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永恒读后感(热门10篇)。
阅读心得是指读完一本书后所产生的感觉与体验,相信您阅读完某本图书之后,也一定会对其有所感触。通过撰写阅读心得,我们可以启发自己对人生的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但是,您是否知道如何正确地写一篇阅读心得呢?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我们特地提供了这篇有价值的“人与永恒读后感”,相信您读完后一定会有所得!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1】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它展现了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等等的广阔领域。
周国平在他的小书里说,“死是最令人同情的,因为物伤其类:自己也会死。死又是最不令人同情的,因为殊途同归:自己也得死。”可能是因为年轻吧,路还很长,我还不曾想到因最终会死而同情自己。但是,我却因经历别人的死而心生感触。其实,对于死,人并不是本能的害怕的,它给带来的伤心绝望,很多时候不是因为知道自己最终会死,而是因为看到自己的至亲至爱在自己眼前死去。我看到过一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他们向上天祈求,让他们代替孩子死。这让我觉得,许多人其实是不畏自己死的,而是担心他人死。然而无论是谁死,最后大家也都“殊途同归”:死。曾经,我因为一个至亲的离世而久久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正如无人不知的谁都必须死,我也深知这个道理。但是,就是不能释怀。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老师对我说,“人就是这样的,来这世上一趟,做完了他该做的事,他也就走了。”多么微妙,我顿时放下心中所有的阴郁。在所有的主题中,我最喜欢“幸福与痛苦”作者写道:“幸福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赐予本来就是有限的。痛苦是有限的,因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我们总是一味地追求幸福,缺刻意避开痛苦。其实,幸福与痛苦的地位是平等的,只是人气有很大的差别,只是因为我们的偏见。然而,作者确认为幸福都是在痛苦中破茧而出,换句话说,我们不可以把幸福与痛苦看得太肤浅。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2】
非常喜欢《人与永恒》中作者周国平给自己定的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些时间里,我不做任何履约交差的事情,而只读我自己想读的书,只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差事是应付不完的,唯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也许有人会说这还不容易吗?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不难,但长时间坚持绝非易事。一个人倘若没有顽强的毅力,没有持久的恒心,没有相当的定力,是不可能确保自己自由的时间的。
闲云这一年多坚持写博,也在努力做到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还一个本色的自己,尝到了如此度过每一天的快乐与充实,幸福与满足。
有两种人不老
人,都是凡胎肉身,怎么会不老呢?起初,闲云想这应该是指思想不老吧?
读了《人与永恒》,闲云知道了“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想来作者所言极是--“永恒”和“瞬时”这两者是时间的两极,生活在两级的状态怎么老呢?
幽默与智慧
闲云一直欣赏能把玩笑开得恰到好处的人,幽默是一个人智慧的外在表现。遗憾的是“中国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所以,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似乎多了一些严肃与凝重,少了一些活泼与轻松。这大概就是缺乏幽默感的表现。
“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笑。”《人与永恒》如是说。
闲云以为智慧应该是美丽的。智者会有更优雅的风度,更宽广的胸怀,更得体的举止,因而才会将“幽默”拿捏得恰到好处,彰显“智慧”的夺目光彩。
精神洁癖的人
读《人与永恒》之前,闲云只听说过有洁癖之人,还从未听说过有精神洁癖的人。
时至今日,才知晓“有精神洁癖的人在污蔑面前最缺乏自卫能力,平时他不屑于防人,因为他觉得放人之心也玷污了自己精神上的清白。一旦污水泼来,他又不屑于洗刷,他的洁癖使他不肯触碰污水,哪怕这污水此刻就在他自己身上,于是他只好怀着厌恶之心忍受。”
看来,人,最好不要走极端。你可以讲卫生,但不要达到“洁癖”的程度;你可以精神洁净,但不要达到“精神洁癖”程度。一旦与“洁癖”相关联,就成了病态之人。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3】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我认为人生的内容是:a+b+c+d+…
人生的结局是:0
人生的意义是:(a+b+c+d+…)*0=0
这就是人生的公式了,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想毫无限制的延长那个加法运算,不厌其长。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
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
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4】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了。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安慧茹)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5】
我崇拜周国平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一直渴望恬淡而平静的生活,不需要欢笑,同样也不会有痛苦;一直害怕遇到障碍,害怕礁岩崛起,狂风大作的海面将我淹没。读了《人与永恒》才突然明白,人生最可悲的,便是生命力的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文字,阐述了自己对自然与生命的理解、看法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虽然只是短小的几段文字,却足以震撼我的心灵,使我不禁对以前的自己产生思考。
我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对人的思考。“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大概也是人类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吧,因为人是有着复杂而强大的内心世界的。“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是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不管何种人追求着何种目标,其最大的意义仍是在过程中。“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大概没有多少个人是不羡慕那些成功的光环的吧,而大多数人只是停留在了欣赏阶段,然后忘了自己可以走近,又或者,根本不愿意花力气走近,所以只能一直在仰望,始终不会被仰望。
淡看爱情。没有人能给爱情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爱情就是一个个发生的事实,谁能把这些事实一一罗列?爱情是美好的,但不存在永恒这样的泡沫,因为永恒的东西只有时间。但是,那些关于永恒的誓言还是可以说的,因为情到深时人就需要表达出来。即使一切终将暗淡,但那些被爱的目光渡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会闪着耀眼的光芒。
享受孤独。“孤独和喧嚣都难以忍受。如果一定要忍受,我宁可选择孤独。”
人生只是一个过程,终归是要逝去的,无论是哪种活法。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孤独的害怕,它会一步步蚕食人的心,最后把孤独变成一股常人无法承受的重量,直至人崩溃。然而,一旦人学会了承受孤独,并从孤独中找到自处的方式,孤独便会成为自己的优势,可以帮助自己看清自己以及自己以外的很多很多。只要够勇敢,就会发现,孤独,其实有时候是一种心灵的休憩与复原。
超脱人生。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人生之得失,于浩瀚的宇宙,实在是不算是什么。也许有人会反驳,自身的得失对宇宙也许连沧海一粟都算不上,但是当我只关注自己的时候,那便是大事。或许吧,个人得失对于个人来说的确算是大事,但是我只是提倡那一种生活态度,得得失失,都是难免的,但是何必拘泥于那些已成事实的事实,不如退后一步抬头看看也许还是湛蓝的天。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幽默和自嘲。我不是伟人,没能力为人类为社会为这个世界做任何大贡献,但是我从来不会否认自己的生存价值。我让自己变得幽默,努力娱乐旁人,更娱乐自己。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可以让自己的心尽可能地保持活力。我也喜欢自嘲,会自嘲的人,才能使自己居于自己之上,从而也居于自己的敌手之上,占据了一个优势的地位,才不会让自己陷入太多的尴尬之中。自嘲还可以使敌手的一切可能的嘲笑丧失了杀伤力,就像一个盾牌,挡住自己与迎面而来的伤害,所以,何乐而不自嘲?
“生命”这个词,也许已经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他。但他却永远笼罩在一张神秘的面纱下。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各具特色脸谱。此刻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6】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先生的著作,我利用闲暇时间有幸拜读了这本书,这本书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悟。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本身并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于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的过程!生与死,自然与生命,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在阅读了这本书后,也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尤其是书中对与幸福与痛苦的解说,让我不断的去思考。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由此得出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7】
我崇拜周国平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
特摘录周国平在《人与永恒》的几个片段: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带来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越在乎越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年轻人没有什么可回忆,于是就展望。老年人没有什么可展望,于是就回忆。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重感情就难免会软弱,求完美就难免有遗憾。也许,宽容自己这一点软弱,我们就能坚持;接受人生这一点遗憾,我们就能平静。
一个精神上自足的人是不会羡慕别人的好运气,尤其不羡慕低能儿的好运气。
健谈者往往耐不得寂寞,因为他需要听众。寡言者也需要听众,但这听众多半是他自己,所以他比较安于独处。
知道痛苦的价值的人,不会轻易向别人泄露和自己的痛苦,哪怕是最亲近的人。
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我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害怕对方觉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愿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愿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因为我不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是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一颗优秀的灵魂,即使永远孤独,永远无人理解,也仍然能从自身的充实中得到一种满足,它在一定意义上是自足的。
和太强的人在一起,我会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和太弱的人在一起,我会只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只有和强弱相当的人在一起,我才同时感觉到两个人的存在,在两点之间展开了无限的可能性。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8】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写下的内心的感思,书中道出了人生真谛。我读后的感想如下,特与大家分享!
一、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
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周先生说“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适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我想开花是生命的过程。从生到死,有多远,只是呼吸之间,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心情大多是相似的:悲伤与快乐!与其悲伤生活还不如开心快乐过好每一天。
二、对自我能力的重新认识。
周先生语录:“人们往往把交往看作一种能力,却忽略了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比交往更重要的能力。反过来说,不善交际固然是一种遗憾,不耐孤独也未尝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缺陷”。此书让我心灵沉淀,免除浮躁。懂得去学会享受孤独。
三、对以前的我产生思考。
我活着,不单是为了体验生活,辛酸的,痛苦的,这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欢乐和痛苦是我们应具备的。我们生活在眼前,不能忘记了永恒和无限,不能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这本书,《人与永恒》,让我思考永恒,鞭策自己做个有深度的人,学会从容,试着坦然!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9】
我重温了一遍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爱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大自然遭受破坏。周国平说:“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对一个直接面对于大自然和生命的人而言,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的确,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周庄的一座小桥上,每个台阶都挤满了人,那场面壮观得让人忘了周庄应有的古韵。“自然”在慢慢丢失,就如人性中的“本真”一样,慢慢丢失。
我合上这本书,思考人,永恒;思考爱,孤独;思考自然,生命。思想又变得混沌。有个哲学家说,从混沌到清醒,再复归到混沌,称之为彻悟。我才刚刚混沌,心灵的路很长很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10】
死亡向来是中华文化所避讳的话题。季路曾问孔子关于死的问题,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他不信鬼神,专注于人世间的事物,不把注意力放在死后,其本质是对死亡的回避。周国平说:“西方的哲人大约会倒过来说:‘未知死,焉知生?’。”一语道破中西哲学分野所在。
哲人与诗人不同。诗人往往直抒死之悲哀,发出“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感慨。哲人不满足于此,较之悲叹,他们更希望通过理性剖析死的本质。对于他们来说,要排除死亡的困扰,不能靠抒情,而要靠智慧。所以,凡是对死亡问题进行思考的哲学家,无一不试图规划出面对死亡正确及理智的态度。当这种态度被构建得基本完善,也就成了一种思想。
例如功利主义。它主张追求“比较大幸福”——既然死无法避免,就不必去考虑,重要的是好好活着,实现人生的价值。这是比较明智的态度。伊壁鸠鲁说:“死于我们无关。”“我们活着时,死尚未来临;死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因而死与生者和死者都无关。”他提出,我们应当从对死亡的恐惧中解放出来,“既不厌恶生存,也不畏惧死亡”,享受人生的快乐。中国儒家学派尽人事、听天命的主张亦属此类。总而言之,重生轻死,乐生安死。这样理智的现实的态度为多数哲学家所倡导,也易于为一般人所接受。
上帝是公平的,他在人出生之时赋予他一切,比较后又差遣死亡将其全盘夺走。任何人免不了一死——这常使人有一种近乎残酷的安慰。假如情形倒过来:人皆不死,独我亡,那他一定会觉得很不公平,痛苦会因嫉妒和委屈增加数倍。除了英雄主义的自愿牺牲,共同受难比单独受难更难以忍受。人的灵魂被平分成两半,一方面,他渴望永生;另一方面,他又迫于终有一死的肉体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少的君王都曾寻求过“长生不老药”,想以此达到永生。
那永生是否值得向往?事实上,这个问题并未被比较早沉思死亡问题的哲学家漏过。卢克莱修说:“我们永远生存和活动在同样事物之间,即使我们再活下去,也不能铸造出新的快乐。”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循环往复的,一个人在此时或几千年后看到的同样事物,对他来说没什么两样。天下将不会有新东西,永生不值得向往,且是荒谬的。
死亡像太阳般不可直视。然而,即使扭头不去看它,我们仍然知道它存在着,感觉到它正步步逼近,将它的可怕阴影投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寸。死亡迫人思考,因为它是世上比较确凿无疑的事实,它不可避免。但当死亡来临时,我们又会觉得不可思议——人人都会被投下这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怎能让人无动于衷呢?人生的终点是死,而死又意味着生前意志的虚无,那人生岂非是虚无?是,也不是。对于历史,个人的意义接近于无;但对于个人,历史的意义也接近于无。在历史面前,个人何其渺小;在个人面前,自我却是一切。
如果能像功利主义那样不去想死亡,或是把它当成一件司空见惯的小事,倒不失为一种准幸福境界。遗憾的是,这一点除了愚者及历尽沧桑的智者,很难做到。一个人如果曾因想到死亡而感到真正的绝望,他的灵魂深处从此会留下几乎不愈的创伤。
我们对于自己活着这件事太习惯了,对于死却很陌生。想想看,我们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活着,从未死过!人们常把死亡比作是无梦的长睡,以此安慰自己。可两者区别一目了然:酣睡的痛快在于醒来后感到精神饱满,长睡不醒,还有什么痛快可言?
像死亡般的无感状态绝不能说是幸福。世上一切美好,都是以有感觉为前提。人之所以恋生,正是因为活着能感受到周围世界带给他的各种感受。人之所以厌恶死,也是因为死剥夺了他感受这一切的可能。死不是长睡,而是永远不在场。
死亡是个体意识的毁灭。倘非自欺欺人,从中绝找不出正面的价值来。然而,思考死却有价值。它能让人以超脱的心态面对世事。
向死而生,生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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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热门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老人与海读后感热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1)
读《老人与海》有感
《老人与海》是一部耳熟能详的作品,这部作品的作者海明威也是美国著名作家之一。
小说的素材在于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老人独自在海上钓鱼。他钓到了一条大鱼,把鱼头和上半身绑在小船上。
然而,当他遇到鲨鱼时,老人尽力与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鱼都吃光了。结果,这条大鱼不到一半,但还剩下800磅。
海明威在这个故事原型的基础上进行了细致的描绘和刻画,塑造了桑提阿果爷爷这样一位普通而又可敬的劳动者的形象。他不怕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力与生活中的痛苦作斗争。他说: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种永不言败的硬骨头精神贯穿在《老人与海》故事的始终。它所包含的哲理价值值得我们细细的品鉴。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桑提阿果爷爷。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捕到的一条马林鱼还是一副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都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和勇气与信心的赢家。从胜利的世界观来看,老渔夫并不是最后的赢家,因为尽管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大马林鱼最终还是被鲨鱼吃掉了。他刚带着白骨架子回到岸边的大马林鱼,也就是说,鲨鱼是赢家。
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又一次扩大、一次又一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的眼前。从这个意义上说,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无论他们挑战什么,无论他们成功与否,都值得我们永远的尊敬。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他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荆棘坎坷。但只要他以一颗自信的心勇敢顽强地迎接挑战,他永远都是真正的赢家!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2)
《老人与海》读后感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于1951年在古巴写的的一篇中篇**,文章讲述了一位老人圣地亚哥,在捕获一只大马林鱼时,与其搏斗,战胜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后,终于将其捕杀。但在归来的路途中,老人经历了更大的阻挠:闻着血腥味而来的一群群鲨鱼。
鲨鱼贪婪地捕食老人的劳动成果,圣地亚哥为保护猎物进行了更为残酷的斗争。一路上杀死了众多的掠夺者,但大马林鱼也只剩下了一副骨架,但老人却虽败犹荣——获得了精神上的最终胜利。
圣地亚哥老人是个高尚的人。他在捕猎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阻挠,有疲倦的折磨,有海风深入骨髓的寒冷,也有海面上不见人烟的孤寂……但他不屈服于命运,无论在多么艰苦卓绝的环境里,他保持着自己的信念。这种信念如在黑暗中的火炬,散发着坚定的意志——不屈服于自然,与天抗争的一股勇气,这种勇气烙印在字里行间,让每一个读者都能感受到。
因此,圣地亚哥以勇气、毅力和智慧与马林人和鲨鱼作战。每战胜一条鲨鱼老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大马林鱼的肉愈来愈少,最后遭到无可挽救的失败——大马林鱼虽然没有保住。但是,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说,那副骨架象征着老人的不屈,坚强,勇敢,毅力和智慧这些都是极为难得的人格品质。
这位老人不仅是一个成功的失败者,也是一个失败的英雄。这种矛盾集中在他身上。在文学上,他是典型的海明威式人物。
文章总与历史相关联。在文中老人看来,大马林鱼是四十八天里钓到的第一条鱼,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是坏运气的结束,是新的开始。所以他搏斗,所以他不放弃。
但鲨鱼的存在象征着一切阻碍和破坏的力量。它们实人们实现理想和目标的障碍。他们也是各种**力量的代表。这部**正是写于上世纪50年代,也就是1951年。当时,海明威住在古巴,目睹了古巴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运动。
因此,圣地亚哥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渔夫,而是古巴社会阶层的典型代表。这也是人类“硬汉精神”的真正**。
《老人与海》赞扬了具有顽强意志力,不屈服于失败的人类。它也提醒我,人可以失败,但不能失败,外在的身体可以被折磨,但内在的意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3)
天下的书浩如烟海,经过时间的考验,留下来的书,必定是十分经典的。《老人与海》便是其中的一本。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作品。海明威的笔下勾勒出一位十分倔强的老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硬汉。他与一条大马林鱼搏斗,大马林鱼全力挣扎,他始终没有放手,与它搏斗了七日七夜,终于杀死了大马林鱼,但是等他回到家,大马林鱼已经被啃得只剩一条骨架。
我很佩服的不是老人杀了大鱼,而是他永不放弃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也把老人的精神运用到了我的生活中。有一次,我去爬山。当我在半山腰的时候,我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望着巍峨的山顶,我有些怯场。我心想,如果我不小心掉到这么高的山上,我能怎么办?
就算不摔下来,爬到山顶也会很累的。我前一天正好看了《老人与海》,老人都不放弃大鱼,我怎么能放弃登上山顶的乐趣呢?我咬咬牙,继续爬山。
爬了一会儿,我累了,就坐下休息。望着那高耸入云的山顶,我更想攀上这山顶了,因为“无限风光在顶峰”嘛,我可想体验一下这番乐趣。终于,我爬上了山顶,心里好不得意,有一种“踏碎天都峰上云”的感觉。
不一会儿,“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也浮现出来。因此,人们应该努力奋斗,不要轻易放弃,否则一无所获。
《老人与海》,让我学到了许多,其中蕴含了深刻的道理,不愧是世界经典名著之一!我将会把这本书珍藏起来,时时警醒自己。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4)
轻轻合上这本《老人与海》,我不禁思绪万千,心早已随着这本书飘到了波涛汹涌的大海。那位老人独自一人在小船上与鲨鱼作斗争的画面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这部小说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被别的渔夫看作失败者,但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鱼!大鱼拖着小船在海上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才筋疲力尽,被他刺死拴在船头。不料,在归程中马林鱼的血引来一大群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可是大马林鱼还是被凶残的鲨鱼吃光了,最后老人拖回家的只有一具光秃秃的鱼骨架。
“一具光秃秃的鱼骨架”,这在许多人眼中也许是失败的象征,但我认为,老人是一个不屈不挠的胜利者。在困难面前,他没有轻言放弃,而是顽强地与困难作斗争。正如老人所言:“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古往今来,很多人正是做到了这一点,才获得了成功。爱迪生曾花了整整十年研制蓄电池,其间不断遭受失败的他一直咬牙坚持,最终成功发明了新式蓄电池;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仍坚持在老师的帮助下学习盲语,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常人难以想象的障碍,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居里夫人进行了上万次实验,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以惊人的恒心和毅力,最后发现了镭和钋这两种天然放射性元素……
联想到平时的学习和生活,我常会因为一道难题而畏惧,因为一次考试的失败而沮丧,真是惭愧不已。我知道通向理想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间必定会有艰难险阻。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我们应该像老渔夫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勇敢地面对困难吧!让这盏永不熄灭的精神之灯照亮我们前行的路。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5)
今天读了《老人与海》这篇**,我深深地被老渔夫这一硬汉的精神所感动。主人公圣地亚哥为我们树立了勇敢、顽强、执着的形象。
老渔夫独自出海,84天一无所获。他没有退缩。最后,他抓到了一条马林鱼。在回家的路上,他被一群鲨鱼跟踪袭击。这时,老人只能和这群可恶的家伙打架,这不仅是为了这个胜利的产品,也是为了保护老人自己的生命。最终,老人用自己的力量打败了这群人;虽然老人的马林鱼只被大鲨鱼吃掉,但老人用自己的力量救了自己的命。
试想,如果老人没有顽强的毅力和能力,不依靠自己的力量,也许不仅马林鱼被吃掉了,自己的生命也可能得不到保障。老人成了最后的赢家。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崇高的自信和坚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和老渔夫一样素质的人。他们的精神也质的我们尊敬和学习。
回想着以前,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人物。比如,我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赖东胜曾经是个被嘲笑的小乞丐。他用坚强的毅志力向世人证明,乞丐也有成功的毅天。
如今,年近50的他已经是一位有名的企业家,2000年成了台湾的风云人物。我不得不感叹:一切成功的背后,一定有一颗坚强的心!
