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5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或许"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5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感谢您的参阅。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2
读完这篇文章,我很感动。老哈克的日子屈指可数了,但当他的火快灭的时候,他会为鹿做点什么,给鹿带来光明和幸福。改变世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战斗,与老狼战斗到底。这是任何一只普通的鹿都无法想出的理想。作为一头鹿,作为一个食草动物,有一种对食肉动物的恐惧,但老哈克最终克服了这种恐惧,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市场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这天,狼来了,作为夕阳行军狼血来了。对于恐狼提示您投的腿拼命地跑,我想走就走狼。然而,当狼捉一对鹿的母亲,你的狼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哦,不,不!我哈克从来没有让悲剧重演几天前安娜的母亲!突然间,你的身体成分是充满了勇气,你去投长腿迎接了狼,狼是殊死搏杀,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打败狼。可以很快达到当你赢到最后,你狼做一个绊脚石,跳闸你哦!你有你的智慧,狡猾的狼狼有,你终于死了,这是一个鹿可以做最大的努力。
你之所以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学生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企业目标,一个没有志向,一个民族伟大的志向。为了解决这个社会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需要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专业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不同目标,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可以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国家还是会放弃工作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这些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人人都应该读书。的确我也很爱读书。我读过许多书,比如:《森林报》、《斑羚飞渡》等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斑羚飞渡》这本书中的《老鹿王哈克》。
哈克是一个鹿王,它聪明勇敢,拥有整个鹿群的爱戴,可是,它不停地看见狼杀害了许多自己的同胞,并且每隔10天来一次,完全把这里当成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所欲为提取和处置的鹿肉仓库!于是,它做出了一个令任何人包括动物都无法相信的决定和凶残的老狼搏斗!但是,它并没有告诉任何的同伴!
哈克每天都坚持磨那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但是老狼突然出现的时候,你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要逃跑。没过几天,杰米就要和你你决战,你知道自己老了,唯一的精力是要和老狼搏斗的!所以你依依不舍地走到鹿群的末尾。
可是,事实比哈克想得差多了!你每天吃的是草根,喝的是已被鹿群踩踏浑浊的泥水,就连哈克最心爱的妻子艾莉也投入杰米的怀抱之中,你痛恨自己当时没有把杰米的双眼刺瞎,为何要为整个鹿群着想,你正想和杰米对战时,你的眼前忽然出现自己的同伴被老狼残杀的景象,你不想让自己的种族灭亡,就必须要和老狼战斗,并将其置于死地!
过了几天,老狼又来了,哈克站在老狼面前,和它拼搏,虽然一个是狼,一个是鹿,但哈克毕竟当了8年的鹿王,它俩实力相当,又都很聪明,所以双方同归于尽!
这篇《老鹿王哈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大局为重,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会敬佩老鹿王哈克,从而更加喜爱这本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5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6
故事的简介是这样的:老鹿王哈克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到了晚年,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生龙活虎,行走的动作不再像以前那样伸缩自如,而哈克却又不想放弃如此风光的称号——“鹿王”,不久,鹿群出现了骚动,一只凶猛的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盘中餐,哈克与鹿群在逃亡过程中鹿群起了内讧,为了自己的同伴,哈克用石头将自己的角磨得锋利无比时刻做好与老狼搏斗的准备。因为哈克有着多年的战斗经验,完全可以打败那只年轻力壮的鹿,可为了顾全大局,哈克经过了一番心里挣扎果断放弃,把鹿王的名誉置之度外,放弃对战,想着凭自己的实力能够保护好鹿群打败老狼,可是在做后一刻,老狼做了最后的挣扎,反而打上了自己的性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中有千万感慨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比如老鹿王哈克即使牺牲自己也要换鹿群生命的光芒,不禁想让人问一句真的值得么?
让我情不自禁想起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作贡献,舍小家为大家,当我们正在家中坐享清闲的时候,有多少人在烈日炎炎下,面对人们的轻视,为优化环境默默无闻的作贡献……
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与精神,还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扩展了我们的知识面,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它讲了:在鹿群里,每几天就有狼来吃鹿。而鹿王哈克已很老,快死了。它想伟大的死去,所以就想在死时能将狼也咬死。这时,鹿群里的杰米见它很老了,便要和它争夺王位,搏斗时,哈克想:虽然我可以打败杰米,但这会让我没有力气和精力而不能打狼了。最后它选择了放弃王位。一天,狼又要吃鹿时,哈克要和狼决斗,最后哈克和狼同归于尽了。
我很喜欢哈克,它为了让鹿群平安,不但放弃了王位,还和狼同归于尽。
我不喜欢杰米,在鹿群有危险时,它不但不咬狼,还来争王位。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我要推荐给大家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就是一个从前的鹿王,被赶下了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鹿群生气勃勃,可是当遇见了一只老狼后,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老鹿王最终以自己生命的代价,结束了老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竟然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多有团队精神呀!但老鹿王哈克如在最后一刻警惕一也就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体会到了老路网的绝望与愤怒。
所以我知道了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了,有可能自暴自弃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8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这就是一只鹿王的使命。
——题记
每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只年迈却骁勇善战的老鹿王,你昂首东望,眼中闪烁着智慧与警惕,你时刻与狼群周旋,哪怕身边只有一只小鹿。你在这个世界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才刚刚进入青春年华。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命的尽头。
书中讲述了老鹿王哈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殚精竭虑,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老鹿王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战胜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故事悲壮、慷慨、苍凉,悲剧就是这样,让美的东西毁灭!天道不公,人何以堪?
扼腕浩叹,掩卷沉思。早在两年前,我就深深地爱上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家里关于他的藏书已有二十几本,但这本《老鹿王哈克》却被我看了不下三遍。我经常思考,动物的世界到底有什么魅力值得人类大肆笔墨去构思,去渲染,去感伤?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感受到了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这些豺狼虎豹,这些牛马猪羊,这些狐熊象鹿,在作者笔下哪里还是曾经我们眼中简单的动物,这分明是一个个具有灵魂,饱含情谊的人,在你的面前倾吐他们各自内心柔软的情感,这都可以让你触摸到他们的心跳,读懂他们微妙的眼神,在书中,我们和这些似乎粗野的动物同呼吸,共命运。沈石溪哪里是在描写动物世界,分明是在描摹我们自己的内心世界,分明是在揭开我们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
美丽的语言文字在书中得到了最大化的展示,我仿佛身临其境,又好似来到了这些不平凡的动物身边,感受他的呼吸,感受他的痛苦,体会他内心的煎熬,“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你听到自己的颈窝处传来了狼牙咬断的脆响,热血飞溅出来,你再也无力站立,浑身瘫软,四肢一屈,卧倒在地。你和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变冷却了。暮色沉深,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四一般的寂静”我的心随着老鹿王沉寂在曾经辉煌的山谷间,虽然你走了,但你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成就了鹿群,让生命的光彩在这一刻得到最华丽的绽放,虽然我还是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但我内心为动物间的这种力量而深深折服,更为沈石溪唯美的语言表述深深地致敬。
读一本好书是一种生活中的乐趣,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我愿意在这样的阅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9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1
从前,有一只鹿王哈克,已经十五岁了,对人来说十五岁还很青春,但对鹿来说已经是生命的尽头了。
但是鹿王哈克却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的死去,因为它是勇敢聪明出众的鹿王。它想生的与众不同,死的也要与众不同。它希望把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够给鹿群增添一点光明。
在鹿王王位争夺战中。老鹿王哈克主动放弃了王位,让位给了年轻的杰米。哈克这样做是为了保存体力,对付威胁鹿群的老狼。因为老鹿王哈克知道,王位固然重要,但是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更重要!
在鹿群对失去王位的哈克冷落的时候。老狼来袭击鹿群。是老鹿王哈克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老狼伸向小鹿的狼牙。哈克用自己衰老的身躯和老狼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老鹿王哈克用出众的智慧打倒了老狼,和老狼同归于尽,拯救了鹿群。
从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老鹿王哈克的伟大和无私的精神。为了鹿群的生存和繁荣不惜牺牲自己的王位和生命。对于这种牺牲自己利益换取别人幸福和快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不能只想到自己,要多关心别人,关心班集体,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3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4
今天早晨,我看了《斑羚飞渡》中的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还记的一次,爸爸带我去公园玩,我老远就看见了绳网,那是一个有十米高的大网,看着就让人害怕,结果,爸爸让我去试试,我不敢去,爸爸吓唬我说:你要是再不爬,我就走了,我一听,赶紧往上爬,爬到一半时再一往下看,哇!吓死我了这么高,我要是摔下去咋办?爸爸一看我不爬了,就三步并做两步,爬了上来,爸爸说:跟着我,向上爬爸爸在前面爬,我在后面追,看爸爸屁股一扭一扭的,我笑出声来,心里也不害怕了,跟着往上爬;再一个,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读完一后我陷入了深思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5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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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读后感13篇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老王读后感13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老王读后感 篇1
今天我看完了《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大体内容是这样的:
默多多,姚婷婷,查理,虎鲨,扶幽他们去了博物馆,然后他们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大致:城市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主题是埃及法老王的墓葬,展厅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的衣服,非常有气氛,穿着古埃及衣服的神秘少女交给默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给了他令人心动的奇妙一吻然而,让默多多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将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了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将会像鸟一样扭断,他的心脏将会被放阿努比斯在天秤上称量,心脏比羽毛重的罪人将下地狱!,当现实世界画上了恶魔的符号,听到亡者的声音时命运的钟声敲响了!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即将开启,当多多的心脏放上了天平称的时候多多的改到胸部的一阵疼痛。
大体内容就是这样的。我们一定要向多多那样勇敢多被挖出心脏了都用不畏惧。
老王读后感 篇2
初读《老王》只是对文中的老王感到同情,一个孤独的下层劳动个人民,无依无靠,以蹬辆三轮车为生。
可是生活似乎没有眷顾他,他一生孤独,因早期营养不良导致了左眼眼疾,蹬三轮车赚钱,可后来三轮车被取缔了,他只好将车改造成拉货车,他那么消瘦的人,如何能拉得动很重的货物呢?虽然生活情况不好,可老王是个善良的人,对作者杨绛一家人很好,给他们家送水,送作者的丈夫去医院不愿收钱尽管他自己很贫穷,收了钱之后还在担心作者有没有钱给她先生治病。在去世的前几天,他已经瘦得像干尸了艰难赶到作者家,给作者送去鸡蛋和香油这在当时算是很贵重的了。
也许有的人读到这儿就会想:老王是个多么可怜而又善良的人啊!不过时间一去,他们就淡忘了这个人物,可我总觉得惭愧作者的愧疚之心感染了我,她自家的处境也不好,可比老王强多了,老是接受老王的心意,自己却没有过多地去关心他,以至于老王死了几天,作者才知道。
我的愧疚之心是对于我的一个初中同学,我和她是朋友,她家境十分不好有四个孩子都要上学,可只有她父亲一个人工作,,母亲在家带她的小弟弟,她们家到现在还是瓦房没有楼。
可是她很开朗,经常带我去她家玩,她自己家有一块菜园,为此我去,她母亲总是摘了好多菜叫我带回来尝尝,虽然这都不是很贵重,但她们肯定很节俭,很珍视这些蔬菜,又一次她来我家带我去她家玩,她父亲还买了西瓜回来,我当时是真的很感动,但也很愧疚我不但没有款待过她,反而让她家经常为我破费,真是十分内疚,我总想着,某一天,我一定要买好多水果和好吃的带去看望他们,可每次都没时间,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才知道,其实就算再没有时间,只要经常打个电话,过去关心关心他们,他们应该很开心的。
另一个同学,她也很善良,乐于助人,即使是一个苹果,她也要分几份和其他同学分着吃尽管她的家境不是很好,她也经常帮我,可我却没有回报过她。陷于愧疚之中的我,不知不觉脑海中闪烁着老王,我的朋友、同学的身影,他们都是善良的,也许他们从没想过要什么回报。。。
朋友们,也许你们也有过同样的感受,希望我们一起珍惜身边的人,给那些像老王那样的人一些关心,一些帮助。
就算没有条件,一个问候足矣!
