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应急预案热门15篇

运输应急预案热门15篇。

为了让您满意工作总结之家制作了“运输应急预案”,通过本文希望能帮助到您。全面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突发事件时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同时也要尽力帮助需要救助的人,制定应急预案是办好任何工作的首要之务。

运输应急预案(篇1)

为了贯彻落实《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冬季冰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雪灾等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预防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区道路运输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突发事件扩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四、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内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五、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成立贵池区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下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陈胜利

副指挥长:杜守东、王彦安

成员:余晓东、何令明、饶云永、舒锡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何令明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应急指挥协调组:杜守东任组长,何令明副组长;公路通畅保障组:王彦安任组长,舒锡强、赵文锋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保障组:杜守东任组长,张力、查亚明副组长;后勤保障组:张志翔任组长,徐忠宝、查亚明任副组长;宣传报道组:康征宇任组长,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组长;值班联络组,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

值班电话0566-256xxxx、0566-256xxxx(夜间)。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根据上级部门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向指挥长报告工作相关情况。综合各组情况,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善后工作。

4.应急指挥协调组职责:负责防范冰雪应急的整个信息、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7.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8.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9.值班联络组职责:坚守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报告或指示后迅速传达到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同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收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三)应急组织

1.贵池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队,由运输保障组统一调度,负责全区县乡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并指导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应组建相应的应急分队,实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应急管理。

2.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组建客、货应急运输小分队。一是从客运企业抽调10辆技术性能优良,合计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客运应急小分队,负责全区道路旅客应急运输,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客流应急运输,严防旅客滞留;二是从货运企业抽调10辆1-10吨和10辆10吨以上技术性能优良的车辆和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货运应急小分队,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的应急运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对客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劣天气期间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组建成应急救援小分队,加强对全区运输市场实施动态监管,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全区主干道路面流动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辖区为单位,落实好源头管理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本辖区内道路流动巡查工作。

4.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渡口的监管,配合镇、街政府落实好对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渡运。

(四)应急物资储备

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为已确定的`应急运输小分队的应急车辆配备防滑链等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提高应急车辆安全运营能力。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为全局应急救援车辆配备防滑链等设备,保障在应及时车辆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同时配备足够的砂石、工业用盐等防滑及融雪物质,以备应急之需。

六、应急响应

在出现强降雪天气,道路雪阻结冰、旅客滞留等情况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应急领导组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应急领导组及时对当前天气状况给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召开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二)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督促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分队人员及装备24小时待命。

(三)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给道路正常通行、旅客运输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时,各单位要根据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小分队开展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组每日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力量和装备,安排部署应急处置任务和措施,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

七、应急要求

(一)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以赴确保县乡公路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要立即动员起来,对于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的积雪结冰,应急小分队及相关设备设施要迅速赶赴现场,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养护道班要24小时在岗,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三关一监督”工作,确保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各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随车配带防冻液、防滑链、三角木等防冻防滑器材,教育驾驶员安全谨慎驾驶,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确保安全。出现雪阻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一要及时停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二要停运路况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三是因雨雪天气影响正班车辆及时返程,客运站出现旅客滞留时,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客运企业应迅速安排应急运输车辆进行疏运。

(三)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各单位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小分队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灾害应急工作。

运输应急预案(篇2)

一、目的

为了使发生在我矿所属单位或管辖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害程度,特制定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我矿所有机动车使用单位,预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三、引用标准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体化管理标准。

四、基本情况

1、机动车情况

矿现有车辆单位10个,30台以上车辆单位2个,2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1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2台以上车辆单位3个,1辆以上车辆单位6个。

矿现有车辆122台,:大型货车43台,(5T以上)、小型货车7台(1.25T以上)、大客车1台(30座以上)、中小型客车6台(9座以上)、小轿车42台、特种车1台、(警车3台、医用救护车2台、吊车1台〈25T〉、洒水车2台。

2、驾驶员情况

在岗驾驶员130人。

3、本市道路情况

(1)、国道:207国道、晋阳高速公路、晋焦高速公路、长晋高速公路。

(2)、省道:晋长公路、晋韩公路、陵沁公路。

(3)、县道:晋张公路、周犁公路、东大线。

4、交通事故危害辩识及风险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偶然性、不确定性,无特定的时间、无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主要形态基本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倾覆、堕车、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种,损害后果涉及人员伤亡、车辆损害和财产损失。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为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矿成立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矿领导

成员:由保卫科、安全管理部、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党委工作部、武装部、医院、物业、矿办公室、居委会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或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组成

职责:

(1)、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先向110(或122)报警,再向保卫科、交安办报警(电话:36481

26、3648057)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太保:2022651),说明事故基本情况。

(3)、发布应急命令,调动各应急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3648486)

2、现场救援各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1)、现场抢救组:由保卫科、武装部及事故发生单位人员组成,保卫科科长任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抢险工作,危险物的控制、转移、消除工作,协助交警对事故进行勘察和调查。

(2)、现场秩序维护组:由保卫科、武装部人员组成,保卫科长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现场保护和交通管制工作。

(3)、医务救护组:由矿医院人员组成。医院院长任组长。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尸体保存、认领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矿办公室、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物业、党委工作部负责人组成,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保障抢救抢险所需物资和设备的供应,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组:由工会、居委会和事故单位等单位组成,工会副主席任组长,负责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家属,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六、应急操作

1、接警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110(或122)、保卫科(3648126)、交安办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警,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说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路段、事故的形态、车辆及驾驶员情况、事故及现场的损害现状。

2、应急启动

矿调度室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以及程序,通知副总指挥及应急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参加抢救。

3、救援行动

运输应急预案(篇3)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宁波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甬政发〔2005〕40号)、《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07〕160号)、《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鄞州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车辆碰撞倾覆等事故的应急处置。

