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观后感10篇

模拟法庭观后感10篇。

看电影和看书很相似,只不过书的呈现形式是静态的,电影是动态的,我们可以把心中所想用文字表达出来,即写一篇观后感。观后感的“感”,可以是领悟出来的道理或思想,可以是受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观后感时应该有重点内容,而不是将所有感悟都写在文章中。可能正在考虑如何才能写好作品观后感呢!有请阅读编辑为你编辑的模拟法庭观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1】

在十一月八日的那一天,我玩得很快乐。那天,我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早上七点快四十九分,我就起了床。起床我就开始看电视,正看着,老妈在十点十五分要和我跟弟弟、阿姨一起去老年活动中心玩,我们十点三十分出发,十点四十六分我们抵达老年活动中心。不远处,便看见了弟弟和阿姨。我马上便和弟弟打起了羽毛球,打了一会儿,弟弟不打了,因为他总接不住我的高球。然后,我和姨姨打了起来,我们两个旗鼓相当,打得难分难解。

玩了一会儿,我妈说去新房那里看看有没有工人在工作。一路上都是我在骑车,弟弟他们走路。到了新房,我便把魔板拿出来和弟弟玩,一会儿,我们便又到房子旁的大坑里玩。据说,那里会建一个美丽的人工湖,还会养很多鱼。我们在那里玩,那里有许多硬硬的东西,在有两米多高的大坑里,我们不走平常路,利用那些东西,我们在四周没有路的地方爬着上去了。不知不觉,五点了,我们一起回家,在下午五点二十七分,我们回到了家,终于可以歇会了。

今天玩得好累,但又好开心呀!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2】

20xx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形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非常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3】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关于模拟法庭20xx年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4周岁但未满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4】

法庭里,审判长威严地坐在高背椅上,用庄严而又洪亮的声音宣读着判决书,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又严肃的气息……

实不相瞒,这是我们学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场景。法庭,似乎与小学生遥不可及,小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也是爱莫能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自己也必须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小到付出金钱,大到付出生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5】

模拟法庭被同学们表演得活灵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不过瑕瑜互见,活动中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1、书记员细节上没有把握好,在开始时没有面向审判长。2、代理人没有具体阐明代理权限。3、原被告双方在没有得到审判长的同意下擅自发言。4、判决书没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就判决,等等。还有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同学参与庭审过程中的态度,大部分同学都是照本宣读,其中辩护人最要注意这一点,模拟法庭辩论注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强调逻辑结构严密、法律知识丰富、法律思维睿智,依靠以理服人,我觉得饰演辩护人角色应该脱稿据理力争。还有一点就是在模拟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气、手势和眼神都应该有讲究,过于自由散漫不是法律人的风格,少数同学有点像在演小品的感觉,缺少法律人应有的严肃感。当事人也应当心平气和地娓娓道来,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不需要咄咄逼人,更不需要把对方的每一个观点都驳倒,关键在于自己是否有理有据,抓住对方漏洞给予致命一击,毕竟事实胜于雄辩。模拟法庭辩论和辩论赛的辩论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更多的是严肃庄重。

这次模拟法庭达到了预想的效果。1、现场旁听的学生感受了法庭的气氛和审判程序,增加了同学们的法庭常识。2、模拟法庭现场庄严、正义的氛围,吸引了众多观看的同学,使得上座率百分之百,其间无一同学走动或离场。同学们的精彩表演也赢得全场同学多次阵阵掌声。3、班级对此次活动进行的大量的宣传,除使用海报等基本宣传手段外,还特别请来了应添付老师、梁晓峰老师和朱林老师现场观看并做点评。 通过举办这次模拟法庭,让同学在学习中认真审视自己,让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同学们通过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6】

原创:水治从聿玖舍

xx年9月21日下午,我有幸在市局法制大队的组织下参与观看了市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律协举办的一起模拟法庭活动。我在学生时期也参加过在校的模拟法庭活动,当时对法庭上的调查和辩论,我更像是一个看客的身份。现在我参加工作独立办案已有一段时间,对于法律、执法者工作的理解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当我再次参与观看模拟法庭的现场时,看到自己平常办理的案件最终呈现在法庭之上时,我对于依法治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等规定都有了更加深刻的现实认识。

首先要肯定这场活动的意义,作为一位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刑侦民警,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办理各类案件,虽然都知道如何将案件办完,如何将案件办好,但对于案件为何要这么办,文书为什么要这样开,总会有一些不明白和不理解。这起模拟法庭活动非常直观的向我做了说明,当辩护人就各位被告供述前后的不一致性、被告是否识字、办案时间冲突等等我们办案中常见的问题当庭提出异议,证据的证明力出现瑕疵时,前期侦查工作中细节上的重要性就凸显了出来,这些侦查过程中我们觉得可有可无,重视不够的问题,在法庭上被无限放大,给了犯罪嫌疑人狡辩的机会,让司法机关难以定罪,还让观看庭审的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大打折扣,即使被告最终被定罪量刑,但其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都受到了影响,而这种不必要的影响,在我们侦查阶段中本是可以被轻易避免的。

其次,这场活动让我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这几年来我国大力倡导司法机关出庭作证,我虽有耳闻,但未曾实地参与,这次有幸临场观看,使我清楚了民警出庭的流程以及一些需要注意事项,是一次非常好的学习机会。当公诉方和辩护方就案件的某些基本事实产生异议,争议的焦点体现在证据(如现场笔录、辨认笔录的真实性)的证明力上时,办案民警的证言就成为了补正证据的关键性一环。为保证相关材料能够作为合法证据使用,就需要民警出庭对相关证据进行补正。而当我看到民警在庭上被辩护律师就一些基本问题问倒,对一些基本事实回答不清时,我意识到侦查阶段前期的基础工作必须做牢,司法程序中,只有侦查阶段是在作加法,是在打基础。虽然后来律师提出的一连串的言论具有攻击性,但前期扎实的侦查基础,理论基础才是我们最好的盾牌。工作出现漏洞,自身基础不牢,导致审判过程中的全面被动,我们自然也怨不了别人。纵观我本人的办案过程,同样也存在和活动中作证民警类的问题,尚需努力,继续提高。

此外,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也让我欣赏了一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实打实的较量。我国至今法治建设进程中,最终的审判结果更加偏向于实体正义,偏向于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否客观,甚至会考虑社会影响,这钟情况和我国的现实社会背景是分不开。但程序正义同样重要,程序正义是司法公信力的保证,是法制的基础,是人人守法的一个风向标。然而,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冲突,同样存在着一定的现实社会背景。如庭审中提出的见证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作为办案人员之一,我自然清楚这一条规定,但在现实工作中,往往会因为侦查、勘验活动进行时深夜无人,或是旁人不愿配合见证等种种原因导致无适格人员见证的情况发生,辩护律师虽因见证人不适格这一程序瑕疵为由对勘验检查材料提出异议,但造成这种程序瑕疵的原因是其背后的法律规定和现实操作存在较大冲突所导致的,这一情况不仅现在存在,今后也仍将长期存在。除了庭审现场争论的见证人资格的问题,在现实执法办案中,还存在许多的规章制度、法律规定是与现实操作相悖的,一些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我国法制建设仍在发展阶段,思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如何共存,并积极追求这一状态,才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

综上,本次模拟法庭活动给了我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虽然日常工作很忙,但体验下来,这种活动是确有必要的,能带给人很多思考,民警参与到审判中来,思考自身工作在整个法制过程中的意义,能让民警对个人工作和职业的意义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以前的公、检、法、律总是各成一体,但将各方都搬到审判过程中后,我能直观的看到,我们都是在为了查清真相,惩治犯罪,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一起努力奋斗。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7】

今天我们去到了中级法院观摩了一场模拟法庭的比赛。

大约四个小时的时间,我们看到了来自各个中小学同学们精心准备过的模拟法庭。这次的活动使我们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同时让我们更加了解了法庭上的一些纪律规则。

一共六个案子,有关于抢劫罪,有关于故意伤人的,还有关于倒卖毒品的。在法庭上所有主持大局的话只能由审判长来说,审判长上庭必须要穿法袍,不是所有的证据都要让被告人确认等等。当然,让我感受最深的还是这些案子的本身。

首先是抢劫罪。我看到在陈述中讲到被告人家中并不穷,父母都是商人,也会给被告人足够的零花钱,但他因为沉迷网络游戏,觉得像游戏中的人物一样去抢别人的东西是一件很帅的事情,在案子的最后,这位被告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虽然只是模拟出的情景,但是我知道在现实中一定是有这样的案例的。其实他们本性并不坏,但是却被网络世界中的虚浮给蒙蔽了双眼,而做出了违背法律条文,毁坏社会治安的事情,不仅耽误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也加剧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其次,给我印象很深的是故意伤人罪。讲的是一位同学因为被别人拿走了手机并且推倒在地而一时愤怒,失手将同学捅成重伤的事。我认为这是现在学生中占比很大的一种,学生时期是孩子们最冲动,最直率,也最不计后果的时候。往往一时的不理智,就会酿成大祸。这样严重的伤到是较少的,但在现实中因为青少年冲动性格而伤害到其身体的事情简直太多了。这个案子给予我们警示,让我们加深对法律的了解。

贩毒案让我了解到毒品对我们的危害及贩毒的严重后果;利用银行取款机漏洞从而拿走银行钱财的案子使我懂得我们做人不能拿不义之财。这些事情都让我理解到法律的严明与公正,同时也让我更加清楚我们应该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8】

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星期五的早上,我和同学们都如约拿着小凳子,背着书包来到学校。

“XX小学模拟法庭测试现在开始!”……表演的故事主要是讲一个17岁的小男孩,因为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所以就把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都大部分拿去上网了,但由于零花钱不够,便用***,在同学们上学的路上,进行抢劫,据审问,他先后洗劫了二十至三十人,抢来的钱大约在二百五十元左右,最后,因为被某某同学发现并报了警,他终于被当地行政公安机关所逮捕,判了有期徒刑……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游戏的危害性是有多大,它能使一个好人,甚至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学生,走上那惨无人道的犯罪道路。肯定会有人想:不就是一款网络游戏,用得着这样吗?其实,这都与心态有关。读到这儿,你也许会问:“玩游戏和心态有什么关系呀?”以为,有许多人,在玩游戏时,由于没有调整好心态,引发了一次次因过度兴奋而导致的心脏病发作,当场猝死!所以,在此我为大家提几个建议:

(1)上网前,应先调整好心态,尽量保持平静;

(2)在上网时,不浏览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网站和视频;

(3)上网过程中,要遵循《全国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4)要规划好上网的时间,不能太长;

(5)一定不要去社会网吧上网;

(6)一旦上网瘾(上网瘾后,如果停止上网,就会引发头疼、失眠、消化不良等症状),一定要主动与家长和老师联系,今早受到心理或药物上的治疗。

希望大家能学会如何运用网络,不做网络世界的奴隶!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9】

就像庞德曾经说过那样完全只对法律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是毫无意义可言的一样,我们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认真研究理论知识,还应当注重对于法律的实践,通过观看此次法庭审判,让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肃穆与作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职业素养和一个法律人肩负的责任。

为加强对民事诉讼程序的掌握,遂观看了此次的民事诉讼法庭。参加完法庭后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大体流程,对案件的印象更加深刻,从这次法庭中,我也切实的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让书本上的间接印象转换成了直观印象,这对于我的专业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同时,从此次实践中我也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

故有以下感想:模拟法庭中的法庭审判程序分成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审判四个阶段。本次法庭开庭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接着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坐下后,带被告入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开庭前书记员也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整个案件。书记员宣读法庭程序后,法官和审判员相继入庭以及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人的罪行,要求法院予以公平公正的刑罚。对于公诉人起诉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有异议,表现出好的反对态度。接下来由公诉人当庭举证,证据确实不真实并不具有关联性,被告人及辩护人都有异议。公证人一一举证完毕之后,被告人并无新的证据要提交法庭,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举证和质证。在这个法庭中,当事人双方通过举证、质证,力求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利。这个阶段是最能体现辩护双方的法律知识储备及观察力,作为一名律师要先会听,才知道怎么辩。进入下一个阶段,即法庭辩论阶段。首先也是由公诉人发表意见。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意见,公诉人再进行答辩。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这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此阶段,由被告人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最后经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鉴于控辩双方相应意见,予以调解。到此,这个案件就这样完结了。程序法不同于实体法,因此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庭的侧重点也在于弄清整个程序,通过这次法庭,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实际操作,用法庭的形式把枯燥的程序法学习生动形象化,让我们在练习中学习,记忆。

其中在这次法庭审判里,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官与律师。众所周知由于司法活动的特殊性,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应当忠实地体现国家在处理社会冲突中的特殊的角色职能,这种角色职能要求法官应在“第三方”的角色定位上,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恪守中立,并始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因此,法官的职责在于居中裁判,使一切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得到与他人相同的法律对待,真正做到同事同处、同过同裁、同罪同罚,以实现最终的司法公正。作为一个法官,我认为衡量其是否完成了司法公正的使命的标准是看他是否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来处理各种案件,而法官要想完成司法公正的使命,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我要认真学习,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观看此案的审理,我也深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它不但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彰显司法的进步,同时体会到只有当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判结果才能更加公正、公开、公平,才能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今天的社会是法律统治的世界,是法治社会。社会发展的规律已经昭示:一个国家在治理社会时,必须把法律奉为治国之法宝或自由的保障,崇法必须也必将会成为国家或公民的一种精神和信念;没有这样的信仰,依法治国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所谓崇法,就是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具备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信念,崇尚法律、相信法律、敬重法律。故拥有崇尚法律的精神和信念是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其次,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优良的法律职业能力和专业适应能力也是必备的素质。专业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能力的基础,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后,所需要做的便是把这知识融入实践中,法律实践经验是一个人理解案件事实真相、掌握案件事实的实质以及找到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必要条件。

而对于律师来说,就需要更多的知识补充,专业要达到一定的高度,因此我要走的征程才刚刚开始。另外,我觉得作为一个律师,辩才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只有拥有好的辩才,才能把自己的想法、逻辑与思路传达给法官,让法官明白自己的想法,从而为己方证据更大的胜局。另外,拥有好的辩才我认为还能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法庭上更加才思敏捷,有利于自己的发挥。当然,律师还要培养自己的调取证据、分析证据和运用证据的能力,在法庭审判中,证据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律师要从各方面去调查取证,并通过法律分析和逻辑分析充分运用证据,尽量避免、减少不利证据的负面影响,强调有利证据的正面作用,来促使案件审理向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向努力。

我一直的梦想是加入这个职业群体,但此时不得不说有些茫然和无所适从,这可能也是自己必须要经历和面对的,这是我职业的必修课。因为你要记住:律师不仅要帮当事人打赢官司,而且还要赢的漂亮、精彩!即使这个高度离现在的自己还非常的遥远,但你应该时刻准备迎战这一光辉的顶点!这是一次情、理、法相结合的庭审,庭审中充分体现了公平和正义。

从这次观看法庭审理中,我也了解到了我与一个职业法律人之间的差距,这更激励了我努力学

习的信念,我会朝着一个职业法律人的目标而努力。争取在实践中来完善我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来保障社会的法律秩序能更加地公平公正,让人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模拟法庭观后感【篇10】

我班积极参加组织的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在教学楼三楼阶梯教室顺利举行。虽然本人不是参加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积极性的!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正式开庭无二样。为了这次开庭,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课余时间,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内心顿感敬畏。经民事诉讼法老师协助,同学们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戴乌云诉殷勤房屋租赁合同一案为模仿的案例。

演出的时间到了,同学们走进模拟法庭,就像真的走上法庭一样,每个同学表露出的神态都非常严肃、庄重、非常投入。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开始,到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所有参加表演的同学无一出现差错。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待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同学们也为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而鼓掌,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都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被同学们表演得活灵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不过瑕瑜互见,活动中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1、书记员细节上没有把握好,在开始时没有面向审判长。

2、代理人没有具体阐明代理权限。

3、原被告双方在没有得到审判长的同意下擅自发言。

4、判决书没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就判决,等等。还有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同学参与庭审过程中的态度,大部分同学都是照本宣读,其中辩护人最要注意这一点,模拟法庭辩论注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强调逻辑结构严密、法律知识丰富、法律思维睿智,依靠“以理服人”,我觉得饰演辩护人角色应该脱稿据理力争。还有一点就是在模拟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气、手势和眼神都应该有讲究,过于自由散漫不是法律人的风格,少数同学有点像在演小品的感觉,缺少法律人应有的严肃感。当事人也应当心平气和地娓娓道来,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不需要咄咄逼人,更不需要把对方的每一个观点都驳倒,关键在于自己是否有理有据,抓住对方漏洞给予致命一击,毕竟“事实胜于雄辩”。模拟法庭辩论和辩论赛的辩论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更多的是严肃庄重。

这次模拟法庭达到了预想的效果。

1、现场旁听的学生感受了法庭的气氛和审判程序,增加了同学们的法庭常识。

2、模拟法庭现场庄严、正义的氛围,吸引了众多观看的同学,使得上座率百分之百,其间无一同学走动或离场。同学们的精彩表演也赢得全场同学多次阵阵掌声。

3、班级对此次活动进行的大量的宣传,除使用海报等基本宣传手段外,还特别请来了应添付老师、梁晓峰老师和朱林老师现场观看并做点评。

通过举办这次模拟法庭,让同学在学习中认真审视自己,让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同学们通过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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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经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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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篇1】

进入大学两年来,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文书》。上两个星期,我们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

这不但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还非常荣幸的当了一回审判员。这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美妙的体验,心得体会自然是颇多,真有一种迫不及待的要与大家分享喜悦心情的冲动。

诉讼源于纷争。那么,纷争又源于什么呢?我认为,源于两点:一是过分要求,一是无知。

何所谓过分要求呢?因为一方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实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对方要求本来不应该是自己的东西。这是极不诚信的行为。总有那么一些人这样子想:反正纠纷已经形成,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还不乘机摸上几尾鱼,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难得的机会,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败诉的成本不高,抓紧机会告上一状,胜诉了就是发横财(其实是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败诉了就当是逛了一回街,区别不过是这个商场或店铺是法庭罢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死皮赖脸不肯承认错误的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明明知道自己存在过错,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他们应该是这样子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么样,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状。你要是没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动我的毫毛,我就赖着不承认,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当然了,这样子的人,在确定的法律事实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之外,是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的。生动的奴性主义的阐述!

在这里我还想说一句题外话,就是当这样的人触犯我们的时候,我们大可不必与之理论,以至于纠缠不请,甚至纠缠着纠缠着我们本来有理的也变成无理了。我们必须向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们一定会得寸进尺的。我们取回公道的手段应该是强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则正中他们的下怀。我们直接报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隶一样的人嘛,欺软怕硬的就怕比他们强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东西争抢过来只能满足自己的小心眼,懂得放弃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话说到这一点子上,我倒觉得生活得智慧点也很容易。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别人时勇于放弃就可以了。更何况,放弃的又不是自己的东西。这个借花献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模拟法庭心得【篇2】

模拟法庭实践学习心得20xx年7月2日上午,辽宁电大海城学院04秋法律本科班的同学举行一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即由学生进行的模拟法庭庭审表演。通过形象逼真、生动,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合法,以及采取当庭审判等一系列审判程序实际的操作和表演,使广大学生增长了见识,受到很大启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意义深远,收获很大,以下谈谈这次模拟法庭庭审心得体会。一、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活动的作用和意义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判和调解的活动。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阶段,又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的重要阶段,也是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场合。开庭审理的任务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积极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确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因此,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处理各种类型案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活动,没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就不可能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二、开庭审理必须做到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1.庭审准备,2.公布开庭,3.庭审调查,4.法庭辩论,5.法庭调解,6.合议庭评议,7.公布判决。但以上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比较抽象,不容易领会,理解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由于多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因此司法实践中庭审活动也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使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在庭审活动中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发挥和行使,压抑了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影响了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和正确适用法律,并有可能造成裁判不公。但这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比不上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规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方式改革的规范要求,增加了审判长向当事人告知在庭审中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其次,在法庭调查阶段,增加了关于证据认证的内容。司法实践中,法律要求庭审中对证据的证明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但一般都做不到。因为对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难度较大,同时各人站不住在不同的角度也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和认识,因此合议庭成员对于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认识难以做到统一。且有些证据对于其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也确实难以界定其证明效力。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生怕对证据作出认证后会出现意外,因此对证据的效力及是否采用的认证在庭审中一般都予以回避。颖。三、加深了对实体法的理解及适用通过庭审中公诉人的陈述,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各种类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区别在理性上有了明显的提高。如: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两者都是银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形成的融资法律关系。但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两者虽然都具有银行出借资金给借款人使用的特征,但两者产生的权利义务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两者区别:1.履行方式和权利义务主体不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以出借款人名义直接将金钱(货币)借给借款人使用,金钱一但交付给对方,所有权便发生转移,之后不涉及到第三人的权利义务。而银行承兑协议是指银行以出票人名义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两者明显区别是票据在流通过程中票据的权利义务主体除银行与持票人外包括其他汇票权利人和承兑银行。2.两者标的的流通作用不同。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货币),是种类物,出借人银行交付金钱后,借款人可将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商品在市场上流通。而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的标的是银行向持票人开具确定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在商品交易活动中除将它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外,在流通过程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人可将汇票“背书”,还可以将汇票用以质押担保。因此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作用比金钱要广泛,它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比借款合同要丰富的多。3.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借款合同引起纠纷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货款通则》等法律予以调整;而银行承兑汇票引起纠纷后,其中除持票人不到期支付汇票款外,票据在流通中有可能引起票据纠纷。如果引起票据纠纷,它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予以调整。因此,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在模拟法庭的审理案件中,原告LY银行虽然与被告JX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出借人LY银行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HF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主合同至今尚未履行,也就不会产生担保之债。因此,LY银行要求JX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总之,模拟法庭的审判表演,它是在电大领导和教师的关心和支持下,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项教学制度改革的尝试。通过这次教学改革活动,它使学生们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它的意义和作用是深远的。04秋法学本科毕业生:张欢20xx年7月6日

模拟法庭心得【篇3】

为期三周的模拟法庭举行完毕了,期间我们对刑事和民事案件分别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我们分组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同学们的表现跟平时比都积极很多。