老王读后感 篇3
当老王最后快离开人世的时候,他想尽自己最后的全部力量去感谢生活中唯一待他比较平等,对他帮助很大的杨绛,其实我个人的理解,老王还有一个最后的愿望,就是在自己死之前能够真正感到平等,而杨绛是他唯一的希望,这时候钱啊,鸡蛋啊,物质对一个即将离世的人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他想要的是精神的慰藉,他想没有遗憾地离开,而当他把鸡蛋给了杨绛时,杨绛却回头去拿钱,其实这时老王的心已经冷了,但他还存有一丝希望,对杨绛说我不要钱,但当时杨绛却认为这是一句客套话,并没有理解到老王真正的意愿,所以老王才会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精神和生理的双重打击下,老王走了,但我觉得他是带着遗憾走的,而之后杨绛终于明白了老王的用意时老王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才会觉得愧怍。
其实杨绛当时是一个不幸的人,只是老王比她更加不幸,因此她觉得她当时给与老王的关心还不够,这也导致了她之后的愧怍,相濡以沫是指泉水干了,两条鱼吐沫互相润湿,两条鱼的意思就是双方要平等,第二就是要尽全力双方互相依赖生存下去,应该说老王是这样做的,但杨绛对待老王只能说是善良,有同情心,并不能说是相濡以沫,杨绛当时对待老王其实心底里还是有一层隔膜的,也许她自己也没发现,也许因为她是知识分子,我觉得这不是骨子里的原因,如果杨绛当时也和老王一样是车夫,那么就不会有这层隔膜了,还是一个身份高低的原因。
老王读后感 篇4
伛偻的身躯,纤瘦的臂膀,那焦急的神情,滂沱大雨前,谁,还在苦苦奔波?
这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一个勤恳劳作的拉车夫,在那个浮满残酷的夜只身一人离开这个无情的世界。我想任谁在读遍其中滋味之后都会泪流满面吧。可事实上有很多人在为赋新词强说愁,道人不解愁滋味,向他人痛诉着自己的艰辛,他们在说这句话时不知道贫瘠的山区里渴学的孩子们仍旧用着那破旧不堪,被城里人白眼视之的书桌上,却以比他们高百倍千倍的认真在作业上演算了一遍又一遍;不知道煤区的人背着百斤的煤来回的走几百米的路程仅仅只是为了赚取维持家计的生活费用;不知道姐妹抓阄读书那个有书读的妹妹却哭得泪流满面。。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老王是不幸的,得了恶病,身世无人知晓,从不受人重视,受恶意攻击,他的艰辛没人理解,也从不会有人在乎。可是只有这样的人才更懂得感恩。带送冰块,车费减半;载病人不要钱,拿钱后还不大放心;给改装三轮装护栏,为客着想,这个忠厚老实,心地善良,知恩图报的人才值得去敬爱。以自己完整的善良去无视别人的恶意嘲讽,无法做伟大的事,但可以用伟大的爱去做些小事。于斯,老王做了最好的演绎。紫罗兰把它的香气留在那踩扁了它的`脚踝上。这就是宽恕;马兰花任风吹雨打都不怕,这就是善良。那些平平淡淡生活的人孕育着真情,平平凡凡,却折射出人性的真善美。于作者杨绛而言,一个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却丝毫没有歧视不幸者的理由。老王那颗金子般真挚而诚恳的心应当博得我们每个人的喝彩!
在我看来,没有人是失败者,没有人需要被放弃,世上每个人都当是赢家,心中若是盛了满满的爱和宽容,心存善良仁厚之意,胸怀平等博爱之心,这个世界便因你而折射出耀眼的色彩,你便是勇士,便当永垂不朽!
老王最后孤苦伶仃的死去,但正如村上春树所说“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于我,于那些心存感恩的人,老王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敬仰。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想,若是我,只要我付出了,自己问心无愧就好。爱是付出,欲是索取。一个善良的人便是一个发光体,哪怕是暂时没人发掘,你仍旧是一个顶天立地的伟人!
于我,老王教会我如何去爱,给我宽容,让我明白,这世间的真性情,是我们真正需要弘扬的美德!
老王读后感 篇5
老王,何许人也?一个底层的三轮车夫,一个身弱多病的老年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有些许卑微,些许愚昧。但,正是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什么是人间真情,什么是笑对人生。
老王,是世间的一颗微尘,一颗平凡的微尘。纵观老王的一生,没有春风得意,没有惊人壮举,更没有豪情万丈,有的,只是随波逐流,只有命运留给他无尽的不公。一人,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行走在繁华的首都,像只过街老鼠,努力躲闪尘世中人们刺痛他心灵的目光,为一天的温饱疲于奔波。老王,一个底层的劳动人民,在这个都市里,过着卑微的一生,除了杨绛先生,无人关心,无人注意,至死,也无人陪伴,只有他的灵魂,继续忍受着漫漫的长夜,无尽的孤独深渊。他的一生,轻于鸿毛,像极了一颗尘埃,一颗无人问津的尘埃。
老王,一片叶,一片在狂风中无依无靠的叶。家,心灵的港湾。老王的心灵,却无依无靠,没有亲情的慰籍,老王便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他,是这个城市突兀的闯入者,在这个城市中单打独斗,彻夜品尝着孤独的滋味。叶落归根。他,却无家可归。他这片叶子,注定无法“化作春泥”,只能独飘零。
老王,一束光,一束在漫漫长夜中的黎明之光。
作为一个极不幸的老人,他完全有理由自怨自艾。但他没有,他选择了“忧患来临,一笑置之”。身世的不幸,他人的议论,对于他只是云淡风轻。他没有“以怨报怨”,只是默默忍受着,用他乐观的心态慢慢消化着。这个世界并没有给予他厚爱,他却燃烧自己的生命,为这个黑暗而混乱的世界带来温暖,带来幸福,用尽人生最后一份力量,为作者一家,送上了一份震撼人心的大礼。
或许,某日,在街头看见一位朴实、善良的三轮车夫,那就是他了,那个三轮车夫老王,那个笑对人生、奉献至死的老王。
老王读后感 篇6
老王,乍一听这称呼,只让人感觉又是一个没有文化之人,带着略微的鄙夷,甚至不屑于去翻看。若不是因为它是课文,想必它就不会让我这般难忘了。
《老王》的文字甚为含蓄,有时竟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似在非在的含义,似有非有的情感,让人迷茫。老王,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很难想象,一个眼瞎、贫困、有亲人却没有亲情又是单干户的人,如何在这世间生存?诸多的不幸,取其之一,便会让我崩溃,可是他呢?当我们面对不幸在怨天尤人之时,他又在干什么?
没有崩溃,没有自我放逐,甚至没有一句抱怨。我们用语言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而他却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努力生存。两相对比,我们的心灵竟是如此脆弱,如此的不堪重负。
老王是不幸者中的不幸者,可是,他都尚且没有抱怨上天的不公,我们这些幸运者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连老王都尚能意识到要去感谢生命,要自己开拓自己的命运,而我们呢?当面对“感恩”这个字眼之时,我们只是很狭义的认为父母养育我们,老师教导我们,朋友帮助我们,他们才是我们应该感谢的人。又有多少人,会想到要感谢生命,感谢它给予这个独属于你的灵魂,若没有生命,就不会出现现在你所拥有的一切。
每次,总会不由自主幻想,如果在历史上没有发生或发生了一件事,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如此去想,每个人都是幸运的。不幸者所谓的不幸与无法来到这个时间相比实在是微乎其微。正是因为有生命,才会有不幸与幸运之分。
生命给予了我们诸多,那么在感恩时,我们又怎能漏下如此重要的它。在生命面前,感恩一切的一切都显得虚伪,那么,何时时间之人才能真实的去审视自己的人生以及命运?
