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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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
一、编制目的
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我镇在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森林草原法》和《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经镇森林草原防火办主要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火情,火势已蔓延到林区或草原边缘火势不能有效控制,极有可能引发大的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森林、草原损失。
(二)直接威胁到村组、居民区以及重要公共设施。
(三)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四)需要森林草原防火办直接参与或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其他情况。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 总 指挥:***
成 员:***
值班室主任:***
值班室电话:***
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镇森林草原火情的处置、扑救工作;做好扑火救灾、综合调度、物资保障、技术咨询和火场督促以及灾后处置等工作;负责与相关村在处置森林火情中的协调与联系;及时向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落实和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日常事务。主要职责:督促各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负责值班调度、昼夜巡逻等日常工作;接到火情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继续跟踪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开展森林草原火警事故的调查处置;完成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下设四个小组
1、物资保障组
组 长:***(电话****)
副组长:***
成 员:*** *** ***
职责:储备扑救工具及物资;发生火情后,在指挥部的安排下,把所需的工具及物资送达火场扑救指挥调度中心;保障灭火人员必需的食品、饮水;调度安排车辆。
2、火情扑救组
组 长:***(电话****)
副组长:***
成 员:镇森林草原扑火突击队人员、火情发生地组长、村两委干部、村护林员和群众。
职 责:负责调集应急救援队伍,携带扑火工具和物资,即时赶赴火场展开扑救工作;安排扑火人员到位,保障扑火人员安全。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电话****)
成 员:***镇卫生院业务骨干
职 责:扑救森林草原火情中,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携带医疗用品到达火场;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余火看护组
组 长:***(电话****)
副组长:***
成 员:火情发生地组长、村干部及附件群众
职责:督促火情发生地组长、村干部加强余火清理并看护24小时以上;对火情现场进行检查,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五、预警预防
(一)在防火期间,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二)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各村要利用出动巡逻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与村签订防火责任书等方式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各村要公开镇值班电话、村干部、护林员工作人员电话号码。
(三)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
(四)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网络。要在重点地段、山口安排防火员。防火期内实行全天候值守、全天候监控林区野外火源制度。
六、信息报送与处理
(一)遇有火警、火情,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村干部,村干部接警后,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同时,立即组织村内应急分队、召集群众赶赴火场,展开扑救工作。
火警火情电话:(县消防队电话:*****、镇办公室:*****)
(二)镇森林草原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火情报告时,要详细问清火场位置、火场势态、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做好登记,第一时间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三)受害森林草原短期内无法扑灭明火,火情扑救指挥调度中心要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办,请求援救。
七、应急措施
(一)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各村村两委干部要带领村应急分队人员和群众及护林员赴火场进行扑救,并立即报镇森林草原防火办。
(二)森林草原防火办接警后,立即成立火场扑救指挥调度中心。后勤保障组,提供灭火工具及物资,及时交付火情扑救组;火情扑救组要带领应急分队和巡逻队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扑救工作;医疗救护组要做好救护准备工作。
(三)指挥部负责对火情扑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发布扑救各项命令,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做好扑救工作,依据火情动态协调灭火后续力量,统一指挥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将火情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四)火场扑救指挥调度中心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参加扑救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其统一指挥。具体任务:全面了解火情现场的地形、地貌、植被、人口居住和火场发展趋势等情况;掌握火场扑火人数、部署、及装备情况;直接指挥现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工作;负责火场物资调度及后勤保障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组织医疗救护组进行救护;火情过后,组织余火清理组和事故调查组进行后期处理。
(五)扑火原则及善后处理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止人员伤亡,最大限度降低经济损失。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扑灭;合理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战术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力量展开扑救。
4、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镇、村、组义务扑救队自救为主,积极向上级报告,力争将火情扑灭在初发阶段。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余火责任制的原则。火警要及时扑灭,一般火情限时扑灭。
(六)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要在林区居民点周围设立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
(七)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由镇护林指挥部适时宣布终止本预案,恢复正常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秩序。
(八)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县护林指挥部、县政府的要求,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全镇森林防火机构制定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镇护林指挥部于必要时进行修订,报县护林指挥部备案。
(二)越镇界森林火灾
当发生镇外火烧入镇内或镇内火燃出镇外情况时,及时报告县护林指挥部和县政府,并通知相关地区护林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2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镇位于X省X县东北X公里处,东与x镇接壤,南与X镇相连,西、北与x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X亩,天然保护林X亩。
三、森林防火期。
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3、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X镇森林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3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方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4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5
第一条为了保护好X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资源,保障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好X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做到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X山国家森林公园人员及森林资源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X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X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森林火灾预警及发生森林火灾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X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开展,以森林公园防火应急分队为主,各宾馆、企业经营户协同,组织本预案的实施。
(二)明确责任的原则。
1、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XX
2、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XX
3、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XX
4、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XX
以上责任人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落实防火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三)尽职尽责、科室联动原则。
X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各科室要以森林防火工作为主,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体联动,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到快速应急反应。
(四)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
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组织火灾扑救时,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老人、未成年人和其他不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努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力争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6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三、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四、火灾查处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五、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7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中秋节、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4月1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森林火险巡查力度。
2、对省、市反映的火情监测卫星热点,及时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市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护林员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镇、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从事农耕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三)督导检查
1、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确保山头地块责任到人,火灾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2、镇挂村领导驻村干部要深入责任片区开展检查督导,督促责任片区落实各项部署和防范措施。
(四)应急准备
1、各村委会要修订和完善各自中秋、国庆节、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充实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镇主管、分管林业领导、林办主任、村委会主要领导、责任段责任人、村、组护林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3、镇半专业扑火队及各村委会扑火分队要24小时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动。
4、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和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委会每天16:30前向镇防火办报告当日值班情况,遇有火灾立即上报。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委会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谎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级扑火分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镇防指申请支援,镇防指将酌情派毗邻村扑救力量进行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村委会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镇领导到场后交由镇领导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镇半专业队和村扑火分队为第一梯队,以毗邻村扑火分队为第二梯队。
(四)火场指导
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发生在敏感地区的重要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情况上报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村委会中秋、国庆两节暨秋冬季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在9月30日前报镇林办备案。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8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9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义城完小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杨云鹏(校长)
副组长:刘军正(政教主任)
成 员:杨晓绍(教导主任)、郭扭雄(后勤总管)、各班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负责学校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活动要求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1、加强管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和督导工作。
2、加强领导,学校领导作为活动的学习者、传播者、实践者自觉参与、精心部署,抓落实,抓成效。
(二)、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宣传教育课可以利用每周一的升旗时间进行。
(三)、深化研究,总结经验。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1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六、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2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
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
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为成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
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
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篇13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32。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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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5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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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理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县政府在处理重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法库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1.3基本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
1.3.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尽职尽责,确保快速反应的原则。
1.3.3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
1.3.4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原则。
1.4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火场5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并有继续发展趋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请求救助或县政府提出要求时,按有关程序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县设立三级森林防火组织,分别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设在县林业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各村(社区)也要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村(社区)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的直接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职责。对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指挥体系。
2.1.1“前指”总指挥:由副县长徐凤贵担任。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2.1.2“前指”副总指挥:由县林业局局长孙继祥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总指挥分配的其他任务。
2.1.3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2.1.4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2.1.5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协调落实公路运输车辆等事宜。
2.1.6通讯信息组: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及报务工作,确保火场内外的信息畅通和报务工作的充分落实。
2.1.7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2.1.8综合材料组: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同时负责“前指”文秘工作。
2.1.9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调查、火灾查处及“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2.1.10宣传报导组:负责火场宣传和接待记者及新闻报道工作。
2.1.11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2.1.12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各参加扑火工作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
2.2职责任务。
2.2.1县人武部:在扑救重大森林火灾时,根据有关部门请求,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所属力量、协调当地驻军及时参加扑救。
2.2.2县法院、检察院:对火灾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2.3县发展计划局:负责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
2.2.4县财政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在资金上予以保障。
2.2.5县公安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县消防部门参与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干警协助做好火灾区域内治安管理、指导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
2.2.6县民政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2.2.7县交通局:负责运送扑火队伍和扑火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
2.2.8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2.2.9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2.10县广播电视站: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导和宣传,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2.2.11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2.2.12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的官兵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工作,配合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维护火灾现场治安秩序。
2.2.13县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火灾现场应急通讯网络畅通,提供各种特殊通讯服务。
2.2.14县农电局:根据灾情需要,及时切断电源,火灾扑灭后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3、预防、预报和报告
3.1预防。
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力度,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并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预报。
根据县气象部门对气候的中长期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重点地区高火险警报预报;县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法库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县发布;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预报。
3.3报告。
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对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县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向“前指”总指挥及县政府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市防火办报告。县防火办值班电话:12119。
4、火灾判断
全县森林防火重点划分以下6个区域:
1号区域包括:法库镇、孟家、十间房、东大岭;
2号区域包括:登仕堡、丁家房、五龙山;
3号区域包括:包家屯、卧牛石、叶茂台;
4号区域包括:南、北八虎山;
5号区域包括:大孤家子、冯贝堡、三面船、依牛堡;
6号区域包括:柏家沟、和平。
5、火灾扑救
5.1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上级前线指挥部通常不应越级下达命令,避免指挥混乱。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的,要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分指挥部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指挥工作。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5.2扑火原则。
5.2.1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护人民群众(包括扑火人员)生命财产和居民地、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
