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妮的情歌读后感(汇编九篇)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汇编九篇)。

你知道如何动笔写作品的读后感吗?相信大家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一定思绪万千。为了更深入的理解作品,不妨写一写属于自己的读后感,这篇“奎妮的情歌读后感”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请务必留意我们网站的实时更新以便及时调整商业计划!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 篇1

不得不说我是一个记性不太好的人,差点我就以为我在上个星期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了,然而并没有,我还有刚好一半剩在那里。然后昨天和今天,我一鼓作气,终于看完了。

这么说吧,看前半部分的时候,我的情绪应该还没有彻底从哈罗德转换成奎妮,中间空出来的时间,也是空出来了情绪。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后半部分好看多了。额……其实这个对比很奇怪,我可能刚好是那第一千零一个读者,还是不同。说不定我只是忘了前面那大半本书而已。

一如既往地这本书,还是很细腻,不,更细腻了。这是一个平行空间里面发生的故事。在哈罗德87天的路上,奎妮也在路上。“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哈罗德的朝圣,身体和灵魂都在路上,而奎妮,虽然身体病了,但灵魂可以。她写信,给哈罗德,也给自己。

这是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因为过往很多,回忆很长,而奎妮的身体却不够好,所以她写,但断断续续,即使思绪是脱缰的野马,过往是滂沱的大雨,但最后流于指尖,细腻婉转。正如书名,因为这是奎妮的情歌啊,爱着,细腻深情且悠长。

在奎妮的信里,在奎妮的眼里,哈罗德比之前,更可爱了。他不只是一个拙于表达的愧疚的老人,他的朝圣,依然魅力,但是他的过往,也更具象,更立体,更有因果了。也所以,这才是奎妮一直爱着的原因。

在奎妮的信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存在——戴维,哈罗德的儿子。想到了一个词,爱屋及乌。因为爱着哈罗德,奎妮对戴维的很多好,比想象更多。奎妮和戴维的来往,也许很奇怪,但也很合理。除了爱屋及乌,还有来自奎妮自身青年时共同情绪的映射。奎妮是真心想要帮助戴维的,然而种种原因,彼此寻找自我的路上,荆棘和诱惑并在,惆怅和迷惘共存,很不幸的,戴维在他的人生路上渐行渐远。

其实这本书,很大的动力来自于我对戴维的疑惑。我试着去想象他的样子,试着去理解他。然而我始终觉得戴维是一个很孤独很孤独的少年,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这种没有不是真的没有,而是爱而不得的没有,即使他一直都在很努力的寻找,结果却是他很累,越来越累。他的父亲,不善言辞,甚至他和父亲从来没有过有意义的谈话;他的母亲,虽然很爱他,然而这爱,也依然没有办法彼此沟通交心,所以他偷偷地学会了喝酒,也学会了跳舞。他在父母面前的样子,一直是他想,他父母也想要的样子而已。他们在这,倒是共同很默契。

后来戴维认识了奎妮,他也许辜负过奎妮的好,伤害过奎妮的爱情,然而在奎妮面前的戴维,却是更真实的戴维,迷惘,忧伤,抑郁,索取还有给予。也许还有更多……但是奎妮,她不也同时在戴维面前更真实吗?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很相似,是同一种类型的人。所以他们像刺猬一样做朋友,也互相伤害过,也互相疗伤过。

所以后来,戴维自杀了。他们所有人的生活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泥沼里,难过,自责,愧疚还有挣扎。不放过自己,是因为他们发现失去戴维,比想象中失去了更多,那是生活被打碎的样子,痛苦且凌乱。

所以奎妮,在死之前,才终于原谅了自己。得己得爱。

当然,奎妮的信里,不只有他们的过去,还有她自己一个人的过去,那里有一个海上花园,虽然很冷,但是却很美很好,因为那是她对爱情的寄托,对生活的热爱,和对自己的善良,不然,原本奎妮是准备跳海自杀的,幸好有海上花园。

在奎妮写信的同时,生活也在继续。她的疗养院里,有一群可爱的人,一开始彼此嫌弃,后来一起等待哈罗德,最后却一个个离世。每一个明天,都有人缺席,每一次缺席,都是永别。

不得不说,本书最妙的存在是玛丽·安贡努修女,一个一直帮奎妮的信打字的修女,同时也陪着奎妮度过了很多个痛苦难忍的时刻,她就像是天使一样的存在,仁慈而睿智。

也许玛丽·安贡努修女,真的就是天使吧。实际上疗养院里从来没有她,所以才有了第三封信,这封信独具意义。

奎妮的信最后,确实是寄到了哈罗德的手上,然而“你能看出,这些纸上写的东西并不成文,主要是一连串的涂鸦、破折号和标记。”

很明显奎妮过世时很安详。因为她回忆了所有,也把所有都写信告诉了哈罗德,这样她的愧疚,她的痛苦,都已经有了安放之处。她完成了她的朝圣之旅,她找回了自己,也原谅了过去。

同时,哈罗德也完成了他的朝圣之旅,这些信,他不需要看懂了,奎妮的爱,他也无需知道了。

一切都刚刚好。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 篇2

“暗恋一个人的心情,就像瓶中等待发芽的种子,虽然不能确定未来的方向,却依然坚贞而倔强的等待着”

读完这本书,首先在脑海里闪现的就是这句话,这句话一样适合奎尼·轩尼斯小姐,只是她的暗恋亦或者说是爱念,她花了整整的一生去等待。

这是我高中的时候记住的一句话,因为特别符合我那时的心境,在那个青春年少的懵懂时期,傻傻的喜欢着一个阳光帅气的小男生,会心动,会期待,会不知所措,也会纠结,因为你不确定,他是不是也一样的喜欢着你。当然也没有,说出来的打算,至今都没告诉过他,也不知我们当时是珍惜年少时自己那点宝贵的自尊心呢,还是暗恋本身就特别美好,以至于不舍得去破坏它。

就这样,很多年过去了,当提起它时,虽然内心已不在有波澜,只是依旧会嘴角不自觉的上扬,仿佛一丝温柔的暖风拂过。其实很羡慕年少是的那些所谓的小小心动。

很开心作者写了哈罗德的旅途后又写了一本关于奎尼的自白,奎尼的自白 ,也是一生的旅途,精神上的。跟哈罗德的旅途是同等的 ,就如同一样平等的爱情。这样的平等,就好像以前一样,他们一个在驾驶座,一个在副驾驶,共同凝视前方,共同回望过去。即便尚未拥有过彼此。

好在这么多年的等待,爱恋,歉疚抑或是别的什么,最终在两段彼此的旅途中释怀了。

一抹上扬的微笑。一只鞋上的磨损。

一道散落的阳光。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 篇3

Queenee,是海上花园的精灵,带着负罪感和爱生活在她所以为的最北端,远离那个叫做哈罗德的徒步者。一个牛津大学的矮小的学生,爱上了自己儿子觉得一无是处的正直的男人。她喜欢他偷偷摸摸将啤酒瓶扔进垃圾桶。她喜欢他融入血液却不常显露于人的对于舞蹈的热爱。她还喜欢他不善言辞却尽量让人避免尴尬的绅士风度。她还喜欢他不小心落在她这里的手帕的味道。可是,故事之前就告诉了她,这是一个有妇之夫,这是一个对家庭坚贞的男人,这也是曾经被妈妈嘲笑过没有男子气概的男孩。然而,她爱他。她只想默默地留在她的身边。

当他听到那个脾气暴躁的纳比尔要开除哈罗德时,她心里燃起一种喜悦,她可以以一种看似牺牲的方式留在哈罗德的身边。每天同坐在一辆车上,偶尔默契的玩笑,和脑袋里面的想入非非,足够奎妮度过干瘪的每一个夜晚。本来她想要的并不多,这是一个欲望浅浅的女人。

直到戴维的出现,一个剑桥的才子,一个看不起父母却也不被父母理解的抑郁症患者。他学习能力极强,一次舞会之旅,就学会了狐舞,一种让奎妮记起悲伤过往的舞蹈。他缠上了她,以一种不太明确的情感,可能是知音,毕竟父亲从来没有夸奖过他的舞蹈。可能是爱,他亲切地称她为小奎。当某一天,他从她的钱包里找到了奎妮写给他父亲的告白书后,他彻底失望了。在某个夜晚,他自杀了。而死之前跟奎妮在一起。

这个宽容又脆弱的女人,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她知道,介入已经太多,到时间离开了。她只想要一个告别。那一句我爱你就永远呢喃在梦中吧。

莫琳,哈罗德的妻子,神经衰弱,把儿子当做生命的脊柱。丈夫,已经不知道放到了哪个角落。但她很果敢。你要么把哈罗德带走要么就你走。奎妮就这样走了。

走了。为保住哈罗德的工作。走了,没有等到心心念念的告别。从南一直往北。看到了破旧的房屋,找到了自己的身影。她要从这里开始。那份爱和内疚化作纤纤细手打造了一座海上花园。吸引了很多有故事的人,酒,也不知道喝了多少。一次,绵阳来了,将花园变成一片狼藉。原本心碎不已,突然之间,她想明白了,她不需要一个完美的花园。释怀了的她在一次耕耘在花园里。当奎妮的骨灰渗透进土壤,花儿会开得很艳丽,带着奎妮那条舞裙的美丽。

疗养院的人,一只脚踏进了天堂的人们。在相处之间,找到了自己心间与神俱来的善良和活力。尽全力相互陪伴,相互理解。这时候,一起度过的每一天都是无价的。

还有那个天使,玛丽。她带给了奎妮一次自我救赎之旅。她的陪伴,就像是奎妮一生的再现。有时候,讲明白其实也挺重要的。

这是一个有关信仰的故事。信仰无从解释,也不需解释。信仰里有爱,有理智的爱,这是人的精神食粮。无需考虑太多,立足当下,走好面向终点的每一步。过程会为结果作证。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 篇4

今天分享的是两部小说的读后感。你可能会问了为何是两部小说,我要说明一下。两本书出自同一个作者,介绍的也是同一个故事,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两个人的内心世界。

往下读之前,我想先请你想象一个场景。当你年过六旬的时候,回望过去的人生经历,你会不会感慨万千,想起那些曾经的热血岁月,想起你默默在心里喜欢了很久的人,想起你未完成的最遗憾的事……可能这样的场景在如今这个年龄还无法体会吧,我们还很年轻,还有时间去做想做的事。

两部小说的名字是一样的,都是《一个人的朝圣》。讲真,看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当时决定就是它了。在我现在的认知里,我认为人生终归都是自己的,亲人、爱人、朋友以及所有社会关系里与之相关的人不过都是自己世界里的参与者。可能我们无法长久地面对一个人独孤的岁月,我们需要陪伴,需要别人给予的爱,但生活里所有的真善美丑都要一个人真正从内心世界里去发现和体会,然后可能真的像老先生说得那样,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直至最后的消亡。

再来说书里的内容,简单来说,这两本书是由两个人各自从自己的视角描述了一段两个人的人生交集:一位是六十五的酿酒厂退休老头哈罗德,他穿着那双破烂不堪的帆船鞋徒步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去看望一位患了癌症晚期的远方好友,他写信告诉她一定要与病魔斗争,要等着他;而另外一位朝圣者恰恰就是癌症患者奎妮,她已经没有力气上路,只是停留在原地等待那位暗恋了二十多年的“爱人”,她用自己那无力的右手写下了这么多年来一直积压在心里的秘密,奎妮用尽最后的勇气敞开心扉,坦白了最真实的自己,这段回忆也很长很长,丝毫不亚于一场用脚丈量的朝圣之路。

故事最后,他们两个人见面了,朝圣之路也都成功了。哈罗德在长路奔走中一次次妥协,又一次次坚持,他终于把所有的困扰都理清了;奎妮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写下了最不想回忆的过往,她将内心的最后一片阴霾都驱散走了,可以笑着离开这个世界。

看书的过程中我总在想,如果是60岁的我去回忆青春和无数个岁月,我又真正能留下什么呢。我为故事里的主人公心疼过,感动过,可惜过,我很庆幸我读过这段故事。

哈罗德有自己的家庭,有深爱的妻子和孩子。可是,不幸好像从来都是注定的一样。在那之前,他出生在一个并不幸福的家庭里,父母离异,他得不到无微不至的爱,所以哈罗德可能从小就缺失了一门关于如何去爱的课程,以至于后来他和儿子的关系变得很糟糕,也为之后发生的很多不幸埋下了种子,某种程度上酿成了儿子抑郁后死亡的悲剧,夫妻关系破裂到名存实亡。

突然觉得以前自己的很多想法太过理想化了,单行路的人生没有对比,我不知道一份从小被父母给予的爱对于一个人的未来到底有多重要,更加体会不到如果一个人真的从小就没有学会如何去爱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再看如今的社会,很多夫妻恋人没有把这件事情看得很重要,轻易地做出离婚的决定却让一个孩子承受残缺不全的爱,殊不知这样的情况可能会继续恶性循环下去,让后来的人饱受折磨。

儿子死后,哈罗德与他的妻子就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却像两个带刺的人无法靠近。想当初,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到以后会变成这般模样吧。无论什么样的人际关系,夫妻关系尤其如此,要想走得长远都需要彼此之间最真诚的交流和沟通吧。儿子死后,哈罗德的妻子把所有的怨恨都强加在他身上,难道她自己就不该反思吗?从来都没有为儿子的事情认真沟通交流过,等到悲剧发生了再去追究责任,真的是很可笑的借口。

哈罗德和奎妮,朝圣的两位主角。读完第一部我以为就像哈罗德说得那样,奎妮只是他的好友。为了能让奎妮坚定信念活下去,也为了报答她为自己所做出的牺牲,他愿意不辞劳苦跨越整个英国去找她。他选择了走路去见她,好像用这样神圣的仪式感可以足够回报这份情谊。后来看完第二部,我才发现原来在奎妮的心里,哈罗德是一个永远住在她心里的“恋人”,只不过是单相恋,竟还一直持续了二十多年。当奎妮知道哈罗德要走路去看他的时候,她埋藏在心中的那颗几乎被熄灭了的爱的火苗又燃起来了。所以,她决定要把心里所有想说的话都写下来告诉哈罗德,不再委屈自己的爱情,爱就要勇敢地讲出来;不再逃避自己的过错,错了就要勇于承担。

所以看到第二部的时候也有人说了,这世间本来就没有单纯的男女之间的友谊。如果有,一定是有一方说了假话。哈罗德把奎妮当朋友,可奎妮却深深地爱着他。人都是感性动物,每个人对于友情的理解千差万别,关于这个问题在这里不作讨论,欢迎感兴趣的朋友在文章下面留言说说自己的看法。

朝圣路上,作者巧妙地安排了两拨人。在哈罗德那里,因为媒体的关注让他成为一个名人,中途有很多身份的人加入朝圣的队伍,有人为了出名,有人为了虚荣,但走到最后的依然是哈罗德一个人。奎妮因为身患癌症需要照顾而进入救护所,她的身边也有几个最初陪伴的病友,可惜都没能支撑到最后,相继离开。这样的安排也呼应了一个人的朝圣。

开篇写到了,即便会有很多人在某个阶段或者某个时刻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但面对死亡,面对自己的内心,我们始终是一个人。就像《向往的生活》节目里黄磊说过一句话,他说自己努力工作不是为了家人,而是让自己能够更加勇敢地面对死亡。也许当一个人经历得足够多的时候,真的可以更加从容地面对生离死别吧。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正走在朝圣的路上,我们都想变得更好。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愿我们都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 篇5

奎妮带着对戴维的愧疚和对哈德罗无尽的思念走完了自己简单又充实的一生。临终前,奎妮感受到了病友间的相互鼓励和义工、修女对病号们的关心和爱护,使得她的离开不再是悲凉和失望,在死亡面前人性的光辉越发凸显。

回顾过往,莫琳是不幸的,对儿子的溺爱使戴维染上恶习,自己中年丧子,也导致了和哈德罗的感情出现鸿沟,失去交流;爱着莫琳的哈德罗简单又刻板,因为不会爱孩子,不会试着与孩子沟通,失去了儿子的他变得更加沉默;奎妮大学毕业遇上渣男,失意后逃到金斯布里奇遇到了内敛的直男哈罗德,随后爱上他两三年,却惦记了一辈子。

从收到奎妮的信开始,哈罗德开始了自己的救赎之路,十二周,八十四天,对哈罗德来说,经过一番苦行,他接纳了自己,理解了莫琳,并给了病重的奎妮最后的希望,得以让奎妮最后的日子了无遗憾,愉快接受命运的安排。奎妮把所有的思念用天文一样的字符转交给哈罗德,想必哈罗德一定看得懂。失去奎妮的哈罗德,也会珍惜和莫琳最后的时光,幸福终了。

悲情的故事始,快乐的结局终!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 篇6

奎妮的情歌——《一个人的朝圣II》读后感1000字:

“我写的不是《一个人的朝圣》续集,也不是一部前传。我写的这一本书,它和哈罗德·弗莱比肩而坐,我会把这本书称为,一个伴儿。”——本书作者蕾秋·乔伊斯

在不久以前,我读了《一个人的朝圣》,深深被哈罗德感动,也为奎妮叹息。而在上个周末,我在书店看见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II》,怀揣着激动的心情买了下来,很快就读完了,随后被这本书的作者所折服。

