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院系统工作总结-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岁月横流,工作即将翻开新的篇章。我们应该对这一阶段的工作做个总结了。通过总结,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您知道工作总结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2020年法院系统工作总结-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光荣职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司法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神圣使命。自治县成立20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自治县成立以来,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1983年集中“严打”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通过抓好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打击、震慑犯罪,遏制刑事案件发案上升的势头,教育鼓舞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寓教于审,以案释法,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部分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非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不投入劳动改造的,则依法宣告缓刑。1992年,成立了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

1997年以后,根据新修订的刑法,加大了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尤其是对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假币等逐利型犯罪案件,在对犯罪分子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均要依法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摧毁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经济基础。20xx年以来,在刑事审判中加大了人权保护力度,坚持“有罪判决,无罪放人”,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近年来,每年审判的刑事案件均稳定在50件左右,判处案犯70人左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和超期羁押、超审限案件。

二、坚持“排解为主,保护为重”的方针,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1986年,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契机,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199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1996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逐步由过去的法官“纠问式”的审判变更为现在的由双方当事人“诉辩式”的审判,法官由大包大揽回到了居中裁判的位置上,职权主义色彩逐渐淡化。20xx年,撤销了原有的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分别设立了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建立了大民事的审判格局。近年来,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和实践司法为民的思想,强化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冲突,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和秩序。

20x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司法为民、便民的措施,经常深入发案地就地收案、就地审判,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20xx年以来,发挥服务职能,根据金融部门的委托和申请,采用简便快捷的非诉讼方式与诉讼方式相结合,帮助金融部门清收不良贷款,支持金融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每年审判的民事案件均稳定在150件左右。

三、坚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1987年11月,成立了行政审判庭,因当时还没有行政诉讼法,审判行政案件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审判行政案件有了独立的程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适应形势的需要,行政审判工作中又增加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在基层法院,司法审查更多地表现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上。在行政审判中,始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形成“告状难”。

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出口关,确保案件质量

20xx年以前,审判监督工作由告诉申诉庭负责,在20xx年的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案件的内部监督工作,同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由审判监督庭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内容包括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书记员记录、案卷装订等5个大项100余个小项。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

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还采取聘任执法监督员、建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制度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保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实现。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999年,成立了执行庭,结束了案件由各审判庭自审自执的局面。20xx年,为体现执行工作具有裁判性和行政性的双重特点,撤销了执行庭,新组建了执行工作局,接受本院和上级法院执行工作局的双重领导。多年来,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及时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999年,中央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随后,县委也转发了我院贯彻实施中央文件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执行工作中,一是从关系法院执法形象的高度,坚持把执行工作摆到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定期分析研究执行工作情况;二是严格内部管理,推行案件到人、责任到人,执行款物由专人管理兑付、账钱分离,案件流程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大胆采用拘留、查封、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收到了执行一件,震动一片的效果。近年来,每年新收执行案件80件左右,案件执行率均保持在90%左右,基本实现了收结案件的动态良性循环。

六、加强物质装备、队伍和党组织建设,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保障

20年来,法院硬件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先后争取资金200余万元,搞好办公楼建设。二是先后争取资金近百万元,购置了必要的工作用车和更新了办公设备。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全院28名干警中,有女干警7人,占25%;有党员23人,占82.14%;大专以上学历27人,占96.42%(其中: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人,大学本科20人,专科5人);有审判资格的人员15人,占53.57%。199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正式施行。1998年,进行了首次法官等级评定。

现有15名法官中,有四级高级法官1名,3~5级法官14名。有内设机构13个,其中正科级内设机构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5个。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院党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端正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院形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完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领导班子的要求,努力建设一个学习型、创新型和团结干事型的领导班子。院党支部按照党组织“五好”、党员“五带头”的总体目标,以“学习创新,司法为民”为主题,加强党支部建设。20xx年2~7月,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抓学习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组织制度等,院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群众、公正司法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党支部还注重抓好群团组织工作,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投身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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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总结


