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妇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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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国妇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点抓了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客面需要。全国妇联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事关国家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性。
早在两年前,彭珮云、顾秀莲同志就对如何做好“打工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年年初书记处召开会议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和研究,权益部下发了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其中也提出了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要求。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召开了在京全国人大女常委、全国政协女委员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妇联工作情况和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各位人大党委、政协委员提供了提案,议案的建议。这些建议的内容也涉及到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两会代表对此非常重视。20xx年11月13日至23日,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为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等委员为副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一行23人,就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深入有关省市进行考察,写出调查报告,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流动妇女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强流动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等问题向中央提出了决策建议。一年来,各级妇联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写出了许多很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如《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活及权益保障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生活及权益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浙江省嘉兴市妇联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江苏省有组织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研究》、《湖南省农村妇女劳务输出状况调查与思考》、《武汉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河南省郑州市妇联关于女性非正规就业情况的调查》、《安徽省流动人口的儿童调查》等,这些调查报告,全国妇联通过《妇联信息》上报中央或通过中国妇女网、《中国妇运杂志》、《中国妇女报》等媒体进行宣传,为各级领导开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的综合素质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注重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中国妇女报社成立了“打工妹之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在京女性务工人员骨干培训活动。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多,这些省的妇联组织把流动妇女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分别纳入全省实施的“妇女素质工程”和各个时期的妇女普法教育工作中,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安徽、四川、重庆等是劳务输出的大省市,各级妇联在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素质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如安徽省妇联和17个地市妇联推动当地建立了妇女劳动力市场并重点给输出的家政服务人员讲法制课、生活技能课,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四川省成都市妇联成立了全省首家“打工妹夜校”,夜校通过讲座、咨询、研讨、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向社区外来女性普及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传播科技、文化、婚姻、家庭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她们提高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更新思想观念与思维模式,拓宽交流渠道与就业途径,从而使外来从业女性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成为都市建设的一支主力军。
三、动之以情,因势利导,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外来务工妇女远离家乡,在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种种困难,需要妇联组织关心她们,热忱地伸出援助之手。全国妇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妇委会工作的领导,开通了妇女就业网络,为广大妇女,特别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提供了大量信息和经验。各级妇联加大了“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工作的力度。江苏省连云港市妇联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四个保证”。一是就业有保证。市妇联在深圳、苏南等地开辟了稳定的输出渠道,凡与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协议的,均能保证上岗就业;二是时间有保证。劳务人员与市妇联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后5天内保证其全部上岗就业;三是就业质量有保证。按照输出人员的素质和输入地厂家的条件,市妇联与之签订相应的协议,并确保按劳务协议安置,保质保量;四是善后服务有保证。市妇联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尽量免除输出劳动力的后顾之忧。辽宁省锦州市妇联对“家务服务中心”采取了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建立了卡薄,制定了管理办法;依托“中心”成立了集培训、考评考试、发证于一体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了“用工回访”制度。浙江省妇联要求全省妇女组织,做娘家人,送姐妹情,切实为外来务工妇女排忧解难。杭州市妇联着重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拱墅区上塘镇妇联成立了“关心外来姐妹,展现巾帼风采”外来妇女服务网络指导小组,台州市妇联协调政

