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分钟很快,岁月也很快,这一阶段的工作已经快要结束了!不过此时工作总结已经提上日程。总结是对某个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材料,如何让自己的工作总结在众多人中脱颖而出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xx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修改、制定、宣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消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既定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及相关厅局的支持下,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3·15期间,我省广大城乡,开展了大规模“健康·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达731次,设点1538个,行业专家参与227次,提供咨询176342人次。除规模之大,更着重实效。娄底市消委、市工商局举办了“维权打假成果展览”,为期四天,参与单位有工商、技监、食品、药品、烟草等二十余个单位。展厅设有“伤天害理法不容”等4大报块,将图片与实物,投诉与执法相结合,接待观众上万人。湘西自治州消委、怀化市消委、长沙市消委都举办了真假商品展示识别。邵阳市消委把健康维权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誓作打假维权排头兵”的万人签名活动。湖南大学通信与计算机学院、吉首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开展了《消法》进校园及咨询活动,为3·15增添了青春活力,也增长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郴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永州市、衡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等市及各县市区消委在当地闹市区、集贸中心、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处和广大农村集镇开展了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

2、3·15新闻通报会。

3月12日上午,湖南省庆祝20xx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长张汉良同志总结了20xx年维权工作,并对20xx年维权工作作了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消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全面提升12315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服务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全省共召开新闻通报会80场次。

3、3·15庆祝大会。

湖南省庆祝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庆祝大会3月15日在长沙举行,省党政领导、省消委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500余人出席了大会。副省长、省消委名誉会长徐宪平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对我省20xx年诚信维权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以人为本,切实维权。3·15期间,全省14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区都召开了庆祝大会,当地党政领导出席了大会。衡阳市消委耗资20万元,举办了“电信3·15健康维权专题文艺晚会”,益阳市政府、市消委共同举办了3·15文艺晚会,庆祝市消委成立十周年。张家界、岳阳、怀化和常德市消委都举办了文艺演出。全省共演艺节目82场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诉处理。

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全省各级消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出发,加强消费投诉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583起,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9万元,提供案情由政府罚没209.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74万人次。全省各级消委通过消费投诉的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非法行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针对目前消费投诉中呈现的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加强投诉处理:

1、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健全投诉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投诉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热情受理每一起投诉,认真调处每一件消费纠纷,调处消费纠纷的结案率要达到96%以上。

2、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投诉网络,特别是建立农村投诉网络,满足农村消费者方便、快捷、公平处理投诉的要求。

3、拓宽投诉处理的渠道。建立消费纠纷仲裁机制,建立支持诉讼机制,建立企业和解机制和促进行政部门建立申诉机制等方式,使解决消费纠纷的五个轮子都转动起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4、规范投诉披露制度,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揭露批评。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消委为消费者服务的窗口,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重要力量,是消委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20xx—20xx)规范的通知》(湘工商办字[20xx]05号)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大力建立、健全基层维权网络,争取年底前在乡镇建立起70%的投诉站,并且重视整治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宣传和消费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的能力,争取把消委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救济转变到事前引导上来是消委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这与各级消委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分不开的。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发行《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免费赠送《消费通讯》、《涂料知识普及手册》、《买房置业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今年3月6日,省消委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联合创办了湖南省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以普及正确的大众医疗消费知识,指导大众科学合理地选择健康消费为目的,以促进全民健康,增强国民体质为己任。该校是在中消协确定“健康·维权”年主题后全国首所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的成立给湖南消费者带来了健康维权福音,为健康消费创造了条件。

今年上半年,省消委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修改、制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目前,该条例即将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有望于今年7月份出台。该条例出台后,我省各级消委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让《消保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认真开展保护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边学习边整改,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今年7月1日,省消委秘书处党支部荣获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这是党组织对我们工作成绩的肯定,给予了我们莫大的荣誉。同时,也给予了很大的压力,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做到回报社会,回报党对我们的关怀和厚爱。

今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全年的工作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发奋工作,努力完成年初制订的20xx年维权工作安排,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开创我省消费维权的新局面,使省消委系统的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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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


二00七年上半年__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__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作风建设年”、“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3·15”活动期间,__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协理事会议,布署“3.15”纪念活动有关具体工作。工商所组织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开展了红盾进校园、进社区、进居委会活动35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20次,各所将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一次自行销毁,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总标值为2万余元。开辟了“3·15”宣传专栏10处,各单位向__红盾信息网投稿25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8篇。3月15日当天,池州市工商局__区分局共出动工商干部70人次,出动流动宣传车11辆,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提纲,共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5条。设立咨询服务台10处,制作宣传展板6块,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实物展,介绍识假辨假知识,点评典型案例,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重点对食品安全监管“诚信通”系统的进行普及宣传,组织电信、移动、邮政等单位也走上街头向社会公开书面服务承诺,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9个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件,接受咨询4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3·15”活动得到了市区政府有关领导、市区工商局领导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实效。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件,成功调解5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398.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73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投诉居首位,投诉40件,占投诉总量的77%;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34件,占投诉总量的65.4%。从而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和解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上半年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68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和解12件;家用机械类和解6件;百货类和解41件;房屋及装饰建材类和解4件;服务类和解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175.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一会两站”建设。__区消费者协会制定了__区“一会两站”建设实施方案,到目前为止,已建立消协分会9个、消费者投诉站273个、消费者联络站52个;所有消协分会、投诉站、联络站均挂牌并按“六个一”要求开展工作,从而拓宽了维权渠道,降低了维权成本,方便了消费者投诉咨询。