其实,在读《一个人的朝圣》时,我就有了很多疑问——为什么哈罗德一定要去找奎妮?为什么莫琳似乎很讨厌奎妮?为什么奎妮似乎认识戴维?为什么……?这些疑问随着这本书的结束被解答。

这本书主要就是讲的奎妮“赎罪”的故事。在哈罗德朝圣的同时,她也在朝圣,只不过哈罗德用的腿,她用的是灵魂。她尝试着把二十年以前的一切写出来,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是一切的一切,她痛苦地写出来告诉哈罗德真相——她爱哈罗德。而戴维在自杀的前一晚曾来找过她,她把他赶了出去,她认为是自己造成了戴维的死。

奎妮的病一天一天加重,她已经无法写出正常的文字,能写出来的只有类似涂鸦的东西。而她写的只有一个叫做玛丽·安贡努的修女能看懂,玛丽帮她把她想写的打印出来。直到最后,读者明白了一切,根本没有什么玛丽·安贡努,这是奎妮幻想出来的,所以,那些往事,哈罗德与莫琳再无法知道。

令人唏嘘。

原来,奎妮爱哈罗德爱了二十年。她一直卑微却又坚定地爱着,从没有告诉过哈罗德。她对这段感情——不,是单相思——只有一个要求,她只需要看着他,读后感.和他说说话,就够了,真的就够了。他从来没有察觉到过,不,也许朦胧的感觉到一点,在他打碎老板最珍爱的玻璃小丑而她出来承担时。那次之后,奎妮就走了。我想,这也就是哈罗德坚定不移要去找奎妮的原因,他一直很愧疚。

原来,戴维知道奎妮爱哈罗德,可他一直没有告诉父亲。他接近奎妮,了解她,却在不知不觉中和她关系越来越“好”(老实说我认为这不算一种好,但至少比哈罗德亲近)。他在自杀之前来找的人是奎妮,奎妮却把他赶了出去。事实上,戴维的死不是奎妮的错,他堕落太深了,甚至哈罗德和莫琳都拯救不了他,还好,奎妮最后明白了这一点,她终于释然了。

原来,莫琳也知道奎妮爱哈罗德,她却罕见地沉默了二十年。她以为自己不爱哈罗德,实际上,她一直爱着他。

原来,奎妮的这些故事哈罗德不会知道了。没有玛丽·安贡努,没有打印出来的忏悔。这样也好,有的时候,知道一切会比一切不知更痛苦。让哈罗德平静过日子吧,和莫琳一起。

原来,这本书的确是一个伴儿,奎妮的故事和哈罗德的故事同时在进行。奎妮不知道哈罗德的艰辛,哈罗德也不知道奎妮的痛苦,只有读者知道。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 篇7

爱是一种救赎——《奎妮的情歌》读后感2000字范文:

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写了一篇读后感,发表在我的个人微信公众号上,朋友看了后留言说该书的姊妹篇《奎妮的情歌》也很不错,才想起买书时两本书一起买的。赶紧从书柜里找出来,家务、带孩儿之余翻开读读,意外的是它竟深深吸引了我,欲罢不能,狼吞虎咽读完了。

小说是从奎妮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来写的,风格与第一部相似,情节简单,内涵丰富,细节描写、心理描写极其妥贴,生动。

小说同样用现实与往事交叉的手法,写了奎妮的人生经历,她的童年、大学、恋爱、工作经历。奎妮在失恋后来到哈德罗所在的小镇,迫于生计进了啤酒厂,成了哈德罗的同事,对哈德罗一见钟情,从此一直深爱着哈德罗,但因为哈德罗有家室,她始终将这份感情深深地埋在心底。

哈德罗的儿子戴维放浪不羁,奎妮多次相助。她一直想告诉他他儿子的事,但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直到戴维自杀,当晚戴维还去了奎妮家要在她家留宿,奎妮拒绝了他。为此奎妮极度自责,追悔莫及,总认为戴维的死是自己的错。痛失爱子的哈德罗有一晚喝的酩酊大醉闯进了他们啤酒厂老板的办公室,打碎了老板最心爱的玻璃小丑,那是老板奉为珍宝的母亲的遗物。奎妮知道如果老板第二天知道真相的话,一定会辞退了哈德罗,所以第二天她告诉老板是她不小心打碎了小丑,老板盛怒之下就辞退了她,还差点打伤了她。

于是奎妮又一次开始流浪,离开她们生活的小镇前,她去向哈德罗告别,遗憾的是哈德罗不在家,她见到了哈德罗的妻子莫琳,莫琳沉浸在丧子的巨大悲痛中,她让奎妮把她的丈夫带走。但是奎妮没有那么做,甚至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说出她的爱,而憨厚的哈德罗也没有发现她的爱,只以为他们之间是友情。

奎妮选择了独自离开,一直向北,到了无路可走的海边方停下。她在海边买下了一栋破旧的别墅,翻修后独自住在里面,种下了许多花草,把院子打造的特别漂亮。二十年后的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得了癌症,不得不进了疗养院,在得知自己不久将离开人世前她想跟哈德罗做最后的告别,就给哈德罗寄了一张明信片,没想到哈德罗说要徒步来看她,疗养院为之轰动,修女们和奎妮的病友们都激励奎妮等待哈德罗,奎妮此时已无法开口说法,她想用笔写,让修女帮助打字,给哈德罗写信,告诉他她的爱,她的经历,她的一切,但她画出的是谁也看不懂的符号。在临终前哈德罗终于到达了疗养院,她见到了他,满足地走了,带走了她的爱,也带走了埋在心底二十年的秘密。读完小说,感觉心里沉甸甸的,同时也有许多感慨。

关于爱情。暗恋实质上就是单相思,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奎妮的爱情就是这样。张爱玲说:“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奎妮的爱情就是这样的,她小心翼翼地爱着哈德罗,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每个瞬间,清晰地记得他们相处的每个细节,担忧着他的担忧,快乐着他的快乐,在他闯祸后替他顶包。“爱就是克制”,奎妮一直克制着她的爱,没有丝毫僭越。

哈德罗与妻子莫琳最初也是因为爱情组成家庭的,可岁月的消磨,琐碎的日常,尤其是儿子的离世让他们的婚姻名存实亡。至近至远距离,至亲至疏夫妻。读后感.婚姻是一种修行,没有结过婚的人,不足以论人生。为什么越是那些没有结局的爱情,越是让人念念不忘?就是因为只经历了美好的恋爱,不曾真刀实枪过日子。世间最难的人际关系,就是夫妻。正所谓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白头偕老过一辈子,靠的不仅仅是爱情,而是包容。

法国著名作家杜拉斯在《怦然心动》中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这是对爱情的最美诠释,更说明了爱情是一种许多人追求的理想,有些人有幸找到了,有些人得到后又丢失了,有些人终生与之无缘。徐志摩说:“吾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立志追求真爱的徐志摩,他短暂的一生虽然以不幸福的婚姻,不完美的情感生活悲剧收场,但是他以自己的灵魂与诗歌来讴歌并追寻生命中的真善美的精神,打动了很多人的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爱情是一种救赎,一种精神救赎,它能让人心存美好,并以此来对抗人生的孤独、寂寞、平凡、病痛等阴暗面。奎妮就是靠着她心中的爱,一个人在海边平静地生活了二十年,直到去世。

关于死亡。小说中奎妮最后生活的地方是圣伯纳丁疗养院,里面住的多是濒临死亡的病人,照顾他们的是修女,在我的想象里,这里是压抑的、昏暗的,但是小说里呈现的情景却是阳光的、温暖的,让人感觉死亡并不是可怕的事,反而是稀松平常的事。

《蕾秋.乔伊斯写给读者的一封信》中写到:“为了写这本书,我拜访了两间收容绝症晚期病人的疗养院。去之前我很担心。我会不会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会不会被吓到?我会不会出洋相然后大哭?但在两间疗养院和护士身上,我被其内在的生命力所震撼。喜悦。安乐。于是我开始写一本书,关于充满生命力的死亡。”对生的眷恋和对死的恐惧是人类的本能,但死亡是人类必须面对的问题,这种充满人性化的临终关怀让人感到死亡并不那么可怕。如果活着时好好生活过、好好爱过,那么就可以安详的离开、无憾地离开。这也许就是作者所说的“充满生命力的死亡”的含义。

小说的情节虽然简单,但是把这两个人生的大问题诠释的很清楚,爱是什么?爱是一种救赎,让人不沉沦,让人感到生之乐趣,让人不惧怕死亡。但是,正如作者所言:“学习如何去爱,这是件难事。”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 篇8

对一个人的朝圣2进行书评先抑后扬如下。

个人感觉最大的糙点就是排版问题,很怀疑是不是直接扫描的纸质书然后用软件生成的排版。有好几个地方排版有问题,尤其是小注,纸质书的小注可以放在页面下方,电子书就统一放在最后呗,或者加个括号紧跟着要注解的位置,可偏偏乱放,还不知道分段。

另外,发现好几个地方的翻译好蹩脚啊,难道是译者翻译时睡着了?

一年半前看1的时候,以为是本关于励志和正能量的书。向朋友推荐时,朋友调侃到:“我现在不缺正能量,我现在正能量爆棚了都!”[偷笑]后来发现1是关于友情爱情的。

两本书有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信仰。1是从哈罗德的角度写的,2则是从奎妮的角度。一个人在走,一个人在等。不得不说,这本2也是一部暗恋回忆录。虽然有些地方感觉翻译不用心,但是依然有一些地方翻译的不错,让读者很容易感受到奎妮的心跳。对奎妮的爱的描述,见解和感受也非常深刻。为了心爱的男人,一个不可能的人,背黑锅,为他承担了风险和后果,奎妮很勇敢,奎妮的爱很了不起。读到最后,感觉奎妮一直认错了院长,大概奎妮最后的日子里除了回忆其他都是模糊的吧!

一直不是很懂为什么哈罗德一家人的距离会有那么远,没有那么温馨,没有那么亲昵。不是很懂为什么戴维一直走向孤僻,或许是小时候缺少家庭教育缺少家庭呵护的缘故吧!戴维的离去,奎妮一直很自责,这大概也是一种对哈罗德的爱的侧面体现,直到最后一位修女解开奎妮的心结,奎妮可以轻松开心地离开。

一抹上扬的微笑,一只鞋上的磨损,一道散落的阳光。

奎妮的情歌读后感 篇9

知道熬夜伤身,而思想不困的时候,应该就不算熬夜。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突然想到了《摆渡人》里崔斯坦与迪伦的相互摆渡,互为摆渡人。那么,《一个人的朝圣》里面,哈罗德因为收到奎妮的一封告别信,而决定一个人徒步去见她最后一面,在经过八十七天,走了六百二十七英里之后,他完成了自己的朝圣之旅,是奎妮给了哈罗德走完整个旅程的希望与坚持。《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里面,奎妮收到了哈罗德要走路来探望她的消息,于是她有了一个计划,要坚持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给他写第二封信,告诉他一切,在写信的过程中,也完成了她自己的一次旅行,一次心的旅行,同样是自己的朝圣之旅,是哈罗德给了奎妮活下去等待的希望与坚持。奎妮的等待摆渡哈罗德完成了自己的朝圣,哈罗德的行走摆渡奎妮完成了自己的朝圣。可以改名《摆渡朝圣》吗!!!

看完一本书,没有什么目的,也不渴求于什么收获,《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印象最深的是奎妮知道哈罗德到了疗养院门口,却没有进来时的心理描写。“现在我知道了。我知道你为什么不能进来。这对我们俩是一样的,不是吗?我们都和对方一样恐惧。而且,你知道,要是我能掉转回头,沿着我来时的路走回去多好,我很可能会那么做。我已经等了这么久,你也走了这么远,结果我们俩都不着急到达了。看来,终点,并不总像人们说得那么好。”看到这里,自然的回想到了在《一个人的朝圣》里面相应的有哈罗德没按门铃的描写:“哈罗德走过微微弯曲的柏油路,举起手放到门铃上。他希望这一刻可以停下,像画面一样,从时空中剪出来:按在白色门铃上的黑手指,洒在肩膀上的和煦阳光,还有头上笑着的海鸥。他的旅程完成了。哈罗德脑海里闪过将他带到这里来的路。走过马路、山坡,见过房子、篱笆,进过购物中心,经过路灯、邮箱,没有一样有特别之处。它们只是他走过的地方,谁都可能经过这些地方。这个想法突然给他带来一丝痛苦。就在这个从前以为一定充满了胜利喜悦的时刻,哈罗德突然感到一点恐惧。他怎么会认为这些再平凡不过的地方加起来就等于更多呢?他的手指依然悬在门铃上,却按不下去。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他想起那些帮助过他的人。那些没人想要,没人爱的人,他把自己也数进去了。然后他开始想从这里开始会发生什么。他会将礼物交给奎妮,谢谢她,然后呢?他会回到那个几乎已经遗忘了的生活里,回到那每个人都用各种小事物将自己与外界隔开的世界里去。回到彻夜无眠的主卧室,而莫琳会重新搬进另外那间房。”

终点,不管美好与否。完成一段旅行,会改变一个人最初的心态,会改变一个人对一件事曾经的看法,甚至让人怀疑旅行有没有意义,而最重要的大概是旅行过程里的所有经历与内心的变化,正如风景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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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歌读后感汇编6篇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青春之歌读后感汇编6篇,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1

书中还以重点笔墨描写了共产党领导地位的重要性,强调个人命运只有和国家命运结合在一起,才有真正的光明和前途,也才能有真正的青春。如:“党的工作要是不和群众相结合,那就是没有根的草,不会有生命,有力量。

可是群众运动要是不和党的领导相结合呢,那就是无头的鸟,永远不会搞出什么结果,永远不会找到正确的道路……”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

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民族危机和矛盾激化造就了一大批历史英雄。在今天的和平时代,我们也必须追求自我价值。

具体来说,一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必须有一个目标,否则他会不知所措。如同《青春之歌》中的革命青年一样,我们也能为自己谱写一段美丽的人生,面对工作生活上的压力、迷惘,我们需要热情,需要勇气,即使一切都不能如你所愿,只有这样,我们的青春之歌才是深思熟虑的,是理性的。

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2

我爱读书,平时总爱翻翻书,前几日,从表哥那借了本《青春之歌》,看着书,内心感慨无限。

**抗日战争时期我去了北京。日本侵略者的铁蹄践踏了我们美丽的土地。一群年轻人为了保卫祖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是令人钦佩的。

多么惊人的毅力啊!为了党的事业,郑瑾的姐姐饱受折磨,仍然不屈不挠。郑瑾姐姐怀着伟大的理想,平静地和林道静等同志告别,走向刑场时,她是那么的平静和令人钦佩。

多么纯洁的友谊啊!王小燕,道静的好朋友,曾经是一个北京大学的学生,没有听到窗外的任何声音。在好朋友的劝说下,他毅然加入了革命队伍。从此,一对忠心耿耿的好伙伴在抗日战争的洪流中并肩作战,相互支持

多好的主意!卢嘉川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便拖着两条残废的腿走上了高墙。敌人花言巧语诱骗他,他不为所动。

敌人不会理解革命的思想。枪声一响,卢嘉川没有倒下,他永远站在雨花台的石阶上。

书中的这些东西使我震惊,感染了我,激励了我。他们是一群热血沸腾的青年。他们还有学习任务和温暖的家庭。

但是,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和人民,看不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被帝国主义的铁蹄践踏。在民族存亡的危急关头,他们勇敢地站了出来。我羡慕他们当时的生活,多么充实和紧张;我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和安宁。

我要学习卢嘉川,要像他那样勇敢坚定;我要学习郑瑾,要像她那样坚韧不拔。

《青春之歌》,让我爱不释手,给了我勇气,给了我对于未来的坚定。

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3

读《青春之歌》的笔记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杨沫著的《青春之歌》,虽然要上班,要忙办公室的一些事情,但我还是在废寝忘食的境界下把它读完了,我觉得这样说真的不过分。因为这本书真的让我爱不释手,整个人都融入到书本里,思绪随着主人公的命运,随着中国当时的斗争,随着共产党员们的****而不停地扰动,不停地思考,斗争。

主角林道静是一名因包办婚姻离家出走,追求个人独立和自由的女学生。这时,爱成了唯一能救她的力量。她认识并爱上了北京大学学生余永泽。但余永泽的爱是小资产阶级自私狭隘的爱。

在名族去世的时候,林道静终于认识了这样一个自私、懦弱甚至没有同情心的人。她厌倦了这种同居生活,她认识革命家卢嘉川,在他身上她看到了一种拯救自己和国家的激情和力量。最后,她毅然离开余永泽,参加革命活动。

但他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卢嘉川被叛徒戴愉出卖,进了监狱,最后死在了监狱里。在农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林道静回到北平被判入狱。一年后只有道静问世,因为直到那时,道静才是爱国革命的同情者。 她不是共产党员。

在监狱里,道静遇到了革命女同志林红。她的革命经历深深地打动了道静,使道静的觉悟进一步提高。在狱中一年的生活不仅没有打击道静的革命热情,反而通过在狱中的学习以及狱中同志的帮助,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道路:只有革命,只有反抗,那个幸福的日子才会到来。

出狱后,在江华等革命同志的帮助下,道静再次成为共产党员。她,林道静,经过这么多的磨难和挫折,经过这么多的锻炼,终于成为一名共产主义战士。她哭了,这是喜悦的泪水。

但这也意味着她必须面对更大的危险。但对于一个共产主义战士来说,生死又什么价值呢?她所有可亲可敬的同志,不是都在为共同的理想奋斗嘛?

