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读书笔记(必备十二篇)

《史记》读书笔记(必备十二篇)。

期望這份「《史记》读书笔记」可以讓您對相關問題有更清晰的認識,就像第一次讀完作者的作品後,內心的感動久久不能平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寫下讀後感來記錄這些方法,相信這篇文章會給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議!

《史记》读书笔记 篇1

最记得鲁迅对《史记》这样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从史学和文学的高度赞誉了《史记》。

偶尔翻到以前的笔记,看到自己曾经非常推崇《李将军列传》。《李将军列传》是司马迁《史记》中最为传颂的名篇之一。

李将军李广,汉代名将。一生驰骋疆场与匈奴打仗,留给后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英勇善战,他人格的魅力,和他不幸的遭遇。我特别喜爱这个人物,那时语文教材里并无此篇,我却把它选来作为补充课文,偏爱之极。

西汉时李广英勇善战,有良将之风,时人赞叹:“李广才气,天下无双”,汉文帝也曾感慨,说李广如生在楚汉相争之时,“万户侯岂足道哉!”匈奴称李广为“汉之飞将军”,每每都要远远地避开他。

李广带兵有道,智勇双全,常常为士兵做出表率。有一次李广带着百名骑兵追击射雕者,结果遭遇了匈奴几千骑兵。李广的百名骑兵大为惊恐,想回马飞奔逃跑。可李广却镇定自若,命士兵下马解鞍,并让马卧地休息。这时正当夜幕降临,匈奴顿时狐疑,以为这是汉军诱敌,有伏军于旁,欲夜取之。匈奴不敢轻举妄动,最终引兵而去。李广总是在紧急关头现大智大勇。

李广又是一个重情重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将军。李广的俸禄为两千石,四十余年,家里却没有多余的钱财。每受赏赐,他总是和士兵们一起分享。李广带兵,遇到缺粮断水的地方,见到水,士兵还没有完全喝到水,李广就不去靠近水;士兵还没有完全吃上饭,李广就一口饭也不尝。李广对士兵宽厚和缓不苛刻,士兵因此爱戴他,都甘愿在他麾下,“咸乐为之死”。所以每次战斗,李广的部下总能拧成一股绳,奋不顾身,英勇杀敌。李广人格魅力四射,就是今天读后仍然为之佩服。

《史记》读书笔记 篇2

近日,我又回顾了《史记》。在这篇文章中,我的收获和感受与上一篇大不相同。

《史记》这本书,记载了从传说中的皇帝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大约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北宋司马光所著的《资治通鉴》合称为史学“双壁”,文学家鲁迅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毛遂自荐》。这个故事最大的启发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尝试的勇气,甚至连推荐自己的勇气都没有。

一个人只有百分之百的努力,即使没有收获,也不会有遗憾。在生活中,我也要善于自我推荐,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锻炼自己,磨练自己,使自己更上一层楼。

《鸿门宴》这个故事我也同样喜欢。主要是说项羽想杀了刘邦,让项庄舞剑救人。但项羽优豫不决,刘邦识破了诡计,趁机在保镖的护送下逃跑。

因为项羽的优柔寡断,把大好河山拱手让给了刘邦,最终自己无颜见江东父老而在江边自刎。我从中懂得了“该断不断,必受其乱”的道理。我以后做事要干脆果断,不拖泥带水,练就雷厉风行的办事习惯。

《勾践卧薪尝胆》这个故事我也读得津津有味。一听故事名字就可以知道故事的大意。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他把胆囊挂在屋里。每天,他都要尝尝胆的滋味,鼓励自己,努力做到无耻。

最终勾践一举打败夫差。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发扬卧薪尝胆的精神,鼓励自己,永远向前。五年级时,我的英语成绩降到了最低水平,创下了79分的记录。

徘徊、失意之后,我提起精神,在sarah老师帮助下,虽然没有天天尝苦胆,却时刻提醒自己,要奋发、要图强。现在已经提升到98分。

《史记》里面,太多的故事都让我难忘,太多的故事都让我深思,它不仅仅是一个个生动的历史故事,同时也是人生中的一条条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

《史记》读书笔记 篇3

《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

《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第一部,也是最出名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鲁迅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无论在中国史学史还是在中国文学史上,都堪称是一座伟大的丰碑。史学方面姑且不论,文学方面,它对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都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首先,从总体上来说,《史记》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描写人物为中心的大规模作品,为后代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基础和多种可能性。《史记》所写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实有人物,但是,通过“互见”即突出人物某种主要特征的方法。

通过不同人物的对比,以及在细节方面的虚构,实际把人物加以类型化了。在各民族早期文学中,都有这样的现象,这是人类通过艺术手段认识自身的`一种方法。只是中国文学最初的类型化人物出现在历史著作中,情况较为特别。由此,《史记》为中国文学建立了一批重要的人物原型。在后代的小说、戏剧中,所写的帝王、英雄、侠客、官吏等各种人物形象,有不少是从《史记》的人物形象演化出来的。

在小说方面,除了人物类型,它的体裁和叙事方式也受到《史记》的显著影响。中国传统小说多以“传”为名,以人物传记式的形式展开,具有人物传记式的开头和结尾,以人物生平始终为脉络,严格按时间顺序展开情节,并往往有作者的直接评论,这一切重要特征,主要是渊源于《史记》的。

《史记》读书笔记 篇4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下面是橙子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小学生寒假读书笔记《史记》读后感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

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这本书还创造了史籍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耐人寻味的故事被编成了代代相传的历史记录。

司马迁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剧情的跌宕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

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的历史人物生动地告诉你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走进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不知不觉中,也增加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思想。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假期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完了。通过它,我看到了卧薪尝胆的勾践,善于用兵的孙武,围魏救赵的孙膑,知错就改的廉颇??仿佛真的看到了魏惠王的十颗夜明珠,赵惠王的和氏璧;秦始皇焚书抗儒,商鞅立木取信也令我印象深刻。

其中,项羽的故事最使我受教。

在“鸿门宴”之前,项羽的辅导员范曾就已经看到,刘邦是未来与项羽争天下的人。他让项羽在宴会上暗杀他,以消除后患。

但项羽没能听从他的建议。范曾在宴会上派项庄刺杀,但为时已晚。刘邦看到暗杀失败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

要听得进劝告,不要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件事:有一次,有个小贩在门口玩**游戏。正好我兜里带了五元钱,看着那些?

奖品?,不禁心动了。于是,我拿出一块钱。

这时,一个同学走过来说:“不要抽烟!那是个谎言!?

我却听不进去,把所有的钱都买成奖券。结果,我一个也没中。直到现在,我仍然后悔把五元钱放进了小贩的口袋。

这都是因为我不听那个同学的劝告,我决定走自己的路。

此后,项羽与秦军展开了战斗。项羽鼓起勇气,冲破了所有的船,打碎了所有的炊具。他们每人只有三天的干粮。军队由于没有了退路,个个视死如归,以一当十,赢得了战斗的胜利。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

我们不能知难而退,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

一个周末,我父亲带我去了老虎游乐园。

其中有一个项目是走钢丝。一开始,我很害怕。我让父亲牵着我的手。但刚离开一段时间,爸爸突然松开手,先走了。

我很害怕,想:怎么办?钢丝这么危险,我怎么能一个人走!

这时,我看到一个比我小的男孩一步一步地走在我身后,附近没有大人。我心想:他这么年轻,我为什么不能去呢?

于是,我也开始走。几步之后,我找到了诀窍,走得越来越快,终于走到了尽头。

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非常喜欢它。

《史记·高祖本纪》读后感

听说刘邦出身贫寒,性格圆滑,看不出什么天分。那么,他靠什么带领一批英雄推翻暴虐的秦朝,打败伟大的英雄项羽,建立汉朝帝国呢?

司马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刘邦称帝的依据。首先是君命天授。二是善于用人。三是抚百姓。

刘邦有识人的能力,知道哪些是人杰,哪些是庸才,然后才能量才而用,《史记》曰:“吕后问:‘陛下百岁后,萧相国即死,令谁代之?

’上曰:‘曹参可。’问其次,上曰:

‘王陵可,然陵少戆,陈平可以助之。陈平智有余,然难以独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

’”这也应算是一项重要的领导才能。项羽就不行,不能识人,所以陈平和韩信之类就全部跑掉了。

刘邦用人不疑,并且“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与天下同利也。”让人有盼头,所以能够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另外又能把握兵权和人事权以防止喧宾夺主,不致失去对人才的控制,像韩信所言:

“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就是这个道理。

刘邦能屈能伸,果敢能决。按李宗吾的话说就是“面厚心黑”。

刘邦有急智。在被项羽围困在荥阳时,韩信不但不及时救援,反而趁机要封,“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量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

’”经张良、陈平暗示后,“汉王也悟,因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乃遣张良往立信为齐王,征其兵击楚。

”,在与项羽对决时,刘邦曾被伏弩射中,“汉王伤胸,乃扪足曰:‘虏中吾指!”以定军心。

在鸿门宴前夜项伯来通风报信的时候,刘邦紧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急忙套近乎,“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在关键时候逃过一劫。很多事例都表现了刘邦的急智,按现在的话说叫“危机处理能力”,这也是一项重要能力。如果反映迟钝,在那个动荡的时代,刘邦害怕自己的生命将难以保护,更不用说国王的霸权了。

社会并不缺有才干的人,像项羽、韩信、张良、陈平等,但却缺少能将他们的才干合理组织和发挥出来的人,而刘邦恰好具有这一长处,因此他成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成功是性格上的成功。

《史记》读后感

富春江里江水滔滔不绝,我手中捧着一本《史记》,细细品味,感慨万千……

读着《史记》,我仿佛回到了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回到了那个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我看到了那个顶天立地,身残志坚的司马迁,看到了一诺千金的男儿形像。司马迁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父亲司马谈的遗愿,写好了一篇52万字的史家巨作―――《史记》。

鲁迅先生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对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它就像一个华丽的舞台,君王、英雄、谋士、刺客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上台,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英雄是项羽和勾践:有志者事竟成。有志者事竟成。秦川将属于楚国。如果有一个勤劳的人,就没有尽头。如果那边有三千兵士,他们可以吞下吴,卧薪尝胆。

我欣赏的刺客是专诸、聂政、还有荆轲等人,对君王赤胆忠心,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我印象最深的辅导员是韩信,他从小就忍辱负重,对帮助过他的人总是很留心。在他的第一场战役里,就以成功告终。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一战;四面楚歌等战役,无一失败。

关于韩信的一生有一副极佳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前半句讲的是萧何和韩信的故事,萧何是韩信一生中的贵人,也可以说断送了韩信的的一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后半句中的两妇人,讲的是漂母和吕后:漂母就是韩信小时候,给他一饭之恩的老婆婆,吕后就是刘邦的妻子,后来杀害了韩信……

读了《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从中我体会到中华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

《史记》寒假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上了学而思短期班**直播课“体贴入微读《史记》”,里面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仿佛打开了一部巨大的历史画卷,让我看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在老师讲解的基础上,我找出了家中的《史记》。这本《史记》已被翻译成白话文,原著是司马迁,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翻阅厚重的书籍,我仿佛坐在时光穿梭机上,来到了战国、秦汉和西汉。突然,我发现那个英雄带着坚定无畏的表情向我走来。

《史记》就是一部历史人物的百科全书,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他凭三寸不烂之舌、顾全大局的格局、忠君爱国的精神,带给我们一个个脍炙人口的动人故事:“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舍身为国的荆轲,不顾自己的性命刺杀秦王的大无畏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是多么的凄凉;统一六国的秦始皇是个残虐的暴君,他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害得老百姓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秦朝残暴的统治下,起兵反抗;西楚霸王项羽,英勇善战,有着卓越的军事领导才能,可惜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故事告诉我们困难与挫折能催人奋进,与人力量,安逸与保守却使人堕落,所以,我们要勇敢面对挫折,敢予接受挑战,否则只能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领略成功的秘诀要学***人物的优点,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史记》读书笔记 篇5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了史料,我读了很多见识,对它有了深刻的了解。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伟大的传记通史,反映了古代史家的眼光和良知。《史记》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开创了中国历史文学的先例。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疾恶如仇的精神品质。

它不仅体现在作者的历史观中,而且积极弘扬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

比如说大禹的故事,它主要讲了大禹治水时三过家门而不入,他的儿子生下来之后就没有看过爸爸一眼,体现了大禹心向天下,一心为民,孜孜不倦,恪尽职守的精神。

也有揭露丑恶人物的故事,如商代故事,主要讲述商代纣王与妲己勾结,听信奸臣之言,拷打忠臣,甚至丧失人性的故事,最终被周武王推翻。

这部书是我们泱泱中华文学巨著中的一颗璀璨的明星,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了许多关于历史的知识和故事,也感受到故事的精彩,里面的故事情节离奇曲折,场景波澜壮观,让人看了爱不释手,叹为观止,也很有教育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史记》读书笔记 篇6

羡慕,但风中的低语却诉说着自负所带来的危难,项羽的死是历史的遗憾,他未能有完美的结局,毕竟这不是故事,无法有善变的结局。项羽的血流入家乡的水,这水的一旁是他曾经守护的地方,而他也将在这萦绕千年,不禁为他叹息,不禁责问历史为何选择了刘邦,但我只是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是一个过客,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乱世的光华似乎就在瞬间,乌江流水已滔滔而去,只是未曾惊醒了沉睡的霸王。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项羽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但他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化为江东子弟心中亘古的传说。

一切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也许这是一种荣耀。长江边李清照是否为项羽叹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史记》读书笔记 篇7

司马迁著作的《史记》是最早的纪传体史书,精彩的叙述了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的数千年历史,堪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中不少故事都能启迪人们的心智,如:秦穆公称霸西戎,楚庄王一鸣惊人,等等。下面我为大家介绍的故事,有关晋文公重耳的流浪生涯。

糊涂的晋献公是重复耳的父亲,他因为谗言,计划册立宠妃的儿子奚齐为继承人,诛杀其他子孙,公子们纷纷外逃。

只有重耳,夷吾,太子申生还在国内。

在晋献公的追杀下,太子申生自杀,夷吾逃往梁国,重耳逃往狄国。

后来晋国发生内乱,夷吾登上了晋国的宝座,他没有放过兄弟重耳,仍然派兵追杀。重耳只能奔向齐国。中途,重耳饥饿难耐,向卫国的乡下人乞食,但是器皿里却被塞满了泥土,重耳非常愤怒,面露杀机。随行人赵衰连忙不以为然的打趣说:“土代表土地,您应该拜谢才对呀!”重耳只能强忍心中的怒火,继续赶路。

到了齐国,重耳受到齐桓公的热情接待。齐桓公还将宗氏之女嫁给了重耳。这样过了5年,重耳十分享受这样的生活,他不想回国成为国君了。赵衰等人商议,将重耳灌醉后,强行载离齐国。

重耳方才醒来,一看四周,顿时明白,自己已经远离齐国,他心头火起,举起戈来,要杀叔叔狐偃。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重耳气头消了,只能硬着头皮上路。

