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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范例十五篇

变更合同范例十五篇。

合同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逐渐密不可分。如果你不签订合同的话,很有可能发生各种纠纷,你接触过的优秀合同都是什么样?小编搜集了大量材料终于完成了这篇“变更合同”,让我们一同坐下来享受阅读的美好时光!

变更合同(篇1)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标准是什么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当然可以变更的判断标准

1.因继承而发生的出租人当然变更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死亡的,则其地位一般由其继承人继承。虽然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但这种变更不需要征求承租人的同意。因为继承的后果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承租人如因此而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有合理的理由。

2.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导致出租人的变更

这种情况下,原出租人出让的已经不仅仅是债权债务,而是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债权债务是附属于所有权的。如果承租人在出租人转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未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行使后未能竞得的,则应当视为其已经同意原出租人转让的行为,因此,已经无须再特别征求其意见。

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产生新的租赁合同的.,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事实上,所有权的变更还包括赠与、互易等形式。审判实践中,新旧法律关系交替的时间点掌握很重要。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的新的租赁关系,该时间点就掌握在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间,也就是房屋权利变更登记的时间。

(二)涉及承租人变更若干问题的裁判标准

承租人的变更有三种情形:

一是承租权的继承;

二是承租权的转让;

三是租赁物的转租。

1.承租权是否可以继承

租赁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应当可以继承。但由于这种财产权的内容是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尤其是在房屋租赁中,对房屋的租赁关系到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人的生活安置问题时。因此,这种租赁权能否依一般继承法继承,学说有不同见解。持肯定说者认为,租赁权既然不是专属权,当然能够继承,而且这种继承应按照一般继承法规,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而且其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否居住在该房屋之内均非所问。而非属法定继承人的,即使是承租人的同居人也不能继承。否定说者则认为租赁权不能依一般继承原则继承,但也不能因承租人死亡而消灭。而应依照另一种法理,即日本学者所谓“家团论”来定其继承。按该理论,则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人,应构成一种家团。承租人与他人所订的租约,是以这种家团代表人资格而为家团的全体利益订立的,因此承租人即使死亡,其家团也还不失其同一性,该房屋租赁合同应该仍然为该家团中生存者的共同利益而存续,并可以适当的人为代表而承继其租赁权。此外,还有持折衷说者认为,在有法定继承人时,由该法定继承人继承,但如有与被继承人同居的人,即使不是法定继承人,该同居人也可主张继续居住权。

我国《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在这里所谓“生前共同居住人”并未有限制为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尽管在我国法律上不保护男女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但租赁房屋本身就是考虑到许多人道主义因素在内的,所以对其非法同居者也应同样对待,出租人不得以此为由而否认其继续租赁的权利。同样对于承租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共同居住人,如承租人生前一同居住的亲戚、朋友等,如有必要,也应该允许其继续租赁房屋。而且,我国《合同法》既未以与承租人有法定继承关系为继续租赁合同的当然条件,则承租人的法定继承人未主张继续租赁合同的,不能当然发生其承受租赁合同权利义务的效果。

2.承租权是否可以转让

租赁合同虽然主要是金钱关系为主的双务合同,但也不排除其包含一定人格关系的可能。如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一般在除了考虑租金之外,还会考虑到承租人的品行、爱好、个性等等特点,喜欢清静的出租人一般不会同意容易喧哗的承租人租赁其房屋,而大多数出租人更是不愿与品行不端的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免给自己招来许多麻烦。所以,承租人原则上不能随意转让其租赁权,除非租赁合同中对此另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承租人转让租赁权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权的,出租人可以此为理由终止合同。如因承租人之转让行为给出租人造成损害的,出租人还可向其主张损害赔偿。

变更合同(篇2)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总计面积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该土地。东邻西邻,南至,北邻。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自愿转让,决不更改;乙方确认:自愿以一次性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永久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同意在乙方一次付清补偿款后,即该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处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过程中,如需甲方协助提供该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时,甲方须无偿提供协助。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如今后国家有办理土地使用产权证等相关产权证件的,产权证应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即一次性补偿金为;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所列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土地永久性使用权的一次性补偿。

第六条乙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在受让土地上进行房屋的翻建、改建、扩建等房屋建设,并拥有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的产权。

