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中读后感1000字(精选11篇)

在雨中读后感1000字(精选11篇)。

读后感是一种表达自己内心想法的文体,品味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感受。读后感要抓住体会最深的一点,联系实际,展开联想,有感而发,相信有不少人为写读后感发过难吧?以下为栏目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在雨中读后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在雨中读后感 篇1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通过记忆的拼凑给我们呈现一个少年的内心世界还有那个年代的人情世故。

如果往事就像一杯美酒,那么回忆就该是一场华丽的宿醉。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就像是一本叙写一篇篇与回忆约会的场景的漫漫长诗。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全新的过去。而且还可以不断更换自己的组合,以求获得不一样的经历。余华的这本小说是用记忆贯穿起来的书,里面云集了他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感受和理解,那里不仅有幸福,也有辛酸。谁的年少不曾轻狂,谁的青春不曾彷徨。当作者远隔七年的距离和曾经的人和事相遇,便不可避免的将自己的情感加之与上,去揣摩他们的内心,倾听他们的叹息,试着去重新理解他们的命运。

在语言里的现实和虚构中,运用七年的沉淀去理解,去理解小说里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了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去理解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的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地哭泣着。

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他的一生过于漫长,漫长到自己都已经难以忍受,可是他的幽默总是大于悲伤。还有孙光平、孙光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叉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他让父亲孙广才胆战心惊。

而孙光林,作为故事叙述的出发和回归者,他拥有了更多的经历,因此他的眼睛也记录了更多的命运;孙光明第一个走向了死亡,这个家庭中最小的成员最先完成了人世间的使命,被河水淹死,当他最后一次针扎着露出是水面时,他睁大眼睛直视了耀眼的太阳。还有那些儿时的伙伴,一个个都在人生的轨迹上继续着自己的成长,有了各自的归宿。

余华的这部小说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记忆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所展示给我们的不仅仅有一个少年所认识,所体会到的世界,也有对那个年代的最真实的感情流露。

或许每个人都是特殊的,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的感情平淡却又丰富,他可以平淡的看待弟弟的死亡,可以平平淡的看待父亲对母亲的不忠,但是他却不能冷静的看待成长带来的变化,他的感情因为不知道而丰富起来,我们可以更多的看到他的内心独白,看到他深深的恐惧和不安。透过主人公的成长,我们也能看到那个时代的人们,那些以宣扬自己亲人的'死亡为成名代价的人,那些有知识的下乡青年却没有抵抗住诱惑落得不良名声的人,那些因青春的冲动获得罪名的人……

或许在主人公的童年记忆里,成长是心酸的,在他的童年里,永远羡慕着哥哥,不受父母重视,没有太多的朋友,每天都要忍受父亲,哥哥和陌生人的嘲笑奚落。但是在继父母家里,他还是拥有亲情和友情,拥有那种爱的感觉。青春是无知无畏的,而正是这种无知无畏才更显得可贵,当我们已经长大后回首翻开记忆的相册,便会无比怀念当年什么都不知道却无所畏惧的傻傻的自己!

记忆是最美好的东西,当人生的岁月所剩不多时,那些往日的虚名,荣耀都会随着光阴逝去,自己所能把握的,拥有的也只剩下独属于自己的回忆。待夕阳的余晖洒在阳台上,我们坐在躺椅上,品着清茗,细细回味往事,未尝不是人生一桩乐事,是已经平静下来了的人生又一朵鲜艳的牡丹,温暖着最后的光阴。

在雨中读后感 篇2

磨蹭了近二十天,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反思。

有两次读到中途,想弃文。涉及的人物多,时间轴一直跳跃,最重要的主人公身世不明晰,让我有种一团乱绳的感觉。不过,还好。总算看完了,现在细想,应该是作者特意为之吧。吸引耐心的读者看下去

回到故事本身,感慨主人公的家庭带给他的伤害。六岁被送到养父母家,殊不知那个家庭成员简单的家庭也有暗藏的汹涌。以至于在刚刚感受到温存时,却再一次的被命运拉下水。养父以那种不光彩,壮烈的`方式死去,养母对他抛弃。无奈,只有凭着记忆,又回到亲生父母家。可是更加悲惨的生活,等待着他。

旁观者,主人公一直以这样的姿态生活着。家庭的一个个闹剧接连着上演,一次次重击他的心。我无法想象,自己若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会是怎样。能想到的只有逃离二字。得不到关爱,反而给我带来羞耻。这样的家庭,一生都弥补不了其留下的伤害吧。

作者对人物内心的细微描写,真的很让人佩服。有时候的一些想法,人之间细微感情变化真的有共鸣。细思来,作者该是在生活中怎样的细致观察和用心感受,才能写的出来。

人生是艰难的,命运就像是在开玩笑,有那么一些人,正等待着看你的笑话。那些得志小人的狂笑,压的你翻不过身。

无奈,我们就是活给别人看的。

虽有些可悲的意味,但是也在鞭打着我们一直朝更好的方向负重前行。

在雨中读后感 篇3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

在雨中读后感 篇4

六岁的鲁鲁,用想象中的哥哥来保护自己,与生活做着抗争,妈妈粗鲁的态度也不能打消他对妈妈的依恋。一想到书上写着鲁鲁在监狱外面的大树下风餐露宿,因为能和妈妈的目光相遇而欣喜时,我就不由得哽咽。妈妈,是家,是温暖,幼小的鲁鲁知道这些,所以,不管怎么样,他不离开妈妈。

书里写了弟弟的死,苏宇的死,祖父的死,父亲的死,母亲的死,养父的死,不同的死亡方式却有同样的感觉:死亡是一种解脱,是一种回归。所以,看到这些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我眼里有泪,心里却不再恐惧。哭的时候要大哭,哭完,生活还要继续。

不管生活怎么样,人应该深情,温柔,真挚的去爱身边的家人和朋友,用心里的善来体恤他们,怜爱他们,理解他们而不是抱怨憎恨和伤害。

为什么有的人会被生活淹没,有的人却能挣扎出来,我想,这需要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不仅仅是对活着的热切渴望,更重要的是来自对爱的呼喊和渴望。

我期望随着年华的逝去,我能有一双清澈,透明,温暖的眼睛,而不是那种混浊,麻木,冷漠的眼睛。

人,首先要活着,可不能仅仅只是活着。

在雨中读后感 篇5

虽然情节没有想象中的高大上,但却能在诙谐与昏暗中,引起人们的共鸣。在读完书中的一二章后,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控制”的含义,父亲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成为禽兽不如的形象,“我”的好友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沦为狱中人。在某一学说看来,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在自我约束中构成了人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正是有了这些,我们才能够擦除道德上的污点!

若论全书最精彩也最哀伤的情节,莫过于“我”与养父王立强和养母李秀英的艰苦生活了,在遭受父亲与兄弟的排斥后,“我”被送给了陌生的人家,虽然“我”的父母显得平淡无奇,带养父母的形象却光彩照人,养父王立强是真正承担起养育“我”的“父亲”,他比亲父完整,也充实,他的思想对“我”有着包容,在文中后篇——他的后悔中有所写道:“最后凄厉的自杀着实使我始料未及——这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引起的,”我“不能想象他对于那时幼小的”我“有多大的打击,但”我“的命运确实随之改变……”此外,还有一个半生都在床上的养母是“我”精神的寄托,她对于“我”的信任的源头令“我”在后来回忆都值得感激。在小说的尾声,“我”的养父母在离去与死亡中,奔向自己的家乡,不知家在何方,不知父母在哪,却只能够“在细雨中呼喊”!

余华笔下的村庄,安逸平淡却裹挟着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我”虽然沉默寡言,逆来顺受,却避免不了被送人;哥哥因为父亲的暴行而割下他的耳朵;弟弟因救人而牺牲却成为父兄二人攫取荣耀的工具,在无尽的丑恶与不堪中我们才能感受到“我”面对漂亮女生时的紧张与不安,养父母对“我”的疼爱,人世在变,沧海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规律。余华以特殊的年代,特殊的经历,却很普通的笔调,描绘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供人哀叹、供人唏嘘。

在雨中读后感 篇6

《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我看的第四本(《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记》)。依然是熟悉的荒诞故事,不一样的是非线性的叙事结构-零散的少年的回忆。这本书从头到尾的氛围都是压抑的,冷漠的,虽然是第一视角,但主角孙光林不管在南门还是孙荡,都是被排斥的,是游离在外的,因此读的时候,我也跟着孙光林一起,对发生的故事冷眼旁观。

故事发生在1965年前后的农村。孙光林的一家真的很有毒。父亲低俗不堪,把小儿子的死亡当成光宗耀祖的机会,四处吹嘘自己家出了个英雄,还因为迷信对祖父很恶劣,不给他饭吃;母亲顺从隐忍;祖父寄人篱下,还算计自己的亲孙子。

孙光林的少年时代是被排斥的:7岁离开南门,12岁回南门,五年的时间里在养父母家他才感受到父爱,心中有了父亲的形象,但是养父王立强的惨烈死法,和死后养母对孙光林的抛弃,导致他无依无靠,只能回南门;回到南门之后,一家人都排斥他,认为是他和祖父带来了火灾;不管在南门还是在孙荡,学校里的他都是外地人,无法融入。整本书里唯一的光明是苏宇,一个和孙光林一样安静忧郁的少年,甚至连他的死亡都是安静的。

书的结尾是戛然而止的,虽然一开始就知道了故事的结局,但是真的看到结尾,还是觉得太快了。孙光林离开南门去北京之后的故事,也无从得知了。这个故事是灰蒙蒙的,就像电影里的回忆一样,黑白的,没有色彩。对我来说,跟《兄弟》那种荒唐到荒诞的痛比起来,这种钝刀子割肉的虐,更值得回味。

