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弹指间,半年时间匆匆忙忙消逝。为了对后续工作有所帮助,此时就可以根据这半年情况写份工作总结。善于工作总结可以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那么,有哪些值得拿出来的半年度工作总结模板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宗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民宗局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作为今年理论及业务学习的重点,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髓理论,把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通过印制十九大知识宣传资料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册发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形式,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氛围。

(二)成功举办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为庆祝一年一度的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充分激发全县各民族群众热爱XX、建美好家园的热情,促进全县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今年4月中旬,县民宗局配合宣传、文化、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一系列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内容及形式丰富多彩,彰显了民族文化魅力。一是在县文化广场举办壮族三月三相约游XX山歌擂台赛。来自全县9个乡(镇)16对壮、汉、瑶男女歌手用高亢嘹亮的山歌歌颂伟大的时代,伟大的党和祖国,歌颂脱贫攻坚的丰硕成果,歌颂幸福甜蜜的生活和阔步迈进小康的壮志豪情;二是举办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民族风情展演活动,民族风情展演充分展示了XX县壮、汉、瑶等各民族的风情魅力。三是在民族中学举办20xx年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暨壮族三月三县级学校少数民族体育传统项目竞技大赛。全县各中小学校40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竞技大赛活动,大赛设高杆绣球、踩高跷、背篓绣球、竹竿舞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传统体育项目展示了优秀民族文化,丰富了各民族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民族文化素养,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和民主信心,进一步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与校园和谐稳定。四是在三门海、石马湖景区举办以壮族三月三和谐在XX为主题的20xx年民族团结宣传月山歌会。歌手们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惠民政策等编成动听的山歌,用山歌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新农村。五是举办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61个代表队共1000多名学生参加比赛。活动紧紧围绕传承民族文化托起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充分展现了全县中小学生(幼儿)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民族特征。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一是结合壮族三月三传统节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①制作户外大型双语宣传牌8块;在县城主街道悬挂横幅标语6条;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8天(次);②制作民族团结宣传板报及图片展4块;③编制《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手册10000册;分别在县文化广场、学校、景区等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6000份;④编辑民族宗教政策短信100000条并发送到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客户。二是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普及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深入贯彻学习了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使活动有序进行。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①制作宗教政策宣传展板2版;②在县城主街道悬挂横幅标语3条,利用户外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条;③印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5000册;④集中专题学习。以座谈会的形式组织辖区内各教会负责人及信教群众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参加专题学习的信教群众共38人。⑤编制宗教政策及基础知识问卷答题试卷500份。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使信教群众更充分的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提高了他们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也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宗教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抓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及管理工作。一是组织抓好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分配及实施工作。上半年,上级下达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26万元(县整合使用)、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3万元,共计379万元。项目资金重点安排在凤城镇等7个乡(镇)12个少数民族村屯和贫困村屯,建设项目10个,其中:道路建设项目6个,资金274.3万元;桥梁(桥引)建设项目2个,资金51.8万元;防护堤建设项目1个,资金23.05万元;30KW光伏发电项目1个,资金30万元。截止日前,除投入新建平乐瑶族乡洪力村30KW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实施外,其余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是做好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立项分配工作。上级下达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3万元,计划实施项目9个,重点投入少数民族村屯道路、桥梁建设、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上述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18131人,其中:少数民族群众12949人。

