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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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篇1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管理条例》商,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项目及名称:

四、工程造价:阳光花园B区18#、19#住宅楼 元/㎡,5#6#商服、3##2# 元/㎡。(以上均不含卫生间洁具)。40%;给排60%;地热管安装完毕后,;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结算到总价的95%;预留总价的5%质停工待款。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合理使用材料,不允许有浪费现象发生。施工现场、机具应遵章守纪,不得损坏,进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听从现场项目部的指挥。必须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文明施工等要按要求去执行。现场的人员持证上岗,根据管理制度,写出保证书。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如有违反工程质量、技术、材料浪费、安全等问题进行处罚。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施工安全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七、安全防护

操作技术要求。按照现行规范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操作规程施工图纸,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各项必须试验必须按期完成必须合格,工程质量达标免维护。

九、工期:与土建同期施工,同期竣工。(按期提供施工记录和及时会签)

十、违约责任: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可到仲裁机关申诉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公司、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商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将厦门现代物流园区5000吨级杂货码头工程水上打砂桩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经双方充分协商,制订如下合同条款:

1、施工地点

厦门高崎厦门大桥附近。

2、工程数量和施工方式、内容

工程数量:水上打砂桩按图纸设计数量预估为71605米。以最终实际工程数量为准,但不得多于现场工程师确认批复的工程数量。

主要工作内容为水上打砂桩,砂桩直径0.5米,间隔1.4米,正方形布置,水上施打。所用的中粗砂粒径0.25~0.5㎜的含量大于85%,含泥量≤3%。

乙方自行负责水上打砂桩施工的海事局有关船舶的一切手续办理、打砂桩、材料(砂等)装载、运输、船机设备及人员进退场、临时设施、人员办公等相关费用。

3、分包方式及分包单价

3.1分包方式

采取包工包料,项目单价承包的方式,承包单价包括工程内容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

3.2分包综合单价

水上打砂桩:24.0元∕m。

说明:以上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已包括材料、机械、设备、船舶、船舶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费用、水电、人员的所有费用以及自身应缴纳的税金、地方关系、物价上涨、防洪防台措施费、政府有关规费及其它风险等相关费用。如需要乙方提供税务转移有关材料时,乙方必须提供。如甲方代扣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已纳税证明。

4、计量与支付

4.1每期计量的项目必须是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合同工程项目,然后按该项目合格数量进行计量。其它因施工工艺需要或非甲方原因造成而产生的工程数量不计。

4.2工程预付款:没有工程预付款。

4.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乙方将银行帐号附后。

4.4付款原则和付款计算方法

4.4.1工程进度款

A、工程进度款实行每月结算一期,按照每一计算期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及数量(其工程数量按照甲乙双方的合同规定计算)计算。

B、每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分管技术员提交每期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度数量,经工务审核后送合约部。由合约部填写《工程任务结算单》,并经有关部门和领导签字确认后凭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有关支付手续。每期进度款支付时,按每期结算总额的85%再扣除应扣的相关费用后的金额付款。

4.4.2工程竣工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移交有关竣工资料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90%。水上打砂桩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竣工结算,在办理竣工结算后六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余款,余款支付不计利息。

4.5设计变更引起的变化工程数量则按现场工程师确认批复的工程数量计算,其单价不变。设计变更增加项目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甲方通知乙方后再施工,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补充,本合同条款对补充合同的工程项目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5.甲方责任:

5.1甲方负责办理与监理及业主的一切业务往来。

5.2甲方按本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3甲方派人员协助乙方现场施工及测量放样。

6、乙方责任

6.1乙方已对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承包价进行认真核查。

6.2乙方在开工前应编写详细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甲方经报业主和监理审批后实施。并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实施的工作指令。

6.3乙方施工项目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自行负责协调周边村庄及运输海域的地方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4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杜绝一切环境污染,若因乙方施工污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5乙方作业船只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现场。

7、工期、进度、质量、安全:

7.1本合同工程工期

工期:60天;开工日期:20____年9月28日;竣工日期:20____年11月27日;

乙方的施工机械必须于20____年9月26日前到达本工地现场,并按甲方的要求开工。乙方施工工期每超一天工期罚款5000元。遇台风、特大洪水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的情况工期顺延(按监理业主确认的延长工期)。