在雨中读后感 篇7

有一个人不幸被上帝赋予了一副狗的躯壳,从此只能以狗的身份活在世上,却一直用人心在洞悉世界,它就叫恩佐。

原来我讨厌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被狗咬过,它咬我是因为我不小心动了它的一根小小的骨头。我很恼火,它居然咬自己的主人,于是我很讨厌狗。还有一次,我不小心闯入狗窝,被三只大狗扑倒在地,面对这三只长有獠牙的野兽,我想我死定了,准会被咬到渣都不剩,幸好狗的主人出现了,我获救了。一想到流着口水的`大口,恨不得把我撕碎的眼神,狗在我心里俨然是活生生的野兽,而不是什么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加之我看见过被狗咬过的小孩患狂犬病后的恐怖样子---愤怒的眼神,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吃生鸡,怕水,想咬人,六亲不认于是我见狗如见瘟神,如果有一只狗迎面向我走来,我准会远远避开,让它先过去。但看完了恩佐和丹尼一家的故事,我竟迫不及待的想养一只狗。

恩佐不是野兽,它虽有狗的躯壳,但有一颗纯洁的人心,它懂得用更为恰当的方式去关心自己的主人,即使自己不能说话。这太难能可贵了。有时候,尽管你是出于一片好心,但别人也会把你的话当成是一种冷漠,甚至是讽刺打击,得体的语言和举止才能释放爱和关心的最大力量。显然恩佐已经掌握了这一行为的要领,将其发挥到淋漓精致,它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啊。

在那短短的几天里,我陪着丹尼一家人和老狗恩佐走过十年岁月,目睹恩佐从新生到垂死,丹尼从单身到结婚,妻子伊芙罹病到逝世,小女儿柔伊颤巍巍一路成长,丹尼的岳父岳母为了夺取监护权不惜使出阴狠招数,让丹尼濒临破产和崩溃边缘,但最后终于曙光绽放,他得到了应有的报偿。不得不承认,它真的是一部夺人眼泪的书。恩佐这条自命不凡,讲话总带几分哲理,自认“具有人类灵魂”并准备下一世为人,走过丹尼面前、眨眼对他说“恩佐要我问候你”的狗,让这个故事有了焕然全新的生命。

合上书,心里不知不觉产生出对恩佐的依恋,恩佐有很多名言,比如“你的心决定你所看见的”,“眼睛往哪里看车子就往哪里去”等等。虽然都是恩佐由赛车引出的,但中间的生活哲理耐人寻味。而世间却的人,有时往往陷入一种攀比嫉妒中伤当中,也许有人一身都在勾心斗角中渡过,身体里积蓄的是愤怒压抑嫉妒等负面情绪。丝毫无法感受到那些属于自己的幸福与快乐。也许正因为此,会有许多人总是盯着别人的幸福,嘴里叫嚷要去追赶所谓的自己的幸福,却丝毫不见已经停留在自己身边的幸福。

仔细阅读这本书,也许你会从中体会到那一丝的幸福和快乐,在感伤之余。

究竟你,会在哪一段哽咽?

当一只狗拥有了人类的灵魂,世界在他心中会是什麼样子?

尤其这只狗的主人,并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个雨中赛车的高手……

你的心,决定你所看见的……因为,眼睛往哪里看,车子就往哪里去。

在雨中读后感 篇8

初看这本书,是源于一个书友的推荐。

这里“我”指的是一只狗,名叫恩佐——一直想要开口说话的狗,一只可以意识到家人将会死的狗,一只想化为人来拯救家人的狗,一只死后又转世的狗,只为再次遇见主人丹尼。

文中多处描写恩佐和家人(丹尼、伊芙、卓伊)的相处时光,其中,狗的心理活动以自言自语的方式展现出来显得极为俏皮与可爱,它有喜欢看的电视台,他会嫉妒主人的爱,她会想是不是伊芙不喜欢她等等,画面感一一呈现出来,逼真的像极了人类。

这里的狗对于主人的陪伴丝毫不亚于一个自然人,丹尼在妻子伊芙死后,岳父岳母为了争夺女儿卓伊的抚养权,不惜一切手段——诬陷丹尼性侵未成年女儿以此幌子把丹尼告上法庭等,在恩佐遭遇车祸极需要强求时,他们扣住了丹尼支票,种种手段极为恶劣。但最终没有让恩佐和丹尼屈服,恩佐一直在旁边鼓励主人不要被一些其他的物质东西所屈服,再坚持一会就会看到曙光,最后他们胜利了,丹尼的赛车手生涯也走向高峰,最后他有了豪华的住所,有了自己热爱的职业,有了女儿卓伊的陪伴,到最后恩佐却要走了……

恩佐将要告别世间的自述及他给主人的话,太让人动容,他身上有着赛车手的精神,敢于反抗一切权威,为自由权利呐喊,浮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只傲骨又充满人性的狗……

他在雨中等你,只为主人回眸那一眼,他就注定要跟你走……

“黎明缓缓自地平线出现,阳光照拂大地。我的一生看似太长也太短。大家都在说活下去的意志,却很少有人提到死亡的意志,因为人们害怕死亡,死亡是黑暗、未知又令人恐惧的。不过对我来说并非如此。死亡不是终点。”最后恩佐走了,走的静悄悄……对于他将是一个新的起点,他再次化为人来到丹尼身边……

“有时候你有时候你发现你有个极限,

你努力,但当你到达那个极限,

就知道你可以再前进一点。

凭着你的决心、你的意志、

你的直觉,和你的经验,

你可以飞得更远!”

原来,他一直在雨中等你……

在雨中读后感 篇9

很久没有静下心来好好读过书,这本书也是一鼓作气却依然分了两个下午才看完的。呵呵,心里默念可不能让自己拖了人均阅读量的后退呀!

这是一本从狗狗恩佐的视角描述它与主人丹尼从恋爱、结婚、妻子病重去世、赛车生涯起起伏伏、争夺孩子监护权一直到自己去世的点点滴滴。说实话,论故事情节,都是日常生活的些许枝节,并未见多么深刻亦或是跌宕起伏;论语言手法,因着翻译的缘故,也绝不是教科书般的耐人寻味可每当将自己和狗狗相处的生活片段代入时,却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不时地想着:也许我家的小灰这般看着我时,其实她的内心也有那么多独白是不是?

恩佐始终觉得自己不过是被塞进了狗狗躯壳的灵魂,他成熟冷静地看着世界,自觉对待一切都是那么成熟,却浑然不知自己对周遭的一切其实充满了爱。他没有发现自己何时竟对伊芙产生了护卫之心,不忍伊芙受病魔困扰离去,明明初始时他那么讨厌伊芙占据了本该属于他自己的丹尼的时间;他不曾对在深夜来到家中的老人热情,却在知晓那是丹尼的父母为了帮助他度过最艰难的时间而卖掉家产时万般后悔;他热爱赛车,同主人一样,喜欢看赛车视频,甚至于享受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刺激。恩佐和丹尼的情感不就是相依为命么?即使最后陪伴在丹尼的身边的女儿卓伊也未曾陪伴丹尼经历过那么多的痛苦与折磨。

丹尼对临终前的恩佐说:没关系的,宝贝,你可以走了。病痛折磨着你,我怎么还忍心强留你在这世界受苦,不用为我担心,想去就去吧。

瞬间眼泪止不住的泉涌,我和小灰有一天也会走到这一步么,还是,你去的时候,我甚至都没办法见你最后一见面?想起我家曾经养过的一只小德牧,也就几个月大,活泼可爱胆子也大,有次坐在小道中央被车压断了尾巴,虽然包扎上药,却总是自己咬开伤口,最后感染失血过多去了。父亲回到家时,小家伙就安静地蜷在家门口一动不动地睡去了。爸爸很伤心的埋了它,还为它戴了顶帽子,希望宝贝下辈子投个好人家。

真心希望,我心爱的狗狗能活得更久一些,即使被病痛折磨时,也能让他自己选择离开还是坚持。如果可以,希望它在我怀里离开,要它知道我一直是爱它的,天堂也不会孤单。

哎想多了,一切都会安好的!

在雨中读后感 篇10

很早看过余华的《活着》和《兄弟》,心被故事牢牢吸引,随着书里的人或哭或笑,而没有注意写书的余华。近来读他写的在细雨中呼喊,里面的很多句子都让我反复默读,不由得佩服这个余华,同样的汉字,经过他的排列,就有了不同的味道。这让我想起很早看余光中散文和诗歌时的感慨,他对文字的驾驭让我有很美得感受。

文字在余华这里,不再是符号,而是一只画笔,他用这只画笔细腻的描画出一幅幅场景,在这些场景里,似乎能感受到时间的流动,能看到人性扭曲的丑陋,也能看到人性中善的温暖,在绝望中也蕴含着希望。

我看到孤独敏感的孩子对爱和友谊的渴望。医生用手掌抚摸额头来了解小患者的体温,对于一个孤独的孩子来说却是亲切感人的抚摸,因为对爱的抚摸的期待,使这个孩子躁动而且更加孤独。

这个孩子能看到祖父慈祥的目光,也能看到养父羞愧而又疼爱的目光。这些,都温暖着他幼小善感的心。

在雨中读后感 篇11

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的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

之前读过余华的《活着》,惊叹于作者冷静的笔触,像编年史般记录了那些贫困与苍凉,以至于后来没法看据说是张导最好的片子,同名的《活着》。余华的文字给予了我太多画面空间,张导只表现了他的理解,不是我的。《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三部曲中的青少年时代,出版于1991年,是他第一部长篇小说,此书在国际上声名斐然,我捧起来读,却没有一气读完的意愿,感觉不如《活着》。

全书以少年孙光林的视角展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依旧延续了作者不动声色的文字特点,看似平缓却又残忍的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悲怆的故事,是小碎片,通过孙光林的记忆不按时间顺序的被讲述。全书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是说他的家庭,第二章是少年时代的友情,第三章是家族的过往历史,第四章是曾被送给养父母的那五年。

因为有着被送走的五年,孙光林再次回到血缘之处时,已经成为融入不了的外人。他本身也不曾有过积极的融入愿望,似乎在把这个家当成未成年人的饭碗,这种感觉让我觉得悲哀。他的父亲是那种农村里常见的泼皮,在苦难中迅速将自己活成一个无赖;他的母亲是传统而沉默的妇人,在家庭里没有太多的存在感;他的哥哥继承了父亲的大部分性格,暴躁,粗俗;他的弟弟尚且拥有一点儿天真烂漫,却在父亲的压制下日渐呆板;那个每隔一个月就出现在他家的祖父,是狡黠的,也是无情的,毕竟在祖父的人生里吃饭才是最大宗的事情。

