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读后感作文900字(通用10篇)。
编辑为你整理了以下的“《外国读后感作文》”,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作文我们大家都不陌生,写作促使我们更善于发现身边的一切。平时生活中我们可以多背诵一些优秀的作文。
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1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我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让人回味无穷。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和爱情故事:伊斯特林和卡洛蒂的结合讲述了利益和找到一个家,丽迪雅和韦翰的轻浮和放荡的结合,简和彬格莱的平静和温柔的结合,最值得称道的是达西和伊丽莎白在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他虽然反映了贵族情怀和婚姻故事,但其中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也许是因为我的性格和他很相似。一开始,他的形象不太好。他看不起人们的骄傲,这可能是因为他看穿了人们的虚伪,所以他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太少了。但是从小说中的其他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对吗?贝内特夫人和小说中的几个人物都有势利和卑微的问题,就像贝内特家里的几个小姐妹一样,她们粗俗放荡。
由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他对所认识的人的性格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总是用批评的语气说话。贝内特家族的几个姐妹在他眼里并不高贵,所以他的性格有点极端。在被伊丽莎白责骂之后,他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因此变得非常随和、有礼貌。他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这正是因为他对伊丽莎白的爱。爱情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质的飞跃。他的情感观念从科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很多男人。他们不是也有很多缺点,但他们总是很固执。即使他们有失败的感觉,他们也不会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自己的感觉一次又一次地过去。多么遗憾啊!
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也很可爱。她是一个非常独立的人,所以她不受普通人的约束。起初他喜欢的不是达西,而是他对韦翰的钦佩,韦翰文雅而坏。然而,她在不断成长,从她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她自己的理性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小说的重点。这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并逐渐爱上了达西,她过去坚决拒绝了达西。
她的个性非常鲜明。她是如此聪明、活泼、机智,这使她不像她姐姐那样犯同样的错误。她不仅外表漂亮,而且有良好的品德。我认为她后来喜欢达西的原因之一是,她在冤枉达西后感到内疚,这变成了她对达西个性的钦佩。如果要说她的价值,我认为是她开朗活泼的人格魅力。她敢于对待蔑视家人的人,因此她不仅坚决拒绝达西傲慢的求婚,而且还斥责了他。后来,当她爱上达西时,她表现出了简在凯瑟琳夫人的阻挠和干涉下所没有的坚韧。她主动为自己的幸福而奋斗。与那些娇嫩、成熟、爱而不爱的人相比,她的精神是多么宝贵。
伊丽莎白了解韦翰的真实面目,目前对他充满了好感。然而,她的姑姑说,这样一个年轻人不会一辈子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和稳定的收入。伊丽莎白理解这种观点,并主动克制自己的感情。
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2
高尔基的两个舅舅遗传了他们的父亲的优良基因,同样残忍、殴打妻子,就连生下的儿子也经常捉弄、欺侮高尔基。这两个舅舅简直就是恶魔,不孝敬,还每天闹着要分家、分财产,一点都不团结。
几年后,他又有了一个继父,可谁知,这个继父和他的两个舅舅一样残忍,常常殴打高尔基的母亲。高尔基也由于家庭的不幸福,再度回到外公众,此时外公众已经全面破产。高尔基在学校也受着歧视与刁难。又过了一段时间,高尔基的母亲与外婆也接踵死去,外公将它逐出门外,高尔基便靠着捡垃圾维持糊口。在这本书的最后,高尔基这样说道:“在我的心灵中,‘爱’的情感徐徐被对一切的恨所替换……我母亲逝世了,安葬了母亲之后,我便到‘人间’去餬口。”
但高尔基耐劳学习,别样的糊口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烈的人。他渴求知识,时刻怀抱理想,憧憬夸姣未来。糊口的艰难并未阻止他前进,他坚信黑暗终将成为过去,光明就在不远的前方。
比起高尔基那黑白的童年,我们的童年是彩色的。现在的家长视孩子为“掌上明珠”,处处保护着。现在的孩子,有多少人挨过鞭子?又有多少人经历过家庭内的勾心斗角?更有多少人经历过无辜者因受他人嫉妒而被害?
