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工作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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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是我镇落实市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决胜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级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意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措施,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xx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XX年维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与灾后重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xx镇维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
1、领导机构落实。维稳工作的关键在于领导,在于责任落实,为此,我镇在维稳工作中强化维稳工作一把手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是全镇维稳工作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镇党政班子成员对所联系村(社区)维稳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是本村(社区)维稳工作负责人;各村(社区)的小组长负责各组(社)的维稳工作。这样,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维稳工作人人抓的领导机制。
2、队伍人员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每月一次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和情况收集、汇总、上报及日常的信访接待。同时,要求全镇机关干部配合各村(社区)搞好维稳工作。镇上还成立了一支26人的公益性岗位治安义务巡护队。这些队伍是我镇做好维稳工作的重要力量。
3、基层网络落实。全镇健全完善了维稳工作信息员队伍,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经常走村窜户,熟悉掌握本村(社区)情况,一有苗头性问题就及时上报。镇维稳办根据村(社区)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做出预案,落实化解责任人。
4、工作责任落实。明确责任,积极推行维稳工作年终考核制度及责任追究制。我镇将)维稳工作列入镇、村干部年终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初,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委、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维稳目标责任书,将维稳工作责任落实。
5、工作经费落实。必需的经费投入是开展维稳工作的保证,镇党委、政府拨出专项经费保障维稳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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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维稳工作年终总结
201×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综治办的指导下,我村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平安村”的目标,不断完善了群防群控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了排查、调解、帮教等工作,确保了我村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为全镇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具体工作体现在三个方面:
1、扎扎实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方面加强对《组织法》、《选举法》的学习,村两委做好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治理内部事务;另一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全年共出法制宣传墙报5期,邀请司法局干部到村里给群众上法律课,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2、加强信息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村两委干部负责所包干组的维稳信息的收集,根据维稳信息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实行包案制,及时处置各种问题。全年我们向镇党委、镇综治办上报书面信息材料,使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及时了解本辖区的工作动态和社会状况,为上级部门和领导做好情报和参谋工作。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基本落实到位
今年,除按要求做好每月一次的常规性排查外,我们还先后开展了“两会两节”期间、世博会期间、亚运会期间、国庆节等期间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等,对各种排查我们进行了登记造册、备案并上报。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按方案认真落实排查和化解。全年共开展各类排查活动12次,化解群体性隐患,防止和有效制止越级上访。调处纠纷13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尽管我村今年的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工作缺乏创新,有时因为人手和经费等因素的制约,不免出现工作疲于应付,科学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不够等现象。再则从事综治工作的人员,培训学习不够,专业水平和能力与工作要求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影响了正常工作效率的发挥等。
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一定会乘势而上,为确保一方平安,确保跨越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更加努力工作。
区2019年维稳工作年终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稳定压倒一切”和“打造平安前进”的目标要求,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大力推进维稳防范体系建设,紧紧抓住严打整治、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探索和建立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赢得了工作的主动权,继续保持了我区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
一、加强领导、健全维稳组织网络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当作维护稳定的关键性措施来抓。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信访组织协调,街道、社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把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结合起来,基本上做到了对各种可能影响稳定的问题早发现、早控制和早解决。二是及时成立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领导机构。主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向军担任,副主任由区委政法委副书刘鹏林担任,成员由政法、信访、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民政、经委、劳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三是在5个街、41个社区都成立了相应的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区上统一制作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的牌子和制度、职责,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维稳调解员。目前,全区5个街道,41个社区共有维稳信息联络员265名,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大调解、大联动、大稳定”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报会议制度、报告制度、重大问题督查督办等制度,认真落实市上“五排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认真开展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全力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我们结合“两排查”活动,加大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就我区开展此项活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在工作中区综治办与各街道、村、社区调解中心、调解室紧密联系,密切配合,通过上门入户,走访群众,接待来访,召开座谈会,调查会,分析会等办法,对各种矛盾进行排查和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统一造册登记,建立工作台帐,按照方案的附表及时上报。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解,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节、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室)等多种有效调节方式方法,争取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区社会、政治、经济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三、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认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区委、区政府加强信访工作,将区机关当年提拔的副科级干部按照每两人一个月时间的安排,下派到区信访办挂职锻炼,在实践中检验干部,增强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了信访电话,制定区首长接待日制度、挂职干部考察制度和专项推进制度,使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传递到区委主要领导手中。我们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及时排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加大解决热难点问题的力度,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期间,化解在发生之前。区综治委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由区综治办、区依法治理办、前进公安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加强了对驻区单位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继续坚持综治工作季报制度,重大事件随出随报和平时工作每季专报,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纳入到列管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到“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落实在各单位的保卫部门头上,使维稳工作在基层有了稳定的抓手;区依法治区办、前进公安分局和街道办事处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信息掌握调处的力度,实行领导负责制,落实专人专抓此项工作,为各类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和处理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市稳定办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并对农村稳定情况进行了调查。共组织排查三次,排查出的问题绝大多数属于邻里、家庭、婚姻纠纷,全部进行了妥善的调处。
区2012年维稳工作年终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稳定压倒一切”和“打造平安前进”的目标要求,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大力推进维稳防范体系建设,紧紧抓住严打整治、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探索和建立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赢得了工作的主动权,继续保持了我区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
一、加强领导、健全维稳组织网络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当作维护稳定的关键性措施来抓。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信访组织协调,街道、社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把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结合起来,基本上做到了对各种可能影响稳定的问题早发现、早控制和早解决。二是及时成立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领导机构。主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向军担任,副主任由区委政法委副书刘鹏林担任,成员由政法、信访、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民政、经委、劳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三是在5个街、41个社区都成立了相应的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区上统一制作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的牌子和制度、职责,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维稳调解员。目前,全区5个街道,41个社区共有维稳信息联络员265名,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大调解、大联动、大稳定”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通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报会议制度、报告制度、重大问题督查督办等制度,认真落实市上“五排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认真开展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全力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我们结合“两排查”活动,加大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就我区开展此项活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在工作中区综治办与各街道、村、社区调解中心、调解室紧密联系,密切配合,通过上门入户,走访群众,接待来访,召开座谈会,调查会,分析会等办法,对各种矛盾进行排查和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统一造册登记,建立工作台帐,按照方案的附表及时上报。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解,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节、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室)等多种有效调节方式方法,争取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区社会、政治、经济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三、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认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区委、区政府加强信访工作,将区机关当年提拔的副科级干部按照每两人一个月时间的安排,下派到区信访办挂职锻炼,在实践中检验干部,增强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建立了信访电话,制定区首长接待日制度、挂职干部考察制度和专项推进制度,使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传递到区委主要领导手中。我们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及时排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加大解决热难点问题的力度,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期间,化解在发生之前。区综治委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由区综治办、区依法治理办、前进公安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加强了对驻区单位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继续坚持综治工作季报制度,重大事件随出随报和平时工作每季专报,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纳入到列管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到“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落实在各单位的保卫部门头上,使维稳工作在基层有了稳定的抓手;区依法治区办、前进公安分局和街道办事处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信息掌握调处的力度,实行领导负责制,落实专人专抓此项工作,为各类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和处理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市稳定办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并对农村稳定情况进行了调查。共组织排查三次,排查出的问题绝大多数属于邻里、家庭、婚姻纠纷,全部进行了妥善的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