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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风作文

我喜欢风作文。

资料所覆盖的面比较广,可以指学习资料。当我们的学习遇到难题时,经常都会用到资料进行参考。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那么,关于资料你了解哪些内容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我喜欢风作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我喜欢风作文 篇1

我喜欢的小动物不是家里喂养的小猫,也不是招人喜欢的小白兔,那是什么呢?聪明的你一定不会猜到我喜欢的是会学舌的鹦鹉。

我第一次见到鹦鹉时大约是两三岁的样子,那是在鸟市上看到的。而真正让我喜欢上鹦鹉是在今天的作文课上。

今天的作文课上的情景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一向严肃庄重的老师今天举手投足,言谈举止之间变得幽默起来。老师首先讲了描写小动物应该注意的问题,我不记得罗列了几条,只记得老师在讲课过程中从工作室里提出了一个鸟笼子,笼子里有两只机灵的鹦鹉。这个逆天的老师,总是能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课堂。

刹那间,教室里就像炸开了的锅,一下子沸腾了起来,大家一阵惊呼,教室里哪像上课的样子,乱成一锅粥。笼子里两只小鹦鹉也像赶红火热闹一样,叽叽喳喳的叫声不绝于耳。只见两个小家伙长得一模一样,难以分辨哪只是雄的,哪只是雌的。这两只鹦鹉可真漂亮呀!全身的羽毛就像翠绿的钻石一样,额头上的羽毛是黄色的,金灿灿的,全身那么齐整,大庭广众之下来个孔雀开屏,啾啾的叫个不停,水晶般的眼睛圆溜溜的直转,引来大家一阵惊叹。

随着同学们你好你好的吵杂声,两只鹦鹉上跳下窜,其中一只竟然倒着掉在笼子上,就像动画片里的蝙蝠侠。有同学拿笔试着逗鹦鹉玩,你瞧,它的胆子也够大了,用坚硬无比的钩子嘴开始攻击,同学们完全忘记了它们还关在笼子里,不赶紧前来招惹它们了。

短时间的交往,我发现,它们成了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喜欢风作文 篇2

我喜欢水,看着小河水湍湍流动,就会有种生命生生不息的感觉,整个人都充满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我喜欢水中的鹅卵石,看着它们一颗颗,各种形状,有大有小,心里很是欢喜。对了,鹅卵石还可以按摩身体,促进血液循环呢。家里旁边的广场有一条小路,就是用鹅卵石铺成的。到了夏天,闲来没事,我们总喜欢脱了鞋子在上面走上几圈,凉凉的,硬硬的,有点痒也很舒服。

我喜欢水中的珊瑚,一丛丛的生长着,各种颜色,各种样子,很好看也很吸引人。

我最喜欢的,还是水中的鱼。不管是鲤鱼,金鱼,还是娃娃鱼,看着它们在水中自由自在的遨游,会有些羡慕,也很喜欢。

听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过了七秒就会忘记之前的所有事情。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人的记忆也只有七秒,那这样我们就不会每天为了那些不开心的事情烦恼忧愁了。不过想想也不妥,因为如果我们边走边忘,那经历还有什么意义,人生怎么可能一帆风顺,跌跌撞撞不是更有乐趣。

我喜欢风作文 篇3

我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也读过《威尼斯商人》,但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鲁滨孙漂流记》了。

《鲁滨孙漂流记》主要讲了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从小热爱冒险,但是他的父母不让他去冒险,还说了中产阶级是很好的,但是他不听,于是他就和他的朋友去冒险了,中途遇到了大风,船毁人亡,等到鲁滨逊醒来的时候,发现同伴们死光了,然后他看见大船离这个岛很近,他就去冒这个险,结果找到了不少好东西,过了几天之后,它的粮食越来越少,于是他就拿这枪去抓羊,抓回来之后让它们繁殖,不久之后,他就有了的山羊,他就不愁吃,不愁喝了,他把麦子撒在地上,不久之后结出了麦种,他用一点麦种反复收割在第四年的时候,终于吃到了自己的粮食,有一天他发现了一个脚印,他非常害怕,于是在空地上种满树枝,还把羊分在几个地方养过,几年后他救了一个野人,叫星期五。有一天星期五发现了一只船,船员把船长给绑了,然后鲁滨逊和五星期五就把船长救出去了,船长答应把他们送回去了。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滨逊,他很勇敢,很机智,也乐于助人,在船长被水手绑的时候,他奋不顾身地把船长救了下来。

