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民检察院二00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流逝,转眼间这一段时间的工作即将过去了。我们应该对这一阶段的工作做个总结了。作好总结,可以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有哪些好的工作总结模板值得借鉴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0年人民检察院二00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按照《20xx年黑龙江省基层院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和市院制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我院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确保目标管理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我院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经验措施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严把受案、结案审批关,对复杂疑难案件都由科务会、检委会讨论决定,确保案件质量。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72件83人,审查批准逮捕63件74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所受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无违法超期现象,批准逮捕准确率达 100%,案件平均审时3.5天,批准逮捕人数占所受案人数的86.8%,不批准逮捕人数占受案人数的10.4 %,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人数分别下降4.76 %、1.33 %,批准逮捕人数下降9.6 %,不批准逮捕人数下降35.7 %,提前介入引导取证5件,纠正公安机关程序违法3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立案监督1件;受理移送起诉案件84件9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57件71人,不起诉2件2人,报请市院提起公诉2件3人,公诉案件起诉准确率和不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向公安机关发检察建议2份,纠正公安机关程序违法1件,追漏2件,开观摩庭1次,检察长参与出庭1次。积极参与县域平安创建,切实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始终如一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大力推行首办责任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积极推进申诉复查赔偿工作进程。坚持“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宗旨,共受理来信、来访36件,接待群众来访80人次,检察长接待15次,涉检上访案件2件3人,1件转纪检部门处理,1件正在履行赔偿程序,走访4户;处理、化解矛盾纠纷案件6件,在“两会”期间,院领导轮流值班,做到随访随接待随处理,妥善处理“两访一户”案件,避免了2起可能引起上访的案件,使上半年实现“零进京”上访目标。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
突出打击重点,查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侵吞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案件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反贪部门办案数已完成省院目标考核基础数的71%,共受案6件6人,立案5件5人,侦查终结5件5人,移送起诉5件5人,已有4 件4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人,追缴赃款20余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50万员。反渎职侵权部门已完成了规定的全年工作指标,立案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今年继续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在去年对农村支部书记培训的基础上,对全县139个行政村的村长进行了培训,达到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总量的33.33%。根据上级的要求,分别在教育、国税、林业开展系统预防工作,对二00八年依兰县的通乡、通村公路工程建设开展了预防工作。分别与上述四个系统联合下发了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座谈会,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与四个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每个系统的发案特点、规律以及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提出了分析报告,并提出了预防对策。发现和收到群众举报信3封,获得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条,移送立案2 件,均做了有罪判决。运用检察技术软件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对依兰县通乡、通村路工程的投标单位进行了查询,均无行贿犯罪纪录。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侦查监督部门下大力气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不该立案而立案、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
按照检察机关的职能,全面开展了对侦查活动、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工作。加强了对侦查活动中违反程序法、非法取证、侵犯人权等问题的监督。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以办案为中心,加强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力度,对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坚决提请抗诉。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件,息诉4件,立案3件,提请抗诉3件,市院正在审理中。发出检察建议1件,出席再审法庭4次,截止目前,已完成全年目标的 75%。
(四)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整体功能
积极探索实行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办案体系,侦查监督、公诉部门适时提前介入侦查环节,引导侦查取证;自侦部门坚持主动参加案件庭审,注意总结、发现并改进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侦查监督部门严格掌握逮捕条件,对违反诉讼程序、侵犯人权等违法办案行为,坚决监督纠正;公诉部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的诉讼效果;监所部门加强对在押人员诉讼时限的监督,监督看守所及时发现超期预警,防止超时限办案和超期羁押;按照“四个流程”的规定,加强了安全防范检查,对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案件,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继续保持零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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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努力做到加大工作力度与提高办案质量相协调
严格规范案件线索管理,执行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的制度,加快线索流转速度,提高线索成案率;严格执行业务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案件请示报告备案、中止、转出等制度,提高案件请示报告、法律文书质量,努力提高司法统计准确度。按照高检院规范标准,加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硬件建设,升级和配齐设备。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和工作安全,严格执行上级院关于保证办案安全的制度和措施,做到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必须在警务区进行,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六)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我院以“大学习、大讨论”和正规化管理活动为契机,解决检察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在集中学习辅导的同时及时在局域网开辟专栏,以此为阵地供大家学习上级精神和进行讨论交流,形成自觉贯彻上级要求,提高工作的指导性和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制定和完善六项法警工作制度,按标准设置了办案工作区,法警能全面履行职责,共参与提审、送达、看管等13次,自侦案件参与率达到100%。开展了岗位培训与岗位练兵活动,教育培训达42课时。真正下功夫查摆出队伍管理、内务管理、业务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为整改和整章建制奠定基础,扎实推进“两项活动”顺利开展。院党组致力于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对40余项制度进行重新整理、制订,狠抓制度和执行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制度,跟踪问效,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继续完善各职能业务部门办案流程,建立干警执法档案19个,形成了对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环节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和制约监督的一整套工作机制;结合开展正规化管理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摆并纠正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从而提升了队伍素质,提高了执法水平。
