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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的读书心得范文

《父与子》的读书心得范文。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父与子》的读书心得范文,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和长着秃头、大胡子、慈祥、和蔼、幽默的爸爸。他们俩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故事。看后,让我们哈哈大笑,回味无穷。【m.zF133.com 趣祝福】

比如说,爸爸要自拍,可是爸爸长着秃头,拍出来的照片会不好看,于是叫儿子来帮忙,儿子倒立在爸爸的头上。“咔嚓”一声,照片出来了,爸爸用剪刀对半剪开,“耶”!爸爸大叫一声,我真帅,我有头发了。儿子呢,也很有趣。有一次奥运跑步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儿子要看比赛,因此,他站的比较近,爸爸叫他站远一点,儿子却不听爸爸的话,爸爸想揍儿子。儿子见情况不妙,撒腿就跑,爸爸在后面穷追不舍。儿子健步如飞,跑到了终点。一不小心拿了个冠军。我最喜欢的是《战争允许一切手段》这一篇故事,讲的是儿子和爸爸在浴缸里玩船模大战,儿子的劲太小,总是打不中爸爸的船模,爸爸却百发百中,这下儿子生气了,趁爸爸把儿子的船模放入水中时,儿子突然打开浴头,把爸爸淋成了落汤鸡,儿子趁爸爸去换衣服时,儿子把爸爸的船模放入水中。只见儿子是多么聪明、顽皮、可爱!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看了他们的故事,图画中的含义,使我很受启发和教育,我也想起了我与爸爸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比如,有一次双休日,我和爸爸去小区里打球,我的发球被爸爸的反手给拍死了。于是我火了,他的发球我也一拍扣死了,爸爸输的心服口服。虽然书中的这对父与子都有缺点,但他们的父子感情很深厚,心地善良,纯真可爱,热心助人,我非常喜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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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读书心得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红与黑的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 篇1

摘要:粉墙黛瓦的楼台,葱翠繁茂的树林,蜿蜒曲折的小溪,把法国维吉尔的人们衬托得忙碌而又平淡。然而,在这个普...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欢迎大家阅读《红与黑的读后感作文》,此文由()小编推荐,大家多多指教!

篇一:红与黑读后感(读后感/600字)

粉墙黛瓦的楼台,葱翠繁茂的树林,蜿蜒曲折的小溪,把法国维吉尔的人们衬托得忙碌而又平淡。然而,在这个普通的小城市里,又有着不平凡的爱情故事。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将家庭,并与市长夫人私通,产生了虚伪的爱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了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经过一番波折,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于连至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寒,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恨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想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不断思考、观察、励志和忍受,终于迎来得意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翻看这本书,于连的一举一动让我深思,我们似乎能从书中获得共鸣,在他身上也能找到我们的影子。他有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也许就是一无所有,对任何事物都抱有放手一搏的心态。而我们有时却不敢迈出勇敢尝试的第一步,屈从命运的摆布,要让我们点亮那颗跳动的心,激起那份没完全枯竭的热情。 (作文大全 )

同时,这部小说也揭示了复辟王朝时期的波澜的阶级大搏斗,反映了政治黑暗与爱情占有。

篇二:红与黑读后感(读后感/700字)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篇三:红与黑读后感(读后感/500字)

在这个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布置的作业,在习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篇四:红与黑读后感(读后感/600字)

习是我们国家的xx,在他的童年,曾看过许许多多的好书,《红与黑》就是其中的一本。我也买了这本政客必备的名著—“现代小说之父”斯丹达尔的《红与黑》。

《红与黑》是一本富有感情色彩的政治类小说,红代表士兵,黑代表教士。书中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成长中的男子汉。他出生于贫苦的,十九岁时,他饱受着和的欺辱。当上德莱纳先生家的家庭后,与孩子们一起生活与学习,成为了一名黑色的教士。但是,于连因为爱上了军人的职业,便放弃家庭的职业,当上了红色的士兵。在军校里的于连认真刻苦努力,想早日步入上层社会,一次意外的机会,可以让于连直升上校,年纪轻轻的于连不顾羞耻与后果步入歧途,刺杀了司令的死对头。终究是恶人有恶报,于连很快被警察捉拿归案,在狱里他才后悔,但已经没有后路了。两个星期后,他将被送上断头台……

于连的一生,有过幸福,有过痛苦。幸福的时候不是衣食无忧的于连,而是在监狱里的于连,因为那时他悟得人生的真理。

中国从远古部落一直向前走,不断地发展,到了晚清时期,朝廷割土卖国,给钱卖命,大家好像过得丰衣足。但是没多久,战争就爆发了。晚清不堪一击,最后是中国共产党赶跑了侵略者,振兴了中华。于连的死是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而晚清的灭亡是新中国的诞生第一步。我们只有不忘国耻,才能振兴中华,我们要吸取教训,才能追求卓越。习爷爷就是遵循这个道理,从基层开始,为人民服务,扶困济穷,加大生产,使中国的GDP稳高,人口稳增。环境更好了,生活更美,中国伟大的梦想也遥遥在望了。

我们只有在习爷爷的领导下,努力学习,知错就改,才能成就梦想。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齐心协力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篇五:红与黑读后感(读后感/1000字)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一直寄希望于个人拼搏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而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二十不到,在父亲的作坊里干着苦工,住着简朴的茅草屋。而他五十左右,有着全城最富丽的花园和最漂亮的妻子。他的生活就仿佛黑色的天空,毫无绚烂的色彩;而他的生活恍若红色的艳阳,饱含激情的交错。这便是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真实缩影。

纵容出身卑微,一无所有,但于连才华横溢,志向远大。由于精通拉丁文,有幸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在宁静时,他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不凡的思想可见一斑。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于连得到了市长年轻漂亮妻子的垂青。纵容于连摸索在朝不保夕的道路上,但他独一无二的精神品质却深深吸引了市长妻子德。瑞那。然而好景不长,事情败露后,于连被迫远走他乡,谋了一份私人秘书的差事。但同样的境遇又一次戏剧般的发生了,侯爵女儿的追求无形之中为于连的仕途画上了句号。窥探于连的人生,虽然如蜉蝣般短暂,但却如那划过天空的流星,短暂却绚烂。这个悲剧式的人物短短的一生中充满了悲剧的爱情,不能不说于连见风使舵,耍弄手段,但是也不能否认于连内心深处的善与愧疚。倘若他不是社会底层无助的于连,而是有着市长般显赫地位的于连,那他与德。瑞那太太的爱情绝对会让人倾羡。但他不是,矛盾在于连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他时而卑怯但又时而勇敢,他时而狡猾但内心深处又散发着诚实人的气质,他时而待人老练却又总是冒出许多新奇天真的想法。虽然于连只是一个19世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但是不能否认生活中处处都生活着于连,每个人都是矛盾的,渴望幸福却被烦恼困扰。幸福是红与黑至始至终一直在探讨的主题,于连没错,他只是想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只是想追求自己认定的幸福,想法很简单。但是付诸实践就注定不那么简单了,人被迫背离自己的意愿,染上了所有昔日鄙夷的品性:虚伪、造作、自负、自私林林总总。就像于连一样,用苍天赋予的才华来将其虚伪的手段发挥的淋漓尽致。虽然在一路攀升,但内心深处闪现最频繁的却是不安与担忧。但是当他鼓起勇气,毅然决然地决定面临自己内心深处的矛盾时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纵眼望去,很多人的幸福标准都是以社会和他人为标准,追求他人与社会的承认,这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接纳也许更有必要。什么时候当做着卑微低贱的工作却能抬头挺胸地行走,当面对家中歪瓜裂枣的妻子却能眉开眼笑地呵护,当完成震古烁今的成就却依然能心如止水地工作时,想必幸福也就不远了。

篇六:红与黑读后感(读后感/1000字)

政治的牺牲者

红色,是永不言败的奋斗精神;而黑色是处于绝望中的幻想破灭。《红与黑》确切的体现了这一点,在砍头前,于连说的那句:“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更是让人掩卷三思,唏嘘不已。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意志坚强,满怀抱负的青年说出如此悲愤的感慨?是的,是政治的卑鄙残忍,利欲熏心,最后,于连被砍头了,他正是这个破败封建政治的牺牲者。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一生的奋斗与最终失败,其中夹杂着他两次悲愤的失败爱情。于连,是木匠的儿子,他整天看书,经常被父亲和哥哥毒打。于连,他更是哲学家,他崇拜拿破仑,崇拜他由下级军登上了世界顶峰。他坚毅努力,精明果敢,但是却是一个下等人,所以他从小就奋斗努力希望跻身上流社会,成为上等人。如此坚强的大好青年又怎会被砍头?又如何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而背负蓄意杀人的罪名?一切都是野心,一切都是政治的黑暗。

一个轮盘上是红色和黑色,小说中,“红色”是于连穿上红色军服而迈向成功的道路被阻塞,而“黑色”就是于连在野心驱使下的另一条路,是不顾一切穿上黑色教服往上爬。两条不同的道路,命运的断头台,是“少年野心家”最后付出的代价。于连的爱情坎坷而充满杀机。瑞纳夫人厌恶男人的粗俗,但是她对于连白皙的皮肤,温柔的眼神产生了好感。他们第一次偷偷握手,第一次萌生思念瑞纳夫人在爱情与理智中徘徊,她知道她无法忘记这个大胆的青年。但是,她不知道,这仅仅是于连自尊心的满足,是他残暴的野心,瑞纳夫人是高贵美丽的贵族,而他却是个贫穷的下等人,他对她的爱是强烈的占有,是出于对权贵的报复。于连穿上了军服,但是他知道瑞纳夫人揭穿了他们的关系后,他恼羞成怒,买了支手枪,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悔恨的入狱了。对于瑞纳夫人,于连还有一丝真情,但是对与玛蒂尔德小姐是政治上追逐的爱情。玛蒂尔德少女的清高,贵族的傲慢,但是于连知道“她却能将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野心吞噬了理智,于连疯狂的追求她。他不惜一切的骗取她的爱情,为的是地位,为的是权贵。两次失败的爱情,悲愤,痛苦,虚荣,自尊纠结其中,让人难以呼吸。

上流社会,纸醉金迷,利欲熏心一点一点吞噬着于连,腐蚀着于连。他亲眼目睹了上等人而你我诈,勾心斗角,他争着向上爬,最后,因枪击瑞纳夫人,而走上了断头台,断送了自己努力来的光明前途。他悲愤,他不满,他憎恨