总之,《鲁滨逊漂流记》还是很不错的,作者运用很多描写人物的方法,让读者爱不释手。

我喜欢风作文 篇4

我喜欢宁静的冬天,我喜欢天真的春风。我喜欢美好的夏日,我喜欢那美而孤独的秋风。

我也喜欢奇特的梦,在梦里梦见自己能飞,梦见荷花如海,没有边际。我喜欢那梦中成群的野雁,我喜欢那梦中的山景。

我喜欢山边的小花,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和那悠闲的素馨。

我喜欢另外一种花,是开在人们的笑颊上的,我喜欢空气里充满的和善。

我喜欢安静地读信,读爸爸妈妈的信,让我充满温暖和关怀,倍感幸福和快乐!

我喜欢默默地看书,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使我品味到历史的兴亡。

我喜欢朋友,不管是在快乐还是悲伤的时候,他们总是给我友情的力量,鼓励我前行。

我喜欢生活中的一切,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风作文 篇5

蓝天、白云、小草是那么和谐,幸福、美好是多么让人向往……我喜欢人间这美好的一切,只有这一切能让我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美丽的大自然,我要向大自然学习。早晨的阳光是那么温暖,让我感觉到了人间的快乐;天空中的白云是那么纯洁,让我感觉到了人间无暇的美;狂风中的小草是那么顽强,让我对生活中的挫折有了自信心与拼搏精神;寒冬里的梅花傲然挺立,让我感觉到了生命中要超凡脱俗,卓尔不群。

我喜欢人类美好的心灵,我要向他们学习。为了保卫祖国而拼死战场的军人,他们的爱国精神是我无比敬佩;为了老人不累而主动让座的阿姨,她尊敬老人的品质使我自愧不如;为了城市保持清洁而辛勤劳动的环卫工人,他们对自己工作的热爱使我感觉到了人间的哲理;为了我们能有一个辉煌的人生而无私奉献的老师,他们对学生的爱与教导使我一生都忘不了。

我喜欢美满幸福的家庭,我要做到这样。在我即将考试,父母给我递上的一杯牛奶,使我感觉到了家的温暖;在下雨天中,父亲为我撑起的一把伞,使我感受到了家人的关爱;在寒冬时,母亲为我披上的一件外衣,使我感受到了家的美好;在过年时,全家人在一起吃饺子时,使我感受到了家的幸福和睦。

我喜欢拥有爱的人间,我要用心去感受。当猎人举起枪,挡在孩子面前的鸡妈妈,她的母爱使我感动;当孩子摔倒时,锻炼孩子的父亲让他自己起来,他的父爱让我敬佩;当我迷茫时,老师的一番教导,使我感觉到了老师对我的爱,她的爱让我的人生更美好;当我即将离开,朋友在我耳边的一句祝福而因留念而伤心的话,使我感觉到了人间美好的爱。

我喜欢人间美好的一切,这一切让我对生活充满希望,让我更爱这个社会。

我喜欢风作文 篇6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

犹记得,少年时你意气风发。叔父项梁让你学习书法诗歌,你说:“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

”那时的你是何等的骄傲;后来你看到秦始皇南巡的车队威风凛凛,你又说:“彼可取而代也。”那时的你又是何等的霸气。这样的你天生便注定拥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果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你的确是不凡的。

秦二世暴虐成性,天下动荡不安,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起义,为了救万民于水火,你与叔父举兵起义。雍丘之战,你于万军之中斩杀秦三川郡守理由,秦军大败;巨鹿之战,你身先士卒与军士一同破釜沉舟,最终以少胜多反败为胜;彭城之战,你续写奇迹,以三万人马尽歼对方五十六万人,如此大的胜利可说是空前绝后,唯有你——霸王项羽才能办到。

你的一生经历了七十多场战争,几乎战无不胜。你是天生的军事家,可是你却不是好的政治家。鸿门宴上,范增多次使眼色,让你除了刘邦永绝后患,可是你视而不见。于是范增只好感叹:“竖子不足与谋!

”所有人都说你优柔寡断,殊不知,你才是真正的有情。刘邦是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你们曾经同仇敌忾,一同灭秦,如今让你亲手斩杀自己的兄弟,这怎么行!