经过曹国,宋国,郑国,到达楚国。尽管饱经磨难,但是这时的重耳已经拥有了称霸天下的雄心。

一次重耳和楚王对话。楚王问:“公子若有一天能回到自己的国家,要怎么报答我呀?”重耳一时不知如何回答,道:“财宝,国君公殿里数不胜数,我很难想出拿什么来报答您的'恩情。”楚王又说:“虽然这样,但是总得拿什么作为报答。”重耳只好说:“如果以后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和您兵戎相见,我会退避三舍。”

其实,重耳以后正是以退为进,击败楚国的。

最终,重耳在秦国的护送下抵达晋国,并成为了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

晋文公虽然62岁才能成为晋国的国君,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弃称霸天下的雄心,因此成为了一代伟人。我们平时,学习,应该有像晋文公一样的韧劲,才能取得成就。

晋文公的故事,出自《史记晋世家》。类似这样的故事,《史记》中还有很多,都能让我们收获许多人生哲理。《史记》不失为一本优秀的历史书。

《史记》读书笔记 篇8

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十分悠久,《史记》读后感--李洋洋。作为新世纪青少年的我,当然要好好的了解我们中华民族最为骄傲的时段。为了了解这些历史,我选择了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尽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由于平时,我们所熟悉的指鹿为马、完璧回赵等寓意深刻的成语典故均来源于《史记》。《史记》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的史事,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在天子时期,它先容了黄帝的由来、发生在天子四周的事情和尧、舜、禹的功绩,然后禹建立了夏朝,《史记》还讲述了夏、商、周、秦兴盛和终极衰败得原因,在天子和汉武帝时期,发生了许很多多的事件,《史记》都逐一记述下来,还讲解了其中3000余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历史。《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他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史学家,生于公元前145年西汉时期的夏阳,他的父亲司马谈时汉武帝的*令。在父亲的熏陶和影响下,司马迁20岁时就开始游历全国,考证历史遗迹、了解风土人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为司马迁以后写《史记》积累了大量素材。在他47岁时,发生了一件影响司马迁至深的事:汉朝大将李陵进攻匈奴,由于寡不敌众,投降了匈奴,武帝大怒,想重罚李陵族人,司马迁没有像其他朝中大臣那样争相附和,而是为李陵辩护,希看天子宽恕。因此司马迁受到牵连,被处以腐刑。出狱后,司马迁立志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代,读后感《《史记》读后感--李洋洋》。经过了20余年的专心著述,终于完成了究天人之迹,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通过阅读《史记》,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还让我熟悉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

让我知道了很多平时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的历史典故,而且在《史记》中先容了很多的世家故事,还描述了很多的名人列传,既丰富又详实,使得人们阅读完它之后,感觉得到了很多曾不知道的知识,它的丰富、充实性,也使得人们百看不厌。之所以有《史记》这本著作,是由于作者司马迁的不懈努力,他敢于大胆地评论汉武帝的功过,肯定陈胜、吴广反抗暴秦的首创精神,指斥暴臣酷吏的罪恶,就可以看出司马迁对《史记》真实性的要求。

《史记》的经典之处也就在于文章的真实性。由于在古代,每个朝代的吏官由于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几乎都把握在天子的手中,所以他们将皇室贵族的丑陋的一面都不将记载或美观化,使得历史不真实,但司马迁却不是这样,司马迁不仅将汉武帝的功过逐一记录下来,还在《史记》中将汉朝以前发生的历史事件用自己对其的评价写下来,使得后人对古代的历史有了正确的了解。《史记》从文字上看,文笔简洁,语言生动,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同样也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

《史记》读书笔记 篇9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

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史记》读书笔记 篇10

读《史记》,通大智-读书笔记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无数有形或无形的财富,然而在这历经的沧桑岁月中,有那么一本书,讲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年间的三千多年历史,并将这三千多年的兴衰成败浓缩在这本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纪传体通史中。

晚清的刘鄂曾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确实,成就一本《史记》,司马迁付出了很多,他为汉武帝不听忠臣之谏而痛心,他为自己饱受牢狱之苦与身受宫刑而痛心。从那时起,他便读懂了屈原的痛,那种报国无门,忠心不鉴的痛,然而,司马迁又跟屈原一样,是”虽九死其犹未悔“之人,所以这些疼痛并不会将他击垮,而是化为诉求的动力。他继承父志,极尽一个为人儿女和一个史官的职责,用xx的时间成就了一本悠扬于历史长河中的《史记》。

《史记》有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列传70篇,共130篇,约52万字,司马迁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战国策》、《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中取材,再加上实地调查和认真细致的分析,删减了一些无稽之谈,对那些模模糊糊,不清不楚的问题,则保留质疑的态度,或者把各种不同的说法通通记下。他出乎人生,入乎历史,虽然被汉武帝处重罚,但对待历史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客观的态度,控制并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无论是记述历史还是评价历史,都不生搬乱套,胡乱掺乎。正因为他取材广泛,而且始终秉持着严肃客观的修史态度,才能够呈现给世人一本丰富而又真实的《史记》。

还记得我和《史记》的第一次接触是在课堂上,我本来是不好读古文的,后来高中课本中出现了更多《史记》里的选文,再加上老师的讲解,我渐渐地发现,其实《史记》并不难读,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人,而每一个人,都有着一个故事。所以,从那时起,我便不再害怕阅读古文,而且我还发现,翻译古文的工作虽然繁琐,但是当你通达全文之后,便对历史又有了更多的理解与认识。

读《留侯世家》,我能知道原来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汉高祖也有贪财好色的一面;读《廉颇蔺相如列传》,我了解到蔺相如”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的高洁情操,也了解到了廉颇虽然性格有点暴躁鲁莽,但胜在知错能改;读《项羽本纪》的《鸿门宴》,我知道了项羽虽有大志,力能扛鼎,在军事上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但是眼光短浅,刚愎自用,不信任他人;在《孝景本纪》中,既道出“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反衬了景帝的无能,后又道出文帝“赏太轻,罚太重”的弊处……司马迁的敢于直评与客观分析于当时而言无疑是一种进步,对当时社会乃至现代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其次,司马迁的《史记》还有一个特点,他在写人述史的时候,都常引用诗歌谚语,力求把事件描述得活灵活现,将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以《鸿门宴》为例,无论是项庄舞剑,樊哙私闯,刘邦出逃,还是后来的亚父摔斗,每一个场景都描绘得生动形象,一幕幕如置眼前一般;在《荆轲刺秦王》中,荆轲临别之时还借用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反”,营造出一种异常悲壮的氛围,后来荆轲刺杀秦王那一幕也甚是精彩,每一个动词,每一句话,都用得恰到好处而又不显累赘。不得不说,司马迁的文笔已经达到一定的境界,他不仅写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还对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散文等文体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代表了当代文学的一大进步。

人们常说:“读史以明镜”,“读史以明智”。读一本好的史书,可以让人明心智,省自身。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以史为鉴,从历史的教训中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史记》作为一大史书,与资治通鉴合称“史学双壁”,影响了古往今来千千万万人,无论从写法,构思,编排,文笔还是影响上,“史家绝唱”都是当之无愧,受之必然。

《史记》读书笔记 篇11

学过了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后,我们知道不朽是立德、立言、立功。而司马迁选择屈辱的生,是出于自己的“私心”——完成《史记》。这就是立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人生既会有灿烂的阳光,也可能有凄冷的风雨。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你会怎样选择?生?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司马迁选择屈辱的生,屈原选择壮烈的死。不管怎样,他们的选择都展现着他们的人生价值。

司司迁在屈辱和耻笑之下,留下了古代散文中的不朽名著—《史记》,《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是我国第一部伟大的纪传体通史。“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二十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巩固,时间跨越三千年。司司迁想“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史记》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文学价值,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曾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我本身不怎么喜欢看有关古代历史的书,因为全是些难懂的文字,因此我看的《史记》是现代青少年版的,虽然只看了几十页而已,但我看得兴趣越来越浓厚,不光是被司马迁形象生动地展现的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画面所吸引,而且也被他成功塑造的一大批活灵活现的历史人物形象所吸引,我知道《史记》中所描写的人物故事成为后代许多小说、戏剧和其它文艺形式创作的源泉,极大地影响了后代的文学创作。这可见它的文学价值。

《史记》记述了孔子、勾践、孙膑、屈原等一大批古代优秀的人物,对他们进行颂扬,集中体现了他们身上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疾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屈原一心为楚国,可是楚怀王、顷襄王都听信奸佞小人之言,屈原最后不愿看到国家灭亡,抱石投入汩罗江内。这是他对当时的无奈,愤懑,更多的是悲,而选择壮烈的死,屈原的爱国心“长叹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这不仅表现了作者进步的历史观而且积极弘扬了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这可见它的思想价值。

古代的著作都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文学、科学等方面的反映,是有参考价值的。因而对于今天的我们,其意义不容忽视!

《史记》读书笔记 篇12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形象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地非常的善良,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

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这篇文章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最大程度的写出了人的力量的伟大。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

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

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还有《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这些故事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还有,我深深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对与写这本史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由於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直到完全弄清楚为止。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罹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也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后来,虽然司马迁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忍辱负重,继续编写《史记》,经过了整整xx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

《史记》这本传世千年而被后人赞叹不绝的名著。他的这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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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史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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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书笔记(篇1)

羡慕,但风中的低语却诉说着自负所带来的危难,项羽的死是历史的遗憾,他未能有完美的结局,毕竟这不是故事,无法有善变的结局。项羽的血流入家乡的水,这水的一旁是他曾经守护的地方,而他也将在这萦绕千年,不禁为他叹息,不禁责问历史为何选择了刘邦,但我只是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是一个过客,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乱世的光华似乎就在瞬间,乌江流水已滔滔而去,只是未曾惊醒了沉睡的霸王。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项羽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但他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化为江东子弟心中亘古的传说。

一切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也许这是一种荣耀。长江边李清照是否为项羽叹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史记读书笔记(篇2)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史记》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史记》与司马迁读后感。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史记》第一次以人为本位来观照、审视、记载历史,表现出对多种人物在历史中的地位与作用的高度重视、对历史人物心灵与命运的极大关注。

许多人都知道司马迁,也都知道他所著的《史记故事,我买到了《史记故事》认真地阅读了一遍。《史记故事》是从“五帝”讲到“张骞”,把中国古代黄帝时期到西汉时期这一段历史几乎都写了进去。这本书是我国第一部伟大的纪传体通史,体现着古代史官的眼界和良心。无论是体例还是写作风格都影响着后代史书的撰写和编纂,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有很多值得我佩服的人,比如:知识渊博的黄帝,“飞将军”李广,“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和“把皇位禅让给舜”的尧等等而我最崇拜的是屈原,他是一位学识渊博的人。为了抒发自己的不快和抑郁,写下了名垂千古的诗——《离骚》。而且中秋的划龙舟等等传说是源于屈原饮恨投河的。《史记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过去的许多历史,还让我时时警醒。读了《史记故事》,真可说:“人一生的朋友是书,人一生最好的朋友是一本好书。”《史记故事》就是一本好书!

史记读书笔记(篇3)

今天去借了史记,读了一会文言文,带着注解,百度一起看,虽然是一知半解的看的明白,但是我觉得看原文好像没有太大的必要,有点浪费时间,于是我转而看译文。

开篇的五帝之说,让我很无语。

这些描写一看就知道是把没有文字记载的传说神化了,连太史公都说:“学者多称五帝,尚矣。”太遥远了,以至于几乎可以说是无证可考。《史记》选取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前期五帝说,黄帝,颛顼,喾,尧,舜。对于这些传说,权当简单,明确化的神话来读了。

看那些简单的描述,“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小过,则受罪。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解。”

反正我看的是心惊胆战的,这算什么?有这样的父亲吗?有这样傻的儿子么?

首先说这个父亲想杀自己和前任妻子的儿子,如果按记载看,舜是很孝顺的,“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我的妈呀,这儿子对你孝顺,对后妈和弟弟也很好,为什么要杀他呢?看后面的描述,在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舜发达之前,就以“孝顺”闻名了。我就不明白了,难道是嫌多他一张嘴吃饭?可是舜好歹是个品行不错的长子,父亲是盲人的话,十有八九家庭的经济主要来源是舜啊,如果是后母和弟弟象要杀他,还能想通点。这个,难道人能无耻无知无聊到那种地步?

然后看舜的反应,一家子都要杀你哎!你不走的远远的,还在好几次谋杀未遂的情况下“复事瞽叟爱弟弥谨。”这是正常人的反应吗?我的妈呀不能理解。

唉看的我是非常的不爽。

好吧,古人是和我们不太一样,总之太史公是我很佩服的人,《史记》的宏伟,也正要在此表现出来吧,太史公本人也是引经据典,力求一部完美的通史,但是往前看,关于五帝的可靠记载,实在是……

或许我可以想象一下,舜是多么聪明的一个人,在那样的一个家庭要保全自己,还顺利让自己的“孝顺”广为传播,最终,通过各种斗智斗勇,向世人展现了自己。

世人对于美好的事物向来是推崇追求的,所以才会把远古的五帝传说的那么完美。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我一直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

是与非,明与暗,对与错,得与失,只是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所以对于结果才有不同的见解。

如果想写小说,就要深刻的明白这一点,要塑造能让大家都接受的“角色”,而不是写出像传说中五帝那样完美的故事。

我会努力的,加油。

史记读书笔记(篇4)

陈愉若最近,妈妈给我买了本《史记故事》,拿到书后,我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

《史记故事》一书讲述了上起皇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 3000 多年的历史变迁故事。它涵盖哲学、政治、经济、文学、美学、天文、地理、医学和占卜。它几乎涵盖了各个时期社会活动的所有内容。它可以称为百科全书式的杰作。

在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如大禹治水、惊异、偏激、神医归赵、纸上谈兵、纣王**等等,我最喜欢的是纣王**的故事。主要讲的是商纣王聪明,力气大、行动敏捷,可没用在治国上,还为了妲己滥杀无辜,谁劝他就对谁用型,真是罪恶不赦,无药可救。西伯侯的儿子姬发很聪明,看不惯商纣王的行为,想了个办法,他把对商纣王怀恨在心的人集中在一起反抗商纣王,因为商纣王做尽了坏事,所以一上战场,大家纷纷反过来攻打商纣王,商纣王只好点火**。

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说:”活该,真是自作自受,恶人有恶报呀!“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值得我佩服的人,像”飞将军“李广,”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聪明的韩信、智慧的蔺相如……而我最佩服的有着惊人记忆力的爱国诗人屈原。他是一位学识渊博的人。他为了抒发自己心中的不快和抑郁,写下了名垂千古的《离骚》。

《史记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过去的许多历史,还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愿更多的朋友走进这本书,获得更多的知识和快乐!