府以营造安全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善了外来打工妹的住房条件。为了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一些基层妇联组织还组织妇女帮工队,农忙的时候为一些因外出打工而缺劳动力的家庭干农活,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家乡的子女也给予了很多关照。
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法制轨道,用政策和法律来解决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妇联在维权周活动期间散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有关书籍就达330多万份。二是建立工作网络,提供法律援助。全国妇联继续开通面向各界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群体的妇女法律咨询热线。各级妇联也普遍建立了工作机制,如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94个县区妇联就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该省妇联系统还聘请了140多名劳动法律监督员,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流动人口中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件查处力度。今年,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性骚扰、外来务工妇女工伤事故、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严重侵权事件。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参与了劳动执法部门开展的劳动执法检查,敦促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协调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基层妇联相关工作指导不够,另外,流动人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全国妇联在工作关系上还需理顺,需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将继续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把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宣传、教育、维护、服务工作纳入妇联整体工作规划中,作为改进作风,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把妇女工作做得更好,做到各界妇女姐妹之中,做到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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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妇联系统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全国妇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点抓了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客面需要。全国妇联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事关国家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工作的紧迫性。
早在两年前,彭珮云、顾秀莲同志就对如何做好“打工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年年初书记处召开会议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和研究,权益部下发了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其中也提出了对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要求。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召开了在京全国人大女常委、全国政协女委员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国妇联工作情况和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各位人大党委、政协委员提供了提案,议案的建议。这些建议的内容也涉及到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两会代表对此非常重视。20xx年11月13日至23日,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为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等委员为副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一行23人,就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深入有关省市进行考察,写出调查报告,就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认识、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流动妇女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强流动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教育工作、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等问题向中央提出了决策建议。一年来,各级妇联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写出了许多很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如《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生活及权益保障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北京市流动人口中的儿童生活及权益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浙江省嘉兴市妇联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江苏省有组织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研究》、《湖南省农村妇女劳务输出状况调查与思考》、《武汉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河南省郑州市妇联关于女性非正规就业情况的调查》、《安徽省流动人口的儿童调查》等,这些调查报告,全国妇联通过《妇联信息》上报中央或通过中国妇女网、《中国妇运杂志》、《中国妇女报》等媒体进行宣传,为各级领导开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的综合素质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注重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女性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中国妇女报社成立了“打工妹之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在京女性务工人员骨干培训活动。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多,这些省的妇联组织把流动妇女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分别纳入全省实施的“妇女素质工程”和各个时期的妇女普法教育工作中,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安徽、四川、重庆等是劳务输出的大省,各级妇联在提高外出务工妇女素质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如安徽省妇联和17个地市妇联推动当地建立了妇女劳动力市场并重点给输出的家政服务人员讲法制课、生活技能课,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四川省成都市妇联成立了全省首家“打工妹夜校”,夜校通过讲座、咨询、研讨、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向社区外来女性普及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传播科技、文化、婚姻、家庭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她们提高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更新思想观念与思维模式,拓宽交流渠道与就业途径,从而使外来从业女性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成为都市建设的一支主力军。
三、动之以情,因势利导,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外来务工妇女远离家乡,在她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会遇到种种困难,需要妇联组织关心她们,热忱地伸出援助之手。全国妇联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妇委会工作的领导,开通了妇女就业网络,为广大妇女,特别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提供了大量信息和经验。各级妇联加大了“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机构工作的力度。江苏省连云港市妇联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四个保证”。一是就业有保证。市妇联在深圳、苏南等地开辟了稳定的输出渠道,凡与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协议的,均能保证上岗就业;二是时间有保证。劳务人员与市妇联巾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后5天内保证其全部上岗就业;三是就业质量有保证。按照输出人员的素质和输入地厂家的条件,市妇联与之签订相应的协议,并确保按劳务协议安置,保质保量;四是善后服务有保证。市妇联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尽量免除输出劳动力的后顾之忧。辽宁省锦州市妇联对“家务服务中心”采取了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建立了卡薄,制定了管理办法;依托“中心”成立了集培训、考评考试、发证于一体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了“用工回访”制度。浙江省妇联要求全省妇女组织,做娘家人,送姐妹情,切实为外来务工妇女排忧解难。杭州市妇联着重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拱墅区上塘镇妇联成立了“关心外来姐妹,展现巾帼风采”外来妇女服务网络指导小组,台州市妇联协调政府

以营造安全环境为重点,着力改善了外来打工妹的住房条件。为了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一些基层妇联组织还组织妇女帮工队,农忙的时候为一些因外出打工而缺劳动力的家庭干农活,对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家乡的子女也给予了很多关照。
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法制轨道,用政策和法律来解决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妇联在维权周活动期间散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和有关书籍就达330多万份。二是建立工作网络,提供法律援助。全国妇联继续开通面向各界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群体的妇女法律咨询热线。各级妇联也普遍建立了工作机制,如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94个县区妇联就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该省妇联系统还聘请了140多名劳动法律监督员,协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流动人口中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件查处力度。今年,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集中解决了一批涉及性骚扰、外来务工妇女工伤事故、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严重侵权事件。全国妇联和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参与了劳动执法部门开展的劳动执法检查,敦促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协调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基层妇联相关工作指导不够,另外,流动人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全国妇联在工作关系上还需理顺,需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国妇联将继续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把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外来务工妇女的宣传、教育、维护、服务工作纳入妇联整体工作规划中,作为改进作风,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把妇女工作做得更好,做到各界妇女姐妹之中,做到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之中。

