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市司法局工作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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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法治化进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完善和规范了18个民调示范村。全市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余次。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XX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年全年,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市公证处办理各项公证1290件,其中:经济公证72件;民事公证382件;涉外公证836件。公证合格率达99.8%以上。市恒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共办结诉讼案件11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经济案件117件,为政府和村(企)担当法律顾问108家。全市举办“法律广场”、“普法大集”、“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乡镇“调访一体化”为重点,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了“和谐穆棱”建设
1、“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
(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司法信访部门具体承办,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访室,主任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屯每20户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由村民代表兼任。逐步完善了乡镇调访办、村调访室、调访信息员三位一体的调访网络。全市“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1个,乡镇调访办公室9个,村调访室125个,调访信息员321人。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
(2)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六项制度”,规范调访业务建设。严格按照省、牡市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乡镇调访办公室、村调访室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调访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访笔录、调查笔录,调访协议书、回访记录等文书用纸,对调访范围、受理登记、调访过程、告知事项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实行调访责任制,确保调访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3)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为有效建立调访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镇(乡)村,避免民事纠纷转化为上访案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了新的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了镇村组三级信息网络,做到知心感性、通达民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了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访网络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分合有度的立体调访体系,村调访室解决不了的案件移交乡镇调访办公室调处,跨区域案件联合其他调访机构共同调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调访局面。
2、“调访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发挥明显。
“调访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作用明显,效果显着,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机衔接和一条龙运作,基层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闹访、缠访等无序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乡)”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访、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
一是较好发挥了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作用。在4月初土地纠纷高发期,采取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上访案件“地毯式”定期全面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长假进行节前的重点纠纷排查;在下城子工贸园区征地、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纠纷排查。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纠纷及纠纷隐患176件(次)。磨刀石镇调访办得知转心湖村十余名村民扛着锄头、铁锹到政府要地,如解决不好,他们要进京上访讨说法,调访办立即将村民召集过来并热情接待。接访后,调访办深入村屯入户查访,查清矛盾的产生原因是:在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村民外出务工,没有认真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在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村委会没有认真核实,就将流转的土地谁种着就错误的过在了谁的名下,并发了二轮土地经营权证,导致侵害了原有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找村委会解决,没有结果,造成了集体闹访。调访办多次入户做应返还土地的农户的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政策。经耐心的宣传、调解,多数农户退还了土地。平息了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较好发挥了维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纠纷中,由于八面通镇调访办、市公证处及时介入和出色表现,保证了旧城区改造建设的进度,为城镇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较好发挥了跨区合作的联调作用。通过建立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联合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在村内或乡镇内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纠纷。全年共开展跨乡镇联合调解13件。
3、民调示范村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狠抓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归档立卷。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乡镇要完善提高2~3个民调示范村”的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按照印章、标识、程序、徽章、文书“五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对2~3个村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调解厅设置,规范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调解程序,强化示范村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职能,提高了民调示范村的示范效能。
4、社区矫正试点和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1)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启动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由监狱和劳教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录入到软件系统,通过上级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通过网络逐级发送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目前分发到我市的释解人员信息已分解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排查核对。各司法所发动和依靠村“两委”班子、释解人员亲友和知情群众的力量,对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做到有接茬登记表、帮教记录簿、排查总结报告、安置或就业情况登记表。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经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中73人在家务农或从事个体经营,表现良好,另有18人外出打工,2人查不到去向。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进行适当救济,对自谋职业的释解人员协调落实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释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有效防止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一是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近3年的试点实践,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工作例会、档案管理和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二是社区矫正的帮教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1、与市法院进行衔接。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犯罪人员,在判决宣告后,责令其及时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其中:管制的10人,缓刑的18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2、及时建档谈话。矫正对象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她)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建立矫正档案。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季度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情况。3、认真帮扶矫正。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八面通、穆棱2个司法所从法制教育、就业指导、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和帮助,用帮扶、感化的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37件,刑事辩护案件3件;法援中心办理10件,法援工作站办理130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网络。调整和健全法援工作站的组织机构,保证16个法援工作站都有专人负责法援工作。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使工作人员明晰审查、受理法援案件的程序,掌握法援工作的受案范围,基本掌握法援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规范乡镇法援工作站办案工作,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细则》的要求,9个乡镇法援工作站统一挂牌。要求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对涉及法援的范围、申请援助的途径、申请援助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二是完善法援工作制度。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在完善法援中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完善了学习制度、受案制度、工作职责权限、办案质量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市司法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2017市司法局工作总结(2)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附:1、市直工作队驻点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市直工作队情况统计表
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017市司法局工作总结(3)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xx”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市司法局活动工作总结2017市司法局工作总结(4)根据省、市委关于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三万”活动工作队安排在襄州区伙牌镇张伙、焦洼、董岗和沈岗4个村开展走访民情活动。三个月来,在市委“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和襄州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支持配合下,市局党组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走村串户,深入农户家庭、田间地角,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了解广大村民的“所思、所忧、所盼”,为群众送法律、解疑难,受到了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好评。截止到5月20日,已对4个村共27个村民小组、968家农户全部走访完毕,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共113名干警参加了走访活动,先后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共29条,为驻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XX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教材800多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0多人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起,协调提供法律援助2人次,较好地完成了“三万”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市局工作经验先后被市委“三万”活动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中国日报》等有关新闻媒体刊载转发和推广。
一、主要工作方法
(一)党组重视,坚持全员参与。局党组坚持把开展“三万”活动当作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当作一次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培养锻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机遇,真心实意,真抓实干。市委“三万”活动动员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万”活动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周剑成同志、局长金崇保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陈星亮同志为工作队队长,从局机关抽调2名工作能力较强干部组成“三万”活动工作队,实行分管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定村包户的办法开展走访活动。4月1日,工作队长陈星亮同志就惠农政策、农村社会调查、群众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对局机关干部进行了培训,4月2日,市局组织机关7名年轻干部对驻点村进行走访调研,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助推“三万”活动深入发展。两个多月来,局机关、劳教所、公证处全体干部分期分批参与走访民情活动,局主要领导先后7次到驻点村走访民情,并与农户一起劳动,实现了“机关干部全覆盖”。
