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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建筑施工合同通用

2023建筑施工合同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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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 篇1

X X X私宅

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X X X

承包人:X X X

签订时间:2013年 10月

签订地点:X X X州X X X县X X X镇X X X路X X X 2栋2-1号

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建房户):X X X身份证号:

乙方(承建方):X X X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以劳务承包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 X X私宅

2.工程地点:X X X镇X X X农村二期安臵点

3.工程型式:砖混结构(以设计图及相关变更为准)

4.建筑面积:约 342.20 ㎡,建筑层数:3层,层高3.3米,总建筑高度12.9米(楼梯间)。【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面积为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X X X私宅施工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安装)所包含的全部劳务施工。

2.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和周转材料。

3.施工材料场地内的二次搬运。

4.回填土方场地内的二次搬运。

5.外运建筑垃圾运费由甲方支付。

6.挖孔桩基础自地圈梁顶端(〒0.000高程)以下1.20米属本工程承包范围,桩基础超深部分另外计价。

7.挑檐或出檐部分、卫生间、厨房墙砖另外计价。

第三条工程承包形式:

1.本工程为单包施工工程,乙方按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价格为420.00圆计价(大写:肆佰贰拾圆整/每平方米),挑檐或出檐部分每米150.00圆计价(大写:壹佰伍拾圆整/每米)。

2.所有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内、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架网,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由施工方提供解决,发包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00圆整(大写:叁仟圆整)给施工方作为临时设施费使用。

3.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各类材料的场内

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测量放线、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建筑垃圾的清理费用。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年月日,总日历工期 150 天,考虑到传统春节习俗,工期顺延15天,确保2014年04月10日全面竣工。

2.主要节点工期:

①.确保2014年01月20日前3.300米高程封顶;

②.确保2014年03月05日前主体工程竣工。

3.乙方应无条件确保双方确定的主要节点工期进度计划的完成。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主体结构必须达到优质结构。严格按现行国家规范和建筑监督质量操作规范规定标准,进行施工、检查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进行整改,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乙方改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见各专业设计说明。

第八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2套。

2.负责提供交通道路、水、电供给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在满足安全用电、用水规范条件下合理使用。

3.依据施工图纸和乙方提交的施工节点工期和材料计划,负责采购供运合格的建筑材料,并在乙方需要时间内,按实际需用量运输至施工现场。

4.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对每个建筑工序节点工艺,邀请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在前一施工节点合格并双方签证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5.负责与建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

3.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不定时检查和监管。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施工期间,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及其员工自身原因的一切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3.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和有关安全主管单位,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4.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

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及时快捷,确保不耽误乙方施工;如因甲方材料供运造成乙方停工待料的误工费,均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办法:本工程施工劳务费按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价格为420.00圆计价(大写:肆佰贰拾圆整/每平方米),挑檐或出檐部分每米150.00圆计价(大写:壹佰伍拾圆整/每米)结算(建筑面积按国家计算规范执行)。

2.工程承包范围外的单项工程计价结算方式:

(1).挖孔桩基础超深部分综合单价为每米400.00圆计价(大写:肆佰圆整/每米);

(2).卫生间(含洗涤间)墙砖和吊顶施工综合劳务费按每个1000.00圆计价(大写:壹仟圆整 / 个);

(3).厨房墙砖施工综合劳务费按每1平方米28.00圆计价(大写:贰拾捌圆整 /平方米。);

(4).零星砖砌筑(240mm)综合劳务费按每1立方米130.00圆计价(大写:壹佰叁拾圆整 /平方米。);

(5).其他零星项目工程,依照市场价格计量结算。

3.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劳务费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

(1).工程开工,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00圆整(大写:叁仟圆整)给施工方作为临时设施费使用。

(2).基础开挖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劳务费50000.00圆(大写:伍万圆整);

(3).第一节点工期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劳务费50000.00圆(大写:伍万圆整);

(4).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工程计量依据进行工程结算,其工程尾款余下部分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尾款。

3.维修保证金:

(1).乙方承诺本工程不需要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如出现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所引发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处理;

(2).维修保证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至一周年届满,无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问题和隐患为止;

