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的感悟8篇

金银岛的感悟8篇。

今天工作总结之家给大家分享一下金银岛的感悟。感言其实就是因为某些事情或者某些人产生的想法,然后将其表达出来的言论,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颁奖典礼时。我们都会有代表上去发表一下感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证明难忘的岁月感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银岛的感悟【篇1】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名著,也是全世界公认的世界名著。我利用这个假期看了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吉姆14岁时在海边开了一家小客栈,并住在里面的故事,一个脸上有疤的矮胖男人——海盗比尔。他脾气暴躁,行事隐秘,不久就死于一次奇怪的中风,留下了海盗基德埋藏财宝的地形图。一些海盗风闻此事,不想这么做。地形图最早是客栈老板的儿子吉姆拿到的,交给了当地一位很有声望的医生李浦西和乡绅特里劳妮。为了挖掘宝藏,特里劳妮命令一艘船,招募船长、水手、厨师和其他值得信赖的人,和李普西和吉姆一起出海,向金银岛进发。西尔弗是一个独腿厨师,是一个上船的`海盗。他唯利是图,奸诈狡猾。波涛汹涌的大海,机智勇敢的年轻人,邪恶狡猾的海盗和神秘的藏宝图,一场汹涌的寻宝之旅开始了.为了赢得吉姆的信任和医生及其他人的青睐,西尔弗总是假装温和有礼。每次见到他们,他都很恭敬。让别人放松对他的警惕。在去金银岛的路上,他和几个混过去的海盗一起密谋杀害船舱里的医生和其他人,并在岛上占有了财宝,但是藏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了,所以他告诉了他们关于医生和其他人生活的重要消息。于是,代表“恶”的白银学派和代表“善”的博士学派就在船上秘密形成了。李普希医生足智多谋,吉姆机智勇敢,在别人的支持下,经过多次较量,

历经磨难,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在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西尔弗一伙,载宝而归。

这本书中的《誓言》一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在我还记忆犹新。吉姆由于好奇,独自离开了根据地——小木宅,但是医生和同伴们由于受伤,失守了小木宅,我成为了海盗们的俘虏。一个清晨,医生来找我谈话,医生想让我借机逃跑,但由于我已经对海盗船长——“西尔弗”承诺过自己不能逃走,所以放弃了自己逃跑的机会。

吉姆这种诚实守信的态度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使我联想到了我的日常生活。有一次,周五放学的时候,我和同学说好周末出去玩,但是由于特殊的原因,我没有去相约好的地点,因此,我失信了一次。后一到校后,我便马上到同学那里道歉,请他原谅。从中,我明白了:我们人与人之间应该诚实守信,互帮互助,互相理解,互相宽容;以后在做事时,我一定会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同时,做事还要机灵勇敢,勇往直前。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以后做事要积极勇敢,勇往直前,临危不惧,勇于面对困难,不怕困难;故事警告我们干什么都不能自私,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要遵信诺言,做一个诚实的人。

金银岛的感悟【篇2】

寻宝是一件令任何人都向往和感兴趣的事。《金银岛》就是一部探宝小说,它以离奇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故事,成为世界上最受读者喜爱的经典名著。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路易斯。史蒂文森。书中既有惊险刺激的场面,又有深刻感人的画面,让人读起来爱不释手。

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小男孩吉姆,无意中在老船长比尔那里发现了一张藏宝图。于是他和伙伴们乘坐着“希斯帕诺拉”号去金银岛寻宝。一连串惊险曲折。惊心动魄的殊死较量就此展开。吉姆凭借智慧。勇气。机灵与镇静挫败了海盗西尔弗的阴谋,平息了海盗的叛乱,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他们带着宝藏平安返航。

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与友谊。吉姆那正直的面孔不时在我眼前出现,他是那么善良勇敢,他总能用自己的智慧制服海盗。他这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克服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有时遇到难题便自动放弃,不努力探讨解决的方法。如果我们有吉姆那种勇于探索和勇于尝试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心动不如行动,让我们学习吉姆那种勇于探索和勇于尝试的精神,对待困难要勇于面对,并以顽强的毅力去克服它。战胜它。让我们坐着“希斯帕诺拉”号去驶向学习上的金银岛,去寻找学习上的宝藏。

金银岛的感悟【篇3】

在多姿多彩的假期里,我最好的伙伴可要算得上是好书了。没有好书就不算是一个快乐的假期。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世界经典名著,其中最让我爱不释手的就是《金银岛》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险刺激的寻宝故事,少年吉姆-霍金斯被一张藏宝图所改变了命运。吉姆为了寻宝踏上了远渡重洋,去金银岛的路程,没想到在半路上,阴险狡诈的西尔弗收买了水手,并让水手扮成海盗,与斯摩利特船长等人争夺宝藏,最后他们都未能得逞,吉姆成功地找到了宝藏。

故事中的吉姆是一个机智勇敢的人,他在寻宝途中历尽艰险、立下赫赫战功:是吉姆机灵地藏在苹果桶内偷听到了西尔弗的阴谋;是吉姆在大家最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干掉了船上的所有海盗;又是吉姆冒着生命危险帮大家夺回了“希斯帕诺拉”号。

主人公吉姆不畏艰险,勇敢机智的品格深深地震撼了我。我为自己有时的胆小怯懦而感到羞愧。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小动物的人,但独独对狗惧怕,特别害怕长相凶猛的狗。为了躲避狗,我宁可绕远路,宁可不下楼。有一天,我放学跟着妈妈回家,老远就看到了一条黑狗,仔细看看,就知道是我家对面车库里的那条小黑。我经常在楼上把吃剩的肉骨头仍给它吃,也算是跟它认识的了。我想:我们不算老朋友也算是老邻居了,应该对我礼貌相待了吧。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始终还是怕狗的,于是跟在妈妈的身后,祈祷它看不到我。

谁都知道狗的耳朵是最灵敏的,老远就听到有人来了,小黑立刻警觉地站起来,竖起耳朵,瞪大眼睛,一副大敌来临的样子。见我们走过来了,随即狂叫起来。我心里一颤,立刻停止了脚步,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昨天还吃我给的肉骨头呢,那摇头晃脑的样子哪里去了?今天倒来恩将仇报了。心里虽然这么恨恨地想,但终究还是害怕。“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还是改道吧。于是我硬拉着妈妈从我家前面的四号楼绕了过去,终于化险为夷,安全地到达楼下,我松了口气,一路小跑着上了楼。

事后我经常会想,为什么其他人不怕狗,而我会这么害怕呢?是不是狗故意刁难我呢?后来妈妈告诉我,狗其实是最忠实的卫士,看家护院是它的职责,只要有陌生人靠近,它都会很警觉,用叫声来吓退坏人,提醒主人。你虽然经常喂骨头给它吃,但你都是从楼上窗口扔下去的,它没有见过你,不知道你身上的味道,更不知道你是敌是友,所以才会这样的。“哦,原来是这样,我记起来了,我是没有跟这只狗近距离接触过,因为它长的比较凶悍,我开始就在心里害怕它,远离它了。”我终于明白了,也敢于承认了,都是胆小惹的祸。

想想《金银岛》里的吉姆,多么勇敢的一个孩子啊,我也要向他学习,遇到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想办法解决,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金银岛的感悟【篇4】

“十五个汉子趴在死人箱上……再来一瓶朗姆酒!”小主人翁吉姆和母亲在小海湾开了一间小旅店,海盗‘老船长’住在了店里,经常唱着这歌。

一天‘老船长’收到了海盗团伙的一张黑条子后,在惊恐中死于心脏病,吉姆在“老船长”留下的小油布包中发现一张藏宝图。

吉姆把藏宝图交给了镇里的乡绅和大夫,乡绅买下了一艘‘西班牙号’的海船,招募了一批水手,准备去挖掘海盗在金银岛宝藏。

西班牙号出发了,吉姆发现总共26个人中有19个是海盗团伙成员,于是一场生与死的斗争开始了,经过离奇曲折的斗争,善终于战胜了恶,吉姆一行终于找到了宝藏后胜利地归航了。

我一口气读完了《金银岛》,由始至终我的心和吉姆连在了一起:

当海盗老船长死去时,是吉姆在死人身上找到了钥匙,打开了箱子,拿到了藏宝图,在海盗追杀吉姆和妈妈时,妈妈怕的昏到了,而吉姆却把藏宝图带到利夫大夫那里,如果是我的话,我决不敢在死人身上搜东西,也不敢在海盗追杀时出来观察,吉姆做到了,吉姆的勇气,是我的榜样。

贪吃是孩子的本性,吉姆也一样,只有他会爬进放苹果的桶里,偷听到了海盗团伙的谈话,使大夫、绅士和船长知道了危险的处境。看来贪吃,有时也是好事呢!这是吉姆第一次救了船上的好人。

好奇心也是孩子的本性,如果没有吉姆和海盗们一起到金银岛上去,就不可能碰到流放在岛上的本.冈恩,也就没有以后的本.冈恩的小船,是他的好奇心,第二次救了好人。

呆不住也是孩子的天性,如果不是吉姆偷偷地溜出树林,找到了本.冈恩的小船,割断了西班牙号的缆绳,击毙了凶恶的海盗汉斯,夺回了西班牙号,大家还不是死路一条,小孩呆不住的个性救了大家。同时我更为吉姆过人的机智所惊讶,特别是那一段他和强盗汉斯的斗智,看得我心惊胆战,是他第三次救了大家。

吉姆的诚实是我所尊敬的,他在那么多凶恶的海盗面前,坦言了自己所做的一切。

吉姆的守信更使我敬佩的五体投地,当吉姆和大夫谈话时,完全可以逃走,但因为他对海盗发过誓,放弃了逃生的机会,吉姆是个男子汉,我可做不到,吉姆啊!你真神。

看完《金银岛》,引发了我冒险的念头:有那么一天,地球上资源耗尽,我乘坐着宇航船到外星球去寻找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像吉姆那样,该多有趣啊!

金银岛的感悟【篇5】

男孩吉姆的父母经营着一家客店,经常有水手来投宿。这一天,客店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男孩吉姆的冒险生涯也从此拉开了帷幕。吉姆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别的朋友商量,他的朋友带着一群水手踏上了探宝之旅。

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回到了家乡。十岁的吉姆在一次次的惊心动魄,一次次的跌宕起伏中尽显了他的勇气,他也从胆小·害羞的小男孩蜕变成有勇有谋的小英雄,逆境造就人才这句话被吉姆诠释得很好。下面是我在逆境中的表现。我现在已经十五岁了,但妈妈总是不放心我,每次上课后班都送我,这次我想自己到课后班去。

刚开始一切还很顺利,我一边哼着歌一边蹦跳着走,当我走到马路边上时,我心里很忐忑,车辆川流不息,根本看不到马路那头,怎么办呢?万一……我硬着头皮迈出第一步,第二步,我看到有车驶来,赶紧跑了两步,有惊无险,我接着往前过,终于看到了对岸,发现手心已湿透了,这时听到熟悉的声音,回过头扑到了妈妈的怀里,眼泪流出来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成长了许多。

金银岛的感悟【篇6】

我最近阅读了《金银岛》这本书。《金银岛》讲述的是18世纪中期英国少年吉姆从垂危水手彭斯手中得到传说中的藏宝图,在当地乡绅支援下组织探险队前往金银岛,并与冈恩众人智斗海盗,最终平息了叛变并成功取得宝藏的故事。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奇妙的岸上历险》,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吉姆偷听到西尔弗等人的秘密交谈之后船上的形式转变,变得迷雾重重,凶恶的海盗们随时能爆发叛乱,吉姆在这种情况下趁机溜到了小岛上。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小岛上竟然有人类。吉姆溜到小岛上,再次偷听到西尔弗的秘密交谈,船上的水手们已经划分了阵营,西尔弗甚至杀死了不与他为伍的同伴,吉姆在丛林中展开了一次逃亡冒险,与小岛上唯一的人类本.葛恩,一起帮助乡绅一行人。这一关键人物的出现,为下文发展埋下了伏笔。

“岛的大部分掩藏着在灰色调的树林下。但这均匀的色调却被一条条带状的黄沙低地和众多松山科的大树给搅散了。有的大树不如俗流,有的结伴成群,被其他树木压在脚下,总之色彩是单调的,阴郁的,光秃秃的岩石赫然矗立在树林的上方”这段话是对海岛的环境描写,而单调的音乐的色彩,正照应了吉姆当时的心情和形式,渲染出一种危险即将来临、黑暗笼罩上空的气氛。当我读到这段时,仿佛看到了那黑暗的森林一点点、一点点地压抑着吉姆,我仿佛听到了风吹响了那树叶“沙沙”的声音。我想到了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小岛上迷雾重重的,隐隐约约的看到几棵树木在慢慢地摇动。这样的环境真让人感到压抑。

如果我是吉姆的话,我可能会落荒而逃。而吉姆却选择自己一个人去探险,可见他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小男孩,他那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无论多么大的困难,我们都要去面对它,只要去追求就会有收获的。

金银岛的感悟【篇7】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冒险故事: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船长,一伙海盗想抢船长手里的那份藏宝图,但总是不能得逞,于是他们便杀了那位船长。但吉姆无意之中发现了船长那张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朋友商量一起去探宝,朋友同意了,便带着一群水手和一个船长踏上了探宝之旅。一次偶然的机会,吉姆发现了那一船的水手全是海盗,并告诉了船长。于是双方的激烈对战就此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人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他是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我还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给了船长。至于你们的船吗,是我割断了船的锚绳,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是……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希尔夫为代表的那群海盗,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邪恶,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一想到金钱脑子便空空的,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刀杀人,还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人。真是可恶之极。

读完了书,我觉得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作品里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对抗,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得意,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出的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那才是最大的财富。

金银岛的感悟【篇8】

“这好像是命中注定似的,”他听了我讲完后说,“每次到了关健时刻,都是你救了我们的性命……”这是一个关于生命与财宝的故事。今年暑假,我在快乐玩耍的同时,还收获到了一本好书——《金银岛》。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著作。故事在开头,就深深地吸引了我,男孩霍金斯的父母经营着一家客店,经常有水手来投宿。

这一天,客店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男孩金的冒险生涯也从此拉开了帷幕。栗壳色的皮肤,伤痕累累的老水手;古老而神秘的水手歌谣;歌谣中提到的死者的皮箱;还有刚烈的朗姆酒……一切的一切,都蒙着神秘的色彩。这些场景历历在目,引领着我迈入金银岛,踏上这充满惊险的世界。现实中的我,我的生活黯淡无光,每日每刻重复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过着无所事事的好日子,不会冒出一位真正的水手来找上我,委托我替他做事;更不可能会有人带我去无人岛上探险。我再一次翻开《金银岛》,与金一起经历冒险,感受勇者的生活。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金发现了藏在老水手皮箱里的藏宝图,并与乡绅金乐理和利夫西大夫等人一起,动身航海去寻找那个传说中的金银岛。在岛上,水手们为争夺金钱而分成了两派,拼得你死我活,而金则用他的智慧一次又一次地救了大家,并成功地帮助大家消灭了反派,带着许多金银财宝返航了。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真令人意犹未尽。霍金斯惊心动魄的冒险历程,令我时时为他捏一把汗,但这种丰富多彩的生活却又叫人多么的向往与羡慕呀,丢开书本,突然发现我的世界是那么“可怕”的“风平浪静”,冒险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遥远。这本书的主人公金不时得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还要和真正的海盗pk,书里进述着我前所未有的经历,一幅幅惊心动魄的画面跃然眼前,使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快!操家伙,去救人!”突然,电视新闻播报着四川宝成石亭江铁路大桥被洪水冲断了,火车乘客死里逃生的新闻,小汉镇郑本禹等人奋不顾身、紧张有绪地操起铁锤,为群众们打开了生命的通道。好样的,太好了!对!他们都是勇者,人民的楷模。连日来,我国乃至全世界的各种自然灾害不断,电视,报纸新闻不停地播报,令人悲悯不已,但同时也涌现了无数勇者与英雄,使人倍感欣慰与振奋。生活中惊心动魄的真真切切的事时时在发生,真正的英雄和勇者,就在我们的身边周围。

所以,在书本课堂之外,我们也要学习,学习他们勇者精神,时刻准备着,做一个生活的勇者,无论天灾人祸,在困难来临时,勇敢地面对,时刻努力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的,勇者无敌,真正财宝是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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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金银岛读书笔记汇总


古语言: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有哪些好的读书笔记范本而资借鉴呢?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金银岛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1)

书中的屈利劳尼乡绅一向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他因为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差点儿被所有的叛变船员将他们一行扔在岛上,他因为不听从船长的指令才落得此等下场,虽然最后侥幸逃脱了,但是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他那样,不然后果一定会很糟糕的。

斯摩列特船长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可以将船员们安排得井井有条,可是却被乡绅的观念影响了,最终才造成了叛乱。这个船长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他太固执,处事太僵硬。一个人如果要和他的朋友、家人和睦相处的话必要时还需要忍受啊!