(五)全力抓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班兴强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黄宝胜、民语局局长韦彦强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宝胜同志担任。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机制,同时在各乡(镇)村和宗教场所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工作动态通过信息网络渠道互相沟通,及时反馈,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宗教活动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管理工作。深化日常性的管理,管好宗教人士,落实好宗教人士资格认定,不具备资格的宗教人士不得主持宗教活动。及时掌握信息,对辖区内展开的所有宗教活动及时跟进,做到1活动1档案1对策。四是切实抓好宗教场所的排查。①做好辖区内的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管理工作,维护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问题。②先后两次深入下到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并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手册500册,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进行宗教活动。③及时传递信息,以零上报的形式切实抓好辖区内对非法传教的排查工作。五是组织召开全县宗教工作会议。今年5月中旬,民宗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领导、各乡(镇)统战委员、各教会负责人共4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20xx年全县宗教工作及部署20xx年宗教重点工作,会上,民宗局与各乡(镇)现场签订了《XX县宗教管理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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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1、认真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一是年初,县政府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下发《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同时,在大会上,对全县民族宗教干部进行以会代训。二是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及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利用悬挂横幅、涨帖标语、出黑板报、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取得了成绩和模范人物。三是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元至2月份,组织全县民族界代表人士、民族干部、教师及学生等150余人,参加全省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完成答卷150余份。使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基层民族工作网络。成立了**县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有少数民族的乡镇、村、组成立了相应组织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简称“民促会”)。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民族聚居地区村组干部等不同类型培训班,在民族村及周边村的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政策法规进课堂教育活动,在7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签订协议,结对争创。全县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与周边汉族村签订了“睦邻友好协议书”,同时将“争创”活动与少数民族子女上学、就业等优惠政策相结合,与争创“五好”支部、“五好”家庭相结合。四是加强检查和督导,对全县少数民族重点村进行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四争创”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全县示范推广,促进“四争创”活动的顺利召开。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一是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发展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到民族村进行考察和调研,出谋划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上半年,县、乡两级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小额贷款50余万元。二是搞好民族发展基金的项目实施、申报、立项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到磨沟口乡龙驹村督导、实施龙驹村护村大坝工程,经过半年施工建设,己于6月份完工,可保护全村498户群众和320亩耕地的安全。同时,积极做好北关回族村的护村坝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其它民族村也都积极修路、建校、建饮水设施,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三是协调科技局、农业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民族村提供致富信息,进行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使民族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切实加强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策登记、发放、管理清真食品标牌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33号文件精神,确保民族领域安全稳定。一是贯彻落实民族政策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把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召开有关部门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对照少数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整改。尤其要求有关部门在维护稳定和加强反恐工作中,不得有影响民族关系的言行,不得以民族作为划分对象,不得发生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制订和完善处理违反民族政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及时了解动向,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落实民族政策情况检查,杜绝损害民族感情的行为发生。对学校、车站、饭店、宾馆、商场、出租车公司等进行实地察看,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工作。调查、走访少数民族群众,了解有关民族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

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作,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邪、不串联、不声援,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确保宗教界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三支队伍的培训。今年上半年,共举办基协、伊协、佛教居士林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培训班二次,发放学习资料500余份,培训人员800余人次。同时,对全县19个乡镇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专干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以会代训。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县、乡两级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县19个乡镇、352个行政村,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70个宗教活动场所都成立了民主管理组织,确定了140名宗教工作信息员和政策法规宣传员,形成了完善的宗教管理网络。三是利用聚会礼拜对信教群众进行《条例》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各级干部增强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熟悉了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

2、在全县宗教领域开展争创模范宗教团体、争创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争做模范教职人员、争做爱国守法致富奉献信教群众的“四争创”活动,落实“3718”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下发了“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网络作用,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确保“四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化解宗教内部的矛盾纠纷,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严格实行责任制,突出抓好打击非法、制止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3718”(三册、七薄、一帐、八项制度)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责令整改。四是对“四争创”活动中涌现出的“致富能手”和“好婆婆”、“好妯娌”等制作版面上墙,以典型引路,在全县示范推广。

3、扎实开展“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防范邪教,维护稳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二是会同公安、文化、610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境外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传教活动和其它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认真开展“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四是做好境外宗教渗透调查工作,弄清境外宗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和规律,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五是加强与公安、外事、对台、侨务等涉外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的宗教活动情况,把宗教渗透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

4、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教育信教群众遵守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爱国爱教,多做好事善事。二是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开展民族宗教政策进教堂、科技知识进教堂、致富技术进教堂、传统美德进教堂的“四进”活动,解决信教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三是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正确的、积极的、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宗教观,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行医、算命、敛财,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现象。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宗教界将爱国与爱教相结合,学习国内外时事,关心国家的大政方针,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队伍建设。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推荐了市基督教“两会”、市佛协、市伊协的领导和代表会员。成立了县基督教“两会”、县佛教协会和县伊斯兰教协会,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

三、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核心,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联合县委统战部向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对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和彻底解决,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和安全责任制,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

2、加大不安全因素的排查消除。召开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三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及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主任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市指示精神,排查各自领域内不安定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限期处理,确保稳定。对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确保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加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控和防范,有效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对全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的检查和传教、礼拜活动、讲经、授课情况的检查,防范宗教渗透和非法邪教活动。各乡镇加强值班,对不安全因素排查化解情况实行周报制度。

四、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和中心工作

1、信息工作。共上报市委统战部信息18篇,采用8篇。上报市民族宗教局信息20篇,采用16篇。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及有关调研材料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2、宣传工作。共撰写宣传稿件22篇,被三门峡市统战网采用8篇,三门峡广播电视报采用2篇,协商论坛采用1篇,《民生与法制》杂志采用1篇。