此时,道静并不是只看到自己不幸和痛苦的女人。她是一个觉醒的中国人,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实革命者。

道静领导了北大同学的一二九运动以及更多的其他****,在这个过程中,道静的进步是惊人的,她已经渐渐能够担任党交给自己的任务,她对自己对我们的党更有信心了。

以上只是这本书的一般内容,我的描述非常有限。读完这本书,我想谈谈我的感受:1。关于余永泽。

他是房东的儿子,是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他总觉得自己很爱林道静,觉得离不开她。事实上他爱的是自己。

他一直觉得是革命者卢嘉川的出现,才导致他们关系的不和谐,才导致道静离开他,是卢嘉川破坏了他们的家庭生活。

卢嘉川说,其实不是我毁了你的家,是你毁了你的家。余永泽和道静的分歧在于政治上的不同,道静开始是爱他的,只是当她发现仅靠情感维系的共居是不可能长久的,政治上的分歧让道静不能忍受。在后面,当道静带领学生在北平示威时,余永泽仍然站在街旁,用旁观者的手势指了指。

要知道这时候,连小摊贩,家庭妇女都已参加进来了,他还是沉醉在他自己的世界里,像这种人,没有一点爱国情怀,没有一点觉醒,真的是可怜又可恨。我想中国当时应该有不少这样的人,他们自私,懦弱,似乎觉得自己不抵抗,不流血,对周围的事、对国家大事不管不顾就和自己没有关系。

一个人的和平就是世界的和平。这样的人是个**。

二.关于卢嘉川。我真的很佩服他,即使我觉得我喜欢他。他是多么的勇敢和正直,同时又是那么的坚强和无拘无束。

他充满革命热情,也有领导大家的能力。对同志他是如此地亲切和柔和,对待反动者他又是这样的刚强,不低头,不屈服。即使受尽酷刑折磨,即使双腿被轧断,即使倒在血泊中,他还想着要把狱中的消息传出去,使同志们不受**。

当我看到他在狱中的斗争,看到他拖着轧断的腿在牢房里爬走,只为了找到一个同志把自己知道的消息带出去,我的泪忍不住落下了。这是怎样的人儿啊,如果

1不是心中信念强烈地指引,如果不是他高尚的品质,他又怎会如此做呢。以前我一直不是很能理解革命先烈们的流血牺牲,似乎从来是别人把这种思想灌输给我,而我只是把他们放在脑子里,而没有放在心里。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忽略了教育的主动性,似乎总是急于把所有的东西一下子放到学生的脑子里,而忽略了他们的思想,忽略了他们对于这些精神的理解和体会。

在卢嘉川身上,我真正看到了不怕流血的共产党员的精神,看到了为人民幸福未来不懈奋斗的精神。我以自己也是一名共产党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虽然我们处在和平年代,虽然我们的国家日益繁荣昌盛,可是我们一样充满了热情和斗志,我们一样可以投身祖国现代化建设,为祖国的伟大复兴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共产主义事业的伟大理想而不懈努力。

三.关于本书中一些话: 1.难道中国妇女的出路就只是当太太吗?

(这是道静看到中学同学陈蔚如也当上了年轻奶奶时说的话。当时的背景下或许很多中国妇女的出路真的就是当太太,因为毕竟那是男女还是不平等的,毕竟女子已经习惯了依靠男子而活,除了少数接受了新思想教育的女性会反抗。然而,反思当今社会,又有多少女性把嫁个有钱人当作自己的出路呢?

或许我的社会阅历真的很浅很浅,可是即使是我这个几乎不出校门的学生也看到了了解了,是的,社会是进步的,可是还是很多东西是根深蒂固的,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我只想说,中国妇女的出路不是当太太,无论什么时候,中国妇女都在为妇女的权利而斗争,都在为妇女的独立而努力。中国妇女的出路是学习和独立。

)2.还没有斗争就先想到死,这是不对的。(这是林红同志在狱中对道静说的话。

其实死比生更容易,一个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死去,可是一个人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却需要那么多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是的,共产党员坐牢并不意味着他们应该想到光荣地死去。在他们死之前,即使在监狱里,他们仍然在工作。

学习马克思主义,领导监狱绝食,争取法律审判等。其实这句话也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只要还没有失败就不要放弃,承认自己失败,除非等到你已毫无办法,否则你就坚持斗争吧。)3.

中国革命的敌人,国内外都太多,太强。(内忧外患,这个词也许可以描述当时中国的情况。国内的共产党人遭到白色恐怖的**,同时日本人又占领了我们的东北,在这种条件下,我们就更能理解革命的不易,今天和平生活的不易。

)4.感到了同志间诚挚的关切,白天挨打、受辱时没流一滴眼泪的道静,这时反倒热泪盈

眶了。(面对我们的敌人,面对那些侮辱我们的人,只要稍有骨气的人都不会低头,是的,在他们面前我们就该挺直脊梁,怒视他们,大声喊出:我不怕你们。

可是在我们的亲人朋友面前,我们什么防备也不用,什么伪装也不需要,把我们的委屈和悲伤向他们倾诉,他们不会嘲笑我们,他们会理解,会安慰我们。)5个。共产党员永远不会满足于他的成就。

(这是江华对道静说的,其实我觉得这句话是对我说的,我会记住这句话,因为我也是个共产党员了)6.女人,天下的祸水……(这是余永泽说的。我想说这句话,首先可以知道他是个男人,因为没有女孩能说这句话;第二,男人不能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女人。

我们中国人似乎一直把这句话当作真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历史沉淀,这句话还是可以听到的。但我们的老师在《诗经》上说,世界上有几个女人能成为灾难?女人成为灾难的条件是她有一个有钱的丈夫。

我觉得老师的话很对,但现在看来,只要女孩子为自己做点什么,男人就会用这句话作为借口。要知道有几个男的有资格说这句话呢?)2

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4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渴望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袭击,有的人选择醉酒,有的人选择沉沦,有的人甚至选择死里逃生。你真的那么脆弱吗?

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渴望大展风采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啊……不要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命运”,不要把你们的“青春”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公平,一生只给予我们一次机会,转瞬即逝,、弥足而珍贵,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将仅有的一次青春演绎的各不相同。

青春是一首歌,一首响亮的歌,唱出青春的梦想!

青春是一首歌,一首英雄的歌,唱出青春的精神!

青春是一首歌,一首深情的歌,唱着青春的激情!

青春真像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结尾。我们要做的就是弹好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一个篇章,破茧成蝶,唱出只属于我们的青春之歌!细品青春之酒,拨动青春之弦,倾听青春之声,绽放属于自己的最美丽的青春之花;寻找属于自己的最绚丽的色彩;诠释属于自己的最美好的青春生活!

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5

* 读《青春之歌》有感

最近,我看了红色经典**《青春之歌》,里面燃烧着的青春令我慷慨,里面的斗争的苦与累令我感动。

**林道静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但她从来没有享受过小姐的待遇。林道静被养母殴打。她哭过无数次,但这些无数次都在她的心里。因为她学会了哭而不流泪

后来,林道静离开了家。她满脸虚伪和窒息的样子从家里逃了出来。但她离开了家,对未来的道路充满了困惑。时代是黑暗的,理想与现实总是有巨大的反差。

林道静对这个黑暗社会心碎了。她向往光明,于是投身革命,把青春献给革命。

革命的道路并不是那么好走,选择革命的人意味着背负了一个大大的责任,他们只能前进,不能有一丝的退缩之意。林道静只是一个软弱的女人,但她已经成为一个伟大的女战士。我想了想,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没有多少力量的林道静,变成了这样一个坚强的女战士?

是这黑暗的压迫吗?是林道静打破黑暗走向黎明的愿望吗?还是那在我心底滚滚燃烧,无比炽热的青春!

时间已经过去了。现在我们无忧无虑,享受青春。假设那个时代来临,我们会怎么做?是恐惧和不安,是不屈不挠,还是一件事比一件事好的态度?

当林道静选择走革命道路时,我很激动;革命战士死后,我很担心他们;革命战士倒下时,我哭了。

《青春之歌》中的那些无畏的战士值得我们尊重。但那些小偷应该受到我们的谴责。他们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中,选择了一种更为黑暗、丑陋的方式活下去了。

在我心中,如果光明战胜黑暗,那些善良的人就会幸福地生活。但是那些想骄傲的人会害怕,因为他们已经很就没有灵魂了。一个没有灵魂的身体怎么能不害怕不属于他们的光呢!

有的人说青春极短,一下子就不见了、有的人说青春无限,因为你只有做有益的事,就会永远保持着青春的那份热情。我更喜欢中国的第二句话,因为年轻并不意味着我们拥有多少,而是意味着我们做了什么。

林道静燃烧的青春感染了我,让我们明白,青春代表着一种信仰。虽然我们生活在这个和平的时代,我们也应该燃烧青春,绽放青春,歌颂青春?

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6

前阵子看了革命**《青春之歌》和反腐**《抉择》。毫不夸张地说,我是含泪读的,写得很好。一部是在革命年代,广大的知识分子在白色恐怖笼罩的白区带领人民为了推翻旧社会获得新生活所进行的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斗争中接受了革命的洗礼,终于成功蜕变成长为合格的共产党员;一部是在改革开放年代,共产党人在严峻的反腐败形势面前,在人民群众和腐败了的亲朋戚友之间做出抉择,接受了考验,交出了满意的答卷,故事荡气回肠、鼓舞人心。

共产党人那么可敬,那么高尚,人民那么可爱,那么淳朴。党和人民的血肉关系没有因为我们党成为执政党而被冲淡和抛弃。是书中生动的穷苦的处于底层的人民群众的生活描写让我震撼让我潸然泪下,也更加使我感受到作为一个共产党人的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

通过对两本书的阅读学***真思考,得到了一次很好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了我的党性修养,也使我对“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称号进行了更深刻的思考。

从这两本书和我平时对村官工作的思考中,我发现了很多不足和认识不足,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来自一个相对贫穷的农民家庭。我可以说我对群众的疾苦有所了解,但现在看来,我离群众的疾苦还很远。多年来,学生的角色使我们远离实践。我们对社会了解不多,与农民群众联系不多。

干工作不能仅靠一腔迸发出来的豪情,而忽视存在的诸多问题。能不能尽快融入村民,能不能与村民和村干部携手共进,能不能尽快为村民服务,能不能赢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能不能带动村民致富怎么办?取得怎样的目标?

如何应对过程中的挫折、缺点和错误?细想之下形成了初步的一些观点。

在集体中努力学习,实现价值,履行承诺。少些个人主义,多些集体主义,把大学生的所谓“光环”、“身段”放下,尽快融入到两委班子里,融入到村民群众中去,向他们学习,向生活学习,向实践学习。党员是组织的基本细胞。中国共产党要求党员按照组织办事。正是有了这些按照组织行事的数以万计的个人,才产生了一股不可估量的巨大力量。

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我们必须融入集体,在集体中工作,在集体中创造,在集体中提高。我们必须依靠、也只能依靠集体,个人的观点和政策才能成为集体的意志,才能成为无穷的力量。树立集体主义观念,需要树立大局意识,明确责任,理顺立场,搞好团结。

我们要正确树立荣誉观。对于我们取得的成绩,我们要明确,我们赢得的荣誉是建立在集体努力工作的基础上的。任何成就和荣誉都离不开集体的无私帮助和支持。我们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任何成绩、荣誉、赞扬面前,决不自满,更不要失败、失败,失去基本原则和基本立场,失去理想信念。我们所追求的人生价值、向党宣誓的承诺才能在这无比光荣的事业中更好的实现、兑现。

一切为了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代言人。很多人说群众工作最难做,甚至有些人脸色苍白。我也认为,有些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在某些方面产生了误解,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加强沟通和宣传。

耐心细致是检验工作成败的重要试金石。如果我们所做的是群众反对的,那我们就不做;相反,如果我们所做的是好的,群众所需要的,我想群众也不会反对。因为我们以前做的,现在做的,甚至将来做的,都应该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广大村民尽快过上幸福生活。

群众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是可以通过做细致的工作帮助他们改正过来的。无论如何决不能也决不允许在脑海里先入为主把群众当作对立面来工作。“群众得罪不得”这种言论从本质上讲就是错误的,这其实已经把自己和人民摆在对立面上。

是人民给了我们力量。我们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从未抛弃过我们。有些人远离人民,有些人甚至走向人民的反面。

绝大多数群众本质上是朴实的,是好的,虽然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但正是有了缺点,才有了我们做工作的前提,不然都是完美的,还需要做什么工作呢?即使是我们自己也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改变。通过做工作要能让群众有了问题、困难首先想到的我们的党员、我们的“两委”,让群众有想法、有意见对我们反映,愿意对我们村干部说知心话、实心话。

要了解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要自觉争取、维护和保护群众权益。党的方针政策最终通过我们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农民的愿望也通过我们传递给党。群众欢迎政策吗,政策适合村民吗,群众在想什么,群众需要什么?这是我们工作中应该密切关注的一个关键问题。

我们要依靠群众,把群众作为我们工作的坚强后盾和可靠力量。人民,只有人民,创造了历史,推动了历史进程。只要我们的工作是为了实现农村现代化和群众幸福,就可以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支持。

面对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我们不是孤军奋战。我们有我们的党和人民支持我们。面对真善美的、正义的,群众肯定是支持的;面对丑陋的、**的,群众肯定是反对的。面对艰难困苦、面对险恶势力、面对威胁、面对腐败我们要敢于斗争、坚决斗争,决不低头、决不姑息、决不妥协。

广大的人民群众是会始终站在正义的一边的,除尘是会始终与党一同战斗的。我们既要做群众的知心人,也要让群众做我们的知心人。让群众充分了解我们的困难,争取群众的信任、支持和帮助。

这样,我们的战斗力会大大的加强,我们就会无战不胜、无坚不破。

事实胜于雄辩,党的政策宣传典型化、平民化。向群众甚至党员群众大讲特讲空洞的乏味的让人不感兴趣的理论,不但不会使别人加深印象,弄不好还会引起别人的厌恶,得到适得其反的结果。还不如用现实生动而又富有寓意的生活故事或者把身边具有鲜明特色的典型人物、事迹树立成标杆,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加以宣传,以此更能引起群众的共鸣,进而把理论化解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浅显的道理。

农民很聪明,但是许多的农民群众文化水平还是较低;农民很现实,关心好政策的具体落实甚于空洞的理论。吴仁宝在这方面就是杰出的代表。他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用朴实的生动的具有浓郁乡土特色又不失哲理性的语言教育、团结群众,深深的印在了群众的心里,也深深的印在了我们的心里。

让群众听得懂,愿意听,这应是党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方法。

我很庆幸最终选择了村官这条路,因为我有幸能最广泛的接触到占绝大多数人口的群体——农民;因为我想真正的去了解历史的创造者、历史进程的推动者——人民群众;因为我也是人民群众中的一份子,骨子里流着农民的血,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无法割舍。我愿意当村干部,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去聆听群众的心声、关心他们的疾苦、解决他们的困难、营造他们的幸福,发动他们、依靠他们,使他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的跟党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征程上,。

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汇编八篇)


如果您对“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感兴趣接下来的内容会对您有所帮助,作品是一本令人受益匪浅的好书。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读后感?请你认真研读本文希望你会喜欢!

在读完《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对人生的深刻思考和智慧启示。通过主人公的成长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生活的理解和对人性的观察。在书中,作者以纯净的文字,细腻的描写,勾勒出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使我们思考生活中的重要价值和人生的意义。

同时,本书也给予了我很多启示和反思。在主人公的奋斗过程中,我明白了努力和坚持的重要性,更加坚信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拼搏才能实现梦想。另外,在书中对人际关系、友情、爱情等方面的描写也让我对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关爱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总的来说,《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是一本引人深思的好书,它不仅让我在阅读过程中得到了乐趣,更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阅读这本书,感受到其中蕴含的智慧和力量。

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让我觉得母爱好伟大!

这篇文章写出了作者对母亲的爱,作者说母亲的爱犹如春天的雨露,滋润着她的心田,是母亲的行为让她变的坚强上进,所以她要赞美她的妈妈。

当我读到:“妈妈总是想着让我们能吃上可口美味的东西,从不说她要吃什么。”时,我情不自禁的想到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和文中的妈妈一样,为了我能增加营养,妈妈总是不厌其繁的做一些可口的我爱吃的饭菜。哪一次妈妈去超市,不买几袋我最爱吃的食品?哪一次妈妈放开肚皮大吃一顿?还有哪一次妈妈买过一件名牌衣服?又有哪一年妈妈为我洗脏兮兮的棉衣不洗出满手流血的冻疮?!我的良心拼命地告诉我:没有!

