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侨法宣传工作的自我总结

司法局侨法宣传工作的自我总结。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有过不同的经历,可以说,写总结是不可避免的了,总结的作用是用于客观的发现自我。写总结范文的时候我们注意哪些地方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司法局侨法宣传工作的自我总结”,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于今年开始实施,今年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我局把宣传贯彻侨法纳入今年重要工作之一,举行丰富多彩的侨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各界侨务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依法护侨社会环境。

一是抓好机关干部学习新侨法活动。

我局确定今年学习重点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学习,把《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纳入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干部学习新侨法的自觉性。

二是指导各侨办以及安置点抓好侨法培训学习工作。

**区侨办组织本辖区乡镇、办事处、村(会)居委分管侨务工作的领导、办事员学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发放侨法资料400多份;**区侨办深入**镇指导该镇开展学习侨法活动,请本区司法局干部和律师为社区归侨侨眷上法律课,举办法律报告会和为侨众提供侨法咨询服务等,辅导归侨侨眷学习侨法知识,共举行法律报告会3场,并为240名归侨侨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区侨办把《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宣传读本发放到归侨侨眷手中,做到归侨每户一册;**区侨务部门组织统战干部、安置点侨务干部、归侨代表统一学习《归侨侨眷保护法》,并举行侨界人士学习侨法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畅谈学习感想。

三是深入安置点开展侨法宣传活动。

9月中旬,我局会同**区侨办深入**镇码头港口,组织司法所干部,给正在伏季休渔的归侨渔民发放《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读本,为归侨渔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把侨法送到归侨渔民每家每户,并在社区街道悬挂宣传侨法横幅,利用社区橱窗出版侨法宣传板报,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9月30日,在**镇举行一场宣传侨法文艺晚会。在晚会上,演员们为广大观众表演了精彩纷呈、扣人心弦的节目,并把宣传侨法知识穿插到节目中,很好地向现场观众宣传侨法知识。据不完全统计,当晚共有1000多名观众观看了文艺晚会。

10月20日,我办会同**外侨办组织医生及有关人员深入****开展“侨法宣传暨医疗服务活动”,共为病人义诊220多人次,发放药品累计800元,发放侨法宣传材料300多册。 由于宣传得当,侨法深入人心,为下一步搞好侨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gz85.COM更多总结编辑推荐

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工作总结


一、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普法“**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县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春耕生产的实际需要,**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县60多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街道和全县镇、村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南京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会议推广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以“**模式”辐射全市,深入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县在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摸索出了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十个一”打造农村法制宣传“新路”,以“八个室”造就“家门口的法律学校”,以“六个站”打造政府的爱民站。以“十个一、八个室、六个站”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适应了农民生产生活的特点,使广大村民耳濡目染受到了法制的熏陶,营造了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关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为更好地推进法制江苏合格县的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理论水平,以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广大公民的学法用法,从xx年年,每年将组织上述人员进行学法考试。
xx年年我县管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含全体医务人员)及教师主要学习由法律专家编写的《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五五”普法《干部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人手一册,学习时间从4月份开始的每月18日,作为法律学习时间。学习形式有法制讲座、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等。为了让干部学法不拘泥于形式主义,我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学法监督小组,学法笔记本制度。年底,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法律读本学习内容安排,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并将各类干部学法考试的成绩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建立台帐资料,接受省、市对“法治**”合格县创建的检验和验收。
三、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新人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司法局等5部门联合下文,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推进“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县45所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组织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下文,在全县6万余名中、小学生中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
为了更好地贯彻《南京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每个青少年学生从身边的法律故事中树立崇尚法治的理念,广泛组织开展了“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联系自己身边所见所闻生动的法律故事进行写作。在征文活动中,全县在评出一、二、三等奖的同时,推荐76篇优秀之作参加南京市统一组织的征文竞赛活动。
县国土局、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下文,组织县属三所小学的高年级学生开展“国土杯”法制绘画创作比赛。在永阳镇城郊村古塘自然村绘制了一条长130米的法制绘画长廊,法制绘画作品涉及30多部法律法规的内容。

司法局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总结


为大力发扬基层民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全市首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xx区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

一、加强领导,活动组织得力。

为了搞好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区法治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要把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取得实效,为我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区法治办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要求各乡镇和涉农街道要因地自宜,围绕“深化农村法治宣传,健全基层自治机制”主题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在人、财、物予以保障。各街道和涉农乡镇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组织机构,为整个教育月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确保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取得实效。

二、创新形式,活动氛围浓厚。

本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我区为给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法律后盾,我区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宣传。一是派出法律宣传车,在各个乡镇街道的主要干道上进行广播,重点宣传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自治法、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力求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村(居)民了解和掌握村(居)委会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能、工作程序、选举方式、民主监督、违法责任等法律知识,将法律武器交给人民群众,便于广大村(居)民在换届选举中,依法行使选举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宪法赋予的权利,有力促进基层民主自治。二是我们联合各社区(村)开展了多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人数300余人。同时为把当前突出的土地承包纠纷、征地拆迁纠纷、重点工程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利用这次法治宣传月作为契机,集中组织了一次民间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共化解各类纠纷30余 起,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三是部门协调、通力合作,在本次活动中,区法治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和协调各社区(村)参与活动,相关单位也积极作为,发挥了其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了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的工作局面,为我区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产生了一定的实际效果。

三、作用明显,取得良好效果。

通过此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不断普及了法律知识,树立了法律权威,培养了农民群众崇法意识、守法观念和用法能力,使他们懂得了如何依法行使自身权利和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如何在换届选举中,依法行使选举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宪法赋予的权利,有力地促进基层民主自治。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1件。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投资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