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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援助述职报告十三篇

最新法律援助述职报告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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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1

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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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年工作回顾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编辑推荐: 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2005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2004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3

XX年年4月份我受聘于广元市总工会特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团律师以来,一直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现仅就xx年的工作做一小结。

其中主要工作:免费接待多名广元籍(主要是在京)务工人员咨询;为家庭贫困的家乡人提供个案免费服务。其中包括拖欠民工工资、务工人员工伤、务工人员非因工死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一些在京包工头、在京老板提供一些免费法律支持。

就本年度免费办理案例摘要: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我明年将干的更好!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4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5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以维护海口地区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保障受援对象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向前发展。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全省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要不低于800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不少于2.5万人次。截止到11月20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24件,为9024人次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1.8亿多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4079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112场次;举办培训班2期;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今年以来我中心(党支部)各项工作得到上级及社会的高度认可,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在实施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15年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2011-2013XX市文明单位”复查、被市司法局评为“三等功集体”等。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 以省委省政府将“为农民工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列为全省为民办实事事项为契机,不断加大案件办理审批力度,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一是4月召开为民办实事工作推进会,总结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部署2015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确保全年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二是5月印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的实施方案》,对今年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三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2014年的1120元放宽至2015年的1270元,使法律援助对象扩大了13.4%。四是开通网上受理、在线咨询便利渠道,使偏远地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

便民服务窗口是最直接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民意的重要场所,我市法援中心高度重视服务大厅的各项建设,深刻践行“五心、四不、三积极”承诺,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是联合市残联,在便民服务窗口配置残疾人专用轮椅2部,双拐2副;二是完善工作细节,针对炎热天气,在便民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鹧鸪凉茶,以便于降温解暑,同时设置便民箱,配有老花镜、针线包、充电宝以及纱布、棉签、医用胶带、创可贴、风油精等医药品,服务来访群众;安排专人免费帮申请人复印案件材料,为不会写字的当事人代写相关表格等服务;三是明确划分岗位职责,将窗口岗位分为接待引导岗、法律援助咨询岗、咨询受理岗、案件受理岗、案件审批岗和案件监督岗,并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不空岗;四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确保窗口服务更加规范。

(三)加强热线管理,打造优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为强化热线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专人管理热线平台,制定了2015年律师值班表,每天安排2名执业律师值班,进一步明确值班纪律,要求值班律师不得在上岗时间会见非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并做好来电登记,发现重大案件必须汇报,同时要正确引导当事人按法律程序办事,分流化解社会矛盾。通过热线积极引导符合援助条件的咨询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和对矛盾争议不大、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纠纷进行调解,积极将热线平台打造成XX市精神文明建设一张靓丽的名片。

(四)重点推进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

为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市法援中心2014结案案件中选取22宗进行评查(其中刑事案件5宗,民事行政案件17宗),并于11月召开了工作总结会;形成案件质量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逐个监督,制作跟踪监督台账,采取回访当事人、询问承办人员、庭审旁听等方式,及时了解案情进展,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连续7年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播《侬家与法》直播栏目,每周四定期安排律师做客直播间,宣传法律援助,普及法律知识。在3月份举办“法律援助关爱妇女儿童”宣传月活动,全市举办宣传活动5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100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90余份,成效显著。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关爱社区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基础较差的学生提供与法律有关的志愿服务。同时,积极参与了第一届“东坡剧场之普法大舞台”大学生法治文艺评比活动、“‘双创’我参与、学法我受益——做文明守法好市民”2015年XX市“双创”工作法治宣传活动、禁毒宣传、2015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海口主题活动、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等等,不断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六)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10月,海口警备区政治部、XX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对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作了明确要求。今年,市法援中心在13个团级以上驻市军警部队设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四个区法援机构也在各区武装部成立了4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之前已经成立的4个,目前海口共有21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符合标准的军人军属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和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同时开展“绿岛法援——走进军营”活动,邀请律师为部队官兵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把法律知识送到官兵身边。