(二)精心筹划,深入宣传发动。3月12日,工作队进入驻点村后,及时组织召开了村“两委”会议、党员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在了解各村基本情况后,工作队采取与群众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更加体会到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农民群众在了解了“三万”活动的目的意义后,对工作队的态度由开始的警惕、怀疑、抵触转变为热情、信任和支持,为工作队和局机关干部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也使“三万”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三)结合实际,注意工作方法。工作队所驻四个村距市区只有20多公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白天不见人,夜晚不见灯,入户调查找人难,也容易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干扰,引起村民的误解。针对这一情况,局党组结合实际,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见缝插针,利用午饭和傍晚两个时段进行入户走访,严格遵守群众工作“六不准”纪律,在走访民情活动中,坚持“多听意见、少表态,多引导、少附会,多化解、不添乱”的工作思路,以踏实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村民的认可。许多村民感慨的说:“多少年了,终于又见到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的朴实作风了,党的优良传统又回来了。”
(四)全面走访,不漏一家一户。针对驻村空巢户、候鸟户多,实有人口和情况难以调查的不利因素,工作队在进村入户走访前,在村“两委会”协助下,以村组为单位,收集统计农户户主花名册,按照名册逐户上门走访,坚持走访到每家每户,确保不漏一家一户。在全面走访的基础上,工作队对临时在外务工农户进行了查漏重访,向长期在外务工农户发放了“三万活动联系卡”,并及时对走访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工作队员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少数有意见要反映的农户进行了回访。每村走访结束后,工作队及时与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走访的问题,帮助村委会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
(五)恪尽职守,严守工作纪律。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始终严守群众工作纪律,时刻牢记“三万”工作的“六不准”,并将其公开,主动接受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在驻村期间,工作队员俯下身子、深入群众,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工作上高标准,在生活上低要求,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吃住按标准付钱,真正做到对群众“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
(六)倾听民意,为民排忧解难。工作队在走访民情的同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解决难题。董岗村二组农户裴守国于10月组织村民出外打工,工程结束后,建筑老板拖欠工资7000余元,使裴无法向村民支付工资,村民屡屡找裴索要工资,裴为此苦不堪言。工作队在走访中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将裴守国情况反馈给襄州区伙牌司法所,指定伙牌镇司法所协调帮助裴守国讨回工资,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当工作队帮助裴讨要工资一事在董岗村传开后,不少村民都纷纷打来电话或上门向我们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两个多月来,工作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真心真意帮助村民办实事、解忧难,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二、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建设和发展规划,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科学化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在国家“村村通”公路建设政策的指导下,坚持“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群众自愿出一点” 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尽快完善农村通组道路的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政策调研,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政策体制,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市场,推进城乡客运市场一体化进程;二是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强水利设施立项调研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部分岗地建造大型机井,对现有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和维护。动员和组织当地群众,利用农闲季节对堰塘、水渠的清淤修复,确保堰塘、水渠等设施能够起到应有作用,满足农田灌溉基本需要;三是建立广播电视接收、网络信息传递和自来水供应系统,确保广播电视、宽带网络通到村组,安全饮水工程通到每户。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民主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会”班子建设。以《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要对“村两委会”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不断完善议事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村民自治,完善村民代表议事、村民议事和公示公开制度,让村民广泛享有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组干部工作水平。要深入推进“五个基本”、“七大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干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真正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一是要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机制、激励保障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二是进一步重视农村村组干部管理教育工作,将自然村组长纳入村干部管理范围,定期组织培训,实行村组干部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励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农村事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农村劳务输出,提高农民收入。目前,进城务工的劳务输出方式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民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创业。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要重视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加强对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和广度,畅通务工信息,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要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经济投入,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引导农民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技术条件,促进生产集约化、专业化,形成规模效益和区域性的主导产业优势,从而带动村的经济效益。二是加大对农民自主经营的扶持,充分发挥农村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三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村主导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和整治项目的补助。
(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及广播等有效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使全体村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深刻的认识;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村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建议
(一)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各级党政机关要建立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工作机制,每年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越是艰难困苦,越能锻炼人,越能考验人”。机关干部只有真正深入基层,才能了解老百姓想什么,要什么,干什么,才能找准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挂职锻炼,使广大机关干部学会换位思考,不断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能,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持与驻点村联系。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继续深化“三万”活动成果,保持与驻点村联系,牢牢把握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核心,坚持把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作风建设、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最关心的地方、最盼望的地方,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创新工作,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强化责任,实行包村联户制度。以“转变干部作风、关爱困难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领导包村、部门包组、干部包户、党群结对为载体,充分发挥机关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在人才、资金、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千方百计为农村和农民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城乡联姻、帮贫扶困、互促双赢的新格局。要建立组织对接制度。机关党组织要对农村“两委会”班子实行定点帮扶,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农村党组织在引领发展、服务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依法办事。
(四)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作用,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正义。
三个月的走访活动,我们走遍驻点村的每家每户,深切感受到党的富民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深刻变化。尽管农村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农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信赖是有口皆碑的。通过开展“三万”活动,使机关干部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我们将认真总结“三万”活动工作经验,结合收集整理民情民意,研究制定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办法和举措,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三万”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与驻点村的联系,共同研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帮助村民排扰解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附:市司法局“三万”活动走访民情收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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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局工作总结4篇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
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经济薄弱[/page]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017司法局工作总结(2)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2017司法局工作总结(3)市司法局xx年纪检工在云南省司法厅纪委的指导和市纪委、××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四次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xx—XX年工规划》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加大源头治力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一、基本情况
(一)围绕中心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紧紧围绕中心工开展监督检查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的政令畅通。按照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市司法局关于xx年执法效能监察和纠风工安排意见》重点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进行监督检查。
(二)转变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把改进党员干部风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风、学风、工风、领导风和生活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少数领导干部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和弘扬良好的风认真解决论脱离实际、风漂浮、工效率低下、风拖沓等问题。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风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加强对党员干部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重申工期间不饮酒倡导接待时中午不饮酒下午不酗酒的中以提高全民对廉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通过法律知识竞赛和普法考试的情况看普法对象特别是国家公务员对廉政法律法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为我市开展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高我市国家公务员廉政从政意识起了一定的促进用。
二、存在的不足
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工的创新还不够。
