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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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等各项环保重点工作,为建设“五个**”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

截至目前,自治州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地表水水质(河流、湖库)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其中,实际监测的头屯河等8条河流水质好于等于Ⅲ类的占100%,天池水质符合Ⅰ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地下、地表)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等于55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等于70dB(A);辐射环境安全。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强化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1、强化污染减排,打牢完成“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基础。一是落实减排责任。按照自治区“十二五”总量减排规划,结合自治州实际,上报州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了《**州**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明确了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计划COD减排4000吨、二氧化硫减排10000吨、氨氮减排200吨、氮氧化物减排3000吨。进一步完善环保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分县市确定污染减排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到112个减排项目,其中重点项目55个。坚持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二是细化工程减排。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的工作进度和关键节点的督办力度,督促减排企业倒排工期、制定减排进度计划、签订减排工程保证书,同时建立减排档案、落实减排措施、强化减排督查,进一步加大减排目标考核力度。向州人民政府上报《**州机动车尾气治理和检测机构发展规划》、《关于机动车检测工作实施意见》草案,待批准后实施。与州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的通告》。截至目前,玛纳斯电力、华电**热电二期等脱硝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环评及批复、招标工作;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已建设完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管网改造提升泵站工程,除氨氮设施工程已安装并投入运行;**市、阜康市已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三是强化结构减排。配合经济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结构减排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兰炭、小炼铁实现了关停。四是实化管理减排。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市、阜康市执行区域内现役源1.5倍削减量替代的规定。出台《自治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实施意见》,上报州政府并批准实施《自治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方案》,进一步强化对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

2、推进综合整治,加快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步伐

根据《自治州**年重点工作和任务分解方案》的安排部署,认真谋划、深入研究,将牵头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推进方案,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明确了具体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准东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下发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年-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年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年初,由州党委督查室带队,会同准东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对区域内的煤炭经营储存场所、露天煤矿、兰炭企业、违章临建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下发《关于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依法查处13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煤矿企业,对北山矿业等4家未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污染严重的煤矿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二是组织开展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草拟的《自治州南部矿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批转下发。对南部矿区内所有煤矿、石灰石矿、铁矿等涉矿企业开展了摸底调查,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并按季度分配阶段任务,确定有效的整治措施。对头屯河沿岸的煤场、煤矿、煤矸石分选厂及新建储煤点进行了清理,督促企业架设防风抑尘网等环保设施,恢复地形地貌,做好绿化工作。三是继续开展乌昌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深入开展调研,针对我州受季节气候影响导致城市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下降的现象,进行全面分析,查找原因。依据国务院对全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要求,**市、阜康市制定实施方案,坚持源头上控制,采取关、停、技术改造、限期治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联合乌鲁木齐市、五家渠市环保部门进行交叉检查12次,重点检查国控、区控企业25家,督促排污企业及时整改,依法进行查处。**市关停城区17家32台小锅炉。

3、深化示范创建,做好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项目工作。积极推广**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项目的典型经验,加强**年项目的检查验收及**年的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年示范项目全部完成;**年专项资金足额下达,已有8个项目提前完工;**年示范项目已确定并上报环保部,预计20个以上。二是认真做好生态县市、生态功能区工作。指导玛纳斯县、木垒县完成**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自治区环保厅审查了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市的生态县市建设规划。目前,全州7县市均已完成编制规划工作。三是有序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开展州级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现已命名自治州生态乡镇7个,生态村40个。申报区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24个;申报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4个。四是助力加快生态建设。做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工作,已有12个有机产品基地、加工厂获得认证。协助玛纳斯县湿地公园、木垒县胡杨林景区等项目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4、严格环保准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总体规划、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改扩建项目要求必须“以新带老”,淘汰原有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目前,已累计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20个。二是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服务。坚持服务优先,对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简化手续,加快评估、缩短时限,特别是对列入自治州重点项目的,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动态跟踪,及时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办理环保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对于前期工作不够完善、要件不全的项目,耐心沟通,主动在技术和政策上提供服务、咨询和指导。协调解决了援疆、民生项目以及昌源木垒煤化工、蓝山屯河奇台丁二醇等项目的环评报批工作。重点项目的环评率达到100%,全力推进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做好规划环评工作。坚持以规划环评服务综合决策、优化发展布局,积极督促相关规划组织编制单位积极开展规划环评,积极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污染项目,引导工业项目向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聚集。四是加强环保“三同时”验收。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的促进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目前,全州审批建设项目315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69项。