(七)建立联系制度,大力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等单位的联系制度,各部门之间互通情报、信息,搜集宣传线索,捕捉热点问题,交流宣传经验;建立与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制度,经常与新闻媒体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报道定位及新闻要求,对有关专题报道共商宣传方案,取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截止目前,检察宣传报道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文章6篇,超额完成600%;在省级报刊发表文章9篇,已完成全年目标考核基础数;在龙剑网发表稿件80篇,完成目标管理考评规定的89%;调研文章在省级媒体发表2篇,已实际完成省院确定的调研文章基础数的67%。
(八)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队伍和业务
继续走科技强检之路,确定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动力,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对各项业务工作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办公、办案和干部考核的信息化,建立业务、队伍、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建立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内部信息发布系统、侦查指挥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全面完成三级网建设,建立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引进了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了计算机技术应用培训。积极与县财政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补充交通通讯、侦查指挥、证据收集等装备建设经费。
(九)切实加强基层院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推进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程序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人员和环节进行监督,坚持执行“收支两条线”、扣押冻结款物、车辆管理和办案安全工作的检务督察;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了“一案三卡”制度,建立了执法廉政档案,认真落实了巡视制度,加强了检务督察工作;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对日常工作加强了考勤、检查,强化纪律作风和工作秩序管理,从而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使其成为干警评功受奖、职务晋升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十)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始终把保稳定、促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半年来,积极完成了县委布置的各项任务,无论爱国卫生活动,还是义务捐款等积极踊跃参加,突出了亮点工作和创新性工作。时值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全院干警以坚定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心系灾区,全院干警先后捐款3次,累计28000元;多次送法进企,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整章建制;为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畅通有利于招商引资及各类经济发展主体渠道,制定了九条措施,全力推进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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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努力做到加大工作力度与提高办案质量相协调
严格规范案件线索管理,执行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的制度,加快线索流转速度,提高线索成案率;严格执行业务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案件请示报告备案、中止、转出等制度,提高案件请示报告、法律文书质量,努力提高司法统计准确度。按照高检院规范标准,加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硬件建设,升级和配齐设备。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和工作安全,严格执行上级院关于保证办案安全的制度和措施,做到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必须在警务区进行,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六)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我院以“大学习、大讨论”和正规化管理活动为契机,解决检察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在集中学习辅导的同时及时在局域网开辟专栏,以此为阵地供大家学习上级精神和进行讨论交流,形成自觉贯彻上级要求,提高工作的指导性和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制定和完善六项法警工作制度,按标准设置了办案工作区,法警能全面履行职责,共参与提审、送达、看管等13次,自侦案件参与率达到100%。开展了岗位培训与岗位练兵活动,教育培训达42课时。真正下功夫查摆出队伍管理、内务管理、业务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为整改和整章建制奠定基础,扎实推进“两项活动”顺利开展。院党组致力于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对40余项制度进行重新整理、制订,狠抓制度和执行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制度,跟踪问效,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继续完善各职能业务部门办案流程,建立干警执法档案19个,形成了对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环节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和制约监督的一整套工作机制;结合开展正规化管理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摆并纠正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从而提升了队伍素质,提高了执法水平。
(七)建立联系制度,大力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等单位的联系制度,各部门之间互通情报、信息,搜集宣传线索,捕捉热点问题,交流宣传经验;建立与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制度,经常与新闻媒体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报道定位及新闻要求,对有关专题报道共商宣传方案,取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截止目前,检察宣传报道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文章6篇,超额完成600%;在省级报刊发表文章9篇,已完成全年目标考核基础数;在龙剑网发表稿件80篇,完成目标管理考评规定的89%;调研文章在省级媒体发表2篇,已实际完成省院确定的调研文章基础数的67%。
(八)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队伍和业务
继续走科技强检之路,确定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动力,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对各项业务工作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办公、办案和干部考核的信息化,建立业务、队伍、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建立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内部信息发布系统、侦查指挥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全面完成三级网建设,建立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引进了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了计算机技术应用培训。积极与县财政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补充交通通讯、侦查指挥、证据收集等装备建设经费。
(九)切实加强基层院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推进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程序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人员和环节进行监督,坚持执行“收支两条线”、扣押冻结款物、车辆管理和办案安全工作的检务督察;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了“一案三卡”制度,建立了执法廉政档案,认真落实了巡视制度,加强了检务督察工作;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对日常工作加强了考勤、检查,强化纪律作风和工作秩序管理,从而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使其成为干警评功受奖、职务晋升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十)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始终把保稳定、促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半年来,积极完成了县委布置的各项任务,无论爱国卫生活动,还是义务捐款等积极踊跃参加,突出了亮点工作和创新性工作。时值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全院干警以坚定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心系灾区,全院干警先后捐款3次,累计28000元;多次送法进企,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整章建制;为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畅通有利于招商引资及各类经济发展主体渠道,制定了九条措施,全力推进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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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检察院二00年公诉工作总结