史记读书笔记(篇5)

科学告诉我们的是我们所能够知道的事物,但我们所能够知道的是甚少的;而我们如果竟忘记了我们所不能知道的是何等之多,那么我们就会对许多极重要的事物变得麻木不仁了。另一方面,神学带来了一种武断的信念,说我们对于事实上我们是物质的事物具有知识,这样一来就对于宇宙产生了一种狂妄的傲慢。在鲜明的希望与恐惧之前而不能确定,是会使人痛苦的勒索如果在没有令人慰藉的神话故事的支持下,我们仍希望活下去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忍受这种不确定。无论是想把哲学所提出的的这些问题忘却,还是自称我们已经找到了哲学问题的确凿无疑的答案,都是无益的事。教导人们在不能确定时怎样生活下去而又不致为困疑所困扰,也许这就是想这些在我们的时代仍然能为学哲学的人所做出的主要事情了。

每一个社会都受两种相对立的危险的威胁:一方面是过分讲纪律和尊敬传统而产生的僵化,另一方面是个人主义和个人独立性的增长使合作变得不可能,因而造成解体和对外来征服者的屈服。一般说来,重要的.文明都是从一种严格和迷信的体系出发,逐渐松弛下来,在一定的阶段就达到了一个天才辉煌的时期;这时,旧传统中的好东西继续保存着,而在其解体之中所包含着的那些坏东西则还没有来得及发展。但是随着坏东西的发展,它就走向无政府主义,从而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种新的暴政,同时产生出来一种收到新的教条体系所保证的新的综合。自由主义的学说就是想要避免这种无休止的反复的一种企图。自由主义的本质就是企图不过疼就非理性的教条而获得一种社会秩序,并且除了为保存社会所必须的束缚而外,不在意更多的束缚来保证社会的安定。

史记读书笔记(篇6)

曾经读过李未写的一本书叫《富人秀》。书中有一句话让我颇觉精妙:这个世界如果从情感上来领会是个悲剧,从理智上来领会则是个喜剧。我不太明白作者的本意指什么,但就我个人理解,它的意思是凡事不要动感情而要动脑子。动脑子的人会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抽取出真理,为我所用,促我发展;而动感情的人则沉湎于事务或繁华或萧索或绚烂或颓靡的表象而不能自拔,往往结局悲惨。或许前者可以称之为“入世”后者可以称之为“出世”吧。在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中这两种人是分别用“激情”和“理智”来形容的。激情的人喜欢过集体的生活,习惯于政府权利的管辖和束缚,也往往有狂热的宗教情节,容易被权利所利用;理智的人则冷静的旁观事态的发展,他们往往是无政府主义者,只专注于自我的发展和利益的实现。事务总是相通的,而善于思考的人也容易找到思想上的契合点。这不,一个上海小女人的文字和一个英国思想大师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内容庞杂,涉及到很多的人名和学派。正如他在序言中所说:“关于任何一个哲学家,我的知识显然不可能和一个研究范围不太广泛的人所能知道的相比……

然而,如果这就成为应该谨守缄默的充分理由,那么结果就会没有人可以论述某一狭隘的历史片段范围以外的东西了。”读到这我就已经感觉到,这样一个试图以理性客观的语言描述西方哲学发展历史的人也是一个感情丰富的性情中人。不是吗,罗素一生曾经两次入狱,一次是因为反对战争,另一次则是因为反对核武器。如此为着自己的`个人信仰而奋力力争的人应该算不上是一个“出世”的人吧。但为何我们总是偏爱那些有激情有思想甚至狂热的有些幼稚的人呢,这大概是因为我们人类骨子里那种柔软的悲天悯人的情怀。是啊,理智固然好,但作为血肉之躯的人,理智只能是“与可感觉的对象相对立的理想对象”罢了,正如对近代数学理论有巨大贡献的毕达哥拉斯,这个集理智与个人情怀于一体的天才一样。毕达哥拉斯是数学和算学的奠基人,可他身上又总能找到神秘主义的影子。例如他的教派里有这样看起来不近人情的规矩:不能吃豆子,不能碰白面包,不要在大路上行走,不要在光亮的旁边照镜子等等。理性的东西和神秘的东西统统体现在毕达哥拉斯教派的身上,让我再一次认识理性和感性这对矛盾是不可能完全摈弃彼此的。

我最近一直沉浸在对自己过于感性的自责中。在责任和权利发生矛盾的时候我的选择大抵是责任。明知权利的好处可又不忍辜负使我负担责任的人之期望的眼神。无奈的选择之后便是对自我的否定和对人生消极视角的确立。然而当我看到如此之多光辉人物亦有情感、踌躇、敬畏充斥内心的时候我才稍觉释然。

曾经庆幸自己在北外投出了那张简历才得以今天坐在这教室里,也使我意识到我也似乎具备那些在我看来曾经不可企及的潜能,我也可以忍受深夜备课到两点的孤寂,也可以将每天在讲台站立十个钟头的疲惫当成一种享受。但我不想证明什么,勤奋不是成功的必经之路,懒惰的人也许会更辉煌。成功了或许也无需感谢谁,因为在我们看来似乎确凿的因果关系里往往无非是神意使然。笛卡尔说:此钟走到正点,彼钟鸣叫起来,于是人们得出结论:此钟是彼钟鸣叫的原因。看似荒诞却发人深省。还是让我回到勤奋和懒惰的话题吧,笛卡尔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是一个爱睡懒觉、不到中午不起床的人。后来瑞典女王要他每天清晨进宫为自己讲学,笛卡尔才不得不早起。一年后他就死了。

生命没有生死之忌,只有轻重之分。谁也不能否认笛卡尔的生命是实而重的。但他却是一个懒人。也许像罗素所说的那样,他为了维持绅士派业余哲学家的面貌,假装比实际上工作的少亦未可知。不管怎样,这个秉承“我思故我在”为哲学第一原理的永远衣冠楚楚,佩挂一柄宝剑的绅士让人觉得那么可亲可近。

然而在所有罗素称之为“哲学家”的人里,我最为信奉的一个是康德。不仅由于康德是一个生活习惯非常有规律的人,以至于大家惯常根据他作保健散步经过各人家门前的时间来对表,而我自己也有着类似执着的生物律,还在于他诉诸于感情的自由主义思想。这又合了我素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浪漫情怀。我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而康德的一句“再没有任何事情会比人的行为要服从他人的意志更可怕了”深合我意。然而人的思想和人的行为常常背道而驰,就如我经常给人留下“循规蹈矩”的印象一样。我不知道这是心灵对于长期行为守旧的一种背叛还是行为为叛逆心灵做的一种掩饰。我想知道的是康德日常生活的行为是否如他的思想一般自由飘逸、无拘无束。从书中得到的答案是:他没有。

在书中带给我同样温暖感觉的还有杜威。他相信通过暴力革命造成独裁统治不是达到良好社会的方法,因此即使列宁的后继者不是斯大林而是托洛斯基,苏维埃制度也不会是完美的制度。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美国南北战争中南方军的首领罗伯特将军。当南方军失利,有人劝他转入游击战的时他断然拒绝了。他认为将战争中的杀戮和仇恨转嫁给人民那是对军人的侮辱。所以他放弃了胜利的机会却赢得了包括对手在内的全美国人的尊重。

所以读完这本书后我是释然的。不再为自己屈服于感性的思维而苦恼,因为我的苦恼也曾经困扰着这么一大批被罗素称之为“伟大的哲学家”的人们。

史记读书笔记(篇7)

古人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也就是说,桃子和李子并不是说它们有多好吃,而是人们来采摘和食用,在树下踩出一条路。此言虽小,却可以谕大也。

李广,世代为将,其祖先李信是秦时追获燕国太子丹的大将。李家世代授受弓法,精于射箭。李广更是善于骑马射箭,在战场上以力战闻名,被匈奴称为“飞将军”。

只要他出现在敌人军阵前,敌人便闻风丧胆、抱头鼠窜。汉文帝感叹地说:“可惜啊,你没有遇上时机,如果你赶上高皇帝的时代,封为万户候,那还用说吗?

”他带兵打仗,对待士兵宽厚温和而不刻,与士兵共患难、同享乐。李广死后,全国上下老百姓都为他流泪。

太史公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也就是说:

本身行为端正,不下命令人们也会遵守奉行;本身行为不端正,虽然下了命令人们也不会遵守奉行。李广就是此言所说的前者,他为人忠实诚信,打仗沉着勇敢。他虽为人诚恳朴实,不善言辞,但士兵们愿意跟随他参军作战,听从他的指挥。

李广“其身正,不令而行”。

西楚霸王项羽他脾气暴躁,不纳忠言,后来他在阴陵迷了路,向一耕田老者问路,大声喊着:“老头,路往哪走?”老者见他没礼貌,骗他说,往左走。

项羽率领剩下的骑兵向左转,然后陷入沼泽,被汉王派来的军队包围。项羽因为寡不敌众,最后自杀了。此乃“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也”。

我们学***,要像嚼泡泡糖似的,读懂《史记》,要像李广那样做一个“其身正,不令而行”的人。谚语日:能行之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

即:能实际去做的人未必能高谈阔论,能高谈阔论的人未必能实际去做。此言非虚言李将军列传读后感也,人要有真才实料,不要枉有虚言。

《李将军列传》是司马迁的一篇力作,体现了他刻画人物的高超才能。在本文中,他抓住李广一些最突出的特征,通过一些生动、简短的故事和细节,是人物形象极为鲜明。

文章开门见山般在一开始就向世人展示了李广将军的魅力:典属国公孙昆邪在李广戍守边疆期间竟哭着请皇上将其召回,唯恐李广阵亡,大汉失去一员良将。这也吸引着读者迫不及待的去一睹这位良将的风采。

果然,他没令人失望。

面对千千万万的匈奴骑兵,他只有一百人,安全逃脱。这反映了他的智慧,这是生活在长城外,经历过多次战斗的积累。我们应该向生活学习。

这篇文章读完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将军对部下的真挚。抗击匈奴时,他不纸上谈兵,而是冲向最前方去战斗;他在水丰草茂的地方驻营,简化各种文书簿册,处处体现他对将士的体恤;遇上断水缺粮的困境,他绝不会比士兵多喝一口水,多吃一口饭。他可是大将军啊!

幸而,他的好并不为世人忽略。他因刚强的性格而拔刀自刎,竟如同国丧!举国哀痛却也无法慰籍那位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大丈夫因壮志烈血未能挥洒而伤痕累累的心。

这名良将终于陨于自己的刚强,高傲。

人无完人,李广也不例外。他曾在家闲居多年,期间常外出打猎。一次,外出饮酒,归时经霸陵亭,霸陵尉刚巧喝醉,对这位爆脾气的前任将军出言不逊,在李广心中埋下了一颗仇恨的种子。

当李广受封为右北平太守时,出人意料的邀霸陵尉一同赴任,就在大家都感叹于他的不计前嫌时,他却于军中将其杀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曾于一天之内杀掉曾妄想反叛但已投降的八百多羌人。

他就像一只老虎和一只狼,但这就是他成功的原因,不是吗?

他死了,死于自己的高傲,他或许有错,但不至深重,可他的孙子李陵却使曾为李氏门下宾客的人以此为耻,使李氏衰微没落,或许是上天仍在祭奠那八百具魂灵。或许这世界,本不许人犯错。

有一种感情叫爱国,有一种崇高叫坚韧不拔,有一种坚韧不拔叫不屈,有一种永恒叫勇气。当一个人迷失了,当一群人迷失了,当一个民族迷失了,就来探索李广将军,寻找迷失的民族脊梁,补充强钙。

李广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在司马迁的《李将军列传》中有些对李广近乎神化的描述:“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行十余里,广佯死,睨其旁有一胡儿骑善马,广暂腾而上胡儿马,因推堕儿,取其弓,鞭马南驰数十里,复得其余军,因引而入塞。

匈奴捕者,骑数百追之,广行取胡儿弓,射杀追骑,以故得脱” 等等。不管司马迁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是否按照历史学家们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实地记录了李将军的事迹,这些事件都反映了司马迁乃至全体人民对李广英好战的尊重。盛唐诗人王昌龄有诗提到李广: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也间接反映了飞将军李广的勇猛。

细细追究,中国的大地上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十分推崇这种剽悍的民风,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有汉武帝时期西征匈奴,有唐末苻坚破釜沉舟,有满清木兰围场的秋狩,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种精神却有逐渐淡出人们头脑的趋势。想想近代屈辱的近一百年,一个又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一次又一次成千上万两的赔款,一块有一块美丽国土的割划,一场又一场毫无战果的战争……中华民族在自己的地盘上被欺负,被压迫,被抢掠,被杀伐,面临着亡国灭种的空前危机,却丝毫不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那一点点反抗意识,勇敢坚毅都去哪儿了?

幸运的是,我们有林则徐、魏源、吉鸿昌、孙中山、毛泽东,这些人也肩负着一个重大的使命——重振人们心中的希望,勇敢起来,奋战起来,振兴中华民族!

目前,中国仍面临来自国内外各种严峻形势的挑战:**由于**分子肆无忌惮的打砸抢烧,南海争端形势复杂。中国人,不能再一味的低头忍让了,要团结一心,为了国家发展,为了生活安康,为了仍有尊严地活着,要重拾民族勇敢的脊梁。

勇敢,是民族脊梁坚强的钙质。

他,魁梧高大的身材,百步穿杨的箭法。行走在茫茫大漠中,驰骋在天地之间,眼睛深邃如太湖之水,背影凝重如太行山。那就是李广,听,他来了——

“我一生戎马,立下多少大功!不想,如今不仅丢了身家性命,连封赏也轮不上了。”眼前的这个人,饱经岁月的沧桑,一脸的茫然与无奈。

我和李将军坐在他曾经拥有的山河中,倾听他对沙漠的肆意热爱和荒芜。他说,自己的梦想是有一天战胜匈奴,占领北疆的沃土。这个纯洁的世界包含了太多的爱和太多的痛苦。李光捧起一把沙土,嗅着那阳光的芬芳。

李将军的情,又多么深,他是眷恋这山河的呀!

可是,竟落了个功过相抵。“我可打过这匈奴七十场了呀!”是啊,此刻的他,应想着那战场上,风在耳边呼啸,自己的飒爽英姿了吧!

“事过境迁呀,我爱过这大漠,可最终还是葬身于此了。”这世道大概恨透了这个“飞将军”了吧!一生戎马,可一点功名也没有得到啊,李将军不爱功名,可他也爱这大漠阿!

只因秦王的一句话,一生功绩,就此灰飞烟灭。历史对李广太薄,在次征战七十余次,竟迷失了生的道路,这也许就是李广的命吧!

“老天也毕竟待我不差,青史留名呀!哎——”大漠圆圆落日的映衬下,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这也许使我永远难以忘记的千年一叹吧!

卫将军青,卫子夫弟弟,同为平阳公主家奴,卫子夫幸于汉武帝,得皇子,卫青同时受重用。元光五年,就是马邑之围后四年,汉同出四路大军袭匈奴,独卫青袭龙城得胜而回。元朔元年,卫青出雁门俘虏匈奴千人,明年,得黄河南地,现在的鄂尔多斯草原,建立朔方郡。

元朔五年出朔方郡击溃右贤王,俘虏五千人,拜为大将军,其三子皆封候,元朔六年卫青出定襄,无功,霍去病八百骑,深入敌后数百里,斩首二千二十八级,封千户候。同年,汉代武帝新宠王夫人寿保险公司,卫青交了500金作为礼物。三年后,元狩二年霍去病出北地,功祁连山,得酋涂王,降者二千五百人,斩首三万二百级,获五王,五王母,单于阙氏,增封候过万,贵比卫青。

元绶四年,去病卫青各五万骑,卫青会战于单于,斩首万九千级,单于失踪。去病五万骑袭王庭,封狼居胥山,单于姑衍,登临瀚海,斩首七万四百四十三骑。去病增封五千户,自此去病贵于卫青。

卫青礼带士兵,同甘苦,去病为人少而不泄,有气敢任,曾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武帝待之甚厚,从军时数十太官伺候伙食,经常丢弃剩余的酒肉,而士兵有饥饿不饱者。

《史记》作为一本史书,有着极高的史料价值,它保存了五帝传说到西汉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作为一部文学名著,它对历史事件的精彩再现及各式人物的塑造也让我们体悟了文学在历史中的表现力,使我们能细细品味一个史家的苦心、一个史家的风骨、一个史家的理想世界。也许这就是太史公“述往事,思来者”的真正意义吧!