吉姆虽然机灵,拯救了一个野人,拯救了大家,拯救了大船,但是他有一点做得还是不够——他不遵守应有的纪律,在大军压境的情况下擅自外出。有时候,大人见多识广,他们靠自己的经验就算遇到了危险也有可能化险为夷。

船员们大部分人都是吃里爬外的家伙,他们由于受到了乡绅那些松散的规定所以都变得散漫,结果被潜入在船员中的海盗卧底教唆,变成了无恶不作的海盗,虽然有一些忠诚的人还是追求着船长,但却被杀了。(默哀3秒钟)我们一定不能像那些叛变船员一样!

油抹布,他一开始尽量装出一个好人样,其实他就是无恶不作、臭名昭著的海盗头子,他在船员们冲突时总是第一个当他们之间的“润滑油”而得到了这样一个外号,但事实证明他并不是如此。他的海盗团伙被剿灭了以后又跟随了正义的船长,这种两面三刀的坏蛋千刀万剐也难以解恨!

这儿本书很有意思,大家有时间来读一读啊!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2)

《金银岛》是世界四大科幻探险之一。是关于探险和寻宝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吉姆霍金斯的少年。

吉姆的家人经营一家名为“本保将军”的酒店。一天,一位自称船长的客人来到酒店。客人的名字叫比尔。比尔有一张藏宝图,他吸引了很多恶毒的海盗。比尔很快因饮酒过度而去世。吉姆收回比尔的债务时,得到了那张藏宝图。吉姆把比尔的藏宝图给了李沃西博士和乡绅特里劳妮先生,然后他们一起去寻宝。特里罗尼先生准备了一艘名叫希斯帕乔特拉的大船,并招募了船长和水手,其中包括一个名叫西尔弗的独腿水手。

在航行时,吉姆无意中听到了西尔弗的叛乱计划。吉姆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船长和他们。当船来到包道时,一些人登陆了,船被反叛的水手占领了。吉姆在岛上遇到了流亡者本葛恩。李沃西博士一行来到木寨。本葛恩告诉吉姆他有一艘皮船,并告诉他藏在哪里。吉姆找到了那艘毛皮船,拿走了它,切断了船的锚缆,重新登上了船,杀死了船上的守卫海盗,把船开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吉姆回到木寨,发现木寨已经被海盗占领,他们也拿到了藏宝图,但被当场抓获。第二天,海盗带着吉姆和藏宝图去寻宝,却被李博士沃西杀死。原来本葛恩已经把宝藏转移到其他地方了,医生在海盗要经过的地方伏击了他们,给了他们强大的伏击,让他们彻底失败,但西尔弗没有被杀死。

在消灭了叛军之后,他们终于把财宝装上了一艘大船,运回了英国。

在这个惊心动魄的寻宝故事中,小吉姆凭借自己的善良赢得了海盗比尔和西尔弗的信任,使自己在老虎口中安然无恙;他用智慧和机智告诉同伴西尔弗叛乱的消息,夺回大船,解决了他们安全离岛的后顾之忧;他还遇到了岛上的逃犯本葛恩,并得到了他的大力帮助。这些是他们战胜海盗的关键因素。

故事中的众多角色中,李博士沃西有正义感。比如他在“本保将军”饭店直视比尔,无所畏惧,用威严击败了亡命之徒比尔。西尔弗是个两面派,反复无常的人。一开始,他表现出一副虚伪的面孔,兢兢业业,待人和善,但很快就加入了其他水手的叛乱。失败后,他摆出一副和蔼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最后他原形毕露,偷了一部分财宝跑了。这些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3)

我们生活在一个只是飞速增长的时代,每一个渴望学业有成的朋友们都会体会到“危机与机遇共存”的含义。于是,当我们读的书越多,便越发会觉得我们是多么的渺小。面对巨大的知识海洋,我们显得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而为了不浪费不必要的精力,我们则要有选择地读书。只有那些经过人类大浪淘沙,长期选择与积淀下来,被公认是是精品的,才是值得我们读的好书。于是《金银岛》便浮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采撷最丰硕的果实,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成为了广大青少年读这本书的目的。“正义的力量“是我对这本书的认识。

这本书讲述了一群水手和海盗为了一笔巨大的财富而展开的正义与邪恶的战争。这笔财宝是原来海盗王——弗林特掠夺而来的。而他死之后,这笔不义之财便勾起了无数海盗的邪恶之心。

不错,这笔财宝就被藏在金银岛之上,海盗与水手便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当我捧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不肯放下,整个痴迷于《金银岛》曲折迷离的故事情节中。这本书仿佛变成了一部电影,慢慢地在我脑海中放映,故事人物的每一个动作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使我仿佛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水手们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与海盗们进行了殊死拼搏,最后,当然是正义的一方胜利!

这是我看到了一股巨大的正义的力量正慢慢向我逼近,促使着我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应该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同时也告诉我,只有满怀正义的人才能在现今的社会很好地生存下来。

同时我也推荐这本书,希望它能够成为广大青少年的选择。让我们共同翱翔于书的海洋之中。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4)

周末,我看了一本书,让我心潮澎湃,更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作品《金银岛》。

这本书是世界上公认的一部具有浓厚的冒险精神的小说,故事围绕一份神秘的藏宝图展开,主人公吉姆、斯摩莱特船长、利维塞大夫和乡绅特劳尼等正义人士,与以希尔弗为首,乔装成水手的海盗之间,在波涛汹涌的大海和陡峭险峻的金银岛上,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较量。最终,正义战胜邪恶,吉姆他们多次挫败海盗的阴谋,满载着金银财宝,平安返航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吉姆,他聪明机智并且很勇敢。其中有个情节是在他们登上金银岛后,和海盗交战,一天吉姆出了他们的营地,可是到了晚上,却闯入了海盗的营地,海盗头子因为很喜欢吉姆所以没有杀他,想让他加入海盗,他却临危不乱,坚决不加入海盗,并偷偷逃出,安全回到,毫发无损。如果是我,早就吓破了胆,可不会像吉姆一样镇定自若,他的沉着冷静让我十分敬佩。

《金银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心与友谊。它还告诉我们遇事要冷静不能冲动,并且要有耐心,必要的时候还要请求别人的帮忙。要像可爱的吉姆一样,机智的与坏人斗争,最终取得胜利!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没看过的同学快去看看吧,你们也必须会喜欢的!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5)

读完《金银岛》后,我感触很深。这本小说题材十分新颖、别致,人物形象鲜明生动,书里面离奇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十分喜欢《金银岛》这本书,它以小主人公小吉姆的叙述展开,讲述了一个有关海盗与宝藏的一个冒险故事,书中形象地刻画了可爱的吉姆和狡诈狠毒的西尔弗等人。我十分佩服书中那个年纪很小,却很有胆识的吉姆。

在探险之前,吉姆只是个船上的服务生,但他勇敢地敌人搏斗、打拼,之后更是在海盗手里夺回了一条大船,并自命为新船长。他和他的士兵、手下一齐开启了一个神秘的小岛,这就是金银岛,并且把野人给培养成了自我的战士。虽然长大的吉姆有时很冲动,但还是让我佩服不已。拼着勇气和胆量,他由一个胆小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大英雄。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们要探险,凭着勇气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智慧和方法,这样最终才能够成功。但我们遇到困难,仅有动动脑筋,这样才能够战胜困难。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6)

最近看了一本著名的冒险故事书,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故事发生在18世纪。杰夫哈金斯是个小男孩。他渴望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去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过交道,亲身经历了船员之间的各种真诚、忠信、虚伪、残酷的现象,目睹了惊心动魄的故事。

看了这个冒险故事,我感触良多。主人杰夫哈金斯是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开始探索。探险期间,杰夫一开始只是船舱里的一个服务员,但他有足够的勇气与敌人战斗。后来他从海盗手里夺回了大船,自称是新船长。虽然杰夫哈金斯经常冲动,但我钦佩他非凡的勇气和非凡的胆识。杰夫哈金斯,凭着勇气和胆量,从一个胆小的小男孩变成了夺回大船的英雄。有时候,当我们遇到困难的问题时,我们会感到困惑,并不试图探索解决方案。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有杰夫那种勇于尝试、勇于探索的精神,不是很多问题都很容易解决吗?