5、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环境执法监察。认真组织开展高(中)考噪音检查、秸秆禁烧、餐饮业油烟治理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采取区域限批、督查督办、组织约谈等措施,推动地方和企业环保责任的落实。二是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确定“加强环境保护,坚决治理违法排污行为”为专项治理工作,并被列为自治州纠风专项治理八项常态工作之一。坚持落实办理制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信访调处,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上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6起,承办自治区人大建议1件,自治州人大议案、建议5件(重点议案1件),自治州政协提案5件(重点提案1件),州长信箱3件,行风热线5件,均已办结,满意率达100%。三是开展百日环境执法大检查。严厉查处辖区内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全州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284家,依法查处未批先建企业52家、未验先投企业110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80家,行政处罚70家,共处罚金140.5万元。在各县市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强督导检查,抽查企业130家,直接查处20家,已结案10家,共处罚金95万元,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6、深化污染防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一是做好基础性调查工作。开展生产和使用化学品环境情况,全州生产和使用化学品企业7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5家;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对**州3家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统计台账,基本摸清油气污染情况。二是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全州Ⅲ类射线装置和Ⅳ、Ⅴ类放射源共97家,新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6家,办理变更、增项、延续、注销等16家,对80%的放射源应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三是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重点针对企业的责任制建设、管理计划、台账管理、转移联单、应急预案以及经营记录等环节进行核查,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可控。目前,已转移危险废物139次。

(三)协同推进,整体提升,着力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7、统一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运行机制

年初,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州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州环保局与各县市环保局、各园区环保部门分别签订了《**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指标考核纳入自治州绩效考评体系,按照“四位一体”督查工作机制,会同州督查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落实环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与环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切实发挥好环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配合”的环境管理体制,以及“政府引导、法规支撑、企业为主、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运行机制。

8、强化环保宣教,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积极进行新闻宣传。围绕重点工作、创新举措等内容,积极向自治区环保厅、州党办、政办信息科以及区、州各级新闻媒体投稿,截止目前,报送**外宣要闻快报13期,外宣新闻线索14条,州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稿件95篇,发放《庭州环保》宣传简报上万份。二是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多种宣传活动。以“同呼吸,共奋斗”为主题,通过“6·5”世界环境日、宪法法律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重大节日、活动为契机,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校组织开展“我爱我家”环保创意大赛、主题班队会;进入乡镇开展环保科普讲座、专家咨询服务,面向公众开展环保知识有奖竞赛、科普大篷车环保万里行等活动;借助网络在《西部庭州》网站发布《**州**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三是发挥专家咨询参谋作用。充分发挥州环境科学学会作用,组建专家库,成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中心,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决策水平。四是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理念。邀请国家环保部专家为自治州领导授课,命名表彰了自治州第六批9所“绿色学校”,组织开展全民环境意识、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及新疆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年度评价等工作。

9、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获取及时、准确、全面的环境监测数据。完成上半年国控、区控及州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减排企业监测、污染源在线比对验收监测和大气联防联控监督性监测工作,做好环境质量的例行监测工作。上半年,获取有效监测数据26916个,完成各类监测报告、监测快报和质量专报,编制**州环境质量分析月报、季报,不断提高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二是开展pM2.5研究性监测。全面启动**市、阜康市、奇台县空气pM2.5监测分析,为空气细颗粒物的监测、发布及治理做好技术和人员准备。三是加强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指导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开展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工作。对环境监测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10、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保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做好全州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建设。木垒县、奇台县、阜康市、**市业务用房工程要按计划开展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支持呼图壁县、玛纳斯县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州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内部装修工作进展顺利,10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即可投入使用。二是积极推进环境监察、监测、信息标准化建设。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完成了高效液相色谱、色质谱联机等监测设备的招标、采购,为开展新项目监测,实现饮用水水质全分析能力创造条件。继续开展环境监察交叉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做好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工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

一是抓好党的建设。制定下发了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安排意见,局党组中心组引领带动,各支部将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机制,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理念,扎实做好“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学风、文风、会风、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制定下发了《州环保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格控制公务活动经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年度接待经费预算较上年下降2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百个科室万人评”活动为契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树立了良好形象;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了《**州环保局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立规划财务科,修改了《**州环保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专项资金管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做好零基启动创建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开展

