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

市环保局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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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市是50年代随着国家开发乌达、桌子山煤田而发展起来的工业城市。开发之初,仅有煤炭采掘和小规模的水泥、炼铁、军品加工业。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市依托资源优势,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以发展电力工业为突破口,大力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形成了以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冶金工业为主体,兼有机械、轻工业和城郊型农业相配套的经济格局。1998年,自治区政府根据我市具有丰富的煤炭等资源优势,且铁路运输多年来一直严重短缺,长期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为解决我市煤电输出难问题,加快煤--电--高载能工业一体化发展,将**确定为全区高载能工业园区。从XX年开始,高载能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带来污染排放的钢性增长。为此,我们一方面积极探索循环经济新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加大了高载能、焦化行业的环境治理力度。按照自治区环保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监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司法厅转发国家六部门《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内环发[XX]11号)要求,我市从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出发,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细致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方案》。在总体工作安排上,先进行矿热炉治理,然后集中整治焦化行业。从XX年开始,我市先后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贸委环保局关于淘汰关停全市焦化硅铁电石冶炼等行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制止低水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XX]1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关停全市焦化硅铁电石炼铁行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制止低水平建设的决定》(**政发[XX]5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载能行业矿热炉环境治理的通知》(**政发[XX]67号)等一系列文件,对我市不符合产业政策的10台3200kva及5000kva以下的矿热炉和11台30m3以下炼铁炉进行了关停取缔,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高载能矿热炉和焦化企业等行业的落后工艺淘汰及环境治理工作。XX年,我市继续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先后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限期未完成环境治理工程的高载能矿热炉予以停产治理的通知》(**政办发[XX]2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五部门的通知》(**政办发[XX]34号)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市占工业经济总量25的7xxxx148台电石、铁合金矿热炉和4xxxx焦化企业进行了集中全面的清理整顿。从XX年开始到现在,上述企业共投入了环境治理资金2.1亿元。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31xxxx次,查处违法企业63xxxx。关停取缔了31xxxx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工段,环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一、采取的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对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市政府多次专题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要求各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出发,将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还居民清新的生活环境作为近两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监察、司法、发改委、经委、工商、电业局、安监、综合执法和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我市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的强有力的保证。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联合查处机制。成立了由环保、发改委、经委、工商、监察、司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市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清理整顿行动的统一领导,监督清理整顿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听取各部门的汇报。领导小组下设清理整顿办公室,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清理整顿行动前的会议召集工作和日常事务。并建立了成员单位分工配合机制:对列入取缔关停计划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年检,逾期未关停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供电、供水部门依法停止供电、供水,交通运输部门停运其产品。

2、建立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先后对对日常检查发现或举报使用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规定的1xxxx小炼铁、9xxxx小土焦、1xxxx小化工、xxxx小建材、xxxx高载能企业向经济主管部门移送;对检查中发现的1xxxx小炼铁、9xxxx小土焦、xxxx小建材、1xxxx小化工、xxxx高载能企业、xxxx其他污染严重企业向工商部门移送,予以注销营业执照

;对1xxxx小炼铁、xxxx小建材、xxxx高载能企业、xxxx污染严重其他企业向电力部门移送,予以停止供电。[网-]

3、建立违法排污企业新建项目制约机制。明确了环保首批制,对违法超标排污,严重超过总量排污企业,不仅要进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同时要限制其新上项目。对不法排污企业的新建项目,发展计划、经贸等部门不予立项,规划、土地部门不予划批土地,电力部门不予审批用电负荷。

4、建立督办机制。对市级部门稽查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可向区级部门下达监察通知书,提出明确要求和时限。区级部门要认真办理,按时查结并上报查处结果。对查处不力或报告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9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截止目前,先后对我市的2xxxx污染严重企业实行了挂牌督办。

(三)建立信息调度制度

环保部门在系统内建立专项行动信息调度报告制度,由专门科室和工作人员负责,内容包括:《清理整顿行动进展情况报表》、《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清理整顿行动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以及每次督查次数、出动人员数、督查发现的问题、案件查处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对重点督办案件的查处结果、重要信息和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随时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和广大公众,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为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印发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宣传报道重点、措施要求。同时,设立12369举报电话,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环保举报热线,鼓励公众监督。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开设《环境与发展》专栏,及时报道清理整顿行动的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在《中国环境报》刊发清理整顿行动稿件5篇、在《**日报》刊发稿件95篇,在**电台播发稿件52篇,在《**环境》刊发稿件34篇。