(3).乙方应在维修保证期限期内认真履行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问题和隐患的修缮消缺工作,不得托词推诿或恶意拖延。

第十二条 施工及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每个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及签证,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竣工验收时,甲方、建设行业行政主管单位及相关专业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乙方所经手的每一个单项工程项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至一周年届满。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的劳务报酬,支付金额依据合同约定单项工程单价进行支付,其他合同约定外的工作项目,按同行业用工市场价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合同实效、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X X X私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一式 贰 份签订,双方各执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施工图纸;

2.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建筑施工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施工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自建房底层隔层

2、工程地点:高村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钢筋、混凝土材料甲方自理)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

模板工程、植筋、钢筋工程、混凝土浇捣工程、现场清理工作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按照楼板实际浇捣面积乘以_______ 元每平方进行最终结算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5030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超负荷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五十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乙方:务必做好整个工程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反映;对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本协议是在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签订的,单方面不能终止合同,如不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赔会违约金(壹万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工程有植筋项目,在植筋过程中,要注意避开框架柱原来的.主筋,如野蛮施工打断框架柱主筋,由乙方单方面负责加固柱子,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植筋作为本工程关键的项目,要按照国家规范,确保梁主筋植入深度,保证工程质量。

4、乙方有权和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主材进行检查,如无异议,那甲方提供的主材质量是合格的。

5、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工程款。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皮条孙西小孙庄(工程)建筑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皮条孙西小孙庄旧村改造。

工程地点:皮条孙西小孙庄。

承包形式:木工大包。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将皮条孙西小孙庄旧村改造新农村工程,约______㎡,以_______元/㎡人民币的造价,约计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发包给乙方承建。

第三条 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20xx年_____ 月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现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等。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建筑施工合同 篇4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机械设备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某些机械设备租赁时间不满整月时,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费用结算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承租期间机器设备用油由甲方承担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承包人:施工合同 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佛像彩绘

工程地点:勐焕大银塔

工程内容:佛像表面彩绘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临发改证[2013]49号

资金来源:政府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佛像彩绘(其中部分材料和颜料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2016年5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待定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预算价约计 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6年5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芒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协议通用条款除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外,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7.××项目施工的补充协议。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仅适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及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市、地质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单位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并确保施工期间连续施工用量;通讯工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开通,并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

(4)工程地质和底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发包人完成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以不影响工程施工为准。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现场书面交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需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承包人在实施前7日提出保护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义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提供施工及管理人员情况、本月投资完成情况、施工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质量月报和下月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证交工前完好无损,凭签证计取相应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的保护工作,凭签证计取相应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竣工前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时与工程师沟通,听从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工作(如铝合金门窗、厂房门、栏杆等)的施工中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自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之日起10日内,需提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发包人、监理审核确认,并与承包人对接,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施工的依据。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个工作日。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除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拨款不及时、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或供应材料及设备导致的关键线路工程延期外,工程工期不予顺延,上述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应在5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接到书面报告后,5日内给予审核答复,情况属实的工程工期可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分:地基、基础、主体。

五、安全施工执行

执行通用条款第20条、21条、22条。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合同价款的支付

11.1本合同价款依审定值为准,施工过程中据实结算。

11.1.1结算依据:施工图纸、图纸答疑纪要、设计变更、施工联络单、工程签证、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洽商文件、发包人书面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核实后)等资料,按照现行《××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市建筑、安装工程价目表(2011年)》及其相配套的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和机械台班单价、《××省建筑、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2003年)》、《××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

规则(2011年)》。

11.1.2施工和结算范围:土建工程至散水、台阶、坡道;给水、采暖工程总阀门井处;污排工程至井旁:弱电工程至由外线电缆接入厂房内;强电工程埋设穿线管施工至散水外边1.0米处;但当紧邻建筑物外墙有台阶、坡道等构筑物的,埋设穿线管均应出构筑物外沿1.0米处。(根据实际调整)

11.1.3发包人直接发包不进入承包人结算的工程范围(以下工程另行订立三方合同):土方工程、厂房门、车库门、钢塑门窗、型材护栏、采暖、智能化系统(埋设穿线管及嵌入墙内的接线盒、接线箱安装费计入单体办公室中)。(根据实际调整)