1.4事故分级

1.4.1一般事故(IV级)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需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下的事故;

(3)危险化学品泄漏难以堵住,需要倒罐过驳作业,或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倾覆,需要调用吊车吊装作业的事故。

1.4.2较大事故(III级)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需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事故。

1.4.3重大事故(II级)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需紧急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4.4特别重大事故(I级)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因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爆炸,需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事故。

二、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2.1.1应急指挥部组成

建立鄞州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机构。

总指挥: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事发地分管副镇(乡)长、街道副主任担任。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纪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分局、区农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宁波鄞奉海事处、事发地镇乡(街道)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启动区级应急响应;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区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1.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工作。

(2)区委宣传部:负责事故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和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3)区公安分局:负责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承办相关综合协调工作;统一调动全区警力开展现场处置与救援;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4)区安监局:指导和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5)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

(6)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7)区环保局:负责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相关环保技术支持,协助事发地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善后处置;负责事故引起的污染事件调查处理。

(8)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运送救援物资;负责调用危险化学品倒罐车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9)区质监分局:负责提出事故中涉及压力容器特种设置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区民政局:协助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11)区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经费保障。

(12)区城管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事故周边相关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负责所管辖河流、湖泊等水域的污染清除;负责自来水的停水和供水调度。

(13)区水利局:负责所管辖水库等区域的污染清除、水资源调度及相关案件调处。

(14)区农林局:负责涉及渔业养殖的案件调处。

(15)宁波鄞奉海事处:负责所管辖水域的污染清除及相关案件调处。

(16)区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天气监测,提供相关气象参数和应急处置对策。

(17)事发地镇乡(街道):协助区应急指挥部实施事故控制、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4专家组

建立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事故预防

3.1安全风险评估

区公安交警部门应将剧毒气体(氯气、氟化氢等)运输通行的主干道及时向当地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通报。当地镇乡(街道)应对主干道沿线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订重点区域的公众应急疏散预案。

3.2应急求援网络

当地镇乡(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与社会相关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网络,完善通讯联系方式,实现应急物资装备的快速调用。

四、应急启动

4.1应急启动主体

根据事故等级和事发地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确定应急响应的启动主体。

(1)发生一般事故(IV级),由事发地镇乡(街道)启动应急响应,并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区级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应急援助;若事态超出事发地镇乡(街道)应急处置能力的,或区政府认为有必要的,由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协调事发地镇乡(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2)发生较大事故(III级),若事态处于区政府可控制范围由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并将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若事态超出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请求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3)发生重大事故(II级)、特别重大事故(I级),由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同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上级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时,事发地下级政府必须启动应急响应。

4.2应急启动程序

(1)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交警122、消防119)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报警后,立即调度事发地镇乡(街道)公安消防、派出所、交警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2)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和事发地镇乡(街道)要及时收集事故处置的动态信息,若区公安消防、派出所、交警部门尚不足以有效处置事故,应视情立即通知区安监、卫生、环保、交通、质监、城管、水利、农林等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

(3)若事故的严重程度已达到一般事故(IV级),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向镇乡(街道)分管领导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由镇乡(街道)分管领导决定启动镇乡(街道)级应急响应。同时,镇乡(街道)和公安部门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必要时启动区级应急响应。区政府总值班室密切关注事故动态信息,将重要情况报告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应急办负责人,必要时由区政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

(4)若事故的严重程度已达到较大事故(III级),事发地镇乡(街道)和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区长提出启动区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启动区级应急响应;情况严重由区政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由上级政府决定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

区级应急响应一旦启动,由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知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调派有关人员、物资装备赶赴事故现场。

(5)若事故的严重程度已达到重大事故(II级)、特别重大事故(I级),立即启动区级应急响应,并由区政府逐级向上级政府和应急办报告,由上级政府决定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

五、现场处置

5.1现场指挥

启动区级应急响应时,现场指挥长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由事故现场的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或公安消防部门有关人员履行现场指挥职责。

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处置与救援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长的统一指挥。

5.2社会资源调用

(1)吊车。需要吊车及拖曳车辆的,由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向应急救援网络单位调用。

(2)倒罐车辆。需要倒罐过驳车辆及设备的,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应自行及时调派。事故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区交通、安监、公安部门负责向应急求援网络单位调用。

(3)专家。需要危险化学品方面专家和承压罐车方面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的,分别由区安监、质监部门负责落实。

(4)劳务人员。需要劳务人员参与应急处置的,由事发地镇乡(街道)负责落实。

5.3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

(1)实施主体。危险化学品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等现场处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及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实施。若需调用特种的设备工具,由区公安消防部门或区质监部门负责落实。

(2)安全防护。危险化学品倒罐过驳作业,必须在区公安消防部门现场监护、承压槽车专业人员指导下,由倒罐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后进行。

5.4环境污染处置

若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区环保等部门协助当地政府按《鄞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鄞政办发〔2007〕24号)等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

(1)区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测和监察,协调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资源参与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调处工作。

(2)若事故发生在临海、临江(河、湖、水库)道路,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海洋、江(河、湖、水库)环境污染的,根据实际情况,海事、城管、水利等部门做好所管辖水域的污染控制和清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调处工作;区农林局做好涉及渔业养殖的案件调处工作。

(3)若事故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由区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的调度,由城管部门负责自来水的停车或供水调度。

5.5医疗救护

(1)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卫生部门负责协调医疗救治工作。

(2)在进行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等化学品倒罐作业时,卫生部门应安排120救护车就近待命。

5.6应急疏散

区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和事故区域警戒。事发地镇乡(街道)负责公众应急疏散。

5.7后勤保障

事发地镇乡(街道)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5.8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按相关规定实施。