二、取得的成效:

(一)建设项目管理得到加强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并建立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跟踪管理制度、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环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土地部门不予划拨土地,规划部门不予规划,工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供电部门不予供电。对过去已经建成的项目,工商、税务、土地、规划、供电部门进行证照年检登记时,按照管理权限,必须要求有市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298项,依法否决了5xxxx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关停取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按照专项行动阶段要求,三年来我市集中开展了对境内所有改良型焦厂等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关停取缔工作。目前,完成我市境内10xxxx1178孔改良焦炉关停取缔工作,削减排入烟尘2175吨,二氧化硫6496吨,节约原煤29xxxx吨;对全市2xxxx100立方米以下炼铁炉全部予以关停取缔,年削减排入烟尘142吨,二氧化硫225吨;关停了1xxxx5000吨以下泡花碱,年削减排入烟尘82吨,二氧化硫6435吨。此外,还铲除死灰复燃土炼焦6xxxx;铲除土法耐火砖窑1xxxx;取缔地条钢企业xxxx,小铸造xxxx;捣毁燃用非制定煤种小白灰窑18孔;对位于居民区的3xxxx晾台式生产工艺全部予以铲除,有效的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的气焰,遏制了污染的反弹。

(三)焦化行业的清理整顿迈出坚实的一步

我市现有的焦炭生产企业4xxxx,实际生产能力在72xxxx吨,其中2xxxx吨(不含2xxxx吨)以下3xxxx,年产焦炭31xxxx吨,2xxxx吨以上的1xxxx,年产焦炭41xxxx吨;大部分炉型是在取缔改良焦基础上新建的99型焦炉。根据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对晋陕蒙宁交界地区年产2xxxx吨以下未通过环保验收焦炭企业立即实施关停的紧急通知》(内环发[XX]20号)文件下发后,我市对3xxxx2xxxx吨以下的机焦企业进行关停,同时对2xxxx吨以上的机焦企业通过征收排污费的经济手段促其限期淘汰。

我市2xxxx吨以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后,市委、市政府随之组织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拆除设备,捣毁设施,炸毁烟筒,尽快恢复地貌。同时严防拆除设备流入周边地区,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关停后的各种遗留问题,特别是大量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以尽快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已关停2xxxx吨以下焦化企业的设备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四)高载能行业的环境治理取得成效

我市现有7xxxx电石、铁合金企业,共有148台矿热炉。其中已建成投入生产的113台,建成待电的35台。在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中,按照国家对电石铁合金矿热炉清理整顿的要求,我市对现有生产的113台电石铁合金矿热炉按要求全部安装了除尘治理设施,企业也对此项工作给与积极的配合,将无组织加料口改造为半密闭式或密闭式加料口,对出料口、除灰系统和原料堆场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在治理过程中,我市的电石铁合金两大行业的企业共投入治理资金1.6亿元。

截止目前,已有31台矿热炉通过监测验收,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对80台治理设施还不能实现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对37台治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或没有上治理设施的矿热炉进行了关停;对80台限期整改的矿热炉,需经有关部门全面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危险源的环境监管纳入日常管理

危险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从实践“三个代表”出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建立、健全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针对我市存在化工气体泄露隐患,在做好化工企业厂区监控预警的同时,三年来,我市共投资17xxxx元,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和车辆,对危险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公安厅、卫生厅《关于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的通知》(内环发[XX]4号)要求,我局会同公安局、卫生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对全市2xxxx20xxxx放射源进行申报登记、拍照建档、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xxxx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闲置废弃放射源3xxxx进行强制收贮,消除安全隐患。

