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2017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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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我县的宝贵财富,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因此,实施“河长制”,保护好“一湖清水”,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做好河流、水库水质保护工作。

(一)实施“河长制”是落实总书记指示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指出,江西的特色、的优势、的发展潜力就是绿色,要求我们要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我们实施“河长制”,目的是保护和改善河流水库水质,提升水生态质量,这就是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为此,省委、市委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过完年省委召开的第一个会,就是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参加的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2月20日晚,市委、市政府也利用全市看特色看变化流动现场会难得的间隙,召开了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暨“河长制”工作会,研究部署2016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河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措施,并且建立了由省委书记担任总河长、省长担任副总河长的省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市长担任副总河长的市级“河长制”。因此,实施“河长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实施“河长制”是加快绿色崛起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畜禽养殖规模的迅速扩张,对我县河流、水库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检测,我县107座小(二)型以上水库中有30座水库水质未达标,这些未达标的水库主要都是因为大规模畜禽养殖、投肥养鱼造成的污染。因此,可以说,水污染表现在河里,源头在岸上,实质是发展方式河产业结构的问题,根子是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大量实践证明,岸上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河产业结构,河中就有什么样的水体水质。我们实施“河长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河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如果出现了污染事件,将要被问责,这必然使各级党政“一把手”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河长制”,将有利于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控制和减少污染,是加速推动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实施“河长制”是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实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河库水质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特别是现在群众对改善水环境的诉求日益高涨,对饮用水源的关注度不断上升。让老百姓用上清洁干净的水,是广大百姓最基本的环境诉求,也是的民生工程。实施“河长制”,就是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生态利益落实好,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实事,惠及的是民生,顺应的是老百姓的期待。

二、务必抓住关键,准确把握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方法。

实施“河长制”,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课题,掌握正确的思路方法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突出源头严控。加强源头防控,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是治水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加强规划管控,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河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河库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通过规划的强制约束来保障水生态环境的安全。要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会商会审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坚决不能引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没有经过“三同时”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允许生产;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坚决禁止在禁养区范围内新批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去年,县政府重新划定了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各乡镇场也根据县里的“三区”规划划定了各自辖区内的“三区”规划,各乡镇场和相关县直单位在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审批时,必须严格按照“三区”规划进行布局,对违反“三区”规划审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和部门的责任,对未履行依法审批手续的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要加强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提高水源地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备用水源建设,尤其要加快枫树坪应急水源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要注重过程严管。坚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格管控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各级“河长”、“库长”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乡镇对所管辖河段、水库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要定期对纳入“河长制”管理的13条河流、107座水库的水质进行检测,并向各级“河长”、“库长”进行通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尤其是要加强赣江、遂川江等跨县境河流断面水质的监测,确保一旦上游水质出现问题,在量变过程就能发现问题,就能发出预警。前年,在这个方面,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要认真进行研究,科学合理设立监测点,建立响应迅速的监测、报告、预警机制。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治乱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推进“三改三清”攻坚行动,重点整治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大力开展治脏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清洁工程,在整治河道、村庄、干道的“垃圾山”,着力消灭存量垃圾的同时,大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努力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覆盖面;大力开展治污专项行动,要加快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运营监测,确保工业园区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疗法”模式,加快推进扩权强镇试点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年内投入运行。

(三)要强化依法严治。解决复杂的水问题,必须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做到依法治理。要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涉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组建水环境联合执法队伍,变以前的“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因部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而造成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不断增强综合治水能力。县水利局要在总结去年水库水质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同时,各乡镇要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的工作要求,借鉴井冈山龙市镇综合执法局的成功经验,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积极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各相关县直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尤其是五丰镇、窑头镇要充分发挥扩权强镇试点镇的优势和既有工作基础,努力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方面走在全县前列。在加强依法严治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三、务必齐抓共管,大力强化实施“河长制”的责任担当。