作者司汤达所表现的并没有对于连这个野心家给予批判,更多的是深切同情,对一个下等人拼命奋斗而没有成果而狠狠批判压在法国人头上政治黑暗的社会风气。

于连,是政治的牺牲者,红与黑,是轮盘上的人生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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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读书心得 篇2

于连--反抗命运的先行者坦白地讲,面对初中的时候就已经读过的《红与黑》,我是没有什么新鲜感的。但认真读完小说之后,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什么叫常看常新,什么叫历久弥新:之前我并不理解于连为何拥有那么坚定的决心和强烈的野心,现在我终于看到了这位英雄,在野心背后的不屈不挠反抗命运的真情。古今中外,人类的历史上从来不乏反抗命运的豪杰。古代有陈胜吴广、斯巴达勇士,近世有闯王李自成。而根据真实人物马掌匠的儿子贝尔德改写的小说主人公于连・索海尔,与他们都不同。他不是因为受到压迫才觉醒,而是自小受到较好的教育,再加上受到法国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认为个人才智能使他改变命运,步入上流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因此,他在那个典型的时代背景下,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同样是为理想不畏艰辛不懈奋斗,于连又远比堂吉诃德清醒,他认清了王政复辟时期的社会现实,明确了自己的奋斗目标。身份低微的他无法通过身披红色战袍凭军功获得地位,只能穿上黑色教会服,以此向上爬。他学习拉丁文,背诵教会书籍,隐藏自己对拿破仑的崇拜;处处小心行事,察言观色,按别人的要求改变自己的形象,以此博得上流社会的欢心和女人们的青睐。年纪轻轻,就对社会的规则便有如此认识,可谓聪颖非常,更难得的是他的坚定志向和隐忍的品质,远胜于虚荣麻木软弱的贵族青年,再加上俊美动人的长相,怎能不让他脱颖而出呢?可是,仅仅因为出身下层,他在飞黄腾达的路上,就要遭受太多的侮辱和阻碍。所以,他必须反抗。相对于事业上的突破,于连的爱情生活同样拥有反抗命运的意义。他的成功和最终的毁灭,都与爱情紧密相连。初到市长家时,还不够20岁的来自乡下的怯弱的于连,对于德・雷纳夫人更像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而于连想要报复市长、锻炼自己的胆量,二者都不是真正的爱情。随着夫人长久压抑的爱情意识的逐渐觉醒,爱情在两人心中萌发,只可惜其中掺杂了太多于连的野心,因此缺少了几分诗意和确定。直到最后于连因为雷纳夫人的检举信而失控击伤她、被捕入狱,他才发现自己真正爱的是德・雷纳夫人,甚至告诉玛蒂尔德把他们的孩子交给德・雷纳夫人。而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更像是两个同样心高气傲的人之间决心和意志之间的角力。面临身份地位上的巨大差距,他们互相折磨,不肯让步,因为让步的一方就要忍受背叛和折磨。他们要想长久相处必须有所保留,不能表达自己的爱意,否则会让对方动摇和轻视。女孩子拥有地位财富和美貌,只缺一个能让她神魂颠倒彻底折服的人,来满足她的虚荣和幻想。同时她又不是只会养尊处优毫无头脑的花瓶,她才思敏捷不甘平庸度日,渴望轰轰烈烈的传奇经历。于连的自尊和才华吸引了她,于连的拒绝和反复无常也激起了她的好胜心。于连呢,在追求美貌的千金小姐和她背后所代表的名利地位中的刺激,和自己高傲自尊性格的矛盾中忍受着煎熬,最终两人还是走到了一起。我对他们的时冰时火走极端的爱情很感兴趣,独特而合理的'游戏规则至今仍然十分适用。对事业和爱情的执着塑造了于连的性格,改变了于连的命运。他身上兼有积极入世的热情和不被理解的高傲。在当时社会等级森严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社会背景下,他是个孤独的斗士,这也是于连很值得敬佩的一点。处于很高社会地位的贵族青年心里麻木,缺少奋斗的动力是正常的,而身处底层的于连却拥有远大的抱负,面对同样阶层的人们的不理解和上层人物的蔑视,能一直坚持学习和完善自己,这需要极大的胆识和毅力。虽然每次在他快要获得成功的时候,统治阶级和教会人物都会反对,采用阴谋的手段踩灭他的希望之火,但是于连总是不放弃,仍然沿着自己既定的方向努力,拼命抗争。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于连值得我们学习。作家在作品的结尾让于连入狱,这一点尤其引人深思。入狱之后,于连的心理转变意味深长。他对自己之前坚持的奋斗目标有所怀疑,更加清醒德认识到了社会的伪善和肮脏。他拒绝了一切辩护一心求死,是抗争后的失败吗?不,我认为那是一种更深远意义上的成功。经典名著的历史意义在于它不仅能够反映那个时代的现实,还在于它能对当今社会有所启迪。现在我们生活的时代,也存在着 、特权阶层。如同于连一样,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更高地位的人也不再少数。纵观历史进程,这种反抗命运、不甘卑微的精神,也是推动社会改革与革命、促进社会进步的动力。虽然时代在变,但于连的精神还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重读《红与黑》,我的感触很深。从我自己的读书体会来说,用发展的眼光对待历史,就是用冷静的视角审视现在,以超前的目光触摸未来。要多读名著,才能更读懂社会,读懂自己。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 篇3

于连的追求

—读**《红与黑》

**《红与黑》是法国著名**家司汤达的代表作之一,同时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红与黑》是他长篇**中最为经典的一部。

《红与黑》是欧洲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紧紧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于连的爱情生活虽然是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

而是一部反映欧洲百姓现实一部写实**。

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帅气能干。从小我就希望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奋斗,加入上流社会。但是浮华的上流社会使他渐渐迷失自我。

他曾追求知识阳光与英雄。可是,到头来自己却被送上了断头台。**有些作品是凄凉的,但在凄凉的背后是对19世纪欧洲现实的批判。

于连其实并不爱马特尔。由于地位卑微,他希望马特尔能向他求婚。通过各种诡计和精彩的53封情书,他终于毫无悬念地**了马尔特。

最终她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后来,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写信给父亲,请他原谅于连,完成他们的婚姻。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

后来,于连接到了一封骑兵中尉的任命书,授予他贵族头衔。在大家看来,于连成功了。他获得了女人的屈服,获得了房产,也获得了贵族称号。

在他看来,在不久的将来,他将成为一个将军,一个比拿破仑更伟大的人。

然而,突如其来的一封信使金钱和名利全都化为乌有。丽娜夫人写信给摩尔侯爵,揭露他们原来的关系。此时在于连眼里早已没有了亲情与人间那最后一点的善良。

他痛恨瑞那夫人,因为她毁掉了自己的荣华富贵,所以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也因开枪杀人**了。

失去一切的于连开始招供。在冰冷的监狱里,他知道上层阶级的肮脏和虚伪。也意识到自己早已大势已去,无数罪名加于自己头上。大势已去的他也没有了曾经的“壮志”。

因为他知道穷人是站不住脚的,所以他拒绝任何人的帮助。看着陪审官席上的公爵,他的心冷了。

判决出来后,雷娜夫人不顾一切去了监狱。于连知道她给侯爵的信是被迫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心存良心的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用追后的力气**封建贵族阶级**。

最后,于连追求自己最宝贵的精神信仰。在那一刻,蓝色的多瑙河闪耀着晶莹的光芒。

实***:荆琳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 篇4

红与黑》的读后感]致于连·索雷尔,(这是一场歇斯底里的对答)为什么?为什么要拒绝马蒂尔德的爱,而要爱比你大十岁的丽娜太太呢?但于连,你现在不能站起来回答我的问题——或者我的提问语气冒犯了你敏感的自尊,让你不愿意回答?

可终归有这样一个问题在这次对话中我们必须面对:你,怎会选择赴死?你可知,你俊秀的面容,广博的才识,已使我倾心,《红与黑》的读后感。

所以你的死之于我,已经不能仅用“痛哭流涕”这四个字来形容;那分明是一种痛彻心扉的绝望啊!在你和马蒂尔特决定私奔之时,幸福的人生就摆在你面前,你只消携伊人之手,向前一跨即可。我相信你那时是爱她的!

但司汤达笔锋一转,杀出个“瑞娜夫人的信”来,美好的前景如石击镜般支离破碎;但更是笔转偏锋的是,你竟开枪射伤了瑞娜夫人,真真个想置她于死地!这次第便像是赤脚走在适才破碎的镜片上:血啊!

疼啊!这短短一生带给人的伤痛竟胜过了地狱中的恶魔之惩!但你忍住不哭。

不要哭,因为这是你生命的最后一步;不要哭,因为你终于可以和这个烦人的世界说再见了。可是,当我痛心疾首你的这一段往事之时,请再回到那个最初的问题吧:你当真爱瑞娜夫人么?

我记得你的回答是:“我永远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马蒂尔特只是你的妻子而不是恋人。

那么,你又为什么不上诉?——就算是为了瑞娜夫人!在下不才,凭此来考究你的内心:

一位是贵族的夫人,另一位是贵族的小姐,二者你都没有用真正意义上的“爱”来对待。你的爱情摇摆不定,不可捉摸,因为你爱一个人只停留在爱她的外表:容貌及地位,但决不考虑是否能与之真心共处。

你能对之付出真心的,大概也只有荣誉了,在你那充满无爱和市侩的儿时生活中,你学到的除了拉丁文、圣经之类(这些你还得自己偷着学),也就只有之于沽名钓誉之事的钟情了。面对社会这个大名利场,你觉得有大展身手一展宏图的机会,读后感《《红与黑》的读后感》。凭借自身的才识、谋略,再加上贵(妇)人相助,飞黄腾达绝不在话下。

可是,情场得意、官场得意的你,却突然隐退,就这样华丽丽地退出了这个你只待过二十三年的人生舞台,留下一席的观众,对着这出世态炎凉评头论足,久久不肯散去……行书至此,我骤然洞悉:你的死,不过是换一种方式活着罢了,活得更轻松,活得更洒脱。正如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中所说,“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生,死,永恒,对感官发达的生物来说,本就是件简单的事。活着还是死了?就是这样,罢了。

人从来不会说:“我已经上了断头台。”也决不会喜欢说:

“我将要上断头台。”但断头台之上,铡刀之下的死囚,在这人生的终点站,望着眼前的最后一景:那里有肯倾家荡产换你一命的挚友,有腆着肚子四处奔走为你求情的妻子,有逃出自家千里迢迢见你一面的恋人,当然,也有或公正或不公正的陪审团,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群众……这一切,一如回望你驶过的人生路,光影交织,所有或温情或悲苦的片段如同幻灯片一样**,你无法叫停,它们也不会停下。

那是曾经,你并不拥有;你拥有的只有现在,只是现在;而你已经没有资格谈及未来。过去就像流星。转瞬即逝。你想抓住它的光辉,却被无情的现实烧成灰烬。人情冷落的资产阶级之下,你的卑躬屈膝不过是个“求”字罢了,四点是你匍匐的四肢,一竖是你弯曲的背脊,而那一横,则是你永远无法跨越却始终在渴求的富贵之途。

这是一道门槛,一道被贴上高贵姓氏的门槛,无法跨越;这也是一块金石,即使双手被它无情地冻住,他们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巨大财富。因此,数以万计的人像于连一样追求,数以万计的人像索雷尔一样死去。而这个被烙上血印的时代,至今读来,只剩下印刷在纸面上无力的苍白。

然后,我将引用司汤达的话作为这段对话的结尾。“我从地狱中来,到天堂去,正路过人间。”也许你——不,我们所有人——之于人间,都只是一场美丽的“路过”。

能过则过,不过则已。终究是得过且过。愿君安息。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 篇5

范文1: 《红与黑》

茶香,淡淡的书香,纵横交错,散发出阵阵清香,让人情不自禁地沉醉其中。茶能让人平静下来。书籍可以让人变得高尚。读书喝茶是什么样的状态?