“道德讲堂”、“书香沁机关”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培育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五是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累计取消2项,下放1项行政许可事项。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推进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监测等工作的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以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以网站、环保宣传手册、政务公开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通过内外监督,规范环保执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在全州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年上半年,自治州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总量减排任务艰巨,尤其是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难度较大。在我州“三个率先”和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一批大规模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大幅增加,总量控制难度很大。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开展不均衡,电力行业和水泥行业脱硝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不理想。二是部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总体进度不佳;三是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建设任重道远。准东地区以及南部山区的煤炭开采,煤电煤化工产业、煤电铝产业的发展均对自治州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南部山区小煤矿点多面广,对生态破坏性较强,林草地、水源涵养区等生态环境的保护难度很大。四是城镇和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尚未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一些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线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五是部分排污企业环保意识薄弱。个别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率及工业三废排放达标率较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未验收先投产等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建设项目业主在办理环评手续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没有兑现环保承诺,造成新的环保欠帐。还有些企业领导片面理解差别化产业政策,片面强调新疆容量大的老观念,不注重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污染减排。重点督促电力、水泥企业建设脱硝设施,力争5家电力企业和3家水泥企业今年全部建成脱硝设施,进入脱硝工程的氮氧化物减排核算期,确保2014年乃至“十二五”期间4项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二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南部矿区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管理,依法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生态创建。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定长效运行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实施成效评估管理,推动示范工程取得成效。

四是加大对浆粕化纤行业企业的整改力度。重点对澳洋科技、祥云化纤、舜泉化纤3家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确定整改任务和时限。按照自治区领导的要求,在完成整改任务前棉浆粕生产线全部停产治理。实行周报制和倒计时制,督促企业在10月1日前,按期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废水稳定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生产废水实现全部综合利用;按期完成废气治理改造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五是继续做好审批服务。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园区建设的规划环评工作,加强对产业布局、结构规模的统筹,解决和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环境问题;继续坚持国家有关环评审批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的环评关。同时,进一步优化环保服务,主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积极提供技术、政策信息等支持。及时了解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提前介入,全程跟进,及时指导、协助企业做好环保工作。