我认为,从个人来说,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从整体来说,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在这次实践活动中我担当了民事案件的原告和刑事案件的证人,虽然角色受到一定限制,但是整个案件演练过程我都全程参与,熟知了法庭的程序,辩论的技巧,案件的分析思维等等,同时也捕捉到一些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以及语言上的气势,所以对案件的整体还是有一定把握的。下面,我将就在案件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做一一陈述。

首先,对案件的陈述和争议焦点的总结。

在民事案件中的案例是真实发生在我校诉万隆方正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是真实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所以实践起来有一种责任感,对于每一段程序都认真的揣摩演练。这个案件的主要内容是原告中原工学院委托被告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为其建造一批商品房,在建房的过程中,原告方中原工学院与被告方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就建房的开工日期等一系列的问题发生了争执,进而最终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纠纷。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二、谁先构成违约。三、双方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四、被告的开工通知单是否送达。我们主要围绕这几个争议焦点展开了对案情的理解和拓展。我总结本案的的重点在于区分是买卖合同是承揽合同,因为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我感觉,如果法院支持对方的请求承认合同是承揽合同的话,对方享有留置权,那么对方的售楼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了。最后,担任法官的同学判处被告方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双倍返还定金。

刑事案件是关于故意伤害的案件,主要内容是被告人郑某因不满被害人李某多次对其进行敲诈,于是伙同被告人王某对李某进行殴打,在李某口吐鲜血,双小腿粉碎性骨折的情况下将李某送往医院,在医院抢救的过程中死亡,第二天即被火化。刑事案件的争议焦点则是,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能否作为诉讼证据,公安局出示的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李某的双小腿粉碎性骨折,但是不排除李某因为其他原因死亡。也就是说,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是否能够作为证据,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定性。由此,看以看出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我也因此更加深刻的理解到老师以往告诉我们的那句话,打官司首先打的就是证据。最后判处判处被告人郑某和王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两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其次,对案件背后问题的思考。

在这两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一些表面看来和案件无关,但是在我看来却代表了所有案件内涵的问题。

模拟法庭心得【篇4】

我一直觉得学习法学光靠对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是远远不够的,想要真正的学好法律、运用法律就必须亲身参与到具体的案件调查之中。在大三的下半学期选择课程时,我选择了模拟法庭这门课,一是想检验一下自己三年来学习的法律知识,同时也想为即将走出校园走向工作的自己积累一些实践的经验。这次模拟法庭的课程,对我来说受益匪浅。通过实践增强了我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且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也有所提高。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在本学期的第十五周,我们行政法小组对一件以烟草专卖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进行了模拟庭审,我以被告方的第一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其中。经过全组人的精心准备和相互配合,我们的模拟审判得到了大多数老师们的认可,这样我很开心。虽然得到了老师们对我们的一定的认可的,但是我们也深知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首先,模拟法庭是对真实的案件进行的模拟审判,它是真实审判活动的模拟,而不是“表演”。真正模拟之前我们行政法小组的成员对审判程序的进行事前做了沟通,原被告双方的观点也都互相的有所了解。虽然这对我们的最后的模拟庭审的顺利进行有一定的帮助,但不免使我们陷入程序化的,格式化,戏剧化的模式。这是我觉得这是有些遗憾的地方,如果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这是应该避免的。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其次,是在庭审的准备阶段,大部分小组成员对该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程序的细节上拿捏不到位,使庭审程序显得有些脱节,气氛也不是很好。最后,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因为模拟法庭机会难得,老师想让每个组员都有机会展现自己,所以出现了被告方四名代理人,原告方三名代理人的'场面,加之大家准备都很充分,每个人都有想表达自己看法的意愿,致使法庭辩论阶段显得有些混乱。

这次实践,是对我三年来学习的一次考核。原以为熟悉的那些知识,在运用到实践中的时候,才发现是那么的生疏。所谓“学无止境”,我会在实践中继续学习下去。

通过这次的现场的模拟庭审和之前的准备,也使我有机会亲身体会了开庭审理的全部流程,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有所欠缺,但是通过我们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我了解了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对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对诉讼程序进行的节奏也有所知悉。特别是一些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一些地方,比如行政诉讼在原告宣读起诉书之前要先由被告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具体的实践使书本上的这些抽象的知识更加具体更加的生动,更容易被掌握。只有付诸于实践,才能真正的理解所学的知识,从而达到融会贯通。我个人认为模拟法庭这样的学习方法是非常有效的。

在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成员都很认真,都对自己负责的部分做了相当充分的准备工作。大家互相帮助,互相提意见,互相纠正对方的不足,整个过程重交流、重讨论。正是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学会了团队合作,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精神,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我想这也是以后工作时一项不可缺少的素质。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不仅让我更加牢固的掌握了知识,也使我有很多的感悟和想法,我想这些想法对我以后真正工作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和激励。

这句话是罗老师在对我们的模拟审判活动进行点评时说的一句话,使我感触很深。成功永远都只会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那些为了成功努力过的人。任何成功都离不开私下的努力,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只有努力过的人才有机会和成功相遇。

作为一名代理人,成功也许就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代理人的权益。而要想在法庭上一展风采,要想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代理人的利益,要想使自己不被对方的观点所牵制,就必须拥有充分的准备,对案件进行透彻的分析和思考,大量查阅相关的法律。做到对方的每一次发问都在自己的预想之中,对每一个问题都已经进行了预先的回答设想,做到胸有成竹,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庭——这一战场上取得最后的胜利。

模拟法庭心得【篇5】

诉讼的关键在于律师,律师的关键在于斗法也斗谋。

律师不但应该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该具备出色的谋略。怎么说呢?业务素质不好的律师非常容易糊里糊涂的就输掉了官司,所以也就不必多说这一点了。

具备了好的业务素质,为什么还必须具备出色的谋略呢?在此我们先抛弃人的因素,一个判决是由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决定的。三者任何一个变化,都将可能导致最后判决的变化。那么,如何把握好三者的关系,从而让最后的判决朝着我们设计的方向迈进呢?这就是需要谋略来解决的问题了。同样的法律事实,着眼于不同的角度,就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同样,不同的诉讼请求,也会引导法官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从而影响着判决的走向。所以说,为了赢得诉讼,一个好的律师对于当事人来说,真可谓非常重要。

面对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我们理想的判决是怎么样的。为了取得我们理想的判决,面对这一系列的法律事实,我们应该把握好诉讼请求的切入点,以便适用有利于我们的法律条文,从而达到取得我们理想的判决的目标。

律师,学好法律,也应该学好谋略。

最好是用谋略来做我们的事业!

模拟法庭心得【篇6】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特别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责任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合同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心情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知道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能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模拟法庭心得【篇7】

按照学校法学本科法律服务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实践出真知这是不变的真理,这是对于本次我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的最大感受,从接到通知,到公演完毕,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我们以夏根抢劫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模拟法庭一直是我们政法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教学活动,以前只是在观看,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内容,但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整个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行政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首先最大的体会就是做个审判长真的很不容易,原本以为审判长只是在不断地重复着一项机械性的工作,但做过之后才知道审判长的任务是很艰巨的,也是很累的。实践中的法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作为审判长就必须掌握好各种情况的应对方法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审判过程中,对审判人员的体力也是个很大的考验,有些案件审理的时间很长,审判长在体力消耗的情况下对案件审理的进展也会有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审判长掌握着当事人的命运。所以,能不能时刻以清醒的头脑去审理案件也是很关键的。因此,我觉得审判长是一个又费神又费力的工作。

其次,感受颇深的是在我们准备审判材料的时候,我们发现在实践中运用的知识与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的有很大差距。虽然很多知识拿到试卷上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写出,但到了实践中却有些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感觉,我想这也是现在法律实务教育上的一个缺陷。

最后,在参加模拟法庭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程序对于保护当事人权利的重要性,程序公正对于限制审判人员的任意裁判也有积极的作用。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现在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写诉状,自己找证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在整个实践当中,我们经历了寻找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及其他分工,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指导老师亲临指导等等过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走过。回首这段历程,有我们洒过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着我们经历过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经过实践的磨练而得到的收获。

一、走过的路

前面说了,这次模拟法庭包括后期经历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在期末考快要来临的时候,抱着一颗对知识的渴求之心,开始着手准备模拟法庭了。经过同学们的积极讨论,我们最终确定了我们的案件保险合同诈骗案。之后我们就开始了整个活动的策划,确定演员和分工,及编写剧本。最辛苦的是我们长达6次的反复排练,同学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时间,不辞辛苦,不论风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时间允许,就随时准备排练。到公演圆满结束那天,我们才知道,付出的没有白费。当然,这其中不能忘记指导老师的功劳。

二、收获及一些不足

付出就有回报,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班的收获如下:

1.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以前有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大家的成绩都还凑和,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争吵,大家各执己见,各不让步。最后还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们才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最终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编写剧本,以及多次排练过程中,所有的同学都对庭审程序有过更加深刻的了解。

2.对法庭中各个角色有了切身体会。尽管学院以前也举办过模拟法庭活动,但是对于本班的同学来说,大多数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在确定角色的那一天,就开始准备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了整体剧本的框架设计。公诉人制作证据,撰写公诉意见;审判长和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各种提问;辩护人开始编写辩护词,其中,为了写好辩护词,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定罪量刑的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此外,为了做好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锻炼。其他角色也对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过这次活动,很多同学喜欢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确了自己将来要走的路。

3.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同样认识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认识到自己平时太过拘泥于课本,缺乏对实践的了解;在法庭准备当中,过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项,对法庭外的程序诸如审问、侦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缺乏在实践中应有的那种对所担任角色的负责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拟法庭做好,却忽略了角色中应有的职业精神,比如,辩护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积极为自己辩护等等。这些和现实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进。

总的来说,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导老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进。当我们结束演出,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而且,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此外,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最后,祝愿09法学专业在实践结束后越走越好。

模拟法庭心得【篇8】

学生来到学校无非为了求学,认知才是学生的收获。经梁校长组织的模拟法庭,又把我们带入另一个认知世界。以前的我对法庭的认识少之甚少,基本上是没有认识,只是认识对自己有比较大的损害就告上法庭,当中的涵义过程一窍不通。今天的我饮着老师的知识灌溉已成长了,当中感受到水的甘甜、皮的坚固、叶的庞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过坏事的人别想逃得过这劫难,就算你们暂时逍遥法外,但难免受到良心的责备。俗语说“做贼心虚”,你们心里好过吗?生活中往往有人自首,那是为什么呢?那不就是过不了良心这一关。对于丧心病狂的人,做坏事肯定会绝,也会很多,当警察一次抓不了的话,还有第二次……总之整天都在监视中生活,你们心里也过得不舒服。

大学生应该培养有大学问、大道德、大纪律、大修养,不断充实自己,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我们经过梁校长的教导,通过模拟法庭的旁听,我们真的受益匪浅。让我们认识到法律在我们身边保护我们,不让别人损害我们,也告诉我们不要超出这个范围。如果超出法律范围办事,那就是坏事,必然受到法律制裁。毕竟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愿大家都能达上正道,做个幸福美满的人生。

模拟法庭心得【篇9】

经过将近三年的本科学习,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认知,法学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相脱节。这次模拟法庭的举办,为增强我们的实践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对于我们今后的学习方法和方向都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参与者与旁观者的体会永远是不同的,旁观者能看到别人的不足,参与者却能从身心两方面去感受和发现自己。经过此番演练,我感触颇多,受益匪浅。

本次模拟法庭,我们以晋江康亚鞋业有限公司诉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为例,运用所学过的相关知识具体地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前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开庭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排练和演习。

总的来说,我们这次实践是比较成功的。通过实践,我们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了解,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提高,思想上增强了创新意识。此外,非常荣幸的是我扮演了人民陪审员的角色,担任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之一,这对我来说是一次十分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切地体验到了坐在审判席上的风采,极大地激起了我学习法学的热情,我必定会永远记住这段经历。

下面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的总结和看法:

首先,作为人民陪审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需要我表述的内容是不多的,所发挥的作用也比较有限,但我还是全身心投入到了自己的角色当中,静静地聆听、观察、思考,感知着整个民事案件审理的程序和意义。由于我负责本次模拟法庭中所涉及的包括《立案审批表》、《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传票》等在内的相当一部分法律文书的写作,并在此过程中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对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有了深刻的记忆,写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突破和提高,这点是值得欣慰的。

其次,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原则的重要性。它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查明案件的客观事实以及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而要想查明案件事实,就要求证据必须是全面的,既要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要听取被告一方的,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还可以依职权主动调查,然后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务求抽丝剥茧,还事件以本来的面目。此外,它还意味着案件在审理程序上也必须严格依照相关程序法的规定办理,不允许任何阶段的颠倒和超越,否则就是违法。

再次,我觉得律师在诉讼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最终的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实现,而体系庞杂的民事诉讼实体法和程序法却是当事人很难全面掌握的,律师可以在专业上为其提供很大的帮助。另一方面,作为法律专家,律师同样掌握着运用法律分析案件的技能,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这次模拟法庭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的。比如原告方在举证的时候对其证据证明象的交代不是很明确;双方律师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要求其做了过多推论性陈述;审判人员之间的分工稍微有失合理;审判长在归纳争议焦点时有所疏漏等。在不断总结和反省的同时,我会尽量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最后,经过这次实践,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还只是冰山一角,学的还不够深,理解的不够透。其实法学专业知识面是非常广的,它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要想在该领域有所建树,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和代价,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能够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在实践中还要能灵活运用。总之,本次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是我大学生涯中一笔宝贵的财富。

模拟法庭心得【篇10】

进入大学两年来,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文书》。上两个星期,我们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

这不但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还十分荣幸的当了一回审判员。这能够说是我人生的一次十分美妙的体验,心得体会自然是颇多,真有一种迫不及待的要与大家分享喜悦情绪的冲动。

诉讼源于纷争。那么,纷争又源于什么呢?我认为,源于两点:一是过分要求,一是无知。

何所谓过分要求呢?因为一方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实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对方要求本来不就应是自我的东西。这是极不诚信的行为。总有那么一些人这样貌想:反正纠纷已经构成,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还不乘机摸上几尾鱼,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难得的机会,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败诉的成本不高,抓紧机会告上一状,胜诉了就是发横财(其实是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败诉了就当是逛了一回街,区别但是是这个商场或店铺是法庭罢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死皮赖脸不肯承认错误的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明明明白自我存在过错,就是不肯低下自我高贵的头。他们就应是这样貌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样样,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状。你要是没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动我的毫毛,我就赖着不承认,看你能把我怎样样。当然了,这样貌的人,在确定的法律事实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我高贵的头之外,是没有其他任何事情能够做的。生动的奴性主义的阐述!

在那里我还想说一句题外话,就是当这样的人触犯我们的时候,我们大可不必与之理论,以至于纠缠不请,甚至纠缠着纠缠着我们本来有理的也变成无理了。我们务必向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们必须会得寸进尺的。我们取回公道的手段就应是强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则正中他们的下怀。我们直接报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隶一样的人嘛,欺软怕硬的就怕比他们强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东西争抢过来只能满足自我的留意眼,懂得放下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话说到这一点子上,我倒觉得生活得智慧点也很容易。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别人时勇于放下就能够了。更何况,放下的又不是自我的东西。这个借花献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么又是无知呢?因为当事人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当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当然的以为就应怎样样,于是蠢蠢欲动的、或者是贸贸然的糊里糊涂的就进行诉讼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当事人认识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之后,就不会坚持自我的立场,以至于悻悻然地放下自我的诉讼请求了。

同样的事理,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间说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去到了法庭,跟在自我的家里,有什么区别呢?多了一个国徽,多了几个法官。仅此而已!我们不得不拜倒于国徽的威严!但是话又说回来,多了几个法官,至少我们的诉讼费用增加不少。原告和被告双方,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在自我家里协商为什么就不能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呢?既然在法庭上能够克制自我的情绪,心平气和的摆事实讲道理,那么为什么当事人之间私下就不能这样呢?如果在自我家里协商就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我们将会省却多少的心力,多少的时光,多少的金钱啊?

人性的弱点,为什么就不能为着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暂时克服呢!?呵呵,人就是这样,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话也还是得说回来,应对纠纷,与其争吵得面红耳赤还是久拖不决,还不如狠心一点追加一时的成本,上法庭去。威严的国徽之下,严格的法律面前,把问题解决了,还乐得心安理得、高枕无忧。

神圣的诉讼,原先还是效率与公正的妥协的结果。

公证之下,判决还有别?

同样的法律事实,不一样的律师或者不一样的当事人,往往会有不一样判决。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法官贪赃枉法?

非也非也!这并不是说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审判之下的必然结果。

首先说到法官,法官的职责就是公正审判:“不告不理”是我国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民事纠纷需要当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会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当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当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万不能自作主张。真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然后法院根据审出来的事实依法判决。

既然法官正确的认定事实,并且依法判决,那么同样的法律事实又为什么还会有不一样的判决呢?因为不一样的律师或者不一样的当事人会有不一样的诉讼请求。法官是根据认定的法律事实,依照法律条文,结合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判决的。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三者任何一个有所不一样,都将可能导致最后判决的不一样。所以说,为了赢得诉讼,一个好的律师对于当事人来说,真可谓十分重要。

这就是我关于模拟法庭一些想法。

模拟法庭心得【篇11】

首先简单阐述一下庭审过程: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第二小组的同学们角色是这样分配的:

案情简介

xx公司诉xx中心小学买卖合同纠纷案

庭审开始之后,“班级合议庭”听取了我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辩护词。经过原告和被告双方激烈的辩论后,由我们06秋法班“人民法院”作出最后判决。开庭审理的任务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积极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确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因此,我认为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处理各种类型案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活动,没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就不可能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

1.庭审准备,

2.公布开庭,

3.庭审调查,

4.法庭辩论,

5.法庭调解,

6.合议庭评议,

7.公布判决。

这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比不上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规范使同学们增长见识,而且受到了很大启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意义深远,收获很大。

通过庭审中公诉人的陈述,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各种类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区别在理性上有了明显的提高。

此次的模拟法庭的审判表演,是在校领导和老师的关心、支持下完成的。它是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通过这次教学实践活动,使学我们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通过实践,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

模拟法庭心得【篇12】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好处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仅使我的实践潜力得到必须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个性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个性抽象,难以理解。但透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透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职责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超多关于合同和赔偿职责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主角,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情绪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我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光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情绪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明白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潜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模拟法庭心得【篇13】

为期三周的模拟法庭举行完毕了,期间我们对刑事和民事案件分别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我们分组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同学们的表现跟平时比都积极很多。

我认为,从个人来说,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从整体来说,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在这次实践活动中我担当了民事案件的原告和刑事案件的证人,虽然角色受到一定限制,但是整个案件演练过程我都全程参与,熟知了法庭的程序,辩论的技巧,案件的分析思维等等,同时也捕捉到一些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以及语言上的气势,所以对案件的整体还是有一定把握的。下面,我将就在案件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做一一陈述。

首先,对案件的陈述和争议焦点的总结。

在民事案件中的案例是真实发生在我校诉万隆方正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是真实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所以实践起来有一种责任感,对于每一段程序都认真的揣摩演练。这个案件的主要内容是原告中原工学院委托被告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为其建造一批商品房,在建房的过程中,原告方中原工学院与被告方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就建房的开工日期等一系列的问题发生了争执,进而最终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纠纷。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二、谁先构成违约。三、双方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四、被告的开工通知单是否送达。我们主要围绕这几个争议焦点展开了对案情的理解和拓展。我总结本案的的重点在于区分是买卖合同是承揽合同,因为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我感觉,如果法院支持对方的请求承认合同是承揽合同的话,对方享有留置权,那么对方的售楼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了。最后,担任法官的同学判处被告方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双倍返还定金。

刑事案件是关于故意伤害的案件,主要内容是被告人郑某因不满被害人李某多次对其进行敲诈,于是伙同被告人王某对李某进行殴打,在李某口吐鲜血,双小腿粉碎性骨折的情况下将李某送往医院,在医院抢救的过程中死亡,第二天即被火化。刑事案件的争议焦点则是,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能否作为诉讼证据,公安局出示的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李某的双小腿粉碎性骨折,但是不排除李某因为其他原因死亡。也就是说,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是否能够作为证据,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定性。由此,看以看出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我也因此更加深刻的理解到老师以往告诉我们的那句话,打官司首先打的就是证据。最后判处判处被告人郑某和王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两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其次,对案件背后问题的思考。

在这两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一些表面看来和案件无关,但是在我看来却代表了所有案件内涵的问题。

一、诉讼的起因。

诉讼源于纷争。那么,纷争又源于什么呢?我认为,源于两点:一是过分要求,一是无知。

1、过分要求。

何所谓过分要求呢?因为一方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实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对方要求本来不应该是自己的东西。这是极不诚信的行为。比如,在这次民事模拟法庭中的被告河南万隆方正置业有限公司。总有那么一些人这样子想:反正纠纷已经形成,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还不乘机摸上几尾鱼,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难得的机会,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败诉的成本不高,抓紧机会告上一状,胜诉了就是发横财,败诉了就当是逛了一回街,区别不过是这个商场或店铺是法庭罢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死皮赖脸不肯承认错误的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明明知道自己存在过错,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他们应该是这样子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么样,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状。你要是没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动我的毫毛,我就赖着不承认,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当然了,这样子的人,在确定的法律事实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之外,是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的。生动的奴性主义的阐述。

另外,很多人感叹社会多纷争。在感叹之余,我们是否想过至少在自己一方,很多纷争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坦然点,只要我们阔达点,不该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是自己的东西,但是不涉及原则性根本性的,并且可以让以的东西,我们适当让与。这样,至少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减去了因为过分要求而带来的纷争。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东西争抢过来只能满足自己的小心眼,懂得放弃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话说到这一点子上,我倒觉得生活得智慧点也很容易。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别人时勇于放弃就可以了。更何况,放弃的又不是自己的东西。这个借花献佛貌似也是很高的智慧。

2、无知。

那什么又是无知呢?因为当事人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当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当然的以为应该怎么样,于是蠢蠢欲动的、或者是贸贸然的糊里糊涂的就进行诉讼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当事人认识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之后,就不会坚持自己的立场,以至于悻悻然地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了。

还是伟大领袖毛泽东说得好,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也就是说,没有相应的认识就不应该作相关的发言。因为无知而导致纷争。所以应该多学习,认识多了,愚昧和无知就少了,相应的纷争就消除了。再者,当我们忙于学习与进步,还有空去纷争吗?

