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族法贯彻情况总结

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我们在某些事情中得到了一些感悟了很多,我们一般会在事情结束之后写一篇总结,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我们该如何去写一份优秀的总结范文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自治区民族法贯彻情况总结》,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民族区域法规政策,我县的商务外贸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商务外贸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XX年,全年实施项目23个,实际到位资金6.02亿元,同比增长40%,完成全年任务的120%,其中工业招商到位资金290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264%;完成境外资金365万美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2.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3亿元,同比增长20.2%。生猪定点屠宰城区进场宰杀率达到100%, 全年全县共宰杀牲畜2.65万头。
外贸进出口总额及外派劳务情况:全年完成外贸出口70万美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外派劳务人员102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70%。
XX年,全年实施招商项目23个,新签约开工项目18家,合同引资11.14亿元,同比增长145%。全年实际到位资金7.5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市任务的125%。完成境外资金580万美元,完成年任务290%。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15.2 亿元,同比增长17%。全年共宰杀生猪28756头,宰杀菜牛534头,办案24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9087台,实现销售收入3416万元,兑付补贴464万元。新建“万村千乡”农家店34家。
完成外贸出口75万美元,出口供货160万美元;完成外派劳务输出130人。
XX年,全年实施招商项目18个,合同到位资金8.4亿元,同比增长29.2%,完成年任务的120%。完成境外资金200万美元,完成年任务的100%。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98亿元,已核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58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含“汽摩下乡”)销售下乡产品23101台,销售金额11869.5万元,发放补贴资金1400.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54%、247%、201%;核准家电以旧换新网点9个,家电以旧换新产品销售162台,销售金额63.18万元,发放补贴资金5.14万元。在“万村千乡 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方面,怀化市新农农资有限公司等3家承办企业今年拟在我县改建农家店95家,在提升酒店形象方面,今年新增星级酒店、商务宾馆4家(星级酒店、商务宾馆总数达23家),新增床位353个,较去年同比增长20.3%,县城星级酒店、商务宾馆及旅馆总床位2203个。全年县城共宰杀生猪2.8万头,与去年基本持平。共办案13起,其中病死猪肉案件10起,查处并焚毁不合格猪肉185公斤,查处白板肉175公斤。
全年完成进出口150万美元,完成外派劳务输出140人。
二、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所针对的少数民族区域中关于商务和外贸工作这两方面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太少,没有多少具体内容,没有做到具体的细化,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三、建议
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商务和外贸工作这两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政策上向少数民族区域倾斜,尽量做到内容具体化,做好内容的细化工作,使之操作起来简单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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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一法两条例”情况工作总结


关于贯彻“一法两条例”情况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大、市建委、省建设厅《关于贯彻“一法两条例”情况检查评议的工作方案》,针对于“一法两条例”,我处积极展开一系列学习活动,自查自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市政管理窗口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全市的市政管养工作中,坚持文明生产、文明执法,服务社会、服务市民。现将此项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回顾总结

一、领导重视,态度端正,把贯彻执行“一法两条例”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结合我处实际,处党委对如何开展落实“一法两条例”,进一步对行风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了全处中层以上干部会,向全处中层以上干部传达了建委工作会议精神,强调集中整改活动是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尽管有的不是我们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我处也要高度重视,能解决的帮助群众解决,不能解决的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坚决不能推诿扯皮,要在建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找准存在的不足,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查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通过整改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整改工作的成效。

二、制订整改方案,查找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按照建委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对“一法两条例”的学习,结合本处特点制定修改和下发了《安阳市政建设维护管理处行风规范措施》,完善了便民服务措施。全处各单位积极行动,贯彻学习“一法两条例”,根据省、市、建委各级文件精神,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排查问题,结合创文明城市检查验收活动,更加积极地解决市政维护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例如:有群众反映人民大道三、四、五、六巷街道上无路灯照明,给周围群众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经过我处实地察看,该段已出市政管理范围,但本着“服务为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精神,我处路灯站同志连续作业,一天内为该处安装路灯11盏,极大地方便了周围群众,办事处和群众为此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受到好评;铁西路南段和中州路个别路段路面坑洼不平问题,我们克服资金不到位的困难,多方筹集资金35万元,进行局部处理,使该路段路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再如东工路三巷家属院反映下水道不通的问题,经我处排水管理站查看后,本不属于我处的管理范围,但是我处还是向群众承诺,如有冒水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帮助解决,赢得了群众的赞扬。2002年至今,处理群众反映问题320余起,问题处理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我处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一方面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一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把查找自身不足作为落实“一法两条例”的重要环节来抓,组织人员印制了《全处行风建设民意调查表》13份,到市13个相关单位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把这些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列出主要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能及时解决的马上处理解决,不能解决的尽快反映到上级和有关部门,积极地进行整改落实。