(七)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及能力。

今年来,我中心注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知识更新,不断强化学习培训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有了新的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5月,举办了刑事法律援助培训班,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市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共150余人参加培训。11月份,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案件质量,举办了民事法律援助培训班,对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处)全体工作人员、市直管律师事务律师、基层法律事务所共180人进行了培训。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5

一、xx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1985人次,其中: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117件,老年人赡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案件27件,土地承包、流转、遗产继承等纠纷56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

1、聚焦民生领域,全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质量安全、土地承包、未成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今年2月结案的南充市第五医院因医患纠纷造成医生杨某、护士寇某人身损害的法律援助案件,援助律师为当事人获取了经济赔偿的同时,有效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事后多家网站进行了报道,广受群众好评。

2、根据我省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及两倍以上,实现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扩展。对农民工申请索要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纠纷等法律援助事项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实行接待、受理、指派三优先,畅通绿色通道。xx年张某平在广安某工地修桥过程中肋骨受伤、索赔无果后服毒,留下一名6岁孤儿,经法援律师帮助获赔16万元,结案后当事人亲属为感谢援助律师送来了锦旗,四川工人日报对此事进行了积极报道。

3、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具体措施一是签订异地协作协议。积极与我区农民工外出和流入比较集中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沟通联系,建立异地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二是指定专人联络员,定期负责沟通协调在协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库,征集一些热心公益事业、熟悉农民工法律业务的律师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托重庆商坤律师事务所设立重庆市高坪籍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服务站,xx年成立至今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1700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6场,发放法律援助资料2000余份。

4、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适度扩大通知辩护的适用范围。与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监察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可代理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的五种情形,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就申诉行为的法律援助申请、审批、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研究并制定出相关制度。

5、建立了95437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点,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同时也是我区双拥共建和法律拥军的延伸和拓展,对于妥善处理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维护驻地部队合法权益、提高官兵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氛围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注重渠道拓展,我区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优质便民高效。

1、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零门槛法律咨询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信息查询等服务需求,无需审查事项范围、经济条件,实现零门槛、全覆盖。主要做法是在政务大厅内设置便民法律服务专区,安排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定期值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民众既可以进行当面咨询、也可以通过拨打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登录法律服务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2、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应用,全面推广使用省司法厅OA系统,逐步实现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网络化。实时监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和咨询解答情况,案件录入率稳步提升。

3、与区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群工部联合印发了《南充市高坪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方案》(高司法〔20xx〕64号),全面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县级领导干部接访日的安排部署,组织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诉代理、申请救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根据相关单位需求组织律师为其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参考意见,与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对信访人开展释法析理、化解矛盾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团队专业、中立优势,促进依法信访、息诉罢访,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化,实现诉访分离。

四、重视质量保障,全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我局创新法律援助工作与律师管理工作模式,把全区法律服务人员用家的观念、氛围、理念聚集在一起,建成了律师之家。依托律师之家为我区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五大平台,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律师之家已经开展各类主题活动12次,举办主题为在坚持讲政治、讲法治中推进依法行政、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培训等律师沙龙活动10次,开展读书会活动7次,参加活动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达200人次。

2、我局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与南充市高坪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签订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协议。该协会的加入充实了法律援助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帮扶力度,使援助案件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偏远地区的困难群众也能在一小时内找到法律援助机构或人员。

3、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评查活动,我局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的通知》(川司法发〔20xx〕40号)、《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四川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通知》(川司法发〔20xx〕41号)文件要求将检查范围覆盖案件受理、审批、办理和归档等4个环节,重点把案卷装订顺序、装卷材料的完整度、规范度、案件法律效果、办案效率、受援人的满意程度等方面细化为44个打分项目,对各个单位进行完全方位评价。为确保案件评查活动的公平性,我局采用了现场对受援人进行电话回访、涉及受援人满意度的项目由受援人自由打分的方式进行,评查结果总体良好,受援人满意度达到了97%,案卷装订合格率90%。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开展,加速了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进程,有利于全面掌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引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规范运用相关法律,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五、下步打算