第七条 如遇国家集体征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与该宗地有关的所有赔偿归乙方。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必须协助。

第八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取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甲方无权干涉。

第九条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的上诉内容自觉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由乙方留存。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识表示,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即时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2

变更合同(篇3)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成立。

合同的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凡未成立或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因为,合同的变更发生改变原合同关系之效力,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2.合同要素发生变化。

有效成立的合同要成立合同变更,必须有合同要素的变化。在广义合同变更中,不仅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也包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在狭义的合同变更中,则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要素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就合同内容变化来说,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的变化:

① 合同标的物变更,包括标的物种类、数量、品质、规格等发生变化;

②合同履行条件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③合同价金变更,即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④合同性质变更,例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⑤合同所附条件或者期限变更,例如所附条件除去或者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者提前等;

⑥合同担保的变更,例如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者新设等

⑦其他内容的变更,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协议的变更,等等。

当然,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的约定必须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具有违法性,不得规避法律的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

3.合同的变更必须有合法依据。

在合同法学上,合同变更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当事人的合意是引起合同关系变更的重要法律事实。前文已经指出,合同通过当事人协商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类型,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直接规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裁判机关裁判。合同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关裁决的程序发生变更。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变更在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4.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或者仲裁裁判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其规定。

(二)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一经过变更,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第一,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继续有效。换句话说,合同变更仅对已经变更的部分发生效力,未变更部分的权利义务继续发生效力。这是因为,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做出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将构成违约。

第二,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对已经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失去其法律依据。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因合同的变更而要求对方返还已为的给付。

第三,合同的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变更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下称“原合同”)。由于__________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删除原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变更合同(篇5)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尊敬的各有关单位领导:

我叫覃海洋,系隘洞电厂退休职工,2004年2月与本厂工友陆泰锡多次商洽,其自愿将“东兰县(2003)地证字第02号建设用地许可证”及该证所审批的建设用地(面积为72m)转让给我。由于财力不济,直至2012年本人才在该地块盖起4层半小楼,现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敬请领导审批。

申请人:覃海洋

2015年4月8日

2地上物权属证明

县国土局:

覃海洋同志在“东兰县(2003)地证字第02号建设用地许可证所审批的建设用地”地块上的农作物为板老村料二队农户所有。特此证明。

隘洞镇板老村拉料二队 队长:

2011年4月18日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料二村民小组管委:

本人叫陆泰锡,系隘洞电厂职工。由于单位住房窄小本户居住人口众多,对工作和生活极为不利,2001年11月经申请,多得贵小组给予照顾解决72m宅基地,但终因财力有限,尚未盖得住房,现因母亲病重急需筹集资金转院治疗,经多方考虑,再无他路可行,只好忍痛将宅基地转让他人,敬请理解和海涵。

特此申请

申请人:陆泰锡

2004年1月18日

2建设用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陆泰锡户 乙方:覃海洋户

由于甲方老母病重,急需筹集资金转院治疗,经甲乙双方多次反复磋商,特作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东兰县(2003)地证字第02号建

2设用地许可证”及该证所审批的建设用地(面积为72m)转让给乙方。

2、自转让之日起至该地正式建设之日止,该转让地块所应承担的法律及法规责任仍由甲方负责。

3、转让地块自转让之日起,在甲方认为需要作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者是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变更登记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4、乙方在转让协议书签订时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壹万叁仟捌佰元正。

5、在转让地块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商洽。

7、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协议双方: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4年2月6日

变更合同(篇6)

如前述,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的变更,具有与其他部分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合同变更生效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这是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延伸。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当事双方当遵照执行。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进行修改,改变原有意思表示的行为。双方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关键,也是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广义上讲,合同变更包含所有变动合同元素的行为,包括合同转让;狭义的变更应当不包括合同主体的改变。

合同任何一方均无法独自完成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在取得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之后方可生效,而无论通过何种形式达成一直意见:可以是双方同时签署变更意见,可以是一方签署之后交给另一方,还可以是一方单方面修改之后对方选择性的认可。

