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产合同4000字

矿山生产合同4000字。

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完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一方违约时,它可以向另一方提供法律救济。依法签订合同是双方必须要履行的义务。非常荣幸为大家带来一篇有关“矿山生产合同”的好文章,让这个好消息得到更多的关注分享给你的朋友吧!

矿山生产合同 篇1

甲方 :

乙方:

耿马达能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缅甸xxx合作开发、合伙经营位于缅甸滚弄县南壮区南康山村铅锌矿山。

特制定本合同书。

一、合作各方名称

1、甲方:耿马达能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

二、合作项目名称及规模

1、项目名称:缅甸滚弄县南壮区南康山铅锌矿

2、项目规模:生产规模为日生产铅锌矿原矿50吨以上。

具体规模根据

市场行情情况调整。

三、项目地址

本矿山位于缅甸滚弄县南壮区南康山村。

四、合作方式

乙方提供矿山生产流动资金100万元人民币,然后按产品收入分成的方式进行合作经营。

五、结算与利润分成

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结算。

甲方按利润的70%,乙方按利润的30%

进行利润分配。

[或:乙方按销售矿产品销售收入(不带票)的10%提成。]

六、合作年限

合作年限暂定三年。

在合作双方均赢利的基础上可进行无期限的长期合作。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

1、负责协调处理矿山与缅甸政府以及当地各部门、当地居民之间关系。

2、负责矿山生产经营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

3、负责矿山生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指派会计和出纳。

4、每个月将财务帐目交乙方财务管理员审核一次。

5、与乙方共同销售矿产品。

(二)乙方

1、提供今年生产期间(即生产前期)的流动资金,5月30日前一次性投入到甲方帐户。

2、提供矿山开发经营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3、协助或参与矿山的经营管理工作。

4、协助甲方组织矿山采矿、选矿生产。

5、委派一人参与矿山财务管理,审核甲方帐目。

八、生产安全

矿山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工伤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解决。

九、不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续签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经营终止清算后自行失效。

甲方 :

乙方:

日期:

矿山生产合同 篇2

导语:发包方:XX市XX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XX市XX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公道进步矿业资本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答答允包。两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会商同等,签订本公约。

1、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XX市XX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XX乡XX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和谈中界定的范畴为准;XX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和谈中界定的范畴为准(约9亩)。

自2005年 月 日起至2009年 月 日止,总计四个承包年,2005年 月 日至2006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今后如此类推。

3、承包价款

每一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 65000元)。别的增加涉爆物品办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4、承包款交付方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公约见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办理费,今后每一年乙方于三月底过去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扫数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边界给乙方界定明白,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5、权力、责任、任务及其他事变商定

1、甲方向乙方供给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订定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办理公道有序开采矿,严厉履行“一矿一口”安排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不然,公约自行停止,一切吃亏由乙方负担。

3、甲方当真向乙方供给爆破物品,费用代价随市场价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构造公告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功课人员。不然,甲方有权谢绝发放涉爆物品,是以酿成的吃亏,由乙方自行当真。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出产功课,不得转借、变卖大略作其他处理,乙方违背此公商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构造处理,因乙方酿成的不良结果由乙方扫数负担。

5、公约期内,乙方因开辟矿山需征、占地皮时,应报请甲方赞成,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干事件,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出产策划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地皮范畴内产生的胶葛,应由甲方当真和谐办理,是以而酿成的吃亏,由甲方负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出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定办法(不包括配置),公约停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扫数。

7、一方确有公约商定以外的原因,需停止本公约践诺时,应提早三个月关照对方,经对方赞成,两边及时订定善后处理方案。

本公约届满,乙方需连续承包时,应提早三个月,向甲方发起申请,从头签订承包公约,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公约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公约,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功课产生的一切变乱,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负担响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干系和谐,甲方有任务救助乙方作好相干工作。

