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证书(集锦5篇)

合同公证书(集锦5篇)。

在这个越来越注重诚信的时代,越来越多的重大场合和交易都需要进行合同签署。签署合同可以合法地保护双方的利益,防止其受到侵犯。那么,写合同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谢谢您对本文的阅读与支持。

合同公证书(篇1)

甲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打算於------年-----月-----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到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住房一套,--------市--------区----------------号,面积-------,房产证号码--------------。家具布艺沙发`家电冰箱------------家电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空调----------````以述上面那些是甲方没结识乙方之前出资购买的。所以,以上所述的婚前财产的权利由甲方所归属。婚后增值或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婚前财产有:---------------------------,乙方以上所述的婚前财产权利由乙方所有。

二、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婚后乙方每个月的收入将给予------元为甲方作为家用。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大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假若甲方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的医疗费用%70由乙方所负责承担。同时假若乙方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的医疗费用%30由甲方承担。子女供书教学的费用及没到成婚前的生活费用%70由乙方所负责承担,%30由甲方负责承担。

三、假若发生婚姻纠纷而导致离婚的话,甲乙双方之前各自所协议的所有婚前财产离婚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所归属。同时假若甲方离世后,住房及室内所有设备归子女或者甲方的娘家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所拥有。

协议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公证书(篇2)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

诺成行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

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权,不得解除与_的租赁合同,除非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年_月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

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仲裁庭申请仲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因此,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另据了解,行动确有不便的老人,可向公证处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安排公证员到其住处为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

但如果房主本人存在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或老年痴呆等)导致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因病无法沟通交流、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公证处不予办理此类公证。

房主(赠与人)应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受赠与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人士应出具单身证明,离异人士还应提供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同时还应提供户籍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双方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赠与公证,要赠与的房屋不能是被查封、抵押的房屋,不能存在任何瑕疵,否则,即使隐瞒情况办理公证,也可能无法办理房屋过户。

同时,公证员还将视情况而定,有权要求当事人调取房屋产权档案以核查房屋所有权情况以确定能否进行公证。

如果房主未成年或虽已经成年但行为能力受限制,房屋不得无偿赠与他人,即使房主的法定监护人也不可以。

因法律法规限制,房屋赠与公证仅限房屋在城区、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不能办理公证。

如果确实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的,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申请办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78号)的规定,非直系亲属赠与房产的,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直系亲属限于房主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赠与是赠与人把属于其所有的房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行为。

签署赠与合同和房屋登记变更不是一回事,如果当事人签署合同之后不去办理过户,那房屋还是在原房主名下。

赠与合同公证之后赠与人和受赠与人还要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变更,否则房屋赠与就没有生效。

合同公证书(篇3)

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买卖合同(现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房产买卖合同(现售)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办理公证)。

(三)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

(六)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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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证书(篇4)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合同公证书(篇5)

一、借款合同公证书有什么用

1、公证机构作为国家的证明机构,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出具的有特定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是国家公权行使的一种特定形式,具有公信力,因此对当事人产生一种威慑力。

2、公证具有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是指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经过公证机构的证明,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不在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议的,则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一项特殊职能,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公证机构作出的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证明,与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的给付判决是相同的,都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3、为保证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明确在法律无其他规定时应优先受偿。依据我国《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借贷双方完全可以明确在法律无其他规定时应优先受偿。

4、公证员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凭借其专业知识,可以帮助借贷双方完善借款合同,审查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及签订的合同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是否平等,有无欺诈行为,有无显失公平。进一步明确借款合同的有效性,从程序上维护借贷秩序,发挥公证在金融活动中的作用。

二、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程序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有保证人担保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3、以抵押作为担保借贷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抵押物为共有物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借款合同或抵押借款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三、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合同之债

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是除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借款人必须基于合法目的,将借款用于约定的用途或是合法用途,合同的内容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但必须合法。

2、办理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民间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内容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全部真实的体现出来,否则,公证员无从审查,无法办理公证。

公证过的借款合同在证明力上优先于其他合同,也可以侧面反映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双方对此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因而不得因为意思表示不一致主张合同无效或者随意主张变更合同的内容,有助于稳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公证费用的收取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认为收费不合理时,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