《史记》以历史人物为中心,其中自然不乏对帝王将相、贤者佞幸形象的塑造,对历史现象的生动诠释,当然这些都蕴含了极其丰富的文学色彩呵文学价值,那么就让我们通过《李将军列传》来看看司马迁是如何用文学之笔描绘西汉历史和这位名将。

一、 典型事件和细节展现人物性格和品行

在《李将军列传》中,司马迁主要选取了李广在军旅生涯中具有传奇色彩的四件事——上郡退敌、雁门关脱险、右北平之战以及出击匈奴请为前将军进行记写,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在沙场上奋勇杀敌、对敌经验丰富、艺高人胆大的军人形象。尤其是雁门关脱险,司马迁用字精炼,仅选取了“佯死”、“睨”、“暂腾”、“上胡儿马”、“推堕儿”、“取其弓”、“鞭马南驰”不到 20 字,就将“飞将军”逃出生天的过程展现得淋漓尽致,宛如电影中的蒙太奇手法,拼接了一个个惊险的画面,使智谋过人、忠诚勇敢的“飞将军”形象跃然纸上。同时,文中“广居右北平,匈奴闻之,号曰‘汉之飞将军’,避之数岁,不敢入右北平”也从侧面表现了李广的英勇善战。

此外,司马迁在细节描写方面为我们完善了李广的其他方面特质。他选用了“中石没镞”、“善射……子孙他人学者,莫能及广”等事件展现了李广射箭技术之高超;“所居郡闻有虎,尝自射之”展现了他为人刚猛和为民射虎除害的精神;“得赏赐辄分其麾下”、“家无余财”、“画地为军陈,射阔狭以饮”“待士卒宽缓不苛”等细节反应了李广廉洁轻财、爱**卒、与兵士同乐等独特个性。

《李将军列传》中提到武帝初立时以广为未央卫尉,司马迁就将他和当时的另一个卫尉——程不识进行了比较。程不识治军烦扰,兵士击刀斗,至天明不得休;李广治军简易,军士自便,仅远斥候警戒,士卒咸乐为之死。一繁一简,可见二人之间的差别,更突出了李广治军的卓而不群和独特人格魅力。

右北平之战中,左贤王围广,军士皆恐,而广独不惧,派儿子李敢直穿胡阵安定军心,并在胡兵急击、汉卒**过半的情况下,凭借过人箭术杀伤多位敌方裨将,意气自如地治军,可见其勇毅、其果敢、其临危不惧的精神。

文中还将李广骁勇却无法封侯和李蔡平庸却数次擢升进行了对比,李广劳苦功高的形象自然更加高大,但难封一事也让人无限唏嘘。

在《史记》中 , 司马迁还通过李广与卫青和霍去病的比较,表现李广的完美人格。李广亲近士卒分赏给属下,而在《卫将军骠骑列传》中,卫青、霍去病则宁可封赏物品坏掉业不肯用于慰问忍饥挨饿的属下,这样一来李广的亲民与卫青和霍去病的骄矜形成鲜明的对比,无形中加深了读者对李广的爱戴、同情之心。

史记读书笔记(篇8)

寒假里我读了司马迁撰写的《史记》,其中一篇《管晏列传》令我受益匪浅。《管晏列传》记录了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与晏婴的事迹。管仲的传记主要记述了管仲与鲍叔牙真挚的友谊,晏子的传记主要记述了晏子重用人才的故事。

读管仲的传记,我被鲍叔牙对管仲真挚的友谊深深打动了。鲍叔牙无私地帮助身处困境的管仲,总会为他多拿些钱,为他打抱不平,令我感动。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鲍叔牙一样,关心、帮助身边的人,主动伸出援助之手,让这个世界充满爱。

最让我敬佩的是鲍叔牙并没有遗弃管仲,在齐桓公面前举荐他,才让管仲成就大业。他尊重人才、重视人才,能从国家利益出发,抛弃私人恩怨,宽容管仲,说服齐桓公重用管仲,这足以见他多么宽容大度,品质多么高洁。这些让我明白了朋友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包容、多考虑朋友优秀的一面,多宽容朋友的缺点。读管仲的列传,在欣赏他们真挚友谊的同时,也让我更加珍惜每一份友谊,帮助和关爱他人。

第二部分写的是晏婴。他是春秋时期齐国的名臣。他足智多谋、清正廉洁、重用人才。书中通过两个故事突出了晏子重用人才的这一特点。一个是救赎越石夫却与他绝交的故事,一个是重用车夫的故事。晏婴救赎越石夫,体现了他知人爱才、礼贤下士。晏子举荐车夫,体现了他尊重人才、重视人才。晏子“进就想到竭尽忠心,退就想到弥补过失”。难怪《史记》中太史公对他有高度评价:“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

读完《管晏列传》,发现管仲和晏子身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由此,我明白我们对待人才也要宽容、善待、尊重他们。

史记读书笔记(篇9)

《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由汉代的司马迁编写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年间三千多年的历史,是中国史料宝典,更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奇葩。《史记》分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部分。“本纪”是全书提纲,以王朝的更替为体,按年月时间记述帝王的言行政绩;“表”用**来简列世系、人物和史事;“书”则记述制度发展,涉及礼乐制度、天文兵律、社会经济、河渠地理等诸方面内容;“世家”记述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史迹和特别重要人物事迹;“列传”是帝王诸侯外其他各方面代表人物的生平事迹和少数民族的传记。

全书本纪共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合计一百三十篇,约五十二万字。鲁迅先生评论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郭沫若评论史记为:

“《史记》不啻是我们中国的一部古代的史诗,或者说它是一部历史**集”;梁启超认为史记是“凡属学人,必须一读”的著作……下面将从本纪、表、书、世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部分为引入点,**一下《史记》(由于时间原因,列传部分没有涉猎因此省略)。

《史记》中“本纪”部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部分是《项羽本纪》,原因之一是项羽一生的成败、与刘邦的斗争令我唏嘘,原因之二便是汉家史书竟把当初争霸天下的直接对手写入到帝王级别的“本纪”中。

“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梁怒之。籍曰:

“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

项羽出生于楚将世家,家族因秦灭楚而衰落,但年少已展现出争霸天下推翻强秦的抱负。大泽乡起义之星火足以燎原,项羽与叔父项梁亦加入到起义大军中,逐渐掌握大权并带领楚军崛起,随后名义领导楚怀王约定“先入关中者为王”揭开了刘邦、项羽的争霸之路。在向关中推进的战役中,最为传奇的莫过于“巨鹿之战”。

过人的战略,并加上“破釜沉舟”逼得手下将士决死战斗的手段,项羽大败秦军逼得各路诸侯称之为“上将军”。随后的鸿门宴、楚汉争霸战、乌江自杀,我们都耳熟能详。《史记》中详细叙述了项羽从籍籍无名到一方霸王,从意气风发到乌江自刎的一生。

项羽这一枭雄,他智谋过人但也有自视甚高,残暴蛮横但也有鸿门宴上的妇人之仁,他厮杀战场一方枭雄但也有与虞姬相处时的柔情……我也佩服虽是汉家史官的司马迁能够从史学家的角度辩证地看待项羽,“天秦扶其政,陈涉首难,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展寸,乘势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诸侯灭秦,**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司马迁高度评价项羽,肯定了项羽为消灭秦朝所作的第一次贡献。

但是司马迁也指出项羽蛮用武力、残暴成性、不得人心最终使他“身死东城”。从《项羽本纪》中我看到了项羽唏嘘的一生,也感觉到了需要学***迁的敬业精神-公正客观,以事论事。

由于我对简单的编排各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这种叙述方式并不感兴趣,因此“表”的部分只是简单浏览了一下,因为我对六国时代诸侯争霸到秦灭六国相对比较感兴趣,可以说《史记》中“表”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六国年表》,它记载了上起周元王,下至秦二世,总共二百七十年中六国发生的大小事件,司马迁希望这些事件能够让后人从中看出各种兴盛衰败的头绪来,借用唐太宗的话就是“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仅是从各种史料中收集某段时间内的事件并核对其发生的时间是相当繁重的工作,而且需要渊博的知识以及过人的耐心,何况这一项工作还分出了十段,由此可见司马迁的艰辛也对其感到深深的佩服。

“书”中部分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是《河渠书》,《河渠书》是中国第一部水利通史,《河渠书》简要叙述了从上古至秦汉的水利发展情况,表明了司马迁对治水重要性的明确认识和深切关注。水利工程和水文条件在一个国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关系到农业灌溉、航运、防洪等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的生存。在这本书的结为,司马迁叙述了他所经历的江淮、河济等许多水系和地区,归结为一个概念:

“甚哉,水之为利害也!”深刻地反映他对水的可为利又可为害的两面性认识和对水利问题的重视与关切。从《河渠书》中看出了司马迁作为一个史学家的敏锐感,意识到水利史料对后世的借鉴意义,认识到水利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

有人认为《河渠书》是以后历代史书撰述河渠水利专篇的典范。从《河渠书》对后世水利专著的影响可以看出,《史记》并不只是一本说个人故事的书,它对后世的影响不只是“明得失”、“知兴替”。

“世家”虽然看得并不多,印象深刻的还是有不少的,其中最深刻之一的是《越王勾践世家》。它讲述了勾践从击败前吴王阖庐后被新吴王夫差活捉成为马夫,到含辱获取夫差信任回国,再到卧薪尝胆并最终实现“三千越甲吞吴”的历史。不知道宫刑受辱后的司马迁是否与勾践有相同的体会呢?

一时的忍耐让勾践复国成功,一时的忍耐让司马迁得以完成震惊后世的《史记》。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耐心和等待。司马迁会从勾践那里看到他的影子吗?

印象深刻之二的是《陈涉世家》,大泽乡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揭开了秦末农民起义的序幕,反映了当时农民在**之下的反抗,而陈胜、吴广正是大泽乡起义的领导。《陈涉世家》详细记叙了陈胜、吴广起义的全过程以及各起义军的兴起,司马迁肯定了陈胜、吴广在反对秦王朝统治斗争中的功绩,也客观评价了陈胜、吴广起义失败的原因:领袖缺乏指挥全局的能力、内部矛盾、用人不当等。

《陈涉世家》中有许多名句,在后世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激励作用,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表达了对向权贵挑战的不屈精神;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表达了追求远大的抱负不需要在乎别人的想法;如“苟富贵,勿相忘”,表达了甘苦与共的兄弟之情。我认为《史记》中的《陈涉世家》不单启示了后世被压迫阶层的反抗之情,也启示了当政者需要爱护百姓、实行仁政、以社稷百姓为重。

《史记》中列传的部分由于时间关系还没来得及涉猎,因此省略。

《史记》反映了汉以前三千年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过程,为后世提供了许多启示,“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认为《史记》是一本足以影响古代中国、近现代中国甚至在当今仍有巨大意义的著作。在个人层面来说,《史记》不仅是一本让你了解到汉以前历史的史书,更是一本可以让你汲取为人处事观点的一本好书,例如从《项羽本纪》中你可以看到作为领导需要有的果断及惜才,从《越往勾践世家》中看到一个人忍耐和等待的重要性,从《陈涉世家》中你可以看到有“鸿鹄之志”的百姓亦可以改变世界……

《史记》无愧于“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但《史记》绝不只是一本史书。

《昆虫记》读书笔记必备9篇


阅读一本新书就像乘坐一艘船,引领我们从狭小的空间中驶向无边广阔的生活海洋。当我阅读完这本作品后,内心被深深感动着。阅读之后,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记忆原文,而且你是否捕捉到了写读后感的精髓呢?无论您是谁,请务必一读关于“《昆虫记》读书笔记”的这篇文章。如果您喜欢这个网站,请不要忘记添加到您的浏览器收藏夹中!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1)

以前,我并不喜欢动物之类的东西,但自从读了《昆虫记》之后,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要数红蚂蚁了。

红蚂蚁和我们平常在家门口所看见的黑蚂蚁身材没什么不同,习性也差不多。在下雨的时候,它们也会像黑蚂蚁一样将一粒粒很小的泥土把自己的家给围起来,防止雨水进去。

红蚂蚁的特点就是它们不是靠自己的劳动去找食物吃,而是靠武力去黑蚂蚁的窝里抢食物,属于不劳而获的懒人。

我有幸看见了一场红黑蚂蚁大战。那天下午,我在家门口玩,忽然发现地上有一片红红的东西在移动,仔细一看居然是一群红蚂蚁。只见这群红蚂蚁瞄准了目标,快速地钻进了一个黑蚂蚁的窝里,我心想:估计一场大战要开始了,我等着看好戏吧。只见一些红蚂蚁被一些黑蚂蚁赶了出来,在窝外打了起来,还有一些红黑蚂蚁估计在窝里格斗起来了。经过好几分钟的激战,黑蚂蚁因为不善战斗,丧亡惨重,只有惨淡溜走了,这场战争红蚂蚁获胜了。

我想红蚂蚁这样就跟强盗一样,不劳而获,也许这次它们胜利了,但是它们不可能永远胜利的,而且它们的同类也会看不起它们,要想得到尊重,只有靠自己的劳动才能实现。

我发现只有爱观察,生活中到处都可以发现许许多多的奥秘。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2)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长着一些大牙,一共三颗。“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悄悄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得懂,又如这小筒的处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白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还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窄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预测天气,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已经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子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子只要一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后,让我深深体会到: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对你感性趣的事情仔细观察,那是不够的,还要对你周围的一切仔细观察,就能了解世界有多么奇妙!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3)

对于昆虫,我从来都没有留意过,直到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感触很深。

《昆虫记》里有一个五颜六色的昆虫世界,里面的昆虫都传达出法布尔对它们的喜爱之情,比如:萤火虫-麻醉师,绿蝈蝈-漂亮的海盗等各种有趣、新鲜的名字。这本书就像一根绳子,牢牢地把我拴着。 看似美丽的萤火虫竟然以蜗牛为食,有的甲虫食物单一,只吃枯露菌,如果我没有看过这本书,我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的。 “萤火虫的一举一动都非常漂亮、温柔,它为路人照亮,在黑暗的世界里给人们带来光明”。

一段段文字都谱写着一个个幽默风趣的小生灵,让我知道也明白了昆虫的进食、繁衍、生死等知识。

《昆虫记》更向我展示了一位勇于探索、敢于实践的法布尔。虽然他在小的时候带昆虫回家,并放在口袋里,被父母发现遭了一顿痛骂,但他仍然没有放弃对昆虫的热爱和对科学界的向往,这种精神使他成为了一名优秀、伟大的科学家。我相信,如果换作是我,我没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我要向法布尔学习。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种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比人还聪明,例如赤条峰给卵留食物,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让食物保鲜,怎么样,这些昆虫够聪明吧!