另一个是大家所熟悉的发明大王爱迪生,他一生发明了2000多件作品,而电灯是最有成就的,然而,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过程中,历经重重困难,做了几千次实验,最终才获得成功。试想,如果爱迪生没有坚强的心和坚强的意志,他能成功吗?他还能成为大家熟悉的发明大王吗?
我们今天还能生活在这光明的夜晚吗?
想想我的生活,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家,我也遇到了一点困难,所以我退缩甚至放弃。现在我才明白,这多么不应该呀。如果我们能有老渔夫的精神和战胜困难的勇气,我们也相信太阳就在我们面前。
人生的舞台是闪亮的,但也是有阴暗的时候,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坎坷的,崎岖的,面对如此困难,我们应该无所畏惧,我们应该用坚强的勇气和信心,用顽强的毅力去征服,使自己变得坚强起来,阳光总在风雨后,风雨之后有彩虹。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6)
读《老人与海》有感
寒假中,我读了***看过的书——《老人与海》。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看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老人与海》讲的是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是他却不肯放弃。因为自信,他终于在第八十五天抓住了一条又大又胖的马林鱼。这条马林鱼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
可大鱼拖着船往海里走,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食物,没有水,他的左手也抽筋了,但他一点也不气馁。过了两天两夜,他终于把那条大鱼杀了,绑在船边。
但许多鲨鱼都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老人拼着命把鲨鱼们一一杀死,到最后只有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但最终,大马林鱼并没有逃脱被吃掉的命运。
老人也只能筋疲力尽地拖回一副鱼骨头。当老人回到家躺在床上时,他不得不从梦中寻找美好的日子和回忆,以忘记残酷的现实。
老人坚强、勇敢、执着的精神令我震惊。我也十分钦佩老人的这种精神。是的,面对许多困难,老人不会像我们这样胆小、害怕、害怕,甚至不想回避这些困难,而是冷静、冷静地解决。
老人就是”硬汉”,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仍然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尽管最后失败了,人类的尊严和勇气还是得到了维护。
老人的精神让我知道: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持之以恒,遇到困难就上去,不能半途而废,你已经尽力了,即使半途而废,也要重新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继续大步向前。看完这本书,我知道为什么**会读并推荐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让我们学习到**的品质和精神!
(周吕心妍)
永不言败
——《老人与海》读后感
《老人与海》是美国著名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所著。他用简洁、准确、含蓄的语言描写和独白式的心理描写,把整篇文章写得淋漓尽致。我陶醉于画面感和文章深刻的哲理性,如身临其境。
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84天没钓到鱼。一开始,一个男孩跟着他。后来,孩子的父母认为老人运气不好,就把孩子安排到另一艘船上。第八十五天,老人黎明前出发了。一条大马林鱼被抓住了。老人和大鱼盘旋了两天多,终于击中大鱼的要害,把鱼绑在小船的边上。大鱼的伤口在海里留下了血迹,吸引了许多鲨鱼争食。老人顽强地与鲨鱼搏斗。
当老人回到港口时,那条大马林鱼已经变成了一具孤独的骷髅。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老人圣地亚哥的信念,更是作者海明威所要表明的思想。文中的老人不甘失败,这就是海明威说的”硬汉子”精神——面对外界的压力和厄运,仍不屈不挠,甚至视死如归,尽管最终失败也仍保持自己的勇气和尊严。
圣地亚哥,一个老人,是个硬汉。失败后他没有放弃。最后,他打败了马林鱼和鲨鱼,打败了自己。作者海明威与自身的疾病作斗争,与黑暗的社会作斗争,最终他也成了一位硬汉子。
我们也要向老人和海明威学习,做学习和生活中的硬汉,在挫折和困难面前永不放弃,鼓气战胜挫折和困难的勇气。即使我们失败了,我们也不能失去挑战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姚玎锴)
读《老人与海》有感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毁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至理名言出自《老人与海》的主人公圣地亚哥。
《老人与海》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作品。 故事围绕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展开。他是一名渔夫,靠打鱼为生。
但有一次,他很不走运。他连续8、4天没钓到鱼。他仍然没有放弃,最后在85天,他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甚至比他的船还要长。但这是因为鱼太大了,他拉不动它,所以他只能用它绕圈子。
终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鱼被拉上来了!可他又遇到了一个困难——这巨大的战利品吸引来了许多鲨鱼,但他面对如此强大的敌人,毫不退缩,拼尽最后的力量,与鲨鱼对抗到底,把鲨鱼给击退了,然而他的大鱼也只剩下了骨架。
我敬佩这位老人,因为他有着超常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即使这条鱼比它大几倍,他还是抱着坚定的信念,最终把鱼拉了上来。在回来的路上,他再次被鲨鱼袭击,但他仍然没有放弃,并击退鲨鱼。虽然他最终一无所获,但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学习。
记得那次去宋城,有个项目叫”水上浮桥”.在一个水池上面漂浮着用铁索挂着的圆木,一段一段,排成一列,你只要两手抓紧铁索,从这排圆木上走过去,到达对岸就算成功了。听起来很简单,但很难走。如果你不踩它或紧紧抓住它,整个人都会掉进水里!
现在是冬天,更别说是透了,连碰池水都需要勇气!所以敢尝试的人不多。一开始,我觉得风险很大,不敢尝试。后来,我觉得这种项目以前也在其他地方进行过,我立马就有了信心。
当我正要挑战时,有人掉进水里,我犹豫了一下:如果我也掉进水里呢?不仅衣服湿透了,浑身冰冷难受,还可能会被周围的人笑话。
一番纠结后,我还是坚定的跨出了第一步。一踩上去,旁边的铁索就摇晃起来,我强装镇定,心想:既然已经迈出第一步了,就不能半途而废!
但在中途,我还是没能坚持住。在母亲的帮助下,我上岸,第一次尝试失败了。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7)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代表作之一,也是他生前最后一本经典名著。书上的“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 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让千千万万的读者记住了这句话。
1.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 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圣地亚哥说。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直观地认识到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依然沉浸在汹涌的大海中。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坚持,什么是顽强。每次,圣地亚哥的话,当我面对困难时,给我很大的勇气。
在浩瀚无边的大海中,一只小小的渔船正驶向远方,那正是圣地亚哥的船,它像一头金色的狮子,毫不畏惧地冲向翻腾的巨浪……
海风吹过海面,弥漫着一股血腥的味道,圣地亚哥控制了这艘船,拖着一条巨大的鱼刺,在茫茫大海中返回。这一次,圣地亚哥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鱼。这条大鱼吸引了许多凶猛的鲨鱼。刚刚杀死大鱼的圣地亚哥筋疲力尽。然而,为了保护这条来之不易的鱼,圣地亚哥与鲨鱼搏斗了两天两夜。他从不退缩。
最后,大鱼只剩下一架残骨。
虽然最后的结果仍然是失败,但他在我心中永远是个英雄。一位英雄,就是不怕一切困难,顽强不屈。圣地亚哥在84次失败后继续捕鱼。他与大鱼和鲨鱼搏斗。可以说,没有人经历过他的经历。
可就是这样的挫折,磨炼了老人顽强的意志力,创造了一个不可战胜的神话。
几天前,在新闻里,我又看到了霍金。他和圣地亚哥很像。霍金拥有异乎常人的头脑,17岁就考上了剑桥大学,21岁时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后,消沉过一段时间。当时医生说,他最多只能活两年,但两年后,情况并没有比他们想象的更糟。
霍金充满斗志,胸怀更多的金钱,克服了许多困难,继续为人类的科学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他眼里,重要的是一个人生命的价值,而是他克服困难的意志力。
面对苦难,我们不仅要付出艰辛的汗水,即使我们最终失败了。,既然努力过了,就不会有遗憾。这正是挫折搭成了一座通向强者的桥。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只要我们坚守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总有一天我们会走上成功的道路,生活会更加精彩!
2.老人与海读后感范文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代表作之一,也是他生前最后一本经典名著。
书中写道:圣地亚哥,一位在墨西哥湾流钓鱼的老人,消瘦憔悴。八十四天后,他一条鱼也没钓到。到了第八十五天,他活捉到一条比船还大的马林鱼,但那条鱼并没有就此放弃,叼着鱼钩继续往东方游,过了一段时间,马林鱼跳出海面,使老人能一刀毙命,牠的血染红了海水,此时鲨鱼一只接一只聚集在船的附近,想要分杯羹,虽然最终老人杀了鲨鱼,但鱼肉一块块被撕走,从原本完好如初的一条鱼,变成支离破碎的鱼骨。
看完《老人与海》这本书后,我觉得老人有着坚忍不拔的心,完成任何事,就算遇到许多困难,也不曾放弃。人生不如意十之**,每个人生大道不可能都是光明平坦,必定都有起起伏伏,我们需要毅力与勇往直前的心志,才可成大事。挫败是人生一段过程,虽然老人始终都没捕到鱼,但他不会善罢干休,就算被其他渔夫冷嘲热讽,也不会在乎别人的看法,依然继续捕鱼;我们可以克服它,使它成为成功的养分,伟人不都有这段经过吗?
每个人都不喜欢失败,但失败就是走向完美的阶段。我必须克服困难才能迎接美丽的春天。
海涅说:“春天的颜色,只有在冬天才能认清,火炉边才能吟出最好的五月诗篇。”没有经过一番的挫折,是不会有成就;挫折虽然使人痛苦,但是它使我们增长智慧和经验,让人生更有意义与价值;只要能从失败中寻求方法解决,相信难关都能一一被化解。
3.老人与海读后感
《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是一位勇气可嘉的老人,他充满了自信,在一连八十多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还坚持出海,好不容易钓上大鱼,但鱼却拖动了小船,向远方驶去。老人一点也不惊慌。在缺水缺粮的情况下,他没有放弃,靠一点水和一点鱼来保持体力。好不容易,鱼显出了自己的弱点——鱼捕到了。
但鱼血引来了鲨鱼。老人为了保鱼,奋力赶鲨鱼。最后鱼还是被吃光,但老人却受到赞扬。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8)
什么打动了我,什么打动了我的心,什么给我带来了顽强的信念。
圣地亚哥是你的坚持,你惊人的坚持,给了我无限的情感。曾经的我是那么多迷茫,是那么多幼稚,那么多不懂事。你给了我支持,目标和动力。
曾经我没有一力做什么是三分钟的热度,是你用那84天的毅力,让我知道无论做什么,只要有毅力,就会有收获。
“老人”一个很是平常的名词中,有的只是黄昏,只是瘦弱。但是圣地亚哥,你用行动告诉我,这个老人不能被岁月推翻。你有一颗永远不会被推翻的心。在学***那么多劳累,总是抱怨,总是怨天尤人。
但你用你的行动告诉我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不能被打败。认识你,我也有一颗永不被困难打败的心。我知道我在高三的时候不会很放松,但我已经准备好为我的梦想而努力。我不会被痛苦折磨,我不会抱怨,我不会被打败。
如今一个多变的社会中,人们为了利益忙碌着,多少人为了金钱无奈,奔波。老兄,你用你的坚持告诉我们,我们不能随波逐流。当人们在能钓到鱼的地方掉着小鱼时,你却在无人之地执着着,或许在别人看来是不可理喻,但最终你的执着得到了最好的证明。
这个道理告诉我们: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只要你觉的是对的,只要你觉得值得,那么你就会一直坚持下去,经常随波逐流不一定是好的,执著不一定是坏的。
老人是一为贫苦的家境不好的老者。他站在时间的巅峰,你没有为之战栗,你坚强地站在这里,以不屈的姿态与风和冰搏斗。他站在漏雨的屋檐下,与孤独抗争,与死亡嬉戏。
他用这种平常的行为来解释自己,并尽一切努力维护自己的生命和尊严。他的每一个动作都那么平凡,那么多平凡,但他激励着身边的人,使他们的灵魂升华。我便是他们的一分子。
老人圣地亚哥,我们所尊敬的老人。他坚强,宽厚,仁爱,充满爱心。他即使在人生之路上被命运女神所“眷恋”,但他的精神是那样的不屈,那样的伟大。
他不断与命运搏斗,不断倒下站起。他的精神值得我们背诵,他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他的毅力是我们成功的关键,他的多样性是我们成功的关键。老人,你的精神永驻我心房。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9)
读完《老人与海》,我被桑提亚哥这个老渔夫所震撼。闭上眼,回顾书中情节,仿佛眼前出现了老渔夫望着大海,眼睛里透出了坚毅和不懈。他看了看手中的鱼脊骨,向大海叹了口气
《老人与海》这本书中没有华丽的诗词,只有朴素的文笔。写下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对大海的真挚爱。他永远都相信大海,在这片大海,他连续十几天都没捕到鱼了,但是他在书中的“今天”又下了海。
他真出地了海。他就是那么倔,那种不同的“倔”。他的确
遇见了一条大马林鱼,他想征服它,就算拼了命也要征服它,他和那条大马林鱼是如此地拼命,他俩斗了三天三夜,谁也不让谁。老渔夫终于战胜了它,它可真大呀!可惜贪婪的鲨鱼闻到了血的味道。他们来这儿很快,就为了几口鱼!
老渔夫为了这条大马林鱼,拿起短刀和棍棒把鲨鱼一条条揍下去,可这并不能阻止这些血腥的狂魔,把属于他的荣耀吞进肚子里去,只给他剩下一条雪白的脊骨。鱼完了!但是这位老渔夫并没有被打
败老渔夫桑提亚哥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要要有一种力量,一个人如果死了,但他的精神永存,这证明你并没有打败他。
比如一些名人:冰心、鲁迅,他们没有死,因为他们活在我们的心里,没有人会忘记他们!所以说,老渔夫没有被打败。
虽然他一事无成,但是他没有悲伤,没有哭立!这就是他伟大的精神。他的心不为失败所动!
这才是我们所需学***渔夫桑提亚哥。我希望我们能有一颗像老渔夫一样坚强的心。才能健康成长。
失败算什么。它只是我们通向成功的大门的台阶,难道成功的人没失败过吗?就说马云吧!
中国电子商务先驱、阿里巴巴创始人兼总裁。但是他背后也有苦楚:他小时候想考重点小学,但却失败了;考重点中学也失败了;考大学更是考了三年才考上,想念哈
但他有一颗坚强的心,让他有了今天的辉煌成就!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磨刀不误砍柴工。想要有作为就必须早下功夫,早定目标!认准目标努力,相信我们都能成功!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10)
一场戏,带给人无尽的欢乐,乐坏了观众,却累坏了演员。一片大海,给人无尽的财富,你看到的是新奇,却忽略了新奇背后的悲伤。然而,正是在这茫茫大海中,我看到了一个老人的传说。
《老人与海》中的老人是一名平凡的渔夫,只是老人已经84天没有捕到过一条鱼,终于在第85天的时候,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他奋力与大马林鱼拼搏了两天两夜,终于将其**。但在回来的路上,他遇到了一群鲨鱼。老人仍然没有放弃,但最后还是拖着一根大鱼骨。
在这些悲剧故事中,这位老人向我展示了一种新的英雄视角。他坚强而不屈。他不怕危险老人的性格使我叹气。他尊重大海,热爱大海,把它当作朋友来展示。也许在许多渔夫中,只有一个老人对大海有这种感觉。
当然,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老人的坚定信念。人生是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只有像老人一样勇敢顽强,用一颗平常心去看失败才是真正的赢家。
我表妹已经上小学了,但她还是不敢骑自行车。他曾经学过只是每次都失败,记得有一次,她摔的很惨,膝盖破了皮,鲜红的血淌下来,她一下子懵了,然后嚎啕大哭。于是她便放弃了学骑自行车。
现在,我想把老人与海这本书推荐给她。我想:当她看到老人的信仰时,她一定能重新燃起希望,从她跌倒的地方爬起来!
老人的精神是值得每个人欣赏和学习的。我也非常喜欢老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活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毕竟,人生有两部戏,悲剧和喜剧。只有悲剧才能衬托喜剧的欢乐,只有喜剧才能衬托悲剧得悲伤。随着喜剧的落幕,悲剧才会上演。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自然也不是为成功而生?你既然能接受喜剧,那必须同时接受悲剧。因为——你不是为失败而生的!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11)
老渔夫阿杜连续84天没钓到鱼。但在第85天,他出海,不仅是为了捕鱼和卖钱,也是为了他的尊严,一个不屈的灵魂。也许是他的坚持和奋斗感动了上帝。最后,当他出海时,他抓住了一条重1500磅、长18英尺的大马林鱼。
他为自己的成功欢呼和高兴,但也为杀了鱼而感到有点内疚。终于他驶入了归航。但不是那么简单。许多鲨鱼来抢他的战利品。
他将鲨鱼一一杀死,结果。大鱼仍然被吃掉了,老人拖回了一条筋疲力尽的鱼骨头。
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奋斗却始终是他生命的主旋律,即使不能战胜一切,但他永不会屈服,不会被打败。在他奋斗的过程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老人与大海的斗争,更是坚定的灵魂与不幸的斗争。
作者海明威本身经历了种种磨难,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刻画出以为这样伟大的老人,这个老人正是他本人的缩影。这位老渔夫虽然孤苦伶仃,但他的精神财富却很丰富,内心也很充实。或许每个人对老渔夫是否成功理解不同,就好像“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但我们翻开书的扉页,就好象打开一个生封已久的木箱,里面不是尽藏着珍贵的古器,而是诉说着曾经的伟岸英勇,使灵魂洗礼在充满力与美,坚持与奋斗的美丽殿堂中!