一是要压实责任。参照省、市做法,县里成立了县级“总河长”制,由县委李书记担任总河长,我担任副总河长,县四套班子分管农业、环保的领导分别担任我县境内省、市管河流和大中型水库的“河长”、“库长”,各乡镇场党委书记担任各自辖区内县管河流的“河长”和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的“库长”,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工作网络。各级“河长”、“库长”是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挂帅,更要出征,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管河段、水库的基本情况,掌握所管河段、水库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面对突发情况或重大问题,各级“河长”、“库长”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同时,要划分好“责任田”,逐级明确“河长”、“库长”,层层压实责任。县政府已经与各乡镇场签订了“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场也要参照县里的做法,与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责任到人,不留盲点,把责任压实、工作做实。

二是要形成合力。河流、水库的保护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上下游、左右岸、库首库尾的协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因此,各级“河长”要进一步增强统筹意识,加强指挥调度,科学调配各方力量。“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扬服从指挥、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在“河长制”的统筹下,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比如,环保部门要主动抓好污染防治,国土部门要抓好项目用地管控,农业部门要抓好畜禽养殖,水利部门要抓好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管理等。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县水利局要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联合执法制度等,切实加强部门、乡镇之间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挂乡镇场的各位县领导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挂乡镇场的河流、水库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挂点职责,形成全县一盘棋格局。

三是要强化问责。要严格督查督办,县水利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县水利局要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道、水库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为公众监督治水、参与治水提供便利;县电视台要加强与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对非法排污、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要严格考核奖惩。围绕小(一)型以上水库水质100%达标、小(二)型水库水质85%以上达标的总体目标,建立以水质改善、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场、县直单位综合考评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河长制”取得实效。同时,严格执行和落实《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因领导组织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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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材料


一、制定“河长制”,不断强化领导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实行县、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强化领导工作班子。建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相关班子成员组成的“五水共治”工作小组,明确了责任人亲自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制定了《干窑镇2015年河道长效保洁考核办法》、《干窑镇“河长制”责任考核办法》,推行了巡查整改和年度考评的“1+1”考核机制。实行了卫星定位综合整治推进。

二、落实“河长制”,奖惩有仪轨

一是根据《干窑镇“河长制”责任考核办法》,按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镇的6条县级河道、10条县级和部门连挂重要河道、86条镇级河道,由镇领导任河长,另外63条河道由村班子领导担任河长,实现境内165条河道“河长制”全覆盖,每一条河道都有了实实在在的“管事人”。二是健全“一河一档”。将全镇165条河道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并制作了165块公示牌进行公示,清晰标明河道名字、长度、河长电话及河道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督促。三是实行河长奖罚制。干窑镇对群众举报发现的河道问题,受到相应处罚的不仅是河道保洁员,还有镇、村级河长。“河长制”考核评分细则规定,被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河道,镇、村级河长都将被酌情扣1-2分,未能及时整改的,还将被扣2分。被上级部门或者被本级部门通报的,镇、村级河长还将有更加严厉的扣分。同时,河道治理或者长效保洁成效明显,接受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现场会或者上级领导直接批示肯定的,将酌情加分。据了解,依据此考核办法,干窑镇根据全年综合考评得分情况,年底得分高的河长,将被评选为“优秀河长”并实行奖励,对得分较低的河长将进行约谈。

三、深化“河长制”,确保常态化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主动挖掘、积极撰写全镇“五水共治”方面信息,今年以来累计报送相关材料140余篇,其中县级部门录用100余篇,市级部门录取70余篇,总得分连续三季度位居第一。建立了“干窑镇五水共治微博”,截止目前,已发相关微博153篇,被转发80余条,被点赞100余次,阅读量破万。二是控源头强巡查。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自从河长巡河工作开展以来,该镇已经开展巡查工作500余次,解决河道问题70余处,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三是加强河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9支,落实84人,分别负责干窑镇9个行政村保洁工作。同时,各行政村根据保洁人员日常工作情况、保洁成效等制定了相应的保洁人员考核办法。

河长制工作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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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上级相关安排部署,镇党委、镇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镇政府就该项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登明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镇党委书记李登明担任镇级总河长并对新政内所有河流每月巡查一次且辖管嘉陵江新政段,镇长罗雄林、人大主席罗志远为镇二级河长分别辖管环山河与小洄溪保证每月至少四次巡查,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任村(社区)级河长每天巡查一次的河长制,形成了镇、村(社区)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宣布由镇党委成员、人武部长、副镇长王俊分管,成立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设立在水利办。