故事的最后,杰夫回到家,并没有提到自己收到了多少财宝。相反,他发誓再也不寻宝了。我经常做关于大海和金币的噩梦。金币使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有的梦;一味追求物质满足,最终是徒劳的;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每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就不会有一些野心勃勃的人,会竭尽全力去争名夺利。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名著,也是全世界公认的世界名著。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他偶尔会从一个海盗那里得到一张埋藏着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着一艘三桅船去探索荒岛。不料,一群海盗混入船中,企图在西尔弗的策划下,一条腿就夺取三桅船。吉姆偶然得到了这个消息。他与特里劳尼先生合作,勇敢地、机智地对抗海盗,最终打败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在史蒂文森的巧妙安排下,浩瀚的大海和荒凉的岛屿为读者创造了一个真实和幻想的世界,把读者带入了一个笼罩在幻想纱布中的境界。一个接一个的悬念,看似明与暗,看似松与紧,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高潮。充满儿童兴趣的生动对话和风浪的氛围使小说自始至终笼罩在神秘的色彩中,同时洋溢着活力和热情。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7)

合上,又打开;打开,又合上,天哪,这本书居然有这么大的魅力!这本书竟然写了这么多的内容:《黑狗来了》、《神秘的海上厨师》、《岛上的怪人》、《小舟的漂亮》、《假释》……

这本书的内容令我着迷!以机智、勇敢的少年吉姆和李医生为代表的正面人物前往金银岛夺取宝藏,好惊险!善良与邪恶在一片荒岛上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

吉姆是一个乖巧的小孩子,不过只有10岁,爸爸死了以后,他便跟着李医生、船长,一起去金银岛探险挖宝。在途中,几个恶人结成了帮,他们是海盜。吉姆和善良的人拧成了一股绳,他们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巧用智慧,一次次化险为夷,最后取得了胜利。

我们在学习上不也是一样的吗?遇到困难、遇到挫折时,我们不能灰心,只要用心去克服它,冷静下来仔细一想,困难不就化为乌有了。

李医生,他总是非常的冷静。有一次,被人用枪指着鼻子,他还是冷静地劝那人,说他是喝多了。天哪,多么勇敢!西尔弗非常坏,船上一些优秀的水手,都被他训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家伙。接下来,他们便想方设法地杀人,好让自己得到地图。没想到财宝已经被吉姆的好伙伴一一本挖走了!看到这儿,我笑了!真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呀!

合上这本动人心弦的《金银岛》,我陷入了沉思:西尔弗是多么可恶,吉姆他们是多么善良。如果问吉姆他们勇敢和生命哪个重要,他们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勇敢!

我将这本书珍藏在书架上,啊!忘不了你们,我会永远记住你们的!你们将是我今后人生的航标。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8)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篇叫《金银岛》的书。书中主人公——吉姆,他的勇敢令我佩服。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吉姆意外得到了宝藏图,一群凶狠的海盗同样对这张宝藏图很感兴趣。海盗们装扮成水手随着吉姆一行人乘船来到了金银岛,可宝藏却不翼而飞。原来是有人捷足先登了。宝藏没了,海盗们都散了。原来宝藏已经被吉姆等人抢先一步拿走了。最后航海旅程顺利结束。

读完整本书,我最佩服的就是吉姆所说的一句话:“原来人不能只看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呀!”没错。一个在人们面前装出很有礼貌,用甜言蜜语来讨好别人,背地里却坏心眼,说别人坏话的人。可能一时会被人们认可,但是日久见人心,早晚也会被人们发现他内心的不善良。内心美才是真的美!就像书中的西尔维一样,他不断地在通往海岛的航行旅途中一味的讨好别人。虽然吉姆差点相信他的甜言蜜语,但是最后他的谎言还是被识破了,事先计划好的杀人夺宝的行动也没能成功。所以说,内心不美的人,他表面表现的再怎么好,也无济于事!

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我的英语课外班中,有一个同学,表面看上去人很好。一次放学,大家无意中听到了他在教室里,和他的朋友说我们坏话时,愤怒极了。再也没有相信他在表面所赞美我们的话。这是他做这件事的后果。

记住,外表美比不上心灵美!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9)

《金银岛》是英国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创作于1881年,吉姆形象的塑造,在于作者对英雄主义理想的呼唤,不一定是呼唤古代神话中阿喀琉斯式的那种英雄,而是那种在平凡时代能够勇于探索未知世界。

整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小男孩吉姆和海盗斗智斗勇的故事,题材非常适合儿童,探险、海盗、藏宝图……非常吸引孩子的眼球,这也是《金银岛》虽然经历了百余年,仍然很受欢迎的原因。

在阅读中孩子身临其境,经历一个又一个的危机时刻,时而胆战心惊,时而暗自窃喜,时而面临深渊,时而劫后余生……

随着小主人公经历一次次阴谋,最终取得了胜利。从中孩子体会到机智和勇敢,团结合作的重要性,更感受到遇到困难不能害怕,要积极面对,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这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将起到激励的作用。

这本书孩子读了好几遍,每次都是爱不释手,也是他推荐我读的,我本不喜欢探险的题材,但一打开,就被吸引了,一口气看完。

通过和他一起读书,增进了母子的感情,他很得意推荐的书,这项活动很有意义。

金银岛读书笔记(篇10)

“悲哀的马屁,臭臭的马屁,为你而拍,悲哀的新诗,无耻的新诗,为你而写,亲爱的朋友,辛苦的领袖,慢慢地走,快了我跟不上,因为我是你的狗。”——李敖

这是李敖讽刺余光中的一首打油诗,着实有几份趣味。扯远了,之所以想起李敖,是因为我看的这本《金银岛》后面有李敖的书评。

据说此书在欧美名气很大,家喻户晓,也是最早的海盗寻宝类小说之一。其实按成年人的眼光来看,说得好听呢,叫人物善恶分明,剧情喜大普奔,说得不好听呢,叫人物刻画脸谱化,剧情比较主旋律。

但考虑到《金银岛》本质上算是给青少年朋友看的故事书,也就可以理解了。同样以青少年读物跻身世界名著之列的,还有《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格列佛游记》等。虽然都是海岛,金银岛、鲁滨逊漂流记、神秘岛这几本小说风格各不相同,我个人口味的话,应该是神秘岛>鲁滨逊漂流记>金银岛。

本书的特点,一是海盗粗犷狡黠的形象确实刻画的入木三分,很见功底,不知道此后欧美文化中海盗形象的发展,本书是否有推波助澜。

二是虽然是浪漫主义空想小说,但作者本人其实有非常丰富的航海经历和岛上生活经历,情节和环境塑造的非常扎实,可以说身临其境。很多畅销小说,读来感觉轻浮,不厚重,我想应该就是因为作者本人的积累不扎实吧。可见,作为世界文学名著,没两把刷子还是不行的。

三是本书之所以名气如此大,也许也是因为西方主流价值观的需要,整个正邪对抗的过程和人物表现是符合这种价值观的,适合对小孩子价值观的培养;当然,我个人有一点保留意见,凭什么要把地主老爷塑造成正面人物呢?完全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嘛

整体来看,值得一读,而且篇幅不大,20万字,故事性也强,读下来不费时间,应该是很轻松的。

稍微剧透一下,岛上埋的财宝价值70万英镑,我好奇搜了一下,大概合现在五六千万镑,人民币四五个亿,分下来也可以够好几个人实现小目标了。

金锁记的感悟(合集7篇)


当我们参加生日聚会或者公司年会的时候。若是收获了不一样的感想和体会,就可以写篇感言,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感言的书写应该要怎么做?有请阅读“金锁记的感悟”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金锁记的感悟(篇1)