六、善后处置

6.1环境恢复

区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情况跟踪监测,指导灾后环境恢复工作。

6.2赔偿补偿

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损耗和劳务支出等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或先由区政府和事发地镇乡(街道)按管理责任垫付相关应急处置经费,然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讨;事故责任单位不支付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6.3总结评估

事故应急处置结束15日内,事发地镇乡(街道)应对事故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将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应急办)、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七、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制订和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镇乡(街道)和派出所、交警、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做好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装备配置等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篇4)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马永峰

副组长:秦志强、武建军

组员:张德宏、石紫昭、刘建辉、张领军、刘佳彬。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一条:指挥对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二条: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挥。

第三条:检查督导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一条: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命令的下达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

第二条: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第三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

第一条: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救援工作听从县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担负相应的应急处理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办公室人员、财务室人员、安全办公室人员、检测站人员。

五、预案实施

第一条:公司应分别对客运班车、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加强专业性安全教育,并经常性地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务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发前,根据所承运货品的化学性质,配齐相应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火毯、消防锹等),并随时检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应采取紧急措施自救,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小。同时积极与事发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和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以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在事发当地有关部门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到达现场后,应向指挥人员简明扼要的说明事故情况。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运输的危险货物的运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发生地人群、水流、气流等周边环境情况,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货物的处置和人员抢救工作,遏止伤亡增加和污染扩大。

六、紧急自救方法:

第一条: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先人员、后货物”的原则进行施救。

第二条: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拨打事发当地的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组织有效救援。

七、事故处理

第一条: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公司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告公司、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相关救援组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开展救援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运输应急预案(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终止与善后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地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本辖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地方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应急管理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恢复与重建、培训与演练等具体内容。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急预案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衔接一致。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共交通工具、重点港口和场站的经营单位以及储运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交通运输企业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情势变化和演练验证,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划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维护、管理和调拨制度,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和运力,配备必要的专用应急指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信装备,并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运输专业应急队伍。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队伍。

第十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能力和人员素质建设,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非专业应急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及演练,提高协同应急能力。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与其他应急力量提供单位建立必要的应急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内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情况及时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将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情况及时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所有列入应急队伍的交通运输应急人员,其所属单位应当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专家或者专业机构,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相关意见和支持。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制度,并结合交通运输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年度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研究开发用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财政预算情况,编列应急资金年度预算,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安排应急专项经费,保障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

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主要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应急培训演练、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日常应急管理、应急宣传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统计、分析、报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与各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与交通运输有关的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交通运输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害,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制定应对方案。对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管理工作。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开展企业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基础信息数据库,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设施和人员,对突发事件易发区域加强监测。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通信系统。

第二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实际需要,配备必要值班设施和人员。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布进入预警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和可能发生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特点,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相应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三)按照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四)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

(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相关信息,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运力和装备,检测用于疏运转移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应急通信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七)加强对交通运输枢纽、重点通航建筑物、重点场站、重点港口、码头、重点运输线路及航道的巡查维护;

(八)法律、法规或者所属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以及所属地方人民政府的决定,相应调整或者停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部署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或者参与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运力疏散、撤离受困人员,组织搜救突发事件中的遇险人员,组织应急物资运输;

(二)调集人员、物资、设备、工具,对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抢通或搭建临时性设施;

(三)对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控制,设立警示标志;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五)必要时请求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启动联合机制,开展联合应急行动;

(六)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

(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委托或者授权及相关规定,统一、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和媒体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八)其他有利于控制、减轻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五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超出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或管辖范围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资金、物资、设备设施、应急队伍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地周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三)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现场工作组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

(四)按照建立的应急协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第三十六条在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人员疏散、物资疏运的情况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令,及时组织运力参与应急运输。

第三十七条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应急设备、设施、队伍的日常管理,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组织、调度和指挥。

第三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相关设备和其他物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终止与善后

第三十九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四十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四十一条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扶持遭受突发事件影响行业和地区发展的政策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恢复重建规划,制定相应的交通运输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重建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及影响。

第四十二条因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交通运输工具、装备和物资在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交通运输工具、装备、物资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偿。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监督检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二)应急预案制订及实施情况;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四)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五)危险源监测情况;

(六)信息管理、报送、发布及宣传情况;

(七)应急培训及演练情况;

(八)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落实情况;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第四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等单位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影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有效进行的,由其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或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海事管理机构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篇6)

一、基本情况

山西兴通安运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公司现有机动车13台,其中天然气运输专用车辆8台;车辆主要分布在山西太原周边;年行驶里程50万公里,存在着重大交通风险。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对应事故因果分析图)

(一)事故类型:交通伤亡事故、燃气泄漏事故、着火和运输罐爆炸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司机、押运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驶、超速行使,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对运输罐体的检查不到位,违章操作。

3.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4.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转弯半径、宽度及坡度不符和规定。

5.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冰雪等恶劣气候。

6.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

(三)事故可能后果:人员伤亡、车辆损毁、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公司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周永庆

副总指挥:高博

成员:王斌、赵博文、靳玲、张雷、高春生等

职责:

总指挥:远程或现场指挥二级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公司指挥一级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进行应急救援指挥行动,当总指挥不能亲自赶赴现场时,代替总指挥进行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成员职责:

(1)积极响应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参加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行动。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3)配合地方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二)公司分别成立应急救援办公室。

四、应急保障系统

(一)应急分级与启动

山西兴通安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1.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学品车辆无控泄漏、着火等超出本公司处理能力的险情,属一级事件,启动集团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公司现有资源可以处理的险情,属二级事件,启动本预案。

(二)发生一级交通运输事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立即调动公司的应急救援力量,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五、交通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一)各运输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对以下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应急措施告知全体司机、押运人员。

1.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及专业新闻单位发布的地震灾害、洪涝灾害、恶劣气象信息、公共卫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报、通知等。

