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总是在不停的奔跑,相信在这一阶段的工作中自己有很多收获成长。是时候开始你的工作总结了,写好工作总结是职场中一项不可或缺的能力。哪里有比较优秀的工作总结模板值得借鉴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人民调解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和谐社会”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一年来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各村治保、调解组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镇人民调解基本情况

全镇现有治保委员会11个,成员97人:调解委员会11,成员123人。目前,全镇7个村3个社区一个镇机关都成立了调委会,共有调委成员123人,各个自然村成立了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都有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一年来,我们坚持群众评选的方法,选出的治保、调解人员。绝大多数都能为民办事,为社会和谐、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开展工作,并能根据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治保、调解组织都能充分发挥各种纠纷矛盾排查,为全镇科学、稳定发展把牢了 “第一道防线”,有效的推进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在全镇的法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法制建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全镇人民调解组织迅猛发展。目前全镇123名治保调解员,在工作中,共调解纠纷57件,代理非诉讼案件30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4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3件。共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8.9万余元,为推进我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表现,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化身。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平时工作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及时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

(二)为农村法制宣传发挥主力军作用。我镇人民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维稳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而努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成为农村普法工作的主力军。通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发挥保障作用。长期以来我镇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正确处理村民、邻里、婆媳之间的矛盾以及婚姻、宅基地、山林土地纠纷等,始终把保持农村稳定作为工作重点,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仅20xx年就配合调处疑难纠纷21件,其中:婚姻家庭8件;邻里6件;赔偿2件;土地承包3件;房屋宅基地2件;各基层治保调解小组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当前人民调解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于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农村一些家庭的道德观念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儿童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使用、转让、出租等发生一些纠纷。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2、由于村级经济基础不断发展,村里修路种树建盖房屋等各项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因此,少数村干部不注意镇党委政府和法律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放松学习,由此也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3、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需要越来越高,加之新的林权制度改革,人口的发展等等,都可能会引发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所以,各调解小组、调解人员要经常掌握时时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第2页

、对今后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镇村(社区)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村内村外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和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农民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各村要坚持村务公开,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面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重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熟悉矛盾,提高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用科学的方法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才能使社会科学发展,这是我们调解工作的目的,也是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健康发展需要。


**镇司法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Gz85.com更多 精选工作总结范文阅读

乡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乡镇行政调解工作,欢迎阅读参考。

乡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XX 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20xx 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矛盾 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 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 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 调解案件受理总数 6 件,调解成功 5 件,达到了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 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 萌芽状态,XX 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 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本飞任组长,纪委书记陈建平任副组 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 纠纷调解室”, 并配备专人负责, 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 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 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 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 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 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 1 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 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 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 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 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 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 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 XX 镇解决 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 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 XX 镇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 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 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 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 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 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 实现优势互补。

针对责任关系复杂, 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 2 解决,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无法调节的, 提请区“行政大调解”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XX 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 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 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对调解工作不落实, 导致矛盾纠纷突出、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 台阶 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 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 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 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 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二是部分单位(部门)对行政调解 信息报送重视程度有待增强,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 规范;三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 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 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 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 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 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到位。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 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 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 平台、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 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 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 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 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白层镇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白层镇20xx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白层镇司法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毛泽东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现将全镇上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20xx年上半年,白层镇司法所在镇党委和县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建立健全了镇、村的二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负责人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按队设人民调解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上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31件,去年同期排查民间矛盾纠纷为35件,下降了12.9%,调解率为100%,成功调解了30件,成功率为96.77%,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5%,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县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县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

上半年我所人民调解工作虽然有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我们的工作距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在工作当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争取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半年,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下,不断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深入扎实的做好人民调解的工作

**县司法局白层镇司法所

二0一三年六月六日

白层镇20xx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乡镇综治民调工作总结


万坪镇位于XX县北部,全镇辖15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6480户2.9万人,其中镇区人口1.3万人,有固定电话572户,历来社情较为复杂、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大。20xx年11月至20xx年9月份我镇的综治民调工作情况,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指导下,整体情况同比去年有了很大的进步,各项综治工作目标任务也能预期完成,特别是民调工作相比去年来讲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当然,虽然整体情况同比有了进步,但是分析我镇的各项综治工作指标和民调结果,我能认为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需要认真进行分析和整改。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的综治民调工作情况及分析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治民调工作情况

