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不老读书笔记集合11篇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集合11篇。

下面的"青山不老读书笔记"或许会是你所追寻的,说到这位作者,相信大家都读过他/她的作品。在此时,我们可以借笔尖倾注自己的感受。您是否了解写作品读后感的大致结构呢?如果想获取更多信息,请向下滑动!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1

今天,我看了《青山不老》这篇课文,我看完之后我的感受很深。

中国的晋西北是一个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肆虐的地方,县志载:“风大作时,能逆吹牛马使倒行,或擎之高二三丈而坠。”可见这里的风有多大,多么危险,可在这里一个瘦小的老人和他组织的七个人一起植树,在这期间五人已相继离世,一天他植树回来,发现自己的老伴已经在炕上过世了。现在只剩下81岁老人一个人了。在他种树的十五年间,他创造了一个奇迹:十五年,他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多亩林网。这些数字令我震撼,这是任何一个普通的老人都无法做到的。他的唯一的女儿三番五次地从城里回来,接他享清福,可是老人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觉得种树是他命运的选择,青山是他最好的归宿。他还那么无私,他还用林业收入给村里每一户居民买一台电视机。他已经把生命转化成另一种东西,他真正与山川共存,与日月同辉了。

马永顺,他曾靠弯把子锯一个冬天采伐木材1200立方米,一人完成6人的工作量,他为了补回这些树,每年春季都植树。1982年马永顺还有8000棵树没栽上。有人劝他:“你种那么多树要享清福了。”但马永顺坚决不要。他坚持义务植树40年,栽了五万多棵树。他是一个植树英雄。

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多植树,保护好我们的家园!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2

这篇课文讲了在大西北,一位山野老农用植树来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用了自己20xx年的光阴来植树造林。

“青山是不会老的”这是课文中的一句话,也是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这位山野老农的生命价值就通过植树造林来体现,尽管已经年过花甲,但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是不分年轻与否的。或许,这位山野老农这十五年来都是幸福、快乐的;或许,他站在高处,眺望着那一望无际的森林,望着这一大片由自己和另外几位老人一棵一棵亲手栽种出来的树,靠着自己的一双手种出来的这一大片树林,会觉得自己活了一辈子,都值得了;或许,有些人,不理解老农的所作所为,就在他们问老农时,老农会欣慰的大声笑着说:“青山是不会老的!”没错,青山是不会老的,他原本只是一位山野老农,但是,他和几位老人凭自己的双手,靠着自己的一己之力,中了3700亩林网,在他人看来,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但这位山野老农却做到了,老农觉得“种树是命运的选择,屋后的青山就是生命的归宿。”我认为,一个人生命价值的体现,在于他一生的意义,如果没有价值的生命,是毫无意义的,像老农这样的植树造林精神,才算的上真正实现了自己的生命价值。

青山是不老的。老农的精神永远在我们心中。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3

读了《青山不老》这篇文章,我感触颇深。

在中国的晋西北地区,是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肆虐的地方,哪里的环境条件非常恶劣,是大风、沙尘暴等的盘踞之地。在这么恶劣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个八旬的老汉竟创造了绿洲。15年,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啊!

老人年年老瘦小,失去同伴,孤苦伶仃,只有屋后的青山和他做伴,青山上他亲手种下的一颗颗绿树与他为友,她在山中的生活过的单调而乏味。早起、吃饭、种树、吃饭,晚上吸一袋烟,睡觉。这就是老汉的一天,他完全可以下山在女儿家里享清福。但是他并没有这样想,他要一直种树,直到他爬不起来为止。

他是一个无私的老人,他用林业收入,资助每一户村民买了一台电视机,他还是一个不辞劳苦,坚持不懈的老人,他要一直种树,直到他自己爬不起来为止……

这位可敬的老人已经与他屋后的青山融为了一体,青山就是他的生命。他开辟山林,绿化家园的精神就像那屋后的青山,永垂不朽。

我相信,青山是不会老的!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4

最近,我们学习了一篇虽短,但却蕴含了人生哲理的课文——《青山不老》。

主人公是一位外表、习惯平淡无奇的瘦小老头。你或许会问:“他怎么了?不都和大街上的老人一样吗?”我会回答:“不一样!”

老人家已经耄耋之年。平常人家的老人早已安享天伦了,可老人家呢?如课文所说——“这是中国的晋西北,是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肆虐的地方,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尚明作对的怪物盘踞之地。”“15年啊,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这正是老人家的成绩。老人拥有幸福的机会,并且机会一直在他面前停留,可他仍旧拒绝了诱惑。

老人家是一个山野老农。在他年轻的时候,就一直的辛苦劳累,到了现在也一直为了国家林业而奉献出自己的时间,安乐,依旧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哪一个老人家会抛弃这种幸福?

或许会有人认为这样的人傻,不懂的享受人生。但这其实既是一种牺牲,也是一种获得!别人或许否定这样的精神,但我却要大声赞美这样的,如同青山一般万古长青的宝藏!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5

今天语文早读时,我读了《青山不老》这篇文章,让我感受深刻。

本文主要讲的是,在我国的晋西北,是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肆虐的地方,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怪物盘踞之地。过去这里风吹沙起,但就有一位老人竟创造了这块绿洲。

我们被那小老头给感动了,他种植树木,之前原本有七个人来种植树木,但又先后去世了,最后也只剩下老头子一个人了,他没有放弃,他还是坚定自己的看法,自己种植下去,就是为了改变这个地方,为了那下一个人住的更好。

小老头,他无私奉献,把他的一生都投入到种植树木中去了,他只为了能改变这个家园,不要在让那沙尘暴来阻挡人们的生活。他女儿劝说下,他还是不走,他还是要把这里改变,改变的更加美丽,最后他也一样,一起融入到了这个片美丽的地方,到处是绿树的地方,他也会变成一棵树,一直保护着着这个地方。

最近我国的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这都是因为我国的森林已出现了大面积的消失,树木已经在不断减少,我们这里就会因树木的消失而出现沙尘暴,雾霾等自然灾害,这会伤害到我们人类,我们人类也应该意识到这一现象,我们也应该像老人一样去植树。

其实为了保护环境,我们不仅仅只有植树这个方法,我们还可以用别的方法去保护环境,就比如可以种植花草等。

我们为了我们的家园也一起行动起来,我们从小事做起,从不摘花,不摘叶做起,这样就能为我们的家园添加光彩。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6

文章开头便让人感到了浓浓的绿意:“四周全是绿色的波浪,风一吹,树梢卷过涛声,叶间闪着粼粼的波光。”

然而,文章所说的这个地方,竟是中国的晋西北,竟是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肆虐的地方,竟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恶兽盘踞之地!读到这里,我不禁心中好生疑问:“这样的地方,怎会有文章开头的那一片绿色?”没有错,这绿洲的出现,是因为那个“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老头”。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65岁的他居然组织了7位老汉共同治理山沟。老伴过世,他顾不得悲伤,更加坚定了自己要“绿化环境到死”的信念;他的女儿要接他去城里享清福,这不是81岁高龄的老人应得的回报吗?人老了,过平静的生活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但是,他,不肯。他坚定不移的相信种树便是命运的选择,他执着地坚持着在旁人看来有些可笑、不现实的宿命,把屋后的青山认定为他最后的归宿!老人已跨过了八十岁的门槛,却还有宏伟设想:继续栽树......他这样实现人生的价值;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原本,他(她)(本身)是没有价值的,他(她)要通过追求,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老人的生命是有价值的,他放弃了人生中一个常人最舍不得放弃的部分:逸。他从没有萎靡不振过,他把毕生宝贵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了“命运的选择”,为国家作出了贡献。放眼老人的一生:他的人生是充实的,还有快乐——因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而快乐。老人对青山深深地爱着:他创造了它,它也帮助了他——它给了他信仰:坚持自己的抉择。老人与青山亲密无间,老人是青山的一部分;青山也是老人的一部分。

青山不会老;老人也不会老——因为他有着对生命抉择的热情追求和执着坚定的精神,还有,他实现了他的价值,实现了他作为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7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一位老人在干旱、霜冻、沙尘和风暴,与生命对抗,怪物盘踞的地方,组织着七位老汉开始治理这条沟,这时候已经有五位老汉离开了人世。

这条是中国晋西北西伯利亚大风常常肆虐的地方,风大作时,能逆吹牛马倒行或擎之高二三丈而坠。意思就是风大的时候。能把牛马等大牲畜吹得向后倒退,有时候能把它们卷上七、八米高的高空,再是坠落下来。这位年过花甲的老汉用自己的所能去创造这块绿洲,这位老汉却是一位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的老公公。

有一次,他去山上捡木头回来时,发现与他风雨同舟一生老伴,已经静悄悄的过世了,当时他已经81岁了,知道自己可能不久后就会离开人世,他唯一的女儿多次向他说去城里住,他却说栽树是命,屋后就是我不久后生命的归宿。

有一次,他帮助了村里人的每个人买了一台电视机。后来还说:一定还要继续栽树,直到自己爬不起来为止。”梁衡和老汉去看了屋后死去的亲人,老汉说:“这些树下的淤泥有两束厚都是好土啊,保住了这块土地,我们才有绿树,有了这一棵棵绿树,我们才守住了这块美丽的土地。