(六)重点工业业企业得到有效治理

XX年和XX年,我市对重点排污企业及控制区范围内的5xxxx12xxxx项目列入限期治理任务,要求完成治理任务。为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环保部门在加大对限期治理企业日常督查力度的同时,向治理进展缓慢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实现达标排放。同时,环保部门多次召开限期治理企业法人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要求企业增强“不治污就不能生存,不达标就要关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真正将达标工作视为企业生存的头等大事来抓。截止目前,限期治理企业完成治理项目9xxxx,正在进行治理的3xxxx。

(七)城市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XX年,我市多方筹措资金,投资760xxxx元建设了海勃湾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xxxx吨。XX年底污水处理厂竣工,投入运行,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绿化。同时,为减轻政府负担,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我市对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推行了市场化运作机制。试运行期,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良好,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完成了项目可研的报批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成。通过努力,我市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站被国家确定为国债项目,并已通过自治区的可行性研究审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按照国家、自治区清理整顿要求,高载能、煤焦化行业应由自治区验收,如果没有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的验收报告,无法进行初步验收。因此,请自治区环保局尽快组织验收或出台相应的程序及依据,以便地方对上述行业进行管理。

总之,三年来,**市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真正让**市人民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清洁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睡上安稳的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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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一:仙湖镇2011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仙湖镇2011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鸣县2011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1】10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果,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我镇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的废水废渣等排放处理情况进行督察,防止影响周边群众健康事件的发生。现将我镇环保专项行动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全面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镇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制定了《仙湖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了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工作要求和措施、时间安排,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镇在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了全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出了全面部署,分管副镇长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工作提出了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我镇根据《环境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等规定,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以“污染减排”为目标,“十大惠民行动”为载体,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落实。重点清查辖区内的淀粉厂、砖厂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坚决查处超标排放、直接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扎实抓好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在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环保设施未

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就投入试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逐级上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机关。

四、专项执法行动层深面广

今年以来,连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重点企业“回头看、防反弹”、“防扰民”、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物、噪声、油烟、校园周边环境、机动车维修市场等专项整治。通过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有力地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了污染隐患,及时解决了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镇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止了违法排污行为。

仙湖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篇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0

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贵百环通字?2010?19号关于印发《百里杜鹃环境保护局2010年整治违法排

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股室:

《百里杜鹃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整治 违法排污 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通知 百里杜鹃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25份 存3份

百里杜鹃环境保护局

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

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环境保护等九部门关于2010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领导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经局会议研究,决定深入开展百里杜鹃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结合百里杜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目标,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巩固污染物减排成效、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百里杜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㈠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我区域无环境问题

一是全力整治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多发势头。结合我区际,全面排查设计铅、镉、汞、铬、砷的污染源,重点整治含铅蓄电池(制造、修理)、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臵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加大污染排放监督性检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检查和检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储存及处臵情况和应急处臵设施情况;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帐和日常监测制度,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巩固污染减排成效。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严格控制建材、钢铁行业中不符合国家产业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单位依法监管,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可持续发展重点、难点突出环境问题。

四是围绕保护饮用水源安全,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土著环境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㈡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对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期限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切实防止污染反弹。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严重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并依法严肃查处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二是对“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三是对煤矿企业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我区煤炭开采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技改工作均在进行中,但任然存在部分煤矿环保设施不健全,煤矿企业外派污水超标排放的为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地表水、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影响了一些流域和饮用水环境质量。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一要重点查处煤矿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以及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废水超标排放的;二要对已经受到污染的河流采取工程措施,掀起回复地表水功能。

㈢巩固专项成效,持续开展监管督查

对2009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严肃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继续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的清理、检查,逐步取缔二级保护区范围的排污口。重点加强对城镇污水收集系统覆盖区域的检查,检查观望损坏、破漏,污水外溢污染环境现象;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唱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㈣加大信访查处力度,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群众投诉的登记、调查和回复工作,着力加大对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餐饮业油烟、粉尘、噪声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在信访投诉查处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取证等程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全力做到不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由分管霍保山局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股室人员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日常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组办公室)负责。各小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篇三: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