生活在这样家庭的孙光林,长大后会是什么样子呢?作者并没有给予正面的描述,只是一味的让孙光林的看见变成文字呈现给我们,其实,我更关心的是这个少年日后的性格。通常作者的第一本书里或多或少都会有自己的影子,我很担心这个少年就是余华的一部分。

不曾被温柔相待过的孙光林,对于弟弟的意外身亡,依然有着些许悲伤,他意识到“河流也是有生命的,它吞没了我的弟弟,是因为它需要别的生命来补充自己的生命”,人们同样“需要别的生命来补充自己的生命”,比如蔬菜比如猪羊,而“吞食了另外生命的人,也会像此刻的河水一样若无其事”。

家族的历史是我最不忍心读下去的一章,需要掩卷回归到现实来片刻才有勇气继续读,那是比《活着》里更可怕的过往,是我们民族曾经的沧夷。孙光林说过“你凭什么要我接受已经逃离了的现实”,那是不忍翻开的一页,人们总在说牢记历史,历史有时候真的不能去回味,太疼。我只能庆幸我们的现在一天比一天更好,早已逃离了那样的苦难,而我们每天的努力,也是为了不再回到那样的苦难之中。

孙光林的少年与青年阶段也注定不会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所以,对于外部能够遇见的友情分外珍惜,也包括他在养父母那里的五年。他得到过的养父的疼爱,养母的信任,有过抱团取暖的小伙伴,还有彼此交心的苏宇。

这些孙光林被善待的时光,在作者笔下终于有了温度。孙光林后来常常想起苏宇,是有月光的夜晚,在河边,“苏宇的微笑和他羞怯的声音,在那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给予了我长久的温暖”。他还多次想要回呆过五年的孙荡去看看,在那里他得到过的温暖已经成为他心底的一抹柔软。

关于祖父在孙光林父亲与叔叔家轮流生活的描述,很细致,细到祖父如何跟父亲为了一口饭斗智斗勇,细到祖父用预测死亡来完结自己的生命。这已经不是故事了,这种情形至今仍然在相当一部分地区残存,甚至是在孔孟之道的故乡。作文我早先听到的时候很是震惊,完全不能相信,特意去搜了与之相关的一些文字,包括若干位网友笔下的真实记录。这样的事发生在一个自称“百善孝为先”的民族身上,不可思议,难以想像!

愿每一个生命,都能够被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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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精选11篇


工作总结之家精选专题推荐:“《乌合之众》读后感”。

一本好书,是一个时代的映射,是一种精神的延续,读了作品后,我们可能会对某些情节产生疑惑,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相信你此时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愁了吧!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栏目小编整理的“《乌合之众》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2】

8月17日周日上午在动物园咖啡厅参加了“不止读书”会郑州站第五期,实到26人,认识了很多新朋友,但由于时间匆匆,都没有好好深聊,有点遗憾。第五期讨论分享的书目是《乌合之众》,虽然“事前读完”是一个规矩,但还是有不少人没读/只读了一半/随便翻翻,读书会的一半主题不是讨论本书,反而变成了讨论读书会。很多人抱着了解“不止读书会”的目的来感受,甚至直截了当地表达如果这个读书会发展不好,我就不来了。其实大可不必,这个没有任何盈利目的的读书会,大家都是来这里付出自己的读书思想的,同时汲取别人的想法,互相碰撞,互相升华。这是我的理解。

我读完《乌合之众》的感受,真的是震撼。成书于1895年以法国大革命(1789年——1799年)为大背景的这本书中,很多观点至今我认为仍然适用于2010年代的中国,如:

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突然爆发。

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一切文明的主要动力并不是理性,倒不如说,尽管存在着理性,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感情——譬如说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

我想,时间和空间里一个唯一不变的,就是人性。个人尤其需要做的,就是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3】

“民主”作为当下的普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理性人”作为基础,认为人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政府干预应该最小,让选民用投票来决定自己国家的未来。

然而,通过对群体的无意识、无理性、无定性的充满嘲讽又不失忧虑的论述,勒庞给对“民主”的无脑追捧浇上了一盆冷水。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的那样,失控狂暴的人民以民主自由之名干出了暴政独裁的事,让人不由得对“民主”打上一个问号。他甚至还像马基雅维利那样给想控制民意的领袖提出了三个建议:断言;重复;传染。可怕的是,虽然他早就警示过,这样的控制和引导还在不断发生在我们当下的民众身上。

那么,因为有被贬得一无是处的群众,我们果真还是应该呼吁一个家长式的集权政府吗?我不同意,勒庞也并没这么说。他也表示,虽然有种种弊端,议会、陪审团等民主制度的产物还是当下最好的。他说“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

我们还是应当对民主抱有信心,然而绝不能止步于此。民主不是终点,是通往终点之路。像勒庞、托克维尔那样对民主政体保持警惕、时刻反省,才能不断地从制度上完善。经典经济学说,好的制度允许自私、鼓励自私。有没有一种制度允许非理性呢?因为看起来,人越来越难以被称作“rational”了。

勒庞对女性的歧视和明显的种族主义让阅读经验不太流畅,时不时就要停下来摇一阵子头。。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4】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了,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5】

1,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

2,结群后,由于人多势众,个人会产生一种幻觉,感到自己力大无穷,不可战胜,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3,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有着各种狂乱的愿望,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

4,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个体一旦将自己归入该群体,其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有着各种狂乱的愿望,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

5,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发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

6,群众没有真正渴求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充耳不闻…凡是能向他们提供幻觉的,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7,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8,不要轻易地成为集体狂欢的一份子,这样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即使你以为自己只不过是随声附和了一下而已,实际上你已经成了帮凶。

9,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

10,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或者道德上。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责任,群体就是道德,群体就是法律,群体的行为自然是合理的。

11,群体会让每个人在其中的错误缩小,同时让每个人的恶意被无限放大。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6】

《乌合之众》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当出现反智、集体、己方辩论势力弱小的时候,面对气势汹汹的人,总会有人来一句:像《乌合之众》里说的一样……,就像现在一提到小鲜肉,流量现象,总会有人提,就像《娱乐至死》里说的那样……

总之,基于这个原因,我去看了这本书。

《乌合之众》与其说是痛斥反智集体,不如说是教人如何领导群众,在字里行间谈到了集体的特点,以及和集体的相处办法,譬如有一条:如果想得到群体的支持,那应该和他们保持距离。

就像在封建社会的皇帝一样,一定是保持足够的神秘感,并且用礼教来保持这种神秘感,一旦皇帝的神秘感被剥夺,隐形的威望、信仰和共识也会崩塌,自古以来可能威胁到皇帝威望的功高震主之辈,莫不下场凄惨。

众是众人,乌合大致是说盲动、被裹挟,群众最重要的是凝聚共识,一旦共识达成,那么个人的力量再大,思想再清晰,也难免被裹挟,得意洋洋出来异于常人的,通常会被暴力消灭,只有力量到扭转群众信仰地步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挑战。

然而,一旦变成群体性的时候,也意味着会失控,一开始创造、煽动相关民意的人,往往也被民意所吞噬和裹挟。

由此,我们恐惧群体,恐惧自己被群体所支配,同时担心有人支配着群体,群体的恶,莫过于多数人暴政下,对人的摧残。

群体也有善,但往往包括2个特点,1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再善的群体也会有人觉得恶,2是这种善良,往往是彼之良药,我之砒霜,对一些人总是不好的。

《乌合之众》透露出来的群体性的恶意,让人不寒而栗,可一旦社会进入到那种情况,冲突不断,被群体裹挟着的,群体本身,带领着群体的,谁又会是这个环境的幸运者呢?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7】

古斯塔夫勒庞,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写下一系列社会心理学著作,最有影响的就是《乌合之众》。该书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此书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影响,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佳作。作者对群体进行了剖析和研究。作者指出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作者通过叙述的方式,就像平时与人讲话一般的方式将自己的观点娓娓道来,运用生活中简单且容易理解的例子作为论据,简单却鞭辟入里。

古斯塔夫在书中说到: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发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群体固然经常是犯罪群体,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义的群体。正是群体,而不是孤立的个人,会不顾一切地慷慨赴难,为一种教义或观念的凯旋提供了保证;会怀着赢得荣誉的热情赴汤蹈火……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如果人民只会以冷酷无情的方式干大事,世界史上便不会留下他们多少记录了。

通过这本书,我认为群体不只是简单的一个名词。它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和人的心理活动。同一种心理活动做得人多了就形成了群体。群体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

古斯塔夫说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因为此书对人们理解群体行为发挥了巨大作用,推荐大家阅读。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8】

沸锅中的粉丝

如果你问一个心理学学生,有什么书值得推荐,他的推荐书目中绝对会有这本惊世之作《乌合之众》。毫不夸张地说,即使经过一个世纪的沉淀,《乌合之众》的观点仍旧有其适用性,这一结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身上得以窥见,无独有偶,还有非洲的罢工运动也可探知一二。当然,成书的时代背景限制了勒庞的思维发散,特定的时间点以及偶然的例子并不足以佐证他的全部观点,仅仅是对于女人的评价足以让这部作品打上歧视的标签。

然而本文不想着墨于该书的是与非、对与错,在笔者看来对一本书最大的尊敬就是学以致用,让自己的脑电波与前人同步,借巨人的肩膀摘取星星,这才是人类不断学习进步的本源所在。因此,本文将在接下来的段落中就粉丝这一群体,在批判地继承勒庞思想下看待粉丝,以及那一口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粉丝是什么,又是怎么和群众心理扯上关系的。粉丝是取fans的谐音,指崇拜某一明星的人,在此定义上就把水军划分在外,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各种自媒体的兴起,粉丝又不局限于明星,从博客主到网红,崇拜他们的人都可以叫粉丝。姑且不论fans的复数就说明了群体性质,有相同崇拜对象的粉丝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同时人的独立个性消失,就像是多个功能相同的细胞组合在一起形成组织,它们体现出共同的特性。粉丝们目标一致,感情和思想采取同一个方向,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让人称奇的是,粉丝的初始人数可以很低,但她们的扩散性极强,即使是三个人也可以组成一个团队,在自己的锅中演绎不同的味道。

从杨洋与张艺兴的绵羊之争到韩寒与方舟子世纪骂战,每当爱豆受了委屈,锅一沸腾,它们总是第一个跳出来伸张正义;爱豆要开演唱会了,它们熬夜买票场外夜排;爱豆出新歌了,它们一人操纵二三十个号打榜转发;爱豆电影没票房,它们拉上亲朋好友五刷。她们给爱豆献上王冠,又自发组成护卫队誓死捍卫国王尊严。这看似疯狂的打call背后,是什么在推动粉丝们向前呢?

