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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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1

根据浙地税函[20xx]6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xx分局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工作原则,对教育业(内设校外培训业、驾校培训业)和工业企业等行业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纳税评估。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教育业——完善“以票管税”征管措施

(一)校外培训业

1、具体做法

(1)科学确定评估对象。抓住选评对象的源头,将评估效果最大化。在选择评估对象过程中,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充分运用《xx地税信息系统》和各类外部信息,并以此为依托,从中提取信息比对异常的教育培训企业。

(2)着力提高评估水平。保证评估质量,提高评估人员水平是关键。xx分局采取了集中学习、借鉴经验等方式做好专项评估前的业务准备。一是召开科室会议,集中布置了评估工作计划及步骤,对培训行业相关税收业务进行梳理学习。二是做好经验交流,从市稽查局调阅培训教育案件案卷进行学习借鉴,提高业务水平,为下一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3)强化案头数据分析。通过上门送达纳税评估通知书,并请企业填报各项评估表证等方式,全面收集企业情况资料。通过《税友龙版》查询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情况,结合纳税人自查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问题,找出评估疑点。在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等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拟好约谈提纲,把握约谈的主动权。

(4)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工作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除了要求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更从发票开具与实际申报情况的差异、成本核算漏洞、培训收费流程等线索展开提问,并对企业之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判断,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

2、工作成效

(1)本次评估共查补税费元,其中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元,个人所得税元,企业所得税62750元,土地使用税元,印花税15元,水利建设基金2510元。

(2)建立起“服务型”纳税评估模式,融洽征纳关系。在评估过程中,就疑点问题与企业人员进行约谈,面对面地交流。通过辅导达成共识,促使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同时,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采用了以自查为主的办法,做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融洽了税企关系。

(3)统一了表证文书,重视流程规范。规范评估程序,完善评估办法。按照龙版系统评估管理流程操作,规范评估文书,使用统一的表证文书,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严格执行文书管理办法,做到一事一送达。在文书的填写上,保证当事人和评估人员亲自签字,使文书成为评估过程中一项重要有效的法律依据。

(4)明确了早期教育培训机构的纳税管理,防止征管漏洞。此前各类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依照幼儿园办学程序,获得教育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政登记手续。此次纳税评估就此问题专门请示了省局,明确了对婴幼儿早期教育培训机构不能参照幼儿园管理,而应按培训业征收营业税,堵塞了征管漏洞。

3、存在问题

(1)早期教育培训机构参照幼儿园管理,未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2)对取得营业收入但一直零申报营业税等税种的企业,未及时监控。

(3)“以票控税”落实不到位,收入数据失真。

4、该行业问题的解决建议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2

深圳税务局从五个方面优化了综合征管系统的纳税证明开具模块。(一)规范纳税证明的开具对象。实现了对零散税收纳税人、无证户、注销户、被委托代征纳税人及被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人开具纳税证明,明确委托代征的受托单位及代扣代缴义务人不能就其代征、代扣税额开具纳税证明。(二)实现了汇总开具纳税证明的功能。对已审批确认增值税汇总申报的纳税人,可关联-总机构及其下属分支机构汇总开具指定时期的汇总纳税证明。(三)对特定人群限制开具纳税证明。对“非正常户”或“非正常注销户”以及存在逾期未申报行为的纳税人强制监控不允许开具纳税证明。(四)满足纳税证明开具的特殊需求。如允许开具零纳税额《纳税证明》,客观证明其纳税情况;实现《纳税证明》的重新开具功能,使纳税人清理欠税后在纳税证明中刷新其欠税信息。(五)规范纳税证明的用章问题。鉴于税务文书用章规范性的要求以及打印设备配备等原因,取消了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纳税证明打印模板套用的电子公章,统一使用“纳税证明专用章”。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国、企业参加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招标活动、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评比、总公司需要上市发行股票、纳税人申办蓝印户口以及办理出国定居等事项,有关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其纳税情况的证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通过审核确认,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的一项管理活动。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①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②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③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审核无误的,通过系统开具《纳税证明》,发放纳税人。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3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的简并,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11%税率”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所涉及的填写说明调整内容见附件3。

