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之死读后感精选9篇。
书是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通过阅读作者所写的作品,我收获颇多。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写作品呢?想要了解“项羽之死读后感”的相关知识不妨来看一看这篇文章。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1】
当代最伟大的战士,最强大帝国的君皇,同时也是最骄傲的勇士,已永久长眠了。他的佩剑,那把令汉军闻风丧胆的剑静静地插在他身旁的土地上,剑刃如流波般闪着光。
没有天地异象,没有鬼泣神惊,他默默离去。阳光倾洒在他的脸上,为他那苍白的脸庞增了几分光辉,他以最骄傲的方式最光荣的与最激烈的战场告别,他求仁得仁,再无遗憾。
惊才艳艳、勇冠三军、野心滔天、傲骨铮铮,这些词,都无法概括他西楚霸王项羽。如此人物,以往的历史中不曾有,未来也不会再出现了。
他具有诗人般的才情与孩子般的天真,纵然他身为最强大的战士,威严、强大、无敌于世,但从本质上讲,他还是当初那个骄傲的青年。
他骄傲到睥睨的境界:东城快战,29人破两千。面对百倍于己的敌人,战而胜!有如此胆识,如此勇力,狂,又如何?自负,又如何?
但是,最终他败了。历史永远是为胜利者而书写的,不会有人记得是诸侯背叛使情势逆转,不会有人记得是汉军背信弃义乘机偷袭,更不会有人记得面对如此境况项王仍所当者破!他们记得的只会是并仅仅是项羽败亡垓下这一个现实罢了。
如果他胜了,史书中一定会这样评价:王以盖世武力夺天下,顺者,昌;逆者,亡!百战而无一败,天下有不从者,屠其城、掠其财、杀无赦!战旗指处,望尘远遁。有犯西楚天威者,虽远,必诛!
不过,没有如果,他就是败了。那么多唾手可得的胜利就被他一次一次放走。单提那鸿门一宴上的把酒言欢,就是他骄傲的后果。
------骄傲的人必因骄傲而亡。
他输了,这是他第一次输,同时也是最后一次。他太骄傲了,骄傲到不愿站起。他有盖世武力;他有绝世名骑;他明明可以东山再起!他却骄傲放弃。他于乌江自刎。嘴角甚至挂着几分笑意-------这个风华绝代的男子,绝不愿因战败被人追的狼狈逃窜。这个世上,只会有无坚不摧战无不胜的霸王,而不会有一败涂地的项羽。
他走了,一个时代为之划上了句号。
诚既勇兮又以武
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
魂魄毅兮为鬼雄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2】
不管是将最为富庶的领地分给最大的潜在敌人刘邦,还是鸿门宴上执意放走刘邦,个人认为,最大的原因,不是自负,更不是所谓的目光短浅、胸无远虑,而是他对取胜,乃至为人原则的恪守、坚持。论聪明才智,项羽未必在韩信、张良之下,亦绝不会输于刘邦。所谓的四面楚歌,其真正效果究竟如何,局外人其实不得而知(八千对八百,四面环围,实力之悬殊几何人皆洞若观火。多此一举的四面楚歌反倒衬出了项军的勇猛)。反倒是破釜沉舟的作用更为直观。更何况范增也非等闲之辈,经他一番苦口婆心的细细阐述,凡常人都能明白刘邦这人留不得,项羽又岂会听不懂?一个聪明人对着另一个聪明人会讲不通一个浅显的道理,原因就只有一个,项羽不、想这么做。项羽所追求的,永远是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胜利。
同样的道理,他也不能够忍受自己拼命取得的胜利果实为他人所窃取,不能容许自己打下的秦国就这样被刘邦悄无声息地盘踞。于是,他毁约,赶走刘邦,杀掉秦太子,焚毁阿房宫,以此宣泄自己的愤怒。或许正是这一点注定了他只能是一个霸王,而无法成为一代帝王。然而,也正是他对原则的这种坚持,令他活得坦坦荡荡,酣畅淋漓;令他能够在生死关头畅然愿为诸君快战,独帅二十八骑突走千人重围而毫无惧色;令他能够拒绝苟活,直面死亡,朗声长啸:此天亡我,非战之罪也!乌江亭畔,风凝云噎。自刎赠首,告慰江东父老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项羽一生,活得潇洒,死得豪壮!
反观刘邦,他的确是楚汉之争的赢家,然而他又何尝真正快乐过?称王称帝,无法掩盖他的泼皮无赖,不能抹去他曾抛弃妻子、四处鼠窜的事实,更不能让韩信、樊哙之死云淡风轻。他当然可以自夸忍辱负重,可他又如何逃得过妻子犀利的目光,世人心底的鄙夷!就连他一生中自认为最为豪迈的诗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又如何堪拟项羽石破天惊的一句力拔山兮气盖世?项羽的万丈豪情,刘邦永远难望其项背。或许刘邦在史册上可占一席之位,可在世人心中,项羽永远是刘邦难以企及逾越的峰巅!
历史的车轮从没有停止过前行,几千年光阴恍惚间逝去。可项羽乌江亭畔快意决绝的身影却穿越重重雾霭,越来越清晰地定格在人们心中,傲然挺立。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3】
乌江依旧,物似人非。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楚霸王》。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刘邦,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他滑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懂得善待他人。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刘邦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秦军,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项羽大失民心。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没错,如果项羽听了范增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乌江自刎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要灭亡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项羽不肯过江东,真正原因。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并不会太难。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乔治?萧伯纳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4】
在华夏几千年历史的长河中朝代更迭,人才辈出,可谓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然而在这源远流长的长河中,有一位真正的英雄,可能他在整个历史中是昙花一现,如流星般快速划过了天空,但他所留下的痕迹,却名垂青史,他就是项羽,一个虽败犹荣的真英雄
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里,他把项羽列入了本纪中,而本纪乃是记录帝王,可见司马迁对他的推崇,如果说项羽要是不自矜功伐,刚愎自用,可能坐上帝王宝座的就是他了吧,但是如果项羽要是真的这么完美,也许也就没有那么多史学家对他那么推崇,正所谓有缺陷的美才值得欣赏,虽然他死的可以说是理所当然,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猛士,只可惜他坐错了位置,就好像名家所说,可用之人却居用人之人之位。
在项羽这轰轰烈烈的一生中,可以说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鸿门宴中,那一次可以说是杀掉刘邦的绝好机会,但项羽没有做,他放他走了,很多人都说是项羽刚愎自用,不知谋略,但我觉得这是王者风范,只有对自己真正自信,对那些阴谋不屑一顾,光明磊落之人,才会这么做。不屑用阴损之计杀之,要杀就要在战场上正面杀他,也许对于项羽来说,名声真的比姓名都重要,你单枪匹马来,我不屑杀你,你带军队来,我再于万军从中取你首级,这就是项羽,一个勇猛无畏的真英雄,有人说为人处事,应当圆滑,有刚有柔。但项羽不是,他就像王者之剑,一旦出鞘,就勇往直前,不折断不归鞘。
垓下一站,汉军使用计谋,在四面围唱楚歌,打消楚军气势,项羽听闻,不禁悲泣,难道楚地自己的家乡被人占领了吗,为什么楚人这么多呢,他连夜起来,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有人说这里表现了项羽懦弱的一面,实则不然,这里更表现了他的儿女情长,铁血英雄也有柔的一面,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啊,他并不只是在战场上拼杀的项羽,也是一个爱惜美人与爱马的柔情之人。
项羽,一个直至现在也颇有争议的一位历史人物,也许想想他若是还在,面对这些评价,怕也是不屑一顾吧,也许到了他那一个境地,已经不叫自负了,毕竟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呢,或许我们怎么推测,都不会真正读懂项羽,但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他那纵使敌众我寡,吾亦于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的拔山盖世的英雄气概与铁血柔情的儿女情长,项羽,虽败犹荣!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5】
“乌江依旧,物似人非。”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楚霸王》。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刘邦,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他滑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懂得善待他人。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刘邦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秦军,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项羽大失民心。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没错,如果项羽听了范增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乌江自刎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想灭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项羽不肯过江东,真正原因。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并不会太难。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乔治萧伯纳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一代英雄,竟也落到如此地步。
没有任何时刻比现在更清醒了。“胜者王,败者寇,大势已去,我们回不去了,无颜再见山东父老。”他越说越激昂,胸中仿佛有一股气,直冲脑门,“碍……”一声巨吼,在空旷山谷中,留下振荡人心的回声,他犹如一只负伤的雄狮。
“我绝不落入刘狗贼之手,我决不向忘恩负义者求饶,英雄要有英雄的死法。”他的手,坚定地握着那翅已经染满血的剑,身着自己的胸口,像对敌人般无情,没有丝毫犹豫地穿膛而过。
是的,他选择自杀,在乌江自杀,他是项羽,西楚霸王项羽。
他的死,是千古的绝唱,谱写出一首属于项羽的乐章;他的死,是千古的争辩,软弱与勇敢,完全相反的词,却出现在项羽身上;他的死是“刘邦式”成功者所不屑的结局;他的死,让痛恨以奸诈者胜出的清高者所为怜悯。
只是,我们都忘了,我们并不是西楚霸王项羽,人的心是千变万化的,怎么可以以我们的感情去猜测他的心,怎么可以妄言他的悲与喜?
到底他的死是悲或喜,是解脱还是压抑,我们又从何得知?谁又可窥视一个死千年之久的人的内心?
只知道,项羽以自己的行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本色,在这不尽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壮烈的一举。
更为我们留下千年的疑惑与千年感慨!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6】
“乌江依旧,物似人非。”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楚霸王》。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刘邦,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他滑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懂得善待他人。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刘邦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秦军,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项羽大失民心。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没错,如果项羽听了范增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乌江自刎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想灭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项羽不肯过江东,真正原因。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并不会太难。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乔治萧伯纳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一代英雄,竟也落到如此地步。
没有任何时刻比现在更清醒了。"胜者王,败者寇,大势已去,我们回不去了,无颜再见山东父老。"他越说越激昂,胸中仿佛有一股气,直冲脑门,"碍……"一声巨吼,在空旷山谷中,留下振荡人心的回声,他犹如一只负伤的雄狮。
"我绝不落入刘狗贼之手,我决不向忘恩负义者求饶,英雄要有英雄的死法。"他的手,坚定地握着那翅已经染满血的剑,身着自己的胸口,像对敌人般无情,没有丝毫犹豫地穿膛而过。
是的,他选择自杀,在乌江自杀,他是项羽,西楚霸王项羽。
他的死,是千古的绝唱,谱写出一首属于项羽的乐章;他的死,是千古的争辩,软弱与勇敢,完全相反的词,却出现在项羽身上;他的死是"刘邦式"成功者所不屑的结局;他的死,让痛恨以奸诈者胜出的清高者所为怜悯。
只是,我们都忘了,我们并不是西楚霸王项羽,人的心是千变万化的,怎么可以以我们的感情去猜测他的心,怎么可以妄言他的悲与喜?
到底他的死是悲或喜,是解脱还是压抑,我们又从何得知?谁又可窥视一个死千年之久的人的内心?
只知道,项羽以自己的行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本色,在这不尽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壮烈的一举。
更为我们留下千年的疑惑与千年感慨!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7】
有的人认为项羽刚愎自用,优柔寡断;而有的人认为项羽是一个重情重义的英雄人物。
毛泽东评价项羽: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意思是要乘胜追击,宜将胜勇追穷寇,不能像项羽一样,贻误战机。
宋代李清照曾写过一首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他活着是人中的豪杰,死了也是鬼中的英雄。在李清照之前,晚唐诗人杜牧曾写过一首《题乌江亭》: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大家对项羽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的。
其实在我心里项羽是一位重情重义的英雄豪杰。在《项王之死》中,项王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可见项王即使自身都难保的情况下,可项王依然有情有义不忘曾陪伴他的宝马和女人。即使自己生命不保,也希望能将他人安顿妥当。
在课文的第三段写项羽的东城溃围之战。共写了项羽的三次行动:第一次通过项王大呼,驰下,皆披靡来表现出项羽那势不可挡的气势。第二次行动项羽并没有动手,仅仅用眼神和声音就吓退了敌兵,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马俱惊,辟易数里。项羽那摄人魂魄的虎虎生威跃然纸上。第三次行动,项羽斩一都尉,杀数十百人,而亡其两骑耳。这三次的行动都写出了项王的神勇,和他那一股子不服输的气。
在课文的最后几段,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这番话发自肺腑,可见项羽是多么的知耻重义。在生与义之间,苟活幸存与维护尊严之间,从容地做出选择。项羽就是那种宁愿站着去死,也不愿跪着苟活的人。而在这时那位曾经泣数行下的血性男儿,这时反而笑了。项王笑曰的笑,不是凄然苦笑,而是壮士蔑视死亡,镇定安详的笑。他的那份在面对危机时刻的从容淡定深深吸引着我,感染着我。我想,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把。
在课文结尾更是写项羽慷慨赐头,吾为若德;在乌江自刎而死。更是可以看出项羽的高贵感和英雄气质,表现了项羽视死如归的豪侠性格。
项王豪爽直气,有情有义。在我心里,项羽就是一位英雄豪杰,一个值得我欣赏尊敬的英雄人物。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8】
项羽是一个当仁不让的硬汉,但他最后有没有夺得天下呢?没有。在古代,打天下当然需要高强的武艺,但也需要谋略,也需要民心。纵使你军队再强大,军队的来源还不是老百姓吗?如果你不能老百姓拥护支持你的话,纵使你像秦国那样取得了天下,过不了几十年或十几年也会丢掉天下的。
项羽,字羽,名籍,生于现在的宿迁,生来力大无比,神勇无敌,在秦末因秦朝的暴政揭竿而起,火烧秦朝皇宫,大破秦军,后自封西楚霸王,与刘邦进行楚汉之争,最后在乌江自刎。引用司马迁的原话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意思是说只注重武力,运用自己的智慧而否认群体的智慧,不懂得学习古人。这句评价是中肯的,项羽的一生,明明大多数时候军事实力比刘邦强,但他却没有夺得天下,反而是让阴险狡诈的刘邦夺得了天下,难道与他的性格无关吗?答案肯定不是的。他就算到了自刎的地步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他在许多事情上独断专行,注重人们所说的气节,但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历史是有胜利者书写的,你若没有胜利,哪怕你们的结局都是一抔黄土,但别人最少也辉煌过。
但我们翻开历史的时候,我们会惊奇的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大多数王朝的创始人都是经过了社会的磨练,把他们打造的无坚不摧的时候他们的霸业也就水到渠成了,没有哪一个王朝的创始人不是真正的政治家。但项羽显然不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他的一些举动更像是一个帅气的英雄,他有英雄的一切品质,但就像王立群老师的评价一样他是一个可用之人,却坐在了用人之人的位置上。当将领不一定要会冲锋,但一定要会决策,但项羽恰恰相反,历史给了他舞台,可他却没能坚持下来。
讲到这里,我们能够得到一个启示,上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被历史所认同,当历史的接班人
项羽之死读后感【篇9】
一代英雄,竟也落到如此地步。
没有任何时刻比现在更清醒了。“胜者王,败者寇,大势已去,我们回不去了,无颜再见山东父老。“他越说越激昂,胸中仿佛有一股气,直冲脑门,“啊……“一声巨吼,在空旷山谷中,留下振荡人心的回声,他犹如一只负伤的雄狮。
“我绝不落入刘狗贼之手,我决不向忘恩负义者求饶,英雄要有英雄的死法。“他的手,坚定地握着那翅已经染满血的剑,身着自己的胸口,像对敌人般无情,没有丝毫犹豫地穿膛而过。
是的,他选择自杀,在乌江自杀,他是项羽,西楚霸王项羽。
他的死,是千古的绝唱,谱写出一首属于项羽的乐章;他的死,是千古的争辩,软弱与勇敢,完全相反的词,却出现在项羽身上;他的死是“刘邦式“成功者所不屑的结局;他的死,让痛恨以奸诈者胜出的清高者所为怜悯。
只是,我们都忘了,我们并不是西楚霸王项羽,人的心是千变万化的,怎么可以以我们的感情去猜测他的心,怎么可以妄言他的悲与喜?