六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实现多方位执法监督,继续开展高强度、大力度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和建设项目环境违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七是继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基本完成州、县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应急、机动车管理、信息、辐射、宣教等基础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进一步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三大建设,加强全州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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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以“三个代表”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区建设为契机,强化环境专项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我区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快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区环境质量1、全面开展医化企业废气规范化整治。作为市、区二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之一,我区高度重视废气规范化整治。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整治步伐。一是限期治理。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分三批对12家废气污染较重的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
二是学习交流。先是组织医化企业去黄岩联化、天台药业等先进企业参观学习废气治理经验,后来又组织中小企业去海正、九洲等企业学习,请企业介绍治理情况,推广成功的治污经验。并建立了大企业每周例会和中小企业半月例会制度,进行技术和进度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三是标本兼治。即末端治理和清洁生产都要兼顾。四是控新促治。始终坚持“先整治、后审批,先控制、后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项目审批与整治进度挂钩相结合,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停止新、改、扩建医化项目。五是技术服务。整治期间,我们邀请了一些有资质的单位为企业设计治理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帮助企业完善整治方案。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方案予以否决。六是加强督查。建立了周报制度,要求企业每周一上报废气整治进度。增加了督查频次,实行每日一查。局领导经常与执法人员一起在节假日和晚上到企业进行检查。七是公众监督。今年3、4月份,对列入限期治理的12家企业的废气整治情况在**日报上公布,并公开环保监督电话和企业法人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废气整治。到目前为止,已有28家企业上报了设计方案,投资6000多万元,其中海正药业(外沙厂区)、海正化工、新东港、九洲、海翔、信友等6家企业已通过预验收,6家企业已完成进入调试,新东海、一洲已报告申请验收。
2、实施废水在线监控。针对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水污染突出问题,我局在前几年抓企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的基础上,XX年重点抓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目前,化工区的废水在线监测网络已建成(36家企业39套装置投资1000多万元),区级自动监测平台正在建设;黄岩**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正在筹建。3、开展三山化工集中区整治。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我局今年又多次召开三山区域医化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会议,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整治。经过调查取证,我局对该区域5家医化企业中的4家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废水限期治理决定。目前4家企业基本完成了废水整治。其中3家企业已提交了验收监测报告,另一家企业正在委托监测。4家企业的废气规范化整治工作尚在实施之中。并要求企业在废水、废气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抓清洁生产,厂容厂貌等工作,确保三山化工集中区年内顺利“摘帽”。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为完成全年任务打好基础
1、严把项目审批关。继续把宣传贯彻《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和《环评法》作为项目环保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局建设项目审批六项原则,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管理分类目录》,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分类管理,分类审批。今年上半年,共审批项目27个。其中登记表9个,报告表18个,上报市局初审意见10个,否决项目10个。执行区批“三同时”项目4个。办理及审核排污许可证38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40家,上报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家。
2、开展环保产业调查。为了掌握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现状,开展浙江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制定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我局从XX年3月开始对辖区内的15家企业分别进行了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其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8家,环境服务业企业3家,洁净产品生产企业2家,环境保护产品生产企业2家。从调查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局的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0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以“三个代表”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区建设为契机,强化环境专项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我区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快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区环境质量1、全面开展医化企业废气规范化整治。作为市、区二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之一,我区高度重视废气规范化整治。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以来,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整治步伐。一是限期治理。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分三批对12家废气污染较重的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
二是学习交流。先是组织医化企业去黄岩联化、天台药业等先进企业参观学习废气治理经验,后来又组织中小企业去海正、九洲等企业学习,请企业介绍治理情况,推广成功的治污经验。并建立了大企业每周例会和中小企业半月例会制度,进行技术和进度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三是标本兼治。即末端治理和清洁生产都要兼顾。四是控新促治。始终坚持“先整治、后审批,先控制、后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项目审批与整治进度挂钩相结合,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停止新、改、扩建医化项目。五是技术服务。整治期间,我们邀请了一些有资质的单位为企业设计治理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帮助企业完善整治方案。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方案予以否决。六是加强督查。建立了周报制度,要求企业每周一上报废气整治进度。增加了督查频次,实行每日一查。局领导经常与执法人员一起在节假日和晚上到企业进行检查。七是公众监督。今年3、4月份,对列入限期治理的12家企业的废气整治情况在**日报上公布,并公开环保监督电话和企业法人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废气整治。到目前为止,已有28家企业上报了设计方案,投资6000多万元,其中海正药业(外沙厂区)、海正化工、新东港、九洲、海翔、信友等6家企业已通过预验收,6家企业已完成进入调试,新东海、一洲已报告申请验收。
2、实施废水在线监控。针对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水污染突出问题,我局在前几年抓企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的基础上,XX年重点抓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目前,化工区的废水在线监测网络已建成(36家企业39套装置投资1000多万元),区级自动监测平台正在建设;黄岩**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正在筹建。3、开展三山化工集中区整治。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我局今年又多次召开三山区域医化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会议,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整治。经过调查取证,我局对该区域5家医化企业中的4家企业提请区政府下达了废水限期治理决定。目前4家企业基本完成了废水整治。其中3家企业已提交了验收监测报告,另一家企业正在委托监测。4家企业的废气规范化整治工作尚在实施之中。并要求企业在废水、废气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抓清洁生产,厂容厂貌等工作,确保三山化工集中区年内顺利“摘帽”。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为完成全年任务打好基础
1、严把项目审批关。继续把宣传贯彻《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和《环评法》作为项目环保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局建设项目审批六项原则,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管理分类目录》,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分类管理,分类审批。今年上半年,共审批项目27个。其中登记表9个,报告表18个,上报市局初审意见10个,否决项目10个。执行区批“三同时”项目4个。办理及审核排污许可证38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40家,上报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家。
2、开展环保产业调查。为了掌握全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现状,开展浙江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制定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我局从XX年3月开始对辖区内的15家企业分别进行了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其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8家,环境服务业企业3家,洁净产品生产企业2家,环境保护产品生产企业2家。从调查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局的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2012年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环保局的领导及市人大、政协的监督下,以污染防治和创建生态示范区为目标,以环保七大实事工程(一条运河绿色通道建设,两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创建,三个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四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百家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千家养猪专业户猪粪资源化利用,万家农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环境管理,巩固“达标”成果

(一)严格项目审批,实施跟踪管理

上半年, 为巩固“98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一控双达标”取得的成果,我们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明确要求对原重点排放工艺或设备实行改造或淘汰,使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确立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制,加强全市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xx年上半年经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1491 项, 其中编制环评表的44项, 编制登记表的1411 项, 出具初审意见34项, 锅炉审批2 台, 环评率为100%。应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11项, 实际执行11项, “三同时”执行率100%, 通过审查对3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未同意建办。同时,我们结合环保审批,对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进行督促,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使企业逐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做好“三同时”项目的验收工作,上半年共验收“三同时”项目5项。