所以纵使最终是你落败,纵使最终会被他杀害,你仍是要保他性命。对你来说,兄弟是一辈子的!

终于,在四周一片楚歌声中,你输了。营帐中,望着这位你深爱的红颜知己,你不禁感叹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值得你欣慰的是,你的军士始终跟随你,不离不弃。当诸将提出要掩护你逃至江东时,你终于流下了英雄泪。是啊,你还有这么多好兄弟!

你假装答应了诸将的请求,行至乌江边,乌江亭长劝项羽赶快渡过乌江。可是,你走后,诸将怎么办,他们虽是下属,但也是兄弟,你不能丢下他们独自逃生,刘邦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除非你死。望着滚滚乌江水,你笑了。

手握三尺青峰,你最后一次摸了摸爱马的'头。终于,你起身,长剑直指青天,我听见你用近乎呢喃的声音道:“我项羽此生不负他人!

”声罢,长剑一挥,一代霸王随风而逝。

我喜欢风作文 篇7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猫吗?告诉你,前几天我妈妈带了一只猫,它全身都是灰色的毛,长着两个长长的胡须,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自从这只猫来到我们家,总会闹出好笑的事情。

每天晚上,它像守卫城的士兵一样,在那看着,不让老鼠偷食物……。第二天,我对爸爸说:“该给他起个名字。”我想了想,想出了一个名字,叫“灰灰”。

令我们最讨厌的是,它常在我们家随便大小便,害得我们都要打扫卫生,好长时间,它才慢慢习惯,改正到厕所去大小便了。有一次,我在写作业,妈妈在煮饭,灰灰去兜妈妈,妈妈说:“走开,我很忙。”灰灰摇了一下尾巴,放了一个屁,把妈妈气火了,跑过去抓灰灰,忽然锅冒烟了,妈妈只好跑回去灰了锅里的火,妈妈生气的要把灰灰扔出去,灰灰看着妈妈生气的样子,害怕得躲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它又觉得无聊,接着又跑过来聊我,我说:“不要吵我,我在作业。”灰灰生气了想捉弄我一下,它跑到我桌上,把我的铅笔扔了。我看了也像妈妈一样,它瞪着两只眼睛,看着我的脸色,又躲了起来。

虽然,它在我们家无论干了好事还是坏事,我们都还是很喜欢它,它是我们家的搞笑大将,给我们带来很多欢乐!

我喜欢风作文 篇8

自然界有许多植物,而我偏偏喜欢牡丹,虽然它没有桃花可爱的花蕊,没有荷花娇嫩的花瓣,没有桂花诱人的芳香,但是它绚丽多彩,雍容高贵,有高雅的“性格”。

“王城公园”是唐朝武则天的王都,是洛阳最大的综合性公园。因为武则天喜欢牡丹,所以在“王城公园”里仍然用3公顷种植牡丹。

远看,一朵朵牡丹,亭亭玉立地站在大地上。虽然是在远处看,但一朵朵牡丹仍清晰可见。粉的,红的,紫的,黑的,黄的……应有尽有,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像绿色海洋里姹紫嫣红的小精灵,又像奶奶给我精心缝织的花手绢。

近看,牡丹花有碗口大小,它的茎长约50至60厘米,宽1厘米。叶片长约5厘米,宽3厘米,一般一朵牡丹花,有5片或6片叶子。花瓣硕大,大约三厘米,色泽诱人,令人馋涎欲滴。叶子呈现青绿色,上面布满了“四通八达”密密麻麻的叶脉,让人感到神清气爽。

这么多品种中我最喜欢“洛阳红”它有“牡丹花君子”之称。它的花色都是统一的红色,有5、6层,花瓣似乎很冷,紧紧地抱在一起,红得可爱,红得诱人。

牡丹啊!你怎么那么诱人?我爱你的颜色,爱你的花瓣,爱你的高雅……

我喜欢风作文 篇9

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尤其是写作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记叙文,记人记事、日记、游记、传说、新闻、通讯、小说等,都属于记叙文的范畴。那么应当如何写这类型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动物——企鹅_初中记叙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鹅是唯一不能飞的潜水性海鸟。共有17个品种,分布在南半球,南极数量极多。

企鹅的头、颈、背和翼全都是黑色的,但胸部、腹部是白色的,看上去像穿着燕尾服的绅士。

成年企鹅平均高70—80厘米;体重4—6公斤。不到一米高的企鹅只有4——6公斤,但看他们肥嘟嘟的身材……真想不到,它们还是游泳健将呢!