3、中心工作。(1)继续搞好和谐社会建设包村工作,扎实开展“三户”、“三村”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村组发展规划,动员群众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经济,做好指导和帮助。克服困难,完成县里分配统战部的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2)积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今年5月12号,四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们立即召开民族宗教界人士会议,安排部署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向宗教界发出了为地震灾区捐款的倡仪书,短短几天时间,共捐款6万元。同时,单位组织两次捐款活动,民族宗教局共捐款20xx元。为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宗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宗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以改革的精神和优良的作风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工作主线,认真做好各项民族工作,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工作方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载体,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了民族的团结进步、发展繁荣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建立更加良好的民族关系和稳定和谐的宗教环境

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继续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构建起了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民族关系和更加和睦稳定的宗教环境。

二、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

按照市委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市民宗局积极组织局党组党员干部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二阶段的学习安排。通过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学、自学等方式,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观后感等;深入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认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和民宗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存在的“四风”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广泛收集和征求意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根据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等一系列活动,使领导班子和每个党员干部更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起了较强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求真意识、大局意识、爬坡意识;工作中做到重实干、不空谈,重服务、不推诿,重落实、不畏难,努力把我局打造成为“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简、办事速度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政府职能机构。

三、积极做好民族工作,不断推进行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1.做好了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工作,协助公安、城管等单位做好了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民族事务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健全了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2.加大了对我市“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资金申报的争取力度。

积极向省民委协调申报少数民族两资项目材料,2014年申报项目6个,其中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1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个(永宁乡、石窝乡),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2个(竹峪镇、太平镇),散杂居项目资金1个(罐坝乡)。

四、努力做好宗教事务工作,促进了宗教稳定和谐

(一)坚持每月按时组织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宗教领域和教职人员的政策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工作。随时与公安国保大队保持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工作互相支持配合,有效地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2、经常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了解情况,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有效地防止了利用宗教进行非法传教活动。

3、做好全市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2014年安全、维稳、综治、防邪等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季度召开了1次安全、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工作隐患排整治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每月深入到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有效处置,半年来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安全事故。

4、认真接待来信信访,做好了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半年接待了2件信访件,办结率100%,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宗教界团结稳定。

五、认真抓好各项结合工作

1.按照市委群教办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按时按质完成了规定动作。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听取意见、查摆了问题、每个党员干部撰写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感言等,建立了长效机制,转变了干部作风。

2.认真做好了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时报送了相关工作资料。

3.结合做好了维稳、综治、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统计、普法、行政执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进一步加强了向上级的工作汇报和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做好了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5.按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

2.继续做好民族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特别重点做好上年未完成的两资项目工程的落实工作。

3.继续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4.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依法治市和法律进寺庙等工作,做好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委办:

20xx年以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宗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县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着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

(一)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年初,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召开了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电视动员大会,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活动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作了安排部署。下发了《全县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县上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紧密配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动了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送公益短信、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微政务图文消息推送、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利用各种节会、宣传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宣传月期间,在县城及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6条,县政府统办楼、乡镇、社区和有关部门电子屏连续一个月滚动播出宣传标语15条,向全县各级干部发送手机短信1万多条,在各乡镇主要街道、城市社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显着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1000余条,开设专题宣传专栏26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加强典型培养。县委宣传部派记者到xx一中、西街社区进行采访,在xx电视台、《新xx》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了xx一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营造了各族师生团结友爱的浓厚氛围,让民族团结教育走进校园,走进课堂,扎根于学生心灵之中,进一步增进了各民族同学间的友谊;报道了西街社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生活环境优美、思想道德高尚的和谐社区新风貌。四是深化“六进”活动。积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典型培养,充分利用学校德育室、校园广播站、文化橱窗、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和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创建措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大力实施“全覆盖”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县部门、单位、学校、乡镇、村、社区广泛参与,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典型培树工作。按照《张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下发《xx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创建计划,强化创建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及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村、和谐社区、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示范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根据《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示范家庭的通知》(张市民宗电〔20xx〕15号)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最终推

