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跟借条12篇

欠条跟借条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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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跟借条【篇1】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xx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欠条跟借条【篇2】

一、欠条、借条的法律含义

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两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具体而言: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2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温馨提示:

1、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确属借款行为的,建议打借条,金额较大的,最好有第三人见证,转账支付的保留好转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微信、短信交流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如日常因侵权行为等发生欠付款,欠款人无力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打欠条,必要情况下可以标明欠款事实、还款时间等,金额较大的,建议债权人找第三人见证并保留好欠款事实的相关资料;

3、无论借条还是欠条,都应关注好2年的诉讼时效,索要借款或欠款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固定证据或在借条或欠条上让对方签字确认还款等方式保证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欠条跟借条【篇3】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

两种常见的格式:1、今借张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

2、今欠张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对于1,适用于单纯的借款,对于2,适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货后没给钱,赌输了欠钱,用餐后没带钱等情况。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借条,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也不会因此事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但是第二种情况,就容易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么欠钱的问题,问题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时会比较麻烦,会发生和稀泥的情况,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比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博是非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

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欠条跟借条【篇4】

1、内容要相对完善。

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

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延伸阅读

打借条的注意事项:

1、哪天往外借的钱,借条就写哪一天。有些人往外借钱的时候,当时不打借条,而是事后补借条,并且把日期倒签回原来的日期,胡律师不建议这么做,当天往外借钱,现场就写借条是最稳妥的。

2、抬头是借条,而不是欠条或收条,你是往外借钱,是借,而不是因为买卖事由欠你的钱,所以要让别人打借条,更有甚至,别人打的条,连看也不看,只以为关系好,回到家一看,借钱的人打的竟是收条,到底是谁借谁的钱?所以千万不要马虎。

3、如果写明还款日期的钱,建议你到期之日起两年内起诉,或者催要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当然,催要你要有催要过的证据。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钱,法院一般会支持最长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但这也是一般,并非绝对,所以建议还是要争取两年诉讼时效期内主张权利或催要。

4、如果你们之间约定了利息,最好在借条上说明,因为无约定利息往往视为没有利息。但注意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

欠条跟借条【篇5】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1、欠条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物品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写欠条时早已存在,写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欠条则没有。在写借条时,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借用人,为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

2、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形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延伸阅读

借条与欠条的例子与法律规定:

举个简单例子。b向a借了3万元,b写了一个欠条给a,未约定还期,两年之后,若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基本会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之日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之后再主张,自然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若当初b给a写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

但《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两年后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也就是说,借条的诉讼有效期是从你向对方主张权利开始的,而欠条,则是在写欠条的那一刻开始的,从法律上来讲,我们的诉讼有效期为两年,同样是一条借条和一张欠条,如果你在两年之后才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话,借条依然可以成为有效证据,而欠条则已过了诉讼有效期。

欠条跟借条【篇6】

借条的有效期,是诉讼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按《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债务人到应该还款而不还款时,如果债权人要走诉讼这条路,这才说得上有效期三个字。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xx;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两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两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欠条跟借条【篇7】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

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

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

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

欠条跟借条【篇8】

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欠条跟借条【篇9】

一、证明的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或借用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借物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贷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或借用合同关系。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可能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或者正在把物品、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即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已经存在,打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当事人在借款时有的写欠条,在诉讼中还需向法官解释欠款原因及用途,并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二、约定利率的效力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能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还款期限的法律效力

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都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某一个时间点。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际中却有很多出借人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有人主张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使用xx诉讼时效。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出发,当事人借款时应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当事人称谓的书写

实践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也不乏亲戚关系,借款时习惯将日常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李哥,将借款人写成陈弟、黄二妹之类等等,部分案件出借人在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到法院起诉,都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五、条据的抗辩

欠条和借条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有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有时候条据未能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方对仅有的一张条据真实性进行争辩,或者出借人对条据上的数额故意做了手脚,那签字者又会无从抗辩。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条据,对方做手脚不仅是徒劳的,而且还要承担法律后果。

欠条跟借条【篇10】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xx,超过xx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备注:由于债权债务人是直系亲戚或很好的朋友,不约定借期(欠期),无返还期限。可以约定:本借条(欠条)长期有效,此借款(欠款)到付清为止。

由上文可知,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欠条跟借条【篇11】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跟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据,但二者之间有很年夜的差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里凭证,它证实单方树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支是两边基于之前的经济来往而停止结算的一种结算根据,它现实上是单圆对过往经济来往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洁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实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而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来诉讼中说明欠款本果、用处的举证义务。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进借条中