经济交往中,很多情况下需要合同约束双方;签订合同之后,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作出修改变更;合同变更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反之,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变更需要经过批准、登记手续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合同一方单方修改合同,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对其有利的条款予以认可,自认可之日起,该部分条款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变更部分,与合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对变更约定明确,则无争议。如果变更部分约定不明确,则不能直接推定其意思表示,而是应当推定为没有变更,合同中原有的相关条文继续有效。律师指出,合同自订立至终结,其中牵涉众多专业法律知识,是一项法律知识高度密集的活动,诸如合同变更等事宜,当事人最好通过专业律师解决,以绝后患。

变更合同(篇7)

***********公司:

我 (旧)公司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 因我公司自身原

因,现将全部权利义务于 年 月 日转至 公司。原合同项下 (旧)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旧)公司与贵项目部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继续有效,其权利义务,债权债务自 年 月 日由(新)公司承继,并继续履行至合同终止。

2、截止 年 月 日双方已确认累计产生租赁费 元,共支付租赁费 元,其余未付款项 元及后期产生的所有租赁费用由******(新)公司代为承继。并请贵公司将租赁费用直接付至******(新)公司账户内,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旧)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3、******(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合同内容中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旧)公司名称(章)法人签字:日期: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

(旧)公司名称(章)

法人签字:

日期:

相关知识

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①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遵守规定

(三)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四)合同内容发生变化,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合同的变更流程

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合意本身就是合同,因此,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希望变更合同内容的一方首先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应包括希望对合同的哪些条款进行变更,如何变更,需要增加、补充哪些内容。对方收到后予以研究,如果同意,以明示的方式答复对方,即为承诺,如果不同意,或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补充意见,这样双方经过反复协商直至达成一致。

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变更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便查考,特别是原来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的,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然用口头形式改变书面合同无凭无据,极易发生纠纷。如果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或者变更采用口头形式,发生纠纷后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变更内容的,视为合同没有变更。当事人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如果原来的合同是经过公证、鉴证的,变更后的合同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公证、鉴证,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来的合同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合同变更后仍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变更不生效,仍应按原合同执行。

变更合同(篇8)

一、合同当事人能否变更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得知合同即使是在成立生效后,其仍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而具体的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什么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遗嘱人生前可变更、撤销其原来所立遗嘱。当遗嘱人死亡,遗嘱生效,遗嘱继承人只能接受继承或放弃继承,而不能撤销、变更已生效的遗嘱。夫妻双方共立遗嘱,约定互为继承人,此时一方死亡,在世的另一方即为遗嘱继承人,其无权撤销、变更共同遗嘱中已生效部分。

20xx年3月2日,牟xx与其丈夫卢xx共同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夫妻共有的两处二层沿街楼作如下处分:(一)夫妇一方死亡后,先死亡者遗留下的房产份额由健在的老伴继承;(二)夫妇俩均死亡后,一号沿街楼由其子继承,二号沿街楼由其两个女儿共同继承;(三)夫妇俩健在期间,可共同变更、撤销遗嘱;夫妇俩一人健在时,可以自行变更、撤销本遗嘱;(四)本遗嘱第一项在夫妇一方死亡后生效,第二项在夫妇俩均死亡后生效。20xx年,卢xx因病去世。20xx年3月23日,牟xx向公证部门公证撤销了前述遗嘱,但其认为遗嘱第一项已经生效,其已基于继承取得了房产物权,并与其子女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牟xx遂以其三名子女为被告诉至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确认涉案房产已由其继承、归其所有。

岚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牟xx与卢xx共立的遗嘱明确约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权撤销该遗嘱,表明遗嘱人已将遗嘱撤销权授权其配偶享有,故牟xx在其夫卢xx死亡后撤销遗嘱,符合卢xx的意愿,该撤销行为合法有效;因遗嘱已被全部撤销,故牟xx请求按照遗嘱继承,并确认涉案房产归其所有,无合法依据。

牟xx不服一审判决,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卢xx死亡后,遗嘱第一项已生效,涉案房产中卢xx的份额发生继承,牟xx作为遗嘱第一项指定的唯一继承人并未明示放弃继承,应视为其接受了继承。此后,牟xx虽公证撤销遗嘱,但遗嘱第一项此前已生效,涉及的房产发生继承,该项遗嘱已无撤销之可能,且牟xx作为该项遗嘱的继承人而非遗嘱人,对于涉及该部分遗产的遗嘱第一项亦无撤销权,故牟xx公证撤销遗嘱的行为对遗嘱第一项不发生效力。