2.灾害现场的动态信息。

(二)定期召开司机、押运人员的安全例会、组织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三)认真落实车辆定期检验制度,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三检制”,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四)利用GPS监控系统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结合定期的上线跟踪检查,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章行为。

(五)定期组织司机、押运员进行路况等有关运输安全的各类因素的分析,及时辨识出各类危害,制定控制措施,消除交通风险。

(六)公司安全监控中心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沟通确认。

六、应急响应程序

(一)应急行动

1.司机、押运人员的应急行动

⑴报警

发生下列事故,超出司机、押运人员处理能力的,立即按下表中的对应方向进行报警

急救电话:12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火警电话:119;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电话:0351-4633133

报警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及车牌号、人员伤亡情况,泄漏的危险品名称、主要危险特性等。

⑵根据现场情况,司机、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如发生人员受伤的情况,请求过往车辆向附近医疗机构运送伤员,或直接向当地医疗机构求助,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及程度、发生次生危害的详细情况。

②车辆着火时,立即利用随车灭火器灭火。

③危险品泄漏时,立即配戴好防护用品,利用随车工具进行堵漏,现场没有安全防护的人员以及泄漏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撤离到上风向安全位置。

④在来车方向150m处设置警告牌,通知附近人员向上风向撤离。

⑶当社会救援力量到达时,向其说明现场情况,配合对方做好如下工作。

①隔离:设置隔离区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离区外设立明显标识,安排人员巡逻,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消除隔离区内所有火种。

②疏散:发生大量危险化学品泄漏时,立即与周边乡镇、村庄及单位联系,通过广播告知事故险情、疏散距离、方向和个人防护措施等信息,迅速将隔离区内无关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③疏散时应明确疏散路线,做好疏散人群的控制和引导,防止人员在泄漏区域低洼处和下水道等地下空间顶部滞留。

2.公司的应急行动

⑴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报告,按照总指挥指令,启动本级应急行动,若发生一级事件或情况紧急,要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⑵公司应急总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配合政府公安交通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处理交通事故。

3.公司的应急行动(一级应急)

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集团公司应急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整合必要的资源,向交通运输应急反应组发出指令,展开应急行动。

⑵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着火和爆炸事故,公司应急总指挥要向事故现场派出专家组,必要时向距事故发生地较近人员发出指令,派出应急抢险队伍,快速奔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各应急抢险小组配合社会救援单位展开应急行动。

⑷当危险得到控制,立即安排起吊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备用槽车,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实施工程抢险。

(二)应急解除

1.交通事故险情排除标准:

⑴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⑵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火灾爆炸和环境污染事件;

⑶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处理完毕;

⑷事故车辆已妥善安置,路障已清理,道路交通已恢复。

2.达到上述标准后由现场指挥部报告本级应急总指挥,由总指挥发布重大交通事故应急解除令。

(三)后期处置

1.事故车辆所属单位负责配合地方安监、交通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按照事故响应级别,由公司经理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奖励事故抢险工作中的有功人员。

3.由公司按保险合同向相关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4.由公司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应急培训与演习

1.应急指挥中心每年组织一次本预案的应急演练。

2.公司每年组织应急培训

八、预案的管理

(一)本预案由山西兴通安运输公司组织制定、评审与持续改进。

(二)本预案每年进行评审和修订,但在发生交通运输事故并启动实施本预案后,应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改进。

运输应急预案(篇7)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进行控制和处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发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调落实救援车辆、器材和设备,并率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发生地,配合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赶赴事故发生地,参与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保持与各单位部门信息联系,负责制订、修正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人员演练,定期检查救灾灭火器和设备。发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立即向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统筹安排救援力量,调配救援车辆、器材、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负责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

(三)、公司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牢记各部门应急救援电话,随车必须携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

公司主要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公司危险货物道运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指导直接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级各部门调查处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程序:

(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生事故后,值班员或安全员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伤亡情况、简要经过、事故报告单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据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确定的事故类型(如火灾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和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成员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配合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进一步了解情况,随时向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后续情况。

四、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领导小组成员要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1、值班电话:

2、领导小组组长电话:

3、领导小组副组长电话:

4、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5、其他有关部门急救电话: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险货物运输硫酸车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观形状是无色透明液体,其特性有遇水暴溅、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遇氧化物会产生剧毒气体、有较强的腐蚀性、其蒸气有毒、有吸湿性和强氧化性。

1、硫酸车辆一旦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的处置方法;

(1)、发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现场的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同时迅速采用自身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对泄漏的硫酸进行冲洗,沙土掩盖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继续流出的硫酸,严禁直接人员去堵截和关闭阀门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围群从,设立禁戒线,等待有管部门和救援组的到来。

(2)、有人员烧伤、蚀伤,立即向最近的医疗救护“120”求救并将伤员抬离现场,如皮肤烧伤用大量水或小苏打水冲洗,重者等待救护车送医院。

(3)、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赶到现场指挥施救,并通知安监、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抢险技术人员参加救援。

(4)、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积极向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取得联系,迅速运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处撒上,疏散围观人群至200米外。

(5)、灾情控制后,迅速与当地政府基层组织联系发布信息杜绝人畜饮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现场清理,由环监部门对水进行抽检,随时掌握水情报告,事故现场的酸碱中和物清除干净后用大量水冲洗。

(7)、环监部门的报告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现场的封锁并撤离现场。

(二)危险货物运输油罐车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产生静电等特性,在装卸、运输作业过程中,安全不稳定因素较大,为加强成品油的运输安全,有效防止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2、油罐车一旦发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处置方法:

(1)、事故现场的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向最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同时要迅速采用自身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实施抢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事故有人员伤亡,应立即向最近的医疗机构拨打“120”求救,并将伤员做一些简单的处置后,抬至离开现场安全处,等待救护车。