老王读后感 篇7
老王是一个蹬三轮车的人,平时总爱说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自己也患上了疾病。一次,他给作者送鸡蛋与香油,却成了他们最后的相见。
老王在文中充当的是一个地位很低的劳动人民,从他瞎了一只眼睛,人们不爱坐他的车,到他的家境贫寒,体现了老王多么需要别人的关怀。这正体现了当时社会的贫富差异是多么大!劳动人民在一天中是最辛苦的,但是依然还受着别人的鄙视。人与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平等的,无论是当今社会的清洁工,还是蹬车的车夫,都生活在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之中。老王,充分体现了旧社会劳动者的艰苦生活。我十分看重处在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大同世界中。这样,便不会出现老王这样的悲剧。有一句话说法律面前人人才平等在我看来在任何时候人们都是平等的。如一位富贵的人擦完皮鞋后对皮匠破口大骂,骂他手不利索,鞋擦的不亮,甚至用脚去踢他,这种极为不雅的行为在我们身边却时常发生。
我只想告诉人们,生活中若缺少贫苦的劳动人们,富贵也离我们远去。
老王读后感 篇8
最近,我看了一套书,是《查理九世》。其中一本叫做《法老王之心》,特别吸引我。书中的主人公名叫墨多多,他是个好奇又贪玩的男孩,对所有神秘的事件都感兴趣,到世界各地去冒险探秘是他最大的梦想。
因为这本书主要讲了多多与小伙伴们在举行古埃及展示的博物馆里,一个身着古埃及服装的少女送给了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一个吻。可让多多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个吻,将他带到了地狱盛宴中的拍卖会上,而他的心脏就是最后的拍卖品!在天平之上实验,在这里的富豪们也不顾多多的生命,只想着钱。最后,小伙伴们在警察的帮助下逃脱了。
看这本书就像是在跟着墨多多一起进行大冒险,有些情节十分恐怖,扣人心弦,实在是太刺激了。我最喜欢的内容是:当Boss要枪毙墨多多的时候,也非常紧张,我的心脏都像要跳出来了。
对呀!有些人就是被金钱和利益而迷失了自我,做出偷盗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不一定是金钱和利益,也有可能竞争和权利。在这些东西的压迫下,可能也会使人变得无情和产生贪念,走上不归路。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贪婪了,只要自己觉得满足就行,不要让贪婪侵蚀自己的内心。
老王读后感 篇9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的主角是:墨多多、晓婷婷、虎鲨、扶幽、及一些根据剧情需要而出现的人物。我读的这本“法老王之心”主要讲的是:墨多多,姚婷婷,查理,虎鲨,扶幽他们去了博物馆,然后他们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大致:城市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主题是“埃及法老王的墓葬”,展厅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的衣服,非常有气氛,穿着古埃及衣服的神秘少女交给默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给了他令人心动的奇妙一吻……然而,让默多多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将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了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将会像鸟一样扭断,他的心脏将会被放阿努比斯在天秤上称量,心脏比羽毛重的罪人将下地狱!”,当现实世界画上了恶魔的符号,听到亡者的声音时——命运的钟声敲响了!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即将开启,他们到了地狱拍卖会,而墨多多的心脏居然就是法老王的心脏,就在墨多多要被挖出心脏时,他们急中生智,通知了国际刑警,盗窃文物的人给抓住了。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故事内容和情节都充满了奇幻!
老王读后感 篇10
老王,乍一听这称呼,只让人感觉又是一个没有文化之人,带着略微的鄙夷,甚至不屑于去翻看。若不是因为它是课文,想必它就不会让我这般难忘了。
《老王》的文字甚为含蓄,有时竟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似在非在的含义,似有非有的情感,让人迷茫。老王,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很难想象,一个眼瞎、贫困、有亲人却没有亲情又是单干户的人,如何在这世间生存?诸多的不幸,取其之一,便会让我崩溃,可是他呢?当我们面对不幸在怨天尤人之时,他又在干什么?
没有崩溃,没有自我放逐,甚至没有一句抱怨。我们用语言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而他却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努力生存。两相对比,我们的心灵竟是如此脆弱,如此的不堪重负。
每次,总会不由自主幻想,如果在历史上没有发生或发生了一件事,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如此去想,每个人都是幸运的。不幸者所谓的不幸与无法来到这个时间相比实在是微乎其微。正是因为有生命,才会有不幸与幸运之分。
生命给予了我们诸多,那么在感恩时,我们又怎能漏下如此重要的它。在生命面前,感恩一切的一切都显得虚伪,那么,何时时间之人才能真实的去审视自己的人生以及命运?
老王读后感 篇11
中国改革开放后发展了几十年,现在已经基本步入了全面小康社会。财富的增加,科技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并没有让社会有多和谐。社会新闻上经常出现的偷窃、诈骗、抢劫、碰瓷,层出不穷,社会越来越冷漠了。但是也经常会出现好人好事的新闻。国家也在为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做努力。如今,我读了杨绛的《老王》,了解到一种高贵的品格,我很敬佩作者。
老王是一个可怜的人,看过这篇文章的人一定都会同意。老王一只眼睛瞎了,还患有夜盲症,他没有什么亲人,生活困苦,靠骑三轮载人挣钱。生意也不怎么好,只能勉强糊口。
老王不贪财,讲道义,乐意奉献他人。在文中第六段,老王送钱先生看病,坚决不收钱,后来,收了钱,心里还想着别人可能在骗自己有钱,因而还不大放心。
老王是个老实的人。他给我送冰块从来不偷工减料。
老王是个坚强的人。苦难也从未打击他生活的热情,他积极地工作,与人交往,热情地为他人奉献,哪怕自己省吃俭用,也要送给他人自己的一片真心。文中说老王把大鲜鸡蛋和好香油送给我,自己并不舍得吃。
结局是老王死了。一个悲苦的生命离开了他热爱的世界。
作者对老王十分同情,并且因为我没有帮助老王真正改善他的命运而感觉到惭愧。
对于结尾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让我十分震撼和感动。这个冷漠的社会,对于不幸者并没有多少同情,大家擦身而过,司空见惯。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就像一首歌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愿这个世界更美好。
老王读后感 篇12
老王,贫穷。他仅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为生,住在塌败的小屋里,没有什么亲人,有一只眼睛是田螺眼,另一只还有夜盲症。生病了,花钱不知吃了什么药,总不见好。老王,真是一个不幸者。
老王,善良。老王送的冰比他前任大一倍,冰价相等,他没有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大概压根没有想到这点,他送默存去医院却不肯收钱,他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在弥留之际,把好香油和大鸡蛋慷慨送给了杨绛。这样的人少有了。
每当读到老王给我送鸡蛋和香油这儿,我的心都为之震撼。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两只眼上都借着一层翳,简直像从棺材里倒出来的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岁月的年轮和病魔的缠绕让不幸者的不幸表面化,显得更加不幸,让我感到害怕,感到不安,感到愧怍。生活非常拮据且病重的老王,却能慷慨地送给别人好香油和大鸡蛋,这些应该是他自己没有吃过或是舍不得吃的,即使他现在生病了。老王真是一个好人。
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不幸者的愧怍。我为什么会感到愧怍呢?字典里关于愧怍一词的解释为:因为自己的缺点、做错了事或未能尽到责任而感到不安。作者认为幸运者有责任关爱不幸者,关注他们的命运,帮助他们改善处境,我是不是因为觉得自己对老王做的还不够而感到愧怍呢?又或许是老王为我做的太多了?又或许是不幸者地不幸触动了我?
读了《老王》,读到了他的不幸,更读到了他的善良与朴实,再贫困也阻碍不了他的热心肠,现在这样的人真的不多了,当读到了老王,又给心上增添了一丝暖意,一丝感动,让我们也多为不幸者多做些什么吧。
老王读后感 篇13
初读《老王》,已是初中的事了,老师说:初中、高中、大学都有这篇课文,不同的年龄读这篇文章会有不同的领悟,现在我就作为一名高中生,谈谈我读了这篇文章后的小小感悟。
老王,贫穷。他仅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为生,住在塌败的小屋里,没有什么亲人,有一只眼睛是“田螺眼”,另一只还有夜盲症。生病了,花钱不知吃了什么药,总不见好。老王,真是一个不幸者。
老王,善良。老王送的冰比他前任大一倍,冰价相等,“他没有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大概压根没有想到这点”,他送默存去医院却不肯收钱,他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在弥留之际,把好香油和大鸡蛋慷慨送给了杨绛。这样的人少有了……
每当读到老王给“我”送鸡蛋和香油这儿,我的心都为之震撼。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两只眼上都借着一层翳”,“简直像从棺材里倒出来的”“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岁月的年轮和病魔的缠绕让不幸者的不幸表面化,显得更加不幸,让“我”感到害怕,感到“不安”,感到“愧怍”。生活非常拮据且病重的老王,却能慷慨地送给别人好香油和大鸡蛋,这些应该是他自己没有吃过或是舍不得吃的,即使他现在生病了。老王真是一个好人。
“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不幸者的愧怍”。“我”为什么会感到愧怍呢?字典里关于“愧怍”一词的解释为:因为自己的缺点、做错了事或未能尽到责任而感到不安。作者认为幸运者有责任关爱不幸者,关注他们的命运,帮助他们改善处境,“我”是不是因为觉得自己对老王做的还不够而感到愧怍呢?又或许是老王为“我”做的太多了?又或许是不幸者地不幸触动了“我”?