20xx年5月15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牟xx继承了卢xx遗留的房产份额,并取得整个房产的物权。

共同遗嘱是指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设立的遗嘱。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了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若不为法律禁止,不违背公序良俗,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认定遗嘱有效并无法律障碍。

本案即为一起因共同遗嘱的撤销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卢xx死亡后,牟xx经公证撤销了共同遗嘱,但对于遗嘱中夫妻互为继承人的遗嘱第一项,是否能够撤销,牟xx与其子女持不同观点,这也是本案的讼争焦点。

对于遗嘱的撤销和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其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根据上述有关遗嘱撤销、变更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人撤销遗嘱的方式可以是立新遗嘱撤销原遗嘱,或书面声明原遗嘱无效,以及以具体行为表明撤销的意思,但须遵循“新遗嘱取代旧遗嘱”、“公证遗嘱须经公证才能撤销”的原则,而且,有权撤销遗嘱的是遗嘱人本人,遗嘱人有权撤销的是其自己原先所立遗嘱。上述法律、司法解释条文中“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及“遗嘱人生前的行为”的表述,进一步说明撤销遗嘱须为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且撤销须系针对尚未生效的遗嘱。

本案中,因卢xx死亡的事件发生,遗嘱第一项已经具备生效条件,并据此发生继承。很显然,卢xx系该项遗嘱的遗嘱人,牟xx系该项遗嘱的继承人,其作为继承人取得了涉案房产物权。在继承发生前,并未发生遗嘱第一项被撤销的情形,在卢xx死亡后,牟xx作为继承人更无权撤销卢xx的遗嘱。现遗嘱第一项已经生效且继承也已发生,牟xx公证撤销遗嘱的行为对该项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对于涉案遗嘱的第二项“夫妇俩均死亡后,一号沿街楼由其子继承,二号沿街楼由其两个女儿共同继承”,因牟xx仍健在,该项遗嘱尚不具备生效条件,而且其中的“一号楼、二号楼”在卢xx死亡后均已归属牟xx个人财产,牟xx有权自由处分,包括撤销该财产之上所立遗嘱,因此,遗嘱第三项中的“夫妇俩一人健在时,可以自行变更、撤销本遗嘱”,实际上针对的就是遗嘱第二项,本案应认定牟xx经公证撤销了遗嘱第二项。

在法律上可变更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1、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不得租赁的房屋有哪些?

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租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2、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

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

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屋,属于建设规划手续不齐的建筑,规划部门随时对其实施规划执法监督。租赁这类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贷款购买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市民在租赁房屋,须谨慎对待,不要租赁上述九种情况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赁合法房屋之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这样,有利于从法律角度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租房纠纷。

房屋租赁应交哪些税?

房屋租赁也应该纳税,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多久?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变更合同(篇9)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下称原合同)。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合同变更协议书格式合同变更协议书格式。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不管与谁签立合同,大家都要先看好条款再进行签订,尽量避免二次更改,合同一旦签立,就会具有法律的效益,一旦出现纠纷,合同将是法庭上最有力的证据,所以我们在签订的时候要格外的慎重与小心,看清楚合同是否具有漏洞,最好采用一定的合同范本,以免出现问题。变更合同与第一次签订的合同地位是相同的,都具有法律效益,所以大家都要保存完好。

变更合同(篇10)

甲方(男方)**男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女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抚养人 ***男,现年×周岁,原由女方**抚养。

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自年月日起随男方**生活,男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乙方**不负担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四、女方日后协助男方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五、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基本信息),原由男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儿子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

1 、抚养费: 从 ________年 ___ 月 _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 _________ 方 _________ 元作为孩子 _________ 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

2 、男方应于每月的 1 - 5 日前将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1 、男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3 、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变更合同(篇11)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住所:

甲、乙双方于20xx年4月20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抚养人,原由女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被抚养人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

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从年月日起由女方每月支付元作为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周岁)。

2、女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望权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变更合同(篇12)

中介费变更协议书模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转型,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通过中介机构来解决一些问题,包括租赁、物业管理、房屋销售等。而在这些问题中,中介费作为一种必要的服务费用,成为了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之一。然而,由于外界法规、市场变化等因素,也时常出现中介费变更的情况。那么,中介费变更协议书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呢?