到底他的死是悲或喜,是解脱还是压抑,我们又从何得知?谁又可窥视一个死千年之久的人的内心?
只知道,项羽以自己的行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本色,在这不尽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壮烈的一举。
更为我们留下千年的疑惑与千年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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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读后感精华9篇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生死场读后感精华9篇,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生死场读后感【篇1】
这几天在百忙之中我抽空粗略的看了一下萧红的《生死场》,看过之后,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还比不上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也许这脱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但《生死场》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情感!无论是二里半与他的老山羊,还是老王婆与她那匹瘦弱的老马!
二里半与老山羊的感情可以说是贯穿全文的。小说一开始就写二里半去寻找丢失了的山羊,为了找回山羊,他不惜被人追打,丢了那顶常年跟随他的草帽。后来日本侵略村子的时候,村里组织的民兵因找不到公鸡祭旗,就打着那只老山羊的主意,二里半也同意了,可是当就要杀它时,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只鸡换下了那只可怜的老山羊。再后来,二里半的老伴死了,家里只剩下他与老山羊了,这时,这只和他一样年老的山羊就是他的“老伴”了,当最后二里半移动着他那双腿一瘸一拐的参加革命军时,那只老羊还跟随他身后,而他将老羊托付给了赵三,自己拿着一小撮羊毛,流着泪离开了。
小说在描写王婆与那匹老马时,是选取了几个场景,在去屠宰场的路上和在屠宰场里。为了耕种,老马瘦的只剩下骨架了,而这时它却不得不被送进屠宰场里,位的只是那张马皮。即使王婆有万般的不舍,那也没有办法,为了生活,她必须那么做。当王婆拿过钱准备回家时,那匹老马却跟在她的身后,而那些人却将它抬了回去,最终倒在地上了。王婆是哭着回家的,两只袖子完全湿透了。当看到这个场景时,我想起了小时候我家的那头老牛,那头牛和这匹老马的命运是一样的,我还清楚的记得老牛在被送走的那天早上,它的眼里是流着泪的,妈妈说老牛跟着我们家这么多年,是有人性的!
小说中的动物是有人性的,而人的人性却很单薄。文中的月英本是村里最美的姑娘,在出嫁后瘫痪了,而她的丈夫却不闻不问,最后身上都腐烂了,惨死在一间散发着死人气息的房间里,葬礼极其简单。还有,王婆在喝毒药后,还没有断气,人们就将棺材准备好了,等了很久发现她还没有断气,就极其残忍的用扁担去用力的压她,还没有断气就将她装进棺材里了,幸亏王婆最后就出了声,不然的话王婆就死在了人们的“黑手”之下!金枝也是一个受害者,当她将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得一块大洋给她母亲时,本想得到母亲的安慰,没想到母亲叫她赶紧休息明天接着进城去赚钱!就连自己的母亲,在面对亲情与金钱时,还是选择了金钱!不禁让我们想起那是怎样的一种社会?
在一个缺乏人性关怀的年代,人们就会去寻找另一种精神寄托,而动物无疑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生死场读后感【篇2】
在季节性情绪失控的影响下,我在燠热的夏天傍晚翻开萧红的《生死场》。
这本书的内容是相当沉重的,而作者的文风言语则是相当洗练的,没有过分的抒情。对于那些残酷现实当中的生存与死亡,作者常常只是用几行文字一笔带过。读这本书很难一目十行,这是因为文字过于精简,以至于每行字都可能有很大的信息量,如果用跳跃式的读法,那么就会错过很多信息。
作者笔下的农人们将物质摆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不乏辛辣与讽刺地写下他们只有物质、没有灵魂这样的句子。但是看到他们生存的困境,谁又忍得苛责那些可怜的生灵。母亲一向是这样,很爱护女儿,可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爱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记得曾经的我也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朋友来找我玩的时候,因为我囊中羞涩,根本没有办法招待他,只好告诉他。带他充分领略当地的旅游景点。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对于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一种伤害,我当时也是于心不忍,可是我实在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满足两个人的娱乐需求。
乱坟岗子是地主施舍给贫苦农民们死后的住宅。但活着的农民,常常被地主们驱逐,使他们提着包袱,提着小孩,从破房子再走进更破的房子去。这就是作者笔下在封建势力压迫之下生存的人们。一贫如洗的农民们没有办法奢求灵魂与精神生活,他们光是为了生存就已经竭尽全力。卖鸡笼的农民赵三一开始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丝商机,能够让家里的经济状况变得好起来,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市场的方向变了,他又失去了原本赚钱的途径,只好把孩子送去当学徒小工。
在经济非常不景气的情况下,地主依旧要收更高的地租,这就引起了人民的反抗,但是人们迫于生存压力,反抗终究是不彻底的,所以最终也没有产生出能够推翻封建统治的力量。
女人在男权世界里卑微而无助地生活,最终走向死亡。王婆服毒了,丈夫没有多少触动,只是麻木地为她寻一片坟地。后来她死里逃生,仿佛象征着在旧社会与男权的压迫下,普通的女性只能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不知这本书之外的世界里,还有多少生存的沉重。
生死场读后感【篇3】
我一点也不看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便是从这本萧红的书中得到肯定。萧红何人?我不知,就像钱钟书先生对于那些因为《围城》上门拜访的人说:如果你觉得一个鸡蛋好吃,何必认识那只会下蛋的母鸡呢?何等慷概之态度才能说出这番话,如今凡是立人设稍起作用的角色便马不停蹄得给自己增添着色的分量。
要想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容易,因其怀揣着无知的、不可泄的秘密;想了解一个故去之人亦非容易,曾经的秘密谁来验明正身。照此来说,不存在“不能说的秘密”,活着之时只有对自己有益处的“可说之秘密”,身后有的是些许无增益的“不可说”。这名被誉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女作家,文豪鲁迅先生器重为“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在读了文章后我才略微体会到其才芒。
实在话,这种文笔乍看得我进不去脑子,因其潜在的跳跃意识,快节奏的叙事、独立故事的串联,都是在我耐着性子下体会到的滋味。那种读到最后依旧难以理解、却有种莫名情愫在心间吐露的感觉才让人知道是自己水平不够。我连人物关系都不怎么理得清就感在这大放厥词,不过是在自己的文字土地上,谁管荒芜或肥沃。
我读到的是乡村女性地位的低下。从文中几位被当作男人性欲发泄却不能得到柔情蜜语、被当作生育工具却在分娩时得不到温柔相待只有痛骂可鄙、被当作毫无用处的附属品活活饿着身体溃烂蠕虫遍布的的女人,被父亲吵架发疯似的一股脑摔死的婴孩,一举一动被当作嘲笑的傻呆跛脚老妇,为避免落入鬼子手中遭践踏进入城市挣扎却无可奈何走上变相卖淫的年轻女孩。
女人、小孩、女孩,在那年代里所谓的人权?置于何处。所谓的男女平等?水中泡影。话又说回来,那时的人皆非人,何来人权一说,那时的男女都难自保,哪来平等。在这落伍的、封建的、自私的、充斥荒唐行为的、提不起仁义道德的乡村里,能让人体会到的不是简单的愤怒、恨铁不成钢、逃离,而是沉重的叩问,叩问一切发生的原因和解决之道,然则一切无回应、一切无声响。底层生活的人之所以是底层,脱离不开柴米油盐的烟尘气息,那种斤斤计较的自私性在这种气息的被引导着到处皆是、到处令人反感。但个体的悲哀绝非个体之痛,更有群体的无视不处理、冷眼看结果的纵容,每个跟不上队伍的人被那么无情的抛弃在道路上,被唾弃的连自戕的勇气都自我怀疑。
再来读到的是民族性压倒一切后,丑陋人性下被压榨出的光亮。无论是为反抗日寇侵占一次次茫然组织革命队伍的男人,生活不再有意义不愿三岁孩子长大被日寇凌辱双双上吊自杀的奶孙俩,想要出家当尼姑的女人,舍掉山羊依靠、决心加入革命队伍的男人。
我为他们这种做法默然,这是种说不上来倾佩、但绝不是平视或俯视的对待。为众人的无可奈何而呐喊,为众人的呐喊而无可奈何,站在上帝视角看着书里一切发生的自己真的能做什么呢?不忍静看却无法,想要插手却不知。
这片土地上的小老百姓们,有着充分的、就快要溢满出来的自私相貌,做着欠妥的、就快没人要指摘的市侩行为,咀嚼着他人苦涩的马尿、眼擦着他人干净的屁股,是我们这种投身于人情世故规则里、整日将道德伦理挂在嘴边、对行布施倍感怜惜的人能训诫开导的吗?
我们追求的自由,是思想的枷锁。
我们给予的平等,是同情的怜悯。
这所有的一切,并非一两个人能解决,也并非一群人所有人能解决,因为没有人能对别人百分百的了解,甚至连自己对自己都是那么的陌生,那么我们怎么能奢望陌生的我们去关爱同样陌生的别人,陌生下的关爱除了虚假,我想不出是什么。
生死场读后感【篇4】
很小的时候,就常常听语文老师说萧红。大概是从那个时候起,就不由得在心里对萧红产生了敬佩之意。读完她的作品,深深的感受到了感触。很喜欢她的《生死场》。这是她的成名作。在文坛上引起巨大的轰动和强烈的反响。
《生死场》是她的第一部以萧红之名写的作品,原名《麦场》,后来胡风将它改名为《生死场》。
喜欢《生死场》,是因为它以沦陷前后的东北农村为背景,真实地反映旧社会农民的悲惨遭遇,以血淋淋的现实无情地揭露日伪统治下社会的黑暗。同时也表现了东北农民的觉醒与抗争,赞扬他们誓死不当亡国奴、坚决与侵略者血战到底的民族气节。萧红的笔触式如此的细腻,鲁迅先生也曾这样评价过:“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品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此外,胡风曾这样评价过: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萧红的这部作品对当时的作用是很独特的。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每个时代都会出现那么一些文人骚客来反映社会现实,推动文学的进一步发展,萧红为中国文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生死场读后感【篇5】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场读后感【篇6】
《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这是一部浸透着凄凉的小说,当你怀着愉快的心情读这本小说时,读到最后,你的心情会变得非常的沉重。你容易置身于当时的环境背景。在深夜里读这本小说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
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人“一生中所必须经历的两件大事便是生与死,哭叫着生来,无声的死去。《生死场》便是一本呐喊生活,看透生死的书!我们都是人,无一例外是挣扎在生死场上的人,可有许多人根本不理解何为”生“,何为”死“,何为”生死“。
活着是生,溘然长逝是死,但却有一种生活如死水一般掀不起波澜,而也有一种死亡如初生的太阳一般蓬勃向上,是永生的,长存的!
生死场读后感【篇7】
首先说萧红这个作家,原来只是听说过她的名字,后来看看电影黄金时代,对她的经历过了一遍,也算是了解了,也喜欢了。前半部,它对人性,人的生存这一古老的问题进行了透彻而深邃的诠释。这种对人生的生存期望的思索,超出了同时代的绝大部分作家。不过,它在艺术表现上存在着不足之处,有人称之为文本的断裂。换言之,小说的后半部,由生死存亡转到革命前途问题。鲁迅称它是“ 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 的一副“ 力透纸背” 的图画。
这是萧红的成名作,或许就是在写着她的命运,父亲出了名的抠门,从小跟着祖父,祖父有美丽的花园。就像书的结尾写着,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起了,小主人逃荒去了。那花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蜓,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的,但都透露着生存与死亡的挣扎。好像就是叙述,那些故事真实的让读者就感觉它的确发生过。荒凉的年代,吃饭都成了问题的时候,人们还是有情的,只是情之前是吃饱,生存,然后是情。一本书看下来,给人一种淡淡的压抑感,看到结尾,好像又解脱了,这种解脱,是死亡的解脱。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 悲凉” 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 九一八” 事变后,宣称“ 王道” 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 王道” 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又说小说中人物的塑造,它不是大部分小说那样,好人坏人分明,这里面都是复杂的人,真实的人,人性就是这样。没有绝对。她有事做着好事,有事做些谁也不理解的事。你以为她要死了,她偏偏挣扎着,最后活了过来。你以为她最终会好好活着,却无比凄惨的死去。你以为你可以预知他们的命运?没有经历过的,不会知道他们路途的远方。 所有著名的小说,作家,都是来自生活,有着丰富的经历。平淡的人生不生波澜,无节无枝,实在没东西可写,所以乱世总是出作家的。
生死场我花了三天的时间看完了,所以故事在玩我心中是连贯的,也有些看不懂的地方,这或许是时代不同,有些话语不能理解。
它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 麦场” 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 菜圃” 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 荒山” 写月英的死和“ 镰刀会” 。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萧红是个经历丰富的作家,《生死场》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小说。
生死场读后感【篇8】
在深夜的灯光下读完《生死场》。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确实说不清。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只是心里钝痛着……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料峭的春夜里,灯光下,任手指在被窝外面冻得僵冷,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对于那遥远的农村,是陌生而熟悉的,也许东北和南方有着一片不一样的天空吧。只是同样的落后,同样的朴素,同样的贫穷仿佛一股暖风,直吹进心里,感觉到亲切的来自土壤的芬芳,遥遥远远的,仿佛记忆,在异乡的城市里若隐若现。
这样一个夜里,尖锐而凛冽的寒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的从窗外呼啸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南方的春天,由于连日的雨,潮湿、阴冷得出乎意料。也许冷洌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冻雨过清明”(聂绀弩)。在清明节未到来之前,我敲下这些拼凑的文字,算是为萧红默哀。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
更多关于喜欢萧红的文字,也由别人写去吧!
