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方案8篇

安全大检查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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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枣庄滕州两级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总支、村委“属地管理”责任及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认真查找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延伸安全监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想不到”“管不到”“查不到”的问题,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反复抓,坚决杜绝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打非治违体系建设,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突出对道路物流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商贸流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认真落实总支、村“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台账,做到一企一档。要突出对厂房和设备未拆除停产企业的安全排查、巡查和检查,每家停产企业均要到现场进行核实,同时,要突出对非法违法加工窝点、各类地下作坊的排查、打击、取缔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领域。突出检查在建项目(如钢结构搭拆补、房屋内外装修、建筑拆除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建筑施工、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二)矿产资源领域。开展矿产勘查开采秩序整顿集中行动,重点查处无证勘查、超资质勘查、超范围勘查、以探代采、不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勘查、无证开采、持过期或失效采矿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规定的矿种开采、停产整顿矿山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三)工业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四)商贸流通领域。重点检查商贸流通仓储领域的商场、超市、各类专业市场以及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电气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商贸流通、农林水利、农畜农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五)教育领域。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责任情况,检查学校火源、电源、校车及校办活动的安全管理,安保、疏散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教育领域安全委员会负责)

(六)消防,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危险物品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多合一”建筑、“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民爆器材等危险物品的储存、经营、使用进行重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物品储存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安全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效落实等,对非法储存、使用、加工危险物品的行为要依法依规打击取缔。(消防、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七)道路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物流企业资质,检查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物流运输车(工程车)的安全性能、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危化品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八)卫生领域。要加强医院的安全监管,检查医院是否超能力接纳病人,对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火源、电源、病房楼、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抓好消防安全管理,保持消防设施齐全、使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卫生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九)旅游服务业领域。对旅行社企业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建立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旅游文化体育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对餐饮单位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五防”设施完备;检查餐饮单位采购、加工、制售过期、变质、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行为是否存在和在餐饮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落实情况,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杜绝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至xxxx年1月27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总支、村委检查排查、镇安委会督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

一是各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检查资质办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现场作业等内容,并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31日前将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是总支、村要立即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建设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填报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周报表经总支、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是各专业委员会要切实落实 “大快严”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内企业安全大检查,做到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将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立即行动。各总支、村,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作为迅速贯彻落实两级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按照职责分工,拟定检查计划,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反复性、顽固性、危害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要求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总支每周填报安全生产检查报表,周五报送至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各总支、村,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各个环节防范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订整治方案,限期完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人员,按照行业领域,由镇安委会对各总支、村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查。

(四)舆论监督,广泛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发动广大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xxxx”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指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内容和职责

此次大检查由各村(居)、各单位结合本村(居)、本单位的特点和职责分工,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执行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

(一)公安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民爆物品使用安全;

(二)交通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公路营运,尤其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车站和公路、桥梁施工安全;

(三)城建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建筑施工安全;

(四)公用事业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督查燃气管理安全;

(五)经贸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民爆用品生产、销售安全;检查督查星级宾馆安全管理;

(六)国土资源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资源问题;

(七)农业部门重点检查拖拉机安全管理;

(八)水利部门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做好防洪工作;

(九)质监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锅炉、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

(十)教育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安全管理;

(十一)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及非煤矿山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促进全民安全意识的提高;

(十三)供电部门重点检查供电企业和输变电线路安全;

(十四)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村(居)及单位也要按职责分工抓好本辖区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督查。

三、方法和步骤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镇政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两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各村(居)和各部门检查阶段。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5月20日,由镇政府和部门部署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照挂牌督办的原则落实部门、人员限期完成。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立即停产或取缔。

(二)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查阶段,时间:5月21日至5月23日,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组成督察组对我镇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领导负责大检查工作,建立联络机制,切实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好市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二)各村(居)、各部门的检查组和督查组都要由领导带队,并有专业人员随队,对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对检查的单位要做好登记,对发现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限期内落实整改。

(三)5月19日前,各村(居)、各部门要向镇安委办上报此次大检查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内容包括:检查督查工作部署情况,出动的检查督查人数、检查督查的企业数、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专项整治计划等方面,并附隐患整改情况表。镇安委办将汇总有关情况后上报镇政府和市安委会。

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3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同煤集团同生安全煤业“3.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认真贯彻《吕梁市离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抓好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我厂各种安全生产隐患,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行业企业安全隐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加强我厂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实现安全总体目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虎生

副组长:于丁丁

成员: 闫二磊、于悦悦、郭红伟、柳桂平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程序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设备赚(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招待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招待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5、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特别是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过程中的自傲放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和管理情况,确保器材设施的完整好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开展自查和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活动期间是否超员以及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6、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情况。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是否存在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工作情况;现场指挥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违规作业等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兼)职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元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吕梁新升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枣林分公司

2016年6月5日

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运销分公司《关于落实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圆满的完成安全大检查活动中的各项任务、指标,现结合机辆段实际工作,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成立安全监督小组

组长:王增福

副组长:张伟英

成员:徐大江孙利军宋明玉

董书敬段剑锋张兴国

王国喜姜志浩李作风

二.活动期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5月4日——5月14日期间组织全段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安全监督小组人员进行专项检查、考核。

三.每周组织两次全段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开展情况;

3.消防火责任落实情况、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情况、应

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4.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保养情况;

5.职工持证上岗及标准化作业情况;

6.责任区卫生及工作场地的清洁情况。

四.安全监督小组每天由专人监督、检查各班组班前会召开情况,会议记录、各项检查记录,职工劳动纪律和标准化作业情况。

五.5月15日——30日全面检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和职工培训成果、安全生产情况、三防工作落实情况、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职工劳动纪律。

