长,本书标题中独居的一年正是露丝在失去父亲后又一次失去丈夫后的头一年。在这一年中,露丝的感受和她在自己小说中写过的完全一致,她也突然理解了母亲的离开,理解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所以小说结尾才会出现母女重逢时那段令人感动的对话。

毫无疑问,埃迪是幸福的,玛丽恩是幸福的,露丝是幸福的,哈利也是幸福的,他们最终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过去经历过的挫折都不复存在,在爱中,他们找到了自己,无论在什么年纪,无论贫穷与富贵,找到了爱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