看完了这一棵棵绿油油的树,他们就在村口道别老人。走进院子,有可能老人再也不会走出来了,他就这样来表现出自己的价值,他已经将自己的生命转为另外一种东西。他就是正与山川共存,与明同辉。

这位普通的老人让我领悟到了,世界都需要有这样的老人,还会有青山不老的老人。生活中这样的事有很多,比如清洁工,他们为城市添加了色彩。比如……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8

今天,我看了青山不老,里面详细得介绍了一个老人造林得故事。

“他敲着旱烟锅不紧不慢地说着,村干部在旁边恭敬地补充着……20xx年啊,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去年冬天,他用林业收入资助每户村民买一台电视机——他还有宏伟设想,还要栽树,直到自己爬不起来为止。”

“这位普通老人让我领悟到:青山是不会老的”

是啊,青山不不会老的,老人的宏伟设想,是多么的伟大,他为了要栽树,他的女儿三番五次想把他接到城里享清福。可是,他每一次都没有去,是因为他把树木当作成自己的朋友和亲人,他不愿意离开这里,不愿意离开树木。他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地神话和奇迹,他虽然是一个老人,但是,他仍然很坚强,他想自己爬不起来的时候,才放弃栽树。他对树有着多么深厚得感情。青山上得树木都是他用辛勤得奋斗而换来的,他什么也不后悔,因为他有树木来陪伴他,他不会觉得孤单。

是啊!老人说得对,青山是不会老的。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9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名字叫《青山不老》,故事里的那位老人,让我深深感动。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一位老人生活在西伯利亚大风肆虐、跟生命作对的怪物的盘踞之地。他组织了七位老汉治理这条沟。他女儿劝他去享清福,他不走。他决定一直种树,到他起不来了为止。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地感叹:这位老人可真是伟大,他女儿接他享清福,他不去,却在这里种树,这可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呀!他不为自己,只为别人,他勤于栽树,默默奉献,只为了不留一个被沙漠化的地球!难道他不伟大吗?难道他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如果我们人人都像老人这样,世界不就没有沙漠了吗?

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像老人这样的人。比如说,我们的植树英雄马永顺。国家很需要木材,马永顺伐树三万六千棵,他为了补回这么多的树,每年春季,他都植了很多树,一九八二年,马永顺还有八千棵树没有栽上。有人劝他:你已经栽了那么多树了,该享清福了。但马永顺坚决不去享清福。他坚持义务植树四十年,栽了五万多棵树。最后成为一位植树英雄。

在生活中,像这样为了保护环境,放弃享清福的人还有很多,我要向他们学习,做保护环境的小卫士。

我也明白了要保护地球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才能造福自己的祖孙后代。这样人类才能安居乐业。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10

夜雨染成天水碧,有些人不需要姿态,也能成就一场惊鸿。------题记

《青山不老》这篇课文令我深有感触,一位八十一岁的老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绿色的奇迹,他就是植树英雄马永顺爷爷。

我们通过读这篇课文了解到老人植树的环境-----中国的晋西北,这是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肆虐,是沙尘暴、干旱、霜冻等与生命作对的地方,我们可以想象老人是在怎样的环境中生活的.-----老人每天早晨抓把柴煮饭,带上干粮扛上铁锹进沟上山;晚上回来,吃过饭,抽烟袋睡觉。种树已经成为了老人生活的全部,我们应该学习老人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老人的女儿还曾三番五次从城里回来,接他去享福,他不走,老人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开辟山沟,改造山林的艰苦之路,老人愿意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这青山,十五年啊......绿化了八条沟,造了七条防风林带,三千七百亩林网,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奇迹,这该怎能让人想到这居然是一位年近高龄的老人创造的,作为一个山野老农,他就这样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老人用自己的勤劳,执着创造了这片绿洲,用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他生命的意义在青山中得到诠释,而且将随着青山永垂不朽,他的灵魂将与日月同辉。

一方水土养育了一方人,黄土提供了绿树成长所需的养料,而绿树的根则牵绊着黄土,使之不至于流失,就像老人与青山的关系一样,青山养育了老人,而老人用自己的一生创造出绿色的奇迹,我们应该学习老人这种无私奉献和造福人类的精神。

春蚕死去了,但留下了华贵的丝绸;蝴蝶死去了,但留下了漂亮的衣裳;画眉飞去了,但留下了美妙的歌声;花朵凋谢了,但留下了缕缕幽香;蜡烛燃尽了,但留下了一片光明;雷雨过去了,但留下了七色彩虹;老人去世了,但留下了一片青山。

青山不老读书笔记 篇11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青山不老》听到这个名字的时侯我非常惊讶!青山是不会老的。一个瘦小老头竟然创造了奇迹,那儿的土地沙漠化严重,属于沙暴高发区素有一年一扬风,从春刮到冬,无风三尺土,风起土满天的说法,那儿既然那么险恶,创造绿洲那不是难上加难了吗?然而近代的人却鼠肘光,为了眼前的一点点私利,就乱砍乱伐,造成大批森林消失,造成现在大量的水土流失等等。课文中主人翁山野老农组织七位老汉每天忙碌地坚持早出晚归长达xx年啊!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带。他唯一女儿三番五次地接他回城亨清福,他不走。在恶劣生活环境下,坚持不屈和大自然斗争,绿化家园,造福子孙,造福人类,生命的意义 ,又在茫茫青山中得到无限的扩张,而且将随着青山永垂不朽,这是不会因为年龄的增长而变老的。这种无私博爱的精神,这种把有限生命创造无限价值,这种为人民服务精神,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呀!使我深滦体会到山野老农将自己有限生命转化为森林永远留在人间,流芳百世的高尚精神真正与山川共存,与日月同辉。我们都很好学习他,坚决和那些乱砍乱伐坏人坏事作斗争。从我做起,不要浪弗一张纸,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和山野老农一样风雨同舟,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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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常常可以增加我们与他人的共情感,结识到更多好朋友,我已经把作品这本书读烂了,特别后悔没有早点知道它。你知道如何在读后感写作当中更好的概括作品内容吗?工作总结之家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敦煌》读书笔记。

《敦煌》读书笔记【篇1】

敦煌,古代丝绸之路的枢纽,四大文化体系汇流的地方,这座城市曾是繁华的商贸重镇、文化中心,后来归于沉寂。随着历史的发展,敦煌和莫高窟才逐渐走入世人的视野。

樊锦诗是敦煌研究院的第三任院长,这部《我心归处是敦煌》是樊锦诗晚年的口述回忆录。在这部作品里,樊锦诗把她人生的经历与敦煌的历史、敦煌的文保工作串联,并深情回忆师友诸朋,常书鸿、段文杰等前贤的人生都与敦煌密切相连,敦煌也因他们而更加辉煌。

这部作品最珍贵、最让人感动的,是樊锦诗以朴素实在的语言讲述她自己的一生,一个敦煌守护人的喜怒哀乐。言语当中透露出对敦煌、对莫高窟的热爱,真情流露,分外感人。其实,这不是她一个的经历,所有敦煌守护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舍小家,为国家,为保护敦煌莫高窟奉献自己的毕生心血。

“其实我有几次都想离开敦煌”,樊锦诗说道:“但是为什么留下来,这是一个人的命”。因为“简单相信,傻傻坚持”,就这样,坚守在块土地上,日复一日,终于不能再分开。她在敦煌工作五十七个春秋,由风华正茂的江南少女,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西北老妇,由懵懂无知的青涩学子,进化为胸襟广阔的渊博长者,执守、沉默、孜孜以求,与敦煌一起经受风霜雪雨,经受严寒酷暑,经受无望与希望,迎来涅槃,获得重生。

“我感觉自己是长在敦煌这棵大树上的枝条。我离不开敦煌,敦煌也需要我。”

“只有在敦煌,我的心才能安下来。”

“我为敦煌尽力了!不觉寂寞,不觉遗憾,因为它值得。”

“此生命定,我就是个莫高窟的守护人。”

这就是敦煌“女儿”樊锦诗的心声。

《敦煌》读书笔记【篇2】

内容简介:快乐从何而来?社会越发达,经济条件越富足,快乐却好像越来越难求。极乐净土,是对理想生活的追求。为生命注入积极向上的力量,就是幸福人生的钥匙。富足的心灵:经济繁荣是文明社会的基础,精神的富足才是社会安定、百姓安乐的根本保障。纯真的心灵:在众多不健康的思维中,“贪”“嗔”“痴”对人的影响最大,又称“三毒”,其中以贪欲居首。人应该像莲花那样出淤泥而不染,品格纯净,志趣雅正。惜福的心灵:人就是因为有太多选择,便容易迷失,不懂得珍惜拥有;一旦失去,才知道自己的拥有就是幸福的根本。参透生死的心灵:面对死亡,如游子回家的欢喜;面对死亡,如囚犯释放的自由;面对死亡,如落叶归根的自然;面对死亡,如空山圆月的明净。