小时候,在书籍的影响下,我慢慢向往《童话故事》年迷人的美丽世界。在这个世界上,白雪公主的善良,月亮女神的神秘,牛郎织女的幸福都在我们面前。在我看来,此时的书是如此的多变和神奇,如此的美丽和迷人,如此的迷人。

在读书的日子里,我长大了,开始品味世界上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和变化。阅读《红与黑》让我感受到朱利安倔强的可爱和爱的勇气。读《简·爱》让我更相信简爱的坚韧和女性特有的坚韧。

阅读《围城》令我惊讶于这座被围困的城市的内外。人们的内心和思想与“被围困城市外的人们拼命追求城市内的多彩世界,被围困城市内的人们拼命追求被围困城市外的自由氛围”大相径庭。

书籍,就像50多岁的深奥学者一样,在灵魂升华和大脑方面变得越来越完美,意识到许多名人给了我无尽的启迪。例如,在《孙子兵法》,“了解你的敌人和你自己,你永远不会被打败。”从《本草纲目》年开始,我重新发现了大自然,它是一个拥有丰富药物的宝库。

花草枝叶都是治病救人的良药。从《三国演义》年起,我交了一个“三七”的朋友诸葛亮,一个勤劳而死的忠臣。关羽是一个忠诚、勇敢、正义的战士,曹操胸怀宽广,求贤若渴。

从《上下五千年》年开始,我学***古代天地混沌到近代中国鸦片战争大约5000年的历史。从《曾国藩传》开始,我被教导要集中阅读书籍,并且要稳步地阅读,直到完全理解书的本质。不要太努力,看看一般意义。

在书香中,人们可以感受到清新的感觉、清新的精神、广阔的高原和宁静的自省。让我们和你我一起成长!

范文2:红与黑阅读札记:

我最近又拿起《红与黑》,故意读了一遍。我读了一上午,终于读完了,因为我听不懂每一个字。这本书不仅向我们展示了病态爱情的悲剧,也向我们展示了共产党统治下的红色道路和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陋。

就我而言,朱利安是一个追求个人主义的人,这并不坏,但更准确地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却不幸误入歧途的人。当然,这种误导性的方式,不仅是对社会公德采取一些措施,而且**于他的内在本质。

他的平民背景、高雅文化、家庭教师工作、与女主人有染、事件**、枪杀情人以及被判死刑是他生活的骨架,“追求‘幸福’热情”和‘毅力’,他在抵制阶级差异方面近乎英雄的精神是血肉相连的。这是对那个社会的抵制,也是对平庸和虚度青春的抵制。表面上,年轻有为的朱利安被病态的爱情摧毁了,但实实上,他当时却被病态的法国社会摧毁了。

这很好地揭示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着朱利安对生命意义的追求,而黑色则代表着各种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意义的人。

很多人认为朱利安是个自私的人,但事实上这是错误的。作者没有批评或讽刺他,而是对他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无奈。这就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范文3:读《红与黑》

我最近又拿起《红与黑》,故意读了一遍。我读了一上午,终于读完了,因为我听不懂每一个字。这本书不仅向我们展示了病态爱情的悲剧,也向我们展示了共产党统治下的红色道路和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陋。

就我而言,朱利安是一个追求个人主义的人,这并不坏,但更准确地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却不幸误入歧途的人。当然,这种误导性的方式,不仅是对社会公德采取一些措施,而且**于他的内在本质。

他的平民背景、高雅文化、家庭教师工作、与女主人有染、事件**、枪杀情人以及被判死刑是他生活的骨架,“追求‘幸福’热情”和‘毅力’,他在抵制阶级差异方面近乎英雄的精神是血肉相连的。这是对那个社会的抵制,也是对平庸和虚度青春的抵制。表面上,年轻有为的朱利安被病态的爱情摧毁了,但实实上,他当时却被病态的法国社会摧毁了。

这很好地揭示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着朱利安对生命意义的追求,而黑色则代表着各种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意义的人。

很多人认为朱利安是个自私的人,但事实上这是错误的。作者没有批评或讽刺他,而是对他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无奈。这就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红与黑》的选定读数

范文4:红与黑阅读札记:《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

它展示了法国从小城到省会再到北京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穷人的精神和精神状态。作家司汤达赋予主利安非常丰富的个性。他是自尊、自爱、勇气、真诚与自卑、懦弱与虚伪的矛盾统一体。

他充满激情和冷静。他不仅想建立自治,有时还表现出服从和依恋。

他的性格和所处的时代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把美丽的东西拆开让别人看。朱利安不是一个伟人,但他确实是那个时代一个阶级的代表。

他善良、勇敢、真诚。他对生活有很好的向往,想加入上流社会,摆脱贫困。他以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怀着九死一生、无怨无悔的精神,以任何方式大步走向法国上层社会,希望实现自己的宏伟抱负。

然而,这种超越不是历史的,必然会被时代的秩序扼杀。因此,其不可逆转的死亡具有深远的美学意义。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皇室和贵族压迫下的小资产阶级反叛者的典型例子。他依靠自己不屈不挠的意志,运用各种手段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超越现实的精神。朱利安对基本生存权不满意。他想突破社会对人的限制,追求个人思想的真正实现,向现实世界展示进步。

他的行为肆无忌惮,结局令人悲伤。然而,为了将这一形象升华为伦理和社会政治之外的审美范畴,他不是一个普通的斗士和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特殊性格和顽强的精神生活,朱利安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范文5:红黑作文

地平线上的亮光照亮了湖面,烧毁了周围的一切。红色,温暖,但不是火的温暖,不是迷人的枫叶。是一点点光和散光散失的热量。

湖面着火了,闪烁的红色仍在闪烁。树叶在摇晃,发出折叠的红绿光。

一切都告诉我这是一个炎热的世界。这时,黄昏将淹没在夜色中,光线只是在挣扎,发出短暂的光,但不热。就像一个英雄一样,他在短时间内花费了他的援助,但并没有把他的心分散开来。

因此,人们在等待英雄的出现,而不是成为英雄。

没有红灯的黄昏变成了夜晚。夜晚,没有晚风;夜晚,每个月亮;晚安,每颗星星。夜晚依旧是夜晚。

闭上眼睛,世界一片漆黑。黑色有多深,像顾靖的无底深渊?不,它比现在更深。

无底洞仍然是一个洞穴。这是洞穴的旧底部。好像世界上没有不可知的东西,但是人们还没有找到它们。

慢慢地,我感觉到周围的湿气在上升。人是敏感的,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中才能发现这种潜力。

夜晚不安静,当然不安静。青蛙和昆虫的声音让我毛骨悚然。是的,我很害怕。

不,这是极度的恐惧。我甚至有一种幻觉,仍然在向我哭泣,哭泣这个世界的不公;为孩子的悲惨命运哭泣。蠕虫叫嚣着,它只是提醒人们它们仍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人们不能也不应该忽视它们的存在。

黎明时分,我已经错过了。我感到背后温暖,却发现我已经站了很长时间,我的腿和脚已经麻木和失去知觉。我睁开眼睛,很快闭上了。耀眼的浅红色。

范文6: 《红与黑》 600

我是一个安静的人,从小就把大部分业余时间花在学习上。阅读是我最大的快乐。

古代人读书是为了得到**和富人,而我读书是为了找到一种感觉。当我早上醒来时,我拿起那本书,读了几个关于它的单词,好像我已经吃了一顿美味的早餐。睡觉前读一篇文章,你会随着书中的故事入睡。

当我去厕所的时候,我也会手里拿着一本书。我花了半个小时才进去,完全没有意识到恶劣的环境。没有人在的时候,我喜欢看书。

太安静了,好像我和你分享了书中的乐趣和风景。《少年文摘》是我最喜欢的杂志。当我拿起它的时候,我总是先仔细地看目录,然后选择最小的和最不吸引人的文章,把那些精彩的文章留在最后,这样当我到后面时会感觉更愉快。

但是我从不放弃任何文章,因为每篇文章都会给我不同的感觉。

有时我会读到痴迷的程度。当我读《侏罗纪公园》时,我感到害怕,觉得身后有一只长着红眼睛和锋利牙齿的恐龙。当我读《天龙八部》的时候,我会按照书中的方法,向段宇学***“六脉神剑”。

关于父与子心得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关于父与子心得,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父与子心得 篇1

说到《父与子》我想大家一定都很熟悉吧!它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的著作。

这本漫画描写了“父”与“子”生活中发生的种种事件,结局有快乐的,也有悲伤的。比如像“我要歌德的书”这个故事情节:儿子向爸爸要歌德的书,爸爸先给了一本鲁宾逊的书,儿子不要,最后儿子抱着歌德的三本书走了,父亲觉得很奇怪,儿子怎么忽然这么喜欢歌德的书呢?于是跟到家里的后院去看个究竟,只见儿子正踩在歌德的书上摘樱桃吃呢,父亲这下恍然大悟,原来歌德的书比鲁宾逊的书厚啊!在所有的故事情节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一本好书”。故事是这样的:父子俩同时看上了一本书,书的内容太精彩了,他们一路上都在看,泡茶时也在看,结果稀里糊涂的把烟草当作茶叶放进了茶壶里,倒茶时也在看,结果错把帽子当成了茶杯,放洗澡水的时候也在看,结果只记得放热水而未加冷水。洗澡的时候也在看,以致于衣服都没脱就进了浴缸!

