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永恒读后感(热门10篇)

人与永恒读后感(热门10篇)。

阅读心得是指读完一本书后所产生的感觉与体验,相信您阅读完某本图书之后,也一定会对其有所感触。通过撰写阅读心得,我们可以启发自己对人生的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但是,您是否知道如何正确地写一篇阅读心得呢?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我们特地提供了这篇有价值的“人与永恒读后感”,相信您读完后一定会有所得!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1】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它展现了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等等的广阔领域。

周国平在他的小书里说,“死是最令人同情的,因为物伤其类:自己也会死。死又是最不令人同情的,因为殊途同归:自己也得死。”可能是因为年轻吧,路还很长,我还不曾想到因最终会死而同情自己。但是,我却因经历别人的死而心生感触。其实,对于死,人并不是本能的害怕的,它给带来的伤心绝望,很多时候不是因为知道自己最终会死,而是因为看到自己的至亲至爱在自己眼前死去。我看到过一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他们向上天祈求,让他们代替孩子死。这让我觉得,许多人其实是不畏自己死的,而是担心他人死。然而无论是谁死,最后大家也都“殊途同归”:死。曾经,我因为一个至亲的离世而久久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正如无人不知的谁都必须死,我也深知这个道理。但是,就是不能释怀。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老师对我说,“人就是这样的,来这世上一趟,做完了他该做的事,他也就走了。”多么微妙,我顿时放下心中所有的阴郁。在所有的主题中,我最喜欢“幸福与痛苦”作者写道:“幸福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赐予本来就是有限的。痛苦是有限的,因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我们总是一味地追求幸福,缺刻意避开痛苦。其实,幸福与痛苦的地位是平等的,只是人气有很大的差别,只是因为我们的偏见。然而,作者确认为幸福都是在痛苦中破茧而出,换句话说,我们不可以把幸福与痛苦看得太肤浅。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2】

非常喜欢《人与永恒》中作者周国平给自己定的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些时间里,我不做任何履约交差的事情,而只读我自己想读的书,只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差事是应付不完的,唯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也许有人会说这还不容易吗?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不难,但长时间坚持绝非易事。一个人倘若没有顽强的毅力,没有持久的恒心,没有相当的定力,是不可能确保自己自由的时间的。

闲云这一年多坚持写博,也在努力做到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还一个本色的自己,尝到了如此度过每一天的快乐与充实,幸福与满足。

有两种人不老

人,都是凡胎肉身,怎么会不老呢?起初,闲云想这应该是指思想不老吧?

读了《人与永恒》,闲云知道了“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想来作者所言极是--“永恒”和“瞬时”这两者是时间的两极,生活在两级的状态怎么老呢?

幽默与智慧

闲云一直欣赏能把玩笑开得恰到好处的人,幽默是一个人智慧的外在表现。遗憾的是“中国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所以,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似乎多了一些严肃与凝重,少了一些活泼与轻松。这大概就是缺乏幽默感的表现。

“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笑。”《人与永恒》如是说。

闲云以为智慧应该是美丽的。智者会有更优雅的风度,更宽广的胸怀,更得体的举止,因而才会将“幽默”拿捏得恰到好处,彰显“智慧”的夺目光彩。

精神洁癖的人

读《人与永恒》之前,闲云只听说过有洁癖之人,还从未听说过有精神洁癖的人。

时至今日,才知晓“有精神洁癖的人在污蔑面前最缺乏自卫能力,平时他不屑于防人,因为他觉得放人之心也玷污了自己精神上的清白。一旦污水泼来,他又不屑于洗刷,他的洁癖使他不肯触碰污水,哪怕这污水此刻就在他自己身上,于是他只好怀着厌恶之心忍受。”

看来,人,最好不要走极端。你可以讲卫生,但不要达到“洁癖”的程度;你可以精神洁净,但不要达到“精神洁癖”程度。一旦与“洁癖”相关联,就成了病态之人。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3】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我认为人生的内容是:a+b+c+d+…

人生的结局是:0

人生的意义是:(a+b+c+d+…)*0=0

这就是人生的公式了,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想毫无限制的延长那个加法运算,不厌其长。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

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

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4】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了。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安慧茹)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5】

我崇拜周国平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一直渴望恬淡而平静的生活,不需要欢笑,同样也不会有痛苦;一直害怕遇到障碍,害怕礁岩崛起,狂风大作的海面将我淹没。读了《人与永恒》才突然明白,人生最可悲的,便是生命力的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文字,阐述了自己对自然与生命的理解、看法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虽然只是短小的几段文字,却足以震撼我的心灵,使我不禁对以前的自己产生思考。