《乌合之众》中,群体中的人们会因为人数的巨大而充满信心,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群体的粉丝们崇拜着同一个人,集体归属感油然而生。同时群体间还存在相互传染,这类似于催眠洗脑,简单地类比一下,当一个人在粉丝群体中听惯了对另一个爱豆的贬义词,那么他在下一次看到那位爱豆的照片时,脑海里自动浮现出这些词语。

除以上两点外,也有种与普通大众心理不同的粉丝心理出现即占有欲占据了绝大部分。粉丝迷上一个人大部分是因为其颜值(因颜值粉上的粉丝忠诚度也更高),在人长久的进化过程中,人总是趋向于追求美好,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想占有,越能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就好像自然界中孔雀开屏、信天翁斗舞求偶,又像是大街上的偶遇,地铁里的惊鸿一瞥,总有那么几个倩影让你魂牵梦萦。于是就有了在鹿晗公布恋情后,粉丝数骤减的现象,类此种种不胜枚举。这种占有欲还带着炫耀的性质在里面,给朋友推荐爱豆,喊爱豆老公,收集爱豆的专辑,和爱豆穿同款,似乎粉丝们总爱标榜着自己喜爱谁。这也不难理解,毕竟当你有一个出众的孩子,过年拜访亲朋好友总爱炫耀几句,无怪网络上总有女粉丝自称妈妈粉,将爱豆当作儿子来砸钱。

粉丝本质是一种文化产业的衍生群体,娱乐公司花大价钱增加明星曝光度,就是为了吸引粉丝,在与粉丝的互动过程中他们早就摸索出了一套方法,他们带头炒cp炒作闹绯闻买水军卖周边。群体易冲动、易受暗示,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这种能力,在粉丝群体中,爱豆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只要有人给出暗示又经过互相传染的过程,群体就会产生为爱豆付出的冲动,好比上战场前陪手下喝酒的将军,美酒月光配信念足以让人徒增勇气,在战场上无私地奉献自我。无怪在薛之谦与李雨桐的利益争夺中,薛之谦粉丝会愿意陪薛之谦坐穿牢底,柯震东粉丝会转移注意力决口不提柯震东吸毒违反法律。某种意义上说粉丝群体十分单纯,在爱豆被骂时可以选择性遗忘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多年来为人处世的沉淀。娱乐公司靠着这一手法,掌握着火候炒一锅粉丝。

粉丝并非都是坏人,他们只是在一个大集体中丧失了暂时的判断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当大脑分泌多巴胺时,人的理性暂时被压制,如同仅靠脊髓中枢做出的非条件反射,粉丝就是这么单纯。但当粉丝仅凭一个词就臆断他人观点,竖立起根本不存在的观点又正义凛然地击破时,粉丝的想象力又是那么可怕。我们需要思考,在发展粉丝文化的同时,是否需要规章制度来约束,不要让骂战成为荣耀,不要让跟踪爱豆成为光明正大的爱,更不要让造谣成为事实。既然身处群体中的粉丝是冲动的,那么以理说服人显然是不可靠的,道德难以约束,唯有强制性的以暴制暴才能遏制住疯狂的群体冲动。

无法否认,是否成为粉丝,成为谁的粉丝是个人的意愿,粉丝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种,它是一种你愿打我愿挨的赚钱方式,然而身处粉丝群体中,难免不自觉地被身边人感染,逐渐失去个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自我感知。网络给我们提供了一副假面,在这场舞会中你可以尽情扮演自己的角色,但是要切记,不可失其本心,不可失去做人的底线,这样我们才能在沸锅中保持镇定,时刻明确是非正误,这方是研究群体心理的目标,也是本文的宗旨所在。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9】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人,说到法国是绕不过去革命的,全书的观察基点就建立在大革命之后的过渡时代,群体的意志逐渐进入国家政治生活,慢慢成为统治阶层,这个背景也让群体心理学变得更值得被研究。

心理学定义中的群体,最显著的特征是个体的消失,群体中个体的思想何感情会全部朝着一个方面迈进,这使群体具有无人可挡的巨大力量。由于受到更为强大的无意识因素影响,群体存在几种基本特征:一是冲动、易变和急躁,原因在于群体中个体缺少了对刺激反应的加工能力,社会对个体的约束在群体的庇护下消失了;二是易受暗示和轻信,从这个角度看,历史也变得不可信了;三是感情的夸大和简单化;四是偏狭、装横和保守,自大但有渴望被奴役;五是群体的道德水平无论是低下还是高尚,都十分极端。此外,群体没有理性的推理能力,只是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搅在一起,但有丰富的想象力,容易受到暗示的影响。

群体的基本特征让他们的一切信念都具有宗教形式,被某个群体拥戴的领袖,在这个群体看来就是真正的神。因此,成为群体的领袖,首先要通过个人魅力或者社会地位、财富获取声望,用坚信的意志不断成功保住声望,再通过断言、重复、传染三类手段驱动群体。但这种驱动往往不会长久,因为群体观念虽然呈现了表面的.多变性,但内核顽固,产生漫长,改变困难,领袖一旦与群体的普遍信念和情感背道而驰,便不会持久。

群体观念主要受到积蓄因素和即时因素的决定,前者是深层次因素。积蓄因素有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制度和教育,其中种族是最强大的因素;即时因素包括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的无用和理性的缺位。

全书最后对犯罪群体、陪审团群体、选民群体、议会群体四个涵盖来自各种特点、职业、智力水平的个体的异质性群体进行了分析,并重点就文明进化的共同阶段进行了总结:文明诞生之初,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个体聚集在一起,自然形成的法律结成整体的唯一纽带,漫长的时间和一致的环境造就了一个种族,种族获得某种理想般的基本观念,一种包含制度、信念和艺术的文明围绕这个理想开始诞生,但当文明达到一定程度后就是不可避免的破坏,作为民族支持的理想开始衰弱,宗教、政治和社会结构开始动摇,人群最终变成了缺乏团结一致的个体,文明只徒有其表,国家开始发挥引人注目的影响,等到所有文明的积累消耗殆尽,乌合之众开始执行历史使命,革命开始,摧毁文明,终结信念。这是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因此,书中说,没有传统,文明是不可能的,没有对传统的破坏,进步是不可能的。

从心理学的角度,以群体为支点,看社会和文明的历程,这无疑是一个有趣的角度,但书中的观点毫无疑问和社会主义是不一致的。全书总结下来,虽然也承认群体或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但一个是毁灭一个是创造。这点值得商榷。另外,书中流露出的对女性心理和智力的歧视,让人无法苟同。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0】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本书是他的成名作,描述了他从心理学方面对群众行为的解读。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中黎庶也可算作人群,事物总是可以多方面看待的,道理也总是相通的。《乌合之众》中,也并非全然是对人群的消极认识,勒芒也认为群体才会体现出大义无畏、一往无前的凛然气概。群体才会在慨然赴死的进程中带给人一种激昂的情绪与荣誉感。虽然群体的平均智力绝对无法与一些伟大的个人相提并论,然而再伟大的个人终究力量有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终究是依靠群体这个庞然大物在缓慢而又不容阻挡的向前推进。

读罢此书,合卷沉思。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无处逃离也不必逃离。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将面临选择。只是到底该选择人云亦云而麻木但轻松的快乐和安逸,还是该选择上下求索而清醒但劳累的思索和拼搏?但凡有过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选择,真的很难。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1】

在我们的话语结构中,“群众”、“集体”之类的词一般都有着崇高的意义,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团结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力量、脱离群众就等于是走上末路……然而,群众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吗?

法国的社会学家勒庞的答案截然不同,他的意思是:群众的眼睛不仅不是雪亮的,恰恰相反,群众的眼睛基本上是瞎的。听起来像骂人,并且是饱含着精英主义式的刻薄与偏见,对人民大众的辱骂。但实际上,勒庞所谓的群众泛指一切“个人的个性消失,感情与思想专注于同一件事,人的自我意识被无意识群体所取代”的“群体”,它不等于群体中个人的总和,更不等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勒庞认为,哪怕是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知识分子,若是组成一个群体,整个群体作为个体来说,也注定是原始、野蛮、智力低下的,或者用这本书中译本的说法,也就是——“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是一本对研究群体心理的书,集中批评的对象是广义上的“群体”,而非一般所指的大众,读者很容易对号入座,认为对“群体”的批评即是对“大众”的批评,但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在具体事件和具体情景中,人民大众常常是最具代表性的群体,它几乎包括了一切群体具有的特性。

那么,群体具有那些特性呢?首先,群体冲动、易变、急躁,他们表现极端,并且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转变为另一个极端,他们没有长远的计划,只看到眼前,无视任何障碍。群体的另一特性,是易受暗示与轻信。群体的思维是形象思维,他们对逻辑、说理和论证无动于衷,群体无意识的支配决定了他们只接受暗示。