湖南省临湘市第六中学刘奇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12)
《老人与海》读后感:成长,是一场艰难的面对
《老人与海》读后感:成长,是一场艰难的面对
名著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就像花朵需要雨露,鸟儿需要天空,成长的我们需要名著来滋养。
我读过很多的名著。其中,《老人与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主人公圣地亚哥是个在科希马尔海港附近独自驾驶小船捕鱼的老人。有一次,圣地亚哥抓到一条大马林鱼,几天后把它拉上来。这条大马林鱼体重超过一千五百镑。
老人把大马林鱼用绳子绑到了船舷上,不久就引来了很多的大鲨鱼。当他把船划到岸边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骨头了。
《老人与海》一书中,有很多让人深有感触的情节。有这么一个镜头,在我脑海里久久停留:
足足过了两个小时,大鱼还是没露面,此时老人已经完全湿透,疲乏至极。钓索的倾斜度越来越小,看得出那家伙正在慢慢上浮。
呼!一阵猛烈的突然袭击,老人感觉手里的钓索来势强劲,它在用长嘴撞击铁丝导线哩,老人想,这是免不了的,它不得不这样干。然而,这样的话,也许它会跳起来。我喜欢它继续旋转。
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圣地亚哥是一个坚韧不拔的人,不会轻易放弃。尽管疲惫不堪,但他依然很努力地去做。
法国的巴尔扎克曾经说过:困难是天才的垫脚石,是能者的财富,是弱者的深渊。对圣地亚哥来说,在鲨鱼的重围下,抓住马林鱼并把它拖到岸边是个大问题。
虽然鱼只有骨架,但他获的的是勇气、精神和克服困难的能力。它们是一笔财富。
“生活从不简单容易,即使你活在愉悦顺遂的境遇中,你也会遇到你要克服的困难。”(古希腊柏拉图)我想,那个碰到困难就会绕着走的我应该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永不放弃的我,不怕困难的我。
宋代作家苏轼虽屡遭贬职,但他从未放弃理想,积极为人民服务。杭州的苏堤就是他带领兴建的。在逆境中,他还写下了许许多多很美的文章。
人生就像一条漫长的道路,有时崎岖不平,有时平坦如磐石;人生就像一杯红酒,有的酸甜,有的辛辣;人生就像一条宽阔的河流,有时深邃,有时浅浅。我们要像圣地亚哥一样,从容面对,享受面对困难的过程。这样,我们的成长,在经历了乌云之后,就会迎来一片蔚蓝的天空。
《老人与海》读后感热门
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精心整理了关于“《老人与海》读后感”的一系列资料,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是,好的想法都是细细品味出来的。让我们把它们都写进读后感里吧,读后感怎么写最快?让我们一起打造更加完美的自我!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1)
“他的期望与信心从来不曾泯灭过,这个时候真的又像微风刚刚吹起的时候那样明朗了。”
“我没有抽筋”他说,“它一会儿就会冒出来的,我能坚持住。你需要得坚持住。不要再说了”。
“拽啊,手,他想。站好了,大腿。为我坚持下去吧,头。你素来没有昏倒过。这次我需要将它拽到跟前来。
”我不知道,老人心想。每一次他都感觉自身快要坚持不住了。我不知道,可我也想试一试。“
当读到这些话的时候,我的心一次又一次的被震撼到了。强大的意志力让这个老人超越了人类的极限,这画面让人动容。电影《火之战车》中也有类似的镜头:苏格兰和法国举行田径比赛,年轻人利德尔代表苏格兰参加。
正当角逐激烈的时候,利德尔忽然摔倒,但他毫不气馁,急起直追,最后以意志创造奇迹,抢先到达了终点。追赶过程中,利德尔脸上闪耀的光芒让一位教练惊呼:”这简直就是野兽!“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2)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打不败他!”美国作家海明威在创世巨作《老人与海》中曾说过这样的话。
海明威真正开始作家的生活其实在他50岁以后,之前他是一位坚强勇敢的军人,曾经参加过大大小小数百场战斗,全身负伤76处,却依旧屹立在这个世界上巍然不倒,还写出了一系列的传世佳作。他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与泰戈尔柔和的美以及雪莱奔放的美不一样,他的个人魅力体现在他狂放不羁的硬汉特征中。《老人与海》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贫穷的老渔夫,他已经70多天没捕到鱼了。但是他没有放弃,像是一位王者到了人生最低谷的触底反击,他不甘心,他对老天发出了来自生命最深处的不羁呐喊!他驶着小船,来到了大海深处,经过与一条大鱼一天一夜的搏斗后,终于捕获了它。正当我以为接下来一切风平浪静时,一群大白鲨“锲而不舍”地跟了他7天7夜,他并没有抛掉大鱼,溜之大吉,反而拿起了武器,与鲨鱼勇敢地搏斗。最终虽然大鱼被咬得只剩下一个硕大的鱼头连着一堆白骨,可老渔夫还是很高兴,他把这些东西卖给别人后得了一笔钱,然后与一个小男孩一起继续捕鱼。我想他也许就是海明威一生最真实的写照吧!海明威虽然后来不小心让一个巨大的伤口复发,生命危在旦夕,连医生都说他没希望了,可他就是强挺过了这一劫。他说:“我是不会向老天屈服的。”他这一生从没向人屈服过,即使在生命最低谷,依旧活得有骨气、有尊严,活得像一个硬汉一样。后来,直到他临死之前,他还说:“死神在呼唤我了,我可以死去了。”
如今,我们周围这样的人多了起来,让我们无畏地去面对生活的挫折,不轻易屈服,活得有尊严,有骨气!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3)
我读过一本名叫《老人与海》的书,它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老渔翁也没有捉到一只鱼,饿得皮包骨头,在第八十五天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他钓到了一只大鱼,大鱼奋力挣扎,将老人的船拖到了深海中。老人过了两天两夜才将它捉到船上。就在老人准备胜利返航的时候,一群鲨鱼包围了老人,想要抢走大鱼,老人与鲨鱼开了搏斗,虽拼尽全力,但终因寡不敌众,大鱼被鲨鱼的钢牙咬的只剩一副骨架,老人突出重围,提着一副骨架,拖着疲惫的身体欲哭无泪地逃到到家中,一到家,就躺在了床上,梦中老人梦到了狮子……
我十分敬佩这书中的老人,虽然他没有取得最终的胜利,但他在精神上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是多么可贵呀!虽然他表面像一只老羊,但他精神上却如一头雄狮。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为了一只大鱼和强大的鲨鱼搏斗,在生死攸关的关头用行动诠释了永不言败的全部内涵!
古今中外,有多少普通人是因为永不言败而成为了闻名天下之人:勃兰特三姐妹,处处碰壁,但最终脱颖而出;霍金虽然身体残废,但最终写出《时间简史》,成为一代传奇;居里夫人经过上千次试验,终提炼出珍贵的纯镭……
一位老人能够做到的,那我们这些青少年更应该做到。永不言败,世界才有了文明,有了不朽的奇迹。我们应该学会永不言败,在人生这条漫长而又坎坷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摘下胜利的果实,取得辉煌成就,遨游在属于自己的广阔蓝天!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4)
寒假里我读了《老人与海》,这个故事非常的吸引我。
有一个叫圣地亚哥的渔民,他连续八十四天天天出海,可是却没有捕到一条鱼,别人都说他运气实在太差了。第八十五天,有一条比他的船都大的马林鱼上钩了。他用了好几天时间,终于将这条马林鱼制服。老人的麻烦并未结束,鱼的血招来了鲨鱼,来抢鱼肉,他又与鲨鱼搏斗,可是,那条大鱼也已残缺不全。
我很佩服他,连续八十四天没打到鱼,他也不灰心,很乐观。遇到困难他也不泄气、努力克服。就算遇到了比他的船还要大的马林鱼,他也不畏强大、勇于拼搏,勇敢地制服了它。最后,他在被一群鲨鱼攻击的时候,也不怕困难,坚强地抵抗着鲨鱼的进攻,即使丢掉了自己的武器。虽然最后他没有带回鲜美的鱼肉,只带回了一具巨大的鱼的骨架,但是他没有向困难低头,没有向挫折屈服!
老人这种面对困难也要勇往直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5)
这些海鸥们,六千多只海鸥都被老人起了名,老人都把他们记在脑海里,就像自己的儿女,胜似比自己的亲人还亲。
一个月的退休金三百八十六,只给海鸥买饼干吃,坐鸡蛋饼干。而你一个月奢侈品是2毛钱一包的烟。
老人去世的时候海鸥为老人守灵。老人与海鸥的情感比天还高,比的地辽阔。
老人与海欧读后感郗翠红
读了中山大学教授邓启耀的《老人与海鸥》后,我突然间好像变了许多。我不再是一个浪费的学生了。我开始明白不管家庭是贫还是富,都应该为自己喜欢的事而活着。
其中让我改变最多的是吴庆恒爷爷。‘’他背已经驼了,穿一身褪色的过时布,背一个褪色的蓝布包,连装鸟时的大塑料袋也用得褪了色。朋友告诉我,这位老人每天步行二十余里,从城郊感到翠湖,只为了给海鸥送餐,跟海鸥相伴“因为老人是一个十分简朴的人,用自己不多的退休工资给海鸥买食物,天天步行20余里去喂海鸥。是无疑给了老人这么打得动力,是老人对海鸥那种无私的爱。然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6)
《老人与海》这篇小说,相信大家都看过,但里面包含的哲理,却要细细品味。因为这本书毕竟的过诺贝尔文学奖。
这个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写:一位老人独自在海上打鱼。他钓到了一条大鱼,老人把鱼头和上半身绑在了小船上。但是,他遇到了鲨鱼。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鱼肉都吃了。结果,这条鱼只剩下不到一半,却也还有800磅左右。老人顽强的挺了过去。
我觉得海明威写得这篇《老人与海》小说中,刻画和描写的.这位老人虽然普通却很可敬,在这位老人身上,我看到一种优良的精神。这位老人,他不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斗争。他说:一个人并不是一生下来就给大败的。这句话使我记在了脑海里,深深的反省自己。遇到难题绝不能绕道走,而要把难题一个个解决,这样,你才会懂得更多。
这本书里的哲理激励了我,使我更加奋发图强。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7)
人和动物是平等的,我们要平等的对待它们,很多可爱的动物是通人性的,它们也认主人。今天,我们就学了一篇课文,课文的名字就叫《老人与海鸥》。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一位老人每年一到冬天,就天天步行二十余里,从城郊赶到翠湖,只为了给海鸥送餐,和海鸥在一起。
老人和海鸥好像有血缘关系,那位可爱的老人把它们当自己的孩子们一样对待,还分别给它们取了名字:“独脚”、“灰头”、“红嘴”、“老沙”、“公主”……那些海鸥很听话,把老人就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
谈起海鸥,老人的眼睛立刻生动起来,海鸥最重情义,只要你对它们呢好,它们就对你好。老人还把海鸥当成吉祥鸟、幸福鸟!
可是就在十几天后,忽然传来了一个噩耗:老人去世了!大家听到这个消息都非常难过,大家把老人最后一次喂海鸥的照片放大,带到了翠湖边,海鸥仿佛知道了老人去世了,都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并自动站成了两排,像是为老人守灵的天使。人们想从海鸥中把照片拿走,可是海鸥们就把老人当成父亲保护着,可是大家比粗把照片送到灵堂去参加葬礼,只好硬把照片拿走了。在老人的葬礼上,我想他心中想着那些飞翔的海鸥。
学完课文,我非常感动,老人竟然自愿走二十里路,还省吃俭用留下食物来喂海鸥,那些可爱的海鸥有老人这样的热爱它们的人喂养着,不会挨饿,比起老人,我差远了。
我有这样的经历,在我小的时候起一直到现在我很喜欢狗,虽然我被狗吓倒过,但是我还是不怕狗。
在我8岁的时候,我跟爸爸妈妈闹着买狗,闹了很长时间,爸爸实在坚持不了,被我闹跨了他和妈妈一致不让养狗的防线,从二伯那里给我抱来一只小狗,我养了十几天就养烦了,小狗虽然很可爱,但是它需要人照顾它,我上学,爸爸妈妈工作,也没有院子,它的生活起居,衣食住行都需要时间和人搭理。妈妈常说:“宝贝,我也喜欢养小狗,可是妈妈没时间啊,你都没时间照顾,哪里照顾好小狗啊?”没办法,我只能忍痛割爱,把小狗放到姥姥家养,姥姥也没精力照顾它,最后就送给了一个非常爱狗的朋友,那位朋友一见到小狗,就把它抱在怀里,现在还一直养着,我很高兴小狗找到了一个温暖的家。
比起老人我太惭愧了,一只小动物也养不好,老人却能养那么多海鸥,所以我要象老人学习,长大要做一个爱护动物的人。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8)
在即将进入高一的暑假中,我读了许多书。其中一本,我曾经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读过。但因为年龄过小,不能体会其中的精髓。而如今再次欣赏,却别有另一番滋味。
我喜欢海明威写的这本短篇小说--《老人与海》,它其中的灵魂透出的精神,是那样强大而又引人深思,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浸。我从不喜欢写读后感,是因为自卑,我们没有资格去评论写下这些经典著作 的人们,他们的知识远远地超过了我们,是我们现在无法碰触到的高度。如果非要用文字来描述的话,我也只能怀着敬佩的心情写这篇读后感。
《老人与海》从题目中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老人和海的故事,故事的过程也很简单,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孤独老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快要饿死了,但他仍不肯向命运低头,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尺,中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的庞大,使它拖着船向前走。但老人没有放弃,经过两天两夜的奋力搏斗,老人终于杀死了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在返航的路程中,又有许多鲨鱼抢夺他的战利品,尽管老人奋力阻止,也不能力挽狂澜,老人回来了,带回来的不光是一身的疲惫,还有一副被啃光肉的鱼骨架。
从表面上看,老人是失败的,他花了如此大的精力,却什么也没有得到。事实果真如此吗?老人在不断的挫折中依然那么坚强。正如我们的学习,当遇到困难时许多人因为负面情绪而产生了消极的思想。实际上遇强则强才是我们应该所追寻的。和那已经生活很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轻易就逃避的人真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吧。他们因为身边的点滴小事而灰心丧气,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希望,每当这时,就想想桑提亚哥吧,想想他那些惊心动魄的经历,看看他是怎样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就会释然许多了。我们生活中所遇到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了,他的手上布满了老茧,皮肤也被炽热的阳光晒出了斑点,他没有舒适的生活环境,甚至连温饱也不能实现。身边的一切都是简陋的、破败的。就算是在这样的恶劣情况下,老渔夫依然怀着对生活的希望和对不公命运的抗争,即使知道结果可能会失败,但依然去奋力一搏。
再看看生活在温室里的我们,吃父母的穿父母的,不用考虑任何负担,以为我们的身后始终有一个坚强的后盾。生活中或多或少也会有一些压力,但这些都在我们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如果一个人的成长不经历一些磨难,那么他的未来一定不会辉煌。我们要怀着积极的态度去看待挫折,从另一面去看它带给我们的好处,而不是每天去自虑自唉。如果我们自己都不能拯救自己,有怎么期望别人会帮助我们呢?
无论是书中的桑提亚哥,还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都已是万分幸运,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要学会坚强。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们还将面临许许多多的困难,我相信,只要我们有一颗强大的心,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就一定可以扫清前进道路上的一切障碍,达到自己成功的彼岸。
张雨枫
xx年9月9日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9)
在寒假里我看了许多许多的书,其中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最为深刻,它就是《老人与海》的故事。
故事里写的是古巴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他连续84天都没有捕到鱼,被其他的渔夫嘲笑,终于有一天,他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两天两夜,他也与大马林鱼搏斗了两天两夜。最后,老渔夫用鱼叉把鱼刺死了。
不幸的是,返回的途中,老渔夫遭到了鲨鱼的袭击,缺乏工具的老渔夫虽然杀死了几条鲨鱼,但是马林鱼却被其他的鲨鱼吃光了,等老渔夫到家后,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头了。
看了《老人与海》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像老渔夫一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绝不退缩,勇敢面对,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记得有一次,我在广场上学轮滑,我怕摔倒所以只滑了一下,“啪”,我摔倒了,这时,我看见有一群小朋友们也在学轮滑,他们像离弦的箭“嗖”的一下从我身边滑过,我有点了泄气,但是我并没有失去信心,继续练习,最后,我掌握了技巧,终于学会了。
我要感谢《老人与海》这本书,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的道理,也让我明白了人可以失败,但不可以被击败。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10)
生活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是起点。成功和失败往往只是短暂的失误。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勇气面对失败。《老人与海》中的英雄圣地亚哥用他的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了——即使他失败了,他也必须成为英雄!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老渔夫圣地亚哥的故事,他连续84天没有捕到任何鱼,机智地操纵并与大马林鱼搏斗,但在回家的路上一次又一次被鲨鱼袭击。当他最终回到香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根骨头。
“然而,人不是生来注定失败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在老人和大马林鱼的斗争中,大马林鱼无疑成了受害者。鲨鱼来了之后,老人成了受害者,就像大马林鱼一样。老人和鲨鱼之间的斗争正是老人的意志和所有强大的敌对势力,鲨鱼已经成为敌对势力的代表。虽然鱼都被咬掉了,但没有什么能摧毁老人的意志。尽管老圣地亚哥是个失败者,但他敢于与邪恶势力斗争的精神使他成为英雄。一切注定要毁灭,只有你的行为会永远持续下去。只有这样,你才能成为真正的赢家!
挫折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考验。我们可能因为困难的问题而退缩,我们可能因为落后的成绩而气馁,我们可能因为考试而担心...这些小挫折不值得一提,但往往成为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有些人,像老圣地亚哥,会超越极限,在困难的情况下迎接挑战。即使他们失败了,他们仍然问心无愧。因为你已经行动了,你成功了!然而,有些人没有信心和勇气去面对失败和挫折。相反,他们混日子,最终被命运从成功的行列中抹去,成为游手好闲的人。鲨鱼可能是最后的赢家,但毫无疑问,老人也是赢家,他一直知道这个伟大的“杰作”属于他。他没有向大海,也没有向鲨鱼投降和妥协。我们也需要勇气与命运抗争。任何时候,把失败当作一种纪律,让它成为我们攀登高峰、挑战自我、面对缺陷、超越极限的垫脚石。你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英雄!
在人生的'旅途中,怎么会有更少的失败呢?失败是成功之母,人总是会跌倒,看看你能否再爬起来。无论你能否勇敢面对,成功总是风雨过后。只有经历了失败,你才能体验来之不易的成功。只要你以坚韧的心对待它,成功就会召唤你不远。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11)
英雄不一定是有许多功绩的人,但他却一定是很会为自己努力的,且坚持不懈、奋斗到底的人。提到英雄,我想到了海明威。“人生来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他在其“最精彩的”、“短小但不渺小的杰作”《老人与海》中诠释了什么是英雄,而这句话成了所有“男子汉”的精神追求。
我想到我自己。自从步入初三,心中多了一份愉悦和惆怅。最近总会想到以后的日子,许多人能努力三年进入名牌高校,而三年后却无法步入大学的门,不由于别的,只由于他们“变质”了。我思考了许多,当我第一天跨进中学大门的时候,心中满怀抱负,一副誓必成功的样子,时值今日,我依然如此,不是由于我太过自信,只是我相信,人该对自己有信心。因此,我为追求梦想,“牺牲”了所有,就只为成功!回头看过去的点点滴滴,辛酸苦辣甜,一切都不再是曾经因此为的痛苦了。
三年就快过去,我为这追求奋斗三年,假如我成功了,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踏上“另一趟奋发的旅程”,那我一定会继续奋斗,奋斗到底——我不怕辛苦,我也不怕变质!