看《父与子》这本漫画多有趣啊!我建议大家也来看看吧,为什么不让我们抽点时间去欢笑一下呢?

父与子心得 篇2

今天我读了《地震中在父与子》,感触很深。这篇文章讲述的是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后,一位年轻的父亲经过38小时的挖掘,就出了被压在废墟下的儿子及其同学的传奇故事。这篇课文赞颂了伟大而无私的父爱,告诉我们,父爱和母爱同样伟大。

文章写道:“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这两句话让我感激万千。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父亲啊!为了救出儿子,在废墟中挖了这么长时间,这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得到的。是什么支持这位父亲这么长时间?对,这是伟大的父爱。

父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也是深藏不露的。父亲的爱同母爱的爱也有区别,父爱是表现在教育方面,而母爱则是无微不至的。所以,人们都认为父爱不爱我们。其实,父亲在你做错事时批评你,在你无知的时候教育你,就是父爱的表现。

读了《地震中在父与子》后,我懂得了父爱和母爱同样伟大。同学们只要在生活中认真观察,多留心,就会发现父爱和母爱同样伟大

父与子心得 篇3

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之后,我的感触极深。

《地震中的父与子》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美国洛杉矶发生了一次大地震,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在地震中倒塌,许多孩子埋在废墟中,还没有被救出来,阿曼达就是其中的一位。他的父亲赶到学校,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整整挖了38小时,终于从废墟中救出了自己的孩子和同学。

读完文章,泪水早以模糊了我的双眼。多么伟大的父亲啊!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他呢?是信念,是承诺,是爱!要是没有这位伟大的父亲坚持不懈的努力,没有爱的动力,哪有那么多的生命获得新生呢?其实,在生活中,我们也又何尝不是受到父母关爱呢?

爱无处不在!有一天晚上,我在卧室里做作业,可我就在做最后一点点数学作业的一道思维训练题的时候给难住了,我冥思苦想了一会儿,但实在是太难了,还是做不出来。于是我便拿着书跑到爸爸那里,我看见爸爸正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剧《西安事变》,便忧郁了一会儿:到底是去问呢,还是去不问呢?想着想着,爸爸想神仙似的一下子猜透了我的心思,说:“儿子,你站在那里干什么,是不是遇到难题了?走,去卧室,我给你讲讲!”我想到:这可是爸爸最喜欢看的电视剧啊,每天必看呀!今天怎么就……想着想着,爸爸就说了一句:“走啊,发什么愣呀?”爸爸把电视机关了,同我走进卧室的书桌,耐心地给我讲了这道难题。“先换单位,再仔细看看,这不就是盈亏问题吗?知道怎么求盈亏问题中的物体总量吗?”“盈加亏的和除以两册分配数的差”“哦,对!……”讲着讲着,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把这道难题给“消化”掉了,也吸取了其中的营养。

在我的记忆中还有一次。由于我吃中午饭吃晚了,所以就匆匆忙忙地赶到学校,走到学校不远处的时候,“老师您好!”,这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膜,再看看自己的胸前,红领巾没戴,队徽也没戴,心里想到:完了,这下完了,该怎么进去呢?翻墙?”然而,这种念头很快就被打消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也像是米老鼠踩转轮,一直安定不下来。本来就像烦躁的心情,现在就更暴躁了。正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也匆匆忙忙地想这边赶来!“是爸爸!是爸爸!这下有救了!”爸爸把红领巾给我带来了,我高兴得像要飞了起来,刚才的烦恼就像被大雨给冲洗了一下,烟消云散了。也像是迷了路的孩子找着了娘一样,欢喜地流下了眼泪。这时,一股暖流传遍了我的全身,热泪禁不住地往下流。我看着爸爸,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唯一的话——“爸爸,您真是我的好爸爸!”脱口而出,因为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了。爸爸只是微笑着说:“快去上学,要迟到了!”我恩了一声,就向学校跑去……

我们在父母的爱中长大。父母的爱,是慈祥的笑容;父母的爱,是亲切的话语;父母的爱,是热情的鼓励;父母的爱,也是严格的要求。

父与子心得 篇4

读《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是一部一个字也没有的连环画,它是德国的卜劳恩漫画大师的代表作。我家里就一直珍藏着一本《父与子全集》,它可是我的最爱,每逢有空的`时候,我都会拿出来看,尽管我已看过十多遍了。

我非常喜欢那位大胡子爸爸,我猜想他一定是世界上最幽默、最爱孩子的父亲。我也很喜欢那位儿子,他调皮捣蛋,但聪明可爱。读《父与子》,我常常心情很好,妈妈问我是什么原因而快乐,我推荐她也看看《父与子》,她也快乐了。《父与子》一书能将快乐的情绪传染给好多人呢!

故事中的父亲特别爱自己的儿子。有人会说:那是一种溺爱。我觉得不是的,在我眼中,这是一种奇特的爱,可能还有人会说世界上不可能有这种爱。不是的,《父与子》就是作者卜劳恩与爱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照,作者就是这样爱着孩子的。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但作者的境遇让我愤怒。卜劳恩非常憎恨纳粹,在那些恐怖的岁月中,他不但用尖刻的漫画进行讽刺,还到处宣传,以至于纳粹对他恨之入骨。1944年3月,他竟然被指控犯“反国家言x罪”而被判了死刑,4月6日,在开庭前夕自杀了。就这样,一代幽默大师被万恶的法西斯无情地扼杀了!对此,我感到深深的愤怒!

父与子心得 篇5

“哈哈,太好玩了!”

“可不是嘛,真是有趣啊!”

最近,班里掀起一股热潮——看《父与子》漫画集。于是,我也挤时间去看了一遍。

父与子》是由德国的埃.奥.卜劳恩绘制的。其中的父亲和蔼、慈祥、幽默,而儿子聪明、顽皮、可爱。漫画中虽说没有一个字,却常常让读的人发出会心的笑。比如有这样一则:儿子把几个小伙伴叫到家中,发现父亲正在沙发上看书。于是儿子灵机一动,拿来一个画框和颜料,把画框放在沙发背顶上,使父亲的半颗光溜溜的脑袋在画框里。然后再把画框内的沙发都涂成蓝色,再在里面画上一艘船??一阵子忙活后,父亲那一个光脑袋就像一个正在沉落于大海中的太阳一样。儿子和小伙伴们都笑了起来,父亲听到动静后就转过身来,嗬!太阳有胡子和五官了!

看着看着,我就忍不住笑起来,好像自己就是这故事中的一员似的。没错,《父与子》中的漫画虽说短小精悍,但其中不无饱含着父亲对儿子的爱,因为他们在互相之间都是彼此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看着看着,我就想到以前,我和爸爸去乡下摘果子。那种果子小小的、圆圆的、红红的,咬一口嘴里都是汁儿,酸酸甜甜的很美味,很得我的喜爱。所以,爸爸就带着我去摘果子。那种果子长在有些软刺儿的从里。当我伸手够来几个、正准备留着回去吃时,爸爸却一把抓走了两颗果子,扔进嘴里嚼完后还振振有词的说,这个果子他先尝尝是不是新鲜美味。嗯,尝起来味道不错,你可以吃了。我不满的瞪了他一眼,心里盘算着要“报复”他一下。于是,我趁他正在专心地摘果子时,偷偷把几颗刚摘来的果子碾碎,然后把沾满了汁液的手,“吧唧”往爸爸脸上一摁,哈哈,爸爸脸上立马多了两个红手印!“好啊你这个小鬼头!”爸爸笑着说,一边用力一抹脸,嘿,这下可不得了,爸爸脸上全是红色的了!

在快乐的时光里,在父亲的“羽翼”下,我们学会铭记这一份美好与纯真!

《父与子》无愧是生活的一面镜子。

父与子心得 篇6

本身我小时侯就看过《父与子》的漫画,如今与自己的孩子又再度看起这《父与子》竟却看出了另一番的感受:这本书为父亲与孩子之间的情感沟通在不断的增加法码。

孩子毕竟还是太小,以她小小的阅历想完全的看懂一本书(哪怕只有图画的书)也颇有些难度,但是她渴望了解一切外界事物的心情却通过这一本《父与子》完全的展现了出来。

从将《父与子》这本书拿回家的那一天起,小妮每日总要很主动的要求我或者她妈妈来给她讲上几篇。我的原则是一次只讲两个故事,可自从有次她妈妈一下给她讲了四篇之后就也有了要我也给讲四篇的要求。她却也不直接说要我也讲四篇的事,只是每次在我要“开讲”之前伸出四个小手指头来很认真的告诉我:“妈妈都是给我讲四个。”,说了两回我就没脾气了,自此每次给她讲四个故事就成了一不成文的规矩。小妮有时深险故事情节之中时我都讲完四个了她还会意犹未尽的再追问我一下今天是否讲了四个呢,每每这时我都要再证实一番,否则她可不会罢休的。

每讲一篇故事之前我总是要先把故事大意弄明白的,我看的时候小妮总会在一边瞪着大眼睛盯着我的脸,仿佛要从我的表情中读出书中内容似的。当我被书中内容逗笑时她也会立刻跟着我一起开怀大笑,她很明白,笑过之后故事便要开讲了,自己的态度很重要。《父与子》中的故事大多总会以很幽默的方式结尾,我和孩子的阅读也总是以不断的欢笑而结束,还真是不曾想到——这本书竟成就了我们父女之间真正的“快乐阅读”!

我与孩子共同阅读的过程中所收获的不只有快乐,孩子的知识随着阅读在不断的增长,情感也在不断的丰富。每当一次故事讲完之后她都很期待下次的“开讲”,于是她每次都会很有心的记住刚刚讲完最后一篇的故事画面。这时我就会尽量的告诉她要去记住页码,虽然夹个书签更方便,可我是要她在增强记忆力的同时来逐渐的认识阿拉伯数字。急功近利固然不可取,只是希望她能在潜意识中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习。看这孩子有时沉默、有时欢笑、有时感慨的复杂表情,我深知她已为故事中的主人公或同情、或感动、或不解了。其实她还远远体会不到世间的种种酸甜苦辣,但她通过一本本好书中的故事里得到启发就会不断的调整和丰富自己的人生观。孩子的情商和智商就应该平行着共同发展,她平时的表现与举动就能够很直接的让你看出她的观念。

阅读还要继续,故事还要发展。相信我们将来还会发现更多的好书,相信孩子们会在阵阵书香中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会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有着更加良好的表现!