二00*年公诉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的公诉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强化监督,公正司法”为主题,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把“眼到、手到、心到、口到”作为审查案件的最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公诉职能,深化公诉制度改革,维护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增强公诉意识,加强业务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法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是政策变化大,比较灵活,难于掌握和法律之间出现不相适应的新情况。为此,有时犯罪界线模糊,难以区分。我们根据出庭公诉的具体实践,深感审查起诉是出庭公诉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出庭公诉工作的成败,同时,出庭支持公诉,又是社会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公诉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公开监督和检验,两者互为联系、相互渗透,出庭工作搞提好,可以起到维护法律威严,提高检察机关声誉的作用,搞得不好,适得其反。因此,我们把出庭公诉工作视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和门面,对此,我们做到二勤,即:一是对新的法律法规勤学习,掌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做到依法办事;二是对各种政策规定及时学习,勤于思考,研究政策和法律的相同和相异点,从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了执法,提高了准确性。另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一人赴省院参加了全省公诉工作培训班,及时掌握了公诉工作的新情况,三人获得了法律本科文凭,二人通过了计算机等级考试,二人参加了全市优秀公诉人选拔赛,其中一人获得了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二、充分履行公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xx年,我们认真履行公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办案中,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搜集罪重、罪轻甚至是无罪的证据,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公诉办案水平,保证案件质量,以案件的高质量体现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件 人,比去年的件人分别上升了 %和 %,经审查起诉法院件人,报市院 件 人,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退查 件 人,正在办理的 件 人,结案率 %。在受理的案件中重特大案件 件,占受理数的%和 %,起诉法院开庭审理的 件 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从今年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看,重大盗窃文物、强奸、故意伤害案件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增多。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是突出重点,增强实效,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对受理的案件不纠缠细枝末节,做到快审快诉,限期结案,公正办案。今年7月,**乡王某、刘某、段某等5人在公共场所结伙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强拿强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由于危害后果严重,影响恶劣,该案被我县定为首起恶势力案件。案件受理理后,我们仅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就办结了此案,做到快审快诉,所起诉5人法院都作了有罪判决。有力的打击了恶势力团伙,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对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和及时提出合理性建议。如我市发生的4.05特大杀人案,案发后,我院积极派人提前介入,参与现场勘验、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等活动,及时提出收集、固定、保全相关证据的意见和建议。由于提前做了大量的工作,该案移送我院后,办案人员因熟悉案情,证据齐全,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审查完毕上报市院,市院审查后也未退查,就起诉了该案。通过提前介入,即提高了案件质量,又加快了办案速度。三是着力提高办案公诉水平,保证案件质量,以案件的高质量体现公平正义。如我院受理的***等5人跨省跨区的特大文物盗窃案,受理后,由专人审查,集体讨论,庭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对案卷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翻阅了各类有关书籍,准备了庭上遇到的各种情况,经过充分的准备后,面对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公诉人都一一进行了强有力的答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法院对五名被告分别作了二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三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指定专人办理,全年办理了未成年人的案件是4案9人,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社会经验少的特点,能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方法,把握案件审查与调查环节,深挖犯罪根源,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做好转化工作。采取庭前认真审查,庭上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消除未成年人嫌疑人的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并找其家长说服和我们共同关心和教育,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避免了相互之间的推诿、扯皮,保证了诉讼效率。
三、积极深化公诉改革,不断提高诉讼效率
公诉改革是检察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公诉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目标,以保证办案质量为重点。今年重点抓了主诉检察官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程序,积极推进公诉侦查引导取证,庭前证据交换四项改革的深化,并对审查报告综合化、量刑建议进行了逐步规范。特别是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和审查报告综合化两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实施,现已步入正规。全年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审的案件有 件 人,加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的件,占整个公诉案件的 %。真正达到了缩短诉讼时间,节约诉讼成本的目的。
四、加强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诉讼监督是起诉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同时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主题。首先我们树立了正确的刑事诉讼监督观念。充分认识到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文明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加强公诉环节的刑事诉讼监督,是公诉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如今年受理的***涉嫌强奸一案,经过我们审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合后,我们再次仔细审查,科室人员经过认真分析讨论,仍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了不起诉决定。二是针对刑事审判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如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判处缓刑案件加大监督力度,力求司法公正。三是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我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作用,重点监督违法取证,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等问题,适时提出纠正意见。今年向公安机关口头提出违法纠正意见五次,检察建议一份,在新闻媒体上刊登相关案例进行宣传,共在县市级报刊上发表稿件12件(次)。真正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维护了法律公正。
一年来,公诉科干警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今年由于竞争上岗人员变动,主诉检察官责任制还不完善;二是诉讼监督的力度还不够,监督的效果不明显。今后我们一定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各尽所能,及时更新知识和观念,加强对外交流和学习,提高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树立新时代的公诉人形象,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0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20xx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县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县域和谐社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全力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促进了县域治安形势的明显好转。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7件145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3.7%和16%,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7件239人,同比分别上升了14.6%和17.8%,提起公诉208人。