二、开展调查摸底

为全面了解辖区基本情况,镇党委、镇政府安排分管领导镇党委成员、人武部长、副镇长王俊带领镇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辖区河道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镇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建立了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形成了《镇“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形成了问题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制定了《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四、扎实开展工作

1、组织开展巡河。镇党委书记李登明、镇长罗雄林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社区)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由镇河长办牵头,统一制作了镇河长制公示牌1个、村(社区)级河长制公示牌10个,辖区镇、村(社区)2级河长制公示牌已于11月20日全部安装到位。

3、开展污水沟整治。镇党委镇政府已组织各村修建污水处理池,阻止污水直排入河。

4、进行河道清理。由各村(社区)组织人员60余人次,就辖区河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近1.0吨,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近1.5吨。

5、落实河道保洁人员。由沿江各村(社区)设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现设有专职保洁员4人。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镇在河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工作经费不够、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等打捞不彻底、沿江砂石料场较多、采砂船污染、农村(社区)面源污染等问题。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6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的决定》(淮发〔2009〕12号),现就切实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为目标,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以“河长制”管理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严格河道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大河道治理与保护力度,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问题;坚持保护优先,切实做到“先规划保护、后开发利用”;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河道管理机制;坚持因河制宜,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实行远近结合、综合治理。

(三)目标任务。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2014年全市61条省级骨干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管护制度,2015年全市全面落实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河长制”管护制度,到2020年实现全市河道管护现代化,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现代河网水系。

二、健全机制、强化领导

(四)进一步深化“河长制”领导责任制。“河长制”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市“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县(区)行政首长对境内所辖河道管理负领导责任,各县(区)、各乡(镇、街道)逐级成立“河长制”办公室,逐条河道落实“河长”,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全面落实“河长”。省骨干河道按现行属地管理体制,结合防汛工作责任制度,由河道所在市、县(区)政府领导或水利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区域骨干及重点县域以下河道由各地政府参照省骨干河道管理。河长主要职责是:督促建立河道管护队伍和管护制度,协调落实河道维修养护经费;组织实施河道疏浚和环境治理;检查河道工程维护、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协调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依法组织查处各类侵害河道的违法行为。

三、明确责任、各尽其职

(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河道日常管护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疏浚清淤和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取排水行政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河道生态清淤和长效管护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环保部门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入河污染源治理,保护河道水质。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国土部门负责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禁止填埋河湖水域行为。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通航河道岸线保护,严格船舶管理和危险品管理,协调解决水上运输等水上纠纷。农业部门负责加强河道湿地和堤防绿化管理,在服从河道行洪、排涝和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加强河道养殖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明确沿河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做好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论证上报工作。经信部门负责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工业污染源的搬迁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污水管网覆盖工作,完成主要河道的生活污水截污任务。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城区河道两岸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的执法管理。监察部门负责对责任部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整合各部门河道管理和执法资源,共同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

四、明确目标,分级负责

(七)明确工作目标。全市河道管理工作分为: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空间管理、资源管理、河道监测和工程管理等六个方面。根据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目标任务,各地应按照“目标明确,时序合理,安排科学”的原则,对省骨干河道及以下河道逐条制定分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要着力突出规划引领,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严格水源地保护,加强综合执法,扎实有效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目标实现。

(八)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市级“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各县(区)“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同时指导、协调、督促乡(镇、街道)的“河长制”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管辖范围内河道的教导员、河长,负责管理和实施管辖范围内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村(社居)范围内的所有河、塘整治和长效管理由所在的村支部、村委会负责。要逐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逐条河明确责任人,挂牌负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目标按时完成。

五、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九)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强化对县(区)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考核督查。各地各相关部门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真正做到治理措施上部门联动,执法监督上齐抓共管,工作信息上及时沟通,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十)地区之间密切配合。各县(区)要在坚持属地管理基础上,着眼大局,积极组织和参与跨区域河道的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建立信息数据、治理技术等共享渠道,健全问题排查、工作会商的协调制度,形成协调有序、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统筹推进、合作治水的联动机制。