三、XX年的打算按照上级安排的年度工认真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的落实;
2、认真执行服务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3、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2017司法局工作总结(4)一年来,我局法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围绕创建“省法治市”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内部管理,狠抓各项执法监督,全力提升了司法行政依法治局的水平。
一、主要工作
(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明确内部责任。实行局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了法制工作有专职人员实施的工作机制。促进各个业务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了严谨的工作秩序,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是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严格内部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是开展依法治局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试行),严格执行业务科室执法责任制,按照《方案》和签订的执法责任书所确定的业务科室执法任务和职责进行内部执法考核。
三是全力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完成工作任务。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我市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法制工作部门认真负责,牵头做好了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资料申报、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执法体制,切实履行法制工作部门的参谋、顾问和监督作用。
一是落实法制工作部门与业务科室工作联系制度。开展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工作交流,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的联系得到加强,为法制机构履行参谋、顾问和监督职能提供平台。
二是建立法制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制度。对于本行政机关的重要行政行为,实行业务工作会和涉及重大决策等事项要有相关业务科室、处所人员参加,全年法制工作部门共参与聘用工作人员合同审查、签订52件次,其他合同3件次。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统一。法制工作部门参与制定审查了《市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市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司法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安排部署各业务科室以现行有效的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对我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40项共计73项行政权力,再次逐项核对清理并上网公示。
(四)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新审查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工作流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公证申诉和行政处罚复议应诉工作制度》等十项制度,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复议应诉案件。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监督工作,加强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沟通,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考核与督查,配合业务科室参与处理涉及律师服务的投诉2件,经过积极工作,当事人自动息访,有效避免投诉、申诉、举报行政不作为和违法作为的发生。
(五)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清理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资格。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施行,司法行政职能发生变化,司法行政队伍也发展壮大。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对各科室、司法所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审核,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9名,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申领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是履行律师管理职责,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律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抓好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律师刑事辩护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我市深入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社区矫正工作交接、衔接、评估管理等规定,以规范管理,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财政预算社区矫正经费60万元,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实现“零”脱管、漏管的工作目标。从10月20日至10月20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13名,解除社区矫正217名,在矫正人员551名。
四是案件评查工作进入常态化。一方面开展政法部门类型案件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部门开展类型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6月4日,我局完成了对市人民检察院度特检科办理的未成年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案件的执法检查工作,共抽调检查案件5件,均为合格案件。另一方面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对度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的通知》(简委政法[]115号)文件安排部署,我局正在开展2件人民调解案件和3件公证案件的评查工作。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再上台阶。在3月下旬,召开了基层法律服务集中年度检查执法检查会议,通报了度基层法律服务目标考核情况;开展了度集中年检注册执法检查,抽查案卷210个,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25件已结案件不及时装订归档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促进了规范执业行为,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
(六)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初审工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律师机构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及年度考核工作。今年受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2件,律师执业申请初审7件,及时按要求、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呈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二是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年检备案制度。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完成了21个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6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注册,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承诺书。每个年检执业人员严格办理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七)积极开展执法理论调研,论文获奖又见成效。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法学会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活动,在上报的4篇调研文章中,我局司法助理员尧英撰写的《检察机关减刑、假释同步监督机制构建之探索》喜获二等奖,推进了我局执法理论研工作,执法理论调研工作有见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改进检查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二是继续开展对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案件质量检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案件质量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三是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四是加强对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有关执法依据和执法规范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017县司法局工作总结4篇
XX年,我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XX年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5.安置帮教工作
继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5、窗口工作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县司法局党支部工作总结2017县司法局工作总结(2)今年来,我局党支部在县直机关工委、州司法局党委和县政府党总支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在党建工作中,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创新党建工作,使我局党建工作有了新的发展,目前,我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有力地带动了本单位全面建设和发展。现将我局今年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理论学习
继续坚持政治思想学习与联系实际相结合。抓班子,促队伍勤政务实。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班子政治理论素质。规定学习时间,做到经常性自学为主,集中讲学为辅,使学习时间有保障;指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要求,开展学习体会交流。改变过去死板的学习方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与个人自学、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有效形式,强化了学习的针对性,提高了学习效能。二是学习内容到位,重点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以及新党章,重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以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加强了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了“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小组一片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活动,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干部任用、经费开支、全局性工作部署等始终坚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加强全局观念,提升班子组织领导水平。注重找准影响大局、有决定意义的关键环节,跳出分管工作圈子,站在全局看问题。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领导班子带头的方针,把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作为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防线。抓思想,促干部奋发向上。一是强调“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先导,”把队伍的奉献、创新、实干、奋斗精神作为抓队伍建设的“灵魂”。二是利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三是利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坚持围绕目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通过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法律七进”活动,使干部职工自觉地把践行荣辱观作为立足岗位努力工作的动力。四是利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履行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政治保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建设一个好班子,抓好一支好队伍,形成一套好机制,培养一种好作风的“四好要求”,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落实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了班子团结,增强了民主氛围,对重大决策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倡会议争论,反对会后议论,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谈话机制,对党员个人进行谈话,交流思想,听取意见,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积极主动性和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党课学习,坚持党支部委员经常碰头,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在加强班子建设中,强调树立六个意识,即:服务、表率、民主、全局、超前和学习意识,基本上做到了职责清、任务明。
三、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意识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局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了“廉政自律,勤政为民”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抗腐拒变的能力;以“八荣八耻”教育为核心,优化机关廉政环境。强化了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了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检查管理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公开、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双向发展。围绕“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把反腐治本任务落实到实处,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到人,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落实到每个干部身上。二是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工作者”形象。以积极主动的工作姿态,深入基层,为群众做好普法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以更新的观念、更新的思路、更新的方法研究和解决司法行政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了《如何实现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的思索》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从制度上、源头上狠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之风。加强了财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促进廉洁从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我局形成了学习、考勤、考核、廉政、财务等一系列管理约束机制,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各项工作。