我院在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上三级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动员会,贯彻、落实活动精神。现教育活动已如期结束,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一个组织,一套方案,做好两个保障”,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各副院长任副组长,政工科、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专门领导小组,提供了组织保障;因地制宜、合理摆布,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供了制度保障。从组织和制度上确保了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在第一阶段的教育活动中,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通过“三结合”(集中封闭学习与各庭室自学相结合、院党组成员领学与外聘党校老师授课相结合、检查听课笔记和试卷评测相结合),做到教育活动阶段有培训、有评测、有检查、有验收。实现了“三不误”(学习不误接待、学习不误审判、学习不误执行)、“三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积极性提高、司法为民观念提高)和“三增强”(大局意识增强、职业意识增强、宗旨意识增强),为下一阶段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 结合实际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针对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开展查摆工作的具体事项,我院下发了查摆问题需要检查的十二项具体内容,由各部门、各基层法庭认真贯彻落实,并在11月10日前已将查摆问题总结书面报告报到政工科。通过自身的对照检查,从总体上解决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了司法水平,改进了审判作风,提升了法院和法庭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一)在案卷评查上,突出一个“严”字,把好质量关,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由审监庭逐一对审结的案件进行评查,极大提高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办公室通过对诉讼和执行收费进行专项检查,从根本上遏制了多收费、乱收费、随意减免缓交诉讼费、执行费等问题。现我院的案卷已形成一月一报送,一月一评查,一月一归档的良好局面,并用制度进行了规范,为案卷评查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在工作作风上,注重一个“诚”字,把好服务关,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我院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在涉诉信访工作上,拓宽院长接待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访能诉、有访能解。同时,立案庭对重大来访案件实行听证处理,对上访案件的当事人实行面对面谈话,落实责任人,包案到底,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信访接待工作预案,设立信访接待室,派专人负责。实行了与政法委信访部门联合接待以及加大交办、督办、通报力度的办法,针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
(三)在制度建设上,强化一个“用”字,把好落实关,不断增强制度建院、制度强院。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顿,通过整顿将问题及时纠正,通过制度将纠正的成绩及时巩固。随着检查活动的深入开展,对于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用制度进行规范,防止问题的发生,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决定》、《信访接待细则》等,用制度打上预防针。
通过此次教育活动的开展,目前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服务意识普遍提高,为民思想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普遍改善,组织纪律更加严明。在当地树立了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法院新形象。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总结


二、突出重点,增强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针对性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必须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和规范。一是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这类问题突出反映在审判和执行部门。二是从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从容易出现违规办案,不文明行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四是从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这样,明确了整改重点,做到了整改工作的有的放矢。

三、做到三个结合,联系实际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为了确保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院将整改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将整改活动与人大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结合起来。自7月下旬至11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院20xx年至20xx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进行评议,这次评议是对我院三年来民事审判工作的一次检查,也是找出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而进行整改的一个契机,因此,我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针对整改活动中查找出的庭审活动不够规范,庭审质量不高;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和合议不够规范等问题,积极落实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

二是把专项整改活动与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起来。本着公开选拔、平等竞争的原则,我院进行了以环节干部竞争上岗、调整内设机构及职能、一般干警轮岗交流为内容的机构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一批青年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增强了审判队伍的活力,做到了人尽其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我院的审判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了大立案、精审判、严监督、强执行的新格局,为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将专项整改活动与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整改活动的效果,应充分体现在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上。由于竞争上岗、评议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等客观原因,我院上半年的结案率比较低,积压了一批审判、执行案件,同时,案件调解率、发回改判率仅处于全市法院中级水平。为此,我们组织开展了全院性的集中清理积案工作,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我院第三季度的结案率、调解率较上两个季度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上诉率、发回改判率逐步下降,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转。

四、强化措施,增强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效性

对司法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导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留给我们的教训十分深刻和沉痛。经过对整改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总结,我们主要抓了“四个规范”和“四项机制”的建设。

(一)做到“四个规范”,确保司法廉洁。

一是规范立案工作。立案接待是法院对外联系的“主要窗口”,事关当事人及其他来访人员对法院的第一印象,为了把这个“窗口”擦亮,我们要求法官在接待当事人时要耐心细致,用语文明规范,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不予立案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为方便群众诉讼,我们改造了立案大厅,印制了诉讼须知、收费标准,采取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方式,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同时,在立案庭设立了速裁法庭,通过调解、灵活运用证据规则等方式,尽一切可能缩短办案周期,开通了审理简易民商事案件的“快车道”。速裁法庭成立后,已审结案件87件。其中,有40件案件在立案当日即审结,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仅为4天。

二是规范审判活动。我院出台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操作规程,并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对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进行督促和检验,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审判能力的提高。

三是规范执行工作。在执行环节,为防止暗箱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执行案件合议制度》、《执行异议审查规则》等制度,实行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进程“五公开”,并将执行款物的收付与执行员彻底分离,堵塞了漏洞。以上制度实施后,执行权的运行得到了规范。

四是规范诉讼收费。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收费,避免乱收费、拉赞助等问题的发生,并对执行工作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二)形成“四项机制”,确保公正效率。

建立法院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经过整改,我院初步形成了四项管理机制。

一是在立案庭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从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及结案等不同阶段,实行内部全程监控,加强了办案期限的监督,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在审监庭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为加强经常性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案件评查制度》,对所结案件随时进行评查,按月进行通报,分析原因,查找责任,以此促进法院整体办案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自8月份以来,已评查案件830件,对存在裁判文书错漏字、诉讼文书材料填写不全等问题的29起案件进行了通报。

三是在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查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机制。把违法审判、办案差错案件与审判职务挂起钩来,大力强化了法官的审判、执行质量责任和执法责任意识。

