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份工作小结

时间伟大的作者,这一阶段的工作即将划上一个句号。此时就可以对工作做个总结看看自己的工作表现。以此总结工作的成绩和不足,经验和教训,您是不是正在寻找工作总结的模板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份工作小结”,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电[20xx]10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合肥市、县(区)、各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继续开展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四月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四月份(截止4月2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出动车辆119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99户次,检查并取缔无证行医63户,收缴药品77箱,器械27件。

(一)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合肥市卫生监督机构二〇〇六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1、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整治工作。合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打击“医托”专项整治的内容,确定20xx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同时根据各部门职责进行了工作分工。M.gZ85.cOM

2.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县区行”宣传周活动。4月10日至14日,市卫生监督所印制了“认清‘黑诊所’的七大特征”,“看病须到正轨医疗机构”等宣传单4万份等;市卫生监督所组成2个宣传组和1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区进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宣传。各县区在辖区内进行巡回宣传。各县区当场受理、及时处理市民有关举报投诉,使全市各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做到声势不减、力度不减,宣传周期间,全市共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34条,制作展板8块,散发“打非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宣传单1万余份,接受200多群众“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知识”咨询。

3、落实省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组来我市督查后的反馈意见:根据省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组在我市暗访后提出的反馈意见,市打非医办下达了督办函责成相关县区进行了查处。

(二)切实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

四月份共接群众举报投诉85件(包括上级督办案件),其中主要是无证行医(占61.2%),所有举报投诉线索都已受理并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省打非医监『20xx』90号对庐阳杏花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执行中。

(三)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四月份在网站刊登各类动态信息等16篇,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2期,专项行动新闻报道3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证行医打击缺乏有效手段。

医疗机构人员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情况存在。

部分医疗机构有出租科室现象。

个别医疗机构有雇用“医托”手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维护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按时完成上级督办案件,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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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军区后勤部、市武警中队后勤处八部门联合制定的《新安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市计生委《新安市人口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迅速行动,结合全县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整顿、治理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

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挂帅。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成立了全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全县计生系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重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实行专人值守制度,并经常对电话值守和来电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加强了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相互支持,逐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根据市计生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自6月至9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出动车辆20余次,人员100余人次,到全县各乡(镇)、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布置下步工作措施。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县计生系统目前未出现以下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做假计划生育手术、出具假计划生育情况医学证明;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它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

三、下一步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共同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组织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巩固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

虽然我县在打击非法行医做了些工作,但距离整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目前未发现和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省、市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县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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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部署要求,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区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 20**年8月1日—10日组织开展了“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监督员 615人次,车辆16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4户次,美容院65户次,药店27户次。处罚102户,罚款人民币17.83万元,取缔无证行医88户,没收医疗器械18件,没收药品35箱。同时对4家正在电视台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其中3家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构建和谐内蒙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2辆,悬挂横幅29条,制作宣传版面96块,发放宣传材料4900余份。在宣传期间,卫生监督员主动向市民讲解“非法行医”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了宣传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1.无证行医屡禁不止。近年来,尤其在我市城乡结合部,一些学过医学专业却未取得行医资格者采用短期租房、经常换址、行医场所只存放极少量药品器械的办法与卫生执法人员开展了“游击战”,这些非法行医者虽屡被查处,却因卫生执法体系尚未健全,卫生执法人力、物力等有限,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处罚与打击,无证行医现象依然存在。

2.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政策的不连续,存在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现象。特别是一些诊所以带徒、接收实习、进修人员为名雇佣未取得执业资格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3.超范围行医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由于受利益驱动,经常超范围行医;如:中医诊所开展静脉点滴;西医诊所开中药处方;擅自开展口腔诊疗以及性病诊疗活动;擅自开展接生、药物堕胎、流产、非法进行胎儿性别诊断等诊疗活动。

4.违规张贴、悬挂招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患者。个别医疗机构在户外以及新闻媒体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超出审核内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开展不实宣传,以优惠、免费检查为由,诱骗患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地区间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合力。

2.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信息公布到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依法严格审批。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

5.加强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转贴于

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工作总结

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是今年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医疗市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今年全国打击商业欺诈三项专项行动之一。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的通知》(**卫监[20xx]21号)文件精神,区卫生局下发了《**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突击行动指挥部,分别召开了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办医、个体行医负责人参加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医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医疗卫生系统医德医风、政风行风、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区卫生局组织全体监督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消毒技术规范》、《抗生素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卫生监督人员从践行“三个代表”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区卫生局、科技局、公安分局、监委、计生局联合行动,各部门既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又相互配合,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配合和支持下,对全区非法行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店坐堂医生等非法行医活动,共检查各级各类机构、单位、个人105户次,出动监督人员72人次,出动车辆25辆次。查处无证行医5户次,取缔5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诊疗范围2户,罚款2550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1530元。通过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三、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氛围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编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信息2期,在《阳泉矿区报》刊登信息1期,制作版面2块,条幅2个。

四、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省、市督办案件

根据省、市批示和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区卫生局及时组织监督人员对举报督办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落实,依法取缔非法行医2户。。

五、存在问题

1、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

2、无证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够,没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频次不够,缺乏必要的摄像、照相等取证工具和执法车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结合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3、进一步加大对无证行医等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计生、科技、工商、监委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宣传力度,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省、市交付的和各项任务。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报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文件的通知》(昭安委明电〔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近一年时间的通力协作和艰苦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拟制方案密切协作。

领导挂帅,组织保障

20xx年是安全隐患治理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及县安委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并指定由安监局局长负责此项日常工作,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县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先后以彝政办电(20xx)2号、彝政办发(20xx)79号、彝政办通(20xx)89号等文件下发,并由县安委办制定下发《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应的《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年初,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分管领导杨副县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初抗冰救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相结合。要求“打非”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办要组织强有力的督察工作组,对各乡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巡回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二、“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打击“三无”生产。

一是对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对荞山、牛街等乡(镇)存在非法制造土火炮的窝点进行了清理和打击,共取缔制造土火炮窝点5个,收缴非法经营的土火炮4万余头及半成品原材料和制造工具。二是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打击取缔了小草坝乡金竹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铁矿的4户、奎香乡平地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砂石料3户。三是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的查处打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微型车、拖拉机、底速载货车辆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共查处打击5起。四是对水上交通进行“三无”运营进行了查处打击,重点对柳溪乡茶坊村沟口小组和洛旺乡洛旺村店子小组用竹筏载客过河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共计2起。

打击“死灰复燃”。

按照炸封关闭非法煤窑标准,炸封关闭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煤窑221口(次);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行政处罚42人;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没收违法所得293000元;没收非法开采设备空压机4台、水泵12台、柴油发电机1台、电线数百米。有力打击了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的势头,确保全县非法煤窑开采处于“零”状态。

打击“超层越界”等生产。

通过对全县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矿山进行排查,发现***县付家湾煤矿西风井有越界开采现象,聘请中介机构到实地勘查,最终认定该煤矿西风井确属越界开采,随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打击“事故瞒报”。

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庙林电站,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在“4·04”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不是立即报告该事故,而是采用集体事故瞒报,时间长达1天;事故发生后,据举报,经查实,最终对该瞒报事故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下步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