四、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服务措施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学习大讨论”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活动。在做好宣传活动和思想动员的同时,狠抓主题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抓好每个阶段工作落实,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切实做到了“七结合七促进”,即: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促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深入;与总结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进一步发展;与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全县社会稳定;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新农村法制建设和社区和谐平安;与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社会治安环境;与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讲政治、讲大局意识,促进法律服务上台阶;与党支部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党员思想作风建设再提升。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来局办理行政事务或咨询、举报、投诉的,无论是否属本部门范围的事情,相关部门接待必须主动热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及时办理;不属单位职责范围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原因,并尽自己所知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简化办事程序,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能办必办”的原则,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一个新的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班子建设,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民主、团结、和谐、务实、高效的领导集体,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健全落实支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规章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为民服务意识,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抗腐拒变能力。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制度的健全落实,加强党员廉洁从政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继续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解放思想再突破、科学发展再率先”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使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科学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发展。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2017县司法局工作总结(3)XX年,我们xx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XX年工作总结:
1.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xx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 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5.安置帮教工作
继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5、窗口工作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二、XX年工作思路:
1、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做好重点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明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为此,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完善普法考核验收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三抓四防”的人民调解活动,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培训调解队伍,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帮教组织,摸清底数,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帮教。
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指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打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5、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扩大律师队伍,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
xx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2017县司法局工作总结(4)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xx”普法,谋划“xx”规划。今年是“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xx”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xx”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xx”普法总结暨“xx”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xx”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 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6月,共核实了xx名在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从网上接收预释放人员xx名,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明安教办〔XX〕3号文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XX-XX年刑满释放人员和XX-XX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将乐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将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种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我县共有矫正对象166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 155人,被裁定假释的3人,被判处管制的1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其中保外就医1 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04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1件;受援人68人。市司法局已申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XX年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其中政府4家),承办各类案件89件,涉及标的145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38万元,代书97份,接待咨询1540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6次,参与县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5起。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199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办证数116件,国内经济类办证数4件,涉外类办证数71 件,涉台类办证数8件,解答法律咨询187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如年初将乐县的限价房安置工作,为保障将乐县限价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人员在玉华安置点和龟山安置点为受“6.18”自然灾害的灾民选取城郊限价房摇号活动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选房监督公证,共选出限价房1147 套 ,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所担任法律顾问10家,民事诉讼代理10件,调解纠纷184件,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代书45份,见证54件。
五、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市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份,我局被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正式授予“XX—XX年度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便民,优化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xx”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XX〕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2017年市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3篇
XX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及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力求突破,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扎实有效
(一)以规范化创建为目标,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业务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始终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整个司法行政重中之重的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抓落实,求实效。经过努力,全市所有司法所达到省示范所目标已基本实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队伍强。在市委领导的直接关心、过问下,一些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线,为创建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全市9个镇街道司法所现有专职人员38名,其中国家公务员36名,中共党员30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4名,平均年龄37岁,进而使司法所人员的政治、文化、年龄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今年8月下旬,我局对9个司法所的12名新任司法助理员进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务、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我局颁发司法助理员上岗资格证书。通过培训,新任司法助理员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内容、程序、要求有了基本了解,为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创造了条件。
二是条件优。在司法所建设上,变过去由镇街道单独投入为镇街道、司法局共同投入。目前,全市9个司法所共有办公用房48间1593平方米,最多的所达300平方米,最少的也达到125平方米。共有电话机28部,电脑31台,打印机20台,传真机10台。一半司法所电脑实现人手一台,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开展。
三是制度全。为使司法所的工作紧紧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达到创建目标,今年初,我局修订完善了司法所学习例会、接待登记、排查回访、集体讨论、请示报告、档案管理等10多个制度。与此同时,我们注重司法所台帐的规范化。根据《XX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XX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专门列出了《XX市规范化司法所台帐资料清单》,并根据清单内容制作详细样本,要求各项记录及卷宗要前后衔接、环环相扣,既要将案件的主要事实记清,又要将处理意见、过程、结果记录在案,使司法所档案卷宗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今年9月16日,我局在黄姑召开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与会人员实地参观黄姑镇司法所台帐,学习他们规范台帐的经验。
四是作用好。各司法所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求发展,在全面履行八项司法行政职能的同时,在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今年1—9月,我市镇、街道各类矛盾纠纷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9.35%,而越级上访却下降了49.59%,这充分说明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基层化解各类矛盾的水平不断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在不断增强。
(二)依托“综治进企业”这一平台,实现司法行政职能的延伸。
XX以服装、箱包为支柱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外来职工70%在企业就业,他们在为当地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矛盾纠纷,产生了不少治安问题,大大增加了社会管理的压力。因此,今年以来,我市率先开展了“综治进企业”试点工作。目前,已在325家规模企业中推行了这一做法。我们依托这一平台,实现了二大职能的延伸和拓展。
一是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的延伸。企业综治、调解、信访机构的工作除了综治、调解、信访工作外,还承担着教育、服务、预防的职能。因此,各镇(街道)要求他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高,更好地做好维护企业秩序稳定工作。同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企业均建立综治、调解、信访机构,与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机构对接,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形成一定区域的工作上下联动、联防、联调,促使矛盾纠纷及早发现,及时消除。今年4月,黄姑永成公司2名职工停放在厂区的未上牌电瓶车被盗。公司综治办觉得,职工电瓶车未上牌做证,易成盗窃目标,且给破案带来难度,建议职工对电瓶车尽快上牌做证。此举引起镇派出所的重视,一周内对全镇电瓶车全部上了牌、做了证。