读了《老王》,读到了他的不幸,更读到了他的善良与朴实,再贫困也阻碍不了他的热心肠,现在这样的人真的不多了,当读到了老王,又给心上增添了一丝暖意,一丝感动,让我们也多为不幸者多做些什么吧……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通用6篇)
阅读书籍可以让人增强抵抗孤独的能力,这里所说的孤独不仅仅指常规意义上的孤独,就像我们阅读一本好书时,每次读都会有新的体悟。那么如何写好读后感呢?如果你对这个话题有兴趣,可以阅读一篇名为“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的文章。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1)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哈克贝利芬的顽皮小男孩,他忍受不了酒鬼父亲的毒打和“文明”家庭的规矩,与黑奴吉姆一起乘着木筏沿着密西西比河漂流,去寻找心中的自由州。途中,他黑夜摸上触礁的轮船,与劫船的海盗玩捉迷藏,在树林中躲避呼啸的子弹,揭穿骗子的阴谋……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哈克贝利芬的勇敢,他敢黑夜摸上触礁的轮船,还揭穿了两个骗子的阴谋。我感受到了吉姆的可怜,他的主人竟然想把它卖到远离故乡的千里之外。我感受到了两个骗子的无耻,他们居然坑骗一个天真的姑娘。我感受到了汤姆的坚强,他腿上中了一枪,但还是坚持救吉姆。我感受到了上校的仁慈,他和哈克贝利芬毫不相识,却还答应收留他。我感受到了哈克贝利芬父亲的嗜酒如命,所有钱他都用来买酒。我感受到了看守吉姆的黑奴的迷信,他居然相信世界上有妖怪这样的话。
我也要像哈克贝利芬一样机智勇敢。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2)
《哈克贝利 芬历险记》这本书是我在五一假期读完的。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后写的一个发生在战前的故事。
在马克吐温写这本书的时候,美国国内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问题。那时的人们认为黑奴是私人财产,是牲口,可以不把他们当人看。马克吐温则强烈反对这一说法。通过他在书中描写小黑奴吉姆,我感受到吉姆士一个善解人意,诚实又讲义气的人。
书中还写到了哈克在救出吉姆之后的心理斗争。在他实在不知道自己是让一个朋友获得了自由还是抢走了别人的私有财产时,哈克的良知告诉他生活中的人们教给他的东西是不对的。
我很羡慕哈克能时常用他清晰地逻辑判断对错从而解决一些成年人也觉混乱的事物。
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是冒牌爵士与冒牌国王承办演出的事。他为了金钱骗取许多有着极强虚荣心的人的钱。马克吐温用他那种带着讽刺的幽默向人们揭示了虚荣心是普遍存在的。 书中描述到:看了第一场演出的人明明知道演出并不像广告上说的那么好,却因为虚荣心反而宣传这个剧目多么精彩。人们随声附和的现象随处可见。这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也是司空见怪的。生活就像一面镜子照见人间百态。
我从书中得到启发:一颗健全的心,比一颗驯化不良的心更能引你走向光明。
通过我们提供的读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有感,大家一定会对读后感有新的认识,从而养成写读后感的好习惯!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3)
这是我第二次阅读,第一次是爷爷讲给我听的,化了一个晚上一口气地读完了它。
哈克的爸爸是一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了一个小岛上,和在逃的黑奴杰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一只大轮船冲散了木筏,两个人都落了水,一位老绅士收留了哈克,在家族冲突中,老绅士和他的儿子都被枪杀了。哈克和杰姆继续漂流,在途中收留了二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骗子,沿路国王和公爵到处诈骗,当国王和公爵冒充叔叔,骗取三位纯真的姑娘的三千块金洋的遗产时,善良的哈克看不下去了,把钱偷过来藏到了棺材中,还对姑娘们揭穿了国王和公爵的骗局。
骗局被揭穿了,他们也被抓住了,又逃了出来,在漂流中,国王和公爵把杰姆买了,哈克再也不想和两个骗子在一起了,独自去寻救杰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杰姆,还让杰姆恢复了自由。
我不赞成哈克讨厌读书和不听管束,但我爱哈克的对自由的追求和冒险精神,哪一个男孩不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哪个孩子不喜欢去冒险?如果我能像哈克一样有一只船,坐在船上在瓯江上漂流,哪该多刺激啊!可是我没有这个胆量。
我敬佩他对黑奴杰姆的爱护,一路上帮助他躲避追捕,千辛万苦救他出来,终于让他恢复了自由。
我也喜欢他有颗善良的心,是他揭穿了二个骗子的骗局,使三个纯真的姑娘有了安定的生活。
我当然喜欢他的好朋友汤姆,他有那么多惊天动地计划,跟他在一起一定非常有趣。
我憎恨那两个骗子,黑奴杰姆帮了他们那么多的忙,他们却为了四十个大洋把杰姆卖了,没有一点人性。
我也可叹那些为了家族间的争端,而死了那么多的人的家庭。
哈克的历险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真不愧无马克。吐温大师大作。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4)
昨天,我读了《哈克贝利·费思历险记》这本书,它是由美国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一个小故事。
该故事讲述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思在历险中不断成长的故事。哈克为了躲避酒鬼父亲的虐待,逃到了一座小岛上,巧遇见了害怕被女主人卖掉而逃跑的黑奴吉姆。两个人结伴而行,想逃往北方的自由州。他们一路上历经艰险,遭遇搜捕队的重重抓捕,以及骗子的虐待以及各种恶劣环境的挑战。在两个人的同心协力下,所有危险都被化解。最终,哈克在好朋友汤姆的帮助下救出了被骗子卖掉的吉姆,并得知女主人的遗嘱中宣布解除吉姆的奴隶身份。这部小说也是一部反对奴隶制度、歌颂勇敢和自由的赞歌。
读完《哈克贝利·费思历险记》这本小说,让我懂得了爸爸妈妈有时候骂我们,其实他们心中是非常关爱我们的,让我们时刻改掉坏的习惯。爱是心灵之间最美的桥梁,只有爱才会赢得受;只有爱才能报答爱。还有哈克的勇敢和善良让我敬佩、感动。虽然我和他生产的国家和时代不同,便同样作为青少年,我觉得应该学习他的这种优良品质,做一个能明辨是非,坚守心中的善良和正义的好少年!我不由地对这位白人少年肃然起敬。我暗暗告诉自己,一定要向哈克贝利·费思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坚强,学习他的正直的正直的智慧,学习他敢于抗争,勇于承担的勇气和信念。所以我们应该孝敬自己的父母,等到父母年长了,我们一定要多陪陪他们,多孝敬他们以爱来回报。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5)
在这本《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我看到了许多经过马克吐温精心创作的描写人物外貌、房间、物品、动物、神态的段落,我把我最喜欢的几个段落讲给你们听。
一个家伙有七十来岁,或者年纪更大,秃头,长着花白的络腮胡子。他戴一顶破旧的磨坏了的垂边帽,穿一件沾满油渍的蓝色羊毛衫,一条破旧的蓝色斜纹棉布裤,裤腿塞进靴子筒里,吊一副手工编织的背带不对,他只剩一条背带了。他带着一件就燕尾服,蓝斜纹布做的,钉着光滑的铜扣子,打在胳膊上。这两人都带着又大又脏鼓鼓囊囔的毯制手提旅行包。
另一个家伙大约三十来岁,穿着也差不多一样差。早饭过后,我们一起聊天休息,头一件露地的事儿就是这两个家伙相互并不认识。
这两段详细描写了七十来岁的老头和和三十来岁的男人的外貌。花白的、破旧的、磨坏了的、沾满油渍的、手工编织的、光滑的、鼓鼓囊囊的,马克吐温用这些形容词生动的描写了物品的样子,让我们简单的、轻松的了解他所要表达的意思。马克吐温写的真棒!
衣服顺墙挂着,前面挡着一层花布帘子,一直垂到地面。有一只旧箱子放在墙的一角,另一个墙角放着个吉他盒,到处都摆着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小摆设,像女孩子通常装饰房间那样。
这一段描写了玛丽简漂亮的房间。顺墙、一层、花布、垂到地面、到处,这些词自然而又不失可爱,描写得很详细。
我要学习马克吐温生动、自然、详细的写作方法,写出更好的文章!
哈克历险记读后感(篇6)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大家可能知道这个名字,他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哈克贝利·芬。它的作者也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哈克贝利·芬。在贫穷的圣彼得堡小村子里发生了一场大骚动,这场骚动是由汤姆·索亚和哈克贝利·芬这两个小顽童引起的。他们两人就在马库他耳洞窟内玩耍时,发现了凶恶的杀人犯印江·乔埃的尸骨和一大笔巨款。印江·乔埃把偷出来的巨款藏在洞窟内,但因为找不到出口而在洞窟里活活饿死。汤姆和哈克发现巨款后一下子变成巨富,他们回到村子后就引起一场骚动。哈克这个流浪顽童最后被道格拉斯寡妇收养并受到她的严历教养。当然,哈克的钱也被她拿去保管了,哈克虽然住在道格拉斯家中,但是天生的野性使他无法忍受长时间呆在家里,所以他经常离家出走。这个时候,哈克的酒鬼父亲出现了,带走了哈克和他的那笔钱。可怜的哈克被父亲关在伊利诺州附近的一处古老的小木屋里,不过,这时候刚好是密西西比河的泛滥期,哈克就利用了这个机会逃走了。在杰克逊岛上,哈克又碰到了道格拉斯寡妇妹妹的黑奴杰姆,于是两个人就开始了一段惊险而又刺激的历险之旅。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无论在什么时候也不要失去信心,就算环境再恶劣,也要坚信光明总会出现,就算象神秘岛里面的人们或是鲁滨逊一样流落荒岛,只要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也一定会成功的。
小王子读后感15篇
我们考虑您的需求对“小王子读后感”进行了编辑,期望此内容对你有所帮助。读书能使人更充实,丰富,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 读后感是通过写作记录阅读体验和心得的方式。
小王子读后感【篇1】
“外表美的东西,内在不一定美,只有用心看,才能看得见。”这是小王子通过狐狸的经历才懂得的道理,这句话实际上是在说小王子的玫瑰花,小王子很爱它,是为了它才四处漂泊。的确,外表的丑美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它的美不美,要真正地用心去观赏、理解,才能明白。
《小王子》主要讲了:作者飞行员由于飞机的零件坏了,落在了沙漠,随后就遇见了小王子,小王子向飞行员讲了他的故事:他离开了自己星球上的那朵美丽骄傲的玫瑰花,让它独自抵挡风雨成长。走后,小王子也向别人诉说了他对那朵玫瑰花的思念,但是始终没有回到它的身边。
小王子他多么天真、可爱,可又多么纯洁、真诚,我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也许,一个朴实无华的故事,没有离奇的情节,更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只会在当时我幼小的心灵上盖下轻轻的印记。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现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小王子他多么可怜,为了自己一直深爱着的玫瑰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玫瑰花它虚荣,骄傲,我认为它不值得小王子去珍惜。
我想到了小王子经常说的话:“我会住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微笑着,每当夜晚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像是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微笑一般。”这是对玫瑰说的话,想到这儿我不禁有种心痛的感觉。
这侧面得告诉了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惋惜,我们要向小王子学习他的执着以及对别人的爱。
“外表美的东西,内在不一定美,只有用心看,才能看得见。”我们以后做人做事,交朋友的`时候,就要想到这句话,时刻都要警惕自己。
小王子读后感【篇2】
