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街道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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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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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街道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继续作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活动,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企业

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xxxx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1 2

社区法律服务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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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服务总结 篇1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一)实体平台中心建设。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面积60㎡,设置两个功能区,分别是法律服务区和密谈室。其中,法律服务区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窗口,每个窗口专岗专职,对应承办相关业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0名,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和公证员等组成,法援岗每天由专人受理办理法援业务,律师岗及公证岗每周轮换值班,坚守8小时工作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至目前,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570余批次,解答法律咨询920余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

(二)实体平台工作站建设。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依托各司法所建立,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形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基本完成建成,工作站统一悬挂标识标牌,设立服务大厅,达到最少3个接待窗口的分类办公区间,每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至少3人,工作站办公室设立在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司法所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三)实体平台工作室建设。聚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我县共有行政村257个,社区14个,应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1个,现已建成工作室174个,在建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统一门牌标识,设置接待室,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坐班值守,主要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网络平台建设。依托“智慧司法”网络系统建设,广泛宣传普及“12348甘肃法网”平台、“12348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精准普法、精准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准确了解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征求群众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法律顾问、司法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村居委会人员等。主要功能是:法律顾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解决实际落实中的困难;法律顾问开展交流与互动,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交流工作经验;接受司法局下发的法律服务等活动通知;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微信群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村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增强我县法治核心竞争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所有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帮扶全面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观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指导协助各调委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

(二)重点着力推进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我县脱贫攻坚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为全县60个重点贫困村制作脱贫攻坚公示牌,主要以法律顾问、治安民警、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课教师、综治管理员为公示内容。贫困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计60人,全部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其中律师6人,公证员5人,司法局干部22人,检法系统27人。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肩负脱贫攻坚使命,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宣传教育活动、进村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入户面对面进行法律疑难讲解,并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真切的将法律面对面送到贫困户身边,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贫困人员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大作用,为老师学生增强法律意识。

三、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一)继续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是我局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不变的方向。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困难标准的两倍,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就医就学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待遇、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涉稳事项安排律师及时介入,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重点援助。

(二)案件管理信息化。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管理新系统,实行信息网络平台监督管理,整个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批、指派、律师办理、分类定级到归档各个环节均实现网上操作,逐级在网上审核或审定。法律援助中旬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办理流程实时监控,出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受援人和执法机关的意见及时查阅回访,时刻掌握承办情况。其次,今年所有来访登记法律咨询也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新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来访的法律咨询进行登记录入,各律所将写诉状、答辩状和来访咨询、电话咨询等全部录入系统。案件信息化管理不仅规范了办案流程,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后期查看存档中,更加实时便利。

四、20xx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引导、政策释放等措施,建立起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一同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宁县司法局”微信平台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管理使用资金,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社区法律服务总结 篇2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把握基层工作重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灵关镇和穆坪镇正政府协调对接,完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5个。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3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工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让群众享受家门口便携式的服务,真正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二)抓好调解组织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并派驻专业的人民调解员参与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共成立1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全覆盖。截至目前共登记备案人民调解组织77个、人民调解员294名。共排查矛盾纠纷1891余次,共调解纠纷579件,调解成功578件,成功率99.8%,无民转刑案件,有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法治建设,持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宣传70场次,共7450余人次参与,解答法律咨询405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条,向全县14个贫困村发放法治口袋700余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读本3000余份。

(二)加强法律援助力度。依托全县7个基层司法所,建立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咨询。疫情防控期间,按要求及时调整了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制订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流程,同时加强防疫政策宣传,张贴防疫宣传资料210余份。截至目前,宝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7个司法所总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70人次,全县累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076件,114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4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其中仲裁案件28件,执行案件34件,诉讼案件52件,现已办结73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积极推进公证改革,完善公证工作程序

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公证服务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办结27件公证,共收取公证费10750.00元,接待咨询人数500余人,共收到4名当事人查询档案申请,并按程序免费向当事人复印相关档案资料。

三、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考核工作和律师管理工作。

(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四川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县司法局、县法院和县公安局扎实推进宝兴县20xx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合印发《宝兴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报名、抽选、政审、公示和任命等工作,选任杨兴等10位公民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二)积极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加大律师行业管理力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严格规范律师执业条件,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每年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按照设定的标准进行考核,20xx年考核结果为合格。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推广和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健全基层调解“网络体系”,探索建立具有宝兴特色的“枫桥经验”基层调解组织。二是力争建设灵关、穆坪、硗碛3个远程视频探视会见室。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等法律服务事项入驻,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

社区法律服务总结 篇3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写法律事务文书60余份。办理公证17件。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3.15”、“6.26”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三、注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94.68%,涉及金额134.3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6.38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