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2年帮扶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2年帮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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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成都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帮扶工作的意见》(成扶贫领[2011]5号)精神,积极认真地做好对口帮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对口帮扶任务,现将今年对口帮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帮扶责任

我局在今年的帮扶工作中,坚持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和实现现代化农业新突破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我们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和“三新”突破年的要求,结合对口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把增加农民收入这个核心与提高农民素质和树立文明新风结合起来,引导帮扶村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断增强帮扶村广大干部群众自我脱贫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改变帮扶村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将帮扶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工作内容,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治部负责日常工作,相关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今年,局领导先后7次深入到帮扶村了解情况,与镇村干部共同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了今年帮扶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搞好结合,认真帮扶办实事

在去年重点抓好花生、辣椒栽种和桑蚕养殖的基础上,为使帮扶村的广大群众实现人均纯收入增加440元的目标,结合帮扶村和我局的实际,我们与该村共同确定了今年扶贫5万元用以抓好金福村18组农村机电提灌站改造以及500亩蚕桑养殖基地建设为主要帮扶任务。8月13日,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王晓南率局班子成员,到金堂县福兴镇金福村对金福村今年来扶贫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王局长实地查看了金福村18组提灌站改造项目情况以及420亩蚕桑养殖基地桑苗的生长情况。截至目前,该村18组提灌站改造已全面完成,新发展桑树500.3亩,共栽桑树苗516800株,发展农膜1507.2公斤,对农户化肥补助25015元,今年这两个项目所在地群众户均增收1000元,拉动全村人均纯收入增长354元。9月份开学前,局党组专门安排局政治部到金福村了解贫困学生情况,并对19名贫困学生进行了帮扶,帮助贫困学生交纳了3000多元的学杂费,解决了他们的学习困难。我局还结合计划生育新增帮扶50户的目标任务,深入到帮扶村了解情况,确定了帮扶对象。并支部机关处室和干部与帮扶户结对子,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鼓励他们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争取早日脱贫致富,有力地促进了帮扶工作的开展。

三、克服困难,努力实现帮扶任务

为确保帮扶工作任务的完成,我们按照开发式扶贫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工作方针,采取措施,狠抓帮扶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对村、社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今年入夏以来,金福村发生了有史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干旱,生产生活都受到了重大影响。针对干旱情况,局领导专门深入到帮扶村与镇、村干部一起认真研究抗旱减灾的办法,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村群众一道积极投入到抗旱之中,并以补贴摩托车燃油费、统购运水器具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户从外地拉水共同缓解人畜饮水困难,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我们积极支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律师、公证员为帮扶村捐款,帮助群众度过面临的暂时困难,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树立起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帮扶村广大干部群众和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今年帮扶村实现了人均增收505元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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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扶贫帮困工作总结


2012年,我局工会在市总工会、市局工会和桥北林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及开展“交友帮扶”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实情,结合实际定措施,真情帮扶促和谐,全心全意抓民生,将扶贫帮困、扶贫帮医、扶贫帮学活动搞的有声有色,开创了我局扶贫帮困工作的新局面。
一、帮扶方式

1、“一对一“”包扶: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包扶一名困难职工。
2、项目帮扶:对有一定劳动技能申请创办第二产业的困难职工,发放一定数额的扶贫帮困周转金。
3、一次性救助:对因天灾人祸、子女上大学等特殊原因致困的特困职工给予扶贫帮困基金一次性救助。

二、主要帮扶措施

1、制定了我局扶贫帮困工作制度,建立了帮扶长效机制。
2、设立了桥北林业局扶贫帮困基金,成立了扶贫帮困基金领导小组,出台了帮扶基金审批、使用、管理办法。
3、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对全局分流职工基本情况、职工子女待业情况、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情况、特困职工致困原因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建立了困难职工、职工待业子女、职工子女就学情况电子档案,做到了困难职工人数清、致困原因清、困难程度清;技能特长清、就业需求清。
4、认真分析,理清思路。通过对全局困难职工致困原因、困难程度、技能特长、就业需求等的分析研究,分别制定出了不同的帮扶方案,因人制宜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帮扶。
5、实行“交友帮扶”活动奖惩制度。对“交友帮扶”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凡“交友帮扶”活动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良好,能够在全局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的单位,奖给班子成员正职现金1000元,副职现金各500元。凡被包扶对象率先脱贫,年自营纯收入达万元以上的奖励帮扶人现金1000元。反之,进行通报批评。包扶困难职工工作两年不见成效,包扶领导不得被评为先进,应继续帮扶直至收到明显成效或彻底脱贫。
6.加大了扶贫帮困信息反馈工作,要求各级工会随时掌握和上报困难职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真实上报年度困难职工脱贫情况。