10、乙方过期不交承包款,本公约即行停止。

6、公约出力

本公约自两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见效,本公约有未尽事件的呈现,两边和谐后不能办理的,遵照法律办理,公约期届满之日起见效。本公约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矿山生产合同 篇3

甲方 :

乙方:

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探矿权,是对 矿的探矿权的合法持有人。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各方本着公正、诚信、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甲方探矿权的陈述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述语具备以下含义;

1.1 探矿权:指甲方对 矿的合法探矿权。

1.2 甲方对探矿权证的..陈述

(1)探矿许可证证号:

(2)探矿权面积: 平方公里

(3)探矿证坐标:X Y

第二条:合作事宜

2.1 甲方以其拥有探矿权、探采矿合作

2.2 乙方:全额投资经营(指探采矿工程施工所需资金。)

2.3 合作期限:十年(20xx年10月起至于20xx年9月止)。

2.4合作方式:全方位合作

(1)乙方先支付 万元,作为与甲方合作安全风险保证金。

(2)甲方在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前,保证探、采矿合法正常运行。

(3)甲方保证 矿探矿证照齐全。

(4)乙方保证探采矿工程项目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停产。

(指有探矿开发价值的情况下)

(5)经营中的管理,甲方派驻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开发生产管理,乙方负责矿山项目开发的日常经营和生产管理,所有人员及项目开发费用纳入成本核算。

(6)合作甲乙双方按除成本外净利润核算,甲方占净利润 %分成,乙方净利润 %分成。

(7)甲方提供该矿山的全部地质勘探资料以供参考。

第三条:付款约定

3.1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款项。

第四条:甲方承诺

4.1甲方保证乙方接手开发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若甲方证照不齐和地方政策性处理未妥造成乙方开发受阻,甲方应负责乙方造成的经济赔偿。

4.2甲方负责提供探、采矿所需的火工品材料,乙方按实际耗用量按实际价格当月支付给甲方。

4.3甲方现有的设备及临建设施提供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停产。

(指有探矿开发价值的情况下)

5.2乙方承担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用。

5.3安全生产责任:甲乙双方各负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如果合同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受约方有权解除协议。

6.2本合同签署后,任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 %作为违约赔偿。

第七条: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7.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7.2当事人有权对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经由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第八条:其他

8.1甲方如果转让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与受让方的合作事宜,甲方、乙方、受让方另行商议。

甲方转让矿山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合作开发期间所投入的探矿工程一切费用(施工成本、基础设施和设备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十倍赔偿。

8.2甲乙双方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政策和法律调整、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地质结构变化等),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8.3探矿权延续和办理采矿证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4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提交当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8.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日期:

矿山生产合同 篇4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xx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xx市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xx乡xx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xx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三、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 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四、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五、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范文二

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一)合作方式

矿井安全生产总承包。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煤矿矿井二水平首采面2402自开采之日至工作面回采完毕,包括搬家倒面一次(综采设备由2402面搬至2405面)。

第三条 双方职责范围

(一)甲方负责矿井生产的总体规划、部署及公司宏观管理和监督管理;协调内外部关系;原煤落地或进入筒仓后的储、装、运管理;原煤销售。

(二)乙方负责除甲方办公楼、食堂和其他施工单位范围之外的所有与矿井生产有关原煤生产、劳动组织、机电设备维护和保养、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维护,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生产任务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2402工作面平均矸厚为0.8米,按最大平均采高5.8米计算,则煤厚为5米,走向长度为1374米,倾向长度为215.8米,煤比重为1.3吨/立方米,回采率按96%计算,实际出煤量为185万吨,出矸24万方。

综上所得,乙方原煤生产任务为185万吨。

(二)考核办法

以出产原煤煤质及出煤量为考核依据:

1、 煤质检验原则上每周一次,原煤采样分地面和井下各一次,煤质检验单双方认可签字,月末验收取当月平均值,以3400大卡为考核基准,每超出100大卡吨煤奖励1元,超出400大卡以上部分每超50大卡吨煤再奖励1元;反之,每降低100大卡吨煤处罚0.8元,降低超出400大卡部分每降低50大卡吨煤再处罚1元。