父与子心得 篇7

《父与子》是德国的埃.奥。卜劳的作品。里面的主要人物是一位好心的父亲和一个不为恶作剧感到羞愧的儿子。

不过这位父亲十分爱儿子,不管儿子怎么贪玩,这位父亲都会爱他。比如有一篇,说了夫亲与儿子在河边比赛扔石子,玩得眉开眼笑,可不一会儿,石头就扔完了,两人扫兴地走了。为了让儿子玩得更尽兴,于是父亲半夜偷偷地运了一车又一车的小石头。第二天,儿子看到有这么多的石头,惊呆了,爸爸骄傲地笑了。

可这对父与子有时也会闹脾气。一天,他俩在浴缸里玩战争游戏。夫亲的水枪打中了儿子的船,父亲用手把船按沉了。接着又按沉了一架,儿子十分生气,推翻了剩下的两艘,咬牙切齿地说:“谁让你击中我的军舰的,我要让你全军覆没。”

有时父亲也会教训下儿子。那次,儿子又在外面捣蛋了,爸爸准备好好收拾儿子。刚要打下去时,发现裤子破了,于是帮儿子补好后再打。虽然打了儿子,可这位父亲还是爱着儿子。

可是后来父子俩成名,本该是件高兴的事,可却带来了许多烦恼。于是夫与子离开了……

也许父与子只是一对十分平常的父子。可是在这个故事中,那位平凡的父显得十分不平凡,为了儿子,什么都去做,甚至为了安慰儿子,宁愿当马。

但愿父与子走后,父爱仍在延续。

父与子心得 篇8

读到“他猛地想起自己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你在一起!’他坚定地站起身子,向那片废墟走去。”这里时,我不禁被那位父亲坚定的信念打动了,如此坚定地信念,是多么不一般呀!我有一个亲戚家的儿子,眼见高考即将来临,他为了考上大学,便给自己订了个学习计划表,如饥似渴的学习、看书,最终,他考上了大学,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这不是一样的坚定信念促成的吗?

又读到“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是血迹。”我惊呆了,想不到一股每个父亲都能拥有的父爱竟这么伟大,竟让一位父亲不顾自身安危,冒着随时随地都有爆炸的危险,挖废墟救自己的孩子,并挖了足足36个小时。但这位父亲却没有倒下,一股伟大的力量支撑着他继续挖下去,救自己的孩子。我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出现了一幅画卷:一个晴朗的.星期天,我正哼着小调坐在老爸的自行车后面,由于我们店的零食卖完了,正去进货。开始一切都非常顺利,比预想的还要快,可就是回来时,意外发生了。我将装零食的箱子与自己都放在后排,可由于箱子太厚了,我能坐到的基本没有什么了,可在行驶中,由于箱子太重,手一时没抓稳,自己与零食一下子便扑倒在地面上,与地面亲密接触。我爸爸急忙把我抱起,叫了个三轮车,将我送往医院……我感到,就在爸爸一把抱起我时,那就是伟大的父爱爆发的时候!小儿童们经常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可我不这么认为,世上不仅妈妈好,更有爸爸好。这篇《地震中的父与子》正是一首父爱的赞歌!

父与子心得体会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父与子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父与子心得体会 篇1

这周,我在闲暇时间读了一本叫《父与子》的书,它的作者是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对父子的故事,爸爸非常幽默并搞笑,他的儿子非常可爱但很淘气,是一对有趣的欢喜冤家。这本书里虽然没有文字,但是正本书中有趣的漫画可以让我们懂得漫画的都表达了什么。?

下面就说一说这本书中父亲和儿子都有怎样的个性吧!孩子的父亲是一位幽默搞笑的人,并且很善良,但是整体来看看上去总是带那么一点傻乎乎的感觉。但是父亲有时候如果儿子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拿起棍子打儿子。但是“不打不成才” “打是亲,骂是爱”,我觉得这样才能看出来父亲对儿子的爱,这个父亲也是一位非常爱自己儿子的人。儿子呢,是一位聪明伶俐,调皮捣蛋的小孩,有时候还故意惹父亲生气,父亲一生气就连忙拿起棍子去打儿子。但是儿子的聪明之处在于他有时候能看出来父亲的心情很不好的时候,他会用自己的方法和小计谋来帮爸爸解决问题与烦恼。?

父与子心得体会 篇2

当这本书刚买回来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太小儿科了,可当我仔细读完的时候,才发现这里面的内容比我想象的精彩多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名叫《宠物鱼》,现在,让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听一听!

有一天,爸爸带儿子出海,认识了船长先生,并和他成为了好朋友!临走时,船长先生送给儿子一条小鱼,郑重的对儿子说:“答应我,一定要把它养大。”“好的”儿子爽快的答应了。回到家,父子俩把这条小鱼放进鱼缸里养。突然,儿子问爸爸:“爸爸,这是一条什么鱼?”爸爸说:“我也不知道。”过了几天,父子俩发现这条不知名的小鱼已经长得比鱼缸还大了。于是父子俩就把这条鱼放进澡盆里养,现在这条鱼每天都要吃许多的鲤鱼。儿子对爸爸说:“爸爸,这条鱼的胃口也太好了吧!”这一天,父子俩为这条“大鱼”准备了一车食物,回到家的时候发现自己家的房子已经被这条大鱼给撑塌了,这时他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养了一条大鲸鱼啊!

这本书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有趣的故事,大家一起来读一读吧!

父与子心得体会 篇3

无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这简短的一句话,却饱含着儿子的信赖和父亲的承诺,也是因为这句话,让他们成为了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这些天,我们班学习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故事中爸爸所流露出的浓浓父爱,把我震撼到了。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在一场大地震中,一位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抱着坚定的信念,不顾劝阻,历经千辛万苦,经过38小时的挖掘,拯救了他的儿子和14个孩子的生命,父亲的信守承诺,创造了一个奇迹,从中也赞扬了浓厚的父子之情。

刚刚读完这篇文章,我就被他们的父子之情深深感动了,同时,我也联想到了我的父亲,他何尝不是一样疼爱我呢?在我生病时总是妈妈在家照顾我,但每次不都是爸爸冒着严寒、酷暑去买药回来的吗?当我写字时腰弯了,总是爸爸来提醒我;当我失败时,总是爸爸来鼓励我;读书笔记在我成功时,他又用一句严厉的提醒告诫我不能骄傲。开学时加入了七色光文学社,一开始我没有自信,是爸爸鼓励我,答应帮助我,之后不管爸爸再忙,都为我修改作文、打稿这种种的一切,难道不是一种父爱的表现与传播吗,不是信守承诺的体现吗?

父与子心得体会 篇4

今天,我读了德国作家卜思斯的作品《父与子》。

这本书描写的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与父亲之间虽然平常却很搞笑、生动而又很感人的故事。书中的父亲很爱儿子,曾做过一件惹人大笑的事:有一天,父亲看到儿子做作业时很烦恼的样子,就亲自去帮儿子做作业,结果事情败露不得不接受老师的批评。父子俩愿意帮助别人。

有一次,在别人进行游泳比赛的时候,他们还以为有人落水了,连忙跳下水把正游得起劲的运动员拉了上来!还有一次,他们在船上看见海面上冒出来一个像人手一样的东西,慌忙跳下去救,到了跟前,才发现原来是一个航标!书中的父子俩让人觉得十分聪明,又很坚强,有什么困难都能解决:有一次,父子俩到大海上进行了一次夏季之旅,却不小心迷失了方向,漂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过起了野外求生的日子—捕鱼,打猎,搭草房,扎木筏,取火烧东西吃,艰苦却很快乐。

最后,他们竟然是被潜水艇意外发现才得以回家,真是太传奇了!书中还有很多这样的故事,都能让人开心一笑的同时,给人以启迪和感动。

总体来说,《父与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让我看到了一个爱儿子、有童心、有爱心、贪玩、有趣的爸爸和一个爱爸爸、聪明、有正义感、顽皮的儿子。他们在一起有苦恼,有更多的快乐,而我真正体会到的却是:父子情,感动天地!

父与子心得体会 篇5

这个夏天,我看了一本被称为“德国幽默象征”的书它就是《父与子》。

这本书的作者原名是埃瑞克·奥赛尔。后改用笔名卜劳恩。这本书讲述了父亲与儿子的幽默故事,其实都是卡劳恩的真实写照。

父亲是一个秃着头,长着大胡子,又十分爱孩子的父亲,只是这些爱的方法有此特殊。比如《糟糕的作业》里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父亲帮他写,结果事情败露了,父亲被老师k了一顿。

儿子则长着刺猬头,又十分的调皮,不过他还是很爱爸爸,他有时候也常常耍小聪明,但也常常聪明反被聪明误。比如,有一天子回家发现家里冒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端了一桶水灭火,结果子刚倒完水,父就拿着雪茄出来说:“我只是在抽雪茄。”

这本无字却能带给我们欢乐的书,也带给我们一段感天动地的父子亲情。

在漫画《父与子》中,虽然父亲和儿子的生活和平常人一样,但是每一个平凡之处都充满欢乐,包含温情。

卜劳恩的漫画热爱生活,天性乐观。《父与子》的幽默情节时时让人忍俊不禁,父子的感情是美好的,掩卷深思,常常令人回味无穷。而且耐人寻味。

虽然父子俩性格有许多差异,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乐观与爱。

比如: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儿子悄悄地把锯拿走了,为了给父亲一份秘密的圣诞礼物,不让父亲知道。还有在圣诞节,父亲送给儿子礼物,儿子也送给父亲礼物,父亲抱起儿子哭起来,这就是父子之间浓厚的爱。他们之间除了爱,还有积极乐观的精神。比如:儿子的雪人被别人推倒了,父亲看见儿子哭了,想了一个有趣的办法,自己假扮雪人,待那个人拥自己的时候,趁他不注意踢了那人一脚,父亲和儿子都忍不住笑了,而且笑得变了个样子,把那个人吓了一大跳,帽子都掉了,还坐在了地上。

父子并不完美,肥胖的父亲有很多缺点,偶尔会误解儿子,有时还会耍家长威风,但他善良有童心,乐于助人,充满正义和幽默,体贴孩子,在儿子受委屈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为儿子出气。

比如:一次父子与一位男人坐在一起,首先把父亲的帽子拿下来捅了个窟窿,父亲心疼极了,只见那个人又把儿子的气球用烟头给触破了,儿子受了委屈哭了起来,父亲看不惯,直接往那个人的下巴狠狠打了一拳,然后父子又安心地看报,那个人边走边哭边瞟父子俩一眼。儿子有着所有小孩共有的天性聪明善良,有时会调皮恶作剧。比如:一次父亲在看报,儿子在后面用一个跷板往上面放了一个苹果,只见儿子一拍跷板,正中靶心,打在了父亲秃秃的头上。

而且,这个漫画还暗暗揭示着另外一样东西――这个漫画的作者叫埃奥·卜劳恩,在卜劳思生活的那个年代德国正处于纳粹时代,那时德国报刊极力严格,内容枯燥无味,毫无生气,而且它使人们在纳粹恐怖的阴影下看到了一个明亮清澈的世界:没有政治,也没有战争,只有享受美好的生活。而且让德国人民看到了曙光和光明。

无论在哪里都要有快乐,快乐从容是一种幸福,所以每个家庭都要有温馨与幸福!