11.1.4结算方式:①除分包工程外,按实结算(人工单位按48元/定额工日找差,材料价格执行15.6条规定税前下浮8%后,扣除发包人供应材料价款,甲方定价材料,定价项目。

②乙方需开具包含甲方供材价格的工程总造价的金额发票。

③工程类别根据单体工程的面积,按定额规定执行。

11.1.5费用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社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不计取;环境保护费、工程排污费按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并经发包人认可的费用收取,不下浮;已完工程保护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费不计取。所有甩项工程,由发包人组织分包,承包人按±0.00以上建筑面积0.5元/㎡计取总包服务费,不再按取费系数计取。

11.1.6关于临时设施:承包人须报临设总平面图,应标明现场临时围挡、办公室、仓库、材料堆放地点、临时道路、机械设备安置地点、钢筋操作地点、木工操作地点、硬化路面、施工用配电箱位置等,并经发包人批准认可。

11.1.7水电费:水电由发包人提供并代缴费用,承包人必须装表计量,在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按实际发生的水、电计量数据(考虑线路损耗)乘以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收取的价格扣回。 水电价量表的抄报方式:由承包人及监理单位与供水、供电部门同步抄表,并按承包人水电计量表所示的实际数量按比例分摊线路损耗。

11.1.8基础土石方工程

①土石方工程由承包人实施,开挖、运输、,开挖、最放于基坑周边用于回填;乙方清槽费按定额规定。

②因基坑周边堆放的回填土不够而增加的回运土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施工场地狭窄不能满足现场回填存土量要求的除外。

③回填的基础土石方工程量,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工程签证据实结算。 11.1.9工程签证:工程签证应在签证发生前24小时内报发包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双方共同签字,并在签证发生7日内按工程签证相关审核流程,报各相关部门签字,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按工程签证相关审核流程签字认可,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

12、工程款预付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

13、工程量确认

1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

1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不拨付预付款,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次拨款的方式。在工程竣工验收5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具体拨付分项如下:①±0.00完成;②主体完成;③地面垫层及安装工程完成、工程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并通过备案后。共分3次支付。

(1)在工程开工前后有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公司预算人员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后作为拨款的最高限额。

(2)承包方根据分次拨款规定的施工部位及时编制进度结算,甲乙双方核算人员通过与施工图预算值对比后,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按照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的拨款部位及顺序,当通货膨胀率在各次付款预算值的±10%以内时,进度款扔按开工前甲方双方审核的预算额拨付,不予调整;当通货膨胀率超过±10%以上时按实调整。

(3)应付工程款为已完工程预算总值的80%。计算公式为:(工程预算款进度总值—拨款同进度累计甲方供应材料款)×80%—已付工程款。

(4)甲方自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3-5个月内完成结算。工程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在预留工程结算值的5%做工程质量保修金后,剩余工程款一年内付清。质保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月内支付,其中5%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付款条件:承包人每按计划完成一个形象进度目标,向工程师递交阶段完工报告,下阶段进度安排和工程款拨付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约定的额度拨付工程款。经双方确认的工程计划进度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办理建设手续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代缴的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上述费用在主管部门验收时因承包人原因若有扣款发生,由承包人全额承担,一并扣回。

七、材料设备供应

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5.1发包人供应材料范围:钢材、木材、水泥、商砼、CL墙板、彩瓦、烟道、加气砼块、砼管、井盖、路沿石、花砖、草砖、砖、大理石、型材窗、门、钢管、电表、配电箱、铜芯线、电缆线、插座、开关、避雷器、防水材料、阀门、水咀等各种材质管材、管件及消防器材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数量,承包人根据施工图预算提出计划。经发包人审核并确认后,作为发包人材料、设备供应的基准计划。

15.2发包人对其供应的材料承担质量责任,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需要准用证的,发包人应提供。因发包人供应材料不及时或技术质量问题、品牌型号不符而影响工程施工时,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但这并不免除承包人应尽的检查、验收义务,承包人在检查、验收、使用中发现技术、质量问题或与图纸、计划不符,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进行更换或协商处理。