记得那是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妈妈在水池边洗刷着我那脏兮兮的棉衣,我感觉到冰冷的自来水象一根根锋利钢针一样狠扎着妈妈的手。我看见妈妈一边洗一边对着手吹了吹,我走过去,轻轻拉起妈妈的手一看,呀,天呐!妈妈的手竟洗出了满手流血的冻疮。顿时,我的心好似被刀用力地刺了一下,好痛。看着妈妈的手,止不住我的泪水就象一串串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停地滑落下来。好伟大的母爱!好深切的母爱!妈妈的爱如流水般的清澈,在流水般的母爱中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

世上献给母亲的歌很多,我要唱出最优美的歌献给我亲爱的妈妈。

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篇*《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让我觉得母爱好伟大!

这篇*写出了作者对母亲的爱,作者说母亲的爱犹如春天的雨露,滋润着她的心田,是母亲的行为让她变的坚强上进,所以她要赞美她的妈妈。

当我读到:“妈妈总是想着让我们能吃上可口美味的东西,从不说她要吃什么。”时,我情不自禁的想到了我的妈妈。

我妈妈和文章中的妈妈一样。为了增加我的营养,我妈妈总是不厌其繁地做一些我喜欢的美味饭菜。哪一次妈妈去超市,不买几袋我最爱吃的食品?哪一次妈妈放开肚皮大吃一顿?

还有哪一次妈妈买过一件名牌衣服?又有哪一年妈妈为我洗脏兮兮的棉衣不洗出满手流血的冻疮?!我的良心拼命地告诉我:

没有!记得那是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妈妈在水池边洗刷着我那脏兮兮的棉衣,我感觉到冰冷的自来水象一根根锋利钢针一样狠扎着妈妈的手。我看见妈妈一边洗一边对着手吹了吹,我走过去,轻轻拉起妈妈的手一看,呀,天呐!妈妈的手竟洗出了满手流血的冻疮。

突然之间,我的心似乎被刀刺伤了。 好痛看着妈妈的手,我止不住眼泪象一串串碎珍珠掉了下来。好伟大的母爱!

好深切的母爱!妈妈的爱如流水般的清澈,在流水般的母爱中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

世上献给母亲的歌很多,我要唱出最优美的歌献给我亲爱的妈妈。

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 篇3

有人说,世界上最轻的爱是母爱,它太轻,不易察觉;最重的是母爱,它太重,一辈子都承受不了,让人心惊肉跳。小鸟啾啾细柳枝,春花遍地开。我走在大街上,看见眼前的一幕,心里不由“咯噔”一下:

一位中年男人搀扶着一位老奶奶走在大街上,那位老奶奶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一头短发像罩了一层白霜,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嘴里的牙也已经快脱光,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脊背弯得像个桥洞,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皱纹,无情的岁月毫不留情的在老奶奶身上留下了痕迹。那位中年男人大约有五十多岁,嘴里说着:“妈,小心,前面有石头。

”“妈,慢点走。”看到这眼前的一幕,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为了我的学***活整天默默地付出。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夺眶而出。

母亲一辈子默默地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祥和温暖的天空。她自己的一切都可以作为孩子们幸福的筹码。在享受母亲创造的幸福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抽出时间向这个中年人一样陪伴母亲。同时,我们要尽最大努力去关爱母亲,让爱在我们的心和母亲的心之间循环,让爱的温暖陪伴我们的一生。

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 篇4

《献给母亲的歌》这篇文章,虽然我没有学习过,但在这次考试中,我阅读了它。

孩子将要远行,昏暗的灯光下,妈妈手拿针线,密密缝补着孩子的衣服。妈妈眼睛不好,总是缝一针,落两什。这段话让我受益非浅还让我很感动。这位和蔼可亲的妈妈对自己的孩子很好,看孩子将要出远门,怕孩子挨冻。就在昏暗的灯光下,缝补孩子的衣服,在这种情况,这位妈妈不顾自己不好的眼睛。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在冬天的时候,妈妈给我穿上厚厚的棉衣,温柔地对我说:小心点,不要脱衣,会着凉。而我不但不听话,还把衣服弄破了。我回到家,把衣服破的事跟妈妈讲述了,妈妈帮我脱下衣服,换上另外一件。晚上,妈妈拿着一根细细的针小心翼翼地帮我缝补着衣服,当时的我并不在意妈妈的爱,现在我感觉到了妈妈对我的关心。

读《献给母亲的歌》这篇文章,不但感受到作者对他妈妈的赞叹,还让我想起自己的妈妈对我的爱和关切。

天下每一位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我们能不能爱一自己的父母呢?能不能明白他们的苦呢?能不能珍惜他们对我们的爱呢?我能,你能吗?

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 篇5

《献给母亲的歌》这是书名,清新素雅,伴着那油墨味,在我的鼻腔,然后是心头,慢慢环绕。

这本书讲的是无数个母亲他们感人的事迹,一个一个,在我们看来,是那么深刻,但在母亲眼里,这,只是一个做母亲的本能而已;维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快乐成长。

母爱无言!母亲为我们操劳着,辛苦着。从前,我听到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位来自偏僻山区的老母亲,她以收废品为生,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还要照顾家中的样幼小孩儿。不幸的是,再一次出去时,从山坡上滑了下来,腿摔骨折了。她挣扎了半天,终于爬了起来,然后才慢慢的往家赶。转眼间,家中的孩儿将要上学了。母亲为了能让孩儿上学,不顾自己的腿,继续忙碌着,给儿子凑齐学费。日复一日,学费凑齐了,孩子也进入了学堂。她再把孩子送入学堂的那一刻,儿子留下了晶莹的泪水。他告诫自己,我已经长大了,已经懂事了,我会笨鸟先飞,我决不辜负妈妈吗的辛苦与期望。年复一年,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几年之后,儿子顺利完成了学业,并找到了工作。他把为自己辛苦了半生的母亲接来,他一边照顾母亲,一边工作学习,让母亲享受晚年的时光,来报答母亲对自己的养育之恩。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

母爱无言。母亲给我们最多最多。母爱,宛如一棵树,而我们便是枝干。春天靠着她幻想,夏天靠着她繁茂,秋天靠着她成熟,冬天靠着她沉思。这份爱虽然平凡,但平凡中孕育出一份伟大。沉甸甸的母爱啊,有谁能掂量出它的分量,又有谁能真正的报答?母爱无言,母爱无言!

母亲,是三月的春风,冬日的阳光,去轻抚,去温暖女儿那冰冷的心。母亲,犹如一片纯洁的蓝天,而我们便是一朵朵花儿似的白云。母亲,犹如一片翠绿的草地,而我们便是一颗颗嫩绿的小草。

滴水之恩,须当涌泉相报。在我们接受这份沉甸甸的母爱时,让我们用行动来证明,共同谱写一曲人间最动听,最嘹亮的歌,献给我们最伟大而又无私的妈妈!

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 篇6

总关心我们喜欢吃什么,却经常健忘自己喜欢吃什么,她是谁?总但愿儿女多些休息,而自己却忙前忙后不停不歇,她又是谁?面对糊口的艰辛,从不向儿女诉说,但儿女的芝麻小事总能牵动她的心,她到底又是谁?哦!是母亲!是母亲!

有人说,世界上最轻的爱是母爱,轻得让人不易察觉;最重的也是母爱,重得让人一生都承受不起,使人的心震撼不已。

小鸟啾啾细柳枝,春花遍地开。我走在大街上,看见面前的一幕,心里不由咯噔一下:一位中年男人扶持着一位老奶奶走在大街上,那位老奶奶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一头短发像罩了一层白霜,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嘴里的牙也已经快脱光,一双粗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脊背弯得像个桥洞,那历尽沧桑的脸上刻满了皱纹,无情的岁月绝不留情的在老奶奶身上留下了痕迹。那位中年男人大约有五十多岁,嘴里说着:妈,小心,前面有石头。妈,慢点走。看到这面前的一幕,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为了我的学习和糊口整天默默地付出。我的眼睛潮湿了,眼泪夺眶而出。

母亲一生都在悄悄地为儿女撑起一片宁静而温馨的天空,母亲身己的一切都可以作为子女换取幸福的筹码。我们在安逸地享受着母亲创造幸福的同时,也应该向这位中年男人一样,抽出时间多陪陪母亲。同时尽自己的能力去关爱母亲,让爱在我们的心和母亲的心之间轮回活动,让爱的暖和相伴我们一生。

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 篇7

有人说,世界上最轻的爱是母爱,轻得让人不易察觉;最重的也是母爱,重得让人一生都承受不起,使人的心震撼不已。

小鸟啾啾细柳枝,春花遍地开。我走在大街上,看见眼前的一幕,心里不由“咯噔”一下:一位中年男人搀扶着一位老奶奶走在大街上,那位老奶奶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一头短发像罩了一层白霜,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嘴里的牙也已经快脱光,一双粗糙的手爬满了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管,脊背弯得像个桥洞,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皱纹,无情的岁月毫不留情的在老奶奶身上留下了痕迹。那位中年男人大约有五十多岁,嘴里说着:“妈,小心,前面有石头。”“妈,慢点走。”看到这眼前的一幕,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为了我的学习和生活整天默默地付出。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夺眶而出。

母亲一生都在静静地为儿女撑起一片宁静而温馨的天空,母亲自己的一切都可以作为子女换取幸福的筹码。我们在安逸地享受着母亲创造幸福的同时,也应该向这位中年男人一样,抽出时间多陪陪母亲。同时尽自己的能力去关爱母亲,让爱在我们的心和母亲的心之间循环流动,让爱的温暖相伴我们一生。

献给母亲的歌读后感 篇8

献给母亲的歌-

是谁,抚养我们长大**,是谁葬送了青春只为盼得孩子的回报,是谁在我们伤心难过时,给我们安慰,做到这些事情的无非是母亲。在世界上的各种爱中,母爱和父爱的深邃纯洁,是无私的爱、永恒的爱、一丝不苟的爱。母亲的爱,像水,总是温柔而细腻,母亲的爱,像船,使我们前进的帆。母亲经常对孩子说;‘你是我生命的延续,你是我生命的动力,因为有你,我明白了责任的含义,;因为有你我体会到了生命的意义,你是我的骄傲,你是我的希望愿你的人生更精彩。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最无私的爱。母爱如一把伞,当倾盆大雨从乌云中的落下来是,夹躲着若无若得雷声,母亲的身影在离我很进的地方,呆滞的望向前方,眼珠四处游走,在寻我的身影看到母亲我一直提着心终于落下了,母亲就如一把伞,将我掩盖在乌云的笼罩下遮蔽雨水的抽打。

你用母爱哺育了我的身心,你的乳汁是我思想的源泉,你的眼睛永远是我生命的希望。我的母亲,我不知如何报答您。母爱是编织梦想启航,是雀跃跳动的音符,是朗朗悦耳的文章。

母爱就像一张白纸。如果你用一种不知疲倦的心情涂鸦,它就会变成一幅五颜六色的图画。母亲如一棵大树,我们就是在大树的呵护下逐渐长大的幼苗,母亲为我遮挡风雨,在阳光炽热的照在大地上时,母亲为我乘凉。

母爱是种温馨,在你推门而入的瞬间,嗅到茶香飘满满屋,听到温柔的声音贯穿耳膜,感到幸福就在身边。站在蔚蓝的天空下,太阳闪耀的耀眼,照在身上,就快要燃烧般炎热,想起母亲还在地里干活时,不禁鼻子一酸,想到母亲拼命的工作是为了我时,我便意识到不应该让父母亲失望,应该让他们放心。母爱就相丰绕的土地。

我就像地上的小草。我母亲的付出是无止境的,我的回报是微薄的。

用我的心抚平你额头上的皱纹,用我的爱染上你黑头上的白发——谢谢你的栽培。你是暴风雨前的雷电。虽然只是一瞬间,却激励着我与风雨搏斗。我母亲的爱温暖了我,给了我勇气做我自己,为我的未来而奋斗。

为了妈妈对我的爱,我会用我的生命来回报她的爱。我身上还有您的体温,性格上有您的印记,思想有您的智慧。感谢有您我茁壮成长,因为有您,我放飞梦想,去拥报明天,因为有您,我懂得了追逐梦想。

珍妮姑娘读后感(经典九篇)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整理的“珍妮姑娘读后感”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最近阅读了作品,他不但文笔一流,又常能发抒别人所不敢发之诤论,直如文坛的空谷足音。 通过读书笔记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学习的进度和水平,希望我的建议能够让您在人际交往中收获更多!

珍妮姑娘读后感 篇1

这天,我读了《珍妮姑娘》这一本书,《珍妮姑娘》以一名美丽、单纯、善良、出生低贱的女子珍妮为主人公,讲述了她跟参议员白朗特和车辆巨子瑞斯特之间的情感纠葛,《珍妮姑娘》读后感作文。18岁的珍妮在白朗物的追求下,为改善家庭状况而跟他在一齐,谁知还没等结婚,参议员就一命呜呼了。珍妮被赶出家门,产下私生女。她20岁在主人家做公仆时,又遇上豪门甘家的二少爷瑞斯特,狂热的追求使得珍妮又与之同居,二人感情和谐,但瑞斯特迫于家庭的压力,尤其是巨额遗产的要挟,不得不与珍妮分离,和他人结婚。

读完整本书,我对当今社会的家庭压力而感到不解,为什么父母要破坏这完美的感情呢?为什么这么快瑞斯特就被巨额遗产而被诱惑过去,我曾从报纸中读过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女孩从小长得很漂亮,家里很穷,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玩伴,那个男孩家里特有钱,是正因那个女孩的爸爸到那去当车夫时才结识的,两个人长大后,感情和谐,互相喜爱对方,但是这上男孩的父亲却觉得这个女孩虽长得漂亮,但家里太穷,不般配,就用财产威胁这个男孩,迫使这个男孩娶了另外一个女孩子。我想,这就是家庭压力吧!

最后,我只想说:“唉,可恶的家庭压力。”

珍妮姑娘读后感 篇2

《珍妮姑娘》读后感其实,半个月前,就已经读完了《珍妮姑娘》这本书,只是这段日子琐事过多,没有空闲梳理自己的思绪,书是一本接一本地读,留在记忆中的片段却零零碎碎,今夜,偷得浮生一刻闲,想一想,那可怜又可爱的珍妮的命运吧。《珍妮姑娘》读后感如果,想要热烈的如同火焰般的爱情,也许美丽可以博取一时的欢心,当爱情和利益权衡的时候,大部分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珍妮也许是这样的人吧。

在帮佣的时候,意外地结识了白沙特议员,并成了他的情人,最后建立了婚约的关系,然而,在她将从下流社会越到上流社会枝头变凤凰的时候,白沙特议员却死了。孔令辉离开了珍妮和她的女儿,一个白沙的私生子,没有任何地位何过错。莱斯特可能是珍妮生命中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绝望。

英俊潇洒,典型温顺的王子形象,健康的麦皮和上流社会的地位,注定了天之骄子的存在。他不是一个敬业的人,他可以给珍妮爱,接受她的女儿,但拒绝放弃自己的自由,给她任何名声,但当她离开时,深情地挽留着。我不理解他。他在追求自由。两者都可以扔掉。

还是在追求亲情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也许正是他那无可奈何的恳求和偏执才使珍妮有了不忠的名声。也许是他的恳求和偏执导致了珍妮悲惨的结局。

就这么说吧,珍妮,也许这只是一个贪心的小女人为了永恒的爱。却因为软弱到没有了主见,才被基维拉太太这种精明的人趁虚而入。在芝加哥的一个小镇上,我可以静静地看着心爱的丽特和别人结婚,让我心碎。

不得不说,珍妮非常的死,在一棵树上吊死,直到那树上的名字已经被岁月的痕迹腐蚀掉,还死守着一笔一笔的画着。太伤心,太绝望了,说,这是我丈夫,但我不是甘太太,丽特甘太太。也许西奥多·德莱塞主要是为了塑造一个悲剧女性形象。

然后又珍妮的如水浮萍的命运,来说出一番大道理。也许,珍妮在支撑,一直在用这懦弱的似乎为别人着想的悲伤,来支撑着日渐碎裂的家庭关系,也支撑着日渐冰冷的爱情。善良的过分等于残忍,这是《vampireknight》里面的一句经典的话。

也许里面的每个人都太善良和天真了,所以我们应该把自己的残忍视为理所当然。她再也听不见,再也感受不到了。当自己最爱的人被送进棺材,她已经麻木到,无法再去帮忙。

伤心的火在那一刻轻轻地燃烧着,然后烧遍了全身,无法做该如何悲伤地等待,无法理解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这是命运吗?扪心自问,突然想用庄子的《庄周梦蝶》中的一句话:

到底是我梦到了蝴蝶,还是蝴蝶梦到了我来改掉以后,来形容,这位可怜的姑娘:到底是珍妮梦到了爱情,还是爱情梦到了一个名叫珍妮的姑娘?《珍妮姑娘》读后感《珍妮姑娘》是美国著名作家德莱塞继《嘉利妹妹》之第二部长篇**,**着重描写了珍妮姑娘悲惨的遭遇。