2、 直到2402工作面回采结束,乙方原煤生产量要达到185万吨,如未达到,每少1吨倒扣3元,反之每超出1吨再追加奖励5元。

3、每月如未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每欠产1吨扣3元,超产不奖励。

(三)考核处罚从乙方当月承包计提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限期乙方在 15日内以补齐。

(四)过2402工作面地质构造带,根据实际煤层揭露情况及影响范围不进行考核,如遇全岩或岩石部分超过三分之二,甲方根据实际数据减免2402面生产任务量,不另增加因过地质构造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负责煤炭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甲方和甲方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罚款。

(二)如乙方违反国家和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违章生产作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轻、重伤事故和单次2人(包括2人)以下死亡事故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发生单次在2人以上(不包括2人)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处理2人以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2人的部分,对事故处理费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除合同,甲方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及抵押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加赔偿的权利。

(四)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损失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圆)以内的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完全是乙方造成的前提下,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承担,否则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所雇佣员工的各种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按照员工人数全额参加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缴费凭证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一)煤质指标

1、乙方生产的原煤发热量要达到3400大卡,具体考核参见“第四条(二)考核办法”。

2、原煤生产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规格标准进行分割、分运、分堆、分放,严禁将岩石、杂物混入煤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严禁将冷却水、工作面积水进入煤流,如发现影响煤质,每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

(二)设备完好率指标

1、乙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采掘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2、采掘设备完好率指标按月考核,完好率指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处罚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

3、回采作业标准要求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

第七条 承包价格及结算办法

(一)承包价格

生产承包综合单价 元/吨(详见后附乙方综采吨煤承包预算价格明细表)

(二)结算办法

1、每月按综合单价 元/吨进行月底结算,原煤产量按2402运输顺槽皮带安装的核子秤过煤量进行结算,乙方的月度结算款项可按结算单挂账,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法的正式发票。

2、结算款额甲方应于次月月底前总额下浮10%后给乙方结算,2402面回采完毕后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决算,并结清余款,本合同终止。

(四)承包范围内其它事项

1、生产用水:水费甲方按实际用量来计量,水价执行东胜区统一价格,费用由乙方承担,中水除外。

2、设备检修:(1)机电设备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厚煤层按过煤量500万吨,未到机电设备大修周期而发生大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领用甲方现有备品备件需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有价格的按实际价格进行结算;若无价格的按集团公司的询价、定价程序执行,甲方按照备品备件询价结果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固定资产除外)(3)更换下的备品备件乙方必须及时维修达到完好状态并可以随时投入使用,否则承担相应费用。

3、工作面搬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矿井技术改造,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小型技术改造乙方承担,费用计入乙方承包单价。大型技术改造费用每次费用超过100万元的,技改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承担。通过技改使产量增加和成本降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产量或承包价格,实现双方互赢。

第八条 合作期间押证生产

(一)乙方在投标时,已提供了拟派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员工构成,

乙方一旦中标,甲方要按期承诺调查核实派进队伍的实际情况。并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实行质押相关证件原件后上岗。在本合同合作期间不允许随意更换。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更换的,需报甲方审核并备案,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随意更换人员的行为,并每人次处罚1万元人民币,责令其限期纠正。

(二)因地震、战争、地面特大洪水、国家政策停工影响、工作面接续、设备质量(经甲、乙方、设备厂家三方认定属实)等外围因素,使矿井无法正常组织生产,按实际影响时间核减计划产量。6天到60天之内,甲方承担乙方实际在岗人员生活补助费用每天每人4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超出60天甲方不再给予生活补助费用。

第九条 财产管理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移交,双方法人代表在移交清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二)乙方对甲方移交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相关设计、技术资料包括地面管网系统的供电、供水、供暖和各种管线必须严加管理和维护,承担产生的费用,并建立明细账目。合同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完好率指标(95%),否则,完好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乙方向甲方赔偿10万元。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相关设计、技术资料及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必须完整齐备,如有缺失,每少一份,乙方向甲方赔偿1万元。