(二)强化目标责任制,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环境管理八项制度的龙头,贯彻落实环保目标责任书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4月1日召开的全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了XX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 部署了xx年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市长费建文代表市政府与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xx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副市长朱红在会上要求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统一思想、落实措施,以确保xx度环保目标的如期实现。

XX年度桐乡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在省、嘉兴市环保局和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公安局、建设局等部门及梧桐街道的协作和配合下, 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考核计划于今年5月如期完成。我市在17项考核指标中, 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环境保护机构建设等项目为满分。上半年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对市区饮食业油烟污染实施整治的意见》精神,我局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又把它作为环保七大实事工程之一,精心支部力量,加大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油烟污染治理46家。

(三)努力创建条件,推行污染集中治理

污染集中治理有利于节省治理设施投资,降低运行费用,便于环保执法管理,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工作。濮院毛衫城工业园区积极推行污染集中治理办法。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投入运行近两年来,效果良好。濮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取社会化筹资,产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运行模式,目前该园区正在建设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根据濮院模式,屠甸、崇福、洲泉三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已进入建设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将投入运行。
(四)抓好生态建设,迎接国家验收

根据创建生态示范区验收申报要求,完成了桐乡创建生态示范区工作总结、建设成果、示范意义与创建指标体系达标现状等一系列申报材料的准备与申报。

在濮院镇抓了绿色运河造林工程试点,4月底全部完成濮院段造林任务,为全面推进绿色运河造林工程树立了样板,积累了经验,也为实施绿色运河工程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通过市政府下发了绿色运河造林工程实施办法,支部相关部门对濮院镇运河造林工程进行验收,到目前为止,沿河7个乡镇街道已有2个完成绿化造林,5个乡镇街道完成标准圩堤基础设施,会同水利部门对已完成的标准圩堤进行验收,提出改进意见,落实工作措施,兑现补助资金72万元。

结合今年环保重点工作,将养猪大户沼气治理及万户农居环境整治工程,落实到生态村创建工作中去,抓好示范试点。养猪户沼气化处理率达36.7%,今年又确定了5个村为第三批生态示范村建设试点单位,新命名龙翔街道董家村、大麻镇海华村为市级生态村。对新批复的5个生态示范村建设试点进行规划编制指导,支部相关部门进行规划评审,目前已完成5个村的规划编制及规划评审工作。5月29日市政府在大麻镇召开了生态村建设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现场会。

二、加强环境宣传,严格执法检查

围绕创建生态示范区和实施七大环保事实工程。我们通过新闻媒介,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工作重心,继续在市电视台开设“生态示范区建设”专题节目,已播出13期。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宣传的主题是“水――二十亿人生命之所需”。我局先后深入社区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向市民宣传环保知识;在石门镇和市委党校进行了环保知识讲座,在行政审批中心发放环保宣传资料,使行政审批中心的各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有利于各有关部门协助环保把好审批关,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我局还与市文联、市文体局联合举办了“我爱家园桐乡市漫画大展”,6月5日在君艺术院展出,同时还将漫画作品编印成册,发放宣传,嘉兴日报桐乡版刊登了获奖作品。为提高青少年环境意识,推动环保知识

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市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规定,按照桐乡市《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通知》及《桐乡市环境保护“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在全市91所中小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在前两年创建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再创建5所桐乡市级“绿色学校”,争取其中2所创嘉兴市级“绿色学校”。通过创建活动来推进学校环境教育,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在抓好环境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对污染治理设施采取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查,坚持集中式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坚持污染治理设施检查与排污收费、信访处理、限期整改相结合,坚持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重点突出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狠抓敏感地带、交界地带、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设施的经常性检查。上半年共检查污染治理设施100多台套,重点源平均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源平均每季不少于1次,完成治理设施现场检查511厂次。在检查过程中,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不正常运转等违法排污行为。并对违法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上半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件,罚款金额13.76万元。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是社会和群众反映的一大热点。为了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证老百姓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继续加强开展建筑工地噪声申报和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文化娱乐及服务加工行业的噪声管理。主要是做到日常管理和集中检查的有机结合,不定期开展夜间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建筑工地的巡回检查,结合“110”联动和群众举报,加大检查频率,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严厉查处违法施工现象。在中考、高考期间,对建筑工地施工及其他噪声污染源实施了强制性的限制作业措施。

三、加强基础工作,促进环保工作

(一)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工作围绕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共获各类监测数据7500个,出具监测报告34份,完成治理设施验收监测企业9家,环评报告表90份。在监测工作及环境影响评价中,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与工作效率,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并提出相应建议,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监测站在保质保量完成常规监测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科研调查,上半年开展砖瓦行业大气污染负荷等课题研究。