关于落实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根据市双创办的文件要求,依据《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xx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10年6月1日开始,对辖区内所有露天煤场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截止目前,辖区内所有经营性煤场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整治,特别是过双路两侧煤场均安装了扬风抑尘网,对煤场内场地进行了全面硬化。在开展整治煤场的同时,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下,彻底铲除胡家塑料颗粒加工黑作坊。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煤场整治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实际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在煤场整治期间,局长亲率煤场经营老板到长武县做的比较好的煤场参观学习,并根据辖区内实际,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刘新祥多次带领监察大队人员到各煤场指导,真正做到标准高,落实好,质量优。把上级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整治到位。根据防治燃烧企业管理以及市通知要求,辖区内各煤场均加高了防护围墙,并加装防尘网。安装了正规的喷淋设施,并购买了洒水车,定时定期洒水压尘,特别是在装卸过程中,按要求必须进行喷水压尘。各煤场均修建起洗车台,对驶出的车辆清洗车身净车出场。煤场的煤堆,采用蓬布遮盖,不露死角。同时,栽植速生类乔木,防止扬尘和粉尘的污染。煤场地面必须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并有污水沉淀池,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三是坚持制度。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对无“环评”手续的,予以严罚,并责令限期补办,对无证照经营的违法煤场,报请区政府联合执法予以取缔。对有“环评”和工商手续的露天煤场的经营者,严格落实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坚决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局规定监察大队人员定期不定期对过双路以及重点部位煤场进行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二、取缔非法塑料颗粒加工动作快,力度大,确保难点问题彻底解决。

一度被列为分局环保工作的头号热点难点、甚至引起省市环保部门领导极大关注的胡家作坊污染扰民问题,经过秦都区联合行动,终于完成拆除治理。

一是明察暗访,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根据环境监察人员掌握的情况,胡家村南500米出租的自建房内,依旧存在着加工塑料颗粒作坊,这些作坊将回收来的废旧水泥袋、塑料垃圾袋等废弃包装物进行破碎-清洗-熔化-冷却-切粒,其生产工艺简单粗放,大量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和垃圾肆意乱排、乱堆,熔化过程中刺激性气体弥漫,空气污染严重。为严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安全,结合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秦都区在治理取缔土炼油、烧制木炭等系列环保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决定实施严厉打击胡家塑料颗粒加工作坊专项行动。

二是依法查处,真正解决扰民突出问题。局于4月初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限期拆除生产设施、清理废弃物和原辅材料。在多次督促未果的情况下,秦都区组成由环保秦都分局、沣东镇政府、工商、供电等单位参与的专项行动执法队伍,于2010年7月1日对胡家塑料颗粒加工作坊进行强制取缔,动用大型装载机械摧毁生产设施、清理生产现场,8家塑料颗粒加工作坊全部取缔,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三是建立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打塑料颗粒加工黑作坊行动大获全胜之后,环保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分片包干、定期巡查和群众回访、与当地政府联控联防等行之有效地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铲除其滋生的土壤,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


