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监督所生活饮用水及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县卫生监督所生活饮用水及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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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6号)要求,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对我县生活饮用水和消毒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生活饮用水检查情况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2012年我县纳入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造成人体健康危害的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按文件要求设置了市政3个供水单位的3个出厂水监测点和10个末梢水监测点、城市自建供水2个单位的2个出厂水监测点、3个二次供水的3个监测点、5个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5个监测点、共23个监测点,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水质监督监测,结果上报区卫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中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自建水厂的卫生许可证、水源防护、管理制度、设施运转、工作档案、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等情况,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水质。
全县有集中式供水单位37家,其中市政水厂3家、乡镇水厂14家、学校自备水厂20家,对37家经营性集中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单位96户次,;我县使用集中式供水的人口数约72万。从事供管水从业人员共96人,都已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37家供水单位中,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经营性),2家以泉水为水源(经营性),其余32家以地下深层水为水源;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全都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余34家供水单位中有15家(经营性,包括2家以泉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安装自动加氯消毒设施;20家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有19家都没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中15家建设有储水池。所有供水单位水源选址在规定的距离内无污染源,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水的单位基本上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有消毒设施的供水单位其消毒运转基本正常,水源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监测,全县共监测63份水样品,其中市政和乡镇集中经营式供水单位供水48份、学校自建水厂15份,合格57份,不合格6份,合格率90.5%。不合格水样其中3份为自备水,3份为乡镇水厂。不合格原因,为微生物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或余氯低过国家标准。
通过检查,发现了目前我县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经营性集中式供水单位:部分供水单位无沉淀、过滤、和水质检验室(主要是以深井水和泉水为水源水的供水单位),个别单位消毒设施运转出现故障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影响到供水的卫生质量,少数单位日常自我检测项目未能完全开展,未能及时了解水质变化状况。大部分的单位化验室设备不全,检测能力有限。
(2)、农村寄宿学校自备水供水单位,自备水供水无消毒设施无检验室和没有检验人员,个别学校没有对水质进行消毒,没有制订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
对监督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给予指出,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提出监督整改意见,消除一些安全隐患,同时给予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以加强对其本部门属下单位的管理,提高其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二、消毒产品检查情况
在2012年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中,共出动车辆6台次,出动监督员25人次。共检查3家生活用纸生产厂家,B级的餐饮业5家,酒吧、OK厅4家,大型超市4家,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4家,对销售或使用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检,包括检查外观是否良好,包装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厂址、规格、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有适应症,有无宣传疗效和医疗术语,是否有夸大宣传等及检查索证情况(被检查的单位是否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索取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正规检验单位出具的消毒产品检测报告。在监督检查生产单位过程中发现,有2家生产厂家取得了卫生许可证,1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宾阳县共有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这4家单位均在县卫生局备案,并且这些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建立有实验室,建立有各种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餐饮具消毒工艺流程合理,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有相应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餐饮具独立包装标注符合有关要求的规定。检测餐饮具360份,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经营单位对消毒产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缺乏,对消毒产品标签应该标注的各项内容不够了解,在采购消毒产品时,未向经销商索取相应的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产品检测报告,不能确保采购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进行及时的曝光,保障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

AA县卫生监督所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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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OO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G卫监督〔2012〕20号)和《NN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N卫监督〔2012〕35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我县于2012年7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我县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我县的放射卫生工作按上级的工作部署,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防护等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 镇(乡)卫生院1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0人。
二、检查结果
按照NN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本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检查对象是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内容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了解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等。
1、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家也取得了许可证,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5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0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1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12年没有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或D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在去年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工作场所的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放射诊疗的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

2、监测情况
(1)个人剂量计监测:我县一直以来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计每年监测四次,共27个单位90人,检测360项次,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12年前三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说明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达到安全要求。
(2)今年未开展有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
三、存在问题
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尚有部分的放射诊疗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办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主要的原因是人员资质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个别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突显不足,休假没有得到保障。
四、措施及建议
1、加强放射防护卫生监督的力度,对仍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单位,责令停止放射诊疗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文书,要求立即整改。
2、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涉源单位、医用辐射机构及民众的放射防护意识,真正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健康维权保障。