敦煌心灵之旅:快乐之门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敦煌名画:众多权威专家亲临敦煌观摩、拍摄,以高清影像集中呈现敦煌壁画的顶级真迹——凌空飘舞的飞天、庄严肃穆的罗汉……穿越千年的彩色艺术尽显盛大辉煌和惊人之美。佛经故事:生动的壁画描绘的是经典佛经故事,五百强盗修成正果、善事太子人海取宝、九色鹿舍己救人……故事丰富离奇,情节曲折动人,是一堂堂诱人的人生修行课。处世智慧:著名佛学大师净因法师等智者的修行心得和人生感悟字字珠玑,为身陷生活、职场和心灵等困境中的现代人指点迷津,读来可谓醍醐灌顶、受益终生。

敦煌心灵之旅:快乐之门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作者净因法师,香港大学佛学研究中心总监、博士生导师,香港僧伽学院副院长,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研究员。他对佛教史及佛教哲理有深入而全面的研究,经常获邀到世界各地作佛学演讲。

《敦煌》读书笔记【篇3】

生命的意义

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在一周的时间的内,非常耐心地、一字不漏地读完这本几十万字的樊锦诗自传《我心归处是敦煌》。更让我感到惊奇的是,阅读时有一种非常神奇的力量,让我非常专注、非常安静。读到伤感处,竟然会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我心归处是敦煌!这简短的几个字包含的不仅仅是樊锦诗的心之向往,更是樊锦诗这一生归宿——敦煌。

不久前,和家人一同去了敦煌,而这第一站便是莫高窟。即便是几百个石窟中的一两个,也足以震撼到我了,足以让一个不信佛教的人爱上了它。其体现的不只是一种宗教信仰,更是前人智慧的结晶。

在书中,樊锦诗说:“如果此生找不到自己心灵安顿的地方,如果心灵一直在流放的路上,就犹如生活在漫漫长夜中。当下就是涅槃,当下就是佛国净土,明白了这一点,莫高窟岂不就是我的佛国,我此生的净土。心的力量真是无比强大,而心的强大就在于正定,在于守一不移。”

所以,虽然她曾经因为家庭原因,想到过离开莫高窟,但是在武汉大学与彭金章先生和孩子居住半年以后,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回到了莫高窟。

是啊,有谁不为自己,不为家人考虑啊,但樊锦诗是个例外,她抛家弃子来到敦煌,一干就是六十年。

初读《我心归处是敦煌》时,樊锦诗柔软的躯体里总让,人感受到一种至刚的力量,让人感觉到一种坚定、谦逊、温和的精神气质。这种力量,这种气质来源于她对敦煌壁画和石窟近60年的保护与守候,这种力量、这种气质更来源于她自己对生命的认识与领悟。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是不在利己,而在于利他,只有在利他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深切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我们才能拥有内心的平静与快乐;是凭借自己的力量将“敦煌在中国,敦煌学在海外”的局面改为“敦煌在中国,敦煌学在世界”的局面;是年过花甲却创立了“数字敦煌”,只为让莫高窟“容颜永驻”。

这是樊锦诗生命的意义。

这是大漠人的精神,也是大漠人生命的意义。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是否可以拥有大漠精神,成为新一代的“大漠人”!

《敦煌》读书笔记【篇4】

今年暑假我读了《敦煌》。这本书是从一颗小石头的视角,讲述了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敦煌的发展历史。每当我读起这本书,总感觉自己就是这颗小石头在欣赏美丽的敦煌,心里总是感到很宁静很幸福。

在这本书里,我了解了很多敦煌的知识。原来葡萄、核桃、胡萝卜等并不是起源于中国,而是从西域经过敦煌传过来的,还有香料、骆驼等都是粟特人从丝路带过来的。丝路就是陆上丝绸之路,是西汉人张骞打通的一条路,汉武帝时期,匈奴时不时从西汉边境抢夺财物,百姓不能安居乐业,于是汉武帝派出张骞出使西域联合各国一起攻打匈奴,最后张骞虽没能完成任务,但却打通了丝绸之路,让中国和西域各国建立良好的友谊,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和发展。

通过阅读本书,我被书中的敦煌精神深深的感染了。一是乐僔和尚经历严寒酷暑和风吹雨打来到鸣沙山修行,为获得佛教的真谛。画匠们即使在乌黑的夜晚也要借着微弱的灯光画壁画,这体现的就是我们中国人坚持不懈的精神。二是,我觉得我们在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都不能着急,要静下心来慢慢做才会有更好的结果。

时间白驹过隙,转眼沧海桑田,敦煌已在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长河里度过了一千多年了。但在1900年,王道士发现藏经洞之后,就有很多外国人来到敦煌,用花言巧语骗取王道士的信任,把敦煌大约三分之二的文物带到了国外。我现在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和樊锦诗奶奶、常书鸿爷爷一起携手保护敦煌!

《敦煌》读书笔记【篇5】

一本像自传又不像自传的一本书,于其说自传,我更倾向于说是一本了解敦煌的入门科普文。

整本书包括十三部分,分别涵盖了童年、大学、实习、历史、学术、劫难、至爱、艺术、保护、管理、抢救、考古报告和莫高精神,不像一般的自传基本上以时间为线去将一个伟大人传奇的一生,而是根据不同的主题去讲诉不同的内容。

没有办法像阅读一般自传体那样,按图索骥,然后根据成功人士的成长经历获得淘金之道,她更多的在描述的是,用一个普通人,正常的成长经历,成长、求学、工作、坚守,没有夸大苦难的力量,只是娓娓道来。她告诉我们:过去的已经不能再追回,未来根本不确定,一个人能拥有的只有现在,唯一能被夺走的,也只有现在。如果懂得这一点,就不能也不再会失去什么,因为本来就不拥有什么。任何一个人过的只是她现在的生活,而不是什么别的生活。最长的生命和最短的生命也是如此。是啊,最重要的不就是现在吗,很多时候在懊悔之前的所作所为或者在洋洋得意于之前的辉煌成就,但这一切不都过去了吗?而对于未来的幻想、恐惧,但未来不也还没到吗?我们要做的不应该是过好现在吗?

没有去过敦煌,没有看过莫高窟里面的壁画和彩塑,甚至于对于壁画艺术的无知,都使我羞愧,相关的文化在逐渐的流失,作文每一年都在不断的消失一点点,只有这些“敦煌人”在不放弃的坚守,他们在说,再努力一点点,让这些文化留得更久一点点,让这些文化传承的精神留的再久一点点,在空荡荡的莫高窟面前,即使人去窟空,对于颇有悟性和慧根的人而言,目击空空的禅窟或有如棒喝一样的启示,即使不能顿悟,眼前也一定会浮现当年那些骨瘦如柴的禅僧,在阴暗寒冷的洞子里默坐冥想的情景,心中必定生出一种谦恭和敬意。通过这些,尘世间人们苦苦追求心灵的安顿,在这里就无需寻找,只要九层漏的铃驿响起,世界就安静,时间就停止,这便是永恒。

《敦煌》读书笔记【篇6】

守望敦煌——读《我心归处是敦煌》有感

青春驻大漠,丹心永不改。

——《题记》

敦煌对我们而言是熟悉的,又是陌生的。敦煌是“丝绸之路”的咽喉要道,中西文化在这里汇聚、碰撞、交融。我们知道它就在那里,承载着千年的文明,但是走到那里却需要莫大的勇气,而樊锦诗不仅做到了,还把它作为生活的一部分。用她的一生,奉献着她的一切。

樊锦诗出生于北京,成长在上海,因自小对历史感兴趣,便报考了北大考古系。毕业前,她和几位同学被派去敦煌实习,那是她第一次亲眼瞧见莫高窟的壁画和佛像。肃穆端庄的佛影,飘舞灵动的飞天......一眼万年。让她陶醉其中,流连忘返。可惜因为水土不服,樊锦诗实习没结束就离开了。然而,仿佛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毕业后,因敦煌研究院缺乏考古人才,北大又安排樊锦诗去莫高窟工作。心中的不舍,离别的伤感,前途的迷茫,她还是坦然接受国家的安排,踏上前往敦煌的道路。

大多数人幻想中的敦煌大漠茫茫,西风瑟瑟,驼铃悠悠,羌笛萧萧,别有一番西域风味。古人亦云:“白雁西风紫塞,皂雕落日黄沙。”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莫高窟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非常艰苦,食物短缺、饮水困难、风沙漫天、交通落后,留在那里生活是一种严酷的考验。樊锦诗却乐在其中,潜心研究。

时光匆匆,在与莫高窟相伴的岁月里,樊锦诗已经放不下它了。毕业后,樊锦诗的爱人彭金章被分配到武汉工作,此后二十三年,两人分居千里。最后,彭金章放弃了自己在武汉的事业,一个年近半百的人,重头开始,要做出怎样的牺牲。“相识于未名湖,相爱于珞珈山,相守于莫高窟”,这是彭金章与樊锦诗的生命历程。她无愧于敦煌,却有愧于家庭。“亦余心之所向兮,虽九死其尤未悔”,她对敦煌的一片丹心,永志不改。

樊锦诗在敦煌的几十载春秋,一直潜心研究我们石窟考古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了对于敦煌莫高窟的一些分期断代。她一直致力于带领自己的团队为世界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以及修复。她甚至是全国第一个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法规以及保护规划建设,并且形成了一套系列的全面的保护理论的科学方法的人,为世界文化遗产莫敦煌莫高窟以及其他的遗址保护传承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被誉为是“敦煌的女儿”。