整治不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总结


关于我县XX年度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总结
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严肃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理念重要体现。为此,我县高度重视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工作,结合实际,早计划、早安排,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于XX年4月6日就以富政办发[XX]36号文部署了全县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取得一定实效。根据市政府办[XX]139号明传电报的要求,现将我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早计划、早安排
今年3月下旬,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同志带领环保局有关人员深入污染严重的乡镇调研后,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建议结合本县嘉河、拖竹河、补木河、格戛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在国家、盛市尚未部署情况下,及早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XX年4月初,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及时
开县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环保和水务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事宜,于4月6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富政办发[XX]36
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的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为组长,县政府办、环保、监察、公安、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电力、水务和广电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队伍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全县各乡镇也都及时按富政办发[XX]36号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接到市环境保护局、市监察局转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南省监察厅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我县又以富政办发[2O05]105号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盛市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进一步对各乡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新的要求,督促各乡镇抓住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清理取缔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建设项目,关闭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
二、注重宣传动员,突出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为保证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十分注重宣传动员工作。XX年4月7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带领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在水污染较为突出的后所召开了嘉河污染治理现场动员会议,现场组织力量关闭了4个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小洗煤厂,并将现场会议及关闭小洗煤厂的实况录像通过县有线电视向全县宣传,同时指导各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工作中还注重边检查边宣传,县乡两级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共对200多个工矿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宣传,在认真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和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性之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发出了限期治理通知或关停通知及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或限期改正通知。通过这些措施对深入开
展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动员作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着重排查了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认真清理了对水源、河流污染严重的选煤厂26个、焦化厂13个、煤矿50个以及非煤矿采选企业2个,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各类违法建设项目23个。
三、措施有力,加强督查,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使全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上述清理出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我县坚持依法处罚与引导治理相结合,分类指导,查处重点的原则,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是对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依法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没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CC三同时,制度,或依法办理了环评价审批手续,但没有配套建设满足连续性生产要求的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尚不能完全做到废水零排放的选煤厂或废水超标排放的其它选矿厂,实行限期停产治理,限期安装与批准规模相匹配的废水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确保达到废水零排放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否则依法关闭。二是对有立项批准文件、有环评审批手续、通过“三同时”验收、有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但煤泥水尚不能完全实现零排放的,有偷排行为的洗煤厂也要实现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期间发现企业偷排或闲置环保设施不用直排废水的行为,除县环保部门要从重>> 进行经济处罚外,县人民政府将责成县电力公司和煤炭部门采劝停电”和“停调运”措施。三是对未经有审批权的部门批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工艺落后、没有废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的选煤厂和其它选矿厂,依法取缔。四是对已经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立项或批准可研、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的在建洗煤厂,督促其严格按审批文件批准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能满足实现废水零排放要求的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否则任何部门不准批准验收手续,不得办理相关证照,不得供电和调运煤炭产品,已办的证照要依法吊销。五是对废水排入河流、没有矿井水地面沉淀处理设施、不能实现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煤矸石堆存场所设有采取防流失、防洪设施的煤矿也要进行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否则,环保部门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县人民政府将责成煤炭局、电力公司采劝停调运”等“三停”措施和“停电’’措施。六是明确各乡镇坚决按上级要求,配合经贸、煤炭等部门搞好清洁生产规划,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盛市产业发展控制规划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如小炼铁、小机焦、土法炼锌、土法炼焦等。七是对限期整改的企业,整治结束后,必须报请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一律停厂治理。


在开展此次环保专项行动中,为

了引导各乡镇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始终坚持全面清理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发现少数乡镇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差。县政府以富政办督[XX]1号专项督查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进行督查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整治辖区企业的不法排污行为和违法建设项目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明确对此项工作完成不好的乡镇,年底评先创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及时从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无论来自工商、煤炭,还是其它部门所抽调的执法人员都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针对各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使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工作扎实,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
自今年4月初以来,通过4个多月的努力,全县多数乡镇认真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污染严重的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查处了146个单位其中关闭了13个违法建设企业(其中选煤厂12个,4个小炼铁厂),对13个选煤厂、50多个煤矿进行了限期治理,对60多个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限期整改,到目前为共计已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00O多万元,增设煤泥水处理系统20多套。对1O多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款已达2O万元。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企业的洗煤废水、矿井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煤矸石乱堆乱放等现象基本扭转,全县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污染状况明显好转,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参与,把环保专项行动弓L向深入。环境污染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我们要把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环境合法权益。适时组织举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培训班,让企业主们知道其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他们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行动起来,投入资金治理污染和生态破坏,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企业的眼前利益和周边群众的长远发展利益关系。当前要突出向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宣传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
2、继续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力度,要加大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及时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关闭了的小选煤厂、小炼铁厂,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设施,防止死灰复燃。对上一阶段实行限期治理的企业,限期内仍不能按要求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该关闭依法关闭,该停厂的依法责令停广。
3、继续对没有按富政办发[XX]36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任务的各企业限期完成,限期内仍不能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坚决实“三停”,即停厂、停电、停调运,并对环境污染整治不力,工作被动,污染加剧的乡镇,年终考核时,严格执行富政办督[2O05]1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不得参加任何评先推优。
4、加大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控制新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坚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制度、“环保一票否决制”和“先评价,审批,再建设”的制度。继续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排查,查是否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是否依法办理试生产和环境保>> 护竣工验收手续,重点清理煤矿扩建、改建项目,对违法企业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偏不漏。对顶风违法,擅自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焦化厂、选煤厂,对通知整改的环境污染行为敷衍了事或置之不理的加大查处力,查到一家严肃处理一家。 5、建立长效管理,联动机制,使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环境污染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一两次联合执法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综合执法的措施手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把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联合执法,既分清责任,又紧密配合,依法严肃查处各不法排污企业,并使之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6、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察,配合好林业部门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内捕猎、砍伐、违法建设等人为破坏环境的活动。