(3)、事故发生后如果有火灾,当时人(驾驶员、押运员)应立即利用车载干粉灭火器对准火苗的根部灭火,控制火情,疏散围观人群至安全地带。防止罐体发生爆炸。

(4)、发生事故的车辆如果严重受损,应立即调用其它罐车转移所运的危险货物,并要指派专用的装卸及管理人员进行实施,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5)、事故现场的清理,对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进行冲洗和清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车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电火花、震动、撞击有引起爆炸的危险,爆炸品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环境造成极大伤害,为加强爆炸品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社会环境,特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车辆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事故。

(1)、事故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同时迅速疏散周围群众,设立禁戒线。

(2)、爆炸品车辆途中发生事故,应尽可能将车上货物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落实指派专人负责守护,对撒落在地上不能转移的,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设立禁戒线。

(3)、如果事故发生了火灾,首先要充分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苗的扩大。

事故发生后,公司救援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出事故原因,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和查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我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置,是公司各科室、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救援组全体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一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救援组的指挥,无条件的立即行动起来,如有见死不救、行动迟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运输应急预案(篇8)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迅速处置在区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抢救伤员,尽快疏通道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财富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车辆坠江、坠湖或因车辆发生事故引发严重爆炸、危险品泄露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对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交通、建设、卫生、民政、财政、宣传和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

4、组织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区总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街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总指挥部各项决策情况。

3、及时、全面了解事故灾害情况。

4、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演讲实施救灾的进展情况。下传上报。

5、按区总指挥部指示。坚持通信联络疏通。

6、组织办案专班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具体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设立情况信息组、救护组、捍卫组、抢险组、安排组、涉外涉台组、宣传组、财务组、善后处置组。

(一)情况信息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由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区总指挥部坚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疏通。

(二)救护组:由区卫生局负责。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足够的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指定医院,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与抢救工作。

(三)捍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的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扑灭火灾,排除险情,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和积极参与救护,事故调查及评估、理赔等项工作,现场勘查可商请检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员参与。

(四)抢险组:由区交通局、建设局负责。区交通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因事故或引发火灾、爆炸遭受破坏的道路路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并负责设置夜间照明设备。

(五)安排组:由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排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排前来参与事故处置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做好处置事宜。

(六)涉外、涉台组:由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配合卫生部门对受伤的外国人、洪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进行救护、转移、治疗工作,负责协助做好生活安排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涉外、涉台问题交涉;负责翻译工作。

(七)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八)财务组:由区财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准备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统一安排有关办公经费。

由车辆投保的平安公司和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

(九)善后处置组: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接到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由区分局指挥中心迅速演讲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演讲或接到区委、区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全力抢救伤者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置。

(五)事故的赔偿由相关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结束后。演讲区总指挥部。

运输应急预案(篇9)

为切实提高我街道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春运期间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时间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

重点区域:

1.公共交通客运站及专用通道等;

2.公路、铁路及连接线;

3.主要城市道路及交叉口。

(三)突发事件分类

1、事故类

(1)旅客大量滞留:因公路、铁路正常运行收到影响,进而引发大量旅客滞留;

(2)交通事故类:由设备故障、车辆冲突引发的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

(3)特殊天气类:包括雾、雪、冰冻、低温等恶劣天气条件。

2、社会安全类

(1)群体性的事件:包括冲突、非法集会、滋事等引发起的群体性的事件。

(2)恐怖性事件:包括交通工具遭受爆炸物威胁、重点区域受爆炸物或不明物体威胁等恐怖袭击事件。

(3)火灾事故:包括重点区域内各类建筑物火灾、交通设施火灾等。

3、自然灾害及公共卫生类

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地震,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暴雪、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中毒,以及影响公众生命安全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在发生过程中往往相互关联,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街道春运办作为街道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协调街道现有力量无法处置的春运突发事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辖区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一)文化站。负责联系各新闻媒体发布春运应急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出行;协调相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协调新闻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展正面报道;应急预案启动后,配合市、区、街道春运办做好各项信息发布,保障宣传工作渠道畅通、覆盖广。

(二)民政办。负责统筹街道范围内突发事件社会求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所需基本生活求助物资的储备、分配和滞留旅客安抚救济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确保相应救灾物资保障到位,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有需要的滞留人员的求助工作。

(三)城管中队。负责重点区域境卫生监督检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各环卫保洁公司增派环卫人员、增加环卫设施,做好旅客应急疏散场点的保洁工作。

(四)团工委。统筹全街道志愿者服务工作,为春运旅客运输提供志愿服务。

(五)财政办。做好春运期间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六)安监办。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宣传,积极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油品供应企业做好春运车辆用油保障工作,优先保证春运车辆加注燃油。

(七)党政办。会同相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的事后评估和善后处理,及时掌握突发事态进展情况,并向街道办、区政府报告;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上级应急部门有关决定事项和各级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八)桃花仑派出所。负责维护街道辖区内各汽车客运场站及其延伸候乘点、火车票代售点、取票点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配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九)计生办。统筹做好春运期间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在汽车客运场站及其延伸候乘点、火车票代售点、取票点、滞留旅客安置点等区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负责在各汽车客运场站实施医务人员驻点服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启动后,全面配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援工作。

(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加强街道辖区内各汽车客运场站候乘点、火车票代售点、取票点、滞留旅客安置点等区域的监督检查,根据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违法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信息畅通。各站办所、各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加强物资保障。由财政所、民政办牵头认准做好应急车辆、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需要,并进行动态跟新与管理。紧急状态下,可向区春运办申请支援。

(三)开展处置分析。事件处置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置分析总结,完成处置情况报告,报送春运办备案。街道春运办将在相关单位处置情况报考的基础上,分析、总结辖区春运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总评估报告留档备案,并根据需要报区春运办公室。