二、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2,所涉及的填写说明调整内容见附件3。

三、本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3.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调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76范文网 M.FW76.cOm)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黑龙江国税纳税申报通告]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上半年,纳税服务科围绕市局党组确定的全市地税工作指导思想和“一个确保,三个强化,五个提高”工作目标,以改善和提高纳税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总体质量为工作中心,重点实现“四个一”工程:纳税服务四大平台实现服务一体化;为有困难的企业办一件实事;纳税服务总结出一条好的经验;举办一次有意义的纳税服务宣传活动。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系统纳税服务厅建设,规范纳税服务管理。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对全市纳税服务大厅标识进行统一更换。于三月份开始对全市8个县区局、32个税务分局(所)进行走访,针对新换大厅标识的尺寸以及摆放位置现场测量,并将有关资料及时准确地上报省局相关部门。

二是结合去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实际,在征求了基层相关部门之后,对目标管理考核中涉及办税窗口纳税服务方面条文进行了修整和认定。

三是去本溪学习办税服务大厅建设先进经验,并于4月份开始对各县区纳税服务大厅进行了走访和调研,对基层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综合,并对大厅的建设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四是对铁岭县新台子分局办税大厅建设提出改进建议,为迎接全省征管工作会议奠定了基础。

(二)改进和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管理

一是围绕省局12366热线坐席人员税收业务知识竞赛,重点开展好12366热线人员税收业务知识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实际工作水平,培养独立解答业务问题的能力,逐步降低对热线专家的依赖性。

二是制定和实行12366热线首问负责制。对纳税人提出

的问题不能够现场解答的,由接线人员记录好问题,并负责督促和催办,保证纳税人在1日内得到满意的答复。

三是加强与其他市局热线的交流与信息共享,利用网络资源与其他市局热线进行问题交流,讨论解答方式,扩大问题面,有效提高了热线解答问题效率。

截至6月末,热线共接听各类咨询建议513条,其中涉及发票类115条;所得税类80条;税务登记类42条;营业税类65条;房产、契税类83条等等。有效答复率达到了100%。

(三)税务短信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市局对税务短信服务工作进行了及时的调整。本着降低税收工作成本以及提高短信服务宣传面的原则。一是参照其他市局,并经过与经销商反复磋商,将短信服务费用由去年省局拟订的每月每户10元拟降低到每月每户1.2元。二是将短信服务的户数由去年拟订的3000户拟提高到5000户。三是按照省局统一要求,税收短信服务费用拟订由税务机关统一支付,不再收取纳税人服务费用,真正体现了纳税服务方面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基本原则。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待局党组审批后,预计8月份正式启动。

(四)网站建设方面

一是继续调整和改进网站各项设置及功能。上半年对网站主页进行了相关调整,使页面更加美观实用;在市局网站开设了县区局网页,为县区局提供了宣传展示平台;与办公室合作,开设了行业新闻栏目,以视频方式宣传地税各项工作成果。

二是提高网站宣传力度,扩大网站的点击率。通过互联网、报纸以及基层纳税服务大厅窗口宣传地税网站。目前,铁岭地税网站已经在百度等国内大型搜索网站中实现了中文查询功能。

三是加强网站管理维护,提高网站实际应用水平。配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在网站开设税收宣传专栏,发布各类宣传

信息40余条;通过网上12366接受各类咨询建议5件并全部给予答复。

截止到目前,网站共添加维护各类信息3722条,平均日维护20条以上,网站点击率超过1万人次,达到10187人次。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纳税服务工作的专业学习仍需加强,提高指导纳税服务工作的能力迫在眉睫;

二是由于基层税务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市局纳税服务部门与基层工作联系有待加强,对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力度有待提高;

三是调查研究工作仍需加强,应切实掌握现阶段纳税人需求以及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解决。

二、下半年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规范纳税服务四个平台,整合现有资源,打造一体化服务。实现各个平台的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达到一体化服务。

三、于8月份开始开展铁岭市“明星企业税收服务行”活动,协调业务科室对铁岭百强企业进行走访调查、税收服务、征求意见等一系列活动,重点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深入了解企业状况,为企业发展提出一个好点子;为企业解决一件实际难题;让企业对地税部门税收服务提出一条建议;形成一篇高质量的纳税服务调研报告。