一、中介费变更的原因

1. 市场调整

由于市场的波动以及经济环境的变化,价格自然也会有所波动。因此,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也会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

2. 政策调整

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制定,中介机构所从事的行业也会受到影响。政策变化可能影响到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导致中介费的变更。

3. 合同约定

在签订合同时,由于当事人在签订时未考虑充分、合同中相关条款表述不清晰等原因,也有可能导致后续需进行中介费的变更。

二、中介费变更协议书的意义

1. 双方权益有保障

中介费变更协议书能够起到合理约束双方的作用,确保双方在变更后可以享受合理且合法的权益。通过中介费变更协议书的签署,可以让业务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以此为准绳来规范且约束中介服务的实际收费标准,从而杜绝双方在后续接受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纷争和争议。

2. 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中介费变更协议书能够让业务双方更加理智地去对待整个变更过程,减少甚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中介费变更协议书中,业务双方会对金额以及实际服务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和规范,以此保证整个变更过程不会出现削弱服务质量或者是不合理涨价等情况的出现,从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 能够规范行业发展

通过中介费变更协议书的签署,中介机构行业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能够得到更好的规范。而这种规范能够推动整个行业向着更加正规、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督促中介机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三、中介费变更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变更协议的对方

变更协议的表述应当准确明确,是针对具体某个中介机构或合同方的变更协议。

2. 变更的原因与时间节点

变更协议应当注明中介费变更的具体原因,并且指定变更协议生效的日期或时间点。

3. 变更的金额以及标准

协议书的表述应当针对金额、提成比例、服务内容等进行具体规定。

4. 各方签字或印鉴

各方的授权人均应当于协议的最后一页签署或盖章,并且在合同生效之前进行对协议的会签或审批。

四、结语

在中介行业,中介费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但是通过中介费变更协议书的制定,业务双方能够共同合理地规范中介费的变更,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正是这种协议书的存在,让广大消费者得以享受到更优质、更方便、更安全的中介服务。

变更合同(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的《购销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订立本变更协议。一、变更部分内容:________________

1、原合同第条的内容为“_________”,现变更为“_________”。

2、原合同第条的内容为“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现变更为“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

二、其它事项说明: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为原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规定与原合同相关规定若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为准,其余内容按原合同规定执行;2、本变更协议需经双方签章,自最后一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变更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变更合同(篇14)

采购方(甲方):卖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箱:邮箱:

合同编号: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因xxx原因,致原合同:( )无法如期完成;( )需要终止;( )部分条款需发生变更。

经甲方项目单位、专业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下列条款进行变更:xxxx

2、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其他协定:

1、xxxxx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甲方项目单位、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补充: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变更合同(篇15)

XX监理部:

由我公司承担施工任务的《XX工程》目前已施工完成。根据合同条款及实际情况,该项目于2xx年4月15日开工,全部施工内容于20xx年8月30日完成。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完工工期滞后。造成工期延误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人工修整边坡是导致工期延长的主要因素。根据我项目部施工记录,整个网格梁修整边坡实际耗费人工20xx个,在修整边坡方面主要有两项引起施工工期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1.1、在施工过程发现,整个坡面只有表层是原绿化用根植土,表层50cm一下均为石渣,在设计范围内的人工修整边坡厚度工程量为合同工程量2倍多(平均厚度1.06米),根据报价定额及实际投入的人工数量计算,此部分申请延长工期3794*0.93/8/15=29天。

1.2、新增网格梁3个单元修整边坡426m2,浇筑网格梁混凝土61.22m3, 根据实际情况统计,边坡修整(回填部分土方)15天,网格梁浇筑完成21天,共计36天;

2、该项目施工期间,正值该地区雨季,虽然我项目部在开工前对雨季施工做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但在施工期间,根据雨天及边坡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施工质量,雨天不具备施工条件时停工,施工期间雨天停工共计12天。

综合上述情况,整个施工期间,总计延长工期29+36+12=77天,该合同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4月15日,合同工期为61个日历天,延长工期后,完工工期为138个日历天,完工时间为20xx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