当个人融入群体以后,人的自我意识会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意识的人格。人的情感和思想都会发生彻底的变化,并且在传染和暗示下,有着即刻转变为行动的冲动:守财奴会变得挥霍无度、怀疑论者会变得无比虔诚、老实人会变得猖狂、胆小者会变得肆无忌惮……能体现群体疯狂的例子实在太多了,使得你不得不信服勒庞接下来的观点:群体中智力已泯灭,群体缺乏基本的观察、推理能力。

《乌合之众》的内容分三个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重点的第一卷,就是上面总结的一些群体心理,大多观点都比较直接,并没有严密的推理和综合的论述。阅读起来很流畅,不会感到冗长繁琐。第三卷内容比较无聊,可以说是群体心理的个案分析,论及的有犯罪群体、陪审团、议会、选民等等,但基本上是在重复第一卷的内容。第二卷的内容上像是成功学,思想上又像权力意志,主要讲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间接因素以及群体领袖的说服方法等等,诸如群体拒绝理性,所以领袖绝对不能是个说理的人;群体接受暗示,所以领袖意见必须被多次重复和传染;群体渴望强权,所以领袖做出的必须是断言,而正确与否并不重要。就好像你正要面对的问题是:选择领导还是选择被奴役?选择冷酷还是选择愚蠢?选择欺骗还是选择受骗?真是有些细思极恐。尽管像权力意志,但却没有尼采那样强有力的文风,尽管像成功学,读的时候却没变得积极乐观。

总体而言,《乌合之众》算不上严谨的学术论著,内容也多有偏颇,但作者思想还是很犀利的,敢想敢写,比起冷冰冰的学术,我更喜欢这样有瑕疵的、坦诚直接的书。书里几个论题都很有意义,也很有普遍性,乃至每个时代都有能带入的事件,每个人的都经历过能类似的生活场景。不过,相较于没讲到的方面,书里讲到的内容实在太不够了。当有一天群体与个体的矛盾真的成为切身之痛时,这个问题还得靠你自己解答。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精选11篇)


工作总结之家内容专辑推荐:“春雨读后感”,敬请浏览。

读后感,是一种要求边读边思考的写作。优质的作品可以让我们对作品有着更好的了解,趁热打铁,趁着我们刚刚读完作品,我们可以把自己最真实的感觉写下来。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请你阅读我们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春雨读后感怎么写》,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1

昨天学校组织咱们去电影院看电影电影的名字叫《春雨沙沙》。

片子的客人私是一个鸣周至诚的老师,他是一个城市中学校长兼始二物理老师,有一地他去高中同学野去访问同窗的母疏却告知他几年前他的共教妇夫去本地击农,不料骑摩托车被车碰逝世了,当初只留下她跟谷雨二集体【谷雨是他高中同学的儿子】。周至诚听后就让谷雨往他这个学校上课,他学,功了多少天,周至诚望他在物理方点很有禀赋,就让他加入了奥林匹克比赛,成果的了第一名。

起初谷雨该上了物理老师,归去时的一天下战书,周至诚感到不舒畅,就自己骑自言车去了病院,几个小时后,周至诚由于脑血管决裂而死灭......

这么一个普一般通的中学老师不要薪水,为了谷雨他把本人的生涯费都用在谷雨身上,把所有精神皆用在谷雨身上,为了谷雨,他对谷雨比对从彼的父儿还恶,替了谷雨,大家生病了也不去瞅.......

哪一个老师能像周老师这样?哪一个老师能像周总是这样为了学生的前途不惜自己的生命?哪一个老师为了学生的前程连自己的生活费都用上?尔想能作到以上三点的老师,在齐世界也找不到几个,而一个普普通通的先生却干到了,他为了学生的前途,默默地贡献,甚至献没了自人的性命,只有你是金子,不管你走到哪面你总会领光。

我们现在必定要赖佳学习,长大后回报老师!报效祖邦!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2

前几天,学校组织了去电影院看戏。戏的名字是《春雨》。

这部戏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张凡的同学缺少母爱,成绩不好,还与黑社会搅了起来。最后经过老师同学和家长的配合帮他走出了阴影。

可想而知,帮助一个人走出黑社会的阴影,需要多么大的一股力量啊!那是什么?那是亲情!对,是亲情!是同学们兄弟姐妹般的温暖,是老师慈母般的关爱,是父母无微不至的照料这就是亲情!亲情中的爱是无私的爱;亲情中的爱是伟大的爱;亲情中的爱是永无止境的爱!

张凡也有过美满的家庭,得到过父母的抚爱。可他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后,他变了。他变得讨厌学习,开始逃学,还在身上纹上一条龙,说要做一条强龙,打架,骗钱是什么促使他成这样?请你想想,当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失去了那温柔细腻的母爱后,后果会怎样?他既要忍受寂寞和某些同学的嘲笑,还要自强面对种种困难,这的确不是一般常人能做到的。然而,这时,老师和同学向张凡伸出了援助之手,温泉似的亲情流入了张凡的心田,使他摆脱了阴影,也从歪路走到了正道。

孟郊说的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不管是父母爱还是师生爱都是伟大的。当你学习累了,眼前出现了一杯热茶;天冷了,吹来一阵寒风,这时一个人身上的衣服却少了,随即你的身上涌来一阵暖流;放学回家,冲进家门,热腾腾的饭菜已端在你的眼前这些不正是亲情的所在吗?这个时候,有谁会感觉不到亲情的温暖呢?

学习时,生活中,哪一分,哪一秒没有亲情光顾吗?如果说世界是彩色的,那就可以说是有亲情的世界才是真正的彩色世界,反之,没有亲情的世界是黑白的,是没有丝毫价值的,也是可怕的!

亲情是可贵的、亲情是无私的、亲情是伟大的,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见不到亲情的影子,愿亲情永驻人间!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3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把《春雨》给读完了。里面写的是:春雨唤醒了大地的一切,小草冒出来,随着春雨的吹打下,一夜间就长大了,香极了,美极了。

树木也长出了新叶。小草弯弯腰,好像在说:“每一个人都时都要锻炼自己的能力,要向鹏一样,把自己的长处表现出来,把自己不好的习惯全部改正。”走进草地一看,像一片茫茫的绿海,我退了几步,好像是一片绿海,可是走进一看近处的;竟然只开了一点点嫩芽,可爱极了,看到这里,我真的有点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要像小草一样,要向鹏一样,把自己的长处表现出来,把自己不好的习惯全部改正。通过学习这篇作文,我明白了。

如果只有太阳晒着,而没有春雨淋着,就只会让庄稼干旱。这不正是我们这些孩子吗?如果只知道读书,而不晓得锻炼,那有什么意思呢。我们一定要全面发展,这样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4

有没有一种爱,可以让自己穿着破旧的衣服而把新衣让给别人?有没有一种爱,可以让人为了学生献出了自己的青春?有没有一种爱,可以让人忘记自己的利益而关心他人有《春雨沙沙》说:这就是伟大的师爱!

《春雨沙沙》讲的是:一位志愿者周老师在乡下当校长时,意外发现孤儿谷雨很有物理天赋,便免费让他上了学,然后便对他进行了无微不至的关怀,给他做饭,送他衣服,指导他学习,带他比赛……然而,当学生谷雨终于成功的时候,老师却不幸去世了。电影的结尾温馨感人,学生谷雨毕业后,他当上了一名物理教授,用周老师那独特的教学方法,讲了他人生的第一堂课……

影片中的周老师是一位大爱无私的老师。他的行动感动了所有的观众,他的行动谱写着教师的赞歌。

而我,更佩服学生谷雨。谷雨虽然生在贫困山区,却有一颗爱学习的心。为了能听课,他天天偷着上学,忍受了多少白眼呀!晚上不睡觉,偷偷跑去做实验……是啊,正是谷雨的勤学上进,他才会被周老师发现,才会在奥林匹克竞赛中脱颖而出。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是金子,你总会发光。”谷雨就是一个例子。我曾经想:如果谷雨没了周老师,他还能成为物理教授吗?答:不能!那么,只有周老师没有谷雨的努力,谷雨还能成就今天的辉煌吗?也不能!

我不禁想到我的生活。其实,我身边像周老师这样的人也不少啊!我们是不是像谷雨一样给予了报答呢?我们有富裕的生活环境,有花不完的零用钱,那我们是否像谷雨一样为家庭出力,对长辈尽孝心了呢?我说,谷雨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

电影已经看完很多天了,可里面的人物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5

三月的第四周,学校组织我们全校师生去电影院观看《春雨沙沙》这部电影。

刚来到电影院,同学们就开始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电影呢?电影的情节会是什么样的呢?在同学们的议论声中,电影开演了。电影院里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同学们都在目不转睛地观看。

周志成老师在给同学们上物理课,他独特的教学方法不仅吸引了全班同学,也吸引了在外面放羊的孩子谷雨。谷雨因家庭贫困上不起学,在周老师的帮助下来到校园,周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谷雨,他发现谷雨在物理方面很有天赋,于是就帮助他参加了县里和省里的奥林匹克物理竞赛,谷雨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很多年后,谷雨从一所名牌大学上完研究生后去看望周老师,而这时周老师却因脑血管破裂而离开了人世。谷雨重返中学母校,用当年周老师的教具在现代化的教室给同学们上了第一节物理课,从此他也成了一名像周老师那样的物理老师。

通过观看这部感人肺腑的电影,我明白了许多。谷雨是怎样从一个不上学的孩子,成为一位研究生的呢?这和周老师无微不至的关怀是分不开的。这让我想到了我们的老师,她们也为我们的成长呕心沥血,兢兢业业,每天不厌其烦教导我们,为我们牺牲了很多休息时间,为我们备课,批改作业。不但关心我们的学习,还教导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您们的呵护下快乐地茁壮成长。我要真诚的对您们说一句:“老师,辛苦了!”