二、诉讼的解决。

解决纠纷为何非得到法庭不可?同样的事理,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间说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去到了法庭,跟在自己的家里,有什么区别呢?多了一个国徽,多了几个法官。仅此而已!我们不得不拜倒于国徽的威严!可是话又说回来,多了几个法官,至少我们的诉讼费用增加不少。原告和被告双方,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在自己家里协商为什么就不能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呢?既然在法庭上可以克制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的摆事实讲道理,那么为什么当事人之间私下就不能这样呢?如果在自己家里协商就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我们将会省却多少的心力,多少的时间,多少的金钱。人性的弱点,为什么就不能为着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暂时克服呢!?呵呵,人就是这样,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话也还是得说回来,面对纠纷,与其争吵得面红耳赤还是久拖不决,还不如狠心一点追加一时的成本,上法庭去。威严的国徽之下,严格的法律面前,把问题解决了,还乐得心安理得、高枕无忧。

神圣的诉讼,原来还是效率与公正的妥协的结果。

三、诉讼的主持者。

首先,说到法官,法官的职责就是公正审判:“不告不理”是我国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民事纠纷需要当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会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当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当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万不能自作主张。真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然后法院根据审出来的事实依法判决。

既然法官正确的认定事实,并且依法判决,那么同样的法律事实又为什么还会有不同的判决呢?因为不同的律师或者不同的当事人会有不同的诉讼请求。法官是根据认定的法律事实,依照法律条文,结合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判决的。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三者任何一个有所不同,都将可能导致最后判决的不同。

其实法官也不是想像中那么难当。为什么?因为,法官并不必要让每一个判决都是绝对公平的。

法官判决还不必要公平?对!公正就行。正如上文所述,抛开人为的因素,一个判决是由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决定的。法官只需要公正审理、公正判决就可以了。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判决不是应该有的公平,也是合法合理的。也就是说,法官往往也不需要刻意还原每一个审判最应该有的判决。法官只要让判决符合法律事实,符合法律条文,并且与诉讼请求相对应就可以了。

至于判决是否符合事实上的公平,法官往往也是身不由己。

由于从小受从事法律工作的父亲的影响,我对于法官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对于法官的认识,我用一句话表达:一个正直之人,不仅是谨守法律之人,也不仅仅是忠实法律之人,我们不常说所谓"谨守法律的"法官,而只是谈"正直的法官";因为,一位谨守法律的法官本应如此而且只有如此,也本是一位正直的法官。只有本应该去从事法官职业的人,自己才苛刻地意识到:法官不是正义的奴仆,而仅仅是法的安定性的侍者。

四、诉讼的关键者。

诉讼的关键在于律师,律师的关键在于斗法也斗谋。

律师不但应该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该具备出色的谋略。怎么说呢?业务素质不好的律师非常容易糊里糊涂的就输掉了官司,所以也就不必多说这一点了。

具备了好的业务素质,为什么还必须具备出色的谋略呢?在此我们先抛弃人的因素,一个判决是由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决定的。三者任何一个变化,都将可能导致最后判决的变化。那么,如何把握好三者的关系,从而让最后的判决朝着我们设计的方向迈进呢?这就是需要谋略来解决的问题了。同样的法律事实,着眼于不同的角度,就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同样,不同的诉讼请求,也会引导法官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从而影响着判决的走向。所以说,为了赢得诉讼,一个好的律师对于当事人来说,真可谓非常重要。

面对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我们理想的判决是怎么样的。为了取得我们理想的判决,面对这一系列的法律事实,我们应该把握好诉讼请求的切入点,以便适用有利于我们的法律条文,从而达到取得我们理想的判决的目标。

律师,学好法律,也应该学好谋略。

最好是用谋略来做我们的事业!

五、幽默的法庭审判。

法庭审判,在庄严的国徽之下,在严明的法律面前,通常都是严肃的。君不见,各个大法官一上法庭来就都是板着脸的。严肃成了法庭审判留给人们最鲜明最深刻的印象之一。也正因为这样,才恰恰表现了法庭的幽默。试试想象一下,一个幽默的法官,又或者一个幽默的陪审员,上到法庭来,却不能笑,并且还不能逗其他任何人笑,甚至连律师和其他当事人也不能应用幽默的语言。在一个缺失幽默的地方,着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幽默。

法庭的幽默还表现在整个审判过程中。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你说是法官起主导作用,整个法庭审判就按照法官的意图来进行;还是律师和当事人起主导作用,整个法庭审判他们的意图来进行呢?

答案非常幽默,整个法庭审判并不是按照某一方的意图来进行的,而是在他们相互拉扯的同时而进行的。威严的法官与犀利的律师相互拉扯着进行法着庄严的法庭审判。

因为我们国家的民事审判制度之一是“不告不理”,也就是说民事纠纷需要当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会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告什么就受理什么。也就是说法庭审判一开始,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就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的制约,法官审理什么得由律师和当事人说了算。从而也可以这么说:法官是被律师和当事人拉扯进该案件来的。

但是,在整个审判过程当中,律师和当事人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样的话,有什么样的话不能说,得完全由法官说了算。

所以说,这个过程是不是他们相互之间“拉扯”之下进行的。

再次,感受的浓缩总结。

这次模拟法庭教给了我太多平时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特别是是从宏观整体上对法律和法学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我总结了一些短小的却能表达很多意思的类似法谚的东西老表达。

一、在对待法律的时候,不能什么都想当然。

二、与别的学科相比较相比,法学更训练人的逻辑思维。

三、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属于法学的不可抛弃的本性。

四、一种纯粹似是而非的知识无论在哪个地方都不会比在法学上更可怕。

五、法律思维要求人们既着眼于具体的生活又反过来注意生活的抽象轮廓。

六、从事法律是一种理智的工作,是通过概念的条分缕析来调控混乱模糊的人际关系。

七、对我们习法者而言,最难做到的事情是:既要对我们的赖以生存的职业有所信仰,而同时又在我们的深层本质中一再地对此加以审问。

最后,模拟法庭的意义。

我认为,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总结了以下几条特点和意义:

一、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学生必须像律师那样接手模拟案件。他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他们的角色已经不是学生,而是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须像律师那样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问题,而且是学生的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它对学生产生的潜在而深远的影响远远超出传统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的作用。

二、学生不仅要处理法律问题,而且必须处理事实问题。这正是任何一个实际案件都遇到的情况,但是,我们传统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法恰恰忽视了这方面的训练。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形式。当学生接触案件时,他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

三、学生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四、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生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学生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最后综述。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枯燥无味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让学员们易于接受、领会、理解、消化。同时,熟悉庭审的程序,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实践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

同时,我对于法律的整体认知有了长足的进步,我懂得了:法不仅是生活之需,而且也是一种精神;法律学术,不仅是一门手艺,而且也是一种陶冶价值;不能说这是对立的:严肃者,法术,轻快者,艺术;也有些法律学术,它们本身也是轻快的艺术,是法学经典作家的法律节日之书,人们学习这些书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陶冶身心和寻得乐趣。

一千个观众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当然也会用不同的眼光来审视法庭审判。生活在永远的进行,而笔却总应该停下来了,言有尽而意无穷。关于模拟法庭的感想,言尽于此。

最后,感谢学校安排的这次模拟法庭,让我有了这一次丰富的历程。

模拟法庭心得【篇14】

在模拟法庭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于XX年5月10日顺利地参加了这次模拟法庭的现场考核,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当老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文共分为:第一页 第二页 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不过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助。担任审判长一角色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通过本次实践,对自己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现在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我还得一直努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模拟法庭心得【篇15】

进入大学两年来,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文书》。上两个星期,我们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

这不但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还非常荣幸的当了一回审判员。这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美妙的体验,心得体会自然是颇多,真有一种迫不及待的要与大家分享喜悦心情的冲动。

诉讼源于纷争。那么,纷争又源于什么呢?我认为,源于两点:一是过分要求,一是无知。

何所谓过分要求呢?因为一方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实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对方要求本来不应该是自己的东西。这是极不诚信的行为。总有那么一些人这样子想:反正纠纷已经形成,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还不乘机摸上几尾鱼,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难得的机会,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败诉的成本不高,抓紧机会告上一状,胜诉了就是发横财(其实是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败诉了就当是逛了一回街,区别不过是这个商场或店铺是法庭罢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死皮赖脸不肯承认错误的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明明知道自己存在过错,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他们应该是这样子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么样,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状。你要是没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动我的毫毛,我就赖着不承认,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当然了,这样子的人,在确定的法律事实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之外,是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的。生动的奴性主义的阐述!

在这里我还想说一句题外话,就是当这样的人触犯我们的时候,我们大可不必与之理论,以至于纠缠不请,甚至纠缠着纠缠着我们本来有理的也变成无理了。我们必须向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们一定会得寸进尺的。我们取回公道的手段应该是强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则正中他们的下怀。我们直接报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隶一样的人嘛,欺软怕硬的就怕比他们强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东西争抢过来只能满足自己的小心眼,懂得放弃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话说到这一点子上,我倒觉得生活得智慧点也很容易。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别人时勇于放弃就可以了。更何况,放弃的又不是自己的东西。这个借花献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么又是无知呢?因为当事人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当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当然的以为应该怎么样,于是蠢蠢欲动的、或者是贸贸然的糊里糊涂的就进行诉讼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当事人认识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之后,就不会坚持自己的立场,以至于悻悻然地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了。

同样的事理,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间说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去到了法庭,跟在自己的家里,有什么区别呢?多了一个国徽,多了几个法官。仅此而已!我们不得不拜倒于国徽的威严!可是话又说回来,多了几个法官,至少我们的诉讼费用增加不少。原告和被告双方,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在自己家里协商为什么就不能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呢?既然在法庭上可以克制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的摆事实讲道理,那么为什么当事人之间私下就不能这样呢?如果在自己家里协商就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我们将会省却多少的心力,多少的时间,多少的金钱啊?

人性的弱点,为什么就不能为着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暂时克服呢!?呵呵,人就是这样,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话也还是得说回来,面对纠纷,与其争吵得面红耳赤还是久拖不决,还不如狠心一点追加一时的成本,上法庭去。威严的国徽之下,严格的法律面前,把问题解决了,还乐得心安理得、高枕无忧。

神圣的诉讼,原来还是效率与公正的妥协的结果。

公证之下,判决还有别?

同样的法律事实,不同的律师或者不同的当事人,往往会有不同判决。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法官贪赃枉法?

非也非也!这并不是说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审判之下的必然结果。

首先说到法官,法官的职责就是公正审判:“不告不理”是我国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民事纠纷需要当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会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当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当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万不能自作主张。真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然后法院根据审出来的事实依法判决。

既然法官正确的认定事实,并且依法判决,那么同样的法律事实又为什么还会有不同的判决呢?因为不同的律师或者不同的当事人会有不同的诉讼请求。法官是根据认定的法律事实,依照法律条文,结合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判决的。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三者任何一个有所不同,都将可能导致最后判决的不同。所以说,为了赢得诉讼,一个好的律师对于当事人来说,真可谓非常重要。

这就是我关于模拟法庭一些想法。

模拟法庭心得(经典14篇)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模拟法庭心得(经典14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模拟法庭心得【篇1】

这已经是第二次写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了,回首上一次吴老师组织我们班的模拟法庭已经一年有余了,但仍历历在目。而对于这次模拟法庭我本不以为然,可是同学们的倾情演出和体现的法律素养让我刮目相看。真的感谢吴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们的辛苦付出,不但没有让我倦怠,反而让我重温了第一次模拟法庭感受到的精彩和难忘,让我“温故而知新”简单复习了刑事诉讼法中法庭审判的流程,说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叫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我们的认识得到了实质上的飞跃。且说说看我的收获吧,主要对法庭审判这个流程的掌握:

(一)开庭

当我们旁听人员在观众席上坐定下来,这时候书记员讲话了。书记员首先查明了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了法庭规则,并请公诉人、辩护入庭,再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当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里当我看到证人出庭了,我顿时心生感动。且想偌大的一个中国,虽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人被“千呼万唤”都仍不出庭作证。而这个小小的模拟法庭却让彰显了法律被付诸实践的可贵之处。

接下来,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以及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况自古以来就是审判最开始的必经程序,这也是案件事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后,审判长宣布了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开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却恰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保证着诉讼的公平正义。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审判人员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首先由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应该有充分证据证明,对罪名定性应该准确,而看我们同学们自己写的起诉书,听了之后,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这三年学习法律绝不是在纸上谈兵,而是活学活用。然后是被告人陈述,再分别讯问了各个被告人,接着是控辩双方申请举证,发问、询问证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或有关笔录并进行质证,再由法庭核实证据。经过举证、质证、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等问题提出观点,发表意见,进行论证和互相辩驳的活动。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再由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最后控辩双方进行相互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各抒己见,让案件事实在辩论过程中越发显得明朗,对如何适用法律来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素了。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评议和宣判之前,给被告人以最后陈述的权利,使其还有一次为自己充分辩解的机会。虽然被告人的陈述在这里已是强弩之末,可能已经不能扭转乾坤了,但是诉讼法应该为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提供给其一次表达心声的机会,同时还有利于教育广大群众要守法,时时刻刻牢记法律的底线。

(五)评议和宣判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0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之后,复庭由审判长当庭审判。

至此,模拟法庭燃起的硝烟终于可以尘埃落定了。接受了这样一次法庭的洗礼,我更懂得要好好做人,珍惜眼前的人生,绝不能钻法律空子,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总的来说,整个模拟法庭表演近乎完美,虽然有小部分瑕疵,但那只是九牛一毛,瑕不掩瑜。它不仅教给了法学院同学们关于法庭审判的专业知识,更教育了同学们珍爱生命、知法守法的人生哲理。

模拟法庭心得【篇2】

迎接挑战的一天终于来了。一开始只是觉得兴奋、新鲜,但当我站在模拟法庭台上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庄严”。

时间很快,就是那么几十分钟,我们的模拟法庭结束了。但几十分钟的表演凝聚的是我们很多天的反反覆覆的排练,是我们全体模拟法庭同学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现在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写诉状,自己找证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此外,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模拟法庭心得【篇3】

以前只有在电视里看见过法院审判的过程,真正的审判更没有见过。今天,在学校里我们观看听取了审判的全过程。

星期五下午,我们来到了体艺馆观看了模拟法庭,讲了学校暴-力事件。故事是这样的:一天中午某学校的丁鑫在别人排队时插了进来,张华看见后提醒丁鑫别插队,应该排到最后。可是丁鑫不听反而打了张华一拳。张华气得火冒三丈正要还手,可是被老师劝住了。傍晚,张华在游戏厅里遇到了自己的好朋友王伟,就把中午的事情告诉了他,让他跟自己去揍丁鑫。第二天下午,张华和王伟在路上遇到了丁鑫,王伟气呼呼的骂了丁鑫几句,就要打他。只见丁鑫撒腿就跑。可是他俩很快追上了丁鑫。张华先拌到了丁鑫,王伟再用刀刺向他的头部,顿时,血流如注,刀伤让丁鑫剧痛难忍。他立即大喊:“救命,救命!”于是,张华和王伟马上逃走了。

接下来,就是警察调查、取证和审判的过程。在台上有同学扮演审判官、警察、被害者……刚开始两个警察把张华和王伟抓了过来,让他们坐在椅子上,审判官开始审问王伟:“你的个人身份是什么?”,王伟说:“1988年出生,职业:学生”那一应一答的样子,好像是真实的审问,可是在语气上,不时的让我们哄堂大笑。审判官又问:“张华你的个人身份是什么?”“1993年出生,职业:学生”王伟审讯完毕,被警察带下了常审判长开始讯问张华:“你在什么时候认识王伟的?”张华回答道:“在游戏厅。”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情景剧,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真正的法官和警察,但它确也是真实的展现了现场的情况。我们这一代学生要好好学习,更要懂得礼貌和谦让。不要冲动行事,铸成大错。

模拟法庭以独特新鲜的形式向我们讲了许多,使我们在新奇中学到了许多。

初听到“模拟法庭”,还以为是“过家家”里的游戏呢?可谁知这听着稀奇古怪的是竟真的发生在我们的校园里,像模像样地上演了一场常在电视中见到的情景。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严肃庄重的声音让我们不由自主地认真安静起来。如果不是身临其境,你一定不会相信这些话是出自和我们同龄的高一学生之口。他们身着制服,在国徽之下显得成熟了许多。这些小法官,小律师,小陪审们开始认真地开庭审案了。既然有小法官,那么也自然有被告与原告。“垂头丧气”的“原告”,“后悔莫及”的“被告”,以及“公正严明”的“审判长”,真是让我们大包眼福了。

“法庭”的审案在沉稳顺利地进行着,我们对于案情也知道个大概了。案情很简单,也常会发生在校园中,但由于这件事的处理不当,造成了严重不可挽回的后果。“法庭”的最后判决合情合理,让我们这些旁听者们心服口服,但同时,我们也得到了深深的启发。

我们这一代人都年轻气盛,得理不饶人,主观意识极强也常因此而冲动行事,铸成大错。其实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这就需要我们以客观冷静的眼光去看待人和事,分析一件事的对与错,应辩证地来看,而不能像小孩子一样偏激地说谁好谁坏,谁对谁错。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慢慢学习与培养的,对我们将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都有促进作用。

模拟法庭以独特新鲜的形式向我们阐述了许多,使我们在新奇中学到了许多。

模拟法庭心得【篇4】

看完后还会细细的回味一番,也曾想象着如果我能成为其中的一员那该多好啊!

这样的机会来了。

《法律基础》课程中开办了一个模拟法庭。这是一个关于花盆坠楼而砸伤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路过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路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角色,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击者路人,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必须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

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意思,使得同学们端正了上《法律基础》课的态度,深刻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权威性等精神内涵。

举行此次模拟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整个程序。

(1)、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走动,要遵守法律纪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2)、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

(3)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辩护人出庭。

(4)、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控辩。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和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

(5)、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调查。包括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

(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

(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

(8)、5分钟后,法官入庭。

(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怎样写法律文书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

通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模拟法庭心得【篇5】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重要的治国方略之一,这为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对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使学生真正懂得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不仅需要对他们进行法学理论知识教育,还要给他们提供司法实践的机会。因此,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推广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是必然选择。

一、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概念和意义

所谓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精选典型案例,由学生来扮演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法警等诉讼参与人员,来模拟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整个活动过程,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通过多次指导模拟法庭教学,笔者认为,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在教学中如果只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地听教师讲课,就很难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因为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没有参与教学性实践活动,只是听取一些理论知识,没有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培养出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就必须让学生参与教学性实践活动。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模拟参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案件的审理,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法庭辩论、分析案情及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培养和提高其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2.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的能力

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是认定证据的真实性、证明力以及确定案件事实的决定性阶段,是整个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审判组织分析能力和业务素质水平的集中体现。只有正确地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才能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的实践,可以掌握怎样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的方法,从而为他们将来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制作法律文书和进行法庭辩论的能力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要学会制作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辩护词、裁定书、判决书、上诉状等法律文书。特别是模拟法庭辩论,它是模拟法庭审理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程序,也是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最能检验学生法学理论掌握和运用水平的一个环节。学生通过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使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展示,极大地提高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4.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案情及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教师仅在课堂上传授法学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应当紧密联系立法和司法实践。模拟法庭教学法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司法实践的环境,使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能够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在审理案件的活动中体验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角色的真正含义,通过经历一个案件的完整审判过程,学生不仅能够学会查明案件事实、审查判断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等知识与技能,缩短所学法律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的距离,而且还可以培养和提高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案情与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

5.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搞好模拟法庭教学,指导教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指导教师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而且还要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通过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教师能够了解学生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和分析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发现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教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教师若能代理一些案件,经常接触司法实务,就更有利于搞好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教师容易开拓出新的科研领域,从而使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都得到大的提升。

二、模拟法庭教学法包含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

模拟法庭教学法看似简单,但要搞好却很不容易。笔者认为,要想搞好模拟法庭教学,指导教师需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并应注意一些相关问题。

1.精选案例

精选案例是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基础环节,案例选择是否恰当决定着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与否。教师要根据自己所教的课程精选民事、刑事或行政方面的案例,最好挑选在社会上较有影响,对学生有教育意义,内容不太复杂,有可辩性,有书面证据、物证、证人等,能够公开审判的案例。比如,笔者教的是民事诉讼法课程,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就精选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捐助”方面的典型民事案例。通过进行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教学,学生既学到了有关社会捐助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熟悉了民事诉讼法律程序,又受到了深刻的思想道德教育。

教师可以从自己承办的案件中挑选案例,也可以到法院、律师事务所去挑选案例,还可以挑选律师辩论大赛中的案例,甚至由学生通过网络来挑选案例。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师在挑选案例时,切忌挑选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等不能够公开审理、争议性比较大、不属于教学内容、与学生所学法律知识相脱节的案例。否则,就达不到模拟法庭教学效果。

2.挑选角色

进行模拟法庭教学,需要挑选多名学生来扮演法庭中的各种角色。笔者每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时,全班学生都非常踊跃地报名参加,这就面临着模拟法庭组成人员的挑选问题。笔者的经验是,先确定好案例和模拟法庭中需要扮演的角色,譬如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证人和鉴定人等,然后让学生申请扮演角色,最后从报名的学生中通过面试择优选用。

挑选角色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挑选学生时一定要结合实际,根据学生的特长来安排角色。审判长是模拟法庭中的主角,在模拟法庭中起着主持和控制的作用,因此一定要挑选在班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强,在学生中有威信的班干部来担任。教师一定要鼓励学生报名参与,切忌仅靠指定就确定由谁来扮演模拟法庭中的角色,这样会有损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在做好角色选择的同时,也要安抚和调整好没有被选上的学生的思想情绪。

3.准备材料

学生要根据案情和自己在模拟法庭中担任的角色来准备好法律文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譬如,审判长要准备法庭审判提纲、裁判书等诉讼材料,民事案件的原告要准备起诉状、证据等诉讼材料,被告要准备答辩状、证据等诉讼材料,诉讼代理人要准备代理词,证人要准备证人证言等诉讼材料。同时,还要有人负责准备开庭审理时用到的法袍、法槌、律师袍、国徽等物品。

准备材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师不要让学生对着准备好的庭审材料“照本宣科”,一定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去准备开庭时的有关诉讼材料,这样才能加深学生的印象,达到动脑与动手、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效果。

