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共4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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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篇1为了加强对天龙佳园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维护小区内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目前天龙佳园小区房屋出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天龙佳园物业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东方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东方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天龙佳园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天龙佳园物业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天龙佳园的规章制度,接受天龙佳园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
查看更多>>上半年,在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有效救助。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为了让人们正确理解救助管理法规的要点和精神,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我们一如既往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定期在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街道),向市民和求助人员发放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单及救助引导卡;二是对救助工作中的发生典型事例,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宣传救助政策;三是充分发挥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设置的救助引导牌和各社区宣传栏的作用,并对救助引导牌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清理污损,查缺补漏。四是保持与吉安广播电台的长期合作关系,开辟专栏,定期宣传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的精神,让全社会都了解并关心支持流动人口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为配合新形势下救助工作的新情况、新需要,我们不断拓展救助业务。一是积极主动上街开展救助。在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时,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在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进行巡视,主动对符合救助条件,正在流浪乞讨的人员实施引导或护送其进站受助。二是认真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我们把建设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目前,征地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的支持。此外,对进入救助站的流浪未成年人采取了积极的保护措施,实行一对一的救助。三是认真做好妇女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公安部门解救出来的被拐买妇女,主动和救助对象的原籍联系,派出专人送往xx省救助站,为她们返家提供便利。
(三)部门联动日渐成效。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下,给救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很多务工不着的人员因无力返乡,纷纷来站求助或流落街头。为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及时地得到政府的救助,我们在实行24小时值班制的同时,积极地和有关部门联系,巩固部门联动所取得的成效。按照“三城”
查看更多>>xx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法》、《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市人口局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坚持为流入、流出育龄人口服务的指导思想。在相关部门的协作下,于xx年3月和至xx年9月认真对我镇流动人口进行了两次清理,现总结如下:
一、利用我镇桃花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的特点,利用有线广播很好地宣传了国家人口委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公告》。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我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的流动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发现70例违法生育现象,现正在取证处理。坚持边清理、边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今年我镇共流出育龄人口总数为:622人,其中:女,441人,流动人口办证总数为:441人,已婚育龄妇女:420人,有避孕措施的:410人,有1人流入我镇。我办坚持做到每个村宣传流动人口外出时,先要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签订“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协议书”,并要求她们每年寄回两次《孕情证明》,今年的办证率达92%。
三、按要求在pip信息平台上与padis系统上及时准确地反馈“流动人口”信息。并按时完成流动人口的各种报表工作。
四、今后打算:做好流出、流入人口的办证宣传工作,要求各村委会加强对流出人员的监控工作,做到婚、孕、育信息反映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及时逗硬,并函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及时掌握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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