在漫长的岁月里,在贫瘠的大沙漠,樊锦诗有过动摇,有过犹豫,有过徘徊,但是,最后她还是选择了坚守,用一辈子的时光坚守在莫高窟,守望着敦煌。

舍半生,给茫茫大漠,从未名湖到莫高窟,守住前辈的火,不断传递下去。一腔爱,一份情,一片丹心,从青丝到白发。无怨无悔,至死不渝。心归处,是敦煌。

《敦煌》读书笔记【篇7】

敦煌,古代丝绸之路的枢纽,四大文化体系汇流的地方,这座城市曾是繁华的商贸重镇、文化中心,后来归于沉寂。20世纪初,随着藏经洞与壁画、文物的重现以及大量国宝的流失,我国政府才痛心的发现,敦煌需要合格的守护者。

樊锦诗是敦煌研究院的第三任院长,这部《我心归处是敦煌》是樊锦诗晚年的口述回忆录。在这部作品里,樊锦诗把她人生的经历与敦煌的历史、敦煌的文保工作串联,并深情回忆师友诸朋,常书鸿、段文杰等前贤的人生都与敦煌密切相连,敦煌也因他们而更加辉煌。这部作品除了对敦煌历史文化的梳理之外,最珍贵、最让人感动的,是樊锦诗以朴素实在的语言讲述她个人的一生,一个真实的敦煌人的悲欣哀乐,没有自诩,没有夸张,有的只是对敦煌、对莫高窟的热爱,真诚的袒露,格外动人。

家庭与工作,个人与国家,如果无法兼得,要怎么取舍?如果没有犹豫,没有挣扎,没有割舍,还能称为奉献吗?时代的烙印在一个人身上打下深重的痕迹,所有敦煌人都有类似的经历,敦煌召唤他们前去,为他们敞开门扉,敦煌也欲索取代价,要他们以身为祭。

“其实我有几次都想离开敦煌”,樊锦诗说道:“但是为什么留下来,这是一个人的命”。因为“简单相信,傻傻坚持”,就这样,活在一块土地上,日复一日,终究与它长成了骨肉。她在敦煌工作五十七载,由风华正茂的江南少女,熬成了白发苍苍的西北老妇,由懵懂无知的青涩学子,进化为胸襟广阔的渊博长者,执守、沉默、孜孜以求,与敦煌一起经受风霜雪雨,经受严寒酷暑,经受无望与希望,迎来涅槃,获得重生。

“我感觉自己是长在敦煌这棵大树上的枝条。我离不开敦煌,敦煌也需要我。”

“只有在敦煌,我的心才能安下来。”

“我为敦煌尽力了!不觉寂寞,不觉遗憾,因为它值得。”

“此生命定,我就是个莫高窟的守护人。”

这就是敦煌“女儿”樊锦诗的心声。

《敦煌》读书笔记【篇8】

《我心归处是敦煌》是敦煌的女儿樊锦诗的自传。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题目。众所皆知,敦煌莫高窟是著名的佛教艺术圣地,它神秘莫测,震撼人心。它位于河西走廊的西端,四周都是茫茫戈壁。是谁愿意扎根在如此艰苦的地方,把自己的青春乃至一生都奉献给这宝贵的世界文化遗产?带着好奇,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阅读。整本书的语言是朴实生动的,读着,仿佛在聆听一位老人讲故事。

樊锦诗出生于浙江杭州,是一位城市里长大的娇小姐,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北学考古系,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年轻人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被分配到黄沙漫天的敦煌工作,一呆就是五十多年,毕生守护着珍贵的国家文物。她是文物有效保护的科学探索者、实践者,对石窟的永久保存、有序利用作出了重大贡献。她传奇的人生,崇高的人生追求让人敬佩。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自古以来,读书人追求功名利禄的比比皆是,他们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现代人也会说:知识改变命运,读书成就未来。从小好好读书的目的就在于长大考上名牌大学,找一份体面的工作,有一份高薪水,买豪宅、开好车,似乎这就是成功的人生典范。可是,读了这本书之后,你会发现,这样的人跟书中的主人公樊锦诗相比,是那么相形见绌。原来,那些所谓的利益追求是多么的庸俗,所谓的人生境界是多么的渺小。所谓的个人利益,在集体利益、国家利益面前,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我没有樊锦诗那么伟大,但从1987年杭州师范学校毕业后,也三十年如一日,坚守在自己的教师岗位上。想当年,踌躇满志的我,毕业时被分配到自己的老家,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工作,当时未免有些失落。同时,非常羡慕那些有门路,走关系的家长,把孩子留在大城市。当年的小学,破旧的校舍,破旧的课桌,几乎没有什么教学设备,上课就靠一块黑板,一支粉笔。没有教案,自己设计;没有教具,自己做。就是这样艰苦的条件锻炼了我,磨练了我的意志。每当看着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一张张纯真灿烂的笑脸,我心中的信念更加坚定了。是呀,不管是城市的孩子,还是乡村的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教书育人,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的工作是多么神圣呀!在科技发达,日新月异的今天,更要与时俱进,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教育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更加热爱自己的职业吧,既然你选择了它,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我们努力把职业做成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作出不平凡的努力吧。我想这就是《我心归处是敦煌》带给我的最大的触动。心归处即心安处,若要心安,必定全力以赴。

后记

樊锦诗的传奇人生深深打动了我。她扎根大漠,守护石窟,她可贵的莫高精神来自于对敦煌石窟艺术的热爱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追求。她是名副其实的敦煌的女儿。

同行感言

章老师几十年如一日,默默耕耘。如今已是桃李满天下。她乐于接受新鲜事物,在教学上追求新颖,注重创新,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与樊锦诗一样,努力把职业做成事业也是章老师的人生理想与追求。

薇言微语

我印象中,樊先生质朴坚韧,择一事终一生,令人敬佩。樊先生与敦煌是不可分的,她对敦煌石窟艺术的热爱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追求成就一种不平凡的精神。正如章老师和讲台是不可分的,她对孩子的爱,对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也是一种不平凡的精神。这样的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读章老师这篇文章,格外感动。

《敦煌》读书笔记【篇9】

樊锦诗先生被称为“敦煌的女儿”,从1962年随老师到敦煌进行考古实习开始,六十年来都坚守在莫高窟。

她是六个半月的早产儿,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差点瘫痪,十年浩劫期间经历了父亲的非正常死亡,第一次临产时还被迫下地劳动,与丈夫彭金章先生分居十九年,两个孩子也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

“相识未名湖,相爱珞珈山,相守莫高窟”的纯粹感情让人看时不自觉嘴角上扬。樊锦诗与丈夫彭金章是北大同窗,毕业分配时她被分配到遥远的敦煌,彭先生说会等她,一等就是十九年。对丈夫和孩子的愧疚让她曾想过离开莫高窟,结束这种两地分居的生活,但对莫高窟的热爱让她无法离开。最终彭金章先生放弃了自己一手创建的武汉大学考古系,来到敦煌,一家才自此团聚。

印象最深的是樊先生第一次生产时彭先生挑了一扁担孩子和产妇的吃穿用度转了几天的车才由武汉来到敦煌。如此深刻的感情,就像书中所言“为什么我们俩经过风风雨雨,还能够不离不弃?那是因为我们就是那个时代的人,我们是同学,互相理解。”

《我心归处是敦煌》中几代莫高窟人对莫高窟的守护更令我动容。以常书鸿、段文杰、樊锦诗三代院长为首的莫高窟人从1944年开始,在没水没电、与家人异地分居、孩子受不了好的教育等等条件极为艰苦的情况下仍然坚守在莫高窟。

常书鸿先生是法国留学生,抗战胜利后很多人都离开了莫高窟,但常先生却愿意留在艰苦荒凉的大漠,还继续为莫高窟招揽人才。作文他的妻子因生活太过艰辛而离家出走,此后他就带着两个孩子继续坚守在莫高窟。十年浩劫时他被批斗,房子被没收,天冷了想回家拿件衣服都不被允许。这种舍身饲虎的精神是莫高窟人的宿命。

段文杰先生在动荡期间被要求做繁重的体力劳动,白天进洞临摹,晚上劳作,还被下放到农村养猪。但他做人和气,养猪也能用科学方法把猪养到最好,闲时还继续对莫高窟的研究和临摹。

这是老一代莫高窟人的宿命,大家生活艰苦,住土房喝咸水,还要在洞窟里临摹壁画,保护修复,调查内容,研究文献,对莫高窟的热爱像他们心中的一束微光。长眠于宕泉河畔的莫高窟人,真正做到了自己的人生与莫高窟紧紧相连。

《敦煌》读书笔记【篇10】

很有价值的一本书,20xx年是我全面了解敦煌的一年,看了很多部相关的纪录片,也去敦煌实地看了,当时就几乎流泪了,非常令人震撼的文化,所以回来查询有哪些有价值的书籍,这就是其中一本。