二是实现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延伸。通过综治进企业活动,我们把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援助三大职能向企业延伸,均建立了相应的组织,制定了配套制度。进而拓展了司法行政职能的覆盖面。
(三)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目标,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首先,配强配齐调解队伍。今年四、五月间,我市各镇街道抓住村级班子换届契机,配强人民调解干部,农村调解干部队伍出现了可喜的“三多”现象。社会经验丰富的调解干部多了,达87%,切实解决了因社会经验欠缺“不会调”的问题;文化水平较高的调解干部多了。全市村调委会主任中,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占74%,比上届提高12%,切实解决因文化水平太低“不会写”的问题。富有奉献精神的调解干部多了。调解干部处于辛苦加清苦的状态,没有奉献精神,是难以做好调解工作的。
其次大造声势,营造氛围。今年初,司法部授予全国4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XX市当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调解组织。我们抓住这一难得的机会,4月14日,市政府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及时下发了《关于表彰当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决定》,号召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向当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学习他们勇于创新的改革精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顽强拼搏的敬业精神、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4月18日,XX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隆重庆祝当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加大对当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先进集体的宣传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4月28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市财政对当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奖励2万元,并由市财政局、司法局联合发文,以表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打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作出的贡献。
再次,规范基层调解台帐。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得到充实优化后,我们及时组织他们进行了业务培训,把人民调解工作的操作规程、调解文书的主要内容和制作要求、案卷的内容和装订等作了统一规范,并完善了相关制度。通过培训,提高了
新任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及早进入角色,胜任工作。
(四)努力化解热点矛盾。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杭浦高速公路、07省道三条高等级公路穿过曹桥街道,涉及7个村495户房屋拆迁,需要征用土地上千亩,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面广量大,且十分复杂。针对一些群众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无视政策法律,提出不合理要求,盲目与周边县市攀比,甚至制造矛盾等情况,曹桥街道司法所及时把排查调处征地、拆迁、安置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对全街道进行深入细致的矛盾纠纷排查。3月11日,通过排摸,获悉百寿村少数村民由于对国家重点工程杭浦高速公路的征地政策有异议,欲集资派员赴京上访的苗头后,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从中查清了情况。少数别有用心的村民,企图趁全国“两会”召开之际,非正常越级上访,在某重要场所制造事端,造成严重影响,以图问题解决。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司法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对事件的实施者进行政策解释和法制宣传,对策划者进行严肃批评和说服教育,并积极引导群众规范有序上访。通过工作,使有关人员的“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和“要想有出路,必须上马路”的错误思想有了转变,认识了问题的严重性,纷纷表示以后既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又要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有问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且如数退还了已收到的上访集资款。维护了“两会”期间的社会安定。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实施“3.21”工程,扎实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
根据建设“平安XX”的总要求,XX市普法办加强了重点对象,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实施了“321”工程,就是在外来务工人员超过100人,200人,300人以上的企业,分三年普遍建立法制学校,以企业法制学校为平台,扎实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我市率先在XX市三凌制衣有限公司建立了流动人员法制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学员守则》、《教师守则》、《企业普法宣传职责》、《教学计划》等,以点带面,推动流动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外来人员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教育的总结验收准备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XX市人民政府下发的《XX市依法治市第二个五年规划》和XX市《关于“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的意见》,查漏补缺,制定了平普依(XX)1号《关于XX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的意见》,对全市9个镇、街道,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员看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评估等各种方式进行,对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采取批查办法。
7月14日和9月13日,XX市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组和XX省“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考核验收组分别对我市的“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由于我市的“四五”普法领导重视,工作扎实,使考核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三是认真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达标活动。今年1月17日,XX市司法局、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平司(XX)3号文件《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活动的通知》,继而切实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以点带面抓创建。从街道到各村都成立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样板,以点带面。
2、健全机制创特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村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一整套涉及基层民主、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方方面面、环环紧扣的制度体系和绩效考评机制。并根据每个村的不同情况制定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村民自治章程,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扎实推进见实效。通过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开展,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一是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村民自治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干群关系进一步融合;三是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现在全市民主法治村建设126个村中已有110个村开展了这一项活动,36个社区有23个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工作。村、社区创建率分别为87%和69%。
10月31日至11月4日,由司法局、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全市的星级村和社区进行考核验收。11月7日至9日XX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验收组对我市的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达标工作进行了抽查,我市农村和社区良好的民主氛围和法制环境受到考核验收组的肯定。
四是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3月31日,召开了由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及全市各中小学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市综治办通报了XX年度及XX年度第一季度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我局对青少年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作了专题发言,市公安局通报了第一季度涉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及预防方法,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好青少年在校学生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五是围绕市委、市府中心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针对我市的曹桥街道、全塘镇、黄姑镇和当湖街道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印发宣传资料XX份,逐人逐户宣传法律法规,教育他们依法办事,依法上访。积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三、法律援助实事工程扎实推进
我局抓住这几年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本着“保持总量、提高质量、拓展领域、提升功能”的精神,把“民心工程”进一步做深做实。在去年抓好法律援助实事工程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加大法律援助实事工程建设力度,并出现了六大新变化。
一是援助案件总量有新的增加。截止今年11月7日,我们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2件,其中刑事案件119件,民事案件123件,比去年受理的援助案件160件增长了51%,刑事案件增长了25%,民事案件增长了90%。五年来,办理民事援助案件首次多于刑事援助案件。
二是援助机制有新的突破。先后出台了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等十二项制度。并把法律援助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工作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办法》,从援助中心工作职责、制度落实及办案补贴发放执行情况,各科室配合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协助“148”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各镇、街道和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制度情况和法律援助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行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测评。今年起在全市律师中开展“三个一”制度,即每位执业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值一天班、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参加一项公益活动。根据工作需要,今年我们还相继制订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法律援助信息员职责》、《法律服务行业特约监督员职责》、《XX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核暂行规定》、《办理群体性(信访老户)法律援助案件暂行规定》等制度。
三是援助功能有新的发挥。我局在认真做好为弱势个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基础上,全力做好在群体性事件中为弱势一方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从而促进了社会稳定,减轻了信访压力,也增强了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已办理的118件民事纠纷诉讼代理案件中,有52件是劳资纠纷案。
8月6日,因水质污染造成损失事件而持续上访的曹桥街道40户渔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市法律援助中心也向他们伸出了法律援助之手,及时受理了申请并指派多名律师组成了两个调查小组,对涉及到的有关水质污染情况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稳定了这些渔民的情绪,使他们放弃了盲目上访,走上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制轨道。
四是援助领域有新的拓展。在办好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今年着重在拓展法律援助领域上下功夫,在原来已经建立的全市各镇街道和市总工会、妇联、共青团、人武部、残联、消协、建筑工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又与市总工会合作,在全市325家规模企业中建起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从而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服务空间。
五是窗口建设出现新的气色。今年我局加大投入,给法律援助中心改善了办公条件,增添了一流的办公设施。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专用服务窗口,大大方便了法律援助当事人,提高了工作效能。
六是援助筹资渠道有新的拓展。为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XX市司法局与XX市慈善总会密切合作,将法律援助纳入慈善救助体系,通过市慈善总会向社会筹措资金,为法律援助提供适当的资金保障。开辟了新的筹资渠道。同时积极争取企业捐赠,进而为法律援助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认真做好“148”法律咨询和信访工作。今年1至10月份全市“148”接听来电和来信、来访共解答3996人次,比去年全年3496人次增加了14.3%。其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的来电、来访共解答325人次,比去年全年299人次增加了8.7%。通过“148”接待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件,其中1件刑事案件,其余都是民事(劳动)案件。信访案件1至10月份共受理10件,比去年全年8件增加了25%。