(三)乙方必须按规定对甲方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维护和保

养,严格执行甲方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四)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备、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资产和资料,已具备年产300万吨矿井生产能力,故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设备、设施。如新增设备能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或通过技改从而大幅度提高原煤产量的,确需新增设备、设施,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五)甲方每月对矿井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生产及办公福利设施的使用状况等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乙方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煤矿公司矿井项目宏观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承包合同的相关约定,检查监督乙方的原煤生产的全过程。

2、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在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3个月或年度内累计4个月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原煤生产任务,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追究并赔偿因产量减少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甲方负责公司矿井项目的宏观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乙方必须大力配合。

5、甲方负责公司矿井项目原煤生产和办公及生活用水、用电的协调工作。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进入矿区后的办公、洗浴、取暖、食宿等后勤服务场所,维护和管理费用乙方承担。

7、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用电、生活用煤,但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8、乙方在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并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按时结算乙方的承包费用。

9、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制止乙方在原煤生产过程中的滥采、乱掘现象;有权制止不遵守矿区的采掘规划和采掘比例严重失调的短期行为;有权制止不正当使用机电设备和设施的原煤生产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为乙方的原煤生产活动协调好应由甲方负责的外部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乙方在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面完成各项原煤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兑现承包合同的权利。

3、在矿井生产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或遇到国家政策调整矿井连续停产2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4、乙方享有充分的生产管理自主权。自主分配员工薪酬,自主奖罚员工,内部逐级承包经营,下达考核指标、材料及配件自主采购的权利;乙方每月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必须经过甲方的审核,甲方对材料的品牌、质量等级进行认定后方可办理采购事宜;甲方对乙方进场的材料、配件、备品备件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到矿的材料必须经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下井。甲方现有库存材料、设备及备品、备件按原采购价有偿转让乙方使用;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由甲方的生产部、设备部、供应部三个部门分管全程跟踪、监管。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生产经营,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6、乙方有对承包范围内的公司财产、设备、设施进行精心使用、管理及日常维修和维护的义务。并确保其安全完整,杜绝损毁和流失,严禁私自出售和外借,否则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必须按原价赔偿。

7、乙方有认真履行本合同,全面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8、乙方有按照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员工花名册和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搞好定岗、定员、定编,保证员工持证上岗,及时向甲方报送员工变动情况的义务。

9、乙方有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爱护公司财产,建立良好企业文化的义务。

10、乙方有定期向甲方通报原煤生产、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维修、安全等报表情况的义务。

1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定额标准,配备配齐生产所需人员, 由于人员配置不足导致完不成年度产量计划,在结算时扣除乙方缺勤人工费用后进行结算。

12、乙方将井下的杂物(废旧锚杆等)进入原煤系统,造成甲方皮带机、装载机、刮板机等机械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由于国家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由于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合同。违约方除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外,并支付守约方300万元的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解决时,可通过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双方合同解除后,双方清算不一致时,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一)其它未涉及合作范围的工程,如需乙方完成时,可按甲方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必须严格履行甲方已有的报表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乙方进入矿区后,要建立自己的治安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逐步形成自己的管理体系。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按规定给职工上缴“三险一金”,不

得挪作他用。

(四)乙方在兑现员工工资、福利时必须直接将工资、福利存入员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严禁现金支付,否则甲方不予计提费用。合同期内,乙方若拖欠员工工资,甲方有权从乙方计提费用中扣除,并补发给员工;乙方必须在次月20日前将乙方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人员结构变动表、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和工资发放有效凭证报至甲方人力资源部门。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报送或存在报送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此造成的结算时间延误责任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下月薪酬、福利和各种切实可行的激励办法报甲方审核,甲方有权监督落实,否则对乙方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处5000-20xx0元人民币罚款。