以“平安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以集中处理涉检涉法信访问题为契入点,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7件110人,来访人数同比下降了15%。检察长接待48件52人。积极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社区法律服务”、“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9所中小学、12个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服务站”,派驻了9名法制副校长、12名社区检察官,协助学校、社区开展综合治理、青少年维权和“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创建等工作。一年来,检察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和建筑工地作法制报告和法律知识讲座19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11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继续重视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20xx年,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和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被地区分院、伊犁州院和自治区检察院先后以文件和工作简报的形式印发推广。

(二)以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在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立案侦查科级干部案件3件3人,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9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份。院领导深入发案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4次,编发宣传手册500余本,预防工作的效果进一步增强。

(三)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决议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注重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意保护人权。一年来,依法监督侦查部门立案7件7人,纠正公安机关不应该立案而立案1件1人,追捕6人,追诉2人,追诉漏罪3起。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0件17人,不起诉6件8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退回补充侦查10件16人,改变移送案件罪名定性4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案件1件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2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继续保持了各诉讼环节无超期羁押。集中开展了“查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共受理案件线索4件4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起诉后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3人。

(四)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为载体,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艾合买提依明先进事迹活动作为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载体,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检察队伍面貌发生了积极的变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各项检察权的行使为重点内容,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中层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等五个责任书,全方位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错案责任追究、诫勉谈话及述职述廉等制度。“每天一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干警思想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干警廉政警示教育和家属座谈会,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政监督协议书》。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全方位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年内出现错案、干警违法违纪、年度单项业务考核未进入地区前两名等三种情形之一的科(局)室负责人要引咎辞职,两年内不能竞聘同一岗位。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管理与纪律建设为核心,构建“办案工作督查机制”和“检务管理督查机制”,加强了对检察队伍和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保证了检察职能高效履行,执法行为规范公正。大力实施“能力工程”、“素质工程”,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检察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有2人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1人获得了新疆第七届优秀检察调研成果三等奖,队伍的学历层次和实际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