5.2.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努力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2.3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2.4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5.2.5实行分片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5.3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气象、自然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6、后期处置
6.1火案查处。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6.2火场验收。
明火扑灭,火场基本控制后,扑火队伍和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足够人力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24小时。由县“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气”的标准,确保不会复燃后,才能下令撤离火场。
6.3火灾评估。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火灾扑灭后2日内,及时将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和市防火办。
6.4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后,县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6.6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扑救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防火改进措施。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要重视后备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相互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7.2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保障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时所需的资金。
7.3技术保障。
县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情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
7.4培训演练。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分别对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教育。同时,对林区民兵应急分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工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提高扑火后备力量的业务素质。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火灾肇事者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2)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XXX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XX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武警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 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 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 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 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3.3 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森林火灾等级分为四级,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为Ⅲ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为Ⅱ级,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为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和火灾等级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区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街道办事处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居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4.2 基本响应程序
4.2.1 扑火注意事项
4.2.1.1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 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4.2.2 基本程序
4.2.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4.2.3 扩大应急
4.2.3.1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 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XX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 新闻报道
深圳市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把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1 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
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灾对外报道,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联络组确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向境外发布消息。
4.5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 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 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 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特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5.5 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5.6 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公安消防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 经费保障
6.8.1 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 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 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 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 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 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 录
9.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9.1.1 关于启动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请示(附件1)。
9.1.2 森林火灾报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灾新闻稿(附件3)。
9.1.4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的请示(附件4)。
9.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2.1 相关单位值班室联系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专家成员表(附件6)。
9.3 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附件7)。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3)
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象征国家昌盛,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针对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掌握消灭火灾的主动权,达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把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此特编制我开发区(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175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由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又比较近。
2、不利因数。
一是由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S护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由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清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由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近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由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由公安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xx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府函〔20xx〕82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有序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来做的原则,建立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的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含xx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3.2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预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预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跨区县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预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市界、省界的森林火灾,依照省和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进入火场警戒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3.3专家组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市级及邻近区县力量作为增援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跨市调动专业扑火队伍、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增援力量扑火时,依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线指挥部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5.2预警
5.2.l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2预警发布
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送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接到预警信息的县级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
5.2.3预警响应
(一)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并强化火源管理。
(二)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黄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三)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媒介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加大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市级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橙色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密度、高频次播放红色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做好扑火一切准备;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零火灾报告制;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
5.3火灾动态监测
通过卫星林火监测、民航发现、无人机侦察、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5.4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火场提供天气实况,联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发布高火险警报;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火险区域或火场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5.5信息报告
5.5.1归口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5.5.2报告规定
按照《xx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x森防指〔20xx〕x号)要求和“有火必报”原则,各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市界、省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5)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森林火灾。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6.2.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立即就地就近组织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远程灭火炮、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隔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讯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民用等重要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或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道。
6.2.6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6.2.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2.8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2.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6.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区县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初期火情火灾(未达到本预案中启动响应条件的森林火情火灾)由市林业局指导处置,负责火灾信息的收集,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送。一旦启动本预案的应急响应,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森林火灾扑救,负责收集火灾扑救信息。
6.3.1Ⅳ级响应
6.3.1.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6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3)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市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共同研究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6.3.1.2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跟踪火场动态,及时调度火灾信息。
(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通知市级消防救援队伍和相邻区县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5)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6)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3.2Ⅲ级响应
6.3.2.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3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由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2.2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常务副指挥长召集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火场连线、视频会商调度和分析研判,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同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协调市级消防救援队伍和相邻区县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力量以及扑火物资、装备进行增援,根据需要通知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力量做好增援准备,必要时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就近协调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3.3Ⅱ级响应
6.3.3.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1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24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4)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并报市应急委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6.3.3.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在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由指挥长或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统一指挥调度;火场设市森林防灭火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指挥长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地区县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力量支援火灾扑救工作,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跨区域增调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4)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根据火场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3.4Ⅰ级响应
6.3.4.1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3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市应急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市应急委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6.3.4.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市应急委主任带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火场,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3)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5)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6.3.5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3.6响应终止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区县。
7综合保障
7.1输送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的输送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落实车辆,下达运输任务。
7.2物资保障
市、区县两级应急、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给予必要的物资增援。
7.3资金保障
市、区县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xx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针对较大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提级直接开展调查和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和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的森林火灾,调查结束后必须将调查结果书面报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8.3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时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责任追究一般分级实施、属地为主,一般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较大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规定执行。
8.5总结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报送火灾扑救总结、评估报告。
8.6表彰奖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附则
9.1预案演练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分级组织演练。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发布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9.3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省、市、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大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随时做好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启动标准
接到火灾报告后,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密切注视火灾变化动态,如出现对重点林区、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当地村委会请求援助或乡政府明确指示时,即报请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
2.1.1领导机构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做好全乡的森林防火应急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2.1.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人员组成
指挥所所长:
刘冬梅(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常务副所长:
解建科(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指挥所副所长:刘建华(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王建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胡家志(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胡家云(乡林业站站长)
指挥所成员:
张正学(乡财政所所长)
丁光辉(中心学校校长)
王建勤(乡水务所所长)
邓
勇(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聂雁东(乡卫生院院长)
付玉李(乡农科站站长)
崔吉华(乡信用社主任)
张雄华(乡计生办主任)
张学宏(乡蚕桑站站长)
胡连方(乡建设所所长)
戴荣飞(乡农机站站长)
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胡家云担任,联系电话:3021023,火警电话12119.
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订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组织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和管理好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灾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各工作组职责
2.2.1乡直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函(电)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定的方案立即行动,开展扑救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加强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组织
