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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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严防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县教育局、县卫生局联发的《**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剑教发【20xx】65号)的要求,县教育局、县卫生监督所组成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检查组,于20xx年10月30日至11月11日历时10天,对县直属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完小、半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形式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县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各学校及时开展了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由卫生监督所4人教育局1人组成5人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按《方案》逐项进行现场检查后,召开由各乡中心校校长、学校校长、总务主任和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的整改会议,针对食堂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限期予以改正,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食堂予以行政处罚,对问题相当严重的坚决予以停业,待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同时在会议上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下发了《**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牌按要求上墙,并和学校、食堂直接责任人签订《**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卫生监督部门、教育部门、学校、食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疫情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二、检查情况
全县辖区内共有63完小,11所初级中学,1所高中,1所职业中学,1所幼儿园。有食堂的学校25所,此次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专项整治,共出动车辆11辆次,卫生监督员75天次,共检查了25所学校,43个食堂,15个小卖部,6个二次供水点,和25所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具体情况。检查的43个学校食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2个,持证率97。67%,从业人员93人,持有效健康证92人,持证率98。92%。统一下发《**县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牌43块,和学校及食堂接直责任人签定《**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43份。此次检查对22所学校40个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堂进行行政处罚,其中罚款24个,罚金4600元,限期整改38个,停业整顿2个。查出食堂内变质食品68公斤,查出小卖部食品过期及三无食品49公斤,并予以现场销毁。在学校传染病防治方面,此次检查中发现只有2所学校均建立了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我们为规范传染病管理,统一下发了《**县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共25份。全县学校只有1所学校设立了卫生室,有专职校医1人,其它24所学校为兼职保健教师共24人。 学校对传染病报告渠道均较为清楚,但在学生请假、病假,销假等方面排查登记尚不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三、存在问题
1、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末将以往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平时检查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有些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2、全县大部分学校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硬件设施不足,有的食堂硬件设施严重欠缺,连台、架、柜使用都没有,有硬件设施的也使用不合理,不符合学校食堂卫生管要求,本次检查中我所对食堂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不足,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3、食堂内因设施不足,食品不能完全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动物类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加工未能分开;餐用具洗消设施简陋,消毒池未专用,餐食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餐用具没有真正进行消毒。
4、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食堂管理人员形同虚设,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练环节不规范。导致食堂内各个环节卫生不能控制,整个食堂卫生较为混乱.有的食堂毒物与食品混放,有毒容器盛装食品,交叉污染和毒物污染隐患非常大,必需下决心解决。
5、大部分学校食堂采购进货验收制度不落实,未进行索证索及台账登记,有的食堂即使作了登记,也项目不全,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6、个别学校存在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换证,极个别从业人员未能进行健康体检上岗,均以责令立即改正。
7、部分校内小卖部为谋暴利,不顾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竟然出售超期食品和不合格散装小食品,大多“色素小食品”色彩斑澜,很是吸引学生的购买欲。
8、校外无证食品摊点较普遍,这些摊贩常和人员打“游击战”,食品数量不多,利润较高,屡禁不止。
9、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2页