这本书逻辑脉络很清晰,也是按时间线来顺序说石窟的艺术,这样可以清晰的看到不同时代的特色和一路演变的原因,艺术的演变也代表着历史和风俗的变迁,也是文明的历史,这本书价值是很高的。

但是这本书比较严谨,语言朴实,相当于一本教科书,敦煌学入门书,所以不喜欢看书的朋友可能会觉得枯燥。而这本书另一个特点是内容翔实,看起来是很慢的,甚至一天只能十几页十几页的看,每一段都是经过无数推敲和琢磨,毕竟考古是一件严肃的事,从这个角度来说,功利性看书(就是刷书本数量)的朋友可能要失望了,这本不厚的书能占据你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不过这是有价值的,里面的内容足以让人初窥莫高窟的门径。非常好的一本书,值得收藏,我想,这大概也是每个讲解员、敦煌工作者必看的一本书把。

《敦煌》读书笔记【篇11】

内容简介:斯坦因三入中亚探险,其中两进敦煌,每次都满载而归,甚至古稀之年还要求再入敦煌,难道这其中有什么不可千人的目的?一个敦煌的小混混无意中得到了一本《斯坦因日记》,由此却引来了钉身之祸,日记里面到底刻录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一名普普通通教书育人的中学历史都是,身份竟然是归义军的后代?他空间在多年前发表了怎样惊世骇俗的观点?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弄警,无意中发现老师家里供奉的神祗竟然是它?由此对老师产生了莫大的怀疑?一个看不见摸?着“西天”竟然吸引了一名国际宗教专家和一个跨国文物组织的关注?他们与归义军四大家庭后代演绎了怎样的故事?

敦煌遗书-斯坦因日记之谜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呵呵,沙发。断断续续花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身为一个甘肃人,只是简单的知道敦煌是个旅游景点,是个佛教圣地,但是从来没有更进一步的了解,直到看完林走的这本书。书写得很忐忑,呵呵,睡觉前看一些,晚上?觉就开始拍电影,终于看完了,我的电影也拍完了。的确让我想起来曾经很流行的《达芬奇密码》,都是关于宗教的一些猜想或是探知,让人对宗教愈加觉得神秘。正如何艾霖说的,结局很让人吐血,宁愿相信一切都是真的,带上这本书去敦煌挖宝,呵呵。结局,又进入了下一个谜,下一个故事,不知道下个谜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意外,期待吧!

敦煌遗书-斯坦因日记之谜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说实话,作者这本书吸引我是因为敦煌在我心目中本身就是一个神秘的地方。当看到简介说整个故事我因为一本日记引起的,让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死亡日记》!话说,日记真是一个窥探秘密的重要渠道啊.....《敦煌遗书》很大气的名字,很大气的小说。

关于《不老泉》读书笔记10篇


阅读是充实自我的绝佳途径,读完作品一书后,大家都有不同的感受。如何写一篇好的读后感怎么写?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不老泉》读书笔记。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1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2

《不老泉》是美国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科幻小说。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小女孩温妮福斯特第一次走进她家的丛林时碰见了塔克一家,塔克一家告诉温妮,他们无意间喝下了丛林里的泉水,竟然发现自己永远不能变老了。温妮很快地跟他们交上了朋友。但温妮发现秘密后并没有去喝泉水,而是选择了正常生活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也曾幻想过长生不老,像塔克一家一样,可我没想到长生不老会有这样的后果。读完书之后,我才知道我们如果永远不变老的话,将会和社会格格不入。眼睁睁地看着周围的一切都在变化,同学朋友们都长大有自己的生活了,而不老的人将永远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

而且读此书之前,我非常惧怕死亡,读完书后,我明白了死亡原来是生命的一部分,没有死亡就没有新生。就像季节有春夏秋冬,月亮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一样。如果人一直不衰老的话,生活就会变的毫无意义。我从此也改变对死亡的看法:要从容地面对,更加自信地生活。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有一本惊悚而美丽的小说我很喜欢,它的名字叫做《不好泉》。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叫温妮·福斯特,她还不到十一岁,她不相信精灵,不相信童话,她更不相信塔克一家的故事。梅、塔克、杰西、迈尔斯因为喝了林中的一处泉水,时间从此停滞不前,也就是说他们已经长生不老了。

这可是事实!那眼泉水就在温妮家林子里的一棵白蜡树下,但是除了杰西,塔克一家都极力阻止温妮去喝它。忧郁而悲伤的塔克告诉温妮:“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有什么区别呢?不能算是真正地活着。”只有永远十七岁的杰西,热切地希望温妮过几年就去喝那泉水,然后去找他……对此事温妮三缄其口,阴险贪婪的神秘黄衣人让她明白,一旦更多人知道泉水的秘密,这个世界就毁了。但她没有喝,直到离开人世,永远地守住了这眼泉水的秘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女孩儿温妮,她活泼善良,勇于担当,是我学习的好傍样。我最讨厌的是黄衣人,他自私自利,为了自已的利益,是出卖世界的小人。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法则,只有这样才叫活着,活着不死那叫做存在而不是活着。阴险和贪婪在善良人的身上是不存在的,而那些人往往都不会有好结果的。做人就要像温妮一样,做一个有秘密的人。

这真是一本让人读了放不下,放下忘不了的书啊!!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4

人若不生不灭,永不衰老、改变,那将是怎样的情境?如果你拥有一眼神奇的泉水,喝下它便能成为永恒的存在,不会变化,身体仿佛定格,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娜塔莉在她的童话中,就挖了一眼这样的《不老泉》。

温妮是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小女孩,家族有着一片林子。偶然地遇上了塔克一家,得到了一个惊天秘密——她的林子里竟有不老泉。

长生不老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谁都想长生不老,永世长存,但是塔克却阻止温妮喝下泉水,因为塔克觉得人若一直活着,跟石头没什么两样。是的,人若不经历生老病死,那还有什么意义。生命不是用时间衡量的。而且若世上的人都是如此,那世界不成为了一张定格的照片?不老泉的秘密,就因此深埋于塔克一家的心中。

但是,这个秘密还是被一个阴险的人发现了,为了守住秘密,塔克一家倍受牵连,女主人梅因为误杀了那个对泉水虎视眈眈的人送进了监狱。最终,温妮救出了梅。经历了一次次风波之后,生活又归于平静。林子再也无人深入。

但这个神奇的故事并未结束,温妮,还将面对那个也许决定她一生的选择。

尾声,带着几分凄凉。时间,磨平了往事。林子没了,温妮的宅子也没了,最后,温妮的选择浮出水面,带来了无限的伤感和震撼。一块墓碑上镌刻着温妮。福斯特的名字。

读完后,它带来的冲击仍萦绕心头。无论构思、语言、情节、文字都精妙无比,如真被不老泉滋润过一般,经典永恒!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5

《不老泉》一本精彩而文雅的书,就像一口甘甜的雨露,让智慧一滴滴渗进来!《不老泉》讲泉水,这泉水又能发生什么?让我们走进书来体会,来品赏吧!

一本好书带给大家的是智慧,而这篇故事却体现出了作者大胆的猜想, 那么这篇文章到底讲了什么呢?故事是这样的,温妮的家门前的林子里有一口不老泉,不老泉可以让人长生不老,当温妮遇到喝了不老泉水的塔克一家时,才知道这个秘密,除了杰西以外,塔克一家都不希望温妮喝,而只有十七岁的杰西热切的希望她喝完水后去找他,黄衣人的阴险与贪婪让温妮明白如果有更多的人喝了这不老的泉水,那这个世界就完了,温妮知道她可以喝或不喝,她到底会怎么选择呢?轻巧的碰触,严肃的题旨让这个故事永生不老 ------这是一位作家的评价,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本书不仅有趣,更是我们的指南针,它巧妙的运用了各种手法让人物,环境栩栩如生,每一个细节,每一处环境都有独特的风味,有的幽静,有的波澜,有的美,有的绿,美极了。

温妮是个善良的孩子,放走了属于大自然的青蛙,在温妮是多么渴望有一只小动物的.情况下。她不喝不老泉水,不渴望自己长生不老,看似多么平常的小姑娘,但是她却能顾全大局,真令我佩服。 "不老"之泉,天底下无人不想得到。可是他们知道喝了后的后果吗?一旦人类喝了都不死而且还迅速繁殖,很快地球会承受不住这么多的生命,那么长生不老的人们就像路旁的石头,他们不算是真正意义地活着……

睁开眼睛,仔细的去想,去看,死不是痛,而是快乐也是放弃,丢弃自己的肉体,去飞向自由的天空,像《小王子》一样,像温妮一样。 看待事情不能只从自己的角度去看,还需要从另外一个方向去思考 ! 所以不用担心死亡,因为你只是活在另一个世界。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6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温妮在自己家族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喝了这泉水竟能长生不老。在经历塔克一家误喝了不老泉后的遭到种种磨难,温妮最终选择了生命的自然规律。

生与死都是人生旅途的一个站点,生命在生与死中轮回。面对死亡,人们总是感到恐惧、痛苦而总想逃避。死了就看不到这美丽的世界,就不能跟好朋友说话,死亡带走了我们的希望、爱、快乐、健康。人们都不想面对死亡,试想一下,全世界人民都长生不老,多么可怕呀,已经超负荷的世界会越来越多人,拥挤的可怕,路上全是车,车上挤满了人,学校操作上站满了同学,跟本不能踢球。大家还会有好心情吗?还能正常工作、学习吗?还会分秒必争吗?还会珍惜现在的拥有吗?想到这你还会喝不老泉吗?