进展。大力开展“两个率先”(即在全区率先进入全国模范检察院,率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以争先创优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xx年,又获得了全疆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在地区组织的12项业务考核中,取得了9个单项第一、2项第二的好成绩。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信息宣传等工作继续保持了全区先进地位。

检察经费和物质保障进一步改善。通过向区、地、县三级财政多方争取资金,高标准地完成了办案警务区和办公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初步建成了以单位局域网、检察三级专线和外网网页为依托,以办公管理软件为应用平台的网络化办公、办案平台,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大情况。主要领导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人大交办事项和代表们反映的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督办,迅速办结,并均以书面形式报告和回复。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检察机关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爱护,对做好检察工作起到极大的激励、鞭策和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在过去的一年中,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问题还有发生;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三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大环境下法律监督工作的需要,在部分干警中还存在着审查甄别证据、突破案件、适用法律能力不强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刚刚结束的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县域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发出了建设“和谐”的动员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倍加清醒地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倍加努力地履行好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20xx年,我县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为完成好这一工作任务,我们务必要认真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是新时期加强“两院”建设,推进司法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为我区检察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切实统一好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1、认真履行打击、预防刑事犯罪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保持社会稳定,是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必然要求。要紧密结合构建县域和谐社会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严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正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过失犯罪案件;因邻里、婚姻或家庭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合理的诉求与不恰当的表达方式相交织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区别情况,坚持少捕、少诉,慎捕、慎诉,无逮捕、起诉必要的坚决不予批捕、起诉,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2、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责所在,也是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政治任务。人民检察院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腐败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的利益负责,对国家法律负责的坚定立场,坚决贯彻县委的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突出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的犯罪案件,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继续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公民与单位举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与纪检监察和其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大力拓宽案源渠道。认真抓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办案安全防范机制。

继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界的力量,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探索符合和加快县域和谐社会建设特点的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方法。积极

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推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增强预防工作前瞻性和有效性。

3、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并纠正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一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和监督手段,切实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罚代刑和侵犯人权等违法犯罪现象的监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二是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统一,对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轻罪重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三是要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四是要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平等地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因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认真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4、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创造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新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控申部门作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窗口作用,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办理举报和控告申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集中解决妨碍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依法处理涉法涉检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效率和工作水平。积极主动地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发现涉及全局、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调研服务,向有关部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继续大力开展检察工作“四进”活动(检察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乡镇赶集日和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机会,组织检察干警进乡、进村、入户、设点,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观念、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增强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明确要求。一是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二是要持之以恒地加强职业品质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学习、教育、制度等多方面入手,采取各种方法措施,着力培养检察干警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奉献的司法品质,使其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法律监督队伍。三是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打造“平安”,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切实提高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切实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切实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切实提高自身监督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四是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进一步完善适应我县检察工作特色的培训考核制度。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五是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机制,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把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和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六是积极开展和谐机关、和谐科室创建活动,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促进检察机关团结和谐、务实创新、进取向上风气的形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表率。