运输应急预案(篇10)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恶劣天气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在发生恶劣天气期间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点,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增强优患意识,常抓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能够有效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1、应急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立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上级的要求,部署本部门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到临灾警报后,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工作;准确、及时、详细掌握灾情的情况以及发生变化情况,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总结抢险救援情况。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一)联系协调

及时接受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下达局工作领导小组各项指令,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行联系协调。

(二)应急执法

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违规违法运输行为。

(三)车辆保障

要备齐充足车辆,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需要转移群众时,应按照上级要求立即调动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并组织群众转移。

三、应急措施

1、因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状况达不到车辆通

行要求,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采取停运或调整班次等措施。同时应急小组要深入运输一线,对违反规定继续营运的车辆严厉查处,从重处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路况情况,组织滞留客车、旅客或货车疏散。另外,要认真做好旅客服务工作,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因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部分道路损坏,车辆无法通行,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以最快速度恢复通车。

四、工作要求

1、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2、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应急小组、抢险人员、物资、车辆以及相应器械的及时到位。

五、附则

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必须按预案规定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快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运输应急预案(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经理层研究,特制定本《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时,用于指导事故抢险救灾处理及日常培训和演练。

二、主要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九)《煤矿安全规程》(20xx版)

(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

(十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号)

(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59号)

(十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xx〕196号)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xx)

(十五)《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预案级别

本预案为企业级。

四、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主要有:

(一)矿井机械电气事故。即出现机械电气设备故障,易造成全矿停电、停风,提升运输、排水中断或人身触电、机械损伤等,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矿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现主提升绞车断绳跑车,易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矿井主辅运输事故。即出现主运输皮带断带,电瓶车撞人、追尾、斜井运输跑车等重大事故,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五、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时间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解除事故对人身的威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六、响应分级

根据机电运输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灾难度,将重大机电运输事故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生产中断12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恢复的。

Ⅱ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生产中断6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恢复的。

Ⅲ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生产中断,6小时以内能够恢复的。

七、事故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为做好机电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机电副经理、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成员:其他副总经理、副总师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职责:一是负责本专项应急预案的救援队伍组建、配备相关器材和装备。二是负责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贯彻、演练和实施。三是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启动本预案后,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四是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五是指挥、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六是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其它相关专项预案。七是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八是批准本预案的终止。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工区、通防工区、供应科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协调各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发布应急救援的有关情况。

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物资、设备、后勤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现场、技术、物资供应、资料(宣传)和后勤等5个专业工作组。

(一)现场工作组:由机电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生产副总师、安全监察处和救护队等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紧急调动一切人员、物资、设备,争取将机电运输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技术工作组:由副经理兼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工区、通防工区、供应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分析事故特征、性质,预测将波及的范围及趋势,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参与事故的协助调查和分析处理。

(三)物资供应组:由供应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供应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确保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供应。

(四)资料(宣传)工作组: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生产技术部、机电工区、通防工区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受威胁职工、群众撤离避让的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五)维稳后勤工作组:由分管后勤的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保卫科、工资、财务、卫生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设置警戒、抢救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处理。

八、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矿井供用电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⑴主要监测监控措施

微机监控;电气试验;保护整定。

⑵主要预防措施

A、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B、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C、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D、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E、认真开展雨季“三防”检查、整改工作,供电线路定期检查。

F、井上、下电气控制设备、动力变压器、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

G、积极推广采用综合自动化控制设备。

H、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交接班,加强设备巡回检查。

I、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调整工作,执行两票和施工措施。

J、对电气设备和电缆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做好电气试验。

2、矿井提升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1)、主要监测监控措施

A、投入运行中的提升装置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检查,每一年进行一次测试。

B、每班要进行一次过卷保护试验,维修工对保护定期试验。

C、每天必须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

D、主提升绞车必须有后备保护。

E、绞车司机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主要预防措施

A、应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B、坚持设备维修、检查、保养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D、涉及安全生产的煤矿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

E、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F、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措施操作。

G、提升钢丝绳在运行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H、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试验,做好记录。

I、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要做定期检验,检验的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时必须更换。主提升装置必须具备绞车说明书、电气系统图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资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绞车配备正、副司机,严格正规操作,按章作业。

K、作业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3 、矿井主辅运输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1)、主要监控措施

A、采用矿井轨道运输信、集、闭系统;应用主运输皮带集中监控系统。

B、每年对使用和备用的电瓶车进行年审。

C、对使用中的矿车连接装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试验。

D、对斜巷提升钢丝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拉力试验。

E、对架空人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

F、加强监督检查。

(2)、主要预防措施

A、加强对电瓶车的安全检查,电瓶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电瓶车。电瓶车运输时,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在行车、行人道口处要安装使用平巷语言报警装置。

B、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信号和调度指令行车,开车前必须发出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C、电瓶车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至少100m的距离;禁止行车行人,电机车在行至行车、行人道口时,司机要减速慢行。

D、严禁扒、跳电瓶车。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E、斜巷运输严禁超挂车,钢丝绳按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钢丝绳出现压扁、破股、断丝超限和锈蚀现象要立即更换;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要做到齐全、可靠。

F、安装应用皮带断带保护装置、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烟雾、超温及自动洒水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G、加强对架空人车电机失压、短路、断相、过载动作、掉绳脱槽、越位保护动作、人车欠速、过速保护动作的检查和试验,做到安全、可靠。

(二) 预警行动

1、对可能造成机电运输事故的危险源加强调度、检查。

2、对可能酿成较严重机电运输事故的预兆,基层单位要立即上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立即通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按领导指令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事故报告和处置程序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将灾害情况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根据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破坏程度、严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围或事故扩大的可能性,决定现场及影响范围内人员的安全撤退路线、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必须有联系电话)。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决定启动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一)预案启动后处置程序