生死场读后感【篇9】
时光凉凉,浅浅。岁月悠悠荡漾,生命中总有些娉婷的美好,暖过心,在苍凉的尘世烦躁的社会,像一阵混着花香的清风,拂去内心的尘埃。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亦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给人心以淡淡绵绵的感动,明媚岁月的苍凉。
丁立梅呀,一个朴素却又神奇的名字,她用音乐煮文字,用如水一般柔进骨子里的语言在人心里写下感动,陪伴着光阴清浅,一切故事,于一笺素墨里缠绵。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里92篇文章,92朵花,在一个暖阳的下午绽放在我的心田,从此,种下了温暖的种子。每每想起,总是一阵阵感动。
在这本书里,我漫步时光回廊。回到了那个《陌上花开蝴蝶飞》的童年,回忆着《那一夜,星光如许》,感受着《母亲的心》,珍藏着心中点点的《小欢喜》,从此《跟着一朵阳光走》,以后《让每一个日子,都看见欢喜》……
这些花儿啊,单纯美好却直击你的心,让你回忆起一件件小但温暖人心的事。
在这本书里,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大雨倾盆的早晨。
那一天,我起迟了。拎着书包就直接冲出家门,没料到,天公不作美,“晚云含雨却低徊”,而我没带雨伞。
时间滴滴答答的击在我心上,我看了看手表,咬了咬牙,背上书包就跑。
跑到半路,雨淅淅沥沥地下了,雨越来越大。豆大的雨滴砸在我头上,顺着发丝湿了我全身。我一个人在雨中,行人一个个都撑着雨伞忙碌的向前方走着,我想跑到屋檐下躲雨,可手表上的时间反复提醒你要迟到了,通向学校的路还那么漫长。心,不知所措。
“同学,坐上来吧”一个羞涩的声音从雨中传入我耳边,我循声而看。
一辆三轮车停在我后面,一个满脸褶皱的老人正冲我咧嘴笑,一个撑着雨伞的姐姐背着书包穿着和我一样的校服坐在后面也招呼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却在他们的热情下跨上三轮车。
说实话,三轮车很脏,我不知道坐哪,那个姐姐见状,用手擦了擦她旁边的位置,腼腆的笑了笑。我红了脸。
我坐在那个姐姐旁边,雨还在下,她为我们撑着雨伞。天很冷,我的心很暖很暖。
不知不觉,学校到了,我有点留恋的走下三轮车,而那个姐姐的雨伞一直没从我头上离开过,她说:“我和你一起进去吧。”那个老人淳朴的咧嘴笑着向我们再见。
我无意一瞥,发现那个姐姐和老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淋湿,尤其是那个姐姐,半壁肩全湿了,而我身上,只有半干不干的的水迹。一瞬间,落了泪。
后来,那个姐姐把我送到后就去了她的教室。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年纪,不知道她的班级,我与她和老人本素不相识。
可她和老人,却像一朵朴素的雏菊在我心里摇曳,他们好美。
有人说,记忆的梗上,谁没有两三朵娉婷?无论尘世中有多少荒芜,流年有多少不堪回首,总有一些散落的美丽,写满了柔情的词章,温暖了岁月的相遇。
有美一朵向晚生香,合欢树叶闪着亮光,暗香袭来,在空气中弥漫。
感谢生命中的那些相遇,那些暖花,在我人生的底色上,抹上一朵粉红,于向晚的风里,微微生香。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优选7篇)
相信许多人都曾阅读过这本优秀的图书。文章清晰地表达了对真实世界的思考和观察。如果您对“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感兴趣,工作总结之家编辑强烈推荐您阅读这篇文章。感谢您的耐心阅读,也请别忘记收藏本文!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篇1】
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参加了一个家庭历史学***,在网上和几组家庭一起学习《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我觉得收获非常多。
在学***程中,以我为主持人展开学习的《鸿门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场让项羽失去天下的宴会令我充满了好奇心,在我的心目中,项羽是一位神勇无比的大英雄,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呢?李清照在《夏日绝句》中写道: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为什么他难以见江东父老呢?为什么他不能留人?已经没有8000名士兵了。项伯也靠别人。连范曾都生气了?我的心里疑问重重。
在准备《鸿门宴》课件的过程中,我开始认真阅读《史记项羽本纪》的内容,了解了很多项羽的生平事迹:小时候,叔父让他学写字和剑术,他略通一二后就不学了,叔父项梁说他,他却辩解道:“学剑术只能杀一人,学写字无非为了会写自己的名字。
要学就学能够打败万人的。”于是,项梁教他兵法,但他也半途而废。由此可以看出,项羽志向远大,但他很容易停止做事,放弃,学会三天捕鱼,两天晒网,这预示着他后来的失败。
在鸿门宴会上,虽然项羽清楚除掉刘邦对他意味着什么,然而最终还是被刘邦必恭必敬、诚惶诚恐的态度和言语所迷惑,错过了夺得天下的最佳时机。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语文课文《狐狸与乌鸦》。项羽就像那只爱听奉承话的乌鸦,让刘邦夺走了触手可及的一块大肥肉!
巨鹿之战使项羽变得骄傲,他当时肯定很享受“威震天下”的感觉!“勇而骄,勇而无谋”这句话形象地描写了的项羽的目光短浅。他不希望任何人超越他。
但最终,比他少4倍的刘邦赢得了世界冠军。令人惋惜。
然而,项羽仍然是我心中的英雄,他的勇敢仍然让我深深地记住!“垓下之战”中,虽然他穷途末路,却没有向敌人屈服,保留了死前最后的尊严。这是一条通往失败的英雄之路。他的失败让我明白:
一个人的性格会对他的未来产生巨大影响,与其说是“鸿门宴”让项羽失去未来,不如说是他从小养成的性格注定了他的失败!
风,没有衣裳;时间,没有居所;它们是拥有全世界的两个穷人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为了心中的那片海不顾一切。 运动太多和太少,同样的损伤体力;饮食过多与过少,同样的损伤健康;唯有适度可以产生、增进、保持体力和健康。
秋水无痕聆听落叶的情愫红尘往事呢喃起涟漪无数心口无语奢望灿烂的孤独明月黄昏遍遍不再少年路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
春花、秋月、夏日、冬雪。你必因出汗而活,直到你归回地上,因为你是从地上出来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我一直相信,那些开始在内心生活得更认真的人,也会开始更单纯地生活在外在。在一个奢侈浪费的时代,我希望向世界展示,人类真正需要的东西很少。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个十全十美,你看那天上的月亮,一旦圆满了,马上就要亏厌;树上的果子,一旦熟透了,马上就要坠落。
凡事总要稍留欠缺,才能持恒。 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磨砺,才能练就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响。时间只催人老,不懂感伤,久恨离开亭子,滴下泪春衣酒易醒。
昨夜梧桐,西风急,月色朦胧,梦境频现。高楼鹅在**?如果你长时间盯着深渊看,深渊也会盯着你看。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
我也要求你努力学习,不是因为我想让你把自己的成绩和别人比较,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耗时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 尽管心很累很疲倦我却没有理由后退或滞留在过去与未来之间
三千年读史,不外功名利禄;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
你一定要“离开”才能开展你自己。所谓父母,就是那不断对着背影既欣喜又悲伤,想追回拥抱又不敢声张的人。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生如逆旅一个人的行走范围,就是他的世界。
因为爱,所以同情;因为理解,所以宽容。 刻意去找的东西,往往是找不到的。天下万物的来和去,都有他的时间。
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半生漂泊,带来丰厚的家业,儿女满堂,步履人生,起点、终点,归根结底,都是家的所在地。这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民的信仰,朴素而有力。风吹不倒有根的树。我可以问上帝他想要多少生活。心,如果没有栖息地,去**就是流浪
如果有来生,做一只鸟,飞过永恒,没有迷失方向的痛苦。东方有红色的希望,南方有温暖的窝床,西退,北方有清香。如果有来生,我希望每次见面,都能成为永恒。
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笑,全世界都会和你一起笑,哭,你会独自哭。 一辈子,不说后悔,不诉离伤。上帝作证,我是真的想忘记,但上帝也知道,我是真的忘不了如果其中一半是百分百的话那就不是选择了而是正确答案了,一半一半,选哪一半都很困难,所以这才是选择。
跟着你,在**,做什么,都好。眠。我倾尽一生,囚你无期。
择一人深爱,等一人终老。痴一人情深,留一世繁华。断一根琴弦,歌一曲离别。
我背弃一切,共度朝夕。人在接近幸福时总是幸福的,但幸福时却担心得失。路过的已经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我相信,真正在乎我的人是不会被别人抢走的,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
我仍然相信星星会说话,石头会开花,你会在穿过夏季的篱笆和冬季的雪后到达!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每天早晨都像耳边一记响亮的耳光,提醒我如果不学会遗忘,我将承受绝望。
那一年夏天的雨,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给我美丽的晴空,我们都有小小的伤口,把年轻的爱缝缝又补补,我会一直站在你左右,陪你到最后的最后。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会那样的奋不顾身。 黄昏是一天最美丽的时刻,愿每一颗流浪的心,在一盏灯光下,得到永远的归宿。
因为有了因为,所以有了所以。既然已成既然,何必再说何必。想念是人最无奈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事情。
你受的苦,会照亮你的路。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从头到尾,从山到书房,所有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说并用程这为再年余生,风雪是你,成多每内淡是你,清贫是你,荣华是你,心底温柔是你,并用光所内为界,也是你。个人的遭遇,命运的多舛都使我被迫成熟,这一切的代价都当是日后活下去的力量。
送你的白色沙漏,是一个关于成长的礼物,如果能给你爱和感动,我是多么的幸福,我有过很多的朋友,没有谁像你一样的温柔,每当你牵起我的手,我就忘掉什么是忧愁。很多故事不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继续等下去的理由。 有些人,有些事,是不是你想忘记,就真的能忘记?
也许有那么一个时侯,你忽然会觉得很绝望,觉得全世界都背弃了你,活着就是承担屈辱和痛苦。这个时候你要对自己说,没关系,很多人都是这样长大的。风平浪静的人生是中年以后的追求。
当你尚在年少,你受的苦,吃的亏,担的责,扛的罪,忍的痛,到最后都会变成光,照亮你的路。 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
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有人说,鲁迅是杂文,胡适是评论;鲁迅是酒,胡适是水。
酒让人看到真性情,也看到癫狂,唯有水,才是日常所需,是真生活。有时候会很自豪地觉得,我唯一的优势就是,比你卑微。于是自由。
再也读不到传世的檄文,只剩下廊柱上龙飞凤舞的楹联。再也找不见慷慨的遗恨,只剩下几座既可凭吊也可休息的亭台。再也不去期待历史的震颤,只有凛然安坐着的万古湖山。
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 诗意上来时,文字不要破坏它。 水,看似柔顺无骨,却能变得气势滚滚,波涌浪叠,无比强大;看似无色无味,却能挥洒出茫茫绿野,累累硕果,万紫千红;看似自处低下,却能蒸腾九霄,为云为雨,为虹为霞…… 一切达观,都是对悲苦的省略我们孩还发多夫道知道了,就得看不我们后心回的”家“,不是起用看把一个有邮递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后心天能们后心回的”家“,不是空于而,风每都到小是一段时光。
它们能够躲过所有凝视的目光,却躲不过那些出其不意投来的目光。
中国人对待自然环境与外国人截然不同,外国人注意到的是人如何改变土地,而中国人关注的是土地怎样改变了人。、堂皇转眼凋零,喧腾是短命的别名。在流光溢彩的日子里,生命被铸上妖冶的印记。
托尔斯泰说:“忧来无方,窗外下雨,坐沙发,吃巧克力,读狄更斯,心情又会好起来,和世界妥协。”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声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喧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声张的厚实,一种能够看的很远却并不陡峭的高度。
我不要天堂,我只要底线。因为没有底线,就没有自由。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如果你想知道周围有多么黑暗,你就得留意远处的微弱光线。如果我没有刀,我就不能保护你。
如果我有刀,我就不能拥抱你。“今天比昨天慈悲,今天比昨天智慧,今天比昨天快乐。这就是成功。
” 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我们都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没有人性的觉醒,权力与财富只使人更粗鄙堕落。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走出酒吧的那一刹,我被遽然刺来的阳光下了一跳。闭上眼,我想起了我的收音机。它已经很旧很老,退役多年了。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篇2】
项王的军队驻扎在垓下,人数少,粮食也吃完了,汉军和诸侯军队把他们重重包围起来。夜里,听到四面的汉军都唱起楚国的歌,项王于是大惊,说:“汉军已经全部占领楚地吗?为什么他们中的楚人这么多呢?”项王就在夜里起来,在帐中饮酒。有一个美人名叫虞,很受宠爱,常跟随在身边;有一匹骏马名叫骓,时常骑着它作战。于是,项王就悲壮激昂地唱起来,是他自己作的歌:“力量能够拔山啊,壮气盖过全世;时运不济啊,骓马也不奔驰。骓马不奔驰啊,可怎么办?虞啊,虞啊,我该怎样把你安置!”项王唱了几遍,虞也应和着。项王禁不住流下几行泪。
于是项王跨上马,部下壮士骑马跟随他的有八百多人。趁着夜里,突破包围圈,马不停蹄地向南方而去。到了天明,汉军才发现,派骑兵将领灌婴带五千骑兵追赶。项王渡过淮河,能够跟上的骑兵只有一百余人了。项王到了阴陵,迷失道路,问一个老农。老农欺骗他说:“向左走。”项王和部下向左走,就陷进一片沼泽地。因此汉军追上了他们。项王又引兵向东走,到了东城,才有二十八个骑兵。追赶的汉军骑兵有几千人。项王自己估计不能脱身,就对他的骑兵说:“我从起兵到现在八年了,亲身经历的战役有七十多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从来没有打败仗,因此做了天下的霸主。可是今天在这里走到了绝路,这是老天要灭亡我,并不是我战不过别人啊!”于是项王把部下分为四队,令他们向四方冲杀下去,约定在山的东面分三处会合。于是项王大叫着冲下去,汉军人马溃散,项王斩杀汉军一个将领。这时候,汉军骑兵将领杨喜追赶项王,项王回头睁大眼睛,喝叫一声,吓得杨喜连人带马倒退了几里。项王冲向汉军,又斩倒汉军一个都尉,杀死近百人。部下重新会合在一起,才损失了两名骑兵。
在当时项王想在乌江渡江回江东。乌江亭长准备一条船靠在岸边,等待项王上船。他对项王说:“江东虽然不大,方圆有一千多里,壮丁有几十万人,也足以立国称王啊。请大王赶快渡江吧!”项王笑笑说:“老天要我灭亡,我渡江去干什么呢!况且当初我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西上,现在没有一个回去,即使江东的父兄们怜惜我,奉我为王,我还有什么面目见他们!”又对亭长说:“我骑这匹马已经五年了,每战必胜。我不忍心让它同归于尽,就把它送给你吧。”项王于是命令壮士们都下马步行,拿短兵器与汉军作战。单是项王自己就杀死敌人几百名,他身上也受十几处伤。项王回头看见汉军的骑司马吕马童,就说:“你不是我的老朋友吗?”吕马童不敢面对项王,指着他对王翳说:“这就是项王。”项王就说:“我听说汉王悬重赏,能得到我的脑袋的,赏赐千金,封万户侯。现在我给你些好处吧。”说完,就自杀了。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篇3】
读史,本是为了修身养性,但若是为了杂念则万万达不到这样的效果,放假了,我终于有机会与书为伴,在史书中寻找另一片天地。题记
梦得一江春水向东流,不求醉生梦死。
我一身素衣立于帐前,见你伫立在乌江亭边,你在想什么呢?长袍掩不住你的魁梧,话语诉不尽你的忧伤,如此方显你男儿本色。但,你在担心什么呢?秦始皇帝游览会稽时,你不是豪言壮语道:彼可取而代之!吗?