假如我失败了,就像书中的老人奋斗了那么久,却只能在回到岸边之际,带回“一架白骨,一条残破不堪的小船和一个精疲力竭的身体”,那我也不会怨恨什么,我会认为那是一个悲壮英雄的凯旋。
人的一生就该是奋斗的一生,与天斗、与地斗、与生命斗、与自己斗。英雄能生活平庸,但是骨子里却要有奋斗、坚持、不畏的意志。即使最终的胜利果实被无情地抢去,也不放弃希望,而是平和地接受事实,计划下一次的出海。
我要做自己的英雄。
参与感读后感热门7篇
作者精心挑选了一篇非常实用的“参与感读后感”,供大家参考。欢迎光临我们的网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有价值丰富的内容。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当我们细细品味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相信大家都会增长不少见闻。写读后感是对原文再次思考的过程。
参与感读后感 篇1
翻开本书,就是翻开一个崭新的商业时代。
当小米开发产品时,数十万消费者热情地出谋划策;当小米新品上线时,几分钟内,数百万消费者涌入网站参与抢购,数亿销售额瞬间完成;当小米要推广产品时,上千万消费者兴奋地奔走相告;当小米产品售出后,几千万消费者又积极地参与到产品的口碑传播和每周更新完善之中……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思维方式的改变,敢于尝试新的方式,敢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我感觉抓住商业发展是规律,80年代是靠产品,90年代是靠品牌,
00年代是靠口碑,但是后面一定是靠参与。按用户的想法来制定产品,通过用户的口碑制造品牌,一切围绕用户出发。对于小米手机而言,写的每一条微博、编辑的每一条微信图文、策划每一次活动、每一个产品广告、每一场产品发布会甚至每一页PPT,都是在社交网络以及其他社会化媒体传播的内容。最为重要的是,产品即营销,小米手机推出的每一款爆品是最为核心的内容,是网友口碑相传的主体。对于书中所说的吸引粉丝,构建粉丝团,在社交网络上做自媒体,其实还是自建传播的渠道。在粉丝团营销模式出现之前,几乎所有的媒介都是要购买的,无论你是做电视广告,还是报刊广告。但是,小米手机有了粉丝团以后,可以不用花一分钱,粉丝就替它口口相传做营销。这也就是为什么创业公司不要做广告,而要做自媒体营销。对于传统的广告而言,操作方式简单粗暴,只要把广告在媒介上播放出来就行了。而对于粉丝团营销,则需要在内容和渠道之间产生“化学反应”,需要调动粉丝的积极性,激发他们替你做传播。这个触发机制,其实就是“参与感”,通过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发动营销的“人民战争”,这就是三三法则的三个战术。无论是做产品还是内容传播,最关键的不是让人觉得的东西有多好,而是让参与的用户感觉自己很受重视,激发他们参与进来,并通过种子用户的分享,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这里设计的互动方式,其实就是设计的分享的“触发机制”,是粉丝团营销和社会化营销的核心所在。于传统企业而言,做品牌的顺序一般都是,先砸知名度,再做美誉度,最后再维护忠诚度。而对于小米等互联网品牌而言,则是先做忠诚度,等通过口碑传播达到一定量级以后,再做知名度。
对于我们达利公司而言,也是一样。我们要以“专注、极致、口碑、迅速”的理念不断的完善和提高我们自身的品牌和产品品质。专注和极致,是产品目标;快速迭代,是行动准则;而优质的口碑,则是我们发展和向往的目标和方向。我们每天都在谈品质、谈质量,但如果我们能真正的以一个用户的角度,怀着不成功则成仁的极致思维去从根本解决,那何愁用户口碑?何愁品牌效应?何愁销售渠道?其实,小米手机也会死机、也会卡顿,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小米的一切都是从客户出发,整个产品围绕客户,从来不会与市场和客户脱节,每一个用户都是产品经理,每一个工程师都是用户,他们利用极致思维、用户思维,快速的为用户量身打造了最适宜的产品。
其实每个用户都是和善的,只要我们不令他们过于失望,他们永远愿意参与我们,与我们一同进步、提高。而我们作为服装面料的生产企业,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必须邀请客户参与进来一同改善产品品质,提高客户口碑,宣扬产品品牌。让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的与客户手挽手,将达利的明天共同支撑起来,并努力创造出第二个小米奇迹!
参与感读后感 篇2
《参与感》读后感2500字:
《参与感》和《从零开始做运营》两本书都在年度书单之列,原来计划是先《从零开始做运营》再读《参与感》,因为就书名本身而言,《从零开始做运营》更像理论书籍,而《参与感》更像案例分析,选这么一个顺序就是想看看,理论是不是指导了实践。但当两本书它摆在一起时,为了为年度阅读开一个好头,也许是《参与感小米口碑营销内部手册》的标题更吸引人——更具有阅读的趣味性与故事性,就拿起了《参与感》,加之本来生活中也用小米的产品,小米公司及创始人雷军的故事也略有所闻,故一气呵成看完。
《参与感》一书,就书的内容而言,我觉得值得三种人读:
第一,适合想参加谈资的人。
第二,适合从事或想从事宣传、营销、产品的人。
第三,团队领导或者企业领导应该看看,无论是营销技巧或者管理团队,或许有所启发。
全书内容在结构上非常清晰明了,以“参与感”为主题,分别讲了小米公司如何在产品篇、品牌篇、新媒体篇、服务篇、设计篇如何践行参与感“三三法则”的。
什么是参与感?小米创始人雷军在2008年就提出了“专注、极致、口碑、快”的互联网七字诀。专注和极致,是产品目标;快,是行动准则;而口碑,则是整个互联网的核心。
口碑是一种主动式的口口相传,而到新媒体,就是点赞和转发。《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一书讲,为什么大家说“口碑”而不是“眼碑”?“碑”是视觉的,却成为一个符号活在口耳之间。人们常说品牌的“口碑”最重要,重要不是你的品牌好不好,而是你的“口碑”是什么?你的“口碑”的碑文是什么,那就是大家提起你的时候,说的那一句像刻在石头上一样,每个人说都是同一句,50年重复的都是同一句,这才叫口碑。
小米的“口碑”是什么?性价比高。这是我亲身感受到,大家提起小米产品时用得更多的一个词。以前便宜等于没价值感,小米重塑新的价值观,便宜也有价值感,甚至是超值感。
米创始人雷军讲“专注、极致、口碑、快”,其实是小米内部用“专注、极致、快”成就了小米的口碑:信价比高。
非常认同或者说也会坚守的信念有:产品为中心。公司虽然是服务行业,但如果从产品的角度去看,提供的服务就是我们的产品,而是服务做到标准化更难。
一个企业想拥有好的口碑,好产品就是口碑的发动机,是所有基础的基础。产品品质是1,品牌营销都是它身后的0,没有前者全无意义。
小米口碑“铁三角”:
服务业是也一样,你的用户是谁,你解决了用户那些痛点,你解决痛点的这些服务质量(含技术质量)是否稳定可靠,都是服务业需要深耕的。医疗行业,我觉得这方面的耕作空间非常大,现在的医疗体验太差了。想到一次外出参加培训,那位讲师就感叹说:医院外早已万丛山。我心里很为此感到惭愧,但一切都源于这个行业的太安逸了,平静的湖面练不出强悍的水手!有竞争才有整体的进步。
信用飞轮。《参与感》一书里没有提到“信用飞轮”,我是从罗胖跨年演讲借来的。在我看来,“信用飞轮”就是启动“口碑”的发动机。
做企业就是像做人一样,朋友才会真心去为你传播、维护你的口碑,朋友是信任度最强的用户关系。社交网络的建立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信息的流动是信任的前提。企业建立的用户关系信任度越高,口碑传播越高。
现在,人们之所以讲越来越讲信用是因为数据透明,不讲信用的违约成本会变高,当然是对的,但这是出对于“规则的恐惧而信任”,这种信任可以让系统运营,却不能带来很好的体验。
元旦期间,一伙人约吃饭,本来想去海底捞的,但排队时间太长,最后就近选了一家餐厅。服务员的流程都没有问题,上菜、报菜名……但小孩正好还没有学会用成人筷子,我也知道一般餐厅不可能有练习筷,就向服务员索要叉子,服务员一脸不屑不悦地说:“没有没有没有,我们没有这些的哈。”
我真不知道,她为什么一下子要说那么多“没有”,总之感觉她工作中带着一股怨气。接下来同桌的人“神初刀”:你以为是你在海底捞呀。都说海底捞你学不会,其实是海底捞的人你学不会。口碑的本源是产品或者服务,口碑传播的本质是信任背书。信用飞轮的前掉,仍然是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更准确地说,超出期待的产品和服务,所谓好上加好,精益求精,追求无止境。
用户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聪明,因为一句精美的广告词就购买产品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团队搭建,一定先招“王”。柳传志说,管理就是“搭班子、定战略、带队伍”,这个顺序是不能颠倒的。团队的组建非常重要,小米创业的起点算是非常高了,创始人雷军本来就是互联网的老兵,而且带领金山上市,自己又是IT出身,技术、资源、经验都有着非常深厚的储备,但在早期,招人仍然是他的第一要务。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同样,招人也应该先找王。这个道理都懂,但是现实中能做到的却很少,很多团队的招聘,都是“俄罗斯套娃”,一级不如一级。
每个人都想找志同道合的团队,而且真正厉害的组织都是志同道合的组成了团队,只有志同道合的团队能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只有这样的团队,才能做到“快、准、狠”。
看完《参与感》还有一些感动,人找到志同道合的组织,并且为之奋斗拼搏,所有苦,到最后都化了珍贵的价值。《参与感》这本书,是作者十年前对雷军的承诺,十年一起拼搏,收获一段历程,兑现一个承诺,很美好!
其实,看完《参与感》在我脑中浮出了看过的两本书:一本是华与华的《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一本是广告大师奥格威的《一个广告人的自白》。拒绝高大上的假大空,只讲专注问题,解决问题,认真、负责对客户/用户好。《参与感》是2014年8月出版的,《创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是2013年11月出版的,而《一个广告人的自白》是2008年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本书原本是作者大卫·奥格威(1911年-1999年)给孩子的礼物,却没想过到成为广告学的经典圭臬之作。
穿过时空的隧道,你会发现那些有效的东西,一直没变,变得只是我们失去对他们的相信与坚持。我想起了《士兵突击》里面,许三多和他哥二的对话:
许三多说,这些年我学会了两个字:我信。
他二哥说,这些年我也学会了两个字:不信。
敢于坚持,敢于尝试,敢于取舍,不管怎么样,不能原地踏步。
参与感读后感 篇3
创业几年,雷军雷总曾表示,“小米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现在已经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创立小米公司时,雷军曾参考过两家公司——同仁堂和海底捞:向同仁堂学产品,向海底捞学口碑营销。
“我的梦想从来都不是做一家大公司,而是一家小公司,现在小米还是一家小公司,内部结构及其扁平化,把做好产品的理念贯彻到底,用户和米粉的意见完全可以帮助小米的管理。”
“我不想再做一个华为、腾讯或者联想,只想做一家小餐馆,让顾客常常说‘老雷给留个座,这就是最大的幸福’。”
01▶参与感是什么
在《参与感》一书,其实就是反复再诠释作者所理解的参与感,站在经营方的角度,就是形成一个可以让用户感知到温度的经营思维,那么什么叫参与感呢?
心理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让被试者通过掷骰子来获取相应的奖励,骰子点数越高奖励价值越高。
而掷骰子的方案有两种:
付出2美元的成本,可以自己掷骰子
不用支付任何成本,别人帮忙掷骰子
心理学家在不同的群体中都做了类似的实验,结果却惊人的相似:几乎有80%以上的人选择了A方案,愿意支付2美元自己掷骰子,即使两种方案的概率完全一样。
无数类似的实验结果证明:给予用户相应的控制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他们的满意度,而这个控制感的产生,源自于他的参与程度。
张敞画眉被寓意为婚姻的佳话,恰恰也在说明,有参与感的婚姻,可能让婚姻生活更美满,那么为什么,我觉得参与感,是一种可以让用户感知到温度的经营思维呢?
同样都是标准化的经营,KFC几乎冷冰冰的流程体验,而海底捞口碑在外的服务体验,恰巧可以说明,正因为是顶层的经营思维不一样,导致到了用户触达层面,就会是有截然不一样的感知,所以《参与感》一书,开编就在说,小米品牌快速崛起的背后是因为社会化媒体下的口碑传播,而小米口碑的核心关键词是“参与感”,其实口碑的触发,是因为人们在建立足够信任的情况下,总是乐于传播利人利己的事情,毕竟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正因为参与感一种可以让用户感知到温度的经营思维,所以他一定是以“用户”为核心,这意味着我们所销售的东西,不仅仅是满足用户的产品需求,解决用户的痛点,还要满足用户的心里需求,获得满意的体验感,而往往很多的经营者,在思维层面,仍然执着顽固地停留在满足用户产品需求的层面,而忽视心里层面的需求,从而导致在革新过程中,如同邯郸学步一样,效果差强人意。
02▶营造参与感的关键点
满意的体验感,其实就是源自用户的真正参与,而触发真正参与的关键在于营造出“仪式感”。
《小王子》中,小王子在驯养了狐狸后,狐狸对他说:
“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
“这也是经常被遗忘的事情。”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在《参与感》一书,大量描述了小米是如何营造仪式感的。小米在论坛上给予用户特权如F码,小米会员,优先参与小米公司各种大型活动,比如8·16发布会、爆米花盛典、4·6米粉节等小米重大活动,其中,VIP认证用户赠送部分免费参与活动的资格。
比如即将来临的春节,就是我们中国最具仪式感的节日,哪怕千里迢迢,哪怕历经艰辛,我们都是风雨无阻地在除夕夜,和家人一起吃团圆饭的,正因为传承所营造的仪式感,每年都在造就地球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徙的神话吗?正因为仪式感的背后,有着参与者精神层面的愿望或需求,有着参与者的身份认同感,有着参与者对内心某种事情的“确认”。
《啥是佩奇》实际上是《小猪佩奇过大年》的电影预告宣传片,讲的其实是关于一个春节团圆的故事。画面刚开始是一位乡下的老爷爷在山上给儿子打电话,信号不好,爷爷问孙子过年要什么礼物,孙子说:“佩奇”!可因为手机信号不好,孙子再说些什么,老人就听不见了。但爷爷就记住了“佩奇”二字,开始了他寻找“啥是佩奇”的故事,这部宣传片在朋友圈刷爆,在微博上也引起了王思聪转发、韩寒点赞,可以说,这是xx年第一个跨行业、跨圈层、不贩卖负面情绪的现象级刷屏,其中,亲情作为一个容易引发共鸣的话题,非常容易打穿各个地域和年龄层,也是这部宣传片能够被广泛传播的原因,另外一方面,恰逢春运来临,大家在抢票、置办年货,人们回家过节的迫切情绪被进一步激发出来,其实每次的讨论、评论和转发,都是一种参与感的体现,而作为《啥是佩奇》的经营方,在产品的设计,宣传节点的把握,处处体现了对用户需求点的了解,让用户感知到其中的温度,另外,仪式感的情感共鸣,才能一同引爆出这个社会现象。
03▶参与感的思考
其实,参与感,站在经营方的角度,就是形成一个可以让用户感知到温度的经营思维,毕竟对于任何一个公司来说,敢于放下公司的很多常规的理念和规划,包括产品和营销高层的规划,真正让用户参与到产品当中,是非常困难,因为用户的需求很多是不可描述和不可控,但是小米却通过“小餐馆”的思维,把用户的需求进行了引导和疏导,真正让用户为小米的产品提供了非常不错的需求和指引,从某个层面来说,小米前期的50万用户等同于小米的产品经理,反而让小米的相关团队变成执行者,恰恰是经营方,自身形成一个可以让用户感知到温度的经营思维,从而促使对应岗位的负责人真正参与进去,才能吸引用户的参与,从而造就了这个辉煌。
总之,我觉得,站在经营方的角度,参与感,就是形成一个可以让用户感知到温度的经营思维,通过对用户需求的深度挖掘,找到能让用户感知到温度的产品和服务,营造对应的仪式感,才能让用户参与到“台风”的制作,从而才能让“猪”飞起来。
参与感读后感 篇4
参与感,一个因为小米而火热的词,在互联网产品体系中,其实并不新鲜,例如腾讯的QQ秀、QQ空间等产品设计与运营,都渗透着参与感的因素,但这本书《参与感:小米口碑营销内部手册》,确实是第一次在实践基础上把参与感进行系统总结。
雷军在序言中写:台风口上,猪也能飞凡事要顺势而为,如果把创业人比作幸福的猪,那行业大势是台风,还有用户的参与也是台风。
小米把用户的参与感看成整个小米最核心的理念,通过参与感来完成产品研发,来完成产品营销和推广,来完成用户服务,吧小米打造成一个很酷的品牌,就是年轻人愿意聚在一起的品牌。这就是整个小米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理念,那就是把用户当朋友。
这本书的精华,就是作者黎万强总结的参与感三三法则。从三个战略和三个战术层面完成对参与感的构建与论证。
这段时间在组织产品经理众包的读书到写书活动,目标是邀请工作在第一线的有实战经验的产品经理完成100本书的阅读,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进行读书的应用总结。我选择的书目,就是这本《参与感:小米口碑营销内部手册》。
参与感读后感 篇5
小米模式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其商业营销中渗透的互联网思维也是值得大家深入学习和借鉴,在读完参与感这本书后,自己总结了几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喜与不喜,都是希望来吐槽,毕竟参与是最重要的!
1.口碑传播是小米模式成功的关键:
书中提到,小米从头至今,一直是把用户的口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进行维护的,从最初的100用户,到如今6000万用户,都是通过口碑的不断扩散来积累的,最初的100用户既是发烧友,也是意见领袖,通过他们在社交媒体上进行的分散传播,对于新的用户购买起着非常关键的引导作用,也就是书中提到的种子用户,另外也举例了谷歌的Gmai几千个试用账户必须通过邀请码的体验传播,韩都衣舍的时尚快速跟进也是得到了女性在各大社交媒体的推荐,都是说明了获得好的口碑必须通过新的社会化媒体来进行分享和传播。
2 用户思维,让用户有参与感,把用户当朋友:
也就是小米产品的设计和运营全部给用户开放,让用户最大限度的参与到小米的经营过程中来,同广大小米工作人员一起思考,一起打闹,一起坚守,打造具有粘度极高的小米社区,也就是把用户当做朋友,因为只有做到朋友的关系,用户才会去维护你的产品,进而去推荐更多的人来认识小米,
3 产品过硬,性价比最高:
口碑的传播得益于要有好的产品,小米就是做到了让用户尖叫的产品,做到了极致,因为现在的用户了解各种信息的渠道非常广泛,你在哪个方面做得不够精细或者没有特别新鲜奇特的东西,用户是不会买你的账的,而且要求营销部的同事对于产品的了解程度不亚于工程师,也就是要真正的读懂产品的设计和理念,并翻译成用户能听懂的大白话来跟用户互动和沟通,所以要具备产品经理的思维做营销。
4. 把握好口碑推荐场景:
也就是用户在向新用户推荐小米的时候,这个场景该如何来定义,书中提到,小米不喜欢玩用高大上的词语或者其他噱头来进行定义,而是推荐就是用大白话和通俗易懂的话来进行口碑传播,比如,小米手机就是快,操作很流畅也很便捷
5. 服务要走心,学会讲故事。
也就是在整个小米的整个内容运营中,跟用户要用听得懂得话术来沟通互动,随时随地根据场景的不同,采用合适的语言来交流,要投入感情,而且做好用户分享扩散的引导,做到大家融为一体的感觉,另外在传播过程中把产品的制造做成故事和话题,例如界面的好看,一开始小米的界面相对于苹果和安卓是比较难看的,经过长时间的优化,最红变得千姿百态,在产品设计上做到了安卓体系是最出色的。
以上是对小米营销模式的几点看法,希望可以跟大家共同交流。
参与感读后感 篇6
小米口碑营销——《参与感》读后感1000字:
《参与感》是2014年8月中信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是小米联合创始人黎万强。本书由雷军亲笔作序,重在揭开小米4年600亿奇迹背后的理念、方法和案例。关于这本书的介绍是:了解小米,必读本书!迄今为止关于小米最权威、最透彻、最全面的著作!