女主人公──珍妮,起先是青年参议员的**,后来又成为富商纨绔子弟雷斯脱的**,注定了她必然要得到含垢忍辱和苦难深重的命运。读完这部**,由然产生了如此的感想:穷人的潦倒,奢华的欲望,金钱的爱情和悲惨的结局。

在资本主义国家,穷人真的很穷很无助,就像珍妮一家一样。他们一家几乎都靠着赊帐来过日子,正如书中所述:玉米粉做羹,是聊胜于无的吃法,再加上点牛奶,就差不多就当筵席看待了。

不能说他们目光短浅,只能说命运所困。正是这样,珍妮才会憎恨贫穷的生活,向往奢侈、奢侈、舒适的生活。大概是物极必反,珍妮就是如此成为资产阶级的奴隶。

**中将老工人葛哈德的诚实,勤恳,耿直的品格刻画地栩栩如生,特别是他那种贫贱不能移,富贫不能淫的气节令人敬佩,同样地,白兰德与雷斯脱的丑恶形态也刻画地淋漓尽致。他真可谓是资本主义的写照,白兰德外表文质彬彬,道貌岸然,却是一个缺德透顶的伪君子,他弄得珍妮父女针锋相对,雷斯脱更是嗜钱如命,为了财产放弃爱情,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撕下了照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本部**的结局也未有具体说明珍妮姑娘的结局,是苛严残喘地生活下去,还是。。。。。。

这位资本主义社会的牺牲品的悲惨结局,实在是令人伤感。我们同情穷苦人家,怜悯珍妮姑娘,憎恶无耻之徒,放下书本后,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现象,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真可谓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同样地也令人感受到处于美国社会地层的普通人民的悲惨生活,贫富悬殊的现象司空见惯,劳动人民被资本家压迫地窘困交加,作为读者的我们也只能仰天长叹,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真可谓天壤之别。《珍妮姑娘》强有力地鞭策了资本主义的残酷现实,真实动人地描写了处于美国社会地层的普通人民的悲惨生活情况,撕去了资产阶级的伪善面纱。

根据前言所述:德莱塞在《嘉丽妹妹》一书中揭示了美国镀金时代的残酷现实,《珍妮姑娘》又是一部**现实,大胆揭示贫富悬殊的美国社会生活的重要作品。读完这部长篇**,确实令人感慨至深。

珍妮姑娘读后感 篇3

《珍妮姑娘》是西奥多继《嘉丽妹妹》之后,于1911年十月出版的第二部长篇**。**的主人公是一位平穷的女性——珍妮,她为了接济家庭生活,自我牺牲。

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一个贫穷的玻璃制造商葛哈特德家庭。家里有六个孩子:长子巴斯,长女珍妮,乔治,玛莎,威廉和味罗尼卡。由于孩子们还小,珍妮已经18岁多了。她是一个善良美丽的女孩,认为她必须为她的家庭承担一些责任。

她随着母亲去本地的一所大旅馆寻些活做,在大旅馆中,她认识了前参议员白兰德。因此,她先成为了青年参议员白兰德的**,并为他留下了一个女儿味兰米娜。后来,白兰德扔下珍妮和其女儿不知去踪。

接着,珍妮再次为了接济家庭生活,成为了一个富商阔少雷斯脱的**,并与他同居。但最终,为了让莱斯特继承遗产,珍妮自动同意断绝与莱斯特的关系。

珍妮的一生是不幸的但同时也是幸运的,不幸的是她出生在那社会阶级严格的社会里,作为贫民阶级的人注定得不到关注,虽然她本身有着美丽善良的性格,有着温柔贤惠的品质,但在那个时代这些却不是重要的,她只能在生存中飘荡,被生活的重负所压。幸运的是,她善良而聪明的性格是她不抱怨贫穷的生活,不抱怨生活。尽管生活如此艰难,她仍然充满希望和乐观。**一方面,珍妮的引入也从侧面反映了社会阶层观念的严肃性。上流社会的人不会关心下流社会的穷人。

偶尔,一些上层阶级的人看到底层的穷人会表现出一些同情。但两级分工非常严重。上流社会的名人越来越富有。底层的人越来越穷了。所有的人都变得冷漠了。家庭和友意义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珍妮是个可怜的人,因为她的一生不断地付出,而晚年却那么地孤苦凄凉;同时珍妮又是个可爱的人,是因为她漂亮、纯洁、勤劳、为别人着想。对于贫困的家庭,她出卖自己去换得生计的维系,可她却得不到来自家庭的理解和支持,相反,产下小女后,被周围的人冷落嘲笑,饱受精神压力,可她依然有勇气直面生活,这份生活的信心实在可歌可泣。

她用真心去爱那花花老男人,用青春作代价践行她那纯真的爱情,一个未婚妈妈独自抚养孤女——味兰米娜,其中的不易与艰辛岂是眼泪可以洗净?

珍妮,甚至于对那遗弃了她的负心汉——雷斯脱,她也是“忠心耿耿”地依从、顺服,她从来都毫无主见,对男人的依赖形成了致命的惯性,这也是她人生悲剧的一大因素。

作者对整个社会进行了鞭鞑,控诉贫富悬殊的美国社会生活,从珍妮身上可以看到一些善良的影子,从珍妮的故事中可以窥视社会的猥琐和达官贵人们的冷酷与骄奢。

珍妮掉到了美国社会的大染缸里,注定要被污染,生在社会的底层家庭,注定要受欺凌,没有觉醒,不会自食其力又让她与幸福擦肩而过,于是,珍妮丢掉了道德,于是,幸福也遗弃了她。

珍妮姑娘读后感 篇4

范文一:

《珍妮姑娘》内容概要:一部哀婉凄恻的情史,一曲悲天悯人的恸歌。德裔贫民格哈特的大女儿珍妮为人帮佣,与参议员布兰德相爱。

不久,布兰德不期病故,留下一遗腹女。之后富家子莱斯特爱上珍妮并与之同居,但在婚事上一直下不了决心,其后得知珍妮身世后更是未能迈过这道坎,并在家族的压力下与珍妮分手,重归上流社会。两人相爱,善良的珍妮不能被上流社会所接受,终身抑郁&&

《珍妮姑娘》读后感,来自亚马逊卓越网的网友:德莱塞在《嘉丽妹妹》一书中揭示了美国镀金时代的残酷现实,《珍妮姑娘》又是一部**现实,大胆揭示贫富悬殊的美国社会生活的重要作品。读完这部长篇**,确实令人感慨至深。

《珍妮姑娘》是美国着名作家德莱塞继《嘉利妹妹》之第二部长篇**,**着重描写了珍妮姑娘悲惨的遭遇。女主人公──珍妮,起先是青年参议员的情-妇,后来又成为富商纨绔子弟雷斯脱的情-妇,注定了她必然要得到含垢忍辱和苦难深重的命运。读完这部**,由然产生了如此的感想:

穷人的贫穷,对奢侈的欲望,对金钱的热爱和悲惨的结局。在资本主义国家,穷人真的很穷很无助,就像珍妮一家一样。几乎所有人都是靠赊帐生活的,正如书中所说:

玉米粉做羹,是聊胜于无的吃法,再加上点牛奶,就差不多就当筵席看待了。不能说他们目光短浅,只能说命运所困。正是这样,珍妮才会憎恨贫穷的生活,向往奢侈、奢侈、舒适的生活。

大概是物极必反,珍妮就是如此成为资产阶级的奴隶。**中将老工人葛哈德的诚实,勤恳,耿直的品格刻画地栩栩如生,特别是他那种贫贱不能移,富贫不能淫的气节令人敬佩,同样地,白兰德与雷斯脱的丑恶形态也刻画地淋漓尽致。他真可谓是资本主义的写照,白兰德外表文质彬彬,道貌岸然,却是一个缺德透顶的伪君子,他弄得珍妮父女针锋相对,雷斯脱更是嗜钱如命,为了财产放弃爱情,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撕下了照&&珍妮姑娘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

经典的《珍妮姑娘》《珍妮姑娘》(1911)是美国着名作家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的第二部长篇**。也是德莱塞本人最为满意的作品,虽然这部找范文就来p>

作品的创作经历了近十年的漫长历程,由于作者的身体状况等原因暂时中止。**叙述了一位年轻女性沉浮不定的命运。珍妮出生在一个贫穷但严格的德国移民家庭。她朴素、美丽、温柔、善良。

布兰德参议员给了珍妮一家经济上的帮助,特别是当珍妮的哥哥因偷煤而入狱时。他尽力帮助珍妮,为她惊慌失措的家人分担了悲痛。布兰德赢得了珍妮的信任甚至善意,爱上了珍妮,并答应嫁给珍妮。然而,他的突然去世打破了珍妮的希望。更重要的是,他还羞辱珍妮生了一个私生子。

后来,珍妮又与富家子弟雷斯脱相识。尽管雷斯脱也对珍妮倾心不已,但他对婚姻的承诺最终迫于社会、经济和家庭的压力而成为镜花水月。不断勇敢追求幸福的珍妮,在当时的很多人眼里,是离经叛道的,环境不能接纳她,她最终也没有得到传统意义上的美满人生。

然而,家人和孩子们的亲情以及莱斯特临终前的忏悔,着实抚慰了珍妮的心,使她从无知走向情感成熟,在悲伤中理解和思考生活和爱情。阅读《珍妮姑娘》是需要耐心的,因为书中的情节发展虽然平缓,但是情绪的酝酿却在不断加强深入,等待着沸腾。归根结底,无法控制的情感纠结将席卷而来,使我们的阅读成为一个沉思和感动的过程。

德莱塞的自然主义风格一直渗透在故事中。这种阴郁、无助、隐秘的感叹,将深入细心读者的心灵。**它给我们阅读的乐趣和感动,使我们体验别人的故事,激发自己的情感,从这个看似虚构的故事中看到更真实的自我。珍妮姑实的背景可以从美国成立时蓬勃发展的工业革命时代转变为熟悉的环境,因为经典故事无论在现实时空,还是在我们心灵深处,都有其可重复性。

珍妮故事的结尾,没有眼泪,没有悲伤,给了我们一个延伸。

范文二:

这一周,我阅读了美国作家德莱塞写的《珍妮姑娘》。《珍妮姑娘》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珍妮的美丽姑娘,因家里非常穷,被迫去和母亲擦楼梯赚钱。

然而一次意外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一个叫布兰特的善良的有钱人,喜欢珍妮,经常花钱帮助她。后来,他们刚结了婚,白兰德就得病死了。

最后,珍妮和另一个男人一起工作谋生的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感动。珍妮小小年纪,竟能不怕害羞地和母亲去赚钱,最后还能一个人谋生活。再看看我们:

整天跟个小皇上、小皇后似的。父母把一切都安排妥当。我们怎么能担心呢?有时不满意,我们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因此,我们应该学习珍妮坚强勤奋的性格。

珍妮姑娘读后感 篇5

《珍妮姑娘》这本书是西奥多继《嘉丽妹妹》之后,于1911年十月出版的第2部长篇**。

这本书主要写了贫困,穷苦的老工人威廉的女儿珍妮为了接济家庭生活,自我牺牲。珍妮很漂亮。她的眼睛是蓝色的,她的眼睛是娇嫩的。那白皙的额头上,平滑地分披着两支发辫。

她有着丰满的腮帮和圆浑婀娜的体态,显得充满了青春与健康。因此,她先成为了青年参议员白兰德的**,并为他留下了一个女儿味兰米娜。之后,白兰德扔下珍妮和其女儿不知去踪。

之后,珍妮再次为了接济家庭生活,成为了一个富商阔少雷斯脱的**,并与他同居。但最终,为了让莱斯特继承遗产,珍妮自动同意切断与莱斯特的联系。

我认为珍妮勤奋,真诚,天真,有自我牺牲的精神。但是她的一生是不幸的,是悲惨的。她忠于贫病煎迫中的德国移民的父母——葛哈德夫妇;她忠于第一个情夫白兰德留下的弃儿——味兰米娜;她忠于恬不知耻的伪君子——白兰德,同样的,她也忠于遗弃了她、但在临终前似乎又回心转意的负心汉——雷斯脱。

我认为《珍妮姑娘》这本书是西奥多继续**现实,大胆揭示贫富悬殊的美国社会生活的又一部重要作品。西奥多在《珍妮姑娘》这本书中用鲜明的艺术形象相当出色地写了吹制玻璃的老工人威廉及其一家人的贫病交迫、孤若无告的境况,也写了骄奢淫逸、炙手可热的资产阶级政客、富翁白兰德和雷斯脱之流的生活,两者对照之下,确实令我触目惊心地看到资本主义国家尖锐的社会矛盾。老工人威廉的诚实、勤恳,耿直和卑贱不可移的气节,令我读后肃然起敬。

珍妮姑娘读后感 篇6

盖上书本,望着封面上的美丽姑娘,我长长地吧了一口气,不知是对她悲惨的遭遇误伤,还是因为她结束了一切遭遇而感到安慰。

珍妮,这个女人,她一生有过两个男人,一个曾说给她幸福,却因为意外去了天堂,不有一个因为巨额遗产而离开她。

青年议员乔治。雪尔弗特。白朗特,一个庄严俊朗的男人。第一眼看见珍妮心便被她的笑偷走了,每一次都在试着接近她,了解她。终于有一天他向珍妮说出了自己的心意。而珍妮也接受了。在去外地时,他对珍妮保证一定会给她幸福。但是,却因为一次意外逝世了。

散漫潇洒的富家子弟瑞斯特。甘,也是在第一眼看见珍妮就爱上了她,但不是她的笑,而是她身上一股特别的女性气质。第二次遇见珍妮就霸道地吻上她的唇,对她说她是他的人。记得这话白朗特也说过,但没有他的决绝,后来,她和珍妮成了情侣,他还接受了珍妮和白朗特的女儿,但却不愿意放弃自由,他给珍妮合法妻子的地位。最后迫于家庭的压力,尤其是巨额遗产的要挟,不得不与珍妮分离,和他人结婚。

闭上眼,仔细想想,珍妮的男人只有一个,就是后者,珍妮之所以会爱上白朗特是为了改善家庭境况。而爱上瑞斯特。甘却是情不自禁的。

最的的结局,就如全文最后一句“都结束了”,真的结束了,瑞斯特死了,珍妮也没有牵挂了,一切都结束了。

珍妮姑娘读后感 篇7

《珍妮姑娘》是一本美国名著,它写的故事发生在美国20世纪初。当时的美国正处于被传统思想禁锢的黑暗时期,当几乎全部的作家都挥毫笔墨去涂抹梦幻般虚假美丽的世界时,德莱赛却大胆创新,敢于揭露美国历史的黑暗丑陋一面,他是一位成功伟**无前例的纪实**家。

在这个故事中,珍妮是个可怜的女人。一位美国参议员爱上了她,同意嫁给她,但突然病逝。珍妮带着一个私生子从哥伦布逃到克里夫兰。她在那里遇见了莱斯特·凯恩。他们之间有那么多奇怪的故事,但莱斯特最终没有和她在一起。

这个看上去似乎已经一无所有的女人却依旧在逆境中保持着善良质朴纯洁的心,她终也认为世界是美好的,她所得到的一切都是上天对她的的眷顾,她都心存感激。

,强取豪夺的美国金融家以及中产阶层下层的各种惨痛悲剧的书,它警醒人们现实并非**般虚无缥缈,切勿沉湎于美丽的梦境,历史仍需要自己谱写!

我敬佩**中的女主人公珍妮,美国当时强烈的阶层等级制度与她本身所具有的品质形成强大反差。对她来说这不是一个公平的时机。这位工人的出身在她和莱斯特在一起时引起了轰动。

可她偏要逆风而行,逆流而上。她以她的善良和纯洁影响了莱斯特。她对关系一直不好的父亲照顾有加,她爱自己的孩子,冒着被扫地出门的风险向莱斯特坦白了她与美国参议员有私生子的事实。

她是这样坦诚直率,她丝毫没有因那个极力追求功利,近乎谄媚的风气而变得势力,小肚鸡肠。相反,她珍惜和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故事中,珍妮在功利社会中艰难地选择着自己的生存空间,广阔的世界却没有一片净土能让这位善良纯净质朴的姑娘安静的过完一生。世事变迁,莱斯特被遗弃,这位美国参议员突然去世,这些都是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孩的致命打击。试想,如果我们经历了家庭的分离和爱情的失败,你还能每天过着感恩的生活吗?

也许珍妮的乐观主义在许多人眼里是愚蠢的。可她自己却做到了在污浊环境中洁身自好,像中国的陶渊明一样,守一片净土,身心宁静,不受世俗侵扰。

在现在的社会中,珍妮的永不言弃也对我的人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她的身上我学会了什么叫逆流而上什么叫执着。回想成长历程中那些被我当做挫折的事情,它们被浓妆艳抹,在一次次回想中好像都变得曲折离奇。可褪去虚构的外衣后,这些小小的失败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也许我们会因为考试的失败而沮丧,甚至失去生活的方向。对比一下珍妮一无所有的处境,这些“挫折”不过就是一层层成长的阶梯,轻松一跃,璀璨的人生依旧在脚下。该记得的不要遗忘,该忘却的不要存放,这才是我们应有的生活态度。

在生活中我们依然需要珍妮这种乐观,坚定,洁身自好的品质,不管世事如何变迁,不管社会环境怎么变化,我们都要做一剪寒梅,在风雪中傲然开放。让心灵永远绽放青春的色彩!让心灵的净土重开圣洁之花!