环保局服务企业总结


篇一:环保局年终总结汇报

**县环保局

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汇 报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县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污染减排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一、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1、治污减排工作扎实推进。2008年我县COD排放量为2155.66吨/年,SO2排放量为2243.88吨/年。按照“十一五”总体目标要求,2009年我县COD和SO2在2008年统计基数的基础上下降2%,分别为43.12吨和44.88吨。2009年COD新增量为26.86吨,SO2新增量为33.86吨。因此,2009年**县削减任务总量为:COD削减任务为:69.98吨;SO2削减任务为:78.74吨。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减排、工程治理减排、监督管理减排等措施进行总量削减,截止目前, COD削减114吨;SO2削减281吨。近期我局正在向省、市局争取工程减排专项资金,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治理,给我县新上项目拓展空间。

2、环保专项行动初见成效。根据市政府精神,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对国

省市控重点排污企业、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56家企业进行了排查,对发现问题的2家企业,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设立驻厂环保监督员,对企业排污及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管。对县域内高污染、高耗能的粉石厂、小造纸、陶粒厂、小化工、小电镀进行专项治理,并关停取缔了11家,但一些企业存在死灰复燃现象。目前我局已向县政府申请开展依法彻底取缔陶粒、石料、小镀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以打击环境违法排污企业,控制我县污染减排总量,维护信访稳定。

3、环境信访案件基本稳定。为有效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局不断规范环境信访案件的接访、查处及回访程序,完善了环境举报、信访、稽查“三位一体”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办机制。接访做到热情、耐心;查处做到及时、客观;回访必须与信访人面对面,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对移交法院的8起案件,加强协调,确保执法到位。截止目前,我局收到信访案件51件,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为95%。

4、环境管理体系高效运行。为持续推进环境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制定了2009年全县环保目标、指标任务,编制了2009年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应急预案三种体系文件。加强对各认证主体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内审员进行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对体系的驾驭能力和体系运行

效率。6月16日,我县顺利通过了市局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内审。

5、污染普查工作基本结束。按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07年11月开始,我县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局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把质量要求作为污染源普查的生命线,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先后完成了清查、普查及数据汇总等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厅验收。目前,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档案归档阶段。

6、生态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加大了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生态县、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向省、市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因地制宜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妥善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2008年底淑阳镇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现正在完善和补充相关材料,力争今年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安平镇创建活动的环境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争取今年通过专家论证。做好迎接廊坊市环保模范城复检工作。

7、“两厂建设”平稳推进。**县污水处理厂占地25亩,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设计日处理能力2万吨,2008年已被环保部认可减排COD976.8吨。目前正在联合综合执法局,对全县污水排水量、排水浓度进行摸底调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县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正常运行,**经济技术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同时,加快城区第二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我县日垃圾产生量达200余吨,全部由清洁工人运往万辛村北侧垃圾填埋场,该填埋场未达到垃圾填埋规范化标准要求。目前选址在安头屯镇规划建设县城第二垃圾填埋场。项目占地183亩,总投资3900万元,年内即可建成投入使用。

8、为企服务意识明显提高。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企业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我局大力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做好项目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审批要尽量快批,积极协助企业办理省级、市级环保审批手续,确保不因环保手续问题延误项目进程。对新上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深入一线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随时提醒企业做好环评、“三同时”验收等相关工作,努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34个,县级审批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表随到随办,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来的30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原来的60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问题

1、环保能力建设有待提高。一是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发现干部职工在执法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还不够强,环保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

步加强。二是基础能力建设薄弱。近几年,随着环保部门不断壮大,出现办公用房紧张、执法车辆不足,机构设置缺位、监测设备不先进等问题,与当前环境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

2、环保经费不足。一是按省政府、省厅要求,环保部门需统一着装,需政府资金支持。二是空气质量日报监测仪要求每天对全县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报告,因资金不足,不能达到每天运转,年需资金10万元。三是按市委、市政府环保目标考核要求,要求我县编制《水源地保护环境规划》,需资金20万元。