曹七巧是我所写过的唯一的纯粹的人。张爱玲如是说到。

读完《金锁记》,我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将这个故事复述给友人。冗杂的叙述,我固执地重复那些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她听完告诉我: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正如题目,人间失格。取自太宰治的同名小说,扩展的全名是《失去活在人间的资格》。曹七巧不是完人,甚至是可以说是一个不完人。她自己也明白自己有多么讨人嫌,最后的结局,她缓缓地将玉镯推到腋下,自己也不敢相信自己曾有过丰腴的肉体。她的娘家恨她,她的婆家恨她,她的儿女也恨毒了她。

何为金锁记?张爱玲是这样解释的:她这些年带着金子做的枷锁,然后用枷锁劈杀了世人。

她是麻油西施,站在油腻的柜台前给客人打麻油,喜欢她的不乏其人,也许只是说着玩,然而倘若嫁了他们其中一个,以后总得有些真心。可她进了姜家,软骨病的丈夫,势利的下人,还有那些太太小姐们,“头发毛一点都要打”的老太太。

开头曹七巧便是丝毫不得人心的,先是触了三太太霉头,成就了她平生第一大憾事。然后就是和四小姐的冲突,而她自己倒也毫无察觉。说是天真无知,不懂人情世故,还是好恶随心,也已无法考证。

她过得很苦,所以也要别人过的苦,断了儿女的姻缘也是她最大的罪孽。长白娶了她定的媳妇,然后她将从儿子口中听来的媳妇的秘密传播开来。逼死了媳妇,这在当时不是罪,然而没有给儿子续娶,这却是不可原谅的。长安整个都是悲剧,从小到大,有了这个母亲,一件事都轮不到她做主。从裹脚到上学,她一直是别人口中的笑柄,为了满足母亲的私欲或一时的性起。她也曾为自己的爱情反抗过,然而七巧会坐在她的门口扯开嗓子骂,甚至将女儿抽鸦片的事情告诉她的未婚夫。疯了,一切都疯了。所有人都知道,那个老太太怕是个疯子。

曹七巧爱的男人只有姜季泽,而他不爱她。我相信这是一个真的故事,至少是有原型。张爱玲写过另一篇《怨女》便是同样的故事,更加详细,却不及《金锁记》来的悲哀。

她活在人间,却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世人恨毒了她,笑她,辱她,瞧不起她。于是她劈杀了他们。用的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的招数。

那个世界造就了曹七巧,也造就了金锁记。

金锁记的感悟(篇2)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金锁记的感悟(篇3)

这本书听说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从来就没有认真读过。这次一拜读,倒是对张爱玲油然而生许多喜爱和敬仰。说起来真是好笑,初看文题,竟误以为是写一把金锁的奇遇记。看完才明白,这题目却有深意呢:七巧带着黄金的枷锁,他用那沉重的枷锁套自己,砸别人。

看完后,我也终于体会到为什么傅雷先生盛赞他为“文坛最美的收获”。为什么“三十年前的月亮……”现在还如此熠熠生辉。

小说家的是一个“坏女人”的故事。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出身于低阶层的女子,可是她家人为了自家的利益,把它嫁给没落大族姜家的二少爷——一个自小卧床不起的废人。七巧本是一个鲜活泼辣的姑娘,在姜家他处处遭到心照不宣的排挤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里它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太太相继去世,姜家分家后她得以带着一双儿女到外面住。然而此时她已性情变态,人格扭曲。他自己幻灭了爱情梦,还亲手毁掉了儿女的婚姻。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别人的厌恶中郁郁死去。

我想许多人更我读完是一个想法:像曹七巧这种人活在世上就是一种悲哀。但后来细细想想,又从对她的厌恶转为同情。这样一个复杂的人我就从她的哭说起。

第一次是她嫂子和大哥来探亲时哀号大哭的,说起来这苦的泪水里还是因有一点微量的感动和开心的,毕竟在姜家受了那么多气和折磨,有个娘家人会给自己送点菜来看看自己,不会瞧不起自己,也会说些知心的话(即使不知是否真心)。七巧止不住心酸,这便说她心底的某一个角落还是有善存在的。但很快现实的悲哀、仇恨、心理防备很快将善杀得片甲不留。七巧想起当初是谁为了自己的利益将她推进这火坑,现在来看她只不过是来得点好处的。她怎么能不气愤,怎么能不仇恨呢?

第二次是分家时做秀哭的,为了不让自己这孤儿寡母受欺负,她厚着脸皮,寸步不让的争取着。因为她明白现在是她嫁到姜家来之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以往受的欺负今天也应该有点补偿了。但是,哭,还是没有保护到她,孤儿寡母还是受欺负了。

从这时开始,她已告别了“带着黄金的枷锁,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但她也同样获得了扭曲的人性,丑陋的人格。

第三次哭是她最纯粹的一次哭,她看着季泽远去,她的爱,她的梦一切的一切都一烟消雾散了。

最后一次,死之前,对自己的人生作一个总结——怨。自己的美丽人生在别人的控制下,摧残下变成了这个模样。凄凄惨惨戚戚,七巧又会获得什么呢?她的一辈子好像只亏不赚了。

金钱就是这样,如果被它锁住了,你的人格,人性,爱情,生活都会被毁了,你会被铜臭不由自主地熏得自私自利,患得患失,怀疑任何人,乖戾怪诞。我想:要是能给七巧选择的机会,看她时要金子裹着的骨瘦如柴的胳膊还是要粗衣下滚圆的胳膊,她是会选后者的,因为她已经为此痛苦了大半辈子。但七巧是没有选择的机会的,所以说她是迂腐封建社会的牺牲品。可如今,许多人还是要往金子里面钻,七巧逃不出来,有人却偏偏以为金子是生命中唯一的珍宝。这真像是围城,不过是金钱的围城。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却想方设法钻进来。

七巧,一个活生生的金钱的牺牲品就摆在我们面前,在这个弥漫铜臭的社会,多少也知道了何去何从。

三十年前的月亮是铜钱大的,今天的月亮是干净的,皎洁的白……

金锁记的感悟(篇4)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平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平,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的感悟(篇5)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 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 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的感悟(篇6)

曹七巧的安全感——《金锁记》读后感1000字:

文/红玉。读了张爱玲的《金锁记》,我不禁掩卷沉思:主人公曹七巧未出嫁时,虽家境贫寒但却健康美丽,充满青春活力。她泼辣能干,颇具风情,喜欢她的男人也不少。

但嫁到姜家后,七巧变得尖酸刻薄,冷嘲热讽,她变得阴险庸俗,喜爱说长道短、无事生非。连她娘家嫂子也说:“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

在分家自立门户后,曹七巧更是极其自私、乖戾刻毒,心理扭曲,令人“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

到底是什么让一个正常人变得面目可憎、失去理智的呢?从表面上看,是金钱,是七巧对金钱的追求,她给自己戴上了一副黄金的枷锁。再深一步想,她为什么会如此疯狂地渴望拥有金钱呢?我觉得,应该是——安全感。因为,七巧是一个心中极度缺爱,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女人。

那么,一个女人的安全感来自于哪些方面呢?

1、来自于亲情。

首先当然是来自于父母的爱。父亲是天,母亲是地,孩子失去父母犹如天塌地陷,会有被抛弃的感觉。而七巧正是父母早亡,所以,她从小就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当然,兄弟姐妹的关爱和帮助也会给人安全感,可七巧的哥嫂是财迷心窍,在哥哥眼里,七巧只是自己的摇钱树而已。七巧,在亲情中没有得到安全感。

2、来自于爱情。

如果能拥有一份白头偕老、幸福美满的爱情,女人的安全感自然也就多一份。而七巧嫁的姜家二少爷是“骨痨”,这不能不令她经常患得患失:“横竖我们那位眼看是活不长的,我们净等着做孤儿寡妇了——不欺负我们,欺负谁?”

至于七巧爱着的三少爷,只是个花花公子,完全是七巧一个人的痴心而已。所以,七巧从爱情这里也没有得到安全感。

3、来自于友情。

有推心置腹的知己挚交,弹琴有人懂,喝酒有人陪,你把她们当成可两肋插刀、可托付家人的至交,她们也把你放在同样的位置,这是友情中的安全感。本来,七巧身边的人是可以成为她的朋友的,可是她却用“剃刀片”样的喉咙和黄金枷的角劈杀了几个人。现代心理学认为:所有的心理问题都源于关系的断裂。七巧的人际关系如此恶劣,心理怎么会不扭曲呢?

