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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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018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总结
**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
根据临沧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18〕30号)文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云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18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临沧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主题,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月活动实施,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法及取得实效
**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重点,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并于2018年10月15日顺利通过临沧市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督查小组的检查验收。在整个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中,**粮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努力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于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2018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以(云政办发〔2018〕190号)文成立由**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组成的**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对“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正,并根据**粮食上市情况,于2018年10月9日按“实施方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为按质按量做好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早在2017年1月1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云政办发〔2017〕28号)文批转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四项制度”主要是粮食执法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合工作制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照市粮食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18〕30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听取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县粮食局工)作汇报,及时安排县粮食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安排相关的执法经费,县粮食局也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印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大版、手册及宣传资料,市内第一家配置了粮食执法车辆,各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根据市上规定每年9月为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并结合我县粮食主要品种包谷上市的时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根据县粮食局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确定**的粮食监督大检查活动分为两步工作,第一步,粮情调查、监督检查,以粮食部门为主,并将情况提供相应的职能部门;第二步,执法监督,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为主,并将长期开展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10辆(次)。预计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48户,其中: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11户;纳入监管对象但未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37户。实际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51户,超预计完成3户,监督检查涉及6乡7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粮油质量、原粮卫生、经营户仓储设备等相关粮食安全问题,以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形成粮食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搭建良好平台。为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社会粮食流通经营秩序总体保持良好,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粮食经营台帐不够健全。全县共发放粮食经营统计台帐15户,实际设立报送粮食收购经营台帐6户,在设立粮食购销经营台帐6户企业中,少部分企业还存在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

201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二是季节性购销粮食的经营户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周期短,难以监控;三是证照不规范。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户,虽然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但不正常经营粮食,有的经营户虽有营业执照,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中未注明粮食收购;四是从2004年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至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仍处在暂行阶段,因此,历年**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未采取较硬的措施,在经营者意识中存在办证不办证一样的心理;五是部分个体户存在粮食与其他货物同时经营,由于商铺面积较小,粮食其他货物混在堆放,存在粮食食品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在努力维护好县域粮食流通秩序的同时,保证粮食质量的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再作一次全面的完善、整改,务必在年度前完成整改任务,使每户上规模粮食经营户建立起粮食经营台帐,并保证上报数据真实,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安全,经营规范;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深化“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打造诚信、阳光部门;四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按《云南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时时把握市场动态,掌握市场第一手资料,为做好县域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早预防、早准备,保证县域粮食安全。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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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2017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县粮食局201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来,**县粮食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务实负责的态度,以法制宣传、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为手段,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我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为核心,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全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为保证粮食食品安全尤其是做好职责内的原粮质量与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从“保安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周密安排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粮食法制、科普知识宣传,保证各项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顺利推进,确保了全县未发生一起粮食质量卫生安全事故。

(二)加强粮食收购入库环节的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收购环节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在原粮质量方面,结合我县粮食收购时节,以收购粮食质量为重点,督促粮食企业尤其是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质量标准、仓储技术规范、设置收购原始记录、建立收购粮食质量档案和经营台账,定期报送粮食收购的基本数据;在粮食收购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及时对收购粮食进行检验,对杂质、水分进行整理。在原粮卫生方面,认真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将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品进行混存,从粮食流通源头上保障粮食卫生安全。配合食药监部门开展粮食样品抽样检测任务,全年抽样送检80批次,其中10批次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监督抽样任务已全面完成。同时,指导粮油公司对储粮仓库、储粮设施、检验条件等进行功能提升和改进,改善储粮条件,提高储粮品质。

(三)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为切实掌握我县粮食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库存真实、质量良好,保证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局按期组织完成了2018年粮食库存检查的自查工作。为确保库存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具体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经过检查,认定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账实相符,库贷相符,粮食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资金无挤占、挪用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了整改落实。

(四)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我局对所有粮食经营者个体、超市建立粮食购销经营台账,最低库存量均符合国家要求。

(五)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粮油销售市场检查。我局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粮油销售市场检查,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粮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保证粮油质量,保持库存量。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进一步规范涉粮企业经营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六) 扎实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按照省、市安排和县食安委的部署,开展了“发展粮油科技、增加优质产品、保障注释安全”为主题的科技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了2018年度粮油科技进军营活动,向官兵赠送了《粮油营养健康知识》等科技宣传单。围绕世界粮食日“改变移民未来—投资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和爱粮节粮宣传周“爱粮节粮保安全,优质优价促增收”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街头宣传活动、“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三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粮油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自我保护意识,也提升了粮食流通工作的影响力。