3、治污减排任务压力大。一是国家将关停小钢铁、小水泥、小火电、有色金属四类行业为减排指标内容,我县不存在以上四类,关停的陶粒企业是否被国家环保部认定尚未确定。二是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转。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中控设备未安装;进口水质COD偏低;县城迎宾路以西污水管网未并入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只有50%,必须在6月底前达到正常运转。安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要求在6月开工,年底前完成。三是垃圾处理场建设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县第二垃圾处理场工程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4、“两河”出境水质均劣于入境水质。近日,市局监测站对北运河、潮白河断面进行监测,“两河”入境水质均劣于出境水质。问题较大的是北运河,因**开发区、正大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入北运河,虽然正大有限公司污水达标排

篇二:环保局工作总结

区环保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为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市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强化环境监管,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狠抓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和职能性目标任务,为改善和提高全区的环境质量做出了相应的努力。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调,着力推进“三大创建”工作

建设生态示范区是区委、区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今年是实施生态示范区规划的启动之年。我局作为生态示范区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责无旁贷,我们主动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与沟通,积极把区政府安排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目前,迎接省级调研的各项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同时生态区规划初稿已由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完成编制。我们还加快了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步伐。

扎实推进创模工作。我局既是“创模”工作的牵头部门,又是执行部门。在创建工作中,我们切实将“创模”的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有关部门,定期排查工作进

度。我们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生态、资源化”工程。着重抓好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固废处置中心等“创模”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严格对废水处理设施的督查,保证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积极开展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烟控区覆盖率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均达100%。我们还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创模资料,并收集归档。目前,在28项考核指标中,有26项基本符合“创模”要求,现已通过省级验收。

认真落实“创卫”目标任务。今年,我们以“创卫”省级验收和国家暗访为契机,结合职能,深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请区政府组织工商、质监、消防、安监等八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城区锅炉整治专项行动,目前,此项工作正稳步推进。我局在日常监管中,明确专人、专车、全方位对城区烟尘进行督查,不留死角。另外,我们对照“创卫”标准,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交办任务,积极完善相关软件资料。目前,“创卫”工作的环保部分6项指标已基本达标。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着力落实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 一是狠抓源头控制,严防污染入境。我们根据《环评法》和建设项目审批运行规则的要求,对建设项目严格把

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环生态的项目;化工项目一律进入化工集中区;有大气污染的化工项目一律不予引进。这些措施,有力的促进了我区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全年审批项目233个,因产业政策或选址等方面原因,否决项目15个。

二是狠抓污染源治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特别是对那些污染治理设施老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积极开展排污费征收,全年共征收排污费300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同时,我们还加大资金返还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污染治理。严格执行 “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年验收项目22个,并根据总量控制的要求,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三、以人为本,严格执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是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以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为突破口,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环保部门能否处理好环境信访工作,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形象。我们对处理信访案件建

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做到专人受理,及时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194件,处理率、结案率、反馈率近100%。同时继续做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理议案、提案8个,妥善处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予以重点查处。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近1300人次,检查企业526家,立案处罚16家,依法取缔、关闭违法企业2家。通过专项行动,打击了违法企业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树立了环保执法的严明形象。

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我们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广大市民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噪声、粉尘、恶臭等污染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首先加强了烟尘监管,对城区所有的锅炉烟尘进行整治,对2家烟尘超标排放的浴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督查力度,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对娱乐场所实行降低音量、限定时间等方法,基本上解决了噪声扰民问题。高考、中考期间,组织力量对城区各考点及食宿点进行巡查,严防噪声污染,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良好的

考试环境。

今年,我区正式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并将其中“六清六建”核心内容纳入到乡镇环保年度目标中予以考核。

五、解放思想,创新思维,着力拓展环保工作新途径 创新是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新精神新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环保优先的方针。同时,我们还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把省、市提出的“落实环保优先,优化经济发展”的新精神新要求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我们举办了环保电影宣传周活动,广大市民在观看电影的同时,接受了环保教育,增强了环保意识。今年以来还分别与消协、妇联、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提高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我们还加强了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了目标考核机制,增强了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以环境监理机构更名为契机,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合理设置科室,规范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环境信访等规章制度。环境监管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六、加强建设,提升能力,着力增强环境保护的“内燃力”