6、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__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一次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一期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7、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5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维权在线等,各消协分会向__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10篇,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8、努力完成各项临时工作任务。按照市消协要求,__区消费者协会推荐表彰了第六届省级诚信单位3家、全省护农维权典型人物2人、完成诚信企业网络联盟单位17家,聘请商品与服务义务调查员等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__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形势发展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__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创新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不能对基层分会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专业的指导;

2、少数基层分会岗位目标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不能较好地完成区消协交办的工作任务;

3、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特别在《安徽消协通讯》上不能及时、准确加以宣传报道。

4、__区消费者协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__区消费者协会加大对基层分会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消协队伍整体素质。

2、规范并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市消协要求,区消协将全面实施“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及时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__区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将自行组织开展3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__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和__区工商分局重视和指导下,基层分会理解和配合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__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__区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委员会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XX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XX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消费者委员会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消费者委员会XX年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XX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XX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消费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


“健康·维权”是20xx年年主题。**市消费者委员会在省消委的指导下,在市工商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提高维权队伍素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3.15纪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消委系统基层网络组织,强化投诉调解有效手段,宣传贯彻《消法》成绩显著。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512件,已解决504 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信来访625 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手机投诉仍然居于首位,短信息诈骗,消费环境安全成为投诉的新热点,这类纠纷处理的成功率比较低,原因是调查取证困难。上半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抓“先进性教育” 提升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边学边改,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得细致深入,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消委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党章、中发[20xx]20号文件和胡锦涛同志1月14日讲话中提出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市局规定等待有关教育材料的认真学习,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制定了全年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服务消费者”的重点,并结合年主题,推出六项新举措促进“健康·维权”发展。 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思考和反复深入讨论,在讨论中加深对党员先进性的理解。全系统党员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党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刻苦钻研消费维权业务知识,与时俱进,做勤奋学习的楷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做爱岗敬业的楷模;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做服务群众的楷模。 党员评议,认真整改,把“先进性教育”和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筹备开展,解决消费者投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整改见实效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系统队伍素质有了三个提高:政治素质的提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法律知识、商品知识、公文写作、微机);文明素质的提高(加强国家和省局“六条禁令”、“八条禁令”督察,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二抓“3.15”活动 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按照市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确立今年举办3.15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康·维权”年主题为主线,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平安**、文明**、诚信**建设为目标,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市内外名优企业、新闻单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对面向消费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现场维权,宣传名优,引导消费。 一是成立了以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委会会长兰礼义为组长,市职能部门的领导,市消委会副会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二是精心编印《3.15为您服务》宣传手册。三是召开基层消委秘书长工作会议落实活动细则。四是举办各类座谈会进行宣传造势。3月12日、13日,市消委在市文化宫组织有市卫生局、食品药品局、质监局、工商局、房产局、财政局、物价局、信息产业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11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15”联动,邀请了**地区有关行业、市内外名优企业、287名专家为消费者奉献“咨询大餐”,扩大了“3.15”活动共建规模,吸引万余名消费者参与。 全市消委系统与各级工商干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推介放心的名牌商品,受理烦心的投诉、举报,开展消费教育,赠给《3.15为您服务》手册,突出了今年“3.15”服务为民的特色。全市消委共有37名副县级党、政领导参与“3.15”纪念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20个,发送宣传资料64800余万份(册),受理各类投诉178件,及时调解处理104件,不予受理3件,当场调解成功率58%,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参与市场监督检查23次,发布消费警示14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6件,举办了“3.15” “健康·维权”专题晚会,组织专题演出29场,召开座谈会31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6期,播出时间10小时,制作广播直播节目7期,播出13小时,开设宣传专栏23个,发表宣传文章23篇,使20xx年“3.15”“健康·维权”纪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办,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富有成效;更加贴近消费者、贴近经营者,贴近实际。 三抓“一会两站” 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网络 近二年,“一会两站”工作从未放松,今年初在众多的工作任务面前,市消委抓好消费维权协作网络更上一层楼。纵向,在全市消委系统继续巩固市、县(市)区消委会、工商所基层分会三级组织,基层分会已达28个;横向,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家电维修中心、家庭装修管理中心,食品行业、各大超市、专卖店等系列的消费维权协网络(投诉站、监督联络站),使消费纠纷能有效、方便、快捷得到解决。 今年4月份,市消委对原有的基层维权网络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从上到下进行了“四统一”,即统一授牌、统一赋予职责、统一业务培训、统一考评细则,使其基本上走上规范的轨道。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慎重布点。按照市区新的行政辖区处划分,避免上下左右交叉,进行摸底登记,详细了解预选网点的基本情况,确定基本对象,条件是位置适当,有担当在基层维权组织基本条件和基础,平时维权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对一些想挂名,又不能积极参加消委会活动的单位和企业予以清除。二是进行宣传发动,激发单位和企业担任基层维权网点的光荣感和积极性。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做消费维权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介绍基层维权网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帮助他们树立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灵魂的观念,介绍基层维权组织获得维权信息和业务指导的优越性。使单位和企业能主动站出来,乐于为这项社会事业作奉献。三是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全系统采取分散和集中培训的方法,统一由市消委会授课,介绍《消法》和受理解决投诉的一般知识。四是进行统一规范,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作了相对规范。 四是抓投诉调解 强化消费维权有效手段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费维权领域不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首先是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其次是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而且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医疗、教育、保险、商品房等领域的投诉处理难度加大。 针对这一情况,全市消委系统展开联动。首先从重点投诉,解决疑难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难点投诉的处理工作,尽最大力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其次是利用多种投诉处理手段,加大投诉处理手段。上半年,我市各级消委与当地司法机构联合办案,通过法律支持共办理消费争议仲裁案件5起,使消费者获得赔偿价值近6万元。 再次是充分利用“查询职能”,解决群众投诉事件。全市各级消委充分利用《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查询职能,尽全力解决了群体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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