1、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由指挥部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编制事故抢险救灾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和事故有可能扩大的应急措施,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时,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方案和处理措施的修改。

3、救护队应首先到达现场组织侦查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现场的通风瓦斯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4、指挥部对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统一指挥,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的登记、报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区域发放许可证制度。凡出入警戒区域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持有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灾区站岗人员必须严格盘查,认真记录。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签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时间、地点和人员出入情况。

5、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扩大的可能性决定切断区域供电,并挂上停电牌,严格执行停送电的管理制度。未经指挥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电。

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确保井下供风系统正常、可靠、稳定,未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停风或改变风流方向。并落实好停电、停风撤人的措施。

7、安排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指挥部布置的监测监控地点,对事故区域内的瓦斯变化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有关需要检测的相关数据、参数进行定期的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收集的情况资料和实测数据提供给指挥部,以便指挥部及时做出决策或调整抢险救灾方案。

8、处理事故期间,根据抢险救灾需要,有关设备、设施、器材、物资等要及时供给、迅速到位,确保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电事故处理

⑴、矿井一回路停电后,立即查找原因,断开故障点,投入另一备用线路,恢复矿井供电;在全矿停电或通风系统停电后,如不能即刻恢复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受影响的地点,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内。

⑵、停送电操作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进行,不准擅自操作。

⑶、在电气设备、电缆着火时,立即切断电气设备、电缆的电源,再用相应的灭火器材来灭火。

⑷、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其它相关预案。

2、触电事故处理

⑴、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受电流危害的状态。

⑵、将脱离电源后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较好、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

⑶、对触电者进行心脏复苏、人工呼吸和创伤包扎。

3、提升断绳及伤亡事故

⑴、矿井出现断绳事故时, 救援小组安排专业人员携带安全用具、专用工具以及通讯工具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升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护,控制过往行人和车辆。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4、主辅运输事故及机械伤亡事故

⑴、发生主辅运输事故或机械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上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控制过往行人。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十、现场人员自救、互救和紧急疏散、撤离

(一)现场任何人员发现出现机电运输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二)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要利用现有的条件抢救伤员,现场条件不许可时,不得冒险营救,以免出现新的伤亡。

(三)区(队)长、班(组)长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点本施工班组现场工作人员,按指挥部的命令及规定的路线,撤离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预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点后,区(队)长、班(组)长应立即重新清点本班组人数,清理完毕后,立即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单位值班室。

十一、扩大应急措施

当发生的机电运输事故仅靠矿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机构和相应救援队伍进行联系请求支援。同时向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报告。

十二、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一切手段现场救助、救护受伤人员,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在抢险救援过程中,为抢救受伤人员必须移动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三)尽可能的对现场物证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点、时间、物件名称、收集人员,收集到的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须不少于两人一组。

(四)对现场要采取措施进行认真地保护,凡与事故有关物件、痕迹、状态等均不得破坏。

十三、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情况,确认符合如下条件时,可终止应急救援程序:

(一)受伤人员和死难者转移出事故现场,死难者善后已得到妥善处理。

(二)事故危险解除,事故周边地区人员不再受事故伤害。

(三)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

(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事故终结。

十四、生产恢复措施

救援工作结束,确认事故区域内已无危险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复供电、生产系统。

十五、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标准表

序号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灭火器 MF-8 个 4

2 矿用真空断路器 VS1-6/1250 台 4

3 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 ZN5-10/110-20 台 4

4 避雷器 FZ-110J 个 3

5 避雷器 2XFZ-20 个 1

6 冷缩三芯中间接头 QS20xx-1 套 4

7 高压电缆 YJV22-8.7/10kV

3×185mm2 m 500

8 喷灯 PD-3 个 2

9 塑料绝缘带 20mm 盘 20

10 汽油 120# Kg 10

11 断线钳 500mm 把 2

12 安全带 条 20

13 雨衣 身 20

14 葫芦 5吨 台 4

15 声光信号装置 DX-1 台 6

20 对讲机 对 3

十六、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通信联系方式

单位或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或职务 联系电话

调度室 #号键或8993 0874-4072985 工资科 8859

总经理 8866 供应科 8831

生产副经理 8862 财务科 8858

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8869 综采工区 8886

生产技术部 8868 掘进一区 8810 8812

安全监察处 8818 8819 掘进二区 8820 8821

机电工区值班室 8897 8895 枣矿集团调度室 0632-4081158

通防工区值班室 8806 8809 墨红煤管分局 0874-4072031

综合办公室 8828 0874—4072637 矿兼职救护队 8840

保卫科 8840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运输应急预案(篇12)

1.目的

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

2.范围

医学实验室全体人员。

3.职责

3.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安排监督实验室医疗垃圾的分类及运输。

3.2实验人员:负责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

4.规定

4.1实验室人员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高压灭菌后使用专用的运送车运送医疗废物到暂存点,交给医疗垃圾管理相关负责人。由相关负责人交给专门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4.2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运送人员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实验室及负责人,同时请实验室保卫人员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4.3实验室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4.4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及到现场后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4.5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4.6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医院处理。

4.7医疗废物暂存点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时,应向实验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4.3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向卫建委报告。

4.8因医疗废物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建委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4.9因医疗废物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卫建委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4.10因医疗废物被盗、被抢、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运输应急预案(篇13)

一、目的

为防止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本企业坐落于xxx西侧方向的半山坡,西边面临xxx110KV变电站,北边面临xxxx石灰厂,东边面临xxx硫酸厂,南边为园区道路。厂区面积x万平方米,安全出口1处。现从业人数x人,其中管理人员x人,安全负责人x人,是一家建材制造类的民营企业。

(二)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是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涉及混凝土运输、泵送,极易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主要成员:xxx、xxx、xxx

