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似乎是挥手间,忙碌、有序的半年已经过去。为了更快的实现工作目标,我们应该对自己这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时常进行工作总结是对自身客观的剖析,那么,我们在写半年度工作总结时有哪些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2017年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xx”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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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xx”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司法局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司法局XX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及我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重点,以加强司法所建设、队伍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市司法局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精心准备,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年,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12日召开了武夷山市“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动员大会,动员各乡镇、部门积极参与,扎实准备,迎接检查。同时,我们指定专人根据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对验收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工作。我们对“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各项资料,进行了仔细梳理,做好查漏补缺,对相关工作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学习考试资料、简报、信息等进行了全面的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6月9日,我们顺利通过了南平市对我市“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

(二)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们会同全市各部门共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如与武夷山市妇联共同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与市工商局、消保委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与人防办开展《人民防空法》法制宣传活动。为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我局钟德玉局长先后于5月10日和6月11日到市委党校为中青年干部和科(局)干部培训班上《行政诉讼法》课程。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局领导于6月8日下午深入武夷中学为500余名学生举办了一场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的法律知识讲座。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师生受益匪浅。为优化我市的旅游环境,我局于3月份指派宣教股股长胡文龙同志为全市的旅游讲解员举办了3场法制讲座,共培训旅游讲解员700余人次。胡文龙同志以“诚信是金”为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旅游政策法律法规,同时针对旅行社行业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事故责任、住宿纠纷、小费问题等,结合案例进行了生动讲解。通过这次培训,让全市旅游讲解员更加熟练掌握有关旅游政策的法律法规,提高了讲解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为提升我市的旅游形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半年来,全市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75000余份,受教育面达68000余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我局以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切入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我市调委会组织建设。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起部门(行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个层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53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115个、居委会(社区)13个、部门行业调委会16个,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制定了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定期的排查调处方案。通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查隐患,查盲区,查重要部位。截止至5月底,我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4件,调处成功537件,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

一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后的衔接工作。我们始终保持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监所、公检法的密切联系,及时接收、查找刑释解教人员,始终保持与基层司法所的沟通,及时下发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认真指导司法所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为监所与基层之间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衔接。目前我们正在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全面网络衔接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基层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信息网络应用的培训,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7月1日起将全部进入网络衔接的运行;二是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在“两节”、“两会”和“世博会”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将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全面纳入“两节”、“两会”和“世博会”期间稳控工作范围,把最大限度地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部署,狠抓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2页

落实。通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活动,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通过考察回访发现苗头,及时化解,有效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敏感时期我市社会治安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10月,上级部门给我局增加了4名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年初,我局通过春季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4名司法助理员充实队伍。目前,这4名人员已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正处在政审阶段;二是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今年是我局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关键年,年初我局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签订了责任状,要在今年完成4个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任务。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与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协商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用地等各项问题。通过努力,我局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如:于今年4月开工建设的五夫司法所示范用房,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二分之一;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的星村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工作;岚谷司法所用地手续和图纸设计正在进行。

三、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一)加强对律师的监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市律师认真汲取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原律师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引导全市律师正确履行职责。二是每周二安排律师到信访局参与信访接待,为市领导接访提供法律保障。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加,而新招收的公务员又无法取得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所以承办法律援助的人员没有增加而案件数逐年增加。为了缓解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压力,更好、更快地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按照自愿、主动报名的方式,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培训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今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批准各类援助案件113件,其中:民事案件109件,占全部法援案件的96%;接待咨询人数为203人次,受援人总数为117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9.9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免收法律服务费用2.26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利益205.0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利益49.13万元。

(三)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中的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上半年,我市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7家、诉讼代理38件,非诉讼代理6件,代写法律文书110份,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461人次。

(四)认真做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来,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和医患纠纷调处的有关规定,两次指派人员参加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组织的培训,积极组织公安、卫生、医疗机构、保险等部门对如何健全完善我市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进行了专项研讨。同时我们还结合我市的实际,起草了《武夷山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方案》,这为我市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的群体事件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上半年,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医患纠纷3件。经过调处,纠纷双方相继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了纠纷,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向社会公布的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承诺,进一步完善、规范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及政风行风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建三级联动五项制度,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推进党建创建工作的落实。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章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切实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存在资金紧,无建设用地等问题;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对外来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私营企业和边远农村的普法工作比较薄弱,普法力度亟待加强;三是法律服务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迎接省里及国家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二)加大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三)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五)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推动法律服务工作上新台阶。

(六)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2017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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