没有死亡也就没有新生。花儿也有生命,经历最灿烂的盛开后,就会经历枯萎、凋谢。生命就是这样伴着花开花落,每一朵花都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品种,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香味,因为不同而美丽,因为变化而精彩。有不会死的的花假花,假花没有香味,整天、整年、一生都是一个样,没有生机。如果万事万物都因为没有生长、变化,没有生死轮回而成为畸形和怪胎。世界多么可怕呀。

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一切都要遵从事物的规律发展,要回归于自然。死亡是生命的必修课,只有把这一门课学好了,生命才会变豁达。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7

《不老泉》讲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温妮这个小女孩,在森林里玩,遇到了杰西,看见了不老泉。然后就被“ 绑架” 到了塔克家,一个黄衣服的人出现了,他要把温妮带走,梅把他打死了,导致进了监狱。温妮帮助杰西一家救出了梅,就逃跑了。当他们回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 福斯特的坟墓,他们哭了。温妮本可以长生不老的,但是,她把那瓶水给了蟾蜍。

人活着,就是眼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一闭不睁,一辈子过去了。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如果可以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选择活着。

读了这本书,让我终身受益。这一本薄薄的小书,让我懂得了做人虽然和不易,但是,这一生活的有滋有味,多姿多彩。这一本薄薄的小书,让我知道了长生不老没有什么好的,是人就要经历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这是一个人这一辈子最快乐的事情,以为生老病死注视着新的生命的到来;一个人美丽的一生结束的尾声…

小女孩温妮之所以选择了活着,那是因为她要靠自己而活着,而不是依靠那被泉水。大家问一问,现在是不是大多数人都被“长生不老”这个词所迷惑?

做人是不可以贪得无厌的。如果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听天命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事实。有些人因为一时的盲目,而去做某些事情,导致自己被置身于“危险之中”;有些人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和别人去攀比,别人可以长生不老,我一定也要……

人生宝贵,同学们,珍惜那美丽的“港湾”吧!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8

人一直都有一个心愿那就是长生不老,秦始皇嬴政为了寻找长生不老药,不惜三次长途跋涉地东巡,最后死在途中。唐太宗为了寻求长生不老,天天吃贡含量超标的仙丹,致使英年早逝。明世宗为了炼丹,二十年不上朝,致使贪赃枉法的首辅严嵩横行乱政20xx年。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长生不老的愿望,可是当这个愿望摆在面前,只要喝上一口有些脏污的泉水便能实现时,你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是不顾一切地饮下泉水,还是极力地破坏那口泉,甚或是告诉众人来一起分享?

11岁的小女孩子温妮天真可爱,她不相信奶奶口中的精灵,也不相信童话世界,直到遇见了杰西一家,让她不得不在生命面前做出选择。那个身材瘦削,有着古铜肤色,长着一头浓密的褐色卷发的男孩——杰西,温妮本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俊秀的年轻人,连爱慕之情还没来得及萌发,便卷入了一个秘密之中。

偶然中,杰西一家喝了那个泉水,童话中的结局应该是过上了快乐的生活,因为容颜不变,身体无论遇到什么外力的破坏都不会死去,这将是多么美好的事情。然而,对于杰西一家来说,这却像是一场灾难。为了不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他们常常要换地方去购买东西,而在一个地方从来不过多停留。一生中,他们需要不停地换地方来居住,而又不能与他人有过密的来往,因为担心被人发现这个秘密。

可以说杰西一家是明智的,若是将这个秘密公之于众,那么大批的民众将会不远万里地寻找不老泉,为了争夺泉水又会发生令人难以想象的流血,而得到泉水的人,拥有不老的容颜,不死的身体。这个世界是在不停地运转,而人类却这样长生下去,这对于世界来说也是一场灾难。

11岁本是无忧无虑的时候,却要面对这么艰难的选择,这对温妮来说,可谓难比登天。

若干年后,当杰西一家怀着忐忑的心情再次回到那片树林时,发现一切都变了,而在寻找到温妮的墓地后,他们终于可以安心地继续下一个旅程了。

娜塔莉 · 巴比特是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纽约时报》评价她”毫无疑问是我们一位最有天赋和抱负的儿童文学作家。“《不老泉》获奖无数,并且在1981年和20xx年两度被改编成电影。

《不老泉》文字流畅,语言通俗,故事精彩,非常适合孩子阅读。100多页的篇幅既不会让阅读成为负担,又能在故事中体会作者的用心良苦。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不老泉》的书,当我看完这本书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温妮·福斯特以及塔克一家;这本书我把它分成了三段。

第一段主要讲了:温妮由于发现一口泉水会使人永远不死,但这口泉水的发现者塔克一家并不想让人们知道这泉水的秘密;于是他们和温妮约定好不告密给其他人。

第二段主要讲了:温妮的家人发现温妮不见了,于是向某一天晚上突然来访的一名黄衣人——唯一一名知情者寻求帮助。

第三段主要讲了:塔克的妻子梅由于用枪打死了要威胁塔克一家说出泉水在哪里的黄衣人而被判绞刑,而温妮知道即使梅会被上绞架也死不了;所以最终她把梅救了出来使她重获自由。

我看着这本书时,我被塔克一家的善良和维护泉水秘密的执着以及温妮那可敬的勇气和智慧所感动了。他们是多么的努力不让别人知道秘密啊!仅仅他们只是为了一口泉水,但塔克说:“不会死亡的人不能称之为人,他们只是路边的石头,死亡从他们人生的轮子上掉了下来。如果有什么办法能够使我再跳上人生的轮子,我立刻就去做!我们不能使人们知道泉水的秘密,那样的话将会是一场灾难!”

对啊!死亡是人生的一部分,同样也是一种循环;如果人的一生没有了这一部分,那他就是白白浪费了自己的一生,没有踏踏实实的过好。

《不老泉》读书笔记 篇10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感受很大,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了,下面我就讲讲吧!

温妮是这故事的主人公。有一天,天气很热,闷得受不了,有一只蟾蜍蹲在那儿,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温妮,她喜欢上了那只蟾蜍,天天给他喂水。有一天,她突然觉得家里太无聊了,就离家出走了。可是,她迷路了,就躲在灌木丛里监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叫杰西,和他的哥哥迈尔斯在一起游戏说笑。有时喝一些一个小洞里喷出的水,当他们转过头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温妮吓了一大跳,非要喝那水,杰西和迈尔斯连连摇头,一起说:这水很脏,你不能喝!温妮她非要喝,这时候,梅来了。把杰西、迈尔斯、温妮扶上马,就去一座破旧的小屋了,一个穿黄风衣的人紧紧跟着他们。

到了一条小溪边,温妮大声的哭了起来,梅连想也不想,就用手掏出音乐盒子,播放音乐。温妮这才不哭了,说:昨晚姥姥说这是小精灵,这却不是。音乐盒子让这气氛融洽多了,杰西和迈尔斯告诉了温妮不老泉的秘密,这全让穿黄风衣的人听见了。

穿黄风衣的人就要告他父母,用这片林子换女儿,他们为了女儿,送了这片林子,穿黄风衣的人就走了。

梅无意间打死了穿黄风衣的人,警察很气愤,就要把梅杀死,反正梅也死不了。温妮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爬进去,她来代替梅,就可以了。杰西奖给温妮一个瓶子,里面装着泉水,杰西说: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它,你就找我,咱们总能碰面的。

温妮把这些珍贵的泉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到80岁的时候死了。

《不老泉》这本书真好!

愚公移山读书笔记500字(合集5篇)


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您是不是不太清楚读书笔记怎么写呢?为满足你的需求,我们特地编辑了“愚公移山读书笔记”,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愚公移山读书笔记(篇1)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故事《愚公移山》。它讲了在两座大山的北面住着一个90岁的老人家,大家叫他北山愚公。因为有大山阻隔,出入要绕很远的路,所以愚公决心要挖平两座大山。子孙们很同意他的想法,于是愚公带领他的子孙们挖山,把挖出的泥土运到海倒掉。一个叫智叟的老头,听说愚公每天在挖山,就走来教训他,说他愚蠢。愚公说,就算我挖不平,但我有我的子子孙孙,山每天低一点总有一天会挖平的。智叟无话可答了。天帝被愚公的决心和毅力所感动, 就命令山神把两座大山搬到别处。故事生动地说明了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要坚持到底,才能获得成功。

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对智叟说的一句话“我也许不久就要死了,但是我有儿子,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又有儿子,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而这山却是挖一点就低一点,不会再增高的了,只要我的子子孙孙没有穷尽,不停地挖下去,还怕这两座大山挖不平吗?”从句子中看出愚公有坚强的毅力和与困难作斗争的勇气。

在生活中,当你遇到困难,胆怯了,退却了,失去勇气和毅力,那么困难一定难以克服。我们学习需要勇气和毅力。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无论做什么事只有坚持到底、不怕困难的人才能称为成功者。对于一个来说,认定一个目标是一个重要的起点。只要坚持目标,长此以往而努力不懈的话,就会走向成功之门。

愚公移山读书笔记(篇2)

《愚公移山》这个故事,我是听着长大的。这则千古流传的寓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可能因为太小,当时读得时候并没有体会到此间蕴含的真理。今天重又翻看它,才真正感受到愚公移山的坚定和勇气。

虽然愚公那种精神十分可贵,为了子孙后代方便外出,竟想到了移山。

可是愚公他想过没有,他如果真的把两座大山移走了,山上的飞鸟、野兽到哪儿安身呢?愚公这样做,那简直是自私自利,他自己一家需要方便出行,可是动物们也需要一个家呀!