(二)排污收费工作

按照“强化力度、抓住重点、稳定基础、挖掘潜力、扩大征面(率)”的指导思想,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好排污费的依法征收工作,努力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和征收率,上半年共征收排污费252.6351万元。

(三)加强信访纠纷处理

上半年,加大对环境污染信访、纠纷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处理力度。在处理过程中,做到信访纠纷处理与责成企业污染整改、限期排污申报、排污收费、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力度相结合。上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283件,其中环保“110”29起,“市长电话”87件,有奖举报1起,均已全部处理,处结率100%。“两会”期间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共计22件,按照“分口负责,一口把关”的原则,落实专人办理,按期办结,处结率和满意率达100%。

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主要有:

1、工业污染治理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环境质量仍不尽人意,白色污染、助动车尾气污染、生活污水、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仍然严重。

2、七大环保实事工作进展不够快。

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抓好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督查及“三同时”项目跟踪管理工作;

二、继续抓好长效管理,巩固达标成果;

三、完善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抓好农业面源防治、畜禽养殖沼气化治理、油烟污染治理及万户农居环境整治,完成古运河绿化工程,迎接国家对我市创建生态示范区的验收。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七大环保实事工程如期实现。

2015年环保局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2005年环境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支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和《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支队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xxxx,报告表2xxxx,登记表1xxxx,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xxxx,实际执行验收3xxxx,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xxxx,实际执行4xxxx,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5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从2003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xxxx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5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乌海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7月,市政府拨款13xxxx元为我局购置功能更加完善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配备车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一套、水污染快速监测仪分析一台、测定放射源的快速监测仪一台,另外还配有车载发电机、防护服、化验分析台以及车载通讯系统,使我局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针对我市各工业园区污染企业的特点,我局已经收集整理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居民自我防护宣传单,并准备向工业园区周边居民发放,提

高居民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意识,减少事故危害。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源的环境监管,我局于11月完成了对全市重点源调查建档工作,并制定了《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重点源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内容,使全市重点源管理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降低危险污染源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案件。五是严格执法,将未按期履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法院密切配合,联合办公,被处罚当事人、法官、环保三方公开对话,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带来了很多难以回避的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四部委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关闭2xxxx吨以下焦化企业共3xxxx。我市考虑到安置职工、维护稳定等压力过大分两步实施。在关闭第一批焦化企业期间,在关停过程中引起焦化企业业主的强烈不满,关停工作一直受阻,并不断引发上访、封堵国道等突发性事件。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主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8月30日前关闭1xxxx。2005年11月2日,由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组成的晋陕蒙宁环保清理整顿督查组在我市召开会议,要求我市在会后72小时内对尚未关闭的1xxxx2xxxx吨以下焦化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同时提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做好稳定工作等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启动应对突发性事件紧急预案,及时协调公安、法院、检查院、武警、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并通过乌海日报、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市政府下发《关于关停取缔2xxxx吨以下焦化企业的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关停取缔期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相关信息。此次关停取缔工作平稳进行,未出现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按督查组的要求完成任务。