是啊,现在不比从前,如今你已被困在汉军的十面埋伏中,又岂是当年的情形呢?乌江的水滚滚向东流去,宛如白绫转身,回过头,四目相触的那一霎,我明白,外表平静的你,此刻必定心如刀割。
于是,亭边孤独的影子又多了一个,沉默良久,转身回帐,再出来时,手上竟多了一卷书。你转身,微怔片刻,又点点头,乌江亭畔,响起了你响彻苍穹的声音,居然是《项羽本纪》,这,可能是生平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不过,这就够了。
朗朗书声中,我听出了你对生与死的无奈,感受到了你的困惑与无助,体会到了你的悲哀与绝望!你不懂,是暴虐坑杀十万秦兵导致你人心尽失,还是鸿门宴上的优柔寡断使你将天下拱手相让。你困惑,为什么纵有盖世武功,却连最心爱的人也保护不了?你愤怒,拼搏一生,却为小人所害。这声音虽然洪亮,但却透着一种凄凉与无助,隐隐中,有着一丝绝望。你漠然起身,在你转过头的那一刻,我的泪,决堤而下。
闪着银光的剑,在夜里更冰凉,你兴起于民间,带着吴中八千子弟,转战天下,只用了三年时间就率领诸侯灭掉了秦朝,自号霸王,如此丰功伟绩,近古以来谁曾办到?但人无完人,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爱过一次,心如止水,从此便可笑看红尘散场,纵使一切结束,项王,你也一定要在心里疼惜那个人儿,不要让这个因风而瘦的名字,打湿千年风月无力拯救的凄美,如此,便好。去战吧,只希望在多年后一个无法言说的意境中与彼此那盏灯隔空隔水地望着
垓下,汉军已经会师,今天怕是闯不出去了吧!既然如此,那便痛痛快快的杀一场吧!让天下人之都知道,是天要亡我,非战之罪。
剑起,人亡,寂寞的乌江亭边,盛开一朵洁白的梨花,恍惚中,听到项王那响彻天穹的怒喊,同时听到的,仿佛还有书声,那寄托无限情与语的声音,那应该是项王读给虞姬的吧!,我打了个激灵,没错,就是《项羽本纪》。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力拔山兮声音越来越弱,最终,消散在了天地间。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篇4】
过了漫长的一天,今天总算把《史记》中的《项羽本纪》给读完了,之前我读《五帝本纪》《周本纪》和《秦始皇本纪》的时候都感觉没什么好写的我还在发愁今天看完啦《项羽本纪》终于有了灵感,我就轻松了许多。项羽是个英雄。
项羽的血流入家乡的水,这水的一旁是他曾经守护的地方,而他也将在这萦绕千年,不禁为他叹息,不禁责问历史为何选择了刘邦,但我只是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是一个过客,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乱世的光华似乎就在瞬间,乌江流水已滔滔而去,只是未曾惊醒了沉睡的霸王。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项羽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但他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化为江东子弟心中亘古的传说。
一切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也许这是一种荣耀。长江边李清照是否为项羽叹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项羽有太多的遗憾,或者说本该成为英雄的人却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但他在乱世中绽放了未有的光华,他的传奇让人觉得刘邦、韩信只能做乱世的配角。
有人说项羽除了打仗其它都不行,于当时的百姓无益,这样的人出任首领注定就是个悲剧。
他本可骑马追风。他的自负让人羡慕,但风中的低语却诉说着自负所带来的危难,项羽的死是历史的遗憾,他未能有完美的结局,毕竟这不是故事。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篇5】
《史记项羽本纪》这个章节中,让我从项羽身上,懂得了他成功的原因:志向远大、身先士卒、勇敢以及重情义,但更使我透过项羽,懂得不要刚愎自用、不要鲁莽,使我不会重蹈项羽的覆辙。项羽,自封西楚霸王,力能扛鼎,盛怒嗔目,威慑四方,其一生荣辱情仇,如同狂风惊雷向我袭卷而来,不禁让我恨、怨、羡、悔交织于心,不能释怀。
恨,不能与你冲锋陷阵,披甲斩敌,同甘共苦,生死与共。自有巨鹿之战,彭越之战的辉煌凯胜,让我更清楚了解你用兵如神,骁勇善战,势如破竹之勇猛气概。
怨,不能替你攘除奸贼叛徒,辟除自傲鲁莽之气。自有项梁,彭越,陈平等人先后背信弃义,投奔敌军,让我更懂得你孤立无援,暴跳如雷之悲痛情绪。
羡,不能像你一样拥得虞姬美人为知己伴侣替自己分担忧虑。自有霸王别姬的悲剧上演,让我更能感受你空虚寂寞,双目落泪之痛惜悲惋。
悔,不能劝你急渡乌江,重振旗鼓,卷土重来。自有东城之围,赠马亭长,赐头故人乌江自刎,让我更能感悟到你知耻重义,纯朴仁爱之大将风范。
李清照曾以“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悲歌感慨哀念惋惜一代风云人物的饮恨逝去,其诗句如同阴风细雨般叩击我心门,任凭无尽的惋叹随之逝。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篇6】
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参加了一个家庭历史学习小组,在网上和几组家庭一起学习《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我觉得收获非常多。
在学习的过程中,以我为主持人展开学习的《鸿门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场让项羽失去天下的宴会令我充满了好奇心,在我的心目中,项羽是一位神勇无比的大英雄,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呢?李清照在《夏日绝句》中写道: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为什么他难以见江东父老呢?为什么他留不住人,八千子弟兵没有了,项伯也投靠他人,连范增也被气走?我的心里疑问重重。
在准备《鸿门宴》课件的过程中,我开始认真阅读《史记项羽本纪》的内容,了解了很多项羽的生平事迹:小时候,叔父让他学写字和剑术,他略通一二后就不学了,叔父项梁说他,他却辩解道:学剑术只能杀一人,学写字无非为了会写自己的名字。要学就学能够打败万人的。于是,项梁教他兵法,但他也半途而废。由此可以看出项羽志向远大,但做事也容易浅尝辄止,轻言放弃,学什么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给他之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鸿门宴会上,虽然项羽清楚除掉刘邦对他意味着什么,然而最终还是被刘邦必恭必敬、诚惶诚恐的态度和言语所迷惑,错过了夺得天下的最佳时机。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语文课文《狐狸与乌鸦》。项羽就像那只爱听奉承话的乌鸦,让刘邦夺走了触手可及的一块大肥肉!巨鹿之战使项羽变得骄傲,他当时肯定很享受威震天下的感觉!勇而骄,勇而无谋这句话形象地描写了的项羽的目光短浅。他不希望任何人超越他。但最终,却让兵力比他少四倍的刘邦赢得了天下。令人惋惜。
但是,项羽依然是我心中的大英雄,他的勇猛仍令我记忆深刻!垓下之战中,虽然他穷途末路,却没有向敌人屈服,保留了死前最后的尊严。这是一个英雄的失败之路,他的失败让我明白:一个人的性格会对他的未来产生巨大影响,与其说是鸿门宴让项羽失去未来,不如说是他从小养成的性格注定了他的失败!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篇7】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以人物为中心的伟大的历史著作,同时是我国第一部以人物为中心的伟大的文学著作。从历史的角度讲,《史记》开创了我国古代两千多年纪传体的历朝“正史”的先河;从文学的角度讲,《史记》第一次运用丰富多彩的艺术手法,给人们展现了丰富多彩、各具个性的历史人物。《史记》“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司马迁《报任安书》)司马迁在这一百三十篇中刻画了帝王将相、谋臣策士、游侠商贾等不同阶层、不同类型的众多人物形象,在这一百多个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中,或许这两位人物是最让人记忆深刻,不能忘怀的——西楚霸王项羽、汉之高祖刘邦。
在《史记》中,司马迁运用多种艺术表现手法来更充分、集中地刻画历史人物形象,较完整地写出人物一生的命运,赋予了历史人物鲜明的个性特征。在太史公的笔下,我们看到的项羽、刘邦,虽然同为那个时代的风云人物,却具有着迥然不同的人物性格以及人物命运——沛公刘邦,机智果断,能屈能伸,贪财好色,狠毒阴险,最后威加海内,成就一代宏业;西楚霸王项羽,率直磊落,勇武过人,刚愎自用,寡谋轻信,最后自刎乌江,失去一生霸业。太史公以细腻的笔触精致地雕琢刻画出了两人复杂的人格特征。
司马迁在刻画人物时,善于将人物置身于尖锐的矛盾冲突中,通过他们各自的行为显现个性特征。如在《鸿门宴》中通过展现紧张、复杂的矛盾冲突,揭示了项羽与刘邦两人的不同性格。先看项羽,当曹无伤派人将刘邦“欲王关中”的野心告诉给项羽时,项羽大怒,准备“旦日飨士卒,为击破沛公军。”可是在鸿门宴上,刘邦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席温顺言语对项羽讲过之后,他不但不杀刘邦,而且竟然说出“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幼稚、轻信,缺乏最起码的政治斗争的意识,是个莽撞汉。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樊哙进来保护刘备,进来后“披帷西向立,瞋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这种剑拔弩张的情势,项羽丝毫没有看出来,反而称赞樊哙是个壮士,并赐给酒食。再看刘邦,当得知项羽要来攻打时,虚心听取了张良的建议,想利用项伯度过难关。刘邦问张良何以与项伯有故,了解关系的深浅,考虑是否靠得住。接着又问项伯的年纪,想出一套逢迎项伯的办法。精细老练、会拉拢人、会利用人,表现出刘邦机智权变的性格。刘邦鸿门宴脱险后,立即诛杀了内部的叛徒曹无伤;可是,项羽对项伯的通风报信、吃里爬外的做法不闻不问,表明两个人政治警觉的差异。通过这个戏剧性的情节,成功地展示了项羽和刘邦两个历史人物的个性:一个豪爽、无谋和轻敌;一个机智、老练和精细。
《史记》善于通过一些细节琐事展示人物性格,看似闲笔,但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在《鸿门宴》中,“项王、项伯东向坐,范增南向坐,刘邦北向坐,张良西向侍”的座次,表现了项羽自高自大、目空一切的性格弱点。又如在韩信平定齐国后,派人向被敌围困的刘邦请求封他为假齐王时,刘邦很生气,《史记》记载:“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旦暮望若来佐我,乃与自立为王!’”可是,当张良、陈平一蹑其足,他立刻就醒悟过来了,马上话锋一转,“因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为假!’”“复骂”得多么妙,一点痕迹都没有。但诚如清代何焯所说:“人见汉王转换之捷,不知太史公用笔入神也。他人不过曰‘汉王怒,良平谏,乃许之。’”正是太史公对这两个细节的客观描述,显示出了刘邦的头脑机警;也表现出了刘邦的雄才大略。这也恰恰正是他最后能战胜项羽、统一中国的才识和性格上的原因。
通过人物的对话和独白,成功地显示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如《高祖本纪》写刘邦与项羽对峙于荥阳时,项羽的部下一箭射中了刘邦的胸口,而刘邦当时竟“乃扪足曰:虏中吾趾!”这生动刻画了刘邦那种聪明绝定,那种像是条件反射一样迅捷而自然的随机应变,同时又是“恢宏大度”、好骂人、好调笑的性格。又如写刘邦和项羽都看到秦始皇出行的场景,项羽在观看秦始皇渡浙江时,脱口而出说:“彼可取而代之也”,显示出了他的雄心壮志,又看出了他的无所顾忌,心口如一的坦率性格。而当刘备在咸阳看到秦始皇出行的场面时却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说得委婉曲折,垂涎于至尊之位的心思也揭示无遗。
司马迁在刻画人物时,常采用对比描写的手法,多角度烘托主要人物的性格。还是以《鸿门宴》为例——在鸿门宴上,项羽在杀不杀刘邦这件事前后不一的态度上,反映了他的有勇无谋和优柔寡断;另一方面是项羽与刘邦的对比,反映了项羽的盲目自尊和夜郎自大的心理;再次是项羽与范增的对比,如结尾对刘邦所送礼物的不同表现:项羽安然收下,范增摔在地上,并用剑剁碎。范增的坚决果断,反衬了项羽的优柔寡断、自命不凡;范增的老谋深算,更体现出项羽的幼稚轻率、不善权谋。
司马迁善于运用多维透视的手法刻画人物,使他笔下的人物显露出多方面的性格特征,使人物形象血肉俱全,丰满立体。如司马迁塑造的英雄人物项羽具有多重人格。他喑恶叱咤,又言语呕呕。他爱人礼士,又忌贤嫉能。他是残暴的,焚烧咸阳,坑杀俘虏;他又是仁爱的,鸿门宴是有恻隐之心,不杀刘备,还顾虑百姓疾苦。他有时与部下同甘共苦,分衣推食;有时又吝啬,已经刻好的官印不肯发给功臣,放在手里把玩。至于和虞姬悲歌唱和的场面,则兼有风云气势和儿女情长。
《生死场》读后感(精选5篇)
工作总结之家内容专辑推荐:“《生死场》读后感”,敬请浏览。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读一本书,我们的心中肯定是有一些感触的,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掌握了正确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收集整理的“《生死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生死场》读后感【篇1】
《生死场》读后感心得体会1000字:
读完整本书,尤其是其中呼兰河传这一部分时,忽然发现原来是老早就与作家萧红见过面的,呼兰河传中的几章选入过我们的课文,至于是哪一年级,不记得了。
首先不得不说不愧是鲁迅先生的门徒,萧红笔下透着的也是那冷眼观世界的文风。记得第一章是王阿嫂之死,形容最贴切的一段说,王阿嫂和那些妇女们向麦苗一样,风一到伏下去了,地主一走,又直起头聊起来了。王阿嫂总归是死了,但也只是生死场里不起眼的一例而已,这样的死亡司空见惯,萧红看似平淡的描述里似乎要告诉我们这个道理。
再接着是看风筝,刘成仍是这大生死场里的一位过客,他死了,却是为了革命而死,“我”是在看风筝的路上看到他的,亦如我在牛车上听闻那赶车人和路人的辛酸,我不是讲述者,“我”也和你们一样,是位看客,也同我们一样冷漠和后知后觉。
在接着是主篇生死场,这回是一个大的村庄的生死,三户人不同的辛酸和生死印证了生死场这三个字,孩子一个个生着,大人怀着各自的苦难和不幸死着,谁都不记得谁,谁都那么渺小,生着有其欢乐和苦难在前方,而死者也不是永久的解脱,他们还在东桥下呐喊哭泣,似乎永久得不到安宁。
“我”有二伯死了,歪脖子磨倌的老婆死了,团圆媳妇也死了,每分每刻都有人死,而“我”只是他们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悲亦不喜,这大的生死场,他带走了“我”可爱的祖父,可恨的祖母,然而“我”只是看着。
团圆媳妇死的那一段让我记忆犹新,开头我还骂着那胡老太太的假仁慈,后来我才发现了莫大的悲,不是那老太太,是所有人,是所有人的麻木和冷漠,是所有人的假仁慈害死了团圆媳妇,我和他们一样是看客,也是把她按进滚烫热水的一份子,我没有阻止,我即有份,团圆媳妇呢,她也有罪,她像是在看别人一样看自己:“看着吧,一会有人要洗澡了”,团圆媳妇眼睛大大的,笑呵呵的说(摘自原文),这是一个人人不自知的生死场,人们冷漠到连对自己都是那般冷漠,这是封建社会最大的悲。祖父理应是很善良可亲的,但他也只是说二月份要让他们搬走,哪有这样虐待孩子的;抽贴的理应是个有良知的,但他也只是受了一百吊钱走了,谁来救团圆媳妇呢,连团圆媳妇自己都不想救自己。
打梆子的人还在彻夜的打着梆子,“我”有二伯还在叫嚷着上吊,他是怕死的吗,不是吧,不是吗?“我”只是客观的存在和记录者,“我”不说对错,亦如我们一样叹着可悲却也只是叹着。
《生死场》读后感【篇2】
我一点也不看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便是从这本萧红的书中得到肯定。萧红何人?我不知,就像钱钟书先生对于那些因为《围城》上门拜访的人说:如果你觉得一个鸡蛋好吃,何必认识那只会下蛋的母鸡呢?何等慷概之态度才能说出这番话,如今凡是立人设稍起作用的角色便马不停蹄得给自己增添着色的分量。
要想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容易,因其怀揣着无知的、不可泄的秘密;想了解一个故去之人亦非容易,曾经的秘密谁来验明正身。照此来说,不存在“不能说的秘密”,活着之时只有对自己有益处的“可说之秘密”,身后有的是些许无增益的“不可说”。这名被誉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女作家,文豪鲁迅先生器重为“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在读了文章后我才略微体会到其才芒。
实在话,这种文笔乍看得我进不去脑子,因其潜在的跳跃意识,快节奏的叙事、独立故事的串联,都是在我耐着性子下体会到的滋味。那种读到最后依旧难以理解、却有种莫名情愫在心间吐露的感觉才让人知道是自己水平不够。我连人物关系都不怎么理得清就感在这大放厥词,不过是在自己的文字土地上,谁管荒芜或肥沃。
我读到的是乡村女性地位的低下。从文中几位被当作男人性欲发泄却不能得到柔情蜜语、被当作生育工具却在分娩时得不到温柔相待只有痛骂可鄙、被当作毫无用处的附属品活活饿着身体溃烂蠕虫遍布的的女人,被父亲吵架发疯似的一股脑摔死的婴孩,一举一动被当作嘲笑的傻呆跛脚老妇,为避免落入鬼子手中遭践踏进入城市挣扎却无可奈何走上变相卖淫的年轻女孩。
女人、小孩、女孩,在那年代里所谓的人权?置于何处。所谓的男女平等?水中泡影。话又说回来,那时的人皆非人,何来人权一说,那时的男女都难自保,哪来平等。在这落伍的、封建的、自私的、充斥荒唐行为的、提不起仁义道德的乡村里,能让人体会到的不是简单的愤怒、恨铁不成钢、逃离,而是沉重的叩问,叩问一切发生的原因和解决之道,然则一切无回应、一切无声响。底层生活的人之所以是底层,脱离不开柴米油盐的烟尘气息,那种斤斤计较的自私性在这种气息的被引导着到处皆是、到处令人反感。但个体的悲哀绝非个体之痛,更有群体的无视不处理、冷眼看结果的纵容,每个跟不上队伍的人被那么无情的抛弃在道路上,被唾弃的连自戕的勇气都自我怀疑。
再来读到的是民族性压倒一切后,丑陋人性下被压榨出的光亮。无论是为反抗日寇侵占一次次茫然组织革命队伍的男人,生活不再有意义不愿三岁孩子长大被日寇凌辱双双上吊自杀的奶孙俩,想要出家当尼姑的女人,舍掉山羊依靠、决心加入革命队伍的男人。
我为他们这种做法默然,这是种说不上来倾佩、但绝不是平视或俯视的对待。为众人的无可奈何而呐喊,为众人的呐喊而无可奈何,站在上帝视角看着书里一切发生的自己真的能做什么呢?不忍静看却无法,想要插手却不知。
这片土地上的小老百姓们,有着充分的、就快要溢满出来的自私相貌,做着欠妥的、就快没人要指摘的市侩行为,咀嚼着他人苦涩的马尿、眼擦着他人干净的屁股,是我们这种投身于人情世故规则里、整日将道德伦理挂在嘴边、对行布施倍感怜惜的人能训诫开导的吗?