(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积极依靠县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解决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完善同代表的联系方式,使联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主动邀请代表视察,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转办的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不断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20xx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建设县域和谐社会战略的开局之年。在新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决议的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宏伟蓝图和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建设更加繁荣、富强、和谐的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人民检察院政工科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省林区检察分院政治部: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院政工科在院党组直接领导下,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局党委的部署和安排,在全院干警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六个好”活动、雪乡杯竞赛、政治学习、警示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比较顺利地完成了政工科20xx上半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
通过去年的各项教育活动,我院干警执法思想有了进一步提高,执法观念上有了一个明显的改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检察队伍,是我们今年抓干警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院党组十分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中心组的学习和每周一全院干警的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以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结合我院开展的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六个好”、雪乡杯竞赛、警示教育、情与法大讨论活动等,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个条例以及《警示教育学习资料》等,通过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看电教片、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学习效果,督促干警认真完成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学习记录等事务性工作。在学习过程中坚持做到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学习内容到位,要求每位干警学习要有笔记、有心得,将学习着眼点放在牢固树立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上,以提高干警职业道德为落脚点,以两个条例的学习为切入点,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了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为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检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由于预防工作做得好,我院今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二、抓规范化考核,不断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根据院党组研究讨论,年初根据去年制定的科室规范化考核评比标准,在去年运行的基础上,对不适应的相关规定又作了修订,针对基层院规范化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激励性,结合本院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科室不同岗位的干警个人的量化考核标准,作为我院半年及全年考核的基本依据,建立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目标管理推进措施,采取目标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的综合考评措施,将考核范围五项内容中的22项考核项目和102条考核细则分解细化到全院每个部门及个人,使每个部门根据分类考核内容检察各项建设评分办法对照本部门工作严格自检自评,从检察长到普通干警,人人都有具体工作,任务详细,分工明确,实行层层负责制,干警对本职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对干警负责,副检察长具体负责,检察长负全责,深化了各部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使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都树立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精益求精、踏踏实实地干好每一项工作,不断推进我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提高我院综合建设的整体水平。在20xx年荣获全省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的基础上取得更高的荣誉。
三、抓建章立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我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意见,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分解,明确领导人员和有关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任务,做到“四个到位”,即:统一思想,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惩处违规,追究到位。一是为加大抓落实的力度,我院分三个层次进行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与党组成员之间签,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签,科室负责人与干警之间签,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及有关规定,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院首先抓住学习宣传教育这一重要环节,利用中心组学习、培训班、研讨班、局域网教学、成立学习小组、组织干警参观学习等形式,努力提高干警的学习力、创新力、竞争力,推动干警向深层次、宽领域学习,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和检察人员的“八要八不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立足于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灌输,达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不断加强干警思想警示和自我约束的目的。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院干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党性党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腐败形势教育、廉政法规教育等。三是不断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查力度,与工作目标一起进行年度考核。在对上搞好宣传、对下搞好日常督查的基础上,院党组定期专门听取各科室廉政建设与经验汇报,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与规范管理。
四、具体工作完成情况
上半年完成对外发稿2篇,出检察简报4篇,通讯2篇,调研文章3篇,上报各种汇报6篇,制定文件1期,上报各种要点、方案6篇,出党风廉政建设经验材料1篇,警示教育情与法大讨论中上报分院政治部讨论文章6篇,发展吸收了两名年轻优秀的新党员,使组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大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2020年检察院民行科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00七年上半年以来,我科民行检察工作在院党组和市院民行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院民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本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坚持“抗诉息诉并举,监督服务双行”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提抗支持率、再审改变率”这个中心,探索增强民行检察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有效途径,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一、基本工作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科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11件,其中经审查决定向市院提请抗诉8件,息诉2件,与去年同期立案数相比上升400%。市院转发经验材料2篇,发市级通讯1篇。

二、工作特点

(一)、强化网络信息宣传优势,积极主动开辟案源

近年来,由于人民群众对民行工作职责不够了解,使民行案件线索匮乏且质量不高,制约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发展。去年以来,为了解决民行案件案源枯竭的困难,我科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开辟案源,既解决了民行线索匮乏的燃眉之急,又提高了抗诉案件质量,奠定了民行抗诉工作的基础。一是建立*,通过网络作为宣传平台,将法律、法规及申诉工作程序等工作,结合高检院要求“检务公开”的精神,将好的案例,对外发布,特别是发布以往提抗成功改判案件教育人民群众,强化宣传效果。如我们共提请抗诉的8起案件,其中有6起案件线索是通过网络宣传,让申诉人自行到我科申诉的。二是通过强化网络宣传开辟案源。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网站,工作职责、受案范围,主要是围绕民行工作服务,通过网站的传播直接与市民接触,可以有效地将民行检察信息广传社会每一阶层。网站开通一年来,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从制定部门的宣传策略,以及与媒体互动宣传民行的检察信息,提高了市民对民行工作的认识。三是通过加强联系沟通开辟案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加强与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进行联系,并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联系点,从而取得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扩大了案源。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解决了案源匮乏问题。