机构、扑火队伍的组建及各项防范措施的督察,确保防范、扑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武装部: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作为民兵训练的重要内容,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各专(兼)职扑火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检查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协助森林公安及时查处火案,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督察森林火灾案件执法情况.乡水务所:抓好乡管水库区域游玩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水库周边林区的监督管理,负责解决扑救火灾用水事宜。
乡财政所:及时安排森林防火资金,协调森林火灾抢险物资的采购和资金安排工作。
乡卫生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药品支援、灾区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乡民政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心学校:组织全乡各中小学校切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林区学校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增设森林防火知识课,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乡林业站:组织林业站干部职工,切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备战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突出抓好预防与扑救工作,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主力军作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森林火灾预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林区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林火监测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灾信息。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哨)、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灾后及时报告。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告或发现火灾后,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将火灾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3.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查清火点位置,了解火点周围的森林植被状况,并与火点所属村委会取得联系,布置扑火事宜、随时掌握火灾动态。
3.3.3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4分级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4.1.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森林火灾,由事发村委会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并报请县林业局率扑火技术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扑救。
4.1.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造成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在当地村委会指挥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进行处理。
4.1.3当出现火场持续燃烧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交界地区的情况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
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组织施救。
4.1.4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支援救助。
4.2预案的启动程序
4.2.1全乡预案启动程序
4.2.1.1总体部署
第一梯队:由发生火灾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组织以民兵为骨干50人的扑火队。
第二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15人,兼职扑火队40人。
第三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邻近村委会各50人以上的扑火人员。
4.2.1.2指挥程序
(1)按照森林防火扑救属地指挥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
(2)各单位扑火队必须由队长、副队长亲自率队参与扑火救灾行动,各扑火队必须自带扑火具材、通信设备。
(3)指挥中心设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达各扑火队的作战命令。
4.2.1.3火灾扑救任务分配
(1)一般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梯队赶往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2)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第三梯队赶往火场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3)林火扑灭后,由火场指挥所将火场移交当地村委会看守。
4.2.2重点林区扑火力量的指挥调度程序
红寨、妥乐、石仁、河尾、河勺、陡箐梁子、大黑山林区:第一方案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当地以民兵为主体的100名扑火队员实施扑救,指挥权属当地村委会;第二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乡专业扑火队、兼职扑火队支援扑救;第三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周邻村委会50名以上以民兵为主体的扑火队员赶赴火场扑救。
5应急行动
5.1指挥所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安排专职人员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集中办公,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2)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对事发地村委会做出具体的指令,责成当地村委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调集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扑火物资;
(4)保持与火灾现场指挥所的联系,跟踪了解火
灾发展动态,及时反馈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5.2各工作组应急行动
5.2.1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立即组织事发当地村委会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2.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火灾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扑救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1)对扑救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扑救;
(3)组织指挥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孕妇撤离火场林区,并做好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乡党委、政府及时报告火灾发展和处置情况。
5.2.3前线指挥可根据扑救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火灾扑救组: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现场扑救力量,进行现场扑救。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人员疏散和安置组:派出所、民政所、中心学校等组成,负责对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
(4)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物资。
(6)应急通信组:由电信所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7)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扑救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协同事发村委会组成,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10)火案查处组:由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火案依法从严尽快查处。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结束应急的命令,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火场留守及评估
(1)留守: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组将火场移交给当地村委会,当地村委会应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最少坚持24小时,直至无火种、火烟,防止死灰复燃。
(2)评估: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应在十天内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调查火场损失情况,按归口上报的原则向相关部门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书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1.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7.1.3因扑救森林火灾出现伤亡事故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之规定由民政、林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7.2理赔
根据火灾损失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依法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3经验教训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处置火灾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扑救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整
理,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为今后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积累经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乡、村、组林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材,扑火队要有足够的燃油,准备好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等救护用品等,还应有移动手机等通讯设备。
8.4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要逐步实行队伍专业化。根据我乡乡情、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情实际,扑救森林火灾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队伍,实行以专业队伍为主,半专业队伍为辅并与动员群众组织农村护林防火协会相结合。
8.5经费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财政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8.6培训演练
8.6.1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有计划地对扑火队员以及林区
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并向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8.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9.2其他事项
9.2.1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9.2.2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9.2.3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的扑救方法
(1)扑救地表火时要根据火场地形、风向、风力、植被密度等采取相应对策。在火头较大、火势较猛、蔓延速度较快时,要相互配合,宜攻则攻,宜守则守,循序渐进。
(2)扑救树冠火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地形情况,选择一定距离开设防火线,把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二是在有自然依托的地带以火灭火,即放倒火。
(3)在扑救地下火时,在火线外侧适当的位置沿火线开设防火沟,当防火沟对火场形成合围后,进行全面点燃,也可开设一段,点燃一段。
9.2.4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2)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
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补充。
(4)在落实责任上,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3.1本预案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9.3.2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9.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6)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片区责任人
为建立健全次坞镇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火灾发生时的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上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次坞镇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现将火灾发生时各岗位职责及人员名单明确如下:
(一)森林消防指挥组
次坞镇森林消防指挥机构负责火灾发生时现场消防工作的总体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蔡鹏伦
应利明
下设森林消防灭火办公室,由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森林消防指挥组下达的命令,调配驻村干部、村干部、专职消防员与应急分队;由张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各片组开展救火工作。
(二)联络组
联络组成员主要负责对镇机关干部、各相关站所、各村救火队伍的联系,以及火灾信息报送,消防车调配,消防物资落实,现场疏散人员等工作。
组长:
组员:
(三)后勤保障组
在发生森林火灾期间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伤员转移。
组长:
组员:
(四)上峰片分队
队长:
队员:
(五)大桥片分队
队长:
队员:
(六)思安片分队
队长:
队员:
(七)专职消防队
队长:
队员:
二、报警程序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护林员和火情发生地村民委员会要第一时间向镇防火办、派出所报告,火情发生报警时间要求在10分钟以内。
三、接火警后处置程序
各片区分队长、驻村干部、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立刻赶赴现场。
(一)及时了解、准确汇报:
1、及时摸清火情:起火时间、地点、位置
2、及时了解起火地的树种、当时风力、风向
3、及时报告森林扑火指挥组
(二)各部门启动应急反应预案:
1、火场扑救指挥:一旦发生火情,镇森林防火指挥组及时制定扑救队伍、扑救物资、及时向上级报告扑火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援。
2、现场扑救:接警15分钟内,专职消防队员、应急分队必须赶到火场,确定救火人数,调运扑火设备,携带专业救火设备进入火场,各组需要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与带队领导保持联系。
3、后勤保障:后勤组人员在接通知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根据需要调配医疗救护队伍,安排专人购买食物、水。
四、扑救后的处理
在火势得到控制后进行后期处理工作。
1、安排人员排查起火地,确保无再燃情况发生。
2、调查受灾情况,做好及时上报。
3、灾民的安置以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镇民政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本预案涉及的县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落实责任,常备不解。各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解,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森林火灾按危害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1特大森林火灾(Ⅰ级)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2、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3、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仓库不足1公里;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市支援。
2.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
1、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未得到控制;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
3、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位于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
2.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
1、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未得到控制;
2、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以上、50公顷以下;
3、造成3人以下重伤;
4、威胁县、市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
5、向县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的。
2.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
1、连续燃烧超过2小时未得到控制;
2、受灾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下;
3、向镇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的。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3.1.1组成
总指挥:县长。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委农办主任、县武警中队队长。
成员:县检察院、法院,县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供电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森林分局,广播电视台、移动新兴分公司、电信新兴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
3.1.2职责
(1)负责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
(2)指导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开展工作。
(3)分析、研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镇、各有关单位参与森林防火、扑火行动。
(4)报请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5)按照有关规定,商请调动驻市和上级增援部队参与扑救行动。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各有关单位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积极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各有关单位职责如下:
(1)县发改局:协助粮食部门做好扑火救灾的粮食供应保障工作,并监督执行。
(2)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应急所需电力、燃料的供应及相关物资的调拨工作。
(3)县公安局:及时组织城市消防部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4)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5)县财政局:及时拨付火灾扑救工作中应由县财政安排的经费。
(6)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快速运输。
(7)县农业局:当林农结合部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时,会同县林业局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设施和牲畜安全。
(8)县卫生局:做好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并根据需要转送伤员到上级医院救治;落实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工作。
(9)移动新兴分公司、电信新兴分公司:组织协调做好扑救工作所需通信保障工作。
(10)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林火卫星监测、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的发布工作。
(11)县人武部: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12)县武警中队:按有规定及时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13)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3.2县森林扑火指挥部
本预案启动后,县林业局成立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处置一般等级以上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单位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县林业局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3.2.1组成
指挥:县林业局局长。
副指挥: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值班主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林政股、营林科教股、计财股、公安森林分局。
县森林扑火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扑火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3.2.2职责
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县森林扑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具体任务:
(1)综合调度。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负责相关单位间的协调等工作。
(2)扑火救灾。及时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3)后勤保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保障。
(4)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检查监督扑火救灾进展情况,协助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事发地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4、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4.1森林火灾预防
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和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有计划地清除林下可燃物;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4.2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县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县林业局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县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电视台节目中播出;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县林业局积极与县气象局合作,在电视台中向全县发布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4.3林火监测
县林业局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核查和反馈监测情况,掌握全县火情动态。火灾发生地的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必要时,向省林业局要求申请国家林业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派出森林消防飞机侦察火场动态,绘制火场态势图。
4.4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制有利条件。
4.5信息报告
4.5.1一般火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市林业局。发生一般等级以上森林火灾时,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核准情况,并在30分钟内向县林业局报告。
4.5.2发生较大等级以上森林火灾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两小时内向市林业局报告。