三、从重点单位做起,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我处把市政监察部门作为工作开展的重点单位,严要求,严整顿。因为,这些部门同群众接触较多,最容易出现“四乱”和“四难”方面的问题,我们反复要求市管科、立交桥管理所两个执法部门,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切实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杜绝以权谋私、违法行政、吃拿卡要现象。教育队员执法行为要规范,克服方法简单粗暴、态度恶劣等方面的问题。两个执法部门分别采取互相提意见、建议、对照检查自身不足和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加大落实力度。我处除对执法部门严格要求以外,还狠抓施工中的行风建设,要求各个工地人走场清,不留杂物,为群众创造安全、优美的交通环境。要求各个项目经理、施工员加强对民工队的管理,克服野蛮施工、不文明施工现象。要求腾达市政实业公司及时搞好工程结算,对民工工资不拖欠、不打白条,按时、足额发放。由于加强了对重点单位行风建设的要求,“以民为本,优质服务”的意识深入职工心中,为今后工作中改善行风、文明执法、文明施工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评议活动的效果

贯彻“一法两条例”,是文明单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只是一个阶段或一个时期的工作,必须长期不懈地抓下去。为此,我处按照建委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落实“一法两条例”,确保在建设工作中的常抓不懈,责任到人。要求全处在找出问题的基础上,再查找和分析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逐项整改,确保效果。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虽然

我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党委、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我们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加强教育学习,克服存在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上级党委放心,把我处的各项工作做好,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市政建设、维护管理任务,为我市的“一申四创”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区教育局《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工作总结


2004年7月以来,区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这“两个转变”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探索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方法,努力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区法制办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

一.提高认识,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

《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充分认识到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务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全局性、规范性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为推进本部门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教育局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发展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由发展规划科负责本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加强学习,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在执法活动中,区教育系统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精心组织,针对不同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强化领导干部行政执法意识是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为此,区教育局在规划、计划中都特别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去年以来区教育局参加和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已达到了七次,其中在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区法制办、区普法办等单位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都由一把手作了动员讲话。去年局领导参加区政法委组织的处级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均取得较好成绩,机关、二级机构48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市教育局举办的教育行政执法培训,取得执法证。教育局还成立了学法工作专班,在全局开展了“以案学法”大讨论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大力普法,法制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一)加强机关干部普法教育,提高全部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机关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的高低。因此,在执法工作中,以提高教育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我们利用周四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时间,采取做试卷、看录像、学文件、办培训班等形式不断加大对机关职工的法制培训、宣传工作。一方面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用行政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

去年《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之日,区教育局采取挂横幅、发宣传单、上街宣传、办宣传版等形式,向广大社会群众宣传《行政许可法》中与本系统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主动为群众解答有关疑难问题。

我局还在教育系统内举办了1次由各校党政负责人参加的《行政许可法》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区法院魏庭长作了专门报告,与会负责人都觉得自己的法律观念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学校(园)普法教育,全面推进校园综合治理

1.区教育局结合普法教育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建设与《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在教师中广泛开展“扬师风,铸师魂”依法施教活动,要求教师以德育人,以诚待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发展服务的思想。区教育局还荣获区总工会组织的“工会法”竞赛第一名。

2.春秋开学时,各校(园)将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做好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我局积极将上级有关收费工作文件精神传达各校,而且制定了中小学生收费卡,并定期派出检查组到各校巡查。此举坚决制止了“三乱”行为。

3.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全区共聘请法制副校长24名,法制监督员24名,

区教育局积极为法制副校长提供工作条件,每所学校都设有法制副校长室,并配备了办公桌椅,为每一位法制副校长征订了一份《湖北法制日报》,还为法制副校长解决了实际困难,如子女就近入学等。为了提高法制副校长的业务素质,区教育局、区综治办联合举办了2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监督员培训班。去年以来,法制副校长在校作法制报告120余次,上法制课200余节,帮教“差生”70余人次。

4.认真搞好校园周边治理工作。今年建立了城管副校长工作制。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采取内治外联,大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与区公安分局在全区中小学推行“三无承诺”(无抢劫、无伤害、无滋扰)工作制度。

5.在学校积极开展法制公开课评比活动,并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法制宣传公开课交流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法制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学生法制意识、法制观念水平的提高。

6.进一步加强了系统内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局机关以及各基层学校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安全责任制工作,加强了内保工作管理,特别是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到学校检查安全落实情况。