2005年5月15日我局接到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电话举报,从5月13日开始陆续有宁夏的3辆货车拉运一些废矿物质进入千钢地区,将废矿物质倾倒在千钢采矿区附近,并雇用xxxx人员将废矿物质运往山上的一座废井内,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了解到,货车拉运的是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采集化验用的部分放射性废料和部分化学试剂、药品、电子元件,数量大约有4xxxx吨。经卫生防疫部门和市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初步监测,放射性物质超标严重,对环境构成威胁,存在安全隐患。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反馈信息,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5月17日和5月20日抵达我市调查处理。5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就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向我市倾倒部分放射性废料事件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宁夏自治区环保局、乌海市人民政府、乌海市环保局、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等有关单位在召开了会议,会议决定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尽快将所倾倒的低放射性废料拉回宁夏。5月25日12点,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已将于5月16日拉运到我市的40吨1685袋低放射性废料清理完毕,并经我局和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运往宁夏境内。至此我市圆满处理了这一污染事件,保证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针对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娱乐噪声扰民信访的实际,我局及早下发了《关于加强中、高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并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和饮食娱乐业的监督管理,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今年突出的污染问题是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厂。从4月份热电二期试生产以来,反映粉尘污染的举报不断,所接到举报电话近百个,最多两天是10月17、18日,同一举报多达6xxxx次,市民为保护自己的环境利益,纷纷向政府、媒体,向各级环保部门举报,成为今年全市人民最为关注的污染问题。就此问题,我局成立专案组,向热电厂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热电二期实行排污日报制,将设施运行情况,违法排污原因每日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11月9日市人大就此问题调研,热电厂领导明确表示,目前采取降温减尘方案,采暖期结束后,对两台机组实施大修,大修后烟尘排放将达到环保部门标准要求。12月初,该厂召开了乌海市热电厂二期工程静电除尘器改造方案评审会。会议邀请目前国内在除尘器领域享有盛誉的xxxx专家进行评审。经过专家评审,热电厂现有电除尘器不能适应实际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排放标准,评审组认为:现有除尘器只做局布改造,不能满足排放要求。因此,评审组建议,对预除尘进行完善改造,对于二级除尘,由现在的电除尘改造为电-袋组合式除尘。为确保改造后的效果,改造工程要做到科学合理和充分考虑现有场地和设备以及脱硫时烟尘温度低(75度)、烟气含湿量大,脱硫设施出现故障时,烟气温度高(180度)等实际情况,确保改造后除尘器安全可靠的运行。热电厂的除尘改造工作在采暖期结束后,就将开始。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12小时值班,特殊时期24小时的值班制度,依托12369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2005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1xxxx,环保系统处理信访案件39xxxx(不包括同一污染案件重复举报),其中市属7xxxx,乌达区7xxxx,海勃湾区9xxxx,海南区8xxxx,办结34xxxx,向市综合执法局转发4xxxx,处理率10xxxx,办结率9xxxx。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xxxx,办复率100,满意率100,见面率100。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先后在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年活动、转变环境监理作风年活动和行政执法效能提高年活动,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参加信访培训班,强化爱岗敬业意识,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四是把环境信访纳入两节、两会期间全局工作重要日程。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在此期间安排全体职工进行24小时值班,以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案件。

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来信来访不仅数量多,而且许多问题不是环保部门一家能解决的,需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二是全市互动、联动环保信息网络未建立,亟待解决;三是上访群众直接找领导增多。这些问题的出现已经开始影响着我市环境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始终从保护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在下一步,我局一是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在此基础上,立足新的实践,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充实我们的工作经验,把我们的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再提高一个层次。二是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三是加大信息调研和信访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的领导,有市信访局的正确引导,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2019年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环保局的领导及市人大、政协的监督下,以污染防治和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目标,以环保七大实事工程(一条运河绿色通道建设,两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创建,三个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四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百家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千家养猪专业户猪粪资源化利用,万家农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环境管理,巩固“达标”成果

(一)严格项目审批,实施跟踪管理

上半年, 为巩固“98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一控双达标”取得的成果,我们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明确要求对原重点排放工艺或设备实行改造或淘汰,使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确立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制,加强全市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xx年上半年经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1491 项, 其中编制环评表的44项, 编制登记表的1411 项, 出具初审意见34项, 锅炉审批2 台, 环评率为100%。应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11项, 实际执行11项, “三同时”执行率100%, 通过审查对3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未同意建办。同时,我们结合环保审批,对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进行督促,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使企业逐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做好“三同时”项目的验收工作,上半年共验收“三同时”项目5项。

(二)强化目标责任制,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环境管理八项制度的龙头,贯彻落实环保目标责任书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4月1日召开的全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了XX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 部署了xx年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市长费建文代表市政府与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xx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副市长朱红在会上要求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统一思想、落实措施,以确保xx度环保目标的如期实现。

XX年度桐乡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在省、嘉兴市环保局和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公安局、建设局等部门及梧桐街道的协作和配合下, 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考核计划于今年5月如期完成。我市在17项考核指标中, 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环境保护机构建设等项目为满分。上半年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对市区饮食业油烟污染实施整治的意见》精神,我局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又把它作为环保七大实事工程之一,精心支部力量,加大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油烟污染治理46家。

(三)努力创建条件,推行污染集中治理

污染集中治理有利于节省治理设施投资,降低运行费用,便于环保执法管理,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工作。濮院毛衫城工业园区积极推行污染集中治理办法。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投入运行近两年来,效果良好。濮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取社会化筹资,产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运行模式,目前该园区正在建设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根据濮院模式,屠甸、崇福、洲泉三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已进入建设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将投入运行。

(四)抓好生态建设,迎接国家验收

根据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申报要求,完成了桐乡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总结、建设成果、示范意义与创建指标体系达标现状等一系列申报材料的准备与申报。