作者回顾了小米自2010年成立以来至2014年的诸多历程,将小米每一个重要节点的成功进行了总结和归因。因为作者主要负责MIUI系统和后来产品的营销,所以文中也就重点对以上几点进行了主要分享,里面有些十分具体的案例,看来也是极为有趣。对于想要了解小米在这期间成功的经验的读者来说,本书不可不读。
我主要就文中读后的几个重要理念进行分享。
首先,我们聊聊小米的关注点“口碑”,雷军认为“互联网思维就是口碑为王”。从近几年的社会发展来看的确如此,口碑的确太重要了。借助于智能手机的便利,微博、微信等等社交媒体一下子把全国近10亿体量的人群推到了移动互联网宣传的第一线受众中来,此时由于信息的便利性导致信息的碎片化、海量化,每个信息在普通受众人的脑子里停留的时间很难长久,如果不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他信息瞬间就会将原来信息覆盖、抹去。2008年的时间雷布斯能看到这个点真是厉害。
其次,我们来看看小米的“口碑武器”,即“参与感三三法则”。文中重在强调“构建参与感,就是把做产品做服务做品牌做销售的过程开放,让用户参与进来,建立一个可触碰、可拥有,和用户共同成长的品牌!”。说白了就是让身边的人群一起融进自己产品的制作人中,把作品变成大家共同的作品,毕竟别人做的东西我们可以随便批评、对比,但是自己的东西嘛,哪有不抱有欣赏的眼光的呢,这一招真的是够绝!够牛!够套路!
在这个“参与感三三法则”里面,其中有两个点。一是小米的“三个战略”,即做爆品,做粉丝,做自媒体;二是小米的“三个战术”即开放参与节点,设计互动方式,扩散口碑事件。
所谓的“做爆品”,就是把产品打造成目前公司能做的、自己粉丝想要的、超出市面同等级最好水平的,这些成了,产品就成为了粉丝群体见到不得不买的产品了,一下子在产品粉丝的带领下吸引了普通群众较多的注意力,瞬间成为了“爆品”。读后感·所谓的“做粉丝”,就是要真正的把粉丝提到的内容真正的重视起来,安排专门的人员下沉到最一线的产品粉丝里跟他们打成一片,跟他们交朋友,倾听他们的意见,让他们感觉公司重视他们,与他们一起推进产品更完美,一边让他们开心如愿打造好我们共同的产品,一边把钱给赚了。
所谓的“做自媒体”,就是不再像传统公司那样花重金在电视或网站做广告,而是借用现在大众共同使用的社交媒体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创意地设计些让粉丝感觉有趣、对个人有利、有些新潮的东西,这些东西一定要粉丝感觉自己也是赚的,这样公司产品的“自来水”就会不断增加,产品的宣传就如“病毒式营销”般在整个网络上传播开了,公司的口碑也就成了。
关于小米的“三个战术”,在我看来就是一找出公司和粉丝双赢的广告宣传点,二是设计好传播的有效形式,让宣传的过程有趣起来,三就是收获口碑啦。
参与感读后感 篇7
翻开这本书,就是翻开一个崭新的商业时代。
当小米开发产品时,数十万消费者热情地出谋划策;当小米新品上线时,几分钟内,数百万消费者涌入网站参与抢购,数亿销售额瞬间完成;当小米要推广产品时,上千万消费者兴奋地奔走相告;当小米产品售出后,几千万消费者又积极地参与到产品的口碑传播和每周更新完善之中
这是中国商业史上前所未有的奇观。消费者和品牌从未如此相互贴近,互动从未如此广泛深入。通过互联网,消费者扮演着小米的产品经理、测试工程师、口碑推荐人、梦想赞助商等各种角色,他们热情饱满地参与到一个品牌发展的各个细节当中。
小米现象的背后,是互联网时代人类信息组织结构的深层巨变,是小米公司对这一巨变的敏感觉察和精确把握。
作为小米联合创始人,本书作者黎万强,真诚有趣地向我们讲述了小米公司创业几年来的内部故事,从公司创立到产品开发,从产品设计到品牌建设,从日常运营到营销推广,从服务理念到公司理念,通过一个个真实的小细节、小故事,将外界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清晰透彻地道出其中的逻辑必然。
书中重点提到的参与感三三法则,其实就是构建参与感,就是把做产品做服务做品牌做销售的过程开放,让用户参与进来,建立一个可能碰,可拥有,和用户共同成长的品牌!归纳为三个战略:做爆品,做粉丝,做自媒体;三个战术:开放参与节点,设计互动方式,扩散口碑事件。
广电,从传统的看电视到用户可参与的双向互动的用电视的历史转折时点为20xx年4月29日。历经两年半的时间,现在已有不小用户都知道广电的机顶盒可实现看高清节目、互动点播、时移回看和三屏互动!但真正使用并熟悉这些功能的比率有几多呢?我们不妨锁定目标群体,借用小米的参与感法则,将我们每次发布的新产品,新功能打造爆品,以牺牲推广期的利润,吸纳用户使用规模以吸引用户试用,以用户使用回馈做内容,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影响力,做大产品的社会认知性;而另一方面,公司更应及时把用户反映问题应用到产品功能的优化方向。这样的结合,才会最快最广的把新产品推广出去。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要充分利用TV厅和电话(热线)订购服务,配合业务发展和用户参与的需要,着实完善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便捷、安全和满意度!
书中重点提到的另一个观点:口碑,互联网思维就是口碑为王,我也是很认同的。在信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人人微信,人人微博,人人网购,事物的传播、推广是扁平、快速而对等的。一个产品能否站得住脚,口碑是核心,哪怕对我们广电这种传统事业。广电现约有160万用户,这是一个多么让人羡慕的数字。但,随着互联网络的覆盖和移动产品的进一步成熟,将无可厚非地冲击着我们的广电业务。我们不能改变时代变迁的步伐,但可以调整我们前进的步幅,不被时代抛弃。我们的企业要从团队、从产品做积极的自身转变,没错,改变思维,革新技术,做好产品,做好服务,巩固、加强品牌口碑,才能让我们的企业得以顺势而为。这次广电与创维电视合作销售创维电视机,截止11月20日,录得686台销售数据(非系统数据),成绩相当喜人。但在销售的过程中,如果能把服务细节再优化和重视一些,确保货源充足供应、提升沟通环节更扁平顺畅,那些因缴款后而电视机迟迟不能如期送货安装、产品断货而无奈调整电视型号,甚至最终放弃购买愤而退款的现象就不会发生,广电的口碑也因给用户带来购买电视享受价差的满足感和便利性而更深入民心!
平原读后感热门10篇
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陆续整理了一些“平原读后感”,当我阅读这些作品中令人难以忘怀的故事情节时,深深地被触动了。通过细致地分析文章内容,我得到了一些新的感悟。这些作品中所传达的信息和人生智慧,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在我读完这些作品后,我发现其中的故事情节让我深思。每个故事中的人物经历着不同的挫折和困难,但他们从中获得了成长和启示。这让我开始思考自己所面对的困境和挑战,是否也能从中获得类似的经验和教训。
此外,这些作品中的描写和细节也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作者通过生动的语言描述了人物的内心矛盾、情感和思考,让我能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他们所经历的一切。这让我自省自身的表达方式,是否能够以更具体、生动的方式传达我的思想和情感。
总的来说,这些作品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们让我认识到人生中的挫折和困难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的态度和努力去克服它们。同时,它们也提醒我要珍惜每一个与人相处的机会,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价值。
如果这篇文章对您也有所启示,请将其收藏起来,以备参考。让我们一同在阅读的世界中获得更多的智慧和心灵的触动。
平原读后感 篇1
今天早上,我观看了电影《平原枪声》。影片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冀中平原地区年轻的八路军干部马英在党的领导下,回到家乡肖家镇,率领苏建梅,王二虎等抗日战士,依靠群众同以中村,杨百顺,刘中正为首的日寇汉*进行殊死搏斗。他们与地下工作者郑敬之,秦芳之密切配合,发动群众,建立武装,攻占炮楼,巧杀汉*,识破叛徒,粉碎“扫荡”……一次又一次挫败了日寇的阴谋,出生入死,前仆后继,浴血奋战,终将敌人消灭。
看了这一部影片,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一股敬佩之情不禁油然而升。
这一些英勇的平原儿女们,凭着一种信念——民族精神,在家乡的土地上为解放事业抛头颅,洒热血。他们与敌人斗智斗勇,用自己的智慧把敌人打得晕头向。当风云突变马英被捕时,苏建梅等人截粮车,毁电线,拔炮楼,让敌人误以为马英仍在城外;在壮丁训练所马英与地下工作者郑敬之密切配合,救出马大娘,借敌人之手除掉汉*吴胖子,马英等人也脱离虎口。更让我敬佩的是抗日战士的意志。当苏建梅被捕时,敌人威逼利诱,严刑拷打,这些都未能摧毁苏建梅的意志,面对挥起的鞭子,面对那一件件令人不寒而栗的刑具,苏建梅仍面不改色,对八路军的任何情况只字未提……
反之,那些汉*和日寇更令人痛恨之极,他们的言行正与抗日战士们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苏建梅与苏建才同时被捕,面对美色的诱惑苏建才心意访惶,终成了叛徒……
抗日战士们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波澜壮阔的民族解放之歌。同时,影片也告诉我们:要记住这段浴血历史。
平原读后感 篇2
阅读完毕飞宇老师的小说《平原》已经有一段时光了,忙碌,压抑,混沌,逼仄,平静等等这些词,用在现代人的时光里,也是恰如其分的。先从小说《平原》谈起。
忙碌,是小说《平原》的一大特色。苏北平原,平原大地,除了冬天白雪皑皑的时候,除了婚丧嫁娶,除了一年秋收之后,除了春节时,人们都在忙碌着。土地,就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媒介,农民日复一日的耕种着。可以说在小说《平原》里,处处可以看到人们忙碌的身影。
但同时还有一种忙碌,也被毕飞宇老师无情的揭露出来。说忙碌,不如说是骚动,是青春荷尔蒙的骚动。这里主要所指的人物,大多以小说主人公端方为引子,依次介绍出来。男人的骚动,女人的骚动,动物的骚动,比比皆是,其实是人性的骚动。
在欲望的趋势下,人们为吃饱饭,可以年复一年的忙碌着,在动物本性的趋势下,人们同样开始各种试探。有时候,小说,就是一种生活化的一种试探。通过生活的常态,忙碌,而衍生出各种忙碌下的苏北大地人性缩影。
压抑,其实读了很多反映那个时代小说的我,对压抑突然不敏感了。从读《平原》时,那种压抑慢慢消失殆尽了。为什么?其实压抑,本身也是个常态。它来自社会、他人、自己还有关系。一流小说家最要紧的任务,就是还原这种压抑感。
在端方从镇读完高中,回到农村时。他的压抑来自于,他的家庭,记住他是有继父的,还有他的压抑是劳动。在小说《平原》里,端方使足了劲在地里干活,结果手上,脚上全是血泡,这是对压抑的宣泄。还有对异性的蠢蠢欲动,在遇到异性的表白时,这种压抑变成一种身体上的占有。性本能,换做了春分化泥土。
还有压抑,来自人们的偏见,可以置人于死地。那个女孩,最后投毒自杀,还不是因为压抑所得。在那个时代,讲究家庭成分,讲究门当户对,若有闪失,结果是恐怖的。这些等等的压抑,在小说里,换做了各种形态,各种细节,各种神情和情节来转化的惟妙惟肖。
一流小说家,总是能在压抑的土壤里,发现很多人性中特有的东西,那就是人会变化,会感同身受,会从压抑中解放出来。混沌,这个词,有时候是用在生活中的各种不一样的感触。而小说家所描述的混沌,是有所指向的。小说《平原》里一个读书人,在深山老林里,依然可以讲主义,将精神和理想背的滚光烂熟。
就像小说《平原》里的顾先生,一个老知识分子,依然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教育端方,鼓起勇气,面对生活。而这些,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命运在混沌中,有了更好的定义,一流小说家说实话就是在写混沌的世界,在写混沌的自我与这个世界。也许命运在小说家,仅仅是个符号,但这个符号,即代表人生。在《平原》里,我看到了混沌,这混沌就是与现实的分离,在分离状态下,人们的痛苦和喜悦瞬间爆棚。
逼仄,人在路上走,总会遇见那些灰暗的小路,或者见不得光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就叫做逼仄。一流小说家,是具有逼仄性的,因为逼仄是真实存在的。在《平原》里,我看到很多逼仄,它或是一种人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后的自我调整,或是在走向死路以后,找到一条逼仄的路,继续苟延残喘的状态。那个女知青书记,想爱,却很难得到,想保留威严,却要痛定思痛。悲情的另一个词,可以用逼仄。
因为悲情,是一流小说家,所要传递给读者的内涵。小说生活,如果没有悲情,没有逼仄,那还叫小说生活吗?平静,每一代人,其实最终都是在平静中度过了余生。平静是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就如同,农民一年四季,作文除了到了冬天,开始平静的晒晒太阳,聊聊家常一样。因为其他那三个季节,春、夏、秋,农民太辛苦了,总该有一些时光平静一下了,老天爷有这个安排。
同样一流小说家,对平静的定义,就如同这四季一般。经历了忙碌,压抑,混沌,逼仄以后,平静是一定会到来的。总有人问我阅读小说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很大,但起码我每次都想告诉别人,小说就是生活。虽然很多人不理解,但我会一直这样告诉别人。
平原读后感 篇3
我特别爱看写战争的故事书。这不,今年放暑假的第一天,我就拽着妈妈去新华书店。我一看到《平原枪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地抱在怀里。妈妈微笑着走向柜台付了钱。哈哈,我又有了一本新书了!
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平源枪声》,仔细看了起来。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1938年春天,日本侵略者向冀南边区发起攻势。军区发给马英的游击队三十支枪,需要队长马英带领队员亲自去军区取枪。去军区要走三四天的路,要过经过敌人几道封锁线,很危险。一路上,马英和战士们躲避敌人的巡逻队、穿越敌人的封锁线,费尽千辛万苦,终于赶到军区,领到了新枪。并且,又巧妙地返回了村庄。通过这次取枪,马英将本来不团结、一盘散沙似的战士团结起来,组成了一支新的游击队。尽管条件艰苦,但马英带着队伍经常跑到敌人的眼皮底下,把鬼子打得晕头转向,叫苦连天。这真让人解气!
后来,游击队战士王二虎被俘了、小李也牺牲了,马英还是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救出了王二虎,打败了凶恶的敌人,取得了一次又一次胜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困难,不要惧怕,要想方设法,战胜困难。妈妈也经常教育我,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抱怨,不要逃避,而是要鼓励自己,要越战越勇。我现在是一名小学生,今后,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学习中遇到困难,我一定会勇敢去面对,成为一个像马英一样有勇气、有毅力的人。
平原读后感 篇4
在平原三部曲中,我发现李佩甫都一直在描述这个平原上的一个词,那就是\走出去\。这个地方不富裕,这个地方人实在太多。于是李佩甫通过三部小说。来讲述平原人的故事,平原人走出去,走进城市的故事。而三部小说分别从,官,商,军三个层面来讲述,平原人如何走出去的。从我目前的阅读观感来讲,最喜欢其中的羊的国,因为这部是从官这个层面来讲述平原人的故事,而其中呼伯这个人物塑造地很成功,你从他的身上能够看出中国人的特质,他有着中国特色的大智慧,而其中他的接班人,国庆的故事则就是一个当下官员的故事。在中国这个矛盾的时代中,你做官不可能不走灰色路径,因为有时候灰色路径是一种双赢,你的人民欢迎你,你的前途也显得光明。而呼伯所代表的旧时的矛盾则是一种专制和权威,这并不是说中国的劳苦大众都是那么有奴性的,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一直渴望有一个主,一个能够让人民有所依赖的主,呼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并不是超人,他与旁人相比,最大的能耐就是担当。小说中的那个村庄里有很多羊,太多的羊,他们需要一个领头人,呼伯的出现是时代的需要,但呼伯这样的人物终究会消失,时代在进步,于是从羊的国慢慢就要演变成,城的灯。一个普通的人如何走出这片大平原,参军是一种选择,提干之后,你可以获得城里人的身份。但这个过程中,你总会放弃一些东西,是否值得每个人的标准不一样。城的灯中的主角被认为是那个时候的陈世美,他为了一家人的活路,选择了放弃老家的女人,选择了一切能够有利于他获得成功的机会,这样的代价是否值得?在他看来当然是值得的,他已经不要脸了,但是把自己的几个兄弟全都接到了城里。如果就这样结束整个故事,那么这部小说不过如此。难能可贵的是,李佩甫不仅写出了这样一条出路,从被抛弃的李汉香的角色中,他企图寻找到另外一条能够走出大平原的路,这条路不是只能供一个人走的,它可以带动整个村,甚至镇。但这个过程更为艰难,李汉香眼看就要成功了,但最后还是一个人倒在了黎明前。
商业和大平原是否会有矛盾,平原里的人能够理解城市中的商业么?走进城市里的人,能够真的适应城市呢?生命册就讲述了这样的故事,而里的另外一个角色,骆驼正是作者想要描绘的人,一个从大平原走出来的聪明人,他有成功的必然性,但他最后的失败也正是这些必然性所导致的。欲望的膨胀是无法克制的,这个真理适用于任何人,包括曾经是最为朴实的农民。
平原读后感 篇5
作为一名文艺爱好者,每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都值得我们去欣赏与体会,而其中就包括了1981年的电影《平原游击队》。这部影片讲述了在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平凡的农民在游击战中英勇奋战的故事。观看《平原游击队》之后,我深深的被其所展现出的深刻内涵和情感所吸引。
首先,电影《平原游击队》的标题十分的简洁明了,直击人心。《平原游击队》所表现的是一个团结协作、奋勇向前的形象,表达出抗战年代中人们对于和平和自由的渴望。这个标题看似简单,但却自然而然的将人们对于抗战年代的回忆唤醒,让观众很快的投入到故事中去。
其次,《平原游击队》的故事背景是在抗日战争时期,讲述了一群普通的农民如何在游击战中不断奋斗、磨砺,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牺牲,为国家的抗战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影片所描绘的人物形象和故事内容都是格外的饱满和有力度的。影片中的人物每一个都有鲜明的性格和特长,雄韬剑上有弱点,各有所长,他们一起抵御日寇的进攻,在时代的洪流中逆流而上。这些角色的形象都非常的鲜明,每一个都各有千秋。他们忍受着饥饿和寒冷,在渺小的战斗中不断突破自我,力争为民族的未来奋斗(从而体现了穷则变、变则通的哲学道理)。
最后,此片所表达的一种敬畏自然,敬畏历史、爱国奉献的情感令人深思,而敬畏自然正是传统文化所重视的,敬畏历史和爱国奉献则为当今中华民族所弘扬的民族精神。可以说《平原游击队》是传达正能量的一部电影,它不仅向我们展示了抗战年代中普通百姓的忠诚、勇敢和自信,而且也让我们看到了当时的人民在困境中如何咬牙坚持,即使在生命面前面临着危险,也仍然坚守信仰和责任,这种精神无论在何时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和传承。
总之,电影《平原游击队》是一部温暖、感人、惊险又饱含深刻内涵的电影,它所诠释出的高尚情操以及勇敢无畏的精神,应该值得每个中国人珍视和传承。我相信只要我们仍然坚持着这种精神,不仅可以让我们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断前行,也可以让我们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越走越远。
平原读后感 篇6
偶像级当代作家毕飞宇《平原》阅读已接近尾声,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起偶像,其实更对不起自己的内心的呼唤。
对毕飞宇的喜爱源于他对小说如数家珍的理解,或者手术刀似的干脆利索的告知,这些都源于阅读他《小说课》这本书的启迪。也源于《牙齿是检验真理的第二标准》的个人成长经历和小说伴随他成长的一本再好不过的作家访谈录。
谈到真实,就要谈到他在《小说课》中,对《平原》的解读,他对“异化”进行了他所谓的全情解读。迫于好奇,我阅读了这本来自对“异化”解读的小说。“异化”在我们这个新时代成长起来的人来讲,这个“异化”又有了新的解读。阅读一本书,产生共鸣或者思考,是最重要的。
在小说《平原》里,“异化”主要是指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或者想得到欲望过程中,人的各种“异化”。用改变,有些不妥。但用现在话,来讲,叫面具似乎合情合理。昨天和朋友吃饭聊天,朋友在没有被录取的时候,朋友会不爽。这也是所谓“异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实我也很不爽,相信读者朋友们都会不爽,难道不爽,我们就不继续了吗?我再次雄辩的证明了,每个时代都存在异化,存在浮躁,存在不得人心的东西。对书本的了解,很多时候,束缚了我们的手脚。而现实,当代,或者像这本《平原》,它原原本本的揭露了异化的本质,人带着面具生存的本质。小说家也一样,不能不说,这是悲哀,但又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欣赏。
读小说,尤其是读这样的小说,更应该带着欣赏的角度,去品读,人物之间的关系,人物自己的内心扭曲和光明。人类生活,本来就是肮脏与文明并举。我对《平原》表达的真实,叹为观止,也为毕飞宇先生表示敬畏和崇拜。
写作人,不是榆木疙瘩,也不是为迎合谁,而不迎合谁,只是另眼观世界而已。或者是毕飞宇这样要迎合这篇平原大地,生他养他的土地苏北,带给他绝无仅有的东西。农耕文化下,苏北中年人毕飞宇,在写《平原》的时候,是什么心态,我不知道。但我起码知道,《平原》就是在写人的内心波澜壮阔的一生。婚娶丧办,喜事丑事,往来无故人。利益和其他东西,比如性,比如关系,比如底细等等加在一起的一盘人生大戏。
小说《平原》我几次阅读,都想放下,沉重,会带给读者忧郁或者沮丧,会影响当下生活的心情。但如果会令人这般忧郁、沮丧、影响心情,那岂不是入心入脑了,或者直戳人心的阴暗面或者直面生活的种种不爽?如果你想读,作文请保存内心强大的力量。
在中国,在当代,小说,不仅仅是在描写美好,描写生存中的美好,也有《平原》这般,无情的批判和事无巨细的告诉读者,人的内心,异化也好,变化也好,生死也好。告诉读者,人的不同,确实是存在的。这点,毋庸置疑。
平原读后感 篇7
今天,我看了一部名叫《平原枪声》的电影。看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平原枪声》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在抗日战争时期冀中平原地区年轻的八路军干部马英在党的领导下,回到家乡肖家镇,率领苏建梅、王二虎等战士,依靠群众与中村、杨百顺、刘正中为首的日寇和汉奸进行殊死搏斗。影片中有无数个像马英、王二虎这样的英雄在抗日战场上冲锋陷阵,英勇杀敌。战士们在后方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给战士们送粮,正如歌曲所唱“前面是东北的'义勇军,后面是全国的老百姓。”战士们一个个视死如归,最终将敌人们彻底消灭。抗日英雄们不怕牺牲、坚强不屈的革命精神令我深有感触。
在这部电影中,我最敬佩地人是苏建梅,当我看到她为掩护大部队突围,以身引开敌人,最后被捕时,我是何等的紧张;当我看到她在监狱里受到再多的折磨都不肯向敌人低头也不肯讲出共产党员的藏身之处时,我也是何等的感动;当我看到汉奸杨百顺逼苏建梅劝降马英,苏建梅英勇不屈,撞倒杨百顺,杨百顺向她射出了子弹,让她倒在血泊之中时我是何等的愤怒。我为我们国家有这样的英雄而感到无比的自豪。我愤恨杀死抗日英雄的汉奸,更愤恨那侵略我们国家的日本鬼子。
这场战斗虽然胜利了,但是却牺牲了许多抗日英雄的宝贵生命。看看影片中的人们,再回头看看我们,相差是多么的大。我们现在生活在没有战争的年代,而且每天都在父母的呵护下生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日子。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平原读后感 篇8
《平原》读后感500字!