我们追求的自由,是思想的枷锁。
我们给予的平等,是同情的怜悯。
这所有的一切,并非一两个人能解决,也并非一群人所有人能解决,因为没有人能对别人百分百的了解,甚至连自己对自己都是那么的陌生,那么我们怎么能奢望陌生的我们去关爱同样陌生的别人,陌生下的关爱除了虚假,我想不出是什么。
《生死场》读后感【篇3】
在季节性情绪失控的影响下,我在燠热的夏天傍晚翻开萧红的《生死场》。
这本书的内容是相当沉重的,而作者的文风言语则是相当洗练的,没有过分的抒情。对于那些残酷现实当中的生存与死亡,作者常常只是用几行文字一笔带过。读这本书很难一目十行,这是因为文字过于精简,以至于每行字都可能有很大的信息量,如果用跳跃式的读法,那么就会错过很多信息。
作者笔下的农人们将物质摆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不乏辛辣与讽刺地写下他们只有物质、没有灵魂这样的句子。但是看到他们生存的困境,谁又忍得苛责那些可怜的生灵。母亲一向是这样,很爱护女儿,可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爱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记得曾经的我也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朋友来找我玩的时候,因为我囊中羞涩,根本没有办法招待他,只好告诉他。带他充分领略当地的旅游景点。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对于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一种伤害,我当时也是于心不忍,可是我实在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满足两个人的娱乐需求。
乱坟岗子是地主施舍给贫苦农民们死后的住宅。但活着的农民,常常被地主们驱逐,使他们提着包袱,提着小孩,从破房子再走进更破的房子去。这就是作者笔下在封建势力压迫之下生存的人们。一贫如洗的农民们没有办法奢求灵魂与精神生活,他们光是为了生存就已经竭尽全力。卖鸡笼的农民赵三一开始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丝商机,能够让家里的经济状况变得好起来,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市场的方向变了,他又失去了原本赚钱的途径,只好把孩子送去当学徒小工。
在经济非常不景气的情况下,地主依旧要收更高的地租,这就引起了人民的反抗,但是人们迫于生存压力,反抗终究是不彻底的,所以最终也没有产生出能够推翻封建统治的力量。
女人在男权世界里卑微而无助地生活,最终走向死亡。王婆服毒了,丈夫没有多少触动,只是麻木地为她寻一片坟地。后来她死里逃生,仿佛象征着在旧社会与男权的压迫下,普通的女性只能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不知这本书之外的世界里,还有多少生存的沉重。
《生死场》读后感【篇4】
这几天在百忙之中我抽空粗略的看了一下萧红的《生死场》,看过之后,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还比不上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也许这脱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但《生死场》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情感!无论是二里半与他的老山羊,还是老王婆与她那匹瘦弱的老马!
二里半与老山羊的感情可以说是贯穿全文的。小说一开始就写二里半去寻找丢失了的山羊,为了找回山羊,他不惜被人追打,丢了那顶常年跟随他的草帽。后来日本侵略村子的时候,村里组织的民兵因找不到公鸡祭旗,就打着那只老山羊的主意,二里半也同意了,可是当就要杀它时,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只鸡换下了那只可怜的老山羊。再后来,二里半的老伴死了,家里只剩下他与老山羊了,这时,这只和他一样年老的山羊就是他的“老伴”了,当最后二里半移动着他那双腿一瘸一拐的参加革命军时,那只老羊还跟随他身后,而他将老羊托付给了赵三,自己拿着一小撮羊毛,流着泪离开了。
小说在描写王婆与那匹老马时,是选取了几个场景,在去屠宰场的路上和在屠宰场里。为了耕种,老马瘦的只剩下骨架了,而这时它却不得不被送进屠宰场里,位的只是那张马皮。即使王婆有万般的不舍,那也没有办法,为了生活,她必须那么做。当王婆拿过钱准备回家时,那匹老马却跟在她的身后,而那些人却将它抬了回去,最终倒在地上了。王婆是哭着回家的,两只袖子完全湿透了。当看到这个场景时,我想起了小时候我家的那头老牛,那头牛和这匹老马的命运是一样的,我还清楚的记得老牛在被送走的那天早上,它的眼里是流着泪的,妈妈说老牛跟着我们家这么多年,是有人性的!
小说中的动物是有人性的,而人的人性却很单薄。文中的月英本是村里最美的姑娘,在出嫁后瘫痪了,而她的丈夫却不闻不问,最后身上都腐烂了,惨死在一间散发着死人气息的房间里,葬礼极其简单。还有,王婆在喝毒药后,还没有断气,人们就将棺材准备好了,等了很久发现她还没有断气,就极其残忍的用扁担去用力的压她,还没有断气就将她装进棺材里了,幸亏王婆最后就出了声,不然的话王婆就死在了人们的“黑手”之下!金枝也是一个受害者,当她将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得一块大洋给她母亲时,本想得到母亲的安慰,没想到母亲叫她赶紧休息明天接着进城去赚钱!就连自己的母亲,在面对亲情与金钱时,还是选择了金钱!不禁让我们想起那是怎样的一种社会?
在一个缺乏人性关怀的年代,人们就会去寻找另一种精神寄托,而动物无疑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生死场》读后感【篇5】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死亡之吻观后感优选11篇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死亡之吻观后感优选11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1
影片讲述了戒毒警察鲁百民和他担任戒毒医生的妻子丁亚兰,两人共同战斗在戒毒第一线上的故事。李英杰不知悔改,最后因吸海洛因过量而死亡。丁亚兰为尽快找到戒除毒瘾的方法和药物,不惜“以身试毒”,最终牺牲自己。影片以血的事实告诉人们:毒品危害生命,吸毒是“死亡之吻”!
吸毒会使你结束生命。当医生丁亚兰为了搞清海洛因的成分,染上毒瘾后,便开始有头疼、呕吐、头晕等症状,那时的你,简直生不如死,身体里犹如千万只虫子再咬你的五脏六腑。
吸毒会夺去你的光辉人生。小杰就是因为吸毒,夺去了他本该拥有的金色花季;因为吸毒,夺去了他本该拥有的美好未来;因为吸毒,而失去了世上所有关心他的人!
吸毒会使人财两空。当丁亚兰躺在床上,丈夫读了她的遗书的时候,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了美满幸福家庭的同时也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亲爱的朋友,千万不要轻易的相信别人,也许,一时的鬼迷心窍会改变你的一生!愿我们人人做到远离毒品,不要与“死亡之吻”擦肩而过。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2
“死亡之吻”——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标题,我的心一下子变得好沉重。这四个字让我联想到死亡的恐惧死者带来的痛苦挣扎,家属的悲痛欲绝。
影片描述了戒毒所的一位医生丁亚兰和缉毒队队长鲁百明这对夫妻,为了挽救崔巧云、李英杰等青少年所经受的曲折历程。
可是,李英杰同学不知悔改,最后因吸毒过量而痛苦的死亡。
这么多天来,一个个凄惨的镜头,一幅幅悲哀的画面,在我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一个个活力四射的青少年,因吸毒而萎靡不振。深深怜悯这群少年的同时,我更深恶痛绝那些贩毒分子,难道他们就不能多为别人想一点?多想一想别人为你的一己之私所付出的沉重的代价吗?想着那些家庭的遭遇,我对贩毒分子深恶痛绝。
人们吸了毒以后,就再也离不开它了。它会让痛不欲生,不务正业,整天萎靡不振,还会因为没有钱买毒品,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它,还害得许多人饱受失去亲人的痛苦,最后在痛苦中慢慢地死去……毒品真是害人的恶魔!
但也许正是这样深刻的教训,才会引人深思,引人扪心自问,引人痛改前非,引人筑起牢固的警惕之墙。
影片中的李英杰同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就是因为毒品而失去了自己美好的生活;他,就是因为毒品而失去了自己灿烂的生命;他,就是因为毒品而失去了世上所有关心他的人。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你有辛勤的双手,就不怕会饿死,至少活得理直气壮。但为什么偏要去干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呢?不知是谁发明了毒品,也不知谁是毒品的创始人。即使它一开始只是像现在医用的吗啡一样的止痛剂,但我敢肯定是它改变了人自私的一面。这些贩毒分子有一种欲望:想得到更多,世间一切罪恶的词语,都无法表达他贪婪的本性。他们只看到自己的存在,只看到金钱的诱惑,只看到眼前的幸福。他们心中没有爱,应该饱受人们的憎恶,永远的唾骂。
我坚信邪不胜正,总有一天,所有贩毒的罪犯将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但光打击罪犯还不够,还要提高公民的自身防范意识,大力宣传吸毒的危害,尽量杜绝青少年在无知的情况下走上吸毒之路。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让我们一起呼吁:“将禁毒进行到底!”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3
今天,妈妈让我在网上看一部名字是《死亡之吻》的电影。我很好奇,这是什么样的一部电影,会有这样一个听上去就有点恐怖的名字呢?于是,我带着疑问接着往下看。
电影从警察的一次抓捕行动开始。在这次抓捕行动中,警察抓住了两个正在向几名学生兜售***的毒贩。学生们被送到戒毒所,在那里他们讲述了他们接触毒品和上瘾的经历。
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他们被两个毒贩拦住了。毒贩将他们带到一角,先是向他们展示吸了***以后很舒服、很精神的样子,他们出于好奇也试着吸了一口。当他们吸了几口之后就发觉他们再也离不开毒品了。
每隔十天半个月就要向毒贩买毒品。没钱时,就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偷出去卖了换钱。他们中有一个叫英杰的男孩还在一次注射***后死了。
吸毒的学生虽然也明白毒品是害人的东西,但想戒掉毒瘾,却很难很难。
戒毒医生丁亚兰为了弄清***成瘾的过程,尽快找到戒除毒瘾的方法和药物,不惜“以身试毒”。但她低估了毒品的成瘾性,染上了毒瘾,交上了不该交的“朋友”,并最终为此付出了生命。
看到这里,我感到很沉重。通过这部电影我知道毒品有多有害。它无情地摧毁了无数人的理想、自尊和健康,摧毁了数以万计的和谐家庭。
我们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不要因为无知和好奇而走上不归路!
得小302班杨羿戈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4
当我看完电影《死亡之吻》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影片中那一幕幕情景不断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她曾是一名戒毒医生,丈夫是一名负责禁毒的警官。看来她不能,更别说涉毒了。她为了让吸毒者彻底脱离苦海, 搞清吸食***的症状,天真地想“以身犯险”,找出吸毒成瘾的原因,为戒毒工作研制有效的药物。
竟一口吞下了从吸毒者身上搜到的一包可怕的白粉。在第一次毒药袭击时,她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她很快把自己的经历记在笔记本上。只可惜,有了第一次,她就无法自制了——她上了毒瘾,再也戒不掉。
后来,无可奈何的丈夫只得把她送去戒毒所,在那几个痛苦的日日夜夜中,她生不如死,这都是她一时的冲动,她的浅识,同时也是她的无知,更是那可恶的***害的。但她出来后,戒毒所认识的朋友又带她去摸那可怕的毒品,使她陷入可怕的深渊——为了不影响家庭,她抛弃了心爱的丈夫和年幼的女儿,自杀了
毒品,一个比死神、魔鬼更可怕的名字。正是它吞噬了吸毒者的灵魂,淹没了吸毒者的良知,甚至摧毁了他们的人性。为了吸毒,他们什么都可以做:
偷盗、撒谎的毒品能让百万富翁瞬间变成穷光蛋;毒品能让幸福的家变成废墟。多少个完美的家庭因它而摧毁;多少个健康的体魄,似锦的美好前程付之东流;多少条无辜灿烂的生命因它而断送。中学生崔巧芸染上了毒瘾。他不爱读书,甚至偷了卖主的东西换来毒品。
被毒贩引诱吸毒的中学生李英杰,误将高纯度的**注射进静脉,不治身亡。
不要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去天真地吸第一口,要知道,吸第一口,就意味着即将走向崩溃,面临死亡,因为一个人如果沾上了毒品,就难以自拔,不仅会断送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也会把家人的幸福快乐毁灭的。我们应该认清庐山毒品的真实面目。毒品比老虎更厉害。他们会吞噬一切。同时,我们相信,复活的毒品将被公安缉毒人员销毁,永远消失。罂粟花给人类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灾难,我要摘一朵罂粟花,将它埋于深水下,轻轻地为这位女医生和因吸食***过量而死或倍受折磨的青少年们祈祷…… 远离毒品吧,让我们平安地走过一生,不要让爱你的亲**泪。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5
吸毒摧残生命,生命是美好的,是可贵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就像花有重开,但不是原来独一无二的那一朵了,太阳有重升,但它就不是昨天的太阳了,虽然,太阳只有一个,但它的光芒就不是昨天的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
吸毒的危害性极大,我们绝不能抱着试试的心理去接近这死亡的边缘,吸毒者,轻则头晕,呕吐,犹如万蚁啃骨,万箭穿心,重则死亡。试试,就会逐渐离不开它,就会依赖毒品,许多人看着那些人的生命渐渐逝去还无动于衷,你们难道还不吸取教训,赶紧收手吗?你们还要受那毒品的控制吗?