还有,愚公对他的邻居说:“我自己有儿子,儿子再有儿子,儿子的儿子再生儿子,子孙后代一代一代地去挖,总有一天能把山挖掉。”愚公这么说,他也不想想,他的子孙后代全都挖山去了,那山未挖完,恐怕他的子子孙孙都已经饿死了,再说了,他儿子孙子恐怕没他那么傻,说不定,等他一死,就不挖了。

而且呢,既然外出不便,那他为何不搬家呢,他家的人那么多,山都可以去挖,那么,搬个家,恐怕没有挖山累吧!

总之,我觉得挖山这个办法一点儿也不好。

愚公移山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全文主要讲太行、王屋两座山,方圆七百里,高万仞。家居北山的愚公,快九十岁了,家前面是山,出门得绕着走,很不方便,于是他便想和家人移掉这座山,开出一条通道来,就找了很多人去移山的故事。河曲有一个老头,觉得这事实在荒唐可笑,便劝阻愚公,但愚公依旧坚持不懈。就是这种坚强的毅力把玉皇大帝都感动了,玉帝派人把这两座大山给移走了。

愚公很愚,而且愚得不可理喻。他不但用自己剩下的光阴去挖方七百里,高万仞的两座大山,还要叫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去挖。但是,只要我们深入理解就不难发觉,在那远古时代,被人认为可笑的愚公精神却是当今社会走向成功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是任何人都应该具有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一道奥数题时,做了许久都没有做出来。过了一会儿,我越做心里越烦,只好扔下那道题不管了。后来,我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知道了只要坚持不懈,以愚公精神来对付这些龇牙咧嘴的拦路虎,最后达到成功之路,获得的是成功后的喜悦;而如果在困难面前低头,面对一个个拦路虎,望而生畏,那么将会一事无成。我想:如果我像愚公那样面对困难毫不畏惧,我肯定能把那道题做出来。

古往今来,类似愚公移山的事例举不胜举。为了我的明天,为了我的前程,为了祖国美好的未来,我要继承这种愚公精神,并把它发扬光大。

愚公移山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妈妈给我读了一篇愚公移山的故事,这个故事讲了: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90多岁叫愚公的老人,他家屋前有两座太平和王屋的大山挡了愚公们的外出,他们每天外出都要爬山,十分辛苦,于是愚公就下决定把这两座大山移走,然后叫上全家人来帮忙,有人说愚公,你这么大岁数了移不了这两座山的,愚公说:“我死后还有我的儿子和孙子,儿子生儿子,孙子生孙子没有尽头,可是这山还是这么大,总有一天会把它铲平的。”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如果遇到困难只要我们坚持和努力一定能克服困难的,在学习和生活中也一样,就像妈妈常说的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恒心,愚公面对两座山都不怕,我们不能被作业题给难倒。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一铲,两铲……

一筐,二筐……

我合上《话说成语》眼前不禁浮现出愚公率领儿孙们在山脚下穿梭忙碌的身影,我为愚公精神所感染。

《愚公移山》的故事,对我们教育很深,我要努力学习,正向书里所说的那样只要有雄心壮志和坚定不移的精神任何学习上的困难都是能够战胜的!

愚公移山读书笔记(篇5)

愚公移山贵在精神。愚公觉得两座山挡住道了,为方便大众,他信念坚定,迎难而上,移开山道。后来感动神灵,搬走大山。如果愚公当时空有坚定的信念,没有恒心和毅力,那么移山都是空谈。

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做事不仅要有坚定的信念,更重要的是付诸行动,去实践,坚持不懈,百天如一日地去做。迎难而上,困难便会迎刃而解。有人习惯在温室里成长,满足于优越条件,只想坐享其成,害怕吃苦,害怕生活的重担压肩。在通往理想与成功的道路上跋涉,的确是痛苦的,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不怕苦,苦一时;害怕苦,苦一世。愚公就是以他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扫清了道路。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怕困难,那么,困难将越积越多,难以解决。

人生就应该像一条河一样,奔流不息,不要做一泓不起涟漪的湖水。要像暴风雨中的海燕那样展翅翱翔,搏击风浪,岂能做胆怯地躲藏在岩石下的企鹅?

“镜以淬而日明,钢以炼而益坚”。愚公以实例告诉我们:信念+信心+恒心=成功。对于学习,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才能不断进步。

有关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合集


阅读不过是给大脑提供知识材料,只有经过思考,这些知识才有可能变为自己的思想,读作者的作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想和体验。读到作品的什么内容能令您身临其境呢?如果您对这个话题还不是很了解可以尝试阅读一下“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篇1

《基度山伯爵》又名《基度山恩仇记》,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大仲马的小说多以真实历史事件为背景,本书也不例外。在历史的神秘面纱下,交织着金钱名利与爱恨情仇,这使得本书被赋予了一种神奇的色彩。

本书中的人物被刻画得生动鲜活,栩栩如生,对人物命运的安排也极为巧妙。文中人物的心理描写不多,以小说情节的曲折见长。

《基度山伯爵》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爱德蒙·邓蒂斯的水手在婚礼前被诽谤为拿破仑党,因此被关入黑牢十四年。在狱中,他结识了法利亚长老,并借他的死逃了出去。爱德蒙很快找到了长老所说的宝藏,可他的父亲早在十三年前死去,情人美茜蒂丝也嫁给了情敌弗南。于是他隐姓埋名,下决心要复仇。最终,因嫉妒而诽谤他的邓格拉司破产、弗南自杀、检察官维尔福也家破人亡。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惊异于作者的巧妙构思。他将虚构的人物与真实的时间、地点、事件融合在一起,让人信以为真。同时也不禁对这部史诗级的书发出赞叹。

当我读到看似美好的婚宴被打破之后,我不禁感叹道:这世上有多少人为利益而活啊!书中不止一次地体现了这一点。邓格拉司因眼红爱德蒙的船长一职,诽谤了他;弗南因害怕爱德蒙娶了美茜蒂丝,更是去告发了他。在巴黎,邓格拉司成了银行家,他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地与“安德里”订婚;而狄布雷原是邓格拉司夫人的情夫,一见他们破产,便立刻与邓格拉司夫人划清了界线,将目光转向了其他女人身上。这个时候,人性的丑恶便完完全全地展现了出来。很多时候,我们都在人生的大道上奔走,不停地追求着那所谓的金钱、利益。在人们心中,那只名叫“欲望”的野兽永远都不会消失。它不会知足,只贪得无厌地张开那张散发着恶臭、如一个无底洞似的大嘴。在利益面前,人类便像摇篮里的婴儿,束手无策。在利益的诱惑与欲望的驱使下,他们不惜使出一切手段,甚至葬送他人的前程或生命。在利益面前,人类是可怕的。

在文章的结尾处,邓格拉司、弗南、维尔福三人都落得个悲惨的下场。一己之私,断送了他们三人。利益是把双刃剑,它可以让你一夜间飞黄腾达,也可以让你分分钟点坠入深渊。利益,才是万恶之源。

在追求利益的路上,我们往往摒弃了友情、亲情,抛弃了所有美好的东西。也许,我们可以撕下那张为追求利益而制的面具,张开双臂,在爱和友情之中找到那些真正美好、值得留恋的东西。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篇2

唐泰斯对三个仇人的报复,并不是用武力解决,去害他们的性命。而是要剥去他们伪装的面具,让他们自食其果,声名扫地。因为这三个人后来都成为了上流社会的名门旺族,非常在乎自己的名誉和身份。

这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在一个极度重视荣誉的社会里,一方面能让人时刻警醒自己,不去犯错误。但另一方面,也会让某些人为了保住名誉,不惜违背本心,铤而走险,甚至杀人灭口,做出极端残忍的事情来。

与此对应的是我国的魏晋时期,我在大语文课堂上讲到《世说新语》时,读到阮籍丧母而吃肉,刘伶纵酒而脱衣,阮咸娶婢女为妻这些故事时,孩子们都会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这些看上去荒诞的事情,后来会成为美谈呢?当我和他们解释了当时的政治局势之后,孩子们就会明白其中的涵意。

一个过份重视表面声誉的社会,会造就太多的伪君子,一个以荒诞不羁为荣的社会,也一定会有附庸风雅的人,都是不正常也不健康的。都会被进步的洪流所湮没。所以现在进化成互联网社会,无法伪装,也没有隐私,反而生活得简单,真性情的人比较吃香。来源:风铃草亲子教育,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篇3