六、强化保障、注重实效

(十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切实落实公共财政对河道管护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投入机制。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河湖管护工作。各级从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等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河道管护工作。

(十二)加强监督。市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61条省骨干河道管理督查工作。各县(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其他各级河道“河长制”管护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各级“河长”及河道管理单位应及时做好河道管理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督查意见,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重点,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市水利、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对各县(区)安排相关管理经费。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区),取消该县(区)次年市级及以上河道管护经费安排:辖区内河道“河长”落实未达50%的;未建立“河长制”办公室的;经费落实不到位,未专款专用的;河道发生堤防溃口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管河道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的。

(十三)深化管理改革。各级“河长”要督促落实河道管理机构和单位,协调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推进“管养分离”,建立河道工程管理、维修、养护良性工作体系。

(十四)加强监测预警。加快建立河道健康评价体系,开展重点河道水质监测、河势监测、水文监测和遥感监测,定期对河道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发布重要河道健康公报,加大社会公众对重要河道管护的关注度。

(十五)注重能力建设。重视河道管理设施建设,加强管理队伍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3】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上级相关安排部署,镇党委、镇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镇政府就该项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登明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镇党委书记李登明担任镇级总河长并对新政内所有河流每月巡查一次且辖管嘉陵江新政段,镇长罗雄林、人大主席罗志远为镇二级河长分别辖管环山河与小洄溪保证每月至少四次巡查,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任村(社区)级河长每天巡查一次的河长制,形成了镇、村(社区)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宣布由镇党委成员、人武部长、副镇长王俊分管,成立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设立在水利办。

二、开展调查摸底

为全面了解辖区基本情况,镇党委、镇政府安排分管领导镇党委成员、人武部长、副镇长王俊带领镇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辖区河道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镇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建立了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形成了《镇“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形成了问题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制定了《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四、扎实开展工作

1、组织开展巡河。镇党委书记李登明、镇长罗雄林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社区)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由镇河长办牵头,统一制作了镇河长制公示牌1个、村(社区)级河长制公示牌10个,辖区镇、村(社区)2级河长制公示牌已于11月20日全部安装到位。

3、开展污水沟整治。镇党委镇政府已组织各村修建污水处理池,阻止污水直排入河。

4、进行河道清理。由各村(社区)组织人员60余人次,就辖区河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近1.0吨,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近1.5吨。

5、落实河道保洁人员。由沿江各村(社区)设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现设有专职保洁员4人。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镇在河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工作经费不够、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等打捞不彻底、沿江砂石料场较多、采砂船污染、农村(社区)面源污染等问题。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4】

市委书记李小豹主持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我市“河长制”有关制度及工作规划,推进今年相关工作。李小豹指出,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萍乡的宝贵财富,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推动“河(库)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萍乡”。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江河出席并讲话,市领导潘先贤、聂晓葵、欧阳清新、颜剑彬等出席会议。

李小豹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推进源头治水,坚持从源头上发力,认真排查污染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逐步整改到位;要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着力解决“存量”,做好去产能工作,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产能,积极引进高产出、低污染或无污染的企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要推进工程治水,着力推进海绵城市和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认真落实两个“三年计划”,努力把萍乡打造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推进系统治水,坚持上下游同治、河湖同治、干群同治的治水模式。要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铁腕手段推进河流治理。

李小豹强调,“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牵头组织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等重点工作;要坚持统揽全局,加强指挥调度,注重上下游、左右岸的协调和联动,科学调配各方力量;要强化问责,以科学的考核和严格的问责推动“河长制”落到实处。

李江河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和赣江省级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科学谋划“河长制”试点,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因河精准施策推进治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提升河库管理水平;要重点破解河库污染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治理,强化系统治理,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要常态化开展侵占河库水域及岸线、非法采沙、非法设置入河库排污口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河库保护能力;要推进“河长制”平台建设,健全河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库水工程建设系统平台,建立水生态污染综合执法平台,全面增强综合治水效率;要完善考核督办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工作落实。

河长制工作总结【篇5】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

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做到不臭不黑,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河面无垃圾,堤岸无损毁,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搭建及非法畜禽养殖,到2020年底,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