同学们,这是一本值得仔细考虑的书。这是一部超越历史和时间的伟大作品。

安妮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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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读后感【篇1】

绿山墙安妮读后感

读了一篇文章,你有什么感想,以下是一则读后感美文,请阅读,vom;

这个暑假,我读的一本关于友情、责任和爱的感人故事―《绿山墙的安妮》,深深地感动了我。安妮纯真善良,热爱生活,坚强乐观的形象让我难以忘怀。

书中讲的是:绿山墙农舍兄妹马修和玛莉拉决定领养一个男孩,没想到,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

安妮是个孤儿,她的身世和遭遇都很不幸,但是她没有被不幸和痛苦打倒,她乐观、积极向上,凭着自己的刻苦、勤奋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埃伯利顿奖学金,但为了照顾玛瑞拉,她又放弃了学业。安妮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热情的心,让梦想一个个变成现实。

安妮很热爱自己的生活,被班上的男孩说自己的头发是“胡萝卜”,她也不自暴自弃,依然快乐、自信地生活着。她用善良的举动,改变了里德太太对她不满的看法;用对自己的鼓励,创造了很多生活的希望。所以,我们要向安妮学习。

生活,需要充满希望,让我们用乐观的心态去看待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吧。

编辑:应届毕业生读后感网

安妮读后感【篇2】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叫《绿山墙的安妮》。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同学们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做安妮的孤儿,被马修和玛利亚兄妹从孤儿院领会。他们本想领回一个男孩帮助农场干活儿,却阴阳差错地领回了一个瘦骨如柴、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父母双亡的女孩。她差一点就被退回去了,但又凭她丰富的想象力把兄妹迷住了,留了下来。安妮给绿山墙的所有景点都起了优美的名字,如: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快之路等;她还与一位名叫戴安娜的黑发小姑娘结成了知心朋友。安妮在朋友、老师、马修、和玛利亚的爱和关怀中幸福地生活着,直到马修的悲惨死亡。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安妮的超常的想象力。她能把通常人们能看见的景物,如:樱花、湖水、树木......通过她丰富的想象,给它们取各自的名字,像富于它们生机似的,变得更加生动了。我还佩服她的乐观的心态,让是孤儿的她考取了女王学院,并取了一级教师证书,还获得大学奖学金。但她为了不离开绿山墙和收养自己的玛丽拉,放弃了大学深造的好机会,而留下来当了乡村教师。

这样一本好书,这样一个值得学习的好榜样。能不去看吗?

安妮读后感【篇3】

当你在人生的分岔口,一条是走出家门实现人生理想的大道,另一条是止步于照顾养母的偏僻小径,你会选择哪一条?

安妮,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儿,为了报答养母玛丽拉,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一条!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决定!

暑假的一天,午后微醺的阳光拂过我的身体,坐在窗边,感受弥漫于心扉的温暖,合上《绿山墙的安妮》,心中感慨万千!

在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的绿山墙农舍里,马修和玛丽拉兄妹俩过着平淡从容的生活。为了给患心脏病的哥哥马修找个帮手,他们打算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儿帮助干农活。但阴差阳错地,孤儿院送来的竟是一个满头红发、长得并不好看的话痨小女孩儿——安妮。安妮天真热情,喜欢幻想。玛丽拉有着慈善的心肠,但对安妮要求十分严厉,有时还产生误解。安妮由于酷爱想象以及“爱美之心”,惹了一连串的麻烦,也不断改正错误。安妮以自己的热情、善良和开朗的性格获得了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马修和玛丽拉兄妹发自肺腑的疼爱和无私的付出,让安妮最后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并在学业上获得了极大的成就。

上大学,前途无量,这是安妮多么盼望的事啊!上大学前要先到女王学校深造,然后才有资格上大学。“有时我半夜起来,想到我要是考不取,不知道怎么办。”考大学这件事一直萦绕在安妮的心头,令她寝食难安,连半夜起来都在想着上大学的事情!最后,安妮不但考上了女王学校,而且还获得了奖学金,能够继续上大学,真可谓前途无量,安妮也十分开心。但是,这么一个好机会,安妮却为了照顾因马修之死而孤苦伶仃还几欲失明的玛丽拉而放弃。这得需要多么坚定的决心啊!正是那颗感恩之心驱使着安妮这样做。“嗯,我已经完全计划好了,玛丽拉。我要念书给你听,让你心情舒畅。你不会感到乏味和寂寞的。我们一起待在这里会过得非常快乐和幸福,你和我。”多么朴素、幸福的话语!虽然玛丽拉只是安妮的养母,但安妮对她的感情却胜似亲生母亲。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就近在咫尺,却毅然放弃来照顾养母,感恩之心在安妮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诠释!安妮这种做法,不正完美地折射出人性的光泽——感恩么?

遥记郯子为治好眼睛失明的双亲,披鹿皮与鹿共住终得鹿乳;曾忆王祥为满足继母欲吃活鱼的心愿,以身卧坚冰,冰面终裂得鱼……莫说人,禽兽亦有报恩之心:乌鸦反哺,小鹰送食……天地间,这些懂得报恩的人世间并不常有。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懂得报恩,那么地球就会变成一个“温暖之家”!

安妮也是一个喜欢幻想、热爱生活的人,正因如此,她才能为小湖、林阴道等事物起好听的名字——“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乐之路”等,也能在逆境中充满快乐,决不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她永远都会开心面对每一天高高升起的朝阳!

安妮纯洁正直,性格倔强,感情充沛,喜欢说话,对于大自然的美具有敏锐的感受力,个性极其鲜明。蒙哥马利正是因为成功塑造了这样一个小说的灵魂人物,才使得这部《绿山墙的安妮》成为长销不衰的经典作品!

是的,她就是安妮,一个性格多样、热爱生活的女孩儿。安妮这个集感恩、幻想、热情等于一体的小说主人公,永远会笑着面对每一天,和她亲爱的玛丽拉一起,请相信!

几点调皮的阳光透过树叶在地面上洒下斑斑驳驳的影子,天空上慵懒地飘着几朵白云。闭上双眼,我仿佛看到,一个名叫安妮的红发小女孩儿欢笑着朝我跑来……

安妮读后感【篇4】

这个暑期,我读了一本能感动万千心灵的著作《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很有意思,简单有趣却又富有哲理。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更有意思,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常常做出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当我双手轻轻合上这本书时,那一段段精彩的部分便在我的脑海中漂浮着:安妮被马修收养,从孤儿院带到绿山墙;安妮勤奋学习,赢得了艾费里奖学金;安妮放弃学业照顾玛丽拉,上天让安妮失去了父母,缺泯灭不了她那颗充满童贞的心,不管再多困难,安妮都坚强地挺了过来,即使再痛苦,可在她那颗小小的心中,只盼望有家人的关爱、朋友的关心,她执着地认为这个世界是美好的,这个大自然是美好的,她天真、活泼又倔强,她可以坚持不为自己的失言给冒犯自己的琳达夫人道歉,却又可以为了朋友黛安娜匆匆跑去向约瑟芬姑婆解释关于“跳床风波”的事。为了保住她成长的地方,也为了照顾抚养她的玛丽拉,毅然放弃了去大学深造的好机会,留在这片快乐的土地上教书。而我的身边也有一个乐于助人的“安妮”。她叫秦羽,是我的好朋友。还记得书中安妮镇定地营救梅的一幕吗?她也做过类似的事情。邻居王大爷已有八十岁高龄,他每天都出去捡些塑料瓶以补贴家用。有一天下午,王大爷在一处高坡上推着装瓶子的车。但由于刚下过大雨,坡道异常泥泞,王大爷推了好几次都没成功。这时,秦羽出现了,她看到满头大汗、焦急不已的王大爷,又看了看又高又陡的土坡,聪明的她,顿时明白是什么情况了。她二话不说,双手扶着车把,使劲把比自己重三倍的车推过坡。王大爷感激地说:“秦羽,这次真得谢谢你了,不然就凭我这把老骨头可真推不上去。”秦羽闻言,忙摆摆手,一个劲地说:不客气、不客气”秦羽受不了王大爷再三道谢,竟一溜烟,跑了!

我应该像安妮学习,学习安妮的善良;学习安妮的纯洁;学习安妮的乐于助人,像安妮一样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

安妮读后感【篇5】

今天,我看了书籍《花季的安妮》。讲的是孤儿安妮在绿顶之屋的生活,她在那当了一名女教师。

起先她的学生中有人认为女教师没用,只会说不会做,安妮为了让那个男孩改变这种想法一直都在容忍他。一天,安妮心情十分不好,而且,那个男同学又开始不听话了,安妮忍不住拿教鞭教训了他一顿。当天晚上安妮十分羞愧,她把事情告诉了养母玛莉娜,玛莉娜认为那个男同学是罪有应得,她安慰了安妮,可是,安妮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第二天早上,安妮去学校上课,那位男同学竟走过来帮安妮拿书,安妮很开心,心想:“虽然我没有得到那位男同学的喜爱,但我得到了他的尊敬,这已经很好了。” 那一天安妮过的很开心。

一天,玛莉娜去喝茶听见有人说想让她来带一对双胞胎。玛莉娜回去和安妮商量,安妮听了很高兴,可是玛莉娜认为带一对双胞胎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而且,还听说双胞胎的男孩很淘气。安妮就努力说服她。最后,玛莉娜还是接手了这一对没了父母的双胞胎。果然,双胞胎男孩德威很淘气,令玛莉娜很生气,不过经过安妮的教育德威一天比一天听话。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安妮的教育方法很好,她不会像普通老师一样拿教鞭随便打学生。这本书写的生动有趣也写出了教育方法。我十分喜欢。

安妮读后感【篇6】

《花季的安妮》这本书是加拿的大露西·莫德·蒙哥马利写的,书的语言生动、优美,我非常喜欢看。

书上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她和玛利拉收留了一对双胞胎孤儿,男的叫德威,女的叫多拉。

德威是个调皮的孩子。一次,客人来玛利拉家做客,玛利拉让德威去做他的“泥巴大饼”,多拉留下来招待客人。可是,德威玩了一下子就不想玩了,就叫多拉和他一起玩。多拉不愿意,调皮的德威就硬拉多拉去走泥巴路。结果,多拉滑倒了,摔了一身泥。

多拉是因为德威的调皮而摔倒的,我也有因为调皮而伤害了别人的经历。

前天,下了一场大雨,直到下午放学也没有停。我和妈妈撑着伞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雨伞上溅起无数的小水花,我的心不由一动:“如果把雨伞转起来,水珠飞溅,不就像举着会走动的喷泉一样吗?一想到这,我就转起伞来。当时我只顾自己玩得高兴,却没丝毫没注意到妈妈在旁边。结果,水珠溅了妈妈一身,直把妈妈冻得直打哆嗦……

调皮是会伤害别人的,所以我以后再也不调皮了。

安妮读后感【篇7】

提起加拿大“不朽的艾丽丝”,人们便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令人感动,同时也令人喜爱的孩子——加拿大作家蒙哥玛丽笔下的安妮。这是一位被人收养经历困苦的孤儿,自幼便无依无靠,但老天爷是公平的,安妮同时也是一名天真善良,富有想象,积极乐观的女孩。刚来到绿山墙这个新家庭不久,安妮便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其中包括收养她的马修,玛丽拉兄妹和阿伦太太以及教师斯塔西小姐。如果说卡思伯特兄妹保证了安妮物质上的生活,那么后者便算得上是安妮人生前进道路上的榜样,她们不仅教会了安妮知识,更使安妮懂得了回报与感恩。安妮的身世是不幸的,可幸运的是有许许多多的人爱着她,玛丽拉甚至为了让安妮上大学而变卖她的家产。当时情况不容乐观:马修已经病故,而玛丽拉也患上了眼疾,绿山墙这个美好的家园即将被变卖。安妮没有丝毫犹豫,她毅然放弃了去大学深造的机会,成为了小时候的安妮——那个令人快乐,令人疼爱的绿山墙的安妮,陪伴在为了她付出了太多心血的玛丽拉身边。

乍一看上去,安妮为回报玛丽拉而舍弃了那么多优越的条件实在是不值得。安妮这样做又能得到什么呢?又为了什么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一路想到了新年,直到二表哥跟我讲了一个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二表哥的故事,也是件陈年往事了。那时二表哥才刚初中毕业,可是没钱读高中,只能够出去打工。二表哥是个聪明人打了几年工后,就与人合资办厂,因为二表哥看准了时机,因此厂子的生意也日渐兴荣起来。二表哥变得越来越富有,可同时也渐渐接触了赌博,打牌等恶习,而且一发不可收拾,赌输了去借钱再赌,最终债台高筑,厂子也跟着倒闭了。从此以后二表哥开始了沉沦。由于整日无所事事,便常常酗酒闹事,搞得家里鸡犬不宁,左邻右舍也烦不胜烦。邻近的一位大伯实在看不下去,一天拿着一笔钱交到他手里,并对他说:“年轻人,一次跌倒了没关系,重要的是要懂得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你的路还长着呢”。二表哥受了教训,重新干起来,一步一步的再次成为了一个老板,而更难得不是二表哥有了越来越多的钱,而是他再也不去赌博了。在高兴之余,他也没有忘记那位大伯的资助,于是想尽办法去报答大伯,让大伯提出要求,只要是能办到的便尽量去办。可大伯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我资助你并不是让你感激我报答我,只是重新给你一次机会罢了。如今你不但重振旗鼓,还戒掉了赌博,这才是让我最高兴的啊!”二表哥仍是想为大伯做些什么,可大伯坚持不要。二表哥茫然地看着老人的笑容,也就不再多说。这时二表哥告诉我,其实那时老人的笑脸,便是对他最好的答复了。

听到这,我对安妮的行为也有所感悟。看着玛丽拉快乐的神情,我相信安妮也会十分高兴的。快乐是相通的,当看到对方因为你的付出而有所成就,那份满足和喜悦跟自己取得成功是一样的,而这也就是对付出者最好的回报。今后我会一直牢记这个道理,因为这是我和安妮的收获。它足使我一生受用。

安妮读后感【篇8】

今天给大家猜一个谜语,(当然,作者也是在下):红发雀斑不可少,嘴巴从来停不了,麻烦虽然一屁股,可是快乐从未少。(打一人名)知道吗?啥?你知道?尽瞎说!人不懂,别开口,一看你就假装懂,好了,好了,今天是愚人节吗!开个玩笑,其实这人就是蒙哥马利笔下的安妮杰里,走,踏入2个世纪前的加拿大,读读《绿山墙的安妮》吧!

安妮还没学会说话父母双亡,几次波折后,她被送到了爱德华岛上一对兄妹身边,也就是马歇与他性格相异的妹妹玛里拉身边,在绿山墙那儿的生活,令人忍俊之禁,而她也改变了这两兄妹,她爱幻想与倒影与回声为友,她也逐渐成熟起来。

在安妮快乐的生活道路之中,她常常犯错,而她的亲人、朋友都一直爱她、包容她,因为她的可爱而一次又一次的原谅她,也使她走向正确的道路,成了一位有用的人。相比之下,我们身边大人对于我们的错误是无法忍受的,虽然大人们也是为我们好,可是他们却比安妮身边的人要有更多的批评,这些批评,为何不能用褒扬取而代之呢?当然,我不是针对一些苦口婆心的人,而是对“狼爸/妈”去逼孩子如打狗的父母深深不满,一个孩子,何时不希望对自己的骂能少一些呢?