四是加强纳税服务管理。制定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基层办税大厅以及税收管理人员的服务评比工作;开展好纳税服务培训和学习,举办一期纳税服务讲座;在加强基层纳税服务管理工作上总结出一条可行的成功的经验。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5

从20xx年确立为“税收服务年”开始,“纳税服务”就成为纳税人及税务干部谈论较多的话题,今年的纳税服务工作,我们在做好日常工作和基础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创新亮点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为优化纳税服务带来新的发展契机。现将前三季度的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转变纳税服务理念,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

转变纳税服务理念,坚决破除传统执法的“强势思想”,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好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在执法角色上,由“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向“平等+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变,多一些换位思考;在工作的主导方向上,更加注重满足纳税人需求,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在税收管理方式上,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真心实意地为纳税人服务。在工作态度上,坚决防止和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决不允许刁难纳税人。

二、积极开展纳税咨询热点问题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征管关系,了解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咨询工作水准与状况,今年以来,我科按照总局和省局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纳税咨询热点难点问题收集制度,对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难点问题每月及时收集,并且及时上报省局纳税服务处。今年上半年共收集整理基层各单位上报的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问题90条,在每月27日前将整理出的十条纳税人咨询热点问题上报省局,共上报10期100条。通过以上工作,为深入检验办税服务厅咨询岗位等基层人员的纳税咨询工作水平,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继续开展全市国税系统财税库银联网工作。

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作为信息化支撑下的纳税服务新模式,不但是新形势下打造服务型政府在国税部门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实质内容。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培训。经过全市广大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通过以上工作,使我市广大纳税人全面享受到这一信息化条件下的高效、便捷服务,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就可申报缴税的愿望,从而大大降低了其纳税成本,提高了税法遵从度。

四、积极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根据省局统一安排,从今年6月起积极开展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为了保证此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召开了专业会议对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成立了领导组,具体对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行管理。在评定过程中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组织专人对的自行申报进行辅导,利用征管档案逐户进行严格评定。目前此项工作评定公示阶段。

五、认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20xx年9月,我局按照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当地宣传优势,积极拓宽税收宣传渠道,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纳税”、“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借助多种宣传媒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收到良好成效,为完成全年税收工作任务、推进税收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积极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按照省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局积极完善办税服务厅硬件设施,在禹都开发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了试点,改善了办税服务厅窗口台面、统一窗口设置、在办税服务厅科学设置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统一内外视觉标识。目前我市大部分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建设已基本到位。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6

纳税服务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本人在纳税服务岗位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娴熟的业务技能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配合上级领导,认真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纳税服务工作岗位职责及任务

作为一名纳税服务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岗位职责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 答复纳税人税务咨询,协助纳税人解决问题。

2. 对企业纳税申报进行审核并发放税务证件。

3. 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其他有关税务业务的工作。

二、紧紧围绕税务部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一年来,本人紧紧围绕税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了自己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热情、专业、周到的服务态度,为纳税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

在 答复税务咨询方面,本人认真对待每一次来访及咨询电话,认真记录、分析、解决纳税人的疑问,为纳税人提供了权威、准确、规范的答案,赢得了纳税人的高度认可。

在企业纳税申报审核方面,本人始终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核,认真审阅申报表格及凭证,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并及时发放税务证件,大大缩短了企业办证的时间,为纳税人提供了快捷、高效、方便的服务。

在其他税务业务方面,本人认真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协助部门开展各项税务业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为税务部门的业务开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培训

一年来,本人意识到,想为纳税人服务提供更好的服务,就要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因此,本人积极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和税法法规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业务培训方面,本人参加了税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如《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结合》、《税收优惠政策》等,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在税法法规学习方面,本人认真学习和掌握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各项税法法规文件,保持对税收政策的敏感度和关注度,并把政策落实到工作中,切实为纳税人提供法律、合规的服务。

四、加强团队合作,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一年来,经过团队的努力和密切配合,我们的个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助推税务部门改革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团队建设方面,本人积极践行团队合作意识,与同事们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在工作中,本人始终保持及时、准确、高效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和高标准要求自己,与同事们共同推动了业务水平的提升和团队的快速发展。

总而言之,一年来,本人在纳税服务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创新,积极学习,提升能力,为纳税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今后,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和掌握税法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知行合一,更加优化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纳税服务科工作总结 篇7