童年,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段夸姣的时光,布满善良、贞洁与乐观的时光。童年一去不复返,让我们珍惜童年这布满幸福与欢乐的时光吧!
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3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读了高尔基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小说《童年》。
小说《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书中真实地记述了一个儿童的苦难历程,在游轮上看着弟弟死去,和母亲住进外公众的重重折磨。小说《童年》反映了当时俄国旧社会小市民习气,无情地鞭打了小市民罪恶的灵魂,讲述了当时社会糊口的一些典型的特征,特别描绘出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丹青。
在高尔基的小说《童年》中,吝啬的外祖父,愚昧残忍的舅舅们,冷漠的母亲、奸诈的继父和凶恶的街坊都反映了人们愚昧落后,自私野蛮、目光短浅、因循保守、人道泯灭等性格特点。小说《童年》是高尔基知名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还有两部门别叫《在人间》和《我的大学》。
看完了小说《童年》之后,我真为现在的和谐社会和暖和家庭感到幸福,所以我要发奋努力地学习往返报社会。
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4
今天,我看的书是阿凡提的故事。第一篇里面说得是:有一天,阿凡提觉得自己的房子太旧了,想盖一间更大更新的房子。所以,他向以为巴依借了一百两黄金。阿凡提提着一百两黄金回到了自己的家。阿凡提叫他的邻居们也一起来帮忙盖新房子,很快大家就把新房子盖好了。
第二天,正当阿凡提一家准备住进去的时候,巴依比阿凡提提前住了进去并占了的二层楼。巴依对阿凡提说::“阿凡提,你把第二层楼给我住,那么你欠我的一百两黄金就不用还了。”阿凡提非常不情愿。
第三天,阿凡提叫了几个邻居一起来准备把第一层铲掉,巴依看见阿凡提要把第一层拆掉就急了,赶紧把第一层的房子也一起买了下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阿凡提是一个聪明的人,他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的来了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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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5
《外国科学家的故事》这本书介绍了许多国外科学家努力攻关,刻苦学习的动人事迹。让我学会了不少知识,那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打动了我的心,使我受益非浅。戴维、巴斯德、麦克斯韦……等等,其中,牛顿是我最喜欢的科学家。
牛顿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生下来就失去了父亲。牛顿小时候非常热爱大自然,也非常喜欢做小制作,上小学时因为经常做小制作,耽误了学业,到中学时就知道努力学习了,因为他知道只有足够的知识,才能指导他的发明创造,有一段时间牛顿经常去格兰瑟姆镇的野地里观察风力和风向,经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观察,经历了许多次风车模型的改进,终于做好了一个非常美观的风车模型。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牛顿虽然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可是,在他一次次成功实验的背后,却有一个个残酷的失败的教训。而我以前的学习、生活中,才失败一次就不想再干下去、再学下去。读了这个故事最深的感受就是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当时牛顿做小制作或实验也都经历的失败,而他就能再坚持下去,我为什么不能?我要学习他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遇到困难要想办法解决它,而不是放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愿望。
现在我们小学生的条件比牛顿要优越得多,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勤奋学习呢?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6
书,是一把开启人类聪明的钥匙。就在几天前,我读完了高尔基的三部曲之一的《童年》。这本书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的糊口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罗斯19世纪未期社会政治糊口的历史画卷,之中也穿插了良多关于孩子无邪调皮的事情,如主人公不知生命危险也要在原地看火。
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糊口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由磨炼后走向新糊口的典型写照。小时候,我也有这样调皮的童年记忆。一天,天下着濛濛细雨,我的心十分开心,由于我们又可以去到我们的专用“泥巴场”玩。放学后,我和伙伴们不约而同地来到了“泥巴场”。我们手心手背分好队,我一看对方的队员勉强地说:“力气最大的大胖,最机灵的二虎都在你们那边,我们这里只是‘老弱病殘’。”“谁说我们是‘老弱病殘’,快开始!”我队的队员不服气地说。