4、来自于物质。

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远古时代男人外出打猎,女人为了更好的繁衍后代,会选择获得猎物多的男人。金钱和物质会给女人带来生活保障的安全感,因此,女人追求物质和金钱本也无可厚非,但要懂得知足。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曹七巧,她从亲情,爱情,友情那里都没有获得安全感,她唯一拥有的是金钱,所以她要死死的抓住金钱。与其说七巧抓住的是金钱,不如说,她抓住的是仅有的一点点安全感。

5、来自于自己的内心。

金钱与物质只能给我们一小部分安全感;父母的关爱,也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时候;爱人有不在或变心的可能;亲朋好友,有无能为力或关系转淡的时候。所有依赖于外在和他人而获得的安全感,都是有变数的,唯有依赖自己得到的安全感,才是变数最小的一种。

作为新时代的新女性,我们坚决不能如曹七巧一般,把自己的安全感全部寄托在金钱上,固步自封,不懂反省。我们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有格局的智慧女人;我们要学会爱自己、爱他人、爱生活,不断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做内心强大的坚强女人;我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只有这样,我们的内心才能获得持续的安全感,才能成为真正有安全感的幸福女人。

金锁记的感悟(篇7)

《金锁记》这个名字本身就颇值得玩味。金锁,黄金做的锁,外表光鲜,锁住的却是自由与灵魂。

曹七巧的一生被多把“金锁”重重锁住。

第一把是地位锁。在曹公馆中,她的出身是最低的,是“麻油店的活招牌”,不如大奶奶和三奶奶出身公侯小姐,因此她处处受到排挤和歧视,这从她房子的地理位置就可见一斑。各房的主子处处压挤她:老太太从没把她当回事;大奶奶对她动不动就冷嘲热讽;姜家小姐说她“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新进来的三奶奶一来就看出她在姜家的地位,不愿搭理她;她的哥哥来走亲戚没人招呼;就连丫环也冷笑着说她不配做自己的主子。七巧嫁到曹家一开始就不是像其他两位奶奶一样是作为一个妻子嫁给二爷的,而是作为一个冲喜伺候人的姨太太,她从一开始就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一个遭人欺凌的位置。她最初嫁入曹家,有借助曹家的地位改变自己身份的考虑,希望借助曹家使自己受人尊重。但事实上,她并未因嫁入曹家而改变出身受人歧视的现状,始终在出身上受人诟病,这把身份锁一直缠着她。后来她把女儿送入新式学堂,并不是为了让她接受新式教育,只是不愿落后于大房三房,这其实也是当年的“身份锁”给她留下的阴影。她因自己与其他两房太太起点不一样而受歧视,所以在后代上她不愿再落后,一定要拼一口气做到和大房三房一样,绝不落于人后。

第二把是金钱锁。从她与她她哥哥的对话可知,当初嫁入曹家并非是其实或多或少是为了曹家的钱,所以她才会嫁给一个病夫。她在曹家三房太太中的经济实力是最弱的'。

贫寒的出身使她对金钱有一种迥样的追求。丈夫给不了自己爱情,想从小叔处得到安慰又遭到拒绝,曹家各人处处歧视她,就连丫鬟也看不起她。这种缺乏温暖,缺乏关怀的环境更加增加了她追求金钱的愿望。因为她觉得只有金钱才是最真实的,其它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金钱才能给她带来满足感。同时三房的待遇差别使她认为只有有钱时,才能不被人欺,而且还能主宰别人命运。在这把黄金锁下,她的心灵开始扭曲,只有在金钱和权力经成的锁中,她才能得到稍许,短暂的满足感,才能填补她心中的空白。她的人生追求最后只剩下权和钱,忘了曾经憧憬的爱情,忘了自己儿女的人生。她前半生的人生受人掌控,致使她在掌权后有一种控制所有人的人生的强烈欲望。所以她要给自己的儿子安排一个她中意的姨太太,所以当她女儿开始要离开她的掌控去追求幸福时,她不准。自己没有幸福使她容不得别人有幸福,哪怕这人是她的女儿。她的心中有一种报复欲: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这种女性后来在金庸的《天龙八部》中也出现过,就是那个陷害乔峰的马夫人康敏。当七巧对自己女儿的追求者若无其事地说自己女儿在楼上吸鸦片时,我感到一阵心寒和悲哀。张爱玲以其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写出了中国几千年心惊面:被人吃的人,后来反过来吃人。这一主题在鲁迅先生的诸多小说如《狂人日记》、《药》中都有体现。

七巧的一生,前半生她被人锁,后半生她去锁人。我们可以预见,七巧得女儿最后很有可能变成另一个七巧,继续“被锁,锁人”的循环。

小说最后七巧的心理描写是反省也好忏悔也罢,已经不重要了,因为金锁造成的伤害已无法挽回。

彼得潘的感悟(系列8篇)


感言包括优秀团员获奖感言、科技先进集体获奖感言等,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在我们参加一些隆重的场合时,就可以发表一些感言,说出自己的心声,一篇优秀的感言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为您呈送了“彼得潘的感悟”主题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下网页内容能给你帮助!

彼得潘的感悟 篇1

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男孩,他恨大人,见到大人就龇牙咧齿,温迪是彼得潘的好朋友,哪彼得。潘他的母亲是谁呢?她是一位可爱的女士,脑子里充满浪漫的想法,,有一张甜甜的,爱嘲弄人的嘴,她那些浪漫的想法就像从令人费解的东方来的,她的名字叫林夫人。

彼得潘来到一个小小的海岛,叫永无乡,他们不单和印第安人成了好朋友,还和以胡 克船长为首的海盗展开了博斗,开始了一场真正的冒险,永无乡是一个地方,但这个地方是存在孩子们的心中-----这里没有讨厌大人的说教,没有大人的束缚, 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无疑是孩子们的天堂,

彼得潘自从来到这个岛,他便开始变得快乐,活波,在这个岛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如;地下之家,美人鱼的礁湖,永无岛,海盗船,和胡克拼命等和胡克拼命是多么的激烈与残酷,但彼得。潘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胡克,从这个短文中,使我感到彼得。潘是个坚韧不拔,艰苦奋斗,不怕吃苦的男孩,所以我们也要向他学习这种吃苦耐劳德精神。

这本书使从书中茁壮成长,也使我了解了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男孩。

彼得潘的感悟 篇2

永远拒绝不了长大。当你不是一个孩子时,一些美好单纯的东西会渐渐被忘却,只剩下世俗的庸扰。童年会显得那么遥不可及。

永远不要长大,这是一个孩子童话般的梦想。每一个孩童时拥抱过童话的人心底都盼望过不要长大,只是现实永远永远不像童话那般美好。

文章中的彼得潘是一个一个会飞的、不愿长大、也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男孩。

他天真活泼、勇敢而富于牺牲精神。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只属于孩子们的地方——梦幻岛。那里,有孩子希望出现的各种东西:仙子、人鱼、印第安人、海盗、野兽和梦幻鸟。在那个用蘑菇当烟囱的地下之家,生活快乐无忧。那正是童年的美好。童年是人生中最美的片段,珍惜童年,因为它一去不复返。让孩子们尽情地享受那仅仅属于他们的欢乐。

“当邪恶的海盗船长胡克对彼得潘说,你可爱的温蒂最终还是会离开你,他从天空坠落,无力抵抗,此时他的心中一定充满忧伤。彼得潘的形象仿佛是代表了人们心中的理想想法:如果可以的话,永远都不要长大。因为大人的世界里充斥着残酷那些残酷毫不留情的将属于童年的美丽的梦幻的泡泡击破,意味着要失去换来成长。文章重点在描述着童年的美好,还有成长和现实的冲突。这种冲突人们无法去避免,只能去接受成长在另一个方面意味着失去。

彼得潘他就像是我们的童年,我们在他的带领下重温了童年。我们总是要长大的,但不管我们长到多大,心中总有一块地方是属于童年的。

彼得潘的感悟 篇3

深蓝的天空映着一轮皎洁的明月,天空中,几颗星星顽皮地眨巴着小眼睛。远处,一个小黑影愈来愈近。那不是小彼得潘吗?永无乡那群孩子的队长呀!