一、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今年以来,办税服务厅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观活动,并把科学发展观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在学习调研阶段,我们结合今年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验收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征求部分纳税人办税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分析检查阶段,对照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初步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我们意识到:“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能够起到缓解征纳矛盾,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作用。对纳税人而言,享受到优质服务就能够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信息,方便依法纳税,争取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开展纳税服务,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就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更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的换位思考活动,强化“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解纳税人之所需,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变成我们日常工作的自觉行动。

二、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今年是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年,按照市局要求和县局安排,我们从年初起就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快硬件建设。在市局部署工作后,我们和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专题调研,参观学习了武穴市国税局、黄石市西塞山区国税局、武汉市洪山区国税局等三个办税服务厅,在摸清自身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比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了**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在硬件建设上达到如下要求:一是办税设施要配套。配置必需的服务设施,创造一个舒适、高效的办税环境。二是工作台面要降低。建设合理的工作台面,增强办税亲和力。三是区域设置要科学。结合办税服务厅建筑结构,合理布局功能区域,提高纳税人办税的舒适度。按照上述要求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后,在工程合同中严格规定工期,并要求其迅速组织人员按设计图纸加班加点进行施工,一直做到腊月二十八,装修工程基本结束。春节后,相关配套采购也有条不紊的展开,到三月初硬件建设基本完成。二是加强软件建设。我们在进行办税服务厅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相关的软件建设。我们研究制定了**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工作职责、领导值班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办税公开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信息员责任制度、业务衔接与信息传递制度、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与能绩考核制度等八项管理制度;规范了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四大类业务流程;完善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统一印制了办税指南宣传手册等。力争做到办税环境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纳税服务标准化、工作考核标准化。三是强化岗位培训。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之后,为了适应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中“一窗多能”的需要,我们把提高办税服务技能做为标准化建设的'着力点,组织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推行“一窗多能”,就是要在办税服务厅实现绝大多数涉税事项的一窗办理。这就要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税收业务、微机操作和办税服务技能。为此,新年伊始,我们就请税政、信息中心、法规、所得税等相关科室的同志备课,准备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我们结合征期后上午纳税人多下午纳税人少这一特点,在2月征期结束后的18日起,每天下午,我们就在办税服务厅内利用新购置的大屏幕开展培训工作,这样即使有个别纳税人来办税也不受影响。从2月18起到2月27日,连续学习培训了8个专题16课时,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培训面和参训率均达到100%。在流转税方面我们学习了:两税新条例及实施细则,增值税转型后办税厅在流转税业务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使用及异常处理,认证、报税操作注意事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退票、入库、再发售,机动车发票的发售、认证、报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税类文书的流转和处理。在信息技术及应用方面我们学习了:计算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相关数据的采集、备份与传送,几个常用系统特别是运维系统的操作应用。在法规方面我们学习了:涉税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税收执法系统中的时间界定及其与税收征管系统的对接等。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我们学习了:新企业所得税法条、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软件,在受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注意的问题等。此外,我们还组织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相互讲相互学,人人当老师,人人当学生,把原来自己岗位的工作给别人讲,同时也听别人讲他们岗位的工作,达到共同熟悉共同提高的目的。四是推行“一窗多能”。经过近三个月的实践证明,办税服务厅推行“一窗多能”服务模式,工作初见成效。根据办税设备配备情况,我局采取的是“一人一窗一机、特殊业务离位办理”的模式。即前台窗口全部设置普通发票柜台,前台主机全部安装认证、报税金税卡,后台设立“特殊业务柜台”,集中安装配置有各种金税卡的设备,主要办理专票发售和专票替开业务。所有业务由前台窗口人员受理,涉及特殊业务的,由工作人员离位办理完毕后再出件。现在,在我们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在一个窗口办理完所有涉税事项已成为现实。这一点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也受到了办税人员及社会的一致好评。

总之,今年上半年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软、硬件也有所突破和创新,今年三月我们**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还被湖北省妇女联合会表彰为: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但纳税服务工作永无止境,今后办税服务厅将紧紧围绕“8152”做文章,在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礼仪培训上多下功夫,进一步拓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成果,着力营造爱岗敬业、自觉学习、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树立文明规范、高效快捷、热情服务的窗口形象,争取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