篇三:环保局工作总结

环保局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建设生态强区为目标,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以“双基”建设为抓手,通过加强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减排、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强生态文明创建以及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等系列工作,有效保证了辖区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年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优标准,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为全区人民创造出良好的环境。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推进。

为保护和改善辖区环境质量,规范畜禽养殖业、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石材加工行业及餐饮业的环境监管,我局从20xx年5月开始,相继对畜禽养殖业、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石材加工行业及餐饮业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以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辖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已出动人员135人次,车辆63辆次对191家畜禽养殖企业、餐饮企业238家,以及4个乡镇农村饮用水源地和石材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近期将召开“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转段大会进行部署整顿。

(二)永庄饮用水源和农村典型式集中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万无一失。一是积极协调各部门对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卫生、畜禽养殖、违法建筑、捕捞、非法采沙等进行整治,通过省、市、区各级人大的调研,配合推动对永庄水源保护的立法。此外,我局还积极呼吁,主动沟通,积极争取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二是加强对永庄饮用水源保护区、各镇农村典型式饮用水源区巡查工作力度,对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进行监管,对环境影响饮用水源安全问题进行整治,确保水质达标。今年来共查处建筑垃圾污染二级保护区案件2宗,清理垃圾约30多吨,出动人员28人次、车辆14台次。

(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化。

以第42个“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围绕今年世界主题“思前,食后,厉行节约”及中国主题“同呼吸,共奋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月5日当天在辖区各镇(街)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宣传和咨询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设置宣传栏16块、悬挂宣传横幅60多条、接受群众咨询近80人次,现场答疑35余件。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号召大家积极投身到“低碳减排、绿色消费”中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四)项目审批服务有序抓好。

根据强区扩权下放权限的项目,按照市主管局关于对环保审批项目的工作要求,我们在处理审批件时做到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审批质量,较好完成环保项目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环保项目200件,其中环保审批64件,环保验收项目48个,排污证审批项目88件。我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受、处理环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批工作,得到了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五)人民群众环境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一是我局强化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积极主动配合市环监局做好环保执法等工作,有效地确保辖区范围内没有出现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向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生活和工作环境。我局共参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行动8人次,参与现场调查取证8人次。

二是认真落实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积极推行环境信访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截止目前,共办理或配合市主管局和区政府转办件5件,12345投诉63件、市人大建议案5件、政协提案8件、区人大代表提案1件、网络问政5起,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结案率和回访率均达100%,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开展“绿色护考”执法活动。采取定期与突击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区噪声敏感点进行全面检查与夜间巡查,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车次,检查企业16家,重点检查营业性娱乐场所、五金加工店、汽车修理店等噪声敏感点,为我高考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舒适的考试环境。

(六)开展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人民政府印发的《城管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秀府办[20xx]157号)的要求,开展永庄水库保护区、汇水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20xx年10月22日政府组织城管、环保、永兴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出动100多人,对永庄水库上游汇水区的14550㎡的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拉开了生态环保综合政治工作中对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的序幕。

(七)城乡生态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制定年度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督促指导石山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目前石山镇创建申报材料已申报并经省、市验收。

(八)服务软环境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民主监督。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将全局重大决策事项、财务开支等群众关心内容进行公布,增加党务政务及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工作监督。

二是拓宽内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整治“庸懒散贪”活动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政觉悟水平,提高自身的防腐拒变能力。

三是创新管理形式,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开展“素质提高年”活动,通过抓思想、抓培训、抓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安排业务骨干跟班学习3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次。

四是积极协调,组建环保基层单位。目前区环境监察局人员已到位2名,现正积极筹备人员招聘工作。为健全环保机构,我局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区政府筹备成立区环境监测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来,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环境宣教工作依然薄弱,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农村环保形势严峻。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有向农村转移趋势;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普遍存在,农村环保监管措施落实难。

(三)执法人员编制不足,经费困难、环境监测建设处于空白,业务工作用车配备、环保执法合法化等问题尤其突出,严重制约环保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