进一步把严法律援助质量关,全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利。我们将形成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制度,采取不定期旁听庭审、电话回访受援人、案卷自查、集中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辐射面。过去法律援助的宣传形式、内容偏单一,无法完全满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需求。一些平常工作忙碌或者文化程度低、外界接触少的群众还对法律援助不了解,使得这部分群众在维权时走了弯路,增加了维权成本。我们将利用多种阵地宣传、节日重点宣传、主流媒体宣传、新兴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律援助阵地建设,提升群众知晓度。

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推进平安高坪、法治高坪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6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xx〕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7

法律援助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民生工程为契机,以提升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为重点,落实政府责任,深化便民服务,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构建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为我县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法律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一个方案,一个目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案件任务数),积极启动部署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强化工作措施,将任务明确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我县全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750件,截止12月18日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45件,完成率126%,其中刑事案件215件,占比22.8%,当年受理案件已办结880件。在经费管理上,参照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X县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XX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在经费投入上,根据年初的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数,中央、省已投入42.6万元,同级财政已投入42.6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截止12月18日,法律援助经费已使用86.55万元,经费使用率达101.6%,补贴占比93.6%。截止12月18日共解答法律咨询和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做法体会

(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方案,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第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方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困难群众需要,回应民生诉求,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县局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确定民生工程项目联系人,明确责任,加强对民生工程的领导和督查。二是召开会议,深入发动。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法律援助民生工作进行安排,明确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部署落实项目操作程序,利用各种会议场合,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部署落实法律援助任务。三是出台方案,细化措施。出台实施方案,在局工作意见中明确了司法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和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做到任务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个人,进一步量化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保障措施。四是强化保障,提高补贴。多方争取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着手适度提高我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保障进一步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第二,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一是全面落实市政府办通知〔六政办秘(201X)185号)〕及县政府《关于调整我县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合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保持案件稳定增长,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从中受益受惠;二是加强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切实加大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四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完善便残助残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深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五是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

(二)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检查,提升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第一,对案件结构和承办人员结构进行适度调整。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及承办人员结构比例。第二,认真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意见》,全面加强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第三,建立工作站点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指导制度。各工作站做好所在辖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的指导宣传工作。第四,优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结构,鼓励律协理事、律所主任积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事项。第五,通过到看守所上法制课等途径,提高刑事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畅通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渠道,对于办案机关转交的申请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递交申请的,简化审查手续,及时进行审查决定。加大社会律师办案的指派力度,鼓励律协理事、律所主任承办重大疑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第六,加强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案件的审查审批,指派具有资质的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综合采取旁听庭审、检查案卷、回访受援人、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加强对办案质量服务效果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和投诉处理反馈机制,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第七,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法律援助经费由局单设科目,专款专用,接受监督,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第八,11月份我局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自评工作,对2024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摸排,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逐一整改到位。

(三)继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树立法律援助窗口形象

一是完善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功能,按照省厅《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指导意见》规定标准,在新城区高标准建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投入使用,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功能完善等方面着力提升,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功能。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施标准化管理,完善管理措施,发挥便民服务效果。二是完善12348纳入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设置专席,安排专业人员值班,落实12348有关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实时监管,整合资源,坚持律师专线值班制,确保12348专线优质、高效、便捷、畅通。三是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深化网络便民服务。全面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畅通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开展应用培训,指导各地分级培训,不断提高实际应用能力。四是深入推进残疾人、低保人群、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三项人群信息库建设。五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职责、制度等方面深化工作站点制度建设,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做好对站点工作人员的分类培训,发挥示范工作站、联系点示范作用,提升工作站点整体水平。六是借助共同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受理法律援助事项。

(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按照县民生办《关于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一是广场宣传。4月14日及10月22日,我局在XX县红军广场、体育馆开展以法律援助在您身边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明白纸3000余份,现场共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人次。二是入户宣传。我局组织人员走访农户,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将惠民政策及时传达至群众。三是媒体宣传。在县民生工程网、普法网公开法律援助法律政策、刊登群众话民生图片信息等。利用我局在县广播电视台法治之声专题栏目,在村村响广播这一平台,专题播放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识。四是案例宣传。组织群众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审理旁听活动,以案释法,生动易懂,利用媒体网络多途径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让更多受援人群众话民生、现身说法援这一有效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五是注重特色。利用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这一载体平台,深入宣传城乡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县电视台精心策划播出法律援助专题系列报道节目;接受解答网民在线咨询。六是抓住节点。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策划专项特色宣传,认真开展关心帮助残疾人法律援助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扩大影响。