《昆虫记》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它告诉人们,昆虫世界既奇妙又复杂,不仔细地观察你是永远也不会发现它们的奇妙之处的。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4)

法国著名喜剧家罗丹说:“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的思,像美术家一般的看,像文学家一般的写。”

他是法布尔,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汇集一切智慧与才华,完成了《昆虫记》这部世界著作。小时候,我一直认为《昆虫记》是一本枯燥乏味的百科全书,却不知,法布尔先生揣着对生命无比热爱的心,对自然的无比尊崇,和渴望真理,坚持不懈的科学精神把《昆虫记》写成了一本栩栩如生的散文集。它仿佛让我们吃下了“缩小药丸”,透过葱翠繁茂,阳光曼舞的绿荫小道,聆听昆虫们的曼妙歌唱,走进它们奇妙活泼的小世界。

一切生物在法布尔的笔下都被赋予了人的性格。舍腰蜂对待事情认真仔细,吃苦耐劳,执着坚定,而且热爱家庭,具有责任心;被管虫有着巧妙的手艺,织出的衣服漂亮美丽,还是一位刚强细心,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孩子的伟大良母;黄蜂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尽职尽责守卫家园;蜘蛛如同一位聪明的几何家,用才智在蜘蛛网上书写着“数学题”;蝉和蟋蟀则是天生的歌唱家,向往光明,乐声仿佛点点入耳,陶冶心灵。《昆虫记》的语言优美,修辞得当,法布尔先生用雄厚娴熟的文笔,创造了一个精彩的生命自然界。

当然,《昆虫记》还富有一定的哲理性。蜜蜂有着准确无误找回家的本能,而蚂蚁则是凭着对沿途景物的记忆找回回家的路。舍腰蜂有辨别力,却无法意识到别人的行为,只是耗力耗时的徒劳忙碌。

作者在《昆虫记》中说道:“如果动物只有单纯的本能,那么它们便没有能力去应付大千世界,应付大自然环境的变化,环境要经常有所变化,意外的事情有很多,正因为如此,昆虫需要具备一种特殊的能力来教导它。”人也是如此,我们只有不断锻炼自己,提升自己,让自己具备一种能力,才可以随时应付如今残酷变化的社会。

法布尔还用实践去反驳了书上的观点:小被管虫们并没有吃掉它们死去母亲。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这种质疑的精神,同时,大千世界,需要我们去细细发现,探索未知。

《昆虫记》不仅表达了作者对自然与生命的歌颂,同时也从侧面透露出人性的黑暗。作者十分憎恨蚂蚁,把它比喻成“强盗”。它们浩浩荡荡去侵犯蝉的住所,红蚂蚁还用不道德的方法去掠夺黑蚂蚁的儿女。这何不反映了当今部分人们的贪婪和弱肉强食的社会?

“我亲爱的虫子们,一旦你们……”一旦读起这个片段,我就会再次陷入那个蝉则千转不穷的夏日,枝叶落下斑斑光影,罩着底下那些可爱安眠的小昆虫们。这时,我的心中会不禁泛起无限的感动。

法布尔,这位“昆虫之父”,通过《昆虫记》,让我们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和自然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5)

《昆虫记》无疑是一部生物学巨作,法布尔通过长期观察所得的一手资料,以其细腻的笔触,充满爱与诗意的语言,用20年的时间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

作为一本科学著作,《昆虫记》的语言必然是科学而严谨的。但他不像一般的科普类文章那样语言枯燥呆板,相反,生动活泼、轻松诙谐、充满情趣是他最大的特点。人性化的虫子在法布尔平实自然的文字下、幽默的叙述中翩然登场:有表面虔诚,而实际残忍的杀手螳螂;有为后代无私奉献,操碎了心的甲虫;还有像婴儿般哭闹的麻雀。似乎所有昆虫都不再是那么微乎其微、不显眼,都成为了大自然这个家庭中灵气逼人、栩栩如生的一分子,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觉得妙趣横生。

比如在《蝉出地洞》中如此描述:“其实,它的举措简直像矿工或是铁路工程师一样。矿工用支柱支持隧道,铁路工程师利用砖墙使地道坚固。”这里运用了比喻的修辞,用矿工和工程师来比喻蝉,让蝉出地洞这个本来深涩难懂的事情,变得活灵活现。

作者对昆虫充满了喜爱之情,将虫性,人性完美地结合起来。文章自然、亲切,增强了可读性。如: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的进食,如果我们的喂食动作慢了,它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昆虫记》中还引用了大量的诗歌神话,用这些耳熟能详的故事来加深我们的理解。文艺的笔调,优雅的叙述,既对昆虫进行生动的描写,更融入了深深的情感,原本枯燥的生物知识,变得平易近人,仿若一切尽在我们眼前。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昆虫记》是“讲昆虫的故事”、是“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6)

1、它会表演一种奇怪的体操,身体腾起在空中,只有一点固着在旧皮上,翻转身体,使头向下,花纹满布的翼,向外伸直,“竭力”张开。

2、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的器官,来安置乐器了。

3、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

4、这样几下抖动便去掉了舍腰蜂刚刚初具规模的窠巢,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它的蜂巢居然已经有一个橡树果子那样大了,真让人始料不及。它们可真是一些让人惊奇的小动物。

5、临近沟渠的时候,它当然就会注意到这件可喜的事情,于是就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取水边这一点点十分宝贵的泥土。它们不肯轻意放过这没有湿气的时节极为珍稀的发现。

6、臂,其实是最可怕的利刃,无论什么东西经过它的身边,它便立刻原形毕露,用它的凶器加以捕杀。

7、它真是凶猛如饿虎,残忍如妖魔,它是专食活的动物的。看来,在它温柔的面纱下,隐藏着十分吓人的杀气。

8、其实,它的“举措”简直像矿工或是铁路工程师一样。矿工用支柱支持隧道,铁路工程师利用砖墙使地道坚固。

9、池水通过小小的渠道缓缓地流入附近的田地,那儿长着几棵赤杨,我又在那儿发现了美丽的生物,那是一只甲虫,像核桃那么大,身上带着一些蓝色。那蓝色是如此的赏心悦目,使我联想起了那天堂里美丽的天使,她的衣服一定也是这种美丽的蓝色。我怀着虔诚的心情轻轻地捉起它,把它放进了一个空的蜗牛壳,用叶子把它塞好。我要把它带回家中,细细欣赏一番。

10、第二天早晨,我看到温暖耀眼的阳光已经落在玻璃罩上了。这些工作者们已经成群地由地下上来,急于要出去寻觅它们的食物。但是,它们一次又一次地撞在透明的“墙壁”上跌落下来,重新又上来。就这样,成群地团团飞转不停地尝试,丝毫不想放弃。其中有一些,舞跳得疲倦了,脾气暴躁地乱走一阵,然后重新又回到住宅里去了。有一些,当太阳更加炽热的时候,代替前者来乱撞。就这样轮换着倒班。但是,最终没有一只黄蜂大智大勇,能够伸出手足,到玻璃罩四周的边沿下边抓

11、螳螂的巢,大小约有一两寸长,不足一寸宽。巢的颜色是金黄色的,样子很像一粒麦子。这种巢是由一种泡沫很多的物质做成的。但是,不久以后,这种多沫的物质就逐渐变成固体了,而且慢慢地变硬了。如果燃烧一下这种物质,便会产生出一种像燃烧丝质品一样的气味儿。螳螂巢的形状各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巢所附着的地点不同,因而巢随着地形的变化而变化,会有不同形状的巢存在。但是,不管巢的形状多么干变万化,它的表面总是凸起的。这一点是不变的。

12、在幼虫吸食蜜蜂卵的过程中,储备在蜂卵周围的甜美的蜜汁,却一点儿也诱惑不了贪吃的蜂螨幼虫,它理都不理睬一下,也不去碰它们一下。因此,可以这样讲,蜜蜂的卵对于蜂螨幼虫而言,是绝对重要的,它是幼虫的必需食品。因而小小的蜂卵,不仅仅可以当作蜂螨幼虫的一叶小舟,使得它在蜜湖中安全地行进,更重要的是,它还是幼虫相当有营养的食品,为幼虫的茁壮成长提供条件。

13、当我面对池塘,凝视着它的时候,我可从来都不觉得厌倦。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匿在一个枯枝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

14、蝉是非常喜欢唱歌的。它翼后的空腔里带有一种像钹一样的乐器。它还不满足,还要在胸部安置一种响板,以增加声音的强度。的确,有种蝉,为了满足音乐的嗜好,牺牲了很多。因为有这种巨大的响板,使得生命器官都无处安置,只得把它们压紧到身体最小的角落里。当然了,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的器官,来安置乐器了。

15、第三天,一切还都像第二天一样。这天夜里非常冷,可怜的毛虫又受了一夜的苦。我发现它们在花盆沿分成两堆,谁也不想再排队。它们彼此紧紧地挨在一起,为的是可以暖和些。现在它们分成了两队,按理说每队该有一个自己的领袖了,可以不必跟着别人走,各自开辟一条生路了。我真为它们感到高兴。看到它们那又黑又大的脑袋迷茫地向左右试探的样子,我想不久以后它们就可以摆脱这个可怕的圈子了。可是不久我发现自己又错了。当这两支分开的队伍相逢的时候,又合成一个封闭的圆圈,于是它们又开始了整天兜圈子,丝毫没有意识到错过了一个绝佳的逃生机会。

16、当一个人决定要征服黄蜂的巢时,如果他的这一举动,没有经过谨慎而细致的思考的话,那么这种行动简直就是一种冒险的事情。半品脱的石油,九寸长的空芦管,一块有相当坚实度的粘土,这些构成了我的全部武器装备。还有一点必须提到的是,以前的几次小小的观察研究,稍稍积累了一点儿成功的经验。这所有的一切物品与经验对我而言,是最简单,同时也是再好不过了。

17、这真是一个壮观美丽的建筑啊!它大得简直像一个大南瓜。除去顶上的一部分以外,各方面全都是悬空的,顶上生长有很多的根,其中多数是茅草根,穿透了很深的“墙壁”进入墙内,和蜂巢结在一起,非常坚实。如果那地方的土地是软的,它的形状就成圆形,各部分都会同样的坚固。如果那地方的土地是沙砾的,那黄蜂掘凿时就会遇到一定的阻碍,蜂巢的形状就会随之有所变化,至少会不那么整齐。

18、在池塘的深处,水甲虫在活泼地跳跃着,它的前翅的尖端带着一个气泡,这个气泡是帮助它呼吸用的。它的胸下有一片胸翼,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佩带在一个威武的大将军胸前的一块闪着银光的胸甲。在水面上,我们可以看到一堆闪着亮光的“蚌蛛”在打着转,欢快地扭动着,不对,那不是“蚌蛛”,其实那是豉虫们在开舞会呢!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一队池鳐正在向这边游来,它们那傍击式的泳姿,就像裁缝手中的缝针那样迅速而有力。

19、松蛾的卵在九月里孵化。在那时候,如果你把那小筒的鳞片稍稍掀起一些,就可以看到里面有许多黑色的小头。它们在咬着,推着它们的盖子,慢慢地爬到小筒上面,它们的身体是淡黄色的,黑色的脑袋有身体的两倍那么大。它们爬出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吃支持着自己的巢的那些针叶,把针叶啃完后,它们就落到附近的针叶上。常常可能会有三四个小虫恰巧落在一起,那么,它们会自然地排成一个小队。这便是未来大军的松毛虫雏形。如果你去逗它们玩,它们会摇摆起头部和前半身,高兴地和你打招呼。

20、在池塘的底下,躺着许多沉静又稳重的贝壳动物。有时候,小小的田螺们会沿着池底轻轻地

21、蝉与我比邻相守,到现在已有十五年了,每个夏天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它们总不离我的视线,而歌声也不离我的耳畔。我通常都看见它们在筱悬木的柔枝上,排成一列,歌唱者和它的伴侣比肩而坐。吸管插到树皮里,动也不动地狂饮,夕阳西下,它们就沿着树枝用慢而且稳的脚步,寻找温暖的地方。无论在饮水或行动时,它们从未停止过歌唱。

22、当那个可怜的蝗虫移动到螳螂刚好可以碰到它的时候,螳螂就毫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留情地立刻动用它的武器,用它那有力的“掌”重重的地击打那个可怜虫,再用那两条锯子用力地把它压紧。于是,那个小俘虏无论怎样顽强抵抗,也无济于事了。接下来,这个残暴的魔鬼胜利者便开始咀嚼它的战利品了。它肯定是会感到十分得意的。就这样,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对待敌人,是螳螂永不改变的信条。

23、到了十一月,它们开始在松树的高处,木枝的顶端筑起冬季帐篷来。它们用丝织的网把附近的松叶都网起来。树叶和丝合成的建筑材料能增加建筑物的坚固性。全部完工的时候,这帐篷的大小相当于半加仑的容积,它的形状像一个蛋。巢的中央是一根乳白色的极粗的丝带,中间还夹杂着绿色的松叶。顶上有许多圆孔,是巢的门,毛毛虫们就从这里爬进爬出。在矗立在帐外的松叶的顶端有一个用丝线结成的网,下面是一个阳台。松毛虫常聚集在这儿晒太阳。它们晒太阳的时候,像叠罗汉似的堆成一堆,上面张着的丝线用来减弱太阳光的强度,使它们不至于被太阳晒得过热。

24、蝉初次被发现是在夏至。在行人很多,有太阳光照着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手指。在这些圆孔中,蝉的蛴螬从地底爬出来,在地面上变成完全的蝉。它们喜欢特别干燥而阳光充沛的地方。因为蛴螬有一种有力的工具,能够刺透焙过的泥土与沙石。

25、当掘地蜂经过蜂巢的门口的时候,无论它是要出远门,还是刚从远游中归来,睡在门口,已经等待许久的蜂螨的幼虫,便会立刻爬到蜜蜂的身上去。它们爬进掘地蜂的绒毛里面,抓得十分紧,无论这只掘地蜂要飞到多么遥远的地方去,它们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有跌落到地上去的危险。因为它们抓得太紧了。之所以要采用这样的方法,它们惟一的目的就是想借助蜜蜂强壮的身体,将它们带到那些储有丰富的蜜的巢里去。

26、如果我们慢慢地,稍稍掘开堤的表面,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更多有趣的东西。在八月之初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顶上有一层的小房间,它们的样子和底下的蜂巢相比,大不一样,相差甚远。之所以有这种区别,主要是因为这是由两种不一样的蜂建造而成的。其中有一种是已经在前面提到过的掘地蜂,另外一种,有一个很动听的名字,叫竹蜂。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7)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喜欢的书,今天我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书目—《昆虫记》。《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J—H.法布尔。法布尔的影响力早在达尔文时代就已经超出法国疆界了。那时候法布尔还是一名中学教师,因丢了教师资格后,他以五年的时间撰写出版大约30本科学知识和科普读物。三十年后,他完成了十卷本的《昆虫记》,他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来观察昆虫。

我喜欢《昆虫记》主要是它的俩大特点:

1、它记载的情况真实可靠,十分详细,就连昆虫极其微小的动作也记载了下来呢!