生命由自己主控,我们一定要爱惜生命,不能染上毒品,让家人担心,让自己走向死亡。
影片中的三个学生,经不起别人的诱惑,便去试一试,毒瘾发作时,他们才知道上了当,但为时已晚了,他们又不敢告诉家长,只好骗家长的钱去卖毒品,所以才吧自己逼上了绝路,最终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让家人痛不欲绝,最后成痴,我们不能听信别人的话,相信自己的判断力,在这种情况下理智一点,才不至于被骗,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不要凡事都抱着好奇心,想去知道,想去探个究竟,而去试试,那样的无知,将会给家庭,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害。
我们一定不能再让毒品给社会带来的灾难延续下去了!!!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6
《死亡之吻》是写有一对情人,他们要登珠穆朗玛峰,还非要点松达瑞做高山向导。他们边上山边聊天,他们冒着高山病和遇到暴风雪的危险。金,也就是这对情人中的女人,
在下返8300米处的营地后,就不行了。格森,是这对情人中的男人,他陪着金一起离去了。松达瑞曾经一遍一遍的告诉后来许多登山者,顶峰下的雪中,埋着一对情人。
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到温暖的爱,是爱让这对情人登上了顶峰,是爱让格森有勇气陪着金一起去,也是爱让松达瑞同意格森留下。
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格森提起他曾有一个妻子;金也说,她有过一位男友。格森和他的前妻,两人很好。但有一天感到这样的日子太平淡,就离了婚。
金的男友对她太好,一切围着她转,终于有一天把她转烦了,就分了手,分了手还是好朋友,而松.达瑞吓了一跳。他不理解,怎么好着好着就说分手了呢?
可是后来,松.达瑞发现他错了,因为金宁愿自己死,让格森走,而格森宁愿陪着金,也不肯走。
真是感动,大家不责怪以前的事,还宁愿为对方牺牲,这只有爱能做到。
这就是爱啊!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7
“毒品是对人性的毁灭,对于吸毒的人而言,什么都不重要。全球滥用**的人数,为一亿四千多人,滥用安非他明兴奋剂的,也已经达到四千多万人,同学们,要远离毒品,千万不能吸第一口啊!”
这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感人肺腑之言出自于〈〈死亡之吻〉〉这部电影。这是一部国产的宣传禁毒的一部影片。影片主要讲述戒毒警察鲁百民和戒毒医生丁亚兰夫妇为戒毒工作而努力奋斗的故事。
林英杰和崔巧芸是两名中学生,但由于毒贩的行为,他们染上了毒瘾,无法阻止。后来,李英杰通过静脉注射高纯度的**致死。由此可见,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是毒品的主要受害者。那是因为青少年活泼好奇,年轻无知,容易吸毒,所以他们会成为毒品的主要受害者。
我们应该加强关于毒品预防的知识,有青少年说:“我是看到别人吸,为才吸的,我为什么就吸不得?”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产生尝试毒品的念头,永远同毒品保持距离。
曾有位戒毒专家警告说:“吸烟是吸毒者的预备军。”所以,预防吸毒也要从不吸烟开始,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习惯。
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许多年轻人由于交上一些吸毒的朋友而导致自己也走上了毁灭之路,我们不能和吸毒者为伍,决不能!
崔巧芸在片中的变化令人欣慰。是的,她不仅戒掉了毒瘾,而且努力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还帮助朋友戒毒。她的前途是光明的!悬崖勒马,为时不晚。
还记得崔巧芸的父亲说过这样一句话:“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发明了什么毒品,害得我们一家不得安宁!”这句话使我想到了1840年等等鸦片战争,那时以后的中国饱受着外国资本主义列强的蹂躏和瓜分,他们大规模地向中国批销毒品,使无数的中国人丧失了家财和尊严。
可现在,那些和我们一样有相同的血缘,相同的种族,来自相同国家的同胞们,却昧着良心向我们贩卖毒品,把一个个美满的家庭拆得支离破碎,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推向死神的魔爪,把一个个家财万贯的大富翁变成倾家荡产的流浪汉……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就是为了那种奢侈的花天酒地的生活吗?
想要吗?也想靠自己的努力,用自己的双手,光明正大,用适当的方法,而不是做这种肮脏的生意!与其害怕,不如光明正大?
真是可笑!居然还会有那么多的新型毒品例如***,****。归根究底,都是因为钱!
钱这玩意儿要比毒品更加“脏”!
身为戒毒医生的她—丁亚兰,为了弄清楚***成瘾的过程,尽快找到戒除毒瘾的方法和药物,帮助那些因无知,好奇而吸毒的学生,她竟然学习了李时珍,为编〈〈本草纲目〉〉而尝试百草,亲自尝了尝***的滋味。在第一次毒药袭击时,她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她很快把自己的经历记在笔记本上。不幸的是,有了这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她吸毒成瘾,停不下来。
她低估了毒瘾,交了不该交的朋友,为了不影响丈夫和家人,毅然离开了年幼的女儿和心爱的丈夫。不过,她后来为公安局提供了一个贩毒分子的聚集地。她的专业精神令人钦佩,但她没有选择正确的道路,将终生遗憾。
最吸引我的是戒毒警察鲁百民。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妻子的吸毒,他感到非常不安。但他也是一个人,而且情绪激动,面对挣扎在痛苦中的妻子,他心碎了。他为妻子做饭,为她而担忧。
后来把她送进戒毒所,却因认识的朋友李玫而复吸了,前功尽弃了!在**抓获他的妻子无意吸毒时,可以看出他很无奈,他的内心感情是很复杂的,但他丝毫没有动私心,依法办事,值得敬佩。他是爱她的,正因为爱她,长会这么做。
为了爱你,请远离毒品,珍惜生命,远离我!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8
今天,妈妈让我在网上看一部名字是《死亡之吻》的电影。我很好奇,这是什么样的一部电影,会有这样一个听上去就有点恐怖的名字呢?于是,我带着疑问接着往下看。
电影从警察的一次抓捕行动开始。在这次抓捕行动中,警察抓住了两个正在向几名学生兜售海洛因的毒贩。学生们被送往戒毒所,在戒毒所,学生们讲诉了他们接触毒品并染上毒瘾的经过。在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他们被两名毒贩拦了下来。毒贩将他们带到一角,先是向他们展示吸了海洛因以后很舒服、很精神的样子,他们出于好奇也试着吸了一口。当他们吸了几口之后就发觉他们再也离不开毒品了。每隔十天半个月就要向毒贩买毒品。没钱时,就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偷出去卖了换钱。他们中有一个叫英杰的男孩还在一次注射海洛因后死了。吸毒的学生虽然也明白毒品是害人的东西,但想戒掉毒瘾,却很难很难。
戒毒医生丁亚兰为了弄清海洛因成瘾的过程,尽快找到戒除毒瘾的方法和药物,不惜“以身试毒”。但她低估了毒品的成瘾性,染上了毒瘾,交上了不该交的“朋友”,并最终为此付出了生命。
看到这里,我感到很沉重。通过电影我知道了,毒品是一个危害多么大的东西。它无情地摧毁了无数人的理想、自尊和健康,拆散了上万个和睦的家庭。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避开并远离毒品,不要因为无知和好奇走上一条不归路!
得小302班杨羿戈观后感》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9
这一吻足以让人断送生命,它不像见面礼的接吻那样友好、它不像恋人的接吻那样纯洁。
可能这一吻后是坚强的再生,更可能是生命的结束。
——题记
《死亡之吻》影片中场面触目惊心,描述了戒毒病房医生丁亚兰为了挽救吸毒青少年而经受的曲折历程,以血泪事实告诉人们:毒品殃及生命,绝不能吸第一口,否则将是造成终身难以自拔的第一次“死亡之吻”。她正是一个用着生命谱写禁毒的人们英雄!她以生命告诉人们:毒品害人害已,吸毒是“死亡之吻”!
这一吻并不是美丽的吻,它是可怕的。毒品,我们并不陌生,它一直以魔鬼的形象混在人群中,一些一时头脑不清的年青人就这样与毒品“接吻”了第一口,与毒品结下难分之缘。可是毒品并不会像知己朋友,提醒你不要走错路。它只会一直吮吸着你的健康之汁,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仍然不会给你一点好处。
迷惘花季
花季,生命中的春天。这时候的少男少女总是热情奔放,充满好问。
记得小学时,同学曾告诉我一个可怕的故事。她的表姐那年初中毕业,与同学一起去夜总会唱K。因为那里灯光不强,出现了一些可怕的小东西,却没人发现。后来同学的表姐在微光中看到朋友好象熟睡,躺在沙发上,所后,听到“啪”一声一枝小东西掉在地上,定睛一看,是针管.同学的表姐不觉失口惊叫:“啊!有人吸毒,有……”由于她的表姐第一次看到这现象,惊慌地晕过去了……
这个真实故事告诉了我们,花季的少男少女是毒品的”接吻”对象,它提醒了我们要珍惜青春,拒绝与毒品接吻。
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认真走好花季的每一步,远离一切坏东西。
一吻之后
曾几何时,有一位吸毒者,因为没钱买毒品,就回家向母亲要,母亲坚决不给,望他能懂。可他竟拿起一把刀威胁自己的母亲,并且拳打脚踢,母亲无奈之下把一生的“棺材本”都给了这个不肖子。别说道谢,他连头也不回,就走回了那条不归之路。别说这吸毒者不肖,更有一位吸毒者不肖。因为没钱吸毒,向父母要钱,父母都不给,后加上两句苦心劝言,两老竟结命于儿子的刀下。
可怜天下父母心!
难道这些父母做错吗?多么恐怖,毛骨悚然的事例,可事后又有什么,不也是亘古不变的忏悔懂得泪,又或是一朵生命之花的凋谢,永远的凋谢。然后,这些事的发生率不少,为热恩父母者,被自己的儿女这般虐待,杀害,不禁让人黯然,心酸。。他们到底良心何在?
它—毒品—罪魁祸首—死亡之吻。
年轻的我们,认清毒品狰狞的面孔,拒绝与毒品接吻。把我们的心思,时间,好问都投入在学习上吧!你将会少一些失落,少一些空虚,多一份信心,多一份收获。
构建和谐的小康生活,需要我们从小培养良好素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把毒品拒之门千里,把它送到天涯之外;一起构建和谐生活!
和谐的生活绝不能容纳毒品,清醒吧,切勿与毒品接吻一口!切勿!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10
“不让毒品进学校,不让毒品进家庭,不让毒品进社区。”这是我们每个人所希望的事情。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死亡之吻》,看完后,这部电影很耐人寻味,使我久久回味,思索。
影片讲述了戒毒**医生丁亚兰和缉毒队长鲁百民夫妇为救崔巧云、李英杰等青少年的曲折历程。并以血泪事实警示人们:要远离毒品。
说到毒品,有很多种毒品。我们中国现有的吸毒人员竟有74万人!现在还在逐步上升。
青少年是主要的受害者,因为有很多青少年不了解毒品的危害,加上强烈的好奇心,而贩毒者也狡猾狡诈。几句话,他们勾引过去的青少年,咬第一口。从那以后,那些青少年一天不吸毒就不舒服了,所以他们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电影中的崔巧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她吸上第一口时,以后就不能自拔了。细心的戒毒医生丁亚兰见了她,就赶紧去了医院。
在医院里,她没有药物,痛苦不堪,想到了自杀。然而,在戒毒**医生丁亚兰和**的悉心照料下,他戒毒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后来,为了帮助鲁百民,戒毒**医生丁亚兰自己做了实验,吸了一口药。
虽然帮助了鲁百民,但也害了自己。她开始了吸毒生涯,当中虽然戒过几次毒,也成功了,但她还是抵挡不住毒品的**,让毒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最后,在最后一刻,她终于意识到并写了一本后悔书。
愿我们人人做到远离毒品,不要与“死亡之吻”擦肩而过。
死亡之吻观后感 篇11
今天镇组织村干部前往海门厅**戒毒影片《死亡之吻》。看完这部电影,悲剧性的场景、悲伤的画面和深刻的教训不禁让人深思。
《死亡之吻》是一部禁毒预防教育题材的警世力作。故事讲述了“戒毒警察鲁百民和他担任戒毒医生的妻子丁亚兰,两人共同战斗在戒毒第一线上的故事。有一种危害性极大的毒品流入了市场。
戒毒病房年轻的女医生丁亚兰决定找出吸毒成瘾的原因,找到戒除毒瘾的方法和药物,不惜“以身试毒”—— 效仿李时珍尝百草的经验,亲口尝尝***,切身体验吸食后的病理反应,以便尽快找到戒除毒瘾的捷径。最终牺牲自己。鲁百民多次重拳出击毒贩,遭到了毒贩的报复,最后也中毒上瘾,最终离开警察岗位,成为了一名义务禁毒教育宣传员……”
影片以血泪事实让我们目睹了许多伤感的镜头:
吸毒摧残了青春。原本灿烂无比的生命一个个活力四射的青少年,因吸毒而萎靡不振。一时冲动,无法自控,花季少年吸上了比魔鬼还可怕的***,并且残忍地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偷窃、撒谎……最后痛苦地结束了生命。世界上,不知还有多少少年的花季是这样凋零的!来戒毒病房接受**的大多是年轻人,有的甚至是中学生,他们都因出于好奇、无知导致误食毒品。
造成他们无心学习,总想着偷买家中的财物以此来换取毒品。片中的中学生崔巧云就是当中一个。
吸毒结束了生命。李英杰不知悔改,最后因吸***过量而死亡。丁亚兰,一位白衣高贵的天使,曾经帮助那些因**而跌倒的青少年;帮助吸毒者减轻戒毒的痛苦等等。
善良的她,决定找出吸毒成瘾的原因,找到戒除毒瘾的方法和药物,不惜效仿李时珍“以身试毒”,最终牺牲自己。可见,中共的毒性非常可怕,所以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试药。一旦我们吸毒,就意味着死亡的到来。那时,即使我们忏悔,也无济于事。
吸毒埋葬了幸福。他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过着幸福的生活。丁亚兰写自杀遗书时,幸福的家庭已不完整。
李英杰的死,丁亚兰的死,让他们不能拥有了美满幸福的家庭,给自己的家人留下的除了绝望就是哀默。
影片用血泪的事实告诉我们毒瘾的内幕:
药物严重损害人的大脑和心脏,影响中枢神经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功能,也降低人体免疫功能。吸毒者经常共用注射器,这很容易感染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毒品具有成瘾性,一旦染上很难戒除。
吸毒者在毒瘾发作时,痛苦不堪,以丧失人性、丧失理智。吸食毒品所需的昂贵费用,往往使吸毒者倾家荡产。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上。
吸毒、贩毒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已成为世界性的公害。
还可曾记得《虎门硝烟》吗?几百万吨的鸦片在熊熊烈火中消失,人们也仿佛看到了无数条生命的新生,一代伟人林则徐壮举感人至深。就像现在从事辑毒的公安人员……
但光打击犯罪分子是不够的,还要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吸毒总是从 “第一口”开始的。吸毒的人往往出于好奇,或经不住别人的**而吸了“第一口”,不知不觉成瘾后,只能一步步走向深渊,造成终身难以自拔的第一次“死亡之吻”。
作为大学生村官,要大力向学生群众宣传吸毒危害,努力防止青少年在无知中走上吸毒之路,从一开始就预防吸毒。希望大家珍惜生命,提高警惕,自觉抵制毒品,让生命之花绚丽多彩。
2013年6月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精选9篇)
我们读完一本有用的书后可以作一篇读后感将其记录。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读后感能让学生的思想更加的成熟。你会选择怎么去写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1)
有些东西的美好在于它永远也回不去,就像有些人不经意说出口的一些话,或只是偶然发过来的一些消息,还是会不经意的戳中泪点,可是泪只落一下就止住了,再磅礴汹涌不起来。
我相信时间是有治愈奇效的。它会把过去的创伤涤荡到褪色,然后给你一个崭新的面貌重新去开始。“我可以带着你给我的回忆走下去,也许刚开始很沉重,但这包袱走着走着就卸下了,也总会卸下。”
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茫茫人海里能遇见已是莫大的幸事,又怎能贪恋你陪我一直走下去呢?在一篇恒久远的日记里,我曾写道:“在看不到生的希望的时候,我会选择义无反顾的赴死。”那是十五岁那年在医院过道的走廊,看到中年大叔对着垃圾桶吐血。而我捂住鼻子,从嘴里也吐出一口血痰。十五岁那年,当医生告诉我我可能要像癌症病人一样接受治疗的时候,我想到的第一个字就是“死。”
死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你只需要把生命的步表暂停,你就可以摆脱一切的苦难。向死而生,再不用经历老,病痛,也不会觉得自己在给活着的人添加负担。死亡这个可怕的念头曾经紧紧地摄住我,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这意味着,你所有的生活都开始变得不值得过。所幸我是个被上天调戏的幸运儿,还能勇敢地活下去。鲁迅说过:“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维特在我的心里称得上是一个“勇士。”他敢于为爱牺牲,也敢于去追求,甚至不惜生命代价,可这样的爱太沉重了,会把活着的人压得喘不过起来,也容易让自己走极端。