7.2进度方面:甲方按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向乙方下达周、月进度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若乙方因自己原因连续两周,未能完成周计划或未完成月度计划,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按总承包价的1%进行罚款,收回部分或全部工程量(一旦收回全部工程量,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所有的工程款),以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3质量要求: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要求,砂桩施工及质量检验按照《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____)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7.4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树立必要的施工安全标志,并负责施工周边的安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制造环境污染,否则自己承担责任及后果。

7.5乙方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6乙方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指挥。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支付给甲方。本保证金在乙方所做工程按期按质完成后七天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9、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0、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分包合同 篇3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甲方承担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勘测,并由甲方全权负责工程项目勘测各专业的配套组织工作。发包人与甲方已就 工程项目的勘测签订了总包合同,为此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项目中的 勘测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勘测分包合同。

一、合同总则

1.1本分包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1.3发包人委托甲方承担

1.1.4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1.2 合同签订双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本合同与项目总包合同的关系

2.1 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同样适合于乙方,即为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要求。

2.2 乙方承担工程项目中的配合甲方完成此工程项目的勘测,与甲方一起无条件的履行甲方对发包人在合同中的各项承诺。

2.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总包合同)同时,本分包合同也随之自行解除。乙方已完成工作量即不具有实际经济价值,不予计费。

三、本合同工程勘测项目的名称、规模、内容及技术要求

3.1工程项目的名称:_________

3.2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_________

3.3工程项目的规模:_________

3.4工程项目的勘测内容:_________

3.5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_________

四、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五、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勘测成果文件

六、勘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勘测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6.2支付方式:甲方按发包人实际到款进度,同步向乙方支付分包合同中对应的勘测费。

七、双方责任

7.1 甲方与乙方共同责任

7.1.1本分包合同是以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工程项目总包合同为母本。分包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均应接受母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束。

7.1.2 甲方在总包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在签订本分包合同时也应一并予以承诺并遵守。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乙方即为一整体共同承担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利根据总包合同中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勘测承包者的要求来管理和要求乙方协同完成勘测工作。

7.1.3 勘测分包的技术协调应视为双方内部事务,双方协商解决一切问题,共同保证所承接工程项目的质量。

7.2 甲方责任

7.2.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

7.2.2 甲方变更分包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除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不增加支付。

7.2.3 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可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进行协调,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责任

7.3.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测,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测成果资料(出现7.2.2规定的情况除 3外),并对所分包的勘测质量负责。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勘测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测费的千分之一。

7.3.2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测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外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测费用;或因勘测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3.3 在现场工作的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4乙方在承包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组织不力、对相关问题认识不清或拒不进行必要处理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企业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采取终止合同更换承包方、分割乙方不能胜任的工作量、自行组织队伍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罚金、承包队伍调遣费、误工费、返工返修费、赶工费、问题处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7.3.5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欠款、乙方与其雇员的劳资纠纷、工伤事故、乙方的雇员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赔偿、安全事故等)的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全部责任。

7.3.6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甲方诉讼、劳动仲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罚款、诉讼费、鉴定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提存费、由此而发生的差旅费用等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7.3.7 乙方应保护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

八、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公司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十、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 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XX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11.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施工图纸所示及项目部要求的室内外的给水排水电器消防避雷装置以及变更的增减内容,以及该工程的临时水电及机具维修等。

1、电气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及项目部要求的室内外预埋件、设施(备)、室内照明及插座的所有预埋管(凿槽)、电线敷设、灯具及开关、插座的安装、调试工作、以及该工程的弱电系统(电视、电话等)按照设计图纸所含内容施工到位,以及该工程的临时水电及机具维修等

2、避雷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及项目部要求的室内外的避雷安装、调试等内容。

3、给排水消防设施工程:纸施工图纸所示及项目部要求的室内外管道预埋,预留孔洞、设施(备)、管道安装、实验等全部内容以及地下管道(沟)的土石方开挖(如遇岩石、由甲方负责开挖到位)回填等。

4、项目的室外环境绿化照明,给排水,消防管道安装。

5、由乙方负责承办工程的实验、检查、负责预留孔洞的砼封堵。

6、由乙方负责所承包内容所需的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7、水电及消防系统工程的预埋(留)、暗敷及凿打设备(管道)洞口及其每天收工前的材料及场地的清理、打扫(水电等材料每天必须收捡交还保管室)

1、乙方进场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进场。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甲方确定。

2、承包单价按18元/m2计价,建筑面积为实际竣工面积。其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工具用具、劳保用品、低质易耗材料(焊条、锯皮、切割片等)、现场转运费、现场临时用电搭设、机具保养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