2,文笔精练清晰。这两大点吸引了我,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卷六的“意大利蟋蟀”这一篇章的第二段:“意大利蟋蟀与蟋蟀科昆虫的某些特征不大一致,这表现在它的服装不是黑色的,它的体型不那么粗笨。这虫种体型修长,体格纤弱,体色苍白,周身装戴几乎都是白色……”这段话奇妙地通过观察将科学同语言结合起来,把意大利蟋蟀的特点写的淋漓尽致。

每当读到卷七的“捉灯有感”这节时,看到:“我们已经注定要做的事情,就是使微不足道的已知领域再扩大一拃范围。我们都是求索之人,求知欲牵着我们的灵魂,就让我们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地移动自己的提灯吧。随着一小片一小片的面目被认识清楚,人们最也许能够将整体画面的某个局部拼制出来。”总会想到自己的生活和学习,不正是在探索中一点点的成长,一点点的去获取知识的嘛!

《昆虫记》这本书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高尔基曾经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大家看了这本书也会跟我一样爱上它。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8)

近期,我读了本书,名为《昆虫记》。

《昆虫记》是以昆虫为例,详细介绍昆虫生长、发育、繁殖、衰落四个阶段的一部书。其作者法布尔是著名的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他用攒下的钱,买了一处坐落在荒地上的老旧民宅,取名“荒石园”,并在其中进行了长达三十多年的对昆虫的观察,并撰写了《昆虫记》。

《昆虫记》共分十卷,介绍描写了蟋蟀、螳螂、蜘蛛等动物昆虫,用优美的手法,细致地描述出昆虫生活中的种种趣事,生动活泼,富有个性。

《昆虫记》中,对黄足飞蝗泥蜂的描写很具体,写了其生活、进攻和幼虫的生活。在黄足飞蝗泥蜂筑巢时,作者将其比喻成勤劳的矿工、工人、伐木工人等角色,生动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能感受到黄足飞蝗泥蜂勤劳工作的态度,作者对黄足飞蝗泥蜂的喜爱和赞美。在对黄足飞蝗泥蜂的进攻描写是,十分形象生动具体的描述了战斗过程,让人毛骨悚然,被黄足飞蝗泥蜂猎杀猎物时的残忍和凶狠而震惊。如:“蟋蟀被打得仰面朝天,足爪乱题,双颚乱咬”、“它反向趴在对手腹部,大颚咬住蟋蟀腹部末端一块肉,后足像两根杠杆似的按在蟋蟀面部”“第一下刺在被害者面部,第二下刺在前胸与中胸关节间,最后一下刺向蟋蟀的腹部”等,无不体现了黄足飞蝗泥蜂狩猎时的智慧、残忍和果断的性格。

《昆虫记》中还记载了许多类似黄足飞蝗泥蜂这样生活的故事,生动形象的使人了解和感受到其描写昆虫的生活,让人感觉到仿佛故事就发生在眼前。

《昆虫记》,这是一部昆虫百科全书,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是一部不朽的昆虫学名著。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9)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对昆虫们的认识提高了许多,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比如我知道了古希腊人吧萤火虫叫做“朗皮里斯”还有法语里把萤火虫叫做“发光的蠕虫”还有萤火虫的外表看起来软弱无害,实际上它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食肉动物,而且心狠手辣。而它的猎物通常是蜗牛。他在吃猎物时会给猎物注射一针麻X药,是对方失去知觉令它无痛苦地死去。

我还知道胡蜂们是怎样走向灭绝的 ,对与胡蜂来说一到冬天它们会面临饥饿天灾敌人等众多灾难中。十月,第一股寒流来了所有胡蜂都失去了生活的向往他们都不干自己的事了,照顾幼蜂的保姆也失去以前的温柔变成了凶残的刽子手。它们残忍的杀死了幼虫就连刚产的小子他们也不放过。不久因为灾难所有胡蜂都将面临死亡最后胡蜂的巢穴变成了胡蜂的坟墓,哪些胡蜂的尸体也都被另一些昆虫变成了美味佳肴。

我还知道采脂蜂从来不自己造房子,而是利用别人现成的房子加以改造就变成了自己的居住之地,四月采脂蜂飞来飞去找蜗牛壳它们一般用蜗牛壳来改造有的已经成熟了,有的还很稚嫩。

这就是我得到的知识,还有一些请你们自己去观看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必备十三篇)


时间都在悄悄地流逝,一阶段的工作即将告一段落了。是时候认真的进行这段时间的工作总结了,总结一般由标题、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你有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的习惯吗?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狼王梦》读书笔记(必备十三篇),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

狼王梦这本书处处体现出了母爱的无私,母狼紫岚望子成龙不惜断了一条腿,可三只雄狼崽纷纷死于非命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母狼紫岚用生命作为代价,换来子孙的安全。

紫岚一共生下五只小狼崽,最后一只狼崽经不住寒风的袭击,永远闭上了眼睛。紫岚最偏爱老大黑仔,黑仔身上寄托着死去的丈夫黑桑所有特点,除了年龄,它们简直一模一样。

伴着时间的流逝,黑仔胆子越来越大,这天,紫岚外出捕猎,黑仔偷偷出来玩耍,没想到有一只金雕正在打着它的主意。金雕伸出利爪俯冲过来,投下一片死亡的阴影。尖利的爪子刺穿了黑仔的脑袋。

紫岚开始培养蓝魂儿,渐渐的,蓝魂儿可以与黑熊搏斗了,不幸的是,它在一次捕猎时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不忍心看着蓝魂儿这样饱受痛苦,把它亲口咬死。

要培养双毛可没那么容易了,它总被哥哥们欺负,而且紫岚总是偏向哥哥们。这给幼小的双毛心里形成了很难愈合的伤害。于是紫岚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它把家庭比作一个缩小了的狼群,紫岚扮演着狼王的角色,媚媚则扮演狼王的一个要好的伙伴。而双毛却只能扮演一个奴隶。终于,双毛野性大发,顺序颠倒过来。不仅如此,紫岚还因此断了一条腿。双毛终于哟勇气与狼王开战,他年轻力壮,很快把老狼王扑到,在这危急关头,身经百战的老狼王脑子不知动了哪根晶;威风凛凛的大叫一声,双毛呆住了,又马上仓皇而逃。被饥饿的狼群撕成脆碎片

最后,它把愿望寄托在孙子身上,为了保护对它已经不理睬的媚媚的孩子,于老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的人会历经千难万险也要努力实现它,有的人会折在半路,不再提起。《狼王梦》中的紫岚就一直在追求自己的梦想。

我非常欣赏《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她的丈夫在夺取王位时不幸身亡,于是她就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的故事。这本书歌颂了紫岚为了让孩子当上狼王,不管经历了多少困难,仍然坚持不懈,追求梦想的精神,紫岚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和紫岚一样,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就是想通过尤克里里六级考试。因为考级的曲子很难,所以我每天都要不停地练习。开始,我练习得很积极,可是直到我的手磨了一个大水泡,每弹一下手都很疼,我开始打退堂鼓了,这一瞬间我真的很想放弃,不想再考级了。这时我想起了不经意间看到的《狼王梦》这本书,我想起紫岚不顾生命危险救下四只狼仔,我想起就算她变成瘸腿狼也要让幼仔变成狼王……同样是目标,为什么紫岚那么拼命,可我遇到一点困难就要放弃呢?

想到这里,我快速包扎了一下伤口,忍住疼痛又开始认真地弹了起来。虽然手很疼,但一想到紫岚拼尽全力也要实现自己梦想的场景,心里就有了干劲,疼痛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我一遍又一遍地弹,一次又一次地弹,一小时一小时地弹。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不懈地努力,我终于把这首曲子弹下来了!

我非常高兴,同时也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3

今天我看了《狼王梦》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了一匹叫紫岚的丧偶母狼在风雨之夜产下5只狼崽4只雄性,其中一只雄性狼崽在洪水中冷死了。为实现自己已故丈夫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就开始培养三只雄狼崽雄狼崽,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还有一只雌性狼崽叫媚媚。雄性狼崽们个个表现优秀,却个个死于非命,媚媚到后来还抢走了紫岚的伴侣卡鲁鲁。最后紫岚为了扫清媚媚的狼崽的生存障碍成为一匹顶天立地的好狼王,与叼走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主人公紫岚为了让狼崽们当上狼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一只接一只的狼崽子去,紫岚虽然伤心,但也没有放弃,直到最后一只雄狼崽双毛也死了的时候,也没有放弃,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肚子里的狼崽上,紫岚这种坚持不懈,愿意为为梦想付出代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们应该学习紫岚坚持不懈,愿意为梦想付出代价,不怕困难的精神!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4

其实,书中不少的动人之处,读的时候像珠子似的滚过我们的眼,有时令人感叹,有时令人痛心。在这本《狼王梦》中,同样存在着无数的点点滴滴,触动我们的心。

在人们心目中,狼永远是邪恶的化身。翻开词典,什么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翻遍了也找不出一句褒奖的话,清一色贬义词。可以这么说,狼就是丑恶的代名词。小时候“大灰狼”的印象就深深地刻在了我们的心里,但在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狼其实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紫岚为了让孩子们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全心全意让她心爱的狼儿按着她制定的蓝图成长,拼命想让他们当上狼王,替自己圆梦,一心只想着这是自己和黑桑毕生苦苦追求的愿望,幻想着自己的孩子终有一天能当上狼王,到头来却是一场空。

其实,人有时和狼也是一样,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大有人在。很多时候,大人们没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反过来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子女身上,一定要他们向着自己想象中的路走去,却从不考虑孩子的想法。家长们一心想着自己是为孩子好,于是一步一步,很多人都成了为父母而活,忘了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失去了生活原本的意义。这种错误的思想,酿造了无数的悲剧,在孩子们心中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

狼王梦,最终还是一场梦罢了,但为了这场梦,紫岚牺牲了一切,若不是她对这个梦的坚信,又怎会如此一如既往地努力?我不明白,为了一个狼王的位置,紫岚为何要如此拼尽全力,难道她紫岚就是为狼王而生的吗?失去这么多,就算她的后代当上了狼王,也没有意义了。但是她还是这样做了。这说明,欲望真的很可怕,如果不能好好的控制自己的欲望,后果将不堪设想。活一次不容易,每一分每一秒过去了都不会重来,所以,不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与其为了一个不想要的成功呕心沥血,倒不如做自己想做的事,时时刻刻开心,才不算白活。如果我们能放下心中的欲望,抛下一切不必要的杂念,就能活得快乐幸福。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5

除了课内阅读,我最喜欢的就是历史读物了。历史记载了几百年、几千年、甚至几万年前的事情,可以解答我脑袋瓜里的无数的疑问。每当去图书馆,妈妈问我要借什么书,我都会不假思索地说:“历史书。”但自从老师送给我《狼王梦》这本书后,我就改变了我的看法。

狼王梦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想要争取狼王的位置的前一天去世了。后来紫岚生下了五只小狼,想让他们实现黑桑的梦想——成为狼王。它为了让小狼当上狼王花了一生的心血。可那终归是一场梦,四只公狼相继死去了。它的梦想终究没能实现,它是多么不甘心啊!可我认为,它已经尝试过了,已经没有什么可遗憾了。

掩上书卷,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狼都可以用它一生的心血,为梦想拼搏,我们人类又有什么理由不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呢?

我酷爱足球,一有时间就会练习球技。可后来我发现足球不是我的特长,我更擅长跑步,所以我不得不放弃足球,把所有的时间花在跑步上。我的跑步成绩在班级遥遥领先,于是体育老师让我加入田径队。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我的跑步成绩大有长进,并代表学校在上城区比赛中获得第三名。我得以晋级,成为上城区的种子选手,参加特训,准备参加杭州市的比赛。整个暑假,我每天都和大哥哥大姐姐一起跑步。哥哥姐姐都很优秀,能和他们一起训练,我觉得非常开心。因为我跑得比较快,老师每次都要在后面追他们,我觉得非常有成就感。渐渐地,我觉得跑步也挺有趣的。跑步是一种享受,享受他的过程,享受他的成果。每次我跑到第一名的时候,我都会感到非常自豪。最后,我还获得了优秀学员的奖状。今年参加区运动会,我又获得800米第二名,400米第四名的成绩,这让我有了更大的信心。我时常问自己:到底选择足球还是选择跑步?虽然我现在还没有答案,但我想总会有的,总会有一个让我满意的答案。就算最后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但至少我尝试过了,所以没有什么可遗憾了。

除了《狼王梦》之外,我又看了《母豺火烧云》、《野马飞毛腿》、《雄鹰翱翔》……先后20多本动物小说,这使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多余的时间就用来跑步、踢球,继续向我的梦想前进。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6

许多人说:“妻子、母亲是伟大的。”沈石溪的写的《狼王梦》就说明了这点。

故事讲的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狼崽,但一只出生就因泥石流没了生命;获救的有三公一母。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的愿望,紫岚一只只地培养公狼崽,可都失败了;狼王梦终归还是梦。最后,这位母亲为了不让她的第一只公狼崽的悲剧发生,和金雕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了母亲、妻子的坚强、坚定和坚持。我感受到了这位母亲,这位妻子的伟大:丈夫死了,依然坚强的活着;每次失败了,依然努力,没有放弃。我知道了有伟大梦想才会有未来,才能够成功。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说明母亲伟大例子:一场土耳其的地震后,救难人员在缝隙中看到一幕难以置信的画面—一位母亲,用手撑地,背上顶着很重的石块,一看到救难人员便哭喊:“快点救我的女儿,我已经撑了两天,我快撑不下去了??”她的女儿,就躺在她用手撑起的空间里。这个故事是多么感人。这位伟大

的母亲不吃不喝,用自己的身体支撑起生命的巨伞,保护着他的女儿,不让女儿受到一点伤害。

我要向这些伟大的母亲学习,学习她们那些坚强、坚定、坚持的精神。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7

提到狼,想必大家的脑海之中都会浮现出狼魔鬼般的相貌——健壮的身体,锋利的爪牙,修长的四肢和凶狠的目光。众所周知,狼是猛兽,性格也较为孤僻,有时独来独往。或许就是因为这些,在大家的印象中,狼,是一种残忍、冷酷无情,而且非常可怕的动物,是不会有感情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在现实生活中,狼,也有感情,它们的感情不亚于任何一个生命。这一切,是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告诉我的。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为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只幼崽,三雄一雌,紫岚一心想要完成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它将全部希望寄予在那三只雄性幼崽身上,对它们呵护至极。为了达成黑桑的心愿,紫岚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将三只狼崽培养成威震天下的狼王。可命运之神却偏偏不理解它望子成龙的急切心情,每当它就要成功的时候,却让所有希望化为泡影。先是最英勇善战的大儿子——黑仔,在一次捕猎中被金雕抓走;然后是最勇敢无畏的二儿子——蓝魂儿,不幸落入猎人设置的捕兽夹中无法挣脱,致使紫岚不得不亲手杀死蓝魂儿;最后是最懦弱的三儿子——双毛,为了帮助双毛重新获得自信,紫岚和小女儿媚媚开始不断给双毛施加压力,希望能使双毛爆发,紫岚还因此断了条腿。终于,在紫岚和媚媚的重重压力的逼迫下,双毛找回了自信,变得不可一世,与之前胆小懦弱的双毛完全判若两“狼”。就在紫岚为自己即将到来的成功兴奋之时,命运却又一次狠狠的捉弄了它——双毛在与狼王洛夏战斗时意外勾起了从前的备受冷落记忆,这记忆唤醒了在它体内埋藏已久的软弱,最终被众狼杀死……

三个儿子一个个死去,心愿终归化为泡影。更让紫岚心灰意冷的是,女儿媚媚霸占了它的洞穴,不允许它回家。紫岚心如死灰,在与金雕战斗时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而就在紫岚牺牲的同时,媚媚生下了五只健康的幼崽……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8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近几天,我读完了由雨魔写的科幻小说——兽王之雪原狼王。这是一本纯科幻小说,里面内容与普通的小说内容差不多,也是正反两方战斗,结果正赢反输,不过它这种间还有一种特殊的战争……

它说,在东元元间,有新人类和旧人类,两个人类之间发生了冲突,开始了大战,旧人类利用高科技的智能机器人与有着超强能量的新人类大战,不过大战期间,有一个强大的黑暗势力,这个黑暗势力是由一部分邪恶的新人类组织成的,为了保护地球,新人类与旧人类达成共识,从此,新人类就以普通人的身份,居住在人类之中,来帮助人类……

再一次瘟疫中,兰虎这个小小的新人类被被人发现,并被新人类中的女英雄——罗兰所救,去了专门的新人类学校,接下来,就是他在新人类学校的艰难历程……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小说,什么样的小说才会让人们喜爱。特别是书中他们在雪原中的艰苦历程,一边要逃避敌人,一边还要保护自己,不让野兽给予伤害,这种勇敢和耐心可嘉的。我利用了两天的时间攻读这本书,发现自身完全被这本书给占据,发现自己好像也成为了故事中的一员,变成了一个正义的新人类,严厉打击那些犯罪团伙……相信这本书会对我的想象空间进行进一步的扩大,会让我以后也能写出这么好的书!