荐了xx县第一中学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西街张培云、团结巷社区马雪鹏家庭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家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宣传带动作用。三是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把民族宗教进步创建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深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群众36户,发放资金1.5万元,切实解决了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利用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联系农业、科技等方面专家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科技实用技术培训,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致富能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持续开展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县乡教育卫生工作。年内,县上选派13名骨干教师前往甘南支教,选派4名医务人员到肃南县开展支医工作,有效缓解了民族地区基层教学、医务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清真食品监管,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积极落实清真食品经营前公示、清真食品标识牌和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认证监管机制,在聘请5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重大节日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县13家清真食品经营户的各种证照办理、从业人员状况、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流通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6月14日,县上召开了清真食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单位职责,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全县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强调,面对艰巨复杂的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各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街巷搞检查,有的放矢促整改,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清真食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城市和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制互联、功能互补、调节互动”的城市及流动少数民族管理工作机制和散杂局民族工作机制。深入全县10个乡镇6个社区,对少数民族家庭生活情况、就业状况、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密切关注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子女上学、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一)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继续组织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书写宣传专栏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和全国及甘肃省宗教团体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宗教界人士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宗教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二)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结合起来,以解决宗教活动场所

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教务、财务、安全、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财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寺管会班子及教职人员考核评议等措施,进一步做好全省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对3个宗教团体、9处宗教活动场所和114名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录入,为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认真落实重大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好宗教节日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关,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继续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了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WW工作,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印发了《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WW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乡镇、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认真做好信访及预警信息的掌握上报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防止了到县赴市上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从全县高原生态文明县建设大局出发,主动牵头作为,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积极协调解决洪水镇益民村回民墓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推进全县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注重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重点乡镇和佛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大型宗教活动申报批制度和生活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点对圣天寺、童子寺举办的四月八”浴佛法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大型宗教活动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方案,积极组织公安、交通、交警、消防、食药、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维护活动秩序,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预防了重大事故和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群众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三是切实加强网络宗教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由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战、宗教、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管理机制,按照中央提出的互联网宗教“七个不得”的要求,依法加大对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传播极端主义等网络言论的打击力度,及时妥善处置负面宗教舆情,防范蓄意炒作、反炒作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本县宗教类网站的实名备案登记,加强宗教类网站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联系教育,改进对微信群、QQ群的引导管理,扎实推进了网络舆情源头治理。

(四)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宗教场所面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查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海潮坝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要求,针对海潮音寺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认真做好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依法拆除了海潮寺违规建筑,及时恢复了生态植被,坚决制止了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现象。

(五)深入调查登记民间信仰场所,有效制止乱建庙宇、乱塑露天造像现象。一是认真开展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行政监管、牵头协调工作职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在10个乡镇组织开展了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和甄别工作,对摸排出的71处民间信仰场所建立了台账,全面掌握了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加强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扎实开展“两乱”治理。制订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制止乱建寺庙和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乱建问题,配合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了南古镇马蹄村柏籽山违法修建寺庙和六坝镇四堡村僧尼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问题,有效遏制了乱建、乱塑行为。

(六)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结合“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宗教界以“弘法利生、慈善救助、奉献社会”为遵旨,身体力行教义教规,力尽所能,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3月份,圣天寺发动教职人员和信众为永固镇李庄村困难户张自秋家庭捐助医药费5000多元;圆通寺发动教职人员和信众捐款2000元

,分别对三堡镇韩庄村、三堡村困难户王月兰、朱灵国家庭进行了救助,充分展现了宗教界人士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的精神风貌,树立了宗教界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

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够深入,创建效果不够明显;二是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展不平衡,部分寺观教堂创建水平较低,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在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形式单一,方法不够灵活,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四是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够,民主化管理程度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教育,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和贯彻会议精神,为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总结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广泛宣传,深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是认真宣传贯彻《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切实抓好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

四是重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和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处理好民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深化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和整改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在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促进行为规范。

六是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培训规划不断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七是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持续开展敬老爱老、捐资助学、募资赈灾等公益慈善活动,进一步树立宗教界良好的社会形象。

八是高度重视宗教领域WW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民族宗教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民族宗教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xxxx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基督教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基督教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民宗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上半年,市民宗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扣实施四大路径、建设四个港城重点任务,转作风,谋创新,求发展,为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一、 上半年工作

(一)高点定位,制度保障,统筹规划全市民族宗教工作。

1.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上半年,市民宗局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召开了年度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与各区镇签订《20xx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20xx年度民族宗教工作考核细则》、《区镇民族宗教工作扣分项目监测细则》和20xx年度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工作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2. 出台民族宗教工作指导性意见。上半年,市民宗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结合中央、省、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新时代下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化开展指明了今后一时期工作的方向。