5、火灾扑救
5.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层级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层级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低到高分为三级。
5.1.1、Ⅲ级响应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有关森林经营单位)直接处理。及时向县林业局和有关应急支持保障单位报告情况,制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
5.1.2、Ⅱ级响应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县林业局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应急支持保障单位报告(通报)情况,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县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人员立即赶赴火场。
5.1.3、Ⅰ级响应
发生重大级别以上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拟订先期处置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关预案。
5.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一旦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层级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始终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在不同行政区域交界处发生的森林火灾或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项工作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片、段)的组织指挥。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武警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县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5.3扑火原则
5.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5.3.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扑火力量为辅。
5.3.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明火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要留下足够人员清理火场,并落实责任人,分班分批次地留守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5.4应急通信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无线通信网络,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的基础上,当地通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况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
5.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各地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种植生物防火林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5.7医疗救护
森林火灾一旦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必要时,由县卫生局组派医疗专家进行救治或者组织伤员转送。死难者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5.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5.8.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镇组建的森林消防队及当地群众作为第一梯队;以县森林消防队、县林业局机关干部作为第二梯队;以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及事发地邻近镇森林消防队作为第三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商情本市森林防火专业队作为第四梯队。
5.8.2跨镇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当扑火力量不足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邻近镇的森林消防队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
5.8.3扑火队伍调动程序。当需要跨镇调动各镇森林消防队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
5.9案件查处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10信息发布
5.10.1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10.2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必须按《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关信息发布的规定进行,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核实后报县政府统一发布。
5.10.3信息发布工作,由县林业局商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办办理。
5.11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林业局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程序审批后宣布结束应急期。
较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林业局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
6、后期处置
6.1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县林业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于火灾扑灭后3天内书面报县人民政府。
6.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县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6.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县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7、综合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县、镇(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基础设施,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天气形势分析数据、林火卫星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和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
7.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重点建设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培训和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7.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县森林防火任务,建立县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有条件时可以配备森林消防灭火水车。
7.4资金保障
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根据扑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工作需要,提出需由县财政承担的项目支出预算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7.5培训演练
7.5.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开展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和扑火人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扑火实战训练和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科学扑火与避火安全常识,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7.5.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县林业局应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8、附则
8.1术语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达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责任与奖惩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8)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一)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群众和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各乡镇应根据火情动态,按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县防火办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防火办副主任、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办报告;
(五)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六)县指挥部或县防火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由县防火办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下达执行,并确定指挥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七)根据火情需要,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或指派指挥部其它成员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县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成立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范文《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9)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10)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xxx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乂比较近。
2、不利因数。
一是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驴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活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近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
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问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公安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
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1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的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发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武警森林部的队伍对兵力的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公安消防部的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武警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武警森林部的队伍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武警森林部的队伍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的队伍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国务院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的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武警其他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的队伍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铁道部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森林部的队伍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的队伍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外交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7.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火应急预案(分享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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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应急预案【篇1】
为确保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崔凤桥
副组长:胡立跃高国平赵宝贵
成员:李辉刘保文杜召威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2、灭火行动组及职责
组长:刘保文
成员:曹卫超杜召威李艳辉董顺和
主要职责:
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杜召威
主要职责:
迅速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引导人员和设施进入事件地;拨打119消防电话,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4、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曹卫超
成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
引导有关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刘保文总务处主任
成员:xxx
主要职责:
利用现有器材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有关医院抢救。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通讯组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疏散组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灭火行动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灭火行动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安全救护组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6、安全救护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7、灭火行动组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防火应急预案【篇2】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
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
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防火应急预案【篇3】
一、目的
为了科学应对20xx年春节期间森林火灾、火警,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及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利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成立机构
成立xx镇春节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村主任对本村的森林火灾、火警负总责。
三、工作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现场指挥,组织各种森林扑火队伍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对在森林火灾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森林防火工作的日常事务,组织森林防火、扑火方面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物质保障系统的建设。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维护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秩序,扑火抢险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财政所负责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预算,筹集森林防火所需资金;民政室负责指导重大森林火灾的救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学区将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纳入教学内容,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村负责组织本村扑火队伍建设,负责森林火灾现场先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完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处理
春节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民兵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同时各村安排挂点领导、驻村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重点地段山头责任包干到人。镇森林防火办在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立即了解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及组织扑救等情况,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办。镇森林防火办接警电话:xx,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接警。
五、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经现场指挥部验收,确认已彻底熄火后,撤出看守人员。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妥善解决处理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对失火原因进行调查,并对失火者进行处理,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处理。
六、宣传培训
春节期间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主要包括发放森林防火公开信、张贴森林防火禁火令、出动宣传车、进行不定期巡逻等,同时利用学校进行“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进行森林防火扑火培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七、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火应急预案【篇4】
断电
(1)如发生电气火灾,火势威胁到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或威胁到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断电源。
(2)如使用一般的水、泡沫等灭火剂灭火,必须在切断电源以后进行。
阻止火势蔓延
(1)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小面积室内火灾,在未做好灭火准备前,先关闭门窗,以阻止新鲜空气进入。
(2)与着火建筑相毗连的房间,先关上相邻房门;条件可能时,还应再向门上浇水。
防爆
(1)将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质、压力容器、槽车等疏散到安全地区。
(2)对受到火势威胁的压力容器、设备应立即停止向内输送物料,并将容器内物料设法导走。
(3)有手动放空泄压装置的,应立即打开有关阀门放空泄压。
防火应急预案【篇5】
一、储油罐着火预定灭火方案:
(一)立即停止卸发油作业,关闭储油罐一切阀门,将量油口、呼吸阀、光孔等孔口用石棉毯蒙盖;
(二)开启消防泵,向着火油罐喷洒冷却水,开启消防泡沫,向罐内注入灭火泡沫;
(三)接装水龙带,用水枪喷射罐体降温;
(四)必要时可对相部储油罐采取降温等保护措施;
二、油罐车着火预定灭火作战方案: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电源、阀门,取出鹤管、胶管,迅速关闭油罐车盖,用泡沫灭火机灭火,有条件时将着火油罐,拖离卸油线;
(二)卸油鹤管取出困准时,应迅速用石棉毯覆盖堵塞罐车上口,同时用泡沫灭火机泡沫封口;
三、油泵房着火预定灭火作战方案:
(一)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各管路阀门;
(二)迅速切断电源;
(三)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四)将周围油桶、棉丝等易燃物品及时转移,采取隔离措施;
四、作业场地着火预定作战方案:
(一)切断火源,清理易燃物品;
(二)就近利用灭火器、水、砂、土等扑救;
五、对无法扑救的火灾预定作战方案:
(一)值班人员立即报警,拨叫火警电话119,路电34694;
(二)报告火警时,要将单位、姓名、职务、着火原因、位置、火情、车辆通行路线报告清楚;
(三)向消防部门报告火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报告,并及时打开消防通道大门,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关闭有关管道阀门,转移火场周围易燃物品,组织人员利用现有消防设备积极扑救,控制火源;
(四)值班电话要专人守候,绝对禁止外人使用,保证通讯畅通;
(五)消防队赶到后,一切行动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
防火应急预案【篇6】
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的天敌,它具有暴发性、蔓延性、发展迅猛、损失严重的特点。根据我镇所辖村、社地形复杂、杂草茂盛、灭火难度大的实际,为在思想、组织、物资、人力上充分做好准备,做到一旦发生山火,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镇情概况及起火原因
我镇地处xx区西南边缘,辖15个村、2个林场、83个村民小组万余人,幅员面积平方公里,森林面积公顷。境内山峦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匀,大部分森林集中在个别村、社,林内大路交错、人员活动频繁,山火很难控制,稍不留意,则酿成火灾。
起火原因:我镇森林绝大部分属于中幼龄林,从曾发生过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镇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极小,全为人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烟、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导致火灾的危险苗头,也是预防山火发生的关键。
二、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我镇林区特点,扑救火灾的原则是:
1、扑救森林火灾是扑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数小时内扑灭,大的火灾不得过夜。
2、发生火灾要组织力量扑救,应以本村、社自救为主,毗邻村社支援为辅,发生火情边扑灭边报告,防止各自为阵、孤军作战。
3、扑灭山火的.人员要服从指挥、行动有序,指挥长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火情传报
镇、村护林防火机构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接受火情报告,火情传报主要依靠村、社干部、林场专职护林员、镇防火领导小组。值班电话:5520x
四、森林防火等级划分
按我镇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面积、蓄积,林内人员活动情况、防火难度等因素,将我镇15个村、2个林场均分为一级防火区和二级防火区。章怀林场,5、8、9、12村,五五林场均为一级防火区;其余各村为二级防火区。
五、扑灭救灾力量准备
1、以村为单位组建1~2支半专业化或季节性义务灭火队,每队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队长,队员由民兵、青壮年组成,队员花名册以村为单位三月底前报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镇人武部负责动员、组织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作为按指令支援友邻地区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六、扑火救灾的物资、后勤保障
物资准备:各村义务灭火队员各备弯刀一把,每小组3把铁铲,多个铁桶、盆,电喇叭一个。
后勤保障:重大火灾扑救必须妥善解决食宿、饮水、医药、通讯、车辆等问题。在灭火期间,镇卫生院要服从调遣,安排好医护人员和药品,经费由财政、粮食、卫生部门协调解决。
七、灭火救灾的指挥机构及实施步骤
1、林区村、社、居民见火要报、见火要救,根据实际情况确保鸣锣、喊话、树立标志等多种信号,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状态之中。
2、一般火灾、荒火由所在村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长,组织扑救;重大火灾由镇组织扑救,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并请求援助,扑灭后,当地公安、林业站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3、各村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防火预案,一级火险区的村要对义务灭火队员进行必备的灭火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灭火能力。
防火应急预案【篇7】
1总则