成立xx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李志东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河长”,李日宏党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农林水务办、经贸办、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组织办、督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工委书记为成员。

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李日宏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伦辉、杨炳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

对镇内河流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涌长”,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镇内河流、河涌污染现状调查摸底工作。

开展全镇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流的“河长制”实施细则。

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河流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镇“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市环委办和相关主管部门。

6、完善“涌长制”相关信息公开。

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涌段长”名单,并在河涌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涌长制”公示牌,明确“涌段长”职责、负责河涌的范围、河涌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确定全镇河流、河涌整治名单,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大力开展河涌两岸及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截污导流、护坡绿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2)建立寒溪河xx段及其他河涌治理档案。

依据不同河流特点,制定相应“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

(3)设置水质考核监测断面。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结合镇内河流、内河涌分布情况,划定xx河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以及各社区的内河涌治理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监测断面的水质应确保能真实反映该河流水质状况。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制定污水处理厂年度建设工程清单、污水处理厂年度升级改造清单。

2、环保分局:

(1)负责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

配合“河长制”领导小组推动全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

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的项目审查制度,拒绝电镀、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

对河流流域新建的配套项目,有涉水生产工序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引导实施“零排放”,对于需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一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加强工业污染管控。

制定工业污染管控方案,按照“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的原则,制定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管控方案,结合《水十条》要求,制定“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制定十大行业专项整治清单,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河流流域沿线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风险排查,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

(5)巩固畜禽养殖业整治成果。

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督促指导全面清理辖区内非法养殖场,防止非法养殖业回潮反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6)做好水质监测。

根据各社区的考核监测断面数量和监测频次的要求,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水质监测。

3、城管分局:

(1)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做好河流及周边区域垃圾清理。

加强河道及沿河两岸保洁,防止垃圾向河涌倾倒。

(2)指导督促各社区拆除、清理河道内和河道两岸堤防安全保护区的违章建筑。

4. 农林水务办: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单元对化肥农药使用,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荒地裸地复绿,协助开展畜禽养殖业整治。

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列出淘汰企业清单,优先关停主要河流流域范围的重污染企业。

加快污水厂配套截污管网及河流流域范围内次支管网的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负责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许可等。

多渠道筹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确保对河道污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等工作的财政投入。

8、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对已配备用地指标的河涌整治项目办理用地手续。

9、组织办:建立“河长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制度,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0、督察室:对为完成相关河道整改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问责。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河长”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工作难点。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河长”开展工作,主动制定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

各社区要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社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保障水环境治理内河涌整治项目的投入。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制度。

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将“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

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问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加大对“河长制”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要定期汇总通报河流治理情况,及时根据任务和进展情况组织督查、协调工作;镇主流媒体要及时宣传并跟进报导“河长制”的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增强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

部门河长制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乡党委政府秉承“把山区当景区一样来打造,建设宜居宜游美丽乡村”的总体思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责任、细化方案,落实措施,扎实推进“五水共治”各项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全乡“五水共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河道环境卫生得到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趋成熟、群众卫生观念日益增强,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联动,吹响治水“集结号。借群众路线之东风,积极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引导XX群众以“全乡总动员,全民同参与”的精神风貌,全力助推“五水共治”顺利开展。一是宣传发力造氛围。“众人拾柴火焰高”,通过动员部署会、农民信箱、民情微博、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五水共治”,深入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身先士卒,争当治污“排头兵”,号召群众踊跃参与,积极投身治水队伍;二是深入调研重民意。把“五水共治”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发挥走村入户宣讲团优势,深调研、听民声、征民意,群策群力,拉开全民治水新帷幕。三是多方借力齐治水。“五水共治”行动,从娃娃抓起,引导学校上好“爱水、惜水、护水”必修课。紧紧围绕“文明用水”大主题,开展了“小点子、大智慧,我为节水献良策”活动,让每一个小朋友自觉投身文明用水中来。此外,还开展了“大手牵小手、五水共治齐出力”活动,呼吁家长朋友们踊跃投身到“五水共治”的行动中来,为“爱水、惜水、护水”出一份力,让“五水共治”走进每一个角落。