(六)在合同期内,若因有关部门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时,由乙方安排员工培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视为涵盖了与原煤安全生产有关的所有事项及费用,在合同期内如出现未提及的事项和费用,不做任何调整。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十二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甲方执六份,乙方执四份。

附件:1、乙方进驻甲方人员明细表和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

2、乙方综采吨煤承包预算价格明细表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发包方):黔东南州跨越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贵州省凯里市金井村草坪寨

乙方(承包方):

鉴于乙方承包甲方矿山开采一事,根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位于长岭重晶石矿山1矿区的开采权承包给乙方开采经营。

2、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3、承包费:乙方的开采量在4000吨以下时,甲方每月收取40万元的承包费,若乙方每月开采的产量超过4000吨至8000吨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万元以外,超过4000吨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实际产量(超过4000吨的部分)收取每吨100元承包费,8000吨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吨80元据实计收承包费。

4、称量方式:由甲乙双方各自派遣一人参与称量,称量结果由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5、付款方式:每个月16号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万元整,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第3条的约定结算,乙方应将承包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路储蓄所,账号:6228480030384657018,乙方每月16号之前将上述款项打入该账户即视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过肆拾万元的部分也应当一并打入甲方指定

的上述银行账户。

6、保证金:为保障本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7、若出现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费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时,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贰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自动退场,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退还收取的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在乙方承包期间,乙方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承包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垫付相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产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关的行政部门的处罚导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费用,同时,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费,停工期间仍然按照每月40万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费,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10、采矿许可证延期由甲方自行办理,其余证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炸药许可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间,税费、保险费、复垦费、环保费等费用由

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或者甲方未交纳相关的保险费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所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进行税费的垫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因乙方偷税漏税导致甲方的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由乙方负责赔偿。

12、开采权范围内的征地(甲方现在已经征用的土地由甲方无偿交给乙方)、道路改建、扩建、矿石运输、销售、采矿所用的生产设备、水电费、工人工资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由第三方鉴定确认。

14、甲方现有的生产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当自行保护和维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具体设备由甲乙双方列出交接清单予以确认,在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或者乙方退场时归还甲方,并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6、本合同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黔东南州跨越矿业有限公司乙方:

住址:贵州省凯里市金井村草坪寨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合同签订地:贵州省黄平县飞云路16号

矿山生产合同 篇5

一、合同双方

甲方(承包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 (以下称乙方)

二、项目名称及工作范围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三、安全生产

第一条 协议约定

1、根据国家劳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甲、乙方须知

1、为了加强承包工程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

2、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必须在甲方对乙方安全施工审查合合格之后签订,并作为安全生产协议的附件存档。

3、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未签订之前,禁止工程开工作业。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到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入厂手续。

5、乙方在安全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6、乙方施工责任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负全责。

7、乙方施工人员30人及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

8、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9、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乙方积极组织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

10、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18、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19、乙方每天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应结合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员应坚持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20、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对相关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训诫或停止乙方的工作,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终止承包资格的措施。

21、施工期间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及其它安全规定,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考核;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事件频发的工程单位,停工整顿,不再录用。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负责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内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3年安全施工记录。对承包特种作业工程(起重机械。电梯等)的承包单位还需审查特种作业许可证。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进行审查,确认有效。

2、监督检查乙方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3、负责对乙方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组织对安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负责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对乙方制度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确定外包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

5、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甲方责任事先进行特殊交待。

6、凡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项目,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

7、对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并视情节给予考核。

8、监督施工现场公共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使用。

9、甲乙双方交叉施工作业时,由甲方负责进行协调指挥。

10、未经签订此协议,任何人不得批准乙方施工。甲方有关部门或施工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施工的,由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

11、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事故,由甲方责任内部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对承包的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分工,承担承包期内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甲方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4、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应当满足安全施工需要,并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使用有隐患的机械、工器具。