4.组织排练

模拟法庭教学中,教师一定要组织好学生按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进行排练,对于在排练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教师要及时纠正。学生要熟悉法庭审理的全部程序,教师最好组织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观看庭审录像或者带领学生去法院让他们亲身感受庭审实况。同时,教师要帮助学生分析案情,指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组织排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模拟法庭教学进行得如何与学生排练的认真程度密切相关。教师要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认真进行排练,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以保证效果。切忌态度不端正,使得模拟法庭排练流于形式。

5.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学生像演员一样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在开庭三日前,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应将模拟法庭布置得与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一样,场内悬挂国徽,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证人等标牌要摆放整齐,法官组学生要穿法官袍,律师组学生要穿律师袍,以营造一种神圣、庄严的法庭氛围,让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进入“实战”状态。

(3)开庭审理前,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提前进入模拟法庭参加旁听,点评教师也要提前入座,法警要进入模拟法庭维持法庭秩序,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4)开庭审判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要让学生自己去完成。

开庭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这一阶段,即便是学生出现一些错误,指导教师也千万不要打断学生的发言中止开庭审理程序,以免影响学生的思路、情绪和状态。

6.教师点评

教师点评是指教师对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各方面的具体表现所作的总结性发言。笔者认为,教师点评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点评教师要由模拟法庭中审理的案件相关专业的教师来担任。譬如,民事案件要邀请民商法学系的教师,刑事案件要邀请刑事法学系的教师,行政案件要邀请行政法学系的教师等。如果能够邀请到人民法院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的法官来进行点评则更好。

(2)点评教师既要指出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在实体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如案件争议的焦点以及案件的主要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等,又要指出在程序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如审判长对法庭的控制,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的辩论等。

(3)点评教师既要肯定学生的优点,对在模拟法庭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鼓励,又要指出学生在模拟法庭中表现出的不足之处并给予纠正和指导。

(4)点评教师一定要对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错误和不足提出完善、合理、全面的意见,以便学生能够及时改正和弥补,起到总结和提高的作用,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模拟法庭心得【篇6】

按照电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作为以后想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在学校学习必要的法律理论知识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要从事法律实务这个职业,尤其是对于电大这个本来就是培养实践性人才的学习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实践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而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下方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模拟法庭的概念和性质。

所谓模拟法庭,是指透过模拟表演的形式将庭审过程展示出来的供学习和观赏的一种活动。我们所谈的模拟法庭主要是纯学习性的模拟法庭,他是法学教育方法中的一种。其主要有一下性质:模仿性、学习性、表演性和指导性。模仿性是模拟法庭最本质的特质。模拟法庭主要模拟庭审过程,其有关的案例资料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但是有关的诉讼参与人,是虚假模拟出来的,由模拟法庭参与者所扮演,就像演话剧一样。在我们的模拟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维护自我的权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最大化,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学习是我们模拟法庭最终目的,我们需要透过这个模拟法庭运用我们的法律知识,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模拟法庭的教学能够帮忙学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潜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潜力。我们不能把模拟法庭纯当做一个话剧表演,要把学习的目的贯穿于始终。合理的指导是完成好模拟法庭的内在要求。模拟法庭离开了老师的指导,仅仅有学生自学自演,是无法到达良好的效果的。学生在模拟过程中可能出现很多问题,只有老师指出才能及时发现得以纠正。

二、法庭庭审程序严谨。

从老师布置模拟法庭的案例开始,同学们就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并根据分工分头开始准备各类材料。从起诉书、证据、答辨状、法律条款的确认等。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诉讼意见等工作。最后,为了完成这些工作,参与人员牺牲了超多时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掉移动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宜,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三、庭审过程人性化

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的权利;原告有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和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我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职责;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务必自觉履行。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调解。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和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

亲身参加这次模拟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潜力得到了些许提高。透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潜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知识的潜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犯行为进行斗争。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用心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资料,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我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带给了十分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最后,也感谢陈老师的点评和指导。

模拟法庭心得【篇7】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角色 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角色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模拟法庭心得【篇8】

安全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如果发生危险,身体受到伤害.你的家里人老师亲朋好友都会担心你.你的人生就没有未来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比如说:小朋友过马路时,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斑马线,那是多么危险的事情;有些同学不经过大人同意,擅自去游泳,万一逆水,没办法自救的时候,那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有些同学有陌生人来接他,他没有跟父母联系,直接跟陌生人走了,万一这个陌生人是坏人,那他该怎么办?有的小朋友去玩火,小则烧伤,大则生命都会有危险.

上帝是公平也是吝啬的,她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所以,每个人都要有安全意识,生命只有一次,是宝贵的,唯一的.世界因为有生命而变得精彩.您的生命,您珍惜吗?要想生命得到保障,那就请你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模拟法庭心得【篇9】

根据学校的安排和部署,我们沙县电大06春法律班全体同学在指导老师的组织下,于20xx年12月2日在沙县人民法院分组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在模拟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刘三被打伤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过该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对于教材中民事诉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从中我深有体会:

一学习法律一定要理论联系实践。

学习法律如果只学了课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而没有理论结合实践的活动,那么法律理论知识就显得空洞,枯燥无味。假若没有一点的实践知识,在我们毕业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问题,可能仍然会束手无策,不知从何下手,这样,仅有的一点法律理论知识也派不上用场。理论必须付诸实践,如果只讲理论,不要实践,那么,理论便成了一句空话,毫无意义;实践必须有理论作为指导,抛开理论,盲目实践,实践将迷失方向,成为一只无头苍蝇。因此,理论必须联系实践,实践离不开理论。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将书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现在同学们眼前,不仅丰富了同学们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锻炼了同学们实践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会必须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全面展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这种情况必须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还有人民法院自己调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务求查明真象,弄清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还事物以本来的面目。我们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已知的证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实,而不容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凭推测想象办事。在适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受损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的民事违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的要求,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没有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就无法做到以法律为准绳。因此,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地查明案情,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地解决纠纷。

以上所说的法律,主要是实体法。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也必须依照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民事诉讼大体上可分七个阶段,即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裁判(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上诉再审执行。这些阶段的顺序一般不能颠倒,也不能超越,各个阶段有各自不同的任务,只有完成了前的阶段的任务,才能进入后一阶段。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前提和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继续和发展。各个阶段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法律亦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否则就是违法。

三加强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国。

当前是依法治国的时代,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执行,轻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还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结合形势,因地因时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加强道德观念,预防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与转化,减少诉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治本作用。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通过在电大的学习,特别是在“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言听计从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己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这个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必须不断加强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四法海无涯,学无止境。

法律专业的知识面非常广,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犹如冰山一角,学的不透,理解不够。要想在法律专业有所建树,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在实践中还要能灵活应用。如在我参加的模拟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另外,还涉及到《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知识。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当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开庭审理阶段,诉讼主体依哪些顺序发言,其内容又是怎么,无一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而且,法律法规是随时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国家经常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如今,学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风,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

总之,通过参加“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希望以后能够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

模拟法庭心得【篇10】

上了大学这么久了,我的思想还停留在高中阶段,因为我所处的环境与高中的差不多,也是固定一个课室。但唯一使我知道自己已经是大学生的是:我在阶梯室上课。阶梯室给我的印象就是宽阔的,自由的座位,这是体现出大学生活当中的无拘无束。虽然每周只有两门课才能进入这个天堂,但已满足了。

虽然我没参加旁听庭审,感受不到那些真实事件的审判过程。但我从旁听者口中可知,法庭并不是我想象之中那么严肃,竟然也会有轻松的一刻夹杂着,就如最近那个“红颜祸水”事件,两男争一女,原告人代理人并不会说普通话,但审判期间突然插进一句普通话,那个审判官就当场责怪他:“叫你讲普通话的时候就不讲,现在才来……”(本人大概印象所述)。原来印象之中的法官也有滑稽一面。我很后悔没参加这精彩的旁听庭审。而我们所组织的模拟法庭其实可以算是我们亲身经历,存有虚拟性,各方辩论起来有点信息不对称,缺乏真实法庭的真实性,为我们提供了对法律认识的渠道。(不过,我也发解到审理案件大概基本步骤。)

当班里举行了《人权与主权》讨论时,我演讲了这么一段:“在和平时期,没到迫不得已的时候……这里可以说人权大于主权。”我是中立的。因为我觉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太绝对化。演讲之前,我查阅了许多人对《人权与主权》发表,他们都是各抒己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自己就像法官为他们评理。如果自己不是口才不行话,早就参加了。其实我很欣赏能说能道的人,充满了自信。对开展《人权与主权》讨论活动,我个人感到大学的言论自由权,无论自己的意见有所与众不同都中畅通无阻让你辩过够,这种感觉实在太舒畅了,使每个人都能有感而发。

辩论赛可以互相交流知识,最好不要看着纸一个字一个字读出来,有点像背台词一样,觉得没什么意思。当然,这只是第一次而已。其实,大多数都发表个人意见,辩得翻天覆地,蛮精彩的。还有,建议不要规定正方或反方的人数,让大家很各自选择,这样更有意思。

考《思想道德》之前,每个人都非常紧张的,毕竟是大学第一次考试。我以为都是离不开书本的了,谁不说,当我看完试题的那一刻起,既有点吃惊,又有点开心。这简直是开放的题目,想写什么就什么,就如辩论赛,讨论会……不用再翻破万卷书才找到完整的标准答案。我很赞成这种考试,虽然当中的题目有点敏感却又联系到生活实际,但能发表个人感想,感觉不错,很轻松。

预习提纲对于我来说,锻炼了阅读速度,整理重次之分。如果课堂上的案例,能通过书上的法律解析说明一下就更好了。因为这可清楚到法律的功能,掌握起来就容易多了。

当初,我还认为课前演讲随便找一些新闻读一遍就能过关,然而现在才明白,找新闻当中已经训练出自己实际与理想相结合,现在回想,自己的演讲词都是自己的感想,却缺乏了结合资料,有点自愧不如,怪不得每次都讲得不好,幸好,我练大了点胆子。

对于模拟课堂,我对所听的案例感兴趣之外,对“模拟老师”讲的课感觉一般般,这可怪不得,我们才读了一年[增]??学,而且又不是师范班,但他们也拥有了身为老师的英姿与表达能力,值得学习。

我对这门课程最感兴趣的就是——第七章刑法学。就如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抢劫罪……而偏偏就是缺了“诈骗罪”吧。难道不属于刑法,还是……社会真的复杂得很,就连生活在学校十几年的我也深受其害。以前回家路上也见过“双抢”,幸好都只是小伤害,恐怖的话,我就不敢独自回家了。更残忍的就更多更离谱,真的一言难尽。我也体会过,不过不严重,印象特别深。那天早上,我正走在人行道上,正当脚踏在十字路口的一瞬间,杀出一部男装摩托车,一时反应不过来 ,车上的“乘客”一手抢过我的包包,连带都断了,抓也抓不到。过程五秒钟还不到,但心跳停顿十多分钟,呆呆地站住,外伤却没有内伤就有。本人得到教训:尽量少背包,就算背也千万不要手提的那种。现在的抢劫简直是一种潮流,而且手段极为恐怖,对于“抢劫罪”应该加重,千万不要轻易放过。发泄人们心中怒火,相信,邪不能胜正。总有一天,能过上和平安乐的日子的。

我认为边观看法庭录像边研究分析讨论,这样子就最好不过了,让人人都能体现一下。

上到大学,我真的有点不不知所措,因为这里只有我们这四个大专班,缺乏师兄师姐的照顾,只能独自成长,学习的机会就少了。不能照搬高中那套学习方法,不能存在太大的依赖;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我们应该学会独立自学,这是重点,多了解国家时事,多阅读书……一年就快过去了,收获也不少,人生充实了很多,我体验了甜酸苦辣,做过自己想不到的东西,人生价值提高了不少,希望新的一年新的人生。

模拟法庭心得【篇11】

经过大一半学期,我们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有了必须的了解,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却缺少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活动。所以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根据讨论安排,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这也正是我们组选取模拟法庭而不是调研活动的原因。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那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们小组由10人组成,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证人1人、被告1人。本次模拟法庭我担任辩护人。我们选取的案例任翔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任翔,男,1993年5月8日出生,汉族,宁夏银川市人,高职文化程度,1999年—20xx年在银川市第四小学就读,20xx年—20xx年在银川市十四中学就读,后于20xx年进入石景山区模式口技工学校就读,现居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石景山区模式口。20xx年11月1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同年11月11日被银川市公安局逮捕。案件经过是:20xx年11月10日,18岁的任翔为了给女朋友过生日,在银川市石景山区模式口家中向其母亲刘某索要钱财,因刘某说家里没钱,两人发生争吵,任翔大吼:“我是你儿子,你把我生下来就就应给我钱。”刘某听后生气,也对着任翔大骂:“你就是个不是个人,不陪做我的儿子,生你养你这么大就是个错误。”任翔被激怒,冲上去反拧刘某右臂,两人扭打在一齐,后邻居王二柱听到起其屋内有打闹的声音就急忙赶到了刘翔的家中,进行劝架,使劲将任翔拉开,此时刘某已疼痛不已,瘫坐在地上,后经检查,刘某右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肱骨髁间骨折,肱骨内外髁分离移位,刘某有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势重伤偏轻。此后刘某

向警方报案,任翔被抓获。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明白要想做好模拟法庭是,首先就要了解各种法律文书,确定剧本,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超多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确定了我们的法律剧本,然后我们就开始了模拟法庭的模拟演练。我想这个演练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个庭审程序。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安排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再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调查与核对被告人的基本状况,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再介绍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出庭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是否申请回避。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辩护人也可举证。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公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够提出新的意见。之后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进行合议庭讨论,最后再开庭作当庭宣判或择日再判。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

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以前只是在电视剧中看过庭审,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辩护人,所谓辩护人,便是指,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式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在开庭的过程中,我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庭辩论的魅力与辩护人的职责。在法庭上,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法律。而我所要做的,便是根据法律,尽可能地维护被告的正常权利。虽然我们的模拟法庭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潜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透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资料都记忆深刻。

在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就应是我们能够在其中学到许多东西,类如团队合作、成员分工、法庭实践。

透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必须程度上促进我改善自我的学习方法。我期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光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当然,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也深刻感受到了自我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我要努力的方向。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我管自我,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齐互相了解,时光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带给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齐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齐找剧本,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能够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潜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我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我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潜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模拟法庭心得【篇12】

我是,是第五组的成员,在民事模拟法庭中担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简称,即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模拟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进行的,它是学生在大学时期了解和运用法律,学习法律的最好实行的方法,它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和运用法律,使同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让同学在出入社会后少点错误,为同学们多积累点经验,为同学们出入社会打下基础。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看清了法庭的相关程序,让我明白了民诉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活动,让我明白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采用什么方式,什么诉讼请求维护自身的权利,并用相关的法律来约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公正审理。对案件认真负责,要坚持为人民负责的原则,用相关的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诉讼当事人要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同时监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舞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社会趋于稳定。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时常心中有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地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解决事件。

模拟法庭心得【篇13】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积极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面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一、确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而整个审判过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去进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弊病,这都与我们所倡导的公正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控、辩、审三方权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们在模拟审判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前,由公诉人宣读了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核对被告人的身份、询问被告人历史上有无受过法律处分,并口头公示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之后被害人陈述了案件事实,经控、辩方询问后,进入法庭举证质证环节,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辩护方以及被告人进行了质证,随后由辩护方举证,公诉方及被害人进行了质证,双方所举的证据都一一提交给法庭。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宣读了较为详细的公诉词,辩护方针对公诉词进行答辩后也宣读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辩护词,由公诉方进行答辩。整个审判过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辩双方进行自由辩论的过程,本次模拟审判的控辩双方将这一环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与扎实的专业功底诠释得很完美。自由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后,合议庭休庭对此案进行了评议。经过合议庭评议之后最终对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审判长,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务必夯实个人的法学知识功底,为未来成就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模拟法庭案件属于刑事类案件,对于该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审判方与控辩双方不是能够轻易地捏拿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抢劫,是否应当就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个问题,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该案模拟案件案发于XX年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篇14】

本次模拟法庭演练,我被安排在行政第二组,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个为自己尽力争取权利的原告。在我们的那个案件中,被告广东省东州市公安局不给我所扮演的原告的电动自行车上牌,于是原告到法院起诉被告广东省东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演练,我学到了很多,也看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特别是法律程序方面的内容。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诉讼法方面的知识还是可以的,但经过这次演练,我发现自己的知识构成还是有很大的缺陷,特别是一些细小的方面,以前没怎么注意,在这次演练过程中都一一暴露出来了。例如,证据的提交、回避的适用、公务人员不能以职务作证等等。这也使我明白要想真正的学好一个专业的知识,特别是像法学这样的操作性和实务性比较强的学科,光学点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尽量去实践。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只有经过几次有价值的实践活动,我们的知识才能真正的被掌握,能力才能真正的提高。

其次,在这次模拟法庭演练实践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沟通的重要性以及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可以这么说没有大家的通力合作我们的演练不会成功。任何一个人的不负责任都有可能会毁了我们的整个演练,然而另外同学在团队遇到困难时的挺身而出又总会化解各个危机,由此可见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那样才能同舟共济、创造奇迹!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点:

一、树立团队精神,增强团队意识

“人无完人”,这个道理恐怕大家都知道,但当我们这些不完美的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走到一起来以后却能完成一件完美的事,形成一个完美的集体,这就是团队的魅力。让我理解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但是并不是有了团队就万事无忧了,一个有竞争力的团队,要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分工,要领导有力,分工明确,更要彼此信任、理解和包容。这样,我们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完成的又快又好。

二、增强了协作意识,加强合作意识

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而一个集体团结起来凝集成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不尽人意的时候,我们需要别人的帮助,同时我们更应该主动地去帮助别人,这样,我们就会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一个有凝集力、有战斗力的整体,一个可以克服各种困难的整体。可以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的案件中有很多的证据材料,要找全这些材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们组长安排每个人都找点。作为原告,我需要找全我向法庭提交的四项证据材料。我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勉强做好了三份证据,第四份安全检测证书怎么也找不到。可是第二天就要演练了,时间可不会等我们。在百般无奈之下,我把我的困境告诉了我们组长。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在最后的关头终于找到了那份安全证书。

三、认识到沟通的重要,计划的目的性

在任何一个任务中,沟通是使大家凝聚的连线。如果你不能从沟通中获得充分的信息或者通过沟通形成统一的认识和意志,那么你的那个环节肯定出问题。这点在我们第一次准备演练时表现得最为深刻。那一次由于大家都没有准备过,有的甚至没有看过案件的材料,在事前也没有充分的沟通,所以整个准备活动表现得相当的匆忙、混乱,有诸多不和谐的地方。个人之间的沟通、领导与下级的沟通、下级与上级的沟通以及经验的主动交流等是实现集体目标的关键。沟通可以让你变得主动、智慧。

四、增进友谊,加深理解

在我们全组讨论案件时,每一次大家都会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往往会为某一项环节而争得面红耳赤,这点在我们制做证据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当时大家在证据的内容、形式、所要证明的问题等许多方面多会有不同的见解,而且多数情况是相互之间都不能说服对方,只有经过长时间的辩论争论的问题才会被确定。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组员都加深了了解,我们的友谊也更加巩固。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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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篇1)

同时,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德治,两者相辅相成,却一不可。我们不能因为小事就求助于法院,这会增加法官的工作量,特别是对于这样一个艰苦的基层法院。有人可能会认为我是一个传统的中国人——有强烈的诉讼厌恶感,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系学生最忌讳的。

但影片中妯娌俩为了一个小坛子大打出手,最后闹上了法庭,这有必要吗?那可以私下解决。你为什么要上法庭。当庭长把坛子摔碎给她们一人二块五的时候,她们都不愿意要,这分明是在赌气。

这样做只会影响法律的权威,同时也会给这样一个条件艰苦、人力不足的基层法院组织带来很大的麻烦。她们的做法与法律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有很大不同。我坚信中国的法治进程离不开德治。

影片中给我们展示了三个人组成的最基层的人民法庭,他们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自己所爱有所恨的法律事业,为了它他们牺牲了自己的小家庭,为了它他们愿意一辈子辗转于各个山寨,为了它他们干脆自毁自己法律人的形象,为的是能调解更多的矛盾与纠纷。他们的专业精神值得称道,但我们也看到,我国的法制还不完善,司法机关、检查机关等一系列机关还没有真正形成制度,这也是国家必须解决的重大问提。

在影片中我们也看到了在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法制意识不够强,搞笑的是影片中村长所谓的民主是大多数人认为的就是民主,完全不考虑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是站不住脚的。加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有利于减少许多干部群众的政策失误,减少矛盾。同时也有利于人民通过法律这种**维护自己的权利,从另一方面也给司法机关减轻了一定的工作压力,使人民群众明白什么应该诉诸于法律**,什么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范围,毕竟像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工作的工作人员确实太不容易了。

他们所面临的不仅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更是缺乏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这对法律人来说是多么痛苦啊。

纵观整部影片,给人的总体印象是中国基层法院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设备缺乏,法律人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威严,群众对法律的公信度有待提高,他们都认为老式的武力更能够解决问题。但我们也高兴地看到,与往年相比,人们的法制意识有了很大提高。至少人们可以求助于法律,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大步骤。这样的进步离不开普法教育。

《马背上的法庭》深刻的总结了我国法治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应了我国普法教育的成就。但作为新时期的法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吸收世界优秀的法律文化,然后通过实践丰富自己的生活经验,为中国的法治进程作出贡献,努力成为合格的法人。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篇2)

没有夸张豪华的场面,没有出神入化的特技效果,没有大牌人气演员……但正是因为这么简单平凡,这么亲切真实,才能让我们好像身临其境的随着那马背上的国徽颠簸的走过那段旅程。**这部电影后,受益匪浅,感触良多,特别是对于基层派出法庭与我国法院组织体系的关系;少数民族的风俗***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冲突;国徽的价值;法官的形象标准等等这些问题,都让我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和思考。以上只是我个人在**电影之后对个别司法问题的理解和思考。

但其实,影片还有很多让人感触很多的地方,例如只有老冯才能代替老祖宗牵走本家的猪和当老葛得知老冯“送”他一头小猪时不无荣幸感地冲着村民喊“冯法官给我送了头猪”等等都体现了边远山区的人们虽然没有完整的法律意思,但他们都承认法律的威严,法官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又如小女孩走了十几里的山路就为了给冯法官送去几个枣,也体现了山区人民的淳朴和对老冯的谢意。... 虽然电影已经结束了,但它所带来的影响和思考却在我们的脑海中徘徊,一直徘徊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篇3)