从前我不知道企鹅住在哪?它们的天敌是谁?后来通过查找资料全都明白了。

企鹅是在平坦的地面上用小石块筑成的蝶形凹坑,直径约40——50厘米。这便是企鹅的家,专业人员叫企鹅的家为“巢穴”。

企鹅的天敌有两个,其一为一些动物,另一为天气。贼鸥是企鹅在陆地上的主要天敌,企鹅离开巢穴捕食时,巢中的企鹅卵(蛋)就很容易成为贼鸥的口中之食。刚刚能独立谋生的幼企鹅也因为缺乏生活经验,在陆地上成为贼鸥的啄食对象。另外,幼企鹅入海后又常常被凶猛的海豹吞食。

天气是企鹅的另一个天敌,夏季里时常出现的暴风雪常常把企鹅蛋冻坏,或者把幼企鹅冻死。

由此看来,幼企鹅对于天敌真是无可奈何,死亡率高达50%以上!

如今,人类登上南极后,更给企鹅带来了不幸,数以万计的企鹅因感染人类带去的病毒而死亡,难道人类也变成了企鹅的天敌?

人类总是一味地去观赏、认识企鹅,却往往忽略了保护它、爱护它,搅乱了它们正常的生活。

“喜欢它并不错,但喜欢就要让它们生活得更好”。如果因人类而使这些可爱的动物“灭绝”,不但我们这些喜欢企鹅的人会伤心欲绝,所有人类也会后悔的。

不仅仅是企鹅,我们应该爱护每种动物。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喜欢就要让它们生活得更好。

我喜欢风作文 篇10

说明文是一种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章体裁,为了让大家写好说明文,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我最喜欢的一样物品说明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1.我最喜欢的小闹钟

我家的小闹钟有很多种,它们形状不同,颜色不同,样子也不同,各式各样。唯一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它们都是我的“小报点员”,。在这些闹钟里,我最喜欢的是我那一直陪伴我的“忍者神龟”小闹钟。

它大约手掌那么大,有十七厘米高,里面有时针、分针和秒针,你追我赶地不停地运动着。

它的样子既勇敢又帅气。透明的玻璃罩,映在它那绿色的肚皮上,旁边围着一圈闪闪发光的银色金属圈。两只水灵灵的眼睛大大的,眼睛上围着一条红丝带,怎么样,很帅吧!它手持双刀,一起插在地下,显出一副很勇敢的样子。而最辛苦的是表盘上的劳动者们:时针、分针和秒针。它们按照规定在表盘上准确无误地走着。瞧!红色的秒针走得多么地急促呀,好像身后有一只狼在追赶着它;墨绿色的分针走得那么的自在,好像在无忧无虑地散步似的;黄色的时针,别看它停着不走,其实它也是一位劳动者,一刻也没有停过。

自从我和小闹钟结伴以后,我就再也不睡懒觉了。每天早上,小闹钟就发出清脆的“零零”声,催促我起床上学、锻炼身体。每当我想要偷懒的时候,它就发出“嘀嗒、嘀嗒”的声音提醒着我:“怎么啦?你想偷懒啦?”于是,我马上打起精神来,又和它一起赛跑。