我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对人的思考。“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大概也是人类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吧,因为人是有着复杂而强大的内心世界的。“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是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不管何种人追求着何种目标,其最大的意义仍是在过程中。“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大概没有多少个人是不羡慕那些成功的光环的吧,而大多数人只是停留在了欣赏阶段,然后忘了自己可以走近,又或者,根本不愿意花力气走近,所以只能一直在仰望,始终不会被仰望。

淡看爱情。没有人能给爱情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爱情就是一个个发生的事实,谁能把这些事实一一罗列?爱情是美好的,但不存在永恒这样的泡沫,因为永恒的东西只有时间。但是,那些关于永恒的誓言还是可以说的,因为情到深时人就需要表达出来。即使一切终将暗淡,但那些被爱的目光渡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会闪着耀眼的光芒。

享受孤独。“孤独和喧嚣都难以忍受。如果一定要忍受,我宁可选择孤独。”

人生只是一个过程,终归是要逝去的,无论是哪种活法。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孤独的害怕,它会一步步蚕食人的心,最后把孤独变成一股常人无法承受的重量,直至人崩溃。然而,一旦人学会了承受孤独,并从孤独中找到自处的方式,孤独便会成为自己的优势,可以帮助自己看清自己以及自己以外的很多很多。只要够勇敢,就会发现,孤独,其实有时候是一种心灵的休憩与复原。

超脱人生。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人生之得失,于浩瀚的宇宙,实在是不算是什么。也许有人会反驳,自身的得失对宇宙也许连沧海一粟都算不上,但是当我只关注自己的时候,那便是大事。或许吧,个人得失对于个人来说的确算是大事,但是我只是提倡那一种生活态度,得得失失,都是难免的,但是何必拘泥于那些已成事实的事实,不如退后一步抬头看看也许还是湛蓝的天。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幽默和自嘲。我不是伟人,没能力为人类为社会为这个世界做任何大贡献,但是我从来不会否认自己的生存价值。我让自己变得幽默,努力娱乐旁人,更娱乐自己。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可以让自己的心尽可能地保持活力。我也喜欢自嘲,会自嘲的人,才能使自己居于自己之上,从而也居于自己的敌手之上,占据了一个优势的地位,才不会让自己陷入太多的尴尬之中。自嘲还可以使敌手的一切可能的嘲笑丧失了杀伤力,就像一个盾牌,挡住自己与迎面而来的伤害,所以,何乐而不自嘲?

“生命”这个词,也许已经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他。但他却永远笼罩在一张神秘的面纱下。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各具特色脸谱。此刻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6】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先生的著作,我利用闲暇时间有幸拜读了这本书,这本书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悟。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本身并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于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的过程!生与死,自然与生命,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在阅读了这本书后,也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尤其是书中对与幸福与痛苦的解说,让我不断的去思考。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由此得出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7】

我崇拜周国平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

特摘录周国平在《人与永恒》的几个片段: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带来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越在乎越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年轻人没有什么可回忆,于是就展望。老年人没有什么可展望,于是就回忆。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重感情就难免会软弱,求完美就难免有遗憾。也许,宽容自己这一点软弱,我们就能坚持;接受人生这一点遗憾,我们就能平静。

一个精神上自足的人是不会羡慕别人的好运气,尤其不羡慕低能儿的好运气。M.gZ85.cOM

健谈者往往耐不得寂寞,因为他需要听众。寡言者也需要听众,但这听众多半是他自己,所以他比较安于独处。

知道痛苦的价值的人,不会轻易向别人泄露和自己的痛苦,哪怕是最亲近的人。

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我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害怕对方觉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愿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愿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因为我不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是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一颗优秀的灵魂,即使永远孤独,永远无人理解,也仍然能从自身的充实中得到一种满足,它在一定意义上是自足的。

和太强的人在一起,我会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和太弱的人在一起,我会只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只有和强弱相当的人在一起,我才同时感觉到两个人的存在,在两点之间展开了无限的可能性。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8】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写下的内心的感思,书中道出了人生真谛。我读后的感想如下,特与大家分享!

一、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

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周先生说“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适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我想开花是生命的过程。从生到死,有多远,只是呼吸之间,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心情大多是相似的:悲伤与快乐!与其悲伤生活还不如开心快乐过好每一天。

二、对自我能力的重新认识。

周先生语录:“人们往往把交往看作一种能力,却忽略了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比交往更重要的能力。反过来说,不善交际固然是一种遗憾,不耐孤独也未尝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缺陷”。此书让我心灵沉淀,免除浮躁。懂得去学会享受孤独。

三、对以前的我产生思考。

我活着,不单是为了体验生活,辛酸的,痛苦的,这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欢乐和痛苦是我们应具备的。我们生活在眼前,不能忘记了永恒和无限,不能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这本书,《人与永恒》,让我思考永恒,鞭策自己做个有深度的人,学会从容,试着坦然!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9】