大部分学校生活饮用水仍然不符合卫生要求,对饮用水卫生防范意识差,大部分二次供水设施未能及时清洗消毒,也未加盖上锁。未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水质检验,对学生供应的直接饮用水也未向厂方索取检验报告书。
10、由于全县学校严重缺乏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各学校对、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缺乏,导致全县学校春秋常见病防治工作差,对学生的因病缺课登记,登记、报告,病假、销假登记不完善。
四、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上墙,落实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使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2、加大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投入,使食品加工流程合理,食品的采购加工过程要层层把关,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毒物、有毒容器严禁进入食堂内,同时加强对校内小卖部的管理,杜绝超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各种中毒事件的发生。
3、加强教育与卫生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配合。年内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导致管理上的混乱,提高卫生意识,转变观念,规范经营
4、、对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必须加大力度,要校内校外一齐抓,要把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落实,不能当作一项短期整治工作,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5、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分餐教师的体检工作,把防治各种工作放在首位,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6、加大学校改水工程落实,坚持学生直接饮水的索证制度。、加大食品卫生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教育。要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要让群众及家长有保护少年儿童的意识,从而减少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7、应对学校配置专业的校医或保健教师,开展春秋季节的防病及宣传工作。加大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教育。要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要让群众及家长有保护少年儿童的意识,从而减少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
2、进一步落实好《**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和《**县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加强教育与卫生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配合。建议年内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提高卫生意识,转变观念,规范经营。
4、加大食堂改造力度,教育部门在建造和设计食堂时,能够有卫生监督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尽量使每建一个食堂设计功能上更科学、合理、实用。
5、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餐饮具容器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管理、食品的采购、储存等方面的有效监管。
总之,这次整治行动明确了教育、卫生部门、校长、从业人员(老板)四方的职责,理顺了责任关系,也理顺了管理责任;落实了两个卫生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食堂卫生管理和传染病的管理;加大了处罚力度,第一次对不卫生的学校食堂进行处罚,现场指导,限期整改;各学校都按期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我们认为督查的效果是明显的,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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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豫卫监[]号文件精神,年月日-年月日,市卫生局开展了对全市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简要情况如下: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做好三门峡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三门峡市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市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各县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检查情况通报
(一)医疗救治体系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传染病防治组织配备了传染病检查员,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市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各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有一定的储备量。乡级以上医院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所有门诊全部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市区中小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由湖滨区环卫局特种垃圾处理厂焚烧销毁,医院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只有黄河医院能正常运行,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
县一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岗证的人员缺乏,在乡镇卫生院更是空白,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
各县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县一级部分医院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县一级医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一级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医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部分企业医疗机构私自设置皮肤性病门诊,由社会人员承包管理,使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梅毒淋病等传染病疫情漏报。
(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县(市)级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存在问题:
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设置在防疫站,形不成合力。缺乏专门的传染病监督科室,没有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及办公经费,传染病病监督设置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执法手段落后,取证困难。
县级防疫站监督与疾病控制不分,对本单位的疫情报告,生物制品消毒管理不能按要求监督。
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普遍缺乏,设备相对落后。
三今后工作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提高执法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加快传染病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对各级卫生监督经费投入,完善取证工具,提高全市传染病综合执法水平,使传染病防治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总结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豫卫监[20xx]85号文件精神,20xx年8月20日-20xx年9月22日,市卫生局开展了对全市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简要情况如下: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做好三门峡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三门峡市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市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各县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检查情况通报

(一)医疗救治体系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传染病防治组织、配备了传染病检查员,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市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各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有一定的储备量。乡级以上医院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所有门诊全部有门诊,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1、市区中小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由湖滨区环卫局特种垃圾处理厂焚烧销毁,医院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只有黄河医院能正常运行,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

2、县一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岗证的人员缺乏,在乡镇卫生院更是空白,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

3、各县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县一级部分医院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4、县一级医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一级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医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5、部分企业医疗机构私自设置皮肤性病门诊,由社会人员承包管理,使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梅毒、淋病等传染病疫情漏报。

(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县(市)级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存在问题:

1、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设置在防疫站,形不成合力。缺乏专门的传染病监督科室,没有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及办公经费,传染病病监督设置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执法手段落后,取证困难。