指挥部主要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演练。

3、生产部经理和安全员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并及时、准确通报事故现状和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二)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抢险组:负责安全事故紧急抢险工作。

成员:xxxxxx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xxxxxx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及物资转移。

成员:xxxxxx

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xxxxxx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安全落实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车辆检测、维护合格;

4、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报警电话: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报告电话:xxxxxxxxxx公司报告电话:xxxxx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迅速报告;

2、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统一调动和部署;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伤情处理并拨打急救电话送至医院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伤者再次受伤。

(二)事故处置方案

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报告;

2、抢救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方式自救或求救;

3、警戒组依据事故危险程度,对事故现场周围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管制及人员疏散;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要立即现场简易护理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5、通讯组视其事故拨打119、120或122紧急救援,详细报告事故地点和路线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或警车能迅速到达现场;

6、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伤害事故。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

(一)全员培训使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常识,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二)应急专业队培训对各应急专业队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专业队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紧密配合。

(三)训练和演习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提高预案执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产恢复

事故后的生产恢复,以生产部和行政部为恢复行动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评估事故损害程度经济损失。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组织各级管理成员尽快恢复生产。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每年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员评议审订一次,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参与修订。

(二)预案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运输应急预案(篇14)

为了认真贯彻雨雪凝冻等恶劣气候下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增强我县交通运输应急措施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冬季特殊天气(雨、雪、雾、交通结冰)等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应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冬季交通运输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冬季特殊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龙县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坤麟

副组长:胡明康、王春福

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水运企业、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公路、桥涵的抢险工作,确保冬季交通运输畅通;负责组织全县冬季公路水路运输抢险工作;组织落实好抢险运输车辆,并保证在接到指令规定时间投入足够的客运、货运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胡明康副局长兼任办公主任,局安全监督股人员为办公室成员,24小时值班电话0859-521xxxx。同时,成立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一)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胡明康

副组长:罗雅

成员:道路运输股全体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全面负责冬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1、应急保障一分队:

队长:陈治江

成员:苏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龙、唐本广、孔德勇、贺渠、薛德贵、曹传炳、车龙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客运、公交出租车辆运输保障;对客运、公交出租企业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处置,保障应急人员及时到达事发地开展救援工作,负责将遇险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2、应急保障二分队:

队长:贺如国

成员:叶鼎嵩、常楠、庹定涛、王安华、张鹏、罗贵钢、何翔、蔡金桥、贺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货运车辆运输,保障应急物资的顺利运输;对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开展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王春福

副组长:田仁杰

成员:工程建设技术组、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全体人员

负责认真做好冬季县乡道公路养护和保畅工作,加强对危桥、涵洞以及破损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对于因冰雪灾害及事故损毁造成的交通阻断,及时赶赴现场,制定抢修方案,指导突击抢修,负责做好绕行线路及便道技术保障工作;备足防滑料、融雪剂等除雪物资,提前联系并调试除雪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除雪车、翻斗车、养护作业车、融雪剂、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组建应急保障突击队,强化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打得赢。负责及时收集道路毁坏险情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局领导汇报险情情况。

(三)水上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董顺德

副组长:陈治阳

成员:航务股、海事股、高坝中队、平班中队全体人员、水运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运输保障;对冬季水上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处置工作,承办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

(一)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I级)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运输事故(Ⅱ级)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较大交通运输事故(Ⅲ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五)其它情况

根据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指示,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1、IV级响应

一般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III级响应

较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与县安委会、县应急局及时联系,加强信息反馈,在必要的时候请求县安委会的协助,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高级别响应的准备工作。

3、II、I级响应

重大、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在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的指挥下,负责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报告。

(三)应急处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交通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状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事件应急处置。

(四)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交通运输应急任务完成,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其它要求

1、由于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积压时,执法大队、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要到车站进出口,负责维持车辆出站秩序;临时调派到车站的执法人员要组织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站内外秩序;切实做好道路上滞留人员和车辆的服务工作,提供取暖设施,保证滞留人员和车辆饿不着、冻不着、有燃油,让司乘人员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谅解。

2、遇塌方、突发事故等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由客运站发布公告,报执法大队批准后更改客车途经点。在道路恢复畅通后告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班线调整回原线路运行事宜。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绕行线路的,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释宣传和退票工作;养护中心应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

3、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会车辆参加县内中短途客运。征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并持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运行,运行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教育。

4、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期间,按照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运输企业要足额配备驾驶员,客运站要合理安排调度正班及加班车辆,避免疲劳驾驶。

5、客运站要为调用应急运力提供专门的停车场地,并为其驾驶员提供食宿安排;对调派到车站加班车辆的驾驶员,车站要负责安排休息地点,保证驾驶员得到足够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报请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给予补偿。

3、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要及时组织修订。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物资、人员运输保障和道路保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运输应急预案(篇15)

消防安全工作是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保证,也直接关系我公司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现不安全隐患时能妥善及时地处置,我公司对此十分高度重视,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公司内部的消防设施分布情况。本辖区内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共配置了各类灭火器68只,消防栓8处,消防水带10条。平时由公司的稽查保卫科负责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状态,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详细分布情况见(附件一)。

二、重点消防部位的确定。主要有修理厂在修理时使用电焊时因直接与车辆的油类接触出现的火灾隐患现象;危险品修理车区和停车区可能因一些危险物品的泄漏或与其他物品接触后发生化学反应而导致易燃、易爆或腐蚀等情况;行李房、货运仓库、档案室、票证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梁力平同志为组长,以金阳、尹宝法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做到职责分明,层层抓好落实。

2、由公司稽查保卫科进行经常性地对公司的整个辖区以及车辆的消防设施和生产、生活中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予以整改,坚决将一切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组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由稽查保卫组织实施和演练;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稽查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稽查保卫科负责人兼职。负责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协调处置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