三、存在问题

主要是法律援助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一是人员内部临时调济,稳定性不强,既有办案任务,又承担着管理职能,特别是纳入民生工程后管理任务加重;还要负责12348咨询等日常工作,随着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日显薄弱;二是办案补贴标准较低,办案人员积极性不高;三是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质量不高,普遍存在重办案、轻宣传现象。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尤其是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人权,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深入推动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工作,巩固和扩大信息化运用成果;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做到经常性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开展一次农民工、老年人等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四是做强12348法律服务电话,配备热线平台设施设备,健全工作机制,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律师值班工作,按规定支付值班补贴,提升12348法律咨询电话的知名度和专业水平;五是着力抓好法律援助质量,提高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比重,开展旁听、回访、问卷调查等活动,实行质量动态监督检查,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法律援助;六是强化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站点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8

合肥市蜀山区位于合肥市的西南部,辖11个镇、街、园,弱势群体人数较多,法律援助需求也有所增加,法律援助任务极其繁重。中心在省厅、市局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区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以服务大局为核心,以从严管理为保证,努力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为贫弱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一、领导重视,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用力保障。

针对法律援助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区司法局的大力争取下,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逐年增加,今年比去年增加了三万元,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供了有力的工作保障,促进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区司法局在办公条件的改善上也给予了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支持,将法律援助接待室设在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三里庵旺城大厦,办公室宽敞、明亮、整洁,方便了当事人上门咨询和申请援助。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形象。

中心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上墙公示。这些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法律援助接待工作规范用语、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

中心为了方便群众,印制并发放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表》和《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证据、材料表》,使群众对于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一目了然。

中心十分注重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实行案件回访跟踪调查制度和案件投诉登记调查制度,每办结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主动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达到了群众非常满意,到目前为止,区司法局没有接到一起投诉。中心还参加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比,通过评比活动提高办案的质量。

三、做好咨询接待和援助案件的办理,并将专项活动与常态工作有机结合。

中心安排专门接待人员接待来电来人咨询,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认真诚恳,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正确地解答群众的疑问。

中心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专项法律活动,先后参加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综治宣传月”、“婚姻家庭法律宣传月”“

12、4普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等途径,向群众宣传法律,加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与此同时,中心坚持将农民工维权工作纳入工作常态,在日常的工作中为农民工提供快捷方便、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经过了两年多的艰辛努力,历经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为受援人争取了最大的利益。从六安来合肥打工的农民工梁志海,在工作的第七天,因顶管土方塌方造成脊椎骨折,用人单位省水利建筑安装总公司在支付了第一次住 院医疗费用后就不再管他了。中心了解到梁志海家庭困难、急需治疗,当即为他开辟了“绿色通道”。承办律师认真研究了案情,认为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按雇佣关系处理,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走这条路对律师来说比较省事,但是估计梁志海最终只能得到三、四万元的赔偿;另一条路是申请工伤鉴定,虽然这是一条环节众多、耗费时间的维权之路,但是却能更好地维护梁志海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援助中心不畏艰难,不怕麻烦,陪着梁志海走上了旷日持久的维权之路。由于用人单位否认与梁志海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梁志海既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卡、出入证、工资条、工作服等相关凭证来证明,承办律师多方调查取证,终于取得了关键性的证据,最终帮助梁志海赢得了这场官司。这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农民工维权案例相继被《安徽法制报》、《安徽工人报》、《合肥晚报》、省司法厅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市法律援助简报》等媒体报道宣传。

四、构筑多方位的法律援助平台。

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各镇、街、园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为社区群众提供贴心法律服务;并且在各社居委和一些驻地大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及时通报弱势群体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为社区服务,为百姓服务,形成法律援助的新格局和新网络。

中心不仅与区残联、区老龄委、区妇联等部门形成了联动,还分别与区工会、团区委、区老龄委、区妇联联合成立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法 律援助工作站,并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机构设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五、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中心继续为残疾人开辟“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值班。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省厅、市局的有关精神,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一律不审查经济状况而直接予以受理。