四、文明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XX年,司法局的精神文明工作紧紧围绕执政主题,把坚持执政为民,树立工作高效、作风廉洁、服务一流的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作为精神文明工作的重点,开展了以“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当人民满意公仆”(三优一满意)的创建活动,把执政为民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XX年XX市司法局创建精神文明机关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平安XX为目标,认真落实“为民、务实、廉政”的各项措施,围绕中心,强基础,创特色,严管理,树形象,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在创建精神文明机关工作中,紧紧围绕执政主题,把坚持执政为民,树立工作高效、作风廉洁、服务一流的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作为精神文明工作的重点,开展以“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当人民满意公仆”(三优一满意)的创建活动,把执政为民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机制、制度促进工作开展。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本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管为组员的创建精神文明机关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创建精神文明机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组织建立,领导分工明确,文明创建工作要挂靠科室,有专人负责。创建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经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讨论实施。量化考核指标,考评标准体现两个文明建设,量化指标落实到科室。
建立学习计划、学分考核等6项学习制度,按时记录;及时认真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开展了先进性教育;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持续改进管理体制;在同行业工作中有创新、有突破、有成效。如法律援助工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制宣传工作等都取得了成效;建立每半年例会制度,专题研究三次,要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单位的发展计划、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分解了任务目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制定了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以身作则,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党总支活动计划,按时完成,有记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党员发展有规划、有措施;制定了党员发展有规划、有措施;工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好,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工作秩序井然优质安全;建立管理制度40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实施了ISO9000质量管理;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窗口办事指南、政务公开、公开承诺,并进行了检查;每年向社会进行群众测评两次,经多次测评,群众满意率大于90%;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系统、本地区同类型先进水平。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宣传工作等都走在了XX地区同类型的前列。
三是抓好学习教育。我们在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中,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为契机,促进文明创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把握了以下三个方面: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建立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由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主任)为成员,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
局班子成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表率,带头学习,带头上课。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规范了局日常工作秩序和办
事程序,也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是明确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我们结合局里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关的政治理论。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观了南京路上好八连纪念馆和上海中共一大会址,重温党的历史,追寻党的足迹,缅怀党的传统,组织全体党员面向党旗进行了庄严的宣誓,激发了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接受政治教育的积极性。
在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中,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学习研讨。以各科室或党小组为单位成立读书活动小组,各读书活动小组今年确定了精读书目。围绕确定的读书内容,记好学习笔记,每人在今年写出了1—2篇的体会文章,并积极参加学习心得交流和研讨。还组织四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开展了律师业务理论文章研讨,有5篇被XX市司法局评为二等奖和三等奖,并参加了在XX市局组织的各县市区律师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通过开展学习活动,我局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局机关干部撰写论文到XX市司法局参评8篇,向市以上各种刊物投稿121篇,录用79篇,期中省部级录用8篇。
五是建立了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了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全年有学习、工作计划,有制度、措施,建立了电子网络宣传阵地。全年开展理论学习12次,观看廉政专题教育片3次,召开党组织生活会11次。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突出“基本道德规范”,着力解决“三德”建设,着重抓好诚信教育和诚信建设。制订计划、措施贯彻《纲要》;广泛开展《纲要》的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开展了学习《纲要》活动,进行了考试。
六是开展文明科室创建和社共建活动。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XX和XX年印发关于《司法局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措施责任分解》的通知,开展了创建评比活动。XX年评出文明科室(“12348”法律咨询)单位一个,文明公务员一名。
开展党员与社区共创、树立党员新形象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到杨家浜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打扫卫生。多次组织律师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各项活动。多次参加城北路社区的文艺演出活动、XX年XX市第二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两年来,我局参与社区共建共投入经费万余元。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结对助学、义务献血、献爱心等活动;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现结对助学2对;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结对3对,其他党员干部个人结对5对;今年资助金额达到9500元;走访慰问困难户5户,慰问金1500元,慰问品500元;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12人次,慰问金2.5万元,慰问品6400元;爱心捐款1次,捐款金额1500元;捐衣被2次,共捐衣被157件;捐书270本。我局工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活跃干部职工文体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工会组织的作用。
五、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统一部署开展教育整改活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公证律师队伍中开展了“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做到了人员落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保证了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6月17日、7月27日对公证处的卷宗、台账认真地进行了检查、指导和督促。我们突出抓好了以下5个方面的重点查处整改工作:1、抓整改措施是否到位;2、抓整改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3、抓“四个规范”是否得到了认真落实;4、抓有没有单纯从办证中直接提成的分配制度;5、抓文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按照“四个规范”的要求,在查处基础上,重点做好了建章立制工作,重新修改和完善了13个规章制度,突出了重点,严格落实了“四个规范”,为建立长效机制打好了扎实的基础。
在聘请了7名社会监督员的同时向本市与公证处有一定接触的23个系统、部门发去了《公证服务征求意见表》,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市公证处在服务态度、公信程度、办证质量、办证程序、公证收费、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8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反馈情况来看,对我市公证服务情况评价好的为88.75%,评价较好的为11.25%。
律师规范建设年活动有序推进。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我局及时下发了律师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3月30日,召开了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动员会。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内容、目标、要求和开展这一活动的意义。全市4个律师事务所,以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的方式,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对四家律师事务所的档案、收案、审批、公函管理、委托合同等进行检查。XX市律师协会XX联络组协助完成四家合伙律师事务所年检和27名律师注册工作;组织律师撰写17篇论文参加XX年XX律师论坛会;组织天卓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参加XX年XX律师辩论赛;
二是持续改进机关管理质量。我局自XX年11月18日获得XX万泰认证公司的质量论证以来,把提高工作质量作为保证和促进工作效能的一项有效措施,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保障了效能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今年,5月19日至5月23日,我局内审组,依据ISO9001标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本局管理文件,对本局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进行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8月12日,万泰认证公司派员来我局,对我局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外部监审,通过外部监审,对我局的质量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为,我局的“科学管理、依法办事、高效务实、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三是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根据我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年初制订的学习教育计划,我局完善了“集中学习、学习签到、学习请假、学习笔记、缺席补课、学分考核”等六项学习制度,并落实了“十个一”的措施。有效保证了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提高了学习教育的质量。在学习教育中,我们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学习阶段整个过程,结合贯彻十六大精神,对学习内容赋予新标准、新要求,搞好理性思考。开展了以“培养高尚品质、不断增强能力,牢固树立‘三观’,以良好行为,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践行 ‘三个代表’,执政为民。”为主题的党员新形象大讨论。注重从理论引导、典型启示、开展活动、讨论交流、示范带头五个环节入手,激发了党员干部学习的内动力,有力推进了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
四是全面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我局结合本地、本
部门实际,依法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制定了具体且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按“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各科室主管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责任制。对不同岗位,从局长到一般干部等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确认局长为我局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其权限和责任范围,把各个岗位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从而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体系。为了使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重要的行政方式之一,根据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XX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使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循,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并聘请了20多名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的执法监督员,强化了社会监督力度。