15.3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承包人应提前7天上报材料计划,发包人在7日内批复,否则发包人对延期供应不承担责任;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进入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入库和保管,并承担有关费用。

15.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3)承办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须发包人许可后方可调换。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15.5除分包工程外,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或试验有承包人统一负责送检,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按规定计取,不得重复计取。

15.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发包人供应的`上述材料,承包人按发包人供应价格计入结算中;发包人定价的材料,按发包人定价的价格计入结算中。除甲方供应和定价的其他材料价格,根据整个施工期的《××市工程造价指南》指导价的平均价进行结算,指导价中缺项者,执行甲方认可的实际采购价。 发包人供应材料除设备、砼外,可按规定计取采保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定额规定用量领取,若发包人供应材料量大于承包人实际结算量,按实际结算量找差价;若发包人供应材料量小于承包人实际结算量,按发包人供应材料量找差价。承包人领取的材料、设备超定额部分,按照本工程施工期内市场最高价格计划并加收管理费,加收比例如下:

(1)钢材、木材超领1-3%部分,不收管理费;超领3%以上部分,加收10%管理费。钢材按照国际理论重量进行计算,木材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算。

(2)电缆电线类材料超领10%以内部分,不加收管理费;超领10%以上部分,加收10%管理费。

(3)水泥、商砼超领5%以内部分,不收管理费;超领5-10%部分,加收10%管理费;超领10%以上部分,加收20%管理费。

(4)地面砖、墙面砖、花岗岩板等超领10%(含10%)以内部分,不加收管理费;超领10%以上部分,加收10%管理费。

(5)上述价款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结算中扣除。

八、工程变更

16、工程设计变更

16.1发包人对工程进行的变更,确实影响关键线路工期的,承包人应在5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接到书面报告后5日内给予审核答复,情况属实的工

程工期可顺延。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7、竣工验收

17.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两套,提供日期为通过竣工验收准予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5日内。

17.2.执行通用条款。

17.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18、竣工结算

18.1发包人在承包人最终递交全部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0天内进行核实(包括发包人送交审计部门审计时间),给予确认,如双方有异议,以发包人聘请的中介机构审计,三方确认的结算值为最终结算值。双方确认后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进度支付竣工结算价款。

18.2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壹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8.3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付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20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9、违约

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具备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条件下,如因发包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拨付(以材料出票日期为准)工程款(进度款),每延期一天,发包人按延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本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壹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32天起按延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称本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施工过

程中工程实际进度拖后计划进度超过30日,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机械设备和人员应及时撤出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的费用及不能退换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承包人延期开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项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原因因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经返修后打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详见合同补充条款。

20、争议

20.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21、工程分包

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非法分包。分包承包人为:无非法分包。

22、不可抗力

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23、保险

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发包人投保的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承包人投保内容:意外伤害险

24、合同份数

24.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具有同等效力,正本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发包人四份,承包人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合同(包括双方在建委建工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与本协议发生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说明的事项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的有关条款。

25、补充条款

1、发包人具备开工条件并将施工现场交予承包人后,出现任何第三方阻挠施工(发包人原因除外)的情况时,由承包人协调解决,工期不顺延。

2、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因本项目或其他原因发生的钱款或其他纠纷,与本项目无关,因此发生第三方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时,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工期不顺延。

3、承包人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派出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提供其项目经理的简历、业绩、管理班子成员的相关情况。上述人员一旦确定,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随意变更;承包人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必须符合质量及安监部门的要求,满足现场安全施工的需要,随机提供合格证和最新的检验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检查确认后方可入场。

5、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保证不发生拖欠人工费和造成工人上访事件。如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扣减竣工结算价款的2%或者终止合同。

6、自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之日起10日内,须提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并与承包人对接,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决算的依据。

7、当承办人承建的工程达到发包人分包工程施工条件前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通知分包单位具体进场施工日期。若承包人未按规定通知发包人,拖延的工期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第三方未按通知日期进场施工或进场施工但未按合同交付使用并影响承包人按期交工的,由第三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相应顺延工期。