对小安妮的忍俊不禁中,也悟出许多。

安妮读后感【篇9】

安妮是个整天喜欢唠叨,活泼开朗的女孩,她阴阳差错地来到了绿山墙的马修姐弟家。为他们带来了许多乐趣,也惹出来许多麻烦。在这一串串的事件中,在这一年又一年的时光中安妮成长了许多,她用乐观,积极,向上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

安妮的身世本来很悲惨,她却用乐观告诉自己没什么大不了;安妮的处境本来很糟糕,她却积极得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安妮的学习本来很不好,她却一直向前看,努力温习功课。安妮身上有太多美好的精神和品质,她是美丽的,不仅是那一头赤褐色的发丝,更是那种永远向前看的希望。

安妮成长的路上遇到了许多事件的阻挠:马瑞拉的不赞成;雷切儿太太的恼火;菲利普斯老师的批评;巴里太太的误会;吉尔伯特的捉弄……可这些都阻挡不了她对生活的渴望,她拥有乐观,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她一样坦然面对生活的。

在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确确实实需要用乐观的眼光来对待生活。就那很小的例子来说吧,当爸爸妈妈要求你去上兴趣班的时候你是否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反抗?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件痛苦的事,不遵从自己的喜好而办事。其实,换一个角度想就没这么“可怕了”:你上兴趣班的时候,不仅吸取了许多知识,还认识了更多的朋友,也可以锻炼自己的交际能力,让在平淡生活中睡眠的大脑苏醒一下,又有什么不好的呢?再言,如果真正的按照自己的喜好办事,每个人都可以不工作,不上学,但是这样美好的金色时光不就浪费干净了吗?我们需要乐观,用乐观的眼光看世界,就会发现,好像也并非想象中的这么糟呀,甚至还要比想象中的好很多呐。

再拿一件大的事来说吧,很多抑郁症的人就是因为用太过于悲观的眼光看待世界,于是就认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奋斗的东西了;就算再怎么去努力都是没有用的,已经无济于事了;自己已经没得救了,干嘛还要白白浪费金钱呢;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了,绝望吧;反正怎么样都是失败的,还不如整天坐在家里闷死算了……等等等等,正因为有如此之想法,才会出现寻短见啊,做出莫名其妙的举动啊之类的行为。生命本是美好的,为什么要自己先给自己喝下所谓的“真理”呢?用乐观的眼光看待事物,就会觉得:我还有很多事没有尝试过啊;在努力一下说不定会出现转机呐;要配合医生,坚持到最后只要努力,总会有成名的一天,加油;只要向前看,就会成功……这些积极向上的想法,促使我们每天微笑着面对朝阳。

安妮身上的朝气蓬勃,是因为她快乐,而她身上的快乐,是因为它拥有深厚的友谊和真挚的爱,当然,还有那像冬天的火苗一样不灭的乐观精神。

每个人的旗帜上有每个人的信念,不可能一模一样,而我的是——乐观,你呢?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汇编8篇


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精心整理的"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当读完作品后,我们内心会获得极大的满足。 写读后感是我们思考和反思的过程。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篇1)

正因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正因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正因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取是身为女生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生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状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就应是个精致的女子。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篇2)

情感,是每一个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亘古就一直延伸至现在,基本上所有人就是因为情感而发生变化,好坏之间杂夹着情感,有的人深陷情感,无法澄清理性,或许下面提出的文章,会给我们一点启示。

《长恨歌》出自白居易笔下,描写着一段传奇而又有着无限伤感的悲剧爱情,是一篇叙事诗歌,所谓这段“传奇的爱情”的主人公不简单,是当时的唐玄宗和四大美女杨贵妃。诗中前几处就描写到杨贵妃的美貌,最有名的一句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言色”。只是笑,就如此多娇。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哪个男子不动心的?唐玄宗也不例外,立马封杨玉环为“贵妃”,所以叫杨贵妃。从此以后,唐玄宗连工作也不做了,天天娱乐。朝廷日益昏庸,民不聊生,于是爆发出历史闻名的——安史之乱。战乱的鼓声打破了宫廷的霓裳羽衣曲,皇帝不得不带着杨贵妃和大臣潜逃,然而守护皇帝的将士执意要杀害杨贵妃,因为是这个贵妃害的国家不得安宁嘛,所以唐玄宗痛心把杨贵妃杀害。当杨贵妃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南方的荔枝来了,(杨贵妃喜欢吃荔枝)留下了无限伤感……

从此唐玄宗想着杨贵妃,积郁成疾,最终也落到一个孤苦伶仃的悲惨结局。从这里,相信许多人已经有点同情这对特殊的情人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爱情,红颜薄命啊!许多君王都是因为美人而把江山丢尽,何况唐玄宗,深陷于情感之中,无法自拔。更重要的是杨贵妃一下子享受尽人生的荣华富贵,人一旦享受如此高的待遇,换做是我,都不想丢开这些财宝啊!但正是这些财宝,才使得人性进一步迷茫,进一步贪婪,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把人生的前端比喻成一个走在悬崖峭壁上的小路,人必定要经过这条小路,不断进取的前进,把小路开辟成阳光大道。然而一路上必定险恶,有许多诱惑,一旦被诱惑,就像唐玄宗和杨贵妃,一下子跌入无穷的深渊,无法回到之前的道路,只能一点一点的被消逝,结局也是如此悲惨,遗臭千古。

白居易如果只写到这,这首诗就不可能名垂青史了。笔锋一转,于是虚构出一段杨贵妃死后更加凄美的故事:话说杨贵妃死后,唐玄宗日益消沉,找了一个道士,想把自己的哀思转达给杨贵妃,没想杨贵妃成为了仙子。一听到是唐玄宗的使者,立刻热泪盈眶,把自己的金钗交给道士转交唐玄宗,以表旧情。人鬼情未了,两个人是情深深雨蒙蒙啊!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坚贞、执着的爱。现在社会有多少人能够像唐玄宗和杨贵妃如此,能互相了解对方的心呢?有些人是为了某种利益而恋爱,也有的看到对方美貌而恋爱,这算是爱情吗?这只是利益爱情。

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然而这爱,也是情感,不能过度,过度等于溺爱,深陷于情感之中,我们便会找不到人生的“中”,要澄清我们的情感,澄清我们的人生,正确面对自己的情感,这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记住的最为根本的道理!

再来,《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以月亮来表达自己对家人、对妻子、对亲人的思念,相对白居易笔下轰轰烈烈的爱情,显得更加温和。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思念家庭的情感,人到异乡,晚上,在宁静的河边见到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们都会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也是一种爱,爱其实就在生活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爱都有它的特点,都有一个故事。

我们对情感,不能把它看得太重,无法自拔,而是要澄清自己的情感,比如唐玄宗,天天纠结在对杨贵妃的思念,导致整个人神魂颠倒,这个就可怕了。但我们也要有适当的情感,人没有情感还是人吗?但情感是要自然地抒发,适当的调节,比如《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融入自然的情感显得更加和谐,而不是像唐玄宗不能自拔,对情感要有一个清明的理性和认识。

情感,就是如此,澄清我们的情感,也是人生要学的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我们不应当再响起第二首《长恨歌》。爱、情感,正如《长恨歌》的最后一句一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篇3)

王琦瑶这副乖巧的好样貌,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呢?本应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平凡度日,偏偏被当时的时代选中,未来顿时显现出一片辉煌,可惜她没有与样貌相称的头脑,仅有的一点小聪明倒把这辉煌变成了灰暗。她没有想到利用那位政要的权势去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而仅仅是怀着对爱情朦胧的憧憬,甘愿守在空房里作只金丝雀。

繁华落尽时,她终于回到她原有的命运里。说她没有看人的眼光吧,看别人倒是很准,到了自己这儿全失灵了。这四十年来,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从未间断过,可是真心待她的一概被拒之门外,不负责任的反而轻易赢得她的垂青。

话说回来,王琦瑶身边的每个男人都象征着人生中不同的事物,而她的选择则代表着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她向往的是说一不二的权势,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还有镜花水月的幻梦,而她所摒弃的,恰恰是平常人向往的,温馨和睦的家庭和清澈如水的心境。

生在小户人家,却因着好样貌滋生出了傲气,可是仅凭一副皮囊能得到多少好运呢?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固执地追求着不属于她的繁华,看不清也不相信自己是被这歌舞升平的景象愚弄了。临了临了,还是不明白自己的付出为何一再付之东流。尽管怨不得旁人,但终究是无限抱憾。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篇4)

“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

当我看到《长恨歌》这最后一句话时,已是光明与黑暗交替的间歇——凌晨两点。因为她的小说写的很细,需要耐心地看,所以我熄灯沉入了黑暗后,唯一的需要就是入睡,抑或再做点美梦是最好不过。

生得亲切如邻家女孩、性格内敛从不张扬的16岁中学生王琦瑶自己也想不到在上海小姐竞选中会得第三名,人称三小姐,一时间成了上海淑媛的代表。但从此后王琦瑶如纯洁白纸的人生便洒上了浓彩重墨。先是被政界名人李主任包住进了艾丽丝公寓,她深爱着李主任,但几年后因战乱,李主任飞机失事。解放后王琦瑶一直做护士替人打针靠自己的微薄收入低调地生活着,三十岁时遇到了康明逊,明知不能结合,王琦瑶还是不顾一切地为她生了孩子成了单身母亲,之后又遇到了一如既往地爱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对她照顾入微,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个槛,六六年,程先生因迫害自杀,王琦瑶的最可靠的底线也失去了。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五岁的王琦瑶风姿犹存,很多怀旧的年轻男子与她很投缘。这时候她竟与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发生了畸形恋。但是这迟来的爱情已经来得太晚了,王琦瑶的时间也不多了。终于有一天,王琦瑶被到她家里偷金条的小偷掐S,草草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

这四十年当中,与同学蒋莉丽、与长她十岁的严家师母、与小她三十岁的女儿薇薇、与薇薇的同学张永红等四个女性在不同的时间争风头。王琦瑶以她特有的矜持、忍让而又不失体面的以退为美的方法,悄然胜出所有的身边的女人,包括年长她的、与之同龄的和比她小一辈的。

同样是上海作家,有人将王安忆与池莉作比较,指责她写得过于消极。如果按作者的年纪来比这似乎是可以的,但是王琦瑶与林珠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前后相差四五十年,这怎么可比呢?我看将王安忆与张爱玲比应该相配些。虽然两位作者的是属于不同年代的人,但所写的都是跨越三四十年的事。女人走过了这三四十年的大半辈子,从年轻娇美到年老色衰,从满怀忡憬到希望破灭,怎么能不消极?不同的是王琦瑶这四十年,性情一点没变,一样的追求一样的希望,一样的恰如其分地守着她那退到尽头而悄然胜出的法则。而金锁这三十年,是一点点被磨灭被扭曲的。所以要说刻薄消极,张爱玲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王安忆笔下的的王琦瑶一直是积极努力地生活着的,只是将命运弄人,不悲凉又能如何?也许旧上海的故事,总是在悲凉凄美之中才更真实些吧。

王琦瑶的一生,不管世俗如何评价,总是爱她所爱的,只要有爱就会花十二分的力去爱。虽然日子很艰难但她还是会很自立地生活着,到S,她都没动过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盒金条。

可是作者却给了这么个有心思、懂生活的细致的女人一个如此悲凉的人生。一直努力地生活着,盼望着,但是她的`感情总是不能善始善终。也许是王琦瑶命薄福浅,无福消受这福份吧。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篇5)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读书笔记:繁梦三千,璧陨黄泉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篇6)

冲着茅盾文学奖来的,果然没有让人失望,看之前,先百度了作者,百度了同名改编电影,我是在电影先入为主的影响下,带着演员的外形,深入到了作品的品读,一个女人在特定时代下的一生,王绮瑶是怎样一种女人呢?自恃清高,却总总遇人不淑,一而再的错过一个对他执迷不悟的程先生,两个人都是悲惨的结局,这样的人,这样的故事似乎很熟悉,我们周围总能听到,或是知道有这么一两个这样的人,怎么说呢,我是觉得这两个人在感情上的命运似乎与时代并不是特别息息相关,程先生可惜了,但是王绮瑶却让人读后有种自作自受的感觉,如果没有那么虚荣的去选美,如果没有被李先生的钱权所打动,如果没有爱上不值得爱的人,如果好好用心养育女儿与之建立良好的母女亲情,如果不去奢望自己依然风采依旧,如果……我可能觉得一个女性在哪样一个时代,其实也是可以不把自己过得这么让人嫌弃的,一个活在虚荣崇拜的幻境里,不知道清醒努力去生活的女人也许不值得同情,她的结局就是最终的答案……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篇7)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篇8)

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

《百年孤独》读后感(汇编九篇)


阅读就像攀登山峰,攀登得越高,眺望的景色越遥远。作者的作品往往能够引起读者强烈的共鸣,让他们获得独特的阅读体验。你是否对这本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想和大家分享一些与“《百年孤独》读后感”相关的知识。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

《百年孤独》初一时就读过。现在发现那时根本没读懂。很多书是需要阅历才能读懂的。这次,我做了104条笔记。

本书会让读者不停地反复回读。原因有二:

1、人物名的不停重复。家族7代人不断重复同样两个姓名。总要回读才能搞清谁是谁。一开始在想,拉美人起名字都那么匮乏么?就俩名来回起。读到后面发现,作者用相同的名字,暗示着几代人相似的性格和命运。叫奥雷里亚诺的都喜欢钻研,崇尚自由;叫何塞阿尔卡迪奥的都热情奔放,不拘小节。但从一对双胞胎开始,他们名字、性格又开始互换,意味着你中有我,不分彼此。其实每个人身上都有AB两面或更多面。在不同的情形下,显露不同的一面。我在读其他史书得出的结论:相似的事情总是不断地发生,因为人们根本不吸取历史教训。2、文章除了用名字埋线,更用隐喻草蛇灰线绵延全书。比如一开始写到一卷布满了天书的羊皮卷,无人能懂。几代人试图破译,最终因时间不对而无法破译。最后,对的时间,有能力的家族成员出现,破译了羊皮卷,写的是对整个家族的预言。有人能看懂时,家族也走到头了。伟大的作品都惊人的相似—《红楼梦》开篇就有警幻仙子的预言,暗示了每一个人物的命运。结尾又把最后一个人物(贾宝玉)接走,揭示了一切不过一场梦。

其实一切似梦而非梦。百年孤独描写的马孔多地区百年兴衰,最后消失在世界上。百年的兴衰紧密与拉美的历史相连—从当地人自己自足,到后来人、人入侵,当地人奋起反抗…马孔多是虚构的,历史却是真实的;奇幻故事是虚构的;人性却是真实的。我不认为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这是一部纪实文学。连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都说:“很遗憾诺贝尔文学奖将此书定义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那是你们不了解拉美。拉美人民几百年来就是那样生存与奋斗的。”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2】

花了很短的时间,就把《百年孤独》看完了。感觉自己看书总是在追着情节走,不是太注重书所传达的情感。所以,这次也不例外。看完之后,书里的孤独压得我踹不过气来,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从每一个人物的眼神里透出来。很想写些什么,但脑海之中竟然没有丝毫话语想说,感觉浑浑噩噩的什么也做不了,自己似乎也陷入了一种孤独当中,就如书里的何塞·阿卡蒂奥,糊里糊涂地过完自己的一生,即使他是多么的感情炽热!

去找了一些书评,看了别人的感想,才能慢慢写出些字来!“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句话在小说中出现了很多次,同时也是句很神奇精巧的开场白,“在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隐藏着一种深沉的悲哀和无可奈何的宿命感,却又凭借着巧妙的'时空交错形成了巨大的悬疑”有人如是说。小说的风格,不是很能说清楚,里面有各种荒诞离奇的情节,布恩蒂亚家族七代人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作者的不停倒叙,这些都很是让人头大,理不清思绪。百年孤独里的跌但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总是隔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时,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墙淋得模糊。“也许,从上帝将布恩地亚的名字赐予这个家族,他们便注定了孤独”,布恩蒂亚家族的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体,“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别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从家族第一个何塞·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校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黛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奥雷良诺第二。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何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丽贝卡,到最后仍然咬着手指执着地不肯死去;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妲;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比如天使姑娘雷梅黛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上校奥雷良诺。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

“人注定是孤独的,人与人的交往都隔了一堵厚厚的墙。理解注定成为不可能,人在得到自由的同时,也得到了它馈赠的礼物——孤独”,萨特如是说。看了这句话,也更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孤独,对于我,究竟又意味着什么。是,此刻静静的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发呆?是,合上这本书之后再没有勇气翻开它?是。看书时即使胸中涌上无限悲哀也眼睛干涩,流不出一滴眼泪?我想我是害怕孤独的,也一直在逃避着孤独,却往往陷入更深的孤独。爱与心中最温柔的部分,都被遮掩的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也许,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的漠不关心,实际上内心深处,我们也渴望被爱,被认可,被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梦!