在濮院镇抓了绿色运河造林工程试点,4月底全部完成濮院段造林任务,为全面推进绿色运河造林工程树立了样板,积累了经验,也为实施绿色运河工程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通过市政府下发了绿色运河造林工程实施办法,支部相关部门对濮院镇运河造林工程进行验收,到目前为止,沿河7个乡镇街道已有2个完成绿化造林,5个乡镇街道完成标准圩堤基础设施,会同水利部门对已完成的标准圩堤进行验收,提出改进意见,落实工作措施,兑现补助资金72万元。

结合今年环保重点工作,将养猪大户沼气治理及万户农居环境整治工程,落实到生态村创建工作中去,抓好示范试点。养猪户沼气化处理率达36.7%,今年又确定了5个村为第三批生态示范村建设试点单位,新命名龙翔街道董家村、大麻镇海华村为市级生态村。对新批复的5个生态示范村建设试点进行规划编制指导,支部相关部门进行规划评审,目前已完成5个村的规划编制及规划评审工作。5月29日市政府在大麻镇召开了生态村建设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现场会。

二、加强环境宣传,严格执法检查

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实施七大环保事实工程。我们通过新闻媒介,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工作重心,继续在市电视台开设“生态示范区建设”专题节目,已播出13期。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宣传的主题是“水――二十亿人生命之所需”。我局先后深入社区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向市民宣传环保知识;在石门镇和市委党校进行了环保知识讲座,在行政审批中心发放环保宣传资料,使行政审批中心的各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有利于各有关部门协助环保把好审批关,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我局还与市文联、市文体局联合举办了“我爱家园桐乡市漫画大展”,6月5日在君艺术院展出,同时还将漫画作品编印成册,发放宣传,嘉兴日报桐乡版刊登了获奖作品。为提高青少年环境意识,推动环保知识

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市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规定,按照桐乡市《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通知》及《桐乡市环境保护“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在全市91所中小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在前两年创建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再创建5所桐乡市级“绿色学校”,争取其中2所创嘉兴市级“绿色学校”。通过创建活动来推进学校环境教育,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在抓好环境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对污染治理设施采取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查,坚持集中式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坚持污染治理设施检查与排污收费、信访处理、限期整改相结合,坚持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重点突出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狠抓敏感地带、交界地带、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设施的经常性检查。上半年共检查污染治理设施100多台套,重点源平均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源平均每季不少于1次,完成治理设施现场检查511厂次。在检查过程中,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不正常运转等违法排污行为。并对违法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上半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件,罚款金额13.76万元。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是社会和群众反映的一大热点。为了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证老百姓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继续加强开展建筑工地噪声申报和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文化娱乐及服务加工行业的噪声管理。主要是做到日常管理和集中检查的有机结合,不定期开展夜间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建筑工地的巡回检查,结合“110”联动和群众举报,加大检查频率,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严厉查处违法施工现象。在中考、高考期间,对建筑工地施工及其他噪声污染源实施了强制性的限制作业措施。

三、加强基础工作,促进环保工作

(一)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工作围绕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共获各类监测数据7500个,出具监测报告34份,完成治理设施验收监测企业9家,环评报告表90份。在监测工作及环境影响评价中,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与工作效率,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并提出相应建议,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监测站在保质保量完成常规监测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科研调查,上半年开展砖瓦行业大气污染负荷等课题研究。

(二)排污收费工作

按照“强化力度、抓住重点、稳定基础、挖掘潜力、扩大征面(率)”的指导思想,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好排污费的依法征收工作,努力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和征收率,上半年共征收排污费252.6351万元。

(三)加强信访纠纷处理

上半年,加大对环境污染信访、纠纷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处理力度。在处理过程中,做到信访纠纷处理与责成企业污染整改、限期排污申报、排污收费、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力度相结合。上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283件,其中环保“110”29起,“市长电话”87件,有奖举报1起,均已全部处理,处结率100%。“两会”期间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共计22件,按照“分口负责,一口把关”的原则,落实专人办理,按期办结,处结率和满意率达100%。

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主要有:

1、工业污染治理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环境质量仍不尽人意,白色污染、助动车尾气污染、生活污水、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仍然严重。

2、七大环保实事工作进展不够快。

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抓好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督查及“三同时”项目跟踪管理工作;

二、继续抓好长效管理,巩固达标成果;

三、完善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抓好农业面源防治、畜禽养殖沼气化治理、油烟污染治理及万户农居环境整治,完成古运河绿化工程,迎接国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七大环保实事工程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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