我还从这本书中解读出来的一点是现实与理想的矛盾。现实里,维特和夏洛特明明是彼此相爱的却无法在一起,维特明知夏洛特已是有未婚夫的人了,却还是飞蛾扑火地要向夏洛特表达自己的爱意。爱到深处甚至想和她同归于尽,杀了阿尔贝特,杀了夏洛特再自杀。他终归是善良的,没有走这一步,而是用死亡来解脱自己,成全夏洛特和阿尔贝特。同时在他的理想中,他多希望自己可以替代阿尔贝特做夏洛特的丈夫,他觉得如果有这一天他将会变成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想念她想到要疯了,可是他不能靠近她。她也开始让他远离她。爱情的打开方式或许不该只有这唯一解——陪伴在她身边,但倘若能陪伴在身边,也算得上是最优解了。
为爱而死,在今天看来显得有些糊涂,人生的意义丰富多了去了。但放回到维特那个年代,也许是一件值得颂扬的事情,我们太害怕为自己热爱的事情牺牲了。牺牲掉自己也许可惜,但明确了自己的立场,坚贞了自己的心志。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德国著名作家歌德的名作《少年维特之烦恼》,我不但被年仅25岁的作家感动了,更深深地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
《少年维特之烦恼》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市民阶级青年维特在当时德国遇到了麻烦,来到乡村寻求解脱,遇到了绿蒂并爱上了她。最后因爱情而死。
我觉得维特是个心态低的人,他爱上的这个叫绿蒂的姑娘,而姑娘已同别人订婚,爱情上的挫折使维特悲痛欲绝。之后,维特又因同社会格格不入,感到前途无望而自杀。
我想,这个世界上像维特这样的人很多,这些人身上或多或少地都有维特的影子。这些人也应该看看这本书,寻找人生的出路,以求解脱。当然,我们不要学维持的自杀,不论因为什么原因,过早地结束生命是不对的,是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人生的历程很短,不能早早地选择死亡。我们要在人生过程中学会排解,要学会勇敢地面对人生。
我从少年维特之烦恼学到了很多,这就是读书的价值和意义。我们要多读书。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3)
《少年维特之烦恼》篇幅不长,情节也并不复杂曲折,主要角色只有维特和绿蒂两个人,全书以主人翁维特不幸的恋爱经历和在社会上处处遇到挫折这一根线索连起来,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
它的情节是这样的:维特是一个能诗善画,热爱自然的青年,他在一个繁花盛开的春天来到一个僻静的山村。
青山幽谷,晨曦暮霭,村童幼女,无不引起他的兴趣,他面对自然美景,吟诗绘画,怡然自得,流连忘返。
这时,他的心境是平静的,但是这种平静的心静并没有保多久。
在一次舞会上,他认识了一位年轻活泼的姑娘绿蒂,对他一见倾心,以后他常到她的家里去,和她在一起,他觉得好似到了天堂一样。
科室绿蒂已经订婚,她忠实于订婚时的盟誓,不能把爱情献给维特,维特失望极了。
他尝到了恋爱的苦药,欢乐变成了烦恼,他只得告别了绿蒂,告别了这难忘的山村。
过后,他进了一个公馆当秘书,但是官场上的腐朽,虚伪、倾轧、嫉妒,使他忍受不了,在多次碰壁后,他离开这腐朽的社会,回到原先的山村。
那儿景物依旧,但人事全非,绿蒂已经结婚了,善良的村民一个个惨遭不幸。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4)
本来就容易被世间的不公和封建束缚烦恼的维特遇到的了他的爱情,他心中的天使夏绿蒂。就是这份得不到的爱情让他的烦恼终于全面爆发,最终让他的生命走向尽头。
这样惊天动地的爱情席卷了当时年轻一代,整个德国沸腾了,一时间,身穿蓝燕尾服、黄背心,脚蹬长统靴的“维特装”成了当时青年男子的时尚,年轻女子则爱穿绿蒂的服式,尤其是她与维特初次见面时的服式:白上衣,袖口和胸襟上系着粉红色的蝴蝶结,社会上甚至出现了维特式的自杀。
我们暂且先不谈自杀是否可取,只谈爱情。有人说那只是单恋,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因为自始至终,夏绿蒂从来没有对维特说过一句我爱你,但是仔细品味她的言行,我相信,她也爱维特,离不开维特,只是她有她的束缚。作为女人,她有一个善良的爱她的丈夫,她也是爱丈夫的,她应该爱她的丈夫。
可是,只有维特才与她志同道合、意气相投,才能达到情感上的交融。她难以抉择,不愿、也没有决心和勇气以牺牲自己的婚姻为代价,投进维特的怀抱,她必须忠于她的丈夫而不是她的情感。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5)
如果没有遇见,会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遗憾?
当维特焦虑而天真地等待夏绿蒂的垂青,他是不是也曾预感到他的命运?
在错误的时间遇见错误的人,又在纯真的心中爱上这个错误的人,维特的爱情是一个凄美的错误。然而这也许又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揣测,长眠的人从来不曾后悔他的爱。歌德和维特本是如此相似。
夏绿蒂有如天使,但她只是亚伯特的天使。少年维特可以触及她的灵魂,却无法改变命运。一切既已注定,苦苦追求又怎能改变。纵然夏绿蒂以维特为知音,欣赏他,同情他,甚至在心底里爱着他。
无望的爱情最折磨人。这绝不同于绝情。我于是想起了那句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维特曾经热烈地亲吻夏绿蒂的手,但两手相握还有那么远那么远的距离……
维特这种甜蜜的追求也是他不幸的开端。夏绿蒂早有婚约,无法成全这段感情。在夏绿蒂的内心里,维特是一个值得她珍惜的人。而亚伯特是她的依靠,他忠诚,全心爱她,他对她的整个家庭而言都非常重要。两者,夏绿蒂都不愿舍弃。她尤其不敢舍弃亚伯特,她怕承受世俗的压力,她也希望维特幸福。她抽离开那段虚幻的、不可行的感情,她渴望帮助维特找到一个归宿,又痛苦地希望保留住维特的爱。
维特在失恋的煎熬下黯然离开。然而在使馆工作的这段时间,他与当时的社会风气格格不入,他处处受挫。在工作中受到打击的维特重回小镇,再次陷入情感的旋涡。
此时的夏绿蒂已为人妇。正是物是人非事事休。郁积的愤懑与忧伤在维特的心中沉淀,他的身心开始萎靡。
少年维特,在他给朋友的那些亲密的信件中,我亲眼见到一个热爱绘画、热爱自然而又热情洋溢的少年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仅仅一年半的时间,他感受了世间太多的情感。他经历了春之希望、夏之热烈、秋之萧瑟、冬之冷寂。他归于死亡,他的灵魂归于沉默。
他热烈的追求,满怀希望地等待。他固执,在无望的时候又在固执中伤害自己。当一种爱永无实现的机会,他选择了死,为夏绿蒂而死。
夏绿蒂脸色苍白,颤抖把那支手枪递给维特的仆人,尽管,她已经有强烈的不祥的预感,她却无力阻止。维特到死,终于感觉到了幸福。他的口袋里装着初见夏绿蒂时她衣服上的粉色蝴蝶结……
爱情终于在生命消逝之后获得永生,永恒的恋歌只在维特走向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唱响。而夏绿蒂晕到在亚伯特的脚边,不知何时才能从哀伤中醒来……
维特不会再醒来。歌德的脚步却没有停留,一个月的时间,一段痛苦的爱情,一份年少的爱恨痴狂成就了这段人间永恒的恋歌。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6)
其实自杀并不是唯一一种解决的方案,后者是说对于现实生活中(而不是情节发展的需要),维特觉得自己有种冲动,要把绿蒂杀了,把绿蒂的丈夫杀了,把自己杀了。他又认为自杀(以成全他人)才是最好的结局。假使书中的故事是现实生活中的,维特的自杀就应该是不可原谅的了。不少自杀的人都自认为自己的离去就是给他周围的人带来释放、幸福的原因,才会“大义凛然”地赴死路,让自己的肉身与烦恼全部消失了。
而他们怎么就没有想到一个人的自杀根本就不能让旁人感到幸福,用一种昂贵的生命代价成为他人(甚至可能就是他所爱的,要成全的人)一辈子的心理枷锁。而如果致使他自杀的关键人物,稍有良心的,必定会受到不小的影响,更有甚者可能再也走不出来。可以说自杀的人是最懦弱最自私的人,他们只是一相情愿地认为这样可以了却一切了,却不知道他们正是把这一切加重了砝码扔给周围的人。没有人会因为自己的原因致使他人自杀后仍会感到比此人仍在世时候更幸福吧?
再看维特,他也是很自私的。他自己不能度过心理难关就一枪了结了生命,他用“死”这样“伟大”的礼物要奉献给绿蒂夫妇,真的会像他所期待的那样夫妇俩感到幸福吗?我们可以看到绿蒂夫妇与维特建立了很深厚的友谊,绿蒂对维特有着一种很强烈的依赖感,她几次下决心要与他断绝关系,但想到自己习惯了有什么事情都要维特分享时,她已经不能习惯了没有维特的生活,她也不能想象这样的生活;而她丈夫在与维特的思辩中也得到过不少的快乐。他们平静的生活是由三个人组成的。维特的自杀,这两个人又要遭受什么样的良心谴责呢?从绿蒂夫妇对得知维特自杀后的反应就知道,维特是用自己的“死”来向他们宣战了!
德国青年中也不乏有人步其后尘。但是这样的消极影响不在于维特是否是自杀的。而是这本书中过多地描写了维特对绿蒂的恋情,渲染了他失恋之后孤独、伤感的情调,使青年们把它仅仅看做是一本伤感的爱情小说,一本爱情的悲剧,而遗忘了它的诞生时的历史背景以及维特真正的抗争之意,某些恋爱至上的人、情场上的失恋者在这单方面得到共鸣了,才会有不理智的举动。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7)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歌德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也可看作是他前半生的写照。《少年维特之烦恼》中融进了他大量真实的生活经历。23岁的时候,歌德曾经爱上一个名叫绿蒂的女子,然而她却是有夫之妇。歌德因此绝望而痛苦,脑子里不时出现自杀的念头。而这时他的一个朋友耶鲁撒冷也恰好因恋上同事妻子而绝望自杀。此消息大大震动了歌德。他把自己对绿蒂之恋与耶鲁撒冷事件混合在一起,便构成了整个故事的轮廓。只用了四个星期的时间,歌德就完成了这部小说。1774年,小说一发表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整个欧洲掀起了一阵维特热,歌德的手揭开了沉睡在当代的深深激动着的心灵里的一切秘密。
我们可以想见维特的形象:青衣黄裤,清秀而瘦弱,敏感而多情。他保持了童真的本性,面对世界时他的心明净如一泓清水。他重视自然真诚的感情,珍视他的“心胜于其它一切”,对阿尔伯特似的理智冷静的人非常不满。他对绿蒂的一见钟情、一往情深,也正是因为她如此天真无邪,在举止行事中保持了一个少女可爱的自然本性。绿蒂在维特的心中完全就是自然与美的化身,他对她的爱简直达到了“忘我”的程度!
绿蒂难道仅仅是维特的恋人?她几乎是维特全部理想的化身,美的代表。当维特的理想在现实中无所依傍的时候,他遇见了绿蒂,绿蒂成为他心灵的攀附对象和避难所。他对她的爱虽是炽热的、忘我的,却已偏离了爱的真义,因为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变态的爱,最后的结果不是毁灭他人,就是毁灭自己。与其说他爱的是绿蒂,不如说他爱的是他自己,千方百计地要从对异性的征服中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正因为如此,在理性的藩篱面前,维特的内心才会产生如此复杂的纠葛和深沉的痛苦。他在现实与绿蒂之间徘徊,而终究得不到爱人的事实又使维特变得愈加疯狂。最终他还是失去了绿蒂,维特全部的人生希望、青春的热情、生活的勇气都被一道摧毁,从而只得以极端的方式——自杀来表露对现实的反抗。席勒深刻地分析了维特的悲剧,他说:“一个人物以热烈的感情拥抱一个理想,并且逃避现实,以便追求非现实的无限;他不断地在他身外寻求他永远在他自己的天性中所破坏的东西;他觉得他自己的梦想才是唯一现实的东西,他自己的经验无非是永久的束缚;他把自己的存在看作是束缚,应当把它粉碎,以便深入绝对的现实。”
在作家的笔下,爱情是伟大的,主人公为它生可以死,死可以生;在作家的笔下,爱情又是渺小的,只不过是承载个性解放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小说里主人公那绵绵无尽的情思、激烈的内心冲突、亦苦亦甜的恋爱感受,只有在他无法得到心上人时,才具有残酷而无望的美的意味。所谓轰轰烈烈的爱情与充满血泪的心路,事实上是浓得化不开的年少情愫与深黯的少年悲戚。青春向来就注定充满不安和躁动。太多沸腾的热血亟待宣泄,为理想献身可以无半点犹疑。
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主人公的自我意识相当强烈。青春和美,都是他热切向往的东西。他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死,他宁死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然而,这种价值目标如何实现呢?当然不可能通过改造社会的实践,我们的主人公还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他们在命运的掌心里只能是一枚渺小而安静的棋子。因此他们只能选择爱,爱它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悔,这样或许能抒发心中的苦闷?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时代的悲剧。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8)
有人说,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他前半生的写照。在这本书中作者融入了他大量真实的生活经历。那年,歌德仅仅23岁,他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绿蒂。因此,绝望而痛苦的歌德脑子里不时出现自杀的念头。而这时他的一个朋友耶鲁撒冷也恰好因恋上同事妻子而绝望自杀。此消息大大震动了歌德。他把自己对绿蒂之恋与耶鲁撒冷事件混合在一起便构成了整个故事的轮廓。只用了四个星期的时间歌德就完成了这部小说。1774年小说一发表便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整个欧洲掀起了一阵维特热歌德的手揭开了沉睡在当代的深深激动着的心灵里的一切秘密。
我们可以想见维特的形象:青衣黄裤清秀而瘦弱敏感而多情。他保持了童真的本性面对世界时他的心明净如一泓清水。他重视自然真诚的感情珍视他的“心胜于其它一切”对阿尔伯特似的理智冷静的人非常不满。他对绿蒂的一见钟情、一往情深也正是因为她如此天真无邪在举止行事中保持了一个少女可爱的自然本性。绿蒂在维特的心中完全就是自然与美的化身他对她的爱简直达到了“忘我”的程度!绿蒂难道仅仅是维特的恋人?她几乎是维特全部理想的化身美的代表。当维特的'理想在现实中无所依傍的时候他遇见了绿蒂绿蒂成为他心灵的攀附对象和避难所。他对她的爱虽是炽热的、忘我的却已偏离了爱的真义因为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变态的爱最后的结果不是毁灭他人就是毁灭自己。
我想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主人公的自我意识相当强烈。青春和美都是他热切向往的东西。他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死他宁死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然而这种价值目标如何实现呢?当然不可能通过改造社会的实践我们的主人公还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他们在命运的掌心里只能是一枚渺小而安静的棋子。因此他们只能选择爱爱它个地老天荒、至死不悔这样或许能抒发心中的苦闷?在这个意义上说这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时代的悲剧。
《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篇9)
读《少年维特之烦恼》之前,我想过一个问题:我们到底应该怎么面对如今压力如此大的生活?难道是犯了错,将错就错?还是说为了一个问题,可以用谎言当挡箭牌?不,在这本书中给到了我准确的答案。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一部德国作家歌德创作的中篇小说,也是德国文学史上一个质的飞跃。它讲述了少年维特1771年5月4日至12月6日点滴生活的所有记录,揭露了当时德国的丑陋社会,让读者对当时社会的价值观有了新的认知。
一、少年维特向往美好
维特放弃一切,在繁花盛开的季节带着父亲留下的遗产来到了晨曦暮露的小山村,当他被美丽的山谷吸引,感受花木的生机,聆听潺潺的流水哗哗唱歌时流露出欣喜的神情,当他愿意坐在辽阔的草地上用画笔记录每一次最美的瞬间时,我体会到他憧憬的美好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可如此悠然自在的生活到底什么是他的烦恼?随着一页页纸的深入品读,原来是他深爱的女人绿蒂已有未婚夫,可他明知是错爱,依旧不愿放手。这是他给自己的人生道路关上的第一个扇门。绿蒂在他心中是美的化身,是他的精神寄托,她温柔知性,待人善良。
二、迷失方向自我毁灭
绿蒂已有未婚夫,这无法改变的事实让维特迷失了正确的方向,让他受到了五雷轰顶般,甚至是绝望般的打击,沉迷于痛苦中无法自抜。在职场上,因受不了主使对他的鞭策,以及人际关系上的腐败,不愉快的情感和没有兴趣的工作在维特心里扎根越来越深,使他的精神世界完全被摧毁,往日的生气勃勃早已灰飞烟灭,原本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也被现实无情打破,让他要辞别人生的决心在脑海里越来越占上风。最终,维特选择了自我逃避,用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种最让人惋惜的结局!
