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美好忙碌的时光悄然过去,新的工作即将来临。作为工作了一段时间的我们是时候进行总结了,总结能快速找到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在后续工作中扬长避短 。您是否正在考虑怎么样才能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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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二○一○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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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总结及工作思路


政府采购中心总结及工作思路

今年,政府采购中心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区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中心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
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共办理采购业务10宗,完成采购预算497.5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90.35万元。中心从简化程序、节约支出、突出效能、提高效率出发,突出重点,挖掘潜能,共节约资金7.2万元,节约率为1.44%,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经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批的采购申报表及时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及时制作采购文件并组织采购。
2、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
3、是严肃采购程序。采购中邀请纪委、财政局、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正、透明。采购中心只作为一个组织活动的平台,不参加评标定标活动。
4、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
三、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
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如车辆、家电等,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限时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配合区级各部门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1、是积极配合区采管办做好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方式申报审批等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并提出建议意见。
2、是及时提供各类材料。定时向采管办报送政府采购业务统计表及相关信息。今年9月份配合采管办完成了首次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五、下步整改意见
今年以来,我区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依然存在诸多的困难与问题,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采购规模和效益方面还有潜力。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方式与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尚未很好实现;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采购的审批,亟待简化;五是政府采购宣传还有待加强,很多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采购的方式与程序不了解,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20xx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工作主线,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了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成绩与做法

(一)《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

20xx年,我办把“三规范、一公开”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代县政府拟定了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二是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变化,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三是制定了《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对20xx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由法制办牵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的时间要求;五是在1月份对上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是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4轮清理,共取消了3项行政许可项目;七是在1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155宗、行政处罚案卷160宗,对每一宗案卷都进行了书面反馈意见。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我办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2%。今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受理31件,审结31件,已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年三十件的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今年在县城人流量集中地段,我办已举办了两次大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活动,在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主动劝说信访人到我办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召开了一次行政复议联系会议,邀请了县法院行政庭、县信访局、工业办、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四是认真落实省办关于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转发了省、市有关文件,并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进行了走访。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六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我办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和《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听证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开展。七是进一步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我办办理的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经本办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而结案的。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又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年全办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驻县单位、县属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状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转为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立案;对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以执法监督的方式办理,尽最大能力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建立了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分期分批召开了五次法制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各单位法制员之间的相互交流;监督、指导全县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四是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申报20xx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20xx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对报送的检查计划依法进行审查批复。五是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核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六是代县政府拟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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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四)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20xx—20xx年立法规划。为使该《条例》能尽早出台,我办已起草了条例草稿,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办进行了一次修改。形成了修改稿,并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及有关人员于08年10月来我县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原则同意将《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列入市政府20xx年立法计划。

(五)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自由裁量劝细化工作正稳步推进

在组建了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我办正在逐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我办已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执法局组建工作方案、执法人员考录方案和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制度文件,对工商占道经营、室外演出2项、建筑管理2项等共计5项行政处罚进行了相对集中,并在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待上报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县于6月份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并在县城镇管理局、文化局、交通局等三个单位进行试点。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今年,我办共审核县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5件,而且均是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之前,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与我办联系,送交我办进行事先审核。县政府已正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我办都已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备案。

(七)完成交办工作取得新突破

法制部门作为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我办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认真、及时办理。截止目前,我办共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核、协调各类文件、合同、纠纷等70件(起),每件(起)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八)法制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我办的队伍建设又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增了一名专职副主任,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又有一人今年新考取了律师资格。同时,我办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强化学习,努力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办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办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以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为工作主线,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办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继续发挥参谋、助手、法制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县政府20xx年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并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县政府五年规划,拟定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制定规划性文件,为构建和谐新进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受理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制度建设质量。

二是继续做好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修改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在09年下半年正式出台,使军山湖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宣传的新途径,采取更加有效的宣传新形式,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案源,力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再上新台阶。

二是以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指导,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新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分解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全面完成县政府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的行政处罚执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换发。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2020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20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二○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2020年城管系统法制工作总结和2020年法制工作思路


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深化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法治城市和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调整充实了市局依法治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依法治市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20xx年度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的工作方案》、《市城管局20xx年依法治市工作计划》、《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等文件,明确了目标责任。采取工作督查,检查调研,报送信息、报表等形式加强考核检查,切实督促各级城管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系统城管执法观念、思路、方式不断转变,城管法规适用率得到提高。

二、法制监督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创建法治政府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市局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行政处罚权29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审批权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并绘制了流程图,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完毕,正在上网公布中。