“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结束了?也许,这只是一个崭新的、灿烂如锦的、生机盎然的,爱情真诚无欺,幸福得以实现的乌托邦的开始?在那里,命中注定一百年处于孤独的家族最终会获得并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历史需要孤独,生命需要孤独,孤独值得思考一辈子!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3】

刘天宇此书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兼记者加西亚·马奎兹,他也曾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他的家庭环境对他今后的文学创作有着重要的影响。他的父亲是个电报报务员兼医生。

他自小在外祖父家中长大。我祖父善良、固执、激进;我祖母擅长讲神话、传说和鬼故事。本书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中一部典型的、被广泛认可的作品。

百年孤独》于我,是老相识了。初次读这本书,我还是个不更事的小学生。记得当时,我刚刚办了省图书馆的读书卡,稚嫩而又雄心勃勃,立志要在一个月间读完二十本书。

《百年孤独》就被列在二十本的计划之内。然而,该书内容复杂,人物众多,虽然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但书中扑面而来的艰涩和南美洲缤纷却略显繁杂的文化还是吓退了我。我只好选择了另外一本书来充数。

确实,不更事,很难读懂这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这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

今天的我,专注地读,深入地品。需要了解作者经历和故事时代背景,需要体悟南美洲特色文化神韵,也需要鉴赏前辈的读后感,以证实自己的读后之感不至于跑偏。不得不承认,读懂《百年孤独》绝非易事,但却是极富意义之事。

说“文” 解“字”,我们说到这文章的题目,就从解释字面含义来生发感想吧!诚然,题目中最抓眼球的莫过于“孤独” 二字。是的,孤独就像一层薄雾笼罩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

家族第一人霍赛阿卡迪奥是孤独的,家族最后一人奥雷良诺是孤独的。骄傲而坚定的奥雷利亚诺是孤独的,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也是孤独的。纯洁如天使的雷梅苔丝是孤独的,喜欢热闹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依然也是孤独的。

读到此,我不禁要问,既然“孤独”扣紧了情节始末,那么“百年”又是谁的百年?不急,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曾对孤独做了以下解释意:孤独就是不团结。

是的,不团结。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从具体情节来看,故事后期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交流,缺乏信任和了解,充满孤独、苦闷和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归根结底,是家庭的不团结、民族的不团结、文明的不开放。

因此,我相信,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是希望拉美人民团结起来,走向文明、开放、繁荣。

然而,朋友们,这份团结,于我,于这个时代,于今天处在社会生活的你,也是有它不可忽视的意义,不是吗?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4】

有这样一句话:"要不读书,要不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我想我的暑假就是这样充满意义。

一放假,我就开始了自己的旅程。我花了20多天的世间去了国内外三个地方,美丽的风景,动人的旋律,畅所欲言,说不出每次旅行的意义,却让我看到了不同的世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这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的内涵应该是什刻的。这是怎么一回事?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

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一家已经延续了100多年,但他们都不可避免地陷入孤独,在孤独中度过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个灵魂都在孤独中徘徊。家庭成员之间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和理解。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别人,没有人关心外部世界。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

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作品,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有着相同的灵魂——孤独。

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似乎有些明白了,也许这本书能成为世界名着的原因就是它把握住了人性中固有的、却又常为我们所忽视的一种内在情感。人属于社会,具有群体性;人是独立的个体。孤独存在于灵魂之中,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能让我们冷静,思考好,让我们有一颗冷静而浮躁的心。

()尤其是现代人,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更应该学会享受孤独,利用孤独。只是邦地亚家族的孤独是可怕的,因为它放大了人性中孤独的分量。它的孤独折射出民族的孤独,地区的孤独。

它的孤独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人为痕迹。这是拉美在特定时期的孤独,对我们是有害的,也是令人担忧的。人们,尤其是造成孤独感的国家和政治家,应该对此予以关注。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5】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百年孤独》中所描写的命为马孔多的小镇其实就是作者所处在的拉美洲历程中的一部分缩影。起初的小镇不为人们所知,居民无忧无虑地生活,虽然落后贫穷,没有科技的帮助,低效地进行生产生活,但是在我看来却是十分欢乐,而逐渐地,随着吉普赛人进行一些进步的传播,为村子带来了许多新奇玩意,村子正在慢慢的改变,科技在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正如书中所描述“村子瞬间变了样。马孔多的居民在自己村子的街道迷失了方向,置身与喧嚷的集市中不知所措。

”同时这个百年孤独的大家族中的第一,二代人在发生慢慢的改变,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在吉普赛人的科技传播中疯狂迷恋于研究,而他的二儿子在幼时也对炼金有极大的兴趣。

而后来由于国家的党派之争,这个小镇也和其他地方一样沦为战争之地,也正是因为战争,家族中的人物也深受其影响,并且影响着这个小镇。本是政客间一些无聊的党派之争带来了无数人的牺牲.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的背景:

从1830年到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了数十场内战,几十万人丧生。在阅读这部**的时候,我惊讶于这个小镇的迅速变化,这也许也正是世界上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国家所经历的历程:第一,二次世界大战给世界所带来的科技的变化,到后来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有的党派之争。

再到后来的小镇因为商业等一些外来文化下变得十分繁华。直到镜城的尽头被飓风抹去,从世界的记忆**。这个小镇,这个家族不会再重复出现。

这也是笔者的一个心愿:希望他的拉美不能重蹈覆辙,向前迈进。

读完这座小镇后,下面是经历了百年孤独的一家人。几代人的名字都是一样的,这让第一次读这本书的人头疼不已,但他们都孤独地死去。毫无疑问,**中的孤独一词是文本中重复最多的关键词。这个家族的人的爱情关系十分复杂,无数的**关系让人觉得十分的混乱,也觉得十分的惊讶,但是他们都没有收获到真正的爱情。

这个家庭里有些人缺乏爱的能力,有些人缺乏爱的勇气,有些人因为性而忽视爱。。。爱情和这个家庭都很不幸,没有人在爱情中走过人生的旅程。

而在亲情方面,他们并没有那种所谓的亲情观念,对待的亲人的爱和关心在**中体现的特别少。他们这个家族衰败的其中一个原因正是缺少了亲情的维系。一个大家庭要想继续下去,必须依靠家庭成员的团结和家庭成员的爱。

而值得一提的是**中的乌尔苏拉这个大家长几乎贯穿整部**,她活到了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她一直在为这个大家族操劳着,她在努力支撑着这个家族,然而一个人的力量太弱小,最终这个家族仍旧走向没落。虽然她也无法逃脱孤独的命运,但是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祖母,一位大家族伟大的大家长。

在阅读中我发现了**中的几个细节:

1.“梅尔吉亚斯(吉普赛人)所在的部落由于逾越了人类只是界限已从大地上被抹去。”这就吻合了**的风格:

魔幻现实主义风格。在**中的许多科技都源于作者的想象:“母鸡下出一百个金蛋”,“多功能机器能缝扣子能退烧”......

然而,传播这些技术的部落后来消失了。这是作者刻意安排的情节,超越现实,最终回归现实。

2。当马孔多镇被派到这里时,何塞·阿尔卡蒂奥

布恩迪亚告诉他:”人们并未因**没来帮助而难过。正相反,他们都为一直以来**的放任自流而高兴。

“我认为这是作者在批判当时的统治者,认为他们残暴**,给人们生活带来不幸,而在**中以未在**统治下的幸福小镇为缩影,以此来讽刺**以及其统治者。

三。战争中,**中国和奥雷利亚诺·邦迪亚上校的对话和独白。

在中国共产党,作者多次提到战争的意义:为政治家的口号而战,为权力而战,为自由而战。这是上校心理旅程的变化,但最后他发现所有的战争都是毫无意义的。不管怎样,他是奸诈的,所以上校最终放弃了,把自己锁在一个小房间里,做一条小金鱼度过余生。

而**中有一个正面的人物:蒙卡达将军,这是一位有着让战争更人道理想的将军,对待这位将军,他得到了小镇里广泛的好评,这也正是作者的态度:反对战争,但是如果有着人道主义精神的战争是有正义感的,而且战争是并不是为了私利,也许它并不是那么令人反感。

4.宗教问题:**中一处写到:

在尼卡诺神父到来之前,我们都直接与上帝解决了灵魂问题。这本是古老文化形态下的原始宗教。而**中另一处写:

尼卡诺尔神父喝了一杯巧克力后居然能离地12厘米,以证明“上帝有无限神力”,这里表明了作者对殖民宗教的批判,这些宗教迷信使得殖民宗教的侵袭,加上古老文化形态下的原始宗教,双层的冲击下拉美人民变得愚昧无知,,人与人之间缺乏基本的理解与温情,最终只能走向孤独。

5.**中有个十分独特的病:失眠症。

书中写到,马贡多村的所有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染上了一种失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

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在对失眠的描述中,有两个细节:当村里的村民被失眠感染时,何塞

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采取措施不让该症传播到外村。这是作者无意中赋予人道主义的品格和品格的仁慈。

第二个是在失眠症肆虐中,很多人选择向虚拟现实屈服,这是作者在批判那个时代的人们的愚昧盲从,不愿进行斗争,而屈服于现实。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6】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是生活的一部分。有些人想抵制它,但他们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化的城市里,人们在每天明亮、喧闹、繁华之后的某个时刻,总会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当别人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当别人在运动场上一起奔跑打闹挥洒青春时……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依然被孤独埋葬,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

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不一定是消极的,它有时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它来体验生活,勇敢面对一个人时的挫败感。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

享受孤独,享受每一秒与自己的对话,为自己腾出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7】

即使看完整本书,对我来说还是晦涩难懂的。不可思议:漂浮的热可可,死而复生的老人……令人费解:何塞的大儿子无缘无故死亡,伴有失眠失忆,不属于世界上的天女……

然而,除了深沉的书名,真正吸引我、攻击我的是那次又一次挥手的分离

书中太多的篇幅描述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非没有道理。他真是个曲折的英雄。

他沉默寡言,性格孤僻。他会在母亲的肚子里哭泣。当他来到这个世界时,他睁开眼睛。当他剪脐带时,他环顾四周,看着房间里的东西,好奇但无畏地观察着人们的脸。他一出生就注定是一个非凡的人。谁会想到他即将面临的坎坷和悲惨的命运?

作者很残忍。年幼的上校,来不及和郁郁不解的哥哥挥手告别,哥哥悄悄离开了。上校知道他要走,但不能说再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但不能保留……再大一点,上校遇到了他这辈子唯一的蕾梅黛丝。他爱上了每次和他说话都要带先生的小女孩。虽然她还小,但上校毫不犹豫地送出了小金鱼——他们订婚了。那是甜蜜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逐渐成为自己的`妻子,我觉得上校充满了甜蜜和幸福。所以我说作者很残忍。他用残忍的心和残忍的手法杀死了小蕾梅黛丝。然而,上校只是悲痛,也许,这是他命运的开始。

奥雷里亚诺也是第二个被用作辣手的人,应该是佩特拉·科特斯。

我不同意费尔南达是何塞家的媳妇。迂腐的古代贵族礼仪真的很不愉快。圣经、玫瑰和银餐具……适合何塞一家吗?也许正因为如此,佩特拉·科特斯才出现。她温柔贤惠,知情达理,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情人,但她真的只是一个情人。但她不后悔,不是吗?最后一刻的陪伴,很满足。但她仍然后悔,那双靴子,不是吗?挥手太晚了,你再也不会回头了。

但是,大儿子的离开,二儿子的上校之路,媳妇的一尸两命,丈夫的死……这一切,最痛苦的是乌尔苏拉,不是吗?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婆婆,作为一个祖母,作为一个妻子,没有时间挥手,大儿子消失了!没有时间挥手,第二个儿子也没有回头看!没有时间挥手,白发和眼泪送给两代人!没有时间挥手,阴阳开白头不在一起!

生活太晚了。当马孔多在《圣经》中记载的龙卷风的愤怒变成可怕的碎石和尘土漩涡时,我知道注定要忍受百年孤独的家庭不会再次出现。故事结束了。

喝温水太晚了,已经已经冷了;没有时间看夕阳,它已经掉下来了;没有时间体验青春的夏天,它已经被尘封在木盒的记忆中。分离总是在不经意间,会让人来不及,我想,珍惜眼前,也许,最好的,来得及。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8】

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班级:2010032姓名:徐辉生

如过阅读一定要涂上功利色彩,那么当我们阅读它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通过阅读我们能得到什么?世界上数以亿计的人会去读一本一个人在一间卧室用打字机敲出来的破烂,这本身太不可思议了。人们喜欢故事、虚拟人物或事物,但这些都毫无意义。

因此,**阅读和写作的意义,是故事听腻后的娱乐。作家们应该小心。一旦读者发现文学毫无意义,他们就会放弃阅读。“幸运”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似乎发现了阅读这项活动似乎是人类没有进化完全的标志之一——相信别人的谎言,还乐此不疲。《百年孤独》不过是个玩笑,但是你看,文学带给人的震撼就好像会杂耍的猴子遇到钻火圈的老虎,或多或少的,我们从中看到自己的命运,我们做着完全不同的事情,并相信其中一定有某种神秘的意义,其实就是没有意义。

那么,我就不妄自揣测马尔克斯先生深奥的作品究竟想表达什么人间真理了,仅仅是从感觉的角度谈谈他这两部最广为人知的巨著。没错,就是感觉,文学带给人最首要的就应该是感觉。

《百年孤独》授权中文版正式推出之后,销量颇为惊人,据说,已经达到150万册了。这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不过,其中145家可能被回购,而且从未开盘)。我不知道是文学在中国再掀热潮(这不太可能,看看身边人就知道),还是附庸风雅的文艺青年太多。

买书已直是一些人的正常生活。你买不到郭敬明被骂狗血喷枪的垃圾。因此,百年来寂寞而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自然满足了大多数购书者的虚荣心。当然,相当数量的人,确实怀着瞻仰大师名作的心情买回了《百年孤独》,这次正式授权的中文版从诸多方面来看,也确实可圈可点,装帧考究,译笔细致忠于原著。

提到《百年孤独》总要说一下魔幻现实主义。虽然这种创作方式不是马尔克斯原创的,但却因为《百年孤独》的广泛传播而在世界范围内掀起波澜。近年来,强调文学气质的魔幻现实主义与幻想越来越难以区分。凯莉林克就是一个例子。

可是读过百年孤独之后我们会发现魔幻现实主义在创作的运用中并不受限制,其虚实结合的气氛更多的还是为现实主义服务的,象征意义与意象的夸张似乎是魔幻现实主义的所要达到的艺术效果,但又不全是。尽管文本充满了现实主义的叙事技巧,但故事却模棱两可。《百年孤独》对魔幻现实主义风格的运用趋于成熟,深入的程度以及不留痕迹的写法是后世作品中极为少见的。

后来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大多过于刻意。结合《百年孤独》的故事来看,庞杂的人物和故事架构,利用魔幻现实主义去表达跳跃其中的感觉,表现出来的艺术效果确实令人惊艳。

马尔克斯曾称福克纳为他的导师,福克纳对他的影响可以从他的作品中看出。《百年孤独》在叙事的细节上总能看到福克纳的影子,不过总体结构却没有福克纳的创新精神。其实马尔克斯的创作方式明显是古典主义,若不是魔幻现实主义浓墨重彩的卖弄,《百年孤独》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一篇古典主义**。

古典主义作家的精心刻画,线索细致的勾描技法,情节设定都是接近完美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百年孤独》会如此受大众追捧的原因:可读性强。

孤独是人类最根本的情绪状态,《百年孤独》将其放大后与众多人物结合到一起,于是我们不仅为人类孤独的状态唏嘘不已。有些事情注定不会被别人理解,有些选择注定会在作出之后无法挽回。人类最大的悲剧是,他们认为自己可以相互理解,相互陪伴,但我们彼此都是陌生人。我打算用马尔克斯老先生的在《百年孤独》中的一段话结尾:

“世界不过是身外之物,她的内心不再为任何苦痛而波动。她深深遗憾没能在多年前获得这样的领悟,那时还来得及净化记忆,在崭新的光芒下重建世界,平静地唤回傍晚时克雷斯皮身上的薰衣草味道,并且将丽贝卡救出悲惨的境地,而这不是出于爱也不是出于恨,而是出于对孤独的深切理解。”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9】

相信很多喜欢阅读的读者,没少听到关于《百年孤独》的传闻,曾有一阵子简直是铺天盖地的好评,也许你会觉得难以置信,这是怎样的一本奇书呢?

听了许多读后感和评论后,便认定了,就算水平有限,即便是平凡无奇也要读出其伟大之处,要不哪有资格去点评此书呢?你是否觉得很荒谬,这是要人云亦云的节奏,不然呢?还是写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吧!就如之前读《老人与海》,真读不出也领悟不到其伟大之处,那就认了,以后再读,绝不逐流随波,特意言其美辞。

回到《百年孤独》吧,小说的第一页开头就是,多年以后…像极了电影的开篇镜头,一下子有一股无法名状的魅力把读者带入了故事中去了,接着小说按照时间轴叙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与家族百年兴衰命运,其中不乏现实与战争,也融入了神话与宗教,写进吉卜赛人与羊皮卷预言,闭塞的生活环境,缺乏交流与信任,残酷的战争与政治屠杀,物质与精神文明的掠夺与侵略,疯狂自私的情欲与家族乱仑,现实与魔幻相互交织,而孤独自始至终,那是缺乏爱的表现。家族每一代人始终逃不过命运齿轮的碾压,即使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而进行探索与斗争,但这种渗入了狭隘思想的孤独感弥漫整个家族与马孔多镇,是阻碍家族发展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从另一方面也成为了影响民族向上的包袱,这一切正是当时处于孤独苦难中的拉丁美洲人民的真实写照。

在小说的人物刻画方面,纵观全文,作者马尔克思在小说中涉及到人物并不少,而且很多同名,但每一个人物,无论从性格神情、言语动作,到最后应有的结局,都非常到位合理,前后呼应,不漏掉一个也不刻意造作地多花笔墨,这也足可看出作者的伟大。唯一觉得比较意外的是德拉彼达的结局是离去,像是美人儿蕾梅黛丝的升天,这两个离去一个现实一个魔幻,不可思议,也许需要反复地去阅读和理解。

最后,作为读者,真的无法想象一本书能够如此包罗万象,以至它不可思议地掀起阅读狂潮,没读过你一定不会轻易相信,读过后相信你会想继续再研读,会深深地被一直震撼着,更彻底地去理解孤独,更懂得去爱。真希望有那么一天能看到《百年孤独》的电影版,让像我一样的许多忠实读者和影迷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