6、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7、复杂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设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8、脚手架必须按标准搭设,围栏齐全,跳板两端固定牢固,不许有探头跳板,搭设的脚手架应按照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地面孔洞必须装设围栏,行走通道设安全隔离,禁止高处作业上下抛掷材料(或废料、垃圾)、工具等。

9、施工中,不得碰及工作范围内以外的其他设备,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接水源、电源、气(汽)源等,负责对所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10、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使用,维护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器具。

11、不得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等人员,新增补人员,应在上岗前报告甲方,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不得擅自派出上岗作业。

12、施工现场每天进行清扫,做到无杂物、无积油、无积水。设备、材料摆放整齐、严禁野蛮作业、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施工现场吸烟。

13、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及未遂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甲方、事后应向甲方提交分析报告。

14、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报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负全部责任,

(1)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执行安全措施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2)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3)使用有隐患的工器具或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4)擅自损坏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5)在生产区域内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16、考核管理标准

(1)发生人身重伤考核外包单位3-5万元

(2)发生人身轻伤考核外包单位1.5-3万元。

(3)发生人身不安全事件或破皮流血未构成轻伤考核责任单位3000-5000元。

(4)发生人身伤害未遂事件视情节考核责任单位2000-3000元。

(5)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1人次考核100元,不能正确佩戴安全帽,1人次考核50元。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一人次考核100元。

(7)高处作业随意抛扔工具、材料、垃圾等,没有发生险情一次考核200元;发生险情一次考核1000元。

(8)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人次考核200元。

(9)需要办理工作票,而没有办理工作票便开始工作,没有造成后果,一次考核500元;造成后果的,由甲方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

(10)氧、 乙炔 瓶混放,考核100元;使用中的氧、乙炔 瓶 没有垂直固定,距离不足8米,考核100元。

(11)容器内作业不按规定使用行灯,考核500元。

(12)酒后工作,停止其工作,考核200元。

(13)开关保险用铁丝、铜丝代替,考核200元;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电源,考核500元。

(14)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跳板没有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栏,每项考核200元。

(15)使用电焊、气焊、砂轮、无齿锯等设备进行焊接、打磨、切割作业,没戴防护罩或眼镜,考核200元;使用电动设备没有按规定戴好防护手套,考核200元。

(16)违反消防条例规定,冒险作业,未造成后果,考核500元。

(17)非因火警、火灾挪用消防器材,考核200元。

(18)在规定办票动火区城内工作,未办理动火工作票私自动火,未造成后果,考核2000元。

(19)过失造成火警,视经济损失和影响情况,由甲方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

(20)厂内吸烟,1人次考核100元。

(21)施工卫生责任区城发现烟头,每个考核50元。

(22)施工人员在工作场所肆意闹事,干扰正常生产秩序,停止其工作,未造成后果,考核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甲乙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3)对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和违章性质较严重的,将加倍给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停工整顿,由甲方安委会决定终止合同。

(24)外来施工队伍入厂车辆司机、同乘人员及装、卸车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违者一次考核100元。以上考核金额如与单位现有考核金额冲突,以最高额度为准确。

四、生产技术

第一条.总则

乙方负责本标段工程的管道、设备安装施工。应和本标段土建等相关施工单位相互协作,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的调度。对施工图纸有争议的地方,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无条件实施,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另一承包商实施,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工程量从责任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回,阻挠工程实施者,视为不遵守合同而构成违约。

1.1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技术协议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发包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总监理工程师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方可采用。

本技术协议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令人满意的管道安装工程和其它安装工程的习惯作法。

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在执行本技术协议中,某些条文如有不够明确之处,解释权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者为准。

1.5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省级劳动部门授权的特种作业考试委员会或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考试合格证。

第二条、工程序和管理

1.1 施工程序

1.1.1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工程师对土建、管道安装、接口保温和其它工程在内的统一协调安排。因工程交叉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2乙方开工前应向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种预案措施和工程师指定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报告。

1.1.3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该制定为工程师接受的施工部署、总体施工方案(含安全措施)、施工组织实施的形象进度表。