1、坚持目标管理,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年初,对20xx年度综治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对存在不足的村实行警告,切实限期整改。同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各单位的责任人签订了综治稳定、安全生产、反邪教、森林防火、创建“无毒镇镇”等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实行目标管理。为抓好综治维稳提供保障,镇党委配备了武装部长分管,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协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我镇按照县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把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作为综治工作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工作要求,组建了镇、村、组义务巡逻队,镇级“一办一所一庭”、村级“一办两会三员”综治组织健全,运行规范。同时,进一步推行“普法调解治安中心户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使基层综治组织战斗力和基层治安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此外,加强了镇村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综治工作投入力度,大力改善镇、村综治办办公设施,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

3、坚持矛盾排查,及时化解不稳定事项。今年以来,我镇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坚持“半月一小查,一月一大查,特防期特查,重点问题专门查”、特防期间重点排查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帐、矛盾纠纷诉求事项台帐、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物台帐三本台帐,并按照“四谁”原则和“五个一”工作机制进行调处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今年,全镇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53起,调处成功52起(其中村级调处39起),充分发挥村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同时,对我镇上访人员、重复上访突出等现象,镇党委、政府落实了领导责任,实行了专人监控,在特防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使越级上访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4、坚持严打方针,深化平安创建活动。今年来,我镇先后开展以打击“两抢一盗”、打击地下“六合彩”、打黑除恶、“五区”整治等专项斗争和危爆物品、特种行业、扫除黄赌毒、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斗争和整治,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坚持严打的同时,镇党委、政府以安全文明创建为载体,着力构建基层“打防控管”一体化治安防范体系,并开展了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镇(镇、村、单位)、平安镇(镇、村、单位)、企地共建、睦邻友好等创建工作。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全镇6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家庭、单位和学校等“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落实了帮教措施,确保绝大部分特殊群体纳入监督帮教控制体系,减少重新犯罪。为确保我镇夜间安全,我镇组建了由10人组成的专业夜间巡逻队,采取晚上10至12点对镇区内的背街小巷进行巡逻,有力威慑偷盗等犯罪分子。今年,我镇共开展巡逻50余次,抓获现行偷窃罪犯1人。

5、坚持联系群众,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按照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我镇着重抓好坚持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创新社会管理。一是每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联系群众工作,每季度召开专题社情民意分析会。二是创新干部职工内务管理制度,接待群众坚持“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一份承若);干部职工下村每月不得少于12天,每次下村走访群众不少于10户,下村成为一种常态,得到老百姓普遍认可。三是建立健全群众走访制度,每天记录民情日记,下村携带走访表收集民情民意,实行民情民意限期答复和及时回复制度,对收集的民情民意及时进行梳理归类,交各部门办理,普通民情民意7日内答复和回访,重大民情民意30日内答复和回访。自3月份开展联系群众工作以来,我镇共发走访群众6000多户,收集民意265条,镇级处理民意250条。

6、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民调工作。我镇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措施和手段,在镇村两级和各政法单位的共同努力,全面推进我镇的民调工作。一是通过驻村镇干部的日常下访宣传制度,全面提升群众对民调工作的认知和满意度。规定全镇驻村镇干部每月必须到联系的固定电话用户家中走访2次以上,做到走访不漏每一户家庭成员、不漏一村组。二是通过县直机关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提高见警率,全面提告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整体印象的评价。三是建立固定电话对口联系责任制,将全镇500多户固定电话用户分解到每位干部、职工,按每人联系20户的要求对口联系,并定期走访,责任到人。四是通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群众对公众安全感的评价。今年来,集中开展了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清理整顿、打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等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升。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


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教学工作总结栏目!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多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20xx〕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作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2000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领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星级”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义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等“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0xx〕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新都人调组〔20xx〕1号),在全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企业入车间班组、进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景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基层一线,向村(社区)延伸,在大丰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等级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20xx〕38号),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调解科长和区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均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之机,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会议”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6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16号)、《关于开展20xx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调处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斑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新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报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司法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所长胡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还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20xx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0xx〕2号《关于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辖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多次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转载。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七、201x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

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4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4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4月14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