《小王子》是一本哲理成人童话,也是爱情故事,是一名法国飞行员写的。故事讲述的是小王子原来住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在那个很小的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一朵玫瑰花和两座火山。小王子照顾着玫瑰花,后来爱上了它。可是有一天他们吵架了,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开始星际旅行。他到过一些星球,见到过一些乏味也很讨厌的大人,后来他来到了地球,遇见了飞行员和一只狐狸。狐狸爱上了小王子,可小王子却很思念他以前的星球和那朵玫瑰。狐狸请求小王子驯养他,最后小王子回去了,狐狸很伤心,而小王子十分忧郁。最后小王子去世了,可是他的灵魂仍然回到了那个孤独星球上。
这是一个奇特而忧伤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写着对人生的看法和态度。让我先感动的是狐狸,他对小王子说过:“还有,你看!看见那边的麦田了吗?我是不吃面包的,对我来说小麦毫无用处,所以麦田不会唤起我的记忆。”当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之后,一切金色的东西在狐狸眼中会变得有意义,因为小王子就有着金色的头发。当我们依赖和爱一个人时,所有与他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眼中会有非凡的意义。
在小王子看别的玫瑰的时候,他说:“你们很美丽,还散发着芬芳,但你们是空虚的。谁也不会为你们死去。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的狐狸从前那样。因为我倾听过她倾诉哀愁,或是自夸自赞,有时我甚至聆听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不是吗?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
岁月如流,它流淌着我们的热爱与信仰。其实我们都是小王子,但我们不要像他那样错过我们那朵玫瑰。即使那朵玫瑰不如别的玫瑰漂亮美丽,但既然有缘相识,就值得珍惜。
小王子读后感【篇3】
曹文轩先生曾说这样一句话:“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这一句话,主要就是说,我们要读好书 ,知识就会广阔,自身的修养也能提高读书人的和不读书人就不一样,这从气质上便可看出。《小王子》一书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1943年完成的作品。主要写了这本书的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一开始告诉大家他曾经梦想当一名画家,并且曾给大人看过自己的作品大人却奉劝他学物理、数学之类有用的知识。然后,讲了六年前他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大沙漠遇见小王子的事。神秘的小王子来自被称作B-612号的小行星。小王子的全部生活的中心就是那只玫瑰花他以一种狂热的赞美心情住着她的开放。可是不久,他就看透了:爱虚荣、爱美丽、骄傲而且还喜欢说谎。于是,他就离开了这个星球。故事就这样的开始了。
要问我小王子象征什么,我会说:“小王子象征着希望、爱、天真无暇和埋没在每个人心底的孩子般的灵慧。”
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开头。开始,叙述者说,小时候他曾经梦想是当一位画家,还蛮怀欣喜的给家长看他的作品一号:大家都以为是一顶帽子,其实是蟒蛇把大象吞掉。他不服气,就给大家看了他的作品二号:这是后来我给他画出来的最好的一副画像。哈哈,你是否也觉得很有趣呢?
在小王子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穷之分,没有利益的诱惑,更没有仇恨。这才是他吸引人的一个地方,世界上,也能不能出现这样的人类呢?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去读!
小王子读后感【篇4】
有时,小王子也许是一个人,但也有时,它却是一本书的名字。最近,我就一直在看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
《小王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来自比一幢房子大不了多少的星球上的小王子,他经过了许许多多的星球,最终来到地球上的一个沙漠里,在大沙漠,他遇见了“我”,幷跟“我”诉说他的故事。
我认为小王子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因为在沙漠中,“我”带的水快没了,飞机也坏了,在这个时候,“我”失望了,但小王子却说:“沙漠美丽,是因为沙漠的摸出隐藏着一口井。”于是,“我”与小王子去找井,嘿!还真有一口井!
为权势、虚荣、职责、学问之类表面的东西忙忙碌碌。那个自以为很有权威,其实却成了对权威的追求的牺牲品的国王;那个要求别人向他不断脱帽和鼓掌的自负的人;那个为喝酒感到惭愧,为忘记惭愧而拼命喝酒的家伙;热衷于统计星星的数目的商人;从不自己出门的地理学家;拘泥于职责的劳累的点灯人……他们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把真正美好的东西忽略掉了。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天啊!大家都忽视美好的东西!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不过真正美好的东西是什么呢?读下去我才知道,就是:我们藏起来的真诚与童心。
小王子读后感【篇5】
夜已深了,窗外无风,空气是干冷的。
连续几天,我都会在睡前看几页《小王子》,于是这本不足百页的书,我足足看了三个晚上才看完。是因为我不喜欢把童话一次看透,还是因为,我想把《小王子》当做糕点一样慢慢品尝呢?或许两者都有吧。
居住在B612星球的小王子养了一朵玫瑰花,他以为世界上只有这一朵玫瑰花,于是每天精心呵护她。直到后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他看到了5000朵玫瑰花。小王子先是感到惊讶,后又释然。
小王子说:“你们很美丽,但也很空虚,不会有人为你们去死。当然,寻常的路人会认为我的玫瑰花和你们差不多。但她比你们全部加起来还重要,因为我给她浇过水。因为我给她盖过玻璃罩。因为我为她挡过风。因为我为她消灭过毛毛虫(但留了两三条活口,好让它们变成蝴蝶)。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吹嘘,甚至有时候也倾听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我欣赏小王子的强硬与自信,小王子自己知道那朵玫瑰正是他自信的来源。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因为自己心之所爱而更加自信吧(除却像我这样天生自大的)。
在《小王子》中还有一句我非常喜欢的话:沙漠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在某个地方藏了一口井。
可是人类在花园里种了五千朵玫瑰,却找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并没有去找,然而他们要寻找的东西,也许就藏在一朵玫瑰或者一点清水之中……
不再思索了。我要去找我想要的东西了。希望你也是。
小王子读后感【篇6】
寒假里,我在温暖的阳光下读了一本精彩的书,书名叫《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他写了很多书,这本《小王子》就被公认为二十世纪最有影响的一部童话,还被入选为许多西方国家的教科书,成为了青少年必读的书籍。
书里讲了一位飞行员因飞机发生了故障,被迫降落在沙漠中。在生死存亡的关头,他遇见了一位可爱的小王子。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星球上一边是日出,往前走几步就能看见日落,星球上有三座火山,其中两座是活火山,一座是死火山。星球上还有一朵玫瑰,小王子很喜欢这朵花儿,可是却不懂得如何爱她。最终他决定离开自己的星球。在旅途中,他遇见了一个国王。一个自大狂。一个酒鬼。一个生意人。一个点灯人和一个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上,看到了许多从未看到的东西,还帮助了落难的飞行员的感人故事。
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铭记了小王子的勇敢。善良和真诚。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仅仅是用眼睛去发现万事万物,也要用心灵去感受世界的美好。伙伴们,你们也可以像我这样认真的去读完这本书,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小王子读后感【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世界著名作家高尔基说的话。由此可见,书籍对人成长进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我又接着读了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自己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那个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的所有玫瑰花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什么都对。
小王子读后感【篇8】
小王子这本书全世界阅读亮剑,次于圣经的书中,到底温藏着什么魔力呢?好奇心区使着我翻开这本书。
故事中的我,因为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大沙漠遇到了小王子,听他讲他的`太空游记,小王子的结尾,令我印象深刻,小王子在离开他的b621号小星球满一年之际,被毒蛇咬死了,从而摆脱了自己沉重的躯体,回到了她的b61号小行星小王子走了,犹如卖火柴的小女孩去了那里没有寒冷饥饿的世界,小王子奔向了她的爱心玫瑰,从而他在地球上看到了许多玫瑰,可在他心里只有一朵玫瑰,因为她对这朵玫瑰付出了真心,他亲手为她设计屏障,为她除去小虫,她付出了她的感情。
和尚书,我心中不仅有了一丝伤感,小王子为了他挚爱的玫瑰花付出了生命,这让我感受到,在这个纷繁下砸的世界上,拥有一颗纯净的心是多么珍贵啊,没有痛苦和烦恼,让我们一起为拥有一颗纯净的心而努力。
小王子读后感【篇9】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位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他也许不是最完美的,但一定是独一无二的。
“孤独星球”
一诗一文,一草一木,一人一事。在小王子眼中都有他独到的见解,在常人眼中他显得有些唐突,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他为人处世的方法却是不被世俗所扰,不被庸俗所搅,坚持内心的想法,不随大众,不人云亦云。这便是小王子教给我的道理。
在某种意义上,小王子是孤独的。
“包容万象”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是小王子看待人事的另一种态度。对人世间的一切——正面的,反面的,细微的,平常的都怀着一份极大的好奇心,没有人会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人非,物也非,甚至连每一天的太阳也会有不同,不被喧哗蒙蔽双眼,有一双清澈的,善于观察,发现美的眼睛,会给生活带来无限的惊喜。这边是小王子教给我的道理。
在某种意义上,小王子的心胸可以包容万象。
“手捧鲜花。”
诗人常叹:“无可奈何花落去”,但小王子的鲜花常开,他总是乐于帮助他人,不计较对方是贫贱还是富贵,这一份宽广心便值得我们学习,人常言,:“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不正是借代小王子的美好心灵吗。在某种意义上,小王子的鲜花永远开放。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位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他也许不是最高大的,但一定会给予你前进的力量。
小王子读后感【篇10】
小王子在别人的心目中或者可爱,或者勇敢,或者……我读完了《小王子》这本书,小王子也在我的心目中浮现出来。
小王子是一个神秘可爱的孩子,是B-612小星球的唯一居民。有一天早上,小王子离别了自己的星球和所爱的玫瑰花,开始了宇宙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在撒哈拉沙漠里,小王子遇到了叙述者飞行员,并和他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历险中,他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蛇、一朵只有三枚花瓣的花、玫瑰花园、扳道工、商人、狐狸和飞行员。最后,小王子是不是回到了自己的星球上呢?这是个谜题。不过,我相信,小王子一定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并且把玫瑰花保护得很好,不让小羊吃掉!