二、明年工作思路

2018年,**县粮食局将继续抓好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以全社会粮食质量为监管范围,加强与工商、食药监、质监等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着力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切实做好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防止不符合粮食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同时,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放松,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基础,继续巩固和深化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成果,力争让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粮食局粮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违法处理等环节依法履行粮政管理职能,营造了良好的粮食市场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抓好一个学习,营造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我们分别利用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的力度。我们分别深入11个乡镇,开展设点宣传、咨询,为期一个月;举办粮食经营者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了人手一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手册,教育他们合法经营;同时,利用县电台每周一档的“粮油之声”栏目,系统地宣传粮食收购、流通、统计、监督内容。全年我们共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人员280人次,宣传车深入乡镇集中宣传8天,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书写墙体广告26块,悬挂横幅36条,营造了全县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规范收购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两个规范,把好收购资格准入关
为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依法审核发放,一是县局由分管局长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制度》、《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程序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权责一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办事;二是严格收购资格准入,对符合条件的,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办结,全年共为xx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3家,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xx家,个体工商户xx户。对手续不齐全的,我们采取一次性告知,既缩短了办证时间,又避免办证者多跑腿、乱跑腿的现象。对条件确实不够的坚决不予办理,从而较好地把住了粮食市场的准入关。由于我们严格按规办事,没有出现一例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接受申办人的宴请以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不良问题,全年没有出现一起投诉案件。
三、依法实施三个监管,保证收购市场秩序
在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市场准入的同时,我们结合夏秋两季粮食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针对粮食部门行政执法历史较短,与工商、公安相比行政执法经验相对不足的情况,我们在实施监督检查中,一方面虚心学习,另一方面严格按程序办事,谨慎执法,对具体违规行为,慎出红牌,多出黄牌,尽量多教育少处罚。我们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管、有管必果。分管局长亲自带队,与执法人员一起不分昼夜深入到码头、船头、场头等一线参与执法,查处违规案件。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把执法的重点放在资质、质量、价格等方面,一是检查有无收粮食购资格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看其是否有收购资质;二是对粮食质量进行检查,严格执行省粮食局有关质量标准,执法人员当场扦样封袋,对违规收购超杂、高水分经营户,当场纠正,立即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三是在收购现场要求做到明码标价,公开收购质量、收购价格。对无明码标价的,立即整改,要求将收购价格公开在醒目位置。今年夏粮收购期间,我们在xx镇检查时,发现一收麦户既无粮食收购许可证,又无工商执照,就船收购小麦180吨,我们立即要求他停止违法收购行为,同时通报工商部门协查。该收粮户趁其不备,悄悄将船开走,我们迅速租借了快艇追出30公里将其扣押,移交县工商局处理。一年来,我们积极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主动沟通,联合或自行执法共出动54人次,查处违规经营者9人,查扣粮食120万公斤。检查出无证经营者6户,查扣粮食近80万公斤;与工商部门一起监督检查5次,查扣粮食50万公斤;移交工商部门案件3起,涉及违规收购粮达100万公斤;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4份,涉及粮食整改数量达70万公斤,从而有力推动了我县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确保了全县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四、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领会内容实质,不断提高粮食监督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2、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更好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粮食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下工商户,收购过程中,绝大部分都违反规定,超范围经营,最高收购量达千吨以上,最低也在百吨以上,严重扰乱了市场收购秩序,监督检查中存在取证难、纠违难等问题。
2、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无证及超范围经营的,由粮食部门查出移交工商部门处理的案件,实际操作中多数是有移交无结果。
3、由于组织、人员、经费不能落实到位,给监督检查带来一定难度。
4、建议粮食收购许可证每年或两年审核一次,原因是有一些企业关停并转,不能及时变更;有的个体经营者相互转让,不利于有效地监督检查,造成收购市场混乱。

粮食局“国庆、中秋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机益,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市粮发电[XX]17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XX]20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XX]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区辖区内的××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乐居中学食堂、粮食市场、苏家院中学、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工商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工商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工商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中,XX分局工商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工商局和高新管委会制定下发的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依据,针对XX区在流通领域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原创: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促进了食品市场的全面规范,确保了整治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据统计,一年来XX分局工商所共出动执法干部2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4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368户次,为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和促进全区食品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秩序明显好转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开展了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确保市场繁荣稳定,消费安全放心,高新工商所在去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十一等节日期间,组织全体干部在辖区内认真开展了以确保包装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工商所在对辖区内的各行各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基础上,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营养保健食品、豆制品、腌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十大类品种食品作为监管重点,对辖区内分布在XX农贸市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路、XX路、XX路等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内的70余户经营包装食品的经营户进行了重点检查。一年来,工商所依法收缴过期变质食品138袋(包、瓶)、“三无”食品13包、各种假冒香烟238包;责令4户不具有备案登记证明的180多盒盒装月饼和56件(每件100个)散装月饼作下柜处理。
二、认真开展了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
去年6月份,XX工商所以迎接“GMS会议”开展交通和卫生环境整治为契机,坚持“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质量”的原则,按照宣传动员、整治工作、查缺补漏、巩固考核的阶段性要求,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XX农贸市场的“脏、乱、差”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在整治工作中,XX工商所采取重点清查与经常巡查的方法,重点对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五大类品种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食品,也没有发现非法使用化学物质加工的禽类制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制品,非法使用保鲜剂和化学品保鲜、加工水果,劣质大米或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以及各种使用变质原料、质量低劣原料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在此基础上,高新工商所积极帮助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内部进行了规范,使达江农贸市场“脏、乱、差”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面貌焕然一新。
三、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
去年6月3日,XX分局工商根据群众举报对XX区XX镇XX营村XX号制假窝点、仓库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假冒成品的莲花及其他品牌味精共计291箱,用于制假的原料5袋,塑料袋封口机1台,莲花味精外包装箱127个,莲花味精小包装袋450个,销货款5000元。后因当事人XX逃走,该案已作无主处理。原创:
四、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去年以来,XX工商所采取有效措施,在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尝试。一是强化教育。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考试测试等方法,不断提高工商所执法干部和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如:去年11月3日,工商所举办了由辖区所有食品经营户参加的“XX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班”,对其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并出题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答。二是强化制度。在内部,工商所拟订了《XX分局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制》、《XX分局工商所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等7个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通过签订《高新分局工商所执法干部共建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工商所所长、内勤、市场巡查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在外部,为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制度,工商所免费发给了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者《进货商品四索台帐》,并通过签订《XX分局工商所、食品市场开办者(各类食品经营户)共建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各类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购销制以及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三是强化协作。XX工商所通过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工商联络站制度,推进12315投诉进社区、进园区、进市场,对16个工商联络站反映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对消费者投诉多、问题大的区域、市场、食品经营者和品种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检查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