可能因为我是农村长大的吧,我一直很喜欢这类乡村文学,粗粝真实。不知道是我幸运,生活的乡村比较简单平淡还是我毕竟是一直在上学,关于乡村最深刻的记忆都是童年,而童年是自带滤镜的,一切回忆起来都那么美好。书中写的故事离我很远又仿佛很近,那些天,那些云,那些土地,都和我的乡村记忆那么相似,可是那些人那些事又仿佛和我的村庄大相径庭。
太喜欢这本书里对自然环境的描述,读这些文字的时候,眼前浮现的都是我关于乡村的美好记忆,那个时候,我还只是个孩子,人和事都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夏天的风,夏天的云,夏天的天,只记得花花草草,只记得金黄的麦浪……读这类书就好像在回忆童年,有时候看到一个画面,就忽然晃了神,记忆一下子涌上心头,可是那个时候毕竟太小了,实在是不知道记得真不真实,反正就朦朦胧胧快快乐乐的,回到现实后,不免感慨,永远是小时候最快乐啊。
《平原》开头中间都看的很爽,有很大的一口气读完的欲望,然后看着看着就突然看完了……好快好突然,心中就默默念着:就这样了?嗯?都交代了吗?然后以为自己错过了什么内容,又倒回去看,发现就是这样了……读起来很开心的一本书,2020我看的小说大多都是乡村文学了,很舒服,很温暖,很真实,很怀念……也不得不想起,关于童年的记忆好像大多都是在夏季,如今读这本书也是在夏季,气氛就一下子加深了,又时不时的沉浸记忆不能自拔。
平原读后感 篇9
“砰砰砰砰砰……”震耳欲袭的枪声接连不断地传入我的耳朵内,这就是电影《平原枪声》。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冀北平原地区年轻的八路军干部马英奉命回到家乡,率领抗日战士,依靠群众与日寇、汉奸作殊死搏斗,用鲜血和无数抗日战士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波澜壮阔的民族解放之歌。
马英,,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他不畏强敌,不怕牺牲,为了老百姓,他领导的游击队一次次都把突击的敌人打败,取得了胜利。而那些贪生怕死、卖国求荣的汉奸一心想着自己的荣华富贵,对祖国的危难却视而不见,这样的人又怎样对得起自己的祖国呢,最终只能丧命在枪下。在这部影片中,刻画了两个形象鲜明,相差巨大的兄妹俩,他们俩在一次游击战中不幸被俘虏,身为兄长的哥哥不但没带好头,反而却当起了日本鬼子的“走狗”,他只想保住自己的性命,竟出卖了游击队,说出了游击队的路线示意图,尽管鬼子阴险狡猾,可队员们机灵善战,最终才没使鬼子得逞,而汉奸走狗最终毕命在队长马英的手里,而年龄较小的妹妹,对共产党忠诚无私,在敌军的严刑拷打下,宁死不屈,虽然不幸死在敌人的枪下,但他却是个永垂不朽的列士。
“砰!”这里响起了平原上的最后一声枪声,这枪声表明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谓强敌,高吭的民族精神,在这抗日战争中,就是有成千上万的战士不谓强敌,不怕牺牲,抛头卢,撒热血。才将可恶的日本鬼子和汉奸统统消灭。是八路军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泼澜壮阔的民族解放之歌,才使得我们过上幸福安定的日子。这是一部多好的影片啊!是愤怒,是悲伤?是惋惜,还是崇敬?各种感情交织在一起,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平原读后感 篇10
《平原枪声》主要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冀北平原地区年轻的八路军干部马英奉命回到家乡,率领抗日战士,依靠群众与日寇、汉奸作殊死搏斗,用鲜血和无数抗日战士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肺腑的民族解放之歌。
为了祖国的解放,多少中华儿女浴血奋战、奋不顾身、不怕牺牲!读着读着,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深受感动,又非常敬佩他们。马英、杜平、苏建梅、老孟、李朝东,他们都是好样的,在我们的祖国遭受日本侵略的时候,他们挺身而出,英勇地与日本鬼子战斗,每时每刻都有生命危险,但他们毫不惧怕,因为他们心中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祖国和人民。战争是残酷的,为了祖国和人民,杜平和苏建梅等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祖国和人民不会忘记这些英雄,他们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新中国,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读了《平原枪声》,我也深深地感受到:落后就要挨打!当时的老百姓被日本鬼子压迫得抬不起头,日本鬼子杀害老百姓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更可恨的是,杨大王八等人当了可耻的汉奸,帮日本鬼子做坏事,杀害自己的同胞。当时的中国那么大,四亿人口,而日本那么小的一个国家却敢来侵略中国,不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国当时落后吗?现在,我们的国家正在逐渐变得强大,神五、神六、神七都上了太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梦想实现了,20xx年,我们的祖祖国战胜了雪灾,战胜了大地震,成功地举办了奥运会,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的祖国傲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现在,谁还敢来侵略?就是有人真的敢来,我们也一定让侵略者有来无回!
我现在是一名小学生,我一定会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贡献,让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平原枪声》中的英雄们,你们的血没有白流,你们的心愿已经实现了,我们的祖国正在逐渐强大,中国人民挺直脊梁站起来了!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热门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热门,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1
终于看完了,文中海量的人名,地名,城市,以及各种情节,欧美的叙事风格,让人看了感觉懵懵的。幸好看过权力的游戏,才能对得上,但也失去了阅读的快乐!因为看完全五部横跨的时间太长,所以很难对全书做一个总结,而且受限于自己的文笔和知识储备不足,也无法客观,全景式的对这部拥有宏大史诗叙事背景小说进行点评。可能还会有二刷三刷,之后看的速度会放慢很多,也可能跳跃很多章节,到那个时候再来补充评价。
总体而言,这部小说所构建的世界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历史背景,人物性格等等,都可以说令人叹为观止,我觉得甚至可以与四大名著相提并论,甚至在逻辑的严谨性上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宏大的历史背景,朝代的更迭,国王的兴替,诸多势力以及人物夹杂在历史的车轮上轰轰烈烈来了又去,留下的都是最善于心计和谋算的人,马丁老爷子对人物身份地位的刻画以及性格的塑造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整体而言,这是一本非常值得读的书,会引发我们对于西方文化从不同角度的思考。
但该书的写作方式颇为有趣,不符合我们的阅读习惯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2
暑假总是又热又长,我总是想找一本书来让我平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都是从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来写的,但它可以完美地拼凑出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困惑和困惑,同时也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觉。马丁的描述相当简单,没有华丽的文字,只有巧妙的比喻,使他的人物和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篇幅和情节的复杂性,我将不花任何时间在这里重复这个故事。我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最大的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
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看到的任何一个惯例在冰和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世界是一个活生生的残酷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
“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
当斯塔克公爵问乔恩是否不想要一只狼时,乔恩立刻指出他不是斯塔克,那种决心,那种天性,也就是说,从这一刻起,我爱上了乔恩,那种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使你一点也不介意,乔恩,那你就是个巨人。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
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并不期望有一天冬天会成为他的城堡,他会成为斯塔克公爵,但奇迹被称为奇迹,因为他们无法实现。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3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着,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4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
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
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5
从书籍分类中,《冰与火之歌》只是一本魔幻**。但它的内涵想必不只这些。虽然你会被其中森林之了、先民、异鬼、冰原狼、龙、千面之神所具有的神力所惊诧所痴迷,但人性的丑恶善美,社会的千面百孔——在魔幻的力量下潜浮着。
就像一粒药丸。魔法只是表面的一层薄冰。
从中你可以看到伊莉亚的坚强坚持,内德的荣誉感,瑟曦的恶意和母爱。是的,的确有些人即令人厌恶,却不得不产生几丝赞同。瑟曦的性格真实傲慢恶毒。她也是女王,但她只为自己着想。她从不注意别人,从不利用别人。这是许多官僚的真实写照。
但毫无疑问她母亲的爱。她深受孩子们的影响。像许多普通母亲一样,她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但也许她原本也是个乖巧的女子,是被黑暗所迫而变成如今这样的吧。
像奈德·央塔克那要正直的人在宫廷里是活不长久的,他的性格太直,从不弯曲,常会惹恼那些心肠阴险的人物,使自己被别人根根的清除。像这样正直的人常常被黑暗所毁灭。我们不禁低下头,感叹有多少挣扎被黑雾吞没。
在我眼里,艾莉亚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她的勇敢和不屈打动了我。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在这个女孩从不佩戴丝绸首饰的年代,她拿起宝剑扞卫自己的理想,保护自己,仿佛在告诉我们,坚持梦想,永不屈服,永远都会成功。
虽然贝尔蒂尔和沃里斯从未出现在其他章节,我仍然印象深刻。虽然他和沃里斯一样狡滑和奸诈,但沃里斯有爱国主义和爱。沃里斯一直在为正义而战,但他不会像内德那样挺身而出。
赔提尔一只深受着凯特琳,这么多年一直未改变。得知凯特琳死后,还把她女儿珊莎救出瑟曦之物。他们似乎把爱情理解为世界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小恶魔”提利昂想必是出场率极高的一位,每次一出场,伴随着的就是他的一串毒舌攻击。虽然他是个侏儒。但我认为正是由于他的身体残疾,他丰富了他的精神和智慧。
由此,也突显了他对爱情的追求,像一只永不飞翔的小鸟,梦想着走近蓝天白云。这也不只是大多数所渴望的。有人爱,被人爱。
只不过越难实现的人,越渴望。
丹妮莉丝,这位“龙之母“。在第一章中,她显得软弱无助。谁会想到她会强大到足以统一七国。她曾经迷茫过,伤心过。
但她从来没有加过头。她知道当她回头看的时候她会死。她坚定地走下每一步,不屈不挠,艰难地面对着火光和眼前的一切。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不要回头,往前走。
凛冬将至,黑夜袭来。唯有血与火,能坚持至春。即使世界上有很多人,我们也可以用正义来颠覆它,因为它不允许被他们统治。黎明前的黑暗虽漫长但终有其终点。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这不是一本可以懒散浏览的书。于其他奇幻作品相比,**的主人公完好无损地倒在地上一百英尺,否则我总能在危机中得救。这本书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有****、与命运抗争的英雄。但如果我们真的在现实生活中进行比较,就会发现生活中没有英雄,或者英雄的光芒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
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事情太杂,一个你不想看到的结局,或者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结局的预兆,就像一个命运的轮回。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
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御寒火焰的铁卫兵,黎明的光,死者的号角,王国的卫兵。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本来是打算读小王子的,结果还是决定看《冰与火之歌》,想来还是《**》我更想也更有兴趣看。不过《**》确实太多了,我也只看了部分,并没有把出版的全部看完,所以也就对我看的部分发表一下感想了。
对于**,第一次看她,惊讶的是每一章节是以一个人做主线而写的,整个章节围绕一个人物展开,对我来说是前所未见的。稍微看了一些之后,对于里面繁杂的人物关系和复杂的人名我真是要崩溃了!
看过之后,这个给我的感觉是中世纪欧洲为背景结合异鬼等神秘魔法创作的奇幻**,不仅仅是**那么简单。从中看到的是战乱时冷漠的人性,处处散布的危险,每天每个人为自己的性命担忧;是一帮只懂得享受的贵族对发生在长城上的异鬼苏醒一事的嘲笑不相信,只顾得获得权力把国家握在手中,却忘记得到人们的拥戴才是真正拥有了国家。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以及“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对于提利昂,最初的好感是他在随劳勃造访临冬城时的晚宴时,他找到了琼恩,对他说的那句“世上的人都将侏儒当做私生子,但不是所有私生子都是侏儒”,在打开门那一刻他显得如此高大。后来,当他接替父亲担任首相时,他把国王的角色演的淋漓尽致。他不仅完成了自己的职责,还探索了事情的真相,守护着国王的安全。原来是个侏儒,因为他父亲,因为没有人站在他这边。
他被遗忘,被抛弃,被诬陷成杀人**。当他终于看到一切的时候,他毅然走上了自己的路,杀死了父亲,挣脱了枷锁,挣脱了枷锁。
丹妮莉丝有悲惨的身世,她是被覆灭的王族仅有的两个幸存者之一,而他的哥哥又一直在做着复兴家族的白日梦,疯狂而且残暴的对待他。当她被迫嫁给了马上民族的王,摆脱了哥哥的魔爪,期许能过上幸福生活时,丈夫死去,臣民离散,又跌落人生的谷底。但她却在焚化丈夫尸体时孕育出了已经灭绝的龙,决定走上回到维斯特洛大陆的路,开始了对各个城邦的征服。
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购买无垢者军队后,下达了“杀死全部奴隶主,但不要伤害老人小孩”的命令,解放了奴隶。又对无垢者们说“我给你们自由,有人愿意以自由之身为我而战吗?”时所有人选择了追随。
因为她背负着太多的痛苦,她决定把大家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每一位坦格利安降生时,神都会抛出一枚硬币,一面是千古明君,一面是残忍暴君。丹妮莉丝用善良征服了我。
大概就是这些把,马丁爷爷挖了太多的坑,情节也扑朔迷离的,估计等到最后结局时才能完全理解吧。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6
假期在同学的推荐下买了冰与火之歌.卷一。买的时候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消遣来买的没想到从中国我却学会了很多东西。无论是作者精湛的写作技巧,还是书中表达的情感,都给我带来了极达的震撼。
关于本书
《冰与火之歌》是由美国著名科幻奇幻小说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史诗奇幻小说,是当代奇幻文学一部影响深远的里程碑式的作品。它于1996年初问世,以其独特的结构、广阔的视野、零散的情节和生动的语言迅速征服了欧美文坛。迄今为止,这部作品已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并在各国获奖。
这部作品主要描写了一个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的宫廷斗争、战争、冒险和魔法斗争等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故事。这七卷书融为一体,构成了一幅壮丽完整的画卷。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的第一反应是怎么这么多,顿时失去了一些兴趣。后来我翻看了这本书的序言才鼓起勇气要读下去的。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很难读下去,故事发生在一个架空的世界,似乎有些颠覆我的世界观。
不加任何铺垫直接开始整个故事也让我有一些难以接受。隐喻之下的权力角逐,隐含内里的精神力量
在最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什么典型的政治抨击式巨作,会充满了samuel·huntington那样艰涩难懂的语言,但是george·martin显然不会是一个顶着奇幻小说家名头的政客;同时,仅仅认为他是一个单纯的“奇幻小说家”也是个错误。在这里,不仅有精彩的故事结构,还有持续不断的权力斗争,以及压倒性的精神支持。
这个故事主要发生在一个头顶上的大陆:维斯特洛斯的七个王国。维斯特洛斯是一个和英国差不多大的大陆,有着12000年的悠久历史。
在那里每一个季节通常持续数年。这片大陆的原住民是森林之子。森林之子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并且使用魔法。
先民最早的武士,凭借青铜兵器和马术,通过连接西洛和东部大陆的陆桥登陆西洛(在随后的战争中被森林之子用魔法摧毁,成为多恩群岛和石台群岛),与森林之子展开了一系列长期战争。战争以在千面屿签订的和平协议而结束。根据协议,祖先得到了所有的空地,森林之子保留了森林。
整个故事有三条主线,许多读者很难适应。但正是这三条看似独立、千丝万缕的故事线,构成了整个故事的壮丽篇章。
故事的第一条主线主要讲述了在劳勃一世驾崩后,群雄并起争夺铁王座的故事:劳勃一世的长子乔弗利.拜拉席恩在其母瑟曦王后的本家——兰尼斯特家族的支持下继承了王位,然而御前首相、北境守护艾德·史塔克公爵则拒绝承认乔弗里的合法身份,主张将王位传于劳勃的二弟史坦尼斯.