1、结合省、市要求,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一是迅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市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部署。二是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了XX市司法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明确活动的内容、步骤以及对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要求。三是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为专项整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确定整改的重点问题。一是以开展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为重点,解决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为重点,解决律师部门投诉问题。三是以进一步规范公证行业服务秩序为重点,解决公证部门错假证问题。四是以整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为重点,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不规范的问题。
3、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切实抓好队伍建设。我局围绕执法为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为目标,以整改和规范行政执法不公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活动中,注重“二个结合”,突出解决“三个问题”,健全“二项机制”,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档案、信息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对原信息工作小组进行了调整,并成立了新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任组长。
二是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一系列有关信息工作制度,并把今年的信息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把中层以上干部与基层司法所的联系挂钩制度,走访部门、镇(街道)登记制度与信息工作结合起来,增强信息意识和信息工作责任感。
三是加强对信息工作的考核力度。在重新修订的信息考核办法中,加重奖惩措施,对达不到基本考核目标任务的科室和司法所,将取消其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和负责人的先进个人评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信息数量多、质量高,录用率高的,加大奖金额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档案管理。在去年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了档案受理制度,健全了档案借阅制度,更注重了档案强编研工作,体现档案的价值与作用。
五是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我局充分发挥新招收录用的计算机专业大学生的特长,开通了XX市司法局网站,为所有镇、街道司法所举办了电子政务培训班,为报送信息进行了专门辅导,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今年以来,我局共编发《XX司法信息》33期,被市级以上各类报纸刊物录用信息77条。
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017年市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2)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xx”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XX市司法局XX年工作总结2017年市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3)XX年,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任务,狠抓司法行政工作,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层基础建设更进一步
(一)提前实现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目标。根据浙司(XX)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1月21日向市政府提出了专题报告,要求在全市各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4月份,XX、XX、XX三个试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相继挂牌成立。为了在试点工作申规范程序,我局会同市法院拟定了《人民调解操作规程》,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XX市局专门发文在全系统推广,省厅简报也作了报道。试点工作完成后,我局于5月12日在XX镇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至7月底,金市10个乡镇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比上级要求提前了5个月。
(二)高标准建设乡镇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市委、市政府把乡镇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今年第三季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塘镇试点成功的基础上,8月22日召开全市乡镇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启动联动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亲自抓联动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至9月上旬,全市1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
我市乡镇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建设不仅进度快,而且标准高:一是队伍素质良好。10个联动服务中心配有专职人员48人,占全市乡镇公务员数的12.6%,其中国家公务员46人,中共党员44人,XX镇、XX镇的专职人员分别达到7人、6人,今年市委组织部招考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有4人分配到联动服务中心;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70.8%;平均年龄38岁;二是办公设施一流。10个联动中必共有工作用房47间,每个中心都达3间以上,群众来访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档案资料储藏室都有独立的办公室。其中XX镇的联动服务中必办公用房多达8间。10个乡镇联动服务中心均配备了电话机、电脑等设备。其中XX镇联动服务中心有电话机7部、传真机2台、电脑4台、打印机4台,曹桥乡联动中心还配备了复印机。办公设施在乡镇所属各部门中最好;三是人员待遇提高。联动服务中心建立后,随着司法信访工作量增大,地位也得到了提高。为鼓励司法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我局积极力他们争取合理的待遇。并得到XX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市委书记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同意给予全市10个乡镇的联动服务中心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岗位补贴;四是业务工作规范。联动服务中心建立了值班、学习、例会、司法信访联动排查等10多项制度,工作有章可循,用制度来抓工作、管人员。联动服务中心工作流程以图板形式上墙,2套台帐填写及时,17种业务资料汇编成册,调解室仿置法庭模式,投诉监督电话号码公开,文件、案件分类归档,联动服务中心职责分解到人。真正做到制度上墙,台帐齐全,政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
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的建立,提高了乡镇党委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便乡镇领导更好地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如全塘镇前进村26户农在1986年-1993年其间擅自将承包田转让种植,后涉及土地征用而发生要回土地的纠纷,针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镇信访办、司法所和农经站发挥整合优势,及时互通信息,联合处理,先后多次与市有关部门一起研究,找到了最佳处理方案,妥善处理了纠纷,控制了事态发展,避免了可能引发的大规模上访案件的出现。
(三)适时培训调解干部。上半年,我市村级班子换届,针对新班子申调解干部业务不熟等情况突出,结合当前劳资、征地拆迁安置、三峡移民、乡村道路事故等纠纷多的现实,为提高新老调解千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我局与市综治委、公安局于9月份举办了两期调解、治保主任及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干部培训班,安排司法局、公安局、法院和信访局的业务骨干分别讲授了对调解、治保、信访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使他们处置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技术有所改善。
(四)选准调处重点服务发展大局。我市是服装箱包大市,全市有服装箱包企业1000多家,从业人员10多万。服装箱包企业易发劳资纠纷,且一旦发生劳资纠纷,涉及人数多,影响面大,对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因而我市各乡镇把排查调处劳资纠纷作为调解工作的重点。定期组织召开劳资纠纷研讨例会,互通信息,商讨对策,常到企业调查摸底了解,调解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市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因旧城改造、安置补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XX、乍浦等乡镇及时把征地、拆迁、安置纠纷列入排查调处重点。针对部分群众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提出要求过高,无视政策法律,工作不配合,甚至制造矛盾的情况,乡镇充分发挥调解中心作用,司法所、派出所、土管所、城建办、民政办、工办齐抓共管,联动调处。XX镇有个村26户农户,因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和拆迁后宅基地落实得不满意而阻碍市政施工。事情发生后,镇司法所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既耐心细致,又坚持原则,处事有理有节,经多次劝说,这26户人家不再提出过分要求,确保了工程的正常进展。今年,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起,调处成功起,调处成功率达枞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五)主动与市法院合力抓调解。为贯彻落实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千规定》精神,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相衔接,我局把人民调解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联合法院制订了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共同健全调解组织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合作举办调解千部、组织调解千部旁听审理、聘请市法院法官担任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顾问等五项具体措施,促进了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
(六)加大归正人员信息化管理力度。我局将是否配置电脑并且建立归正人员数据库列入《XX年度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乡镇政府对基层基础的投入和司法所的工作积极性,金市10个乡镇司法所全部配置电脑,并建立归正人员数据库:各司法所把归正人员的姓名、案由、服刑或劳教场所、服刑或劳教期限、归正时间。家庭住址、婚姻状矿户口落实情况、帮教
落实特点:一是业务量增加。担任法律顾问130家,代理诉讼事务38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61件,调解经济纠纷332件,主要法律服务业务指标明显上升;二是经济效益提高。全年业务收费103.46万元,比上年增长8.1%,人均业务收费4.7万元,比上年增长8.1%;三是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风险意识、竞争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增强了学习自觉性。党员自觉参加所在乡镇支部的学教活动,多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五是后顾之忧解除。基层法律服务所继续为每个合伙人、招聘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六是加强了督促检查。经常督促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对法律服务案件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
XX年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按照XX市"四五"普法"二五"依法治市规划和XX年度工作重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法制教育活动。继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更大范围和深层次上得到拓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服务中心工作,搞好法制宣传。今年上半年,我局普法工作围绕非典防治工作重点,及时召开了全市司法所长会议,具体部署有关非典防治条例宣传工作,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墙报,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印了1300余份宣传资料分发到各村、企事业单位,为有效防治非典,提高广大市民的防治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针对今年1-4月份在校校学生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的实际倩况,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更好地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申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我局主动与教育局联系召开协调会,建立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形势,制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部署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公安局、文体局、工商局、团市委、政法委综治办领导及有关乡镇分管领导和部分中小学校长参加,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法制教育计划的落实,下半年,我市又对80多名全市中心学校及领导和政治教师进行了法制教育上岗培训,并在XX中学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在全塘镇中学开展了"校家村"三结合的农村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并在全市得到推广。一年来,市普法办共为青少年及其在校学生上课的32课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配合中心工作向被征迁户发公开信。市普法办主动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八月份,针对在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部分群众拦公路、冲击机关的情况,及时向全市被征迁户发出了一封公开信,呼吁他们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战略部署,顾全大局,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告知全体被征迁户,为保持当地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四)认真抓好"四五"普法第二轮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四五"普法年度教育计划,今年转入学习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及《作业本》、《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内容。6-7月,我局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一起,又对全市1068名公务员分14期进行了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在形式上,采取集中培训教育与自学相结合,开卷考试与做作业本相结合,达到了预期目的。