1.1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契机,强化防灭火一体化意识,建立健全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有效履行林业部门职责使命,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林业系统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本预案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和省林业局有关处室、单位在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密切协作,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组织指挥体系
2.1林业系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必要时,省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设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
2.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传达防扑火期间领导指示精神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在省林业局网站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搜集森林火灾相关舆情;以及必需的车辆、值班人员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局规划财务处负责筹措和拨付防扑火救灾资金。协调申请补充防扑火消耗省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会同有关处室制定受灾地区森林资源恢复计划。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提供林区特别是火灾发生地域的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协调指导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核查森林资源损失,制定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清理及资源恢复方案。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协调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和威胁保护地资源及重要设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局森林防火处牵头开展省林业局层面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与扑火前指保持通信联络,实时掌握火情动态、兵力的部署等;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上报森林火灾信息;适时组织火情会商,下发各类文电,传达领导指示精神,协助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做好具体扑救工作;根据扑火需要和前指要求,紧急调拨扑火所需物资装备,协调跨区调动扑火人员等;必要时牵头组织赴火场工作组,赴一线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省国有林管理局协调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省森林公园开发中心协调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其他处室、单位承担的具体防火任务按《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执行。
2.3扑救指挥
林业部门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各级林业部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加强火情处置的指导,森林经营单位、乡镇街道应立即采取积极处理措施。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具体实施按照《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4 专家组各级林业部门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专家组,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等提出咨询意见。
3森林火灾预防
3.1宣传教育
各级林业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抖音、微信、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手段,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3.2落实责任
3.2.1林长责任
各级林长要组织落实责任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定期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巡林,森林防火期内根据需要可发布林长禁火令。
3.2.2林业部门责任
承担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3.2.3经营管理单位责任
承担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3.2.4护林员责任
护林员纳入林长制“一林一员”安全巡护组织体系统筹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巡护、火灾隐患排查、法规政策宣传、火情报告、早期火情处理等责任。
3.3建立队伍
Ⅰ级、Ⅱ级、Ⅲ级森林火险县应当分别建立100人、50人、25人以上的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全省森林火险县级单位等级名录见附件1);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单位等应根据需要建立森林专业或半专业防扑火队伍。
3.4确定森林防火期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省森林防火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
3.5火源管控
进山入林全面推广应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入口处可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3.6基础保障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护和视频监控等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森林防火监测网络。根据所辖区域森林资源分布,合理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防火通道等。按照规范要求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森林防火物资和器材并及时更新。
3.7督导检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火情早期处理以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做好火情早期处理的协助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
实施跨区域增援扑火,原则上以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
跨市调动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原则上优先调动省地共建队伍,增援扑火由省林业局统筹协调,由拟调出市林业部门组织实施,拟调入市对接及相关保障。具体按照《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执行。
5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5.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5.1.2预警发布
根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各级林业、公安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5.1.3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卫星林火和瞭望监测、无人机监测、地面巡护,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各类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林业系统各类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靠前驻防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
5.2信息报告
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有火必报”的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送火灾信息。局办公室、森林防火处负责省林业局日常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履行森林防火应急值守、信息汇集传递和综合协调职能,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与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市林业部门防火机构的信息联络畅通,负责接处各市林业部门森林防火及相关单位传送的各种森林火灾信息。接报森林火灾信息后,局值班人员立即按规定向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开展应急处置。
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告:
(1)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
(2)发生在省、设区的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级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7)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6应急响应
6.1火情早期处理
6.1.1处理原则
(1)责任落实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森林经营单位承担经营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承担火情早期处理职责。
(2)协同配合原则。火情早期处理是地方各级政府、林业部门、森林经营单位的共同责任,各单位共同做好所辖区域的火情早期处理工作。
(3)快速响应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行报扑同步,在迅速组织火情早期处理的同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4)以人为本原则。在火情早期处理过程中,根据扑火人员构成和装备情况,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6.1.2主要任务
主要包括火险预警、火情的监测、报告以及积极实施早期处理。
6.1.3处理力量
火情早期处理的主要力量为各级林业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的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等。
保障力量为各级林业部门、应急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的防扑火指挥员、值班员、瞭望员、巡护员、护林员及相关技术保障人员等。
6.1.4处理程序
(1)各级林业部门、应急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在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基础上,结合林区物候、森林资源分布、可燃物情况等,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实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
(2)按照预警响应机制的规定,各类森林专业防扑火力量上岗到位,进入备战状态,靠前部署扑火物资和扑救力量。
(3)综合利用卫星、航空护林飞机、无人机、瞭望塔、视频监控以及护林员地面巡护等“空天地”立体化监测手段,不断提高及时发现火情的能力。
(4)发现火情后,森林经营单位、乡镇街道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同时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林业部门和应急部门报告。
(5)各级林业部门、应急部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加强火情处置的指导,并在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相关工作。
6)有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力量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早期扑救,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
(7)各级指挥人员应根据火场地形、气象、植被、道路、水源等情况科学判断火情态势,合理调配扑救力量,阻止火势蔓延,及时扑灭火情。
6.1.5处理保障
(1)各级林业部门应认真履行行业指导职能,监督检查各类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必要的保障支持。
(2)各级林业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街道应加强基层一线的火情监测队伍、护林员队伍和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火情进行早期处理。
(3)加强对防扑火指挥员、值班员、瞭望员、巡护员、护林员及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和相关技术保障人员等业务培训。
(4)护林员及地方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防火宣传,开展携装巡护,提高火情早期处理能力。
(5)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防扑火装备中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及时储备、更新防扑火机具、装备等物资。
6.2分级响应
根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初判可能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在省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林业部门应根据响应等级落实好相应的响应措施。
6.2.1Ⅲ级响应措施
(1)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火灾发生地林业部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力配合当地森防指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2)省林业局派出局工作组赴火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通知林业系统相关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局相关处室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各项准备;
(5)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
6.2.2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度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态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
(2)省林业局派出由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需要调动林业系统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实施增援扑火;
(4)根据需要就近协调林业系统扑火装备与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5)局相关处室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工作。
6.2.3Ⅰ级响应措施
省森防指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下,省林业局根据职责分工,采取以下措施:
(1)作为副总指挥单位,参加赴一线工作组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2)增加林业系统地方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增调扑火装备和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参加省森防指前线指挥部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火灾监测、专家支持等工作组;
(4)牵头灾情评估组,组织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5)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6.3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6.4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5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7综合保障
7.1队伍保障重点森林防火单位应建立森林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根据安徽省森林资源分布和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布局,将全省划分为皖南林区、大别山林区、沿江林区、皖东林区、其他区域5个森林火灾扑救区域,全省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根据省林业局指令,实行跨区域支援。
7.2物资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确保森林防火储备物资充足,满足森林防扑火工作需要。
7.3资金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8.2火案查处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8.3整改问责
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的,省林业局及时约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工作总结森林火灾扑灭后,对扑救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9附则
9.1预案演练
省林业局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9.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火应急预案【篇8】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XX、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xx片区及片区由xx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XX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防火应急预案【篇9】
当前,春节临近,特别是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据气象预测,回龙山瑶族乡气温整体偏高,降水偏少,森林火险等级偏髙,叠加返乡人员增多,进山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农事生产生活等活动大量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是森林火灾的频发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务实的作风和强硬的措施为抓手,以严格的.纪律和从快从重的打击和处罚为保障切实做好x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严控野外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快速高效处置,确保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无火烧连营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回龙山瑶族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乡长盘锋任指挥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廖熠熙任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应急事务中心、林业服务站、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回龙山瑶族乡党政办,刘彬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各村要及时成立应急队伍,制定“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的春节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春节期间如遇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谭秀英同志负责指导全乡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刘彬杏、黄静负责督查、指导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村组干部、乡半专业森林防火队、村护林员、村扑火队,全面备战“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要利用村村响每日滚动播放《资兴市人民政府禁火令》、护林员利用宣传小喇叭播放《资兴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在辖区的各组、主要路口张贴森林防火宣传画、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
4、各村需通过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发布森林火险预警。
5、各村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宣传、巡查、检查重点:主要路口、山口,墓区入口、人口集聚区等,必须设立临时检查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文明祭祖、注意森林防火”等知识。
6、乡扑火队、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村扑火队全部集结待命,备战应急扑救工作。
7、派出所及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防火应急预案【篇10】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宣传森林防火,增加人们的防火意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路段利用高音喇叭宣传森林防火。各村根据本村实际,采取敲锣、吹哨、夜呼等方法,告诫村民提高防火意识,挨家挨户发放《乡森林防火公告(责任书)》,每村在进山道口、重点位置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书写防火标语,在全乡中心学校扎实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
2、控制火源,杜绝火种。
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在防火期内,特别是高火险气,在重要进山道口设立卡点,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严禁进山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
3、开展森林防火巡查,以专职巡查员为主,对全乡易发生火灾山块地段进行巡查,高火险气同时启用临时巡查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及时扑救。
二、火警报告
1、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办事处和村。就近组织村民进行扑救,并同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
①起火地点、火场山名、附近村名;
②起火时间和发现时间;
③起火原因;
④被烧面积、火势蔓延情况;
⑤火场周围环境(如村庄、树木疏密等);
⑥扑救情况:如扑火措施、扑火人员、扑火工具等;
⑦前沿指挥员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有无伤亡;
⑧有什么要求。
三、扑火力量和扑火方案
各办事处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组织附近青壮年上山扑火,严禁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报告情况,就近、就便派半专业扑火队协助扑救,其他半专业扑火队处于紧急待命状态,一旦需要相继出动扑救。
四、灭火器具
乡里为每只半专业扑火队配备一定数量的风力灭火器、扑火拖把、柴刀等扑火工具。
五、交通工具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里的一切交通工具,服从扑火需要调动,必要时由党政办在外面租车。
六、火场监视
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员必须指定人员,消灭余火,并巡查监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七、火灾处理
1、根据火灾损失和火灾面积分级处理,一般火灾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处理,对重大火灾和纵火案报县森林督察大队处理。
2、对火灾情况进行调查、备案。
3、善后处理:
①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②对在扑火过程中,因人为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人给予批评和纪律处分。
③大力宣传扑火先进事迹,吸取火灾教训,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应急预案【篇11】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1)法规制度依据,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2)客观依据,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等。
3)主观依据,包括员工的文化程度、消防安全素质和防火灭火技能等。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建重点工程、其他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或场所。
三、应急预案的分类
根据火灾的类型,应急预案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多层建筑类
2.高层建筑类
3.地下建筑类
4.一般的工矿企业类
5.化工类
6.其他类
四、应急预案制定的程序
1.明确范围,明确重点部位
2.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3.科学计算,确定人员力量和器材装备
4.确定灭火救援应急行动意图
5.严格审核,不断充实完善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
(1)火场指挥部 (2)灭火行动组 (3)疏散引导组 (4)安全防护救护组 (5)火灾现场警戒组 (6)后勤保障组 (7)机动组
(三)火情预想
火情预想即对单位可能发生火灾做出的有根据、符合实际的设想,是制定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
(1)重点部位和主要起火点。同一重点部位可假设多个起火点。
(2)起火物品及蔓延条件,燃烧面积(范围)和主要蔓延的方向。
(3)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如可燃液体的燃烧、压力容器的爆炸,结构的倒塌,人员伤亡、被困情况等),以及火情发展变化趋势、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等。
(4)区分白天和夜间、营业期间和非营业期间。