有关司法问题的几点思考—《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近日,我在电影频道观看了由李保田领衔主演的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颇有感触。故事发生在遥远的西部山区。三名法院工作人员(老冯、老杨、罗)利用租用的马匹携带国徽和生活用品,翻山越岭,进行巡回法庭。几十年来,冯和杨已直这样工作,而阿洛是第一次。

全剧以**审案为主线,穿插着些许友情爱情故事。在情节的发展过程中,法律与现实、法律与习俗的冲突时有法生。老杨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灵活的处理方法,逐一化解矛盾,维护了村里的安定团结。然而,故事最后,老冯牵着马独自走在返程的山路上(老杨因文化程度低被迫提前退休,办案后留在老家;阿龙与老杨发生冲突,提前离开)。面对20多年前同事双腿长事的峡谷,老杨悲伤地说:

“我老啦,昨天掉了颗牙。”。山谷无音,老杨悲切的喊道:

“长腿,我想你啦!”。影视的镜头最后定格在老冯轰然倒下,天色渐黑,马儿孤寂的守在山道旁。

看到此处,我不禁潸然泪下,同为法院工作者,这部剧引起了我的强烈共鸣,也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一、关于法院调解问题

法院的工作是以审判为基础的,但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调解的适用。本剧主要贯穿了四个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所有案件都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结决。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真正结案,恢复正常的邻里关系,维护村里的和平稳定。

其中第一个案件是妯娌二人为挣一个瓦罐而闹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老杨耐心劝说双方,因为老冯他们知道,即使案件通过判决,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但被损害的妯娌关系却得不到恢复,从此以后,他们之间可能就会形同陌路了,非常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最终,老冯自掏五块钱买下罐子,给妯娌二人各两块五,案子得以最终解决。

二、关于法与习俗问题

法律不能调整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所以如果法律不能调整,就需要通过其他规则来调整,而习俗有着这样的补充作用。在鸡头寨,一户人家的猪拱起另一户人家的罐头山(祖坟),另一户人家要求赔偿两头猪加上一起法律事件。阿洛不到一刻钟就回来告诉老冯,案子已经结案了。老冯问怎么关的。阿洛面带肯定地说:

“法无明文规定,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当事人请求。”老冯听后大惊 ,他告诉阿洛如果是这样就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正说间,双方族人就要发生械斗,因为法院未能给予处理。

最后老杨通过假意让原告家的猪去拱被告家的罐罐山,让被告将心比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老冯的做法就很好的证明了习俗在特殊情况下的非凡作用,也化解了法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捉襟见肘的尴尬。

当然,某此时候法与习俗也存在冲突。在鸡肚村,村民们约定,如果其他村的牲畜吃了村里的庄稼,牲畜就归村里所有。虽然协义的到了全体村民的一致通过,但违反了《公平正义法》的强制性规定,这种习俗不能被法律所接受。

这些案例反映出了法与习俗在共存过程中的辩证关系,故在具体司法过程中应注意对善良习俗的尊重,对不法习俗的摒弃,尤其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更应当关注习俗,关注民风,只有做到了法与习俗的有益结合,才能将法院的工作深入到人心中,树立法院的权威。

三、关于法官形象问题

何为法官形象?一个看似清晰却又模糊的概念。阿洛认为老冯在审判过程中,为化解矛盾,帮一方当事人牵猪,满村子的跑,损害了法官形象;而老杨则认为阿洛为了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而不顾乡风民俗,和爱人一起出走是损害了法官形象。

从外表上看,老冯的行为确实不值得提倡,但他的行为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其实,老杨并没有损害法官的行象,相反,他树立了一种法官的行象。阿洛和爱人是合法夫妻,从法律角度讲,他们为抗拒无理的婚姻干涉而出走是正当的,然而他们的行为却不能被当地习俗所接受,也造成了村民对法官乃至法院的不信任,以至于最后老冯为村民**审案时,村民们不愿配合,并且说再也不找法庭审理了,通俗的语言表现出对法庭的不信任。两个简单的例子说明,法官的形象不仅是由法官群体本身所界定的,而且是由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因此,法官在关注自己的形象时,一定要多听人民的声音,人民的声音是一面镜子,准确地反映出法官的光辉形象。

四、关于法官的信仰问题

老冯和老杨几十年靠着双腿穿行于村寨之间,为民排忧解难,他们拿着微薄的薪水,以至于老冯的爱人和孩子都离他而去,老杨则因为工作不能走婚(当地的风俗),以至于耽误了婚姻。他们何以坚持下来,我觉得就是他们心中装着国家,装着群众,充满了信仰。在鸡肚寨老杨的老家,老冯他们租来的马不慎被盗走,老冯的第一感觉就是国徽还在不在,当知道国徽也在被盗之列,老冯顿时失魂落魄,当地人劝他不要难过,说那不过是一块铁罢了。

老冯的回答让人很是敬佩,他说:“国徽就是法官心中的神,就像你们对于你们所信仰的神。”国徽象征着国家,象征着法律,它是老冯心中公平正义的化身。

作为一名法官,我认为我们应该以老冯为榜样,树立自己的价值追求和工作信念。在当前形势下,“三个至上”应成为法官共同的信仰方向。

五、关于司法保障问题

剧中三个人出发,最终一人踏上归途。翻山越岭凭借的是一头租来的马匹。虽然是为剧情的需要而有意进行了矛盾集中,但也反映出现实中的一些实际情况:

在广大中西部地区,法院工作人员多而少、人才匮乏、保障不力等情况时有发生。法官需要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但他们首先是一个社会人,需要最基本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只有当他们没有烦恼时,他们才能无所畏惧地工作。老杨的被迫离去,阿洛的愤慨离去,老冯的孤寂哭泣,令人深思。

当然,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相信司法保护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法治现代化最终会实现

这是一部反映云南省基层法官生活的影片。导演刘杰从基层法官的现实生活中取材,讲述了边远山区流动法院工作人员翻山越岭解决民事纠纷、举家搬迁的故事。这是一部简单的电影,但它震撼和发人深省无处不在,赢得了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奖。

法官老冯、摩梭杨阿姨书记、大学生罗老马组成了全院法官。一个国徽,几张桌子则是法庭的全部设备。庭审现场颠覆了法院的传统形象。我们没有感到好笑,反而感到它的庄严和神圣。

这个特别法庭不应该解决这个大案子,而应该只解决一些邻里纠纷和家庭琐事。其实,这就足够了,因为他们为人民做了实事,用自己的方式维护了法律尊严。

我们没有因为法官在火塘灰头土脸吃土豆而认为他们土气。我们不会因为老冯拉猪而感到尴尬,因为这是血肉边疆法官的形象。通过鲜明的文字特征、生动的文字描写和对边远山区法律状况的介绍,似乎可以看到中国法制发展的足迹。

老冯法官是这个群体的骨干。他毕生努力演绎正义、一心为民的故事,让我们感受到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对人民群众朴实真挚的感情。在处理一桩债务纠纷案中,被告欠原告150元钱,原告无钱可还,但家里的东西随便原告拿,可被告家唯一值钱的一头小猪也远远没有150块钱啊。出于对弱者的同情,老冯用150买了小猪,了结了这场纠纷案。

在处理妯娌分家案时,把她们争抢的瓦罐摔得粉碎,自己掏钱给她们一人买了一个。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血性汉子,一个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法官形象。

书记员杨阿姨,可以说是法制改革的牺牲者因为没有文凭却要被刚刚大学毕业的阿洛取代,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中总是充当和事佬但她也是民族习俗与现代文明冲击下的牺牲者,以致终身未婚当退休的命运将要降临在她头上时她表现出了对法律事业的不舍。

大学生阿洛,可谓是新世纪年轻人的代表,具有这个时代年轻人的性格特点。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严守着所谓的程序正义,在猪拱罐罐山事件上以一句“封建迷信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加以拒绝。而且“身为法院里的人 ” 阿洛公然挑战民族习俗,带着新娘私奔,引起族人不满,声称再也不打官司了,再也不信法院的人了。

改革开放,经济飞速发展,相应的法律事业也在发展,但表现为一种不均衡性,这部电影也反映出山区法制的落后,从这个“马背上的法庭”所遇到的阻力与冲突可看出。

首先是法律下乡过程中,遭遇到的与少数民族沿袭以久的乡规民约,宗教风俗的冲突。在鸡肚子寨,老冯一行遇到了麻烦,他们的全部‘家当’被人给偷走了。国徽丢失对于法律工作者是一个多么大讽刺啊!

在全力找寻无果的情况下只好求助于村中的长老。借助长老的威望‘家当’是找到了,可是当老冯向长老索要盗贼时却碰了壁。在老冯眼里这可是构成了刑事犯罪了,长老却以‘神灵已经惩罚了他’而拒绝。

老冯提出要请执法机关来强制执行时,长老不客气的把他轰了出去。在老冯看来宗教规宗教,法律规法律,二者不可混淆,在猪拱罐罐山后他亲自拉猪,这就是他对宗教与法律的界定,他的使命是解决民事纠纷而不是死板的套用法律。

其次是为乡风打磨,深谙情理法的老法官与新加入的年轻法官的观念冲突。在老冯看来,执法要注意时效性与经济性,而阿洛遵循的是正规的执法程序。在猪拱罐罐山后,原告要请祖宗来拉猪,老冯夺过绳子拉着猪满巷子跑。

这是阿洛所不理解的,觉得有损法官形象。

在这部影片中的一个场景让人感触颇深,一对夫妇离婚,女方占据了唯一的家产——房子,男方无家可归。两人争执不休闹上法庭,当女方得知法院要分割她的财产时,女方干脆在地上打滚,发出动物般的哀嚎。看到这一幕我想揪心的不止是身为执法人员的法官,那一幕的出现并非当事人漠视法律,故意耍赖,而是因为对于她来说生存意义大于财产权。

改革开放以后经济飞速发展而西南山区相对落后,法律问题归根结底是社会问题,要想法制在这个社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努力发展经济,缩小贫富差距,“温饱线下无法律”这不是一句空谈,如不解决温饱问题,普法注定会失败。

写到这里脑中浮现出老冯跌下悬崖,老马独自走的场景,顿时觉得任重而道远,因为作为法科学生更应该为法制的发展出。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篇4)

作者:王晨晖

**:《青年文学家》2016年第26期

王晨晖(1993.4-),女,汉族,河南省南阳市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非法学)专业,研究方向:程序法。

[中图分类号]:j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26--01

《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朴实的纪录片。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悬疑的拍摄技巧,主角们甚至没有具体的名字,只有简单的代号:老冯,一个基层老法官;杨阿姨,一个即将被清退的书记员;阿洛,一个刚到基层工作的年轻法官;一匹驮上国徽、帐篷及文书的老马。

这些,就是这个法庭的全部。

让我在影片中感受最深的是老冯对国徽的献身精神。国徽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挂在法庭上的国徽更是庄严法律的象征。当老冯被摩梭阿姨热情邀请进来时,他嘴里念叨着国徽。

马被偷时,老冯首先想到的是国徽。大清早在鸡肠子寨里回荡的声音依然是:“谁偷了我们的马,马上有国徽,偷国徽是犯法”。

当他发现国徽躺在草海中时,冯不顾危险,冲进沼泽把它拿回来。当被问到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铁的?”,老冯严肃地说:

“它就和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冯先生的形象代表了中国数万名致力于自己工作的法官。于是我领悟到:

国徽是老冯的神,法律是法官的最高信仰!

“信仰”一词在中国文化中最早见于唐朝西明寺道世法师的作品《法苑珠林》:“生无信仰心,恒被他笑具。”“信仰”在字典中被解释为:

“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的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准则。”在我看来,法律信仰是法官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以及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并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拥护宪法,忠诚捍卫法律,在司法的全过程中要忠于职守,公正廉洁,从而履行自己的职责。

法律是一种强烈的信仰,它**于人们对社会正义、权力平等和正义的渴望。法官坚持法律信仰,这也是国家全面建设法治的必然要求。法官的法律信仰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官应具有崇尚法律的信念。二是法官应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三是法官应具有良好的司法品性和德行。

四是法官应具有强烈的职业感和使命感。群众期待的法官是判断是非、维护社会公正的特殊群体。因此,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是法官执业的最低要求。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篇5)

第一次看《马背上的法庭》这部影片,从字面理解其实就是有关于法律的。没有想到电影的背景拍摄是在山区里。电影的开场镜头就是一座座大山、稀稀疏疏的树木,村民放牧的吆喝声。

我被叫喊声所吸引。我和我的同学都在猜测他们是什么少数民族。他们以为他们是藏人。后来才知道,这部电影是在云南省宁蒗县拍摄的,那里的摩梭族是主要的民族,母系氏族的社会形态也保存下来。后来才知道,这部看似简单的纪录片获得了第63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地平线最佳影片奖。

前前后后看了三遍,才感觉看懂了一点。

影片中只有三位主角,一位是老冯法官,一位是因政策原因提前退休的摩梭族书记杨阿姨,另一位是刚被分配到法院的大学生阿洛。还有一匹驮着国徽的马。处理案件的法院也是流动的。有案的地方,只有凳子、桌子、国徽,然后开庭。

然而,审理案件的过程可以说是有趣或讽刺的。按理来说,送法下乡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可以帮助老百姓无偿办案,解决纠纷,也可以让老百姓知法懂法。

在这部影片中,帮助人们解决纠纷几乎不适用法律,也不按法律程序处理。

乡亲邻里之间发生摩擦很正常,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搬到法庭上来审理真的是小题大做了。老冯当法官多年了。其实,他可以避免听到这些琐碎的事情,但这样,他就达不到送法下乡的目的。可是接受审理,也让他哭笑不得。

比如,第一桩案子就令人忍俊不禁。两个兄弟分家产,妯娌之间因分不了一个菜坛子而告上法庭。杨阿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两妯娌互相让步化解纠分,但苦口婆心的劝说丝毫没有效果,老冯只能将菜坛子狠狠摔碎在地上,然后掏出5块钱让两妯娌买两个新坛子,一人分一个。

自掏腰包的办法才将问题解决。第二桩案子根本没有“上法庭”,完全成了老冯一个人调节的乡民纠分。一个村民家的猪在村边拱了另一个村民家的罐罐山(书面语“祖坟”)。

祖坟被拱的村民认为祖宗因此受辱并且带给家里晦气,要求猪的主人赔两头猪和一场法事来消灾解难。两个家族的人互不让步形成打斗的架势,关键时刻老冯亲临现场以将心比心的策略化解这场武斗之前的纠分。让人意外的是,猪主人不让其他的村民牵猪,只能等外出办事的老爷爷回来才能牵猪,无奈之下老冯以法官的身份将猪牵到另一家,官司才算告结。

这两个案子,显然是老冯“赔了夫人又折兵”!案件审理采用法律程序,村民不听。也许村长的话还没有见效。结案了村民照样不让牵猪,说是老爷爷来牵才可以,这法律还不容老爷爷好使呢!

最后,冯小刚自己牵着猪,完全没有法官的形象。调解纠纷不管用,说破嘴皮子一个菜坛子也分不出个你的我的。老冯知道和这些村民说话是没用的。法律对他们没有约束力。最后,只有罐子掉了,他丢了钱,案子才结案。

之后,这类案件太多了,老冯基本上是这样结案的。

从影片中可以看出,这个山区的人们生活在母系社会中,他们有自己的民族习俗,他们都生活在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别说是法律知识,我觉得在他们的部落里,受过教育的人都应该很少。宁蒗县地处滇西北山区,山高路长,道路经济条件差,人口21万,有12个少数民族。

到2004年底,全县19万多人年人均收入不足650元。在这种落后的山区里运用法律,实行法律制度,真的是件很艰难的事。中国有上万个这样的山村,但在法治社会,法律的普遍性无法渗透到这样落后的村庄,这也是本片要反映的社会地位之一。

从这部影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这部影片展现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

可以看出法律在这里是寸步难行。他们不懂得什么是法律,桌椅板凳挂国徽的开庭方式对他们来说像看节目一样。老冯也知道不能因为一个罐子或一只猪就叫警察来抓人,还不如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来解决。

但这让刚大学毕业的阿洛认为,冯某没有依法办案,也没有坚持法律原则。所以为了拥**律,经常与老冯发生冲突。有一个案件是发生在阿罗妻子村里的,岳父是村主任,宰杀了邻村越界的羊违反了法律民主,老冯让阿洛以自己的身份告诉岳父的做法不合法,可是岳父觉得阿洛胳膊肘往外拐,一个生气不让他们结婚。

阿洛连夜带着新娘跑了,就因为自己的婚姻关系有法律的保障,可是这却违反了当地民族习惯,让老冯也下不来台。杨阿姨也是个命运悲惨的人物。自己努力从山村里考出去,可是没多久政策改革,都聘用大学生参加工作,杨阿姨就这么被大学生挤了下来,即将提前退休。

看了影片都可看出,老冯与杨阿姨都对对方有好感,多年培养出的感情,可是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或者说老冯不想越轨,害怕突破不了世俗观念。

最终老冯一行三人,经过一次丢国徽之后,也变成了一行一人,陪伴他的只剩一匹马。他对着大山喊了一句“我要坚持走这条路,一直走一辈子!”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法官老冯决定用自己的一生,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故事,才让我们感受到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朴素真挚感情。

可是影片的结尾也让我心里一沉,走山路打瞌睡的毛病,让老冯在之前老友坠落的山崖那里结束了生命。我想从电影院出来的观众应该和我心情一样!心里一阵沉默,说不出此刻的心情,为老冯生命的结束悲哀,也为他执法的艰难心酸。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篇6)

此外,我们看不到更多的法律。我们再法庭上看不到法律的存在。我们还想普及法律。这不是还想吗?

一个政府的合法性都会受到质疑,还有必要去执法吗?你为什么不先解释你的罪行,然后扮演法官的角色。如果推卸责任是经济过错,我们希望国家政府怎么办?

难道只是来给一部分的人来缔造“金融帝国”的工具吗?

能把这些琐事解决也会要靠法制化。是要把一些问题用法律解决。但是前提是这样就解决问题了吗?

根本原因解决不了,即使通过立法解决,也只能止沸。因为即使再健全的法律也不可能应对各种突发的而且不断升级变化的事件。根本的问题是,他们的经济状况得不到全民的根本改善,这一系列问题是无法避免的。

然而,在影片中,人们对政府持怀疑态度。他们相信自己的信仰。国徽是什么?他们不知道。所以他们不承认国家和政府?只是因为三人法官团队?还是政府的武力镇压呢?

这里哪个官员来过呢?如果有,为什么啊洛的岳父作为一名村长确立下一个“法令”呢?

纵观全国的政府官员过的日子不是比同级别的其他行业的人过的好呢?谁听说过官员买不起房子,买不起墓地,买不起车呢?他们的钱哪里来的?

工资???还是拿得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在经济领域中的隐性剪刀到处存在,为什么全国9亿恶农民在全球的11%的土地上养活了全球20%的人口呢?

为什么社会底层的依然是农民.创造价值的只是农民,然而遭到剥削最严重的依然是农民。这种生产资料的分配制度是为什么建立的?

令人感到反思?那么我们是不是该考虑不用货币符号了呢?应该有饭吃有衣穿,那么就以物易物吧!

让不创造价值的人创造价值,让他们丢掉骗人的把戏!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篇7)

马背上的法庭讲述了跟着与妻子女儿长期分离的老法官老冯、因文凭和年龄问题而即将离开工作岗位的摩梭人杨阿姨,还有第一次下乡参加马背法庭的彝族大学生阿洛,以及一位特殊成员——那匹任劳任怨的老马的故事

影片从头到尾都充斥着法律与民俗的冲突,例如对猪拱罐罐山的解决方案、国徽被马贼偷后的处理方式、阿洛和他的新娘私奔的处理方法的事迹:人们贫穷依旧、法律意识也是极为淡薄,还有那与法治要求相比落后些许的陈旧风俗。我们的电影到处都是法律与民俗的冲突。如何处理这些冲突已成为影片的一大亮点。我们看到了经验丰富的老冯和羽翼未丰的阿洛之间的差距。

中国的普法之路,仍然是任重道远,

老冯,一个基层老法官;杨阿姨——一个即将被清退的书记员;阿洛——一个刚到基层工作的年轻法官;一匹驮上国徽、帐蓬及文书的老马,就是这个法庭的全部家当。这个法庭处理的事无非是妯娌分菜坛子、猪拱了罐罐山、羊偷吃了菜之类邻里之间小纠纷。没有复杂离奇的情节,没有说教,就连打官司也很少听到那枯燥的法律术语,听那带有“嘎”字尾音的语言,让人感觉那就象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族长在调处族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而在深夜里,他们三人静静地聊着天:聊老冯妻子女儿的情况,聊杨阿姨的经历,聊阿洛的新娘,如普通人般的,聊着各自的家长里短

我突然想到,在大山里做一辈子的流动法官,把一生献给百十来号和自己的生活本没有交集的人,我将来也要学法律,可能就像老冯一样做一个法官,或者律师,我在老冯身上看到了责任感但当片末老冯冲着山谷朝死去多年的同事喊话时,我分明听出一种孤独感。这正孤独感或许以后也会在压在我的肩上。

摩梭族人围着国徽跳舞那段也挺有意思,这种景象貌似煽情,但他们大概只是在向另一个世界的图腾表达一下尊敬。谁又比谁更文明?老冯普的方法已经用了几十年,他只解决了家里的问题。

从三个人,一匹马,一个国徽,一瓶酒,到一个人,一匹马,一个国徽,一瓶酒,冯从来没有停过。

山谷里荡漾着回声,最后老冯都是在路上。他累了,倒在路上睡着了,他在地上走了一辈子,倒在地上自然可以睡一种觉。暮霭从山谷生起,大山,大山。

“长腿,我还要走这条路,要一直走下去……”

电影的结尾是彝族的古歌,听不懂,但肯定是一首歌颂生命的歌

说的好对

法庭观后感经典八篇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法庭观后感经典八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法庭观后感 篇1

3、 本案犯罪事实清楚、确凿,我不反对适用普通程序的简易审判,但有一个问题引起了我的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说,当犯罪现场被抓获时,我们可以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吗?亦或这只是名字,因为我们意识里早就把他看成了没有嫌疑的罪犯了,所以面对这种被当场抓住的罪犯,我们的内心是否还能够保持公正,如果不能,那么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呢?