实践中有很多债户曲解民间借款不能收与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心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平易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止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占有: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审理假贷案件的多少看法》第6条的规定:民间假贷的利率可以恰当下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越局部不予掩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天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付出本钱没有约定大概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出利息。做作人之间的借款开同约定领取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背国度有闭限度借款的规定。如果未将利率写进借条中,出借人一路诉,借款人不否认两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恳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收持。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执法维护,实践中却有许多出借人常常不晓得诉讼时效的观点。实践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题目懂得纷歧,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实用xx诉讼时效。各天法院对此成绩的掌握也不尽雷同。

因此,从债权保险收受接管的角度斟酌,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过期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外向其主张权利(包含向国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告诉书上具名确认)。

4、借款时借条宜写浑出借人借款人齐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每每关系较亲密,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平常风俗称呼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念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5、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明白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范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多少个月后,张三奉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誉,成人用品,张三从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那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回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发生争议,对出借人无比晦气。

欠条,借单,收据的法令效率

1、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照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涯事情中常睹的条据,这三种条据固然只要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意却相差甚近。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子的凭证,正常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现出借某物或者某款子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发人向收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金钱的凭证,用来反应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2、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刻该打借条,什么时分该打欠条老是不克不及精确掌握,实在辨别二者其实不易。欠条和借条最少有两面是分歧的:

其一,借条背地普通存在着资金或者什物的活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辰,出借人刚、正在或者行将把物品或者金钱托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活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减以牢固;欠条通常为结算或者证明财富全部取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一切权人的货色被据有人占领、应用,这类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标就是确认这类状况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肇端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能够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通常为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光点。

实际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形良多,形成文错误题,结果常常给究竟的印证,功令关系的认定和权利人好处的真现带去不用要的费事。

举一个简略的例子。如果a跟b关联十分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慢,b打了一个欠条给a,出有约定还期,那末过了两年以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伸的情况,a再向法院告状请求b还款,便很轻易被法院认定为跨越了诉讼时效而损失胜诉权。其基本起因正在于,短条自债权人出具时起,债务人即享有背其主张还款的权力,诉讼时效就开端盘算,而个别诉讼时效时期是两年,两年当前再往主张,固然就丧掉了时效时代。假如当初b给a挨的是借单,一样不商定借期,依据条约法第两百整六条,借款人应该依照约定的期限返借借款。对告贷限期没有约定或约定没有明白,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划定仍不克不及断定的,乞贷人能够随时返还;存款人可以催告告贷人在公道刻日内返还,归还人a过了两年再向乞贷人b主意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初起算,此时a告状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撑。以是虽一字之好,却差别严重,成果截然相反。

3、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绝对完美。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目和名称、品德、规格或者型号等基础天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过期已还的法律成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正确称号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签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中,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房钱)及逾期不还的奖息(或者背约金)等事项。收据除要写清上述相干事项外,要特殊写明司法效果是甚么,比方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拜托代办合同停止等。

2)用语要准确。根绝使用含混用语,如大略、估量、可能、差未几、算是、或者等等;露义要清楚明确。笔者遇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剖析让人胡涂,究竟是a借了b的钱仍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晰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做为一种疾速、便利确实认方法,一般情况下条据皆是脚写的,出具者存在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事实中也不累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碰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一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足,好比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若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整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四肢岂但是徒劳的,并且还会因此伤了情感。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能否已刊出,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外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差别的公司),自然人是可成年(断定是不是具备完全民事行动才能),自然人的姓名是不是与身份证相合乎(特别注意:同音同字也会留下贫苦)。别的,主体的基自身份疑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纪、住址、工作单元等。

欠条跟借条【篇12】

赵先生:我借了几万元给朋友,当时他没写借条,只写了一张欠条,也没写还款日期,请问,借条和欠条有何区别?

律师: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所以你应该在该欠条出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将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朱先生:我买了套房,购房合同已做了公证,房款也付清,就是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卖方陷入债务纠纷,债权人已申请法院查封该房产。请问,法院是否有权查封该房产?

律师: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公证后产权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卖方是房屋的产权人,作为买方的朱先生仅对房屋享有债权,法院仍然有权查封卖方的房屋。但朱先生可以依合同向卖方要求赔偿损失。

张女士: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了,合同是两年一签,基本月薪为1000元,但是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有2500元,现在公司想解聘我,请问我的劳动补偿金怎么计算?

律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因此,张女士的工作年限应该是6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应该是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所以,张女士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按6年算、平均工资应按2500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