三、帮扶内容

1、帮思想。即真心与困难职工交朋友,倾真情了解困难职工的思想状况,帮助困难职工更新观念,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搞好本职工作、克服困难的坚定信念和决心。
2、帮创收。即帮助困难职工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利用林区的有利条件搞产业开发,或者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增加自营收入,走勤劳致富之路。
3、帮信息和技术。积极热情主动地向困难职工提供脱贫致富的信息和技术帮助,竭诚为他们排扰解难。
4、帮资金。当困难职工在产业开发或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要伸出热情之手,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难题,使其渡过难关。
5、帮子女入学与就业。在困难职工子女入学遇到困难时,要想法设法帮助其解决子女入学上的困难,保证困难职工子女能按时入学。同时要及时收集就业信息,多方寻找就业门路积极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子女就业问题。
6、帮就医。即在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就医遇到突出困难时,要尽努力给予帮助,以便使其病有所医。

四、帮扶成效

1、拓宽了帮扶渠道,建立了我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使100名困难职工及其亲属年享受低保金额达28万多元,解决了大部分困难职工的温饱问题,使我局困难职工达到了应保尽保。
2、多方筹措资金,使各项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市总工会为杨志清、郭晓芹等7名特困职工争取到一次性救助金7000元,为李万军,温建强等三名困难职工发放扶贫帮困金2500元,为张志才、王佐东、刘亚莉等6名大病职工发放大病慰问金5500元。从市总工会为雷百林,曹改花等10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争取到助学金XX0元,又从市民政局为赵霞云,雷百林,刘定海三名低保户子女上大学争取到助学金6000元,奖励考上大学本科以上的职工家庭8900元,为减少女职工妇科病多发的风险,减轻女职工肩负工作与家庭双重压力,在“三八”期间为女工进行了妇女病普查。
3、制定了 “三必访”制度,即遇婚丧嫁娶必访、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家庭出现矛盾纠纷必访。半年来看望生病职工20多人、解决家,庭纷争5起,成立婚丧事理事会12个,帮助职工解决婚丧嫁娶中的具体事宜。使职工切实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了工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为全局914名在册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建立了全局职工健康情况电子档案。
5、广泛开展了“送招工信息、送专业技能、送就业岗位”等活动,结成“一对一 ”帮扶对子42对,为困难职工过“双节”捐款1518元。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50多人,发放慰问金17500元,寄发慰问信200多份。选送了一名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了驾驶技能培训。为263名职工兴办了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筑起了抵御风险的第二防线。
6、不断提高困难职工的劳动技能,实现分流职工的再就业。协助有关科室进行了各项劳动技能培训,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次,参加培训人员累计达400多人次,使238名分流职工中有112人从事二、三产业,8人一次性安置,118人投身于养殖业、种植业中。项目帮扶分流职工37名,发放帮扶周转金累计达82500多元,帮扶脱贫率达到40%以上。
虽然我局扶贫帮困工作取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扶贫帮困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扶贫的具体措施、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相信在我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扶贫帮困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提高与突破。

2012司法局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和谐丰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一班人以抓行风、促工作为突破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新突破: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县局积极争取资金1万元,为全县26个基层司法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两块展示牌,集中反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风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印制统一的人民调解卷宗用纸2100套10万余张,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我们采取分片集中、突出重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分片集中于大阁、凤山、土城、鱼儿山、黑山嘴5个集中点,突出案例分析、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等实际操作技能的演练,确定乡镇调解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已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1057人,占总人民调解员人数的98%,圆满的完成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任务,我们做法被市局予以肯定,并向全市推广;除此以外,今年承担的大阁、凤山、土城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采取新建和购置方式新建三处总面积360平方米,平均120平方米,经过县局积极争取资金3.5万元,为三个司法所购置摩托车、微机、办公桌椅,截至11月6日,三个司法所顺利经过市局和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已经交付使用,圆满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11月底,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64件,调处835件,调处率达96.6%,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与此同时,接收的40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远低于全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8%的控制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援助中心亲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起,指派其他机构承担完成法律援助任务24件,解答热线咨询25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坤平律师事务所共为36家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360( )件,刑事辩护47件,法律援助20件,代书180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业务收费达到20多万元。公证处的社会服务职能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大阁镇韩村村民购买了长城种子站销售的农大3138、长城2238、长城288种子,按长育期没成熟,生长过程中出现黑穗,公证处人员及时对部分耕地玉米生长现状进行证据保全,为50多户农民挽回XX多亩种子的经济损失。县公证处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经过多方努力,开辟了县畜牧局的围栏种草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等新型公证事项;住房贷款合同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前十一个月收入8万余元。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通过加强鉴定文书的质量,严格司法鉴定程序,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益求精。出具司法医学鉴定书432份。全县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个。代理各类诉讼事务30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1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我局党组一班人,抓住四五普法的验收年这一关键,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的进一步开展,为了增强法制宣传的氛围,要求各乡镇制作了宣传牌、宣传栏、公路沿途粉刷法制宣传标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有奖征文等活动,使四五普法工作掀起新高潮。同时,我们还多次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并进行法制讲座,指导基层的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普法和法制教育,今年组织了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97%,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还推荐出后营房村和土城村两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沙锦营等12个村获得承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市司法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法治化进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完善和规范了18个民调示范村。全市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余次。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XX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年全年,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市公证处办理各项公证1290件,其中:经济公证72件;民事公证382件;涉外公证836件。公证合格率达99.8%以上。市恒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共办结诉讼案件11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经济案件117件,为政府和村(企)担当法律顾问108家。全市举办“法律广场”、“普法大集”、“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乡镇“调访一体化”为重点,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了“和谐穆棱”建设
1、“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
(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司法信访部门具体承办,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访室,主任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屯每20户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由村民代表兼任。逐步完善了乡镇调访办、村调访室、调访信息员三位一体的调访网络。全市“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1个,乡镇调访办公室9个,村调访室125个,调访信息员321人。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
(2)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六项制度”,规范调访业务建设。严格按照省、牡市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乡镇调访办公室、村调访室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调访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访笔录、调查笔录,调访协议书、回访记录等文书用纸,对调访范围、受理登记、调访过程、告知事项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实行调访责任制,确保调访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3)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为有效建立调访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镇(乡)村,避免民事纠纷转化为上访案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了新的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了镇村组三级信息网络,做到知心感性、通达民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了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访网络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分合有度的立体调访体系,村调访室解决不了的案件移交乡镇调访办公室调处,跨区域案件联合其他调访机构共同调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调访局面。