二、百日攻坚,打赢治水“第一仗”。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清障、清淤、清垃圾”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专项整治,努力把XX打造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相亲”的宜居宜游美丽乡村。一是开展集中摸排。以实地走访的形式对各村每个角落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是对脏乱差以及卫生死角、边角地区等进行拍照取证、逐一登记备案;二是组织集中曝光。将前期拍摄的86个卫生死角以ppt的形式,在全乡环境卫生工作会议上逐一亮丑和对比,并在此基础上按村下发清单式的目标任务书,做到情况清,任务明;三是开展集中行动。利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要求各村对照目标任务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发动党员群众以义务劳动、筹工筹劳的形式进行地毯式清理。乡设特设专项资金对按时完成的村进行奖励。并于3月11日,在市检察院结对帮扶下,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全乡妇女干部、XX两村全体党员、两委干部、保洁员共计150余人,集中开展了以“清理河道,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劳动,共清扫道路7公里,清洁河道5公里,清理河道障碍物7处,清理乱堆乱放20余处,清除垃圾5吨有余,全面打响“五水共治”第一仗。

三、标本兼治,打好治水“攻坚战”。 治水先治污,治污要治本,乡党委统筹兼顾,全面出击,铁腕治水。一是全力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我乡实现“五水共治”的重中之重,更是实现美丽XX建设难点与突破点。乡党委政府立足实际,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路线要求,坚持“规划引领、试点先行,全面提升”的工作方针,因村施策、分类治理,扎实推进全乡生活污水的生态化治理工作。今年,将XX村和xx村作为试点先行村,分别定位为污水治理扩面改造村和污水全面治理村,力争在三年内实现所有行政村的污水处理全覆盖。截止目前,xx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正式进场施工,而XX村也已做好规划设计,开始施工单位及监工单位的选排。二是竭力探索禽畜场污染整治新思路。XX江是剡源水库的源头水,途径全乡6个行政村,全乡共有53条小溪坑。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头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乡大力开启XX江沿线污染源治理工作。一方面,科学规划畜禽禁养区,将XX江沿线两岸圈定为畜禽禁养区,改善两岸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疏堵结合,着力建设生态养殖区,完成xx养殖场畜牧粪便填埋池新建工作,并与养殖户签订协议,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三是大力推进XX

江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发展。为切实加强水环境的保护治理,解决水土流失、河岸坍塌、河道淤积和地质灾害频发等问题,乡党委以防洪水、保供水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制、综合治理、长期保护”的治理方针,总投资300万元用于建设生态护岸,修筑拦沙坝5座、沉沙池17个、蓄水池12个以及排水沟1200余米等基础设施,有效水防治土流失、全面提升沿江村落的总体防洪能力,不断强化水环境保护,提升人居大环境。此外,鼓励有条件的村实施农村饮用水改造,引导教育群众合理使用农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限度的让农民喝上安全优质水。完成荷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高整体防汛能力。

四、建章立制,打胜治水“持久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打造生态和谐、环境优美的景区式新农村,乡党委政府以战略思维谋全局,迈好第一步,走好每一步。一是查漏补缺,抓好“回头看”工作。以严要求、高标准、重实效的态度,对照任务清单,对前期摸排曝光的86个卫生死角、边角、重点整治区进行一对一“回头看”检查。对新发现的卫生死角、边角实行即时通报,要求现场整改;对整治到位的村兑现奖励基金;对整治不到位的村,取消奖励,倒追责任,限期整改。二是精益求进,抓好“河长制”管理。以乡长为总河长,村书记为村级河长,以及33名专职管理员一起组建河长管理队伍,并针对每条溪流的现状,明确每条河道的污染源治理方案和整治方案,做到“一河一策”、“一河一档”。 三是再接再厉,抓好“常态化”建设。在河道沿岸设立河长公示牌,对全乡53条河渠的河长姓名、分管区域、监督电话等信息逐一亮牌公示,进一步增强公众监督力度。不断健全“河长制”、卫生保洁机制和巡查监督制等长效保洁机制建设,加强保洁、清运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务求环境保洁制度化、常态化、持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