所以这又是一个名字的问题。

一句话,我在第一个例子中看到的是更多的文字和形式问题。

对于第二个案例,则有更多实质上的问题。

首先,我有一些司法难题。根据审判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及**2的案件。可判处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但本案属于普通刑事案件,如何能由雨湖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如果是提审的话我还可以理解,但是法院并没有说明。

第二个是本案的关键,即应认定为盗窃还是诈骗。

事实上,区分这两项指控并不难。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大量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的目的是非法占有财产,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物。这两起犯罪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非法占有财物,关键是获取非法财物的方法不同,一是秘密盗窃,二是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行骗。

要区分窃取和骗取,可以从受害人角度来考虑,对于财务被窃取,受害人是出于一种不知不觉的状态,并以为自己的财物完好地保存在原处,对于被骗取,受害人知道自己处理了财物,知道自己把财物交给了别人,当然这种知道和处理是基于一种被误导所产生的。因此就本案例来看,犯罪嫌疑人先虚构一个捡钱包的事件让受害人把钱拿出来让他们检查,然后再把钱拿走,所以关键在于嫌疑人把钱拿走,而不在于受害人把钱交其检查,再者把钱拿出来检查并不是一种对自己财物的处理,而且受害人也没有处理自己财物的意图,受害人之所以把钱交给他们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在那种情况下证明自己的清白,所以受害人虽被虚构事实所骗,但是他们的财物并不是被骗取,而是被窃取。而且它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我自己的眼睛下被偷的,所以我认为这个案子应该被定义为盗窃。

第三种感觉是法庭上根本没有证人。没有证人的法庭是不完整的法庭审判。虽然法院是控辩双方和法官的中间判决之间的博弈,但法官为什么要相信控辩双方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博弈呢?一是依靠自己对案件事实的了解,二是证明案件事实。当法官面对着遥远的证人传来的证言,他是不能像当庭对质那样确认自己的认识的,所以首先要从制度上确保证人能够出庭,如果制度上还不能保证,就要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来保证证人出庭。

物证是死的,证人才是鲜活的,而鲜活的才是真实的。

第四个感慨就是在这两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再犯,第一个案件还构成累犯,这让我进一步对整个司法体系的功能产生了怀疑,以追诉犯罪为目的的司法体系只能是跑在犯罪的后面,而追诉了之后又以惩罚犯罪为目的监狱体系也无法把犯罪消失,监狱限制了罪犯的犯罪能力,但是对于他的主观的改造毫无益处,这种以恶制恶,以暴制暴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很多事情并不是因为它太正常了我们不去怀疑,而是因为我们不去怀疑它才看起来是正确的,监狱即是,我们以为把罪犯陷入铁窗之中就会一劳永逸,再让时间来消磨罪犯的恶性,其实时间可以抹去很多,但是时间也可以把伤痕刻得很深刻,所以监狱改革是司法体系改革的一个核心,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源,但是我们现在却很少关注监狱的改革,就行是法院的后院**了,在前面的厅堂中的法学家闻到了焦味,以为是厅堂起来隐患,就建议对厅堂进行排查,看问题出在那里,但殊不知火在后院而且即将危及到整个建构。

当然还有很多感触就不在这列举了,有一句话说:“有些事看见了才会相信,而有些事相信了才会看见”我想把它改动一下来描述我整体对这次模拟法庭的审判的感受——有些事看见了它才会怀疑,而有些事,怀疑了才会看见。

法庭观后感 篇2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今天一时兴起,看自己大学时写的作业**,《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看到《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觉得这就是自己应该要坚持的理想。故粘贴上来,与法律人共勉交流。

国徽就是老冯的神——《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未加装饰的纪录片,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悬疑的拍摄技巧,主角们甚至没有具体的名字,只有简单的代号:老冯,一个基层老法官;杨阿姨,一个即将被清退的书记员;阿洛,一个刚到基层工作的年轻法官;一匹驮上国徽、帐蓬及文书的老马,就是这个法庭的全部。让我在影片中感受最深的是老冯对国徽的献身精神。

如果有人对国徽有特殊的感情,甚至把它视为人生最高的信仰,那一定是一个法官!国徽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挂在法庭上的国徽是国家庄严法律的象征。当冯被摩梭的姑姑热情地邀请进来时,他嘴里念着国徽。

当马被偷走,老冯第一个惦记着的还是国徽,大清早在鸡肠子寨里回荡的声音依然是:”谁偷了我们的马,马上有国徽,偷国徽是犯法”。当他发现国徽正躺在草海中时,老冯不顾危险,冲进沼泽把国徽拿回来。这难道不是法官在艰苦条件下对自己职业和法律的忠诚吗?

当被问到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铁的?”,老冯严肃地说:“它就和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有着朴素信仰的村民立即拆卸家家户户的门板,铺到草海**,拿回国徽,欢呼着:

“国徽请到了”并挂在火塘**,彻夜打歌欢庆,每个摩梭人都走到国徽下敬拜。这就是主旋律,是聪明地弘扬法律信仰,不强制,不做作,不让人腻味。冯先生的形象代表了中国数千万辛勤工作的法官。

于是我意识到:国徽是风神,法律是法官至高无上的信仰!“信仰”在《辞海》中被解释为:

“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的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准则。”摩梭族对神的信仰也许是虚渺的,但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却是实在具体的。有学者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

第一,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仰为前提,在其支配下以法律规则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第二,主体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行为的支配。在我看来,法律信仰是法官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以及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并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群众期待的法官是专门判断是非、维护社会公正的特殊群体。

对于一个真正的法官来说,这始终是一种动力和责任。正如老师在司**理课反复强调——法官应当是“人中完人”。因此,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是法官执业的最低要求。

“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依赖警察……总之,真正能阻止犯罪的乃是守法的传统,这种传统又根植于一种深切而热烈的信念之中。”伯尔曼一语地破地告诫法官,法律信仰是法官公正司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柱,是法官保持良好品行的思想基础,是法官遵循司法规律的必然要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能看到老冯式的人民评委。

湖南桑植县的法官向恩林,10年来背着9.5公斤的国徽行走在乡间,和同事们走遍200多个村庄山寨,在桑植绵延不绝的群山中建立“流动法庭”,观后感《《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分享好文章。尽管遇到各种困难和障碍,他从不动摇。他对法律信仰的解释如下:

把“流动法庭”办好,真正为乡亲百姓服务。现任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独立办案15年来,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3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她在工作中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司法水平得到了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她对法律信仰的解释是:国徽在身上,袍在身上,天平在心上,辩论在法上,分析在理上,胜败读是服务的。法律信仰是对法官的一种内在制约,它促使法官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信仰,深深扎根于法官的内心,树立起法官对法律不可动摇的忠诚。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一个法官有了法律知识并不等于有了法律信仰,如果法官不信仰法律,且不说法官****、枉法裁判,个别法官不注重公众形象的现象,在深层次上反映了法官法律信仰的缺失: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某次**时,一名女法官穿着红色带毛领的羽绒服在庭审中打手机,书记员也身着便装一边抽烟一边听案;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的一份短短的6页判决书竟然有30处错误;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的民事一庭庭长洪猛单因为律师没有顺从其的意愿,竟把律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暴晒40分钟。

正是因为他们不把审判当作一回事,不相信法律,才可能出现这些现象。对法官来说,这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奉献的事业。古人言: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强化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应当做到:

一、保障司法公正。法官作为正义的守护神,应当敢于同各种公然藐视法律的违法行为作斗争,纠正社会不公,帮助消除法律缺陷。

二、提高司法效率。迟来的司法是不公正的,这就要求法官在司法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审判期限,减少拖延,节约每一个工作环节的时间。

三、保持清正廉洁。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法官不需要钱吗?可法律信仰监督他必须不为私欲所动,敬法慎独,胸怀法度,善守其本。

四、遵守司法礼仪。这就要求法官言行谨慎,不得有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言行;语言文明、规范、准确;态度温和、举止得体、乐于助人、不粗暴对待群众。

五、加强自身修养。实现自我反省、自我警示、自我激励,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商业素养和道德素养。

六、约束业外活动。“法官是一个孤独的职业”,公众对法官角色的定位,要求他时刻保持着“完人”的形象以维**律的尊严。这就要求法官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必须言行克制,尊重人格,珍视名誉,不做违背身份的事情。

也许现实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环境还有很多缺陷,也许我们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之时现实对法官有许多不公正之处,也许对法律的价值追求距离我们的理想还很遥远,但是,作为选择了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法律人,我们应该用法律精神主宰自己的灵魂,应该把法治的内核书写进自己生命的每个细胞,应该把法律作为自己终生为之奋斗的信仰。我相信,选择有信仰的生活,就是选择幸福的生活;选择对法律的信仰,就是选择积极的社会精神。想起在中院实习时,庭长对我说:

刑事法庭的工作太繁重了。它一直面临着社会的黑暗面。我经常想起这些案子,睡不着觉。你一个女孩子,虽然是实***胆子最大的,但以后还是不要做刑事工作的好。

法庭观后感 篇3

2015年12月30日上午,我们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模拟法庭活动。虽然本人不是参加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积极性的!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的正式人员一样。

这一次,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业余时间,看到他们的忙碌回来,我很敬畏。

演出时间到了,学生们走进模拟法庭,就像真正走进法庭一样,每个学生的表情都非常严肃、庄重、投入。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到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参加演出的学生没有一个犯过错误。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情陈述相互衔接,双方的辩护都是基于论据,我的预期也起起落落,从低谷到巅峰。

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都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被同学们表演得活灵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不仅将我们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也有机的将两者合二为一,相辅相承,更加有利于我们对课本知识的掌握,有利于一些难点、要点的加深印象,消化吸收,从而也锻炼了我们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思维反映、逻辑推理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加强自我意识,发挥各人特长。通过这个模拟,我也认为枯燥的课本内容变得有趣生动,就像别人说的:

“死读书、读死书”是没有用的。要把课本知识和实践机会结合起来,做到易学易懂,事半功倍,自然对法学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通过举办这次模拟法庭,让同学在学习中认真审视自己,让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同学们通过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法庭观后感 篇4

法学111班112221赵佳星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才,我们当前所要掌握的就不应仅仅限于理论方面的知识,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实践。这个学期,我们终于开始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的学习。都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模拟法庭”这一“实践”能够检验我们的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对我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对我们更进一步的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都有着有巨大的促进和帮助。通过大二时对高年级模拟法庭的学习观摩和本学期的亲自实践,我感觉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对法学知识的领悟方面都确实是收获颇丰。

一、观摩模拟法庭的感受

自大二以来,我已经观摩了二十次左右的模拟法庭。在整个观摩学习过程中,我感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其开始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首先,虽然我们在专业感受教育的课程中曾经观摩过一次真正的法院庭审,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对庭审的流程可以说是没有丝毫了解,通过几场观摩学习下来,我们基本了解到一般的庭审流程主要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终宣判等环节,也明白了各个角色的职责、权限,感受到了庭审的宗旨与原则。其次,在最开始的观摩中,由于对其的不了解,我们只能从学长学姐的纠错、提问和老师的点评中了解到这个庭审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程序或实体上的问题。但是,随着看的庭审的不断地增加,我也能够逐渐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也能形成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比如,在大二时观摩的庭审中出现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同学们可能受到了之前参加的辩论赛的影响,控辩双方经常出现撇开法官开始自由辩论的情形。我国是适用于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强调法官的主导地位而不提倡控辩双方在审判中的积极性,所以在庭审中一切都要庭法官的指挥。其他的还有一些小的问题,比如陪审员穿了法袍、书记员最后没有让当事人、辩护人等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庭上没有交换证据导致庭上频繁交换证据、开庭时要求全体起立等等。最后,在整个观摩学习过程中,我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越到后来的模拟法庭,他们出现的问题越少,程序也越来越规范。我觉得这些都是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吸收之前出现问题的组的教训的结果,也正是因为我们在大二过程中的学习,在本次我们组的展示中才没有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一些明显的问题。我认为整个模拟法庭的过程就是一个相互学习、相互成长的过程。

二、参加模拟法庭的感受

在这一学期里,我们真正接触到了模拟法庭的模拟工作,我们不再只是庭下的观众,我们真正成了模拟法庭的表演者。在这次的模拟法庭准备工作中,我们小组中的每一位成员从选案例,分配角色、任务,到进行讨论、演练,表演都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我们也真正的从中学到了很多的东西。首先,在这次的模拟中,我担任着审判员的工作,要与审判长一起讨论案情,给被告人定罪量刑,撰写判决书。在这一项工作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作为法官,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用法律来说话。脱离了法条,凭空的按自己的推测、想象去发表自己的观点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在一开始的讨论中就陷入了这个误区,就像是我们单看“被告人在20xx年入室盗窃偷得200元不构成盗窃罪”这一点,在大多数非法律人士看来这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但是根据当时的法律综合来看,这确实不能构成盗窃罪。后来经过咨询老师和查阅相关的法条我们最终得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定罪量刑的判决。在这过程中,我们还学会了关于撰写判决书的格式、方法,这无论对我们以后的司法考试还是在以后可能的工作中都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其次,在实体方面,我们通过本次的模拟,确实对于“盗窃罪”这一罪名的相关构成要件等要素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尤其是对于“入室盗窃”,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后,“入室盗窃”已然成为一种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入室盗窃”的行为,就构成既遂,其中也不存在数额的构成要件规定。再次,在这次的模拟法庭准备过程中,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分配了各自的角色,也相应的去准备各自的任务,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通过不断的讨论,互相的提醒与帮助,也能体会学习到作为别的角色的工作任务,最终能够全面的锻炼到自己的能力。最后,我们这个案例是来自于天津市河北区法院的一个真实的案例,在法院的真实审判中,法院最终是判决了被告人皮特比尔三年有期徒刑,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认为其20xx年在南京的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有些重的。另外,当时《刑法修正案八》还没有出台,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被告人仅仅是有入室盗窃的行为,没有达到数额标准是不构成盗窃罪的。所以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值得考量的。

三、模拟法庭中的学习体会总结

整个模拟法庭的学习过程下来,我通过同学们对他们的.提问和纠错、老师的点评,最终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领悟。首先,我国的法庭庭审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重实体,轻程序”,对量刑论述的不是很充分。这就使得我国的刑事司法倾向于查明案件事实,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至于是通过什么样的程序达到上述目的似乎并不重要,只要结果公正了,程序公正与否无需考量。但是我们知道只有程序是公正的,才能达到约束国家公权力,真正查明真相,保护公民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目的。在模拟法庭的观摩过程中总体感觉就是,控辩双方都注重对于案件事实真相和定罪的辩论,对于量刑的多少论证的则不足。我认为开办这课程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我们引起对程序的重视,所以通过这门课我们一定要增长一些程序方面的知识。其次,我们都知道以前在法官进入法庭之前,全体人员包括控辩方都是需要起立的。但是通过老师的指点,我们知道这一要求经过最高检的提议已经被废除了。因为检察院和法院都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属于同级,没有必要为法官起立。这一点属于我国的司法人员针对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建议促进其合理化。从这一点看,我认为我国法治的进步就是要依靠我国所有的法律工作者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合理的地方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促进其改进的过程。再次,学到了很多关于庭审中的证据方面的知识。第一,在庭审中一个完整的证据目录包括着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目的和形式。一般在现实的庭审活动中,在正式开庭前法官都会组织控辩双方或是原被告交换各自的证据,所以在正式开庭时双方可直接进行举证质证,没有必要让法警再一一提交证据。第二,根据老师的经验来看,“书证”一般都是能够发现问题的,都是需要质证的。第三,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的供述”是最主要的证据,我们不能因为在庭上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就被将其列入证据目录内作为一项证据出示。最后,在实体知识和法庭辩论方面学到了一些新知识。第一,在我以前看来,要想区分“主从犯”,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必须至少存在两个被告人。但是事实上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一个人犯罪也可以认定为“从犯”,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实是犯罪是由他人指使实施的,可以认定为从犯。第二,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最好是能总结出焦点问题,这其中在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中还有一些不同。在刑事审判中,一般是在法庭辩论前法官总结出焦点,然后控辩双方围绕此焦点进行辩论;在民事审判中,法官则是在法庭调查前就总结出了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第三,作为辩护人,永远需要关注的就是“事实”,法庭辩论的前提就是事实还不清楚。辩论的顺序依次为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属于什么罪,定罪之后看是否存在从轻情节。

总之,通过参加这次的模拟法庭课程,真的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增长了许多见识,也为自己以后的学习、工作都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法庭观后感 篇5

法庭庭审观后感(民庭)

就像庞德曾经说过那样完全只对法律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是毫无意义可言的一样,我们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认真研究理论知识,还应当注重对于法律的实践,通过观看此次法庭审判,让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肃穆与作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职业素养和一个法律人肩负的责任。

为了加强对民事诉讼的掌握,我观看了民事诉讼法庭。参加完法庭后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大体流程,对案件的印象更加深刻,从这次法庭中,我也切实的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让书本上的间接印象转换成了直观印象,这对于我的专业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同时,从此次实践中我也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

因此,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模拟法庭的审判程序分为四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审判。书记员在本院应当检查当事人及其诉讼人的在场情况,邀请他们到庭,宣读审判纪律。

全体人民起立,请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到庭。坐下后,他们将被告人告上法庭,审判长宣布**。**前书记员还简要介绍了案情,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了解整个案情。书记员宣读庭审程序后,法官和法官先后进入法庭,了解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在场,并宣布法庭纪律。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要求法庭给予公正、公正的处罚。被告人对公诉人起诉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表现出良好的反对态度。接下来,公诉人出庭作证。证据不真实,也不具有相关性。被告和辩护人都有异议。

公证人逐一举证后,被告没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交法院。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的陈述;二是举证和质证。在这个法庭中,当事人双方通过举证、质证,力求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利。

这一阶段最能体现辩护双方的法律知识储备和观察能力。作为一名律师,他应该在知道如何辩驳之前先听听。进入下一个阶段,即法庭辩论阶段。首先也是由公诉人发表意见。

被告人为自己辩护,辩护人发表意见,公诉人再次辩护。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辩论的诉讼活动。这是一个重要的阶段。

这是**审判的最后阶段。合议庭是根据已经查明的事是合证据,依照法律、政策,区分是非,明确责任,做出判决,公布判决结果,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纠纷的阶段。此阶段,由被告人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最后经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鉴于控辩双方相应意见,予以调解。

到此,这个案件就这样完结了。程序法不同于实体法,因此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庭的侧重点也在于弄清整个程序,通过这次法庭,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实际操作,用法庭的形式把枯燥的程序法学习生动形象化,让我们在练习中学习,记忆。

其中,在这次庭审中,法官和律师给我印象最深。众所周知由于司法活动的特殊性,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应当忠实地体现国家在处理社会冲突中的特殊的角色职能,这种角色职能要求法官应在“第三方”的角色定位上,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恪守中立,并始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因此,法官的职责是居中裁判,使社会所有成员都有权得到与他人同等的法律待遇,真正做到同僚同罚、同判、同罪,从而实现最终的司法公正。

作为一个法官,我认为衡量其是否完成了司法公正的使命的标准是看他是否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来处理各种案件,而法官要想完成司法公正的使命,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我要认真学习,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观看此案的审理,我也深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它不但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彰显司法的进步,同时体会到只有当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判结果才能更加公正、公开、公平,才能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今天的社会是法律统治的世界,是法治社会。

社会发展规律已经表明:一个国家在管理社会时,必须把法律作为国家的法宝或自由的保障,倡导法律必须也必将成为一种国家或公民的精神和信仰;没有这种信仰,法治只能纸上谈兵。所谓尊重法律,就是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有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服务的信念,有负全责、崇尚、相信、尊重法律的精神。

因此,崇尚法律的精神和信念是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其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优秀的法律职业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业适必备的素质。专业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能力的基础,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后,所需要做的便是把这知识融入实践中,法律实践经验是一个人理解案件事实真相、掌握案件事实的实质以及找到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必要条件。

对于律师来说,需要更多的知识来补充,职业也需要达到一定的高度,所以我必须走的路才刚刚开始。另外,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辩护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只有具备良好的辩护才能,才能把自己的想法、逻辑和想法传达给法官,让法官了解自己的想法,从而为自己的一方赢得更多的证据。另外,拥有好的辩才我认为还能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法庭上更加才思敏捷,有利于自己的发挥。

当然,律师也应该培养自己获取证据、分析证据和使用证据的能力。在法庭审判中,证据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律师应当从各各方面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法律分析和逻辑分析,充分利用证据,尽量避免和减少不利证据的负面影响,强调有利证据的积极作用,从而推动案件审判向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

我的梦想一直是加入这个专业团体,但此时我不得不说,我茫然不知所措,这可能是我必须经历和面对的,这是我职业生涯的必修课。因为你要记住:律师不仅要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还要打的漂亮漂亮!

即使这个高度离现在的自己还非常的遥远,但你应该时刻准备迎战这一光辉的顶点!这是一场集情感、理性、法律于一体的庭审,充分体现了公平正义。

从这次的庭审中,我也了解到了自己和专业法人之间的差距,这甚至激发了我刻苦学习的信念,我会朝着专业法人的目标努力。努力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确保社会的法律知序能够更加公平公正,使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法庭观后感 篇6

从模拟法庭的现场气氛来看,整个模拟法庭是在一个安静祥和的环境中进行的。我个人觉得,在一个真正的法庭上,双方的矛盾肯定会因为自己的矛盾而争吵,而法官正是及时维护秩序的。在模拟法庭上,双方除了表达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外,没有更多的语气和表达,也无法感受到矛盾的气氛,这让人感到厌烦。法庭也是一个解决矛盾的地方,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人都会积极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也会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应该就问题展开较多的争论,而在模拟法庭的辩论阶段却非常短暂。

三, 诉讼人员的表现

在此次模拟法庭参与的诉讼人员,每个人的表现都十分投入,表现敬业。可能是模拟法庭的原因,一些扮演诉讼人员的同学显得比较拘谨,而旁听的同学则显得很放松没有我意想中的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法庭气氛。一言以蔽之,鄢斌先生很好,模拟法庭的课程开得很好,学生们也做得很好!