我惊喜地叫到:“彼得潘,小队长,我在这。”只可惜,他只冲我笑了笑遍飞进了达林太太的家。达林太太与达林先生已经去参加晚会了,只有3个孩子在床上。保姆狗娜娜被栓起来,女佣人在做蛋糕,一切都是那么祥和。

彼得潘出生7天就讨厌长大而出逃,他和小仙子们住在一起,肯德辛公园是他们常玩的地方。但是,彼得却飞到了一个远离本土的岛上,带领着一帮遗失的孩子,住在地下的家里,与最坏的海盗詹姆斗争,与人鱼说笑,但是他们缺少一位母亲,所以彼得把达林太太的3个孩子诱惑到永无乡来,大女儿温迪成了小母亲,二儿子约翰与小儿子迈克尔也成了队伍的一员。数日后,3个孩子因为想家请求彼得送他们回家,其他的孩子也想跟着回到温迪的家,除了彼得。以后每年,温迪都会到永无乡去打扫游玩一星期,几年后,温迪长大了,她的孩子一代一代地被彼得接到永无乡,可彼得却还是那个满口乳牙的小男孩,一点也没变。

这是一本成人儿童共读的书。书中巧妙得将孩子与成人联系起来,完美无暇。书中最刺激的当然是结尾部分彼得与海盗大战的情景,悲惨而又美好的结局,海盗完成他死前最后一个心愿――请求彼得把他一脚踢下河,跳进那只最爱吃海盗的鳄鱼嘴里。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童年的我,爱闹,爱哭,爱玩,坚强勇敢,无私,可爱。那时的我多么的幼稚,单纯,可是,时光消逝,一转眼,小学六年级就要画上句号了。可是谁也不知道人是会长大的,不可能永远留在儿时的天空里,人永要一步一步地迈向成熟的世界,迈向长大的国度。

曾记得几时我捧起心爱的书,阅读那一首首写给童年的信,曾记得几时,我敲打着单纯的轻快的琴键,曾记得几时,我低吟“我们那时是小孩”一诗。儿时的游戏早已过去,一切都无影无踪――金钱、世界和时代,信仰和友谊和忠诚。

珍惜时光吧,童年也许正悄悄地溜走呢!

彼得潘的感悟 篇4

读彼得.潘有感

《彼得.潘》这本书,诞生于英国作家杰姆.巴里的笔下。是杰姆.巴里最著名的童话剧。

这部童话,主要讲了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了小姑娘温迪家里,教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在空中飞翔。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他们一到岛上,历险就接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由于海盗胡克作恶多端,导致战争不断爆发。虽然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不幸的事情就像虫子一样多。可是聪明的彼得总能发挥他的`智慧,大显身手,让事情有一个好的结局。

这本书中的彼得.潘,虽说也是一个小孩,但是他很勇敢,还会飞,计策多端,还会舞剑,就连凶残的海盗船长胡克也被他制伏了。对比彼得.潘的勇敢,再想想我自己,是多么的胆小,晚上一个人上卫生间都不敢去。有一回,一只蟋蟀蹦到了我的腿上,差点把我吓哭了。我还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什么事都推给别人,犯了错误,也不敢承认。看看人家彼得.潘,连海盗都敢打,你还害怕一个小虫子。看完这本书,我对自己有了信心,胆子变大了,我要做一个敢作敢当的小男孩。

人总要长大的,这部写永远可以不长大的故事。却让我成熟了许多,彼得的勇,温迪的善,也让我变得更加完美了。

彼得潘的感悟 篇5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彼得·潘》的书,它就像一块磁铁,把我牢牢地招引住了。想知道这本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法力吗?仍是让我给你“解密”吧!

《彼得·潘》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狡猾的男孩子面临困难、波折,并没有心灰意懒,更没有被波折吓倒。而是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克服了重重困难,发明了一系列奇观的故事。

小说的开端部分十分惊险刺激,犹如坐过山车相同让我心总是高高地悬起。跟着故事剧情戏剧化的开展,我越来越为彼得·潘的安危忧虑,情不自禁地攥紧了拳头。当我松开拳头时,居然发现掌心上满是汗。特别当我看到温迪被俘的那一章节时,我真想大哭一场。她被憎恶的胡克船长的手下带走了,其他孩子被海盗们扔来扔去,而彼得竟不论其他孩子们的死活,自己一个人逃到永无鸟的巢里,其时我可真气愤呀!持续往下看才知道,本来聪明的彼得使的是“苦肉计”,他总算救回了温迪和那些孩子们。最终英勇的彼得总算打败了凶恶的胡克,让他终身呆在了鳄鱼的肚子里。

听我“解密”之后,你是不是也像我相同,爱上了彼得·潘。悄悄地告知你:看完这本后,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变成了彼得·潘,在空中无拘无束地翱翔,所有的人都叫我小飞侠,几乎太神气了!

我要像彼得·潘相同做一个真实的小男子汉,刚强、英勇。曾经,当我学习碰到困难,或许妈妈又批判我时,我常常会落下冤枉的“银豆豆”,现在不会了。妈妈说是《彼得·潘》这本书改变了我。

感谢妈妈为我买了这本书,感谢《彼得·潘》给我带来的快乐和力气。

彼得潘的感悟 篇6

打开《彼得潘》这本书,我被书中绚丽的图画吸引,仿佛跟着彼得去了快乐的永无乡

《彼得潘》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巴里。主要写了彼得带上达林夫妇的三个孩子,温迪、约翰和迈克去了永无乡,在与海盗激战中获得胜利,最后彼得把温迪、约翰和迈克送回了家。

我喜欢最后的战斗这一片段,我就给大家简略的说一下吧。

彼得上了船,把舵手一刀砍死,潜入船舱。又把拿鞭子的鸠克斯杀了。胡克叫切科下去看,切科也死了。胡克决定让伙伴们去船舱。彼得帮伙伴们解除束缚,各自找到一样武器准备迎战。海盗们进入船舱,一场恶战开始了。海盗们挥舞着武器,毫无章法。孩子们则呐喊着,士气正旺。就剩胡克了,胡克敌不过彼得,绝望地跳入大海。我合上书,也同他们从永无乡飞回了家,引回来无限遐想。

看呐,彼得他为了救小伙伴们,与海盗斗智斗勇。他不畏惧危险,重情重义,机智我想,如果我是彼得,我会这样做吗?我是一个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孩子,战争对于我们来说,是那样陌生。但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突发事件,也会考验我们的机智和胆量。一天放学回家,锁着的门奇怪的开了。我轻轻推开门,把头探进去,看到了可怕的一幕:一个小偷正在我家的衣柜里翻东西。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冒然进去,可能产生更可怕的后果。我冷静下来,想到了报警。我小心翼翼进入我的卧室,拿上手机,顺着墙根溜了出来。然后,把唯一的通道门朝外反锁,快速地打了报警电话。小偷也被惊动了,使劲敲打着反锁了的门,可不管怎么样,都是徒劳的。警察迅速赶到现场,制服了小偷。我成功的保护了我家的财产。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总是会选择退缩,选择放弃,但如果你迎难而上,就会发现要解决这个困难,其实很简单。

彼得,你还会飞向其他人的家里吗?

彼得潘的感悟 篇7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个指南针,使我们不会在成长的路上迷失方向。我利用寒假时间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英国作家杰姆巴里写的最著名的一本童话剧《小飞侠彼得·潘》。

小飞侠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他还会飞。一天晚上,他来到了温迪的家,并教她和两个弟弟迈克尔、约翰飞翔,还把她们从家里带到了虚无岛。一来到岛上,历险就连连不断。她们遇到了丢失的孩子、印弟安人、美人鱼和狠毒的海盗。因为海盗胡克阴险狡诈,作恶多端,不幸之事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救出伙伴们,最终打败了胡克船长和他的手下,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又回到了自我的家。

我读完这本书,觉得彼得潘好勇敢啊,他竟然一次又一次地想出妙计搭救出自我的伙伴,我还羡慕他会飞。啊,他是多么自由啊!他能飞到虚无岛上,听说在那里,人永远不会长大,永远是一个小孩。如果我也永远是一个小男孩,我就会永远没有烦恼,仅有欢乐。可是,世上没有虚无岛,每个人都会长大。

彼得潘的感悟 篇8

《彼得·潘》讲述的是温迪和她的兄弟一起和彼得·潘在永无岛上的冒险。但这本书吸引我的并不是这些救印第安人、救美人鱼和大战海盗的大冒险,而是这一系列充满童心的话语,故事。

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颗童心。这颗童心在年老时都会存在只是有的人早已不用它,可有的人一直都在“使用”着童心。