狼的世界中,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的定义,这不也正好符合现今的社会吗?在艰难的世道上,只要能获的成功辨识真理,至於手段,又有谁会去在意呢?

社会上的三种人,不是极端贫穷,便是极为富有,还有一种介於两者之间的。这些人有的是生计,有的是为名利,各自在社会上竞争、追求,这并非坏事。在经济学的角度看来,实是进社会进步的一大原则;但是,当利益与社会公理两相冲突时,人们往往选择前者。像是文中的母狼紫岚为了使自己的狼崽当上狼王,无不使出各种手段,直到小狼相继死亡,梦想一一破灭,她却仍不死心,更希冀当它死后,自己的女儿媚媚能传承自己的遗志。其中,那些为了争取王位的手段,和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而与金雕战死到最后一刻的拼命,却是另「人」所不敢苟同的。这是只适用於狼的「狼道」,用於狼的生存环境;和人的「人道」并不相同,更何况人不比狼,不是吗?

其实,狼和人是有一些相通的地方,那种母亲对待儿子的母子之爱,在文中清晰可见。从生下狼崽后,作者无不写到母狼对待小狼那的那种疼爱那,在亲情梦想两难下,仍是选择了后者,在我看来,是有些不合情,但,这或许只是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情罢了。;还有一点,面对生存,而努力在环境奋斗,能够找出自己的活路。当然,人和狼也有不同的地方,最大的不同,就是人类拥有智慧,能分辨是非,互相帮助。因此我可以确信,狼只是动物,而人是动物所演化,是万物之灵。狼的那种残忍,人类是学不来的,也不必学。。

另一方面看来,在我这个年纪,身处在这个时代,或许未能体会出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及无情,母狼紫岚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她没有气馁,反而勇往直前,这精神,是对我们最好的示范,也是最大的鼓励,未来,让我们有勇气来面对接踵而来的挑战,只要怀抱梦想,像母狼紫岚,不坚持到最后绝不放手。

本篇虽然不以讽刺的口吻,却极度讽刺现今的社会,而母狼的所显现母爱和那不挫的精神也是另一大重点。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却富涵了许多意义,讽刺、警戒、却也鼓励,,既有趣却又意味深长,真是其意悠悠,其味也悠悠 。

在现今的社会上,工作是为了生存,而赚钱成了唯一的目的,正在为了金钱挤破头的你,是否该想想,自己是否沦丧了正义与公理?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要是如此,那我们和书里的狼又有什麼分别呢?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9

今天我读了一个本书叫《狼王梦》,故事的大概内容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生下了五只狼崽,但第五只却在刚刚生下时不幸被大水冲走了。后来剩下的四只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魄儿、双毛、媚媚,黑仔的野性最大所以紫岚最偏爱他,媚媚是只母狼所以母亲对媚媚的期望包的最小。但是黑仔却再一次不幸中被金雕吃掉了。紫岚开始培养蓝魄儿,把蓝魄儿培养得很壮实,但是最后却死在猎人的爪牙下,双毛一身的奴性好不容易的有了野性但也被狼王吃掉了没有男狼崽的紫岚彻底绝望了。就在这时她把目光移到了媚媚的身上,她想媚媚可以生狼崽,就在媚媚要生狼崽是老雕来了紫岚为了保住狼孙和他同归于尽了。

从中我明白了只有不懈的努力才可以实现愿望同时我而感到了母爱的伟大。

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沈石溪的《狼王梦》。在很多人的印象里,狼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狼也有它团结协作和母性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笔下描绘出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在丈夫去世后,希望丈夫的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实现。她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独自抚养四匹小狼。可是正当她的愿望快要实现的时候,美梦又一个个的破灭:头狼黑仔死于金雕的口中;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的手中;小狼双毛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占了下风,最终惨死在狼王口下。就是这般紫岚也没有气馁,她用生命保护了女儿媚媚的狼崽,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的狼孙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却自己的心愿。

读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一个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成才所付出的艰辛和不易。这何尝不是人类母亲的演绎,望子成龙成为天下母亲的所望。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使我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煞费苦心的把我送到离家远的学校学习。每天四趟的接送我上下学。她还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爱好,陪我学习我喜欢的各项特能,当我生活中无话不说的好友。教会我生活中如何和别人相处。当我受挫时,总是安慰我鼓励我。使我重拾信心!我所有的进步、成长都和妈妈密不可分。

从古至今,有多少名人歌颂母爱的伟大。正因母爱是一团火焰,她的燃烧让世间拥有了无尽的温暖,怎能不让人歌颂?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0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很好看的书,是沈石溪的《狼王梦》。《狼王梦》是沈石溪的一部力作,我非常喜欢。

《狼王梦》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有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她失去了丈夫,之后生下了五只小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想当狼王的遗愿,紫岚很想把它的一只小公狼崽培养成狼王,历尽艰辛,受尽磨难,想方设法培养小狼成为狼王,它先选择了黑仔,好不容易把黑仔培养得健壮了,但是在黑仔独自玩耍时,有一只金雕从天而降,把黑仔叼走了,紫岚的努力白费了。可是五只小狼最后只剩下了一只小母狼,其他四只都遭遇了不幸。故事的最后,紫岚为不让自己的狼孙受到伤害,与老雕进行激烈博斗,它们一起掉下万丈深渊,同归于尽了。

这些虽体现了紫岚的深深的母爱,宁愿为子女牺牲一切。更体现了它不惜一切代价实现自己梦想的顽强和执着。

紫岚的狼王梦是一个伟大的梦想,我们也要有梦想,虽然在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会遇上很多挫折,但是,我们要不怕挫折,像紫岚一样,不怕困难,我们总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我感觉老大黑仔的死与妈妈紫岚有关,如果不是她过高的估计了黑仔的自立能力,而对他过于放手,他就不会死。老二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忍住悲痛咬死了她,否则它就得受尽猎人的折磨。老三双毛自小体格很弱,因为母亲的偏心,造成性格懦弱,最后死于自己的不自信心理。

我觉得紫岚的教育方法不对,不应该只偏向强壮的小狼,她应该把母爱平均分配,让每一只小狼都感受到平等的母爱,这样每只小狼才能都拥有健全的性格,才能对抗恶劣的生存环境,才能有当上狼王的希望。但不管怎么说紫岚的母爱都是伟大的、无私的,她为了下一代甚至愿意牲牺自己的生命。

爸爸和妈妈也看了这本书,他们说遭遇不幸的三只小狼各有自己的优缺点,黑仔勇敢自信,性格最像爸爸,最有可能当上狼王,但因为他的自大,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危险。蓝魂儿机智勇敢,有着超人的胆魄,如果遇事再细心一点,她就会实现当上狼王的梦想,可命运就是这样不可捉摸,她最终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死于猎人的陷阱。双毛胆小、自卑,是离狼王梦最遥远的一只小狼,虽经妈妈的培养磨练日渐强大,但深藏于内心的自卑让他在紧要关头前功尽弃。这个故事讲得是动物成长的故事,但对于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孩子的成长历程都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它让我们知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善于取长补短,遇事多动脑筋,这样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狼王梦”。

现在我们的日子比以前要好了许多,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快乐生活,但我们必须要学会如何生活下来,因为我们父母,爷爷奶奶,终有一天会老死或病死,你不能总是依赖他们,他们一离去,你就会完蛋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如何生活下来。在家里我就像大少爷,要什么就有什么,衣服一大堆,吃饭的时候,妈妈就会带来饭和筷子。可是,自从读了《狼王梦》后,就自己盛饭和拿筷子,在家里帮妈妈干活。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1

今天,我终于把《狼王梦》读完了,作者叫沈石溪,讲述的是狼的故事,带我们走进了狼的世界。

《狼王梦》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失去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历经千辛万苦,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然而它却没有成功,最后带着遗憾离开世界。但女儿媚媚产下五只狼崽,这也是紫岚的下一个希望。

我们虽然小,但也要做到自力更生,更不能依赖父母,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孩子。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自己管好自己,像整理房间,扫地。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故事的内容详细并且生动,写出了母狼紫岚望子成龙的急切的心理。这个故事中,有多处令人感动的细节,使得这个故事更为生动,更能够打动人。

如果你想亲身体验狼与狼之间惊心动魄的搏斗,感受母亲的情怀,就请读一读《狼王梦》这本书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2

梦想是伟大的,它充满着神秘而不可思议的力量。它能使人振奋,使人勇敢,使人充满活力与激情。——题记

在辽阔的草原上生活着一匹坚强的狼——紫岚。她的一生只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至高无上的狼王。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她不惜一切代价想把三个孩子培养成“超狼”,每一次都失败了,她很悲痛,但从不放弃,也正是这个梦想,使她拥有无穷的力量,战胜每一个困难。甚至到最后为了狼孙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

读完《狼王梦》后,我深深被紫岚这位伟大而坚持的狼妈妈所感动。书中的这段让我感受最深:“这时,石洞那边传来媚媚的嚎叫,媚媚分娩了!紫岚一阵激动,它终于听到这种神奇的声音了。它拾头仰天长啸,倾吐内心欣喜。忽然间,天空中飞翔的金雕也被媚媚的嗥叫声吸引。它一定想起过去吞食黑仔的美味了。它盘旋在石洞上空,显出捕食前的兴奋。紫岚想起黑仔的死,它不能让悲剧重演。为了狼孙的安全,它决定用生命的残余力量和金雕进行殊死的搏斗。”

这段让我感受到,紫岚的负责、慈爱、勇敢、辛苦,她伟大,因为她是一位母亲,一位母亲必定就是一位英雄,为了狼孙们的安全,她与曾经害死黑仔(令紫岚最骄傲的狼崽)的金雕一同葬身于悬崖上。你想想,世界上,有哪个母亲会看着孩子、孙子死去,自己逃走?紫岚为了实现丈夫的愿望,失去了美丽的外貌,变得丑陋不堪,甚至还愿意为了狼孙而牺牲。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感情都是如金子般的,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

让我联想到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付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

梦想是美好的,要实现他需要我们付出百倍的努力。因此,我的生活也发生了大变样:原来我是一个懦弱、胆小、不坚强的人,一遇见困难就想放弃。可是这本书给了我力量:我不再胆小,成为一个活泼、开朗、勇敢的少女,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会静下心来,好好考虑一下。就像今年暑假我学游泳,从拒绝下水,害怕下水,到学会蛙泳、自由泳、仰泳,我克服了种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成功成功。

梦想是美好的,它需要我们怀着一颗执着的心去追求的。梦想的力量就是爱的力量,爱的力量是最伟大的。梦想是一种信念,是一种动力,而爱就是在背后默默支持你的那一股力量。大家去读读这本书吧!去看看母狼为了拯救子孙,奋不顾身与老雕搏斗的场景;去听听孤月之下,狼那一声声如泣如诉、痛彻心扉的哀嚎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3

当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母总是给我讲小红小红帽和大灰狼的故事。听了这个故事,我盲目地认为狼是一种残忍的动物。但是当我读《狼王梦》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错了。

在迦玛草原上,突然起了风,古老的河上飞沙走石,一只怀孕的母狼子兰与大白狗搏斗,生下了一只狼崽。她成了狼崽们的狼王。从一个绝对的美女,一个被无数公狼喜爱的紫霾,到一个断了脚彻底放弃婚姻,门牙断了几颗的母狼。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成了孩子们眼中的一只丑陋的狼。但是三只小狗相继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终于破灭了。当她把希望寄托在狼的孙子身上时,自己的女儿把它当成了一个人。为了保护她的狼和孙子不被金鹰吃掉,她和金鹰一起死了,从天而降。

母狼子兰的爱似乎很残酷,但它仍然非常爱它的后代。最后它为了保护狼和孙子甘愿牺牲,可见它的爱并不残忍。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都期待儿子成龙,女儿变成凤凰。我为他们报了很多补习班,孩子也经常抱怨,但仔细想想,你父母的做法也不全是为了你好!所以,我们不应该抱怨,不应该努力学习,不应该辜负父母的期望。

这个故事很感人,有些道理值得慢慢学习。

2023史记读书笔记12篇


忙碌的工作也结束了,上一阶段的工作即将圆满结束了,然后我们就可以开始写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要慎用形容词和程度副词。你也在为工作总结而一筹莫展吗?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2023史记读书笔记1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史记读书笔记(篇1)

《史记》这本书不但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本传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南闯北,呕心沥血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那敢于和君主斗智斗勇的苏秦。苏秦原先穷困,所有人都嘲笑他,最后,他却凭着自己的毅力与勇气,用那三寸不烂之舌,让燕王将整个国家托付给他。

联系生活,再想一想我,我虽然有足够的勇气,可是,我的毅力,在吗?我不知如何判断,便想起了往事。以前,我总是一件事没做完,就去做另一件事: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可不知怎么了,我却很想看书!于是,我不由自主地拿起书看了起来!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

我应该把一件事做完,再做另一件事,不能半途而废,把每一件事做得完整快速,还要保质保量。才能进步更快,超越自我。不仅学习是这样,日常生活也要这样做。《史记》告诉我很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汉朝,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个性,生动语言,优美文让我们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之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

史记读书笔记(篇2)

经过同学和小伙伴的推荐,这个寒假我读了《万物简史》这本科学书。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比尔。布莱森,我觉得这本书内容很精彩,而且读后有很多感悟。

书中讲述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而奇妙的时刻: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15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全书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话题作了极为精当的描写,每一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世界和我脑袋里想象读完全不一样。水在我眼里是很弱小的,可书上写到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十万人的生命。还有近一万年内最猛烈读一次火山喷发——其规模是1980年美国海伦斯火山喷发的150倍,其能量相当与6万颗广岛原子弹!