TT县卫生监督所
2012年10月24日

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做好我县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疾病在公共场所的发生和传布,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2〕35号)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了公共场所的卫生意识,在去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25家,其中住宿业210家、美容美发业250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5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390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培训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
三、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情况
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25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125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违法经营的3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分别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共罚款22400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12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210家住宿业和250家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四、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由于一些的原因(如已申办,但未得到消防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
2、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AA县卫生监督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的领导下,我所认真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密切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强化责任整顿作风教育活动,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出发点,扎实开展了卫生监督稽查,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明确任务
为确保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全面实施,在县卫生局的直接领导下,我所成立了由所长袁润年任组长,副所长冉智文、杨立民任副组长,宣传稽查科成员为专职稽查人员、其他科室主任为兼职稽查人员的x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以点带面、抓好重点、点上突破、面上收获的稽查工作原则,于年初制定出台了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实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创新载体,注重实效
为了能够扎实有效的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我所积极落实《甘肃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及与之配套的《甘肃省卫生监督稽查评价表》、《xx县农村助理卫生监督员考核标准》等规定,基本形成了以量化的形式对单位内部和农村助理卫生监督员进行卫生监督稽查的考核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本着可操作性和切合实际的原则,经过多次会议研究和反复论证,依照公务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以及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我所制定了《xx县卫生监督员考核奖惩制度》和与之配套的《岗位量化考核评分表》,考核突出量化岗位绩效,坚持客观标准评价职工的德才表现。通过以上举措,全体卫生监督员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发挥,责任心进一步增强。
三、理清思路,狠抓落实
(一)严把标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
为保证卫生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高效实施,在县卫生局的部署下,我所稽查人员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采用随机稽查的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要形式,以资料收集、许可程序、许可依据为客观依据,对实施的所有卫生行政许可都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今年共审查各类许可文书700余份。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还经常性地开展针对许可过程的现场稽查,通过深入被许可单位,核实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纠正不当许可6起。在书面审查和现场稽查过程中,对稽查情况及时报告所领导后反馈至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目前,全县公共卫生单位和医疗机构持证率达100%,未发生因许可不当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二)围绕业务,进一步提升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我所组织了20余次针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专项稽查。一是对内稽查,主要以分户档案、处罚档案和专项档案管理情况为重点,二是对外稽查,主要以现场跟踪稽查,以监督频次、监督程序、监督效果、文书制作等为主要内容,三是业务稽查,主要开展了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卫生、餐饮具消毒卫生、含三聚氰胺奶制品、不合格拉面剂等专项稽查,针对稽查出的具体问题,稽查人员明确整改要求,及时提出了警告、责令改正、当场处罚、通报分管科室等相应处理意见,并汇总呈报主管领导同意后,逐一得到整改落实,达到了规范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的目的。
(三)关注焦点,开展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查办
我所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双向交流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根据我所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由法制稽查科指定专人进行分类处置,如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则由法制稽查科按稽查程序查办,如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则转相应业务科室,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由于措施得当,对今年受理的3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
(四)正视问题,大力整治卫生监督行业作风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卫生监督行风社会评价,我所于3月下旬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查,召开了50名监管对象代表参加的双向交流座谈会,面向社会发放《卫生监督执法行为问卷调查表》150份,所长在县电视台做了公开表态承诺。根据调查结果,反映出卫生监督员在证件使用、着装风纪、执法程序、廉政情况等关键环节方面尚欠规范。据此,我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和梳理,按照任务分解到位、职责明确到位、措施跟进到位、督导检查到位的要求狠抓整改,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相应处理。通过综合整改,我所组织纪律更加严明,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行业作风明显好转,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管服务的机制初步建立。
(五)重视基础,促进执法文书规范准确
为锻炼全体卫生监督员的基本功,加强文书管理,我所从文书的征订、保管、编号、盖章、书写、领用、装订、归档等环节都严格执行接交程序规定。尤其是在文书的使用和制作方面,按照笔录类文书、填写类文书和叙述类文书的不同类别,依据制作标准,从文书选用、事实描述、用语规范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稽查。今年累计审查各类文书300多份,纠正不当文书40多份。对于不规范的文书,稽查人员认真系统地做了归纳和反馈,并督促整改。通过开展执法文书书写情况稽查,常见、易发的错误和不足基本得以整改,文书书写水平总体上了一个新台阶。

(六)以查促改,开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稽查
为保证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我所制定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稽查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分别开展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对处罚主体、依据和程序的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情况以及文书制作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及时纠正了不符合规定的案件。其它如超过法定时限实施行政处罚、文书书写不规范等处罚不当案件,都通过有效监督稽查手段得到了及时整改。今年以来,我所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事件,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问题
(一)卫生法制与监督稽查方面工作交流、学习研讨机会较少,稽查人员相应的法律知识结构尚欠合理。
(二)由于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限制,取证工具和信息网络建设的短缺以及相关设备配置不足,制约了卫生监督稽查职能的充分发挥,我所稽查能力目前还比较薄弱。
(三)由于与稽查对象的同等业务科室性质,使监督稽查缺少应有的权威性,难以发挥监督稽查应有的制约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