我重温了一遍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爱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这个社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大自然遭受破坏。周国平说:“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对一个直接面对于大自然和生命的人而言,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的确,旅游业发展到哪里,就败坏了哪里的自然风景。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周庄的一座小桥上,每个台阶都挤满了人,那场面壮观得让人忘了周庄应有的古韵。“自然”在慢慢丢失,就如人性中的“本真”一样,慢慢丢失。

我合上这本书,思考人,永恒;思考爱,孤独;思考自然,生命。思想又变得混沌。有个哲学家说,从混沌到清醒,再复归到混沌,称之为彻悟。我才刚刚混沌,心灵的路很长很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人与永恒读后感【篇10】

死亡向来是中华文化所避讳的话题。季路曾问孔子关于死的问题,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他不信鬼神,专注于人世间的事物,不把注意力放在死后,其本质是对死亡的回避。周国平说:“西方的哲人大约会倒过来说:‘未知死,焉知生?’。”一语道破中西哲学分野所在。

哲人与诗人不同。诗人往往直抒死之悲哀,发出“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感慨。哲人不满足于此,较之悲叹,他们更希望通过理性剖析死的本质。对于他们来说,要排除死亡的困扰,不能靠抒情,而要靠智慧。所以,凡是对死亡问题进行思考的哲学家,无一不试图规划出面对死亡正确及理智的态度。当这种态度被构建得基本完善,也就成了一种思想。

例如功利主义。它主张追求“比较大幸福”——既然死无法避免,就不必去考虑,重要的是好好活着,实现人生的价值。这是比较明智的态度。伊壁鸠鲁说:“死于我们无关。”“我们活着时,死尚未来临;死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因而死与生者和死者都无关。”他提出,我们应当从对死亡的恐惧中解放出来,“既不厌恶生存,也不畏惧死亡”,享受人生的快乐。中国儒家学派尽人事、听天命的主张亦属此类。总而言之,重生轻死,乐生安死。这样理智的现实的态度为多数哲学家所倡导,也易于为一般人所接受。

上帝是公平的,他在人出生之时赋予他一切,比较后又差遣死亡将其全盘夺走。任何人免不了一死——这常使人有一种近乎残酷的安慰。假如情形倒过来:人皆不死,独我亡,那他一定会觉得很不公平,痛苦会因嫉妒和委屈增加数倍。除了英雄主义的自愿牺牲,共同受难比单独受难更难以忍受。人的灵魂被平分成两半,一方面,他渴望永生;另一方面,他又迫于终有一死的肉体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少的君王都曾寻求过“长生不老药”,想以此达到永生。

那永生是否值得向往?事实上,这个问题并未被比较早沉思死亡问题的哲学家漏过。卢克莱修说:“我们永远生存和活动在同样事物之间,即使我们再活下去,也不能铸造出新的快乐。”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循环往复的,一个人在此时或几千年后看到的同样事物,对他来说没什么两样。天下将不会有新东西,永生不值得向往,且是荒谬的。

死亡像太阳般不可直视。然而,即使扭头不去看它,我们仍然知道它存在着,感觉到它正步步逼近,将它的可怕阴影投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寸。死亡迫人思考,因为它是世上比较确凿无疑的事实,它不可避免。但当死亡来临时,我们又会觉得不可思议——人人都会被投下这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怎能让人无动于衷呢?人生的终点是死,而死又意味着生前意志的虚无,那人生岂非是虚无?是,也不是。对于历史,个人的意义接近于无;但对于个人,历史的意义也接近于无。在历史面前,个人何其渺小;在个人面前,自我却是一切。

如果能像功利主义那样不去想死亡,或是把它当成一件司空见惯的小事,倒不失为一种准幸福境界。遗憾的是,这一点除了愚者及历尽沧桑的智者,很难做到。一个人如果曾因想到死亡而感到真正的绝望,他的灵魂深处从此会留下几乎不愈的创伤。

我们对于自己活着这件事太习惯了,对于死却很陌生。想想看,我们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活着,从未死过!人们常把死亡比作是无梦的长睡,以此安慰自己。可两者区别一目了然:酣睡的痛快在于醒来后感到精神饱满,长睡不醒,还有什么痛快可言?

像死亡般的无感状态绝不能说是幸福。世上一切美好,都是以有感觉为前提。人之所以恋生,正是因为活着能感受到周围世界带给他的各种感受。人之所以厌恶死,也是因为死剥夺了他感受这一切的可能。死不是长睡,而是永远不在场。

死亡是个体意识的毁灭。倘非自欺欺人,从中绝找不出正面的价值来。然而,思考死却有价值。它能让人以超脱的心态面对世事。

向死而生,生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