中心建立了预约上门服务,方便了行动不便又急需法律帮助的“老、弱、病、残”特殊人群,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中心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适度适当地降低门槛,争取实现“门槛”内的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

六、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社会氛围。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让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众了解、关心、接受和支持它,关键在于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中心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初步形成了固定性、针对性、经常性和特色性等特点。除了经常举办“法律进社区”、“广场送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中心还建立并加强了与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将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来提升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

今年以来,中心接待法律援助咨询七百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9件,多次参与广场法制宣传活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法律援助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进一步 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迎难赶上,奋力拼搏,为法律援助事业奉献光和热。

合肥市蜀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2008年12月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9

法律援助中心年工作总结

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实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执业律师援助向协调、指派、购买社会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转换。重点为妇女权益家庭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重点将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劳动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问题、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事项。我中心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8件,其中刑事45件,民事395件;代书30余份,认罪认罚168件。

二、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律师值班工作。

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资源,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xxx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顾问团成员。顾问团内设12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应12个乡镇(街道),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各乡、镇、街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本级工作站的联系人,负责协调本工作站的相关事宜。通过微信、电话咨询,现场解答,法律文书审查等方式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持续发挥“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工作站”的作用。律师值班方式采取比较灵活的现场值班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从而更方便贫困、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服务,能够更及时的为贫困、弱势群体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法律代书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全年两个值班律师工作站共解答各类咨询50余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68件。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10

今年已接近尾声,下一年即将到来。为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11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平安舒城”、“和谐舒城”,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大力加强、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5.28%;结案926件,结案率达91.05%;一篇法律援助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一)、夯基础,积极构建城乡网络体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启用,窗口位于县城繁华的花桥路商业街,交通便利,人员集中。20xx年再次对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并与20xx年11月投入使用。升级后的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设有无障碍通道,醒目的法律援助的标识一目了然,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访咨询和申请援助提供了便宜,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窗口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执业律师轮流坐班,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

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42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得到最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

(二)、拓渠道,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首先,扎实做好12348安徽法网和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网上预约申请、认真解答群众网上咨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其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法律援助成果。结合“学雷锋”服务月、民生工程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结合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征地拆迁、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采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册、便民联系卡等方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宣传工作深层次、宽领域、广覆盖、无死角,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响力。

(三)建机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处制”等制度;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中心成立由中心律师、社会律师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议小组,定期组织对诉讼案件进行旁听;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分别抽取48份结案卷宗,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律师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考评;扩大回访覆盖面,实现了结案案件100%回访,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并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勇担当,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工作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梳理出制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针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路径,精准施策,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出“四延服务”。对行动不变的老年人、群体性集中讨薪案件,接受预约上门受理申请;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午间在中心大厅值班,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窗口值班人员主动为受援人复印案件所需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对年老、不识字的申请人义务帮助填写申请表,全程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

(五)抓重点,重拳根治农民工欠薪。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对紧急法律援助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偏远地区的受援者,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构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多元绿色通道。二是配强援助队伍。重新调整驻劳动监察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组成,配强工作站法律援助队伍;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充分考虑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特点,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三是精准有效施策。根据讨薪案件的不同特点,综合分析,从保护受援人的利益出发,多渠道进行指派,对没有完成劳务结算的受援人帮助对接县劳动监察队,协调对完成劳务进行货币化结算,部分案件的劳动报酬在劳动监察部门直接支付到位;对争议不大、标的小、当事人双方户籍又在同一乡镇的,启动“援调”对接机制,直接指派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对疑难复杂、久拖不予支付的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优化保障措施。对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全覆盖回访,案件判决后未能完全执行的,帮助了解执行线索,协助、指导受援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达成调解协议没有立即履行的讨薪案件,帮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受援人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舒城县将以深入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管理;

(三)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五)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影响。

法律援助述职报告 篇12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把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实施方案,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率达100%。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100%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在聘请“法律进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在街道社区的影响力,聘请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调解干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在已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区民政局、老龄办、团区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