(二)、强化案件质量,提高提抗率和改变率

案件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在办理抗诉案件过程中,我们严格把握抗诉条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重数量更重质量。一是严审细查准确认定,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审查申诉人的申诉状和原审卷宗的答辩状、庭审笔录、判决书,了解申诉人为何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原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活动程序是否合法。通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使案件认定准确,提高了提抗支持率、再审改判率。二是请求市院帮助把关定性提高提抗率。对于一些疑难案件,我们就积极主动地向市院民行处汇报,听取上级院的意见,帮助我们把关定性。如我们办理不服法院判决来我科申诉的申诉人*股份转让纠纷案。我科审查后认为*市*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实质权利义务已做出判决。而后又对判决书做出实质判决内容的民事裁定是更改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反法定程序,并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便将此案整理后向市院作了详细的汇报,经市院把关后认定此案具备抗诉条件,现该案已经向市院提请抗诉。

(三)、维护公平正义,做好民行案件息诉工作

今年以来,我科在充分履行民行检察工作职责,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同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年初,为了更好的开展息诉工作,科里就息诉工作程序制定了《民事申诉息诉工作制度》,并且针对不同的申诉人的不同的案情,采取相应不同的息诉办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效地化解了各种诉讼主体之间的矛盾。科里就息诉工作专门安排了一间办公室作为息诉听证办公室,制定了《申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听证、调解工作程序》。通过双方当事人的举证,在听证会上说明事实与理由,再通过我们的民行检察干警做息诉调解工作,以案说法,说服申诉人息诉。有的申诉人由于不懂法,我们就案件涉及的法律和法院判决、裁定的理由,帮助申诉人认真分析,耐心解答,使申诉人懂得为什么自己有理的案件反而败诉。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正裁判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4月,申诉人*到我科来访申诉称在法院起诉时,提供了不少的证据材料,但是法院却没有采信我的证据,判我败诉,我不服气,请你们帮我抗诉。我科民行科的干警听他叙述完,又去法院调取了原审卷宗。发现申诉人与被申诉人所签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按合同约定申诉人房屋的使用权,已经在另案中已经给予赔偿了。民行科干警就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和法院判决的理由耐心地分析解释给她听,最后申诉人懂得了为什么败诉了。其次是协商论法,规劝申诉人息诉。对因检察机关与法院认识不统一而长期久拖不决的案件,我们主动邀请法院的办案人员召开案件讨论会,互相交换意见,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就判决、裁定的法律依据和案件事实进行充分辩论,达成共识。再是听证释法,促使申诉人息诉。对那些明知法院判决、裁定正确,为了要面子而缠诉的申诉人。我们通对召开听证会的形式,由被申诉人到场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和证据进行答辩,然后再让申诉人质疑,使其自觉息诉。今年以来,息诉2件,占受案总数的25%,有效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积怨,从而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三、存在的不足

1、干警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新形势下越来越多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对民行干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更新、充实新的知识,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民行检察工作的需要。

2、出庭支持抗诉方面的经验不足,今后工作中需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改变以往机械、被动的出庭局面。

3、调查研究工作在质量上、层次上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广挖案源保证案件数量,除搞好正常的接待、申请抗诉外,要协调好区各律师事务所,向他们找案源、要案源,特别是协调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供对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申诉、上诉案件的案源,以保证全年抗诉案件的数量。

2、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民行干警的整体素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民行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结合开展八荣八耻的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规范民行检察干警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保证公正执法,保持队伍廉政。

3、以办理提抗案件为中心,严把立案关,切实提高提请抗诉质量,确保市院提请抗诉支持率、法院改变率。一是严格执行科务会讨论案件制度,办案人在立案前将案件处理意见交科务会讨论,以保证案件质量;二是提高抗诉书制作质量来促进抗诉案件质量的提高;三是在再审检察建议工作上继续拓宽检察建议的渠道,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

4、建立个案跟踪制度,做好跟踪问效工作。即每个办案人对自己承办的案件从立案、提请抗诉、市院支持抗诉、法院审判等环节作到个案跟踪,对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在哪一个诉讼环节、结果如何,了如指掌,以保证案件的支持率和改变率。特别是跨年度的案件跟踪,了解和掌握抗诉案件的再审动态,提高改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