8、单体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好各分包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为分包人无偿提供现有施工场地,提供轴线位置、标高、提供合理工期范围内已有同步脚手架,用水、用电源接点条件(水电费由使用人承担),提供道路及卫生设施,做好分包工程交接后的成品保护,协助分包单位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等。除本文件另有说说明外,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9、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分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自检后,承包人应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与验收。凡验收不合格,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2)施工中发包人若发现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报验而自行隐蔽的,先向承包人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组织重新开挖或剥露解体。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每出现一项罚承包人2000-5000远。

上述第8-11款所述考核款项,实际发生时,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减。

10、对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具体参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字【1998】22号文”《关于进一步治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的措施的通知》),施工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送达施工方案和措施,经发包人核查后再行组织施工。

11、在单体楼座主题完工后,承包人须提供施工样板及标准间(包括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阳台厨卫及水、电、暖的安装等),待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样板组织施工。

12、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与发包人核对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单价、合价,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于单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0日内向发包人报送供应材料、设备明细。

13、单体工程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初步验收(不含施工技术资料的验收)之日起30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竣工结算资料,因承包人原因逾期不报送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14、工程竣工,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准予办理备案手续后,承办人在5日内向发包人交付该工程,包括房门钥匙和竣工技术资料。

15、工程结算经中介部门审计完成后,审减额在±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超出±5%部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按超出部分的审减值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人付给审计单位,或由发包人代扣。

16、内外墙粉刷工程:外墙涂料另行定价;内墙面刮仿瓷涂料或腻子三遍以上,达到合格标准的8.0元/㎡,砼界面剂3元/㎡。

17、工程中的模板项目按竹胶模板(9-10mm厚),竹胶板的价格、质量、规

格型号、产地等需经甲方认可,并依此作为找补差价的依据。

18、承包人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为财务对接人,办理财务收付款等相关事宜。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材料对接人,办理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收料人。

19、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等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应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代扣代缴相关税金。

20、结算以本合同为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合同为准。

26、其他事项

1、未经发包人书面向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分包工程。如由配属队伍施工,应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应提供配属队伍驻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经发包人考察书面确定,只能增加不准减少/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配属队伍主要管理人员,承包人承诺给予发包人工程总造价3%的补偿。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应经过发包人考察认可,不准更换、减少,管理人员只能增加。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向发包人按以下规定交纳补偿金:项目经理5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3万元/人、次。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调整人员,工程项目进展达不到发包人工作要求,发包人有权最终与其解除全部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工作不得力,发包人有权令其三日内撤离工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如不服从,发包人可拒绝拨付工程款,更换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专职为本工程服务,不得兼任其他工作,考勤由发包人项目部记录,项目经理和主要负责人应在本工地每月工作25日以上。

3、发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提供全部配合条件,并做好成品保护,配合不利的,不计取配合费,成品保护不当的,损失从责任方工程款中扣除。

4、因某一段形象进度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则此阶段工程款不予拨付,待下段形象进度完成时,经核验工期、质量达到要求后一并拨付。

5、工程延误的确定:发生工程顺延时,双方需办理工期顺延确认单,该确

认单需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生效,只有监理或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的签字无效,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承包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工期每延期一天,发包人在结算后付款的时间比合同约定的期限顺延十天。

6、竣工日期以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的时间为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工程提前不计提前奖,工期每拖后一天按总造价的万分之三罚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必须将现场的临时设施、建筑垃圾、塔吊基础、硬化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清运干净并达到绿化条件,如不能及时清运,由发包人安排专业队伍清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在工程竣工结算中一并扣除。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附件:

承包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合同 篇6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调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种管通讯、供水、输气、输油、电力、照明、交通信号、化工、供热、排水管线。查找,收集管线资料,借助管线仪查找。将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标记在地面上。用坐标纸绘制管线分布平面图、剖面图备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在施工场地做初步地质调查,查清地层结构,地质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钻孔铺管仅限于土层、沙层、污泥地层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层、基岩地层、块石回填土地层施工,必须借助其他的钻探工具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工。

3、水源是钻孔铺管施工必备条件。要求查清施工现场的水源,现场缺水,施工前备好水。

4、负责办理本顶管工程相关的一切政府批文、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手续,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5、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严格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开启,操作电力门的电气设备,如有违反,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阶段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记录。

8、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工程内容。

9、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