1.1.4乙方应该从有关部门申请到施工必要的许可证、执照和其他类似的证件。

1.1.5其它

管道焊接应完全符合质量标准(GB50236-98),由于不符合焊接要求而发生的复检费、误工费由施工方承担。电预热保温管两端的螺栓焊接由安装单位派人完成,至少在开始预热前3小时焊接完成。

1.2 施工方法

1.2.1 乙方应按施工图上的设计与施工总说明进行施工。

1.2.2当工程师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提供工程各部分的施工方法和说明。如果在规定和合理时间内没有提供施工方法说明或没有遵循工程师提供有关特殊详图的要求,工程师可以命令乙方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合同条件被圆满地执行。提供方法说明的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相应的永久性工程项目内,不另支付。

1.2.3施工设备

所有用以完成施工的机械、焊接设备,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机械状况能满足施工要求。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必须由某种施工设备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设备,除工程师同意批准使用其他相应设备外。

1.2.4材料

本工程所用材料应向工程师提交计划购置材料的厂商一览表,并附厂商供应的材料、成品一览表,由工程师审批,乙方拟将自行采购、加工的材料的样品或当地购买的材料必须有说明书、材质报告等,并将这些书面材料提交工程师批准。

乙方向厂商订购材料、成品前,该厂商应取得工程师和业主同意。不准使用未经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的材料料源。但对料源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已批准合格。

1.2.5试验

所发生的材料标准的试验,都应由乙方委托工程师认为合格的试验室进行,试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以上所作的试验或试验结果均应报工程师审批后作为指导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任何工程使用了未经工程师预先批准的材料,不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完成,乙方均必须自己承担风险。

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的试验应由乙方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或工程师另有准许,试验应在乙方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交给工程师,原材料的标准试验,应由乙方在工程师在场情况下取样送交中心试验室或工程师承认合格的试验室委托试验。委托试验的费用以及为实验而采集样品和一切材料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6抽检

如果工程的某一部位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正常情况,工程师或业主有权指定其它单位用常规或无破损方法进行检验。

1.2.7 保护

乙方应自费保护原材料或成品、半成品构件,免受由自然条件或人为因素带来的损害。

1.2.8保管

乙方应保管好由业主提供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期间发生的损坏、丢失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施工要求

1.3.1 乙方应按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说明进行施工。

1.3.2所有工作管的焊接方式必须采用氩电联焊,焊接不少于两遍,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说明”及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

1.3.3焊缝全部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工艺。

1.3.4钢管焊缝内部质量标准大部分应符合(GB50184-2011)的贰级规定,叁级不超过15%。

1.3.5全部焊口都应打上焊工钢印,每日填写焊接工艺卡,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记入档案。

1.3.6管道焊口检验探伤射线应达到100%。

1.3.7热水管道所有焊缝由业主委托第三方进行无损检测,工作钢管采用X射线进行100%探伤检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中的二级质量要求。受检焊口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8%以上,满足合格率内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低于合格率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次数只允许一次。

1.3.8安装完毕后,工作钢管做水压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按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为1.5倍设计压力,即2.4MPa,严密性试验压力为1.25倍设计压力,即2.0MPa。外护管焊接完毕后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0.2MPa,管网整体水压试验后安装视为合格。

1.3.9主支干管安装工序包括内部清理,要求目测达到清净标准(附验收资料)。

1.3.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环境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现场沿路封闭防护设施齐备、安全设施和制度完善、制定雨季焊接方案及防雨、防洪、防冻预案能有效防范长时间大雨量或大到暴雨(洪水)和暴雪措施等。

1.3.11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排水设备,以防雨季管沟积水漂管。

1.3.12施工机械设备的设置及使用必须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设置防护罩、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按照各种施工和机械设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保养和维修。