敢爱敢恨,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对唐泰斯唯一的评价。或许只有体会过死的痛苦才能知道获得快乐。

小说中讲述了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主人公爱德蒙是个水手,因为船长的意外死亡以及自己的能力,他在年轻的19岁便当上了船长。可惜好景不长,他的情敌费尔南为了得到这份本不属于他的爱情,冤陷爱德蒙入狱。从此之后的十五年里,他被锁在昏暗的伊夫堡地牢中,也在无意中他认识了法里亚长老。

这位知识渊博的长老知道一处宝藏,却无人取信于他,最终爱德蒙和他成为了至交,学到了许多。后来法里亚病逝,唐泰斯借机越狱,回到了他想回到的社会中,得到了宝藏。他出狱后对往年帮助于他的船主报恩。并与三个仇人——唐格拉、费尔南、维尔福进行了斗争。最终,爱德蒙获得了胜利,维尔福三人疯的疯,自杀的自杀,破产的破产。

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自古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萧何月下追韩信等故事。一开始他们或成功或失败,但最后却没有完成自己的理想。但他们可曾放弃过?不,他们并没有,而是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人们总是不满足于现状,有人说这是贪图名利,也许的确是如此,但若没有对于未来的希望又怎么会成功。如爱德蒙,若一开始他便放弃了,那他如何能报仇?在我们的生活中,会遇到无数的挫折和困难,但只要我们不放弃等待、不放弃希望,我们最终总能迎来光明。今天乌云布满了你的天空,但明天或许便是晴空万里;今天你的眼里充满了黑暗,但今天过后或许便是光明。我们不能去逃避,因为它今天注定是黑暗,既然来了便要去面对,我们要做的只能是等待它的到来。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困难面前我们要做的不是哭泣,不是伤心,而是坚持,只有坚持才能有希望,只有有希望,才能成功,才能有那美好的明天。命运是不会亏待任何一个人的。有希望才会有机会,只要你默默地等待,抓住机会,希望便有可能成为现实。

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生活的斗争不能没有智慧。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篇4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刚升小学四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妈给我买了这种类型的大概三四十本外国名著,那时候我在家偷偷摸摸的把书藏在抽屉里不好好写作业,整天看的特带劲。

9岁的我心中的男神除了达西先生,就是这本书里面的阿尔贝了。那时候年轻不懂事,总觉得他又多情,又有才华,性格温柔,勇敢,又正直。谁知道十几年过去了,我愣是在他身上看到了霸道总裁的影子?

虽然复仇真的让人看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但是讲真,让我在意的还是钱的重要性啊。从头到尾我都在忍不住的算,为了达到目的,这豪气的爱德蒙花了多少小钱钱(算到后来越来越心疼,仿佛再花我自己的钱,以后看书再也不算了,太影响观剧体验)。

最后我的感受是,最近几年我绝对不要再重看傲慢与偏见,毕竟人还是要有信仰的,我可不想继阿尔贝和于连以后又毁掉一个9岁女孩心中的完美男神的形象。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篇5

书中刻画了许多人物栩栩如生,既有诚实守信,正直善良的船主,博学睿智的神父,也有善妒的唐,为爱而丧失理智侵害他人的南,自私懦弱的裁缝,还有害人利己的检察官。是一副十九世纪法国甚至欧洲社会生活的浮世绘。书中大仲马先生刻画了三个英雄形象,一个是无所不知的意大利神甫法利亚长老,一个是伯爵自己。还有一个就是检察官的父亲,他一位坚定的拿皮仑革命党人,一位睿智的老人和慈爱的祖父,全身瘫痪仍然以自己的方式教导并保护着自己的孙女。法利亚长老其实代表的是上帝,伯爵是同情拿破仑的有为青年,而检察官的父亲则是彻头彻尾的拿破仑党人,这样的描写其实也暗示了大仲马先生的政治倾向。

另外大仲马先生还不厚道的通过伯爵调侃了东方的皇帝:“那么贝尔图乔就找个头脑简单的东方君主,他会倒空他的财宝箱买下它们,然后在用棍子敲臣民的脚掌心,重新把财宝箱装得满满的”

书中还有很多充满哲而发人深省的话,例如:“那是因为您始终让自己局限在寻常的生活范围里,不敢振翅高飞向一个更高的境界,那是天主特意为那些不同于常人,常人也看不见的人设置的。”

“我们每次下手过后,总有良心回来拯救我们,良心总能让我们找出一千条理由来为自己开脱,尽管这些理由在法庭上未必站得住脚,未必能能保住我们的性命,但它们看上去是冠冕堂皇,足以让我们坦然安睡。”

读书的过程中我也常问掩卷自问,时间会改变一切吗?大多数情况下是的,例如书中的那些主人公经过近二十年的时间都变成了光鲜亮丽的上流社会成功人士,成为往日想象中,甚至不敢想象的样子了。但是有些感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深刻,比如仇恨,当仇恨的飓风吹掉了苦心经营的伪装,一切都会打回当初的原型。

许久日子没有读完一本书了,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读书会的成员,尤其还是发起人。今年读书会在读完第一本后便不再有人继续读了。幸而一位同事坚持着,上个月她按时读完了书并交了读书笔记。我自己也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完成读书任务了,工作忙是事实也是借口,幸好今天读完了一本便将感想写下来,向其他读书会的成员昭示我没有放弃,大家也要加油!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篇6

是不是每个人都想知道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来的?又将走向何处?是不是每个人也都想知道生命如何产生?又有何意义?

我们迷惑,而又不知道使我们迷惑的是什么?我们劳累,而又不知道我们是在为谁而学习?我们寻找幸福,可是幸福在那里,它又是什么?

如果没有这个宇宙就不会有这一切。大家寄希望于《时间简史》会告诉我们一切,因为里面讲述的正是宇宙的起源,和可能有也可能无的终结。虽然我没有看明白,可是知道这里面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我记得在上高中时,班里有一个入学成绩第一的男生。他有点与众不同。当人家都在学习的时候,他天天思考生命是怎么回事,“我”是什么?想不明白,就问老师。很多人都觉得这人真不正常。可是,如果稍微想一想,自己是不是活得很明白呢?

当然,最后那位仁兄自己也没想明白。笑话他的人也自不必说。其实人类对自己的思考,和对宇宙的思考是分不开的。可以说,这类问题在中国古已有之。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就曾作过《天问》,苏轼也有“明月几时有?”的思考。

头段时间,有位学者在我们学校给高三学生做报告。他讲快乐学习,学习快乐,其实很好理解。因为每个人的求知欲是天生的,人们从小在心里都有一个为什么。只是有的人在别人的嘲笑声中,越来越没问题了。可是,求知欲还是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

每个人都想了解自身,弄清这个寄身的宇宙。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篇7

很久以前就想看一看这本书,终于看完了,有满满的自豪和满足感。因为是小说再加上大仲马的生动描绘能力以至于我看了那么久都不觉得疲倦无味,甚至时时为情节的发展而激动不已。在没开始看的时候就早已听说他是在讲复仇的故事,但是真正看完之后深深感觉复仇并不是他的全部,伯爵的人生还有感恩还有信仰还有成长。

爱德蒙十四年的监狱生涯确实阴暗又绝望,但是神父也帮助他开启了新的人生。我在想如果他顺利的和梅尔赛苔丝结婚了,他无疑是个幸福的人,但未来的生活里有爱情也免不了为面包的忧虑,柴米油盐依然会成为他生命的烦扰,他也不会再有后来的成长,他的财富他的学识以及他与海黛的相识。

感谢上帝,仇恨没有使伯爵成为一个麻木的人,他依旧会被感动被温暖。他有计划有谋略的复仇没有被仇恨蒙蔽双眼,他爱爱他的人,恨恨他的人。当小爱德华计划外的死去后,他的悔恨和忧虑让人们看到他仍旧是一个有血有肉会痛苦忧愁的人,他为他的仇恨害死一个孩子而痛苦不已,哪怕这个孩子身上流着邪恶的血液,是他仇人的孩子。他因此而动摇,因此而想要停止复仇,从而宽恕了唐格拉尔也宽恕了自己。最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费尔南的结局是饮弹自尽,在爱德蒙的故事里明明唐格拉尔才是那个挑起争端的人,如果没有他的教唆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但是后来我明白了,伯爵身上也背负着海黛的仇恨,费尔南也不再只是那个为爱情而只做过一件错事的人,他曾经为了自己的财富名誉背叛并践踏过别人的生命。他的结局虽然是死,但是也好过家破人亡又疯掉的维尔福。我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这种快意恩仇的感觉,在生命的蛰伏里一切都还蕴含着深深的`希望。

多年的黑暗人生让伯爵不敢相信自己还是可以被爱的人,尤其还是那么年轻美好的海黛,所以当海黛向他伸出她爱的手时,我仿佛看到了伯爵那因被爱而激动颤抖的心。上帝他多么奇妙呵,如果爱德蒙在那黑暗的十四年里遇到的不是法里亚神父,而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囚犯,那么也许爱德蒙的一生都要在黑暗里油尽灯枯了。但是我深深相信,一切都有上帝最好的安排。他不会让好人永远含冤,也不会让坏人长久得势,他所计划的那个最好的人生只给最努力的那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