在书中,小王子很珍惜自己的朋友——玫瑰花,我们也要珍惜自己的朋友,朋友是说走就走的,他可不等你。
我们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责任。《小王子》这本书,你看了吗?
小王子读后感【篇11】
第一次不知道该怎么写这个书评
因为有些地方,依然没有参透领悟。虽说是一本儿童到成人读物,但内含的意义并非只是童话故事那么简单。如今的自己阅读起来也只能看清些许表面下的含义。但深有体会的就是,眼睛是看不清楚的,本质要用心灵去体会。这一句话就有太多需要改变与学习的东西。原来不解自己为什么有想要在心里留下一片净土或是保留对于有些事情的看法与做法。看完小王子之后,大概可以解释为自己是想要保留那么真与挚吧。虽然觉得自己有所不同,仍留有一丝余地,但大部分俨然已被吞噬。小的时候,会因为得到一个玩具,新交一个朋友而开心;到如今已习惯于生命中的路过及走走停停。小时候会很容易开心大概是因为想要的很少很简单;长大之后想要的越多,就越来越累,有时想做了这些为了什么、努力又为了什么。已经不会再轻易开心,对生活也没有了太多的向往。这样的自己不对,做个这样的大人不对,做这样的蘑菇也不对。所以就从小王子起开始改变吧,生活依然美好,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哦,不!大概是发现美的心️沉淀一段时间还要重新捡起,每个年龄大概会有不一样的见地。
小王子读后感【篇12】
今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说的是一名飞行员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遇到了故事的主人公小王子。小王子来自另外一个星球,飞行员他一起经历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并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当小王子最后要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很伤心,也很舍不得。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小王子很纯真,不像大人们那样世俗和空虚,眼里只有物质和金钱。书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看见了一栋粉色的房子,窗户上缀满了天竺葵,鸽子在屋顶上栖息。大人们绝对无法想象那到底是一栋什么样的房子。他们肯定会说:我看到了一栋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多么漂亮啊”小王子还在童年,他无法理解大人们对物质的欲望和盲目,还有内心的空虚和愚妄。
在现实生活中,好多大人就是这样的。在他们眼里,追求金钱和物质是生活的唯一目的。他们追求的是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小汽车和更多的金钱,却根本不在乎精神方面的追求,忽略了人生根本的意义。处在童年的我们要向小王子那样纯真,善良和积极向上,要善于发现真善美的东西,不要被金钱迷惑了。
《小王子》真的是一本好书,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
小王子读后感【篇13】
大人眼中微不足道的事物,一朵不起眼的玫瑰,一片抬头就能仰望的星空,一只与千万只同类无异的狐狸.....而所有的这些,在孩子眼中,便是一个世界。
《小王子》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住在神秘星球上的小王子,他离开自己心爱的玫瑰和星球,开启了宇宙旅行,先后去了六个星球,分别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点灯人、地理学家。最后到达了地球,邂逅了蛇、三枚花瓣的沙漠花、玫瑰园、狐狸以及飞行员等。六个星球的大人们都有些一样的特点,他们不明确自己的目标,日复一日地过着一样的生活,忙忙碌碌却又庸庸碌碌。他们体会不到孩子眼中纯真的世界,这是可悲的。只有孩子知道,他们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所有的大人都曾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我们之间的有些人,似乎早已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个小孩,忘记自己还有眼睛和耳朵,可以感知一切天真无邪的自然和美好。我们把简单的想得太复杂,又把复杂的想得太简单,自然而然的也就失去了童心,变成了所谓的大人。
久居尘世樊笼里,人们容易变得焦虑而浮躁,从而忘记了最初那份最为纯真的美好。在浮华世界中,一颗赤诚向善的童心,可以把我们从俗世尘垢中解救出来,永远看向最光明的时间。
岁月蹉跎,时光荏苒。长大后的世界,繁荣而忙碌,多少大人没能停下来欣赏路途的风景,体会人世间的那份美好。就像书中小狐狸说的:“用心去看才看得清楚,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见的。”我们处在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之中,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使我们“乱花渐欲迷人眼”,看到什么就是什么。可孩子不一样,路边上捡到的一朵花也能换来一整天的快乐,只有保持自己的初心,才能看到本质的存在。
一草一木都能牵动着孩子们的心,因为他们拥有童真,他们看到的世界是彩色的,我们都拥有能释放内心童真的神奇的力量。我所期待的童真,是保持最纯真的自己,在被世界打磨过后,仍然能够回到自己的小小世界。
多少眼睛被五色流光蒙蔽了,看不见繁花似锦、潮起潮落;多少耳朵被万物喧嚣堵塞了,听不见落叶簌簌、燕语莺声;多少心灵被俗世尘垢浑浊了,感受不到草长莺飞、花朝月夕。小孩闭上眼,看见花,看见希望;大人闭上眼,睡着了。
小王子读后感【篇14】
这书说是写给小孩看的,实则阅历不深的大人看都相当晦涩!我就是那个大人!
我是一个理想实用主义者,说理想其实有点投机的成分,比如智慧和才华,我就看得比命还重,可能人往往缺什么就看重什么吧。讲出来不怕大家笑话,我就经常把一些有智慧有才华人的经典语句背下来,或者装得像一个有智慧有才华的人,不光是身边的人,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着装得贻笑大方。人的天资决定其成就,比如我先天禀赋不足,深知读书是个很苦的过程,却老在走捷径。何为理想?说通俗点就是自己想办却办不到的事,心有余而力不足,活像太监在那干憋着!然后瞧见皇帝在那办事,回头说自己懂,这叫理想!
实用主义者,有句古话说得好,百闻不如一见,更有百无一用是书生!生活实践是门硬功夫,偷不得懒!先生活才有智慧,智慧生财,有时候觉得钱和智慧才华相比,钱来得稍微容易点,更受主流的价值尊重。先有点钱吧,但且容易也谈何容易,有时他们特矛盾,但有相辅相成,(小王子)里讲的东西几乎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时候写书的人都言不由衷!所以我觉得最好的书还是越简单越好,比如小王子。每个人好比一本书,翻开扉页,简单朴素隽永,结束最后一页,闭着眼想想,书里啥也没写!再翻翻其中某一页,这他妈不是写得自己么?
书的品质和人的品质一模一样,简单朴素就是好书好人,这需要丰富的阅历,更需要无限的智慧,以及无穷的勇气慢慢走向它,我择选了几篇,读的时候仿佛学到了一些小小的道理,其实明白了些道理,其实就是明白了人性,明白人性就明白了简单朴素的意义,我写的意思不太连贯,思想老跳跃,相信能有人明白懂这些东西。明白是理想,实用主义靠行动,哪怕每天改一点点,人是会进步的!
小王子读后感【篇15】
我在家中,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陽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纾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小王子是个孩子。这个孩子特别有天份,他凭直觉行事,感觉灵敏,他能够透过事物的表面发现其实质。他能看到飞行员给他画的装在木箱里的绵羊和被蟒蛇吞到肚子里的大象。与小王子的巧遇,使“我”发现,他已经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孩子气,他已经多么严重地被大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他已经不能像小王子那样透过木箱看见里面的绵羊了。因此,他叹息说:“我可能有点象那些大人了,想必我是老了。”
流浪中,小王子看到了世间百态,权利、虚荣、贪婪、懦弱、形形色色的人。人们因为堕落而痛苦,因为痛苦而愈发的堕落;背负着知识的重担而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人们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他们只是重复别人对他们说的话…”,“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我们苦苦追求着幸福,但却常常粗暴的把幸福从身边赶走。“人们是从来也不会满意自己所在的地方的。”“你这里的人在同一个花园中种植着五千朵玫瑰。可是,他们却不能从中找到自己所要寻找的东西…”如果在小王子的B612号小行星上暂住,就会搞乱我们所有的时间观念,小王子只要把椅子挪动挪动,每天就能看到四十三次晚霞。我们被弄得晕头转向,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
他看到了这个世界上隐藏的种种丑恶,也悟到了美好的追求真挚友谊、博大的理想境界。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也希望社会中的人们能够对他人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和谐相处!
哈姆莱特读后感15篇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或许你需要"哈姆莱特读后感15篇"这样的内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1)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都那么崇高。
哈姆莱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所颠覆了。戏一开头,就展现了一个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来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个“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
哈姆莱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莱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机,在强敌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的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在每一个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他绝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2)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3)
故事发生在艾尔西诺。
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死后,他见到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叔父献媚,他感到深深的痛苦。这时,他父亲的鬼魂出现了,告诉他他实际上是被他哥哥谋杀的。哈姆雷特就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
读到这里,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个强壮的人。父亲死后,他没有倒下,反而坚定了复仇的决心。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躲避敌人的监视,假装疯了。他的叔叔对此非常怀疑,于是他派哈姆雷特的两个老同学和他的情人、前皇室大臣波洛纽斯的女儿奥菲利娅去测试他,哈姆雷特一个接一个地看穿了。
为了证明鬼魂的存在,哈姆雷特安排了一个剧本,情节与他父亲的谋杀非常相似。这时他的叔父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哈姆雷特用一出戏来确定鬼魂的话是真的。
他的复仇心理也就随之愈强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在和母亲的谈话中,哈姆雷特用极其犀利的话语责备她。“你不觉得惭愧吗?