(五)继续抓好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在总结XX镇对外来人员法制教
市司法局活动工作总结2017市司法局工作总结(4)根据省、市委关于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三万”活动工作队安排在襄州区伙牌镇张伙、焦洼、董岗和沈岗4个村开展走访民情活动。三个月来,在市委“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和襄州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支持配合下,市局党组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走村串户,深入农户家庭、田间地角,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了解广大村民的“所思、所忧、所盼”,为群众送法律、解疑难,受到了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好评。截止到5月20日,已对4个村共27个村民小组、968家农户全部走访完毕,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共113名干警参加了走访活动,先后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共29条,为驻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XX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教材800多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0多人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起,协调提供法律援助2人次,较好地完成了“三万”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市局工作经验先后被市委“三万”活动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中国日报》等有关新闻媒体刊载转发和推广。
一、主要工作方法
(一)党组重视,坚持全员参与。局党组坚持把开展“三万”活动当作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当作一次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培养锻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机遇,真心实意,真抓实干。市委“三万”活动动员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万”活动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周剑成同志、局长金崇保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陈星亮同志为工作队队长,从局机关抽调2名工作能力较强干部组成“三万”活动工作队,实行分管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定村包户的办法开展走访活动。4月1日,工作队长陈星亮同志就惠农政策、农村社会调查、群众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对局机关干部进行了培训,4月2日,市局组织机关7名年轻干部对驻点村进行走访调研,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助推“三万”活动深入发展。两个多月来,局机关、劳教所、公证处全体干部分期分批参与走访民情活动,局主要领导先后7次到驻点村走访民情,并与农户一起劳动,实现了“机关干部全覆盖”。
(二)精心筹划,深入宣传发动。3月12日,工作队进入驻点村后,及时组织召开了村“两委”会议、党员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在了解各村基本情况后,工作队采取与群众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更加体会到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农民群众在了解了“三万”活动的目的意义后,对工作队的态度由开始的警惕、怀疑、抵触转变为热情、信任和支持,为工作队和局机关干部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也使“三万”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三)结合实际,注意工作方法。工作队所驻四个村距市区只有20多公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白天不见人,夜晚不见灯,入户调查找人难,也容易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干扰,引起村民的误解。针对这一情况,局党组结合实际,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见缝插针,利用午饭和傍晚两个时段进行入户走访,严格遵守群众工作“六不准”纪律,在走访民情活动中,坚持“多听意见、少表态,多引导、少附会,多化解、不添乱”的工作思路,以踏实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村民的认可。许多村民感慨的说:“多少年了,终于又见到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的朴实作风了,党的优良传统又回来了。”
(四)全面走访,不漏一家一户。针对驻村空巢户、候鸟户多,实有人口和情况难以调查的不利因素,工作队在进村入户走访前,在村“两委会”协助下,以村组为单位,收集统计农户户主花名册,按照名册逐户上门走访,坚持走访到每家每户,确保不漏一家一户。在全面走访的基础上,工作队对临时在外务工农户进行了查漏重访,向长期在外务工农户发放了“三万活动联系卡”,并及时对走访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工作队员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少数有意见要反映的农户进行了回访。每村走访结束后,工作队及时与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走访的问题,帮助村委会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
(五)恪尽职守,严守工作纪律。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始终严守群众工作纪律,时刻牢记“三万”工作的“六不准”,并将其公开,主动接受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在驻村期间,工作队员俯下身子、深入群众,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工作上高标准,在生活上低要求,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吃住按标准付钱,真正做到对群众“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
(六)倾听民意,为民排忧解难。工作队在走访民情的同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解决难题。董岗村二组农户裴守国于10月组织村民出外打工,工程结束后,建筑老板拖欠工资7000余元,使裴无法向村民支付工资,村民屡屡找裴索要工资,裴为此苦不堪言。工作队在走访中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将裴守国情况反馈给襄州区伙牌司法所,指定伙牌镇司法所协调帮助裴守国讨回工资,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当工作队帮助裴讨要工资一事在董岗村传开后,不少村民都纷纷打来电话或上门向我们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两个多月来,工作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真心真意帮助村民办实事、解忧难,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二、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建设和发展规划,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科学化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在国家“村村通”公路建设政策的指导下,坚持“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群众自愿出一点” 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尽快完善农村通组道路的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政策调研,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政策体制,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市场,推进城乡客运市场一体化进程;二是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强水利设施立项调研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部分岗地建造大型机井,对现有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和维护。动员和组织当地群众,利用农闲季节对堰塘、水渠的清淤修复,确保堰塘、水渠等设施能够起到应有作用,满足农田灌溉基本需要;三是建立广播电视接收、网络信息传递和自来水供应系统,确保广播电视、宽带网络通到村组,安全饮水工程通到每户。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民主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会”班子建设。以《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要对“村两委会”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不断完善议事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村民自治,完善村民代表议事、村民议事和公示公开制度,让村民广泛享有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组干部工作水平。要深入推进“五个基本”、“七大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干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真正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一是要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机制、激励保障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二是进一步重视农村村组干部管理教育工作,将自然村组长纳入村干部管理范围,定期组织培训,实行村组干部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励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农村事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农村劳务输出,提高农民收入。目前,进城务工的劳务输出方式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民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创业。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要重视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加强对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和广度,畅通务工信息,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要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经济投入,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引导农民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技术条件,促进生产集约化、专业化,形成规模效益和区域性的主导产业优势,从而带动村的经济效益。二是加大对农民自主经营的扶持,充分发挥农村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三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村主导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和整治项目的补助。
(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及广播等有效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使全体村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深刻的认识;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村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建议
(一)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各级党政机关要建立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工作机制,每年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越是艰难困苦,越能锻炼人,越能考验人”。机关干部只有真正深入基层,才能了解老百姓想什么,要什么,干什么,才能找准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挂职锻炼,使广大机关干部学会换位思考,不断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能,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持与驻点村联系。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继续深化“三万”活动成果,保持与驻点村联系,牢牢把握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核心,坚持把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作风建设、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最关心的地方、最盼望的地方,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创新工作,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强化责任,实行包村联户制度。以“转变干部作风、关爱困难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领导包村、部门包组、干部包户、党群结对为载体,充分发挥机关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在人才、资金、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千方百计为农村和农民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城乡联姻、帮贫扶困、互促双赢的新格局。要建立组织对接制度。机关党组织要对农村“两委会”班子实行定点帮扶,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农村党组织在引领发展、服务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依法办事。
(四)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作用,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正义。
三个月的走访活动,我们走遍驻点村的每家每户,深切感受到党的富民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深刻变化。尽管农村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农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信赖是有口皆碑的。通过开展“三万”活动,使机关干部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我们将认真总结“三万”活动工作经验,结合收集整理民情民意,研究制定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办法和举措,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三万”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与驻点村的联系,共同研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帮助村民排扰解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附:市司法局“三万”活动走访民情收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