四是在政工科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我们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业绩档案为核心,实行 “十率”目标考核,把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但与当年奖惩挂钩,而且与法官的评优晋级联系起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优化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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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法院及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针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遵循本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从认识上破题,在思想上重视。

院党组首先在此项活动的必要性上统一认识。去年我院着重抓了“司法为民、服务发展”,解决了立足点与出发点的问题。而这一次专项整改定位在质量与效果,是对去年重点的契合与伸展。问题的提出来源于民众的呼声和我院自我反省,针对性强、现实意义明显。

讨论中我们充分肯定了两个主题词:“规范”与“公正”。认为两者具备必然的因果关系,构成审判工作的价值观。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提出专项整改切中了时弊:单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上看,由于执法不规范导致不公正现象发生的案例不在少数,并且有上升趋势。我院处理了21 起涉法上访,问题出在政法系统本身的占了一定比例。违法执法、偏见执法、好恶执法、情绪执法、教条执法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若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仰,伤害社会和谐的基础。讨论中大家强调要“借势”,充分把握中政委在全国营造的这个氛围,为我所用,开展积极自主的集体排毒

二、 认真传达、积极动员

根据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的部署,从我院实际出发,召开了传达、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和工作措施,启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三、 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针对本次整改活动,制定专项整改活动方案,把职务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作为重点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办案;执法不作为和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问题。

四、深入查找,分类梳理

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分析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结合法院机关要重点整改的四个方面的问题,结合我院 和 两个方面的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分类疏理,建立专门台帐,并向上级和县专项整改活动组办公室报告。对查找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如:热情接待方面和讲普通话方面,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逐步整改或限期整改,如执法理念陈旧、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执法受干扰等。

五、开门纳谏,集中整改

我们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虚心向各兄弟检察院学习经验,将他们好的点子、好的方法结合到自己的活动中来,并将我院广大干警在开展活动前后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对比,使其认识到差距和不足,并加以改正,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明确整改方向,确保集中整改阶段取得实效,以求真务实作风搞好本次专项整改。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宣传工作的力度存在欠缺,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创办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专刊,并在局域网上开辟专栏,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看到我们的决心、信心,但缺乏和本地电视台协调,对本次专项整改活动进行采访报道。

以后的工作中,全体干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根据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确保专项整改活动真正取得实效。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群众满意率而努力。

2020年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阶段总结


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阶段总结

从去年九月起,市委政法委根据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今年5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我院将这两项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前段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有组织领导,有部署安排。院里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邹院长担任组长。制定了整个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按要求将活动分为五个阶段的阶段实施方案,每个方案都附有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表。

2、进行了学习动员。召开或者组织干警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2场次,其他则采取与院长会、院务会、部门周五学习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了学习动员。

3、查摆了问题。我们查摆问题主要通过五条途径。一是开展自查。在教育活动中,院党组和各支部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一到两次,全院干警写出自查材料。二是结合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中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查摆出了在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等四个方面存在的21种问题。三是通过案件质量评查组进行评查所查出的个案存在的一些问题。四是自活动开展以来先后3次进行了对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督查和对“六个严禁”执行情况的明查暗访。五是通过向当事人发征求意见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形象监督员、新闻记者座谈会,向社会公布“六个严禁”和“司法为民”措施监督电话,发出《法院重大事项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4、进行了整改。一是通过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教育活动,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提高干警队伍政治、业务和道德素质。先后请邹院长上党课,市委党校老师作十六大精神讲座,举办全市法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讨会和“公正与效率”知识抢答赛,举办刑事培训班和专项培训班,组织全市法院在职法官参加业务考试等等。二是对司法大检查和评查中发现有问题或者质量瑕疵的案件进行了纠正或补火,其中对2件有严重问题的案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三是严肃查处了违法违纪典型。对触犯刑律的李坤齐、阳平怡等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先后专门召集中心组、院务会、各部门干警会开展警示教育,对该案进行剖析反思,吸取教训。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六个严禁”的5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先后对7件质量瑕疵案件涉及的3名审委会委员和15名审判人员给予了案件质量责任处罚,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五是进行了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和部分干警调整异岗,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追求公正与效率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5、开展了整章建制。我院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抓得比较早、比较实。仅今年上半年,我院修订或者出台的规章制度就不少。比如说: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审判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及教育培训规定等,出台了《基层人民法院考评暂行办法》、《人民陪审员暂行办法》、《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利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暂行办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个严禁》等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领导班子和少数干警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极个别的干警可能还不知道院里在开展这两项教育活动。二是少数部门对教育活动抓得不够落实。三是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个别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对当事人或来访干部群众态度生硬的问题;执法不公现象仍个别存在等问题。四是制度多,但梳理不够,落实也不够,尤其是长效机制建设还不成熟的问题;五是教育活动的汇报、联系、沟通、信息传递工作还不够的问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