要是地狱中的孽火可以在一个中年妇人的骨髓里煽起了蠢动,那么在青春的烈焰中,让贞操像蜡一样融化了吧。当无法阻遏的情欲大举进攻的时候,用不着喊什么羞耻了,因为霜雪都会自动燃烧,理智都会做情欲的奴隶呢。”“这样一种行为,简直使盟约成为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神圣的婚礼变成一串谵妄的狂言;苍天的脸上也为它带上羞色,大地因为痛心这样的行为,也罩上满面的愁容,好像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一般。
”这些话使王后感到无比的羞耻,就像一把剑把她的心劈成了两半。
同时,哈姆雷特刺伤了正在幕后窃听的波洛涅斯。波洛涅斯是个阿谀奉承的人,只知道向王上谄媚。现在也该死了,但这给了他叔叔流放他的借口。他决心除掉哈姆雷特,并打算把他送到英国,以便由别人来除掉哈姆雷特。
但这个阴谋也被王子发现了,他中途返回丹麦。
他的叔叔另有计划,让前大臣的儿子列昂提乌斯与王子比剑,秘密准备毒剑和毒酒。在比赛中,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然后用毒剑刺伤了他的叔叔和莱昂提乌斯。女王因误饮毒酒而死,四个人一起死去。哈姆莱特临死前嘱咐好友霍拉旭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雷特如此悲惨地死了,令人惋惜。如果他还活着,我相信他会成为一个聪明的君主。
在哈姆雷特复仇的过程中,有些遗憾是奥菲利娅的死。哈姆雷特在这方面没有考虑周全,以致于奥菲利娅因为无法忍受失去父亲和爱人的痛苦而发疯,最终坠河身亡p>总而言之,在我心里,哈姆雷特是个英雄,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丹麦王子
哈姆雷特就读于德国人文主义中心维滕堡大学。他的叔叔克劳狄斯毒死了老哈姆雷特,篡位并娶了他的嫂子。哈姆莱特回国以后,父亲的鬼魂告诉他自己致死的原因,他遵照鬼魂嘱咐,决定复仇。
同时国王开始怀疑哈姆莱特,在大臣波洛涅斯的建议下,利用大臣在自己的女儿、哈姆莱特的情人奥菲利娅去试探他,又指使哈姆莱特的两个同学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前去试探他,都被他识破。哈姆雷特利用剧团的机会在法庭上表演,证实了鬼魂的话,并决心要表演。他说服母亲疏远国王,误杀了钋为国王。
国王派哈姆雷特和他的两个同班同学去英国要求进贡。他想借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发现了一个阴谋,纠正了中间的圣旨,回到丹麦。这时奥菲利娅因为她父亲被她的情人杀死,她疯了。国王乘机挑拨波洛涅斯的儿子雷欧提斯以比剑为名,设法用毒剑刺死哈姆莱特。
在最后一场比赛中,哈姆雷特、国王、王后和莱昂蒂乌斯一起死了。
我觉得,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
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无助,不是因为她品质上的弱点,而是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是无辜的。当然,她很痛苦,但从未表现出来。她更像一只鸟。为了寻求庇护,她投入哈姆雷特的怀抱。他精神错乱,把她从身边甩了出去。她摔的很重,他无意中杀了她。
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命运是什么样的存在?它不仅像影子一样离不开我们,而且像阳光一样温暖着人们。但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噩梦一样深刻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在很大程度上,它描述了一个非常原始的悲剧,人类悲剧。剧中的人物,地
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况,也许从有人之后就没有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英雄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他最初理想世界的幻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
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
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
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
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以前没有吗?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
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
位。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
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他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
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
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
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
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
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
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
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莪菲莉霞投湖了。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
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的悲剧,不如说他的意义早就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有人说,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莎士比亚无法眼睁睁地看着黑暗蔓延的中世纪丑恶的面孔,他用他的笔尖向尚且蔚蓝的天空怒吼着对社会的控诉,于是他要将世界用笔构出一幅缩影,然后创造一个理想救世主,作为在绝望中最后一丝希望,最后无比悲痛的看着救世主被面目狰狞的世界活生生的掐死。
他还觉得不够,他要一个富丽堂皇的结局,带着点自嘲,让这高贵华丽的王子以最华丽,最正义的方式死去,于是出现了《哈姆雷特》。
戏中随处可见,作者像把哈姆雷特塑造成一个时代英雄,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用镜子让王后审视自己,良心发现;接着采用“调包计”轻松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狗,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
生存或者毁灭,这是一个问题。深信着这句话贯穿的哈姆雷特最终带着的不悔走向生命的终点。作者仿佛在对我们讽刺地尖叫道:
看吧!就算是信任着正义的救世主,也无法逃出命运!只要他活在这里,他只能死!
只有死!
时代整个儿脱节了,啊!真糟正需要一个脱节的时代,来告诉人们,我们曾共同坚信着的伦理已经不在了。现代原则对传统伦理所造成的破坏,无可奈何。
屠格涅夫说的哈姆雷特在这个脱节的时代“在整个世界上找不到他的灵魂可以依附的东西”,是的,重整乾坤的任务与“真糟”的感觉已经见出了哈姆雷特内心冲突的端倪。可
说,在社会秩序失范、人心秩序未曾安顿时,哈姆雷特的内心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与时代不相融的正义感,他必须重整这个社会。其实哈姆雷特不想这么做。但是,却身不由己地要担当这一责任。
与其说是哈姆雷特主动地承担了这一责任,不如说是这一任务落在了哈姆雷特的身上。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为什么郁郁不乐,迟疑不决?
是姆雷特对价值感的偏爱与深信不疑。也就是说,是他对价值感的偏爱与深信不疑才导致了这出悲剧。
有人说:如果在第一幕哈姆雷特王子就干掉了克劳狄斯的话,《哈姆雷特》一剧也就该闭幕了。
正是如此,戏中有太多太多的漏洞让哈姆雷特可以毫不费劲的杀掉仇人。
戏中一段说道:
现在我正好动手,他正在祷告。
我现在就干,他就一命归天,
我也就报了仇了。这需要算一算。
一个恶汉杀死了我的父亲,
我这个独生子把这个恶汉却送上天堂。
显然,在第三幕的时候王子完全可以复仇。可他没有。为什么?他不愿意在克劳狄斯“正把灵魂洗涤清静”的时候报仇,原因就在于他的价值偏爱上。
哈姆雷特没有把复仇视为纯粹的杀人事件。哈姆雷特的复仇要否定的不是克劳狄斯本人,而是克劳狄斯身上体现出的罪的价值。照人世的想法,将克劳斯斯的肉体消灭就算报仇,这是世俗法的意识。
哈姆雷特没有把这种世俗法的原则看得高于一切,他内心怀有“最终审判”的思想,他所想的是要在克劳狄斯的肉身与罪合一时消灭他,这样才是真正的复仇,才可以使克劳狄斯的灵魂“象地狱一样的漆黑,直滚进地狱”。强烈的价值感告诉哈姆雷特,正在忏悔之中的克劳狄斯并没有负罪,他举起的复仇之剑便不得不暂时收了起来。
鞭长莫及这是他的坚持,也是悲剧的悲哀所在。
这是莎士比亚设的一个劫,因为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才会诞生的悲哀。
这是我们再痛彻心扉,也无法挽回的悲剧。
有多少读者为这高傲的王子感到不平!
正如一句谚语所说: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可是人们忘记了后半句:
但哈姆雷特永远不会变成李尔王。
哈姆雷特的悲伤,我鞭长莫及。
《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
,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
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
“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
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
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哈姆雷特读后感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一:
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
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二: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
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
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
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
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
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
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4)
一个疯子说出的话或许会比一个富有理智的人再三审慎说出的更加真实,那些话如利刃一般,划开徙有的外表,让人审视自己的灵魂,让那自私、丑陋、贪婪无处藏身,暴露于阳光之下。
哈姆莱特装疯卖傻,毫无顾虑的说着嘲讽的话语,他请的戏班让罪恶深重的国王备受煎熬;他说的话,让他的母亲受尽自我良知的谴责。仅仅从故事的开头,我们似乎已看到了结局,这注定是一场无人能逃脱的悲剧。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是哈姆莱特装疯时所吐露的话语。在我看来,他不只是在反问自己,也是在反问当时那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善恶难辨的社会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他的内心在挣扎,他的灵魂在受难,其实,若不是奥菲利亚的死,也不会把故事推向高潮。在下定决心之前,哈姆莱特一度徘徊在是和否的选择之间,怯懦且痛苦。
奥菲利亚是当时黑暗社会里苦难的被害者,她听从哥哥以及父亲的安排,不再与哈姆莱特来往。她乖巧、善良,却出生在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她将这个社会的种种丑态看在眼里,这个弱女子,她用疯癫与死亡与之对抗,没入自然的怀抱,她像是一只高洁的白鹭回到了自己的归属地,她不属于那个社会,她选择了自杀,哈姆莱特也决心复仇。
最后一剑,哈姆莱特将剑刺入了他所痛恨的仇人——他的王叔,那个杀死自己的手足,将王冠戴在自己的头顶,与哈姆莱特的母亲结婚的穷凶恶及的人。哈姆莱特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以利刃刺入丑恶与虚妄,终是在理想与正义的画卷上又添绚丽的一笔。从哈姆莱特的装疯,到奥菲莉亚的自杀,到母亲饮鸩而死,至哈姆莱特受伤,直至国王被刺死,主人公的逐一消亡为这场悲剧画上了休止符。
莎翁悲剧的力量恐怕就在于此,他让读者从富有深意的故事中体味人生百态,学会坚守信仰,学会确立目标,他让我们清楚地看到:那个时代缺少的是什么,需要的又是什么;哪些人需要反抗,哪些人该走向毁灭,才会让社会更加清明。
《哈姆莱特》不只讲述了那个时代人民的反抗与挣扎,它也同样适用于此后的社会,正义终将取代邪恶。不论哪个时代,正义与善良都会被歌颂,一切的罪恶都会被推离天堂,堕入地狱。