(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和收费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了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流程,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许可和收费工作。1-12月市局依法办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等事项1314起(其中占道许可145起,挖掘许可437起,建渣处置许可101起,市政设施赔偿314件,办理建筑车辆运输专用证300 件,实施洗车备案17件)。1-12月市局完成行政收费873.6万元。收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1.24亿元。

(三)城管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五分离”制度和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督月报等制度,推进执法过程文书化,执法结果案件化,执法效果最大化,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合法合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理顺了火车北站分局的执法体制。截止12月,市局和中心城区执法局共制止纠正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542183起,实施一般程序处罚825件,简易程序处罚220xx1件,警告321315件,执行罚款364.141万元,实行强制措施 16起,拆除违建326493.56平方米。实施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7件。备案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决定书365件。

(四)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广泛开展。年初,指导各区(市)县城管局参加区(市)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均取得好成绩。12月31日,召开了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会,参评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系统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31次,评查简易程序案卷116个,一般程序案卷 289个。市局和各单位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工作。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清理了市局1990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拟废止的有10件;拟失效的10 件;继续有效的22件,已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公布。协助市政府清理涉及城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42件。认真执行《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及《XX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审查并修改了《XX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代拟稿)》、《关于集中整治中心城区违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通告》、《关于核发〈XX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专用证〉的通告》、《关于清理整治XX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公路、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通告》、《XX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草案6件。按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初步完成。在全系统认真宣传贯彻《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市局清理出的299项行政处罚项目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已初步完成《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城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杨秀英不服XX区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复议申请),已办结。全年没有以市局为对象的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得到健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验证、换证工作,验证492人,换证 659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对中心城区城管系统申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九)积极为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参与起草和审查了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文件和通告。主动召开广告公司代表座谈会2次,听取意见,宣传法规,化解矛盾。牵头撰写了《关于户外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对XX市户外广告管理模式学习借鉴意见的报告》,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3次派人参与处理广告公司到省政府群访事件。会同市委宣传部撰写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扮靓城市提升品位》的新闻通稿,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组织法律顾问对中心城区和出入城通道沿线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法律意见,促进了依法整治户外广告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对《XX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立法解释的请示。指导各区(市)县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50余次。

三、城管法制宣传培训广泛开展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大力推行“敬礼、告知、执法三步走”执法模式,坚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宣传城管法规。围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和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继续深化城管行政执法服务进社区、入校园、到乡村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了“妈妈城管文明劝导”、 “门前双五包” 等活动。5月-9月在全系统组织了“XX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赛”预赛,9月25日选拔出三名同志代表城管系统参加了建国60周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荣获先进单位一等奖,一名同志获个人一等奖。5月14日和11月23日两次到XX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展《行风面对面》热线直播节目,宣传城管法规,收到了很好效果。7月-10月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新颁布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热潮,印发《条例》宣传资料10万余份。 9月29日在全市开展了《条例》街头宣传日活动。国庆期间,在全市开展了宣传贯彻《条例》的专项宣传、执法活动,其间,各区(市)县局共设立《条例》宣传点103个,出动执法车辆210辆,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600余人次,纠正违法行为共计48270起。11月下旬至 12月上旬,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为重点的“12·4”城管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全年开展城管法制宣传200余次,发放城管法制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300万人次,较大提升了群众的城管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同媒体的合作,加强城管法规和城管工作宣传。9月19日利用《成都日报》半版的篇幅刊登了《适用范围扩至“大成都” 内容具体到罚款金额》的文章,全面解析了新颁布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1月8 日在《成都商报》上刊登了《XX省城市管理处罚权可望收归一个部门》的报道,宣传了我局正在代省法制办起草《XX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第一时间在市局网站上更新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努力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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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6月-11月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第三届城管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重点学习《XX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和《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11月13日组织了全系统决赛,有4000余人次参加了整个活动,较好地推动了全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开展城管人员法制培训工作,以《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重点,组织专题讲座、培训会等35场次,培训城管人员4500余人次。9月18日举行了“全市城管系统学习贯彻《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培训会”,市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和各区(市)县城管系统主要负责同志等2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市局通过提供培训资料,帮助联系授课老师,直接派人讲课等形式,先后帮助新都、双流、金牛、武侯、彭州等12个区(市)县培训城管人员2500余人次。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288人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四、立法和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了《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并于10月1日起施行。对市局列入XX市20xx年立法计划的修订《XX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XX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制定《XX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规定》、《XX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规定》、《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XX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工作下达了专项目标,已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认真办理相关部门立法征求意见稿20 件,为市政府立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涉及立法的建议、提案7件。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参与了《郊区(市)县城市管理问题调查与研究》的调研工作,撰写了《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京、宁、杭城市管理工作考察报告》等调研文章。其中《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在“蔚蓝青岛,和谐城管”全国城管执法论坛上做大会交流,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好评。总结成都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经验,代省政府法制办起草了《XX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并参与了修改工作。