我的婆婆、妈妈和爸爸都怀有一颗童心,婆婆虽然老可一点也不显老,整天嘻嘻哈哈地笑,没事儿就出去走一走,逛一逛,就连指责别人也是撅起个嘴像个小孩子似的。而爸爸妈妈平时就吵一吵,闹一闹,老爸有时候喜欢对老妈进行恶作剧。老妈呢,就是我们家里的开心果,老妈对我说:“孩子,你是让人喷饭的人,我是让你喷饭的人。”哈哈。就这样,我们家每天都充满着欢声笑语。这,就是童心的力量呀。

生活中,有许多是没有童心是不行的。那些好看的动画没有童心人们做得出来吗?那些奇思妙想的童话故事没有童心人们写得出来吗?那些让人放松的笑话人们想得出来吗?这几个问题的答案都是——不!绝对做不出来。由此可见童心的重要性。

童心,是纯洁的,是奇妙的,是充满幻想,充满希望的。童心,有时,小的还没一颗芝麻粒儿大,而有时,大得可以装下宇宙。在人生的漫长旅途中,你千万别把那颗属于自己的童心丢掉。丢失了童心就等于丢掉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孔乙己的感悟(精选8篇)


工作总结之家精选专题推荐:“孔乙己感悟”。

感言就是指那些能够表达自己感想感受的文章话语,感言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当我们在面临一些特别的场合或者重要时刻,就会有感而发的感慨一番,发表一些感言,你知道感言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为你推荐的“孔乙己的感悟”,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孔乙己的感悟(篇1)

今天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

关于孔乙己的悲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好像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

到底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无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无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

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

孔乙己的感悟(篇2)

孔乙己的长衫,映出了那个社会下层读书人的悲惨命运。而这样的长衫,却依然存在在今天社会上的两种人里。

第一种人,就是那些每天用名牌服装,金银首饰装扮自己,“孔乙己的长衫”就穿在了他们身上。孔乙己穿一件长衫来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这样只是给别人添了些乐趣,没有人真正的.佩服他。而这些人每天显示自己有多么的有权有势,连乐趣也不给别人添。这种人,迎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白眼和蔑视。孔乙己虽然虚荣,但他还是心地善良,给孩子们分发茴香豆,而这些人光有钱却不用来做善事,固然得不到别人的尊敬了。

第二种人,是如今一些号称是读书人,但只是书呆子的人。他们都有着高学历,却都是名副其实的高分低能,他们忽略了其他各方面的培养。他们是“文明的野蛮人”。他们没有控制力,没有忍耐力,甚至不能自理,依赖家长,不自立自强。这就好比孔乙己,身材高大,却不能够养活自己,鄙视体力活,最后毁的还是自己,穷困的还是自己。

在当今社会,“土豪”和“书呆子”都是受尽人鄙视的,他们就是当今的孔乙己,没有当代人应该有的素质。都是小气,无能,自命清高,好吃懒做的“破落户”。

生活在新世纪,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应该摒弃不良的道德品质,将好的发扬光大,绝不让“孔乙己”继续存在下去。

孔乙己的感悟(篇3)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我是大大惊叹于鲁迅先生的.写作能力的。能用短短的几千字就描绘出孔乙己鲜活的形象的,大概力推鲁迅先生了。在这里我为鲁迅先生拍手叫好。这篇文章大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腐朽的制度对人们的毒害之深,那时受毒害的人真是值得同情。而我对于孔乙己又是有很多的话要谈。

孔乙己身材高大,这可能对于我也是很羡慕的,既然身材高大那么他怎么不去靠自己的力量工作挣钱,而甘愿当一名小偷,还说偷书不是偷,真是强词夺理,也不知道要好好反思,不过念在他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的份上,我们也不能多怪他。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敢立马完蛋。孔乙己居然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还被打断腿,哈哈,活该!——这么喜欢偷东西还学书干嘛,学点偷得技术混混日子不久得了。哎真搞不懂,读书人的思想受毒害是那么深,都快成为傻瓜成为生活能力极度低能的败类!!!我也是很同情孔乙己的,只是伤口不撒点盐不会好得快,犯错误不教训教训不会改过来。再此也得批评批评孔乙己的不知羞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他该记着,生活有用到的。

由孔乙己联想到我们现代人,我们有些人也是因循守旧,思想顽固。就和孔乙己一模一样,我们应该对此抱否定态度,多鄙视鄙视这些人,相信他们会尽快的变聪明些。不要再顽固不化,学习是为了使脑子便聪明,而不是使脑子成为学习的奴隶啊。

呵呵只有这些想法,就此停笔了。

孔乙己的感悟(篇4)

追溯历史,我回到了鲁迅笔下孔乙己所生活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此刻我站在一家名为“咸亨酒店”的门外,我前面站着一个正在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这时一鼓臭味扑鼻而来,大概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已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看着他的窘样我不免又多添几分忧伤。我不仅为他悲叹,也为那些同样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鸣不平。孔乙己是封建知识分子的典型,他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一心追求功名利禄,但到头来却是受尽欺凌而死。面对现实,他为什么不另谋生路而偏要四体不勤、无怨无悔地皓首穷经呢?他为什么即将沦落到乞丐还自命清高并以他的长衫为傲呢?他为什么偷了书尽还会争辩到:“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看到他的可笑、可怜、可鄙与可恨,我们就看到了封建社会成千上万的读书人。

罪恶的统治设下了科举这张恐怖的大网,囚禁了成千上万的读书人。“八股”这根锁链禁锢读书人的头脑,束缚知识分子的思想,使那些有才华的人统统变成死读书,读书死,最后读书死,心甘情愿地充当统治阶级的俘虏。那个年代里范进大概是个幸运儿吧,可一个只会作八股文章而百无一能的书生,也不可能干出任何政绩,受封建科举的毒害,难道他会兢兢业业、宵衣旰食;不,范进只不过又是封建统治剥削人民血汗的一把利刀。

诗曰:“太守皇帝真长策,赚的英雄尽白头。”中国多少满腹经纶的人,多少满腔热血的人,多少中国的脊梁,他们却被科举摧残,被科举抹杀,消灭于黑暗之中,最终得到个白头无作为,整个国家也由此开始走向衰亡。

由于统治的黑暗,阶级的腐败,社会也如一潭死水,让人恶心。市井之民也都麻木不仁,他们嫌穷敬富,毫无怜悯之心,都是些庸俗浅薄的小市民,任人宰割,他们活着的目的大概连他们也不清楚,机械的生活就是他们的一生,和读书人一样,也成了封建统治的牺牲品。太平天国运动难道是人们思想的觉醒吗?错,广大将士参加革命的目的并不明确,大多是迫于生计,希望改变贫穷的经济地位罢了。可见当时的每一个中国人几乎都受到封建制度的侵蚀。然而孔乙己之类的人所谓的寒窗苦读十年书,不过是为了爬上统治阶级地位,升官发财,骑到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

在萧瑟的秋风中,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孔乙己坐着用他满是泥的手慢慢走去了,慢慢走向了死亡。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慢慢消逝了。但中国人长久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民族已经起来,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一种制度的即将消亡,也表示一种新的制度即将开始,希望的曙光必将冲破笼罩人民的黑暗。

孔乙己的感悟(篇5)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发表的一篇白话小说。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

再看看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一个个“最美”英雄脱颖而出:“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乘客”陆学华……这些英雄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财富,一笔精神财富。就拿“最美乘客”陆学华来说吧:22年月3日晚上7点左右,正驾驶大巴从宝应赶往扬州的司机突然晕倒,坐在第一排的乘客陆学华,一个拥有十多年货车驾龄的普通乘客,箭步上前,稳住了方向盘,让车上的乘客免遭悲剧的发生。在这惊心动魄的9秒中,陆学华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最美。

这些“最美”的英雄们都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平凡人。关键时刻,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最美。倘若我们人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挺身而出的勇气,就像韦唯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吧!让我们一起弘扬中华美德,引领幸福成长吧!

孔乙己的感悟(篇6)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我,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我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能够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能够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能够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

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终“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所以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他完全能够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本事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

这可怎样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能够凭自我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我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我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能够改变自我的命运,他能够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能够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能够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可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所以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我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我: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的感悟(篇7)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孔乙己的感悟(篇8)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么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己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后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己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