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机辆段

2010年4月12日

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5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辖区内春节期间生产、经营安全,现将办事处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0日至2月5日

二、检查重点

(一)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社区要督促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做好生产设施的维护工作,严防发生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要重点检查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达标情况等,严禁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发现隐患向办事处或区安监局报告,严厉查处和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对城北市场周边非法、无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二)抓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和人员疏散防踩踏隐患排查。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对商场、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超市、网吧、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春节”期间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以及商贸领域各举办的展销、展览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防护隔离措施,防止疫情传播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抓好道路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办事处将协同交警、运政、城区教育管理处等部门,针对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切实加强对k121立交桥至莲花山公墓、办事处至胜威驾校路段的动态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弯道、桥梁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安全检查、完善警示标识。一是加大对街道主要路段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把好企业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关,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二是落实校车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接送学生安全,有校车的幼儿园和城北客运站、胜威驾校要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要积极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抓好水上安全工作。目前气候变化无常,冬季雾大,河水干枯过往船只防止因违章操作发生碰撞、溺水、机械伤人等生产事故。同时安办在沱江河莲花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继续抓好救生衣工作,确保船只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自救互救援,将伤亡降到最小。

(五)抓好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北改工地、辖区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东福小区建筑施工现场等现场的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防风、雨雪、大雾、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坠落等安全措施。要严格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和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要停工整顿,并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游乐设施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每日巡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七)食品安全。办事处食安办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的食堂,特别是社区群体性宴席的监督管理,坚持48小时留样制度,从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流通到消费食用,严把质量、卫生关,杜绝霉烂和不卫生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八)抓好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社区要加强对孤寡老人、儿童的安全工作,要加强秋季社区居民的用电安全。除上述领域外,各社区、部门要针对影响本社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整治,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生产一线,对车间、场所的用电、用火安全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当前安全生产。

(九)抓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一是莲花社区要加强莲花山、凤岭公园森林防火巡查,成立防火巡逻队并备齐防火物资;

二是开展好防火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加强值班值守。

三、周密部署,强化检查督查工作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社区、相关重点单位要按照办事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辖区特点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办事处将组成督查组,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抽查。各社区、辖区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组织开展当前的安全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生产一线,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四、认真做好值班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各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24小时值班以及安全事故快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处于戒备状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值班组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报警并报告区相关部门,视情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把伤亡和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五、资料报送要求

各社区于20xx年2月5日前将大检查活动简报、照片、检查台账纸质版交社会治理办苏长虹处。

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6

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整改实施方案为了积极响应、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开安办通字[201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现状,紧密围绕此次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从7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排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从落实责任、加强监管、超前预防、基础管理、重点环节和生产现场等方面深入推进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努力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消除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开展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10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本次大检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各部门、车间,要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广泛组织发动,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最大限度地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立即投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全面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5日)公司从上至下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机器设备、特种设备日常使用、检修和维护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员工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产品外运车辆的管理情况等作为重点,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排查整治,从源头上、过程上、细节上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排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及员工培训情况

1、检查员工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员工的健康状况、个人卫生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是否持证上岗。

2、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及隐患排查的掌握程度,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操作规程熟练掌握程度和危险源防范措施的掌握情况,是否有违章操作现象。

3、检查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检修、维护情况

1、检查各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保养维护记录。

2、检查各种设备有无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原则。检查各种闸具设置与设备是否匹配、安全。检查各种箱体、闸具、线路有无混接、损坏、失灵、老化的现象。

2、检查各种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电器设备要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损。

4、检查锅炉、灭菌锅、叉车等特种设备是否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是否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证书是否在有效期。

(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要求对车间及仓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防止因高温、酷热、雷电、大风、雨水或潮湿造成电器线路短路等导致的火灾事故。特别是锅炉房要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公司各处分布的消火栓及灭火器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及各类警示指示标志齐全完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四)产品运输车辆管理

要求建立健全企业专用车辆监控制度,做到实时掌握产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运行状态。严格车辆运行、维修、保养和停放等过程的安全管理,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9月6日~9月30日)为整改总结阶段:

1)、根据第二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突出问题得到根治,久治不愈问题基本消除,确保现场安全质量有序可控。

在本阶段中,结合上述检查内容,由安全检查小组盯控,认真排查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整改要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2)、不定期开展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做到对安全质量的动态管理。同时结合检查,梳理现场质量安全情况,深查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保证体系,加强现场监控力度,确保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得到落实。

经过以上三个阶段,检查组对所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检查发现的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突出质量问题彻底根治,消除作业现场各种质量隐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绝不能留空白。

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自查自纠工作,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出不懈努力。

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7

为切实加强全县学校生活饮用水,特别是自备水及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水安全。根据《市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工作目的

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检查对象及方法

(一)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

(二)对生活饮用水进行采样,县疾控中心负责进行检测。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培训、自查整改阶段。(3月16日-3月31日)培训时间、地点县教育局另行通知,培训人员:学校后勤主任。

第二阶段:现场监督检查阶段。(4月1日-5月31日)检查组对学校的供水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

(三)总结汇报阶段(6月1日-6月6日)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卫生局、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教育局成立以主管局长任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强化协调,明确职责,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检查内容

(一)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二)供水学校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使用涉水产品单位是否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四)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蓄水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五)自备水源周围环境、防护设施、蓄水池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六)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每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保温桶是否进行日常清洗、消毒。

(七)输水管道是否穿越渗水坑井或污水池等污染源;输水管道、阀门是否存在严重腐蚀和渗漏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敖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一把手负责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法,认真指导。卫生部门要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依法加大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力度,严把许可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坚决杜绝学校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

(三)加强配合,加大宣传。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着力增加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投入,改善学校饮用水卫生条件。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饮用水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饮用不洁水和生水,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8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