(四)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五)初期火灾处置程序和措施
发现火灾时,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min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进行疏散。
若火势扩大,单位应当于3 min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通信联络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给有关员工;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现场警戒组负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通报的次序是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
(七)安全防护救护和通信联络的程序及措施
(八)绘制灭火和应急疏散计划图
(九)注意事项
防火应急预案【篇12】
我院东西战线长、周围林密草厚,山林防火任务重、压力大。为有力保护山上山下的花草树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为根本,在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预防监控,建立快速预警反应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大的火情,能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
二、应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及周围山坡、沟壑,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及时、果断、有效地组织扑救。
三、组织机构
成立山东民族技师学院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院区护林防火的抢险部署、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通报情况,调派抢险队伍实施抢救,解决抢险救灾中的.有关问题。
四、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携带火种上山者每次罚款20元;在防火区用火者每次罚款50—200元;引起火灾造成损失者,责令赔偿并视其情节处500—100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情不报或组织扑灭不力者追究部门及班级责任人责任。
护林防火指挥部设立以下机构:
1、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3、扑火救援组:在火灾发生后,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并且立即组织保卫处工作人员、各系防火应急分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利用扫把、铁锨等工具积极灭火。
4、后勤供应组:由后勤服务处负责购买、调集灭火物资、器械,确保灭火物资供应。由保卫处管理、使用。
5、善后工作组:火灾事故发生后,由学院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调查火灾发生原因、火灾造成损失、火灾案件处理等事宜,并及时上报学院防火指挥部。
五、具体分工
火灾发生后,按以下分工,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听从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调遣,集结待命,同时与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通信联络。
1、保卫处所有值班人员随身携带灭火器、扫把等工具迅速奔赴火灾现场。
2、各系防火领导小组带领防火应急分队携带扫把、铁锨等工具分头迅速奔赴火灾现场。
3、后勤处工作人员迅速打开消防水带并准备水桶数只。
4、在火灾发生后,指挥部成员要迅速调集防火应急分队,进行群众性扑火,并提供灭火工具。
5、火灾发生后,防火指挥部在上报火情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
六、火灾处置程序
1、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学院护林防火指挥部。
2、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根据“紧急处置方案”的工作安排,迅速组织实施,各系领导调集应急分队队员。
3、对火势大、情况紧急的火灾,指挥部或其授权人员应制定应急对策,并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和指挥扑救,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4、扑火时,现场指挥员必须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在火势强、风大、夜间等紧急情况下,需撤出人员,在火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
5、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护林防火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6、要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并将结果书面报告学院护林防火总指挥部。
七、扑火力量调集
保卫处划分各系防火责任范围。防火期内,每个教学系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救火应急分队,平时由各系防火领导小组指挥,主要承担各系范围的防火巡查任务,必要时服从学院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八、具体措施
1、教育在先,预防为主。各单位一定加强护林防火教育,严格落实学院有关规定;保卫处以及学生消防中队要加大巡逻密度和力度,坚决制止私自上山人员;每学期举办一次扑火演练。
2、扑救火灾时,各系防火领导小组应当在学院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一旦发生火灾火警,值班人员应迅速汇报,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扑救并根据现场情况迅速果断处理。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3000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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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1】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预案。
一、组织落实,建立机构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为副组长,、、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电话:,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二、分片负责,明确任务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村主要是杨家岭山头;村南至宝塔村,北至县炸药仓库,全长2公里,此段为县工业园风景山,防火极为重要;村从至山脚————村林场全长3公里,主要险段在山脚和林场;村从至到,全长4公里,主要险情在和。
三、落实扑救队伍,备足扑救器械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所,范文《乡镇森林防火预案》。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40套作训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壶。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四、扑火预案,抢险措施
1、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三个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2、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3、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4、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书记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市政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公安局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公安局、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发布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公安局:组织调派公安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理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县政府在处理重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法库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1.3基本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
1.3.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尽职尽责,确保快速反应的原则。
1.3.3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
1.3.4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原则。
1.4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火场5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并有继续发展趋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请求救助或县政府提出要求时,按有关程序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县设立三级森林防火组织,分别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设在县林业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各村(社区)也要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村(社区)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的直接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职责。对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指挥体系。
2.1.1“前指”总指挥:由副县长徐凤贵担任。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2.1.2“前指”副总指挥:由县林业局局长孙继祥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总指挥分配的其他任务。
2.1.3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2.1.4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2.1.5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协调落实公路运输车辆等事宜。
2.1.6通讯信息组: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及报务工作,确保火场内外的信息畅通和报务工作的充分落实。
2.1.7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2.1.8综合材料组: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同时负责“前指”文秘工作。
2.1.9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调查、火灾查处及“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2.1.10宣传报导组:负责火场宣传和接待记者及新闻报道工作。
2.1.11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2.1.12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各参加扑火工作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
2.2职责任务。
2.2.1县人武部:在扑救重大森林火灾时,根据有关部门请求,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所属力量、协调当地驻军及时参加扑救。
2.2.2县法院、检察院:对火灾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2.3县发展计划局:负责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
2.2.4县财政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在资金上予以保障。
2.2.5县公安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县消防部门参与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干警协助做好火灾区域内治安管理、指导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
2.2.6县民政局:当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2.2.7县交通局:负责运送扑火队伍和扑火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
2.2.8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2.2.9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2.10县广播电视站: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导和宣传,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2.2.11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2.2.12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的官兵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工作,配合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维护火灾现场治安秩序。
2.2.13县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火灾现场应急通讯网络畅通,提供各种特殊通讯服务。
2.2.14县农电局:根据灾情需要,及时切断电源,火灾扑灭后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3、预防、预报和报告
3.1预防。
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力度,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并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预报。
根据县气象部门对气候的中长期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重点地区高火险警报预报;县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法库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县发布;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预报。
3.3报告。
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对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县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向“前指”总指挥及县政府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市防火办报告。县防火办值班电话:12119。
4、火灾判断
全县森林防火重点划分以下6个区域:
1号区域包括:法库镇、孟家、十间房、东大岭;
2号区域包括:登仕堡、丁家房、五龙山;
3号区域包括:包家屯、卧牛石、叶茂台;
4号区域包括:南、北八虎山;
5号区域包括:大孤家子、冯贝堡、三面船、依牛堡;
6号区域包括:柏家沟、和平。
5、火灾扑救
5.1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上级前线指挥部通常不应越级下达命令,避免指挥混乱。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的,要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分指挥部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指挥工作。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5.2扑火原则。
5.2.1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护人民群众(包括扑火人员)生命财产和居民地、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
5.2.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努力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2.3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2.4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5.2.5实行分片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5.3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气象、自然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6、后期处置
6.1火案查处。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6.2火场验收。
明火扑灭,火场基本控制后,扑火队伍和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足够人力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24小时。由县“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气”的标准,确保不会复燃后,才能下令撤离火场。
6.3火灾评估。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火灾扑灭后2日内,及时将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和市防火办。
6.4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后,县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6.6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扑救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防火改进措施。
7、综合保障
7.1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要重视后备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相互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7.2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保障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时所需的资金。
7.3技术保障。
县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情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
7.4培训演练。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分别对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教育。同时,对林区民兵应急分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工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提高扑火后备力量的业务素质。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火灾肇事者依法进行责任追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4】
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象征国家昌盛,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针对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掌握消灭火灾的主动权,达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把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此特编制我开发区(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175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由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又比较近。
2、不利因数。
一是由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S护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由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清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由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近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由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由公安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 编制目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6】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片区责任人
为建立健全次坞镇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火灾发生时的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上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次坞镇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现将火灾发生时各岗位职责及人员名单明确如下:
(一)森林消防指挥组
次坞镇森林消防指挥机构负责火灾发生时现场消防工作的总体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蔡鹏伦
应利明
下设森林消防灭火办公室,由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森林消防指挥组下达的命令,调配驻村干部、村干部、专职消防员与应急分队;由张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各片组开展救火工作。
(二)联络组
联络组成员主要负责对镇机关干部、各相关站所、各村救火队伍的联系,以及火灾信息报送,消防车调配,消防物资落实,现场疏散人员等工作。
组长:
组员:
(三)后勤保障组
在发生森林火灾期间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伤员转移。
组长:
组员:
(四)上峰片分队
队长:
队员:
(五)大桥片分队
队长:
队员:
(六)思安片分队
队长:
队员:
(七)专职消防队
队长:
队员:
二、报警程序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护林员和火情发生地村民委员会要第一时间向镇防火办、派出所报告,火情发生报警时间要求在10分钟以内。
三、接火警后处置程序
各片区分队长、驻村干部、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立刻赶赴现场。
(一)及时了解、准确汇报:
1、及时摸清火情:起火时间、地点、位置
2、及时了解起火地的树种、当时风力、风向
3、及时报告森林扑火指挥组
(二)各部门启动应急反应预案:
1、火场扑救指挥:一旦发生火情,镇森林防火指挥组及时制定扑救队伍、扑救物资、及时向上级报告扑火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援。
2、现场扑救:接警15分钟内,专职消防队员、应急分队必须赶到火场,确定救火人数,调运扑火设备,携带专业救火设备进入火场,各组需要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与带队领导保持联系。
3、后勤保障:后勤组人员在接通知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根据需要调配医疗救护队伍,安排专人购买食物、水。
四、扑救后的处理
在火势得到控制后进行后期处理工作。
1、安排人员排查起火地,确保无再燃情况发生。
2、调查受灾情况,做好及时上报。
3、灾民的安置以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镇民政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省、市、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大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随时做好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启动标准
接到火灾报告后,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密切注视火灾变化动态,如出现对重点林区、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当地村委会请求援助或乡政府明确指示时,即报请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
2.1.1领导机构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做好全乡的森林防火应急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2.1.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人员组成
指挥所所长:
刘冬梅(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常务副所长:
解建科(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指挥所副所长:刘建华(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王建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胡家志(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胡家云(乡林业站站长)
指挥所成员:
张正学(乡财政所所长)
丁光辉(中心学校校长)
王建勤(乡水务所所长)
邓
勇(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聂雁东(乡卫生院院长)
付玉李(乡农科站站长)
崔吉华(乡信用社主任)
张雄华(乡计生办主任)
张学宏(乡蚕桑站站长)
胡连方(乡建设所所长)
戴荣飞(乡农机站站长)
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站长胡家云担任,联系电话:3021023,火警电话12119.
