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读后感。

好的读后感应该要如何表达?我已经把作品这本书读烂了,特别后悔没有早点知道它。锻炼自己书面文字表达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每读完一本书就写一篇读后感,下面由栏目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阿q正传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阿q正传读后感【篇1】

教学目的:

1.分析阅读小说讽刺性的语言特色。

2.联系社会背景,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

3.赏析小说中描写人物的技法,分析人物形象特点。

4.领悟课文主旨,分析评论我们身边的阿Q精神。

由《灯下随笔》谈起,引到本文内容。或由《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和规律》引到鲁迅对中国小说史的研究,延伸及鲁迅的小说创作,均可。

二.复习有关鲁迅的文学常识: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小说集有《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散文集有《朝花夕拾》《野草》等,杂文集有《坟》《且介亭杂文》《而已集》《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鲁迅的名句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无题》)、“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无题(贯于长夜过春时)》)、“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心事浩淼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三.时代背景介绍:

略,见教师用书“写作背景”。

四.选取二、三、七、八章中的任两章,听录音。体会作者讽刺性的语言。

五.阅读全文后,理清内容要点。

第一章,              序――介绍阿Q的身份、地位。

阿q正传读后感【篇2】

我要给阿Q做正传,已经不止一两年了。但一面要做,一面又往回想,这足见我不是一个“立言②”的人,因为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究竟谁靠谁传,渐渐的不甚了然起来,而终于归结到传阿Q,仿佛思想里有鬼似的。

然而要做这一篇速朽的文章,才下笔,便感到万分的困难了。第一是文章的名目。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③”。这原是应该极注意的。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④,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⑤”里;“自传”么,我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⑥宣付国史馆立“本传”⑦

注释:

①选自《呐喊》(《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本文最初分章发表于北京《晨报副镌》,署名巴人。第一章登《开心话》栏,第二章后移至《新文艺》栏,自1912月4日起至1922年2月12日登完,每星期或两星期发表一次。1922年收入小说集《呐喊》。

②〔立言〕在这里是著书立说的意思。

③〔名不正则言不顺〕语见《论语·子路》。这里的意思是,名义不正当,道理就讲不通。

④〔内传〕人物传记的一种。作者在1931年3月3日给《阿Q正传》日译者山上正义的译本校释中说:“昔日道士写仙人的事多以‘内传’题名。”

⑤〔正史〕封建时代由官方撰修认可的史书。清代乾隆时规定自《史记》至《明史》历代24部纪传体史书为“正史”。“正史”中的列传部分,一般都是著名人物的传记。

⑥〔上谕〕封建帝王的指示,命令。

⑦〔宣付国史馆立“本传”〕旧时效忠于统治阶级的重要人物或所谓名人,死后由政府明令褒扬,令文末常有“宣付国史馆立传”的话。历代编纂史书的机构,名称不一,清代叫国史馆。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及国民党政府都曾沿用这一名称。

第二,立传的通例,开首大抵该是“某,字某,某地人也”,而我并不知道阿Q姓什么。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赵,但第二日便模糊了。那是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的时候,锣声镗镗的报到村里来,阿Q正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本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其时几个旁听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哪知道第二天,地保⑥便叫阿Q到赵太爷家里去;太爷一见,满脸溅朱⑦,喝道:

“阿Q,你这浑小子!你说我是你的本家么?”

阿Q不开口。

注释:

①〔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实际上这是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1859—1930)写的一部小说,鲁迅说是狄更斯所写,是他的误记。鲁迅1926年8月8日给韦素园的信中曾做说明。博徒,赌徒。“迭更司”现在一般译做“狄更斯”

②〔引车卖浆者流〕语本《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引车入市,侯生下见其客朱亥。”又:“公子闻赵有处士毛公藏于博徒,薛公藏于卖浆家。”后因以“引车卖浆者流”泛指地位卑贱的人。

③〔僭(jiàn)称〕超越等级身份的冒称。这里是说,阿Q的身份、地位低下,给他作传也不敢超越他的地位而冒用高雅的文体。

④〔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三教,指儒教、佛教、道教;九流,即九家。《汉书·艺文志》分古代诸子为十家: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并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是以君子弗为也。”

⑤〔《书法正传》〕清代冯武所著的一部关于写字方法的书。

⑥〔地保〕即古代里正、亭长之职。

⑦〔满脸溅朱〕发怒时满脸涨得通红。

 

阿q正传读后感【篇3】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阿q正传读后感【篇4】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读后感【篇5】

精神胜利法——阿Q正传读后感500字:

本书的作者是鲁迅,一直听说其作品难以读懂,故此次想领略一番。这本书的章节有我们熟悉的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

一开始讲述的是狂人日记,当我读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感到满满的都是吃人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每一处都时时刻刻在讲述一个群体想去吃掉个体。里面主人翁是一名被吃者,主人翁发觉自己可能被众人当做吃的对象时,十分害怕,即使看到路上的小孩还有狗,都认为他们那眼神是极度想吃掉自己的眼神。表面是吃人,个人觉得更多的是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整个基层人民的困苦。

接下来便是讲孔乙己,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名老实人,识那么几个字,但往往大街小巷的人都想看他笑话,从不欠饭钱的他,当老板说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就知道,孔乙己也许已经死了。在讲“药”这一章节时,小孩得病了,长辈是给他吃“鲜红的馒头”,以为人肉包治百病。可看出当时人们思想封建腐朽,迷信。

到了阿Q正传,我觉得这个人是当时时代基层人民的缩影。文章中阿Q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那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被人打了,总有安慰自己的理由,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百家笔记网()其实那是当时中国人大部分人的劣根性——软弱。当他知道自己应结婚生子的所表现的鲁莽行为,以致被雇主赶出家门,到后来选择到城里去偷东西,变卖成银两,这是他的中兴时期,但偷东西总有破绽的时候,从此走向末路。

到了闹革命,想投降于革命党的阿Q,最终却被革命党游行示众杀了头,这无非是在体现,当时的社会,枪打出头鸟,闹革命就会被杀死。枪毙前,阿Q并没有说救命,也意味着革命势在必行。

以上便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最深刻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