拜拉席恩公爵。劳勃广受爱戴的幼弟蓝里.拜拉席恩也对王位发起了争夺,站在其背后的乃是南境河湾地的提利尔家族。
与此同时,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大王、多恩的道朗.马泰尔亲王都在养精蓄锐,伺机而动。
故事的第二条主线发生在寒冷的北境,北境绝境长城上有一群称为“守夜人”的黑衣战士,他们世代守卫着这座雄伟的城墙,以抵御北方的野人和传说中可怕的异鬼入侵七国。尽管在传说中异鬼已经消失了8000年之久,但是随着另一个长冬的降临,种种征兆预示着它们正在复苏并日益临近。主要线索是通过艾德·斯塔克的私生子,守夜人乔恩
斯诺的成长经历一个接一个地展开。随着剧情的发展,守夜人的命运与七国斗争息息相关。
故事的第三条主线发生在狭海对岸,广袤的东方大陆——厄索斯,主角是坦格利安家族幸存的公主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丹妮的流亡经历充满坎坷,直到她奇迹般的浴火重生,不可思议的孵化出了三只幼龙,挟着龙族的余威与宿命的期盼,丹妮莉丝羽翼渐丰,而她亦从来未曾忘记自己的梦想——重回维斯特洛,夺回属于自己的铁王座。
我的感想
我认为本书最吸引人的,是在奇幻外表下的政治隐喻。agameofthrones——已然很明了的告诉我们本书中权力角逐的核心——尽管对于权力的拥有者它是游戏,但是对于被参与者,它则是一场赤裸裸的灾难。七国的祸心没有在塔格利安家族的统治之中覆灭,反而在末代龙王的惨败中欲火重燃,于是,无论手段,包括外邦,所有的一切都在这片大陆上沸腾,权力追逐正式上演。
由家族连系起来的利益集团和每个家族下的忠诚领主构成了游戏的基本单元。不是每个家庭的每个人都渴望权力,但他们受利益、荣耀、家庭和友谊的束缚,但谁也逃不掉,谁也逃不掉。其主要目的是在社会现实中反映政治。在这里,没有绝对的政义,只有永恒的力量。
我们从小得到的教育是,正义总是打败非正义。但在现实中,实在是不乏一个非正义打败另一个非正义,或者两个非正义握手言和,至于绝对正义的一方,如果曾经存在过,也被非正义胁迫着,现在难以见得天日。政治,是尔虞我诈。
从这点来看,这本小说是再现实不过了。内德是绝对正义的代表。他善良,忠诚,正直。他还遵守中世纪欧洲的道德标准。小说的主线之一是他作为国王之手与阴谋篡位者之间的斗争,这也是各种故事中都能看到的善恶之争。
只是这一次,赢的不是正义之士。与其说正义被邪恶打败,不如说正义被现实打败。从发现杰弗里身份的真相开始,内德有无数机会打败兰尼斯特家族,但正义者用他的同情心做了什么:
警告cercei带着王子离开,透露自己的筹码;在国王一息尚存时他悲怜国王,放过了可以压垮非正义的机会,其实到这里他已经输了权力的游戏,他自己的悲悯之心创就了悲剧,其实,ned在某种程度上是这场战争明显化的祸根,就如同现实中的战争导火索,可能你不是有心或者不是本意,但是把柄调换,棋局杀意已起。而国王死后,他拒绝了littlefinger让其可以保全自己的建议,使得lannister家族在首垒中满胜权力的游戏不等悲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历史上的每个王朝都是建立在血肉尸首上的,不流血,靠着春风化雨,抱歉,没有完全的童话。而更为讽刺的是,在最后时刻,ned为了保证女儿的安全,公开承认了自己的叛国罪,是实在是有违正义之名,而气数已尽的他最终难逃一死。
《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
其实,她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7
起初是在看另一部奇幻巨著《时光之轮》时了解到《冰与火之歌》这本书的,当时我听闻此书在叙述与塑造人物方面与水浒传颇有相似,便对它产生了兴趣,但因学业繁重,一直没有过多接触。
真正开始阅读是在去年暑假,一个凉爽静谧的夏末之夜。犹记得我从11点翻开封面,直到接近1点才放下,中间目光未离书页一寸,口中未进滴水,从书中世界脱离后方觉口中干燥,头晕目眩,劳累无比。纵然如此,那阅读带来的厚重感仍使我难以入睡。
辗转反侧中宏大而复杂宛如史诗的故事跃然脑海,越发清晰。我想起了引子中几名绝境长城守夜人的对话,起初看来不知所云,实则伏笔无穷,贯穿始终,暗示了主线的走向;我感慨书中人物的生与死,总会有一个浅显的因素干扰视听,但细细思考,隐藏在暗处的真相绝对会令人惊叹;我串起故事的每一个章节,发现每一个章节都以不同的视角叙述,这种切换手法容易使时间段层,然而文字水平高深莫测的作者却处理得有条不紊,着实值得称奇。
同时,我又将《冰与火之歌》托尔金的传统奇幻进行了比较,不得不承认,就算与始祖级奇幻小说《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也是不遑多让,它不照搬托尔金小人物拯救世界的套路,而往往是塑造一个小人物,渺如芥子,接着让小人物在某情况下大放异彩,例如侏儒提利昂,因身材矮小倍受嘲笑,可他从来没被嘲笑击败,他一直乐观,敢于与他人交锋,他用智慧和幽默告诉世界,在心灵深处,他是个精神强大的巨人。
身处由几十个亿个体组成的大千世界,何人不是过客?何人不是凡人?何人不能理解平凡中的伟大?
今朝寒窗苦读,也许明日就提名金榜;清晨居于乡野,也许黄昏就能奉召入帝都。
永远不必谈命途多舛,只需铭记路漫漫其修远兮,苍天在上不会埋没有真才实学的人,这世界,是公平的
相信我的感悟,与诸位不尽相同。这正是一部伟大作品的魅力所在,《冰与火之歌》和莎翁的《哈姆雷特》共通,一千个人读,便有一千种想法。但每一个人读,也定会受到心灵的涤荡,宛如和友人促膝长谈。
我们读《冰与火之歌》是一件没有尽头的事情,因为我们的人生,也是一场冰与火交织的闹剧,我们的过往,也能在书中找到影子,读《冰与火之歌》即是读岁月。
千百年后,后来人如若观赏镌刻在石板上的《冰与火之歌》,恐怕亦将有感于斯文。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8
上一期说到席恩葛雷乔伊在临冬城,在小剥皮拉姆斯雪诺的唆使下,用最为惨绝人寰的方式处置了代替布兰和瑞肯的那两个农民的孩子。这一做法完全震动了整个北境,不仅仅让席恩成为北境人心中的梦魇,而且只要是内心还对史塔克家族有效忠之心的人都恨不得弄最残忍的方法来终结席恩。但是对于这一切,席恩虽然感觉到现在的处境已经不容乐观了,但是并没有意识到他自己和北境人民的关系已经变成了你死我活。
除了席恩和北境的关系已经恶化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他和他自己的家人和铁群岛的铁民的关系也呈下降趋势。因为之前为了掩盖杀死假布兰和假瑞肯的真相,他还处决了那三个帮忙的铁民,也让他在自己的这个小团队中处于了离心离德的边缘,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在的铁民毕竟还是他自己的家人和唯一的助力,在他们之间对席恩来说也还有一线生机,不过席恩是否能够把握得住呢?
席恩的姐姐阿莎葛雷乔伊在森林堡收到了席恩的渡鸦之后,还是很快亲自带人来到了临冬城。阿莎的这趟行程不管从哪个层面上说,对席恩都没有任何的恶意,而且是唯一一个真正对他施以援手的家人。首先阿莎是可以派人来临冬城传达她自己对于攻战临冬城这件事情的看法的,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亲自前来;其次阿莎在劝说席恩的时候就跟席恩解释过森林堡和临冬城之间的巨大区别,以及她本人对铁民的深刻认识,因为铁民的力量根植于大海,在海上自不必说,但是在陆地上无论是作战还是袭击都要靠近大海才能够最有效能的发挥他们的特长,如果深入陆地的话,他们还留在海岸边的船只一旦被毁,他们就会在劫难逃。森林堡因为靠海,而且只是一座木质结构的城堡,所以可以长期占据。但是临冬城就不一样了,它是一座内陆城堡,距离大海的距离应该大概有上百英里,对于铁民这个人数本来就少而且不善于陆战和守城的民族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再次阿莎也跟席恩说了,他对布兰和瑞肯的做法已经弄得北境天怒人怨,本来这两位小少爷是他们这趟劫掠之中最具价值的人质,但是被席恩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毁尸灭迹,真的有点偷鸡不着蚀把米的意味;最后阿莎苦劝席恩和她一起离开,不要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孤独而悲惨的死去。
席恩本来是对自己的这种境况也感觉到了担忧的,但是这些话从姐姐阿莎的口中说出来,情况就完全改变了。他不可理喻的认为这是姐姐嫉妒他拿下了临冬城这座千年古堡的下作伎俩,因为在席恩的心中一直把姐姐当成铁群岛继承人的这一点没有改变,姐姐之前在他回到铁群岛这段时间里面对他的嘲弄历历在目,姐姐在和他一起进取北境的过程当中拥有的兵力是他的数倍,但是所取得的战果远不如他也在他的心中扎根。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阿莎对席恩说的话适得其反,不但没有能够劝说席恩一起离开,反而坚定了席恩要继续留守临冬城的决心。
在拥有上帝视角的读者看来,肯定觉得席恩这样的做法极其幼稚,而且联想到后来那种在冰与火的世界里面近乎地狱般的折磨而言,这样的决定很难不让读者留下一声叹息。但是如果深入席恩的内心,这一切都是可以理解,也可以让他说服自己。他从十岁起就一直在临冬城生活,他在长达九年的养子生涯中,亲眼目睹了北境人民的耿直和善良,也目睹了史塔克一家深受北境人民的真心爱戴。虽说在他之前的岁月之中,思想意识并未完全形成,但是铁民的那种“强取胜于苦耕”的文化和北境的人民这种在寒风凛冽的环境当中自强不息的生存状态是截然不同的。他也是想做好人的啊,他也在孩童时刻曾幻想过如果某一天能够迎娶珊莎史塔克为妻,当一个真正的史塔克有多么好!如果这些幻想都能够实现的话,他还会回去当铁群岛的王子,那个弹丸之地的继承人吗?我相信他之前应该是在自己的内心里做过选择的,他的内心不仅仅有对这座千年古堡的崇拜和向往,而且北境的一切都已经成为了他自己心灵世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现在真的要放弃这一切,放弃这些在他真正有了思想活动之后的美好梦想吗?放弃了又如何,回到那个年少时并没有太多印象,并且野蛮而血腥,加上前一段回到家后,每一个自己的家人,每一个和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人都对自己进行羞辱的那个地方去吗?不能放弃啊,北境人民从之前到现在从来就没有对不起过席恩啊,奈德史塔克固然如此,罗柏史塔克也把他当成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家人何时这样想过,何时这样做过呢?席恩这一路走来,一路对北境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的源动力,都是他自己对铁群岛继承人的妄想,都是他自己想要所谓成就大事的心思在作祟。他一直都在豪赌,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灵魂都放到了赌桌上,如果现在撤出临冬城回到铁群岛,自己之前所做的一切就会血本无归,就会穷途末路。既然这一辈子得不到北境人民的爱戴,那成为北境人民心目中最恨的那个人,好像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吧。有时毁灭也是一种快感!
席恩不知道他自己已经寡不敌众,在劫难逃了吗?他比谁都清楚,但是回去又有机会吗?在他心中也直接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这时的席恩想到过死吗?我相信他这时候就算没有进行深度思考,但是也还是想到过的,不过可能他想到的是,自己走到这一步大不了就一死,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还会在不久的未来经受那种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折磨而已。阿莎见劝说席恩无果,就离开了临冬城,把自己唯一的弟弟,把巴隆葛雷乔伊大王目前还唯一活着的儿子一个人留在了他成长了九年的那个地方。席恩下一步是如何走到山穷水尽的,敬请期待下一期分析。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9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10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杀人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席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仿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11
天生领导者——tyrion lannister
——读《冰与火之歌》有感
看了《冰与火之歌》系列的前两部,其中战争场面描写宏伟壮大,家族人物关系错综复杂,魔幻色彩引人入胜,人物性格刻画深入。但最令我影响深刻的是里面阴谋斗争,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活活呈现出一个商界政界高级管理阶层的权力游戏。而在这些众多政治家,阴谋家,野心家当中,tyrion lannister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tyrion lannister,人称little imp(小恶魔),因为是个侏儒,母亲因生他难产而死,且有一个英俊骁勇的哥哥和美貌的皇后姐姐,所以不被父亲喜爱,甚至是被家族厌恶。但是他博览群书,头脑聪明,深谙在权利世界的生存之道,这让他在荆棘丛生的宫廷中能“混”的出人投地。从他身上,我学到的是作为高级管理者在光鲜表面下的黑暗商场要拼出来所需要具备的素质。
一.认清自己
“never forget what you are. the rest of world will not.wear it like armor, and it can never used to hurt you.
”这是tyrion lannister对ned stark的私生子jon snow说的一番话。tyrion lannister是个侏儒,他深知每个侏儒在人家眼里就像私生子一样卑微低下,那么他很好地避开自己身体上的缺陷,用头脑来武装自己来战斗。因此,他从不鲁莽行事,尽力让别人不要抓住他的弱点。
在被陷害而死的前宰相ned的女儿sansa被迫要当俘虏皇后,不断受到欺凌,tyrion问她是否想解除婚约,而sansa却冷静坚定地给出回答,“我对国王忠心不二,他是我的真爱。”这句话让别人听到要么不以为然,要么觉得她傻,而tyrion为之惊讶,“you may survive us yet.”sansa对自己处境的认知程度让tyrion感到恐怖,也侧面地表现出他非常明白自我认知的重要性。
认清自己,才能活得更久,权力场生存的第一步。
二.得到“朋友“
这里的“朋友“,可能不是情投意合,甚至没有感情,但是一定要跟你在统一战线。没有援手的战斗是必败的。提利昂非常善于交这样的朋友,首先,要感谢他富有的家庭。
当然,光靠钱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口才是他另一个有力的工具。被困天牢,面临处决,森林遇劫,都是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加上金钱的**得以脱险,而且还获得了一位武力高强的帮手和一小支战队,这对他将来担任宰相起到了重要作用。情报,是另一个朋友,tyrion看重它胜过任何人。
当然,很多人都会掌握智力,但提利昂可以得到最有效的,并在最适当的时候以最合理的方式使用它。同样是宰相,前两任arry和ned都了解到了当时的王子joffrey非国王亲生,但是他们却因为耿直忠诚之心过早地将这条决定王国命运的消息放了出去,导致自己被害死。而tyrion掌握了太后姐姐的各种不检点行为后,没有去直接与她对话,而是以此来威胁参与其中的其他当事人,让他们作为自己耳目探听到更多的情报。
他们的消息几乎直接导致了保卫城市的战斗。
三,认清敌人
被父亲推荐担任临时宰相,他感到的是无限危机,宫廷如虎穴,前两任宰相均已被害死,宫中自己势力单薄,加以敌军即将兵临城下,自己都难以自保,还要就国家于水火之中。虽然对这个任务tyrion是万分不情愿,但他依然能先稳定下来,审时度势。鉴于前两任宰相的惨剧,他意识到宫中一定有人在不断为自己的姐姐即太后通风报信出谋划策,而这个人极有可能也会将自己出卖,除掉此人是自己能自保的第一步。
这样他想出来一条计谋,他找了baelish,pycelle,varys进行秘密会谈,分别对这三人说说要将myrcella公主送到arryn家族,martell家族,greyjoy家族和亲,并且嘱咐一定不能让太后知道。他知道一旦其中一人向太后告密,太后会对他大发雷霆。果不其然,太后则问他为什么要将公主送往martell家族,于是pycelle国师这个告密者浮出水面,tyrion顺利除掉了他。
其实tyrion知道身边人都可能是敌人,但是他不会在表面上对他们有敌意,而是在他们没有防备的时候摸清他们的底细。在今天的商业斗争中,有许多人直接对别人表示厌恶。有人可能会说,我们应该敢于爱恨,不要在黑暗中做坏人。但欢迎来到真正的权利世界。
四.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如果你认为提利昂只是一个诡计多端的恶棍,那你就错了。大军直逼都城,大战一触即发,头上是无能昏庸的国王外甥和毒恶**的太后姐姐,身旁是处心积虑的王公大臣,tyrion几乎是要一人来指挥战斗。他以前几乎没有作战经验,加上自己身体上的缺陷,更不用说在前线作战了。
但是,他依然能去抓紧时间研究战略战术,进行守城布置,因此在大军到来时守城部队才能严阵以待。当敌人开始攻打城门时,胆小的国王临阵逃跑,极大地挫伤了他的士气。军队不喜欢战争。在关键时刻,提利昂站起来鼓励大家为自己和生存而战。作为一个侏儒,他带领部队从后方突袭敌人,最终击败了即将攻破城门的敌人,并拖延了时间,等待救援。
一个企业,一个团队,在群龙无首时必须有人挺身而出,领导大家,这不是仅仅有勇气就行,还需强烈的大局观,能振奋人心的口才才有可能成为那个举火把的人。
不是骁勇善战的勇士,不是传统的高大形象的英雄,但他却是权利场上的生存者,做得了小人,当得成君子,玩得了阴谋,识得破诡计,保得了自己,救得了国家,这就是管理精英的风范,若能学得tyrion lannister的生存之道,那么在哪里都能生存。现代高层管理需要这样的素质,太简单了只是一个死胡同。
金色记忆读后感(热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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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记忆读后感【篇1】
这是一则关于友谊,关于成长,关于青春的励志故事;这是一部让每个看过的人心中都会产生一片悸动的故事。同时,在影片中你一定还会学到了挫折之后,照样是彩虹。
影片中梁晨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不仅成绩突出而且是篮球高手,他组织的球队因为推崇“无兄弟不篮球”那句话取名兄弟连。就是这样的一个篮球队在每次训练时,都能引出不小的骚动,篮球队中的队员是能让女生脸红,让男生嫉妒的“平凡人”
影片中有几个场景让我的心底不仅仅一次震颤。主人公梁晨有一次当他面临篮球比赛失败,心理承受不住,学习成绩也因此迅速下降。父母都开始担忧,甚至主人公的妈妈还怀疑他有早恋倾向,这使他完完全全的消极。因此他想到了去向一个从未碰过面的网友当面倾诉自己的难过想去的安慰。结果没想到,与自己从未蒙面却像是多久的网友竟是妈妈怀疑的对象,女主角。他俩闲兜着发现了游乐场的指标,就痛快蹦去,平生第一次逃学。玩着玩着,才发现已经赶不上末班车。只好入住一家旅馆,被父母发现了,在逃跑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入住医院。
这是一场青春的战争,自负、怀疑、成长、朋友,是这场战争的胜利品。你打赢了,便胜利,便拥有;输了,你的青春也就暗淡,也就无光。
在成长的过程中,操劳的是父母;关心的是父母;但猜疑的也是父母。他们太爱我们,太怕我们受伤,便向把我们向蚕茧一样包裹起来,越包越紧,紧得透不过气来。他们想让我们的行为都局限在他们的眼里,却不知我恶魔呢正已悄然长大,从雏鸟变成了老鹰,我们需要试炼,需要经验,需要自立,于是当我们不再将学校的故事在饭桌上讲述时、不再在双休日老实呆在家里时、不再敞开房门时;父母便以为我们学坏了。他们开始变相甚至是变态地翻看,翻看手机记录;信息;电脑……于是,我们也认为父母变了,变得蛮不讲理、变得唠叨,然后我们也将自己封闭,再不愿敞开心扉给父母。最终,我们赢了,但又输了。因为父母终不忍心,便投降了。但这时候的你笑得出来吗?笑不出吧!因为,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们渐渐发现了父母头上的白发,我们的眼角湿润了,我们冰封已久的心也融化了。我们终于认输了,收起了年少时的轻狂,锐气,开始成长,开始感受,开始给予。
在这青春的战役中,在这金色的记忆中,我们唯一收获到的就是那恒古不变的友谊和亲情。
金色记忆读后感【篇2】
金色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斜斜地打在了我们一个个充满青春气息洋溢着微笑的脸庞上,谱写着我们每一个人的金色记忆
正值高二的我们将面临着高考,高考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再是遥遥无期了。而《金色记忆》就是讲述了一群高二学生高考前期的校园生活。也许是影片中的一个个主人公是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学生,使我观看后的的感受颇深,他们也许就是我们的真实写照。
无论是在高考前的重重磨难面前,还是人生的层层挫折面前。友情,师生情,亲情变得是那么极为重要!