好,开始。二虎最机灵,第一个拿起泥巴往我队一名收集泥巴的队员扔过来。我队掩护职员也拿起泥球和二虎火拼了起来。整理时泥水四溅,铺天盖地地向我们飞来,衣服上全是泥水。忽然,我跳了起来,对手把留意力全放在了我身上,我队职员也不甘示弱,全部过来增援我。结果,对方职员全部被命中,被打得落花流水。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全身都是泥巴,我也不怕被妈妈骂,由于我就像一个凯旋的将军。
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7
今天,当我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名著《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我很有感触。非常敬佩和羡慕这位大冒险家鲁滨逊。
《鲁滨逊漂流记》中讲述了一位航海冒险家的神奇航海经历,在笛福的笔下,这位年轻的主人公鲁滨逊坚持想去海外打拼一番。他不听父母的劝告,离开了家,开始了航海旅途。
有一次,他去出海时,遇上了大风暴,但鲁滨逊以顽强的毅力和过人的智慧活了下来。他在岛屿上和与世隔绝的野人生活。鲁滨逊用他那超人的智慧,丰富的人生阅历,惊人的体魄,使他巧妙地运用岛上的一切资源。之后,鲁滨逊还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野人,他教星期五英语,子弹用法,让他成为了自己的好伙伴。不久,一艘英国商船来到了小岛附近,鲁滨逊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并借那条船返回故土。此时,鲁滨逊在岛上已经生存了28年,离家35年了。
这本名著让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格外执著的人,他有着别的水手所没有的航海精神。他拥有坚强的意志,灵活的头脑,坚定的信仰和始终如一的冒险追求。这些冒险家的种种气质都展现在了鲁滨逊的身上。敬佩是因为他的生存能力和信念,要是我就绝对不行的,羡慕是因为鲁滨逊有那样一段惊奇的航海经历,这种经历是少有的。当我读到惊人的情节时,仿佛也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探险之旅。同时,也感受到了主人公顽强不息的精神和很强的生存本领。并且这个故事也让我知道:只要肯坚持努力,就没有什么困难战胜不了。鲁滨逊他先开始一直都非常忠于航海这门事业,因为他一直坚持下去才成功的。就像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想着躲避退缩,而是要一直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8
外国名著读后感800字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
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9
我在网上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它讲述了十九世纪俄国家庭的糊口。在高尔基那有几分昏暗的文字中,我读懂了故事的大概。
以父亲的死亡为开头,这个故事注定是昏暗却思绪凌乱的。序幕拉开,他那贫穷的家景让我惊讶,从家里到姥爷家,过程颠簸而又布满着让人近乎窒息的阴沉的心情。来到姥爷家,他那不计其数的亲戚和古怪的姥爷让人思绪混乱。或许他姥爷的古怪除了语言及各种规矩上可以体现,还能从他的外貌上体现:尖鼻子、红头发、红胡子及那瘦小的身躯让人不禁联想到拥有胡萝卜似的鼻子的巫师。
让人感到昏暗的是他的亲人接踵死去,或被恶运缠身。而更恐怖的是姥姥姥爷和其他人却司空见惯。这像是在品一瓶葡萄酒,前调有些酸,引出了中间的辛辣。高尔基好像对于死有超出凡人的理解,他把茨冈的狗急跳墙描写得淋漓尽致,“血像一条河缓缓的流淌着,流向门外”。
在这篇文章中,不乏泛起一些高尔基式的幽默,例如阿列克塞与神甫的对话:“彼什柯夫,把书带来了吗?是不是?”“没有,是不是?”“什么‘是不是’?”“没有,是不是?”这成了灰色天空中的一盏灯,点亮了一小块被铅灰色覆盖的地方。红葡萄酒的收后调,也就是回味,是一股泛着苦涩的甜味。
《童年》的最后一节到处都体现出了一种暖和的气味,即使是母亲的死也是轻描淡写的,不知是由于看过太多的生死,我只留意到那些暖和的瞬间。葡萄酒的苦涩是会没有的,灰色的天空也会被点亮的。
外国读后感作文 篇10
外国名著读后感英文
Oliver Tost famous self ily asks of those cruel criminals and to expose the horror and violence hidden underneath the narroe. He suffered enormous pain, such as hunger, thirst, beating and abuse. rs. Maylie and Rose and began a ne, or Rose read to him, and he e and hardship and poverty.
Ho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ore happily than those 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is to humans 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in humanity. They look do-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pathy to those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an 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in.’
That is to say a person in-to-be’ to learn from the kind Oliver and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