小闹钟从此以后就和我形影不离,现在,我正和它在赛跑呢,看谁先跑在时间的前面。

2.我最喜欢的玩具赛车说明文

我喜欢风作文 篇11

地瓜,别名番薯,是种很好吃的食物,在我们这儿,非常便宜,家家户户都有,乡亲们会用它做成地瓜粥,还会把它切成地瓜干,以备冬天吃。我呢,最喜欢吃的就是烧地瓜了。

一天,我就和我的好朋友李正一起烧起地瓜来。我们先用砖砌了个灶,在搭时,把砖块左边放两块,右边放两块,前面一块,后面一块,最上面再放一块就大功告成了。这样从前面放稻草,后面就可以出烟了。我看了看风向,风朝东西方向吹去,我决定就坐在西北方向烧火。这地瓜,我们早就准备了好几个,这好烧的除了稻草我们还弄了些花生秧,对了,李正还从家里带出了一把扇子。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扇风点火了”。我和好朋友一起合作起来,我不停地往里放草料,李正拼命地点火、扇风,我再加上不停地搬稻草、搬花生秧。只见那火在洞里跳个不停,那烟好像就是风的奴仆一般,风一吹,它就听话地跟着飘走了。就这样,烧了一会儿,我们闻到地瓜的香味了,就拿来一瓢水,浇了过来,这浇在砖头上的水一下子变成了水蒸气,再搬开砖头,那砖头现在是滚热滚热的,三下五除二搬过了砖头,我们连忙从灰堆里用小树枝掏出了地瓜。只见这地瓜们的`表皮都黑黑的,不过这现在没有灰盖着,香气就更浓了,又是迫不及待地冒着被烫的危险扒下了皮,这时就露出黄灿灿的瓜瓤来,还不时冒着热气,吃上一口,真是又甜又面,可比妈妈放在锅里煮好吃多了。不一会儿,我和李正把这些地瓜就都消灭完了。我们就一起离开了这块小地。

直到现在,我还回味着那地瓜的味道,真想和我的好朋友再去烧它一烧。

【篇三:我喜欢的一种美食作文】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我对这句话非常赞成。我可以封自己为“小小美食家”,因为我对菜颇有一番研究。光菜名,我就可以滔滔不绝的说上百种。北京的烤鸭、内蒙古的小肥羊、西安的羊肉泡馍、山西的刀削面……在这么多香甜可口的美食中,最让我喜爱的,便是苏州的松子桂鱼。

当你第一眼看到松子桂鱼一定有种想吃的念头。其实我第一次吃松子桂鱼也是这样的,说实话它那涂满红红番茄酱的身体,和里面那金黄色的皮,谁见了都会嘴馋。

再说说它的做法,首先把桂鱼从尾部顺着骨头往上劈。把鱼肉和鱼骨分离。两面都劈到颈部。然后把中间那跟骨头砍掉不要了。接着把鱼肉身上的小刺再去掉,现在桂鱼只剩头和两大片肉了。把半边肉平放在砧板上斜着改刀,只能切到鱼皮的位置然后再转过来切。正好是个叉叉的样子。大家见过猪腰吧?就是那种改刀方法,要是不会的话就把鱼大片一点劈一下也行。但不要劈的太深。以免油炸的时候把鱼身炸破了;接着把料酒。盐。味精。生姜。葱放到里面淹一个小时。然后用干芡粉把整条鱼都沾上。特别是鱼肉的空隙一定要把它沾上。放油锅里炸;油温大概在七八分热的样子,也就是油上有些冒黑烟了。油温高呢可以使鱼的表面结一层壳。这样不会把鱼肉里面炸老。而且表面很脆。最好是准备两只锅;另一只锅现在可以烧汁。倒油。倒入番茄沙司。一条鱼大概要放半瓶。放入白糖。放少量盐。不要放味精不然很难吃。然后放少量水进去。接着放玉米青豆。松仁。然后勾芡。最后再加点白醋。把鱼拉出来浇到上面去就好了。

说完做法在说说味道,想必吃过的朋友都知道松子桂鱼外酥里嫩,酸酸甜甜。

我喜欢风作文 篇12

“汪、汪、汪。”这是谁在叫呀?原来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狗在叫呀!我特别喜欢小狗的眼睛,又大又圆,而且颜色非常多,有蓝白相交的,有深蓝深蓝的,还有黒亮亮的等等。

狗,大家都喜欢,人们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狗可以在主人不在家时看门,只要坏人听见了狗叫声都不敢去偷东西了。

前几天我拿了一本书随手看看目录,一个题目吸引住了我的眼球。那题目是《载入历史的狗》,讲的是一只狗和主人去当兵,主人不小心中了枪,死了,那只狗冲向结果主人生命的那个人,一口把那人的三个手指头咬下来带回去给主人。因为狗主人死了,所以军官们把狗送给了别人。一天,有个人走过来,那狗冲上去一口就把那人咬死了。众人要把狗拿去杀了,狗的后主看见那人手上少了三根手指,知道那是当年杀了狗的主人的那个人。狗为主人报了仇,可因为过于激动,狗引发了脑溢血,也倒下了。

这多么感人呀!狗最大的优点就是忠诚,看到主人有危险,就会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就算主人死了,它也忠于主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忠诚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