2、“调访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发挥明显。
“调访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作用明显,效果显着,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机衔接和一条龙运作,基层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闹访、缠访等无序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乡)”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访、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
一是较好发挥了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作用。在4月初土地纠纷高发期,采取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上访案件“地毯式”定期全面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长假进行节前的重点纠纷排查;在下城子工贸园区征地、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纠纷排查。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纠纷及纠纷隐患176件(次)。磨刀石镇调访办得知转心湖村十余名村民扛着锄头、铁锹到政府要地,如解决不好,他们要进京上访讨说法,调访办立即将村民召集过来并热情接待。接访后,调访办深入村屯入户查访,查清矛盾的产生原因是:在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村民外出务工,没有认真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在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村委会没有认真核实,就将流转的土地谁种着就错误的过在了谁的名下,并发了二轮土地经营权证,导致侵害了原有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找村委会解决,没有结果,造成了集体闹访。调访办多次入户做应返还土地的农户的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政策。经耐心的宣传、调解,多数农户退还了土地。平息了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较好发挥了维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纠纷中,由于八面通镇调访办、市公证处及时介入和出色表现,保证了旧城区改造建设的进度,为城镇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较好发挥了跨区合作的联调作用。通过建立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联合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在村内或乡镇内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纠纷。全年共开展跨乡镇联合调解13件。
3、民调示范村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狠抓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归档立卷。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乡镇要完善提高2~3个民调示范村”的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按照印章、标识、程序、徽章、文书“五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对2~3个村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调解厅设置,规范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调解程序,强化示范村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职能,提高了民调示范村的示范效能。
4、社区矫正试点和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1)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启动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由监狱和劳教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录入到软件系统,通过上级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通过网络逐级发送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目前分发到我市的释解人员信息已分解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排查核对。2011年各司法所发动和依靠村“两委”班子、释解人员亲友和知情群众的力量,对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做到有接茬登记表、帮教记录簿、排查总结报告、安置或就业情况登记表。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经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中73人在家务农或从事个体经营,表现良好,另有18人外出打工,2人查不到去向。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进行适当救济,对自谋职业的释解人员协调落实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释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有效防止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一是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近3年的试点实践,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工作例会、档案管理和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二是社区矫正的帮教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1、与市法院进行衔接。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犯罪人员,在判决宣告后,责令其及时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其中:管制的10人,缓刑的18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2、及时建档谈话。矫正对象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她)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建立矫正档案。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季度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情况。3、认真帮扶矫正。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八面通、穆棱2个司法所从法制教育、就业指导、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和帮助,用帮扶、感化的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37件,刑事辩护案件3件;法援中心办理10件,法援工作站办理130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网络。调整和健全法援工作站的组织机构,保证16个法援工作站都有专人负责法援工作。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使工作人员明晰审查、受理法援案件的程序,掌握法援工作的受案范围,基本掌握法援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规范乡镇法援工作站办案工作,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细则》的要求,9个乡镇法援工作站统一挂牌。要求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对涉及法援的范围、申请援助的途径、申请援助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二是完善法援工作制度。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在完善法援中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完善了学习制度、受案制度、工作职责权限、办案质量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