四. 完善制度,探索行政执法新路径

1、积极清理审批审核事项,压减手续,提高效率

去年为了抓好行政许可工作,教育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和收费项目,减少了5项,最后确定了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教师资格认定2项审批事项。根据“简、快、便、优”的原则,通过简化、取消、合并等方法,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过去审批民办中小学和培训机构需在申报后的几个月才能审批,现在30天就可答复审批。

2、完善行政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为了进一步完善执法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教育局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建立了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去年7月,我局发展规划科配合武汉市教育局制定了武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标准,修订了审批标准和审批时限,编制了全套文本,规范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行为,并将审批标准公示。我局人事科也完善了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将报刊杂志上有关教师资格考录标准张贴于宣传栏,让报考人员用法监督考录过程。各审批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社会监督制,将办事内容、程序、时限、办理结果、监督办法及相关的事项尽量上墙、上报、上网。同时配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管理、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充分让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办事公开、透明、高效,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与时俱进,探索行政执法新方法

区教育局与时俱进,创新思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的新模式、新路子,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工作制度,下放权力,简化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各执法科室全面自查办事流程,制定便民措施,服务于民。《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我局根据有关部门规章要求收取了一定的民办教育机构办证费用,现在我局虽然没有办证这项开支,但经过研究决定取消了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办证费,进一步压减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降低办事成本,使各执法科室的办事流程有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如我局制定了申报民办教育机构受理与不受理决定书,设置了报送申报材料的规范要求,如要求申报学历机构和非学历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填报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担负法律责任。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服务质量,我局将所有审批审核事项积极进驻取政务中心,实行窗口一次性受理,并推行执法服务信息化,实行电脑化管理。

我局还根据《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制追究试行办法》积极制定了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执法的举报、投诉电话。由于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我局今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案件的发生,有效提升了教育局的行政执法形象。

五、贴近实际,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区教育局坚持法治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快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进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教育系统的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

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水平得到提高,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今年5月我局顺利通过了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受到了考评小组的一致好评。

二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目标考核体系和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和范围,并及时将行政执法内容如执法种类、审批条件、规费或处罚、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进行了公示,积极告知办事群众,增加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去年7月以来,我局审批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6所,并对3所规模小、效益差的培训学校依法予以撤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审批了227人,涉及金额12804元,没有一起违规许可和违规收费的发生。

三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收效显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初步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为了帮助民办教育机构合法、安全、规范办学,我局今年对48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检工作,并按上级文件要求,所有民办教育机构及时办理了消防合格证和房屋安全鉴定证,并积极进行了行政监督,对违规办学、社会影响不好的民办教育机构督促其积极整改,如对民办文伯小学我们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其迁址办学未经我局同意,且办学地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我局2次派专人上门送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排除隐患,在规定期限更换办学地址,达到规范办学要求。

四、社会公众对我局执法水平的评议有了较大提高。由于我局形成了内部考核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的机制,社会公众对我局执法水平的评议较高,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对我局的行风评议良好。由于我局依法行政,依法许可, 今年本单位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违法执法责任追究的情况,唯一一例行政应诉以我局胜诉告终。

经过行之有效的工作,?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能力已经有较大提高,相信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会将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报告


现将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为了确保及时贯彻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一把手任组长,党组其它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狠抓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政许可主体、许可事项以及收费情况清理、行政许可程序制定等具体工作,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清理工作,规范许可行为
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顺利贯彻实施,按照上级要求,我们首先对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审查清理,对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和行政许可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全面自查,不存在变相许可和自行增设许可的现象。实施主体已经过市政府确认并公告,没有委托实施许可的情况。具体施行许可的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行政许可的依据和程序全部予以公示,并严格依法实施。我局现有行政许可6项,各项许可设立依据准确、程序公开透明、运行状况良好,在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许可审批、许可收费等方面,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三、规范许可程序,全面强化服务意识
我局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办公。对来访或前来办事的群众,讲清政策、原则,并一次性告知办理许可所需的材料及程序。根据有关法规分别制作了有关表格、填表说明或明白卡。努力做到便民、高效,并实行首问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制度
在公示制度方面,对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等情况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一律公示。在配套制度方面,制定了《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窗口办理暂行办法》、《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规定》、《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权限,落实了岗位责任制,下大力气把该管的事管好。同时加大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力度,使被许可人严格按照许可要求办事,程度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尽管我们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行政许可的标准,离上级的要求和服务对象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审批程序还不够规范;行政许可文书没有完全发放到位;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行政许可事后监管的手段较为单一等等,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程序,针对管理对象的不同特点,认真细致地履行告知义务;(二)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管理配套制度,对本单位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解决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