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订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组织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和管理好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灾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2.2各工作组职责
2.2.1乡直单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函(电)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定的方案立即行动,开展扑救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加强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组织
机构、扑火队伍的组建及各项防范措施的督察,确保防范、扑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武装部: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作为民兵训练的重要内容,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各专(兼)职扑火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检查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协助森林公安及时查处火案,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督察森林火灾案件执法情况.乡水务所:抓好乡管水库区域游玩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水库周边林区的监督管理,负责解决扑救火灾用水事宜。
乡财政所:及时安排森林防火资金,协调森林火灾抢险物资的采购和资金安排工作。
乡卫生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药品支援、灾区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乡民政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中心学校:组织全乡各中小学校切实有效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林区学校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增设森林防火知识课,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乡林业站:组织林业站干部职工,切实有效开展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备战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突出抓好预防与扑救工作,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主力军作用。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森林火灾预防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林区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林火监测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火灾信息。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哨)、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灾后及时报告。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告或发现火灾后,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将火灾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逾期报告或隐瞒不报,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3.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查清火点位置,了解火点周围的森林植被状况,并与火点所属村委会取得联系,布置扑火事宜、随时掌握火灾动态。
3.3.3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4分级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4.1.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森林火灾,由事发村委会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并报请县林业局率扑火技术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指导扑救。
4.1.2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造成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在当地村委会指挥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进行处理。
4.1.3当出现火场持续燃烧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交界地区的情况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启动本级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
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组织施救。
4.1.4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林区等情况时,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全力支援救助。
4.2预案的启动程序
4.2.1全乡预案启动程序
4.2.1.1总体部署
第一梯队:由发生火灾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组织以民兵为骨干50人的扑火队。
第二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15人,兼职扑火队40人。
第三梯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邻近村委会各50人以上的扑火人员。
4.2.1.2指挥程序
(1)按照森林防火扑救属地指挥原则,统一指挥、科学扑救。
(2)各单位扑火队必须由队长、副队长亲自率队参与扑火救灾行动,各扑火队必须自带扑火具材、通信设备。
(3)指挥中心设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达各扑火队的作战命令。
4.2.1.3火灾扑救任务分配
(1)一般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梯队赶往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2)较大、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由第一、第二、第三梯队赶往火场扑救,指挥权属乡森林防火指挥所。
(3)林火扑灭后,由火场指挥所将火场移交当地村委会看守。
4.2.2重点林区扑火力量的指挥调度程序
红寨、妥乐、石仁、河尾、河勺、陡箐梁子、大黑山林区:第一方案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当地以民兵为主体的100名扑火队员实施扑救,指挥权属当地村委会;第二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动乡专业扑火队、兼职扑火队支援扑救;第三方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调集周邻村委会50名以上以民兵为主体的扑火队员赶赴火场扑救。
5应急行动
5.1指挥所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开展以下工作:
(1)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安排专职人员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集中办公,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2)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指示,对事发地村委会做出具体的指令,责成当地村委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调集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扑火物资;
(4)保持与火灾现场指挥所的联系,跟踪了解火
灾发展动态,及时反馈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5.2各工作组应急行动
5.2.1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立即组织事发当地村委会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2.2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的情况,根据火灾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扑救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以下工作:
(1)对扑救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扑救;
(3)组织指挥老、弱、病、残人员及儿童、孕妇撤离火场林区,并做好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乡党委、政府及时报告火灾发展和处置情况。
5.2.3前线指挥可根据扑救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火灾扑救组:组织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现场扑救力量,进行现场扑救。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人员疏散和安置组:派出所、民政所、中心学校等组成,负责对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
(4)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物资。
(6)应急通信组:由电信所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7)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扑救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8)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协同事发村委会组成,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10)火案查处组:由林业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火案依法从严尽快查处。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达结束应急的命令,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火场留守及评估
(1)留守: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组将火场移交给当地村委会,当地村委会应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最少坚持24小时,直至无火种、火烟,防止死灰复燃。
(2)评估: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应在十天内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调查火场损失情况,按归口上报的原则向相关部门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书面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7.1.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7.1.3因扑救森林火灾出现伤亡事故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之规定由民政、林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7.2理赔
根据火灾损失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依法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3经验教训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处置火灾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扑救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整
理,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为今后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积累经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乡、村、组林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8.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森林防火指挥所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材,扑火队要有足够的燃油,准备好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等救护用品等,还应有移动手机等通讯设备。
8.4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要逐步实行队伍专业化。根据我乡乡情、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情实际,扑救森林火灾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队伍,实行以专业队伍为主,半专业队伍为辅并与动员群众组织农村护林防火协会相结合。
8.5经费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财政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8.6培训演练
8.6.1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有计划地对扑火队员以及林区
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并向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8.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要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9.2其他事项
9.2.1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9.2.2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9.2.3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的扑救方法
(1)扑救地表火时要根据火场地形、风向、风力、植被密度等采取相应对策。在火头较大、火势较猛、蔓延速度较快时,要相互配合,宜攻则攻,宜守则守,循序渐进。
(2)扑救树冠火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地形情况,选择一定距离开设防火线,把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二是在有自然依托的地带以火灭火,即放倒火。
(3)在扑救地下火时,在火线外侧适当的位置沿火线开设防火沟,当防火沟对火场形成合围后,进行全面点燃,也可开设一段,点燃一段。
9.2.4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点设施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2)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
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补充。
(4)在落实责任上,坚持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3.1本预案是全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9.3.2本预案由大坡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9.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8】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一)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群众和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各乡镇应根据火情动态,按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县防火办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防火办副主任、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办报告;
(五)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六)县指挥部或县防火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由县防火办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下达执行,并确定指挥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七)根据火情需要,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或指派指挥部其它成员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县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成立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范文《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篇9】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xxx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乂比较近。
2、不利因数。
一是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驴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活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近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
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问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公安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
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消防服5套、灭火弹1000只,灭火水枪6支,水桶20只,扫把20把,铁铲20把,风力灭火机5台,强光手电2台。
防火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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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应急预案【篇1】
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规模越来越庞大,人口密集度也越来越高,这给社区的防火安全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和责任。因此,制定一份完备的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
一、预案的目的和重要性
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案的制定不仅有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也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有效的指导。
二、预案的编制
1.组建应急管理团队:由社区居民、物业公司、消防部门、医院等相关单位的代表组成,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预案的目标: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明确预案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如应急疏散时间、协助救援等。
3.制定预案的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措施、日常防火巡查制度、人员疏散方案、报警和报告程序、应急救援措施等。
4.实地调研和评估:对社区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等进行实地调研和评估,及时修复和更新不符合标准的设施和器材。
5.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总结,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预案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预案的执行
1.防火意识教育:通过宣传、宣讲、讲座等形式,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火灾预防知识的普及。
2.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定期对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等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3.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4.日常防火巡查制度:建立日常防火巡查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畅通无阻,防止堆放易燃物品。
5.人员疏散方案的演练:定期组织社区居民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应急疏散的效率和配合度。
6.建立火灾报警和报告系统:建立火灾报警和报告程序,确保火灾被及时发现和报告,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明确社区防火安全应急救援措施,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扑救和救援。
四、预案的评估和改进
定期对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及时更新预案内容,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作为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的撰写者,需要充分了解社区的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要求,准确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指导,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还需要注重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为社区居民的安全保驾护航。
总结起来,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考虑社区的实际情况和防火需求,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以专业的态度和责任心,才能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安全。
防火应急预案【篇2】
施工防火应急预案是建筑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至关重要。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将从预防火灾的重要性、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及其实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供一份权威可行的施工防火应急预案。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火灾对于施工现场的危害性。在施工现场,各种易燃易爆材料、大量的电气设备以及人员密集等因素,极易引发火灾。火灾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导致整个工程的停工,给项目进展带来严重影响,因此预防火灾非常重要。
其次,为了提高施工现场对火灾的应对能力,施工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至关重要。首先,我们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火灾风险,包括易燃易爆材料的使用量、仓储方式、电气设备的安装等。然后,制定出详尽可行的应急预案,包括预防措施、处置流程、人员分工等。