1.4人员资质及上岗要求

焊工人数不低于10名,焊机数量不低于10台,根据工程进度适时增加焊工人员及设备。

1.5 临时工程设施及管理

1.5.1电讯设施

乙方应及时提供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通讯方式,并保持24小时畅通。

1.5.2维持交通

乙方在工程实施期间应设置安全标志、护栏、警示灯和警示装置,以及其他工程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设备项目。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对交通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部位,充分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5.3文明施工

若乙方不能文明施工,造成甲方、业主被当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检查扣分一次,罚乙方五千元,若被报刊、电视曝光一次罚乙方壹万元。因乙方不文明施工造成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

1.5.4公共设施

对不能迁移的但又影响工程或受其影响的公共设施,乙方应在工程实施期间对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保护。在动工之前,乙方应取得有关授权机构的同意和工程师的批准,由于乙方自己活动造成一些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的破坏,乙方应用自己的费用加以赔偿。

1.5.5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业主可协助乙方进行协调,在实施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之内,不另外单独支付。

1.5.6业主提供的施工用区域,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提供给其它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1.6 工期的保证措施

1.6.1乙方项目部根据项目法实施要求,对本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职能,并在本公司选择有施工经验丰富,能打硬仗,技术过硬的施工人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第三条、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当本工程完工并在工程师签发“工程竣工证书”之前,乙方应完整地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一式四套,电子版一套,经工程师审核同意后交甲方保存和使用。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是工程真实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管理、改造、扩建的依据。因此,乙方应及时组织完成这项工作。

为了完整和准确整理、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乙方应设置精干的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种实验数据、技术资料、设计变更文件等的汇集整理工作,以确保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质量。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乙方应首先进行自审,在自审无误的基础上,报送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所有竣工资料一律为一式四套,其中至少一套为原始件,其余可为复印件。所有竣工图纸,一律为原图修改一套,重新绘制的晒蓝图三套。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若遇工程未移交,相应顺延。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不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生产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协议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制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格式,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照执行。

二、本协议根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第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协议适用范围和相关用语的含义与该办法相同。

三、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外包工程开工前并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签订。

四、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约时若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委托代理书。

五、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等,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六、本协议《技术交底记录文件》、《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两个附件,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条款的其他附件,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中若存在签约方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条款的填写空格不够时,可以另附页说明。

(以下简称甲方)已将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施工。

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与范围:。

(三)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四)工程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承诺

(一)甲方承诺。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4.对工程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二)乙方承诺。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4.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5.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

(一)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并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

(二)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单价中含有的安全生产费用,其内容包括:项目,甲方应当明确其金额或者比例为:。

甲方应当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三)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

(四)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等费用,其金额为:。

(五)本协议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一)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工程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由此给乙方造成有关生产进度、经济等方面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现有生产系统,以及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同时,应当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

甲方提供乙方图纸资料的日期(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名称和数量清单,技术交底的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等记录资料,应当在本协议的附件1(《技术交底记录文件》)中予以明确。

(四)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

(五)乙方应当保证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维护、保养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设备设施。

(六)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给甲方备案。

(七)乙方应当明确其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岗位和资格证书。

2.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3.主要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情况。

乙方应当将上述情况在本协议附件2(《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中列明。

第五条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项制度,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

(二)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工程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乙方在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第六条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二)甲方应当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三)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四)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准备。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甲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

3.乙方应当编制与工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

4.乙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

(二)事故报告。

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

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告。

(三)事故救援。

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

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2.甲方应当承担的经济处罚不得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给乙方。

3.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考评

(一)甲方应当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

(二)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三)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强工程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保持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连续稳定,保持与承揽工程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保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同时,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甲方。

(五)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考核所需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遵守《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二)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甲方擅自压缩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2.甲方未提供工程施工作业所必要的图纸资料,未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的;

3.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外包工程项目的;

4.甲方不能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

5.甲方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

6.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

7.发生事故后,甲方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8.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三)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的;

2.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的;

3.乙方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证人员上岗作业的;

4.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

5.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6.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7.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时效与双方所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相同。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XX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XXXX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XXXXX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XXX

联系电话:XXXXXX联系电话:X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