法庭观后感 篇7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才,我们目前需要掌握的不应局限于理论知识,而应更加注重实践。这个学期,我们终于开始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的学习。都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模拟法庭”这一“实践”能够检验我们的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加强了对我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对我们更进一步的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都有着有巨大的促进和帮助。

通过大二时对高年级模拟法庭的学习观摩和本学期的亲自实践,我感觉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对法学知识的领悟方面都确实是收获颇丰。

一.观摩模拟法庭的感受

自大二以来,我已经观摩了二十次左右的模拟法庭。在整个观察和学习的过程中,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对它形成初步的感性认识。首先,虽然我们在专业感受教育的课程中曾经观摩过一次真正的法院庭审,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对庭审的流程可以说是没有丝毫了解,通过几场观摩学习下来,我们基本了解到一般的庭审流程主要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终宣判等环节,也明白了各个角色的职责、权限,感受到了庭审的宗旨与原则。

其次,在最开始的观摩中,由于对其的不了解,我们只能从学长学姐的纠错、提问和老师的点评中了解到这个庭审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程序或实体上的问题。但是,随着看的庭审的不断地增加,我也能够逐渐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也能形成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比如,在大二时观摩的庭审中出现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同学们可能受到了之前参加的辩论赛的影响,控辩双方经常出现撇开法官开始自由辩论的情形。

我国是用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强调法官在审判中的主导地位,而不提倡控辩双方在审判中的主动权,因此在审判中,一切都应服从法官的指挥。还有一些小问题,比如陪审员穿长袍,书记员最后不让当事人和辩护人在法庭记录上签字,法庭上缺乏证据交换,导致法庭上证据交换频繁,要求所有人都站起来等等。最后,在整个观察和学习的过程中,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越是后来的模拟法庭,他们的问题就越少,程序也越规范。

我认为这些是不断学习和吸收以前有问题的小组的教训的结果。正是因为我们大二的学习,在这个小组的陈述中,我们在庭审过程中没有出现一些明显的问题。我认为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是一个相互学习、相互成长的过程。

二.参加模拟法庭的感受

这学期,我们真正接触到了模拟法庭的模拟工作。我们不仅是球场的观众,也是模拟球场的表演者。在模拟法庭的筹备工作中,我们小组的每一位成员都从选案、角色分配、任务分配、讨论、练习、表演等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从中我们学到了很多。首先,在这次的模拟中,我担任着审判员的工作,要与审判长一起讨论案情,给被告人定罪量刑,撰写判决书。

在这项工作中,我觉得最深的一点是,作为法官,我们应该随时用法律说话。脱离了法条,凭空的按自己的推测、想象去发表自己的观点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在一开始的讨论中就陷入了这个误区,就像是我们单看“被告人在2004年入室盗窃偷得200元不构成盗窃罪”这一点,在大多数非法律人士看来这是完全不可理解的。

但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确实不能构成盗窃罪。经过咨询老师和相关法律,我们最终得出了相对合理的定罪量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了解了判决书的撰写格式和方法,这对我们今后的司法审查和今后可能的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

其次,在实体方面,我们通过本次的模拟,确实对于“盗窃罪”这一罪名的相关构成要件等要素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尤其是对于“入室盗窃”,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后,“入室盗窃”已然成为一种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入室盗窃”的行为,就构成既遂,其中也不存在数额的构成要件规定。再次,在这次的模拟法庭准备过程中,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分配了各自的角色,也相应的去准备各自的任务,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通过不断的讨论,互相的提醒与帮助,也能体会学习到作为别的角色的工作任务,最终能够全面的锻炼到自己的能力。

最后,我们的案件是天津市河北区法院的一个真实案例。在法庭的真正审判中,法庭最终判处被告彼得·比尔有期徒刑三年。在事实认定过程中,2004年发生在南京的盗窃案被认定为犯罪。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有些重的。另外,当时《刑法修正案八》还没有出台,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被告人仅仅是有入室盗窃的行为,没有达到数额标准是不构成盗窃罪的。

所以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值得考量的。

三.模拟法庭中的学习体会总结

在模拟法庭的整个学习过程中,通过学生的提问和批改、老师的点评,最终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和理解。首先,我国的法庭庭审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国“重实体,轻程序”,对量刑论述的不是很充分。这使得我国刑事司法趋向于查清案件事实,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至于是现上述目的的程序,似乎并不重要。只要结果公平,程序是否公平就不需要考虑。

但我们知道,只有程序公正,才能达到制约国家公权力、真正查明真相、保护公民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目的。在模拟法庭的观察过程中,普遍的感觉是控辩双方都注重对案件真相和定罪的辩论,而对量刑的争论却不够充分。我认为这门课的主要目的是让我们关注程序,所以我们必须通过这门课增加一些程序性知识。

其次,我们都知道,在法官进入法庭之前,包括控辩双方在内的所有人员都需要站出来。但通过老师的教导,我们知道这一要求在最高考试之后已经被废除了。因为检察院和法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同属一级,没有必要代表法官。

这一点属于我国司法人员针对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促进其合理化的建议。从这一点看,。再次,学到了很多关于庭审中的证据方面的知识。

首先,完整的证据目录包括证据的名称、内容、目的和形式。一般来说,在实际的审判活动中,在正式审判前,法官会组织控辩双方或原被告双方交换自己的证据,所以正式审判时,双方可以直接质证,不需要法警再提交证据。第二,根据老师的经验来看,“书证”一般都是能够发现问题的,都是需要质证的。

第三,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的供述”是最主要的证据,我们不能因为在庭上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就被将其列入证据目录内作为一项证据出示。最后,在实体知识和法庭辩论方面学到了一些新知识。第一,在我以前看来,要想区分“主从犯”,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必须至少存在两个被告人。

但是事实上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一个人犯罪也可以认定为“从犯”,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实是犯罪是由他人指使实施的,可以认定为从犯。第二,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应当能够总结出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不同的焦点问题。在刑事审判中,法官通常在庭审辩论前总结焦点,然后围绕这一焦点进行控辩辩论;在民事审判中,法官在庭审调查前总结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争议焦点。

第三,作为辩护人,永远需要关注的就是“事实”,法庭辩论的前提就是事实还不清楚。争论的顺序是是否有犯罪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定罪后是否有轻微情节。

总之,通过参加这门模拟法庭的课程,我确实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增加了我的知识,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法庭观后感 篇8

知法懂法,营造法治社会

六一班田昊钰

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保定市六一小学法制主任宋献茹老师组织六年级一班的大队委,准备“模拟小法庭,法律在我心中”活动。

一、开展模拟小法庭活动

12月4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班开展了“模拟小法庭”活动。经过两周的紧张准备,我们确定了病例和参与者。其中,有悔恨的被告人和昂首挺胸的法警。

课余时间,我们将讨论细节的完善,练习标准动作和细致的方式。看,在**教室,“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合议庭,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审判长和法官们情不自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法庭辩论举证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就事实向“审判长”举出证人、医学证明书等证据。依据这些材料,作为审判长的我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审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我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

二、知法懂法,营造法治社会

同学们通过**模拟小法庭,一方面开始关注身边法律现象,感受到身边的法制气息越发浓厚的趋势,另一方面增加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通过我们最喜欢看的表演形式,有效的传播法律精神,达到普法、宣法的目的。

最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中,六一班的学生通过小学生最常见的玩耍打闹致伤伤害赔偿纠纷的案例,进行法庭的辩论,更加贴合学生生活实际地向学生们传授法律知识,同学们在表演和**中感受到法律的严谨和魅力。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法,都会对他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他们必须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从付钱到付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应该从小培养文明行为和守法行为。

现在全社会都在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在和谐建设上下功夫。当然,光靠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牵手并动员上一代人维护和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干法观后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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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观后感 篇1

音频听了无数遍,文字二刷了,一如既往听的热血沸腾,想立刻冲出去工作。

在没读《干法》之前,听说稻盛和夫是一位传奇人物,日本“经营四圣”唯一还活着的一位【日本“经营四圣”,是指在日本创造“经济奇迹”时代的四位优秀企业家。他们分别是:松下幸之助(松下公司) 本田宗一郎(本田公司) 盛田昭夫(索尼公司) 稻盛和夫(京瓷公司)】,27岁时开始创业,赤手空拳40年间创建了京瓷和KDDI两家世界500强企业。是个非常成功的企业家;后来听书知道,他25岁时在精密陶瓷领域内就有划时代的发明创造,也是位优秀的科学家;直到读完他的《干法》、《活法》及《活力》才发现,他的本质非其实个哲学家!

在稻盛看来,工作是人生全部的意义,且要用匠人般的精神去工作,追求完美。借由工作来“提升心性,磨炼灵魂”,让自己临老时的灵魂比降临之初的灵魂更好一点点!很认同这一点,这其实就是马斯洛需求理论的第四层: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 。这是对叩问人生价值最完美的一个回答!用稻盛先生在《活力》中说的,人生便是一场为完善心灵而进行的旅程!

干法观后感 篇2

书不长,文字非常朴实。稻盛和夫先生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讲述了他对于工作以及经营的一些理解。

全书让我们看到没有完美的成功者。稻盛和夫在成功之前也经历了许多次失败。拼了命学习也没有考上理想的学校,大学毕业了还是靠关系进了一家濒临倒闭的,与专业无关的工作。可以说,现代年轻人经历的挫折他都经历过。而人生的转折点,在于面对的态度不同。在跳槽失败后,他选择面对,既然无法跳槽,那么就努力做好眼前的工作。于是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了极致。开始也许是困难的,渐渐,他体会到了工作的意义与快乐。

在职场中郁郁不得志,迷茫彷徨的人都可以看看这本书。你会明白我们的迷茫与失落都不是孤单的。而人生的差别就在于你的态度。如果无法改变现状,那么改变自己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感恩每一次成功,珍惜每一个小确幸。现在的我,做着并不是特别喜欢的工作,有时候也会怀疑,迷茫。有时候也会抱怨工作环境与条件,但是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自己平静了许多。我赞同,工作是一场修行。只要还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就认真做好。虽然无法如稻盛和夫一样,做到极致,但是人真地对待,做好每一个工作,也会带来一点点的改变。

谈到工作,稻盛和夫说了很多朴素而有力的话。如

>>“劳动”是“医治百病的良药”;工作能够克服人生的磨难,让你的命运获得转机!”

>>我们为什么而人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心志。

>>工作能够锻炼人性、磨砺心志,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

>>想好好活,就得好好干

>>工作就是提升心志、磨炼人格的“修行”

>>劳动的意义不仅在于追求业绩,更在于完善人的内心。

>>工作最重要的目的在于通过工作来磨炼自己的心志、提升自己的人格。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不如心怀感恩,从生活中工作上的小确幸中寻找幸福的力量,才能继续走下去。

>>要想拥有一个充实的人生,你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另一种则是“让自己喜欢上工作”。

干法观后感 篇3

以前经常听人说起稻盛和夫,他的传奇经历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开始相信,按照他的哲学,或许能够创造奇迹。所以一直对他很是仰慕,在心里念念不忘,直到最近开始读他的书——《干法》。

说实话,读完之后感觉挺失望的。不是对稻盛和夫本人失望,而是对我自己失望,因为稻盛和夫的哲学非常的简单,但是我去无法执行。比如稻盛和夫说,在工作中,要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这是一件显而易见的,通往成功的道路,很多人都知道,但是能够做到的人少之又少。凭心而问,我做到这一点了吗?自然是没有,虽然工作比大多数人都要认真,但也仅限于此。这就相当于曾今听说有一份独步天下的武林秘籍放在那里,你苦苦寻求,最终终于得到了,但是发现上面只写了四个字“日拱一卒”。

“日拱一卒”,其实这就是很多人成功的道理,也是世界上最为正确的道理,万事万物都是如此,你认为有捷径,但是实际上真的有捷径吗?至少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发现没有捷径。就好像身边的朋友羡慕我每周都能静下心来读一本书,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的这种习惯是从每天读一万字开始的,到现在我每天能静下心来读两个小时了。而写日记和读后感这件事,刚开始每读完一本书我只能写几句,到现在能写上千字,虽然质量不怎么样,但是这也确确实实是一种进步。而这些进步都是每天的坚持,等到坚持到一定程度以后,就发现阅读已经成为我的一个习惯,然后又发现,心里有些想法,不写下来就觉得心里不舒服。

或许这就是稻盛和夫成功的原因吧。只不过他的成功在于将工作和事业结合起来,然后重复了几十年。而我们大多数人所喜爱的事情跟工作毫无关联,或者说,我们没有及时的培养自己在工作上的爱好。

那么如何爱上自己的工作呢?书中说了不少作者的经历,总结起来就那么几点,首先是让生活和工作彼此融合。在我看来,这是让自己一直处在工作的状态,尽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这一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哪怕是刚刚毕业的年轻人也不会愿意这样活着。因为大多数人都将工作视为不得不做的“必要之恶”。这样理解并不能说错,但是这必然错过最佳的成长时机,因为你在工作上所付出的时间,必然就少了很多。所以我的建议是,虽然你做不到“抱着产品睡觉”,那么尽量的在上班的时候不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吧。以此为起点,执行起来会更容易。

其次要做一个“自燃型”的人。什么叫自燃型?总结来说,就是能够自我驱动的人,能够想办法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整天抱怨的人,也不是总是跟别人比较的人,更不是总想找一份钱多活少离家近的工作的人。只有自燃型的人,才能不断的向中作中投入自己的热情,我想,这应该从为自己的成绩喝彩开始。将自己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搜集起来,每次看到的时候必然有一种成就感。

然后是面对困难,“日拱一卒”,每天都一样的努力,每天进步一点点,让时间成为自己的朋友。无论遇上任何困难的事情,日拱一卒,每天都有进展。要知道人生的道路是一次长跑,我们要做的是始终保持不慢的速度,每天进步。

再次是创造出“划破手的产品”。对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赞同的,完美主义确实没错,但是很多时候,做事要先完成,再完善。但是现在很多人所做的只是完成,完成之后很少有人想着主动去完善,乃至完美。同时,这也是现在很多人的通病,包括我在内,需要以此为戒。

最后是创造性,也就是每天不停的改进自己的工作。每天都思考一件事情,所做的工作,那个地方还可以改进,还可以做到更好。某些难点为什么难,需要注意什么地方,反复思考,反复总结。

所以,在这条路上没有终点,一旦走上去,要么放弃,要么不停的走下去。当然这也是一条自我修炼之路,每个人都能在践行当中变得越来越从容,越来越明白自己的方向,变得不再焦虑,未来的道路清晰可见。

这就是我通过稻盛和夫的《干法》总结出的几条原则,相信只要做到这几点,一定可以让任何人适应任何工作。只是道理易得,执行却很艰难,让我们共勉吧。

同时,希望大家在明白了一些道理之后,就马上去践行,不要成为那个“知道了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的人。

干法观后感 篇4

看本书书名,理解是一本讲述干工作的方法书籍,其实阅读完毕,才明白这本书是教人树立正确人生观、工作观,为之而努力付出,收获幸福的一本书。适合激励我这种抱着能够安家立命,不思进取的人阅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但工作不一定恰好是你感兴趣的,如果有可能,那就选择兴趣爱好和工作能够结合在一起的工作,当热爱燃烧起你的激情,你会对工作努力付出,最终取得成功。如果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工作,那么就可以混天撩日吗?稻盛和夫先生用自己亲身经历告诉你,这就需要你改变心态,热爱起你的工作,当你假装喜欢上自己的工作,并付诸于行动,很快,你就真的会喜欢上你的工作。人的烦恼据说有108种之多。其中“欲望”“恼怒”“愚痴”这三者都是卑怯之心,是让人陷于烦恼的最厉害的东西。“三毒”不能完全排除,“拼命工作”却是稀释“三毒”的唯一办法。“努力工作”就类似于修行,一心一意投身于工作,聚精会神,孜孜不倦,精益求精,这本身就是磨炼人格的修行,这样做就能磨炼我们的心志,促进我们成长。而通过这种心志的提升,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价值也能随之提升。

工作要明确奋斗目标,并且一定是高目标,要反复去想去思考,当你废寝忘食,朝思暮想,念念不忘,反复思考,如果你真的做到了整日里只想这一件事,这样的愿望就会渐渐渗透到“潜意识”中。竭尽全力去思考,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当你竭尽全力的时候,神灵就会帮助你,就如稻盛和夫制作U型绝缘体,无意中鞋子被松香粘住,这是神灵的启迪。做经营者,要有水库意识,那如何建成水库,随时要为经济不景气时做好储备,任何一家企业都面临不同的情况,就需要反复思考。

抓住当下,生命是由一天一天组成周、月、季、年,不经意时间就会流逝,只有抓住当下每一天、每一个瞬间,低头苦干,一点点积累,持续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才会有所成就。当项目遇上难以克服的困难,认为“已经不行了”的时候,其实并不是终点,而是重新开始的起点。出色的工作,一定是追求完美,而不是最佳。最佳只是比较而言,相对完美,尚有差距,不以最佳为满,以完美为最终要求,才能达到至善至美。

工作中一定要有创新,每天,哪怕很少一点,也要在“创造性的工作”上下功夫。即使一天的进步微不足道,但若经过十年的积累,就一定可以孕育巨大的变化。扫地尚能从简单扫一屋直至成立公司开展经营。各项工作,在不断追求创新进步,做精做细做扎实,定能取得不朽业绩。

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

大概读完本书的一些收获,勉为其难逼自己一下,其实,即使是东拼西凑,自己还是可以坚持完成,对自己点赞。

干法观后感 篇5

稻盛和夫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解了关于工作的价值,告诉我们如何去工作才能让人生获得一个好结果。首先给自己有长远的眼光,看见“完成是的状态”给自己定下高目标,注入我们100%的热情,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用积极的心态去迎接挑战,努力让每一天都过得充实,每天都比前一天有进步,就不怕实现不了,因为人本来就具备让愿望实现的能力。其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力求完美,注重每一个细节,因为细节决定成败。同时,抛开自己感性的烦恼,在工作中培养自己的敏锐度,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坚持不懈的去努力。最后,不要总想着自己不会、自己做不好,用冒险的心去接受挑战,敢于创新,无论多渺小的工作都积极去做,抱着问题意识对现状进行改良,将我们期待实现目标的强烈愿望变成潜意识去不断激励自己,即使遇到困难也绝不放弃,全力以赴,这种坚定的信念会带领我们走向成功。

即使能力很平凡,到只要付出不亚于常人的努力,用正向的思维方式和热情去积极面对,就可以弥补能力的不足,从而取得巨大的成功。

干法观后感 篇6

《干法》从字面上讲,似乎是讲述如何有效工作的方法,但其实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讲具体的工作方法,而是论述于工作方法前面的问题,其实它更多告诉我们的是人生中的“劳动观、工作观”。

虽然现在我还不能深切体会到干法中所讲的深意,但是我相信对以后参加工作一定有很大帮助。“人为什么要工作?劳动究竟为了什么?”持续就是力量,怎样才能出色工作,创造性的工作。《干法》告诉我们对待工作一定要有热情、要迷恋上它,我认为人之所以要工作,

一是为了挣钱,

二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心志,磨炼自己的意志。

就像我们现在学习一样并不是为了学习而学习,而是注重的这其中的过程,从过程中不断累积经验。百年职校是我遇到的最好的学校,在学校虽然很严格,但时时感受的是温暖与感动,我们每天学习如何更好地做自己,其实干法给了一个非常好的答案,也让我们学会了在生活在学习在工作中最有效率的人,努力做更优秀的人,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努力工作才能创造美好人生。最重要的还是钻研创新,在每天的工作中时刻思考,无论多么渺小的工作,都积极去做,抱着问题意识,对现状动脑经进行改良。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工作与学习一样,要积累才能收获。我也相信两年之后的我们走上社会一定会把百年交给我的品质带进单位,带入生活,也将伴随我一生。

干法观后感 篇7

《干法》一书读了一遍,还想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每次都有更深的理解,更大的收获。我认为这是一本励志的书,是一本教人如何做人、做事的书,是一本教人如何通往成功,通往人生巅峰的圣经。我的理解,《干法》主要告诉了我们下面的道理,通向成功的四部:一、调整心态;二、喜欢上你的工作;三、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克服困难;四、必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和幸福的人生。

结合我们的实际工作,详细谈一下以上四步的内容。

其实在我们身边,如书上讲的一样,一些员工,特别是一些刚毕业的新员工,受到社会或一些宣传的影响,要工资高,劳动强度小,假期多,甚至搞投机,不劳而获的思想很多很多。有些老员工随着入职时间的加长,随着收入的增长,渐渐忘记工作的方向,不再努力工作,不再愿意吃苦。从稻盛和夫先生的讲解中,我们应该懂得,“人工作的目的是提升自己的心志”,“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思想决定行为,我们首先要认识到工作的价值,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这就是先想清楚。

不是人人都会碰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即使碰到喜欢的工作,你不努力,不培养,照样干不好。喜欢上你的工作,爱上你的工作,你才会做的最优秀,像对待你的爱人一样,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你的工作,神都会显灵的,没有做不好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喜欢上你现在的工作,而不是去漫无天际的找你喜欢的工作,那是理想化的,永远没有结果的事情。

稻盛先生毕业后加入了一个日益衰败、连发工资都困难的工业公司,很多同事都陆续辞职了,最后只剩下稻盛先生。他决定先认真工作,不再抱怨,积极、正向对待工作。这一想法成就了他。我们有东易日盛这样一个好的舞台,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付出,不去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呢?有了决心,就要付出行动,不怕任何困难。杨总经常讲,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是的,再远大的理想,都需要脚踏实地,万丈高楼平地而起,工作就从今天开始,“抓紧今天一天”,每一天都认真对待,日积月累,我们将释放巨大能量。

如何面对困难,《干法》中说,“无论苦难或成功都是对我们的考验”,“在认为已经不行了的时候,才是工作的开始”,可能稻盛和夫先生经历的困难,挫折非一般人所能想象的。如果没有坚忍不拔的意志,没有正确对待人生,没有正向对待工作的态度,可能世上将缺少两个世界500强企业,他的工作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他倾听产品的哭泣,抱着研制的产品睡觉,这一切你不能不被感动。

我们在一个国内家装行业第一品牌的平台上,优势勿用多说,但往往优势却不被看见,不被珍惜,身边有几个能达到疯狂、极度的工作程度呢,肯定很少,凤毛麟角。但也有勤勤恳恳的员工,温州的乐清店在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候开业,20xx年元旦,店面经理刘超舟勇于承担,当时的店面只有他一个人,从选店、装修、招聘、市场开拓等等,难度可想而知,装修与工人同干,搬运材料,无论酷暑严寒跑小区,搞活动、谈单到半夜是常事。如此艰苦的努力,当年实现了总产值550万。取得了优异成绩!若我们大部分人能达到或接近工作狂,那我们的平台会更大,东易亦将更强大。