三、不念过往不畏将来
根到底,在我的眼中,最开始的维特是一个好少年,可是他没有把握自己的生活,不会正确地抉择自己的命运,没有为自己的生活画龙点睛,面对困难,他毫无反抗的选择了放弃,而不是用行为去争取自己的幸福。生活不可能永远是风平浪静,偶尔总会有波澜起伏,会时有陡峭的山峰,时有低落的崖谷,要靠自己去努力奋斗。因为维特的内心被困难给折服,停止了人生道路上前进的脚步……
回顾自己的生活点滴,每每遇到一个难题,一次挫败,一次不满意的答卷时,我也曾想过逃避,而《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本书就是一块警示牌,教会我如何把握当下,如何在人生的分岔口走向对的那条路。这个警示牌将像影子一样伴随我一生,促进我不断成为更优秀的人。我曾经看过一句话: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念过往,不畏将来。意志坚定,理性地对待问题,对未来充满信心。我想,这应该就是打开维特心灵之门的正确钥匙吧!
「必备」大鱼之道的读后感精选9篇
栏目小编花费时间整理了大鱼之道的读后感。书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大乐趣,其中的故事情节常常能够激发我们深入思考。为了巩固自己所得到的知识,我们应该将其记录下来,收录到自己的读后感中。同时,我们也期待您更多地关注本网站的最新动态!
大鱼之道的读后感 篇1
在元旦假期里,我趁着空闲读了沈石溪的《大鱼之道》。其中,有篇文章引起了我的思考。
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做“善举白旗的鱼”,讲的是三条鱼在水塘中“争夺领地”,一条白尾巴鱼最先“投降”,其余两条“红鳃盖”、“黄嘴壳”频频争斗,最后相继死亡,而白尾巴,最终拥有了水塘。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最先感叹白尾巴的聪明。它面对两个强大的敌手,并没有硬碰硬,而是先假意投降,等到对手互相残杀后,坐享渔翁之利。就算是人,也未必会想到,真是只“神鱼”。
细想一下,又觉得平淡无奇。大自然本就十分神奇,这条鱼只是巧妙地适应了自然而且这也有规律可循:强悍虽然扬眉吐气,却很容易在频繁的争斗中受伤或死亡;怯懦者虽然窝囊憋气,却因避免了争斗而得以存活。
若是搬到人类社会中来,这个规律也同样适用。的确,在社会中,太过强悍的人,总会被群起而攻之,落得两败俱伤。而在此前,示弱者往往能蓄精养锐,平安无事,从而在此时获得利益。一个人,只有“愿举白旗”、“善举白旗”,才能获得较大的利益。
读了这篇文章,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大鱼之道的读后感 篇2
暑假期间,我买了沈石溪写的《大鱼之道》,让我感动了很久,也知道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从澜沧江游来的一百多斤重的大鱼,到孔雀湖来产卵,被“我”发现了,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好不容易被“我”用树棍打得脑浆迸出,我用滕条把鱼头穿着,提在手中回家走,可到湖堤旁有棵树的地方,大鱼突然咬住了一根树枝,怎么拉也拉不动,大鱼用尽了平生的力量把身体浸泡到湖里,从生殖器官里射出一道道金光,原来是把自己的鱼子安全产到湖里去,才默默地死去。
读完这本书后,让我非常感动,母鱼为了自己的孩子,历经艰辛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它肚子里的那些小生命能够安全产到湖里,它为了那些小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我一想到这种母爱,就想起了妈妈们,不也是这样吗?她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可以不要。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怀孕期间,整天挺个大肚子,走路都不方便,更不用说做其他事情了。可为了我们的诞生,她们可以忍受一切痛苦。
这本书主要讲了从澜沧江游来的一百多斤重的大鱼,到孔雀湖来产卵,被“我”发现了,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好不容易被“我”用树棍打得脑浆迸出,我用滕条把鱼头穿着,提在手中回家走,可到湖堤旁有棵树的地方,大鱼突然咬住了一根树枝,怎么拉也拉不动,大鱼用尽了平生的力量把身体浸泡到湖里,从生殖器官里射出一道道金光,原来是把自己的鱼子安全产到湖里去,才默默地死去。
读完这本书后,让我非常感动,母鱼为了自己的孩子,历经艰辛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它肚子里的那些小生命能够安全产到湖里,它为了那些小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大鱼之道的读后感 篇3
《大鱼之道》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大鱼之道指的是母鱼从别的地方来到孔雀湖产卵的地方的一条路。沈石溪写的主要内容是:一条母鱼,为了到达瀑布上的孔雀湖,而沿着瀑布冲出来的石坑一个一个往上跳。而作者则为了吃到肥美的鱼肉和鲜美的鱼籽而守在比较高的一个石坑中等着这条鱼跳上来,然后一棒打死。当那条鱼跳到他的那个石坑中时,作者一棒就打了下去。虽然没打到,却把那条鱼扫了下去。没想到那鱼还是不依不绕的继续向上跳,作者十分惊奇,当这鱼现次跳到石坑中时,却不再跳了,可怜巴巴地望着作者,而更多的则是期待。作者一棒就把那鱼的脑浆打了出来。当地还有一个习俗,遇到这种鱼,打死之后,必须将它的尾巴放进孔雀湖中,让它平安产卵,否则,它会将你炸它的油锅弄翻。而作者却不信,用绳子穿着它的嘴,抬着就走,心想:那么好吃的鱼子,我为什么要让它产下呢?再说,它都死了,还会动吗?没想到,作者走了一会儿,那鱼一下子就扯破了嘴,跳到了孔雀湖旁,将鱼卵产下而死。
可怜天下父母心,那鱼不惜自己的生命,也要将它的鱼子产下,这是一只多么坚强的鱼啊!
大鱼之道的读后感 篇4
前几天,同学借给了我一本书看,叫《大鱼之道》。
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里面讲了许许多多关于动物的故事,有关于鱼的,有关于警犬的,有关于兔子的,等等。但我看完了这本书以后,发现里面的故事很感人。有的是写母爱的,有的是写动物和动物之间的友情,还有的是写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友谊。其中我最难忘的就是《鱼道》了。
这一章是我在这本书里读过最感人的。有一天早上,沈石溪去离寨子不远的孔雀湖看看有没有抓住野鸭,但是没有。他想去冲个凉,突然在瀑布间看见了一条黑色的大鱼,原来是黑鲩正准备来孔雀湖产卵。沈石溪想,要是能拖条大鱼回去也挺好的。于是,他提起棍子,瞄准黑鲩的的后脑勺,一棍子打下去。但是没打中。这时,黑鲩终于跳上来了,但是它受了很重的伤。我可真佩服黑鲩,为了能将卵产出来,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沈石溪重重一棍击在它的脑壳上,可是他并没有将黑鲩的卵放进湖里。忽然,奇迹出现了,他将黑鲩拖的时候,黑鲩活过来了,咬住树枝不放,将卵产了下了来。
母爱不愧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无论用什么东西,都不可能阻止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
大鱼之道的读后感 篇5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在瀑布下冲凉,忽见一条堪称鱼母的黑鲩穿梭其间,准备产卵。作者见到后,重重一棍击在它的脑壳上,它便像死鱼一样被作者带了回去。没想到因为作者没让它把它的鱼子产卵到湖里去,它在途中拼死咬住树枝,使自己的鱼子安全产到湖里去,才默默地死去。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感受就是震撼。鱼母历经艰辛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它肚子里的那些小生命能够安全产到湖里,它为了那些小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在动物界里或许很常见,可它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安全诞生,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
想想所有人的父母,不都是如此吗?为了自己的儿女,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不顾一切。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怀孕期间,整天挺个大肚子,走路都不方便,更不用说做其他事情了。可为了我们,他们的孩子,他们可以忍受一切痛苦。我们即将诞生,妈妈在做手术的时候,用痛来说就太渺小了,说是在生与死之间徘徊还差不多。可是他们能够忍受,因为——我们给了他们希望。
黑鲩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
大鱼之道的读后感 篇6
母爱-《大鱼之道》读后感600字:罗曼*罗兰说过:“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对啊,母亲可以无私地为子女奉献着一切。沈石溪写的《大鱼之道》也说明了这一点。
云南的四五月间,有一种名叫黑皖的大鱼,会从澜沧江下游溯江而上,游进流沙河,一直游到终点站——孔雀湖产卵。沈石溪就捉住了一只正要产卵的大鱼,但这条大鱼脑浆都被打出来了,却还咬着一根树枝,怎么也不松口,直到沈石溪把它的尾巴放进孔雀湖中,让它产下了鱼卵它才松口。
在去孔雀湖的路上,母鱼们真的是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它们从遥远的澜沧江下游到孔雀湖,千里大洄游,途中极少吃东西,也从不休息,顶风破浪,昼夜兼程,逆流而上,既要提防野猪、狗熊这样陆地上的猛兽,又要躲避渔网和钓钩的暗算,一路艰难险阻,早已身心疲惫,心力交瘁。可它们不惧危险,只为了“让子女安全,给儿女一个舒适的环境。
就算大鱼已经被人捉住了,身受重伤,免不了被开腔剐肚的命运,但它还是顽强地坚持着,无论如何,都要给自己的后代留下一线生机。
就像汶川在地震中,多少个母亲创造了奇迹?她们用瘦弱的身躯撑起巨大的石板,拯救了自己的儿女。在真正的危机关头,母亲总能挺身,倾其所有,只为儿女。驱使她这么做的,是每个母亲生来就有的母爱。母爱的根本是科学无法解释的,母爱是至高无上!
母爱是春天的风,吹红了花,吹绿了树;母爱是夏夜的风,吹走闷热,吹来凉爽;母爱是深秋的风,吹熟果实,吹来歌声;母爱是冬日的风,吹走寒冷,吹来春天。
母爱让人如沐春风!
大鱼之道的读后感 篇7
不顾生命,拼死一搏,它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怨恨。可恶的蟒蛇一口吞下它的亲人,害得它在这世界上孤孤单单,无依无靠。再也没有从前那的幸福快乐的日子了。
为父爱。蟒蛇先后吃掉它可爱的孩子们,让它没有了子孙后代,更听不到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叫声;见不到孩子们争抢食物的那可爱、那调皮、还有那般机灵了!
为夫爱。蟒蛇把它宽容、聪明、善解鸟意的妻子也残忍的杀害。哎,这世上唯一懂它的人恐怕就只有它妻子了,可她也到天堂了。
为居岛。只要有可怕的蟒蛇在,葫芦岛的居民们就永远不得安宁。但是,只要除掉蟒蛇,葫芦岛就永远和和美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是的,鸟儿虽杀死了仇敌,却不能弥补它内心的.痛苦。
鸟儿有纯洁的一面,也有残忍的一面。我们也一样。
大鱼之道的读后感 篇8
寒假期间,我买了沈石溪写的《大鱼之道》,让我感动了很久,也知道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作者清晨来到孔雀湖附近,看看他的活扣里是否逮到了野鸡。由于爬山出了一身臭汗,他去孔雀湖里洗了个澡,却看见一条大鱼在水中游动。这是种名叫黑鲩的大鱼,每年都来这里产卵。这条大鱼长一米半多,身体比蟒蛇还粗,少说也有一百五十斤。为了产卵,母鱼必须上七八道石坎。因为鼓着大肚子,上石坎非常费力。
作者站在顶端,准备把这条鱼捉回去。母鱼筋疲力尽,被作者砸碎了脑壳,尽管遍体鳞伤,它的肚子却完好无损。当地有个习俗,捉这种产卵期的黑鲩,必须让它们把鱼子产到湖里,否则它们死也不会瞑目。作者不相信,就往家走,母鱼却咬住了树枝,跳进了湖里,产下了金色的鱼子……
这条母鱼的精神把我打动了,它无论如何也要产下鱼卵,哪怕自己遍体鳞伤。它这种顽强不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条母鱼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看见了希望,赢得了生命道路上的最后辉煌。都说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是爱,它在最后一刻时,才能让人领悟它的真谛。
这条母鱼在最后一刻,创造了它的爱……让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发挥的淋漓尽致。
大鱼之道的读后感 篇9
《大鱼之道》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沈石溪写的二十六本动物小说之一,我非常喜欢,因为这本书里的故事非常感人,非常有趣,而且还告诉了我们许多的道理,这些道理都是来源于动物的生活,不仅如此,还告诉了我们,动物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爱护整个大自然……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作者住在乡下时非常喜欢吃鱼,有一次,他在瀑布下看见一条很大的母鱼,母鱼的肚子里塞满了鱼籽,这种鱼每年夏天都要来这里产卵,然后回到自己的家乡——珍珠湖。但这个过程及艰难又痛苦,因为他们要躲避人类的暗算,还要像鲤鱼跃龙门一样的来到这里。作者趁她不注意时打碎了她的脑颅,装进桶里准备带回家,可就在这时那条鱼纵身一跃,把自己摔烂,让河水变成了血水然后努力的产下鱼卵,便死去了。看到这一幕作者被深深地感动了,决定再也不吃鱼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也留下了泪水,我被这种深深的母爱所感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