五、法制指导服务扎实有效

各区(市)县城管法制机构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各级城管机构同法制办、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基层的法制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城管人员管理、执法水平。市局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先后指导青羊、崇州、青白江、XX区、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订完善执法文书、查处违法广告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等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郊区(市)县执法文书。全年,市局法制机构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授课,会议交流,工作指导、电话解答等形式,为区(市)县城管机构提供法律适用、案件查处、文书制作、政策咨询等服务350余次,提供处罚手册、法规汇编和新出台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资料7.8万册,执法文书2000多册。

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坚持重大决策实行法律论证制度,积极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市局法制机构重点指导法律顾问单位,为户外广告拍卖、整治,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垃圾处置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坐班咨询,做好城管法律问题研究解答,全年,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共计 94份;为城管执法系统解答法律问题280余个。

20xx年全系统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统计等工作。广告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应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的力量还很薄弱等。

20xx 年工作思路

20xx年,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法治城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城管法制意识和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继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法制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备案、月报表等工作;继续开展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逐步规范城管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以《市容条例》、《广告条例》为重点,强化城管法规培训。开展城管系统第四届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立法和调研工作。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构建城乡统筹城市管理法规体系的要求,继续推进制定《XX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立法工作。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法制调研工作。

四、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建设;加强对城管法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郊区(市)县城管执法文书的使用;提升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水平。在条件具备的区(市)县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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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6月-11月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第三届城管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重点学习《XX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和《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11月13日组织了全系统决赛,有4000余人次参加了整个活动,较好地推动了全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开展城管人员法制培训工作,以《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重点,组织专题讲座、培训会等35场次,培训城管人员4500余人次。9月18日举行了“全市城管系统学习贯彻《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培训会”,市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和各区(市)县城管系统主要负责同志等2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市局通过提供培训资料,帮助联系授课老师,直接派人讲课等形式,先后帮助新都、双流、金牛、武侯、彭州等12个区(市)县培训城管人员2500余人次。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288人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四、立法和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了《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并于10月1日起施行。对市局列入XX市20xx年立法计划的修订《XX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XX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制定《XX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规定》、《XX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规定》、《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XX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工作下达了专项目标,已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认真办理相关部门立法征求意见稿20 件,为市政府立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涉及立法的建议、提案7件。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参与了《郊区(市)县城市管理问题调查与研究》的调研工作,撰写了《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京、宁、杭城市管理工作考察报告》等调研文章。其中《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在“蔚蓝青岛,和谐城管”全国城管执法论坛上做大会交流,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好评。总结成都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经验,代省政府法制办起草了《XX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并参与了修改工作。

五、法制指导服务扎实有效

各区(市)县城管法制机构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各级城管机构同法制办、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基层的法制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城管人员管理、执法水平。市局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先后指导青羊、崇州、青白江、XX区、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订完善执法文书、查处违法广告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等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郊区(市)县执法文书。全年,市局法制机构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授课,会议交流,工作指导、电话解答等形式,为区(市)县城管机构提供法律适用、案件查处、文书制作、政策咨询等服务350余次,提供处罚手册、法规汇编和新出台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资料7.8万册,执法文书2000多册。

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坚持重大决策实行法律论证制度,积极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市局法制机构重点指导法律顾问单位,为户外广告拍卖、整治,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垃圾处置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坐班咨询,做好城管法律问题研究解答,全年,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共计 94份;为城管执法系统解答法律问题280余个。

20xx年全系统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统计等工作。广告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应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的力量还很薄弱等。

20xx 年工作思路

20xx年,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法治城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城管法制意识和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继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法制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备案、月报表等工作;继续开展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逐步规范城管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以《市容条例》、《广告条例》为重点,强化城管法规培训。开展城管系统第四届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立法和调研工作。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构建城乡统筹城市管理法规体系的要求,继续推进制定《XX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立法工作。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法制调研工作。

四、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建设;加强对城管法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郊区(市)县城管执法文书的使用;提升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水平。在条件具备的区(市)县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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