父与子心得体会 篇6

一位挺着啤酒肚的慈爱父亲,一个顶着刺猬头的淘气儿子,他们平凡而又真实的生活点滴汇聚在一起,构成了一部幽默诙谐的经典连环漫画—《父与子》。这本书是德国幽默漫画大师根据自己与爱子的生活日常进行艺术加工而成,为大众展现了一对天真无邪、幽默善良的父子。

聪明又淘气的儿子总是不断地犯错,不停地闯祸,而慈爱的父亲则是永远不变的陪伴和宽容。书中的父亲就像一棵参天大树,无时无刻都在用自己苍劲有力的枝干为年幼的儿子撑起一片芬芳与安宁。也正是如此,书中的父子之情才会幸福美好而又真实感人。

我一遍又一遍地翻阅着书中一个个幽默又风趣的小故事,又一次次被故事中的温暖感动着。突然间,我心中涌起了一股冲动。翻开尘封已久的相册,爸爸抱着襁褓中的我、爸爸牵着学走路的我……那些都还是不记事的我。当我看到眼前这张照片时,记忆的闸门一下子就打开了。那时的我,刚上幼儿园,天真调皮,骑在爸爸的肩膀上,手里拿着玩具水壶正往爸爸头上“浇水”,我笑得合不拢嘴,爸爸也是咧嘴笑着。后面的照片我都清楚地记得每件事,爸爸陪我在海边捉螃蟹、爸爸牵着我爬黄山……我一直认为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只有妈妈在陪伴着我,可是现在我却发现,在我没注意的地方,都有爸爸的陪伴和关爱。原来在我的成长中,爸爸的身影无处不在。

前一段时间,网络上流传过一张非常感人的照片,这张照片其实只是一对父子的背影。大雨中,父亲把手中的雨伞全部倾向身边幼小的儿子,儿子迈着稚嫩的步伐在雨中安然前行,身上干净清爽,父亲整个后背都被大雨淋湿了,却依然稳稳地为儿子撑着伞。相信每一个看过这张照片的人都会被这份深沉的父爱所感动。

很多时候,我们都和那个在雨中被父亲保护得很好却毫无察觉的孩子一样,只顾自己一路前行,却很少回头,也就很难发现身后一路为我们保驾护航、撑起一片蓝天的父亲。

父与子心得体会 篇7

《父与子》是世界上著名的连环漫画,我本来想漫画有何好看的?可仔细一读,让我感到真是名不虚传!

书中的主人公父亲充满创意,喜爱和儿子在一起玩耍,他喜爱钓鱼,可常常空手而归;他喜爱打猎,可子弹却被猎物当成了球;他喜爱运动,可常常输给儿子。

儿子是一个小机灵鬼,什么调皮的玩法都想得出来。他是一个小书虫,一看书就忘了吃饭;他还是一个小发明家,能上锁衣服。

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父与子让我知道,读书就要读好书,而且要认真的读,仔细的读;父与子大胆发明让我知道,做人要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父与子利用海狸帮助自己啃断木头来盖房子让我明白,遇到困难时要静下心来,多想办法,不能慌慌忙忙,不知所措;父与子把鱼儿放生让我明白,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能随便伤害它们;父与子找到了金银却放弃,反而选择了刀子来砍树,这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要选择正确的“武器”来帮助自己。

这就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生活,他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我十分喜欢!

父与子心得体会 篇8

我最喜欢的书是《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由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每一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能从中获得最开怀的笑声。这本书的封面是黄色的,上面画着一位留着小胡子,穿着西装打着红色领带的胖爸爸,他带着他的儿子在路边的横杆上玩得很开心。封底还画着这位父亲同他的儿子读报的画面。

这本书中塑造了一对有趣、平凡的父子,他们善良、正直、宽容,并富有幽默感。我每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都能被书里的场景逗得捧腹大笑。我最喜欢的是喂天鹅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天父子俩去公园里喂天鹅,最后没有食物了,天鹅认为是父亲太小气,不给自己吃。结果父亲问天鹅”只剩烟斗了,你要不要?“没想到天鹅竟然叼着烟斗,悠哉游哉地游走了。

《父与子》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让我们在笑语中懂得了父爱的伟大。这本书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的精神财富,它的作者卜劳恩将永远是世界漫画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4篇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您整理的一些《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的内容。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想法,我们是时候应该写一篇心得体会了。要想自己的学习有大的进步,心得体会少不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 篇1

写下这个题目,不是希望父亲得病,而是,他那么多不良习惯:他抽旱烟,并且特厉害;喝酒天天不断;吃饭特口重,一碗饭他要用两勺盐(一家人炒菜一次才放一勺);又不喜欢吃蔬菜,炒了也只是象征性的吃一点,吃咸菜倒挺厉害,却一直身体康健,应该给我一些启示。

首先,这与父亲热爱劳动有很大关系。说起劳动,我不能不提及父亲的苦命运:父亲很小就没有了父母,自己被两个哥嫂分出,一个人独自生活,上学等奢侈事情更没有份,从很小又学会了抽烟喝酒,在我小时侯,他卧病在床有几年。他是一个地道的农民,除了默默地干农活,他一无所长——不会算账,也无缘经商,没有特长,也不能在这方面有建树。他只有劳动、再劳动。他和《一分试验田》中的彭德怀一样,把地拾掇的一个大坷垃都没有,并且很平整,庄稼长出后,也很难在地里找到一棵草。在地里他有无穷的乐趣,很多次,我与他一起干农活,如果说上午11点干完,他把我支回家,自己往往会在午后1点半左右才回家,也因此赢的母亲的很多唠叨。农闲是在家,也是总要自己给自己找一些事做,侍弄侍弄这儿,摸索摸索那儿。他的不良习惯对身体的不良影响,多被他的劳动,因劳动而流的汗而而化解了。

还与他饮食方面的一些爱好分不开。父亲喜欢喝小米或玉米红薯粥、小米饭南瓜汤,喜欢吃黄窝头等忆苦饭,这些百吃不厌。他还爱生吃大葱、大蒜,爱吃醋拌菜、爱食醋。这些食物恰恰是书籍或网络上说的软化血管、活化血液、排泄毒素的食物,他无意中受益匪浅,也是我们做儿女的福分。

父亲还是一个与世无争、心胸开阔、乐于助人、不设防的人。在我的记忆里,父亲少有和别人红脸、闹别扭。除了与土地亲近、与酒友亲近,他很少与谁走的近,哪怕是我们姊们几个,也因此少了很多纷争。

现在好了,他呆在医院,象个孩子,一切都能听从医生的安排,烟也戒了,酒也放弃了,除了爱生吃大葱、蒜瓣,对蔬菜的摄入还是有些少。他也想过出院后重操旧业——继续吸烟喝酒,但终于也表决心要抛弃。

尽管,我只和他相处了3天,也算尽了一个儿子的一丁点孝心——我还有很多时间与父亲相处,我和他相处的时日还很长,我会珍惜和把握。

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 篇2

一缕悲伤从鲁迅的作品里透出来。

从文章《父亲的病》中,我感受到了作者的悲伤和当时的社会氛围。文章主要描写陈连和先生和衍太太,讽刺当今的迷信社会。

从文章中可以看出,陈连河先生是一个把钱放在第一位的人,他和衍太太都很迷信。这可以从“自然,也许是前世的事情”和“把纸锭和一种《高王经》灰烬包在纸里,捏在拳头里”中看出。从“因为他的处方总是包含一个特殊的药丸粉末和一个特殊的药物指南”,可以看出,陈联和先生不是阿明医生。他开了一些罕见的药,只是为了突出他高超的医术,拖延病人的时间。作者竭尽全力“询问药店、村民、草药销售商、老人、学者和木匠,所有这些人都只是摇头。”此时,作者的心情一定非常焦虑。就这样,提交人父亲的病被陈连河先生误诊了。为什么陈连河先生医术虽不高超,但在人们眼里却是名医?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人们的心灵。后来,我意识到当时社会上的人非常迷信。他们都被陈连和先生弄糊涂了。

当时,有一种迷信认为,当一个人快要死的时候,喊他的名字会让那个人的灵魂复活。当作者的父亲奄奄一息时,衍太太叫他大声喊叫。然而,作者在文章中写道,“那时我仍然能听到我自己的声音,每次我听到它,我认为这是我父亲最大的错误。”因为作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没能给他父亲带来安宁。

这不仅是父亲的疾病,也是社会的疾病。这不仅是作者的错,也是社会的错。

《父亲的病感》“鲁广信”感到一丝痛苦,一个错误和他的哭泣。这一切都是从那里开始的。明朝末年,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疾病,使那些头脑简单的人迷失了自我。那些有点智力的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获得各种好处。陈连和完全是同一个人。

鲁迅的父亲病得很重,他敢说没有药可以救他。救援的黄金时间是雇佣一名奇迹医生。虽然他是一个神奇的医生,但他实际上是一个庸医。他一进入竞技场,就需要10美元。他还让一个14岁的男孩鲁迅到处找药。他说这很简单,但很难做到。结果,他父亲获救的黄金时间被浪费了。他最初是和地上的一对蟋蟀和十棵树匹配的。谁能找到这个?陈连和医生还卖了一种长生不老药给卢家。点上舌头,就会见效,鲁迅说这些已经很难了,但后来请他买,还说不贵,一盒才2元钱,只要一个人吃一百多天,一百多天,一百多盒两百多块钱,那么s2元钱就可以算作一笔巨款了!让人们更加愤怒的是那句话:药能治病,不能治病,对吗?自然,这可能是前世的错,但奇怪的是,那时的人真的太简单了。他们总是相信那些恶灵和鬼魂。这些迷信的说法,陈连河的误诊,把他父亲的生命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衍太太,你真的很棒。在他父亲去世之前,他仍然让他不安息和鲁迅一起哭泣。虽然这是一句民间谚语,但也很迷信。如果他死了,你会哭吗?