老师您对我们的教育,正如春风化雨一般润物无声,我也要像谷雨那样好好学习,发奋图强,刻苦钻研,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报答老师的恩情。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6

它不只是电影,而是源于一个真实的故事。电影《春雨沙沙》以20__年中国教育年度十大新闻人物、山东省道德模范、庆云县教育局教研室原主任周主信为原型进行艺术创作,以一个乡村少年谷雨的视角,讲述了主人公周志诚,以帮助一个失学学生谷雨复学,乃至成才的故事。影片中周老师把谷雨看得比自己的孩子还亲,从学习、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后来谷雨学成归来,又走上了当年周老师的三尺讲台,继续着他的路……看后,让人受到心灵的洗礼和震撼。

周老师的形象,活现了教师应该具有的精神。一种朴素的精神,一种以教育自己的学生为天职,一切为学生一生负责的精神。这种精神,学生需要、人们需要、社会需要、国家更需要这种精神!周老师曾经对谷雨说过:一个老师最幸福的就是能培养一个比自己优秀的学生,希望谷雨能让他享受到这种幸福。这句话,多么实在,我们教育的宗旨不也正是把每一个孩子都能培养成才?

看看周老师,为了在教师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放弃了优越的县教研室的工作,离开妻女,来到了连大门都没有的乡村中学,吃住都在学校里。第一堂物理课就用自己简陋的教学用具把孩子们的心引到了多彩的物理世界,也把失学学生谷雨拉进了课堂,一节节生动的课,激发了谷雨的物理天分,从而走上了物理之路。学生喜不喜欢老师的课,全看老师的课有没有趣味,能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老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有多大。我们平时在抱怨学生不好好听课,学习效果差的时候,是否也该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讲课沉闷,没意思,是否总是高高在上。教师“传道授业解惑也”,“学生都是带着美好的愿望来学习的”,周老师给我们做了最好的诠释:课堂只有多为学生设想,善于激发学生兴趣,才会有高效课堂。

要教育好学生,必须得用心去关爱呵护他们。周老师,用自己为数不多的工资为参加比赛的谷雨买复习资料,买蜂蜜;把妻子给他买的秋衣秋裤给了谷雨;给营养不良的谷雨炖肉吃,炒的红烧肉大多被谷雨吃了……“亲其师,信其道,受其术”,谷雨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也用自己的言行来回报老师,让老师享受到了作为一名老师的幸福:帮音乐老师修风琴,帮学校垒大门,帮助学习落后的同学,物理竞赛得奖,大学毕业后背起老师的教具箱当了物理老师……老师只有用爱心,付出自己的真诚才能获得学生的尊重。而我们的孩子时时刻刻都在受着老师的影响。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在同孩子谈话、教训他、命令他的时候才是教育,你们在生活的每时、每刻,甚至你们不在场的时候,也在教育儿童他们怎样穿戴,怎样对待朋友和敌人,怎样笑,……”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对学生讲十次道理所产生的正面影响也抵不上一次反面行为对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来的大。当学生出现问题的时候,做老师的就要多检讨自己,“教学相长”中也有这样的道理。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谷雨学成归来,周老师却因过度劳累,导致血管破裂去世,谷雨跪在老师的遗像前痛哭。看到这里,老师们都泪如雨下,多么好的一位老师,为了学校的建设鞠躬尽瘁,为了孩子的成长,甘为人梯,任劳任怨,为教育事业奉献出了自己的全部,他为老师们树立了一个典范。“春雨沙沙”春雨润物却无声,是在呼唤我们做教师的那种默默为学生成长奉献精神的回归。把自己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学生的终生发展放在第一位。坚持自己是一个有精神追求的人,一个积极乐观上进的人,一个富有爱心的人,一个对工作始终有激情的人……眼中始终有学生,心里装的是学生的未来。我们应该是学生的引路人,是学生的帮助者,是学生的同行者,师生之间有的应该是电影中演的那样的真实朴素的情感,只有这些真实的东西才能永驻人们心间!多少年之后,当我们逐渐老去,慢慢回忆往事的时候,感受到的应该是为人师的幸福与快乐!

就让我们在这场心灵盛宴中找寻师爱的真谛!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7

梨花素洁,是生活中纯洁、美好的事物的象征,文章描写春雨中的梨花,表现了美丽圣洁的梨花留给人的永恒的美感;它不使人看到丰收的希望,享受到收获的欢欣,激发人们对宽如梨花的真善美的向往与钟爱,作者集中笔墨描绘了细雨中如烟如海的梨花,抒发观花的感受和联想,对梨花的赞美之情贯穿全文,每当梨花盛开的时候,梨乡都要举办梨花节。每年的梨花节前,都会有一张素洁得如同梨花的请柬飞到我的案头,传达着梨花对我的召唤,作者把梨花比得如此素洁,深切的表达了作者对梨花品洁的高尚赞美;拨开横陈的枝丫,迎着甜丝丝的细雨,我小心翼翼地走进树林,去亲近梨花。枝头上,或一丛丛一簇簇,或星星点点,或密或疏,或浓或淡,一色的浅素嫩白,有着一种令人心颤的圣洁的美,这句话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写了梨花长在枝头上的样子,让人感受圣洁;越往深处,枝与花越稠密。不时拂时擦身,留下一片水痕一抹暗香。那些可爱的梨花在雨中浸润着,花托、花瓣、花蕊、花蕾上,都挂满了晶莹的雨滴,颗颗粒粒如散球碎玉,悬坠欲滴,丛丛梨花,在风雨中相互相依,绽放着少女般清纯的笑靥,深情地贪看着这雨中的春光,让人不忍去触摸他们,生怕惊动了一个个美丽的梦,这句话将梨花比喻成少女,写出了梨花在雨中浸润的情景;啊,这美丽而圣洁的陶醉与洗礼,竟会是如此的刻骨铭心。不由得想起一些古人吟味梨花的诗文,李重元的杜宇声声不忍闻,欲黄昏,雨打梨花深闲门,秦少游的梨花满地不开门,还有洪升的天涯谁吕梨花雪等,这句话是作者观赏梨花后的慨叹,运用了古人的诗句来赞美梨花,使文章语言生动。这花与语,浇上这缠绵的细雨,营造出一片忧伤的美丽,让人深切地体味到人类古今相通的一种美好情感,那就是对真善美的向往和钟爱,虽年华暗替,终也不改。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8

今天,学校组织我们看了一场感人至深的电影,名字叫《春雨沙沙》。乡村中学校长周至诚兼任初二的物理老师,他用自己做的教具给学生们上了第一堂物理课,独特的教学方法吸引了班里的学生,也吸引了教室外面放羊的孩子谷雨。周至诚发现了谷雨在物理方面的特长,不但允许他带着羊上学,还帮助他参加了县里和省里的物理竞赛。很多年后,让周老师引以为豪的谷雨在现代化的教室里用老师当年的教具讲了第一堂物理课……这部电影最令人感动的是老师对谷雨的那种既是师生又是父子的深厚情谊。周老师知道谷雨吃不饱就给他做红烧肉,煮面条,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这是一种什么感情啊,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周老师怕他冻着就把妻子给自己新买的衬衣送给谷雨而自己却穿着补了再补的旧衬衣,宁愿自己挨冻挨饿也不让自己的学生受苦受累,这难道不是父亲对儿子的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吗?周老师还把大部分工资给学生们买了教辅资料,用所剩无几的一点工资补贴家用,这就是他——一位视生如子全心全意培养人才,用爱心谱写美丽诗篇的伟大的人,观后感《电影《春雨沙沙》观后感》。他一生无欲无求,只求自己的学生可以早日步入大学的校门。几年后,谷雨考上了大学当上了研究生,周老师也实现了自己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却没能安享晚年,撒手人寰……这时我们班许多人不禁潸潸泪下,不停地抱怨着老天的不公,为失去这样一位好老师而倍感心痛。我看完春雨沙沙这一部电影后,心里暗暗掉泪。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不计薪水,不辞辛苦地来到了农村学校当物理老师。有这样的品德和素质的人,是很难找到的。这样的教师真是应验了一句千古佳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为了谷雨,他把自己的生活费全部用上了,是为了给他买材料;为了谷雨,他把自己的学生看待的比自己的女儿都亲;为了谷雨,他不去医院治病,导致自己因血管破裂而死亡。哪一个教师能像周老师?哪一个教师为了自己学生的前途不顾自己的生命?哪一个教师为了一个有前途的学生把自己的生活费都用上了?这三点在全国教师队伍中能做到的我看是少之又少。而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教师他却做到了。因为他是为了祖国将来的前途,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就是周老师和其他老师的不同之处。我们作为一位老师,也应象周老师学习为了祖国将来的前途,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自己。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9

当雨从空中像个伞兵陆续降落时,你是否仔细观察过这些小精灵呢?当你骑着车,迎面而上时,你是一种享受,还是一种埋怨呢?我喜欢雨,喜欢季羡林老先生的《听雨》,听雨奏出那生命的五线谱,但我更喜欢厉严林的《享受春雨》,心动于雨中那细腻的情感流露。

当蒙蒙细雨像丝一样洒落时,落在脸上,痒酥酥的。雨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魅力,那么和谐。《享受春雨》不仅让我感受到雨的调皮,更让我欣赏到雨中充满生命的图画:院里的梧桐树耸立在雨中,紫红的小芽摇曳着甜美的心事。枝杈上被雨淋过的喜鹊窝颜色更加凝重,淘气的小喜鹊躲在老喜鹊的翅膀下,时而从窝里探出小脑袋,新奇地瞥一眼外面的风景,又叽叽喳喳地把头缩回去。树下有群相互依偎的鸭子,时而用嘴巴梳理着羽毛,呱呱地交流着申明。这是雨中一道靓丽的风景,一副丝毫不逊色于大画家所画的水彩画。这才是最真实的,最质朴的,最美的,这就是雨中的艺术美。

当我读到春雨如烟,如丝,如雾,如梦,悄悄落下来,感觉那年轻的心跳恰似烟雾朦胧,若有若无,若即若离。我似乎进入了这个如梦如幻的佳境中感受春雨的沁凉与迷离。雨成了大自然赐给我们的最美的精灵。她如此之美,我不禁惭愧,为何之前不曾留意过呢?