2、县级防疫站监督与疾病控制不分,对本单位的疫情报告,生物制品、消毒管理不能按要求监督。

3、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普遍缺乏,设备相对落后。

三、今后工作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2、提高执法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快传染病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对各级卫生监督经费投入,完善取证工具,提高全市传染病综合执法水平,使传染病防治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020年市卫生局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市创建办:
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加强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管和传染病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创建工作中的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情况有了进一步好转,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创建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按照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市卫生局牵头,成立了市质监局、工商局、爱卫办参与的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了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两个工作组和城区“除四害”监测工作队。在创建工作中,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改善城乡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的大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和协调,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二是制定了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卫生监督组负责城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预防性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组负责建成区内的传染病防治,卫生防疫、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除“四害”监测工作队负责城区内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监测。
(二)明确工作职能,靠实领导责任。市卫生局作为卫生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把创建工作做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卫生系统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靠实了责任,形成了职能小组向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健全和完善了责任制。一是在创建工作中实行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康教育所主要领导分别与卫生局签订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实行督查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创建措施具体。有关单位都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监督所分别制定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划分了责任区域,明确了工作要求、标准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四是严格奖罚措施,各责任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提出凡在工作任务不落实,影响达标的单位,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社会公众卫生法律和疾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市人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20xx、20xx年两次对我市《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狠抓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把《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使宣传教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利用特定的卫生宣传日,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人员上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编印《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医院感染与消毒技术培训教材》、《安全注射实施方案》、《计划免疫资料管理规范》等4万多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传单20余万份,举办专题讲座100余期。通过开展群众咨询、播放录音录像、悬挂横幅标语、办黑板报、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疾病防治中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四是坚持抓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卫生法规、标准、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和卫生意识,促使其合法、守法经营。近年先后举办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45期,8298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30余期,612人次,发放考试试卷4000余份。
(四)严格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秩序。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把好卫生审查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资质、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预防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食品行业的不同类型、不同环节,制定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计划,指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卫生设施运行、卫生制度、“三防一消”措施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帮其整改提高,寓监督检测于服务之中,年监督频次平均5次以上,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食品卫生抽查合格率从20xx年的86.3%上升到20xx年的91.3%。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巡查,使各企业普遍落实了6有,即有质量承诺、有巡查回访记录副本、有原材料进货使用记录、有生产过程记录、有添加剂使用记录、有检验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工商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巡察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把以“一照三证三票”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到了实处。三是开展了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以及针对婴幼儿奶粉、黄花菜、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等的专项检查。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8280人次,监督检查集贸市场376个(次),畜禽产品饮食摊位2546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业420户次;餐饮业1245户次,食品经营6336户次,责令限期改正2142户次,现场纠正不符合要求217户次,处罚185户,对无检疫合格证的畜禽产品和伪劣变质食品进行了没收销毁。特别是在“西交会”、“五武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面,安排科学周密,工作扎实细致,确保了节会期间无一例卫生投诉,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
(五)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总体部署,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先后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劣质婴幼儿奶粉、商场(超市)散装食品、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重点生产环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散装白酒、散装调味品、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门以餐饮业消费环节为重点,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中受理食品违法案件17起,立案12起,结案11起,结案率92%。实施行政处罚179户(次),其中警告72户(次),责令改正534户(次),责令停业37户(次),取缔27户,罚款67户(次),罚款总金额2.36万元,没收过期食品1.65万公斤。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上半年检查市场、超市580家,检查经营户6700户,取缔无照经营46户,共查处食品案件149起,标值4.91万元,其中查扣含“苏丹红”食品427瓶。二是对城区28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会同教育部门下发整改通知,签订整改责任书,对存在问题的2所学校食堂责令停业整顿。三是在乳制品专项整治中,共检查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52户,抽检消毒奶、酸牛奶、含乳饮料共21份。
(六)加强部门协调,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20xx年以来,卫生部门在全市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了《平凉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平凉宾馆、陇东明珠宾馆经过市级初审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终审,成为全省首批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
工商部门强化措施,加强对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监管和引导。把“六查六看”、“五项制度”作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真正用制度和机制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落实“一照三证三票”制度,拒假冒伪劣食品于市场大门之外。
质检部门充实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投资30余万元,新添置了气象色谱仪等一批检测仪器,改造了微生物实验室,目前,基本上满足了食品常规项目及部分添加剂的检测需要,食品检测手段进一步完善。
(七)健全了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实现了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疫情监控报告网络系统,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实现了县级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市-省-国家卫生部的零距离报告,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及时上报和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传染病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确定了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及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确保发生疫情后能在第一时间紧急调度处置,从而为迅速高效处置疫情提供了保障。三是狠抓了计划免疫安全接种工作。制定印发了《平凉市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实施方案》开展了疫苗、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狠抓了以创建计划免疫安全接种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计免安全接种工作,保证了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强传染病执法监督,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一是针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滑坡,某些传染病在局部暴发流行,传染病报告存在迟报、漏报等现象,组织开展了传染病执法大检查,重点从制定方案、人员培训、安全接种、接种合格率、资料管理、经费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是对重点传染病开展经常性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肠道门诊建设、消毒制度落实、医院感染控制、传染病病人规范化管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及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和医用垃圾处理情况等。通过监督检查,使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更加规范健全,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率均达到80%以上,传染病病人实行专科或隔离管理,院内感染率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市医院按照传染病管理的要求,先后投资40万元购置了下排气式预真空压力锅、一次性医疗用品毁形机、自动生成二氧化氯污水处理系统、自动洗衣消毒设备、臭氧发生机等设备,有效地预防了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满分27分,实得22.8分,扣4.2分。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7%,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92%,五病调离率100%。
饮用水卫生管理:满分7分,实得6.5分,扣0.5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五病调离率100%。 [本文出自公文易爱心文秘网-]
传染病管理:满分6分,实得5.6分,扣0.4分。传染病报告率达90%;常规免疫四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95%,脊髓灰质炎糖丸97%,百白破疫苗96%,麻疹95%,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95%;在职医务人员传染病相关知识知晓率90%以上。
“四害”监测结果:参照卫生城市“四害”检测评比标准,居民户、餐馆、食品经营场所平均鼠密度1.57%、蚊类密度0、蝇类密度0.87%,在监测区域内未检出蟑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饮食市场设施不完善,市场举办者、管理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市场的选址、建筑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投入使用,导致食品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火车站、东、西汽车站周围的私人旅店及餐饮业经营单位基础设施差,一些旅店未挂牌经营,难以发现,难以监管。三是肠道门诊不规范。四是传染病知识知晓率不够高。五是传染病报告存在漏报、迟报现象。
四、改进措施
1、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两证及三防一消设施及消毒措施的落实,规范经营和操作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户,力争省级卫生城市如期验收达标。
2、深入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提高接种覆盖率和合格率,把工作重点放在流动儿童的查漏补种、建卡和建证,消除空白点。积极创造条件,抓好肠道传染病门诊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洗手、污物处理、消毒设施,健全门诊日志和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中传染病防治的督查。力争在10月20日前完成查漏补缺工作。