影片中兄弟连在与闪电队决赛的最后时刻,求胜心切的梁晨一个失误让兄弟连错失冠军。梁晨难过自责同时,兄弟连却安慰他,说打球不是为加分,是为兄弟连永远在一起。这种深深坚定不移的兄弟情顷刻间打动了我的心。巴尔扎克曾说过生活中遇到大忧大患,友谊应该是有效的安慰。的确,我们需要朋友,无论在学习中,还是生活中,朋友对我们来说都是最好的精神支柱寄托者。
在学习中,引导我们走向成功之路的老师是或却不少的。片中梁晨的班主任许老师也给了梁晨许多帮助与鼓励。当梁晨遭受众叛亲离,成绩一落千丈,萎靡不振,心情沮丧,失去信心的时候。告诉他“一个优秀的男孩,要变成一个优秀的男人,必须要经受挫折。””使梁晨从一个只对前途负责的人,变成一个对结果负责的人。这句话也同样让我记忆犹新感同深受,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老师就像高高的航标灯,屹立在辽阔的海面上,时时刻刻为我们指引着前进的航程。我们需要一个这样的智者帮助我们迈向高考大门,人生之路。
在高二的这段期间,父母也是我们精神最大的支持者。当看到梁晨与母亲吵架,带着复杂的心情离家出走,对母亲的愧疚之心和母亲找到梁晨时的急切之心。都是我们不得不联想到自己的父母亲,让我明白了父母对孩子们的心意。无论父母用怎样的方式教育我们,那都是为了我们好,难道我们不应该去理解谅解他们吗?当与父母有了沟通与信任,我相信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在面临高考的岁月中,有了这些人的陪伴,相信失落迷失的你会变得更加从容,更加坚定。
在金色阳光下,我们尽情挥洒着汗水,尽情憧憬着未来!
金色记忆读后感【篇3】
今天,学校组织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影片的名字叫《金色记忆》。
这是一个关于友谊,关于成长,关于青春的故事,这是一部让每个看过的人心中都会产生一种悸动的作品。与此同时,在影片中你一定还学到:挫折之后,同样是彩虹。
影片中梁晨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仅学习成绩优秀而且是篮球高手,他组织的球队因为“无兄弟,不篮球”这句话,而得名“兄弟连”。就是这样的篮球队在每次训练时,都能引起不小的骚动,篮球队中的队员是能让女生脸红,男生嫉妒的“平凡人”。
影片中有几个场景让我的心灵不止一次的震颤。尤其是当梁晨面临篮球比赛失败,心理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学习成绩也因此一落千丈时,他的父母开始为梁晨担忧,甚至梁晨的妈妈还怀疑他有早恋的倾向,这使他完完全全的消极。因此,当在现实生活中他无法释放自己的无奈时,他想到了去向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网友倾诉自己的苦衷,从而得到心灵的慰藉。结果没想到,与自己从未见过面的网友竟是妈妈怀疑的对象,女主角:依然。他俩闲逛时发现了游乐场的指示路标,索性痛快去玩,平生就无光。
在成长过程中,操劳的是父母,关心我们的更是父母;但猜疑的也是父母。他们太爱我们了,太怕我们收到一丁点儿的伤害,便把我们象蚕一样的裹起来,越裹越紧,紧得透不过气来。他们想让我们的行为都局限在他们的眼里,却不知我们正已悄然长大,从幼鸟变成了雄鹰,我们需要试炼,需要经验,需要自立。于是,当我们不再双休日老实呆在家里,不再开房门时;父母便以为我们学坏了。他们开始变相甚至变态地翻看手机记录、电脑信息等等。于是,我们也认为父母变了,变得蛮不讲理,变得絮絮叨叨,然后我们也将自己封闭,再不愿敞开心扉给父母。最终,我们赢了,但又输了。因为父母终不忍心,便投降了。但这时候的你笑得出来吗?笑不出来吧!因为,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们渐渐发现了父母的白发,我们的眼角湿润了,我们冰封已久的心融化了。我们终于认输了,收起了年少时的轻狂,锐气,开始成长,开始感受,开始给予。
在这青春的战役中,在这金色的记忆中,我们唯一收获到的就是那亘古不变的友谊和亲情。
金色记忆读后感【篇4】
人生在茫茫旅途中,总会遇到困难,过去的岁月却让我们时常怀念,倍加珍惜,电影《金色记忆》就很好的体现了我们青少年的成长历程。
这部描述青少年成长性的电影让我倍受喜爱。电影中的主人公梁晨,俨然成了这一代青少年性格的经典化身。他曾经有过荣誉,也有过苦恼,但是他的一帮好兄弟却使他不再堕落,重新正确面对人生。也许,我们一直为现在的琐碎而烦恼,但过去的岁月能激起我们对未来的信心。或许,你在为已取得的不少荣誉而沾沾自喜。但是,过去的记忆却能还原一个真实的自己。
人生当时经挫折。梁晨在一次篮球赛中,与兄弟们奋力拼搏,可还是没有战胜对手。梁晨因此而一蹶不振。有一次,班主任找他谈话,语重心长地对他说:“梁晨,你是一个优秀的男孩,但是要成为一个成功的男人就必须经得起挫折,男人是从逆境中磨炼出来的,只有不断努力,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梁晨听了之后,重新拾回了对比赛的信心,终于在毕业前的一次比赛,大败对手。可见,不经历挫折哪能成功,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
爱心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品质。梁晨受挫后拾回了信心赢得了比赛,在妈妈面前就有点得意忘形了。一次,梁晨与妈妈吵架,妈妈一气之下打了梁晨一巴掌。梁晨就气呼呼地冲回了房间,躺在床上,心里很生气,于是他开始听音乐。此时,耳边传来一首歌:《听妈妈的话》,他想起了妈妈对自己的爱,渐渐地明白,原来自己做错了。他慢慢走出房间来到客厅。此时,妈妈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梁晨忍住自己的泪水,轻轻地给妈妈盖上了被子。在心里对妈妈承诺,今后绝对不让妈妈为自己伤心。梁晨这种知错能改的行为值得赞赏,现在有多少青少年能知道这一点。如果都能像梁晨一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父母能少操多少心呀!
电影的最后,梁晨因为受伤住院,篮球队的兄弟们都来看望他:“梁晨,我们来看了你,你一定要早日康复,我们还要在一起比赛,一起上大学!”他们是如此珍惜这份友情,过去的时光不仅美好,还要继续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
《金色记忆》这部电影使我联想到了过去的黄金岁月,让我更加充满信心地投入到学习之中,过去的岁月十分美好,它将成为我一生受用不尽的财富。
金色记忆读后感【篇5】
追星、早恋、离家出走……现在的学生真让家长们头痛不已。也许是压力过大,想寻找方式放松一番;也许是青春冲动,想找个朋友倾诉一场;也许是……总之,《金色记忆》让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看到了青春的多姿多彩。
《金色记忆》的男主人公梁晨是一个热爱篮球的高中生,她的妈妈同众多家长一样都是“望子成龙”。梁晨是树人中学篮球队——“兄弟连”的队长,曾因篮球耽搁了学习,江依然本是个家长眼中乖乖女,因为疯狂追星的朋友初蕾而爱上了追星。梁晨、江依然,两个本是不同轨道的少年相撞在一起。家长的过度紧张,使两个长期压抑的少年离家出走,疯狂了一回……
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
在电影中,我对谢耕的印象颇深,“高二的学生不努力,高三怎么得了?”这是谢耕父母的思想。他们希望谢耕考上好的大学,因而要他放弃篮球,利用周末时间来补课。这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它如藤蔓一样缠绕着父母心头,疯狂地生长。“补课”,许多学生已经对它麻木了,就算它占取了我们的娱乐时间,就算它使我们的眼袋加重,精神虚脱,可又怎样呢!我们只有“补课”,才会考上所谓的“一流大学”啊!
社会是现实的。只要你有钱,花个七万、八万就可以让儿女进入名牌大学,更甚的,便是搞关系了。就算只给孩子的成绩加一分,也是幸甚了。所以,当学校告知“兄弟连”赢了其它学校的球队,可以加十分,谢耕的父母就又支持他打篮球了。
梁晨与江依然的邂逅是个美丽的误会。双方家长都认为他俩是在早恋,可又有谁真正了解自家孩子的心呢?父母要学会体谅孩子,不要动不动就怀疑这儿,怀疑那儿。当然,我们也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不要让他们操心。
“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这首歌是唱给每个人听的,歌唱到了每个孩子的心里,也给父母心灵的慰藉。
我们要用自己的最佳状态度过青春的美好时光。
“现在不考,将来就会被炒。”这部影片很现实,其中的细节我们都会经历,所以会觉得感同身爱。父母、老师的引导是正确的,不要将自己放得太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适当的约束我们才会有更美好的未来。
把握现在的,珍惜所有的。现在努力还来得及,青春只有一次,失去了就不复存在。
金色记忆读后感【篇6】
《金色记忆》看到这个题目脑袋里便打满了问号,回忆为什么是金色的呢?学校为什么要让我们看这部片子呢?带着种种好奇我认真地看了起来。
起初,我还认为这部片子没什么教育性,可看到后来,我却被主人公与妈妈之间浓浓的爱给打动了,主人公梁晨是个酷爱篮球的学生,他自尊心强,不容半点失误,成绩也十分优异。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妈妈怀里的好儿子。他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个篮球高手,于是他便和几个男孩子组成了兄弟连。在赛场上,他们没输过,私底下也是很好的朋友。然而他们的篮球生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很快,他们的成绩下降了。梁晨也从以前人见人爱的学生变成了一个令老师头疼,家长担心的孩子了。成绩的下降给他的母亲敲响了警钟,妈妈的唠叨让梁晨受不了。他学坏了,进网吧,离家出走
看到这里,我认为梁晨不应该让妈妈失望,就像歌里唱的: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是啊,长大了就应该保护啊你的妈妈,一个连妈妈都不爱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言爱?妈妈是生你养你的人,没有妈妈就没有你,想想你是多么幸福快乐啊!有多少人没有母爱?又有多少人过着没有母爱的日子?
金色记忆读后感【篇7】
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电影《金色记忆》,我的心情一时无法平静。
电影的男主角叫梁晨,他的学习成绩很好,经常考满分,而且酷爱打篮球,所以他在学校里组建了一支篮球队——兄弟连。在一次关系到他们的高考分数的篮球比赛中,由于梁晨的失误,导致比赛得了第二名。在此后的日子里,梁晨就一直处在自责中,结果在一次考试中梁晨只得了69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梁晨的母亲怀疑他和同学江依然早恋了,百般阻挠。梁晨和江依然受不了父母的质问就一起逃学,在逃的过程中梁晨摔伤了脑袋。最终,误会消除了,梁晨振作了起来,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看完这部电影,我仿佛看到了那个整天忙碌地参加排练,回来后又拼命学习补作业的我,既要在表演中做得完美,又要在学习中做得出色,这样奔走真的很累,每天做完作业睡到床上时已经__点了,简直是身心疲惫。现在有太多的事要靠我们自己,有时候自己想的事连自己都觉得好复杂,这是我该想的吗?
现在的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他们急于求成,无形中给孩子加重了负担。我们承受得最多的是学习上的压力,当考试取得高分时,父母是满脸高兴的表情。要是考试考砸后,父母觉得天都塌下来了,认为自己为子女的付出付诸东流水了,并一反常态用冷言冷语进行轮番轰炸,那利剑般的目光让人无处可躲。在他们的眼里,学习是首要任务,学习成绩不好,其余都免谈。成绩一旦有了波动,便想着法子给孩子报补习班,希望孩子的成绩能快速提高,让孩子行走在大人们铺好的路上,把孩子当作没有思想的木偶一样摆布。
家长恨不得一口吞个饼,学校围着高考的指挥棒转,学生为了追求高分不惜牺牲一切。成绩、升学犹如千斤重的担子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让学习生活变得暗无天日。我虽然是小学生,学习不像高中生那样紧张,但每天都要被家长念几道认真学习的紧箍咒。和现实中的我们相比,电影的主人公显然比我们幸福得多,在老师、家长、同学一起帮助下最终走向了成功。
我想对天下所有的父母说:“请松开你们的双手,给我们一片自由飞翔的天空吧!”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我们好,但我们毕竟还是孩子,我们还是一只只正在长大的雏鸟,我们需要的是成长中该有的挫折,而不是已经铺设好的现成路;我们想要的是能够让我们展翅飞翔的广阔蓝天,而不是一只只将我们禁锢在里面的笼子。
好的电影能给我们一生的影响,我很庆幸有机会看了这部电影,因为它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
金色记忆读后感【篇8】
今天,老师带领我们观看一步电影----《金色记忆》。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关于高三时期的故事。男主角梁晨是一个开朗活泼、成绩优异和凝聚力强的男生,他也是学校篮球队‘‘兄弟连’’队长。尽管面对高三巨大的学习压力,但他们依旧保持着对篮球的热爱,并为学校取过许多傲人的成绩。然而,在一次能在高考中加分的比赛中‘‘兄弟连’’不幸输了这场比赛,‘‘兄弟连’’的成员们信心顿失,梁晨更是把所有责任归于自己。此时,女主角江依琳不断在梁晨身边给予他鼓励,但双方父母误以为他们早。种种打击下,梁晨渐渐变得消极,成绩也一落千丈,他更变成父母眼中的不良少年。一天,梁晨与江依琳旷课,去游乐场玩了一天,但在回来时错过了末班车,不得不住在宾馆里,却被员工告知他们的父母。得知这个消息后,他们急忙逃跑,由于逃跑时过于匆忙,梁晨不慎摔伤了头,被送往了医院。经过这件事,使梁晨重新赢得父母对他的信任。结局时,‘‘兄弟连’’在高中最后一场比赛中,获得了冠军。
看完这部电影,我陷入了沉思:成绩,是否真的那么重要呢?电影中,高三时期学生为了能够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每天做着试卷。梁晨的好朋友xx也因父母反对被迫退出‘‘兄弟连’’。现在的社会中,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能够让孩子能取得优异的成绩,不顾孩子自身意愿,不断给孩子报学习提高班。对于现在的孩子,周末带给他们的不再是欢乐,而是另一种紧张。成绩,真的那么重要吗?真的能
带给孩子快乐吗?或许成绩能让孩子拥有一份好的工作,一个光明的未来,但却剥夺了孩子快乐的童年,这样的代价真的值得吗?每一个孩子,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五彩缤纷的童年。过多的束缚,反而弄巧成拙,让孩子对学习产生厌恶。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希望父母们能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与孩子一起玩耍,让他们享受属于他们童年的欢乐。
这部电影充满了青春的气息,有这一种朝气蓬勃的吸引力。
有机会我还要在细细的品味这部电影,因为它教我们的道理太多了。
金色记忆读后感【篇9】
在电影《金色记忆》中,树人中学“兄弟连”篮球队的名球员之间的友情让我赞叹不已。他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努力和共同患难,真不愧他们的推崇的——“无兄弟,不篮球!”
然而,电影当中也有让我异常揪心的情节。电影中的主人公梁晨,各方面成绩优异,是老师和家长心中的好学生和乖儿子。可是在一次关系到高考加分的篮球赛中,由于梁晨的失误,导致“兄弟连”队仅获第二名,这使外表坚强,内心脆弱的梁晨陷入了无限自责之中,并无法自拔,成绩也随之一落千丈。而梁晨的母亲也由此怀疑梁晨早恋,梁晨无奈找网友诉苦,却意外发现这位网友就是母亲怀疑与其早恋的对象。两人一起逃学,在游乐场玩了一天,晚上住宿宾馆,双方父母闻讯赶来,在逃跑过程中,梁晨不慎跌倒入院,随后误会解除,在之后“兄弟连”队也打了一场漂亮的篮球赛。
在人生成长过程,为我们操劳的是父母,关心我们的也是父母,而管辖我们,道我们不是的亦是父母。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是每位父母的心愿,不然我们也不会希望你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当你成绩好时,他们会笑逐颜开,而当你成绩差时,他们则会反常的对你冷眼相待,冷言相对,他们爱我们没错,可正因为他们太爱我们,才会将我们束缚成一个蚕茧,逼的我们喘不过气,为我们铺好了未来的道路,只需我们一步步往下走。可我们还是孩子,还是未成长的雏鹰,正因为我们还是孩子,还是未成长的雏鹰,所以我们更需要磨练,需要经过挫折和失败。只有经历过这些,我们才能真正成长,才能够自立自强,坚强坚韧,不畏艰险。而不是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被细心的照料,却脆弱得经不起一点困难与挫折。
同时,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也不应轻言放弃,人的一生不知要面对多少次的困难,如果半途而废,将永远也取得不了成功。
这部电影也说明了父母与孩子之间应当相互沟通,使对方明白自己的心意,不沟通,不交流,一味的猜疑只会使误会越来越深。
金色记忆读后感【篇10】
学校组织我们收看了一部电影,片名叫《金色记忆》。故事的主人翁梁晨是一个高中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很好,喜欢打篮球。由于在一次涉及高考加分的篮球比赛中,他的一个小小技术失误,导致了他所在的兄弟连球队没有取得冠军,他的心里极为难过,整天脑袋里想着的就是如何打好篮球,以赢回比赛,所以导致学习成绩直线下降,遭到了父母的斥骂,就和同学江依然离家出走住进了旅馆。被父母发现后,在逃跑的过程中,又一不小心掉进沟里,因而头部受伤住进医院。后来在老师、亲友的鼓励与帮助下,合理安排学习和打篮球的时间。最后不仅在一场篮球赛上实现了他的冠军梦,还考上了重点大学的故事。
我们从这部电影里,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由于现在社会竞争的压力很大,每个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好好学习,将来有所成就。因此,望子成龙的心非常急切,个个家长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希望他们的孩子们都能把心思全部都用于学习,而对于孩子们喜欢的其它活动,动辄就横加干涉,以至于出现了很多问题。从报纸、电视的报道中,在一些城市,很多家长都在利用双休日或者节假日,让孩子去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特长班,使得这些同学,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没有一点自己的活动空间。在成绩、升学的压力之下,简直有些不堪重负。以至于对他们的父母产生了逆反心理,甚至离家出走,有些还被坏人所利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觉得,和这些人比较,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最后的结局还可以,因为他在班主任老师、同学和家长的理解、关心和帮助下,最终取得了成功。
通过这部电影的观看,使我受到了一个很深的教育,我们自然应该要好好的学习,为将来建设祖国、奉献社会做准备,也要正确地处理好学习和个人兴趣爱好的关系,理解父母对自己严格要求的一番苦心。但是,也希望我们的家长给我们一定的个人空间,不要对我们提出过高过分的学习要求。尽管父母这样做的出发点是为了我们好,但是如果操之过急,只会像电影里那个叫梁晨的大哥哥一样,最终的结果是适得其反。所以我希望,我们的学校、家长、乃至于整个社会多给我们一些关爱,少给我们一些压力,给我们一片能够自由飞翔的天空。
我真的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