文章最后写道春雨是会说会笑的精灵,是律动生命的音乐或嫣然,或惆怅,或冷寂,或清丽,或婉约。是啊,雨也有各种各样形态的美。春夏秋冬,四季轮回,雨是必不可少的。春雨蒙蒙,大地写满诗意;夏雨临近,蛙蝉欢唱,荷叶儿顺水漂荡;秋雨点点,敲打残荷,声声滴进心田;冬雨冷寂,空旷的大地上只烙下点点坑坑。

读了这篇文章,不知为何,却独爱秋雨和冬雨,我觉得秋雨更能给人一种温情。捧一杯香茗,望着窗外那淅淅沥沥的雨,听雨打在房檐上的声音。秋风瑟瑟,秋雨伴随冬的脚步结束了。冬雨截然不同,冬天的雨虽不是雪,不是冰,但却是雪的魂魄,冰的精灵,冬雨是冷冽的,却能温暖人心。在无言的冬雨中,我回味着那春雨的轻盈,夏雨的激越,秋雨的瑟瑟。

让我们一起享受春雨吧!享受这只属于广袤天空的精灵,享受它给我们带来的心灵的悸动!让美好在雨中演绎,让希望在雨中萌芽,让温情在雨中传递。走出这间铜墙铁壁,一起来享受雨吧!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10

今天上午,我们全校师生观看了电影《春雨沙沙》。

这个电影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谷雨的男孩,六岁时父母去世,一直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他经常偷学校的东西,学校的校长是他爸爸的初中同学----周志城。有一次周校长去他家找他爸爸修围墙,结果发现谷雨正是去他学校偷东西的男孩,于是把他带到学校里来学习,上课时,谷雨养的羊来找他,同学们都笑了,老师不由自主的也笑了起来。物理是谷雨的强项,谷雨几乎每次考试都是满分。周校长批评谷雨的时候,比批评其他同学严厉两倍,但是夸奖他的时候,也比其他同学温柔的多。最后周校长把谷雨培养成了人才,自己却积劳成疾,去世了。

我们大家要像谷雨学习。谷雨在家境这么贫寒的情况下,都能这么刻苦的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这么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所以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更加努力学习,好好报答老师和父母。

春雨读后感怎么写 篇11

春雨沙沙读后感(一)

今天,我们全体师生去礼堂看了一部电影,叫《春雨沙沙》,这部电影使我记忆犹新。

电影主要讲了一位叫周志诚的老师在农村教物理。他用自己独特的方法讲了第一节课。这节课吸引了班里所有的同学,同时也吸引了在室外放羊的孩子谷雨。周至诚最终发现名叫谷雨的这个孩子有物理天赋。不但允许他带着羊上学,还帮着他参加县里和省里的比赛。多年后,让周老师引以为豪的谷雨在现代化的教室里用周老师当年的教具讲了第一堂课

周老师知道谷雨吃不饱,就给他坐红烧肉、煮面条。自己却不舍得吃。周老师把自己的新衬衣给了谷雨,自己却穿补了又补得旧衬衫。

同时,谷雨也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虽然出身贫寒,但他热衷于物理,成绩突出,并考了物理研究生,谷雨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周老师的帮助,终于完成了它的物理梦,也完成了周老师的承诺。

我们新世纪的小学生,也应像谷雨那样发愤图强,报答恩师,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春雨沙沙读后感(二)

一个教师最幸福的是什么?那就是培养出一个比自己更优秀的学生。这是周老师一生的人生格言 。是我在《春雨沙沙》影片中印象最深刻的地方。

电影《春雨沙沙》是以周至诚老师与学生的师生如父子般的深情为主题的一部感人的影片。一位老师,放弃城里优越的办公条件,去偏远的乡下任教。周老师自己吃不饱,却给谷雨做红烧肉、煮面条,自己却舍不得吃一点。这是一种什么感情啊,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自己穿破旧的衣服却把新衬衣给谷雨穿,宁愿自己挨冻挨饿也不让自己的学生受苦受累,这难道不是父亲对儿子的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吗?周老师还把大部分工资给学生们买了教辅资料,用所剩无几的一点工资补贴家用,这就是他一位视生如子全心全意培养人才,用爱心谱写美丽诗篇的伟大的人。他一生无欲无求,只求自己的学生可以早日步入大学的校门。

后来,谷雨考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周老师也实现了自己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在他回来看周老师时,周老师却突发脑溢血离开了人世。

我看完春雨沙沙这一部电影后,心里暗暗掉泪。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师,不辞辛苦地来到了农村学校当物理老师。周老师真是应验了一句千古佳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为了谷雨,周老师把自己的生活费用来给他买资料;为了谷雨,周老师把自己的学生看待的比自己的女儿都亲;为了谷雨,周老师不去医院治病,导致自己因血管破裂而死亡。周老师为了学生的前途,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个故事令我们领悟到了浓浓的如父子般的师生情谊。这部电影也展现了所有教师所具有的精神:一种朴素的精神,一种爱生如子的精神。

同时从谷雨身上我也能得到一些启示,谷雨虽然出生在一个贫困山区,但他热衷于学习,尤其是非常喜欢物理这一门课。他每天都到周老师那里去听物理课,由于他成绩突出,便去参加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并后来当了一名物理教授。只要你是金子,不论走到哪里,你都会发光。谷雨就验证了这样一句话。他继周老师的工作,这祖国培育下一批人才,完成对周老师的承诺,当一辈子的物理老师,一辈子帮助贫困学生,也要为祖国尽一份自己的责任。这正是周老师的心愿,谷雨没有辜负周老师对他的辛勤培育,这正是作为一位教师的幸福所在。

电影的题目是《春雨沙沙》,影片中是把老师们比喻成了春雨,把我们学生比作了一颗颗幼苗,幼苗能够茁壮成长最需要的就是雨露和阳光。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就像春天的及时雨,滋润我们这些幼苗,我们只有在老师的培育下,才会健康成长!

无论我们将来走到哪里,都不能忘记曾经给予我们知识的老师,我们要像谷雨一样,懂得感恩,懂得回报

读《家》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书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既能从中获得大量知识,也能得到一些人生感悟,阅读过程之中,我们会有很多的感触,可以用读后感的形式记录。那么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家》的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读《家》的读后感(篇1)

读家的读后感

人们说巴金是个伟大作家,这我不置可否。而我认为《家》这部作品,是巴金最好的作品之一。

首先《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封建代表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的人物。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高氏豪门外表上是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遮掩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明争暗斗,腐朽龌龊。为了维护这个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克明为代表的那些腐朽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权势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也可以这样说,那个庭院深深的高府其实就是那个社会的真实写照,正是社会的一个缩影。

我问自己,家是什么,家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我不可以回答,但我可以肯定,家的真正含义一定不会是《家》里面所写的那种压抑,封建,势利……那种时代早已过去,那样的家庭也该成为历史。《家》无情地鞭挞了那个黑暗时代的罪恶,同时也昭示了那积极,热烈的青春,惟有那旺盛的青春才会敢于追寻那美好的梦想!

于是我进行了几个人物分析,具体如下:

觉慧:一个有着新时代思想以及敢于挑战权威心态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从不坐轿子,因为他信奉人道主义,他不分尊卑,因为他和仆人鸣凤恋爱,他参加游-行,他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办报,正是这样的青年才为封建和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过渡的桥,敢想,敢干!

觉民:有着和觉慧一样的思想,却终日想着他的琴,他深爱着琴,甚至为了琴在觉慧的帮助下逃婚,幸好老太爷病重。

觉新:三兄弟的老大,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就是这两个主义,害了两个风尘女子,梅和瑞珏,因为父亲高克文死了,所以他要照顾整个家庭,他的这个公馆,好似一个小贾府,关系很复杂,所以觉新就像林黛玉进贾府那样,步步留心,听从长辈的一切吩咐,他因为听从长辈的要求,娶了瑞珏,害了梅,他因为听从了陈姨太的要求,把怀孕的妻子送到了又冷又潮湿的产房,结果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总是默默哭泣,尽自己最大努力承担一切,到最后,他终于醒悟了,帮助弟弟觉慧走向了光明!

琴: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女孩,却为母亲而牵绊,她热爱她的母亲,怕母亲被别人说闲话,所以连短发也不敢剪,她的家庭很不幸,只有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她和觉新相恋,是信任支持着这份荆棘丛中的爱。

徐倩茹:剪短发,有一个词概括,洒脱

鸣凤:命很苦,自幼沦为人奴,在高公馆伺候了七八年,最后还是被无情地抛弃,她因为秉持着觉慧的那份爱,所以几度抱有希望,但最后才明白,没希望了,她跳进河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老太爷:害人不浅,整个一封建老混蛋,为了面子,他害了多少人,整日做着四世同堂的美梦,年纪这么大了,还娶了个姨太,自己不够,还把鸣凤送给冯乐山这个王八蛋做姨太。。。。。

陈姨太:年纪应该不大,却乐此不疲地伺候老太爷,做他的姨太,还整日胭脂水粉,把脸涂得红扑扑的,走过就飘过一股不自然的香气,还扭着腰,恶心死了,老太爷死的前后,她想透了脑筋,终于想出了请巫师驱鬼和把瑞珏移到过城门又过桥的鬼地方的办法,他大概整日跟着老太爷,思想也腐朽了。

剑云:印象不深,他很自卑,喜欢琴却不敢说

瑞珏:很贤惠的一个女人,身为人妻,她体贴丈夫,却不知丈夫心中已有别人,知道后,她也坦然面对,身为人母,她疼爱海儿,最终却只落得个死。。。。。

黄妈:一个和蔼的女仆,深受觉民觉慧两兄弟喜爱

整个故事应该是以觉慧为主线,诉说了一代人在封建制度下受到的压迫,他们有的崛起,有的却永远地倒下。

巴金的序里这么讲:‘几年前我流着眼泪读完托尔斯泰的小说《复活》,曾经在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

事实并不是这样。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嘲搏斗”。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罗曼罗兰的回答是“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得不错。我有了生命以来,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仅仅经历了二十几个寒暑,但是这短短的时期也并不是白白度过的。这其间我也曾看见了不少的东西,知道了不少的事情。我的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但是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

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着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这唯一的海是什么,而且什么时候它才可以流到这海里,就没有人能够确定地知道了。”