《哈姆莱特》在我的内心留下这样一个问题:生存还是毁灭?它时时警醒自己,勿行差踏错!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5)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一部杰作,它讲述了王子哈姆莱特复仇的故事。我在观看这部戏剧后,深深被其深刻的主题所吸引,同时也感受到了其细致入微的描绘和复杂的情节。
首先,我认为这部戏剧的主要主题是“复仇”。“复仇”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永恒主题。在本剧中,哈姆莱特被父亲的不幸事件所触动,并发誓追杀他的凶手克劳狄斯。他的心灵历程既深刻又复杂,让人感受到了复仇的痛苦和后果。这一主题通过不同角色的表现得到了具体呈现,使人惊叹于莎士比亚对复仇主题的深刻理解。
此外,剧中的角色塑造也非常精良。哈姆莱特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角色,他内心深处的痛苦和愤怒既突出又复杂,为观众带来了非凡的观赏体验。哈姆莱特身边的其它人物如奥菲利亚和波洛尼斯也各自具有自身的特点,他们的性格和行为直接贡献了戏剧性。
此外,《哈姆莱特》中的情节也非常错综复杂。从哈姆莱特的父亲被谋杀开始,整个故事一直充满着追随者和复仇者的斗争。每个角色都在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展开自己的行动,而这些行动目的的达成常常会受到别的角色的干扰。
最后,我觉得这部戏剧的语言之美令人叹为观止。莎士比亚的文字最大的特点是翻腾的思想和多变的情感。他以非常有力的语言表达了人类内在的深层次情感世界,让观众得以通过诗歌的外壳进入他们的世界。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部不可错过的戏剧,无论是从其深刻的主题、精致的角色塑造、复杂的情节还是绝美的语言来看,都值得观看。这部作品可以使观众更深入地理解复仇主题,以及它背后更深层的思考和道德。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6)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性作品,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它以丰富的人物形象,细腻的情感描写,深刻的哲学思考,刻画了一个具有复杂性、矛盾性的人性世界。在读完这部作品后,我深深感受到了人类的悲欢离合,深刻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与存在的价值。
首先,哈姆雷特这一形象深刻而且内敛,既是一个痛失父亲的孝子,又是一个为权力而奋斗的王子。他性格内向,对思考和琢磨颇有深度,有一种特殊的感知能力,能够感应到别人内心的想法和情感,同时也会在自己的哲学思考中反思人生的价值与意义。他的心境复杂,既有对亲人的深情,也有对父亲被杀的愤怒,更有对爱情的苦苦追求,以及对胡乱国政的不满。同时,哈姆雷特也有自己深埋在心底的悲伤,面对自己的矛盾与危机时,他有着极强的自我批评意识,鞭策自己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正是这些特点,构成了一个独特的文学形象,令人过目难忘。
其次,情感描写细腻动人,令人深思。在这部作品中,爱、恨、悲、欢、痛苦、失落等情感被细致入微地刻画出来。尤其是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之间的爱情线,令人感受到痛苦的背后是深深的悲伤与无法挽回的遗憾。而且,通过这段情感,我们也能看到莎翁从男性视角出发,反思了女性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及其对于男性命运的影响。作品将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之间的感情渲染得如此深刻,读者很容易就能跟随角色们一起跌入情感的深渊之中,让人不禁产生共鸣。
再次,哲学思考充满启迪,引人深思。莎翁通过哈姆雷特的哲学思考,探讨了许多人生的问题,如生与死、存在的意义、权力与利益的道德限度等,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许多经典的句子和名言,充满了哲理和启迪,如“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有情人终成眷属”,以及被引用无数遍的“文学和戏剧的目的不在于教育人类,而是为了反映人性”。
最后,“哈姆雷特”也带有数重阴谋,代表了力量与阴谋,形象鲜明。作品中塔洛斯、克劳狄斯、洛洛莫等诸多角色,通过斗智斗勇,角逐权力,展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这些人物折射出的是政治斗争中人们对权力的贪婪和欲望,以及他们与众不同的精神、性格和行为。同时,它也正是这些建筑在丰富的人物结构之上的复杂情节和阴谋,让读者为之垂涎,又为之惋惜。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代表作,它精细的人物形象、细腻动人的情感描写、深刻的哲学思考、多重角度的阴谋结构,都使得人们在读后不但有所感悟,也能在其中找到对生命与人性的更多思考和认识。阅读这部作品,既是一种文学之旅,又是一个观察人性的探索,展示了作者的秉性,也充分反映出了社会的复杂性和矛盾性,是一部引人思考的优秀文学经典。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7)
《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总之,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8)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矛、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9)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10)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至1607年完成的,这个悲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亲报仇的故事。
本文哈姆莱特内心人文主义与现实的冲突,一方面他认为事事由天定,一方面他又要除掉新国王。他虽然爱自己的母亲,但是因为母亲嫁给了新国王而讽刺他的母亲。哈姆莱特十分爱奥菲莉娅,但又因为复仇而害怕殃及到她。哈姆莱特不乏智慧,不乏勇敢,不乏对爱情的忠贞,但也流露出因厌世而犹豫不决。
哈姆莱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在哈姆莱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无意识的帮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友背叛了他的友谊,他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种种黑暗都影响哈姆莱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世界。
哈姆莱特的死是一个悲剧,但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11)
苍白的眼神,神武的铠甲,连夜徘徊在城垛上,悲伤而庄严,惨苦而坚定,迟疑而从容的鬼魂的最轻微的几句话,让一个年轻的王子奔涌的热血凝结成寒冷的坚冰,双眼像脱了轨道的星球向外突出,纠结的鬃发根根分开,像愤怒的豪猪身上的刺毛一样森然耸立。悲伤的密密话语是永恒的神秘,或是生命无法忍受的光明。
当仇恨、杀戮、阴谋、战争铺垫了通向银白王座的骸骨阶梯,当在世界巅峰的荣光到来之前,命运已用鲜血向万物祭献,向灵魂诀别的时候,是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战争把它们扫清?徘徊、思索,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的王子却要去承担一个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能推卸的复仇众人。一个不能成为英雄的人最终会成为英雄,但结局是可悲的。
虽然他为自己或别人的灾难而沉思,而忧郁;虽然他目睹**如芒在背,身受忧郁如疽附骨,但他却精于思想而疏于行动,以致一点行动的力量为思想吞噬殆尽,以致反复谋划后面临不少机会,却踌躇不决,从而导致虽然复仇成功,但代价却如山般沉重、海般浩瀚。让死神用残忍的、不可抗拒的手腕,只一挥,便拂去多少王裔贵胄的生命。虽然他被赠谥为英雄,但这名号之后却是惨不忍睹的热血与阴谋。
思想的优柔寡断使原本天衣无缝的计划成为嗜血的利刃。刀锋掠过,将原本美好的本性撕成碎片。为了复仇,为了清白与真相,他让原本善良的人与已屈死的冤魂一同埋葬,这不是一件值得嘉许的事。淋漓的血洒在王座与大地之上,灵魂的哀号在死灵般的天空之上回荡,这不是天堂的情景,这是地狱的面容。
英雄的倒下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站起来,而不是一起倒下。结局不尽如人意,造成这残缺的便是王子天性中的优柔与寡断。可惜他没能早点遇见福丁布拉斯,没能早点领悟到真正的伟大不是不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遇到危险的时刻,即使为了一根稻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不论性命,不论自身,不论前方的危难与荆棘。
而当他摒除一切的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脑际时,时局早已发生了变化。如此多的羁绊,让他终于有了这样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也许会有更好的计划,会有更好的巧合,但那颗纯洁、高尚的心对行动漠不关心。那中国古代的掷杯为号或忠诚的刺客再配合一张乐不思蜀的面具,比如此的复仇来得也许会不这样血腥吧!。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可预测的变数。或可平步青云,或可跌落谷底,或让人满心欢喜,或让人忧愁不已。当遇见欢喜,自是愉悦异常,但当遇见危难,遇见看似不可逾越、不可承受的危难,与其眼见白昼的日照为自己胸中升起的怀疑浓雾所遮蔽,不如闭起眼来,将自身向人世孤注一掷,凭手中的剑划开这混沌的天地,使耀眼的光芒重现于平凡之间。
纵使前方有山、有海、有刀光剑影、有毒虫猛兽、甚至是阴暗的人心与不堪的世道,只管将腰挺起,如不可折弯的铁板一般,向前,向前。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12)
近日,我看了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13)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哈姆雷特》是一部永存人类文化史册中的杰作。它不仅仅是一部戏剧作品,更是一部探讨人性、权力和良心的哲学大师之作。作为一个普通的观众来说,我在观看这部作品时,深受其情节和角色的影响,同时也从中体会到一些深刻的道理和哲学思考。
首先,哈姆雷特这个角色的性格深深地吸引着我。他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常常感到无力和困惑,同时也充满着理性和决心。他在父亲的死亡和母亲的再婚中遭受了巨大的打击,他一度变得沮丧和孤独。但是,他却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中找到了一种新的力量。他开始思考人生的本质,探讨真相和正义的含义,不断地自我剖析和探索。我也从哈姆雷特身上学到了很多,包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坚持自己的信念,以及如何在前进的道路上找到自己的力量。
其次,哈姆雷特的故事也让我深刻地反思了权力、野心和复仇的含义。在这个戏剧中,权力和野心成为了人物的驱动力,从而导致了剧情的悲剧结局。国王克劳狄斯因为自己的野心而谋杀自己的兄弟,篡夺王位。而这样的行为最终导致了自己和整个家族的灭亡。另一方面,在哈姆雷特的复仇剧情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复仇往往只会带来更多的血腥和伤害。原本纯洁善良的哈姆雷特,在复仇的过程中变得盲目和疯狂,最终又将自己和他所爱的人都带入到了死亡的深渊。这一切的发生都让我们进一步思考权力和复仇的危险性,感受到了社会中残酷与丑陋的一面。
最后,哈姆雷特这个作品也让我感受到了人类文学和艺术的巨大力量。这部作品不仅仅是文字的刻画,更是一个展现人类内心深处的人性画卷。从其中的文字中流露出的情感和哲学思考,让我们学会了在人性深处发现智慧和力量。
总之,观看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一次美妙的旅程。每个人都可以从中得到一些东西,感受到其中的人性和哲学思考。这是一部浓缩了莎士比亚文学精髓的伟大作品,也是一份戏剧艺术中的珍品。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14)
教学《威尼斯商人》的缘故,花了两个早晨看完了莎士比亚的另一巨作《哈姆莱特》。我不知道,像我一样,第一遍没怎么看明白的读者到底有多少。我实在不能理解的是,哈姆莱特王子在替父亲复仇的这件事情上,为何显得那么忧郁而延宕?而作者塑造这样一个不似英雄的人物,到底又有何用意呢?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去了, 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 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 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在第三幕第三场中,国王在进行祷告的时候,哈姆莱特完全有机会替父亲报仇。可是他却没有动手。因为哈姆莱特认为,自己父亲满心俗念的时候被杀,结果要经受地狱烈火的烧灼。如果自己此时杀了正在悔过的克劳狄斯,不是送他上了天堂?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15)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爱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爱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