3.开展调研深化民族宗教法治化管理。上半年,市民宗局认真完成佛道教和民间信仰工作调研、农村宗教工作情况调查、大型露天造像调查等,深入掌握全市民间信仰场所情况。上半年,配合市人大、政协对我市宗教法治化、宗教场所建设管理情况等调研3次,并形成调研报告。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各1件。

(二)维护和谐,服务惠民,协调推进五大民族融入平台。

1.宣传教育平台建设。通过走访慰问、座谈会、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活动,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为在我市新疆籍经商务工人员举办多期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并创设了红石榴培育行动统战品牌,以此来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

2.联谊活动平台建设。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类民族联谊活动。携手市体育局,承办江苏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指导市民族团结促进会在重要节日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组织民族家庭参加缤纷的冬日未成年人寒假志愿服务活动。举办第五届张家港市第五届尝尝我的拉面才艺比赛、第十三届民族体育比赛、 我爱我家手工艺品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征集活动等。协助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张家港工作站开展感党的恩情,走阳光之路参观活动、 心连心˙根连根民族团结进步座谈会暨双语学习启动仪式、爱港城˙话幸福˙讲团结˙促和谐观摩活动、石榴花开--民族团结家庭趣味运动会和升国旗仪式等。

3.示范创建平台建设。继市民族团结促进会成功创建3A级社团后,指导督促其按照4A级社团标准开展工作。发挥新成立的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张家港工作站的作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指导青龙小学、西门社区、永钢集团等参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其中青龙小学已完成授牌。完成对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民族团结进步主题馆的改造和进一步的完善。

4.政策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了民族服务工作。落实国家民品企业优惠政策,协助我市大新毛纺有限公司,落实国家年度贴息贷款10800万元,贴息311.04万元。为118名少数民族中考学生出具了民族成份证明,为1名少数民族学生进行更改民族成份初审。

5.扶贫济困平台建设。扎实开展扶贫济困工作,与新市民管理中心保持合作联动,及时了解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人数、籍贯、职业、居住等详实信息,建立扶贫济困基础台账。为100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特殊家庭等发放专项救助金10万元。根据省民委对新疆等民族地区的帮扶要求和港城巩留一家亲爱心援疆帮扶活动,不断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和帮扶。

(三)严字打头,维护稳定,依法管理宗教场所事务。

今年以来,市民宗局宗教工作以一抓、二宣、三推进为抓手,依法管理,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1.抓宗教场所安全。做好春节期间常态化安全工作,继续推行文明敬香活动,确保春节期间全市14个佛教活动场所、约8万信众的烧香活动安全有序。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责任书,先后配合乐余镇、塘桥镇、做好长安寺、金村庙会的相关工作,协助章卿寺举办大雄宝殿开光庆典活动。做好复活节期间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保障了5000信众的复活节活动安全有序。继续完善天主教朝圣工作常态化管理,提前与上海松江民宗委联系,保证天主教上海佘山朝圣工作圆满完成。

2.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邀请苏州市民宗局政策法规处欧阳处长对我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进行培训。订购新修订《条例》单行本1500本,《条例》释义100本,发放给有关部门、各区镇、各宗教活动场所及信教群众。市佛协组织理事到上海一大旧址、浙江南湖、杭州G20峰会会址等地考察学习,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爱国意识。

3.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邀请省宗教局巡视员顾传勇做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讲座。组织民宗干部进机关、进团体、进场所、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了解民情、倾听意见,通过橱窗横幅等方式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以及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宗教团体通过学习研讨会、撰写等方式,畅谈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国法和教规的关系的认识,提高宗教界人士的爱国意识。

4.推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全市9家单位被评为四星级、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力度。杨舍基督教堂、塘桥基督教堂、居士林、盘铭寺争创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兴教寺、长安寺、永昌寺争创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

5.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杨舍天主教堂(新堂)建设完工,各项配套工程已完成验收,并于去年年圣诞节投入使用,除部分宗教用品外,招标采购的设备设施已基本到位。杨舍基督教堂基建和简单装修已完成,去年圣诞节试用后发现教堂室内混响严重,无法正常使用。已联系三家单位进行混响处理、音响设备采购的方案设计研究工作,待招标确定方案、项目资金等到位后进行装修调整。塘桥基督教堂新的建设方案已基本完成,由塘桥镇办理建设手续。金港基督教堂地基建设已完成,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整体基建。4月,指导乐余镇长安寺完成寺务管理委员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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