卫生局传染病工作总结


卫生局传染病工作总结

卫生局传染病工作总结
卫生局二0xx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和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为重点,加强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并在全县防病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传染病发病与疫情报告情况:1-10月份,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1种,计1283例,无死亡,报告发病率为263.96/10万;。与去年同期比,病种增加未痰检肺结核、流脑、阿米巴痢疾、HIV、一期梅毒、胎传梅毒,报告传染病总数上升37.05。县、乡绝大部分医疗保健单位能较好的执行传染病报告和登记制度,其报表率达90.46,网上报卡及时率为92.66,完整率为95.33,报告准确率为98.51,无滥通滥报现象,保证了大、小疫情报告基本一致。

(2)按省市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疫情网络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了工作制度,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基本做到专室专人专机专用,为及时上传疫情信息发挥了积极作用。

(3)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今年共对四所医疗单位报告的4起因丙类传染病、其它传染病和内科疾病在学校等集中人群中的发病情况,及时进行了疫点处理,疫情处理率达100,控制了疫情蔓延和二代病例的发生。

(4)开展以霍乱防治为主的肠道病管理和监测工作,元—10月份全县县乡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共登记报告腹泻病684例,开展病源检索293例,其中一粪一检70例,一粪二检223例,检索率为42.84。同时对肠道传染病还开展了外环境的监测,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

(5)加强了对呼吸道、虫媒传染病的防治,主要以各乡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重点开展麻疹、风疹、腮腺炎、流脑、乙脑的预防接种工作,同时注意加强对散在发生的相关病例进行有效的个案调查与处理,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重点传染病在集中人群中的传播。

(6)、开展了对“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的监控,全县县乡各医疗单位,加强了对发热门诊的管理,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肖哨作用,对就诊的发热病人及时进行登记和分诊,发现可疑病人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和报告。由于监控措施比较落实,对控制“非典”和“人间禽流感”起到积极作用。

(7)、加强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管理,今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或方案;组建防治技术小组和疫情控制机动队,配备消毒药品和消毒、防护设备。同时,按照《十堰市公共卫生建设三年规划》要求,疾控中心组建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对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卫生事件或重大传染病疫情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8)、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县、乡医疗单位的传染病管理及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对全县27所医疗单位和五个乡镇的居民中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了漏报调查,经调查,医疗单位中传染病平均漏报率为为5.74,居民中传染病漏报率为10.34。调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有关改进的指导意见。

(9)、尽管在今年的防治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自查中仍发现有一些簿弱环节如传染病防治工作措施在少数单位仍不够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