鲁迅也后悔:为什么在他父亲的生命结束时,他会被召唤?也许这是一种社会疾病,每个人的疾病。

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 篇3

“药能治病,不能治病,对吗?自然,这可能是前世……”荒唐的话从神医陈联和的嘴里挤出来,小眼睛盯着鲁迅。奇怪的药方:三年磨砂的甘蔗,一对原创蟋蟀,十棵看不懂的扁树;奇怪的话:“病了没关系”,“因为舌头是心灵的灵苗……”“自然,这可能是前世……”,把药一句一句地引用,一句一句地“建议”,也许是这篇文章最大的讽刺。

名医?传说可以焕发青春,传说可以起死回生,仅仅因为一片梧桐叶,一个人就可以成为名医。破鼓皮丸吃了100多天没有效果。然而这个药方出自博学的陈联和老师,却让鲁迅深信了那么久,黑暗笼罩了整个社会。

黑白不分,嗅觉与嗅觉不分的陈联和,似乎已经用尽了他所有的“知识”:第一招是最扯淡的药介绍:蟋蟀,一定是原配,荒唐无用。二是水肿演变成破鼓皮,作为鲁迅父亲吃的药方。第三招,沈丹说“舌头是心灵的灵苗”,所以要和沈丹一起练。第四个尺度,前世的不公,是迷信的谗言,明目张胆的欺骗。“江郎尽力了”,他又要去骗别人了。

而“我”是受害者,迷信“快乐医生”,但我没有自己的想法。舆论下,我没有自己的选择。这不就是当时懵懂人的投射吗?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笼罩在黑暗之中。所谓的名医都是装出来的,根本没有真正的医术。面对金钱和贪婪,原本成为神职人员的医生应该把人的生命当成权利的享受。在没有人性的眼中,只有那些人一成不变的封建旧观念和对人类生命的血腥漠视。当时的社会下,人类麻木了,人血馒头和吃人没有人性,只有求生欲和金钱的诱惑。封建迷信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不可灭。难过!父亲的病,不就是一个时代的病吗?

父亲的病的读书心得 篇4

最近,我又重拾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就书名来理解:早晨盛开的鲜花,傍晚的时候捡起,喻指重拾往事,旧事重提。我重拾这本书,发现对里面的许多篇章,又有了不一样的认识和理解。是不是也算与“朝花夕拾”应景了。

读《父亲的病》,以前我只是觉得鲁迅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就不治身亡,挺可怜的,从不曾思考他为何不惜笔墨,去描写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以前我只是觉得这些“名医”开的药方特别,更神奇的是那稀奇古怪的药引,什么“败鼓皮丸”“原配蟋蟀一对”“平地木十株”……从不曾思考鲁迅的父亲是被这些庸医耽误了病情而死;以前只是觉得鲁迅因为父亲的死,而自责,从不曾思考在鲁迅的眼中,这些所谓的“神医”,他们都是“庸医”,中医是落后的,愚昧的,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的,西医代表了更科学更先进。他讽刺两位“名医”各种可笑的行为,他讽刺他们“出诊费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一次次的加码,高昂的价格,却是故弄玄虚、草菅人命,他讽刺他们在察觉到病人时日不多时,还在叫嚷着“医能医病,不能医命”来推卸责任。他讽刺“那个名医”实名“姚芝仙”,但他的医术却与他的名字完全不符,而陈莲河先生则为“何廉臣”,更是颠倒是非,胡乱用药。鲁迅带着父亲死去的悲伤与立志学医的决心,年少的鲁迅前往日本留学。发誓要用西医改变中国医学的落后。这才有了后面的《藤野先生》。

我突发奇想:“中医”PK“西医”会是一种什么结果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头疼脑热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像我,咳嗽,喝“肺力咳”;发烧,吃“美林”;如果有病毒感染,白细胞特别高,那就得上医院打点滴。不过,今年春天的时候,我的了流感,吃了各种药,治了一个月,还在咳嗽。后来,妈妈听了一个朋友的推荐,带我去看中医,那个中医师为我刮痧,推拿,一天大好,三天痊愈。不止如此,因为我脾虚,医生又给我开了一剂食补药方,来调理。食材虽不珍贵,都是平常的山药,小米。但却十分有效。半年过去,我的脾胃有了极大的改善。原本瘦小的身子也变得强壮了许多。这不禁让我想到,神医华佗、扁鹊,上古时期的轩辕歧伯,他们的妙手回春,起死回生。当然,这些肯定不会是鲁迅笔下的“神医”,也不会是“学艺不精半吊子的中医大夫”,更不会是“打着中医旗号卖些反正吃不死人的药的骗子”。

其实,中医和西医,只是两种从不同的角度去治疗病症,他们各有千秋,西医着眼微观,注重当下,腿痛医腿,手痛医手,但是,“是药三分毒”,西药的副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同时,西医也不是万能的,俗话说“治标不治本”,而且目前还有很多绝症西医无法治疗。而中医治病求本,着眼全局,整体论治。在治病救人这件事上,要根据病人的情况,对症下药,有当下,有将来,中西医结合。因而,如果问我“中医”PK“西医”如何?我的回答是:中西医没有好坏,没有谁更胜一筹,或更先进科学,若要有的话,医生的水平有好坏,有更胜一筹,更先进科学。它们都是经过时间历史验证的医学,都是优秀的。

假如时间可以倒流,我把“‘中医’PK‘西医’如何”这个问题抛给鲁迅先生,相信像战士一样的鲁迅先生批判的,是“庸医”,是“愚昧落后”。他以为学医能够拯救中国所以去日本学医。后来,他又弃医从文,是因为他又认识到只有从精神上唤醒中国人才能真正地拯救中国。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言而喻了。

读《与妻书》的心得感悟范文精五篇


林觉民曰: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在国家的危难之际,能牺牲自己一人而保护整个国家,何尝不可!妻子、儿女都是国家的一员!那么,你读完林觉民的与妻书后,有没有什么感悟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与妻书》的心得感悟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与妻书》的心得感悟范文(篇一)

林觉民的《与妻书》,被誉为二十世纪最美的情书!读书学近代史时,师未曾细教,高中语文有摘选,吾亦未细研读,那时,情窦亦未曾开,至今,二十余年,家庭角色渐重,每每逢离别迎送之时,亲情无比浓郁,忧伤油然涌上泪角!念及林觉民《与妻书》中说:“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嗟夫!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汝可摹拟得之。吾今不能见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寻我乎!一恸!”。生于特殊时代之中国,何等不幸,然书之情何得凄惨,恋恋不舍之情溢于言表。

读书时,被告知是革命者的大无畏精神,抛妻离子舍身取义,没有细细感受作为普通人在特殊情结下的情感纠结,开篇称谓,“意映卿卿如晤”,性情之人就是在生死之关头亦可见之,开头: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为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阴阳两隔对于至情至爱的恋人任何一方都是无情的打击,在理想和爱情之间,在情人和斗士之间,在唯吾独醒的革命年代,个人袭卷在那历史无情的洪流中,这种舍身至今细读起来仍然感人凄然泪下!这种情形下写家书,给人影像革命者亦有多情不舍一面,也是有血有肉之人,不似先前所受教育,革命者被塑造成大无畏光辉凌然的样子!人性的一面给后人太多的怀念,感受至今安详美好的生活,珍惜亲情无微的存在!

“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生是一种渴望,大都彼此希望对方不无先己而去,情谊深切时,陷于对人生今后的沉思时,吾等亦有此之考虑想法,然俗语说:先去者先解脱,然林觉民知自己妻子不忍自己先去之悲伤,说“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但是,现在当吾妻面对吾之手迹时亦是吾之绝笔,吾亦先妳而去,阴阳两隔,不得见了!这样子革命者最不忍心之事,可见对妻子的真挚至爱在此时已经悲痛欲绝已,我想:在书写《与妻书》时,定如其所说,泪雨于笔墨其下,人在悲伤时往往思绪万千可以疾书千卷而不倦,唯恐言书意不尽!

最美情书没有现代情书之卿卿我我,亦无风花雪夜,无美词华藻,但情真意切,字字泣血,到处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真情,缠绵悱恻而又充满激情,无不感染心怀,古人忠孝不能两全,虽然带着对妻子的无比眷恋,仍然不得不舍己以拯救国运的大义凌然的牺牲精神涌现于纸上,,吾辈读之嘘嘘不已,然其妻在此后一年,亦带着对夫君的无限思恋,追随而去,也是今人不能及!相比现在之爱情,处处以物质交换之,何有美之感,况先生之婚姻亦是父母包办之婚姻,然先生对妻子之情比现代之一见钟情自我恋爱的情感更深挚,更依恋!