这时我会有一些明悟,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家》的读后感(篇2)

当我看完了《家》这本书,抬头望着正在尽兴玩着ipad的弟弟,才从高公馆那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中穿越回来。

巴金用自己的创作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的抨击,生动形象的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在巴金的笔下,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充满洋溢着信心,希望和力量。

《家》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个性鲜明的,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统治者、封建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的纯洁、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顺驯良地吞咽着旧礼教恶果的小姐梅芬,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以及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以压抑凄惨的美感,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内心涌出的热流,炽热而奔腾,在黑暗中冲撞,头破血流的寻找着新世纪的出口的激情。我想可能很多年后,即使忘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道。

读《家》的读后感(篇3)

读完《肩挑一个家》,我的心里沉甸甸的、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我的眼眶里,从我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二十个鲜活的少年:用瘦弱的身躯吃力地蹬着三轮车,把养父送到四公里外的医院的小姑娘薛馥华;节衣缩食、到工地搬砖头挣钱,只为想让穿上一身帅气的西装,能重新开始新生活的聋哑小伙子朱恩汉;照顾瘫痪在床的和生病的,却把捡废品挣来的“三十元”巨资义无反顾地捐给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一心想要播种太阳的胡继汕;与相依为命,忙着割麦、做饭、喂猪、打猪草,却整天笑眯眯的焦彩虹;忍受巨痛,同自己的骨髓带着成功穿越恐怖地带的邵帅;们的快乐天使,的好助手,给予巨大精神支撑的李琳玉・・・・・・他们中的许多人生活艰难和辛苦,在别人的眼中,他们是不如意的,可是他们不怨天尤人,乐观向上是他们的共同特征,积极向别人传递爱心是他们的共同选择。

我的小老乡---南京市瑞金路小学李晨瑶的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启发。她的故事似乎不够伟大:在社区里遇见一位性格孤僻的老奶奶,但是李晨瑶没有被老奶奶戒备的眼神、古怪的打扮和重重的关门声吓住,约上几个小,用甜甜的童声和纯真的童心一步步接近了老奶奶,让笑容重新回到了奶奶的脸上,一盏精致的莲花灯让奶奶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走向了光明的新生活。原来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们,一样可以用我们小小的肩膀挑起一个家。我要向华灵学习,把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那里得到的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向李琳玉学习,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和优异的学习成绩给予家人精神的支撑;我要向丁悦媛学习,关心、关心同学,让自己给世界最美好的;我要向赵乔乔学习,用自己带的双手为家人、为别人撑起一片天;我要向焦彩虹学习,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架起一座心灵的彩虹,我在彩虹的这头,他们在彩虹的那头,让爱在彩虹上不停传递,让我们都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读《家》的读后感(篇4)

记得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富翁醉倒在路边,警察说想扶他回家。他说:家?我没有家。于是警察指着一栋豪华的别墅问:那是什么呢?富翁说:那是我的房子。

而在巴金的《家》中,有家人,有房子,有家族,但不像真正的家,于是觉慧去了上海。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并没有读出家所含的内容。只是觉得觉慧、觉民、琴这一些新青年为新的思想、制度而着急。但从向督军请愿之事开始,家就占据了小说的主体。祖父的怒气、觉慧与鸣凤的谈话,似乎开启了家的大门。

在这个大家庭中,急性子、反抗精神强的觉慧很吸引人的眼球。生性软弱的剑云、觉新的消极主义有时让我无可奈何。觉民、琴的新思想被家人所阻的情况又使我着急(觉民最后藏在同学家逃亲的行为终于打破了平时唯唯诺诺的半敷衍景况)。还有,就是各位长辈为了一己私利而与家人明争暗斗,觉新对他们的无抵抗主义巴金在我们面前展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封建大家族。

我曾经读过鸣凤投湖这一段,现在结合了前文才能真正有所感触。其实当时我心中一直回荡着四个字怒其不争。为什么鸣凤就不能迅速地告诉三少爷自己要出嫁到冯乐山老头子家里呢?觉慧绝不会因为这句话打断了他的文思而恼怒的。但她就是将这些话埋在了心底,没有说出来。倘若,她说了出来,觉慧可以像后来觉民逃亲那样,两人一起暂住同学家,再前往上海可是就是缺这一句话。

读完结局后,我看到了书后的附录:巴金为《家》写的几篇序、后记,有初版、五版、十版和重印版。在这里,我看到了巴金的成长。一开始(初版),他谈了写的目的,为自己的亲人写的悼信,为家人的思想悲哀,沉浸在对封建的谴责中。五版时,他发现自己的性子比当时更烈,更充满激情。而后来,他说本想重写这部小说,但又想保留青春的放荡不羁,所以又放下了手中的笔。直到重印版,他批评自己在小说中投入过多的爱憎,没有抓住反封建的要害。毕竟,阅历是书本中学不来的。我想,若他真的重写这本书,或许会赤裸裸地反应出社会,并将本来就栩栩如生的人物之间的事情写得更温情罢!

读《家》的读后感(篇5)

这是我第一次凭直觉买书,不问出身,不看内容,不论口碑,只是淡淡的看一眼,便欣然买下了,于20xx年末。

因为,槭树下的家,让我觉得温暖。

读席慕容老师的书,要追溯到很早很早以前了,总是感觉文笔细腻,清新而阳光,平平静静,实实在在,一切看似淡而无味,却总能让人体会到生活意义。

我想,这是我读得最慢的一本书了,因为它是一段段的生活片段,读读停停,伴随着时刻的心情,在想念的时候,所以,它一直都在身边。

不是很喜欢它的写作风格,因为总像自己的手笔,字里行间看似琐碎,却透着深深的感情,含蓄且暧昧,总是会给别人留下猜想的空间,不是故意,只是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会懂得的感受,如此而已。

小时候就很喜欢槭树,只是那时不懂,常常把它唤作枫,犹记得那年于香山拾获的叶子,保存了好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槭树,那一片片耀眼的红,看起来就是暖暖甜甜,很幸福的味道。若是真的可以住在院子里种满槭树的房子里,想必一定是快乐的日子。后来才知道,槭树区别于枫树的地方就是它的叶片是两两相对而生,且叶落较慢,所以才会整株红红的,异常漂亮。

以前,我喜欢在心烦的时候读这本书,借书中的平淡无奇来弥补急于看到结果的心,在作者一个个真实的境遇中比较,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安好,该来的总会来,于是,我耐心等待。在不开心的时候,也会默默地读上一小段,然后闭上眼睛,想像,那真正存在于美丽的槭树下,属于我的家。然而,期待往往是空的,画面编织得再温馨却也比不上那短短一刻中真实的温度,于是,

我渐渐懂得,渐渐失望。我不求什么结果,但我渴望一份安定,平淡而温馨,有根有果,有兴有败,在阳光下切实地存在着,总好过浮萍一只,游离于人世,却总是与风为伍,无意无情。

读《家》的读后感(篇6)

几天前我带着疼痛的心情读完巴金的小说《家》,在某一本语文书的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

在巴金的《家》中,我再次见识了流动的力量和强大,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在《家》中,我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还有他们的选择和反抗,顺从、叛逆、腐化堕落等,从主人公高家三少觉慧,到主线高家大少爷觉新,从鲜明的有压迫就有反抗的三少爷觉慧,到既不满于黑暗的旧制度又逆来顺受的大少爷觉新,把一场激流一般的搏斗摄入了我的思想中,与我的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重合交织在一起

巴金曾提问: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并用罗曼罗兰的话题做了回答:为的是来征服它!

从《家》中,我伸出手,结果触碰到了无边的黑暗,但是,正如巴金所说的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这生活的激流会永远动荡着,不曾停止,也不能够停止,并且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

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活着,就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纵使内心含着爱、恨、欢乐、痛苦,也绝不曾失去信仰:对于生活的信仰。我的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面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我只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读《家》的读后感(篇7)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完美的家。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是我们在风雨中的思念,是冰冷痛苦后的温暖。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真实情感可以与家人分享,不需要再看谁眼色。

家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都有着不同的定义。对归家的游子,家是最可靠的港湾;对尚幼的孩子,家是最温暖的小窝;对忙碌的公司职员,家是可以寻求慰籍的地方。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是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在读了巴金笔下的《家》后,却让我对于家有了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原篇名为《激流》。家和激流看似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但在高府里,激流却是在里头流淌着的。

《家》中主要写了三个迷茫的青年,觉新,觉民,觉慧。他们成长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渴望着真正的自由。

大哥觉新,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做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在这个家中,他是懦弱的任人操纵的木人,他曾经流泪向弟弟妹妹说过他在家中的无奈,可到长辈面前,他又是那个屈从孝顺的好孩子。他的生命里似乎永远不会有反抗,他只知道一味地服从,忍耐。最终,他失掉了所有的幸福。他只能守着空空的躯壳,孤独的怅望着世界。

二哥觉民,敢于同祖父对抗,甚至离家出走,是个在家中的逆子,是弟弟觉慧眼中的英雄。他拥有进步思想,但有时不坚定,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表妹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的青睐,可以说,觉民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似乎是个平和的人,却有着旁人不易察觉的痛苦与无奈,他虽不懦弱,却也不敢与祖父对抗,十分地矛盾。因为现实的残酷,他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婢女鸣凤拒婚自尽,只有让梦去洗刷他的痛苦面对虚假的人和物,他实在无法忍受,无法忍受下去,最终选择孤身前往上海。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忧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遇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人民的压榨。

这样厚的书,我刚开始阅读时,觉得有些枯燥,毕竟故事发展很平淡。但最后合上书时,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里面的故事,若是落在我的头上,我肯定不会有勇气像觉慧那样离开。他是值得赞叹的。

我觉得,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觉新身上虽然有着很严重的旧观念的束缚。但同时,他又是一个接受了新思想熏染的人,也同情受压制的青年。总之,觉新是一个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被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

在那个年代,《家》是一部思想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深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

这种觉醒,也适用于现在的青年。无论何时,我们都要保持反抗精神,与腐败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