我认为小冰河时代读冰一踩就会碎,我的想象和数上所说的可不一样了,书上说这是得各种各样读冰上活动成为可能——人们每年都要在泰晤土和上举办冰雪节,或者沿河兰读运河举办溜冰比赛!这也太夸张了吧!

在我的知识里一直以为只有火山下有岩浆,可看了书之后,我才知道美国底部下有一大片岩浆,一个巨大的火山热点。它每隔六十万年左右,就会灾难性的喷发一次。最近一次这样喷发就在六十多万年以前。那个地点任在那里。如今,我们称其为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我以前还听一个人说过那个火山是超级火山。如果这超级火山再次喷发,那将会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一种灾难啊!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感叹:在科学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同时,人类的一些发明又对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比如:海洋危害、大气污染、动物濒临灭绝……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引起重视,从自身做起,保护我们的家园!

史记读书笔记(篇3)

以前一直喜欢读有故事的史书,像《明朝那些事儿》、《大秦帝国》、《血腥的盛唐》等,前段时间第一次读西方人眼中的历史---《全球通史》,它不像故事史书一样小说化,也不像教科书教条化(一般都是时间、地点、任务、事件)。反而我认为它是一部必读的经典,我总结其3个特点。

1、《全球通史》的作者编写这部史书的目的是为了给解决当前时代所遇到的问题,是给现代人以启示。正如作者开头所说每个时代都要编写它自己的历史,不是因为早先的历史编写得不对,而是因为每个时代都会面对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探求新的答案。

2、这本书描述事实较客观,平心静气,娓娓道来,让读者通过了解事实,自己去求索,去思考,去求索当代我们遇到的问题。它不同于目前市面的一些书籍,例如《成功人士的____习惯》,《互联网之独孤九剑》,这类书籍一看就是先整个哗众取宠的书名,然后以教育人为口吻,将自己观点强加给读者的书籍;再挑选几个的示例证明,缺乏多次推敲和给人思考的空间。

3、对于国内的读者,这本书叙述角度、方式很新颖。它叙史的角度不是以一个国家、地区为核心,而是以全世界的角度来观察人类历史。它叙史的方式不是断片式的,而是以一个整体的、动态的、连续的角度叙说,前一个历史时代是后一个时代原因,后一个时代是前一个的发展。例如书中西欧3个不同历史阶段章节关系如下: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经济增长、国家建设->海外扩张。

另外我总结了一张表提炼下书中历史发展的阶段。

史记读书笔记(篇4)

《史记》这本书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不敢说我真正的读过它,我只能说我浏览过这本书。

《史记》原名《太史公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有130篇,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时期三千多年的历史,有着极高的实用价值。《史记》以客观的角度来记事,不虚美,不隐恶。是司马迁能写好这本书的关键。他敢于用笔写出汉武帝的迷信鬼神等缺点,是作为一位史官最可贵的精神。

司马迁受尽折磨,用了二十七年在狱中写出了《史记》。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承受了他人不能承受的痛苦;作为一个史官,他放下自己的情绪,他是一个正直的记录者;作为一个作家,他写出经久不衰的绝美好作。《史记》不是只有实用价值,《史记》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一个个真实,生动,性格鲜明。比如:《刺客列传》中的荆轲和聂政,有着刺客的精神;《魏公子列传》中侯赢和朱亥,表露出市井人才的才智侠义;《陈涉世家》里陈胜和吴广,尽显起义英雄的豪情壮志,书中的帝王将相,市井之民写得活灵活现,看完之后回想一番,就像是电影一般的展现出来。

书中我最爱看《陈涉世家》,陈涉只是个种地的农民,但他不同于其它的壮丁,他的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唤醒了无数的英雄豪杰,他那种敢于打破陈规,不怕列强的精神让我佩服。书中司马迁也给予陈涉高度的赞扬,这是在史记中少见的片段。最后成为了皇帝的汉高祖刘邦也安置了三十户人家看守陈涉的坟墓,定时杀牲祭祀他。可见,无论在是谁的眼中,陈涉都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史记》是一本充满文学色彩的史书,它积聚着坐在一生的心血,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史记读书笔记(篇5)

上周四,我在学校借了一本书,书名叫《史记》。

《史记》是我国历史名著,文化瑰宝。史记作者是我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史记作者司马迁的坎坷人生让我感动万分。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大约死于公元前90年,字子长。司马迁出身与史官世家。汉武帝天汉三年曾因李陵事件被被捕下狱。司马迁痛苦万分,曾想过一死了之。可他并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想到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创作的史记还没有完工,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古时候的很多的故事,也让我增大了读书的念头。

《史记》

史记读书笔记(篇6)

初拿到《万物简史》,看看封面,简洁大方,深沉而又不失活力的深海蓝,平静而又广博,。闭上眼,轻轻摩挲着凹凸的花纹,一个清晰的地球的轮廓在手心中静静浮现,一种很奇妙的掌控感,颇有新意。细细一闻,是那种淡雅又不做作的书香,沁人心脾。书,仍未翻东,心,却已开始沉浸于其中,开始幻想里面精彩斑斓的世界。

扉页后第一页,序前一页,在译本科学顾问和译本审订专家两栏里赫然印着许智宏、何祚庥等重量级科学家与学者的名字,黑底白字,方方正正,原本因兴奋而产生波澜的心潮渐渐平复下去,我知道,这样的一本科普书,一定得静静去读,用心去读,待之重之又重,不出所料的话,这必将是一次壮阔的视野开阔历程。

初读几页,便可见本书着者比尔布莱森英国式的睿智幽默和美国式的搞笑,处处皆是妙语,富有活力,当然,字字都是科学的知识,将大到宇宙大爆炸,笑道0的N次方物质讲述得形象生动,令人欲罢不能。,全书的第一、第二人称的自然使用,感觉就像是零距离的交流,似是父亲正在耳边给我普及科学知识。尤其令人感到惊喜的是,身为一名高中生,静静捧读这本《万物简史》时,竟产生了一种穿越回孩提时代,满溢着好奇与惊喜地阅读着我人生的第一本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的感觉,一种由内而外的欣喜感。光就是这种感觉,我便对《万物简史》这本书充满无限的感激与无比的珍视了。当然《万物简史》这本书的确可以看做我们小时候读的《十万个为什么》的超级融汇大升级版,在我看来,在不久的将来,这本书将成为今后的孩子们必读的科普书。

通读全书,许智宏先生的引言及书的第五大部分生命本身,令我对于自己的生命有了科学的新的解读。我们现在能活着就很不容易,往大里来说首先就要一个稳定的宇宙,而形成这样的宇宙,要经过精密得吓人的运算,不能出丝毫差错;往小里来说,我们更加需要好到爆的运气了,要久远的时间里,因为无数的机缘巧合,你的祖先才能生下你的父母们,再让他们生下你,也就是说,我们是唯一的可能性,过去,现在,未来,都只有我们一个,永远不会再有第二个。诚然,我们同一整个宇宙,抑或是一个地球的生米相比,我们的生命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无限接近于零。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知道死亡,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我们的生命是无限大,正是这个宇宙,这个地球,给了我们生命,让我们有了无限的可能性,令我们能在生命中给予整个世界,甚至整个宇宙,可见或不可见,已知或未知的无穷转变,这便是生命的魅力所在。面对开阔得近乎没有边际的人生旅途,我们不就是应该负起责任,将自己的生命活得对得起整个宇宙,地球,对得起自己么!

最后,感谢《万物简史》这本书的作者,编者,科学顾问,审计专家,是你们,让我对世界,对生命,有了崭新的独特看法!

史记读书笔记(篇7)

第一次听到“史铁生”这个名字,或许已是多年以前,然而,第一次接触到他的文章,已经才是七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这篇散文怀念母亲坚韧的性格,博大无私的爱以及表达了对母亲的感谢,处处令人动容。这才令我坚定了决心,在暑假读这本《史铁生精选集》。

《史铁生精选集》里共有小说十来篇,散文两篇,每一篇文章都能显示他极好的艺术感觉与文字功力。每一篇小说,都有独特的结构,绝无重复。史铁生将其朴素的人物与故事,容纳在看似随意的结构中,完成各种思想的表达。

其实,痛苦与快乐,其实都是挺好的。快乐的好,在于曾经拥有;痛苦的好,在于即将得到。痛苦到了极端,也就只是剩下快乐了。我喜欢自虐,是因为自虐过后才能达到更上一层的快乐。纯粹的快乐是没有的,即使有也是无聊的。令人惊叹的是,史铁生居然可以如此有条理有逻辑的将这样一个道理讲清楚。 生命在于过程。生命的起点是不能选择的,生命的终点是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决定的,唯有生命的过程。生活的全部意义,也在于过程。能够有多少体验,能够有多少收获,都在于过程。每多一份体验,每多一份收获,都是生命过程的成就。所以我喜欢让心灵有各种体验,酸甜苦辣,都尝一遍。所以我愿意去尝试任何新鲜事物,无论容易、困难、舒适、艰苦,都试一下。

史记读书笔记(篇8)

说到《史记》,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的读了又读。从书中知道了“舜的传奇和大禹治水”、“卧薪尝胆”、“完璧归赵”、“将相和”、“纸上谈兵”等经典故事。

大禹大家都知道吧!他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把洪水治退了,在治水途中,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我们要学习大禹这种坚持不懈、专心致志的精神。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心为了人民的安忧,工作了那么长时间,我们可以做到吗?大禹的这种行为验证了只要坚持就会胜利的这句话。我们如果可以坚持一项事业干三十年,我相信,终有一天会成功的!

我从完璧归赵中学到了要用智慧去战胜别人,凡事要勤思考,不能冲动,只要这样才可以完成使命和任务。其中蔺相如就很机智,用和氏璧去威胁对方,对方就拿他没有办法了。

将相和,廉颇不顾国家的安危,自己让蔺相如下不了台。我从这个故事中,知道了做事要三思而后行,要顾全大局,可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国家的安危啊!

史记读书笔记(篇9)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麟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史记读书笔记(篇10)

记得蔡姬故事:“桓公与夫人蔡姬戏船中。蔡姬习水,荡公,公惧,止之,不止,出船,怒,归蔡姬,弗绝。蔡亦怒,嫁其女。桓公闻而怒,兴师望伐。”也背诵过“齐侯以诸候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至此,不由大笑桓公也有此狼狈滑稽。其实,淫秽却无邪,才是女子本色,只会让人觉得是美的,而淫秽无邪的绰约处子,更是女子中的极致。我爱的就是蔡姬轻狂如处子,天然情性。蔡姬故事,《史记》未详写,也正因这简略,则惊鸿一瞥,随意怀想之间尽是明媚与凄艳。

骊姬二字极佳,骊可为好马,也可为猛龙,骊姬之骊为骊戎之骊,也并不妨碍我将她与好马与猛龙连起来想。先秦女子之名,可同鸟兽虫草,有时候是这些名字在刻画它们各自的主人,以兽为名的女子,只观其名,似乎就是有了兽类的野性以及这种野性天赋的属于自然之子的骄傲与高贵。而且骊姬为人险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以旁观者的眼睛来看,不失为另一种美;自然,这样的女子,于当下流行文学的小说作者倒是好材料。

讨厌卫子夫,大概是先听了“金屋藏娇”,如此,卫子夫成了凭借美貌趁机而入的第三者。到底我在为阿娇不平。卫子夫是个大花瓶!或者是宁静演的那个卫子夫实在让我失望。可卫子夫的下场也不好,有些狼狈,《史记》女子们也大抵如此,得善终者少。而她们也不过亲自充当了是古代中国女子的谶言罢了。

女子降生本是福气,女子的敏锐,朴拙,凌厉,温和,才艺,美貌,诸般种种,是女子的福气,也应是人间的福气,但为何这诸般种种却是一具埋葬在灵魂深土下的腐尸,无论曾经有多么绚烂光华,却已朽烂着并长存着,常常在她们沉睡时游离成恶梦,妆扮成她们醒来时猛然发现的躺在身边的骷髅。最是谁喂养了她们少女时代的情欲?其实那些本是一种极致之美,少女的情欲美好而惨烈,惨烈是因禁欲。那些情欲,让她们无法回首,回首之时,人世已深。这无端秀色,当真好没来由!

鲁元公主若不曾被爸爸刘邦几次踹下车,我也不会觉得她是可怜可爱的;而我所喜欢的那个卫子夫,却一定是个夏夜里将萤火虫关进骷髅壳里的少年女子;刘陵聪慧,有辩才,最终死陷囹圄,父亲刘安也留下了鸡犬升天的传说,却不知长生一梦醒,淮南草木又深了几许。

女子好像是突然就失去了最初的神性,不会再有女娲与伏羲,从此神灵便是神灵,女子,则彻底沦落,青楼不是真风月,而世间于女子,却处处是艰辛风尘。而《游侠列传》里全是男子,女子无游侠,女子成为游侠是在以后的侠义小说里开始的。《史记》女子,也全无游侠气,到底她们是无此心,游侠本也是一种心境而已,聂荣为弟而死,那江湖终究也与她无关。

史记读书笔记(篇11)

今天有幸重新再回顾一下小学时看的一本著名科普著作——《万物简史》。他的作者比尔布莱森的幽默直白至今我还记忆犹新,“你不会和另一个世界的你握手,因为和反物质的你握手会发生湮灭,然后你们都会消失。”这样的表述使我在小时候也能很好地理解物质和反物质作用之后的关系。说道宇宙的起源,术中这样比喻“其实我们个体都是由电子组成的,如果把我们身上的电子一个一个夹出来就会变成一堆灰色的灰尘了”是多么的直白和简洁。

作者用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笔法给我们展现了宇宙大爆炸到现代的各种妙趣横生的故事。从小时候疑问地球模型是怎么可以切出四分之一看到地球的核心到人类对地球的环境污染;从动物进化的精彩到人类对动物的滥捕滥杀;从人类社会的茹毛饮血到现代战争的残酷。《万物简史》让我重新认真的思索起“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的千古命题,我的回答是:“我”也是“我们”,“我们”是“生命”,生命之舟必将驶向光明美好的未来——回顾四十多亿年的生命史,我有理由坚持这条信念。“

”一个星球,一次试验“。我想对待对待生命的最好方式,一是珍惜她的美好,二是要为她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们——人类,应当自求多福,好自为之。

史记读书笔记(篇12)

我从初中开始读《史记》,直到如今,床头总还是摆放着这本书,虽然读了不下五遍,却仍然觉得,《史记》所蕴含的知识还远远不止我所理解的。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