读《与妻书》的心得感悟范文(篇二)

林觉民的《与妻书》是非常非常有名的。很早之前,我也曾通读一遍——大致是初中吧,那时太小,读完一遍只感慨有情人难以完满,隐隐也有怪责林觉民抛下妻子,让她后世孤苦之意。甚至由此认为他那句“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牵强附会,是为自己开脱之语。

但后来渐渐长大,脱离了豆蔻年华的那颗自以为是的少女心,也更了解当时的背景和爱国的热血,便愈加为书信内所表达流露的浩浩正气,以及大丈夫的责任于己所折服。诚如他书信中所说:“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那是一个动荡不堪,支离破碎的年代。所有的和乐,安康,幸福,美好,都被“战争”二字搅得粉碎。那是最暗无天日的岁月,一次次侵略,一次次践踏。

我未曾亲自经历过或亲眼见证过那段染血的历史,那灰暗屈辱的百年,但仅仅从苍白的文字里所感受到的万一,便足够让我心痛悲凉了。我心疼当时的人民,哀婉祖国的河山,也痛惜我中华民族。

我是极爱极爱中华的。所以我更尊重,敬佩他们。可能没有人相信,但我自己知道,那是真的。我曾看到过谭嗣同先生的一段话,那时候的感觉微妙极了,就好像有一小道激流,不住地从心头冲刷而过,痒痒的,又特别的舒服。这不是艺术的渲染又或夸张整改之语,而是我真正的感受。到读完时,甚至有了些微呜咽的冲动。我无法描述这种“被折服”,终了了,也只能叹一句大丈夫。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于是我又想到了在那之前的甲午战争和在那之后的八年抗战;想到了那一场浩浩荡荡席卷全国的爱国运动;想到了新中国终于成立时人们脸上的神情。

我们的生活蒸蒸日上,然后很多人便选择了抛弃和遗忘。许许多多的人,叽叽喳喳地抱怨生活的不美好不幸福,数落社会的残酷和制度的缺陷,觉得自己被生活蹂躏,被幸福抛弃,被世界遗忘。可是,我们够幸福了。我们可以堂堂正正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我们可以拥有这块美丽富饶雄浑大气的土地,我们可以安安稳稳地居住在我们的根系上并一直居住下去,我们有一个虽然不够强大但一天天发展进步的后盾。当初为了这些,多少人抛头颅洒热血?就因为一句“中华人民站起来了”,又多少人热泪盈眶,觉得就此死去也再无遗憾?!林则徐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林觉民说:“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 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骨气,这才是一个民族的骨气!所谓浩然正气,所谓大丈夫!

读《与妻书》的心得感悟范文(篇三)

《与妻书》所讲述的,不仅仅是林觉民与陈意映之间隔着家国责任与革命理想的爱情悲欢,它浓缩的是千千万万中国男儿在家国危亡与蓝衫白裙之间的剧烈挣扎。无论是战争还是革命,最深刻的悲伤是漂泊的灵魂看到了两个导航塔,一边是革命志向,另一边是温柔仰望。战争未息,却遇到想要保护的人,平静的爱情哪怕是片刻的温柔缱绻都是满地狼腥里可望不可即的微弱光芒。“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常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何尝不是奢望我与你能在平凡的守望中终此一生,青春之美,就在于明知不可为而想之,为之。那些血祭长空的英烈,那些眠于大地的灵魂,无论在战争面前,显得多么无力与渺小,他都是某个姑娘的青春,一定曾使得某个姑娘魂牵梦萦、彻夜难眠。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战争的残酷就在于它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一个姑娘、一个妻子、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

在那个传奇的时代,每个人都背负着数不清的歉疚前行。太多林觉民这样的人,鲜活的生命在最美的年华戛然而止,带着对家中妻儿挂念和愧疚成为阴间一鬼。那些毅然嫁给他们的姑娘,也是勇气可嘉的可爱。如果他们一早就知道了他们的人生,他们是否还会有勇气如约前来?我想会的,如果为今后的痛苦就放弃这一刻的幸福,这不是青春里的她们。

这让我想起同样家世显赫的清贵公子沈崇海,奔赴一场劫难,却像去赴一场盛宴,沈崇海就像一颗星星,从优渥的家境中走出来,却不带半点养尊处优的少爷脾气,他从心底感受着这个世界的点点滴滴,目睹了民族危难,带着信仰远赴战场,饿殍遍地,哀鸿遍野。九州大地危机四伏,也许个人的力量渺小,但他还是选择勇敢走下去。

时代之殇,谁能幸免?一寸山河一寸血,也许千万个悲剧,仅能换几行史册的注记。那些惨痛的过往,那些盛开的生命,可能会慢慢随时光模糊,但初心不改,青春殊途同归。

致敬,那许许多多为和平献身的,璀璨而短暂的,青春。

读《与妻书》的心得感悟范文(篇四)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我说不读《与妻书》不懂真爱。

《与妻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爱妻的绝笔信。我具体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了,隐约好像是在初三的自读课本中,不过那时间由于阅历和情感的积淀肤浅,似乎也读不出什么味道。以后反复读过好几次,直到大学的某一天,我将其列入自己最爱的十篇文章之中,今天再读时,忽然意识到该写点什么了。

回想80多年前的那份真爱,我想只要是一个人,一个有血肉有情义的人,无不为这篇文章的真挚而动容,为这种至诚的大义之爱而感喟。

《与妻书》起笔非凡,书信的开头就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意映卿卿如晤”,是这份绝笔信的开头。“意映”是作者爱妻的名字,即陈意映,而“卿卿”是作者对爱妻的尊称。“卿卿”二字一般是用于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作者用在此,可见对妻子的敬佩与尊重。林觉民是知识分子,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家人的介绍下,他和陈意映结为连理,二人恩爱情长,后因林觉民加入爱国同盟组织,常年奔波在外,不曾照料妻子,因而心中一直存在着内疚与亏欠。在今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之际,他不能忘怀的还是自己的爱妻,而爱妻的形象已超过了单纯的夫妻之爱,为了称呼他,他用了“卿卿”二字。此二字比“亲爱的”多了敬重,比“尊敬的”多了亲切。“如晤”即好像会面的意思。由于革命的原因,作者与妻子聚少离多,有时候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今天在狱中恍若梦中一般,想起了爱妻的音容笑貌,好像看到了她的倩影,仿佛回到了爱妻的面前。当然这一见面就有好多话要说,要对自己挚爱的妻子说,而这些话是拖欠爱妻的,是以前从未说过的,在以前也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因为爱的表露永远都是在生离死别时。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这一段文字情真意切,读后情入肺腑,让人潸然泪下。我想我在这儿肢解这段文字是对作者真情的亵渎吧!因为这份绝笔书一千三百余字是一气呵成的,是作者咬破手指头后将血与墨融合,用娟秀的小楷写在手帕上的。但是我希望作者会原谅我的不恭,惟愿以真挚的感动回报此段文字给我的净化。我想要写这段文字,文学素养与真爱是缺一不可的。一个怀着极度悲伤的挚情,能在爱的驱使下理性的隐忍着流露,压抑着释放,泪珠和笔墨齐下,非常人能够做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呢?因为,这是最后的心上话,不说给爱妻听以后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作者未负天下人,未负泱泱中华之亿万民众,而偏偏负了爱妻一个人。眼见妻子以个人要承担起整个家庭重担,要抓养孩子成人,这一切的一切,作者唯求得到爱妻的理解与原谅。“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七尺男儿并非无情之人,并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去死。而是爱她太深,也正因为爱她太深,作者才能勇敢的面对死亡。这是真爱中无上的责任。突然记起《泰坦尼克号》中男主人为了心爱的女人担负起替她死的场景。不过那种爱是小爱,作者不仅爱妻子,更爱天下无数鸳鸯,在自己比翼齐飞的时候,他明白必须以天下为己任,成全他人的挚爱,而这种最高境界的爱是源于对爱的无比忠贞的。作者记起了初婚时二人花前月下的幸福,想到和爱妻同生共死,永结百年。但是他们的真爱在满街狼犬之下不容于世,他们的愿望生不逢时,因而想到用死来捍卫。但是想到爱妻已有身孕,恐怕这种做法对她的打击太大,是爱妻所不能承受的。但是在矛盾的驱使下,作者说了。这一说使他真正明白了爱的真谛。“所有伟大的爱都必须用责任来维护,用死来捍卫”。作者明白了用死来捍卫爱情,但是他还是放不下妻子,放不下妻子从此后忍受孤独,不过这一切已经没有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有来世。来世一定选择陪伴在爱妻身边,实现刚结婚时共同许下的诺和,陪爱妻指花誓月,和爱妻白头偕老。“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作者死而无憾,但是还有妻子儿女,只希望妻子将孩子抓养成人,继父不屈与多情,延续和继承他未竟的革命事业。不过贫困带来的艰辛,使得这一切做起来又非轻而易举。想到这里,作者突然没有话了,只听到妻子的哭声,本想为她擦干眼泪,但是天涯海角,不能实现,因而就陪爱妻一起哭泣。这哭声惊天地泣鬼神。种爱一方手帕怎能承载,我想作者的眼泪一定流到生命的尽头了吧。

陈意映读书不多,但把手帕承载的情却读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体悟明白,人生有一段这种哭不出来的情,掩饰在作者生前死后已经交割清楚的前提下,我想二十四岁的生命一夜会成熟,在刑场上的林觉民内心肯定出奇的平静,人格也无比伟岸。

读《与妻书》的心得感悟范文(篇五)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不读《与妻书》,不懂真爱。”

这一封信,虽然是一封诀别信,但其中爱意甚浓,读起来更像一首情书,只是这份爱,太沉重了些。

读完这封信,不仅羡慕陈意映,在哪个封建年代,能拥有如此开明且优秀的丈夫,更是欣赏林觉明这个人不仅有才,还懂得尊重她,欣赏她,林觉明年轻曾东渡日本求学,是高级知识分子,在当时应该是受万人景仰的。虽然他们是受父母之命成婚,婚后,他们两个人之间肯定有但婚后,他们却很相爱。林觉明用他开明的思想感化陈意映。让她脱离旧社会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放开裹脚,走进女子学堂。才有他们后来的“何事不说?何情不诉?”

在那个年代。奉父母之命成婚的人有很多。然而能像陈意映那么幸运的女子就没几个了。像鲁迅,他的第一任老婆。就是奉父母之命结的婚。但婚后,由于二人生活习惯,文化程度,三观悬殊太大。尽管朱安时时刻刻都在尽力讨好鲁迅。可鲁迅连话都不跟她说。更没有和她同过房。到后来。鲁迅遇到了许广平。就毅然决然的抛弃了朱安,和许广平结婚了。朱安最后孤独终老。

而林觉明,并没有觉得自己文化水平比陈意映高,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他总是在用自己的见识去开阔陈意映的眼界,让她也拥有先进思想,成为更好的自己。到后来,他们不仅是夫妻,更是知己。视对方为己命。

从书信中就可以感觉到林觉明对陈意映的厚爱。生死临头。他没有一丝对死亡的畏惧。脑子里全是对陈意映的思念与牵挂。于是夜里挑灯疾书。含泪,溶血入墨。忍着撕心裂肺之痛,写完了这封诀别信。然而纸短情长,万千浓情,只能凝于笔尖,缩略成文字几行。

总之,信中一字一句都感人肺腑。让人读后,都会对爱重燃新生。相信世界真有如此深情之人存在。亦有真爱所在。奢望某天,自己亦能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