2020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区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额敏”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将流动人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在我区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了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主要特点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区各级党政领导能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以“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其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区居民实行同等待遇。公安机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社区民警以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在基层村队坚持以党支部为核心,由综治委(办)牵头,以基层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充分发挥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十户联防”活动加强各村队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预到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三)以增强归属感为主旨,营造和谐氛围
为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与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本着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区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检查活动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使我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四)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区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我区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四知”,
在各村队,均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人一卡,真正做到了“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全年共登记流动人员13120人。
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因此,我区以此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在区公安局的组织领导下,各基层派出所(警务区)认真贯彻公安部《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并与房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书和保证书。全年共登记办理出租房屋382间,签订治安责任书2316份,取缔非法出租房211处,出租房屋办证率达到83%。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各地房屋租赁情况,杜绝了房屋无证非法出租的现象。
(五)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区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的行为,大力开展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群体中的矛盾纠纷。公安部门和综治基层组织在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还根据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业务知识等培训,使他们既掌握一定技能又知法、守法和用法维护自身利益。上半年全区共举行各类培训班3次,参加培训人员13101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繁重而巨大的工程量,是需要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来保障的,因受我区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基本措施及制度的落实仍还不够,公安警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也还有落实不扎实的地方,其次,对外来人口租赁的房屋,对其安全设施管理力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如:居住的外来人员大都是吃、住在一起,屋内煤炉、液化气随处乱放,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安全事故隐患较多,因此,对我区的平安创建工作构成了严重威胁。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过去,我们总把外来人口当成影响社会治安的消极因素,把他们作为防范管理的重点,实际上,外来人员中违法犯罪的多是些居无定所、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员。因此,各职能管理部门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内涵,严格履行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实施有效服务,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统一;正确处理查处违法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实现打击与保护相统一。坚持不等不靠不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严肃管理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扎实抓好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判,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深化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保证治安大局稳定。
二是推进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发证、治安信息员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严密重点场所、部位的治安检查。
三是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力度,依法严惩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

2020年流动人口综治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有效救助。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为了让人们正确理解救助管理法规的要点和精神,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我们一如既往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定期在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街道),向市民和求助人员发放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单及救助引导卡;二是对救助工作中的发生典型事例,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宣传救助政策;三是充分发挥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设置的救助引导牌和各社区宣传栏的作用,并对救助引导牌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清理污损,查缺补漏。四是保持与吉安广播电台的长期合作关系,开辟专栏,定期宣传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的精神,让全社会都了解并关心支持流动人口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为配合新形势下救助工作的新情况、新需要,我们不断拓展救助业务。一是积极主动上街开展救助。在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时,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在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进行巡视,主动对符合救助条件,正在流浪乞讨的人员实施引导或护送其进站受助。二是认真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我们把建设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目前,征地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的支持。此外,对进入救助站的流浪未成年人采取了积极的保护措施,实行一对一的救助。三是认真做好妇女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公安部门解救出来的被拐买妇女,主动和救助对象的原籍联系,派出专人送往xx省救助站,为她们返家提供便利。

(三)部门联动日渐成效。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下,给救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很多务工不着的人员因无力返乡,纷纷来站求助或流落街头。为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及时地得到政府的救助,我们在实行24小时值班制的同时,积极地和有关部门联系,巩固部门联动所取得的成效。按照“三城”同创的要求,我们同时还实行了每周一上街巡查制度。对街头流浪的乞讨人员,我们主动地把他们引导到站内救助。今年春节、“五一”和清明节期间就引导了130多人进站受助。在逢年过节或市里大型活动时,由局领导带队配合公安、城管同志,在中心城区的火车站、汽车站、步行街、人民广场等流动人口较密集的地段进行巡视,主动对正在街上流浪乞讨并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实施引导或护送其进站受助。

目前,我市共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3900人次(含各县市),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30多人次,老年人27人次、精神病人55人次,为促进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救助管理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民政部门的救助站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实施临时性(一般不超过10天)关爱救助,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进站接受临时救助,给落实救助政策带来一定的难度;另外,对于无法查清其基本身份情况的受助对象,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难以落实安置政策,目前市救助站院内还滞留了4名无法查明个人身份情况的流浪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急待安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劝请和救助工作。

乡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xx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市人口局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坚持为流入、流出育龄人口服务的指导思想。在相关部门的协作下,于XX年3月和至XX年9月认真对我镇流动人口进行了两次清理,现总结如下:

一、利用我镇桃花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的特点,利用有线广播很好地宣传了国家人口委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公告》。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我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的流动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发现70例违法生育现象,现正在取证处理。坚持边清理、边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今年我镇共流出育龄人口总数为:622人,其中:女,441人,流动人口办证总数为:441人,已婚育龄妇女:420人,有避孕措施的:410人,有1人流入我镇。我办坚持做到每个村宣传流动人口外出时,先要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签订“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协议书”,并要求她们每年寄回两次《孕情证明》,今年的办证率达92%。

三、按要求在pip信息平台上与padis系统上及时准确地反馈“流动人口”信息。并按时完成流动人口的各种报表工作。

四、今后打算:做好流出、流入人口的办证宣传工作,要求各村委会加强对流出人员的监控工作,做到婚、孕、育信息反映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及时逗硬,并函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及时掌握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