杨总说过多次,东易不要求人是最聪明的,但一定是最勤奋的。这与《干法》中讲到的不谋而合。稻盛和夫先生举过一个例子:一位普通员工,初中学历。工作从无牢骚,从无怨言,兢兢业业,孜孜不倦,持续从事着单纯而枯燥的工作。20年后,这位员工当上了事业部长。努力真正使他从“平凡”变成了“非凡”。专心致志一行一业,持续努力,不屈服任何困难,坚持不懈,没有任何事情办不了。

我们身边也有勤奋的员工,温州原创店面经理马旭光,作为一名女性,很是敬业坚强,20xx年3月7日当上了妈妈,但她一直工作到3月6日中午才请假,当时感动了很多同事。在月子期间仍不停的电话指导店面工作,不时的关心公司的事情,在月子不到40天就回到公司继续工作。

有了努力,结果不想自有,其实成绩的取得,幸福的人生,都不与生俱来的,但是,依《干法》的指引,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这都会到来的。东易人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百年梦想努力拼搏。

干法观后感 篇8

乍一看书名,还以为《干法》是稻盛先生对自己漫长职业生涯中工作方法、管理经验和"干活"技巧的总结。

通读全篇,才知道该书告诉我们更多的是一种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纯朴的劳动观。所谓大道至简、稻盛先生的"工作观"以朴素道理示人:要想好好地活,就得好好地干。他为我们设计了实现事业成功和圆满人生的路径和通道:选择正确的工作观――热爱、专注、迷恋于自己的工作――以极度认真的态度,持续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抓好今天,日复一日,不断积累--创造性地、出色完成工作--从量变走向质变,由平凡变为非凡。

与普通人"工作是苦役"、"工作是必要之恶"的观念不同,稻盛先生对工作意义的感悟和见解让人颇为惊嗟。他认为,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是锻炼人性、磨砺人格、提升心志、实现自我价值、走向美好人生和彼岸世界的修行。古今中外,凡是功成名遂的人,毫无例外地都是不懈努力、历尽艰辛,埋头于自己的事业,才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他们在成就伟大功绩的同时,也造就了自己的完美人格。

苦难常与人生相随相伴。稻盛先生早年命运多舛,25岁以前的人生并不如意,也曾有过怨天尤人和自暴自弃。但当他下了决断,毅然留在那个叫作"松风工业"的衰败企业,"开始发自内心并用格斗的气魄、积极的态度,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地面对自己的工作"时,其中的乐趣和成就感便不约而至,以至产生"工作太有意思了、太有趣了,简直不知如何形容才好"的狂喜,他的工作观、人生观、价值观也随之扭转并得以终身确立。稻盛先生深信,"工作隐藏着一种伟大的力量",只要你的身体、灵魂与它融为一体,它会给你的人生带来无穷无尽的快乐、意想不到的收获和不可思议的好运。工作还是疗治苦痛的良剂。在突如其来、接踵而至的苦难面前,稻盛先生把工作作为慰藉心灵、经受考验、攻破难关的仙丹妙药。通过努力工作、拼命劳动,使其一直在苦难和挫折方向上运转的命运齿轮不知不觉地朝着幸运的方向转动,让人生时来运转,进入焕然一新的阶段和精彩美妙的状态,充满无限希望和光明,从而不断取得成功,最终走向人生的"王道"。

《干法》作为稻盛哲学的宝典秘籍,阐释了工作观、工作技巧及二者的关系。稻盛先生在《干法》一书结语部分给出我们这样一个公式:工作(人生)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其中热情、能力的分值区间都设定在0-100分,唯有思维方式的分值设计为-100-100分。在稻盛先生看来,"不厌辛劳,为大家的幸福而拼命工作,这样的思维方式就是正值;相反,愤世嫉俗、损人利己,否定真诚的人生态度,这样的思维方式就是负值"。显然,稻盛先生所说的"思维方式"其实就是人生观、价值观、工作观。工作观正确,工作的结果就会是一个更大的正值;工作观错误,工作的结果就会是一个负值,而且能力越强、热情越高,给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越大。特意把工作观放在主体的位置,将热情和能力视作工作技巧以客体待之,突出工作观对于工作结果的决定性作用,可见稻盛先生对工作观的关注和倚重。

工作造就完美人格,纯洁心灵为神圣事业而准备。回首在金明小学教学的这一年多的时间,工作上有诸多不顺心,每每此时,都会产生抱怨,从而感觉自己疲惫不堪。从来没有一个正确的教学心态,自从看了干法这本书后,觉得自己找到了方向,甚至看到了希望。既然从事了教学这个行业,就该把教书育人当做自己毕生之追求,埋头苦干,总结经验,扎实努力,坚持不懈,把教学当成乐趣,一生与孩子相伴,与书本相伴,当看到自己桃李满天下之时,想想自己在工作之中遇到的困难又算的了什么。

干法观后感 篇9

整整用了三个晚上,看完了稻盛先生的《干法》,感触良多。这是稻盛和夫以78岁高龄出任日航CEO之后推出的第一本书,也是稻盛和夫首次与读者分享自己在工作上的做法和心得。该书一经出版,不到一年再版19次,月销量最高达到20万册。稻盛先生结合自己70余年的切身经历所获得的工作经验,与我们探讨工作真正的意义以及如何在工作中取得成绩,为身在职场的我们点燃了指路明灯。

一个人白手起家一生能够创立一家世界500强公司,就足以赢得世人的尊敬了,稻盛和夫在42年的经营生涯中,一手创造了两家世界500强,却在退休时把个人股份全部捐献给了员工,自己皈依佛门,转而去追求至高财富--提炼心智。他认为,人生就是提升心智的过程。有了这样的超脱和追求,使得稻盛和夫得以拥有了俯瞰人生的视野,这让人十分的敬佩。

这本书给我最深的体会是让我真正明白了,“人为什么要工作?”在现如今这个充满浮躁和功利的就业、职场环境中,很多人总是愤恨自己的怀才不遇,在工作中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太少,他们只看到别人成功、光鲜的一面,却往往看不到别人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他们把“努力工作”、“拼命劳动”看得毫无意义,追求和梦想着不劳而获、一夜成名。甚至对积极工作的人报以冷笑和鄙视。而稻盛先生以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只有理解了工作的意义,全心全意的去投入工作,你就能度过幸福的人生。

稻盛先生在这本书中告诉了我们:“工作是一种修炼。”工作能够造就人格,努力认真的工作能够扭转人生。作为一名金明小学的老师,我非常的热爱这份工作,十年如一日的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但有时工作中的劳累、孩子们的顽皮、家长们的不理解,也让我非常想发发牢骚。有时候想想,既然有个别孩子的家长都不在意自己孩子的学习,那么我为什么还要如此执着的帮助这些孩子提升不太理想的学习成绩呢?我的努力和辛劳又能得到什么呢?但是在看完《干法》这本书以后,让我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稻盛先生教会了我们,工作真正的“干法”。

稻盛先生教会了我,首先要坚持“愚直地、认真地、诚实地”投身于自己的工作,长此以往,人就能很自然地抑制自身的欲望。热衷于工作,还能镇住愤怒之心,也会无暇发牢骚,而且日复一日努力工作,还能一点一点提升自己的人格。一心一意投身于工作,聚精会神,孜孜不倦,精益求精,这本身就是磨练人格的修行,这样做就能磨练我们的心志,促进我们成长。而通过这种心志的提升,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价值也能随之提升。

对于每天的工作,我们要老老实实地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认真改进。这样度过反省的每一天,我们不但能避免工作上的失败,而且有利于在人生中提升心志。如果想做好自己的工作,首先要喜欢自己的工作、如果不行,就强制喜欢上自己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工作中发挥自己的全部潜力。对待自己的工作,要像经营自己的事业一样,精益求精,永远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工作能够锻炼人性、磨砺心志,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多朴素的观点啊,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辞辛苦地工作,不只是为了满足物质上的需要,更是为了磨砺个人心志,完善自己的内心,进而提升个人境界。

当工作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能放弃;当工作进展顺利时,就要直率地表达出工作中体验到的快乐;当工作成果受到别人的褒奖时,就要诚挚地表示感谢。继而将这种快乐和感动当作精神食粮,然后继续投入到工作中去。把工作当成是一个生命体,倾听来自工作的声音,和工作谈心,对工作进行仔细的审视和思考就能自然而然地明白问题的所在,从而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

稻盛先生曾总结过一条成功方程式:人生和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或称努力)×能力。可理解为要度过幸福的人生,把工作做到最好,必须具备正面的思维方式、坚强的意志和优秀的能力三种因素。它们不是简单的相加关系,而是相乘关系。相乘就意味着结果可能会是负值或零,如思维方式不正确,结果就是负值,如意志和能力不足,则结果可能是零。能力基本由上天赋予,热情则完全由后天培养。全书围绕这一公式,娓娓道来,令我们领悟到许多。

干法观后感 篇10

稻盛和夫先生认为工作是人生最尊敬、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工作,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一道选择题,可以选择脚踏实地、忘我奉献,也可以选择投机取巧、消极怠工,更可以选择好逸恶劳、不劳而获。当面对这道选择题时,我们必须明白,这不仅仅只是决定了你对工作的态度,更决定了你对待生活、对待人生的态度。我们每个人处在这个社会中,具有不同的角色,同时也承担了不同的责任。

整本书从为什么要工作、如何投入工作、 以高目标为动力持续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 持续就是力量:抓紧今天这一天几个章节去阐述的。 如何才能让工作做出成绩?在稻盛和夫看来,首先就是运用自己坚强的意志去喜欢我们的工作,热爱我们的工作,痴迷我们的工作,把工作当成我们的爱人一样去呵护。正如我们不能轻易地抛弃我们的爱人一样,我们也不能轻易对我们现有的工作说不,所以我们就能长期坚持工作。做到像上述那样,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在遇到一些我们不能控制的外力影响时,我们很难用我们自身的力量去完成。在我看来,任何时候都要努力工作,持续努力,不愧对教师的神圣职责,这才是最重要的。并且对每天做过的事情,老老实实地进行反省,就可以避免工作上的失败,并能够不断地完善自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感谢,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这个岗位,就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它的全部,包括好的和不好的,持有随时感谢心态非常重要。

人为什么要工作?许多人把努力工作、拼命劳动看得毫无意义,他们甚至对积极工作的人报以冷笑和鄙视。这本书中稻盛和夫想以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理解工作的意义,全身心投入工作,你就能度过幸福的人生。工作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心志,要将工作当做一种提升自己心志、造自己人格的修行。不要畏惧工作,不要因为自己眼前的工作不如意而丧失信心,要将自己的工作当做是自己不得不完成的人生任务,要用一种将自己逼入绝境的方法来工作,即极度认真的工作。

稻盛和夫告诉我们人生?工作的结果 = 思维方式热情能力。即使是平凡简单的工作,只要不断钻研和创新,也会带来飞跃性的进步,在每天的工作中时刻思考这样做是否可行,作为教师,除了把每节课认真备好,每节课后最重要的是认真总结这节课的成败得失,记录在案,向同事们请教或探讨怎样解决,持续不断一定能对工作进行改善和改良,最终一定能取得很好的成效。

通过《干法》的研读,让我明白在工作中困难时无处不在的,看你如何去面对困难;在工作中机会也是无处不在的,看你是否发现机会,抓住机会;在工作中成绩和失败也是无处不在的,看你如何处理成功的骄傲心态和失败时的心灰意冷。做好任何一件事都不容易,竭尽所能,才不会后悔!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优选九篇)


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给你提供了以下的“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希望您获得了此文所能带给您的知识。在工作学习之中,我们偶尔会有一些想法,把这些想法动笔记下来,对我们是有帮助的。在我们看完一本书或者做完时间后,就可以将自己的感受和启发记录下来。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1】

近期参加的电大模拟法庭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无法学到得,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法律的实际运用,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件,双方围绕房产及担保问题展开辩论。

有了前几次的模拟训练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对比较的顺利。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原告提出的借贷的抵押房产这块没有明确指定,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语言比较生疏,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借贷纠纷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告得合法权益,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2】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关于模拟法庭心得体会xx年 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3】

按照学校养成法律硕士的其要求要求,特长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实践出真知”这是不变的真理,这是对于本次我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的最大感受,从接到通知,到公演完毕,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我们以王勇上诉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详尽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庆典活动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常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内涵模拟法庭一直是我们法学院的一个特色课程,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我是教学内容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教学活动,以前只是在观看,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内容,但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完全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全然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通过此番实践教学,我了解了整个本案审理的投资过程基本过程,觉得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充分的`。

不怎么首先最大的体会就是做个审判员真的很不容易,原本以为审判员只是配合审判长工作,但做过之后才知道审判员任务也是很艰巨的,也是很累的。实践中的法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作为审判员就必须掌握对策好各种情况的应对方法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审判过程中,对审判医务人员的体力也是个很大的考验,有些案件审理的时间很长,邓力平对体力消耗的情况下在案件审理的进展也会有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审判员掌握着当事人的掌控命运。所以,能清醒不能时刻以清醒的头脑去审理案件也是很重要的。因此,我觉得审判员是一个又费神又费力的工作。

其次,感受颇深的是在我们准备刑事材料的时候,我们发现在实践中运用的知识与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的有很大差距。虽然很多知识拿到试卷上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写出,但到了实践中但他却有些唐翁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感觉,我想这也是现在法律实务教育上的一个缺陷。

最后,在参加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程序对于保护当事人权利的重要性,程序公正对于限制审判人员的任意裁判也有积极的作用。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现在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自主性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写诉状,自己找证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任务艰巨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地理知识的欠缺,它更加并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在整个实践当中,我们经历了预测案件事实、活动策划、选定演员及其他分工,编写剧本及反复改动、多次排练、代课老师指导老师亲临指导等等过程,加上后面的摄制,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走过。回首这段历程,有我们洒过的辛勤的泥土、也穿插着我们经历过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经过实践的磨练而得到的收获。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4】

这次的模拟法庭给我的总体的感觉是可以的,无论在之前的讨论上还是在正式的录像上。无论是在前期工作的准备上,还是后期对这个工作做的一个整体的回顾上。大家都十分努力的`在把这件事情做好。

我知道自己对法律的基本知识上的掌握是不够的,自己对一个案件的分析能力也是没有的,因为自己是个爱上网,特别爱玩游戏的人,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更加努力的去学习好法律的基本知识,少玩一些游戏,多做一些实际性的工作,为自己做一个厚实的准备,但是这个我还是需要时间慢慢去克服的。

我知道我们现在的能力可能还不够仅仅对一个案例分组进行独立的讨论及思考,但是我希望这种让我觉得新鲜的方式能够在下次出现,虽然我知道中间可能会出现很多很多的问题,但是我想也只有我们把一点一点的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才会有更大的进步,而不仅仅是在形式上。这也会让我们对案件有更大的了解,对自己的思维的训练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我希望自己多参加这样的活动吧!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5】

看完后还会细细的回味一番,也曾想象着如果我能成为其中的一员那该多好啊!

这样的机会来了。

《法律基础》课程中开办了一个模拟法庭。这是一个关于花盆坠楼而砸伤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路过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路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角色,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击者路人,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必须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

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意思,使得同学们端正了上《法律基础》课的态度,深刻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权威性等精神内涵。

举行此次模拟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整个程序。

(1)、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走动,要遵守法律纪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2)、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

(3)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辩护人出庭。

(4)、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控辩。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和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

(5)、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调查。包括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

(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

(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

(8)、5分钟后,法官入庭。

(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怎样写法律文书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

通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6】

这已经是第二次写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了,回首上一次吴老师组织我们班的模拟法庭已经一年有余了,但仍历历在目,而对于这次模拟法庭我本不以为然,可是同学们的倾情演出和体现的法律素养让我刮目相看。真的感谢吴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们的辛苦付出,不但没有让我倦怠,反而让我重温了第一次模拟法庭感受到的精彩和难忘,让我“温故而知新”简单复习了刑事诉讼法中法庭审判的流程,说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叫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我们的认识得到了实质上的飞跃。且说说看我的收获吧,主要对法庭审判这个流程的掌握:

当我们旁听人员在观众席上坐定下来,这时候书记员讲话了。书记员首先查明了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了法庭规则,并请公诉人、辩护入庭,再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当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里当我看到证人出庭了,我顿时心生感动。且想偌大的一个中国,虽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人被“千呼万唤”都仍不出庭作证。而这个小小的模拟法庭却让彰显了法律被付诸实践的可贵之处。

接下来,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以及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查明被告人的情况自古以来就是审判最开始的必经程序,这也是案件事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后,审判长宣布了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开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却恰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保证着诉讼的公平正义。

法庭调查是审判人员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首先由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应该有充分证据证明,对罪名定性应该准确,而看我们同学们自己写的起诉书,听了之后,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这三年学习法律绝不是在纸上谈兵,而是活学活用。然后是被告人陈述,再分别讯问了各个被告人,接着是控辩双方申请举证,发问、询问证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或有关笔录并进行质证,再由法庭核实证据。经过举证、质证、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7】

这已经是第二次写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了,回首上一次吴老师组织我们班的模拟法庭已经一年有余了,但仍历历在目。而对于这次模拟法庭我本不以为然,可是同学们的倾情演出和体现的法律素养让我刮目相看。真的感谢吴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们的辛苦付出,不但没有让我倦怠,反而让我重温了第一次模拟法庭感受到的精彩和难忘,让我“温故而知新”简单复习了刑事诉讼法中法庭审判的流程,说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叫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我们的认识得到了实质上的飞跃。且说说看我的收获吧,主要对法庭审判这个流程的掌握:

(一)开庭

当我们旁听人员在观众席上坐定下来,这时候书记员讲话了。书记员首先查明了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了法庭规则,并请公诉人、辩护入庭,再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当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里当我看到证人出庭了,我顿时心生感动。且想偌大的一个中国,虽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人被“千呼万唤”都仍不出庭作证。而这个小小的模拟法庭却让彰显了法律被付诸实践的可贵之处。

接下来,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以及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况自古以来就是审判最开始的必经程序,这也是案件事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后,审判长宣布了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开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却恰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保证着诉讼的公平正义。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审判人员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首先由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应该有充分证据证明,对罪名定性应该准确,而看我们同学们自己写的起诉书,听了之后,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这三年学习法律绝不是在纸上谈兵,而是活学活用。然后是被告人陈述,再分别讯问了各个被告人,接着是控辩双方申请举证,发问、询问证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或有关笔录并进行质证,再由法庭核实证据。经过举证、质证、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等问题提出观点,发表意见,进行论证和互相辩驳的活动。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再由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最后控辩双方进行相互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各抒己见,让案件事实在辩论过程中越发显得明朗,对如何适用法律来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素了。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评议和宣判之前,给被告人以最后陈述的权利,使其还有一次为自己充分辩解的机会。虽然被告人的陈述在这里已是强弩之末,可能已经不能扭转乾坤了,但是诉讼法应该为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提供给其一次表达心声的机会,同时还有利于教育广大群众要守法,时时刻刻牢记法律的底线。

(五)评议和宣判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0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之后,复庭由审判长当庭审判。

至此,模拟法庭燃起的硝烟终于可以尘埃落定了。接受了这样一次法庭的洗礼,我更懂得要好好做人,珍惜眼前的人生,绝不能钻法律空子,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总的来说,整个模拟法庭表演近乎完美,虽然有小部分瑕疵,但那只是九牛一毛,瑕不掩瑜。它不仅教给了法学院同学们关于法庭审判的专业知识,更教育了同学们珍爱生命、知法守法的人生哲理。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8】

作为政法学院法学系的一名学生,我很荣幸地参加了20xx年度模拟法庭大赛,经过我们班一个礼拜的精心准备以及辅导老师老师的帮助下,我们最终取得的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模拟法庭一直是我们政法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教学活动,以前只是在观看,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内容,但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行政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己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己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我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同的感觉。现在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知道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现在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通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

在模拟法庭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于20xx年11月20日顺利地参加了这次模拟法庭的现场考核,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 当老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 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 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不过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

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助。担任审判长一角色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通过本次实践,对自己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现在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我还得一直努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我非常感谢我们学院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能力。

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

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篇9】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 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 论走向实际, 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 进一步强化 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 中我们收获特别多。

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 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 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 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 我们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 序。 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通过对问题的一一 攻克, 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 这是在课堂上 学不到的, 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开庭审理前, 书记员查明了公诉人, 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后,宣布开庭。整个庭 审现场呈现出一种庄重严肃的气氛。随后,审判长告知了当事人,法 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其中包括申请合议庭组 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提出证据;申请 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 人自行辩护以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做最后的陈述等权利。

然后, 庭审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做了陈述;公诉人 讯问了被告人; 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也向被告人进行了发问。 在此之 后,出示核实了证据,询问了证人,审查了物证。接着,法庭辩论阶 段, 供述人发言后, 被告人自行进行了辩护后, 辩护人对其进行辩护, 最后控辩双方进行了辩护。最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开始宣 判。整个庭审过程都很流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很精彩,公诉人也充 分的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审判人员也站在了公正, 公平的角度 上对案件的庭审进行了引导。

充分的体现了纠问式的特点, 但其中的 辩论也使庭审更能发挥找出事实真相的功能。 不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 一个崭新的认识。 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毒品的贩卖。 在了解 案情后, 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贩卖毒品的犯罪构成, 定罪量刑的法定 情节, 酌定情节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 彻的分析。被告人黄家君,男,1986 年 11 月 10 日出生于四川省成 都市武侯区,初中文化,无业。马龙和范丽蓉的资料没有找到。公诉 人指控被告人黄家君, 马龙和范丽蓉把毒品通过重庆运送到乌市, 构 成非法运输毒品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报警记录,抓 获经过,被告人的户口证明等书证,毒品当场称量记录,被告人的供 述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的鉴定结论等证据。 各个证据相互关联, 环环 相扣, 被告人张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 因此庭审 的过程中, 双方争论的焦点就在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具有法定或 酌定的减罪或者免罪情节。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 公诉人一方与辩护人 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被告人也积极为自己抗辩。 但由于公诉一方掌握 证据有限,辩护一方逐渐占据优势,法庭经过调查,辩论对辩护人的 辩护意见进行了采纳。

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 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 记得老师说过, 对于法条的理 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 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 更重 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 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 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 究的学问。 其次, 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 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 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

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 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 骤, 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 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 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 维能力、 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运用法学理论和 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此外,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 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 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起互相了解, 时 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 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 同学 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 地不断排练, 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

可 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 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 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 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 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 位, 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 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 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