接下来,我将简要介绍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及其实施。首先,预防措施是防火应急预案的基础,它主要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物料的储存和处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其次,处置流程是指在火灾发生时,如何快速、有序地组织疏散人员、扑灭火源以及通知相关部门。最后,人员分工是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关键,要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火灾发生时的责任和行动。
在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中,我建议以下几点:首先,要进行有效的培训和演练,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其次,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此外,我还建议在工地设立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并确保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有效灭火。最后,要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火灾情况,并接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
综上所述,施工防火应急预案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措施。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们应该重视该工作,加强预防火灾意识,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合理安排实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施工现场防止火灾的发生,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每个工作人员的安全。
防火应急预案【篇3】
xx年春节将至,春节期间以晴好天气为主,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加上传统的`上坟祭祖活动较多,发生森林火灾的隐患较大。为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镇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各项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全镇重点要害地区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镇不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死伤事故,发生火警、火灾后烧毁森林面积能够控制在规定范围并及时扑灭。
(二)具体任务
1、通过严防死守,使县镇级森林防火重点地区(205国道两侧、江南第一漂景区、黄田古民居周围)的无森林火情。
2、通过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各村(居)组织力量在火灾易发险段设置防火检查站、哨,巡逻巡查,对坟墓集中区、人工林集中区、县镇级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进行严防死守,控制人员进山用火,减少森林火情发生几率。
3、镇森林火灾扑救半专业队、村级和林业经营单位森林火灾扑救群众扑救队伍集中待命,准备好交通工具和扑火器材,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扑救。
4、动员全镇有林村干部群众和造林大户,开展巡逻防范,定点防守,制止野外用火行为,严管野外火源,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准备好扑火人员和扑火器材,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5、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案件破案专项行动。使林区野外非法用火行为人和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得到及时有效惩处,警示教育广大群众。
二、具体措施
(一)制定县乡级重点地区森林防火严防死守方案,严格依照规定进行落实。
1、205国道两侧森林防火工作,由乌溪村、白华村、河西村、榔桥村、大庄村、马渡村、浙溪村负责,镇联系片干部、林业站协助。
2、江南第一漂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由安徽省安鑫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乌溪村协助。
3、黄田古民居周围森林防火工作,黄田村负责,镇联系片干部协助。
(二)宣城杉森林业有限公司及其他有林单位大户,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具体详细防火方案,做到部署周密、安排得当、不留死角。
(三)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开展春节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要求春节前夕完成一次督查。具体督查内容:
1、各村(居)的春节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2、春节期间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和野外火源管理控制情况;
3、春节期间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到位等准备工作情况;
4、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准备情况;
5、森林火灾发生、查处情况;
6、森林防火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及火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镇政府实行领导分片联系包干制度,实行分片负责,强化技术指导,检查各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协助各村(居)指挥处置发生的森林火灾。
(五)发送短信提醒手机用户春节前后期间注意森林防火,由林业站负责。
(六)开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森林火灾案件破案专项行动,做到大要案及时侦破。同时使用警车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光盘,加强野外非法用火行为管控力度,及时查处非法用火行为,由榔桥森林派出所负责。
(七)榔桥村、涌溪村、乌溪村半专业队伍集中待命,准备好交通工具和扑救器材,接到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及时出动。镇政府负责。
(八)加强值班制度。春节期间,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镇政府领导、防火办、榔桥森林派出所、林业站等森林防火职责的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由镇纪检组负责。
(九)加强火情监测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各村(居)及时组织扑救,立即向防火办报告。实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林业站每日下午四时前向镇防火办报告一天情况。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春节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组长朱成刚,副组长吴小兔,成员: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榔桥林业站、榔桥森林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防火应急预案【篇4】
施工防火应急预案是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施工工地发生火灾事故而制定的一套应急措施和方案。在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往往是不可预测和严重的,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以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工人和财产安全。
首先,施工防火应急预案应包括详细的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建筑工地通常有许多易燃物质,如木材、油漆、溶剂等,因此预案中应明确规定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措施,以避免烟蒂或明火引发火灾。此外,预案还应包括规定如何存储和处理易燃物品的具体方法,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可能性。
其次,应急预案中应包括火警报警和应急疏散程序。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火灾报警器和报警电话,以便及时发现并报警。预案中应说明火灾报警的流程和责任人,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报警,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针对施工工地的特殊环境,应急疏散程序应规定如何迅速疏散工作人员,包括明确疏散通道位置、疏散路径和集合点。
预案中还应包括火灾扑救和灭火装备的具体安排。预先准备好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器具,以及必要的灭火设备,如消防水箱和喷水装置等。预案中应规定灭火装备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此外,还应对应急人员进行灭火训练,提高他们的灭火技能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此外,施工防火应急预案还应包括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施工工地常常邻近居民区或商业区,因此预案中应规定与附近的单位和居民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例如,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通知附近单位和居民,以便他们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协助施工方进行应急处置。
最后,施工防火应急预案还应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通过定期的火灾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火灾事故的应变能力。此外,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火知识水平,以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
综上所述,施工防火应急预案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预案中应包括防火措施、报警和疏散程序、灭火装备安排、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以及定期演练和培训等内容。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应对施工工地发生火灾事故。作为专业人士,在制定和执行施工防火应急预案时,务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防火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学校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和学校安全。
1.2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森林火灾时学校应急工作。
1.5预案启动的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森林火灾距学校、幼儿园较近;
(2)发生森林火灾,学校附近有化工厂或存放有有毒有害物质;
(3)森林火灾发生地靠近或跨越师生上学放学道路;
(4)森林火灾对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有重大威胁时;
(5)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火灾预警。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波(朱家小学校长)
副组长:刘旭东(德育主任)
关昊(教导主任)
常祖望(安稳主任)
田鑫(大队长)
汇余江、代小其(后勤处)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副班主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
(2)全面负责本县教育系统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组织制订、修订、实施本系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3)及时收集火情、灾情,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协调、解决学校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防火应急预案【篇6】
为了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减少突发事故对学校师生的危害,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紧急疏散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目标
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利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学会自救和救人。
三、成立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成员:
四、临时指挥点:
广播室
五、疏散线路安排:
所有底楼教室的学生在老师的组织下,从前后门同时撤出教室,按平时出操线路以最快的速度集中到大操常所有在专用教室上课的学生都由任课老师组织从最近楼梯撤向大操常
组织人员:两楼之间秩序由万炳勇、李建亮两位级部主任负责,操场由刘洪强、季方杰两位体育老师负责。前楼秩序由王桂民、周家胜负责。
一号楼:
楼内东边班级从东边下到一楼从后门在两楼之间集合,楼内西边班级从西边下到一楼从前门在1号楼前集合。
秩序负责:前门:高志娥后门:张金梅
各班主任带班杨玉晓负责在底楼大厅指挥。
二号楼:六1、三5、依次从东楼梯下迅速集中到大操常
六2、五2、四2依此从西面楼梯下迅速集中到两楼之间。
其它班级依此从正楼梯下迅速集中到大操常
秩序负责:一楼:xxx
二楼xxx
三楼xxx
四楼xxx
各班主任带班xxx负责东楼梯口指挥xxx负责西楼梯口指挥。
六、楼梯疏散老师职责:
1、做好本楼楼层疏散安全工作,安排好疏散秩序,保证学生的安全,防止拥挤现象发生。
2、检查本楼层,并清场后向指挥部(组长)报告情况。
七、注意事项:
每位协调老师及其他老师要积极配合指挥小组,做好学生逃离时的秩序及情绪控制工作,按照既定线路帮助学生逃离。
火灾疏散应急预案
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为了dao在本单位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资源,迅速针对假想的火情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来临之时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学会应对和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方法,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火灾危害,提高单位防范自救、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一、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要性和必要性
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危险较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建筑空间大、使用的可燃物品多、着火源多,人员高度集中、流动量大、火灾蔓延快,火灾荷载大,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无数火灾实例说明,重点单位发生火灾后,不仅会影响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有时还会影响一个系统,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的安定。为此,加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有针对性的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建立相应适合本单位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立足防范自救,势在必行。
1.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较差。针对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责任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操作程序不熟悉、初起火灾处置程序错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对于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重要作用。
1.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用性不强。相当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仅仅为了应付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防火档案的检查,假定对象往往为整个单位,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且预案中的灭火、疏散程序和措施概念含糊不清、条理混乱,一旦发生火灾,预案很可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科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基本方法
2.1明确预案和演练的程序内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可以使场所内全体员工都能熟知必要的消防基础知识,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一些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是为构建单位同火灾事故做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素质,达到自防自救。因此制定时必须预案的详尽内容:
2.1.1部位清楚。假想的火灾应该有具体的部位,部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设备、物品名称、数量、价值、使用功能、灭火设施种类,发生火灾时,该部位火灾危险性,火灾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产生的影响情况以及火灾特点、火势蔓延方向等要有详尽的叙述。
2.1.2内容清晰,职责明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基本内容包括:灭火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下设五个行动小组灭火指挥组、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组织机构的设置应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遵循归口管理、统一指挥、讲究效率、责权对等和灵活机动的原则,据此配备负责人和相对应的成员,明确在处置突发情况时各自的职责和任务,预防和应对突发火灾时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失控漏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2.1.3程序清晰,措施得当。发现火灾险情时,报警接警处置程序:报警要以快捷方便为原则,如口头报警、有线报警、无线报警等,单位值班领导、消控中心等。接警后,应立即确认火灾部位,迅速通知指挥部、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切断非消防电源、启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积极地、正确地引导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快攻快战、阻止火势蔓延,禁止一切盲目行动,保证灭火和疏散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
2.1.4图文并茂,直观明了。针对假设部位应绘制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消防设施图、灭火进攻图、疏散路线图。标明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灭火器材配置、各类消防设施、灭火进攻和疏散撤退的路线、灭火进攻的方向、消防水源,物资放置,人员停留地点以及指挥员位置。
2.1.5注意安全,加强防范。预案中应将灭火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填写清楚。比如火灾扑救中可能有人员的中毒、触电、滑倒、跌落、炸伤等以加强安全防范,保障灭火人员安全。
2.2遵循基本步骤,不断完善预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根据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发生火灾后的影响,确定有可能发生火灾风险的重点部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切实制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大家看得懂、员工记得住、现场管用的应急处置预案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单位在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时必须遵循确定假想起火部位、编制处置措施、适时演练的基本的步骤,检验单位的应急安全疏散能力及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在应急情况下的人员安全;检验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正确处置能力,熟知如何正确引导群众,怎样组织群众开展疏散、逃生、自救等方法,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从而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体系。
2.3应着重把握两个关键点。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是企业内部开展巡查、扑救初起火灾,防患未然,提高企业自防自救、抗御火灾的能力。但也必须考虑:
2.3.1立足于初起火灾的扑救。灭火预案是建立在及时发现火灾的前提下,如果发现时已经达到猛烈燃烧阶段,就应立刻报告消防队救火,立即疏散人员。
2.3.2贯穿“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火灾发生时,无论是扑救初起火灾还是疏散群众,都应当遵从生命至上的原则,第一时间救人。当预案中灭火和疏散发生冲突时,设施器材应无条件服从疏散需要。
综上所述,预案虽是一种假设,但通过我们对灾害发生方式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的预想,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的程序,以便在紧急状态下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有效实施自防自救,提高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预防和降低火灾的
防火应急预案【篇7】
户外施工防火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防火措施:在施工区域设置防火屏障、灭火器、烟雾感应器等设备,并确保员工了解如何使用这些设备。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以确保一旦火灾发生,能够及时被发现和采取措施。
2. 疏散措施: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员工了解如何安全地疏散,并在必要时设置疏散路线和指示标志。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提供避难所和紧急撤离路线。
3. 人员配备:应确保施工区域有适当的人员负责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防火培训。
4. 紧急情况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应迅速采取行动,包括报警、疏散员工、使用灭火器等。
5. 安全措施: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必要时进行安全培训。
6. 记录管理:应建立完整的记录管理系统,记录所有防火措施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情况,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
户外施工防火应急预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防火应急预案【篇8】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森林火灾是因野外用火、违规炼山、乱扔火种、电力、天灾引发的,因此会对山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了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防火预案如下: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办法》、《四川省林政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四川省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四川省消防条例》、《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
防火应急预案【篇9】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